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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一看守所预约电话

2016-11-14 13:15:0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北京市第一看守所预约电话(共8篇)北京市看守所预约电话、邮箱、地址及乘车路线北京刑事律师提供北京市第一看守所电话地址及注意事项机构名称: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机构类别:看守所联系电话:机构简称:第一看守所 豆各庄看守所 北京市看守所所在地区:北京 朝阳区详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501号邮政编码:100121上班时间:09:00-17:...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北京市第一看守所预约电话》,供大家学习参考。

北京市看守所预约电话、邮箱、地址及乘车路线
北京市第一看守所预约电话 第一篇

北京刑事律师提供北京市第一看守所电话地址及注意事项
北京市第一看守所预约电话 第二篇

机构名称: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机构类别:看守所

联系电话:

机构简称:第一看守所 豆各庄看守所 北京市看守所

所在地区:北京/朝阳区

详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501号

邮政编码:100121

上班时间:09:00-17:00

北京市第一看守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501号,是中国一级看守所,负责看押重大刑事犯罪嫌疑人、涉外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嫌疑人等。北京市第一看守所设有询问室,检察室,在押人员食堂、家属会见室、亲情电话室、心理咨询室、治疗室、监室、图书室和展览室等,是理念先进、管理科学、制度规范、安全稳定的学习型、研究型、科技现代型的新型看守所之一。

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律师会见

北京市公安局预审处就在离北京市第一看守所200米处。律师到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办理会见,需向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提交刑八(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初次会见要提交家属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复印件、律师证复印件。

从2009年开始,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定期对社会开放。

从2012年8月起,凡是在看守所羁押的已被判处刑罚的罪犯,家属和资质完备的律师可以通过电话或网络预约会见。

办理律师会见时间:9:00-11:00 13:30-16:00

2014年12月8日起,律师办理会见手续需出示律师证拿号。

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存钱存物须知

为了确保在押人员合法权利,家属给看守所被监管人员存钱时其卡上余额不能超过2000元。存物需要拿着在押人员给您寄出去的送物单才可以办理。看守所被监管人员近亲属指被监管人员的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其他人员;一律不给办理。您在存钱存物时请您:签名、注明关系及留下联系电话。

2014年12月8日起被监管人员亲属存钱存物需出示身份证。

北京市第一看守所-被监管人员亲属寄送财物须知

第一条 为保障正常监管场所秩序,维护被监瞥人员合法权益,根据监管法规、规章,制定本须知。

第二条 监管场所接待室负贵办理接收寄、送被监管人员财物工作。

第三条 看守所被监管人员亲属、拘留所被监管人员亲友可以为被监管人员寄、送财物。

第四条 送财物人员应当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办理财物接收手续,并遵守监管场所规定。

第五条 寄、送被监管人员财物包括现金、衣服、鞋(布)袜、公开发行的书籍等日常生活用品。其中寄、送现金每次不得超过人民币2000元,特殊情况须经所长批准。

第六条 监管场所应严格对接送物品进行安全检查。下列寄、送的物品不予接收:

(一)药品、食品、饮料、洗(漱)涤品、书籍;

(二)信用卡、手表、电信器材、指甲刀、剃须刀、香烟、打火机、易燃易爆物品。

(三)其他妨害监所安全物品。

依照规定应予退回的物品,应当向寄、送物人说明不能接收的原因。

第七条 接收财物时,民警与送物人应当面清点、登记,经核对无误后双方在收据上签字。交送物人收执。

第八条 对邮寄的财物,被监管人员已交付监狱等场所执行的,由监管场所负责转交执行机关;其他情形出所的,按邮政地址退回。

第九条 被监管人员亲属可凭有效证件,向监管场所提出申请,查询被监管人员在所内的消费情况。监管场所核实身份的,应当如实告知。

第十条 寄、送财物人可凭邮寄单或者送物凭据,到监管场所查询被监管人员收物情况。 第十一条 各监管场所应畅通渠道,及时征求被监管人员及其家属意见,主动接受被监管人员及其家属的监督。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501号(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邮编:100121

北京地区各看守所地址
北京市第一看守所预约电话 第三篇

北京地区各看守所地址

1、北京市看守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501号 邮政编码:100023

2、东城区看守所

地址:昌平区沙河镇七里渠

【北京市第一看守所预约电话】

3、西城区看守所【北京市第一看守所预约电话】

地址:昌平区沙河镇七里渠

4、崇文区看守所

地址:大兴

5、宣武区看守所

地址:大兴团河路

6、朝阳区看守所

地址:朝阳北路常营西里甲1号

7、海淀区看守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清河龙岗路25号

8、丰台区看守所

地址:丰台区沙岗村

9、大兴区看守所

地址:大兴区黄村西大街

电话:61212876

10、昌平区看守所

地址:昌平区新园村八达岭高速科技园出口

11、房山区看守所

地址:房山区房山城皇庙街10号

12、顺义区看守所

地址:顺义区顺平西路

电话:69401364

13、怀柔区看守所

地址:怀柔区府前街

电话:98684368

14、石景山区看守所

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里甲1号

北京市各级人法院地址电话乘车路线
北京市第一看守所预约电话 第四篇

北京市各级人法院地址电话乘车路线

1.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10号 邮编:100022 电话:85268124、85268124 举报电话:85268791 交通:地铁1线、2线建国门站东南800米。

2.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6号 邮编:100040

电话:68632139 68639038 举报电话:59891399

接待日时间:每月第2、4周的星期三为庭长接待日,第1、3周的星期三为院长接待日(院长接待须由庭长接待时确定)。

【北京市第一看守所预约电话】

交通:地铁1线八宝山站西南1公里(或地面向西1站路),公交车站“老山”,西长安街延长线上。

3.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丰台区方庄路10号 邮编:100078

电话:87622297 举报电话:67653214

接待日时间:每周星期三8时30分

交通:300或368、51路到方庄桥西下,向北走500米即到。

4.东城区人民法院

地址:东城区府学胡同37号 邮编: 100007

电话:64016395 投诉电话: 64031381

交通:坐地铁5号线到北新桥即到或乘电车118路抵达张自忠路

5.朝阳区人民法院

地址: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2号 邮编: 100026

电话:65958855 投诉电话: 65855838 65021021 交通:300路三元桥倒302路朝阳公园下或乘10号线地铁团结湖下往东500米

派出法庭:

王四营法庭地址:朝阳区王四营乡王四营村甲3号。邮政编码100023。负责审理王四营乡、十八里店乡、豆各庄乡、黑庄户乡、南磨房乡(东四环外)、垡头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以下的民事一审案件。

温榆河法庭地址:位于朝阳区楼梓庄原乡政府,负责审理金盏乡、东坝乡、孙河乡、崔各庄乡和首都机场街道办事处等行政区域内的民事一审案件

双桥法庭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乡三间房村西队,邮编:100024。主要负责辖区内发生的一审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开展民调、法宣等司法为民活动。

酒仙桥法庭电话:010-64350286/64356963地址:朝阳区将台路,邮编:100016。负责审理望京街道办事处、左家庄街道办事处、麦子店街道办事处、酒仙桥街道办事处、将台地区办事处、东风地区办事处,共计6个行政区域的

民事案件。交通:乘976、988、402、710、952等路公交车坐至酒仙桥站下车,进西侧胡同200米路南四层白楼即是。

南磨房法庭 电话:87771140

地址:朝阳区华威北里甲14号,主要审理普通民事案件,管辖三个街道潘家园办事处、劲松办事处、垡头办事处及三个乡南磨房乡、小红门乡、十八里店乡。交通:

713路(华威西里站)、368路(华威西里站)、705路(劲松中街站)、300路(潘家园站)、976路(潘家园站)。 奥运村法庭地址:朝阳区慧忠里甲226号楼,邮编:100101。负责审理辖区内各类民事纠纷。管辖范围有奥运村、奥运村、来广营及小关办事处四个地区。乘车路线:953、847、108路等亚运村阳光广场站下车向西300米即可

亚运村法庭 负责审理安贞、和平街、香河园、亚运村和太阳宫地区的诉讼金额500万元以下的民事一审案件。

6.西城区人民法院

地址:西城区后英房胡同1号 邮编: 100044

电话:68366070 举报电话:68366063、68366070 交通:地铁2线积水潭站西二百米路南或347路新街口豁口下往东100米

7.海淀区人民法院

地址:海淀区丹棱街12号 邮编:100080

电话:62697000 举报电话:82669519

交通:地铁10号线或乘994路海淀南路下往东第2个红绿灯往北200米

派出法庭:

山后法庭 电话:62897407

东升法庭 电话:62555192

复兴法庭 电话:68458074

8.崇文区人民法院

地址:崇文区定安里10号 邮编:100075

电话:87895400 67237770 举报电话:87895413 交通:三环路300路刘家窑站下车,赵公口桥的西北方向500米

9.宣武区人民法院

地址:宣武区半步桥街50号 邮编:100054

电话:63543080 举报电话:63545177

邮箱:xwfy@chinacourt.org

交通:19路右安门内下车往前100米华堂商场前胡同右拐往东400米

派出法庭:

广外法庭

10.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地址: 石景山区阜石路169号 邮编:100043

电话:68899802 举报电话:68899723

交通:645路杨庄东下即时

11.丰台区人民法院

地址:丰台区丰台镇近园路9号 邮编:100071

电话:83836011 举报电话:83836034

交通:为公桥或万寿寺坐323快、696或944支抵达七里庄 派出法庭:

王佐法庭 68377317 方庄法庭 67613858

右安门法庭63538900 黄土岗法庭63721309 卢沟桥法庭63892299转175

12.通州区人民法院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梨园北街11号 邮编:101101 电话:81553314 举报电话:60529211

交通:地铁八通线在梨园站下车

派出法庭:

宋庄法庭69592350 马驹桥法庭60509569 张家湾法庭61561635

13.大兴区人民法院

地址: 大兴区黄村镇兴华大街 邮编:102600 电话:60238877 举报电话:69297369

北京市公安局和各个分局地址电话
北京市第一看守所预约电话 第五篇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 69243071

北京市昌平区公安分局---北京市昌平区西环路甲68号 69746110 北京市崇文区公安分局---- 北京市崇文区幸福大街32号 67102060 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分局----- 北京市朝阳区红领巾桥西北 85953400 北京市东城区公安分局---- 北京市东城区大兴胡同45号 84081110 北京市大兴区公安分局----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 69243071

北京市房山区公安分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6号 81389117

北京市丰台区公安分局---- 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26号 63811992 63897537 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分局---- 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5号 82519110 北京市怀柔区公安分局 ---北京市怀柔城区府前街6号 89687608

北京市门头沟区公安分局--- 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45号 69842494 北京市平谷区公安分局---- 北京市平谷区新平东路 69961567

北京市石景山区公安分局----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里甲1号 68873814 北京市顺义区公安分局---- 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路8号 69440212

北京市通州区公安分局----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北街303号 69523305 北京市西城区公安分局 ---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39号 66034778 北京市宣武区公安分局----- 北京市宣武区梁家园1号 83164100

北京市延庆县公安局

----北京市延庆西街4号 81198020

北京市密云县公安局--- 北京市密云县西大桥路12号 69045456

----北京市延庆西街4号 81198020

北京市密云县公安局--- 北京市密云县西大桥路12号 69045456

北京市各看守所地址

市看:地址朝阳区豆各庄

市1看(炮局):地址东四十条桥东出发115路到黄厂

海看:海淀区清河镇龙岗路25号【北京市第一看守所预约电话】

通看:通州区乔庄

昌看:昌平南口

丰看:丰台区宛平城(地铁2号线到长春街换301/309到晓月苑一里) 宣看:北京大兴区南六环

东看和西看:昌平沙河七里渠(有公交)

崇看:大兴团河村团河行宫(菜户营换676)

顺看:先到顺义牛栏山再换987到衙门村

朝看:东营乡甲二号(831路)

延看:东桑圆(注:我是从昌平的水屯市场坐小60路到的东桑圆)

2016法庭,法院实习日记
北京市第一看守所预约电话 第六篇

法庭,法院实习日记

法院实习日记(一)

早晨八点半,校车载着我们一堆即将失业的准毕业生驶向出了校园,今天是我们实习的第一天。驶过三桥,便进入了高新区的繁华世界,三头两转,终于到了碉堡似的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了,下车的那一刻,我们都有一种缅怀革命先烈董存瑞的悲壮之情……

【北京市第一看守所预约电话】

入了大门,穿过广场,来到大厅,几经周折始得入了那狭窄的小门,进入碉堡内部。与政治部的大姐开了个小会之后,我有幸分到了民三庭。

指导老师唐副庭长,没想到简单的介绍几下之后,庭长就立即给我发了个艰巨的任务:“这份判决书明天得宣判,我修改完了,你把它输进电脑吧。”我翻了一下就晕了,二十多页!!!但是为了好好表现,我也就安安静静的坐在电脑面前,一个一个字的打进去了。一直到中午下班,还没完成一半,庭长说:我先走了,我只有一片钥匙,你要吃饭的话得保证这办公室得有个人。我在想,这庭长也太抠了吧,第一次见面也不给个吃饭的时间给我指导指导。还幸亏雄哥他们来了个人替我守办公室,不然我连午饭都吃不了咯……

中午吃饭之后,由于想好好表现,所以中午就在办公室加班了,虽然这十多天一直这么困,但实在是第一天不能松懈啊,哪知道忙了一中午还是没搞完,庭长回来的时候问了我一句:搞完了没?我真要吐血了,费力没讨好啊,任务太重,手太生,想好好表现都没能力。庭长笑了笑:接着搞,明天三点之前搞完了就行了。谁知道临六点下班的时候,还有三页法条没改完,不是雄哥,硕哥,沙姐过来催我,估计我还不知要忙到什么时候去了。

在市中心陪硕哥转了半条街买衣服,我也试了几件,发现像我这种型男能穿得衣服还真不少,只是囊中羞涩啊,一个学期只买了一件t恤,哈哈哈……但我觉得倒挺骄傲的,最少我不觉得买衣服是件必需的事情,再说,我得为我的xz之旅考虑呢。回来之后已经是九点了,三人在堕落坑的小摊上吃了盒炒饭,再每人喝了瓶啤酒,酒意便渐渐涌上头了,实在想睡个大懒觉,但明早又得早起上班,在寝室漱洗毕,什么也不想干的就想睡了……

今天收获最多的莫过于关于法律文书的知识吧,我始料未及的是法律文书的要求这么严格,严格到一个符号,一种字体,字体大小,字间间距,称呼,汉字数字,阿拉伯数字,空格等等一系列细枝末节的注意事项。我第一次真实的感受到做法官严肃形象与严格要求,每删改一个地方我都生怕会对当事人造成什么难以磨合的影响,每改变一句表达我都有一种掌握别人命运的沉重之感,虽然庭长始终对我说改错改对都不会追究我的责任,但我始终感觉在如履薄冰。所以一整天都没忙完这个判决。但总的来说来是收获蛮大的,最少学到了不少实用性的东西。这个暑假不虚度……

法院实习日记(二)

早上六点起床,勿忙洗漱完毕就背个包出门了,今天是实习的第二天,也是第一天正式上班,所以不能迟到。路上买了个馒头边啃边跑,到校门口时恰好赶上107路公车发动,幸运啊……

赶到碉堡中院的时候,才七点四十,总算没迟到啦,在电梯的镜子里竟然都发现自已的眼睛肿的像大哭过一场。一进门,发现庭长早已经安坐于办公椅了,庭长掏掏口袋拿出一片钥匙:诺,帮你配了一片钥匙,以后你就可以自由出入了。

上午的工作是接着昨天来的,还是昨天那份判决书,我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修改完打印出来之后,拿到庭长,庭长又检查了一遍,还是有不少错误,又拿给我去补正,补正之后又让他检查,如此往复,我修改了四遍,他检查了五遍,最后还是不敢肯定判决书没有错误了。

已经将近中午了,由于下午就要就本案进行最后一次调解,庭长本打算如果调解不成就直接当庭宣判,最后出于判决书还可能存在错误,庭长不得不只准备调解书了,于是我的工作又转向了制作调解书,还一份赔偿义务方的协议书。

由于下午英明的庭长要求我当书记员出庭作调解笔录,所以,我的午休时间又暴毙了,我查啊查,找啊找,发现调解笔录不是像个录音机一样每句话都录下来,而是简单的几句重点了,我有信心了,但还是没准备休息。

约好三点开庭,结果被上诉人(被侵权人)三点半才来,调解进行了两个小时,双方就赔偿数额的问题进行了友好协商,各有苦衷,各作让步,十三万的赔偿额减少到了十二万,最后圆满达成协议。离分别之时还互换名片,这样的解决方式,我认为是最圆满不过了。

不过,让我困惑的地方也不在少数,首先是当事人包括法官都说的是湘潭话,我不仔细听的话基本上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另一个是,庭长在本案中确实起了一主持的作用,但是这种主持应该只限于引导他们谈话的重点和中心不会转移,而不应该是积极主动的去劝说应该赔多少,或少赔多少,但是庭长两方面的都做了。

调解中间,在双方僵持不下时,庭长单独将赔偿义务一方叫出庭外私自协商,侵权人回庭后的态度便稍有改变了,我不知道这在调解程序中是不是合法,但我应该能判断庭长对侵权人说了什么。鉴于我的实习身份,我也不好挑明。

然后就是庭长在双方达成协议后,就催促双方直接签定了调解书的送达回证,这在程序上是明显不合法的,虽然庭长这样做节省了人力物力,且有效的避免了双方反悔,但同时也剥夺了双方反悔权,是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

这一次的调解很容易让我联想到了“公正”与“效率”的对立统一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的问题。司法实践中,都普遍的认为公正第一,效率第二,即认为要让当事人获得正义,即使诉讼拖得太久也没关系,公正相比于效率要重要。但是不记得谁说过:迟到的正义为非正义,如果因为拖延诉讼,当事人的权益就得不到及时保障。或者双方因为无止尽的诉讼而陷入缠讼的地步,最后一方赔得更多,另一方则因拖延而花费更大的成本,这也是不合理的。

我认为,公正和效率也是统一的,考虑公正问题时不仅应当只考虑当事人的公正,还应该考虑司法公正和社会公正,这里的公正其实在很大程度上反映的是“利益”层面。如果一味以当事人为重心而进行缠诉,不仅会浪费司法资源,同时对社会其他成员也是不公正的,因为司法资源的浪费也体现了对纳税人财政的浪费。所以公正和效率的问题不能分开谈的。

再就是,本次调解是十分成功的,当事人之间化干戈为玉帛,还成了朋友。而且都对赔偿的数额比较满意,至于具体的判决数额,基于国家秘密,我也不能表说,判决书也因调解成功而沦为一堆废纸 。

但是对于庭长的多处违反程序问题我认为也是无可厚非的。这里是不是也涉及一个法官自由裁量和良性违法的问题呢,因为如果法官只是坐在堂上板个脸只说这个不能讲那也不能讲,那法官还不如用个录音机把自已的话录下来,等到有必要了就按下播放键:这个不需再议……再说,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还是违法的呢,作为一个法官,良性违法也是情有可原的,只要双方当事人满意,只要争议能得到完美解决,手段的事情就不必考虑那么多了。

所以,对于这次调解我很满意,我也见识到了调解的魅力了,这是我今天的感受……

法院实习日记(三)

清晨一觉睡到九点半,嘿嘿……也得感谢siyb的同胞们让我请了这半天假,不然今早又得肿着个眼睛去碉堡法院啦,昨晚深夜两点被《岁月神偷》感动的稀里哗啦的,虽又有点熬夜之嫌,但毕竟心理有些安慰,至少睡到了九点嘛。

洗漱毕就去经管楼见了指导老师,一下子过去了半小时了,出来的时候已经是烈日当空了,那个汗啊,跑了回了一趟宿舍,又跑了一趟法学校交任务,又跑回寝室准备大扫卫生的时候,s又打电话过来催吃饭了,在乐园的小窝里吃得汗流浃背,一上午的时间就全是与汗水相伴啦……

中午搞完卫生,已经是一点多了,于是,我又顶着个大太阳坐着摇摆的107回到了碉堡法院,上了一会儿网庭长大人就来了。

“庭长,下午有事嘛?”

“怎么会没事,这里有三个判决书,你根椐这三篇判决书改成三篇审理报告书。”

一小时过去,任务圆满完成。

“庭长,还有事嘛?”

