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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录取动态

2016-07-30 14:07:4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录取动态(共7篇)2015陕西高考三本征集志愿时间2015陕西高考三本征集志愿时间从陕西省招办了解到,根据2015年我省高考录取工作进程,本科三批开始征集志愿。需要征集志愿的院校信息公布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达到本科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公布的各院校征集志愿最低位次和本人成绩位次,选择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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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录取动态(一)
2015陕西高考三本征集志愿时间

2015陕西高考三本征集志愿时间

从陕西省招办了解到,根据2015年我省高考录取工作进程,本科三批开始征集志愿。

需要征集志愿的院校信息公布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达到本科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公布的各院校征集志愿最低位次和本人成绩位次,选择适合自己报考的院校和专业,并于8月7日8:00前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完成征集志愿填报。

省招办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为给考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本科三批征集志愿设置6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专业调剂表态栏。志愿模式仍为平行志愿。

第二,所公布的院校计划缺额主要为两类:第一类是院校在正式投档时生源不足导致缺额;第二类是院校投档时生源充足,但部分考生因不服从专业调剂、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要求等原因而退档形成的缺额。

对于第一类缺额计划,考生在填报征集志愿时没有最低分数和位次的限制,达到本科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对于第二类缺额计划,为确保录取公平,限定只有分数及位次不低于这些院校正式投档最低分数及位次的考生才有资格填报。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在填报时,系统将会提示:“您未达到填报该院校的最低位次”。

第三,前期录取期间,退档考生绝大多数都是因“所报专业满额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而被退档。本科三批征集志愿仍设有“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专业调剂表态栏,希望考生务必慎重填写。本次征集志愿是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录取最后一次机会,考生一旦因专业不服从调剂而被退档,只能参加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或者复读。

第四,前不久省物价局等部门决定放开民办高校学历教育收费标准,省内院校收费标准调整较大,希望广大考生在填报征集志愿时务必充分权衡,切忌盲目报考。

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录取动态(二)
2011年高考各省录取查询及日程表

2011年高考各省录取查询及日程表

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录取动态(三)
陕西高考志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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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3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考治招。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以平安高考为目标,加强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管理工作。命题、制卷、试卷分发、拉运、保管、考试实施、答卷回收各环节保密管理要实现无缝链接,尤其要加强考试实施期间试题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安全保密万无一失。同时要加强考试信息系统安全、涉考人员人身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大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和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维护国家考试的严肃性。

第二章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第四条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以考生本人现实表现为主。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负责对其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内容要完整、准确。在校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学校负责,并安排专人将考核结果输入网上报名系统;非在校生的鉴定由其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的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填写)《2016年陕西省高考报名非在校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并加盖公章;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考生的鉴定由就读学校负责。县(区)招办要指定专人将非在校生和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鉴定内容输入网上报名系统。考核表原件留存备查。

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相关部门要提供其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第三章 体检与考生档案

第六条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并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各市、县(区)招委会要严格选择体检医院和选聘体检工作人员,并对所选聘人员进行认真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要采取切实措施,完善程序,确保无错检、漏检,严禁弄虚作假。体检结论要由副主任

第十三条 市、县(区)招办负责组织考试实施。考点必须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确有困难的,经市级招生委员会批准,可在县城附近设置考点。每个考场安排30名考生,按单人、单桌、单行编排座位。各科类不满30名考生的尾数考场单独设置,不得混编考场。参加外语小语种考试的考生在外语科目考试时,必须按照不同语种单独设置考场。全国统考考点与高职单招考点原则上应分开设置。

第十四条 考试必须在标准化考点举行。各市、县(区)要按照标准化考点技术要求,按时做好考场视频监控使用前的调试、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其在考试期间可以正常、稳定地使用。所有考场、试卷保密室、试卷分发(回收)场所必须纳入视频监控范围之内,并可实现网上巡查,确保试卷保管和考试期间监控时间不中断,监控范围不留死角,监控录像保存完整。有条件的考点考场,试音和考试期间全程录音。广播室应安装摄像头和拾音器并接入网上巡查系统,外语听力试音和考试期间全程录像录音。所有考点必须安装、使用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确保所有考场在屏蔽范围之内。每个考场监考员不得少于2人。各考点要安排女监考员负责使用金属探测仪对所有入场考生进行检测,收缴一切可疑无线电信号接收、发射装置及其他违禁物品。

