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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评职称有那些考核细则

2016-12-22 09:10:0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学校评职称有那些考核细则(共9篇)2014年职称评审考核实施细则卧龙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量化评价细则(征求意见稿)一、 总则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和工作实绩,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和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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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职称评审考核实施细则
学校评职称有那些考核细则 第一篇

卧龙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

量化评价细则

(征求意见稿)

一、 总则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和工作实绩,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和河南省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区教师队伍实际,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导向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意识,使我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对教师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量化考评,择优推荐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特制定本细则。

本评价细则适用于我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及教研室、电化教育馆和校外教育机构中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学前教育和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可参照本评价标准参加职称推荐评审。

二、 申报条件:符合豫人社职称〔2014〕11 号文件相关要求。

三、 不得申报或在规定年限内延期申报的情形:

(一)出现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当年不得申报。

(二)违反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规范教师行为有关禁令的,当年不得申报。

(三)拒绝承担教学、教研任务和班主任等工作,或不能履行现岗位职责的,当年不得申报。

(四)未按正常渠道反映个人诉求,采取罢课、罢考、越级上访和聚众闹事的,当年不得申报。

(五)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受到上级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六)已定性为人为教育教学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七)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处分期内及从处分期结束起2年内不得申报。

(八)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中,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应当客观真实。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已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由审批部门予以撤销,已被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由聘任单位予以解聘;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填报虚假材料的;

2.提供假数据、假业绩、假成果、假论文论著、假获奖证明的;

3.伪造学历、资格证书、任职年限等有关证件的。

四、 申报程序:

1、各单位建立健全职称评审推荐领导小组,组织广大教职工学习《豫人社职称〔2014〕11 号文件》及其他上级有关职称评定改革文件精神。

2、各单位根据本细则,制定一个符合本单位实际,科学公平,重业绩、重能力、重实绩的量化考评方案。

3、书面申报:凡符合条件者,均可向所在单位评审领导小组送交书面申请,未交书面申请者,按自愿弃权处理。

4、严格按照“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要求进行推荐,推荐工作中要按照职称政策公开、申报数额公开、推荐办法公开、申报人业绩条件公开、推荐结果公开的要求在本单位公开展示不少于一周。

5、个人述职与量化积分:由各单位职评领导小组按文件精神组织相关人员对参评人评议打分,按考核积分从高到低公示推荐人选。

6、上报审核:由各单位评审领导小组择优等额将候选人材料上报区教育及人事部门审核。

五、量化细则

(一)学历: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中师依次计分。

(二)工作年限:按工作年限长短计分。

(三)任现职年限:任现职以来,每年计分;超过最低任职年限者超出部分每年酌情加分。

(四)班主任和毕业班工作:

(1)任现职以来,每担任一学年班主任工作加分,连续担任班主任加分;

(2)初、高中教师任现职以来,每从事一学年毕业班教学工作计分。

(五)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者按次数计分。

(六)工作量:任现职以来,满工作量者给基础分,超工作量者

酌情加分。

(七)考勤:任现职以来,全勤者计基础分,缺勤者酌情扣分。

(八)民主测评:参评人员述职,与会人员对参评人员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民主评议成绩按一定比例计入总分。

(九)工作业绩:

⑴任现职以来,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奖:依照级别(国家、省、市、区、乡(镇)校),按16:10:6:3:1计分。(区以下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不超过两次计分)。

⑵任现职以来,教书育人成绩(表彰):

①受政府综合表彰,依照级别(国家、省、市、区)按15:9:6:3计分。 ②师德师风奖,依照级别(国家、省、市、区)按14:8:4:2计分。 ③班主任、社团(少先队)表彰,依照级别(国家、省、市、区)按16:8:4:2计分。

④单项奖,依照级别(国家、省、市、区)按10:7:5:2计分。 ⑶任现职以来,在实施素质教育、推行课程改革、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奖:

①指导学生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等表彰,依照级别(国家、省、市、区)按12:8:6:3计分。

②校本课程表彰,依照级别(国家、省、市、区)按12:8:6:3计分。 ③辅导社团活动奖,依照级别(国家、省、市、区)按10:8:6:3计分。 ④教研成果和课题奖,依照级别(国家、省、市、区)按14:10:6:3计分。

(说明1、2、3两条同一级别计分均不超过两次)

(十)考绩及过程管理:中、小学(幼儿园)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具体考评细则。

六、严肃纪律,强化责任。

申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申报、推荐工作,认真审核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签署意见。申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单位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停止该单位2年职称评聘工作,由有关部门给予单位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是专业技术人员的,在符合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年限后,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1.未按照规定程序组织申报、推荐的;

2.为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3.擅自扩大评聘范围,为不属于评聘范围的人员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

4. 有其他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细则自2014年度开始由各单位参照执行。

南阳市卧龙区教育系列职称改革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零一四年九月

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和考核细则2014
学校评职称有那些考核细则 第二篇

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和考核细则

响水镇韭菜沟小学

2014年3月

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和考核细则

一、总则

(一)该《细则》制定的依据是《陕西省榆林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办法(试行)》。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执行该《细则》。

(三)以下所有量化考核时间均指任现职以来的时间。

二、量化标准(分值)

(一)思想政治

1、学年度考核全是合格的赋基本分8分,获得一次以上优秀的另加2分。

2、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被评为国家、省、市、县(区)、校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分别赋10、8、6、4、1分。

3、个人获国家、省、市、县(区)、校级其它奖项的,分别赋4、3、2、1、0.1分(此项加分累计最多不超过4分)

4、同一人在同一学年度同一奖项多次获奖(包括同一奖项逐级申报跨年度的),只以最高一个档次赋分;同一人在不同学年度多次获奖,进行重复赋分,累计计算。

(二)教育教学

1、所带班级获省级先进班级称号或本人获省级先进班主任每次加5分,获市级先进班级称号或本人获市级先进班主任每次加4分,获县(区)级先进班级

称号或本人获县(区)级先进班主任每次加3分,获校级先进班级称号或本人获校级先进班主任每次加1分,(先进团支部在同一级别上赋同级别分值一半);同一学年度同一奖项以最高分计算(包括同一奖项逐级申报跨年度的),同一人不同学年度多次获得奖励累计计算。

2、获得省级课堂比赛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包括鼓励奖)的分别赋6、5、4、2分;获得市级课堂比赛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包括鼓励奖)的分别赋5、4、3、1分;获得县(区)级课堂比赛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包括鼓励奖)的分别赋4、3、1、0.5分;获得校级课堂比赛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包括鼓励奖)的分别赋2、1、0.1分;同一人在同一学年度获奖以最高计算(包括同一奖项逐级申报跨年度的),不重复赋分,同一人在不同学年度多次获得奖励,累计计算。

3、所任学科在中考、对口升学考试、高考、会考、市级统考以及学校检测中名列前茅的赋2分(此项赋分同一学年度不累计计算,教务处提供依据)。

4、每学期提供学校签字盖章的原始、完整的备课笔记本和一本教师授课手册各赋1分(跨课头的老师每缺一本备课笔记本扣0.2分),按学期累计计算。

(三)教研、科研

1、参加国家、省、市、县(区)教科研(教改实验)立项课题的负责人在结题后分别赋8、6、4、2分(以各级教研部门文件为准),参加者折半赋分。没有结题的,参加国家、省、市、县(区)级教科研(教改实验)的负责人分别赋3、2、1、0.5分,参加者折半赋分。(结题时间已到,但未结题者不赋分)。同一课题只以最高奖项计分,不同课题累计计算(此项赋分由教研室提供依据)。

2、凡在省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市级学术期刊或县(区)级期刊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不含增刊),分别赋4、3、2分;同一篇文章以最高分计算,不累计计算(以报刊社、出版社、学校及社团等单位组织名义出版的论文集,不予认可)。

3、受聘参加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专著、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教材(如乡土教材、选修教材、活动课教材、教师教学指导用书)的编写工作,经省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在市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或公开出版的(参与编写的各类习题集及试卷不予认可)赋4分。受聘参加学校教研部门组织的校本教材编写的赋1分。

4、获得省及以上论文(包括教学课件或软件)评比一、二、三等奖,分别赋4、3、2分;获得市级论文评比一、二、三等奖,分别赋3、2、1分(凡以报刊社、出版社等名义组织进行的论文评选的奖项,不予认可)。获得县(区)级论文评比一、二、三等奖,分别赋1、0.7、0.4分。

5、按要求上市级示范课或公开课者赋1分;县(区)级示范课或公开课者赋0.5分(公开课评价成功);教案优秀者赋0.5分。(不同学期累计计算)

(四)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当年职称评定:

1、学年度考核是不合格者;

2、凡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学校及以上行政部门通报批评的;

3、凡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4、在申报过程中能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挟私报复的。

5、不符合其他规定要求的。

(五)工作实际

1、担任班主任工作每一年赋1分(不足一年不赋分),累计计算。

2、担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校中层干部、校级干部每一年赋1分,累计计分。教研组长所在教研组获校级先进加1分、县(区)级先进加2分,市级先进加3分,该教研组的教师赋分值的一半;学校或处室领导(第一负责人)所主持的工作获县(区)级先进加2分,市级先进加3分,省级先进加5分(处室所属人员或其它处室领导参与此项工作的,赋分值的一半)。

3、每学年度病假不得超过30天(住院且有医院证明的重大疾病除外),事假不得超过15天,如超过则分别扣2分、5分;每学年病假每增加30天,事假每增加15天,加扣1分,任期内每学年度累计计算;每学年度旷课一次扣2分,任期内有5次旷课取消参评资格。

三、说明

1、教龄每年赋1分。

2、所有获得奖项均以证书原件为据。

3、定量分数由校职评领导小组统计、审核,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考核分数相等无法排序,则由校职评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4、本《细则》如与上级文件相抵触,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5、各校在不违背本《细则》的前提下,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补充。

响水镇韭菜沟小学

2014年3月

XX中学教师职称评定考核方案
学校评职称有那些考核细则 第三篇

XXX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搞好我校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将评审工作纳入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确保评审工作能够在平稳中运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进一步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全面发展。

二、工作原则

1、评审工作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2、参评人员推荐原则及方法:教师申请、客观、民主择优。凡符合资格报名时须提交所有的有关证件和材料,然后按方案逐项审核计分,最后按得分的高低排名,按照分配指标确定人选。

三、成立工作机构【学校评职称有那些考核细则】

1、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长室,负责整个考核工作的运行情况。

2、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总组长:

具体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所有职称评定工作的资格认定、量化打分、汇总公示等相关的所有工作。

另外,为了更好的利于职称工作的实施,做以下工作的分组,来配合总组长工作。

中学部组长:(负责“中一”工作的组织)

副 组 长:

组 员:

中心完小和村小组长:(负责“小高” 工作的组织)

副 组 长:

组 员:中心完小的校级领导和各村小校长。

考评工作小组设在中学部会议室,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方案进行量化评定,并负责实施操作过程中按上级日程安排填写材料、上报等工作。

四、教师职称评定具体措施(100分)

(一)、常规工作60分

1、常规教学40分:

参评教师需提供近三年来任意一个学期的备、教、批、辅,教学资料(含

一个学年的教学计划、总结、足数完整的教案、作业批改记录、学生辅导记录、班主任工作计划、总结、听评课笔记、集体备课本。)根据实际进行考核。如以上资料缺一样扣4分,以此类推,累计扣分。如缺4样资料(包括4样)此项记0分。此资料由本人和各学校签字盖章认定提供,由考核小组量化评分。

2、教学成绩20分:

以2013年上期的期末统考教学成绩为依据(教务处提供依据),教学成绩合格率90﹪计满分,合格率80﹪以上计18分,合格率70﹪-80﹪计15分,70﹪以下计13分。

(二)、政治思想(10分) 一学年无违纪事件、无师德师风问题计满分。

(三)、出勤情况(20分) 以2013年上学期考勤为依据,请事假一天扣0.5分、请病假一天扣0.2分、旷职一天扣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旷升旗旷会一次扣1分(借用人员按借用前的一个学期考勤为依据)。

(四)、学生测评(10分) 非常满意90﹪计10分,85﹪以上计8分,70﹪以上计6分,69﹪以下计4分。教辅人员取参评人员平均值后,加1分。(由各学校提供)

(五)、加分(所加分项目应是任现职以来所获得各项荣誉和奖励,有另外说明强调的除外)

1.综合荣誉:指被市政府(市教育局)、区政府、区教育局、镇政府以上部门表彰的。镇级2分、区级4分、市级6分、省级8分、国家级12分。同一种荣誉在一年中就高不就低,部门荣誉按以上标准降低一半进行计算。

2、教师参加教学比武获奖,镇级1分、区级3分、市级5分、省级8分、国家级15分。

3、教龄:每年0.5分,任职年限:每年0.5分。

4、学历:小学专科以上(不含专科)加1分、初中本科以上(不含本科)加1分。

5、论文(必须在ISSN和CN刊物上或者正规教育刊物上发表或获奖):区级0.5分、市级1分、省级2分、国家级4分(合著论文按人数平分)。每人每年加分论文全年不得超过6篇(任现职以来)。(教育通讯按照一半加分)。

6、课题研究成果:区级1分、市级2分、省级3分。

7、近五年来,教研组长每年加0.5分、班主任每年加1分、中层干部每年加1分、副股级以上每年加1.5分。任职期间取最高职务并以任实职为准进行加分。

8、支教:到边远学校(近三年)到东波、雅市村小支教,每年加5分。

9、任现职来,在东波、雅市村小任教的教师每年加1分。

10、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国家级20分、省级15分、市级10分、区级5分。

11、指导学生获奖:区级0.5分,市级1分,省级1.5分,国家级2分(多人指导得奖按平均分加分),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活动中不同项目就高累计加分(同一项目就高不就低)。

12、获得优秀指导老师(见原证书):区级0.5分,市级1分,省级2分,国家级3分。

【学校评职称有那些考核细则】

13、教学成绩:在近一年教育局组织的统考科目中获得全区乡镇学校排名前一、二、三名的分别加5、3、2分。

五、几点说明

1、指标分配分两大块:中高、中一属初中部,小高属小学部,原则上实行统一分配。

2、竞聘上一级资格年限及资格(高级:任中一五年,本科学历,在省级或以上刊物发表论文;中一:任中二四年以上,本科学历,获区级或以上论文;小高:任小一五年以上,大专学历)。

3、本细则解释权归职称评定领导小组。本细则适合中学初中部,中心完小,村小。

4、本细则未尽事宜由职称评定领导小组会商决定。

5、职称评定时,采取本人和直系亲属回避原则。

6、参评教师提供的所有资料、证书必须需要本校负责人签字盖章认定。

六、有下列情形的本年度不能参评

1、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2、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3、师德师风败坏的,造成恶劣影响的;

4、不讲政治、不讲团结,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严重影响学校安定团结的;

5、工作责任感不强、学生及家长意见较大,反应较强烈、满意率不高的。

6、有违法乱纪被查处的。

7、根据教育局的有关规定,由于个人原因(如材料或证书未通过),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评职称。

XXX中学

2014年7月6日

职称考核细则
学校评职称有那些考核细则 第四篇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考评细则

说明:1、本细则若与上级文件或相关规定相抵触,按上级文件或规定执行;

2、本细则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实行。

3、本细则一般不作改动调整,若调整必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4、指标按中学部、小学部按编制所在进行评审。