“没有了……”

“庭长,我不想老改法律文书,我想看看案卷。”

“那行啊,这有刚收到的三个案件,你看一下吧,根据这三个案子自已每个拟个审查报告出来……”

一个小时过去,两个小时过去,案子都没看完。雄哥,硕哥又准时出现在了我的办公室门口……

庭长发话了:四天后开庭,别急,带回去做……

暮色已沉沉了,似要下雨了,在市里买了套衣服,买回之后发现不想穿,真的要老啦,买衣服的心情都没有了……

今天收获最多的就是审理报告的格式吧,基本框架和术语都滥熟了,修改之后也是perfect了。下学期的法律文书课应该不会听得很晦涩了。

现在越来越觉得有必要端正自已的态度了,法律和经济都是很实用的学科,平时上课的时候还是少发呆的好,浪费了时间又浪费了金钱,现在想做的事情很多,但又总觉得时间不够去分配,而且每天都完不成任务,包括庭长布置的作业,所以总觉得有做不完的事,还是自已没分配好时间,没做好计划的原故吧,加油加油……

法院实习日记(四)

由于昨晚逛街回来的太晚,所以只写了篇昨天的日志就已经困得不行了。

今早在摇摆的107上匆匆的看了一份判决书,就到了碉堡中院了,以为自已要迟到了,没想到又是七点四十分,也以为今天没任务了(因为昨天的三份审理报告一份也没拟出来),没想到庭长说:十二号有66、67号案子开庭,你至少要在12号之前把两份调解协议的方案做出来。

干坐了一上午,看了一叠厚厚的案卷袋,还是没一点眉目,不是上诉请求会得不到支持,就是2b一审法院判的太离谱而自相矛盾,好不容易抓到一个一审法院的漏洞,又发现如果和当事人说明调解根据的话,就会有更大的纠纷。

中午睡的半小时是四天以来睡的第一个午觉,下午精神足足的又去见了一次当事人,不过,这次我是旁观者。看着书记员记录,听着不太懂的湘潭话,我也半朦半懂的明白了些谈话的内容。评审结束后庭长对我说:要做一名合格的法官,首先要做一个优秀的书记员。原来法官也是这么一级一级的爬上去的……

下午接着写调解协议,写了两小时初步算完成了一份了,但是赔偿数额是没有根据的。临下班时庭长还在催,我也就不好意思的请求再往后推啦。

出法院之后,一同学感慨一句:明天是星期六咯。我恍然大悟,原来可以休息啦,哈哈,这些天真的是忙晕了。虽然可能在别人看来我也没做多少事,而且我也觉得自已没做多少事,但是就是做不完,可能是个人能力问题吧。

我真的不得不惊叹对法官的严格要求。一份文书改了又改,看了又看,稍有觉得不合适的地方就要不惜纸墨的再打印一遍。而且基层法官和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的法律素质是相差悬殊的两个级别,基层法院的判决真的是漏洞百出。推开法律适用和认定事实不说,光就判决书的形式就是千疮百孔,格式不对,符号错误,有时自已认定的责任分配比例,却不按其判决,更甚的是,有判决书前面几点举证用阿拉伯数字,后面突然蹦出了罗马数字。有的还把原告的名字写错了,有的还竟然把审判长的名字和审判员的名字对调。作为中国最有受案最多,救济最多的基层法院怎么可以这么不严谨?

法院实习日记(五)

今天去报到,可以说是见习的第一天。因为是周五,院里也没什么事。所以,我报到后就回住处了,晚上整理了一下今后实习要注意的事项:

1、 要准时去,准时回。

2、 防止两周热的情绪病。

3、 要尊重工作人员。

4、 要积极主动。

5、 重视看案卷——一部不说话的实体法和程序法。宁可在装订时慢一点,也要争取认认真真地看一回案卷。

6、 不要表现得很书生气,要表现得很老练,像出了社会的人。

7、 每天坚持写实习日记 ,见习完后提交专业实习报告。

法院实习日记(六)

匆忙洗完衣服,想洗个缓解疲劳的热水澡,于是借着烧水的空闲把今天的日志写了。

我总觉得第七天不是个好日子,因为上帝在第七天创造了人。由于人的存在,这世界所有的美好都会带有那么多的瑕眦和不完美。比如正义。

一条公路的弯道边堆了一堆沙子,农夫高高兴兴的骑着摩托载着自已妻子和岳母回家,绕过沙子的时候与迎面驶来的一辆三轮车相撞,农夫截肢,农妇十级伤残,岳母不幸死亡。这仅仅是一切不幸的开始……

伤者因医疗费,伤残赔偿等总损失达到30万,虽说对于一死两残的受害方30万元可能弥补不了什么,但是这三十万对于同样出生农民的三轮车司机来说同样是个巨大数字,一审法院虽然认定原告负65%的责任,三轮司机负20%的责任,堆放沙子的老农负15%的责任,但都是在交强险之外的余额的比例分担,所以,被告的赔偿的数额仍然将近十三万。堆沙子的老农也要负担4万块钱的赔偿。

一审法院判决后,被告提起上诉。今天上午审的就是这个案子,二审审了将近三个小时,最后法院依法进行调解,但当事人坚决一致的不同意调解。休庭之后,庭长私下又单独一个一个的进行了调解,左边放个棉花糖,右边放个烟雾弹,左右各糊弄一翻,最后伤者一方好不容易答应少赔付4.7万时,三轮司机和老农又不答应,坚持认为自已没过错,还倔着说就算告到最高法也要告。

调解不成了,我辛苦了三天的三个调解方案也泡汤了,但我心有感触的不是这个,我之前一直挺反感庭长这样糊弄人,有时还为了效率而违反程序。但是我现在越来越觉得,调解具有的魅力,在于它所具有的效率以及他解决纠纷的相对彻底性。我不管庭长做出什么带有欺骗性质的劝解,只要能让当事人心安理得的接受,只要能彻底解决纠纷,就无可厚非了。

而对于三方当事人,都是生活在最底层的农民,到了二审他们都已经没钱请律师了,穿着个拖鞋,披着满是汗渍黄斑的衬衣。从他们脸上的皱纹你就能感受到他们所经历的沧桑以及无奈。所以,你也能体会到他们为什么都只能站在自已的立场考虑自已的利益。中国的农民都是简朴的,这种简朴往丑了讲就是自私,可是你能怪他们吗?你能怪一辆无证无照,逃避修检,只为谋求最低生活标准的司机没交强制保险费吗?

这种自私就往往表现出一种接近极端的自我防卫,也往往是这种自我的固执会造成更多不必要的损用,一个律师都请不起了,还想申诉?还想不惜代价告到最高法院?

其实这场案子无论怎么判下来都安慰不了任何人,而只有通过调解才能有所缓解,也就是一个人情的问题。

我觉得法治其实在很多涉及人情因素的纠纷上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我承认法治,但我也支持人治。

真的无法表达自已的心情,法律解决不了所有的问题,一个人可能有责任,但并不是一个人要承担责任就说明他错了,当我们不能从当事人的角度去得到正义时,我们只能回头看看是不是社会错了,是不是法律错了……

接下来两天又得做一个案子的调解方案,然后庭长又出乎意料的让我去主持调解,不管怎样,我都得感谢庭长让我做了这么多事,学了这么多实用的东西,加油吧,只要自已努力了,就不要在乎自已能不能调解成功……

法院实习日记(七)

今天一整天就专门研究后天我要主持调解的案子,总算有点眉目了,今晚就能做出来了吧。

上班不久后就陪着庭长又做了一份申诉笔录,这次庭长查都不查一下,就直接让我打印了出来。看来庭长对我现在是比较放心的。

中午在书记员的办公室睡了一觉,倒还舒服,就是没庭长办公室的沙发大 ,作了个荒诞不经的梦,估计是永州那个案子太深刻了。所以下午状态并不比上午精神,但总算把案子里来历不明的数字与不太明确的表述弄懂了。今晚再加一下班,估计方案的事情就解决了,就那去怎么调解了。

回来的时候下起了雨,下车后,和哥们开了句玩笑,没想到他会生那么大气,一路上闷不坑声的自走前头,我是没想去计较什么了。看了这么多天案子,也旁听了这么多次庭审,我真的觉得有时候在生活中我们计较的东西太多了,当你看不到受害者斑驳苍老的皱纹里横流的老泪,听不到伤者在病床上看到自已残缺的大腿而撕心裂肺,听不到伤者的亲属因忍受的痛苦而发出声声沉沉的叹息时,你就不会明白生活赐予了我们多少喜乐。

我们的生活都太安稳了,所以才会对发生在身边的事情这么耿耿于怀。在小的时候我们都会想,要是哪一天爸爸妈妈突然离开我们了怎么办?然后越想越执著,越想越伤心,最后把头蒙在被子里偷偷的哭。而这一切也终于没发生,我们也大了,也就觉得想这些东西很无聊,最后这样想的念头也没有了。

可是现在我要问:如果你爸爸妈妈,或者你身边的人,或者你爱的亲人,或者最爱的恋人在某一天突然离你而去,你考虑过那一天吗?

那一天,你可能拉着爱人的手一起在路边散步,彼此依偎的望着晚霞而希望能永远这样浪漫的沿着这条街走下去的时候,一辆失控的小车朝你们冲了过来。

那一天,你的子女可能在明敞的教室里上课,那声声充满童趣的朗诵总会勾起你儿时甜美的记忆,而一场突来的地震瞬间把你的甜美震碎。

那一天,你们幸福的一家正在安谧的睡眠中,你可能刚刚哄着你可爱淘气的宝贝睡着,你可能刚刚设好闹钟等待明天的朝阳。而正当你准备敞在舒适的大床上享受着一天劳累之后的安眠时,一场大火把你一切的美梦烧成灰烬。

一次车祸,一次地震,一场大火,一个个不经意的瞬间……

突然之间什么都没了,突然之间生活变得毫无意义,突然之间觉得原本生存就是一次无聊的旅行……

要珍惜身边的人,不管他过得怎么样,不管他是否值得你赞扬,不管她曾多么的伤害过你。

我们经历那么多苦恼,我们体会到那么多绝望,可是我们真的痛苦,真的绝望吗?在没体会到真正的失去之前就不要无限的把自已的感受扩大化……

我们都很幸福,但要学会珍惜……

法院实习日记(八)

今天是正式见习的第一天。

车开半小时后,我们到达了目的地。首先,政治处李主任给我的印象比较深。李主任讲的话都很精辟,实在,让我很有好感。我想,平易近人,作风实在对今后的工作很重要。

我被分到执行一庭。和一个法官见了面后,就是参观一下办公环境,熟悉一下。整个下午也没做什么事,因为大多数工作人员也都出差去了。

法院实习日记(九)

今天最大的收获是和叶辉副庭长的一次谈话。叶庭长举了几个现实中的例子,告诉我和我的搭档们,专业素质的重要性。而专业素质最直接的体现就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叶庭长甚至还稍显极端地说,在校拿什么奖学金是假的,考什么证都是假的,只有一张司法考试通过证对法学专业的毕业生 才是实实在在的。仔细想想也是,能通过全国几乎是最难的考试,说明学到东西了。另一方面,也证明司考证的含金量之高。

此外,叶庭长跟我们说了一下,执行一庭和二庭的分工合作,比如,一庭主要负责一审案件的执行,而二庭则负责二审和一些特殊案件的执行。

法院实习日记(十)

今天我认认真真地看了一本刑事案件的卷宗。确实如张老师所说,我感受到案卷就是一本不说话的实体法和程序法。那是去年发生的一单命案,犯罪嫌疑人谋财害命,后来在新发的一个斗殴致死的案件中被抓。犯罪嫌疑人从被公安局逮捕,到审问,到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到被法院审判定罪,最后到被执行枪决。所有程序走下来,期间需要办的手续,提供的证据在案卷中都非常明白。从案件中,我特别感受到审案程序和证据的重要性。

法院实习日记(十一)

今天下午,去听一个刑事审判案件的公开审判。程序上基本是我们上学期搞模拟法庭时走的那种程序。

大开眼界的是,我原以为,只有电视上才有那种雄辩滔滔的律师,没想到,第一回听庭审,就让我见识了一位律师的厉害。他是原告的律师。印象特别深刻的是,他能针对辩护律师的无理辩驳,一一举证反驳。而且,偶尔会来一段深情的问话。我当时和同学们都不断暗地叫好!

法院实习日记(十二)

今天的主要工作是在冯华祥法官的指导下作了一个问话笔录。开始当事人和法官说俚语,我几乎听不懂,于是,不得不从新开始,让他们用普通话交流。开始我就觉得做笔录并不是件简单的事,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能把法官,尤其是当事人说的话用最精简的语言表达出来,又不改变其意思,真不简单。强调当事人,是因为你根本不知道他将怎么答,必须等他说完你才能概括,而就在你概括和写的时候,他又可能说下一句了。应付的办法只能是高度专注,迅速反应,当然,前提是有过硬的语言功底。

法院实习日记(十三)

上午旁听了一个调解会议,感受和昨天差不多,就是发现很多案件执行难,今天这个案件的被执行人涉及到政府。被执行人是一破产的政府企业,债务纠纷是8年前发生的,判决是6年前判的,可还在执行。

法院实习日记(十四)

今天的工作比较有挑战性。上午上班后,书记员华姐拿了两个案件的未整理卷宗交给我和搭档整理。那么大一叠材料,必须按照规定的目录,一一叠好。工作的关键在于,我们能否识别每份材料的性质,也就是说它该放哪。比如,立案申请表等等。第一卷,我们独立做,做了一个多小时。后来,拿给华姐检查,结果真的有些放错了。经过她的指点,我们下午又整理了一卷,这次做对了。当然,我们没忘了好好看看案卷,又一次提高自己。难怪,孙老师在课堂上说,其实做书记员挺锻炼人的。

法院实习日记(十五)

今天有个特别的感想,是关于社会的:犯人为了三万二千元就杀人了,而且心态显得很轻松,更可怕的是手段恶劣,杀人还要毁尸。这说明,贫穷是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而案件的另一个犯罪嫌疑人的父亲正在贵州坐牢,可见,家庭环境对一个人的成长也非常重要。

法院实习日记(十六)

虽然感觉有点清闲,但还是学到些东西的。至少,我没浪费时间,因为没事做的时候我就看看书。本想多主动跟法官聊聊的,但发现两个问题:一,我对法律并不太感兴趣,没有问的激-情。二、打算和法官谈谈人生经验的,但他们都已人到中年了,曾尝试过几次,却没说两句后就一切归于平静。呵呵,也许是我还没找到更好的沟通方式。这也是我未来两周的努力方向——多主动和法官沟通。

法院实习日记(十七)

不过,也发现一些不好的现象:庭审过程中,尽管法警一再警告听众把手机关掉,liuxue86.com却时不时有手机在响,结果使庭审显得不够严肃。我想,高院可以将此列入法庭纪律之一,作出具体的司法解释或新规定。

法院实习日记(十八)

下午,帮法官打印一份报告材料,是一份关于移交案件报领导批示的文件。从中了解到,当被执行人在外地时,执行一庭是如何向领导汇报,然后移交执行二庭办理移交手续,最后移交到外地法院的。

法院实习日记(十九)

今天,又做了件新鲜事:做合议庭笔录。

首先,我得说说过程:f法官(承办法官)教我把案头写好后,他说一句,我按他意思写一句。写了几段后,他该说的也说完了。

这时,办公室进来一位z法官,是本案件的合议庭成员。f法官对z法官说,这是合议庭笔录,你看看,然后说说你的意见。z法官说,就写同意承办人意见就行了。f法官劝说z法官说多几句。z法官笑嘻嘻地说,没事,你就写同意承办人意见就行了,然后就在笔录后面签了个大名。

至于合议庭另一位c法官的意见,则是f法官说的,基本上就是同意的意思,展开来说而已。

然后,我想说说我的想法。天啊,为保障案件更公平地执行的合议庭制度在现实操作中就是走过场而已。我又回想起老孙在课堂上给我们看的一个照片:高院的一次庭审中,一名年老的审判员,坐在审判长的旁边,对着庭下广大听众打瞌睡!我想,可以作个调查,合议庭制度在审判和执行过程中,在现实中,几乎都是走过场。那,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应该如何从新修正或设计合议庭制度?这是很值得思考的问题。好吧,学年论文我就写这个,我得仔细弄明白这个问题。

法院实习日记(二十)

今天有事,我向法官请了假,留在学校,没去法院。

法院实习日记(二十一)

上午,又作了一个当事人问话笔录。有了第一次的经历和经验,这一次做起来顺利多了。首先,经历使我不再有点害怕做不好的心理 ,其次,经验让我明白如何达到记笔录的要求。做玩笔录,和法官聊了一会。下午法官也没什么事,我们继续讨论一些问题:比如: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为什么没有精神损害赔偿一项,该不该有?违反证据为什么不能用等等。

法庭,法院实习日记 [篇2]

实习日记指用来记录实习内容的载体,作为一种文体,属于记叙文性质的应用文。实习日记的内容,来源于我们对实习生活的观察,凡是自己在实习一天中做过的,或看到的,或听到的,或想到的,都可以是实习日记的内容。实习日记可以帮助实习生理清思路、调整心态;实习日记是教师和实习生之间沟通的桥梁;同时,实习日记可以培养学生批判性思维的能力。下面小编分享一篇关于法院的实习日记范文,希望能帮到大家!

20xx年7月7日

经过了考试周的紧张生活,面对即将到来的专业实习,同学们显得非常兴奋与期待。今天在文法301教室举行了我们专业实习的动员会,党支部书记兼副主任张家盛,也就是我们本次实习的队长,以及张毅导员参加了本次动员会。会上,张家盛老师和张毅导员相继对动员大会做出了安排和指导,阐明了此次实习动员大会的主题,就同学们出去实习的相关注意事项和如何实习以及鼓励同学们争取提高自身实践能力作出了重要指导;就实习日记,实习报告的撰写做了详尽的讲解。老师们根据法学系同学的实习困惑和需求,重点强调四点内容:一是转变观念,充分认识本次集中实习的重要意义切实端正实习态度;二是严格遵守实习纪律,实行实习组长负责制,必须按规定参加实习,服从组织领导与安排,遵守学校及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无小事,要时时刻刻注意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三是与实习单位及时沟通,实现全过程监控;四是做好平时的实习记录。会后,同学们热情高涨,厉兵秣马,均表示要为7月份开始的实习做好充分的准备,认真对待此次系里安排的集中实习,争取最好的实习效果。

20xx年7月8日

明天就要离开北京前往我们的实习基地——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了。一直以来对法院工作有着太多的向往和期待,这次学校提供给了我们一个难得的机会,让我们切身实际的去体会生活中的法律,也让我们有机会感受将来可能属于我们的生活。这是一次好机会,可以让我们不断提升理论素养,努力实践,自觉进行角色转化,培养责任心,磨砺方法-论,从而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并应用于实践。大家显得异常兴奋,也许是因为考试同样结束了,轻松和激动的感觉涌上心头。宿舍的姐妹们纷纷出去购物做准备,这也是我们第一次集体出游去那么远的地方。不知道接下来的实习生活会是怎样,也许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挫折,但是因为年轻,因为有着对于法律生活的向往,我们愿意接受挑战。“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我们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20xx年7月9日

今天是正式开始实习的第一天,也是我们离开北京的日子。同学们纷纷起早检查有无遗漏的行李,9点钟准时出发。11点半在北京西站集合。火车晚点,却并未影响大家的兴致。我感觉到青春真好,没有经常在车站看到的疲惫和倦意,没有迷茫的眼神,有的只是那种阳光和活力,甜甜的笑容,足以影响周围的每一个人。文法的三个专业中,我们是第一个出发的,也算是为文法学院07级暑期专业实习拉开一个完美的序幕吧!火车在六点左右到达聊城车站,一个很安逸的小城市,少了北京的喧哗和嘈杂,多了一份宁静和无忧无虑。法院派车来接我们,把我们接到宾馆。那是一个比我们想象中好一百倍的宾馆,给了我们三人套间。我想,应该没有哪个专业会比我们的条件更棒了吧!虽然没有多好,但是至少不会让我们在外面受苦,非常感谢学校学院给我们的实习提供这么大的支持,我们一定不负众望,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积极学习,认真思考,为我们的法律生涯画上完美的一笔。

20xx年7月10日

今天我们在聊城中院新审判大楼前隆重举行北京科技大学实践教学基地揭牌仪式。聊城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北京科技大学客座教授吴声,以及北科大文法学院党委书记张颖、文法学院法律系主任侯登华、党支部书记兼副主任张家盛出席仪式,聊城中院干警和北京科技大学部分师生参加。这次揭牌仪式标志着聊城中院成为北京科技大学在山东省首家合作成立教学实践基地的单位。在揭牌仪式中吴声副院长致辞,向参加仪式的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并指出聊城中院与北科大学合作建立北科大实践教学基地是两家单位共同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它的成立有利于充分发挥北科大的教学实践优势和聊城中院的实践优势,促进北科大教学科研水平和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也为聊城中院的审判实践提供了良好的智力依托,为双方之间的相互合作提供了一个稳定的平台,也为双方之间的合作探索出了一条重要渠道。

