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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全保证金及工资保证金

2016-12-26 13:14:37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关于安全保证金及工资保证金(共9篇)安全保证金制度上海化工有限公司安全保证金管理制度(初稿)2009-12-25上海有限公司安全保证金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上海化工有限公司2009年末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精神,通过建立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进一步强化公司安全生产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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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证金制度
关于安全保证金及工资保证金 第一篇

上海化工有限公司

安全保证金管理制度

(初稿)

2009-12-25

上海有限公司

安全保证金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的

有关规定以及上海化工有限公司2009年末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精神,通过建立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进一步强化公司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营造人人关心安全生产,注重安全生产的氛围,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到奖惩分明,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人员适用于公司班组长(含)以上干部及外来施工(安装)

队在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管理过程中的活动。

第三条 安全生产保证金是属于年度安全奖惩的一种,公司按照分级管理,

逐级考核、奖惩的原则,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考核,通过安全生产保证金的收缴,依据年度公司考核的结果对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个人或单位予以返还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扣罚。

第四条 安全生产保证金由个人、外来施工(安装)队按年或项目工期一

次性支付。

第五条 安全生产保证金的收缴、管理:环安部根据公司安全生产保证金

缴纳标准,编制在岗人员风险抵押金缴纳名单及金额,经总经理核准后,下发年度公司安全生产保证金缴纳通知。财务部负责安全生产保证金的收缴和保管工作。

第六条 安全生产保证金由财务部开设安全生产保证金专用账户,专项存

储,专款专用,严禁挪用。

第七条 本制度中所指事故责任人单位主管覆盖该系统的所有主管,如设

备部分,覆盖生产部副理、生管主任、设备机修科正(副)科长,依此类推。

二、安全生产保证金的缴纳标准

第七条 单位或个人缴纳安全生产保证金标准。

1

2、部门经理:

3、科长:

4、组长:

【关于安全保证金及工资保证金】

以每人月应发工资额为标准(取整数)

5、公司外来施工(安装)队按承包合同金额的5%缴纳安全生产目标风险保证金,最少不低于1万元;

6、外来施工(安装)队未交纳风险保证金的不得安排工作,否则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三、安全生产保证金的返还和补交

第八条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保证金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办公室设在环安部)核实后,返还给缴纳单位或个人。

1、外来施工(安装)队与公司终止施工、员工个人与企业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前未发生生产等安全事故、未受违章处罚,

可全额返还。

2、外来施工(安装)队与公司终止施工、员工个人与企业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前发生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受违章/违约处

罚的,根据安全合同条款扣除违章/违约款后,返还剩余部分。

3、发生责任事故或受违章处罚的单位或个人,财务部门接到罚

款通知书(单)后,从该单位或个人的安全保证金中扣除,

不足部分通知单位或个人补交,外来施工(安装)队与公司

终止施工可从工程(劳务)款中直接扣除。

4、外来施工(安装)队与公司终止施工的安全生产保证金的返还,由公司发包单位提出申请公司安委会审核批准后由财务

部门办理。

5、责任人安全生产保证金的返还,由个人提出经公司安委会审

核批准后由财务部门办理。也可由公司统一转入下一年度进

行考核。

四、安全生产目标风险抵押/保证金的管理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安全生产保证金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监督本办法的实施;

2、审核安全生产保证金缴纳额度,返还数额,结转数额,并报

公司有关部门备案;

3、监督各单位(人)按时足额缴纳安全生产目标风险抵押/保证金,逾期未缴纳的,可责令缴纳;

第十条公司财务部协助公司安委会做好安全生产保证金的收缴、返还、

奖励工作。

五、安全生产目标风险抵押/保证金的监督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目标风险抵押/保证金监督部门(公司工会)应履行好

以下监督职责:

1、审查安全生产目标风险抵押/保证金的收支、管理情况;

2、接受申诉,反映各单位的各方面意见,并督促有关部门处理。

六、安全生产目标风险抵押/保证金的认定、考核及实施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事故的认定,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

室提出意见,提交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批准。

第十三条 及爆炸事故。

1、事故直接责任人依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细则》进行处理,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规定
关于安全保证金及工资保证金 第二篇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规定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保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运行,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新政办发„2007‟114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民丰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房屋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公路、水利、通讯、工矿等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使用农民工较多的重点监控建筑施工单位(含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区外进县建筑施工企业)和发生过拖欠工资的其他企业以及建设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资保证金,是指以强制性措施要求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按照规定比例向民丰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银行专用账户存入的专项资金,未经劳动行政部门许可,任何单位不得减、免、缓缴工资保证金,不得动用工资保证金帐户或挪为他用。在企业未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时,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保障资金。

第四条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的主管部门,建设、水利、交通、国土资源等行政部门和银行机构按照职责共同负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实施工作。

第五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统一专户。银行机构在统一专户项下为各建筑施工单位分别建立单位帐户。