各市、县(区)要对以往违纪高发的考生群体、考试管理存在隐患的考点加强监督、整改,县(区)招生委员会在为此类考点、考场选派监考时,一要选择以往工作责任心更强、执行纪律更严格负责的监考老师,二要适当为每个考场加派监考。每个考点要根据考场分布情况安排一定数量的流动监考。

第十五条 严禁监考(包括流动监考)携带手机及其他无线通讯设备进入考点;严禁主考、副主考及其他工作人员携带手机及其他无线通讯设备进入考场、考务办公室、试卷保管室等工作场所。每科考试前,考点要在专门场所安排专人使用金属探测仪对所有监考和拟进入考场等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进行检测。每科考试均随机调换监考员,调换办法由各市(区)招办制定。

第十六条 考试结束后,市(区)招办要在规定时间内将答题卡、备用试卷和备用答题卡以及考场记录表等材料送交省招办高考评卷工作站。

本办法未及之考试管理事项,按照高考考务实施细则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 评卷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组织实施,高校有责任承担评卷工作任务。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各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考生可登陆“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本人成绩及各科选择题作答字符串、非选择题各题得分。

第十八条 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登陆“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进入“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窗口,按程序经过身份验证后提出首次复核,评卷工作组依据考生申请对“考生基本信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答题卡)、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事项”进行复核。考生如对首次复核结果存有质疑,可提出再次复核申请,由仲裁组进行再次复核,并作出最终认定结论。超出规定事项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

第十九条 全国统考试题(包括含有试题内容的答题卡、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中的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后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答题卡在成绩处理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各学科在评卷时制定的评分细则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各级招办、各考点、各评卷院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在保密期限内,确保试题、答案、评分参考、答卷和评分细则不丢失、不泄露。

第二十条 报考外语专业及其他要求外语口试专业的考生,除参加统考外,还必须参加外语口试。口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第二十一条 报考体育、艺术类的考生,除参加文化课考试外,还必须参加专业课考试。体育类专业课实行全省统考。艺术类的美术、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实行全省统考;音乐、舞蹈类专业课实行省内高校联考,表演类专业课由招生院校组织校考或校际联考。省外高校艺术类校考由招生院校按规定组织实施。

第五章 填报志愿

第二十二条 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次。单设本科批次为面向国家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省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定向招生。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模式。提前批次(包括艺术类、体育类)、单设本科批次及其他特殊类型招生实行梯度志愿模式。

第二十三条 在考生分数、位次和各批次各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之后,考生登陆“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分两个阶段进行,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职业教育(三校生)单独招生志愿在6月25日12∶00至6月28日18∶00填报;本科三批、高职(专科)志愿在本科二批录取结束后填报。

第二十四条 考生位次按照参加相同科目考试的考生成绩共同参加排序的办法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列,即文史类与艺术〔文〕考生共同排列位次,理工类与艺术〔理〕、体育类考生共同排列位次,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的单科分数由高到低排列,总分、单科分数全部相同的,属并列位次。

2015年被录取但以各种理由主动放弃就读,又参加2016年高考的考生,将其上一年度主动放弃到录取院校就读的事实,记入其电子档案并提供给高校,招生院校可以将此作为退档理由,省招办予以同意。对2015年被二本及以上本科批次第一志愿院校按专业志愿录取、但主动放弃就读的考生,在公布本年度高考成绩时,将其位次排在同分数的最低位次。

第二十五条 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文史、理工类院校和专业包括军队院校、国防生、公安院校、免费医学定向生、本硕连读、免费师范生(含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中的自主招生)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院校和专业。其中本科志愿设置分A、B、C3段,投档录取按3段顺序依次进行。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文史、理工类专科院校和专业不分段。

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本科A段为军队院校、国防生、公安院校和专业,设两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投档录取之后,未完成计划公开征集志愿。

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本科B段为免费医学定向生。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投档录取之后,未完成计划公开征集志愿。

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本科C段为除军校、国防生、公安院校和专业、免费医学定向生以外的所有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院校,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

所有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院校的专业志愿后都设有“愿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录取动态】

