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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学费(共10篇)

2015-09-02 10:03:28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篇一】: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新生入学须知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新生入学须知(本科)一、报到时间新生于2012年9月8、9日持录取通知书、身 ...


【篇一】: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新生入学须知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新生入学须知(本科)

一、报到时间

新生于2012年9月8、9日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来学校报到。因故不能报到的新生,须向学院招生办公室以书面方式(传真)请

假并缴清第一学年学费;9月17日前不报到且无请假说明者按自愿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1552000,81552001(传真)

二、组织关系转接

1、党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由所在市、县组织部转中共西安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 2、团组织关系转接:由毕业中学转入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团委。 三、户口迁移

1、西安市新生按规定不迁户口;陕西省内其它市县及外省新生户口是否迁移采取考生自愿原则;入学时未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

入学后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持有的“户口迁移证”,须有“户口专用”印章、本人身份证号和血型且“户口迁移证”姓名必须和录

取通知书的姓名完全一致。

3、“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入地址为:西安市雁塔中路58号,西安科技大学 。 四、档案转接

新生档案由新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市(县、区)招生办领取,报到时完好交给学校。 五、缴费标准:


【篇二】:2014年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招生章程

2014年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2014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国标代码:14042)

第五条 学院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中段 39号(邮编:710109)

第六条 招生层次:全日制本科、高职(大专)

第七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招生政策,统筹学院招生工作,研究和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录取期间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院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设施本、专科招生录取及其相关日常工作。

第十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院常设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认真做好招生工作中的信访接待工作,及时研究并落实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学院在北京、天津等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招生录取原则,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根据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采用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优先保证第一志愿专业,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志愿、专业级差分;已经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3、英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90分以上(满分150分),我院不另行加试英语口语。

4、艺术类专业需进行专业测试,专业课成绩采用各省联考成绩。录取时按照文化课成绩合格,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


【篇三】: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管理,确保各项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陕西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凡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并填报“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志愿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国标代码:14042

第四条 学院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中段 39号 邮政编码:710109

第五条 招生层次:全日制本科、高职

第六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三章 招生机构及录取政策

第七条 学院在陕西省教育厅和西安科技大学的指导和监督下,成立了以高新学院院长任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和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招生监察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认真做好招生工作中的信访接待工作,及时研究并落实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学院招生政策通过学院官方网站(www.gx-xust.com)和学院招生网(www.gxxyzs.com) 向社会公布,联系电话为029-81552000,学院自觉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 录取政策:

1.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2.学院的教学安排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3.加分或优先录取政策:各地普通高校招生规定中的加分考生,我校根据具体标准,采取加分排序录取或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篇四】: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怎么样(内附陕西省三本院校最新排名)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怎么样

我是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大三的学生,又到了一年的报考季,这是不仅学生着急,家长也会跟着着急,这突然让我想起了我当年报志愿的日子,简直是一把辛酸一把汗的,今天写这篇文章,就是想让各位家长和学生从非官方的角度客观的、详细的了解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供各位参考。

要了解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怎么样,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陕西省西安市最新的三本院校的排名情况。

陕西省西安市最新三本院校排名(独立学院)

1.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母体学校为985和211,师资力量强,名气大。)

2.西北大学现代学院(母体学校为211,文科较强)

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土建类专业强,校区在市区)

4.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母体学校实力强,校区偏僻)

5.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采矿类专业较强,西安人数最多独立学院,校区偏僻)

6.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英语四、六级,考研率较高,校区在咸阳)

7.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地理位置好,但校区条件差)

9.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财务类专业强)

8.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


【篇五】:【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专业】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招生网站-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分数线

www.chinazhaokao.com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专业】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招生网站-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分数线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2014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四条  学院全称: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国标代码:14042)第五条  学院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中段 39号(邮编:710109)第六条  招生层次:全日制本科、高职(大专)

第七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八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招生政策,统筹学院招生工作,研究和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录取期间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院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设施本、专科招生录取及其相关日常工作。 第十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院常设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认真做好招生工作中的信访接待工作,及时研究并落实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学院在北京、天津等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1、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招生录取原则,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根据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采用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优先保证第一志愿专业,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志愿、专业级差分;已经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3、英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90分以上(满分150分),我院不另行加试英语口语。 4、艺术类专业需进行专业测试,www.chinazhaokao.com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篇六】:【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排名】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特色专业-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录取分数线