第六条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建筑施工单位按规定存入。建设单位在拨付工程价款时,按

第十条规定比例单独开列合同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票,直接转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企业帐户,所转入资金列入已支付工程款。

第七条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入银行专户后,银行机构为建筑施工单位出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认表》,建筑施工单位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认表》到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八条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实行属地管理。外省、自治区、地区驻民丰单位,跨县区生产经营单位,到生产经营或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第九条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拖欠农民工工资时的应急支付。使用农民工保证金由建筑施工单位填写《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发放申请表》,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定并签署意见后,银行机构方可办理划拨支付手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建筑施工单位支取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发放情况实施监督。

第十条建筑施工单位按下列标准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一)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不含100万)万元以下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5%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万以上至200万元的(含100万元),按工程合同价款的4%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200万元至500(含200万)万元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3%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500万元以上的(含500万),按工程合同价款的2%预存;

(二)上年未完工的在建工程,建筑施工企业按剩余施施工量和相应比例补存工资保证金

(三)包工不包料的工程按工程合同价款的8%预存。

第十一条在工程建设期间建筑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查实,可以启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一)建筑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经核查当事人双方确认的;

(二)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逃匿或死亡,造成拖欠的;

(三)建筑施工单位将农民工工资发给包工头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造成拖欠的;

(四)工程分包企业未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造成拖欠的;【关于安全保证金及工资保证金】

(五)

其他情形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

第十二条已足额存入工资保证金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开工前,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到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办理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和已存入工资保证金证明,凭此证明到县建设行政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对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未按规定存入工资保证金的,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不予办理有关证明,县建设行政部门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不批准开工报告。

第十三条已存入工资保证金的建筑施工企业,确因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动用该企业的工资保证金支付,建筑施工企业应在动用之日起10日内按动用金额的200%补存。

第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不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数额超过专户存储工资保证金数额,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动用该企业的工资保证金支付,并会同建设、公安等行政部门强制企业补足差额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应在动用之日起10日内按动用金额的200%补存工资保证金。 第十五条工程合同价款调整的,追加部分按照第十条规定比例补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第十六条建筑施工单位存入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不足使用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及时责成建筑施工单位追补。

第十七条建筑施工单位每季度应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报送农民工

工资支付情况报告表。

第十八条原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县劳动保障部门要责令其按剩余施工量和相应比例补存工资保证金。

第十九条年终或工程项目竣工前25日,由建设施工单位在农民工居住或建筑工地醒目位臵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公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收到返还工资保证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实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并将核实情况在施工现场公示7日,公示期内无农民工欠薪投诉的,建设施工单位持工资支付报告表和竣工备案报告,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提取农民工保证金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认无拖欠后出具相关证明,银行机构向建筑施

工单位一次性支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本息。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未履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资金划拨职责,造成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发生拖欠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建设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并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发包给专业承包企业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劳务公司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并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时,应出具由银行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共同认定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认表》,未按规定比例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建设、交通、水利、国土资源行政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已经开工的项目,由施工许可行政部门责令其暂停施工,在按规定比例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后,方可批准复工。

第二十三条建设、交通、水利、国土资源等行政部门未严格履行职责,造成企业农民工工资拖欠或引发群访事件的,追究有关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农民工工资按下列办法支付:

(一)农民工工资实行按月发放并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给农民工本人;

(二)农民工用工不足一个月的,用工结束后应及时结付工资。

第二十五条建筑施工单位不得采用先发生活费,工程结算后再付工资的违法支付方式。 第二十六条建筑施工单位不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克扣和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十七条建筑施工单位非因不可抗力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行政部门将其列入非诚信建筑施工企业不良名单,三年内不得再承包工程项目。

第二十八条建筑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农民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金;建筑企业应当依法自觉参加劳动保障年审工作。企业未给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不参加劳动保障年审或者拒不上报年审材料的,企业将被列为非诚信企业名单,三年内不得承包工程,不得参加项目招投标。

第二十九条劳动保障、建设等行政部门和专业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农民工工资拖欠举报投诉受理制度,及时协调处理和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第三十条县总工会、建筑企业工会、建设单位工会等组织,应当积极调解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劳务纠纷,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第三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应当依法受理农民工工资申诉,对事实清楚的要及时仲裁结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二条劳动、建设、工商、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要依法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对有关人员依法予以惩处。

第三十三条监察机关对负有预防和制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实施行政监督,对不履行本办法规定职责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未向专户存入工资保证金的,县劳

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并予以曝光。

第三十五条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致使工资难以追偿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建筑施工企业,公安机关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劳动保障、建设、公安等行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和配合,共同做好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实施工作。对工作中推诿扯皮、互设阻力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第三十七条非建筑施工企业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规定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保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运行,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新政办发„2007‟114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民丰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房屋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公路、水利、通讯、工矿等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使用农民工较多的重点监控建筑施工单位(含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区外进县建筑施工企业)和发生过拖欠工资的其他企业以及建设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资保证金,是指以强制性措施要求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按照规定比例向民丰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银行专用账户存入的专项资金,未经劳动行政部门许可,任何单位不得减、免、缓缴工资保证金,不得动用工资保证金帐户或挪为他用。在企业未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时,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保障资金。

