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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学院教务网

2016-07-30 13:13:2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韶关学院教务网(共7篇)韶关学院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韶学院„2008‟143号韶关学院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和《韶关学院学生管理规定》(韶学院„2006‟130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入学与注册第二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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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学院教务网(一)
韶关学院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

韶学院„2008‟143号

韶关学院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和《韶关学院学生管理规定》(韶学院„2006‟130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入学与注册

第二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学生工作处(招生办)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学籍电子注册,取得学籍。取得学籍的学生可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查询本人的学籍基本信息。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四条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教务处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学生编入下一级相关专业学习。

第五条 每学期开学,学生必须在学校规定报到日期内到校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并到所在院系办理注册手续。未经学校批准而不缴纳学费者不予注册。

1、学生注册时须持本人学生证,到所在院系办公室报到注册,工作人员在学生证上加盖注册专用章,作为已注册凭证和学生证有效凭证。

2、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注册,须事先请假(病假须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并说明请假时间。请假时间从规定注册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周。因病确需续假者,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办理续假手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3、未办理请假、续假手续超过两周以上(含两周)或请假后逾期未注册者,视为学生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4、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贷款或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三章 学习年限、课程与学分

第六条 学生的学习年限,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标准学习年限(本科四年,专科三年)为参考,实行弹性学制。提前修满规定学分,可以提前毕业。在规定的年限内难以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允许延长学习年限。本科学生的学习年限最少三年,最多八年;专科学生学习年限最少二年,最多六年。

第七条 对于有特殊原因或困难的学生,经过批准可以边工作边学习,实行间修制。获准间修的学生,可按休学的方式中断学习,保留学籍。每次中断时间,以一年为限,累计中断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

第八条 学生应修读的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种。 必修课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基本规格,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所确定的该专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

选修课是学生根据本人的兴趣爱好并按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可在本院系或全校范围内选修的课程。

第九条 每门课程的学分,以该门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安排的学时数为主要依据,每学期计算一次。课程学分计算办法如下:

1、理论性课程:学时数除以18—15;

2、独立开设的实验课:学时数除以18—36;

3、各类实习和社会调查等课程,每周计1学分;

4、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每周计1学分,一般不超过10学分。

第十条 学分累计达到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总学分要求是学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各年级各专业总学分要求按相应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第四章 课程修读、选修和免听、免修

第十一条 学生入学后,应确定自己的学习年限和课程修读方式(如间修方式等),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院系开课计划,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修课计划,分学期完成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学习。

第十二条 必修课原则上在本院系修读,跨院系修课须经院系和教务处批准。选修课有一定的选择自由度,按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数和门数,学生可在本院系或学校所开设的允许选择的有关课程内选修。选修课程一旦选定,不得随意更改。如学生所选课程过于集中或过于分散,学校和院系可令学生重选。选修课超过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按每学分80元交费修读。

第十三条 允许学习成绩好(上一学期最低单科绩点2.5,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且自学能力强的学生申请免听自学,经过任课教师同意和院系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后,免听有关课程的全部或部分。获准免听的学生仍须参加该课程的平时测验和实践教学环节,按时完成教师布臵的作业,参加跟班考试,成绩在合格以上者才能获得该课程学分。

第十四条 学生已修读过或自学过的课程,可以申请免修。申请免修的学生在教务处主页学籍管理下载《韶关学院学生课程免修申请表》填写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过院系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并参加教务处组织的该课程的考试,成绩在合格以上者方可获得免修资格。免修申请、考核及审定,必须在前一个学期的期末考试前办理。

第十五条 学生在获得与所学某门课程相应的科技创新、素质能力方面的奖励时,如该课程属于选修课程,可以申请免修该门课程。

第十六条 政治理论课、德育课、体育课、实验课、实习(教育实习、毕业实习、专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不得免听与免修。

第五章 成绩考核、补考、升留级

第十七条 课程修读完毕,学生必须参加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核。课程考核成绩与平时学习成绩相结合所评定的成绩达及格以上,方可获得相关课程的学分。