第二十六条 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专科包括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公安院校专科专业,设3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愿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第二十七条 所有艺术类、体育类本、专科院校和专业均参加提前批次录取。其中,艺术类本科志愿填报在“艺术类提前本科”栏内,高职(专科)志愿填报在“艺术类提前专科”栏内。艺术类考生可根据自己专业考试类别,填报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1个专业志愿,不设专业调剂表态栏。体育类本科志愿填报在“体育类提前本科”栏内,高职(专科)志愿填报在“体育类提前专科”栏内。体育类考生可填报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2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愿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所有艺术、体育类考生不得兼报提前批次文史或理工类志愿,否则所兼报志愿无效。【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录取动态】

除提前批次外,艺术、体育类考生在其他批次可以填写兼报志愿,艺术(文)考生可兼报文史类志愿,体育、艺术(理)考生可兼报理工类志愿。

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能兼报其他科类志愿。

第二十八条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各设6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

C、D、E、F,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高职(专科)设8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

D、E、F、G、H,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平行志愿各批次不设置“愿录取到其他院校”的服从调剂表态栏目,每所院校设“愿录取到其他专业”的服从调剂表态栏。

第二十九条 自主招生类志愿安排在院校所在批次志愿栏目之前,分A、B两段。其中,A段为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设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仅供符合条件并已公示的考生填报;B段为高校专项计划,设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仅供我省65个国家及省级贫困县通过资格审核和相关高校考核合格且公示的考生填报。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中的自主招生,经公示并符合条件的考生,其自主招生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次本科C段第一志愿。

第三十条 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华侨大学预科、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边防军人子女预科志愿,分别设置在院校所在批次志愿栏目之后,顺序依次为:①定向就业志愿,②民族班志愿,③少数民族预科志愿,④华侨大学预科志愿,⑤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志愿,⑥边防军人子女预科志愿。其中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边防军人子女预科各设2个院校志愿,华侨大学预科、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各设1个院校志愿。定向就业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其余均设1个专业志愿。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在填报该段志愿时可选择相应的志愿。

【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录取动态】

以上志愿填报在规定以外的栏目无效。

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录取动态(四)
陕西省2016年高考报名时间及规定

【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录取动态】

陕西省2016年高考报名时间及规定 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区)招生办:

为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者,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

年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年,即从第一学年,按规定完成3

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普通高中毕业学生还应有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二)除基本条件外,报考者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截至高考当年8

户籍在陕满3年; 月31日,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

2.截至高考当年8

居住月31日,本人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陕西省3年以上并持有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

3.截至高考当年8

籍在陕不满月31日,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3年,但在户口迁入我省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陕居住并持有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期间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居住时间与取得户籍时间连续,且两项时间相加满3年。

(三)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在我省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人员报名参加高考的,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必须常住户籍在陕西,且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陕西。报名前本人写出同等学力书面说明,户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意见,公安部门出具户籍审核意见后,由户籍所在县(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其报名申请。

(五)随外出务工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外省就读,不符合就读省份高考报名条件,且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陕西、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籍在陕西的,报考者持相关人员户籍、就读省份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等材料,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高考。

(六)本人随其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常住户籍至我省,并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转入我省,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七)报考者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因故经批准休学,但休学期间仍保留学籍,复学后取得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完整学籍的,可申请报名参加高考。

(八)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报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须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二、报名时间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日至7日。

(二)所有拟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者(包括各种免试入学考生、拟参加各种特殊或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等),都必须参加高考报名。其中,考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陕的报考者到户籍所在县(区)报名,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区)招办负责;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到学籍注册学校所在县(区)报名,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区)有关部门负责。本省就读于非户籍所在县(区)学校的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凭就读学校及其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2016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高考报名考生学籍证明及思想品德考核表》(附件1)到户籍所在县(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三)少年班考生凭报考学校通知单报名。在陕就读内地西藏班、新疆班的考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

(四)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理工、艺术(理)、体育5个类别。报名时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报名后不得更改。文史、艺术(文)类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文)、文科综合和外语;理工、艺术(理)、体育类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理)、理科综合和外语。外语科目包括听力考试和笔试。填报志愿时,艺术、体育类考生在提前录取批次只能填报艺术、体育类志愿,不得兼报其他科类志愿;其余批次艺术(文)类考生可以填报文史类志愿,艺术(理)、体育类考生可以填报理工类志愿。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得兼报其他科类志愿。