第四条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的主管部门,建设、水利、交通、国土资源等行政部门和银行机构按照职责共同负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实施工作。

第五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统一专户。银行机构在统一专户项下为各建筑施工单位分别建立单位帐户。

第六条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建筑施工单位按规定存入。建设单位在拨付工程价款时,按

第十条规定比例单独开列合同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票,直接转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企业帐户,所转入资金列入已支付工程款。

第七条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入银行专户后,银行机构为建筑施工单位出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认表》,建筑施工单位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认表》到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八条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实行属地管理。外省、自治区、地区驻民丰单位,跨县区生产经营单位,到生产经营或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第九条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拖欠农民工工资时的应急支付。使用农民工保证金由建筑施工单位填写《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发放申请表》,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定并签署意见后,银行机构方可办理划拨支付手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建筑施工单位支取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发放情况实施监督。

第十条建筑施工单位按下列标准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一)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不含100万)万元以下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5%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万以上至200万元的(含100万元),按工程合同价款的4%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200万元至500(含200万)万元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3%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500万元以上的(含500万),按工程合同价款的2%预存;

25安全保证金制度
关于安全保证金及工资保证金 第三篇

安全保证金制度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使查处违章作业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避免和减少各类人身伤害事故,规范工人安全文明施工行为,提高工人的安全文明施工意识和“三不伤害”能力,促使工人自觉遵章守纪,营造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3.保证金性质

施工处从工资总额中预留5%作为安全保证金,有项目财务部门建帐,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有违章现象,经专职安全员核实后做出处罚决定,处罚金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工程结束后,剩余的保证金返还施工队,不足的补交。

4.违章的分类

(1). 作业性违章:指在输变电工程施工中,员工个人不遵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施工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其主要责任是个人。

(2). 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管理规定的一切不安全状态,其主要责任是管理人员、设备(或设施)的主人或直接领导。

(3). 指挥性违章:指各级领导直至施工负责人,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和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其主要责任是指挥者本人。

(4). 文明施工违章:指在输变电工程施工中,不遵守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的一切不文明施工行为,其主要责任或是指挥者、或是管理者、或是操作者,应在事实调查清楚的情况下确定。

(5). 二次污染违章:是指在输变电工程施工中,不遵守规程、规范,随意性野蛮施工,或不采取防范措施,可能或已经造成对

已形成的劳动成果损坏或污染的行为,其主要责任是作业者本人或施工负责人。

5.查处违章主要原则

(1). 反违章要坚持重奖重罚的原则,查禁违章罚款必须遵守本实施细则,不得随意降低罚款标准,要坚决杜绝“说情风”,做到实事求是,严格执法。

(2). 不论因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或指挥性违章发生未遂事故都要同样重视,将未遂当已遂对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教育有关责任人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和防范措施。

(3). 对安全设施、装备等不能满足安全施工要求,以及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交底的施工项目,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施工,并向有关上级领导报告。

(4). 施工中有了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领导不予以安排,产生的装置性违章演变为指挥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的责任者是违章指挥者本人,但作为下属,明知是违章指挥而不抵制,也应负同等责任。

(5). 对在一个月内重复违章的人员,可视情节加倍处罚,并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重新进行安全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违章处罚标准

处罚标准参照本工程《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7.违章处罚实施办法

(1). 项目负责人、工程管理人员、安全专责工程师及安全检查组有权在日常的巡查、抽查和安全检查时对现场施工队人员的违章行为实施处罚。

(2). 工程监理人员有权在日常的巡查、抽查和安全检查时对施工单位人员的违章行为实施处罚。

(3). 执行违章处罚通知单(格式见安全管理台帐)。处罚通知单

应有被处罚人签字,存根保存在项目部。

安全生产保证金管理办法
关于安全保证金及工资保证金 第四篇

嵩阳铭鑫(登封)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保证金管理办法【关于安全保证金及工资保证金】

为了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一线区队管理人员的责任心,使区队负责人牢固树立“保证安全就是保证效益”的思想;为保证煤矿安全生产,实现企业的高效、稳步、平安发展,经矿委研究决定,在嵩阳铭鑫(登封)煤业有限公司一线区队中实行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具体办法如下:

一 缴纳单位范围:

1、采煤队;2、掘进队;3、通修队;4、辅助区队

二 缴纳数额:

1、采煤队5万元/班; 2、掘进队5万元/班;

3、通修队3万元/班; 4、辅助区队2万元

三 保证金考核办法:

1、在开工3天前,施工区队将保证金缴纳到财务经营科进行专户管理,由财务经营部开出证明交到安全监察科备案。

2、安全保证金实行一季度一考核。本季度无轻伤及以上事故的单位,保证金继续留用。

3、季度内发生一起轻伤事故的,扣除发生事故单位安全保证金的45%,并在事故发生10日内补齐保证金;发生两起轻伤事故的,扣除事故单位保证金的90%;发生三起及以上轻伤事故,事故单位的保证金全部沉淀,在写出保证书后重新缴纳(保证书交安全监察

部)。

4、季度内发生一起重伤事故的,发生事故单位的保证金全部沉淀,在写出保证书后重新交纳(保证书交安全科),并扣除区队(班组)工资总额的20%;季度内发生两起及以上重伤事故的单位,保证金全部沉淀,扣发区队(班组)工资的30%,事故单位自行解散矿井重新组建队伍。

5、区队(班组)必须服从矿井的各项安全管理,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指令;狠抓工程质量。如果出现不服从管理(与副总级以上干部公开顶撞着)、在各项安全生产工程质量评比中连续3次列最后者,沉淀该班组保证金的10%。班组必须在5天内补齐保证金。若班组两次出现该项情况者,由安检科提请矿委解散该班组。

6、每季度末,安检科将统计资料上报矿长签字后执行。

7、全年不发事故的,保证金年底可以全额退还或继续延用。

8、区队(班组)正职必须坚持天天下井,特殊情况可向调度室请假(以假条为准),无故不入井者罚款100/次,月不入井达到5次者,沉淀安全保证金的2%--3%。此项由安全督察科监督。

9、此办法一式两份,在开工前必须签订,否则不准入井。

嵩阳铭鑫煤业:

区队(班组)负责人签名:

二O一四年元月二十五日

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
关于安全保证金及工资保证金 第五篇

朔州市中宇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资金保证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为了更好的保证企业安全生产,使安全生产的保证资金落到位,专款专用,特制定本制度。

(1)投入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财务负责人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2)各相关部门务必在建设工程开工前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所有款项,购买足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措施,安全生产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3)生产部门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投入充足,不得挤占安全生产费用。

(4)财务部负责将职工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公司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发放奖金,或者挪作他用。

(5)财务部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6)各生产部门不得因职工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奖金等待遇。

(7)实行奖惩机制,对在长期的安全生产中创建先进经验或在防止事故中作出特殊贡献的人员给于奖励,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或班组进行经济处罚。

(8)公司及项目安全负责人员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按阶段考核,事故指标超过标准的,专业内所有人员及联责人员风险抵押金归公司,并按原标准重新交纳。

(9)每个建设工程项目根据工程规模,预留工程总价款的1.2%用作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经费、安全教育经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及突发安全事故的急救、处理、善后等工作。

(10)安全生产部门应配合财务部门检查各生产部门用于安全生产保证资金的使用情况。

(11)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按不低于建筑施工单位产值2%的比例提取。企业安全费用由企业自行提取,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其中: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为30% 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为30%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保障资金为40%

(12)公司对施工经营项目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施工经营项目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13)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用于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教育光盘等;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关于安全保证金及工资保证金】

(14)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主要用于购买、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物品采购时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程序进行,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时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报废或降载处理。对违反采购原则的行为,除按奖罚条例处罚外,必须退货,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的由行为人和批准人承担责任。

(15)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要对安全劳保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或对其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用具或技术指标、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设备等应立即停止使用。

2016公司项目合作协议模板
关于安全保证金及工资保证金 第六篇

公司项目合作协议模板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使中国秘书尽早走向职业化,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合作基地

同时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

二、甲方职责

1.向乙方提供合作范围内的《授权书》;

2.向乙方颁发_________合作基地的铜牌;

3.负责协助乙方办理_________证书;

4.向乙方提供甲方的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文件;

5.负责学生入学资格的审核、面试及录取工作;

6.负责乙方教学大纲的制定及教学质量的监督和检查;

7.学生在甲方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由甲方负责毕业证书的发放;

8.精品秘书班、现代高等秘书班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甲方负责安排就业。

三、乙方职责

1.负责在当地办理合作办学的有关手续;

2.负责在当地的招生宣传、报名及入学资格的初步审定等事宜,并及时与甲方联系安排学生入学注册;

3.负责学生在乙方学习期间的教学及生活管理,并提供教学所需要的教室及教学设施;

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所制定的教学大纲,并及时向甲方通报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

5.负责学生在乙方学习期间的安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6.乙方办学、培训期间自行管理,自负盈亏,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四、项目名称

(一)精品秘书班合作项目:

1.生源定位: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6周岁以下);

2.开班条件:每班不少于_________人;

3.合作模式:实施“半年+半年”教学方式;