揭牌仪式结束后,我们观看了聊城中院的信息化介绍短片,随后参观了科技化法庭,亲身感受到聊城中院各项工作特别是信息化建设的先进性。通过实地参观进一步拉近了法学理论知识与法院审判实践的距离。

20xx年7月11日

今天的行程安排是参观“三碗不过岗”的景阳冈及阳谷县人民法院、景阳冈人民法庭。景阳冈人民法庭位于阳谷县张秋镇,辖区面积24平方公里,辖区人口16万。法庭现有干警15人,本科学历10人,专科学历5人。法庭配备警车3辆、微机16台、监控设备和安检门各1套,激光打印机、电子签章机、传真机各1台,是阳谷县人民法院建设的第一个科技化法庭。景阳冈人民法庭的前身是范海人民法庭,更名后的景阳冈人民法庭始建于2000年。审判办公楼建筑面积1280平方米,内设大、中、小三个审判庭,达到了“规模化、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现代化”的标准,被省高院评为“五化”法庭。先后被省高院、市中院、县委、县政府授予“全省优秀人民法庭”、“模范法庭”、“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县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个小小的人民法庭可以获得如此之多的荣誉称号令我们十分震撼,其实对我国的法制建设做出贡献不在于所处岗位的高低大小,而是在于用怎样的态度去对待。如果端正法律人的做事态度,相信仅仅是最普通的人民法庭,也可以成就一番事业,还当地居民百姓一个公道。

20xx年7月12日

怀着对于“天下第一泉”的向往,我们来到了泉城济南。趵突泉公园始建于1956年,其名胜古迹,文化内涵极为丰富,是具有南北方园林艺术特点的最有代表性的山水园林。今日之趵突泉正越来越为世人所瞩目,便有了“游济南不游趵突,不成游也”之盛誉。趵突泉位居济南七十二名泉之首,被誉为“天下第一泉”,也是最早见于古代文献的济南名泉。趵突泉是泉城济南的象征与标志,与千佛山、大明湖并称为济南三大名胜。趵突泉是公园内的主景,泉分三股涌出平地,泉水澄澈清洌。泉的四周有大块砌石,环以扶栏,可凭栏俯视池内三泉喷涌的奇景。在趵突泉附近,散布着金线泉、漱玉泉、洗钵泉、柳絮泉、皇华泉、杜康泉、白龙泉等三十多个名泉,构成了趵突泉泉群。历代文化名人诸如曾巩、苏轼、元好问、赵孟睢⒄叛啤⑼跏厝省⑼跏快酢⑵阉闪洹⒑紊芑⒐舻龋怎劳蝗捌渲鼙叩拿す偶s兴庥剑辊劳蝗奈幕自谈由詈瘢晌d谥?a href='/zuowen/lvyou/' target='_blank'>旅游胜地?/p>

20xx年7月13日

这是我们第一次真正的坐到审判庭旁听席的位置上来听取民事案件的审理,今天开庭审理的是一个比较简单的担保合同纠纷案。原告一方是一个合作信用社,被告则是两家公司(信发集团、浩申公司),及聊城市国资委,还有6个自然人(未到庭)。在审判正式开始前,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及代理人代理权限,之后宣布开庭。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审理流程,确认是否回避,随即开展法庭调查。在原告递交起诉状,被告递交答辩状之后,法官总结了案件争议焦点:1、原告诉讼是否存在错误;2、信发集团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3、聊城市国资委是否将浩申公司资产转移至自己名下?是否承担连带责任?4、本案是否应当中止审理?在提出这四个争议问题之后,原告进行举证,被告质证。最后,由当事人做最后陈述,法官宣布休庭。

下午我们与立案庭李庭长进行了一场关于审判工作全貌的座谈会,分别介绍了审判权在法院的运行情况、对审判权的监督并从实践角度提出了一些学习的建议。我们把看到的和自己学到的知识理论联系起来,进行总结和对比,看看自己在什么地方有误区,看看自己的理解和实际的意义差多少差在什么地方。

20xx年7月14日

今天认识了一位与众不同的庭长——临清县人民法院、老赵庄人民法庭的庭长柏勇,他带我们参观了一个数字化基层法庭。这个面向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庭里实现了“六个同步”:庭审实况同步展现;庭审笔录在当事人液晶显示屏上同步展现;庭审过程同步刻录;庭审实况网上同步直播;法庭信息资源的同步共享;庭审光盘和审判材料的同步送达。临清市人民法院历来重视少年审判工作,根据上级法院通知要求,正式成立了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并扩大了案件的受理范围。凡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刑事(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案件,均由少年审判庭审理。该院在开展少年刑事审判工作中,特别注重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和挽救,努力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主要从以下六方面开展工作:一、注重庭前调查,为庭审教育做准备,为是否适用非监禁刑提供参考。二、使用圆桌审判,缓和庭审气氛。三、庭审教育到位,使未成年被告人明法、晓理、动情。四、法官寄语,真诚唤醒良知,期盼浪子回头。五、延伸帮教,使未成年犯鼓起勇气,走向新生。六、宣讲-法律,提出建议,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片绿荫。

20xx年7月15日

今天参观的法院是高唐县人民法院,下辖四处人民法院,法庭建设全部达到省法院“五化法庭”标准。近年来,该法院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高效地履行审判职责。注重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突出案件的社会效果。实行案件流程管理,重视质量办铁案。切实关注民生,追求司法和-谐,落实司法为民,不断加强法院的服务功能,采取巡回审理、假日法庭等便民措施,尽可能减少人民群众接近司法的负担、困难。在注重司法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营造廉洁公正的司法氛围。

这样一个标准化建设的法院让我们看到了中国法制建设的成功,并不断走向成熟。法律和社会现实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往往在基层法院中有更为直接、生动鲜明的反映和体现,在这里,原生状态的生活和法律相遇,基层法院无时无刻不在接受生活的检验。在解决形形色色的矛盾纠纷时同时也担负着法治社会的建设及普法教育的重任,同时也是法律制定及法学研究的直接材料来源地。我们不能忽视基层法院的建设,应该让基层法院成为普法进程中最重要的一步。

20xx年7月16日

今天是我们实习的最后一天,细想想这几天收获了很多东西,而那些东西是我们在课本上学不到的。感谢学校的帮助,我才有了这次去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实习的机会,让我在实践中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指导了我学习的方向,鼓舞了我学习的动力。在这一周的实习期间,在张家盛老师以及其他各位老师的帮助指导下,我从中学到了很多工作中处理问题的方法,也了解到了法院民事审判庭的一般工作程序。期间我旁听了一次庭审,而且有幸与立案庭的李庭长进行座谈会,这正好是与我所学专业比较接近的问题,我从中既增长了很多法学知识,也发现了我所学的法学知识的不足,指导了我今后学习中的努力方向。我觉得我在听审中收获挺大的,在听的过程中发现了很多平时遗漏和遗忘了的知识,听完通过咨询老师而对那些知识有了更加深刻对印象。通过这次实习,使我对法院对工作不再那么陌生,让我对法院有了更加清晰对认识。这一周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

20xx年7月17日

为期一周的专业实习已经结束,经过了参观学习,我有了些关于法律专业实习基地的思考 。“实践性强”是法律专业的一大特点,科学选择并充分利用实习基地会使法律专业的学生增加实践知识,促使其知识向能力的转化,因此,法律专业的实践问题亟待我们探讨和研究。我们应该科学选择实习基地。法律涉及到社会各个领域,能供法律专业学生实习的场所也很多,主要地点应该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律师事务所、法律事务所、狱政管理机构)。尽管各部门业务有共同之处,但差异亦很大。因实习时间较短,不可能把所有的实习地点、机构都实习一遍,这就存在优化选择问题。但是,对法律学生而言,首要应选择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拥有审判权,是一切诉讼活动的终结。它要对各种性质的诉讼案件进行审理,又要对各种诉讼主体的活动审查评价,涉及的法律、法规最丰富。因此选择人民法院作为实习地点,有利于学生接触实践,便于学生把学到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20xx年7月18日

架起官民和-谐的桥梁——高唐县人民法院参观学习引发的感想

重视行政案件的协调工作,通过和解方式解决行政纠纷,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高唐县人民法院架起了一座“官民”和-谐的桥梁。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70余件,已审结45件,其中通过协调方式结案32件,占结案总数的70%多;执结各类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近300件,其中经过法官释明后,当事人自动履行的193件,占结案总数的67%。

法院“一把手”参与协调,该院促成县政府推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让更多的“一把手”出庭应诉,亲自与原告沟通,听取原告的意见,化解矛盾。据统计,去年以来,已有16个行政首长主动坐到了被告席上,其出庭应诉的案件和解结案率达到了80%以上。

高唐法院以和解方式化解行政纠纷、努力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做法,化解了“官民”之间的冲突,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好评。该院荣获“集体一等功”等省级以上荣誉50余项,行政审判庭也先后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授予“全省政法系统创人民满意活动先进单位”、“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先进庭”荣誉称号,立集体三等功两次。【北京市第一看守所预约电话】

20xx年7月19日

打造标准数字化法庭——参观临清市人民法院引发的感想

临清市人民法院现有在岗干警125人,其中法官57人,内设机构22个,其中包括3处人民法庭。近年来,临清法院在上级法院的具体指导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司法能力,认真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步。

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和运用,建立了完善的审判质量效率监督评估体系;实行微机分案、带卷报结、逐卷评查、全程监督;建成了全省设施最全、标准最高的基层数字法庭——老赵庄法庭;2001年以来,连续7年结案率超过100%,上诉案件发还改判占全院结案的0.3%以下。勇于创新,大力推进法警工作规范化建设。成立了全省第一家司法警-察局,将执行工作警务化、外勤工作警务化和法警规范管理落到了实处。近年来,该院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集体三等功3次;先后获得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执行工作先进集体、严打工作先进集体、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集体、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等8个省级集体奖励。

20xx年7月20日

来自基层法院的感想——参观基层人民法庭引发的感想

中国最广大的人口仍然居住在农村,中国的问题仍然主要是农村的问题。所以中国的法律所服务的对象绝大多数在农村,绝大多数是非城市化人群。然而,由于经济和文化等因素,现代法律在很大程度上主要适用于城市社会、工商社会和陌生人的社会,而往往忽视农村这样一个乡土熟人社会、权力边缘化的社会。在解决形形色色的矛盾纠纷时同时也担负着法治社会的建设及普法教育的重任。但是正所谓“天高皇帝远”,基层法院处于国家的最低层,深入乡镇,这就形成了国家权利的边缘地带。在这个边缘地带,两股力量博弈,强大的国家权力很可能变弱,屈服于抵制国家权力的乡土力量。

无论从法官的人数来看还是从处理案件的数量上看,基层法院都是中国司法的最主要部分。法律和社会现实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往往在基层法院中有更为直接、生动鲜明的反映和体现,在这里,原生状态的生活和法律相遇,基层法院无时无刻不在接受生活的检验。我们应该加强国家权力在基层法院的实现,实践出真知,让中国的法律系统更适应中国。

20xx年7月21日

信息化促审判——参观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感想

在这次实习过程中,我们观看了聊城中院将信息化广泛应用于司法审判管理、司法政务管理、司法人事管理等方面的网络演示,其中留下印象最深的就是聊城中院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审判管理。聊城中院提出了实现审判“八化”模式:庭审控制智能化;请示答复规范化;卷宗归档电子化;案件研究科学化;拍卖竞价运程化等。法院努力建设五个“平台”:司法能力网络建设平台;思想政治教育建设平台;干警业绩考评建设平台;党风廉政建设平台;法院文化网络建设平台。同时,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网络公信力,以“公开,监督,便民,服务”促公信。

此次学习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聊城法院法官的人格魅力深深感动了我们,回校后一定要以聊城法官为榜样,刻苦学习,努力钻研,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法律人。同时,我们对聊城中院的周密安排表示深深的感谢。

20xx年7月22日

回到家,为了将实习进行到底,我参观了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沿革史最早可追溯到1911年,1983年11月,随着烟台地改市而改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设刑事审判第一庭和第二庭、民事、经济、行政审判庭、申诉庭、政治处、研究室和办公室,共有109人。办公自动化程度日臻完善,保证了人手一台电脑,并实现了内部局域网及与省高院、其他地市中院的广域网建设,法律文书和日常公文处理实现了微机化,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近年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所辖基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每年审执结的案件在7万件左右,涉案标的总金额近百亿元。特别是对一些大要案的审理,如对11.24海难责任人、原烟大轮渡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高峰等三人重大责任事故案的审理;对原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隋元柏等三人披露虚假财务信息案的审理;对原山东和兴集团董事长姜维早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审理等,较好地打击了犯罪活动,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0xx年7月23日

参观了学校安排和自己联系的法院之后,我有了很多感悟。朋友们都说这一专业想学好很困难.其实,我认为,这是对法学的误解。那种死记硬背法条的学习,充其量称之为“学习法律”而不是“学习法学”。这是最笨的一种“法”的学习方法。法条,作为制定法,不可避免的受立法者的思想的影响。在现阶段,我国的法律还处在一定的不稳定阶段,法律的修改乃至废止都是常有的事。先不论是否有能力把纷繁复杂的法律条文全部背下,就算今天背下了,明天他又改了。这显然是最不经济、最不科学的学习方法。这种学习方法不可能带领学习者进入法学殿堂。 与之相反的,是学习法学的理论观点、逻辑思想、理念和精神。这里的所谓“学习”指的是思考、理解、探索,而不是传统的老师对学生的填鸭试的灌输。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实际行均要求很强的学科.在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的同时,要能够带到生活中。熟练背记应该掌握的书面知识,并能联合抽象性与其他分类知识适当嫁接。有了牢固的理论体系,就要实现第二次飞跃,把理论带到实践中。

20xx年7月24日

与聊城中院立案庭李庭长座谈会记要之一

关于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权:1、中级法院与基层法院审理案件数量很多,大约占到全部案件的95%;2、中级法院除本身审理职能外,还有案件指导职能,地位及其重要。其次,审判权的运行分为纵横两向,纵向上,所有法院都分为刑事、民事、行政以及执行机构。其中刑事包括3个审判庭,民事包括4个审判庭。具体而言,刑一庭:故意伤害、杀人罪;刑二庭:抢劫罪;刑三庭:又称少年审判庭,后来发展到关于青少年案件的方方面面;民一庭:传统二审民事案件——婚姻、家庭、继承、消费领域以及以房地产为标的的案件;民二庭:又称商事审判庭——合同、公司纠纷、破产案件以及商事一审案件;民三庭:知识产权案件、涉外商事纠纷且只负责一审;民四庭:二审不服基层法院审判的案件。而行政审判庭审判的案件,一类是一般行政案件(即民告官),另一类则是非诉案件的执行(即当事人一方拒不履行,另一方提起强制执行)。另外还包括审判监督厅和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横向上,审判职能分配与实体运行分为立案、审判、执行。

20xx年7月25日

与聊城中院立案庭李庭长座谈会记要之二

李庭长其次提出了审判权的监督。审判监督主体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分为两种,一种是上级监督(即“准三审”);另一种是法院自身的监督,这种来自中院自身的监督又分为程序监督(1、信息化手段;2、以立案庭为中心对审判期限的限制;3、所有法庭皆为科技法庭,同步录音录像)和实体监督(1、改判发回重审分析制度;2、案件评查制度;3、信访责任追究制度)。其中的“准三审”制度,是指在二审后新法律规定只要提起再审,就必须启动审查程序,这实际上是加强了监督。外部监督对法院的监督体现在多主体、多形式,其中包括党委、人大、检-察-院、信访和舆-论。但是这些监督也存在一定问题,例如,党委曾提出“三个至上”,党的利益至上、人民群众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这种提法实际上已经分出先后顺序,把宪法和法律至于党的利益之后,并不利于法律的公正监督。最后,李庭长提出了一些法学与司法的冲突,列出了三点受西方影响较大的方面让我们思考。

20xx年7月26日

座谈会引发的感想之一——我国上访制度

目前的上访确实背离了了正常的法制轨道,有一些上访者采取了一些极端的措施,如围攻政府机关、自残、自-焚等多种形式,它们是因为正常的表达渠道不畅、或是在民众看来无法通过正常的渠道来解决切身的问题,才出现的一种畸变。既然是一种畸变,势必就会对于社会秩序造成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如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生产,干扰机关单位的正常办公秩序。故北京市首先出台,各个地区纷纷模仿的《政府工作意见》,要求上访者“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但是有一个问题,出台了这样的一个政府的工作意见就可以解决问题吗?

上访秩序要维护,公民权利要保护,但是处理这种民-意不可以使用堵的方式,尤其是事关相当一部分民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当这种问题大到了人们要放下手中的工作,放弃了正常的生活节奏,来不断的以上访的形式反映。当这种民情被压制起来,时间一长,后果将是可怕的,周历王弥谤的故事相信大家是非常熟悉的。所以有两种办法可以解决目前民情表达的畸变形式,要么是给他们解决实际的问题,要么是给他们民情宣泄的途径。

20xx年7月27日

座谈会引发的感想之二——网络及舆-论监督的力量

从“华南虎事件”当事人被判刑,到“史上最牛房管局长”因“天价香烟”被立案调查,从深圳海事局官员猥亵女童被“双规”,到云南省晋宁县“躲猫猫事件”的水落石出……一年多来,网络监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进入公众视野。网络的舆-论监督一浪高过一浪,这些个人或民间组织自办的网站,通过自身的深入调查了解事情的本来面貌,并利用网络媒体进行发布,引起社会和政府的广泛关注,达到了舆-论监督的目的。

从中可以看出,网络舆-论监督相对传统媒体的舆-论监督有一定的优越性:1.网络时代宽容的舆-论环境2.参与监督的网民具有广泛性3.网民具有一定的代表性4.传播速度空前提高

而,网络舆-论监督的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它首先是一种隐蔽的发言方式。网上发布评论、消息的人完全可以隐匿真实姓名和身份。由于这种匿名的发言方式,使之成为一些人散布谣言和不满情绪的宣泄地。另外,网络舆-论监督还存在着夸大事实的现象,网络监督中采用的人肉搜索往往会将个人最隐私的资料公开化,肆意传播他人隐私,不仅涉及道德底线,更是对法律规定保护公民隐私权的冲击。

20xx年7月28日

座谈会引发的感想之三——电脑量刑的利与弊

2016年,山东淄博市一法院研制了“电脑量刑”软件系统,软件量刑能引发公众无尽的想象:当每一个公民的电脑里都装了一套自动量刑的软件后,大多数刑事案件的透明度将大大提高——每个人都可以坐在书桌前,敲几下键盘得出判决结果,有人认为,司法腐-败由此可一定程度上受到遏制。

审判机关对于量刑规范化的这一大胆尝试,引发了一场超越法律界的争议。一种观点认为,法律是经验,不是逻辑,面对千差万别的案件,只有法官的智慧能够应对,电脑无法代表正义;还有观点强调,电脑只是一台机器,不能取代法官的量刑主体地位。对于习惯办“人情案”的律师,由于在量刑上可“操作”的空间被压缩了,其惯于使用的“辩护”方式会遇到更多的困难,这也许会促使其辩护工作从“人情运做”向“业务运做”的方式转化。总之,量刑的规范化,不仅将为律师辩护提供新角度、新技巧,也会为律师辩护工作走向规范化带来积极的影响,律师也要为量刑实体规范和量刑程序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20xx年7月29日

座谈会引发的感想之四——法官与法袍

法袍,是法官身份与地位的象征,是只有法官、并且只有当法官亲临法庭、决疑断讼时才能加身的披挂。司法现在经常在政府与人民之间充当中立的裁判,所以它承担着更大的使命,而且这个使命不容易承担。司法操纵着生杀予夺的大权,这样巨大的压力承受在一个常人的肩膀上,人们往往觉得心里不塌实,所以需要把这个常人加以包装,包装得和人不一样。穿上这套衣服以后,其他的人也会对他有强烈的期望。我想这是把法官营造得非常奇特非常不一样的作用。

第二个方面的含义是穿着法袍的人有一种独立感,他是独立的职业,独立的人。司法的角色象征着独立性,法官的最重要的品质是独立。为什么司法要独立?其实每一个法官要独立,是因为法官处理案件,行使权力只在法庭之中。比如在司法过程中,我们为了查清案件的事实。离不开当面锣对面鼓地观察。证人在作证之前要宣誓,宣誓之后法官会向他反复强调,你已经向上帝宣誓了,现在你说的话如果有假的话,你不只是对我撒谎,你是对上帝撒谎。这对人心理上有警醒感,这是非常重要的。

20xx年7月30日

座谈会引发的感想之五——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

法律监督是我国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近年来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对于是否应该保留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特别是审判监督权,法学理论界出现了截然不同的声音:有的主张取消或者限制检察监督;有的主张强化检察监督。前者代表了法院的想法,后者则反映了检察机关的心声。