(五)按照《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通知》(陕教考〔2011〕3号)要求,“高考报名必须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否则不予办理报名手续。因不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而影响正常报名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报名前必须到县(区)招办指定的地点采集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领取报名号和密码。报名时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查验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条款,同意履行诚信承诺后输入报名信息。

(六)根据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教考试〔2015〕2号),参加我省高考报名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应在报名期间,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报名所在县(区)招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七)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各类特殊考生,要交验相关原始证件,同时填写《特殊考生证明表》,并经主管部门审查。其中仅属于少数民族、不再具备其他照顾资格的考生无需填写此表,其少数民族资格由县(区)招办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后审查确认。

各市、县(区)招办要严格审查特殊考生资格并在当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除少数民族考生外,各市(区)招办要将特殊考生分类造册,于2016年5月底前报送省招办。省招办将对特殊考生资格进行复核并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示。

(八)所有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之前已经被有关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统一考试。省招办在统考前将已录取考生名单整理分发至市、县(区)招办,县(区)招办不再制发已录取考生的准考证。

(九)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95元。报考费通过网上银行缴纳,缴费成功后方可办理确认等报名后续环节手续。缴费使用已经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银行卡,发卡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渤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北京农商银行、上海银行、宁波银行、东亚银行、南京银行、杭州银行、浙商银行。无上述银行卡或未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考生应提前办理。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12月1日至7日。

三、做好特殊考生资格审查,确保信息准确

为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准确,各市、县(区)要扎实细致地做好报名各阶段的工作。

(一)2015年12月1日至7日,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各县(区)招办要提前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准报名。对持非本县(区)公安机关签发的居民身份证以及非本县(区)学籍的考生要仔细审核,确认户籍、学籍真实并符合规定的方可报名。各报名点要切实做好报名宣传工作,报名开始前务必调试好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设备,做好对考生身份证信息的采集、上传以及打印、发放考生报名号和密码工作。所有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者必须按时报名,逾期未报名者责任自负。

(二)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者,必须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报名条件。考生资格审查工作按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陕教考〔2013〕3号)和《关于做好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陕教考〔2015〕3号)执行。

(三)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的国家、地方、高校专项计划以及免费医学定向生等招生类别对考生类型、学籍及实际就读情况有特殊要求。自2016年起,相关考生资格审查工作与高考报名同步进行,由各县(区)招办负责实施。其中,城应、城往、农应、农往等考生类型不再由考生自行填写,改由各县(区)招办或县(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严格依据《国务院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规定的批复》(国函〔2008〕60号)有关要求,以及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划定的本县(区)城镇、乡村范围,确定考生是否属农村考生,并负责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标记对应的考生类型。各县(区)招办要制定具体的农村考生资格审查程序和办法。对个别家庭确属农村性质,但户籍登记地址按城乡划分标准属于城镇的考生,各县(区)要结合对农村土地确权、参加农村合疗等信息的综合审查,确保其农村考生资格真实准确。同时务必在考生所在中学和当地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所有农村考生中,符合以下条件的,要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予以特别标记:

1.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县(区)连续3

地区范围内的户籍;

2.本人具有本县(区)高中连续3

3年。

56年以上农村年学籍并在学籍注册高中实际就读满个国家级贫困县(陕西省国家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及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名单见附件2)须按以下条件对符合国家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进行审查,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予以特别标记。

1.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县(区)连续3年以上户籍; 2.本人具有本县(区)高中连续3

3年。

(四)2015年12月15日前,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考生本人须对填写的个人信息负责。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代替考生填写应由考生本人填写的信息,不得强制考生选择报考科类、强制考生统一填写某一与本人实际不符的个人信息。报名结束后,各县(区)招办要打印出考生报名信息校验单,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对考生确认过程中提出的可以更改的信息错误,县(区)招办要及时更正。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间较早、且报名时相貌与身份证照片差异较大的考生,可向县(区)招办申请现场采集数码照片。申请时必须出具户籍管理部门、所在中学(非在校生由其工作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对本人身份的确认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县(区)招办审核批准后,在报名现场采集该考生数码照片。各县(区)招办受理现场采集数码照片申请过程中,要严格审查,防范“高考移民”和代考者借机蒙混过关。