4.收费标准及结算办法:每年每生学费_________元。前半年在乙方开班由乙方收取学费_________元,为保证教学正常进行,乙方可以预留_________元,余款全部交于甲方,甲方从开学后第三个月开始每月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直至余款付清;后半年学生在甲方学习的学费_________元由甲方负责收取。如乙方不能独立开班而直接将学生送到甲方学习,则甲方按该生全年学费的15%向乙方返利。【关于安全保证金及工资保证金】

(二)校际直升合作项目:

1.生源定位:初中毕业生;

2.开班条件:每班不少于_________人;

3.合作模式:“2+3”五年专或“2+2+2”六年本;

4.招生与管理:乙方招生时可使用“校际合作,直升北秘”宣传语,学生前两年在乙方学习,期间的一切教学活动由乙方负责。学生入学后须在甲方注册,甲方将进行全程教学监控。学生前两年学业证书由乙方负责颁发,成绩合格者经面试由甲方直接录取,其后在甲方完成大专或本科阶段的相应课程。如乙方不具备独立开班条件亦可将学生直接送入甲方完成“五年专”或“六年本”学业。

5.收费标准及结算办法:前两年学费由乙方根据当地情况自定并收取,同时向甲方缴纳学费的15%教学质量保证金(不足一万元按一万元收取),为有利于双方长久合作,学生后期到甲方学习期间,甲方每年按学费的15%向乙方返利。

(三)现代办公管理证书培训项目:

1.生源定位:在职秘书及办公管理人员及在校大学生;

2.教学管理:甲方负责制订教学计划并提供师资培训及教材;乙方负责组织招生及正常教学活动;

3.收费办法:由乙方根据当地市场自行制定收费标准并收取费用;甲方每年一次性收取管理费_________元;

(四)剑桥办公管理国际证书项目:

1.生源定位:在校大学生、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等;

2.教学管理:乙方负责组织招生及教学管理,如招生人数超过_________人(已交费),甲方可协助申请开班;

3.收费办法:由乙方根据当地市场自行制定收费标准并收取费用;甲方每年一次性收取管理费_________元;

(五)合作代理招生项目:

乙方可作为甲方的招生代言人,为学生及家长提供咨询服务并代表甲方对学生进行预面试。为有利于双方长久合作,学生到甲方学习期间,甲方每年按学费的15%向乙方返利,直至该生毕业为止。如乙方希望一次性结算的,甲方将按照普通代理招生标准加100元支付给乙方(普通代理标准为:招收1—30人每生_________元、31—60人每生_________元、61—100人每生_________元、101人以上每生_________元)。为解决乙方在当地招生时的流动资金,乙方可代表甲方收取预录费_________元及_________元报名费,甲方统一发放收据,学生入学凭收据可抵等额学费,甲方将此预录费直接冲抵乙方的部分收入。

五、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本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有权收回授予乙方的铜牌及有关证书

1.乙方以甲方名义从事与甲乙双方合作项目无关的活动;新晨范文网

2.乙方违规办学;

3.乙方违背本合同的有关条款;

4.乙方为地市级合作方的,学历班招生低于20人、精品秘书班低于15人,或总数低于40人;

5.乙方为省会级合作方的,学历班招生低于35人、精品秘书班低于20人,或总数低于60人。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交于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处理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正式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届时可优先续签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项目合作协议模板 [篇2]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揽郑州市汝河东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装饰工程事宜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义承揽郑州市汝河东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装饰工程甲方应全力配合。

二、甲方向乙方收取管理费为合同价561万元的1.5即8.4万元税金由乙方支付。合同增加部分也按1.5计取。交费办法本协议签订后先支付管理费的50余下部分待竣工结算后全部结清。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承接工程任务的公司资质向乙方提供工程报建所需要的有关资料协助乙方办理工程协议签订和办理工程开工手续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四、为了乙方招投标和工程施工的需要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公司资质、营业执照加盖公司印章和授权委托书等必要的资料。

五、甲方有义务对施工现场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指导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六、乙方应当以甲方的名义成立郑州市汝河东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装饰工程项目部甲方不予派遣项目经理项目部人员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因工程施工而涉及的质量事故、安全责任及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工人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等均应由乙方负担。为履行此项义务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本工程所涉及到得农民工工资保障问题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八、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方支付的每笔工程款到甲方账户后扣除税金甲方应第当在2个工作日内拨付给乙方指定的帐户。

九、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迟延拨付工程款的应向乙方承担延迟拨付工程款部分2的违约金2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招投标、工程建设所需的公司资质、营业执照、加盖公司印章和授权委托书等必要资料的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乙方损失损失的计算为从乙方争取承揽工程所投入的费用3未按十二条给乙方债务纠纷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便利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该次债务纠纷总额2的违约金。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1逾期交纳管理费未按缴纳部分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利用为协议赋予的权利的便利滥用甲方的品牌损害公司形象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赔偿甲方损失并承担违约金20000元3因违反施工规程受到行政部门处罚的乙方除承担罚款责任外还应当赔偿甲方相当于罚款的损失4未给民工缴纳意外伤害保险而导致公司受损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工程结束双方债务结清。工程结束后乙方因施工与建设方产生的债权债务纠纷需要以甲方名义-解决的甲方应当为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或者提供方便。