第十八条 课程考核分为考试与考查两种形式。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臵的课程一般都进行考试,少数难以命题考试的实践性课程实行考查。考试与考查具有同等效力。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开卷笔试、口试、口试笔试兼用、实际操作等不同方式进行。某些实践性课程(如体育、实验、实习、社会调查等)可根据平时测验、课内外作业、实验报告等评定成绩。

第十九条 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和鉴定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有关规章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综合评议的形式写出有关具体表现的评语或测评分值。对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其他方面犯有错误的学生,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体育课的成绩以考勤、课内教学、国家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测验以及课外锻炼活动等进行综合评定。学生因身体疾病或某种生理缺陷经医院证明不宜上体育课者,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在教务处主页学籍管理下载《韶关学院学生体育保健申请表》填写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医院证明,并经院系领导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可免予跟班上课,由体育学院公共体育部和体育教师安排其它体育项目的学习和锻炼,进行力所能及的保健活动。经考核及格给予相应的成绩和学分。

韶关学院教务网(二)
韶关学院2014—2015学年校历

【韶关学院教务网】

韶关学院

2014—2015学年校历

备注:以上安排如有变化,以通知为准。

上课时间:

第一节8:00—8:45 第二节8:55—9:40 第三节10:00—10:45 第四节10:55—11:40 第五节14:40—15:25 第六节15:35—16:20 第七至八节16:30—18:00(课间不休息) 第九节20:00—20:45 第十节20:55—21:40

韶关学院教务网(三)
韶关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新)

韶学院„2011‟121号

韶关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根据高等教育发展的现状,参考国内同类高校的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计算办法。

第二条 教学工作量计算范围主要包括理论教学、实验(实践践)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辅导学生竞赛等。

第三条 教学工作量按标准课时计算。

第四条 教学工作量计入个人业务档案。

第二章 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第五条 理论课程的教学工作量:

(一)一般理论课程的教学工作量

标准教学课时数Z=S×X×Y。

其中:

Z——标准课时。

S——实际教学时数(以下同),S≤计划教学时数。

X——班级或教学组织形式校正系数(以下同)。对于自然班

或合班,X=1;对于平行重复班,X=0.8。重复课是指在同一学期中开设二个或以上教学班,且计划学时数、课程代码相同的同一门课程。

Y——授课学生人数系数(以下同)。

注:对于招生数≤30的班级,Y=1。

(二)双语课程的教学工作量(不含外语专业)

双语教学课时数=标准教学课时数Z×双语系数K。

其中:某位教师第一次授课时,K=3;第二次及以后,K=2。

(三)全英课程的教学工作量(不含外语专业)

全英教学课时数=标准教学课时数Z×全英系数Q。

其中:某位教师第一次授课时,Q=4;第二次及以后,Q=3。

(四)对外汉语课程的教学工作量

按一般理论课程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五)外教课程翻译的教学工作量

每实际担任1个教学课时的翻译,其教学工作量计1个标准课时。

第六条 实验实训课程的教学工作量:

(一)实验课程的教学工作量

实验课程的教学工作量=验证性实验教学工作量+综合性实验教学工作量+设计性实验教学工作量。

其中:

单次验证性实验教学工作量=单次实验教学时数×(1+重复循环教学次数×0.8);

单次综合性实验教学工作量=单次验证性实验教学工作量×

1.1;

单次设计性实验教学工作量=单次验证性实验教学工作量×

1.2。

由多名教师共同承担指导时,各教师的工作量之和等于该实

验教学总工作量。一般单次实验教学原则上按指导20名学生配备一名实验指导教师;计算机上机实验原则上按指导40名学生配备一名实验指导教师。

(二)实验准备及实验室管理的教学工作量

根据实验准备的不同特点,分为下列三种类型进行计算:(1)需要配制药品的,每个班级每个实验项目计0.5标准课时;(2)需要饲养动物的,每个班级每个实验项目计0.3标准课时;(3)其他类型的,每个班级每个实验项目计0.2标准课时。