教师职称评聘工作考核细则[1]
学校评职称有那些考核细则 第五篇

总铺中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考核细则(试行)

教师考评由教师民主评议(占20%)、考核领导小组评议(占10%)、教师个人实绩(占70%)三部分组成。

一、教师民主评议(占20%)

二、考核领导小组评议(占10%)

三、教师个人实绩(占70%)

1.学历、资历

(1)学历:专科加5分,本科加7分,研究生加10分。

(2)教龄;每任教一年加0.5分。

(3)职龄:获现任职称被聘任后每年加1分。

2.教育教学工作

(1)工作量:满工作量加10分。近2学年周时课时数10~16节为满工作量,具体如下:语文、数学、英语为10~12节;物理、化学、政治、历史为12~14节;地理、生物、劳技、信息、音乐、体育、美术为14~16节;超工作量按规定工作量上限计算,每多一课时加0.5分;课时不足的按规定工作量的下限计算,每少一课时扣0.5分。男教师满55周岁者,女教师满50周岁者按每周减4课时计算。

(2)体育教师开展课外活动每周按2课时计算,组织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每班每学年按8课时计算。

经主管部门任命的领导干部(中层副职以上者)的工作量按规定执行:校长、副校长、工会主席满工作量的三分之一为满工作量;主任、副主任满工作量的二分之一为满工作量。任职期内一直任教毕业

班或有过大循环教育教学经历加3分。

(3)教育教学实绩:

①七、八年级任课教师近两年每学期期末教学测评获得第一名者加3分、第二名加2分、第3名加1分。九年级任课教师以中考考取省示范高中学生数为依据,所任教班级学生每录取3人加1分。 ②指导学生参加竞赛、习作等获奖,国家级每人次加3分、省级每人次加2分、市级每人次加1分、县级每人次加0.5分。(以证书为准)

③组织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国家级每人次加3分、省级每人次加2分、市级每人次加1分、县级每人次加0.5分。(以证书为准) ④每期末经教务处检查评比为一等奖的教案加1分。

(3)班主任等工作

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满三年的加3分;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不满三年者加1分。近三年来担任校长、副校长、主任、副主任加3分;担任年级组长、教务员、教研组长的加1分。

3.其他

(1)任教以来获“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的,市级加5分,县级加3分;“教学能手”市级加4分、县级加2分(以证书为准)。

(2)任现职以来,在市交流论文中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2分、

1.5分、1分。县级每档次降0.5分(同篇就高,不累计计算)

(3)任现职以来参加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公

开课”或者“教学基本功技能竞赛”获奖者,省级加4分、市级加3分、县级加2分(同一课题取最高一级奖)

(4)任现职以来受党委、政府表彰者,省、市、县分别加5分、4分、3分。受县教育局及乡党委政府表彰者加2分,受学校表彰者加1分。

(5)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师德考核获优秀等次的,每次分别加0.5分。

(6)近三年来,受到上级有关部门处分者,省级扣10分、市级扣8分、县级扣6分、局、乡级扣4分。

附:1、评职工作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祖传

副组长:李士明 王增禄

成员:各部门领导

1、评聘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学校行政领导、年级组长、教研组长。

2、各类积分资料必须经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确认。

3、积分排名:一线教学人员(含任教各类学科的行管人员)优先考虑,借出人员不得挤占学校指标。

4、如果通过考核当年获取资格,但是最终没有通过,近三年内不得参加评审。

校长室

二○○八年九月

2016教师职称评审 承诺书
学校评职称有那些考核细则 第六篇

教师职称评审 承诺书

为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激发内部活力,根据县教育局教字〔2016〕104号《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实施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建立符合我校实际的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运行机制,形成有效的竞争、择优、约束、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干事创业活力,推动学校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评审推荐原则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要贯彻以人为本和科学人才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多元化评价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和能力,不拘一格选用人才。本次推荐评审,先依据标准量化记分,再由推荐委员会依据记分结果投票表决,形成最终评审结果。

三、评审推荐数量

1.对高级、一级岗位仍有空缺的学校,在空缺数额内依据2016年综合督导评估成绩并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竞争推荐人数。

2.对高级、一级岗位没有空缺但已取得资格尚未聘用人员较多的学校,按照2016年度已聘人员减员人数“减三晋一”的原则依据2016年综合督导评估成绩并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竞争推荐人数。

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未被聘用的和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符合岗位条件的教师均可以参加竞争推荐。通过竞争推荐,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由学校直接聘用,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须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参加评审,通过评审后,由学校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

我校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增设1个一级岗位。

四、评审推荐条件

参加评审推荐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如下基本条件,否则不得参加职称推荐评审工作。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2.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规范,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注重身教,为人师表,以身作则。

3.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心条件。

4.掌握和运用普通文化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自觉运用教育新观念和新理念,指导教育教学工作。

5.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的教师资格。

6.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继续教育等要求。

7.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未被聘用的和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符合岗位条件的教师均可以参加竞争推荐。

(二)业绩能力水平

一级教师

1.教书育人业绩突出

(1)积极履行育人职责,能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教育融入课堂教学,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2)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3年以上,能够与学生和学生家长进行有效交流,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在班级管理工作中引导形成良好班风学风。

2.教学成绩优良

(1)能够准确把握和使用教材,熟悉所教学科课程体系,掌握课程标准。

(2)备课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清晰,课程设计完整、重点明确。

(3)能够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较为熟练的使用教学语言和运用恰当的教学方法组织课堂教学,与学生产生良好互动和交流,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所教学科学生的学业水平普遍达到教育质量要求。【学校评职称有那些考核细则】

(4)积极协助组织开展学生课外实践活动。

(5)在高水平教师指导下,参与教学实践、选修课程开设和开发。一般应具有讲授县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的经历。

3.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具有拓展专业知识和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的发展潜力,能够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并在高水平教师指导下对教育教学进行自我反思和评价。

4.取得相应计算机合格证书(到2016年12月30日,年龄达50岁者除外)。

(三)任职资历等其他条件

1.一级教师: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或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4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

2.二、三级教师:按照相应条件自然晋级。

六、评审推荐程序

1.成立领导小组。10月21日下午成立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成员的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推荐评审工作实施方案,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推荐评审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帮助教师进行政策性咨询。

2.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10月23日下午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

(1)传达县教育职称推荐评审工作会议精神及学习有关文件;

(2)公布叩官中心小学《关于2016年度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3)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2016年度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和《量化记分标准》;

(4)个人报名。符合条件参加推荐评审人员提交书面申请,诚信承诺书;

(5)资格审查并公示,由领导小组负责审查报名教师资格,对报名符合晋升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

(6)成立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小组(见附件);

(7)师德评议;组织全体教师采用量化打分的方式对评审人员师德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按100、90、80、70四个分值打分;

(8)推荐成立专业技术职称推荐委员会。委员会由13人组成,其中班子成员2人,中心小学前勤4人,后勤1人,王庄、北回头、南回头小学各2人。委员会成员民-主选举产生。推荐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并写出诚信承诺书。

(9)报名人员提供有效证件原件。

3.核定基本成绩。

10月24日推荐评审工作小组对参加评审人员核定基本成绩。根据学校量化计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的学历、资历、年度考核、荣誉称号、教科研成果、管理工作、继续教育绩效考核等成绩进行核定。绩效考核成绩以2016年到2016年的年度考核成绩和2016年、2016年各两个学期的绩效考核成绩分档计分。根据本校实际确定民-主评议成绩、基本成绩、绩效考核成绩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考核分数相同的,按教龄、荣誉称号、学历依次排列。排序后进行公示。

4.专业技术职称推荐委员会投票决出推荐人员名单,当场进行公示,如最后一名得票相同,对相同者二轮投票决出。

5.填表上报。

拟推荐评审人员如对公示有异议,须在公示后12小时内提出复议,推荐评审委员会要及时研究处理,并给予明确答复;如公示无异议,填表上报县教育局。

七、评审推荐量化记分标准

(一)师德分(20%)

1.由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班子成员,对本次职称评审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民-主评议,总分值为100分。

2.由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单位的全体专业技术人员,针对职称评审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方面,采取单人单桌打分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民-主评议,总分值为100分。

分别除掉10%的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计算出平均分,按照班子成员40%和专业技术人员60%的比例算出得分,将得分以20%权重记入总分。

(二)基本条件分(35%)(100÷该项前三名分数的平均分×该项实得分×35%)

1.学历分:

硕士10分,本科8分,专科6分,中专4分,高中及以下3分。凡取得与所从事专业相一致的后学历同样记分,本项只记一次最高分。

2.获得任职资格年限分:

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获得任职资格每满一年记1分,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记分,不满六个月的不计分。

3.专业工作年限分:

即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年限,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每一年记1分,超过30年的,超出年限每满一年计2分。如中间因离职进修、病休、病假等各种原因脱离教育教学工作(按规定休产假的除外)的时间扣除,满六个月按一年扣,不满六个月的不扣。脱离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如遇寒暑假等节假日,均计算为脱离教育教学工作时间。

4.年度考核分:

自2016年度以来的历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属优秀的每次记10分,称职的每次记9分,基本称职的每次记6分,不称职的不记分(考核结果以人事部门备案为准)。

5.论文成果分:(最高计5分)

(1)自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被评为县以上优质课或在县以上举行有一定影响的公开课、观摩课,县级记1分,市级记2分,省级记3分,国家级记5分,受多级奖励的,只记一次最高分,不重复记分。

(2)自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凡讲课比赛中获奖励的或辅导学生参加竞赛获辅导教师奖的,县级记0.5分,市级记1分,省级记2分,国家级记3分,受多级奖励的,只记一次最高分,不重复记分。

(3)自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撰写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学术论文、优质教案(制作的教具、课件)在“核心期刊”上刊登发表,以刊物的级别为准;获奖的以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业务主管部门及下设的学会评选的为准(含获奖博客)。县级的一篇(件)记0.5分,市级的一篇(件)记1分,省级的一篇记(件)记1.5分,国家级的一篇(件)记2分(第一作者按此记分,第二作者按2/3记分,第三作者按1/3记分)。每年只记一篇(件)最高级别的论文(教案、教具、课件)分,同一篇(件)论文(教案、教具、课件)在不同的年度重复发表(获奖)的只记一次最高分。本项记分最高为5分。本项记分,应出示相应证件,不能出示证件的不得记分。

(4)自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立项教研课题参加人员,国家级记2分,省级记1分,市级及以下记0.5分,以结题证书为准,只记一次最高分。

6.业务荣誉称号分:(最高计25分)

(1)凡获得过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及以上称号的,县级记4分,市级记8分,省级记12分,国家级记15分,教学新秀减半记分。获双重称号的,只记一次最高分。

(2)受乡镇党委、政府表彰的记2分;受县委、县政府表彰的记5分;受市委、市政府、市人事局表彰的记10分;受省委、省政府、省人事厅、省教育厅表彰的记15分;受国家教育部、人事部表彰的记25分。除此,受其它教育部门表彰的降一级记分。本项记分只记一次最高表彰得分。

以上两项只记一项最高分,不重复记分。

7.管理工作分:(最高计10分)

(1)现主持学校工作的校长记10分。

(2)现任学校副职(含工会主席)记7分。

(3)现任学校中层领导干部职务(以教育局备案为准。包括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安全办主任、乡镇幼教辅导员)记5分,中层副职、少先队总辅导员、女工主任,记4分。自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担任过中层领导职务的,每干满一年记1分,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记分,不满6个月不记分。最高不超过4分。

(4)现任村完全小学校长记5分。自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曾任村小校长的,每干满1年记1分,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记分,不满6个月不记分;任村完小教导主任、少先队辅导员的减半记分。

(5)自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从事班主任、中心教研组长、教研室聘任教研活动片组长,每干满一年记0.6分,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记分,不满6个月的不记分。班主任兼任本项内其他工作的,最高不超过4分。

管理工作只记一次最高分。

8.继续教育分:最高计3分

自2016年以来,每年均达到10学分的记3分,达不到的不记分。

9.特殊贡献分:争取社会投入(以到位为准)1万元的记0.5分,最高不超过5分。招商引资的,每1万元记0.1分,最高不超过5分。

10.特殊环境分:自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在村小工作,每年加0.5分。

(三)工作实绩分(45%)(100÷该项前三名分数的平均分×该项实得分×45%)

自2016年到2016年,这3年年度考核,每年考核优秀记10分,良好的记8分,一般的记6分,较差的记0分(考核结果以人事部门备案为准)。2016年度和2016年度以学校绩效考核结果分学期优秀记5分,良好记4分,一般记3分,较差记0分。

八、组织领导

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维护学校的团结与稳定。这次专业技术岗位推荐评审工作是继续深化教育管理体制和用人体制改革,加快内涵发展,提高办学水平的重要举措。为搞好本次专业技术岗位推荐评审工作,学校成立推荐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做到严密组织,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公开公正。

要强化监督管理,推荐评审期间,学校将加强监督和指导。对违反规定程序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直接责任人及其相关责任人员,要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和省人事厅《关于处理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予以严肃处理;参加人员一律写出诚信承诺书;要实行回避制度,凡本人或配偶及直系亲属参加推荐评审的,不得参加推荐评审工作,以保证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顺利进行。

老河口市教育局2016年教师职称评审通知

根据市职改办《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襄人社职〔2016〕42号)精神,现就我市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具备申报条件的从事教育教学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2016年在职在岗人员。

二、 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条件按省、市职改部门有关要求和《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执行。

三、指标分配

市人社局分配给我局高级指标44个,一级指标100个。根据各单位岗位设置和聘任情况,在对现有岗位统计、摸底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测算、单位之间权衡、缩小比例差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指标全部分配到校,实行各单位等额推荐上报。

四、申报程序和打分排序

为了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央“简政放权”有关精神,谁主管谁负责,充分发挥法人代表履行法律责任、主体责任的作用。

(一)制定评分细则

各学校(单位)要根据省、市职称评审要求,以《老河口市教育系统中(高)级教师职称晋升对象考核量化表》中的评分项目为基础,结合单位实际,坚持倾斜一线教师,注重工作量,突出教学实绩,适当降低表彰、称号、科研成果类分值的原则,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发挥党组织、教代会的作用,自主制定本单位《2016年教师职称评分细则》。

(二)个人申报

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申报。申报教师应按要求客观、全面、准确地填写相关材料,并提供相应的原始材料,保证填写内容的客观真实。

(三)单位推荐

1、各单位要成立由单位领导(不超过3人)和骨干教师代表组成的不少于7人的职称推荐小组,对申报教师任现职以来的师德表现、专业水平、教育教学业绩和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鉴定,同时接受同类申报人员的互评互查。

2、学校职称推荐小组依据教师提供的材料对照本单位制定的《2016年教师职务评分细则》对参评教师逐一打分。

3、职称推荐小组将核对后的打分排序结果和《一览表》在校内公示一周以上,打分排序结果要让每位参评教师知晓。

4、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按打分排序顺序确定人选,经校委会研究后推荐上报教育局。推荐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

(四)证件认定

学校、教师对有关证件有疑问,可以到相关发证责任科室进行审核认定。教师工作科负责对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教研室负责对优质课、教科研成果、论文论著、发表等证件真实性进行审查;监察科对申报人遵规守纪情况进行审查;人事科对表彰、年度考核、学历、教龄进行审查等。