法律监督是人民检-察-院的基本职能,其主要内容是:

(一)、对侦查机关侦查的刑事犯罪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不起诉:对侦查机关的立案活功和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对侦查机关侦查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本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一审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

(三)、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的执行情况和市看守所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但由于现行法律的某些规定不够合理甚至还缺乏相应的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在司法实践中的监督作用远未得到充分发挥。

20xx年7月31日

座谈会引发的感想之六——对无罪推定原则的认识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就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未经法院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的原则,即无罪推定原则。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新增加了这一原则,但它与资本主义国家的无罪推定原则是有区别的,它不是刑事诉讼法核心原则,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不享有沉默权等。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必须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查证属实的证据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等等。这些都要求我们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中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不能先入为主,凭主观随意性办事。而实践中,一些办案人员片面强调无罪推定原则,歪曲其应有之义,无视犯罪嫌疑人的有罪证据,而把精力集中于收集其无罪证据上,甚至不认真审查这些无罪证据的真伪,造成案件的质量不高。综上所述,权衡利弊,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当中应牢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核心原则,而不能将无罪推定原则置于这一核心原则之上

20xx年8月1日

座谈会引发的感想之七——我国信访实践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信访案件日趋增多是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和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众多社会矛盾的必然体现,是社会阶层变动中利益冲突加剧、社会矛盾长期积累的产物,是我国现行的解决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正式制度不健全的结果。

关于如何完善和规范信访制度,主要有以下几点:1、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信访责任,加大解决信访问题的力度。2、整合各种社会矛盾调处机构,规范信访部门职能权力,形成“大信访”格局。3、畅通信访渠道,实行阳光信访。4、维护信访秩序,推进依法治访。

信访问题是我国经济、政治、社会问题的综合体现,只有将信访制度改革与整个社会体制改革结合起来,积极、谨慎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公民参与政治制度,解决贫穷、贫富差距过大、腐-败和社会不公正。各级党委和政府正确履行职责,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救助体系,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才是治本之策。

20xx年8月2日

座谈会引发的感想之八——怎样提高法官素质

没有高素质的法官,就不可能有高水平的审判。因此,要实现公正与效率这一人民法院工作的世纪主题,就必须大力加强审判业务建设。基层法院法官的学历水平普遍不高,基层法院应遵循“加强指导,全员培训,重点培养”的思路,来规划本院的审判业务建设。一、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审判方式改革要求将审判权还给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二、改进和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对基层法院来说,教育培训是提高-干警业务素质的最经常、最有效、也是最简捷、最经济的方法,因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一是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各类培训。二是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邀请专家学者来院授课,讲授业务知识及现代科技、经济等相关知识,开拓干警的视野,针对性地提供指导和帮助。作为基层法院的领导,必须增强紧迫感,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凡具备引进条件的,要尽快引进相应人才;不具备引进条件的,当务之急是从现有法官中挑选若干英语基础好、法律专业水平高的同志,送出去强化学习英语和世贸组织规则等方面的知识,为迎接涉外审判任务积极做好司法准备。

20xx年8月3日

座谈会引发的感想之九——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

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是两种不同的价值取向,在一时期之内可能因法律传统、制度设计及现实需要,而有所偏重,但其实是互为表里、互相依存的。应该说,所谓程序正义并不是只为了保障某一具体案件得到公正的处理而设立的制度,而是法治的内在需求,透过制度化执法来保障公民的权利。

大陆法系的职权主义诉讼是在中世纪纠问式诉讼的基础上改造而来的,而纠问式诉讼是当时的宗教裁判法庭的发明。出于维护宗教教义的考虑,在宗教裁判法庭上,罪行的“真实性”要比任何所谓“人权”更为重要,诉讼程序的各个要素都必须服务于确定犯罪行为的真实性。法官为此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和措施去调查证据,查明事实真-相。注重裁判结果的公正从而相对忽视了对程序过程公正的关照和追求,是大陆法系国家刑事诉讼传统由来已久的精神取向。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建设的不断完善,如何将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以程序正义维护实体正义,从而确保司法正义的最终实现,走有中国特色的法制建设之路,还需要我们不断进行深入细致的思考和研究。

20xx年8月4日

通过参观聊城中的一些基层法院,我觉得基层法院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一、努力做好审判工作,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机关的信任。司法为民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司法审判中的具体体现和必然要求,也是做好司法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保证。人民法院要审理好每一件案件,首要问题就是查明案件事实。只有坚持求真务实的严谨态度和科学精神,才能严把证据关、程序关,使认定的案件事实最大限度地接近客观事实,实现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的有机统一,避免错判、误判,实现司法公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还必须正确适用法律。要做到正确适用法律,就必须认真钻研法律条文背后所隐含的深刻内涵,正确理解立法精神,而不是简单地照搬照套法律条文。二、做好司法调解工作,促进矛盾的真正化解。当前大量矛盾纠纷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领域,如果简单地一判了之,一些矛盾纠纷可能会再次被激化,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就不会从根本上消除,其背后的社会关系也很难真正达到和-谐状态。实践证明,司法调解是政法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最有现实意义、最有社会效果的一项重要工作。

20xx年8月5日

这个假期在烟台法院做了两天实习,我基本熟悉了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大致的全过程,这对我回顾上个学期学习民事诉讼法有极大的帮助。理论与实践结合才能把知识学透。上午工作不忙的时候就去听庭审,虽然事先没有看卷宗,但还是能听懂大概。我觉得,在庭审的过程中,法官的思路是最清晰的,法官的思路引导着整个审理过程;法官总结的争议焦点很关键,关系到能否准确地指出案件的要害;而一个好的律师,首先要思路清晰,能够自圆其说,还要较好地捕捉法官提出的问题的深层含义,不要答非所问,诡辩在中国这样一个极力追求事实真-相的国家里不太管用,反而招致法官表面上的厌烦。

几桩案子下来,我感触颇多。首先,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很多人连律师都不用请,直接在亲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借助人多势众据“理”力争压倒一切。这使得审批多次被打断甚至重新审理,反应出我国的法制宣传教育还存在很大问题。其次,法官压力庞大。无论在办公室还是在审判庭这种正式场合法官们无疑不面临当事人的责难。这实在是一种无奈也是一种悲哀,而上级的指示和干扰无疑又加剧了这种悲哀。

20xx年8月6日

在参观法院的过程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一些基层法院审判力量不足,其主要原因包括:一、法院编制常年不变,并且呈逐年减少趋势。二、法院具有审判资格人员年龄偏大,不适应繁重的审判任务,年轻力量明显不足,审判力量面临老化断层,如不采取得力措施,将出现严重审判力量不足的局面。为缓解基层法院审判力量不足,审判人员年龄偏大,面临人员断层的矛盾,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在制定法官离退休政策时,应充分考虑法官职业化建设周期长,专业化程度高的特点,将法官与公务员区分开来,对具备审判资格人员的离退休年龄,制定特殊政策,适当延长其工作年限,不与其他机关公务员离岗标准搞“一刀切”,以缓解法官队伍审判力量不足,面临断层后继无人的问题。2、树立改革意识,走法官精英的道路。法院在管理工作中,应树立改革意识和新的司法理念,针对审判工作重,审判力量不足的局面,通过建立和完善审判制度和其他改革措施,使具备较高素质和能力的法官,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法官。

20xx年8月7日

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实际性均要求很强的学科.在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的同时,要能够带到生活中。将理论联系实际总结出一套属于自己但又不违背法学原则的道理.对于理论知识的掌握就不用说了吧。熟练背记应该掌握的书面知识,并能联合抽象性与其他分类知识适当嫁接。有了牢固的理论体系,就要实现第二次飞跃,把理论带到实践中。

一个星期的实习经历已经过去了,现在想起来当时的情景还是历历在目,既有老师的循循善诱,也有自己的懵懵懂懂、不知所措。所幸的是:这一个星期没有白白的流失,我学到很多,也收获很多,虽然有的时候感觉很累,但是很幸福,正所谓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不管结果如何,我经过了就无悔!好多话要说,好多东西想写,可是千言万语不过是那句话,实习真的是对我的一次锻炼,也让我更坚定了学好法律的决心。最后谢谢老师给我们一次实习的机会,让我们在实习中渐渐的成长!

法庭,法院实习日记 [篇3]

此次实践 共历时一个月,在基层人民法院旁听法官办案,了解基层人民法院的工作状态,认识人民群众在解决纠纷时的思维,注重了解程序性原则在我国基层法院的具体运行,认识犯罪分子,探索犯罪心理 ,初涉我国法官的工作及待遇情况,具体了解办案经过,公正是否得到体现,理论和实践 是否一致等问题进行了初步的了解认识。

首先,在基层法院,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起关键性的作用。基层法院有过去老体制下的法官,例如刑庭庭长是1979年从人民教师中任命的,也有新体制下法科毕业 的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法官,老法官有办案经验,新法官有前卫的思想,两者可以相互借鉴学习.原以为老法官的思想很 “腐朽”,然而其专业水平却很高,办案很有经验,同时新的法学理念在办案的过程中能得到充分的体现,如重程序,倾向当事人主义等,这些老法官一路办案,也是一路学习过来的,可以说老法官不“老”。

其次,基层人民法院大部分针对的是农民群体,广大人民群众集体知识水平偏低, 新生一代还没有完全成长起来,这就给审判工作带来了麻烦,法院工作人员解释给他们通俗易懂的法律知识,老百姓听不懂有些还胡闹,引起的矛盾纠纷都是邻里乡村的小矛盾,如:地邻关系而引起矛盾,因误会而有纠纷,有些人是讨公道,有些人是争口气,打官司的理由就是争面子,免受人欺,例如,有些当事人说:村上只有我一户人姓刘,而对方在村上有很多弟兄,有一个老太太说:我的两个儿子在外地,他们就欺负我这个老太太。农村的人应该邻里和睦,有纠纷用话说,去人民法院解决,法院可以给你公正的答案。然而还有些人借一时之气而酿错,追究其刑事责任。农村人打官司感觉是很不光彩的事,如果双方打官司的话,可以说双方的矛盾程度达到了极限。邻里、村里之间相互谅解,互相帮助有困难的人,同时加强农村人的知识文化水平建设,这样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就可以减少许多,农民各司其职,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广大农民群众都抱怨,政府部门的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多少人多新盖的审判大楼不满,一方面是过去传统的对政府机关印象不好的影响,另一方面他们的思想不能和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得到交流而造成的误解。每个工作人员热情的接待来访者,仔细的解读案件,解决来访者的疑难问题,然而,多少来访者一进国家机关大门,存在心理 “阴影”,要记住这些国家机关是专门为人民办事,没有什么“胆怯”的,工作上有时办案人员给老百姓说好话他们听不进去,工作人员对他们严一些也是应该的,在给付赔偿金的案件中,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给出合情合理的判决结果,偶尔也会出现一些误差,这是在所难免,但绝对在程序方面是公正的,有时双方当事人都感到不公平,态度极恶,这些让人不得不再论证什么是公正。

在基层法院,人民群众没有多少钱,要说贿赂还没有多少资本,也没有人给他介绍贿赂给谁。然而有权有钱的人,怎样依权依钱作威作福在所不知。毕竟,有权有钱者少,国家的法律日益严明,这些人将被严厉打击,再加上人民的素质日益提高,工作人员严以律己,老百姓和国家机关的这种隔膜也将会烟消云散。

再次,关于案件的执行问题,判决书下发,判决的各项权利义务就要得到实施,这是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保障,然而,由于种种事由得不到执行。我接待了一个当事人,拿着2000年的一个民事裁定书, 还有各种证明和票据,已经揉的不成样子,为的是讨回自己村委会欠他的2000多元。他说:“孩子要上学了,没有钱, 每年都来法院,工作人员说给我办,其实都没有办。我现在要把我的执行费用要回来,村委会没有钱,也就没办法了。”法律规定,执行不下去,将中止执行,执行费也不能退,现在是谁也没办法解决此事,他气愤的要打新闻热线报道此事,手里的裁定书是一纸空文,不但钱没有要到,反而为此出去了不少。

最后,通过一个多月的实习 ,锻炼了自己的各项能力,但也发现了许多欠缺的知识。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要吸

取经验教训,努力学习,积极参加社会实践 , 树立正确的人格,使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达到一个新的高度。现在自己的专业领域有所建树,充分利用智慧解决人民矛盾,促进我国法制社会建设进一步形成,为祖国做出贡献。

法庭,法院实习日记 [篇4]

2016年3月14日,我们怀着无比愉悦的心情来到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我们一行共是15人,政工科的翟科长和郭老师分别给我们简单介绍了新城区人民法院的概况和实习期间的纪律要求,然后给我们分配了具体的实习科室。我被分配到了太华路法庭,这里主要是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合同纠纷、主要工作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传票的送达。在前辈的指导下,初步了解了工作流程,以及到其她科室进行相关工作的了解,为日后正式着手工作奠定了基础。经过前面的了解,大致明白我所在的民庭的工作任务。我的基本任务是通知当事人取传票,或者当事人自行到法院来取,或者送到当事人的住址,或者通过留置送达和邮寄的方式送达传票。 传票的填写是十分讲究的,也必须十分认真,这关于当事人是否明白调解和开庭的时间,确保当事人能到庭。传票中案号必须填写认真,案由一项可按实际情况,合同纠纷、继承、借款等等。送达人的署名也不可模糊,以及得在注意事项上填写上办公室电话方便当事人联系以及询问。最后送达时间一定的真实填写,这与审期及送达期间密切相关,多一天、少一天都可能影响整个审判程序的运作。盖上法院公章的传票方为有效传票,公章的位置的精确不可马虎。 今天学习写传票及盖公章,一张传票的诞生很是不容易。

今天正式接触工作,给当事人打电话通知其到法院取传票,跟当事人预约时间进行传票的送达,当事人在本地区,那么这是最为顺利的一种处理,面对面交接。 但是,碰上当事人身处外地,那么便复杂一些。询问当事人是否让其成年家属代为领取或者让其授权的代理人代为领取,若这两种方式均不可行时,必须得到当事人身处地的详细地址,并第一时间,通过快递邮寄的方式让当事人得到传票,签收邮件的日期的送达日期。 另外,也会联系亲自上门送传票,由于当事人在本辖区,却因种种原因未前往法院取传票,法院人员将亲自送传票上门,由其本人或成年同住亲属或在有证人的情况下签收或返还传票。假如各种方法都无法送达,将采用公告60天的方式,视为送达。

今天我第一次跟当事人接触,直接给当事人送传票。这过程也大有学问,给原告送传票,的准备如下文件:送达回证、民事确认笔录、风险提示书、受理举证通知书。而给被告送传票,就得准备如下文件:送达回证、民事确认笔录、风险提示书、应诉举证通知书,必须还得准备起诉书。在与当事人交接时,的说明调解、开庭时间,还有明确办案人的名字,让当事人跟办案人联系。 特别要注意这么一种情况,就是出现当事人拒绝接受传票。如果跟当事人面对面说清楚了情况,其仍然拒绝牵手的话,可以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当然是按程序处理。 通过与当事人的直接接触,对一个案子以及送达程序多层面的了解。

今天由前辈带着跟一个案子的原告一同前往被告住所地进行判决送达,由于一直找不到被告,只能在其住所的门上贴上判决书和发文,视为送达。这仅仅是第一步。第二步,得到中级法院,缴费进行为期60天的公告,最后直到公告期满,视为公告送达完成。那么审判阶段完成了,之后的程序由执行局处理。而公告期满,我们致电原告取到判决书。 第一次外出送达,明白了公告送达之前的一系列程序,包括如何跟原告沟通,如何到中级法院缴费等以及公告期满了还得马上通知原告取判决书。

今天进行装订卷宗及卷宗、卷内目录等一系列工作。 本人为装订不是什么难事,不复杂。等自己操作的时候,就知道这真是一个技术活。装订,首先是打孔。用的工具是最原始的锥子,往材料的装订线处钻出洞来,这一过程也大有学问,首先不能太在外沿处扎孔,另外还不能过于使劲,弄了一本卷宗,出了一身汗,等忙了两三份之后,也就熟悉了。 卷面上得写上案号,以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有利于查找的方便,节约时间,不至于白忙活。 卷内目录,按页码以及内容一一对应,仔细检查,这关乎审判员进行开庭前准备工作。 今天一天下来,既动了体力也动了脑力,记忆力也有所长进吧。

今天进行了卷宗的整理,这十分讲究顺序的。而且由于是整个案子从立案到送达、又到开庭到执行完毕,无上诉或判决完成的见证。 卷宗第一部分是目录。第二部分是立案信息表,关于案子的信息。第三部分是票据,仅此一张的收费凭证。第四部分是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资料,代理人的委托书等等。第五部分是证据。第六部分是判决书。第七部分是由送达回证、封卷页组成。 正本卷宗基本上是按如上的顺序进行整理,最后必须贴上封条,一本卷宗经过一系列整理,便可正式入柜存档,待以后查阅。

今天学习邮寄送达。由于,找不到被告或被告无法到达法院取传票。因此,我们通常会与原告到法院邮寄处邮寄传票及相关文件至被告,以这种方式通知被告到庭。 邮寄的文件包括传票、风险提示书、应诉举证通知书,缺一不可。至于邮寄地址,则通常由原告提供,当然在我们联系到被告的情况下,可以确认被告地址。明确的邮寄地址,是被告能接收到传票的前提。 另外,若被告不能亲自取邮件,可由其成年亲属代为签收,对于这点,邮寄人务必在邮件上写“可由本人成年亲属签收”字眼。

今天任务不多,我便拿来卷宗,研究起起诉书来。 如何书写起诉书,我是这样总结的: 第一步,必须写清楚的是原告的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日、居住地址、联系方式。若委托代理人,也把代理人的身份信息写清楚,姓名、联系方式、律师事务所地址。 第二步,原告作为具状人,必须仔细写明被告的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日、居住地址、联系方式。应该写上的是明确可以使用的被告信息。这关乎能否顺利联系被告,保证审判程序的有序开始。 第三步:写明请求事实以及请求标的额。 注意请求事实中,应引用原告、被告、案外人等字眼,若是出现有关助证的车辆应写出车牌号。请求标的额的明确,直接影响诉讼费的收取。

今天了解了如何安排调解和开庭时间,在排庭表里有上午和下午的区分、第几法庭、法官、原告、被告、案由等多项需要填写的项目。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调解和开庭时间的确定。 如何确定调解和开庭时间? 以送达日为始,后十天为第一次调解时间,再后十天为第二次调解时间。若不需要安排调解,直接开庭的,以送达日后30天为开庭时间,举证期的要求是30天,不可以少于,但可以多于。调解时间和开庭时间,涉及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一定要谨慎。 同一个案子里,所有当事人按程序取得传票以后,我们便可以整理卷宗,转交到审判员,审判员开始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安排调解和开庭时间,是审判程序尤为重要的一个环节,不可以轻视。

今天受庭长要求,去法庭现场帮忙录像,顺便旁听庭审,这是一件关于房屋买卖的案子。进行的是调解,在这个过程中,我充分认识到了审判员的作用,审判员是原被告之间的调和剂。审判员极其耐心,并旁征博引,为当事人的调和矛盾。身同感受,从当事人的角度思考问题,引导当事人积极面对矛盾,充分调动双方的参与热情,用心为双方解决问题。尽量得到解决问题的折中方法,尽心尽力进行调节。 并非所有当事人都配合调解,某个当事人言辞十分尖锐、情绪非常激烈。幸好审判员经验丰富,引导有道,调解笔录得到双方的肯定,尽管处理的只是部分问题,但是已经取得了很大的突破。为日后的调解或开庭省却许多问题。

今天是第一次正式去旁听庭审,是一个盗窃的案子,两个犯罪嫌疑人,均为累犯。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参与了起诉书上所列的5起犯罪事实,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只参与了其中3起。采用简易程序进行庭审,一名审判员独任审判长。由于盗窃标的额较大,加上是累犯,采纳了检-察-院起诉书上的量刑意见判刑2—3年。 本来我认为盗窃罪判个1年比较合理,因为标的额尽管算得上是较大额。可是当我看到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始终脸带笑容、态度极其傲慢,认为审判员对于累犯采取 从重判刑的决定予以支持。 监禁只是起到了暂时的禁锢作用,那么罪犯被释放之后,是否会再作案,这是很难预料的。

今天继续旁听庭审,仍然是一个盗窃的案子,一名妇人临时起意,连续于某购物广场的若干店铺进行盗窃,被当场抓获。开庭前,改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拘留3个月了。从犯罪嫌疑人的言语、态度可以感受到她深深地悔过之心。审判员考虑到她家里有老有幼需要照顾,对其进行补交罚金、缓刑处理的判决。 两天的听审下来,基本把简易程序了解了一遍。第一,核对被告人的身份信息。第二,让其自行供述犯罪事实。第三,进行质证,出示证据,被告人进行辩护。由于我所听审的两个案子中的犯罪嫌疑人均没有聘请律师,没有律师辩护环节,仅仅是被告人自己辩护。第四,审判员听取被告人悔过陈述,考虑被告人悔过态度和检-察-院对于量刑的建议,进行判决。