十一、双方以后其他项目合作另行协商。

十二、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公司项目合作协议模板 [篇3]

协议人:_____________贸易中心

地址: 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 传真电话: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协议人:___________国电

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 传真电话: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协议人双方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取长补短,共同开发国际能源市场,实现双赢。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项目合作开发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合作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有变更应在变更的当天告知乙方

2、与乙方共同成立 办公室,作为合作项目的日常办事机构。应当另行协商章程以确定双方认可的该机构决策、执行程序。

如按营业收入计提报酬可考虑委派负有监督职务的人员,以保证及时发现并反馈给甲方可能影响甲方权益的问题。

3、为合作项目提供技术支持,保证技术的无瑕疵,包括骨干技术人员的委派,一般技术人员的培训。技术人员的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4、为合作项目提供可用国外资源信息,提供备选其他合作伙伴。

5、按下列第 项方式计提报酬;(不要写分成,因为容易让人联想到利润分成,甲方有按此办法分担亏损的风险)

1)营业收入数额的3%;鉴于能源价格上涨的可能性较大,甲方获较大收益的可能性较大,但需考虑营业收入的真实性,即可操作的简单性。可以通过委派财务总监签字后会计才记账等方法来监督营业收入和投入资金的时间、数额。

2)引进煤炭等能源数量的5x元/吨;

可以简单操作,收入较为稳定,风险较小。但获更大收益的可能性很小,可以考虑按合作第三方的发出的提货提单载明的数额计提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有变更应在变更的当天告知甲方

2、委派除 以外人员与乙方共同成立 办公室,作为合作项目的日常办事机构(应当另行协商章程以确定双方认可的该机构决策、执行程序)并负担该机构正常工作所需费用及办公场所。

3、为合作项目选择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协助公司,

4、为合作项目提供及时、足额的资金;

5 、以银行转帐的方式在签收提货提单的 个工作日内将甲方应得报酬转入甲方的上述开户银行账户。

公司项目合作协议模板 [篇4]

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产业项目合作开发达成如下合作意向: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项目投资要注,负责资金落实到位;

2、乙方根据项目的规划和设计要求,负责对项目建设的组织和实施;

3、在项目建设正式协议书签定之前,乙方享有对该项目咨询、论证、实地考察的权利,甲方应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

4、如项目是甲、乙双方合资建设,乙方享有相对应的利润分配。四、其他事宜

1、该协议书仅为合作意向,其合作方式,投资客度等待双方进一步考察协商后,签定正式《项目合作协议书》;

2、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在《项目合作协议书》中作全面的约定;

3、甲、乙双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合法。甲方:乙方: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一、项目内容简介

1、开发项目名称:

2、乙方合作意向:

3、乙方合作方式: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准备工作;

2、甲方负责项目的报建报批手续;

3、甲方负责项目征地的相关手续;

4、甲方负责向政府争取项目可争取到的优惠政策; 

5、如项目是甲、乙双方合资建设,甲方享有对项目建设合程管理的权利;项目建成后甲方享有相对应的利润分配;

6、如项目是乙方独资建设,甲方对项目建设中的乙方实施情况享有建议权、审议权和监督权

2016民工工资保证金承诺书
关于安全保证金及工资保证金 第七篇

民工工资保证金承诺书

致:xx-xxx-xxx-xxx-xxx: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以(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本企业如果中标承建xx-xxx-xxx-xx项目xx-xx合同段工程,需要使用农民工时,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2、我公司分包单位雇佣农民工的,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公司先行垫付欠款。本公司对分包单位清偿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

3、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公司愿意接受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决定。

4、本公司同意:在合同执行期间由业主代表每月扣留工程计量款的1%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业主代表视我公司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据实结算返还剩余的保障金。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名)

日期:x年x月x日

[转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措施

一、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四项基本措施:

1、是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的,要定期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工资支付情况;建立企业工资支付信息网络,完善监控手段。

2、是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被重点监控的建筑施工企业和有过欠薪行为的企业,要缴纳一定数额的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企业资金状况而被拖欠。

3、是全面实施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防止一些企业以计件工资名义压低和克扣农民工工资。

4、是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规范企业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

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行动计划,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权利义务明确、规范的劳动关系。

二、为了保证民工工资,我公司做了多项保证措施。

1、俗话说,一份辛劳一份收获,我公司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让农民工劳有所得,也促进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为了保证工人工资得到保障,我公司单独开设了农民工调查小组。专门调查解决农民工拖欠、纠纷等现象,一经发现公司将对其严厉处罚,做到“工程清工资清”,决不拖欠民工一分钱。

2、我公司为民工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到公司找相关单位,并且为其大力解决难题。

