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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师范学院新教务网络管理系统

2016-07-22 11:28:54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绵阳师范学院新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共7篇)绵阳师范学院2015级新生入学须知2015级新生入学须知2015级新同学:首先祝贺你考入绵阳师范学院!我校全体师生热烈欢迎你的到来,这里将是你走向成功、开创事业的希望和起点!你向往已久的大学生活即将开始,为使你顺利办理入学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个人信息请新生于2015年8月20日后登...

绵阳师范学院新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一)
绵阳师范学院2015级新生入学须知

2015级新生入学须知

2015级新同学:

首先祝贺你考入绵阳师范学院!我校全体师生热烈欢迎你的到来,这里将是你走向成功、开创事业的希望和起点!你向往已久的大学生活即将开始,为使你顺利办理入学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个人信息

请新生于2015年8月20日后登录“绵阳师范学院迎新系统”完善个人相关

字)。

二、报到注册

新生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及本人相关证件(身份证和高考准考证)报到注册。

报到地点:

1.绵阳师范学院游仙校区:绵阳市游仙区仙人路一段30号

游仙校区: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 历史文化与旅游管理学院、体育与健康教育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城乡建设与规划学院、交通运输与管理学院(请上述学院新生到游仙校区报到)

2.绵阳师范学院高新校区: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6号(成绵高速“绵阳南”出口附近500米)

高新校区:文学与对外汉语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资源环境工程学院、商学院、法学与

社会学院、新闻与传媒学院、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音乐与表演艺术学院(请上述学院新生到高新校区报到)

请持有关证明事先向我校招生就业处请假。未经请假且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户口迁移

新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需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在原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为:绵阳师范学院或绵阳市游仙区仙人路一段30号),并持户口迁移证及录取通知书到学校保卫处办理入户手续。 四、党团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由组织关系所在地的党委组织部门介绍到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团员组织关系由所在市、县或中学团委介绍到绵阳师范学院团委(相关手续在所在学院的团总支办理)。 五、档案提取

原则上,所有新生入学档案须由生源地招生办邮寄至我校招生就业处,部分省(市、自治区)要求新生自带纸质档案入学的(请向当地招办咨询),新生报到时请务必将纸质档案交各学院班主任。 六、收费项目

根据川价费[2004]118号文件,我校制定今年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2015年新生各专业收费标准》)。若遇国家收费政策调整,按新的收费标准执行。

七、缴费方式

我校今年的新生学费、住宿费、基本医疗保险费、教材资料费及军训服装费将通过银行代扣代缴方式缴纳。(具体详见“关于2015级新生入学缴费方式的说明”)。 八、助学贷款

我校助学贷款均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生可向生源地县(区)资助中心咨询贷款相关事宜,也可向我校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816-2579553。(详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保障措施”)。 九、报到流程 十、温馨提示【绵阳师范学院新教务网络管理系统】

新生报到时,请在车站接待处工作人员的引领下统一乘车到校内报到点报到,或(自驾车)直接到校内报到点报到。选择自驾车到校者请务必注意所录专业对应学院的所在校区。

1.赴校期间的路费、食宿费、行李费自理。

2.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3.新生报到后可以在不违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下,按“绵阳师范学院新生专业调整办法”进行专业调整。

4.来校报到时请注意途中安全,不乘坐“三无”车辆和无安全保障的交通工具,确保人身安全。

5.妥善保管好随身贵重物品、证件和行李,不要携带太多现金,以免丢失或失窃。

6.不要把钱物和贵重物品交给陌生人保管或使用,不要让他人代缴学费等,谨防上当受骗。

7.请及时关注我校官方微信,我校将通过官方微信发布新生报到信息。 8.为加强学风建设,学校提倡学生背书包进课堂,请同学们积极响应

并作好相关准备。

2015年新生各专业收费标准

国家规定收费

代收费

大学生

科 层

学 是否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基本医书籍资军训服小计

类 次

制 师范 学费 住宿费

疗保险料费 装费 费

汉语言文学

【绵阳师范学院新教务网络管理系统】

文 本科 四 是 3700 1000 40 600 100 5440 文学与对外汉秘书学 文 本科 四 否 3700 1000 40 600 100 5440 语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 文 本科 四 否 3700 1000 40 600 100 5440 语文教育