今天学习写公告。我十分紧张,因为是庭长比较忙,给了我一叠参考资料,让我自己参考公告模板来写。我所要写的是法院对于某自然人和某法人采用公告判决,所需要的公告。“XXX、XXX:原告XX诉你XXXXX一案,经过裁定判决。限15日内视为公告送达”。原告到法院拿到这份公告,就可以到中级法院缴费进行公告,待公告期满,再回到我所在的基层法院取回判决书,整个审判程序结束,等待执行局执行。原告将依法取得赔偿款或相应的补偿。 公告中需有被告身份信息,相关法官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办公地址,还得写明案号,最后盖上法院公章,方可视为有效公告。 公告将会刊登在法院报上,待期满。

由于执行庭工作繁重,我被调入了执行庭,顾名思义,执行庭就是以国家强制力实现生效裁判的机构。在法制相对不发达的中国,很多情况下,执行法官都是要深入民众执行,直接进行执行,执行冲突是在所难免,所以说执行是一项相对危险的工作。带我的是王虹法官,她为人随和,开朗,她丈夫是政法大学的教授,而且她们就住在我们校园内,所以感觉更加亲 让我感到意外的是她把民一庭已经判决生效的案件给我看,让我分析判决的是否合理。该案件是校园伤害事件,涉及到的两个孩子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案件的焦点是学校的

责任分担问题,涉及到的赔偿金额是2万元,而学校在判决书中只判了5千多,我就跟她说被告是农民,和学校相比她承担责任的能力相对弱一些,给学校判5千多有点少。后来她就跟我讲学校按规定来说要承担30%的责任,所以是给学校的判决轻了点。但是判决 轻归轻,但是我们的任务是执行已经生效的判决,既然已经到了执行阶段,我们就不能质疑她们的判决时否有问题,这是一个基本的原则问题。 后来我就查了《侵权责任法》,我才注意到一个细节,在校园伤害事件中,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归责原则完全不同,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采用过错推定原则,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采用过错责任原则。 到下午的时候,王老师带我去银行解冻银行账户,回来后老师就去办其她的事了,我就只能翻翻卷宗,看看-中-国法庭,法律讲堂。

今天由于上级要来该法院检查工作,所有跟案件有关的工作都停了,我也就没活干了。然后就跟法院里的工作人员聊天,我们就谈理论中的法律与现实中的差距。她举了一个很简单的例子,涉及到重大、疑难案件,审限可以延长6个月,这是法律规定。在现实操作中你如果没有在法定期限的一半时间里结案,领导就会批评你办案效率不高,更别谈延长审限,首先院长不会给你好脸色,而且延长审限还要院长去申报。 到了下午,由于执行庭没有什么事,我就去了民庭,恰好赶上了一起离婚案件。女方不同意离婚,男方非要离婚,法官听了听就先调解,感觉不行了,就直接转简易程序,但是她就在办公室开始审判了,感觉一点都不正式。

我今天去的比较早,刚进去老师就跟我说今天我们去一个镇,办点事,我连忙答应。目的地距这挺远,走了大概1个多小时才到。走之前两名法警都带了手铐,一路上我在想她们会怎么用这戒具。到了被执行人的住所后发现已经是大门紧闭,老师就说留张传票吧,传她到明天。本来我想着我们该无功而返了,老师说去另一家吧。这个被执行人因为民 间借贷纠纷让人告上法庭。到执行的这一步时由于没有钱才让法院出面。她被带到法院后,没有人给她倒一杯水,从早上10点到下午2点滴水没占,午饭更不用提了。感觉人权一点都没有保障,更何况她们是调解成功的,又不是罪犯。等下班了我跟老师一起回去,路上跟她谈起这事,她说对于这种人,不是我们不想保障人权,我们说的现实一点就是给别人要账的,你面对的不只是被执行人,还有申请执行人,如果不这样的话,她们会认为法院软弱无能,那我们不就形同虚设了吗,所以,这也是我们要钱采取的一种方式。 下午老师让我帮她写裁定书,都是裁定中止执行的。根据相关发条,中止执行的情形只有四种,在现实中,很多判决无法执行,只能裁定中止执行,在写相应的法律依据时则运用逗底条款,体现出了应对执行难的措施。

我们今天的主要任务是去福星镇执行一个欠款的案子。走的时候又看到了另一种戒具,电警棍,当时老师给我对着墙试了一下,那电流的声音很刺耳,她说救你这小身材一下就打趴下了,当时只当娱乐,然后就开始执行。 被执行人是一位国家电网的工作人员,当时找到她以后并没有在她所工作的单位进行询问,而是先通她的领导,然后在把她带到派出法庭进行询问。这点做法让我对我们领导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有时候我就在想执行难是一个全国性的问题,但是有效的执行手段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你在执行过程中你细微的关心被执行人的行动就可能影响到你整体执行的效率。 询问完了被执行人以后,刚好赶上县里的检查,

然后就是为了领导派出法庭得订餐款待领导。当时我们一起还有一个实习的。我们俩就形影不离,因为实践水平都差不多。等到领导都走了以后,老师也没有把我们当外人,她就说了,以后在基层工作,要跟乡长镇长什么的关系差不多,酒场上不能保守,不然很多事人家都没法给你办。 还有一个老师对实习进行了这样的总结,我们的整个办案过程不需要理论,但是出来的结果都是理论的体现。她还说实习并不是让你单纯的看看整个法院系统是怎么运行的,更重要的是帮你积累在社会中生存的经验,不懂社会了你的价值观念就不能适应它的发展了。

今天很荣幸,有一个案子的审判需要我们执行庭的法警去配合提审犯罪嫌疑人,我也能从提审开始一直到审判结束纵观全程。那个嫌疑人是因为运输毒品被公安抓捕。然后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开庭后,犯罪嫌疑人是真的被训好了,对法官提出的问题对答如流。连具体的那一天几点都记得清清楚楚,在公诉人问被告人时,被告人明显手忙脚乱,反而供出了自己吸毒,准备贩卖毒品各种对自己不利的情形。 第二个案子是故意杀人案。母亲因为遭受到家庭的各种不堪忍受的待遇,最后踉成杀掉自己儿子的案子。辩护人主要从初犯,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较好,酿成悲剧的家庭因素各方面分析,给被告人进行减轻刑罚的辩解。 下午就是招待领导,现在才慢慢体会到男生喝酒的重要性。同时老师告诫我酒桌上有很多礼仪,需要平时多观察。

今天执行的是一个因为帮工关系产生纠纷的案件,被但法律毕竟是法律,既然已经判决生效了,我们就只能按照判决严格执行,但是遇到无法执行的,也就只能上报,等待其她方式来更好地解决。

今天我们执行庭没有什么事做,我就跑去民一庭听庭长审理离婚的案子。案子很简单,女方是原告,男方是被告。从开庭到当庭宣判,被告方给人的感觉就是无赖,没有一点责任心。当天她们的孩子都在场,原告方没有什么诉讼请求,除了离婚。她在整个庭审的过程中表现得异常平静,也许是彻底对她失望了,以至于对她绝望了。我这次主要站在孩子的角度思考,婚姻是双方的自由,既然结婚了,为何就不能平平淡淡的过呢。离婚也是自由,到什么时间不好,非要等到孩子快要中考的时间。离婚了,夫妻关系解除了,但伤痛往往都给孩子承受了。这影响也许会根生与她的思想,让她对家庭,对婚姻都有可能存在偏见。

今天早上来就接到了下乡的任务,那个镇距这2小时的车程。被执行人的具体住址我们不知道,就只能联系申请执行人找被执行人。这个被执行人以及她的家属串通起来说被执行人去了外地,但是申请人了解被执行人的情况,跟执行庭说最近几天一直在家,我们也就按情况制定了计划,庭长先是打电话,被执行人说她在外地,她不知道我们已经在她家门外并且看到了她接电话的全过程,等我们进去以后,她才明白了。今天走之前庭长找院长签了一张据传票,鉴于她各种欺骗行为给执行带来了很大困难,就把她从家里铐了回来。 被执行人是89年出生的,相对那些饱经事故的大老板来说,她还是嫩头青,所有的执行费有40万,在让她说说执行计划时,她说今天给你们10万,明天找20万,剩余的在一周之内还清。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有 点不可信,但是她在找别人借款的时候遇到了困难。今天的10万元只借到了5万,亲戚朋友都借的差不多了。最后她的父亲又跟其她申请执行人商议,确定了前两天还10万,剩余的2个月内还清。并且商议把她父亲的铺面作为担保,雀斑债务的履行。 当时把她从家里拷到法

院,她已经体验到了妨碍执行所受之苦,后来法警也跟她说过,找不到钱就要对她实行拘留。她也是怕拘留才提出了上述方案,但她也没有考虑到她的了执行性。

今天又去旁听了一个刑庭的庭审,被告人也是由于经受不了丈夫长期的家庭暴-力而采取了一种极端的方法来报复丈夫,但不幸的是结果适得其反,报复丈夫的目的没有达到,反而将自身断送。 根据庭审,案情是这样的。被告人喜欢跳舞,但是丈夫十分反对,她丈夫是卖粥的,而且每次跳舞回来都要遭受丈夫的毒打,由于她不希望再这样。便想着把丈夫让政府官员抓去坐牢,自己就自由了。恰好她之前听人说起过有个卖凉皮的摊主因为凉皮有问题,导致买主食物中毒,然后让政府的人抓去坐牢了。所以她也想着黑丈夫卖的粥里面放些药,政府官员也会让她丈夫去坐牢。因此她先在丈夫卖的粥里放了一些牙疼的药和泻药,但是没有出现她想的结果。因此她又去别处买了10包毒鼠剂,并且把这10包毒鼠剂全放在丈夫调好的粥里。当丈夫拿到街上卖的时候发现颜色不对,买主也跟她丈夫说明了些这情况,她丈夫尝了一口说没事,调料放多了。就这样导致3人死亡,10多人重伤,还有10多人轻伤。一审判决对她执行死刑,被告人不服便提起了上诉,这次是中级人民法院对她的二审。跟上次庭审相比,这次审判明显比上次正规。首先法官对于整个 局面的控制游刃有余,检查员的陈述思路明确。上次的庭审审判员的手机铃声不断,审判长居然在公诉人询问犯罪嫌疑人时出去了一会。 根据这起案子以及上次庭审中的一个案子相结合,我们也不难看出家庭暴-力对社会的影响有多大。时时刻刻威胁着很多家庭。

今天的主要任务就是呆在办公室,整理卷宗,协助老师完善立案信息。在整理卷宗的时候发现少的内容还需要自己动手写,像终止的案件最后需要终止裁定书。当有时候老师很忙的时候,她会很简单的说我需要这个案件的结案报告,所有材料都在这,你就赶快弄出来吧!这时候我就只能先找到模板,然后删改一些信息就行了。刚开始是怎么也不敢下手,等到自己亲手做出来一分侄女才发现,其实它也不过如此,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

今天上午所所有警员都去开会了。下午去银行查询被执行人的账目。这次和我一组的是另外一个。我们俩去了邮政银行和信用社。跟前几次感觉不同的是这次查询十分轻松,我们的警员感觉跟相关的负责人很熟,去了以后直接就开始帮你查询。

,今天还是去下乡,目的地菜子坪。这是一起由于交通事故引发的案子。案子已经进入执行阶段,但是到了被执行人的居住地以后都会给人一种感觉,执行很困难。被执行人身体残疾,家里除了两间房子以外没有什么可供执行的财产。当我们去了跟被执行人说我们是法院执行庭的以后,她们便对我们很是尊敬。端茶倒水,很是热情。但当我们提到案子时,她们的脸上便露出很无奈的表情,几乎每个被执行人都会说不是我不给你们执行款,而是确实没有。况且这个判决根本就没有体现出公平, 她们对判决根本就不服。因为法官根本就不知道缘由就下了判决。每次被执行人说到这我们都会给她们耐心的解释一个问题。对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可以选择上诉、上访等途径来解决,而对我们说明这些情况我们也没有办法,因为我们的工作就是执行已经生效的判决,如果我们也开始质疑这份判决的话我们整个法院的工作就没有办法开展了。解释完以后被执行人也会说上诉是可以,但是我们是农民,跟申请执行人没法比,人家财大气粗,我们怎么能告

得过人家呢。也许被执行人说的是事实,但是如果你自己知道有权利而不去行使,那结果就不言而喻了。

今天是最累的一天了,因为我从上午来了以后一直到了第二天的晚上才休息了。本来今天下午我们从银行查完账就可以回家了,但是王老师说我们再去看看那个卖奶茶的吧,去了几次都不在,事情总不能一直这样拖着吧。在路上老师们就互相开玩笑。有个年纪比我大14岁的杨哥她说,李庭长,你猜猜今天她在不在呢?老师笑着说道,一般不在,如果在就更好了,我请你们喝奶茶。到了那个奶茶店一看,果然在。这可真是不容易,我们进去以后一看,生意还不错,有很多客人。那老板一看王老师,就知道是因为什么事找她了。老师便把她叫道一个空的包厢里,跟她问她保证的钱怎么还,执行期限早就到了,但是被执行人始终以各种借口躲着我们。她说我给她打电话,然后让她来了我们一起商量。老师说那她什么时间才能回来呢?她说我打电话再说吧,她这几天一直在家。老师说她今晚必须过来而且你等你的生意完了必须跟我们去法院,你可以跟她打电话说我们把你已经带到法院了,她不来你是不能走的。她也就同意了。等她的客人都走了我们就带她到了法院。但时间早已下班一个多小时, 李庭长说今晚加班吧,各位就都辛苦了。 一个小时以后,被执行人来了,身上就带了两千元。她所欠的是两万元。李庭长说三番五次叫你来你都是各种借口躲避,现在叫你来了,你居然才拿了这么点,跟你明说了,你什么时间把所有的钱凑齐了,是么时间你和你的保证人才能离开法院。现在赶快打电话联系吧!她也看到我们已经做好加班的准备了,她也就开始打电话借钱。 我的工作就是看着她们,当时我也没有在意,她们打电话就从办公室里出去,到外面打,庭长一看就把她们叫进来,不让她们出去,而且对我特别嘱咐看好她们,这些人有时候会想办法跑的。我感觉有点不至于,但是她说之前就有这种情况发生,所以不能有第二次了。 现在都到了凌晨了,被执行人还在打电话,李庭长她们觉得很无聊就开始打扑克消磨时间,我就是一边看看电脑,顺便看着她们。到了第二天,李庭长问联系好了吗,现在凑了多少了,她说还差两千。李庭长说已经凑到的赶快取回来,剩余的两千继续想办法。她说她的朋友很远,得好长时间才能到,更何况我作为借钱的,不能让人家把钱给我拿过来吧。我得自己去取啊。李庭长说我们一起去,然后就去另一个县。路上几经颠簸已经快到中午了,面对被执行人到处找朋友借钱碰壁的情形,李庭长很是生气。说再找不到钱直接把你转到公安,拘留十五天再说,她也苦苦求情,最终我们又回到法院。 面对被执行人没钱的困境我们只好把目标转向保证人,她也是很无奈,自己出了一万五,还差五千元。这五千元我们又是几经周折才执行完毕。看到保证人之前的态度我们庭长就问你为什么不早出钱呢,她说我只 是想告诫被执行人,钱都不容易挣,不让她吃点苦,她是不知道馒头是用面做的。也许我们所谓的朋友只有经历过一些挫折以后才能知道谁是真正的朋友,实习无非还是先做人。

今天去的很早,一般都是我去了之后把楼道卫生,办公室的卫生搞完后就上班了,今天照常。李庭长看到我后就说这两天你确实辛苦了,本来你是不该加班的,但是你来到我执行庭了,我就把你当做执行庭的人来看,该怎么做我就怎么做了。确实,我就感觉应该这样,最起码我感觉我是在这受欢迎的。 今天的任务是给之前的一个案子在送达回证上面签字,顺便看一下她们家里的情况。到了

以后我一看卷宗,这不就是之前的那个校园伤害案件吗,那个被执行人就是一个小男孩。根据我们在银行调取的家里人的账户信息看,她是非婚生子女,她的母亲跟父亲根本就没有结婚,她的父亲其实还是单身,她母亲生了两个男孩后就离开家了。对于这起校园伤害案件,根据被执行人的奶奶说就是小孩子一起玩耍时不小心在另一个孩子的脸上划了一刀,根本不严重,但是申请执行人弄虚作假,就是为了多赔点钱。当然这只是被执行人的一面之词,我们只能听听,把她所说的记一个执行笔录,并且在送达回证上面给被执行人签个字就行。并且这个地方是今年入夏以来一直经受冰雹打击的地区,家里只有两位老人和两个小孙子,就执行能力这方面我们也得提取一些证据,主要是通过拍照。完成任务后就回去,把照片打印出来,然后我就继续整理卷宗。

今天去执行那个因为经营猪场而欠款100万的案子,不过在中途遇到了障碍。我们在执行案件时需要县政府的协助,但是副县长 各种借口,不履行她的协助义务,然后李庭长很是无奈,只好报请院长批准,给副县长做罚款决定书。等院长签字生效后,我们拿着罚款决定书去的时候,那副县长的态度就明显变了。

今天在帮李庭长整理卷宗的时候她就谈到了我们学法律的将来的就业问题。她说在基层法院工作即使你有很扎实的理论基础,你也不一定胜任这种工作,办案能力是决定性的东西。办案能力体现在当事人来了以后你用最和气的方式解决问题就行,不管你用什么方法,能让双方当事人都满意最好。 要从事法律工作,性格不能很弱,不管是在法院、检-察-院、还是公安机关、律师,最起码你也要能把当事人控制住,不然你的工作很难进行。 要考公务员思维必须活跃,不然在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这块很吃亏,它基本上就是类似脑筋急转弯的题。

今天中午我跟李庭长一起回家,因为我们顺路,她非叫我到她家吃饭,当然这是我们那的习俗,但收获更多的是感动。在欢送会上,李庭长跟所有执行庭的工作人员都讲了一些鼓励的话,其中很多人都强调先做人,再做事,这也是我最大的收获。

今天写了卷皮 错的地方很慷慨地有人帮我用小刀刮掉(同样是只刮卷皮所以更专业 的调调) 接着 写了卷宗里头的材料 由于电脑的高度普及利用 所以我们的任务不是特别的重 下午 突然发现了我的同门师兄 哈哈 很开心,在审判员的办公室帮忙核对证据 看到满满一皮包的发票、病例、司法证明、各种清单 感受到农民的艰辛和无奈 社会真的在帮助这些弱势群体么 司法援助真的有在发挥作用么

今天

省政法委书记莅临检查 穿裙子制服的姐姐很漂亮 打领带的“叔叔们”也很帅 (我发现自己有制服控)

我还特别拿着“天秤”照了一张相 虽然这个称这样看起来特别的格外的尤其的小 但还是很难忘这个工农联盟稻穗和齿轮上的国柱与天平

今天屁颠屁颠地跟着师兄去跑公路局了 因为当事人掉到公路局挖的一个大坑里 所以做一下笔录 这是我跑的第一个笔录 很兴奋 后来发现 没穿法院工作制服怎么就那么像没事找事干型的闲杂人等呢,然后整理了执行、审判、调节确认、强制执行的案件卷宗 被不知道为什么被叫作表弟的凯子一直强调——请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你把我一周的工作量都干完了我可怎么办啊

今天终于等到了我期待的开庭审理了 因为原则——能调的就调掉 so 很无奈的又没有开庭审理 因为事先没看调解书 so 听得我云里雾里的 难过 只好对着一直“乒呤乓啷”敲键盘的双木锦投去无奈的目光 到结束了 他才抬头将目光恋恋不舍地越过他那可爱的电脑向我询问情况的意思 。。。只好给了他一个大大的微笑 没发现是苦笑么

好吧 庭长要说了 这孩子很认真!哈哈哈

下午 听到法官和师兄要去做离婚案件被告的询问笔录 超级欣喜的我再次“把自己的生死抛之度外”哈哈 坐着法院的车就来到了@#$%^_被告的家中

记得大学辩论的时候 队友说过的一句话 不怕对手很强悍观点很犀利就怕对手是个笨蛋不懂得从对自己有利的切入点进入

好吧 所以 很不幸的是 这位被告的素质也是我们所不敢恭维的 可怜只有9岁的还在上一年级的孩子

一切快乐的揣测的不安的惊悚的期待的过程是在到达村路之前的车上

小钟(是法庭唯一的司机 虽然是年纪最长的 暂且这样叫 虽然我是叫他伯伯)、娟姐(审判员)、师兄(书记员,签名是一条波浪的)和我(打酱油的)4人一同前往被告人家中 路上我翻了翻起诉状 看到结婚照的一刻 那动漫式的白发让我很是不爽 由此我们谈到了日和(额 扯远了)

