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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学费(共7篇)

2015-09-01 11:29:4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篇一】:汕头大学新生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4汕头大学新生奖学金申请表(仅供符合新生奖学金申报条件的新生填写) 【篇二】:汕大本科生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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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汕头大学新生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4

汕头大学新生奖学金申请表

(仅供符合新生奖学金申报条件的新生填写)


【篇二】:汕大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汕头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现学校的育人目标,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培养有志、有识、有恒、有为的优秀人才,根据国家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奖学金评定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突出精神奖励的原则,评审过程须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述学生是指在本校正式注册并参加正常学习活动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四条 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学业优秀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业优秀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按学年进行评选;新生奖学金在新生入学时评选。

第五条 政府出资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奖励标准、申请条件、评审程序按当年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并参照本办法执行。各学院(书院)设立的奖学金,由学院(书院)制定评审办法,报学生处备案。

第六条 社会捐赠奖学金的奖励范围、等级、比例或名额、金额、评审程序和颁奖形式等,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条 专项奖学金、学业优秀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虽具备条件、但学生本人不提出申请的,视为弃权。

第八条 奖学金的评定按照标准严格执行,评定人数须控制在指标范围内,不够条件不予审批。评奖指标按百分比换算大于或等于0.5的,按1名记;小于0.5的,不记。各奖项一、二、三等奖给出的名额比例,只能在相应等级中计算,不能将三个等级的比例数相加来计算获奖总人数。

第九条 有以下情况者,不能参加当学年各类奖学金的评定:

1. 受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或考试作弊;

2. 受校、院通报批评二次以上(含二次);

3.评选学年体育课不及格或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不达标;

4. 一学期请假累计超过四周(因公请假除外);

5. 未经学院和学校同意暂缓注册,不按时缴费注册;


【篇三】:汕头大学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汕头大学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现学校的育人目标,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培养有志、有识、有恒、有为的优秀人才,根据国家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奖学金评定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突出精神奖励的原则,评审过程须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述学生是指在本校正式注册并参加正常学习活动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四条 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学业优秀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业优秀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按学年度进行评选;新生奖学金在新生入学时评选。

第五条 政府出资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奖励标准、申请条件、评审程序按当年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并参照本办法执行。各学院(书院)设立的奖学金,由学院(书院)制定评审办法,报学生处备案。

第六条 社会捐赠奖学金的奖励范围、等级、比例或名额、金额、评审程序和颁奖形式等,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条 专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虽具备条件、但学生本人不提出申请的,视为弃权。

第八条 奖学金的评定按照标准严格执行,评定人数须控制在指标范围内,不够条件不予审批。评奖指标按百分比换算大于或等于0.5的,按1名记;小于0.5的,不记。各奖项一、二、三等奖给出的名额比例,只能在相应等级中计算,不能将三个等级的比例数相加来计算获奖总人数。

第九条 有以下情况者,不能参加当学年度各类奖学金的评定:

1. 受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或考试作弊;

2. 受校、院通报批评二次以上(含二次);

3.学年度体育课不及格或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不达标;

4. 一学期请假累计超过四周(因公请假除外);

5. 未经学院和学校同意暂缓注册,不按时缴费注册;

6. 四年内未能完成学业,学习年限延长(因病休学、因经济困难停学延长 1


【篇四】:汕大医学院国家奖学金〔2014〕17号

关于印发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

汕大医〔2014〕17号

学院各单位:

《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经院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印发,希认真执行。

汕头大学医学院

2014年4月16日

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大力推进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根据财政部、教育部


【篇五】:汕头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调整方案

汕头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调整方案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广东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教〔2014〕239号)、《广东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教〔2014〕240号)等文件精神,针对省财政最近已经下达研究生专项经费情况,结合学校实际,现对研究生奖助学金方案作如下调整:

一、设立研究生助学金(含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两部分),用于补助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博士研究生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16000元(其中国家助学金10000元),硕士研究生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其中国家助学金6000元)。

二、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支持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有固定工资收入者不参加评定)。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分等级,标准为每生每年18000元。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不分等级,标准为每生每年6600元;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和第三学年的学业奖学金等级由各培养单位评定,一等的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比例为30%;二等的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比例为70%。

三、根据国家对2013级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调整为国家助学金的有关规定,学校从2014年9月起对2013级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奖学金调 — 1 —


【篇六】:2012汕头大学

【篇七】:汕头大学2014mba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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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2014mba招生简章

一、办学理念

汕头大学MBA项目秉承“功在商道,心达寰宇”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开展优质教育,培养商界领袖李嘉诚先生倡导的“有志、有识、有恒、有为”的应用型高级管理人才。

二、适合对象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具有丰富的管理实践经验,渴望系统学习管理知识、提高管理技能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三、报考条件

本科毕业满3年;大专毕业满5年;研究生毕业满2年,工作年限以毕业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计算截止到2014年9月1日。

四、办学优势

1、 双导师制

2、 实力雄厚的师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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