文 专科 三 是 3700 1000 40【绵阳师范学院新教务网络管理系统】

600 100 5440 单

位:元

服务性收费

生活

卧具

用品费

504 36 504 36 504 36 504 36

法学与社会学思想政治教育 院

社会工作 历史学

历史文化与旅旅游管理 游管理学院

旅游管理 文 本科 四 是 3700 1000 40 兼 本科 四 否 3700 1000 40 文 本科 四 是 3700 1000 40 兼 本科 四 否 3700 1000 40 兼 专科 三 否 3700 1000 40 600 100 5440 504 36 600 100 5440 504 36 600 100 5440 504 36 600 100 5440 504 36 600 100 5440 504 36 酒店管理 英语

外国语学院

德语 英语教育

新闻与传媒学广播电视学 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 应用心理学 学前教育

教育科学学院

小学教育 学前教育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商学院

农村区域发展 会计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与计算机信息与计算科学 科学学院【绵阳师范学院新教务网络管理系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物联网工程

兼 专科 三 否 兼 本科 四 是 兼 本科 四 否 兼 专科 三 是 兼 本科 四 否 兼 本科 四 否 兼 本科 四 否 文 本科 四 是 兼 本科 四 是 文 专科 三 是 兼 本科 四 否 兼 本科 四 否 兼 专科 三 否 理 本科 四 是 理 本科 四 否 理 本科 四 是 理 本科 四 否 3700 1000 3700 1000 3700 1000 3700 1000 3700 1000 8000 1000 4100 1000 3700 1000 3700 1000 3700 1000 4100 1000 3700 1000 3700 1000 4100 1000 4100 1000 4100 1000 4100 1000 40 600 40 600 40 600 40 600 40 600 40 600 40 600 40 600 40 600 40

600 40

600 40 600 40 600 40 600 40 600 40 600 40

600 100 5440 100 5440 100 5440 100 5440 100 5440 100 9740 100 5840 100 5440 100 5440 100 5440 100 5840 100 5440 100 5440 100 5840 100 5840 100 5840 100 5840 504 36 504 36 504 36 504 36 504 36 504 36 504 36 504 36 504 36 504 36 504 36 504 36 504 36 504 36 504 36 504 36 504 36

绵阳师范学院新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二)
网页显示不全,绵阳师范学院教务网显示不全

说明:该案例以IE9为例(估计IE系列都可以),使用谷歌浏览器时也会出现显示不完整这种情况,不过没有试着修复,因为我只安了IE。

进入绵阳师范学院教务网,登陆账号后,单击左边的"网上评教",结果显示如图1(红线圈出的部分显示不完整),对比图2(正常情况)。

图 1

图 2

单击下图所示的按钮即可!

以上情况并非对大家遇到的问题都实用,不过希望可以给大家一定的启发!

绵阳师范学院新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三)
绵阳师范学院本科生在读证明

绵 阳 师 范 学 院

学生在读证明

王波,男,身份证号 513723198812219115 ,系绵阳师范学院 物理与电子工程 学院 物理学(师范)专业 2010 级统招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该生于 2010 年9月入学,标准学制为四年,若在校期间顺利完成学业,将于 2014 年7月毕业。若符合学校有关授予学士学位的相关条件,将授予 理学 学士学位。

特此证明

本人确认上述个人信息完全属实,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相关责任。

确认签名(手签):

绵阳师范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印章)

绵阳师范学院教务处(印章)

时间:

(注:本件为打印件或无任何涂改痕迹的手写件为有效件)

1

绵阳师范学院新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四)
【绵阳师范学院专业】绵阳师范学院招生网站-绵阳师范学院分数线

【绵阳师范学院专业】绵阳师范学院招生网站-绵阳师范学院分数线 第四条 绵阳师范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市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第五条 志愿要求: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划定的我校录取调档分数线,经各省、市、自治区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优先录取。在不影响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各专业的录取要参考考生相关科目成绩。1、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对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调档分数线,经各省、市、自治区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我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2、对志愿未填报我校且不愿服从院校调配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3、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符合国家及有关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省级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择优录取。 第六条 专业录取原则:1、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录取已满额且考生不愿服从专业调配,则退档;若专业录取不满额,则从填有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2、美术类专业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控线后,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录取。

3、音乐类专业和体育教育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控线后,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和社会体育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控线后,按照文化成绩

从高到低录取。 第七条 我校采取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调档比例为1:1.2。

【绵阳师范学院新教务网络管理系统】

绵阳师范学院重点专业:

绵阳师范学院全景地图:

绵阳师范学院历年分数线: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绵阳师范学院报考指南:

绵阳师范学院招生计划:

绵阳师范学院人气校友: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绵阳师范学院新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五)
绵阳师范学院创新学分规则

绵阳师范学院本科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进一步贯彻《高等教育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突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面向世界和面向未来的发展方向,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积极探索学校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和途径,结合我校创新人才培养的“六有模式”,特制定《绵阳师范学院本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试行)方案。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 学校成立大学生创新实践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学校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大学生自主创新研究院、学工部(校团委)等职能部门负责对教学单位上报学生的创新学分予以确认和审批。