(五)部门审核

市人社局对学校推荐教师申报材料和公示情况进行审核,主要包括:组织推荐程序是否规范,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公示内容是否齐全等内容。对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评审资格,单位不再递补。

五、工作日程安排

根据上级要求,职称评审工作在8月15日完成评审、公示。考虑到我市各学校教师都在放假,为使职称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今年职评集中一周内完成。8月23日各学校上报符合参评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件,教育局审核;8月27日各校完成评审、打分排序和公示;8月29日前单位完成材料报送工作,逾期不再受理;8月31日教育局、人社局完成申报人员档案审核工作。

六、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局鄂价费[2001]302号文件规定执行,高级300元,中级150元。各学校(单位)要严格执行收费文件,不得自立项目和超标准收费。

七、有关要求

1##、坚持公示制度

申报人员打分排序和《一览表》必须在单位公示栏公示一周,并出具公示证明(附件2)和公示照片。其它申报材料在专班审查、申报人员互查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可选择适当范围予以公示。凡未按要求公示的,视为违规申报,推荐结果将不予认可。

2##、坚持诚信承诺制度

每位申报人必须签署《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申报职称人员有伪造学历、资历、相关考试成绩、论文科研获奖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依靠虚假材料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予以撤销,三年内取消申报资格。

3##、严肃教师职评纪律。局监察科负责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学校违规操作和教师弄虚作假情况进行查处。

2016职称论文范文
学校评职称有那些考核细则 第七篇

第1篇:语文教师在研究性学习中的角色换位

一、角色转换的必要性

教师是在学校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角色,这个角色的特殊身份以及与其相适应的行为规范要求教师在角色行为上表现出与其他的职业不同的特点。传统的教师角色经笔者的总结有以下几点:一是学生楷模的角色。教师是学生的成人榜样,教师对于学生不仅是社会道德准则的传递者,更重要的是社会道德准则的体现者。二是知识传授者的角色。教师扮演知识传授者的角色是对于求知的学生来说,教师是知识的象征,是一本活的教科书。三是严格管理者的角色。教师不但是学生集体的领导者而且还是纪律的执行者。

二、角色转变的依据研究性

学习教学策略的实施就是要彻底改变这种局面,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这就要求,在实施研究性教学策略的过程中,教师的主要角色不再是信息的传播者,讲授者或组织良好的知识体系的呈现者,其主要职能已从知识的传授者转变为教育的促进者。

实施研究性教学策略的过程中,应当借鉴罗杰斯的理论,使教师转变为促进者的角色,充分的信任学生,恰当的指导学生,让其进行独立的研究性学习。而教师此时促进者角色行为的表现有:帮助学生决定恰当的研究目标,并确定和协调达到目标的最佳途径;指导学生形成良好的研究性学习习惯,掌握学习的策略,发展元认知能力;创设丰富的教学情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充分调动学生的探究积极性;为学生提供各种便利,为学生的研究性学习服务;建立一个接纳的、支持的、宽容的课堂气氛,平等的和学生一起寻找真理,分享感情。

三、角色转变的特点

1、课程改革的建设者。课程改革的核心是课程实施,而课程实施的基本途径是教学,所以教学改革是课程改革的应有之义。实际上,课程方案一旦确定,教学改革就成了课程改革的重头戏了。如果教学观念不更新,教学方式不转变,课程改革就将流于形式,而教学改革将是一场更持久的、更复杂的攻坚战。教师是教学过程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教师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式直接影响着教学改革和课程改革的发展。有些教师认为课程改革是zhèng fǔ 部门和校长的事,领导怎么布置就怎么办,教师是执行者,这种观点是片面的。教师自觉地研究课程,学习课程,自觉地参与课程改革是推动课程改革的前提条件。因此,教师在课程改革的实践中,不应是被动的执行者,而应是主动的推动者,应当克服被动思想,主动去参与并推动课程改革的深入发展。

2、新型师生关系的创作者。现代教育理论指出,教学过程是师生交往、积极互动、共同发展的过程。没有交往,没有互动,就不存在或不发生教学。把教学本质定为交往,是对教学过程的正本清源。所谓交往,就是共在的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相互理解,这是人基本的存在方式。交往的基本属性是互动性和互惠性,交往论强调师生问动态的信息交流,通过信息交流实现师生互动,相互沟通,相互影响,相互补充,从而达到共识、共享、共进。交往意味着对话,意味着参与,意味着相互建构,它不仅是一种教学活动方式,更是弥漫,充盈于师生之间的一种教育情境和精神氛围。交往还意味着教师角色的转换:教师由教学中的主角转向“平等中的首席”,从传统的知识传授者转向现代的学生发展的促进者。

3、研究性学习方式的指导者。研究性学习无论对教师还是学生,都是一个全新的课题。教师必须通过自身的学习和探索实践,在这一领域充当指导者和组织者。

后现代课程论的代表人物多尔认为,课程设计要呈现失衡、关联、情境化的课程结构。我们可以这么理解,每一节课都是师生激情创造而不可重复的过程;课前设计,已经很难采用以往科学与分析的模式,来完全预知学情。这就要求我们做一个合格的指导者和组织者。摆脱按部就班、亦步亦趋的固有模式,对学生学习过程中新的生成,既要做好可以预测的应对准备,也要想好不可预测的应对方法。教学中,教师要真正把关注的焦点放在学生身上,想想学生在做什么,需要什么,依据他们的学习情况,灵活地安排他们的学习情况,灵活地安排每一个教学环节,而不是机械地执行课前的课程设计。还应特别关注全体学生,注意学生间的学习差异,通过不断调整教学进程,使尽可能多的学生卷入到有意义的学习活动中来。捕捉,放大学生学习过程中的闪光点。

4、学生自律能力的培养者。学生在研究性学习中的自由是很多的,但是,当教师以一个促进者的角色出现时,并不是一味给学生过度的自由,而是在充分发挥学生主动性的同时,也注重教育学生遵守一定的纪律和规则。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曾强调:“只有对能自律的人,能负责任的人,我们才能说,就按你说的去做吧,那样可能是对的。”教会学生自律并不会妨碍他们创造性的发挥,只会促进他们的发展。在研究性学习中。严格的课堂纪律是研究性教学策略得以顺利实施的前提。

可见,教师角色转化的关键就在于如何促进学生的研究性学习,使学生能够自己去实验、观察、探究、研讨,使他们的身心全部投入到学习活动中。这样的研究性学习才能充分体现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地位。

第2篇:高校教师职称论文

一、我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的内核与绩效

在讨论我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之前,我们先看一下一个流传甚广的有关著名经济学家张五常教授的故事。1968年,我在芝加哥大学做助理教授,问大教授D.GaleJohnson关于升级的衡量准则。我问:“文章要有多少才可升级?”答曰:“据我所知,从来不计多少。”再问:“发表的学报声望计多少?”答曰:“从来没有想过。”再问:“多取几个名衔怎么样?”答曰:“没有谁管你的名衔。”“没有博士也可升级?”“当然可以。”我再问:“一篇文章也没有发表过,可以升级吗?”答曰:“可以的。”我又逼问:“连文稿也没有一篇,也可以升级吗?”答曰:“那会比较困难,但要是你能多说话,表达你的思想,若够分量,升级单靠口述是可以的。”作为经济学研究重镇的芝加哥大学经济学系,在这种教师职称评审模式下,迄今培养了9位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这种教师职称评审模式可以被称为“能力最大模式”,即是以被评审者在评审期内的最大能力为测量对象,若评审期内的最大能力达到或超过职称晋升的能力标准,被评审者获得职称晋升,否则,被评审者的职称保持不变。这种模式看重的是被评审者在评审期内的最高绩效水平。而在我国高校普遍存在的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则呈现截然不同的另一番景象。我国高校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过程中,对于教师在大学的两项基本职能“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方面的表现均有规定,在人才培养方面,除了对教学工作量有明确要求,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以及课程建设等工作上规定得甚为含糊。在一个“教授不愿上讲台”的潜规则下,完成教学量对于那些想晋升的教师来说实在不是一件难事。但是在科学研究方面,其要求则是一种硬约束:一是规定了认定期刊的范围;二是规定了在认定期刊发表论文的数量。不能达到在认定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最低数量要求的教师,则不具有参加学校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即使达到在认定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最低数量要求的教师,也只意味着他取得参加学校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最终能否实现晋升,还要看他发表的论文、获得的科技奖励通过量化后所得到

的分数是否比别人高。事实上,在科研方面的量化要求构成了我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模式的内核。我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模式可以被称为“以科研为主的能力累加模式”,即是以被评审者在评审期内的以科研为主的能力总和为测量对象,若评审期内的能力总和达到或超过职称晋升的能力标准,则被评审者获得职称晋升,否则,被评审者的职称保持不变。这种模式认可不同水平绩效之间的相互替代性。也不知何时,我国高校职称评审制度演变成目前的以科研为主的能力累加模式。在高校职称评审制度演变进程中,以科研为主的能力累加模式或许是一开始被采纳是因为其他的原因,甚或完全是出于偶然,尔后这种模式之所以得以持续,乃是因为它能使它产生于其间的组织能够胜过其他组织。我国高校在教师职称评审过程中奉行的以科研为主的能力累加模式,促进了我国科研论文的生产力,使得我国成为名副其实的科研论文大国。但是,最初的制度发明者们对于这种模式所带来的弊端是始料未及的。这也正如哈耶克所言,制度是人之行动而非人之设计的结果,亦即无数独立的决策和行动的非意图的结果。这种模式也给我国高等教育和学术界带来严重内伤。

1.冲击了教学。

以科研为主的能力累加模式,过分强调了科研的绩效,而弱化了对教学的要求,再加之高校的收入分配以及相关福利待遇都与教师职称密切关联,因此,这是一种对教师将主要精力配置于科学研究的内在激励。对于教师而言,如果说教学是不可不承担的,那至少也是可以轻松应付过关的。这就是“科研吃教学”的“教学漂移”现象。就连副教授、教授给本科生上课这种天经地义的事情都需要政府红头文件来保证,我们能否认教学没有受到冲击吗?

2.污染了学术。

由于以科研为主的能力累加模式,认可不同水平绩效之间的可替代性,教师便会追求更多数量的低质量工作绩效,通过低水平工作绩效的数量累加来替代高水平工作绩效。也就是说,教师在此评审模式下,有发表“短、平、快”文章的动力,而没有甘愿坐冷板凳、追求高质量学术创新的意愿。鉴于学习效应,那些高能力的教师也会逐渐采取类似的策略选择。如果有足够多的人争相效仿这一行为,就会在共同体内形成一个临界多数,从而———逐渐地———策略行为就被制度化了。面对科研成果的数量要求,有些教师可能会铤而走险,在科学研究中进行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而面对广大教师发表论文的刚性需求,一些学术期刊为了谋取利润公然贩卖版面,诸多教师为了职称早日晋升,也积极参与这种“钱学交易”之中。上述种种学术浮躁、学术注水、学术腐败行为严重污染了本该神圣的学术环境,严重制约了学术创造性,使得我国的科研论文数量和科学研究水平出现严重的不对称。关于对目前我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的检讨以及所带来的上述不良后果的批评早已频繁见于学术期刊以及大众媒体,部分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以及高校领导也在公开场合对目前教师职称评审制度表达了极大担忧。但检讨、批评与担忧也仅仅止于口头,以科研为主的能力累加模式仍然在延续。为什么如此低效的制度能够长期生存下来呢?

二、低效的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长期存续的内在机理

著名经济学家诺斯(North)认为,一旦无效率的制度选择沿着原来的错误路径走下去,就会陷入一种“自动锁定”的状态,初始的制度设计会不断强化现存制度的刺激与惯性,要想脱身而出就显得十分困难。马修斯(Matthews)也认为,制度惰性在制度的存续中起着重要作用,甚至当制度不再符合一个给定环境的要求时,它也会持续下来。那么,是哪些因素造成了目前我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的自动锁定或制度惯性?

1.共享的认知系统。

在一种认知下,再怎么强调科研的重要性都不为过,这种认知就是“科研能促进教学”。因为在这种认知下,强调科研也就是强调高校的存在合法性根基———教学。自洪堡引入“教学与科研相统一”原则后,学界一直基于良好意愿不停地做出误读性演绎。似乎没有哪个例子能比下面这条经典引文更能代表长期以来学界对教学与科研之间良好互动的深信不疑了。“一方面,因与知识前沿的难题搏斗兴致勃勃来到课堂的教师,能够为学生带来第二手材料不可能给予的某种东西;另一方面,对一个探索真理的人来说,迫使他用可以理解的术语向一个聪慧的外行阐述他的发现,这是一种有益的训练”。随着科学技术在国家发展和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后,科学研究成为国家意志和商业需求,政府和企业通过给予丰厚的经费资助和奖励措施诱导大学利用自身的人才、学科、实验室以及平台优势开展国家和商业所鼓励的科学研究。由于科学研究相比人才培养能在相对短的时间内给教师带来巨额经济回报,且在学术声誉的积累和传播上比人才培养更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因此,大学教师为了追求自身效益的最大化,会配置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在科学研究上。但是,教学是大学的原生功能。可以存在没有科研的大学,但是大学没有教学就不能被称之为大学了。因此,教学是大学作为制度性存在的最基础的合法性来源。但是,正如前所述,科研对于政府、大学和教师个人而言,具有见效快、回报高的优势,基于科研可量化性的科研强激励机制所导致的“重科研、轻教学”现象就司空见惯了。显然“轻教学”行为有损大学的合法性基础。帕森斯(parsons)强调,“一个组织想要获得合法性,并因此使自己的社会资源诉求能够得到认可,那么这个组织所奉行的价值观就必须与更宽泛的社会价值观相一致”。因此,大学面临着严重的人格分裂,一方面要努力向社会呈现自己重视教学的良好形象,比如,“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人才培养是学校的根本任务”等这些组织话语为大学提供了审慎的、理性的正式组织结构,是大学捍卫自身合法性的自我标榜,但另一方面基于收益最大化的考虑却在实践中将科研置于超越教学的地位。这种“组织结构与活动的脱耦”反映了大学合法性和绩效之间的冲突,解决这种冲突的比较稳妥的办法就是用“教学与科研相互促进”的观点来进行制度化灌输。任何观念在持久性灌输且缺乏外界积极干预和自由批判环境的境遇下,这种观点就会成为共享的认知系统且日益信念化与制度化,以至于偏重科研的行为被视为一种自然的和合法的现象,人们也不再把它们与替代性的选择进行比较,从而严重束缚了人们对科研与教学关系的反思与重新评估。倒是国外的学者通过实证研究指出了“皇帝的新装”。

2.组织目标的模糊性。

高校承担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并且总是被一系列的评估者所评估(或者是同一个评估者评估不同的方面),并且这些评估者倾向于运用不同类型的、通常不相容的标准或准绳。由于评估意味着竞争稀缺资源的机会,因此,这些稀缺资源的价值,对于高校整体而言,可能是经费的增加,而对于高校领导而言,可能是政治晋升。我国高校深深地内嵌在整个国家的政治体制和环境之中,高校管理仍然表现出和现在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政治行为色彩。由于高校的领导都被赋予相应的行政级别,他们也因此被纳入到更为广阔的政治晋升锦标赛格局中,晋升锦标赛引起了高校之间的激烈竞争。高校多维任务的实现都是建立在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基础之上,而人才培养目标最为模糊,导致其评价标准也不明晰,高校无法直接确切地证明学生获得良好教育,教育效果的显示在时间上是终身的,而且高校所起的效果很难与其他作用于个人之上的影响相分离。“在理性原则下(