(五)2015年12月15日前,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以考生本人现实表现为主。考生学籍所在学校或单位负责对其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内容要完整、准确。在校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专人输入网上报名系统,学校审查;非在校生的鉴定由其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的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填写)《2016年陕西省高考报名非在校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考生的鉴定由就读学校负责。县(区)招办要指定专人将非在校生和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鉴定内容输入网上报名系统。考核表原件留存备查。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县(区)招办负责审核。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六)上一年度已被普通高校录取、但因某些原因被录取院校劝退而未在录取院校就读的,报名时应向县(区)招办出具所录取院校为其办理退学的书面材料,由县(区)招办负责审查考生是否属于“以各种理由主动放弃到录取院校就读”的情况。无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或被认定为“以各种理由主动放弃到录取院校就读”的考生,将其上一年度主动放弃到录取院校就读的事实记入电子档案,招生院校可以将此作为退档理由。上一年度被二本及以上本科批次按所报第一院校及其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以各种理由主动放弃到录取院校就读,2016年公布高考成绩时,将其位次排在同分数的最低位次。 年学籍并在学籍注册高中实际就读满

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录取动态(五)
2016年陕西教师招聘考试历年真题

2016年陕西教师招聘考试历年真题

【第二章典型真题评析】

1.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认为ll~15岁的儿童思维已超越对具体可感知的事物的依赖,使形式从内容中解脱出来,进入( )。(2008年4月)

A.感知运动阶段

B.前运算阶段

C.具体运算阶段

D.形式运算阶段

【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录取动态】

【中公专家评析】答案为D。此题旨在考查认知阶段理论的年龄阶段。11~15岁进入形式运算阶段。

2.人格的核心是( )。(2007年)

A.性格

B.气质

C.风格

D.理想

【中公专家评析】答案为A。性格是人与人相互区别的主要方面,是人格的核心。此题旨在考查人格与性格的区别。

【第三章典型分析题】

1.根据学习的定义,下列属于学习的现象是( )。 (2008年4月)

A.吃了酸的食物流唾液

B.望梅止渴

C.蜘蛛织网【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录取动态】

D.儿童模仿电影中人物的行为

【中公专家评析】答案为D。此题考查的是学习的定义。由学习定义的三点说明:(1)学习表现为行为或行为潜能的变化;(2)学习所引起的行为或行为潜能的变化是相对持久的;(3)学习是由反复经验而引起的。可知答案为D项。

2.新课程倡导的研究性学习、合作学习、教学对话等教学方式,其主要理论依据是( )。 (2007年)

A.建构学习论

B.结构学习沦

C.认识学习论

D.联结学习论

【中公专家评析】答案为A。建构主义者强调,学生并不是空着脑袋走进教室的。由此可知,题干的主要理论依据是建构学习论。

【第四章典型真题评析】

1.学生学习是为了改变自己在班集体中的排名,这样的学习动机属于( )。 (2007年)

A.认知内驱力

B.附属内驱力

C.自我提高内驱力

D.交往内驱力

【中公专家评析】答案为C。认知内驱力是指学生渴望认知、理解和掌握知识,以及陈述和解决问题的倾向。附属内驱力是指学生为得到家长和教师的赞扬而学习。自我提高内驱力是指儿童希望通过获得好成绩来提高自己在家庭和学校中地位的学习动机。

2.动机有激活、______和______三个基本功能。 (2008年4月)

【中公专家评析】指向 强化 此题旨在考查动机的三个基本功能。

【第五章典型真题评析】

1.学习原有知识对新学习的影响属于( )。 (2007年)

A.逆向迁移

B.负迁移

C.顺向迁移

D.正迁移

【中公专家评析】答案为C。正迁移指一种学习中学得的经验对另一种学习起促进作用。负迁移也称干扰。指两种学习之间的相互干扰、阻碍。顺向迁移:先前的学习对后来学习的影响。逆向迁移:后来的学习对先前学习的迁移。

2.闻一知十、触类旁通指的是学习中的( )。 (2008年4月)