我们都对被告怕怕地 师兄对我说“等下有危险要跑快点哈” 我说“放心好了 我肯定跑得比你快 哈哈”他说“没事 4个人中只要有一个人跑最慢就可以了”然后邪-恶地恐吓穿着高跟鞋的娟姐 。

回来的时候 办公室的同志们都显出十分无比超级关心的样子 也不知道是装的还是什么的 哈哈 **还以为你回不来了 表示很无奈 什么乱七八糟的眼泪鼻涕要流下来了。

在询问的时候 我无法从法院的立场出发 脑子里还停留在原告所述的事实到底是真是假 就像后来锦说我的那样“你还在评论诉状???”师兄说“有谁知道真-相呢?我们要做的就是解决这件事而不是思考它的形成原因和过程,看的是未来而不是过去。”

真真假假 假假真真

只要双方利益得到了最和-谐最合理的处分 那就开始新的生活吧

这些话 已然也成为历史了

今天帮某人打了下周的开庭公告 帮某人贴了邮件发票 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到楼上查询邮件送达情况!那网速。。。惊人的。。。

这些都不是重点 重点的重点是 旁听了一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调解

重点的重点的重点是被一个很可爱很可爱很可爱的孩子叫作“叔叔”,虽然他是被爷爷“教错的” 但我还是很不甘心

没想到老妈淡定地说 这孩子的爹应该是80后的 叫你叔叔那是必须的,很受内伤。

2015法院工作报告
北京市第一看守所预约电话 第七篇

第1篇:2015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15年的主要工作

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最高法院的指导下,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年受理案件420430件,同比上升1.7%,审结404022件,同比下降1.4%,一审服判息诉率达87.5%,二审后服判息诉率达97.6%,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4%。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各类案件,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建设法治国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依法审理刑事案件,推进平安北京建设。全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1474件,判处罪犯23117人。过去的一年,一批大案要案受到社会高度关注,在这些案件的审理中,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依法依程序办案,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解疑释惑,宣扬了法治,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理解和信任。一是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审结韩磊摔童、首都机场爆炸、梁桂山驾车冲撞24人危害公共安全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案件4529件,对1683名被告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有力维护了首都安全稳定。二是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审结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及涉铁路部门系列案、吉林省原副省长田学仁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290件,对364人判处刑罚,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发挥了惩戒效果,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三是依法严惩危害民生的犯罪。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498件,对536人判处刑罚,并就审判中发现的食品药品监管漏洞提出司法建议,促进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完善。四是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轻微刑事犯罪以及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发挥刑罚的教育感化功能。市高级法院在全国高级法院中率先成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完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心理评估、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机制,强化了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二)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年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59823件。一是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重点,依法审理民事案件。依法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社会保险缴纳等问题进一步明确执法标准,对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等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全年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6248件,维护了正常的用工秩序,保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就旅游消费中零团费、强迫购物等问题发布审理指南,全年审结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12758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权益,与市妇联签署《关于在全市法院建立妇女维权工作机制的意见》,推动设立妇女维权合议庭。依法审理涉军案件,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二是以规范市场秩序为重点,依法审理商事案件。随着民间借贷规模的扩大,民间借贷纠纷大量增加,2015年审结此类案件10472件,同比上升14.9%,注重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和企业融资行为,推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依法制裁高利贷等不法行为,并以新闻通报会等方式,向社会集中发布典型案例和裁判标准,维护了金融市场秩序。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妥善审理涉及“新国五条”房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保障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落实,全年审结房地产案件22548件,努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修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操作规程》,依法妥善审结企业破产案件121件,推动不符合首都产业政策的企业有序退出,促进了首都产业结构调整。依法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优化了首都投资环境。三是以化解社会矛盾为重点,依法开展调解工作。民商事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0.2%。在全国首例空难赔偿案中,法院经过100余次谈话、开庭和调解,促成33名遇难者的107名家属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后被告给付了全部赔偿款,同时促成未提起诉讼的其他22名遇难者的家属达成和解,彻底化解了纠纷。加强诉讼与非诉调解机制的衔接,开展人民调解进法院等工作,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486件,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

(三)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促进科技创新、文化创新。随着首都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性不断增强。2015年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5628件,同比上升9.1%。一是主动服务创新型城市建设。市高级法院制定《服务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文化艺术等6大行业提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对策措施。姜颖法官知识产权服务团队以网络公开课等方式,结合案件审理,开展知识产权法律宣传,得到社会好评。二是提高审判专业化水平。加强对新类型知识产权案件的研究,就网络知识产权、电子商务、专利侵权判定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执法标准。审结国际四大唱片公司与搜狐、搜狗音乐作品著作权系列案,百度诉奇虎不正当竞争案,全国首例行业协会横向垄断案等重大、新类型案件。在最高法院公布的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10大创新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例中,北京法院有16篇案例入选,数量居全国首位。三是完善知识产权审判组织。建立首家知识产权专业人民法庭——中关村法庭,试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的审判机制。

(四)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随着法治建设的发展,行政相对人通过诉讼维护权益的需求不断增长,2015年全市法院审结行政案件10264件,同比上升9.3%。一是坚持合法性审查。依法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占12.1%。同时,结合行政机关败诉案例,分析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建立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推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加大行政纠纷化解力度。在案件审理中,促进行政机关完善行政行为,引导行政相对人正确认识权利义务,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行政案件撤诉率达36.2%。三是发挥行政审判的服务保障作用。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为首都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及时化解房屋征收、违章建筑拆除中的矛盾纠纷,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保障我市重点工作开展。

二、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公正司法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最大期待。全市法院着力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努力以当事人能够感受到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

(一)深化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认真贯彻最高法院部署,开展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提出司法公开走在全国法院前列的工作目标。一是建设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平台。除涉及国家秘密

、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外,今年1月1日起,全市法院所有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传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和中国裁判文书网,将案件事实认定、裁判说理、法律适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二是建设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和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为实现审判、执行全程公开,梳理出18类60项上网公开内容。目前,审判流程和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期已投入运行,公众可查询诉讼指南等静态信息,二期正在试运行,今年6月底前将提供案件办理实时进展查询服务。三是继续深化庭审公开。在保障公民旁听庭审的基础上,加大庭审直播力度,市高级法院建立的全国首个庭审直播网每日进行庭审直播,已累计直播7527期。开通北京法院官方微博“京法网事”,实时播报大要案审理情况,2015年6月上线以来发布信息1335条,关注网民达到96万。四是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健全人民陪审员参审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扩大陪审员选任范围,拓展参审监督形式。全市法院一审案件陪审率达91.5%,同比提高18.7个百分点,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9.3个百分点。

(二)以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新民事诉讼法为重点,确保法律得到正确实施。2015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全市法院以两部新法的贯彻实施为重点,开展全员培训,调研解决法律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确保正确适用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权威。一是转变司法理念。牢固树立人权保障理念,坚持疑罪从无,坚持证据裁判,强化司法机关之间的监督制约,发挥辩护律师的作用,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全年对18件刑事案件的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对7名公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报最高法院复核的死刑案件没有出现因事实证据问题不予核准的情况。牢固树立程序公正、庭审中心理念,切实做到证据在法庭审理中展示、事实在法庭审理中认定、是非在法庭审理中辨明,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人次增加了41.7%,二审开庭率提高了8.6个百分点,庭审质量进一步提高。二是统一司法尺度。在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中,市高级法院调研解决了42个法律适用疑难问题,制定了《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的指导意见》、《适用简易程序的工作意见》等配套文件12件。在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中,针对小额诉讼程序、第三人撤销之诉等新制度,在三级法院联动调研、积累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分别提出了法律适用的指导意见。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市高级法院对历年制定的80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判委员会研究,确定有效文件239件,部分有效26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和明晰了审判工作标准。同时,建立了公报制度,市高级法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统一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报》定期向社会发布,实现了制度规范的公开。四是加强和规范审级监督。市高级法院和各中级法院通过二审、再审程序,依法监督纠错,保障执法统一,全年审结二审案件36853件,改判1399件,发回重审995件,审结再审案件622件,改判99件,发回重审198件。

(三)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围绕“立案难”、“执行难”,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诉讼当事人的意见建议,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一是着力化解“立案难”问题。制定《关于落实司法为民规范立案工作的若干意见》,统一立案审查尺度,修订完善立案指引,明确了起诉材料提交标准,明确了9类常见案件需提交的证据材料,要求做到不因追求结案率年底限制立案,同时探索开展网上预约立案、网上送达,减少了当事人往返法院的次数,加强了对当事人诉权的保障。二是着力化解“执行难”问题。在建立执行信息查询中心的基础上,与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建“查、冻一体化办公系统”,实现账户查询、冻结一次完成,有效防范资产转移,提高了执行效率。成立执行指挥中心,整合全市法院执行力量,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控制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上传“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供社会公众查询,全年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205条。全市法院全年执结案件95076件,执结标的额240.2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86.9%,同比提高了7.9个百分点。

(四)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诉讼服务。着力建设“四统一”的诉讼服务平台。一是实现诉讼服务机构统一。全市法院都建立专门的诉讼服务机构作为统一的对外服务窗口,使当事人在诉讼全程中提出的各种需求都能在诉讼服务平台得到接待处理。二是实现诉讼服务内容统一。明确诉讼服务部门承担诉讼引导、案件查询、诉讼材料收转等十项基本职能,使当事人在各法院都能获得大体一致的诉讼服务。三是实现诉讼服务标准统一。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诉讼服务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诉讼服务工作规范。举办司法礼仪系列讲座,促进窗口工作人员从着装、举止、语言、态度等方面展示优良作风和良好形象。四是推动诉讼服务标识统一。设置全市法院统一的诉讼服务标识,使当事人易认好找,促进诉讼服务规范化。全市法院诉讼服务机构全年开展诉讼引导58万人次、案件查询16万件次。

(五)自觉接受监督,完善接受监督机制。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对市高级法院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就保障辩护权利、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作证等问题制定了改进措施。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力度,院长办公会逐一研究,28件建议全部办结,代表均表示满意或同意。积极配合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活动,主动邀请代表参加重要会议,及时向代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全年组织调研视察活动43次,发送《北京法院法情专报》手机短信40期。二是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办结政协委员提案9件,主动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三是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全年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151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49件。市高级法院制定检察建议办理规则,完善办理机制和规范,进一步落实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四是高度重视律师的作用,接受律师监督,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建立与市律师协会的定期沟通机制,更加注重听取律师的意见,推动解决律师反映的司法公开、诉讼便民、律师权益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三、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实现司法公正,关键在队伍,重点在基层。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中央、市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一系列论述精神,增强了公正司法的责任感使命感。市高级法院每名院领导都到基层法院窗口单位,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通过向当事人发放满意度问卷等形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深入坦诚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进了班子的团结,提高了班子的战斗力。制定5个方面23条整改措施。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对全市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履职情况开展司法巡查,建立了整治“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要求,培养高素质审判队伍。制定《首都法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健全考评机制,按照审判工作规律,修订了审判质量评估体系,着重分析解决考评中发现的审判质量问题,注重避免因追求指标数据发生强制调解、突击结案等影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问题,进一步发挥了考评机制的激励引导作用。在市委领导下,成立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优化了首都审判工作格局。指定北京铁路两级法院管辖部分民商事案件,平衡了审判任务压力。对市高级法院内设机构进行调整,进一步提高了审判指导和审判管理能力。

(四)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在全市法院集中开展遵纪守法专项教育,将近年来违法违纪案例编写成警示教育手册,编导了纪实警示教育片《折戟沉沙》,各法院院长亲自讲廉政党课,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全体干警真正受到触动。加大审判质量评查力度,全年评查案件67716件。对窗口部门工作作风开展审务督察,将不规范行为拍摄制作成视频短片,在全市法院通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构建三级法院统一的投诉举报平台,在廉政风险较高的司法评估拍卖领域试行网络竞价拍卖。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全年查处法院干警违纪违法4件5人。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法院能够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离不开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了许多诚恳的意见建议,有力推动了首都法院工作的发展。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发展进步的同时,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审判质量效率还不适应人民群众的期待要求。有的审判人员公平正义的理念不牢固,责任心不强,对待当事人态度生硬,有的案件久拖不决,有的案件执法不统一,有的裁判说理性不强,甚至出现了个别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损害了司法公信力。二是审判权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在法院内部,审判权、行政权、监督权界限不够明晰,权责不够统一,院庭长的指导管理方式、上级法院的指导监督机制需要改进和规范。三是基层基础相对薄弱。一批年轻法官逐步成长起来,但素质能力和审判经验还不适应日益复杂的审判工作。由于任务重、要求高、压力大、保障不完善,出现了人才流失问题。

2015年的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15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落实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为重点,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强化审判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

(一)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首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承担维护首都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责任,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司法审判促进经济发展、维护交易秩序的作用,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促进市场法治建设,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服务首都文化中心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对文化建设的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促进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围绕保障民生,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网络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房屋买卖、损害赔偿、征收补偿等案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完善行政纠纷实质性解决机制,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推进司法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按照中央、市委和最高法院的部署,深入调研,认真落实改革任务,保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落实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健全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关系,明晰审判权和管理权的界限,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动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建立健全防止冤假错案的工作机制,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研究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可行性,就知识产权法院的管辖范围、机构设置等问题提出调研建议。探索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法官选任招录、法官任免惩戒和职业保障制度。做好涉诉信访改革相关工作,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

(三)不断深化司法公开,更加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继续开展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确保完成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二期工程,将所有案件立案、审理、延长审限、宣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情况上传至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12368语音电话、APP移动平台,实现让当事人随时查询案件动态情况,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推进数字法庭建设,将庭审光盘刻录系统升级为高清数字法庭,并实行数字存储,方便公众依法查阅复制。建设北京法院审判信息资源库,强化对案件信息及时性、准确性的检查,为全面落实司法公开提供信息化保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人民陪审员、特邀监督员的监督,加强法院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建设,让人民群众更便捷、更直接地监督司法工作。

(四)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量效率。规范各个环节的司法行为,确保全面公开后审判工作经得起人民群众的评判检验。进一步解决“立案难”问题,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在裁判文书中准确反映当事人和律师的诉辩意见,加强裁判说理,做到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理由依据都充分公开。加强对审判实务疑难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统一司法尺度。加大审判质量检查力度,继续完善审判质效考评体系,监督和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

(五)提高队伍素质,确保队伍廉洁。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落实好各项整改措施,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督促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增强队伍凝聚力。细化加强基层法院建设的工作措施,做到审判力量向基层下沉、保障机制向基层下倾、工作重心向基层下移。旗帜鲜明地坚持从严治院方针,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法院队伍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牢固树立首都意识、责任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保障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2篇:2015年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华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我院在县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遵循“抓班子带队伍促审判保公正”总体思路,以“司法办案更加公正、保障服务更加有力、法院管理更加规范、队伍素质更加过硬、基层基础更加牢固、群众评价更加满意”为努力方向,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发展新进步。

一、履行审判职责,服务工作大局

2015年,我院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共受理各类案件1206件,审、执结1114件,结案率为92%,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新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打击犯罪,保护人民。

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33件,审结117件,结案率为89%。共判处人犯177人,给予刑事处罚177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3人,五年以下95人,缓刑49人,免刑10人,拘役3人,管制4人,单处罚金3人。一是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惩处危害公共安全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及人民群众反响强烈、影响社会安全感的“两抢一盗”案件。二是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该严必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既严厉地惩罚了罪行较重的罪犯,又给予未成年犯和罪行较轻的被告人以重新做人的机会。同时对因邻里纠纷发生的轻伤害案件和过失轻微犯罪尽可能地选用非监禁刑罚,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和谐。三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犯罪预防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

安创建活动。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组织公开宣判、公开开庭、法制讲座等活动达到全县各中小学全覆盖。刑事审判进社区、进军营15件次,有力地打击了犯罪,保护了人民,教育了群众,维护了社会秩序的稳定。

(二)有效化解民商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875件,审结825件,结案率为94%。一是妥善处理涉及离婚、抚养、赡养、继承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保护妇女、老人、未成年人和离婚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睦和社会安定。二是及时审理好各类合同纠纷案件,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和交易安全。三是注重审理好侵权纠纷案件,制裁了违法侵权行为,确保国家、集体、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四是高度重视农民工讨薪案件,对恶意欠薪和确因“三角债”引起的欠薪区别对待,针对不同情况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在最短的时间内以调解的方式兑现农民工的工资,消除了多起群体性上访事件。五是加强调解工作,注重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相互配合,形成良性互动,促使大量的纠纷在进入法院审判之前得到化解或调解处理。进入审判程序后,优先选择调解方式结案。全年审结的民事案件中,调解、撤诉结案608件,调撤率为74%,为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和县域经济协调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

(三)积极探索行政协调机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

为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我院着力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坚持立案审查“宽进严出”,充分保护诉权。让群众感受到有论理讲法的地方,切实解决行政相对人“告状难”问题;二是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新机制,充分做好案外协调工作。通过宣传释明法律,由行政机关主动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由原告申请撤回起诉,以此化解行政争议。三是审查、执行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确保行政机关有效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10件,审结10件。

(四)加大执行力度,保障群众胜诉权益尽快实现

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努力促进执行工作良性循环。一是依靠党委领导,立足执行联动平台,凝聚执行合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在县政府及各乡镇的大力支持下,对涉及zhèng fǔ 部门、乡镇政府以及村委会履行政府职能形成的债务纠纷案件全部执结,如期完成“涉府”案件清理任务。二是强化执行措施,对每个执行案件实行“三限时一严格”,做到“三穷尽”。即限时查清财产线索、限时采取强制措施、限时评估拍卖、严格责任追究。穷尽执行措施、穷尽执行线索、穷尽执行程序。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情节恶劣的“老赖”,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定期给予曝光。在执行过程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以案说法,提高了执行效果。四是用足用活法律赋予的强制手段,对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使一大批执行积案和涉法涉诉的信访案件得到彻底有效地解决。全年共计收案164件,执结159件,执结率97%,案件实际到位率达到89%。化解有重大信访苗头案件10件。实现了案件执结率上升、标的到位率上升、涉执信访率下降的“两升一降”目标。

二、深化司法为民措施,维护群众权益

强化宗旨意识,增添为民举措,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努力做到心中有人民、倾心听民声、真心解民忧、诚心抓落实。

(一)完善司法服务平台

大力推进立案信访大厅建设,拓展诉讼服务功能。立案信访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对来诉来访的当事人,问题不出大厅就能得到答复和办理。为当事人配备了储物柜,设立了电子触摸屏,在当事人等候区,配备了休息座椅、饮水机、雨伞、花镜、急救药箱等设施。提供报刊、文书样式、打印复印及公共网络和长途电话服务等。极大方便了当事人参与诉讼。在立案调解方面,我们选聘曾获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的罗东旺同志常年驻大厅工作,为来诉者进行服务。并在全县选聘了十七名司法员作为特邀调解员,在法官的指导下开展诉前调解工作。通过以上方法,今年我院诉前调解案件316件,占全院民事立案数的40%,减轻了民事审判的压力,也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8余万元。司法救助生活困难当事人16人次共计5万余元。

(二)加强涉诉信访工作

开展清理涉诉信访专项活动和“百日会战”活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法治权威。坚持院长接访制和领导班子处访制;确立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做到有访必接、来信必复、处理及时,全年共处理各级交办群众来信6件,处结率为100%,无一例因我院工作不当引发的赴京上访、越级访案件。加强源头治理,落实风险评估、约期接谈、情况通报、案件终结等制度,努力从案件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问题。加强审判监督,对确有问题的案件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及时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进行纠正,树立司法公信。

(三)继续深入推进审判“五进”活动、“一村一法官”活动和“一村一警一干”活动

继续深化审判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活动。今年我院采用五进方式审理案件226件,五进率为18%,征询旁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27件。并在全县242个行政村都设立了法官工作点。全院抽调55名干警参与“一村一警一干”活动,走村入户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就地调解纠纷,把司法为民体现在基层一线,向群众宣传平安创建知识,努力提升“两率一度”。