3.制度非中性。

制度非中性是指同一制度对不同人意味着不同的事情,在同一制度下不同的人或人群所获得的往往是各异的东西,而那些已经从既定制度中获益的个人或集团,无疑会竭力去维护之。目前的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对于教授而言,或许只是一个已逝的梦魇,而对于还需要晋升的教师而言,那才是现实的煎熬。在高校中,尽管学术权力受到行政权力的干扰,但教授比还没有获得教授学衔的教师更具有地位和话语权,前者在学校的有关学术事务中还是具有很大的参与权的,比如在教师职称晋升方面,教授就发挥着很大作用。由于他们是这种激励制度的成功者,维护其正常运行自然符合他们自身的偏好和既得利益。目前的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的维系,一方面有利于教授群体心理平衡,因为这些教授也经历了一个类似的艰难过程;另一方面,有利于他们既定的利益资源不被耗散,而这种利益资源更主要的来自于对规则的控制以及在学术事务中的话语权。因此,作为既得利益集团,他们没有强烈意愿去支持制度变迁。而对于那些需要晋升职称的非教授教师群体而言,由于缺乏相应的话语权,他们没有足够能力去促进制度变迁。

4.外部性。

外部性是指个人成本与社会成本、个人收益与社会收益不一致的状态。当一个新的制度被创造出来后,由于制度并不能获得专利,其他人可以模仿这种创新并大大降低他们组织和设计新制度的费用,因此,创新者的报酬将少于作为整体的社会报酬。这个问题暗含的意思是,正式制度创新的密度和频率,将少于作为整体的社会最佳量,因此,可能会持续地出现制度不均衡。改革目前的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不仅需要花费组织和设计成本,并且还要承担巨大的风险。因为当以科研为主的能力累加模式已被高等教育管理者、高校领导和教师个人“视若当然而接受的现象学过程”的时候,颠覆这种传统在短期内有可能导致科研数量绩效下降,高校和高校领导都将承担预算下降和考核等级降低的不利后果,并且这种后果也会传递给教师个人,毕竟教师的利益和所在高校的声誉密切相关。即便改革成功,新制度所带来的收益又并非为首创高校所独享,在承担全部成本而又不比别人享受更多收益的情况下,高校领导的改革创新意愿就会受到抑制。如何消除这种外部性并弱化“搭便车”问题?这种外部性是不可能消除的,这恐怕一方面是由于技术上的困难,另一方面,也许更为根本的,恐怕还是因为逻辑上的困难,因为消除外部性的办法,即制度设立本身,就是外部性产生的一个根源。

5.社会科学知识的局限。

拉坦(Ruttan)观察到制度变化的供给依赖于两个因素:知识基础和创新成本。拉坦断言,我们拥有的社会科学知识越多,我们设计和实施制度变迁就会干得越好。林毅夫也认为,制度安排选择集合受到社会科学知识储备的束缚。即使组织有心建立新制度安排以使制度从不均衡恢复到均衡,但由于社会科学知识不足,也不可能建立一个正确的制度安排。正如当科学和技术知识进步时,技术变迁的供给曲线会向右移一样,当社会科学知识和有关的商业、计划、法律和社会公共管理专业的知识进步时,制度变迁的供给曲线也会右移。社会科学和有关专业知识的进步降低了制度发展的成本,正如自然科学及工程知识的进步降低了技术变迁的成本一样。由于我们社会现在还没有足够的社会科学知识来设计一项相对完美的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因此,我国目前的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是一种无奈选择的结果。在一种可以替代现有制度的更有效率的制度出现之前,“一旦制度得以确立,即使它们是集体次优的,也会持续存在下去”。但是目前的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具有自我强加的趋势,因为当初对该制度的选择抑制了知识创造和积累的速率,进而造成了有关制度发展的社会科学知识的短缺,从而阻碍了制度变迁的步伐。

三、结语

我国高校财政拨款方式为“基本支出加项目支出”,而对于高校科研而言,主要是项目制拨款方式。这种拨款方式的主要缺陷在于立项标准的模糊性以及程序的阙如。其后果是高校往往把科研论文数量作为自己获得项目拨款的一项竞争性指标,因为在科研能力方面,科研论文水平往往在同一个评价指标体系内被同质化了,能说明问题的就剩下在该评价指标体系下的数字的差别,也就是说,数字成了能力的重要表征。虽然上级主管部门已经逐渐意识到量化学术的弊端,并且还出台了相关政策,比如,2016年教育部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改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意见》、2016年教育部颁布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但是,上级主管部门对高校评价、经费支持、干部选拔考核等方面的指标化倾向已然形成了一种心智模式。“尽管人们不(总是)完全遵照自己口头‘声称的理论’(他们所说的)去行事,但是他们一定会完全遵照自己实际‘实行的理论’(他们的心智模式)去做”。因此,教育部出台的相关政策并不能在实践中得到遵守,而与此同时,高校也宁愿相信上级主管部门的心智模式而不是政策文本。因此,政府首先要改变和重塑的是自己的心智模式,对于高校的评估考核以及基于其上的经费支持、干部选拔等管理方式要尽量去指标化,并且让这种心智模式在政策文本中得到真实表达,以换取高校对政府相关政策的真心支持和信任。而作为高校改革的真正主体,各高校要敢于在合法框架下进行制度创新,创造出符合学术生产规律和教师专业发展规律并契合学校实际的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尽管制度创新会有风险,但至少一所高校的失败会让其他高校吸取教训,降低其他高校进行创新的成本;倘若创新成功了,也不必在意自己的制度创新成果被其他高校所模仿,这同样能够降低其他高校的创新成本,也就是说,任何一所高校进行教师职称评审制度的改革与创新,不管成功与否,其组织收益都小于社会收益,但这也正是高等教育公益性的一种具体体现。所以任何一所高校及其领导者都要有一种超脱的姿态以及成为制度创新的关键行动者的意识和准备。总而言之,要想改变高校低效的教师职称评审制度长期存在的现状,以政府为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和以高校个体为主导的诱致性制度变迁的有机结合是基本路径选择。

第3篇:游戏理论视域下快乐体育教学模式的建立

一、游戏理论视域下快乐体育教学模式构建的理论支持

1。体育游戏理论和快乐体育教学模式的共性分析从体育游戏理论和快乐体育教学模式两者间的概念定义和特征上,可以发现它们有一定共性,因为两者的功能和特点在其概念中会体现出来。在游戏理论视域下研究快乐体育教学模式,就要结合两者的定义与特征展开分析。体育游戏定义中的自主娱乐号陕乐体育教学模式中“以生为本”教育思想相契合,二者都提倡创造性思维与身心和谐的发展。

2。游戏理论视域下快乐体育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

(1)在需要与兴趣为基础上建立的学习动机是体育游戏具备的最大亮点,在体育教学实践中学生积极主动去追寻和掌握有兴趣、娱乐性的教学内容,这也是“寓教于乐”理念的真义。我们既要重视传统体育教学模式中知识技能的传授,注重培养学生兴趣,重视学生心理健康,又要扭转传统体育教学模式中学生被动学习的情况,让学生积极参与教学和发挥其活动主体作用。

(2)教学形式和教学内容不统一是目前快乐体育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之一,究其根源在于合作学习教学组织形式的缺乏,在教学中系统教学动态因素之间的互动不足,各小组成员之间缺乏交流。

(3)体育教师仅仅追求“思维的创造”也是目前快乐体育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之一,这种状况背离了体育教育的根本—一运动技能的掌握。造成这一困境的原因在于教师缺乏教学的技巧。而体育游戏可以将教学方法隐藏于游戏之中,让学生在进行体育游戏的过程中培养创造的思维,掌握运动技能,增强体质。

二、快乐体育与传统体育的差别

1。学生的主体地位得到重视在传统体育教学中,学生只是一个被教育的客体,教师的主导作用与主体地位被过分强调,学生只能被动地接受体育教师的教育培养。这种模式致使学生在学习中积极性、自觉性泯灭,主体地位丧失。快乐体育理论认为,学生学习兴趣与动机的激发和维持,学生的主体地位得到重视是增强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

2。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在双向多边、复杂的体育教学实践过程中,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和谐关系是调动教与学双方积极性的一种内驱力,也是教师顺利施教的重要保障。和谐的师生关系让学生更乐于接受教师的教育,而且有助于消除学生在学习中心理上产生的恐惧、焦虑等不利于教学的因素。

快乐体育教育理念强调加强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双向信息交流,从而达到营造良好教学氛围的目的。快乐体育的目的是培养学生学习的兴趣,养成学生自发、自主的学习习惯,为其今后各方面的学习打好基础。

三、游戏理论视域下快乐体育教学模式的构建

1、贯彻安全、健康、娱乐三位一体的教学指导思想体育教学中由于对运动技能的掌握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因此教学必须在安全的活动环境下进行,让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即“健康”成长。增强体质促进健康是体育教学的目标,在促进健康的体育教学中,引入娱乐是为了更好地完成体育教学的目标,“娱乐”是完成体育教学目标不可或缺的途径。贯彻安全、健康、娱乐三位一体的教学指导思想,才是快乐体育教学的精髓。在体育教学中将安全、健康、娱乐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来完成体育教学的课程是快乐体育的原则。快乐体育就是在保障基本安全的前提下,让学生在宽松快乐的氛围中达到活跃身心的目的,以提高教学质量,完成教学任务。

2、以增强体质为基,以完善人格为标科学合理的体育活动能增强体质,促进健康。研究发现,在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运动的过程中,学生的思维会变得更加敏锐和活跃,创新能力可以得到提高。在运动的环境下,受氛围的影响,学生认知能力的培养和个性社会化的形成可以进-一步促进自身人格的完善。在对人才的综合素质要求越来越高的今天,要达到符合社会需要的要求,人本身的基本素质也需要提高。现代教育中虽然体育课根本任务是培养学生良好的身体素质,但是必须要兼顾培养学生动手动脑的能力,这也是各科教育的任务。体育课也要在基本的思想上做出相应的改变,将快乐体育思想融人进来,让学生更好地完成教学目标,把学生带动起来。

3、建立以人为本的教学体系教学方式与方法的选择对于教学课程体系的构建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好的教学方法有助于更好地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教学质量的提高有赖于有针对性的教学方法的制定。学生个体受自身条件、生活环境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在其学习过程中体现出很大的个体性差异,这就要求教师要针对学生的个体差异,有针对性地选择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在安排习题的难度与要求上也要顾及学生的个体性差异,灵活选择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最大程度地满足学生个体不同程度的学习需求。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对于“快乐体育”这一教学模式进行了很好的诠释,因材施教,从学生的根本角度出发,选择能够让学生乐在其中的教学方式,灵活运用多种新颖的教学手段,充分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最大化地实现教学质量的提高。良好的教学体系的构建是建立在对于课程本身详尽的认识与了解的基础之上的,以“快乐体育”这一教学模式为主导的教学方式的选择,无疑是一种具有时代创新性的新式教学手段,这对于教学质量的提高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4、建立以游戏理论为辅的体育教学内容在体育教学的过程中,适当加入各式体育游戏,以游戏的方式进行体育教学,对于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提高十分有益,而且有助于学生更加快速地掌握学习技巧,进而实现预期的教学效果。为了让学生在游戏的过程中掌握技术技巧,教师在选择游戏时要偏重游戏本身的趣味性,并制定出相应的灵活的教学方法。

体育游戏的选择要以其自身所蕴含的基础理论为主,并且包含一定的人文知识,还要保证其在运用的过程中不会有所局限。

5、建立教学相长的教学群体在体育教学过程中,教师处于主导地位,由其传授学生所需要的体育知识、技能,激发和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指导学生进行自主学习、探究学习和合作学习等。但是教师在发挥主导作用的同时,如果也参与到学生的学习中,与学生一同体验、感受和互动,教学相长,就能让体育教学中的全体参与人员组成一个即时的信息反馈系统。

6、建立师生和谐共处的教学过程体育学习的过程不但是知识与技能的传授过程,更是一种师生间情绪、情感的交流过程,是一种行为和态度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过程。教师因材施教,根据学生的自身需求,激发其学习兴趣,使这种兴趣成为学习动机。这种学习动机逐渐使学生有了学习的自主性,扭转了传统教学中学生被动学习状态,营造了和谐、融洽的学习气氛,建立了良好的生生关系与师生关系,使学生在快乐中学习、成长。

基于游戏理论视角,贯彻安全、健康、娱乐三位一体的教学指导思想,重建快乐体育教学模式,有效解决了当前快乐体育教学模式在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以健全的身体教育和人格教育为目标的体育教育思想的指导下,要建立以人为本的教学体系,建立以游戏理论为辅的体育教学内容,建立教学相长的教学群体,建立以师生和谐共处的教学过程。

第4篇:双师型教师职称论文

一、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机构的主体性质

根据《教育部职称评审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国家教育委员会指导全国高等学校职务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应在各地职称改革工作小组领导下进行,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在本地的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所属高等学校某些专业的特殊需要和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可设立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所属高等学校的某些专业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这是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的直接依据。目前我国高职院校职称评定分为四级体制:第一,国家教委负责总体指导;第二,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定各地的评审政策;第三,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专门的高等学校职务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本地区高职院校教师职务评审;第四,具备一定条件的高职院校成立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校教师的相关职称评审工作。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中,第一步是由学院按一定名额比例,学校组织职称评审委员会对本校教师的职称进行评审,将评审结果报省职称评审行政部门审核,最后由省教育厅职称评审行政部门进行职称授予。这里先分析一下高职院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这一职称评审主体的问题,如果其权力来源是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那么其评审主体就是行政主体,其行使的就是行政权,职称评定就是行政职能的完全实施过程。由于我国教育法明确规定,高职院校的主体性质是自治团体组织,但实际上是直接受教育行政机关管理和指导的。这里的委托行为实际意义就是行政授权行为,正是中国的这种特殊性才是造成法律混乱运用的根源。但是从法律上认定这种评审委员会评审主体的权力来源,不难判定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行为是实际意义上行政主体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那么由教育部或省教育厅评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对“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更明确的就是行政行为。教师职称的评定实质就是明确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管理,它不是第三方组织或高校自治团体对教师资质的一种认定。

二、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行为属性分析

判定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行为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行为,要根据职称评定行为的整个评审过程和这个过程中评审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来鉴定。

(一)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程序属性

从各级职称名额的确定、评审申报条件,被评审“双师型”教师资格条件的认定,学院行政人员对被评审人员相关材料的审查、评审专家学科结构构成、学术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程序,学校中级评委、高级评委的民主投票权、最后院务会对选出人员的确定、合格人员上报省教育厅评定、职称授予和认定。这一系列流程都是严格按照省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给高职院校职称评审条例来操作的,其实质是高职院校行政部门代表省教育厅行使行政管理权,行使的是一种行政法规、规章授予的权力。有明确的授权机关、授权方式和授权范围,脱离了指导的属性。评审主体做出的是明确的具体行政行为,对象是“双师型”教师,是一种国家统治层自上而下的管理行为,具有公共管理性,其性质是一种行政公务。行政主体依评审条例或省级会议精神将其行政意志通过语言、网站公告、文字、符号等具体的行动来告知相对人。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一旦取得相对应的职称,一旦授予不可依个人的意志随意变更,如果变更要有相应的法定或行政程序。因此判定获取职称的这一行为具有法定的确定力。因此高职院校“双师型”职称评审的性质是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