A.定势现象

B.迁移现象

C.记忆现象

D.创造性

【中公专家评析】答案为B。迁移是一种学习对另一种学习的影响。或习得的经验对完成其他活动的影响。迁移是一种普遍的现象。“闻一知十”、“触类旁通”就是典型的迁移形式。

【第六章典型真题评析】

1.学习正方体、长方体的体积计算公式后,再学习一般立方体的体积计算公式V=SH,这属于( )。(2007年)

A.并列结合学习

B.下位学习

C.上位学习

D.相关类属学习

【中公专家评析】答案为C。下位学习又称类属学习.是指认知结构中原有的有关观念在包容和概括的水平上高于新学习的知识,即新学习的观念可归属于原有观念,这就是下位学习;上位学习也叫总括学习,指认知结构中已经形成了几个观念,现在要在这些原有观念的基础上学习一个概括和包容程度更高的概念或命题,即新学习的观念是原有观念的上位观念,这就是上位学习;并列结合学习是指新知识与认知结构中的原有观念既非类属关系又非总括关系,而在有意义学习中可能产生联合意义,即原有观念和新学习的观念是并列的,这就是并列结合学习;相关类属学习是属于下位学习。此题旨在考查知识学习的类型。

2.有的学生由于经常看到主语在句子的开端部位就认为主语就是句子开端部分的那个词。这种知识概括是( )。(2007年)

A.理性概括

B.具体概括

C.感性概括

D.方位概括

【中公专家评析】答案为C。此题旨在考查知识概括的类型。感性概括即直觉概括.它是在直观的基础上自发进行的一种低级的概括形式;理性概括是在前人认识的指导下.通过对感性知识经验进行自觉的加工改造,来揭示事物的一般的、本质的特征与联系的过程。理性概括是一种高级的概括形式。

【第七章典型真题评析】

1.学生在学习弹奏钢琴曲的练习中,当练习到一定阶段时,常会感到自己的进步似乎停止了。这种现象属技能学习中的( )。 (2007年)

A.高原现象

B.倒摄抑制

C.生理极限

D.及时反馈

【中公专家评析】答案为A。学生成绩的进步并非直线式的上升,有时会出现暂时停顿的现象,叫“高原现象”。“高原现象”在学习中是常见的。“高原现象”是学习成绩一时性的停顿现象.他与生理的极限和工作效率的绝对定点是不同的。

2.不同的练习者通过练习形成操作技能,有哪些共同的特点? (2007年)

【中公专家评析】此题旨在考查操作技能的特点。

除技能的一般特点外,还具有如下特点:首先,就动作的对象而言.操作技能的活动对象是物质性客体或肌肉,具有客观性。其次,就动作的进行而言,操作动作的执行是通过肌体运动实现的,具有外显性。最后,就动作的结构而言,操作活动的每个动作必须切实执行。不能合并、省略,在结构上具有展开性。

【第八章典型真题评析】

1.下列哪种学习策略属于元认知策略( )。(2007年)

A.设置目标

B.列提纲

C.寻求同学帮助

D.做笔记

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录取动态(六)
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2016陕西高考录取查询入口

2016年陕西高考录取查询入口还未开通,请考生们随时关注高考频道发布的最新信息.我们会第一时间为考生们公布2016年陕西高考录取状态和录取结果的.2015年陕西高考录取是在7月5日开始,所以小编预计2016年陕西高考录取查询时间是在7月初开始进行。2016陕西高考录取查询入口:http://www.sneac.com/>>>2016陕西高考录取查询入口<<<

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录取动态(七)
2015陕西省成人高考最低录取分数线公布

  中国招生考试网资讯    据了解,2015陕西成人高考最低录取分数线已经公布,为了方便同学们查看,中国招生考试网将陕西省2015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享如下:

  

      

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分)

   

专升本

文史类

140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课分数线为

180分。

理工类

140

经济管理类

140

法学类

140

教育学类

140

农学类

140

医学类

140

中医药类

140

艺术类

98

体育类

98

高起本

文史类

180

艺术类文化课分数线不含数学成绩;专业课分数线为

180分。

理工类

180

外语类

180

艺术(文)

95

艺术(理)

95

高起专

文史类

120

艺术类文化课分数线不含数学成绩;专业课分数线为

180分。

理工类

120

外语(文)

120

艺术(文)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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