第二条 各教学单位成立大学生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3~5人)。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总支书记(副书记)任组长、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学办主任(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全权负责对大学生创新活动进行指导、组织和学生申报创新学分的初审工作。

第三章 使用范围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

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在规定的学业期限内,除完成专业培养目标规定的基本学分外,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和专业发展需要,从事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科研和实践活动取得的优秀成果,经学校学生创新学分审批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第四章 学分的申报和审批

第四条 学校实行本科生创新学分申报登记制度。需要申报的学生可在每学年秋季开学后两周内,通过学校网站下载并填写《绵阳师范学院本科生创新学分申报表》(见附件一)后,交本院大学生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初步审查和评定,结果由教学单位在院内进行公示(毕业班的最后一学期可延长到四月底),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审理结果填入创新学分统计表(一式三份)上报学工部、教务处审批和本院留存。

第五条 学工部对各教学单位上报的大学生创新学分进行审核确认后, 交教务处终审并录入学生成绩记录系统。

第五章 学分的认定

第六条 认定范围。凡全日制本科学生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文学艺术创作、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以及学习和创新技能认证等方面的成果均可申报。

第七条 创新学分认定项目。

1. 大学生举办校级的学术讲座或专业性报告等;

2. 全国千县工程信息员培训基地组织的新农村社会调研工作;

3. 校级及以上的各类大学生竞赛;

4. 各种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专利发明等创新活动;

5. 在省、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和省、市以上新闻媒体上发表成果、文章和作品;

6. 学校批准或认可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获得名次者(含文体活动等);

7. 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认定的创新实践活动(需有申报和总结);

8. 向政府工作、科技生产及其他社会事业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或产生

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政府文件、具有确认意义的认证材料等);

9. 辅导地方中学生科技制作发明获奖。

第八条 创新学分认定标准(见附表)。

第九条 同一内容的项目(例如,同一篇文章、专利、科技实物成果、课题、同一项比赛、演出或作品等)不累加计分,获得不同层次奖励得分只取最高分,不同类型的项目可累加计分。

第十条 集体项目获得的创新学分参照个人项目的创新学分赋值标准,根据分工和参与情况,由各院创新教育领导小组划分到相关参与项目的各位学生人头。

第六章 学分的记录与管理

第十一条 学生创新学分申报表由各教学单位在初审后存档,大学生创新学分统计表(两份)由教学单位大学生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统计填写后交学工部审核盖章,一份由学工部存档,一份交教务处终审并录入学籍管理系统,学生可通过学校学籍管理系统查询存入学生个人成绩档案的创新学分获得情况。

第十二条 凡我校2006级及以后年级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必须修得6个创新学分方能准予学生毕业。创新学分不能冲抵学校批准的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业学分。

第十三条 学生在毕业时由教务处根据学分总和标准,审查合格后方可准予毕业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各院可结合本办法制定适合本院学生专业特点的实施细则,经报学工部审核同意后实施。

第十五条 各学院应做到组织措施到位,项目质量数量有保证,教师指导认真,务必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从学生工作、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等方面对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进行指导、组织、管理。

第十六条 本科生在校期间要合理计划、妥善安排,正确处理好专业教育与创新活动的关系,积极参加创新实践,完成创新实践的规定学分。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解释权在学工部(处)。

2004级本科毕业生,应在符合《绵阳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要求的基础上,原则上要求获得2个创新学分;2005级本科学生获得4个创新学分,方能授予学士学位。同等条件下,创新学分的多少作为优先推荐校级和省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重要依据。

附件:1、《绵阳师范学院本科生创新学分申报表》

2、各类创新学分评定细则

3、绵阳师范学院各类文体活动课外创新学分评定细则

4 绵阳师范学院学生修读创新班申请表 (大四学生不能申请)

附件1: 绵阳师范学院本科生创新学分申请表

的主要工作及相关证明。竞赛项目要注明奖项名称、等级、颁发机构;论文项目要注明期刊

名称、期刊类别、是否被SCI、SSCI、EI、ISTP、CNKI等收录;教学、科研成果项目要注明奖项名称、等级、专利号、颁发机构等;

注:同一项目获得多种奖励者,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分。

附件2: 绵阳师范学院各类创新学分评定细则

1.大学生组织和开展的各种学术活动

2.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竞赛活动

3.参加各种科研课题及创新项目

4.专利发明,在科研课题及创新项目学分赋值的基础上,再奖励

绵阳师范学院新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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