(二)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结果属性

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程序结束后,评审结果都会按时地公示,授予相应的职称聘书,因而具有因教育部门授予而产生与此对应的授权、行为能力和与职称相对应的相关待遇。该教师在高职院校工作中其工作行为都与其职称的高低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这种因行政部门授予的职称具有证明力,是整个教师群体中明显的身份认知。如果教师在职称行为受侵害时受国家教育行政权力保护,同样职称一旦授予,该教师也承担义务,服从行政部门和学校行政部门对其与职称有关的行为的管理,职称不可依个人的意志随意变更,如果变更要有相应的法定或行政程序,职称的变更或消灭都要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因此判定这获取职称的行为具有法定的确定力。

三、影响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中教师权利保障实现的因素

(一)法律受案范围的不明确性

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纠纷受案范围分析,那么哪些纠纷属于这类纠纷?在这里从“双师”、“职称评定中的纠纷”、“高职院校”三个关键词方向来界定。也就是只有同时符合这三方面的纠纷才是研究的受案范围。界定厘清哪些纠纷是属于“双师型”教师被侵权的行为类别可以节约法律成本,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

(二)适用法律的不确定性

法律适用方面上,宪法、教师法、民法、行政法、劳动法中都有涉及对教师权力的维护,但具体可依据的相应法条缺失,试用准则模糊、混乱。例如《教师法》和相关规定,教师权益遭到侵害后其法律救济途径只有申诉和仲裁两种,但《教师法》没有对申诉的受理机构做出明确规定,教育部也没有对申诉的受理机关—当地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明确规定,当教师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其申诉、仲裁、行政争议和行政诉讼等维权途径不畅通。

(三)现有维权的方式滞后性

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在职称评定时,具有自身特殊性,这里包括“双师”身份的认同,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的独特性,要求此类教师职称评定时要有专门的适用标准,既要在同专业“双师型”教师之间评定时有区别,又要在全校的各专业教师职称评定时有其合适的区分标准。“双师型”校企合作模式教学为主导的教学模式创新与发展,属于新事物,教师职称评定中由于评定条例自身的落后、维权途径的单一滞后,都给“双师型”教师遇到不公正待遇时的维权设置了障碍,因此这些新问题需要救济途径、救济方法和评定规则能够与时俱进、协调发展。

(四)科学救济程序设计的缺失

救济的横向和纵向的程序设置混乱。在横向程序上,由于对教师权利保障的救济途径具体权限的划定不清,具体法律适用不清等原因,造成申诉、仲裁、诉讼等救济程序设置的现行法律法规对教育行政部门或人民政府在处理教师申诉时的受理、调查、答辩等事项时,缺乏严格的程序性规定。实践中,教育行政系统内部救济仍然多采用行政方式,对事件的调查粗糙,不公开进行,对教师申诉的处理往往掺杂领导的个人感情和主观判断。另外,对提起申诉控告的缘由,受理机关、时限要求、处理结果的送达和执行等,具体事宜也仍未制定出明确的单项法规或相应的实施细则。教育行政部门或人民政府受理申诉或控告后,由于缺乏受理、审理、申诉、答辩、调查、处理的严格程序,势必存在随意性,难以保障教师的申辩权利。而且教育行政部门或人民政府在处理教师申诉过程中,教师和被申诉机构完全是“背靠背”。因此要科学合理地受理纠纷,实施救济的横向和纵向的程序设置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完善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纠纷救济的程序设计

(一)明确受案范围

在此要解决纠纷的类型是针对“双师型”教师这一主体的,所以要明确“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中的纠纷类型,也就是受案范围。

1、“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中的程序性类型纠纷

教师在职称评定中,对评审的资格审核程序不满;评审委员会组建的专家组成员构成制度不合理;利益相关评审专家、服务人员回避制度没有明确规定和提出异议制度;评审程序中出现选票公布程序时间没有明确规定;对科研成果评判送审程序不透明、不科学;对“双师型”教师的评审条件与其他教师项目没有评审制度上的明确区分;不同学科评审程序没有明确的区分标准;参与评审专家专业资质不够或不同学科专家比例不科学;公示时间没有按规定执行;选票制度不科学造成人为操作可能;对同等情况下教师的评审硬件提出特殊苛刻的要求,超出规定以外;变相限制教师的申报职称人数;不同学科之间的教师申报名额比例分配不科学;高职院校学院内部评审程序未经教代会审议通过的,直接由行政部门以发文形式确定等。

2、“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中的实体性类型纠纷

“双师型”教师发表的核心论文、非核心论文、论文影响因子等有关论文评价认定引起的纠纷;学校设置门槛限制“双师型”教师从事教学科研活动;“双师型”教师培训进修机会分配的比例不科学;“双师型”教师年终考核、学期考核引起的纠纷;对不同国家机构组织的奖项认定标准不同引起的纠纷;对有关出版专著、合著、创作作品、专利、规划教材、精品课程等级认定标准不同引起的纠纷;对“双师型”教师进企业做访问工程师时所产出成果的认定标准不同引起的纠纷;对“双师型”教师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市级、院级教科研项目及课题认定标准不同引起的纠纷;不同系部”双师型“教师参与专业建设等级引起的纠纷;学术报告水平层次认定引起的纠纷;实验室建设、实习基地建设等级评定引起的纠纷;对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年度和考核优秀评定中不公引起的纠纷;教师带学生参赛不同等级的成绩评定标准不同引起的纠纷;教师做访问工程师、指导社团数量的判定标准不同引起的纠纷。

(二)程序设计

1、申诉制度

第一,建立健全高职院校内部申诉制度。设置申诉救济渠道、申诉委员会的建立和制定申诉程序,并在学院的教代会上审议、通过,以制度化的形式确定下来,确保这个通道常规化、合理化。当教师在职称评定中有纠纷存在,可以依程序向教师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在教师申诉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上,应明确各部分人员的比例,保证教师代表数量、由教师代表提名相关专业的异校“双师型”评审专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人员监督,确保纠纷解决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要重视校内申诉制度的具体程序性规定,在有效的信息平台上明确申诉程序的详细步骤、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中细化各个程序的规定,具有可操作性。第二,纠纷当事人向教育行政机构的申诉。各级教育行政机构都应该设立相对应的受理部门和处理机制,目前教育行政部门都设有这样的部门,但是不乏存在公正受理的问题,具体体现在受理部门和人员与高职院校是否存在利益关系的问题,领导和领导之间是否有默契,因为高职院校的管理和运行也受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和指导,两者也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因此受理程序科学设置,公开、透明和回避利益方就显得相当重要。因此建议现有的机构的人员设置应选择第三方辅助机构构成,应该从教育行政各部门抽掉各负责人与本地区或异地相关专业的教育专家共同组建,对纠纷进行民主合议,全程采用公开旁听制度。这里为了维持解决纠纷成本,纠纷提起人应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并且将保证金制度化。

2、行政复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复议法中的“行政机关”这一主体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而高职院校是由国家和法律授权,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或公共管理权力,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高职院校具有行政主体资格。高校与教师之间的关系带有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高职院校享有授权执法主体资格,在法律上处于行政主体地位。因此,当“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中权利受到学校有关行政裁定行为侵犯时,可依法向学校的上一级教育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行政裁定或重新裁定等,这也是解决纠纷的一条有效出路。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范围包括,教师的申诉行政机关不作为或行政裁定不公正、行政程序有问题的纠纷和申诉机关已经进行了处理但教师仍对处理结果不满的案件等。

3、仲裁制度与司法救济两选一

作为最终救济方式的设计,采用了仲裁制度与司法救济两选一的方式,即无论行政相对方采用了哪种方式都是对此最终的裁定。

第一、仲裁是仲裁机关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协议或有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双方发生的争议,以第三者身份进行调解,做出判定或者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应该是解决职称评审类纠纷的首选,职称评审要求的专业比较强,涉及方面多,中国教育方面的法官也是稀缺资源,仲裁的优势在于其程序简便、结案较快,能独立、公正、迅速地解决争议。但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建议组建教育仲裁组织,其性质应该是第三方非营利性组织,具有自主性、非营利性、非官方性质。其运营的方式通过供应政府教育行政机关教育仲裁服务、机构自身向高校等相关市场需要者提供服务以及通过社会或企业募捐、赞助等方式来维持运营。做到财务和服务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双师型”教师在进行职称评定向该组织申请仲裁时要缴纳一定金额的保障金,防止发生乱申述、无理申诉等现象。在非营利性组织建立纠纷专家库制度,每次处理纠纷时都给予相应的经济费用和根据每次纠纷解决的情况建立解决纠纷专家信用等级制度,建立透明的监督体系,相关专家一经被举报,情况属实便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终身不得采用。同时在这个仲裁委员会中要建立一个辅助机构,其性质应该是第三方中立的。人员构成应该由两部分人组成,第一部分是,同级别教育行政机关的代表,起到监督仲裁作用;第二部分,是各学科的同行专家组成。起到对相关专业性仲裁提出专业指导意见的作用。仲裁专家和工作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以保证仲裁的公平、公正。仲裁委员会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民主合议迅速处理纠纷;当教师未能或不愿通过申诉解决纠纷时,可以在申请仲裁和提起诉讼之间进行选择,除非有法定的事由,本次仲裁是一裁终局。

第二、司法救济制度。

将调解制度作为司法救济的前置程序,如果调解无效就按案件的性质进入正常的诉讼程序。针对“双师型”教师合法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形,司法救济在法律层面上主要体现在这几个方面:依照《宪法》《行政诉讼法》《劳动法》《教师法》《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等来作为纠纷适用法律法源提起维权诉讼。特别指明“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针对高校不合法的行政行为,如果只是不合理,而不违法的话”,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且还必须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对于抽象的行政行为,比如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管理规范,其性质属于抽象行政行为,法院也不予受理。

第5篇:改善教师职务聘任制的几点设想

一、阻碍聘任制深化的原因实施教师职务聘任制中出现的问题,大多数不是职务聘任制本身所固有的,而是人事制度的其他方面改革不配套,使得聘任制出台受到多种制约引起的。阻碍聘任制深化的原因很多,诸如教师收入不高,教师职业缺乏强大的吸引力,一部分教师流失后,优秀的又聘不到,只能退而求其次,形不成竞争力;对教师的工作质量评价难度大,考核往往流于形式,解决聘与不聘的问题很困难等。这些具体的原因确实很多,但我认为主要的原因是两条:

1、理论准备不足目前高校虽已普遍推行教师聘任制,但对教师聘任制的理论探讨跟不上去。实行聘任制缺乏有力的理论支持,理论的滞后延缓了高校实施聘任制的进程,理论准备不足,使得做法上摇摆不定,先搞评聘结合,后又评聘分开,实际上都是以评为核心,聘任却流于形式。理论准备不足,观念难以更新,尽管花样不断变化,但总脱离不了固有的运行轨道。

2、缺乏社会化保障体系的支持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高校对教师包得过多,相对而言,社会承担的责任则较少,因此,人事管理权利高度集中在学校,人才的单位所有制情况严重。实行聘任制,逐渐将人才由目前的单位所有变成社会所有,除观念上扭转外,还需要一整套社会保障体系的支持,如失业救济制度、人才市场立法、户籍政策、档案管理制度、劳动争议仲裁制度、住房制度以及高校的独立法人地位和办学自主权的到位等等。缺乏上述体系的支持,学校希望不想要的人流出去就成了一句空话,即使学校有权解聘,被解聘人员也只有靠学校“内部消化”,“统筹解决”。同时由于受住房、资金限制,学校难以从校外再聘任合适的教师以填补解聘后的空额,于是学校与教师的双向选择就无法真正实现。

二、完善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制的对策针对实施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制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完善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制显然应从两个方面人手:宏观上加快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微观上进一步深化高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向聘任制的完善靠拢。对高校来说要做的主要是第二点。而要做到第二点,当前迫切需要解决好什么是真正的聘任制和如何从现行管理体制过渡到真正的教师职务聘任制两大课题。

教师职务聘任制是通过双向选择,将学校和个人以聘任的形式相联系,溶岗位责任、权力、利益为一体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是一种打破平均主义,促使优胜劣汰,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的竞争、激励的制度。

当前的实际是:一方面人才的单位所有制特征很突出,学校改革(包括职称改革)一时还得不到社会保障体系的支持。另一方面教师资源外流,教师个体在外兼职甚为普遍,它又反映了教师对原有人事管理体制的冲击。这两方面都困扰着高校。我们面对现实,应该采取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一是对校内的专职教师逐步完善职务聘任制;二是面向社会实行教师职业聘用制。通过这些措施逐步建立开放式的教师聘任体系,使教师队伍形成相对稳定的骨干层和出入有序的流动层,让教师队伍充满活力、体现效益。

1、完善校内教师职务聘任制聘任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当前高校应该从以下几方面人手:

(1)实行职务评聘分开制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就是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己的条件,经过一定的程序及途径向有关部门(机构)提出申请,获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它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限制。

用人单位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的需要,自主聘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获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与工作待遇挂钩,但可以作为竞聘专业技术职务,进行人才交流,参加学术、技术等活动的依据。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后,可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由于评聘分开,打破了事业单位长期存在的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解决了专业技术人员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弊端,有利于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创业的积极性,使竞争者的德、才得以充分的展现,贯彻看能力、看水平、看干劲、看实绩,优胜劣汰的法则,逐步形成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竞争用人机制,使职称工作逐步朝着评价社会化,用人聘约化的方向发展,最终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

(2)科学地设置岗位设岗工作是实行教师职务聘任制的关键环节。

只有岗位明确,才谈得上聘任。岗位是由承担的任务定的,不是评出来的。设岗的原则应该与学校承担的任务及学科建设相适应,统筹兼顾教师队伍发展的近期目标和长远目标,同时做到结构优化、高效精干。一些高校采用按学科设岗,效果较好,他们将全校的专业按二级学科进行归并,然后分成国家重点学科、有博士授予权的学科或者省部级重点学科、有硕士授予权的学科和一般学科四类,对每一类学科先确定教授的数量,然后按一定比例配置副教授、讲师和助教。按学科设岗,突出了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地位,有利于发挥各种职务教师的作用,有利于促进教师队伍结构趋于合理。在此基础上,学校对每一类教师确定岗位职责,除政治思想外,每年对教学、科研提出质和量的要求,作为检查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依据。

(3)制定考核指标体系科学地评估教师是教师目标管理的重要方面。只有加强聘后的履职考核,在考核中拉开档次,才能解决聘与不聘的问题。考核评估体系包括比较科学、有较高信度的评估指标、便于操作的考核制度和认真负责的评估督导组织。

(4)实行工资总额包干工资总额动态包干管理,包括上级对学校和学校对下属二级单位两个层次的包干。依据各单位的教学科研任务,确定编制,核定工资总额,包干使用;在包干定额的范围内,包干单位具有人事、分配的自主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这种运行机制的转换将使高校从学校整体利益出发,自我约束、严格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从而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增强办学活力。

2、面向社会实行教师职业聘用制教师职业聘用制是高校面向社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择优录用,由校方和拟聘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职、权、利的一种用人制度。