在夜晚、周末、节假日等非正常工作时间,需要实验室管理人员对实验室进行管理的,其教学工作量=开放时间×0.2。

(三)实训课程指导的教学工作量

原则上要求每30名学生配备一名实训指导教师。实训课程指导的教学工作量按实际教学时数S进行计算,其中S≤计划课时数。

(四)实验室开放相关的教学工作量

现场指导学生实验的人员,其教学工作量=指导时间×0.5。 在夜晚、周末、节假日等非正常工作时间,需要实验室管理人员对开放实验室进行管理的,其教学工作量=开放时间×0.2。

第七条 体育术课、美术技法课、音乐个别或小组课的教学工作量:

(一)公共体育术课

标准教学课时数Z=S×X×Y。

(二)体育专业术课

标准教学课时数Z=S×X×Y。

(三)美术技法课

标准教学课时数Z=S×X×Y。

(四)音乐个别或小组课

标准教学课时数Z=S×(1+重复循环教学次数×0.8)×Y。 其中:Y——单元课时授课学生人数系数。当单元课时授课学生人数<单元课时授课标准学生人数时,Y=0.8;当单元课时授课学生人数=单元课时授课标准学生人数时,Y=1.0;当单元课时授课学生人数>单元课时授课标准学生人数时,Y=1.2。

单元课时授课标准学生人数,是指根据课程的特点,由音乐学院提出,经教务处审核确定的单元课时授课的标准学生人数。

第八条 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工作量:

(一)课程论文(设计)

教学工作量=所指导的学生人数/20×S。

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了计划教学时数的课程论文(设计),S按实际教学时数计算,且S≤计划教学时数;设置有专用教学周的课程论文(设计),S按每天计4标准课时,一周按5天计算;按教学周设置,但没有专用教学周的课程论文(设计),S按每天计2标准课时,一周按5天计算。

课程论文(设计)的教学工作量,其工作内容包括指导学生搜集资料、指导学生调查研究、指导学生写作或设计、评审论文或设计成果、成绩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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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设计的实训教学过程中,指导教师不得互相采用相同设计课题,选择同一设计课题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15人。每一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应在10-25人之间。

(二)毕业论文(设计)

有实验(或设计创作)的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量=所指导的学生人数×15。

其他类型的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量=所指导的学生人数×10。

(三)专业见习、专业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教育实习)

集中实习的指导,其教学工作量=学生数/20×天数×M。其中:

教育实习,M=4;专业见习、专业实习、生产实习、除教育实习之外的毕业实习,M=2。由多名教师共同指导时,教学工作量由多名教师分配;节假日不在天数计算之列,一周按5天计算。

分散实习的指导,其教学工作量=学生数×3。

第九条 网络课程的教学工作量:

网络课程的教学工作量=标准教学课时数×网络课程教学工作量系数W。

网络课程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依据不仅包括课程学时、上课学生人数,还应包括在线工作时间、布置作业及批复次数、回答学生提问次数、课程相关资料丰富程度等。教务处将根据网络教学工作的统计数据,对网络课程教学工作进行档次评定,并据此确定网络课程教学工作量系数W,W取1.1-1.5。

第十条 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的教学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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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双语课程等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简称“质量工程项目”),在立项建设期间,根据项目的级别、建设经费(不含配套经费)补贴一定的教学工作量。【韶关学院教务网】

(一)一年完成的项目,完成结题后计100%;两年完成的项目,第一年计40%,完成结题后计60%;三年完成的项目,第一年计25%,第二年计25%,完成结题后计50%;四年完成的项目,第一年计20%,第二年计20%,第三年计20%,完成结题后计40%;五年完成的项目,第一年计15%,第二年计15%,第三年计15%,第四年计15%,完成结题后计40%;不能结项或结项不合格者,最后一年不计教学工作量。