3、在县建设行政主管管理部门的管理下,我公司及早与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保证民工及时拿到自己的辛苦钱,也保证了建设的顺利进展。

4、我公司设立民工工资专用帐户,预存工资款,避免了由于工程中一些复杂问题而造成资金困难,使的工资迟迟发不下去。建立专用帐户正是能保障工程在危急时候能够保证民工工资。

5、保证按月发放工资,每月5日准时发放民工工资。

6、我公司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办法,即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企业拿不出工资发放证据就视为欠薪,解决了农民工讨薪时“举证难”的问题。在目前农民工讨薪难的大环境下,不失为一种方便农民工的行政举措。

三、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公司在多年的市场经营中,始终坚持“保质守约、薄利重义”的企业宗旨。为认真贯彻落实各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民工工资问题的要求,我公司承诺:若有幸中标,决不拖欠民工工资。

具体措施为:

1、与所有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2、开设专门帐户,由公司财务派专人专管,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

3、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制订出民工工资支付计划表。

4、将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纳入项目经理部的各项考核指标中进行统一考核。

特此承诺!

5、严格按县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如果发生农民-国工资拖欠现象,无条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处罚。

农民工工资保障承诺书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郑重承诺:

1、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使用农民工。

2、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按月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不将工资发放给“包工头”。

3、我公司分包单位使用农民工的,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执行,并负责督促其按规定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公司先行垫付欠款。本公司对分包单位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

4、按规定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缴纳工资支付保证金。

5、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单位愿意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房地产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和处罚决定。

单位全称: (单位或项目部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签 字)

年 月 日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缓缴承诺书

海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鉴于我单位在 镇(园区)投资 万元,新建 项目,为缓解建设资金紧张等问题,我公司承诺在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过程中,我公司将根据江苏省《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具体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施工各班组的日常管理,并和各施工班组签定劳动分包合同。2、各施工班组跟所在班组工作的农民工签订合同并报总包单位备案。3、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期足额发放到农民工手上,并建立台账。4、如因为农民工工资未足额发放而引起的信访事件,其一切后果由我公司负责。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所在镇(园区)政府意见(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承诺书

惠山区建设局建管处:

无锡市宝丰电力设备厂投资建设的新厂区新建车间工程由我公司总承包承建,新建车间工程一幢,排架结构、单层、建筑面积5472.23m2,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5-18,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10-28,项目经理唐啟忠。

我公司郑重承诺:严格按照合同协议全部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决不拖欠农民工单包工资款,绝不发生农民工因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及个体性上访事件,如有上述事件发生,均由我公司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无锡惠山工程实业有限公司

杨市分公司

2016年5月20日

2016工资支付承诺书
关于安全保证金及工资保证金 第八篇

工资支付承诺书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我项目部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作如下郑重承诺:

1、与聘用的民工签订书面劳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资支付标准、工资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

2、按月支付民工工资。将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不将民工工资款支付给没有法人资格的个体包工头;

3、在施工现场设置承诺不拖欠民工工资的宣传牌。明确工资发放时间和发放数额,公布投诉举报电话;

4、建立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

5、确保不发生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的各类上访事件。

承诺方:________

承诺日期:________

承包单位: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公司郑重承诺:

1、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并禁止分包单位再分包或层层转包。

2、自己雇佣农民工,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如果有分包的督促劳务公司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并到总包单位备案。民工工资由本公司或劳务公司直接足额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里,严禁发放给“包工头”。如“包工头”携款逃逸,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支付民工工资,由本公司负责支付。

3、按照“总包负总责”的原则,若发生集体上访事件,第一时间到场解决,若确认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论何种原因将由我公司先行垫付。不能垫付的同意可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及时按规定补齐。

4、切实做好农民工记工考勤工作,按约定及时与农民工结算工资。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或因劳资纠纷造成农民工上访,并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本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江阴市建设局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任何处罚决定。

5、此承诺在办理合同备案时由总承包企业向江阴市建设局做出承诺。

特此承诺!

承包单位(章):________

承诺日期: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________ 手机:________ 固话:________

工程项目经理:________ 手机:________ 固话:________

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证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根据要求,并结合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特做如下慎重承诺:

1. 我项目部将严格按____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管委会关于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2. 我项目部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一定在20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农民工工资足额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3. 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到位或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恶性事件的发生,我项目部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4、我项目部承诺不因任何原因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唆使或促成农民工罢工、上访和恶意讨薪事件的发生。如有发生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我项目部承担。

特此承诺!