它的好处是:不受高校现行管理体制的束缚,调整人才供求关系比较灵活;扩大了聘用教师的范围,使固定编制教师产生紧迫感和危机感,强化竞争意识;减轻目前学校住房、医疗方面的压力,有利于提高教师待遇;同时,可为进一步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提供宝贵的经验。外聘教师的做法,实际上有的高校已经在做了,如某门课程教师不够,从校外聘请,又如聘请兼职教授、客座教授等,但目前基本上是松散的行为,管理难度较大,教学质量也参差不齐,其主要原因是未纳入聘用制的规范化轨道。我们要把面向社会聘用教师作为教师职务聘任制的一种补充,制定配套的政策和措施加以保证。这主要应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1)从教师总编制中切出一块作为流动编制,专门用于面向社会聘用教师。流动编制占教师总编制数10至15为宜,聘用的对象是国内知名专家教授,也可以是研究生、合同期青年教师、离退休的教师等等。在流动编制的使用上,人事部门要转变习惯使用固定编制,人才单位所有的旧观念,树立开放的人才流动的新观念。

(2)在聘用程序上,可以采用建立人才库,高校之间建立供求信息网,或者高校联合召开智力交流会等形式了解信息。每年寒暑假前,校方对应聘人员进行严格考核,择优录用。

(3)对聘用教师实行严格的合同管理。职务聘用制本身具有强烈的合同契约性质,具有法律的效力,应该增强法制观念,将聘任与受聘双方所承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契约的形式明确规定下来,强化合同管理,使聘任制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第6篇:国外大学教师职称论文

一、澳大利亚大学教师职称晋升政策的历史变迁

(一)澳大利亚大学双轨制时期教师职称晋升政策变革

自1850年第一所大学创立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澳大利亚高等教育的发展一直比较缓慢而稳定。到1956年,全国共有9所大学。在随后的20年里,澳大利亚高等教育发展迅速,到了1976年已经拥有19所大学。20世纪60年代,在澳大利亚高等教育未来委员会(马丁委员会)的倡议下,创建了一批高等教育学院,之后又相继成立了一批技术与继续教育学院。这种传统综合性大学和新增高等教育学院并存的双轨制一直持续到1988年。因此,这段时期在澳大利亚高等教育史上被称为澳大利亚大学的双轨制时期。

1、改革背景与动因

在双轨制时期,在惠特拉姆工党政府的改革下,联邦政府承担了将近所有高等教育资金拨款的责任,从而对大学的控制也开始加强。1977年,澳大利亚政府成立联邦高等教育委员会(TertiaryEducationCommission),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的管理和控制,对大学的财政拨款也愈加仔细和慎重。1981年,联邦高等教育委员会认为,各大学分布在高级职称类别的人数过多,如高级讲师系列从1975年的23。9%增长到1980年的29。2%。大学管理层也意识到教师成本是大学最大的支出,教师晋升人数的增多和速度的加快都意味着更多人力资本的支出,当时教师的人工费用占到大学开支的80%。因此,政府和大学对教师职称的晋升和聘任进行了相关改革。

2、改革内容

首先,政府对教师的聘任和晋升政策开始进行干预。例如,大学教师实行全国统一的工资标准,改革教师学术休假制度,在休假时间长度和条件方面更加严格。各大学在教师职称晋升政策方面做出的改革主要有两项内容:第一,在讲师和高级讲师系列增设晋升条件。各大学对教师的教学和科研实行绩效管理,绩效评估结果与晋升评审过程相关联。第二,对各个职称类别(特别是高级讲师和副教授系列)设置定额政策。因此,这一时期澳大利亚大学教师职称晋升的特点是:60-70年代,教师人数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而迅速增加;到了70年代末、80年代初,随着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对大学控制的加强和拨款的日趋严格,教师职称晋升的竞争更加激烈,教师的流动性也减弱,很多教师认为高级讲师系列已经是职业生涯的最顶端。

(二)道金斯改革至21世纪初澳大利亚大学教师职称晋升政策变革

1988年,在时任就业、教育与培训部长约翰?道金斯的倡议下,澳大利亚高等教育系统进行了一次重大改革,结束了20年的双轨制。澳大利亚综合性大学与高等教育学院合并,形成全国统一的高等教育体系。这就是澳大利亚教育史上著名的道金斯改革。自1988年道金斯改革至21世纪初,澳大利亚大学教师在职称晋升政策方面经历了一系列变革。

1、改革背景与动因

自澳大利亚形成全国统一的高等教育体系后,开始实施高等教育成本分担计划,向国内学生和海外学生进行收费。同时,联邦政府从财政到教学全面加强了对高等教育的管理和控制,如在政府拨款模式方面实行竞争型拨款模式,鼓励大学按照市场机制进行运作。因此,各大学为获得更多竞争性拨款、吸引生源,开始关注教学质量和科研成果,并在管理制度方面进行改革,实行企业化运作模式。商业化、企业化和管理主义成为澳大利亚高等教育管理的核心词汇。在这样的背景下,围绕大学企业化运行模式,澳大利亚大学教师职称晋升政策也相应地进行了改革。

2、改革内容

首先,随着全国统一的高等教育体系的建立,各大学的五级职称体系正式确立起来。到了20世纪90年代初,随着高校合并,澳大利亚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比十年前增长了64%,大学规模的日益扩张导致对教师的数量需求也在增长。在此情形下,各大学在各个职称类型的聘用形式方面,除了终身制教师外,开始聘用合同制教师,并模仿美国大学的聘任体系,即讲师和高级讲师在经过3到5年的合同试用期后,有机会转入终身体系。在教师晋升标准方面,与大部分西方国家相同,主要依据教师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方面的成绩与绩效。一般传统的权重是:教学和科研分别占40%,社会服务占20%。但在实践中,科研成果往往占更大的比重。教师们也纷纷抱怨,在职称晋升过程中,缺乏对教学成果的重视,过于关注科研论文发表的数量。到了20世纪90年代,随着大学市场化机制的运行和对科研商业化的强调,各大学更加鼓励教师进行科学研究,争取更多的企业资金。在职称晋升评审过程中,科研绩效的优势更加明显。

20世纪90年代,随着澳大利亚大学企业化模式的运行,各大学也和企业一样,在劳资关系方面有着更大的自主权,实施企业协议(EnterpriseAgreements)的方式。企业协议通常由高等教育机构与教师工会代表协商后制定,由教职工投票表决,获得大多数人同意后方能生效。企业协议也必须遵循国家及州的相关劳动法案。澳大利亚大学教师工会(NationalTertiaryEducationUnion,NTEU)在协议修订和捍卫教师权利与福利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各大学的企业协议规定了教师聘任、职称晋升政策和教师工资待遇等条款。企业协议一般三年修订一次。各大学如有关于职称晋升政策的调整和变化,也会在新一轮的企业协议中进行修订。从以上改革内容来看,道金斯改革后的20世纪90年代是澳大利亚大学职称晋升政策变化较大的阶段。一方面,大学职称晋升在制度上更加完善,奠定了五级职称体系和职称晋升的权重标准。另一方面,随着外部环境和政府政策的变化,大学开始实行企业化运作模式,在新管理主义思潮和市场化的驱动下,“效率”和“责任”逐渐成为各大学的核心追求。大学在职称聘任和晋升政策方面有了更多的自主权,与教师和工会进行三方协商,进而通过企业协议来规定教师的聘任和晋升条件。另外,这一时期的大学为节省开支、降低工资成本,打破了教师终身制,开始聘任越来越多的合同制教师,教师的流动性和竞争性得到加强。

二、21世纪澳大利亚大学教师职称晋升政策改革

进入21世纪,澳大利亚各大学的教师职称晋升政策也发生了重要变革。教师岗位设置改革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除了科研型教师、教学科研型教师外,各大学出现了更多教学型岗位教师。这一变化也引发了职称晋升政策方面的改革:澳大利亚各大学调整了相关职称晋升标准,给予教学型优秀教师更多职称晋升的机会。

(一)改革的必要性与动因分析

1、全球化背景下“教学学术观”理论对大学教学质量关注的推动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西方一些发达国家相继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大学的教学质量非但没有上升,反而出现下滑迹象,“重科研、轻教学”的现象在大学普遍出现。在此背景下,1991年,美国卡内基教学促进基金会前主席欧内斯特?博耶发表了一份研究报告———《学术的反思———教授工作的重点领域》,提出了“多元学术观”理论。博耶认为大学里的学术不应仅仅指科学研究,还应包含整合的学术、应用的学术和教学的学术(ScholarshipofTeaching)。博耶的学术观点特别是教学学术的思想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激发了西方各国高等教育机构对教学的重视,促使其认可和奖励教师的优秀教学。这场关于教学学术研究的运动也给澳大利亚带来持续的影响。澳大利亚各大学相继成立教学学术中心,重新思考学术职业的内涵,在教学和教师评价及激励制度方面进行相关改革。政府层面也设立专门的政府机构来奖励优秀教学、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21世纪澳大利亚教学委员会(AustralianLearningandTeachingCouncil,ALTC)的设立则是澳大利亚高等教育史上关注教学质量的分水岭。该机构每年投资2700万,用于支持和提高澳大利亚大学的教学质量。2016年,时任首相吉拉德取消了教学委员会,在澳大利亚zhèng fǔ 部门———教育、就业和劳动关系部成立了教学办公室(OfficeofTeachingandLearning,OLT),并计划在接下来的四年中拨款5千万澳元资助和奖励澳大利亚大学的优秀教学。

2、澳大利亚高等教育发展的需求

澳大利亚高等教育自建立起全国统一的教育体系后,真正进入大众化发展阶段。到2016年,高校学生的入学人数比20年前翻了一倍,从1991年的53万人增长到2016年的122万人,其中三分之一是国际学生。如今,澳大利亚政府正在积极出台一些改革措施,以响应布莱德利在《澳大利亚高等教育审核报告》中提出的建议。高校将继续大力招收来自低收入家庭的学生,计划到2025年,25岁-40岁年龄段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占这个年龄段总人口数的40%。学生人数的增加和生源的多元化给大学教学带来一系列挑战。学生作为消费者与社会其他利益相关者一起,对大学的问责也不断加强,从而对教学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一切使得大学不得不重新思考教学的重要性,亟须采取措施来倡导教学与科研并重的大学文化。

3、澳大利亚政府对大学教育质量的重视

进入21世纪,澳大利亚政府开始重视大学教学质量,尤其是本科教学质量。为此,政府实行了一系列政策,设立质量保障相关机构。首先,政府通过财政拨款模式改革,对各大学的教育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6年澳大利亚政府设立“教学绩效基金项目”(LearningandTeachingperformanceFund),专门用于奖励教学质量优秀的高等教育机构。该项目通过“课程体验问卷”(CourseExperienceQuestionnaire)和“毕业生去向调查”(GraduateDestinationSurvey)等评教工具,设立一套全国性的教学绩效指标,检测大学的教学质量,从而决定各大学的拨款金额。2016年,澳大利亚政府开始按照学生人数和办学绩效进行拨款,这使得大学之间为争取生源和拨款经费的市场化竞争更加激烈,问责制得到加强,从而对大学的教育质量提出更高要求。2016年,澳大利亚政府成立了“高等教育质量与标准署”(TertiaryEducationQualityandStandardsAgency,简称TEQSA),替代原有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AUQA),负责高等教育质量的保障和管理。高等教育质量与标准署规定,大学注册的条件之一是必须遵循有关教学质量的一些规定,如证明其教师具有一定教学能力和参加教学培训的经历。同时,联邦政府还实施了多样化的教学质量测评工具,以保证和强调大学的教学质量。2016年,澳大利亚设立了“我的大学”(MyUniversity)网站,公布各大学、各专业的教学质量满意度,让学生从消费者的角度知晓大学的教学质量及专业设置情况,为未来学生选择大学提供相关信息依据。这些教学评价体系的实施也更加督促大学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教学质量的提高。因此,澳大利亚的大学在一系列因素的影响下,为提高竞争性、吸引生源、获得与教学质量相关联的政府绩效拨款,对教学质量的关注已是大势所趋。而教师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如何认可和激励教学优秀的教师,逆转“科研就是一切”的大学文化,需要在教师评价体系和职称晋升制度方面进行改革,重新思考教学与科研的关系,使得具有教学学术能力以及教学优秀的教师能在职业发展路径上有向上发展的空间。

(二)改革内容

1、设置教学型岗位教师

在教师岗位分类方面,澳大利亚各大学在已有的教学研究型教师和研究型教师两类岗位外,设置了教学型教师岗位。自2016年起,在终身制教师和合同制教师中教学型教师的数量快速增长。尽管各大学教学型岗位教师的数量并不相同,但在39所大学中,已有14所大学的教学型岗位教师数量超过了10%。

2、制定教学型岗位教师职称晋升政策

随着教学型岗位教师的增多,各大学开始在职称政策方面进行变革,鼓励和认可教学型教师,并和其他两个类型的教师一样,设立了从讲师到教授各个职称类别的晋升标准。如前所述,传统的职称晋升的权重是教学和科研分别占40%,社会服务占20%。但在一些大学新的职称晋升政策中,对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比例进行了调整。以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为例,各个岗位类型的权重总的比例是100%,但每一项都必须达到最小比例。对于教学型教师而言,教学占更大的权重,尽管科研的权重至少须达到5%。随着职称级别的提高,相应的科研权重应有所提高。例如,如果申报教授或副教授职称,申报者必须在教学学术研究方面在国内或国际上做出创新和贡献,科研的权重要占到20%~30%。

下文以澳大利亚八校联盟成员之一的昆士兰大学为例,探讨其在教学型岗位职称方面的改革。

昆士兰大学作为各项指标均居于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与其他澳大利亚大学相比,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其优秀的教学质量———该校曾多次获得澳大利亚教学委员会颁发的教学优秀奖。2016年,昆士兰大学设立由校长、教学副校长、人力资源部和各院系负责人组成的工作委员会,讨论教学型教师是否已获得应有的认可和激励机制,并考虑在职称上设立教学型岗位,进行相关职称晋升政策改革。工作委员会的报告建议:教学型教师与教学科研型教师和科研型教师在晋升程序方面应该相同;在晋升过程中,由于不同的岗位类型和职称级别,对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权重也应不同;各类岗位的教师可以根据个人意愿与绩效考核申请转岗,如从教学岗转到教学科研岗或者科研岗。

在昆士兰大学的教学型教师职称晋升改革中,根据博耶的多元学术观理论,特别强调“教学学术”的能力和教师在教学领域的领导能力。在教学型岗位教师职责中,将教学学术、教学实践和教学领导力与传统的科研、教学和社会服务这三项职称晋升标准相对应。教学实践指的是课堂教学及与教学相关的实践活动,如对荣誉学位学生的指导;教学学术包括相关学科领域教学法的创新、教学大纲的创新与设计,以及发表具有影响力的教学研究成果;教学领导力则是指教学方面的组织领导能力。随着职称级别的晋升,对申请人在教学实践能力、教学学术研究水平和教学领导力方面的准则与要求也会相应地有所提高。

昆士兰大学的案例体现了澳大利亚大学在职称晋升方面的原则:每一职称级别都有对应的责任与绩效要求,晋升的职称级别越高,责任与绩效要求也会相应增加。例如,在服务(领导力)权重方面,在讲师级别,教师的责任是负责本课程的教学;到了高级讲师级别,教师的责任除了课程教学,还需要协调所教年级的课程教学;到了副教授级别,教师的责任扩展到新课程项目的开发和教学大纲的设计。绩效考评方面,随着职称申请级别的提高,要求也会相应地提高。例如,高级讲师级别的绩效考评结果是要求有“较高的成就”;到了教授级别,必须证明在教学学术研究能力方面,具有一定的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澳大利亚大学教师职称晋升政策改革述评