三、坚持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

始终坚守公正司法生命线,抓管理提公正,推公开促公正,强监督保公正,以公正司法筑牢公信基础。一是大力提升审判质效。把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作为重中之重,努力形成全员参与上下协力抓办案、提质效的良好局面。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和通报排名制度,对各业务庭的案件质效情况逐月通报、季度分析、半年研判、年终排名。年终排名末位的向院党组说明情况,对审判工作运行态势定期分析研判,落实改进措施。狠抓案件质量评查,在对所有办结案件进行评查的基础上,对被上级法院发回、改判的案件进行重点评查、督办和追责。增强法官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大力推动司法公开。实行法律文书上网制度,逐月对全院法律文书上网情况进行通报,今年网上公开法律文书475件。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落实人民陪审制度,全年陪审率达到53%。在法院门户网站上公布了院长邮箱,及时接受和处理群众咨询、投诉、举报,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学生及社会各界群众到法院旁听庭审、征询对案件裁判意见建议,提高了裁判的民意认同度和审判工作群众知晓率。成立了网络新闻中心,建立健全网民意见研判机制;开通了官方微博,及时发布工作信息,目前对八起案件庭审实行了网上微博直播,实现司法审判和社会舆论良性互动。

四、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引领,全面提高队伍建设科学化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法院队伍。一是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开展了党支部学习、全院干警专题讨论、党组书记上党课等活动,党组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聚焦“四风”查找问题、剖析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院党组班子成员走基层、访民意、听民声,针对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现的问题,重点组织开展整治“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问题、“拖延执行、消极执行”问题、涉诉信访问题、违规使用警车问题等专项治理。使人民法院的工作更加符合民情、更加体现民意、更加服务民生、更加赢得民心。法院队伍的理想信念

进一步坚定,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公正公信形象进一步树立。二是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司法廉洁教育、警示教育和公务车辆专项治理活动,结合一些反面典型开展了整风肃纪教育,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案件、重要节点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实施意见,制定了实施细则,切实转变文风、会风和工作作风。对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严肃查处,对2名法官干警进行了警示训诫,给予1人政纪处分,整饬了风纪,纯洁了队伍。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今年以来,我院把信息化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截止11月底,已全面建成人民法院专网,实现了上下级法院专线通信、视频应用和数据交换、法院办公办案全部上网。积极争取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加快推进基层科技法庭、网上庭审直播系统、数据中心和电子档案系统建设,提升了基层装备水平。

六、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报告,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动法院工作。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均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办结,办结率为100%。加强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案件、参与调解、监督执行。开展集中走访“两代表一委员”活动,通报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落实改进措施。

各位代表,2015年我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是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法院全体干警对各位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一年,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少数审判人员的大局观念和司法为民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少数案件质量不高,对新类型疑难案件的研究和探索不够,审判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尚有差距,便民、利民措施有待进一步改进;执行工作还未真正实现良性循环,“执行难”问题还比较突出;信息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改革创新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并在2015年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和改进。

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我院工作的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突出审判工作、法院改革、队伍建设三项重点工作,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加快推进规范化建设,努力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更加有力地司法保障。

一是着力提高审判质量。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提高审判质量是司法效能建设的首要目标。审判质量不高、司法不公,司法效能也就失去了基础。要强化质量意识,始终把提高审判质量作为加强效能建设的基础工作抓紧抓好。

二是不断提高审判效率。要依法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合理实现案件的繁简分流;要强化庭审功能,提高当庭宣判率;节约司法资源,减少当事人诉累,在确保审判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做到案件的快审、快结,缩短审判周期,提高审判效率。

三是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司法为民的核心就是要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的发生;要加强立案“窗口”建设,依法简化立案程序和手续,保障当事人诉权;加强和改进诉讼风险告知和诉讼指导;不断完善巡回审判制度,健全和落实司法救助制度,让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

四是狠抓信访案件的处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大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力度,落实信访维稳责任追究,促进涉诉信访工作良性有序开展,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干警从大局着眼,从小事入手,从细节做起,自觉约束和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要建立和健全规范司法行为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规范司法的意识和能力。

六是大力加强队伍建设。要结合开展“双联双争”、“群众路线教育”等活动,大力加强法院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学习型法院”、争当“学习型法官”,通过学习和培训,切实提高全体法官干警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弘扬正气,展示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广大群众对审判工作的满意度。

七是继续推进司法公开。依托信息化建设平台,充公运用互联网、专网双重互动,扩大司法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在网上公开法律文书的基础上,逐步开展网上执行信息公开、庭审视频直播、当事人网上查询审判进程工作。继续深化审判“五进”,扩大巡回审判案件范围,以公开促公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全方位、多角度让公众感受司法的公开与公正。

各位代表,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这既是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也是广大法官的崇高使命。让我们在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实力、人文、宜居、和谐新华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3篇:2015年蒲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蒲城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以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二O一三年工作回顾

2015年,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强化职责使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审判质量效率,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建设过硬法院队伍,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193件,审(执)结2133件,结案率97.26%,民(商)事案件调撤率81.2%,诉前调解结案356件,为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履行职责,切实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

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打造平安蒲城。2015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36件,审结129件,结案率94.85%。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活动,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诈骗、非法集资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涉及食品、传销、合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力地遏制、预防和减少了犯罪,有效促进了平安蒲城建设,创造了刑事审判工作新业绩,刑事审判庭被省高院授予“全省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重视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注重庭审教育,庭后帮教。积极协助做好非监禁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跟踪帮教,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服务经济发展。2015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491件,审结1456件,结案率为97.65%。妥善处理涉及离婚、赡养、抚养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促进家庭和睦和社会安定;及时审理借贷、工程承包等各类合同纠纷案件,积极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公正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稳妥审理宅基地纠纷和相邻关系案件,防止矛盾激化,促进了相邻关系和睦。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工作原则,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审结的民商事案件中共有1182件通过调解、撤诉结案,调撤率达81.2%。

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强化诉权保障。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积极推进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和解工作,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结合受理、审理案件情况,积极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30余条。到行政机关举办法制讲座,向行政执法人员讲述行政审判理念,帮助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水平,增强接受司法监督的自觉性。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3件,审结12件,结案率92.31%,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案件152件,执结152件,执结率100%,成功审结了法兰西水泥(中国)有限公司不服蒲城县国家税务局税收征收首例涉外行政纠纷案件。

加强执行工作,维护司法权威。2015年,共受理执行案件553件,执结536件,结案率96.93%,执结标的达1247万元。深化执行机制建设,通过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协查配合,加强执行联动;通过限制高消费、借助媒体曝光、与银行合作建立诚信档案等措施,加强执行威慑;通过依法打击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和抗法行为,优化执行环境;加大执行力度,采取强制措施,积极查扣被执行人财产,落实《关于公布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要求,依法打击各类规避执行行为,提高实际执结率,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实现权益。

二、司法为民,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调解工作抓“合力”,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参与“三位一体”大调解体系构建,全面加强调解、和解、协调工作,努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平息纷争。加大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指导调解工作,注重依靠基层力量,积极与乡镇司法所联系沟通,同时注重发挥村(居)人民调解员、执行联络员、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合力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非诉讼调解结案356件,有效推进了平安乡镇、平安社区建设。

惠民举措抓“规范”,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强化立案信访服务大厅功能,以司法便民、利民、为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发挥好导诉导访、法律咨询、司法救助、案件查询、便民服务、判后答疑等功能,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改进窗口工作作风,坚决克服对诉讼当事人“冷”、“硬”、“横”、“推”的现象,坚决消除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不良作风,努力为人民群众参与各项诉讼活动提供高效的服务。

为民服务抓“主动”,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坚持开展审判“五进”活动,先后8次选择赡养、交通事故赔偿等典型案件深入农村就地开庭巡回审判,扩大法制宣传,送法到基层,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进一步做好诉讼费减、缓、免和执行救助工作,努力让每一位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使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制度的人文关怀。依法对306件案件缓交诉讼费15余万元,向16名生活困难亟需救助的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8万元。

涉诉信访抓“源头”,切实解决群众诉求。加强案件源头治理,狠抓案件质量、释法析理、排查化解、初信初访等工作,着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坚持用群众路线统揽信访工作,扎实开展“大下访、大排查、大调处”活动,落实领导包案、重点督办、联动化解和考核通报等工作措施,着力化解上级交办的重点涉诉信访案件。2015年,共接待来访群众250余人(次),当场答复200余人(次),收到各级督、转办案件21件,已化解18件,其中包括5件多年未化解的积案。

三、创新机制,切实提高法院管理水平

强化审判管理意识,加强审判管理。建立了院长主抓,副院长分管,审判管理办公室具体主管和各业务庭负责的“管理到位,责任到人”的审判管理责任体系。多次召开审判管理工作会议,把评估数据作为案件质量的“体检表”和“指挥棒”,进行审判质效评估,对影响案件质量、效率、结案率、均衡结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市中院在对全市法院的考评中,我院取得了前三名的好成绩,受到了市中院的表彰。严格按照《岗位目标考评及奖惩办法》的规定,考核奖惩法官干警工作,突出绩效考评导向和激励作用。

强化管理注重实效,确保裁判公正。实行由审判长、庭长审核,主管院长签发的审签制度,严把案件审核、法律文书签发关,并对已结案件按月进行质量检查和归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效地促进了案件质效的提高。定期对审判执行工作态势研判和通报,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审判质量的问题。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加强审判的程序监控和节点管理,实现对案件质量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指导,确保了季度、年度均衡结案。

强化案件管理监督,规范庭审行为。成立了以纪检监察部门为主的审务督察领导小组,结合本院审判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了《关于开展合议制度执行情况监督的实施方案》、《案件回访工作实施方案》等规章制度,对各业务庭案件审理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出监督通报,限期整改并回访;不定期检查或抽查各业务庭的庭审规范情况,对于法官不守时,不按公告时间开庭,庭审中着装不规范等现象,对相关人员给予通报批评。

四、从严治院,切实增强公正司法的能力

开展主题活动,筑牢思想根基。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百名政法干警大走访”、“政法干警一线工作日”、“两学一读”等活动,引导干警自觉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贯彻于审判执行工作之中,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不和谐因素。开展了“清风伴我行、办案解民忧”为主题活动的演讲、征文比赛,深化教育活动效果,全面展现了法院队伍、法官干警的良好风貌。

建设学习型法院,提高司法能力。深入开展全员岗位大培训活动,先后选派61名法官干警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并根据审判工作需要,举办审判业务培训班,构建多形式、全覆盖的法院队伍全员培训体系。2月份,我院邀请省高院赵建民老师讲授了新《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通过一系列培训,切实增强了审判人员驾驭庭审、法律适用、辨法析理、化解矛盾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鼓励支持干警参加研究生学历教育和专项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了干警的法律素养。实施精品审判工程,深入开展“两评查”活动,集中优势审判资源精心打造一批精品庭审、精品裁判文书、精品审判执行案件。2015年,共进行庭审观摩案件10件,参评法律文书1800余份,参评案件2000余件,并评选出了优秀审判长3名,精品法律文书6份,进一步强化了广大法官的精品意识,提高了广大法官的司法能力。加强调研工作,倡导广大干警结合工作实际,撰写调研报告和文章,共编发工作简报、调查研究80余篇,其中10篇被中国法院网和陕西高院网采用,38篇稿件被市中院网采用,为更好的搞好审判执行工作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实践。

抓风险重防控,确保司法廉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做到了审判业务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着力将教育、制度、监督、惩处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全过程,筑牢廉洁自律防线。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和最高院制定的六项措施,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坚持廉政教育经常化。开展了春训教育活动、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观看了影片《南平红荔》,发放了反腐倡廉书籍,进一步提高了廉洁自律的能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以“四风”治理活动和职业道德岗位职责纪律作风大排查大整顿活动为契机,加强机关内部作风巡查,突出治理“庸”、“懒”、“散”、“奢”现象,规范了庭审行为,严肃了审判纪律。

沟通抓载体,自觉接受监督。我院始终把人大的监督,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工作制度纳入到法院整体工作之中,强化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和措施,自觉接受人大对法院工作的评议和监督。在重大案件、重要工作、法官任免等重大事项方面及时向人大请示报告,虚心听取建议和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与人大代表联系的方式和渠道,认真办理人大批转和督办的案件10件。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在原有人民陪审员的基础上,提请县人大常委会新任命了人民陪审员25名,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2015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284件,参审率为60.2%。

五、固本强基,切实提升基层基础建设水平

抓好法庭规范化建设,完善后勤保障。切实抓好人民法庭的规范化管理。罕井、兴镇、孙镇法庭已完成装修绿化及网络化改造,配齐了办公用品,搬入新法庭,实现了管理网络化和办公自动化,提高了人民法庭的办案效率。克服经费紧缺困难,想尽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对我院立案接待大厅进行了合理的改建,重新合理分配了执行局和法警大队的办公场所,有计划的更新了必需的物质装备。

推进信息化建设,实施科技强院。加强法庭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完善硬件、深化应用的要求,开通了内网的办公系统,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组织了信息化应用能力培训,使广大法官干警尽快会用、善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基本实现了案件基本信息网上查询、网上公告,办案流程网上管理、网上考评,办公、办案自动化程度有了新的提高。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体干警团结奋进,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各项工作呈现稳步推进的良好发展态势。我院先后有7个集体和26名个人受到省、市、县的表彰奖励。省高院授予刑事审判庭“全省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授予孙镇人民法庭“优秀人民法庭”、省政法委、省高院授予执行局“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行政审判庭荣立“集体三等功”等。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上级法院及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蒲城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对长期以来理解、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2015年,尽管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办案质量和效率需要进一步提高;新类型案件明显增多,审判难度增大;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新时期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不完全适应,一些法官处理疑难复杂案件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党睦新法庭主体工程已完工,尚未装修绿化、室外硬化,缺少配套设施;办案经费严重不足,装备落后,严重制约审判执行工作等等。对于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尽早予以解决,力争在短期内使法院的总体工作有一个新发展、新突破、新跨越。

二O一四年工作任务

2015年,我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法院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理念,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积极参与司法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创新,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全力推进平安蒲城、法治蒲城建设,为蒲城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司法服务。

一、全力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格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贯彻落实好量刑规范化意见,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活动,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逃税骗税、制假售假、传销和金融、合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依法打击强揽工程、暴力阻工、强买强卖、盗抢物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民生工程项目建设保障力度。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民生,依法公正审理涉农、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社会保障及婚姻家庭等涉及民生的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强化行政案件协调和解工作,加强对非诉执行案件的审查执行力度。定期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分析行政案件特点,提出化解和预防行政争议的建议。加强执行工作,适时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对有能力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坚决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执行,对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依法追究“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与土地、城建、交通、银行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切实提高实际执行到位率,全力破解执行难。

二、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加强诉前调解,注重司法调解与行业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相互配合,形成良性互动,合力构建“大调解”格局,促使大量的纠纷在进入法院审判之前得到化解或调解处理;着力完善弱势群体司法救助制度,建立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对接机制,切实帮助涉诉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三、全力抓好法院队伍建设,切实维护清正廉洁形象

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案例教育、廉政讲座、廉政文化墙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切实增强干警的廉政意识,提升干警的政治素养;通过业务培训、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增强业务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疑难纠纷的能力;通过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丰富干警业余文体生活,增强队伍凝聚力;重新梳理、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完善以制度管人、按规范办事的管理体系。

四、全力推进基层基础工作,切实提高基层保障水平

力争完成党睦法庭建设任务,争资金、跑项目,努力使党睦法庭早日投入使用,为本辖区人民群众服务;加强内务管理,有计划的更新必需的物质装备;按照“科技强院”的要求,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信息化处理能力,不断提高科技强院水平,适应审判工作的新需要。

五、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坚持党对法院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确保审判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向县委、人大请示汇报,积极争取县委和人大的支持;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法院工作,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争取人大代表的理解、支持。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坚定信心、攻坚克难,齐心协力、奋勇拼搏,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构建平安蒲城、法治蒲城,实现蒲城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4篇: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年,全省法院在省委的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最高法院的指导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八项司法”,为建设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和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全年新收各类案件108万件,结案107.6万件,首次突破100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0.6%和11.3%,一线办案法官年人均结案185件,是全国平均数的2.3倍;上诉率为6.3%,二审改判发回率为7.8%,生效裁判息诉率为99.2%,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继续位居全国法院前列。

一、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宽严相济惩治犯罪。严格执行新刑事诉讼法,确保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新收一审刑事案件8.62万件,审结8.63万件,同比分别下降2%和1.2%,判处罪犯12.46万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1.05万人,同比下降26.1%。审结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杀人、抢劫、绑架、强奸、放火、涉黑涉毒等犯罪案件1.02万件;加大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及假药犯罪的惩治力度,审结752件,判处罪犯1346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179件,判处罪犯1358人,其中处级66人,厅级5人;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44件;依法审慎适用死刑,完善死刑犯临刑前会见制度。审结强制医疗申请案件70件,依法对62名精神病人决定强制医疗,使社会免受侵害,也使精神病人得到妥善治疗。对3.38万名尚属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人犯等具有从轻情节的,依法从宽判处缓刑。为8019名没有钱请律师、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的律师出庭,获得刑事辩护的比例领先全国。对公诉案件8名被告人和自诉案件中4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裁定准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152件。

做好刑事冤错案件的纠正预防工作。对发现“两张叔侄强奸案”和“萧山5青年抢劫杀人案”的冤错,省高院及时启动复查、再审程序,改判无罪并作出国家赔偿。推动各级法院与公安、检察机关完善预防冤错案件的工作机制,联合出台关于死刑案件证据收集审查、证据补查程序等规定,共同坚守纠正预防冤错案件的法律底线。

调判结合妥处民商事纠纷。贯彻新民事诉讼法,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和实体权利。共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52.68万件,审结52.63万件,同比分别上升7.7%和9.1%。对婚姻家庭、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等民间纠纷,注重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人际关系和社区环境;对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等案件,从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理性医患关系的角度,注重利益平衡,尽可能减少对抗冲突;对涉及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案件,实行“绿色通道”、优先清偿赔付、司法救助等措施。审结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72.6%,劳动报酬、赡养、扶养、抚育等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偿付率达89.3%。对于不宜调解、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依法作出裁判,引导社会公众增强行为规范和法治意识。成立涉军案件审判工作领导小组,审结涉军案件352件,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监督行政执法化解争议。充分发挥司法审查职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受理一审行政案件3611件,审结3626件,同比分别上升1.1%和下降2.6%,九成半行政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完善指定管辖、提级管辖,开展行政案件跨区域相对集中管辖的试点。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89.3%。落实高中级法院院长与政府分管领导参加的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共商破解执法难点热点问题。省高院连续六年向省政府发送行政审判白皮书,全省已有63家法院跟进,及时反映政府年度执法的成效和不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坚持司法为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破解执行难。新收执行案件34.8万件,执结34.6万件,同比分别上升22.1%和22.6%。注重运用信息化等科技手段,建立健全网上“点对点”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户籍、出入境、婚姻登记、房地产等执行新机制。与在浙58家商业银行建立了网上查询被执行人存款系统,与25家银行建立了网上冻结存款机制,共查询被执行人存款107万人次,14.2万件案件得以执结或部分执结。与公安、民政、国土、工商、机场等单位建立被执行人身份和财产信息共享平台。加大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威慑力度,促使6.3万名被执行人自行给付。加大对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的惩治力度,拘留、罚款3749人,对拒不执行构成犯罪的30人依法判刑。

健全诉讼便民利民。推动基层法院设立“站点式”巡回审判,健全立案信访窗口标准化建设,打造“一站式、低成本”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利用信息化技术推行12368短信服务、在线诉讼服务、网上远程视频庭审与询问取证等便民方式。一审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78.7%,3.2万件案件通过小额诉讼程序实现一审终审,有效提高司法救济的及时性和便利性。加大刑事被害人和执行案困难当事人等救助力度,缓减免诉讼费4852.2万元,为2493名被害人、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4439.5万元。

保障申诉信访权利。在全国各高院中率先出台意见,全面规范刑事申诉复查、再审工作,畅通申诉渠道。审结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5092件(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保障重点工程和整治环境污染等工作依法推进。依法稳妥处理涉重点工程的土地及房屋征收等行政案件,兼顾重点工程、城市化建设等公共利益需求与被征收人合法利益保护。共审结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搬迁、拆除违法建筑案件4876件,依法准予强制执行3461件,不准予636件,撤回226件,作其它处理553件,无一起对抗失控的恶性事件发生。依法支持环保部门处罚违法排污等行为,裁定准予强制执行2287件。落实污染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省高院明确环保联合会可以作为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依法制裁污染环境的侵权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35人依法判刑。