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录取分数线

西安科技大学 是一所历史底蕴厚重、综合实力强、办学水平高的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他的前身是1958年9月以西安交通大学采矿系、地质系及基础课部部分师资与设备等为基础成立的西安矿业学院。经教育部批准,2003年4月,更名为“西安科技大学”。 学校在2004年教育部组织的全国高校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荣膺“优秀”等级。学校现有47个本科专业;5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博士学位一级学科1个,博士学位二级学科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拥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10个省(部)重点学科,5个省级名牌专业。是陕西省“文明校园”、西安市“园林化单位”。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安科技大学主办,社会力量参与,以新机制、新模式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学。学院位于西安市南郊大学城,占地面积500余亩,风景秀丽,环境优美。学院继承了西安科技大学厚重的办学历史文化积淀,充分发挥和利用了西安科技大学的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同时加强实践教学,突出“产学研”相结合的办学特色。学院从西安科技大学现有的本科专业中精选出部分特色优势专业,作为学院重点建设和发展的学科专业。 教学管理与师资 学院的教学组织与管理由西安科技大学负责,教学管理过程做到科学、规范、严格。学院教学计划编制、教学任务下达、课表编排、成绩管理、图书借阅、教材的管理等实现了信息化网络管理;学院制定了教学信息员制度、三评教制度、教学督导制度等教学质量监控制度,各项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规范运行。学院严格考试过程管理,具有良好的教风与学风。学院建立了规范的教师聘任制度,在教师聘任过程中,坚持学术造诣深、教学实践经验丰富、教学认真负责的教师聘任标准,形成了一支以西安科技大学优秀师资为骨干,企业“双师型”教师和学院专任教师为辅助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实践教学 学院注重学生实际动手能力与职业素质的培养,坚持开放办学和教育创新,使学生毕业后适应研发、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一线需要,成为不同职业领域内的高级专门人才,并为学生继续深造和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在教学基本条件建设和教学环节设计等方面,注重共性与个性、统-性与多样性相结合,


【篇七】: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和职责

第二条 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由13人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秘书1名。按照陕教位[2012 ] 13号文件要求,主任聘请母体学校学术造诣高,学风严谨作风正派的教授担任;委员三分之一来自母体学校,其他委员应由学院院长.专业带头人组成;秘书由教务处处长兼任。二级学院成立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分委员会设主任1名,应由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担任,委员应由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的相关专业教师5人组成。

第三条 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是高新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最高决策机构.日常管理工作授权由主任,副主任.秘书组成的主任委员会负责。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四年。

第四条 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职责

1.审定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2.审批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3.审核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学生名单和不授予学生名单

4.研究和处理学院有关学士学位授予的争议及其其他事项

第五条 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职责

1.按照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对所属专业毕业生的政治思想表现.理论课程,综合教育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等进行审查,提出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和不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2.向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反映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有关争议性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

3.处理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办理的有关学位事宜。

第三章 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第六条 本科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学士学位


【篇八】: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毕 业 设 计(论 文)

开 题 报 告

题 目 _________ 天长综合楼空调设计_________

院(系、部) __________建筑与土木工程___________

专业及班级 _______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1102班____

姓 名 _______________张立枢_______________

指 导 教 师 _________________陈柳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______________2014.11.08_____________


【篇九】: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安排意见

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的教学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和教学管理、服务工作,确保各项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教务处决定从第10周至12周(11月9日—26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本部门本学期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好本部门的期中教学自查工作。学院设置了部分院(系部),教学管理重心将逐步下移,请已成立的二级院系,切实按照学院的总体安排,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期中教学自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学院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组 长:冯爱玲

成 员:邵兴国 王水泉 白荟铭 石 峰 王 方

王廷满 姜渭洪 杨丹伟 高慧君

二、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和准备阶段(第10周)

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安排部署本单位教学检查活动,要做好宣传,使每位教师和学生都能积极参与其中。另外定于11月9日上午10:


【篇十】: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实 习 单 位

实 习 时 间 若参与多次实习,请按时间顺

序依次罗列实习单位(部门)

与单位指导教师,并在实习单

位旁注明实习起止时间。 指导教师(单位)

指导教师(学校)

学 生 姓 名

学 号

能源学院(系) 报 告 陕西媒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铜川矿务局东坡煤 2013 年 10 月 19 日至 2013 年 11 月 8 日止 常明 袁汉春 张涛 1007150313 采矿工程 专业 10 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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