从澳大利亚大学教师职称晋升政策的历史演变来看,每一阶段的变化都与政府的高等教育政策改革密切相关。特别是随着政府拨款模式的改变,在职称晋升条件、晋升名额和教师流动性方面也相应地有所调整。除了联邦政府的法律政策,在澳大利亚作为教师权益代表的高等教育工会组织(NTEU)也对政策的改变产生重要影响。例如,各大学的企业协议中关于教师薪酬、岗位类型以及职称晋升政策的规定需由大学教师工会代表教师与大学进行沟通和谈判。另一方面,教师职称晋升政策的演变也体现了澳大利亚大学特有的文化和企业化管理模式。在新管理主义理论的影响下,教师的管理更趋向企业化。如在职称评审中,每位教师都有完整的绩效考评体系,从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三个方面根据相关学术标准来进行评价和规划具体的目标,形成绩效档案,作为职称评审的参考依据。在同一职称级别,再细分不同的等级,并与教师的薪酬相关联。21世纪澳大利亚大学的职称政策改革体现了各大学在联邦政府督促下对大学教学质量的重视,在一定程度上激励了教学优秀的教师,从而提高了大学教学质量并使学生受益。特别是昆士兰大学的职称转换制度使得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及实际绩效,在职业生涯中进行岗位转换,激励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另外,昆士兰大学在职称晋升中强调教师在教学中的组织和领导力,体现了在大学发展过程中教师的多样化角色,如学术领导人、教师发展中心专职人员等。随着高等教育全球化竞争的加剧和新技术的影响,澳大利亚高校的职称晋升政策也将会进一步改革。例如,当下备受关注的“大众开放在线课程”(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MOOC)将会给高等教育和传统课堂带来冲击,也同样会在大学教师岗位分类和职称政策上带来变化。此外,随着大学管理的精细化和教学质量的需要,澳大利亚一些大学开始设立另一种岗位类型———学术专家。这类岗位不需要教学和科研的考核,主要的职责是服务和领导力,如制定学术政策的科研服务人员以及教学副校长等管理者角色。这些新变化都将导致澳大利亚大学在职称晋升政策方面做出进一步改革。

2015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学校评职称有那些考核细则 第八篇

方案一: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由于我县教师职评采取“指标到校,择优推荐”的方法,为使我校职评推选工作更加客观、公正、合理。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条件

1、完全符合当年上级职评文件规定的有关硬性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予推荐:

(1)严重触犯国家法律和违反党政纪律,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动者;

(2)近两年考核中有不合格或当年被学校作试聘者;

(3)在各类考试中舞弊或参与舞弊者;

(4)体罚侮辱学生或违反规定向学生滥编发资料从中获利或有其他个人乱收费行为者;

(5)从事第二职业或未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外出兼课或私自办班者;

(6)在学校各类安全事故中负有较大责任或有其他严惩违反学校有关规定者;

(7)其它有悖于教师形象,造成严惩后果者。

二、计分办法

1、近三年年度考核分(90分):三年中由近及远分别以40%、30%、20%计入总分,新调入教师不满三年的:两年分别以50%、40%计分;一年的以90%计分。(当年参加职评教师的年度考核分中,最高者的考核分为100分,其他教师的考核分按比例折算。)

2、民主测评(5分):列表交全校教师打分,满分为5分(在3-5分之间打分,去掉两个最高分和两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3、校评审组测评(5分):校评审组给当年具备职评条件的对象评分,满分5分。(在3~5分之间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4、附加分(不封顶)

(1)教龄每年加0.1分。

(2)符合职称晋升条件以来,每超一年加3分。(“条件”指符合当年职评的所有条件)。

(3)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获一次“优秀”者,每年加0.5分。(近三年的年度考核除外)。

(4)任现职以来,评职教师在本校任班主任(含年级长教研组长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每年加0.5分。本年度担任班主任(仅限班主任)的加1分。连续在本校任三年(含三年)以上班主任(仅限班主任)的另加1分。

(5)任现职以来,被评为县级全面先进(指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名师,春蚕奖,劳模,五一奖章,三八红旗手等)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4分。以其中一项计分。单项先进折半加分。

(6)本年度教育教学论文、课题、指导学生获得的各类竞赛(教育教学论文、课题、各类竞赛是指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其他在非法刊物或各类刊物增刊上发表的论文一概不予承认。)。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8、0.5、0.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2、1、0.8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5、1.2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3分,在各类正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以相同级别三等奖加分。以其中一项计分。

三、附则

1、为体现“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所有加分证明材料均须由参评教师自行提供。在职评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本次参评资格。

2、若高级职评由县教育局联评,则按县教育局评审的结果决定;若指标分配到校,则按本办法执行。

3、符合破格条件且不占本校名额的情况不用本办法,学校将全额推荐。

4、学校根据教师职称评定考核方案考核结果,推荐名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上报教育局。

5、本办法自教全会(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施,其解释权属校务

方案二: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镇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在全体教师中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局面,根据省、市、县人事局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经学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及全体教职工讨论,特制定我镇教师评聘方案。

一、职称兑现人员任教学校及参与支教分值(支教每年加5分)

1、任教于中心校、南洪得1分,任教于三十埠、新民、华城、龙岗、黄浦、张庙、土山、油坊得2分;任教于牛寨、斗镇、青岭、四十埠得3分;

2、支教对象为完小教师数在9人以上(不含9人、班级数乘以1.5人)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自愿参加人员。支教一年得5分(职称兑现后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根据工作需要,有需要支教的,中心校直接安排支教)。【学校评职称有那些考核细则】

二、评聘条件与考核分值

1.思想政治表现

(1)近五年来,年度考核一次不合格扣5分,年度考核优秀每次加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考核办法,查阅证件。

(2)出勤情况。一学年出满勤记5分,旷一节课扣1分,事假一天扣0.1分,病假一天扣0.05分,重大病或住院经县局批准请假后不扣分。考核办法,所在学校证明,考核组抽查学校日志。

2.资历条件:教龄每年按1分累积计算。

3.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

(1)工作量(10分):教师每周任教课时必须得到16节(含16节),校长、教导主任及相关人员课时参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不足16节,一节扣0.5分,超出部分不加分。考核办法,查阅教师课表、学校总课表。

(2)获奖情况:

【学校评职称有那些考核细则】

A近五年个人获奖: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片级镇级1.5分,只以最高级别记一次(如某一层次获奖分名次,市级及以上每低一等次减1分,县级每低一等次减0.5分,片级镇级二、三名为1分)(以上获奖必须是通过中心校及教育体育局上报)。

B指导学生获奖同前A(指导教师有文或有证);

C任现职以来论文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分、1.5分、1分,市级2.5分、2分、1.5分;省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及CN刊物发表文章的记3分;国家级一等奖3.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5分;在《xx教研》上发表文章的记1分,多篇累加不超过1.5分;xx教育网发表论文的记0.5分每次,累积得分不超过1分。市、县级论文多篇累加不超过3分(同级只记最高奖一次);省级及CN刊物累加分数不超过3.5分;国家级多篇累加不超过4分(相关研究所等获奖论文以省级记分),(所有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当年兑现资格)。

(3)近五年获得:

县级教学能手加2分,市级教学能手加3分。

县级骨干教师加2分,市级骨干教师加3分。

县级学科带头人加3分,市级学科带头人加5分。

本项记最高得分项,不累计加分。

省级教学能手、省级骨干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直接兑现(无第四大项情况)。

(4)评小高资格年限:每年记1分(评审年限取整数,只进不舍)。

三、教育教学成绩

(1)考核近两学年教学成绩(两学年均分)。以每学期期末文化素质检测及教育教学检查为准。期末文化素质检测全镇第一名12分,每降一名减少1分(记前八名),两学期相加除以2(同时任教两个及以上学科均为前八名,以高者为准;其中一科不在前八名,取均分。中途接班教师上一学年检测非后三名,名次照常,后三名,每升2个档次加1分。),(检测倒数三名分别扣1.5分、1分、0.5分);教学检查以检查教师作业、备课为准,第一名4分,每降一名减少0.25分,近一学年的成绩相加除以次数为得分(未抽查到教师分值取参与评聘教师分值的平均分)。教师此项成绩得分为以上两项得分之和。

(2)近两学年,全镇综合评估前六名,校长加分,第一名加6分,每降一名减少0.5分,两学年均分(副校长及学校中层此项分值是校长的一半)。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允许申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1.职业道德差、乱收费、乱摊派、向学生家长索取钱物的;

2.在五年之内违反计划生育的;

3.未经学校同意在校外兼职的;

4.因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5.当年受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6.近三年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两个月或病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7.不服从学校工作调配的;

8.近三年中,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

五、评聘方法

1.书面申报:凡符合条件者,均可向学校评聘领导小组送交书面申请,未交书面申请者,按自愿弃权处理。

2.组织考核:由评聘领导小组按本方案集体考核打分。

3.初录推荐:按积分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初录选取。

4.张榜公示:初录结果公示五天,接受群众监督。

5.上报审批

六、以上职称评聘试行方案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未尽事宜由领导组研究。

七、适用对象:符合晋升、聘任基本条件的人员(2015年1月1日前xx镇中心学校在职在岗教师)。

八、职称评聘领导组

学校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由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x

成员:xx

办公室:xx

(当年参加评聘人员不得进入评审小组)

九、方案解释权在xx镇中心学校办公室。

方案三:20xx年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在全体教师中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局面,根据省、市、县人事局及教育局有关精神,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教师讨论并修正,特制定我校教师职称评聘方案(试行)。

一、成立职称评聘领导小组:

学校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由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王火龙

副组长:林美泗吴奋勇

成员:行政人员和教研组长

办公室:吴奋勇李贵川

(说明:当年参评人员不能进入评审小组。)

二、适用对象:本校符合晋升、聘任基本条件的人员。

三、评聘条件与考核分值(总分120分):

1、思想政治表现条件(20分)

(1)近三年来,以每期综合考核中师德得分1.5﹪累加记分,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一次不合格者扣5分,得优秀者每次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该项11分封顶)

(2)出勤情况(10分):近三年来出勤记10分,旷一节课扣2分,事假一天扣0.2分(法定假日除外),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3分,病假一天扣0.1分(含会议、校级活动)。重大病及住院的,经校长认定者不扣。(该项扣分封顶)

2、学历、资历条件(25分)

(1)学历(10分):研究生学历每年2分,本科每年1.5分,大专每年1分;(分段累加,不叠加)(该项不封顶)

(2)教龄(10分):每年按1分计算。(该项不封顶)

(3)校龄(5分):新调入教师必须从正式编制核定我校之日起24个月后才可参加聘任,在我校工作每一年加0.5分。(该项不封顶)

3、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35分)

(1)工作量(10分):任现职以来,近六个学期每期都带足平均课时得10分,超过部分,每期每标准课时加0.1分,不足每期每标准扣0.15分。(该项不封顶)

(2)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3分):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3分,县级2分,只以最高级别记一次。(以颁发的证件为准)(该项5分封顶)

(3)任现职(以聘任证为准)年限(19分):每月记0.5分。(该项不封顶)

(4)职务(3分):近三来,担任中层及以上干部和班主任每年加1分;教研组长每年0.5分;任多个职务以最高职务为准,不重复计算。(该项3分封顶)

4、业绩条件(40分)

(1)教绩(32分):近三年教学成绩,以每期末教绩考核分(650分)的0.8﹪累加记分。(该项不封顶)

(2)获奖(3分):近三年以每期综合考核分的奖励分的0.5﹪累加记分。(该项不封顶)

(3)中考贡献(5分):近三年担任毕业班教学任务,选取最好一年加分,以当年获奖最高教师(得5分)为参照按比例记分。(该项5分封顶)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允许申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1)职业道德差、乱收费、乱摊派、向学生和家长索取钱物的;

(2)学生或家长评教50%以上不满的;

(3)在五年之内违反计划生育的;

(4)未经学校同意而校外兼职的;

(5)因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6)当年受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7)近三年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两个月或病假累计超过半年以上;

(8)评聘前一年旷课达3节及3节以上或任现职以来旷工累计达到2天以上;(9)不服从学校工作调配的;(10)近三年中,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

四、评聘办法:

1、书面申报:凡符合条件者,均可向学校评聘领导小组送交书面申请,未交书面申请者,按自愿弃权处理。

2、组织考核:由职聘领导小组按本方案集体考核打分。

3、初录推荐:按积分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初录选取。(相互之间可以核对评分结果)

4、张榜公示:将初录结果予以公示七天,接受群众监督。

5、上报审批:由评聘领导小组将择录的候选人上报教育及人事部门审批。

6、凡参加晋升、聘任的有关领导,不参与评审打分。

五、说明:以上职称评聘试行方案从20xx年10月起开始实施。

方案四:新林中学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依据市人事局、市教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通知》(京人发〔20xx〕37号)和市人事局关于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精神,依据《关于印发20xx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开展开展20xx年度中小学 教师职称评聘工作。职称评聘工作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途径。通过职称评聘工作,鼓励和引导教师规范、有序、自主、专业发 展,为学生健康发展,为学校持续发展提供人才基础和保障。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贯彻国家、市区教育改革发展 规划纲精神,落实“内涵发展,人才强教”发展策略,依据市区有关“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要求,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建设,规范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 作,构建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团结协作,支持共赢,积极向上教师发展团队,满足和引导社会对优质教育和人才培养的需求,为学生健康发 展,学校持续发展提供人才基础和保障,促进学校办学品质的不断提高。

二、工作思路及工作原则

(一)工作思路

进 一步贯彻国家、市区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以人为本,以教师持续专业发展为引领,立足学校教师队伍实际,开展20xx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依据市区 有关“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文件要求,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订专项工作方案,严格申报条件要求和工作程序,引导教师规范、有序、自 主、专业发展,促进教师队伍建设,为学生健康发展和学校和谐发展提供人才基础和保障。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以教师专业发展和学生健康发展为本,依据教师个性特点、工作实际和发展需求,引导教师规范、有序、持续、专业发展。

2、专业发展原则。以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师专业发展共同体构建为原则,提高教师专业发展认识、专业发展策略和专业发展能力,促进教师专业水平不断提高,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有序开展。

3、规范性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工作规范开展工作,为职称评聘工作提供规范、严谨、公正的工作氛围。

4、民主性原则。尊重每一位教师专业发展权利,加强民主监督,保障工作全过程一线教师参与,促进职称评聘工作公正、公开、公平开展。

5、稳定性原则。职称评聘工作是学校常规工作,是教师队伍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工作开展要确保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6、自主性原则。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原则之一是自主性原则,通过职称评聘提高教师自主发展意识,促进教师自主、持续、专业发展。

7、引导性原则。发挥职称评聘工作导向性,引导和保障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稳中有进”。

三、工作程序及推荐小组

(一)工作程序

1、组建学校中、高级教师职务推荐小组。

2、组织本单位教师学习职评相关文件。

3、组织拟晋升教师职务人员进行个人申报。

4、推荐小组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及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初步审核。在推荐过程中,应依据文件规定对申报人员的任课周课时、班主任年限等条件进行严格审核。申报人员参评年度前近3年内,每年周课时不少于4课时。