(二)集体承担的项目,按5∶3∶2∶1∶1∶1……的比例分配到个人。

韶关学院教务网(四)
【韶关学院排名】韶关学院特色专业-韶关学院录取分数线

【韶关学院教务网】

【韶关学院排名】韶关学院特色专业-韶关学院录取分数线

韶关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主管的省市共建地方本科院校。在48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为社会培养输送了各类人才7.5万余人。 学校的前身是创办于1958年的韶关师范专科学校。1970年改名为韶关地区师范学校,1978年复办韶关师范专科学校。1989年韶关师范专科学校与市属韶关大学合并为新的韶关大学。2000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韶关大学与韶关教育学院合并成立本科层次的韶关学院。2004年批准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现设有英东生物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文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外语学院、体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和政治与公共管理系、法律学系、数 学系、音乐系、教育系、旅游管理系、美术系、社会科学系、现代教育技术系、计算中心10个直属教学系(中心),另有韶州师范分院、医学院2个校外独立法人二级学院。至2005-2006学年末,有32个本科专业,有15个专科专业。现有蔬菜学、应用化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汉语言文学等5个校级重点学科,食品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旅游管理、应用数学等5个校级重点扶持学科。 学校以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高职高专教育为辅,努力办好各种形式、各种层次的继续教育,积极联办研究生教育,创造条件取得举办研究生教育资格。学校依托韶关,立足全省,面向19个省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生9968人,专科生2271人;函授和夜大成教在校生10232人。 学校师资队伍现有739人,其中正高职称人员74人,副高职称人员238人,中级职称人员330人,博士52人,硕士236人。 目前学校占地总面积为2511亩,校舍建筑总面积为44.78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18.85万平方米。学校设有计算中心、教育技术中心以及英东生物工程学院实验中心、信息工程学院实验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实验中心等5个实验中心;有27个基础、专业实验室,123个实验分室,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固定资产总值8610.4万元。图书馆面积2.94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文献总量达到145.6万册,纸质文献138.4万册,中外文期刊6000种,电子图书7.2万种。全校装备各类多媒体教室学校有多媒体教室69间,语音教室12间,共有多媒体教室和语音教室座位9214个,教学

用计算机3237台。教学实习基地92个,体育场地7.18万平方米。 学校成立了汉语方言研究所、客家学研究中心、生物技术研究所、动物疫病研究所等30多个科研机构。出版《韶关学院学报》、《教育研究》等学术刊物和校报。经常聘请专家、学者开展学术讲座和学术交流活动。2000年以来,学校教师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13项,省部级科研项目53项,市厅级项目151项,校级项目169项,横向课题34项,共计科研项目有420项。获得国家专利22项,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奖8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日本、澳大利亚、俄罗斯、乌克兰、英国、韩国等国家的近10所大学建立了校际联系及友好合作关系,近两年开始为韩国等国培养留学生,并与华南理工大学、中南大学、南昌大学等10余所高校联合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 学校将抓住新一轮高等教育发展的机遇,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 肩负粤北乃至"红三角"地区高层次人才的摇篮、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的基地、知识和技术创新的前沿的重要窗口的神圣使命,为把韶关学院建设成有学科特色、学科优势的地方性、综合性本科院校而奋斗。(注:

简介中数据采用2006年11月校本部数据)

韶关学院招生网站: /daxue-jianjie-3147.html

韶关学院教务网(五)
韶关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教学、实验人员公告(60人)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韶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解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若干问题请示的通知》(韶府〔2010〕58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因工作需要,韶关学院2015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实验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东韶关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大学,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座落在举世闻名的世界地质公园及世界自然遗产丹霞山和禅宗祖庭南华寺所在地、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粤北历史文化名城——韶关市。韶关学院占地面积2694亩,校园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环境优美。韶关学院是粤北地区唯一的本科高校,始创于1958年,是一所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哲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齐全的综合性大学。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韶关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计划表(教学、实验人员)