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坚持涉诉困难企业差异化司法处置,运用集中管辖、活扣押、债转股等司法手段,帮扶有市场前景的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恢复生产。审结涉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的借贷纠纷、投资合同纠纷3.7万件,兼并、改制、股份转让等案件2641件。出台企业破产案件简易审纪要、破产财产变价分配纪要等指导性文件,发布企业破产审判白皮书,依靠当地党政加大破产企业司法重整、重组或清算的协调化解力度,加速有效资产的重新配置,逐步建立市场化导向的破产企业有序退出的常态机制。全年共受理破产案件346件,审结269件,同比分别上升145%和265%。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连续5年邀请外国驻华机构、境外媒体列席我省年度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首次发布《浙江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审结专利、商标、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等案件1.16万件,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妥善审理各类涉外商事和海事海商案件6613件,最高法院批准我省具有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增加到36家,数量居全国第一,为外向型经济和海洋经济的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优化金融法治环境。省高院及时出台审理民间借贷纠纷10条意见,推动民间融资的规范化、阳光化,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依法保障温州金改和丽水农村金改的先行先试。集中开展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核销专项活动,审结金融纠纷案件4.5万件,同比上升15.8%,结案标的额845.1亿元;执结银行为申请人的金融债权案件2.02万件,标的额362.4亿元;妥善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1.5万件,同比上升3.7%,结案标的额613.6亿元,有效防范了区域性金融风险。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进一步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结合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大力推行委托调解和立案协调等工作,在诉前成功化解了民商事纠纷5.4万件,把矛盾纠纷最大限度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和监外执行工作,依法办理减刑假释4.7万人。改进外地籍被告人缓刑平等适用和社区矫正工作,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向zhèng fǔ 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发出司法建议868份,七成得到采纳落实,有效延伸了司法活动对优化公共决策和社会治理的影响力。

四、坚持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

抓好阳光司法指数测评应用。推行省高院联手浙江大学研发的国内首创“阳光司法指数评估体系”,选取最能直接反映司法公开实际水平的36个评估指数,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对我省103家法院进行客观监测和量化评估。根据该院测评反映的问题,倒逼全省法院有针对性地抓好立案庭审、裁判文书、执行、审务公开中薄弱环节的改进,努力形成开放、透明、便民、现代化的阳光司法新机制,最高法院周强院长批示予以推广。中国社会科学院、最高法院在京联合召开了“浙江法院阳光司法指数新闻发布会”,受到国内外司法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高度关注。

推进网络司法拍卖改革。实行“公开网拍优先”,全省105家法院中已有101家借助淘宝网进行了司法网拍,拍品种类已经涵盖了汽车、房产、机器设备、公司股权、海域使用权、商位使用权等几乎所有涉诉资产,真正实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和零佣金”,有效杜绝了传统拍卖中串标围标低价拍卖牟利的暗箱操作潜规则。目前已成交1946件,平均每件网拍的围观人数达1.2万人,总成交额为42.9亿元,成交率96.5%,平均溢价率45.6%,比传统拍卖分别提高19个百分点和26.6个百分点,为当事人节省佣金9127万元,受到当事人、网民和中小微企业界的一致好评。

加强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全省法院均已建立门户网站,并开通了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依托全省法院审判质效电子评估体系,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实现对所有案件流程节点的网上全程监控。开通案件信息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在网上查询本案的审理、执行进度。发挥数字化法庭的优势,选择典型案件在互联网和当地广场视频上开展庭审直播、点播,拉近法院与公众距离。全省法院已上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共计91万余篇,数量领先全国。全面启动案卷档案的数字化采集、存储工作,逐步实现全省已结案件的网上调档、网上查阅,为当事人、律师安全快捷查阅卷宗提供便利。

提升新媒体时代的沟通应对能力。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同时,运用好网络、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全省法院均已开通官方微博。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1769次,社会公众5万余人参加,召开新闻发布会214次,扩大全媒体环境下法治先行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五、坚持自身建设,提升司法能力

改进司法作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出台浙江法院“10项措施”。通过开展回访案件当事人、全省律师评法院、干警座谈会、院长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对梳理后可立即整改的59个问题,做到立说立行,即知即改。加强审务督察和明查暗访,对1312场庭审程序作风进行了视频抽检督察。对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萧山法院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最高法院和省委联合召开了追记陶蛟龙同志一等功追授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向全国法院和全省推广我省的这个优秀领导干部典型,年前入选央视“2015年度致敬英雄”。

深化司法廉洁。开发廉政风险预警系统,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深入开展司法廉洁教育,做好每年法官授职典礼和春节后首个工作日的廉洁司法教育活动。组织拍摄《柔性处理艺术拒绝——法官拒礼、拒请、拒托廉洁司法教育》情景剧,编印违纪违法干警忏悔录,深化警示教育。

落实科技强院。构建了网络互联通、业务广覆盖、数据大集中、资源共享用的浙江法院办案信息化体系,有效服务基层审判,缓解法官办案压力,受到最高法院的多次肯定和推广。1758个审判用法庭全部实现数字化,开庭案件全程录音录像。在90个看守所建立了92个远程视频提讯室,使一大批简易刑事案件可通过该系统完成提讯或开庭。省高院数据中心已汇集到全省法院758万个案件的涉案信息,为实现海量数据的实时分类检索和比对研判奠定了基础。省高院和多数中院已建成集庭审督察、执行指挥、司法公开、安保监控等功能于一体的信息化集控中心。

加强基层基础。牢固树立固本强基观念,着力解决基层实际困难和问题。201个人民法庭完成了统一标识工程。出台青年法官培养工作意见,完善青年法官导师制,对5016名基层法官进行了办案实务技能培训和指导,编写出版《审判实务技能》丛书11册,填补我国法官培训教材空白。组织开展司法警务安全保障的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涉诉群众、法官和法院安全及正常秩序。

六、坚持接受监督,促进法院工作

认真贯彻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省“两会”代表建议、政协提案34件。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工作情况,并根据审议意见和决定抓好整改落实。继续做好三级法院院长分工定向联络人大代表工作,向人大、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定期通报情况,听取意见,改进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约监督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参与执行、接待信访。开展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参与合议庭审理一审案件11.8万件,陪审率达93.4%,领先全国法院。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认真研究检察建议,依法审理抗诉案件,健全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机制。审结的621件抗诉案件中,维持242件,改判和发回重审249件,调解撤诉89件,其它方式结案41件。

2015年,全省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部署,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深化“八项司法”,推进人民法院体制机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为全面深化改革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为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当前,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越来越高,不仅要求维护社会稳定,而且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不仅要求实体公正,而且要求程序公正;不仅要求享有知情权、表达权,而且要求享有参与权、监督权。我们必须以时不我待、敢于担当的责任感、紧迫感,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加快司法改革步伐,着力在推进司法管理体制、深化司法公开、完善人权保障、健全审判权内部运行机制、建立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加强法官职业保障等改革方面取得新进展。坚守法治,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铁面无私,秉公审判,努力让司法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实施好新刑事诉讼法。坚守防止冤错底线,建立废止劳教后轻微犯罪案件的简易速裁机制,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创新和发展“枫桥经验”,完善诉调衔接工作机制,重视经济发展和深化改革中的涉案应对,妥善化解利益格局调整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更加重视审判领域的民生保障问题,落实便民诉讼措施,加大对污染环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制裁力度,妥善审理好医患纠纷、欠薪、征地拆迁和社会保障等涉民生的各类重点案件。深化司法公开,全面推进网络司法拍卖改革,综合运用包括信息技术在内的多种执行措施,争取各方协助,合力破解执行难,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的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做到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

建设过硬队伍。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提升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腐败现象,清除害群之马。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关心关爱法院干警,千方百计解决干警的后顾之忧,优化基层司法环境。

2016检察院起诉书
北京市第一看守所预约电话 第八篇

第1篇: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范本

×检刑诉字〔19××〕第8号

被告人张××,男,20岁,××省××县××镇××村人,汉族,高中文化程度,××市无线电六厂工人,现住××市××区无线电六厂宿舍。1993年7月因打架曾被行政拘留15天。故意杀人(未遂)罪,1998年7月21日被××分局拘留。同年7月23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被告人张××故意杀人(未遂)一案,经××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我院审查起诉。经审查证实:

被告人张××于1998年初与被害人赵××(女,19岁,××市××路副食店营业员)相识并确立了恋爱关系。1998年5月,被害人赵××以张××曾被拘留过为由提出终止恋爱关系后,张××仍纠缠不休,遭赵××拒绝后,张××对此怀恨在心,蓄谋杀人报复。

1998年6月,被告人张××从本市××商店购得刀一把(长9?2厘米,宽2?5厘米)随身携带,多次到被害人单位门口堵截。1998年7月19日晚7时许,被告人张××携带凶器再次到被害人单位堵截赵××。晚8时30分,赵××下班骑车回家时,张××尾随其后,伺机行凶。当赵××行至××路口时,被告人张××用自行车将赵××撞倒后,从裤子口袋内掏出刀子,朝赵的腹部猛捅一刀,继而又朝赵的胸部、腹部连捅四刀后逃跑。

赵××被人送至医院经抢救脱险,经医院诊断证明:①赵右前胸2?5cm横形伤口并刺破右肺上叶、中叶心包及右心房,心脏伤口约1cm:手术后见有活动性出血,胸内出血1200cc;②赵右上腹2?5cm伤口,刺破胸壁,腹部内脏未见损伤;③胸骨下部有两处1cm伤口,均未穿透胸壁;④赵右肩部刀刺伤一处,长约2?5cm。

上述犯罪事实有被害陈述、证人证言、现场勘验报告、医院诊断证明、鉴定结论等证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恋爱不成,竟蓄意行凶报复,手段恶劣,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23条之规定,依法应予严惩。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特向你院提起公诉,请依法惩处。

此致

××区人民法院

附注:

(1)被告人张××现羁押于××公安局看守所。

(2)证人名单一份。

(3)主要证据复印件15份。

(4)照片8张。

第2篇:人民检察院刑事起诉书怎么写

一、被告人基本情况包括被告人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的犯罪,应当写明犯罪期间在何单位任何职务),住址。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拘留、逮捕的年月日,在押被告人的羁押处所。

(如果是单位犯罪,应写明犯罪单位的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性别、职务。如果还有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按上述被告人基本情况内容叙写。)

二、辩护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单位、通信地址。

三、案由和案件来源

如果是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告人***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如果是本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告人***贪污一案,由本院依法侦查终结。

如果是上级人民检察院移交起诉的或者因审判管辖的变更由同级法院移送审查起诉的,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告人***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经***人民检察院交由本院审查起?或被告人***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经***人民法院转至本院审查起诉……

四、案件事实

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等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要素,可写为:经依法审查表明,概括叙写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应当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围绕刑法规定的些罪的构成要件,特别是犯罪特征,简明扼要叙写。

如果被告人犯有数罪或多次实施犯罪的,应当一一列举各项犯罪事实。对于共同犯罪的案件要一一写明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五、起诉的根据和理由

包括被告人触犯的刑法条款,犯罪性质,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加重处罚的情节,共同犯罪各被告应负的罪责等。

本院认为,……(概括论述被告人行为的危害程度、行为性质、轻重情节),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引用罪状、法定刑条款和从重、从轻处罚的量刑条款),依法应当从重(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1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惩处(严惩)。

此致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检察员

年月日

(院印)

附注:包括被告人现在处所,所附证据目录、证人名单、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的清单。

第3篇:吉林朝阳区检察院刑事起诉书

被告人王学彬(绰号老九),男,1979年1月29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吉林省舒兰市白族镇白旗村一组。1999年因打架被吉林省舒兰

市南城派出所治安拘留七日。2001年8月22日因涉嫌抢劫、强奸被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刑事拘留,9月12日经本院批准被依法逮捕。

被告人王忠山(绰号宝子),男,1982年1月26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汉族,初中文化,长春市朝阳区亚龙湾洗浴中心服务员,住长春市朝阳区亚龙湾洗浴中心(户籍所在地吉林省九台市六台乡柴福村八组)。2001年8月8日因涉嫌抢夺被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刑事拘留,8月16日经本院批准被依法逮捕。

被告人李春林(别名李飞龙,绰号老四),男,1982年1月18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汉族,小学文化,无业,住吉林省长岭县三县堡乡北岭村刘豁屯。2001年8月20日因涉嫌抢劫、强奸被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刑事拘留,9月13日经本院批准被依法逮捕。

本案由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王学彬涉嫌抢劫罪、强奸罪、盗窃罪,被告人王忠山涉嫌抢劫罪、强奸罪、抢夺罪,被告人李春林涉嫌抢劫罪、强奸罪,于2001年12月12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01年12月14日已告知三名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告知被害人郝宇睛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王学彬、王忠山、李春林,听取了被告人王忠山的辩护人于海军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02年1月8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002年2月3日公安机关补查重报;2002年2月15日本院再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002年3月9日公安机关再次补查重报。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01年7月3日14时许,被告人王学彬伙同张容昌(已判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窜至吉林市昌邑区新华二区三号楼楼前,趁四周无人之机,用剪刀将被害人陈宝江停放在此地的凯特牌二轮摩托车链锁剪断,将摩托车盗走。销赃后赃款被被告人王学彬挥霍。该摩托车价值人民币1500元。

认定此起事实的证据:1。物证、书证,被盗的摩托车照片、作案工具照片、同案人民法院判决书;2。证人证言,同案人张容昌证言、买赃人证言;3.被害人陈宝江陈述;4.被告人王学彬供述;5.长春市物价局赃物鉴定事务所估价结论;6.盗窃现场勘验笔录。

2001年8月3日24时许,被告人王学彬、王忠山、李春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经预谋后窜至本市朝阳区南湖公园内,以冒充派出所民警执行公务为手段,将被害人刘秀青截住,对被害人进行搜身、殴打,抢走被害人刘秀青身份证、电话本等物品。随后,三被告人为达到奸淫他人的目的,又将正在该公园内一同行走的被害人郭洪财(男,19岁)、郝宇晴(女,18岁)拦住,将二被害人拽至树林里,对郭洪财实施殴打后,又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扒下被害人郝宇睛的内衣、内裤,将被害人郝宇晴按倒在地,分别对其实施奸淫。

认定此起事实的证据:1.物证、书证,被害人郭洪财被打伤照片、被害人郝宇晴被强奸后内裤留下的精液及血渍照片、公安机关指认强奸现场记录;2.证人证言,刘秀青、郭洪财证言;被害人郝宇晴陈述;4.被告人王学彬、王忠山、李春林供述;5.强奸现场勘验笔录;6.公安机关押解被告人指认强奸现场录像。

2001年8月8日15时许,被告人王忠山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窜至本市朝阳区红旗街迪迪舞厅附近,趁被告人高雅颖不备,从后面将其女式拎包抢走,内有人民币370元、化妆品等物品。款物价值人民币1100元。被告人王忠山在逃跑时被当场抓获,同时缴回全部赃款赃物,并已返还被害人。

认定此事实的证据:

1、物证、书证,被抢的女式拎包、公安机关抓捕经过;

2、证人证言,抢夺现场张月华、靳兴玲、何中石、张可铝证言;

3、被害人高雅颖陈述;

4、被告人王忠山供述;

5、长春市物价局赃物鉴定事务所估价结论;

6、抢夺现场勘验笔录。

综上,2001年7月3日至8月3日间,被告人王学彬伙同他人涉嫌强奸犯罪一次,伙同他人涉嫌抢劫犯罪一次,伙同他人涉嫌盗窃犯罪一次;2001年8月3日至2001年8月8日间,被告人王忠山伙同他人涉嫌强奸犯罪一次,伙同他人涉嫌抢劫犯罪一次,涉嫌抢夺犯罪一次,其中抢夺犯罪属未遂;2001年8月3日被告人李春林伙同他人涉嫌强奸犯罪一次,伙同他人涉嫌抢劫犯罪一次。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学彬目无国法,以暴力胁迫手段轮奸妇女;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私有财物;以秘密窃取手段盗窃私有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第(四)项、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六)项、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忠山目无国法,以暴力胁迫手段轮奸妇女;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私有财物;趁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第(四)项、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六)项、第二百六十七条之规定,犯罪事实请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抢劫罪、抢夺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其抢夺犯罪属未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春林目无国法,以暴力胁迫手段轮奸妇女;冒充军营人员抢劫私有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第(四)项、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六)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岩石

二OO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院印)

附:1、被告人王学彬、李春林现羁押于长春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被告人王忠山现羁押于长春市公安局第二看守所;

2、证据目录2份,证人名单1份,主要证据复印件28页;

3、被害人郝宇晴附带民事起诉状1份。

第4篇:人民检察院刑事起诉书

1、被告人基本情况

包括被告人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的犯罪,应当写明犯罪期间在何单位任何职务)住址。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拘留、逮捕的年月日,在押被告人的羁押处所。

(如果是单位犯罪,应写明犯罪单位的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性别、职务)。如果还有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按上述被告人基本情况内容叙写。

2、辩护人基本情况

包括姓名、单位、通信地址。

3、案由和案件来源

如果是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告人某某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如果是本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告人某某贪污一案,由本院依法侦查终结。”如果是上级人民检察院移交起诉的或者因审判管辖的变更由同级法院移送审查起诉的,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告人某某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经***人民检察院交由本院审查起诉”或“被告人某某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经***人民法院转至本院审查起诉……”

4、案件事实

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等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要素,可写为:

"经依法审查表明,…概括叙写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应当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围绕刑法规定的些罪的构成要件,特别是犯罪特征,简明扼要叙写。

如果被告人犯有数罪或多次实施犯罪的,应当一一列举各项犯罪事实。对于共同犯罪的案件要一一写明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5、起诉的根据和理由

包括被告人触犯的刑法条款,犯罪性质,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加重处罚的情节(

本院认为,……(概括论述被告人行为的危害程度、行为性质、轻重情节),被告人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引用罪状、法定刑条款和从重、从轻处罚的量刑条款),依法应当从重(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1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惩处(严惩)。

此致

_________人民法院

(院印)

附注:包括被告人现在处所,所附证据目录、证人名单、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的清单。

第5篇: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被告人李庄,男,1961年6月23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30105196106231215,汉族,硕士研究生文化程度,河北省石家庄人,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户籍所在地:河北省石家庄新华区柏林南路3号40栋2单元202号,住北京市海淀区尚锋国际公寓702号,因涉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罪,于2016年12月12日被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刑事拘留,2016年12月13日经本院批准,同日由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李庄涉嫌辩护人伪证罪、妨害作证罪于2016年12月16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6年12月17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询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6年11月20日,龚刚模等3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提起公诉。2016年11月22日、25日,龚刚模的妻子程琪、堂弟龚云飞先后与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刑事案件代理委托协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指派被告人李庄及律师马晓军为龚刚模担任一审辩护人,龚刚模的亲属为此支付了律师代理费人民币150万元。

2016年11月24日、11月26日、12月4日,被告人李庄在重庆市江北区看守所会见龚刚模时,为帮助龚刚模开脱罪责,诱导、唆使龚刚模编造公安机关对其刑讯逼供,并向龚刚模宣读同案人樊奇杭等人的供述,指使龚刚模推拖罪责。

为使龚刚模编造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的供述得到法院采信,被告人李庄还引诱证人作伪证。2016年11月底至12月初,李庄编造龚刚模被樊奇杭等人敲诈的事实,并要求程琪为此出庭作证。2016年11月24日,在重庆市高新区南方花园一茶楼内,李庄指使龚刚华安排重庆保利天源娱乐有限公司员工作伪证,否认龚刚模系重庆保利天源娱乐有限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和控制者。龚刚华即安排重庆保利天源娱乐有限公司员工汪凌,陈进喜、李小琴等人作虚假证明。2016年12月3日,在重庆市渝北区的“五洲大酒店”内,李庄指使龚刚模的另一辩护人重庆市克雷特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家友贿买警察,为龚刚模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作伪证。2016年12月1日,李庄向人民法院申请程琪、龚云飞等人出庭作证。

被告人李庄的上述行为干扰了龚刚模等3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2016年12月10日,龚刚模向公安机关检举了被告人李庄的犯罪行为,2016年12月12日,李庄在北京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刑事案件委托代理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等书证;

2、证人龚云飞、马晓军、吴家友、程琪、汪凌、陈进喜、李小琴等人的证言;

3、被告人李庄的供述和辩解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庄在履行刑事辩护职责中,为帮助龚刚模开脱罪责,编造龚刚模被刑讯逼供的虚假事实,伪造证据,引诱证人作伪证,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将被告人李庄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第6篇: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曾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和因本案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本案由×××(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年×月×日已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被告人的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写明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等情况)。

[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需变更管辖权的案件,表述为:“本案由×××(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转至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对于本院侦查终结并审查起诉的案件,表述为:“被告人×××涉嫌×××罪一案,由本院侦查终结。本院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对于其他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需变更管辖权的案件,表述为:“本案由×××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经依法审查查明:……(写明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犯罪事实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钒、危害后果等与定罪有关的事实要素。应当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围绕刑法规定的该罪构成要件叙写。)(对于只有一个犯罪嫌疑人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实施多犯罪的犯罪事实应逐一列举;同时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应该按照主顺序分类列举。对于共同犯罪的案件,写明犯罪嫌疑人的共同犯罪事实及各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后,按照犯罪嫌疑人的主顺序,分别叙明各个犯罪嫌疑人的单独犯罪事实)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针对上述犯罪事实,分列相关证据)本院认为,……(概括论述被告人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情节轻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引用罪状、法定刑条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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