____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__工程项目部

承诺日期:________

按时支付民工工资承诺书

致:

为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民工工资,本人 以 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我单位承建的 工程项目,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保证不发放给“包工头” 。

2.分包单位雇佣民工的,我单位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民工工资。如因我单位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单位先行垫付欠款。我单位对分包人清偿欠民工工资负总责。

3.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行为,造成民工上访,及其它突发事件或公共事件,我单位愿意接受甲方的处罚,同时愿意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

承 诺 人: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年 月 日

农民工工资承诺书范文

致:xx-xxx-xxx-xxx-xxx: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以(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本企业如果中标承建xx-xxx-xxx-xx项目xx-xx合同段工程,需要使用农民工时,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2、我公司分包单位雇佣农民工的,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公司先行垫付欠款。本公司对分包单位清偿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

3、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公司愿意接受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决定。

4、本公司同意:在合同执行期间由业主代表每月扣留工程计量款的1%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业主代表视我公司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据实结算返还剩余的保障金。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名)

日期:x年x月x日

农民工工资承诺书范文

为了保证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民工工资,本公司郑重承诺在建各种项目合同工程,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合同要求支付民工工资,保障民工工资,现承诺如下:

1、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民工工资的有关规定。

2、 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民工,工资将及时如数发给民工。

3、 我公司劳务班组雇佣民工的将要求各班组按照规定签订用工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民工工资。

4、 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5、 我公司对民工工资的支付负直接责任,全面负责与之形成劳务关系的民工的用工管理。

6、 我公司在民工进场后10内建立进场民工花名册,其中包含进场民工个人详细信息、进场时间、从事工种、所在班组等资料,随册附进场民工身份证,劳动合同、技术专业证书等相关材料,随时掌握进场民工的数量。我公司项目负责人直接管理施工现场的民工,不得通过包工头、带班长等代管。

7、 我公司民工工资的支付工作接受建设单位监督管理,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就民工工资的支付作出约定,我公司按建设单位提供的规范文本签订保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的承诺书。我公司若有违反合同约定中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条款及承诺书中条款的行为,全部责任由我公司承担,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对建设单位负责。

8、 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行为造成民工上访,本公司愿意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建设、公安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和决定。

9、 我公司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承包方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各项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及时按承包方要求送交各项资料。

承诺单位:xx-x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2016年9月20日

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中铁四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方使用的所有劳务工都已录入劳务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并均已及时领取了20xx年xx月—20xx年xx月的工资,总金额为2791807元,贰佰柒拾玖万壹仟捌佰零柒元整(大写),所有劳务工费均以足额发放。我方保证不收回劳务工的工资,并承诺不因任何原因以拖欠劳务工当月工资为理由唆使或促成农民工罢工或闹-事等恶劣事件,否则每发生一次我方向贵方支付上述所领工资总金额20%的违约金,我方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承诺方(签字或盖章):

2016年xx月xx日

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xx-xxx-xx份有限公司:

为了切实维护建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企业稳定,根据各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公司承包xx-xxx-xx工程的劳务施工实际情况,特作如下慎重承诺:

1、我公司将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天关于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2、我公司一定按照规定将农民工工资足额、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保证将每月发放的农民工工资表(表格形式、现场负责人和班组长签字认可、农民工本人签字)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农民工工资如实、及时上报给贵司项目部,否则我司(或个人)愿意接受贵司的处理;

3、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事件发生,项目部将立即停止对我公司(或个人)劳务工程款的支付,我公司(或个人)愿意将剩余工程款用作民工工资保证金。

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损失由我公司(或个人)承担。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x年x月x日

2016缴纳保证金承诺书
关于安全保证金及工资保证金 第九篇

缴纳保证金承诺书

清理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为维护建设市场秩序,构建行业自律环境,提高社会公德力和企业诚信度,

在工程建设中,我们承诺:

一、严格按照《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工程建设活动,保证:

1、本工程建设资金到位率符合规定要求;

2、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设规模、内容、标准进行建设;

3、按规定招标发包,不将工程肢体发包或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组织或个人;

4、按照《承包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

5、按照《建设工程价款决算办法》规定,按时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审核),并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与施工企业结清工程价款。

二、认真履行建设(开发)单位在清欠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保证:

1、对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承担监管责任,监督、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2、因我单位未按《承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企业停工并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施工企业损失,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3、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且拒不支付的,我单位同意县清欠办动用预存的履约保证金先行垫付。

三、主动接受县清欠办、县建设局的全方位监督,若发生因我单位违

反上述保证事项造成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的,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并无条件同意县清欠办动用我单位预存的履约保证金先行垫付拖欠的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并自愿接受县清欠办,县建设局的处罚。

承诺人: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办公电话/手机/信箱:

经办人姓名/职务:

办公电话/手机:

监督单位:

县清欠办(章)

二0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建设(开发)单位和县清欠办各留存一份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缴纳承诺书

武夷山市旅游局:

兹有三立旅行社有限公司保证:本报告申请设立的旅行社获得批准后,将按旅行社管理条例等规定,缴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30万元。

申请人签章:黄映

2016 年 10月13日

第1 / 1页

交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承诺书

兹有

保证:本报告申请设立的旅行社或批准后,按照《旅行社条例》等规定,交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万元。

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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