三、薪酬待遇

按事业编制进行聘用,执行国家现行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

(二)各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五)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五、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2、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将应聘材料发送电子邮件到附件1中指定的报名邮箱。

应聘材料应包括《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表格下载见附件2),并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个人基本情况和学习工作简历(附配偶、子女情况);

(2)、学历、学位、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扫描件;

(3)、如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提供相关扫描件;

(4)、主要代表性论文(著作)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扫描件;

(5)、如有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面试时提供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6)、应届毕业生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所有提供的证书在面试、试讲现场提交查验。

不按要求提供应聘材料者视作无效报名。

学校人才引进与人才招聘面试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当年公开招聘计划和资格条件,对所有应聘者的简历进行资格审查,登记符合基本条件的简历,按一定比例遴选并确定入围面试(试讲或实验操作测试)的人员名单。

(二)考试

专技岗人员考试采用面试(试讲或实验操作测试)的方式进行,由学校人才引进与人才招聘面试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实施。专技岗中二级学院教学人员计划采用面试(试讲)的方式,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每人试讲20-30分钟,试讲完毕后接受评委提问。专技岗中实验人员计划采用面试(实验操作测试)的方式,实验操作测试为招聘岗位相关知识内容,实验操作测试完毕后接受评委提问。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韶关学院教务网】

面试(试讲或实验操作测试)的具体时间由学校直接通知本人。

六、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后,在韶关学院校园网和人事处网页公示考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组织考察,并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组织应聘人员进行体检。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资格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依次递补录用或重新招聘。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韶关学院校园网和人事处网页进行拟聘用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韶关学院纪委、监察处提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七、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报名时间截止至2015年6月30日。报名时间内,拟聘人数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报名人数达到一定比例时,适时启动招聘程序,此岗位的报名自然终止。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2010〕1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韶关学院关于调整人才引进相关规定的通知》(韶学院〔2010〕65号)、《韶关学院人才招聘工作程序》(韶学院〔2009〕57号)、《关于成立韶关学院人才引进与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韶学院〔2011〕51号)、《关于调整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韶学院〔2011〕159号)和《韶关学院人才引进工作管理暂行办法》(韶学院〔2014〕58号)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工作由韶关学院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51-8120015。

(三)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韶关学院人事处网页。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51-8120085。

(四)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协议无效。

(五)国(境)内硕士研究生须是2015年7月31日前已持有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和学位证书上落款时间为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的硕士研究生须是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持有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上签发日期为准)。对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者,所签协议及公示聘用结果将自动失效。

(六)新入职的教职工到校后一律根据学校岗位设置规定的要求,按照学校实际情况安排岗位职级。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韶关学院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学校网站:/html/2015/02/42516_2.html

1、韶关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计划表(教学、实验人员).xls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韶关学院 2015年2月6日

韶关学院教务网(六)
肇庆学院教务处入口:http://jwc.zqu.edu.cn/

下面中国招生考试网小编给各位考生整理:


肇庆学院教务处入口:http://jwc.z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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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学院教务网(七)
2014年韶关高中排名榜单,2015韶关重点高中排名 - 韶关学校大全

下面是中国招生考试网针对韶关高中排名榜单的汇总信息:
1 仁化县第二中学
2 韶关田家炳中学
3 乐昌第一中学
4 韶关韶钢第一中学
5 韶关市第二中学
6 乐昌第三中学
7 新丰县第二中学
8 韶关墨江中学
9 韶关风度中学
10 翁源县翁源中学
11 翁源县龙仙第二中学
12 曲江区曲江一中
13 韶关仁化中学
14 韶关地质中学
15 翁源县第一高级中学
16 韶关曲仁中学
17 乳源县高级中学
18 广东北江中学
19 韶关五中
20 乐昌第二中学
21 南雄市黄坑中学
22 新丰县第一中学
23 韶关五中明星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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