5、根据本年度本单位可使用中、高级职数,完成中、高级职务的等额推荐。

6、推荐人选须在单位内公示,公示期3天(不含节假日)。

7、无异议,由人事工作负责人核查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并报送人事科。

(二)推荐小组组建及工作要求

1、推荐小组由5-7人组成,组长由校长或书记担任,副组长1-2人。中层以上干部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2、评委应具有中、高级职称。

3、任期1-2年,组长以外的其他评委需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产生。

4、 推荐小组应严格按照推荐程序开展工作,在推荐过程中,要发扬民主,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推荐小 组出席人数为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同意人数为出席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方可通过。

5、评委活动要有记录,选票应封存备查。对每个评审对象都要写明评审结论,组长及全体到会评委签名盖章后生效。

四、评选对象、申报条件及核定指标

(一)评选对象

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2、除申报教育教学管理、德育学科以外,要求申报人员在参评年度前近3年内,每年周课时不少于4课时。

3、参评德育学科的岗位范围为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教导员,专职团、队辅导员,负责学校德育工作的主任、副校长。

4、行政、后勤、政工岗位的人员不纳入教育教学管理学科的参评范围。

(二)任职资格条件:

1、学历、现职称及履职年限、班主任年限、所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等详细内容请参阅:京人发【20xx】37号《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申报条件。

2、申报中学高级职称教师,参看附件3《拟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考核办法》。

3、20xx年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人员的任职年限计算到20xx年12月31日。

(三)核定指标

中学高级1名

中学一级1名

小学高级2名

中学二级、小学一级无指标限制。

五、工作开展要求

(一)上报材料

1.推荐参加中、高级教师评审的人员,评审材料每人一袋。材料袋封面注明申报人的单位、姓名、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和申报学科。其中《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表2)用B5纸规格打印,其余材料一律用A4纸规格打印或复印。

申报材料如下,其中一至五项需按《职评材料目录》(表7)顺序装订成册,并将目录正确填写后装订在首页。

(1)现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原件(低一级职务申报表)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2)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间年度考核表原件(申报中学高级近5年、申报中学一级近4年、申报小学或幼儿园高级近5年履职期间考核表)。

(3)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外语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十一五”继续教育合格证书、荣誉及获奖证书、农村支教(援疆)证书等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由单位审核,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4)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后本人的代表作(含著作、论文、教材、经验总结等)1—2份。

2016中小学教师德能勤绩考评实施方案模板
学校评职称有那些考核细则 第九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全面科学的评价教师的教学行为,鼓励教师积极进取,开拓创新,聚精会神抓教学,放开手脚抓质量,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稳步向前,全面提高育人质量。

二、考评原则:

1、全面性原则:改革单纯以分数评价教师的做法,根据德、能、勤、绩四方面全面评价教师工作。

2、激励性原则:充分肯定每位教师的成绩,同时诚恳指出其不足,使其树立信心,激起工作的主动性和热情。

3、灵活性原则:评价虽有规定分数,但在实际工作时,采取“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方式。鼓励教师积极投入教学教改中。

4、公平性原则:教职工人人平等,全体教师同等对待,依据方案客观准确评价。

三、考评对象:学校全体教干教师。

四、考评内容:

教师考评办法

对学校教师进行德、能、勤、绩综合考核。考核总分500分,即:考德:60分,考勤:60分,考能:180分,考绩:200分。具体考评内容和分数标准如下:

一、考德(60分)

按照鲁村镇《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组织考核,学校教师根据考核得分确定等次。原则上“优秀”控制在学校教师数的30%以内,“不合格”控制在5%以内,优秀60分,合格45分。

二、考勤(60分)

1、满勤60分,病假每天扣1.2分;事假每天扣1.8分;旷工每天扣3分;旷课一节扣1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

2、市、县、镇统一组织的活动,如政治、业务学习、集体备课、各种会议及有关人员参加的大会,无故不到一次扣3分,不按规定时间,迟到或早退扣1分,请假扣2分。

说明:1、规定时间内的婚、丧假,生育假、函授、自学考试,各种进修不扣分,但超出按旷工对待。2、每学期病假达1个月,事假达15天以上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优秀。3、考勤分以教师所得实际分值计入总分。

三、考能(180分)

(一)工作量(12分)

1、小学校长兼任主课,每周上课时数达到4-8节,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0节得12分。不兼任主课扣2分,不兼课扣12分,少兼课一节扣1分,少听一节或有听但无完整听课笔记及评价记录,一次扣1分。

2、小学副校长兼任主课,中学副校长兼课,每周兼课达年段同学科教师的1/2,每学期听课40节得12分;小学副校长不兼任主课扣2分,不兼课扣12分,少兼课一节扣1分,少听一节或有听但无完整听课笔记及评价记录,一次扣1分。

3、教导主任及学校中层领导每周兼课达年段同学科的2/3,每学期听课40节得12分,少兼一节扣2分,少听一节或有听但无完整听课笔记及评价记录,一次扣1分。

4、专任教师任课数达所在教学点平均课时,每学期听课20节得12分,少兼课一节扣1分,少听一节或有听但无完整听课笔记及记录,一次扣0.5分。

5、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学校安排的临时工作(如代课、组织活动、社会兼职等),每次扣3分。

6、专任教师授课时数超过所在教学点的平均值,每超一节加0.5分。

7、专任教师所任班级以40人为标准班,每超一人加课时量0.2分,每减一人扣课时量0.2分。

(二)备课编写教案情况。(30分)

1、每学期初能认真制定学科教学计划,学期末按时完成教学工作总结得5分,缺一项不得分。

2、备课认真,教案编写符合要求,实用性强得25分;教案编写没有分课时或过简或抄袭不得分,使用微机备课,只是复制、改动少的;一课时扣0.5分,课时数按县教研室要求,少一课时扣1分。

(三)作业批改情况。(20分)

作业能按大纲及教材要求布置。作业必须量适中,次数达到要求,批改认真、及时、正确、有纠正。不规范,或批改不及时,或没有纠错,一项扣0.5分(作文批改要有眉批和总批)。次数达不到要求,一次扣1分。作业设计或批改,有改革或创新加4分。

小学科教师作业批改每学期达20次以上(每周每班只有一个课时的学科作业达10次以上,体育教师有学科规定的项目测验成绩及“达标”情况的原始数据),少批一次(体育测验项目少一项)扣0.5分。

(四)授课情况。(12分)

1、按时上下课,举止文明,仪表端庄得1分,否则不得分。

2、认真按课程表上课,不私自调课、换课得1分,未经学校教务处通知自行调课,私自找人代课或私自替他人上课者每节扣1分(扣分不超过5分)。

3、课堂教学满分10分。课堂教学情况由学校考评领导小组组织课堂教学等级评定。每学期不少于一次,取各次总分之和的平均值为课堂教学分。达到县级优秀等级的教师,在本分值中可额外加5分。

(五)单元测试情况(10分)

实行单元双过关,具有实效性、针对性,有成绩单等得10分。无成绩单扣5分,不按单元测试要求少一次扣1分。

(注:完不成一、二、三、四、五项或完成质量不高者,不得列入一等、二等等次评选。)

(六)、课堂教学比赛(12分)

被选拔参加国家、省、市、县、镇、校组织的教学比赛,获一等奖分别得12、9、7、5、3、2分;二等奖分别得10、7、5、3、2、1分;三等奖分别得8、5、3、2、1、0.5分;出示市、县、镇、校公开课,按5、3、2、1记分。以上分值可累计加分。

(七)指导培养学生获奖情况。(10分)

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活动及镇、校组织的活动。获一等奖,指导教师分别得7、6、5、4、3、2分;二等奖分别得6、5、4、3、2、1分;三等奖分别得5、4、3、2、1、0.5分。可累计计分。(指导学生获奖的教师得分以一位教师为主,协助教师原则上不得超过2人;协助教师得分不超过这主责教师的一半,纪念奖、优秀奖酌情加分。)

(八)教研教改工作情况。(30分)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有笔记、心得等得10分,教研活动缺一次扣1分。

2、论文、经验总结或信息在专业刊物上(CN刊号,不含增刊、副刊)发表者镇级得2分,县级得4分,市级以上分别递增2分;

3、论文获国家、省、市、县、镇、校一等奖的,分别计5、4.5、4、3.5、2、1分,二等奖分别计4.5、4、3.5、3、2.5、1、0分、三等奖分别计4、3.5、3、2、0.5、0分。

4、承担科研课题,有较完备的材料,取得一定成绩的,国家、省、市、县、镇级分别得5、4、3、2、1分。

5、自制的教具获国家、省、市、县、镇、校奖励的,一等奖每件分别得10、8、6、4、2、1分,二等奖分别得7、5、3、2、1、0.5分,三等奖分别得6、4、2、1、0.5、0分。

6、教师教学技能比赛、说课比赛、说课讲稿评选、课件评选、教案评选、演讲比赛、书画比赛、体育比赛等系列活动以及本方案未涉及的比赛活动参照本项第3条执行。

7、教育宣传:在国家、省、市、县、镇报刊发表或刊登一篇信息分别计5、4、3、2、0.5分。

(九)辅导转化后进生情况。(8分)

学期初有制定转化对象,各学校有备案,有转化措施,转化效果好得8分;有做转化工作,效果差不得分。

(十)进修培训情况。(14分)

1、各级参加提升学历培训,小学教师获取中专学历得2分,大专学历得4分,本科学历得5分;初中教师获取专科学历得2分,本科学历得4分,研究生得5分。

2、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等多种进修培训,不参加的不得分,服从安排参加培训并成绩合格者得2分。

3、积极参加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认真书写教育理论学习笔记和校本培训记录,每学期达5000字,少心得体会一次扣1分。记录不认真,潦草应付扣1——4分,达不到规定要求扣5分。

4、规定的上交材料,如论文、作文、征文、书画作品及其他档案材料等。每晚交1次,从总分中扣除0.5分,不交扣2分。本项扣分不封顶。

(十一)其他工作情况。(10分)

1、班主任工作情况由学校考评领导小组根据班主任职责进行评定,成绩突出的得10分,取得一定成绩的得8分,工作一般的得5分,工作较差的不得分。

2、少先队辅导员、小学各科教研组组长,年级组长,兴趣小组辅导教师、报帐员、校产管理员及兼任其他工作的教师(含社会兼职),由学校考评领导小组依据其职责评定:兼职工作做好,工作成绩显著的得8分,取得一定成绩得6分,一般得4分,较差的不得分。

3、班主任工作方法不恰当,导致学生辍学,每辍学1人次,扣所在班级班主任综合分6分,其余课任教师综合分3分。

(十二)奖励分(12分)

1、学期内获国家、省、市、县、镇综合表彰,分别加12、10、8、6、4分;获国家、省、市、县、镇教体办及学校单项表彰的分别赋予分值8、6、4、3、2、1分。

2、等级称号:名师:市、县、镇、校分别赋予分值10、8、6、4分。学科带头人:市、县、镇、校分别赋予分值8、6、4、2分。骨干教师市、县、镇、校分别赋予分值6、4、2、1分。

3、家校距离在12里以上的教师奖励3分。

4、取得30年教龄证书的加3分。

5、教师自购微机,在学校用于办公者,得5分,45岁以下未实现人手一机的,扣5分。

6、积极参加无偿献血等活动者,加3分,本学期内实施献血的加5分。

7、45周岁以下教师,获取普通话证、中级培训证书者分别加3分,45周岁以下未获取的分别扣3分。

(十三)特色分(10——20分)

教师在其他某一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突出性成果,为学校争得较大荣誉的额外奖10——20分。

四、考绩(200分)

(一)小学学科知识竞赛、抽考、文化课统考。(40分)

1、县抽考、竞赛。全县排名,乡镇总评第一名计40分,每降一个名次减5分。(学生个人成绩参照指导奖记分。)

2、镇级抽测、考试。(160分,按学期记分)

按及格率、优秀率、平均分核算综合分,镇第一名得160分,每降低一个名次扣5分,与上学期相比每增减一个名次相应增减2分。

(二)、中学县级以上学科考试、知识竞赛、抽考。

中学县竞赛抽考:乡镇中学第一名记40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2分。(学生个人成绩参照指导奖计分)

县统考:(160分,按学期计分)乡镇中学第一名计160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3分,名次取期中和期末的平均值。

(三)未统一命题的科目教学质量分,由学校考评领导小组依据抽检结果评定(抽检面不得低于50%)。考评标准同统一命题的科目。(60分)

(四)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的科目,如劳动(劳技)、美术、音乐、信息技术等可结合教师平时教学情况与县、镇抽测及相关活动效果综合考评。(60分)

其中:①结合各校实际,美术教师每学期要举办一次教师或学生美展,音乐教师每学期要举行一次音乐方面的活动,体育教师每学期要举办一次单项或多项体育比赛,少举办一次从教学质量分中扣2分。②体育、音乐、美术、自然、英语、信息技术等技能科教师必须按时参加上级有关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比赛,安排不参加者,每次扣20分。

(五)音、体、美专职教师考评,分为二部分:①运动会、六一汇演或百灵艺术节比赛(美术作品)等。参加全县比赛,乡镇总评第一名计130分,每降一个名次减5分;参加全镇比赛,第一名80分,依次递减5分。(学生个人成绩参照指导奖记分。)②年终音体美抽测考试。第一名计40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2分。

音、体、美、劳兼职教师考评,按专职教师考评的10%计,另加入主学科分数。

说明:教师成绩累加后为其综合成绩,将综合成绩排名后按3:6:1的比例,确定一等、二等、三等教师。

职员考评办法

(一)考评成绩有三部分组成,一部分为考德(同教师考评办法);二部分为考勤(同教师考勤办法);三部分为民主评议。民主评议考评形式分为自评、学校评和教师评三种,分别占10%、30%、60%、,考评以实际分数形式得出。主要从工作量、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工作作风四个方面进行量化。自评即职员本人根据自身工作情况,客观地作出自我评价;学校评指学校考评领导小组以考评对象的本职工作和非本职附加工作任务的职责、要求为考评主要依据,对其作出评定;教师评主要通过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主要以无记名形式填写各类综合评价表(由学校考评领导小组根据考评对象的工作职责及附加工作任务的职责、要求设计),评议结果当场公布。考评职员的三部分成绩全部相加为职员最后得分,将此分排出名次,按2:7:1的比例分配一等、二等、三等。(职员在学期内获得的各类荣誉和证书等,可按照教师考核办法中分值计入职员汇总成绩)

学校行政人员考评办法

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参考职员考评办法的民主评议部分,占40%,第二部分参考教师考评办法,占60%。合计后按3:6:1的比例确定一等、二等、三等。

五、存在以下情况的教师不列入一等、二等考核范围,直接进入三等的考核

1、教师师德差造成不良影响,工作不认真,不思进取,不服从领导的。

2、学期内有严重违法违纪受到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或被劳动教养的。

3、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

4、有损于团结和稳定的。

5、学期内事假、病假超过2.5个月的。

六、实施单位: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成教、幼教参照本方案的有关内容制定自己的实施方案)

七、考评时限:以学期为单位,每学期组织一次。

八、考评结果用途:1、为学校实施奖惩提供依据。2、为学校评优选模提供依据。3、为教师专业技术年度考核提供依据。4、为教师职称聘任提供依据。5、为教师聘任提供依据。

九、考评比例:一等占30%,二等占60%,三等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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