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法解读
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为大家整理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更多资源请搜索文档频道与你分享! 政府采购法解读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正式公布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近日签署第658号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条例》完善了政府采购政策的有关规定,明确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法律地位,强化了采购需求、结果评价和履约验收管理等措施,并进一步提出了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分九章79条,涉及总则、政府采购当事人、政府采购方式、政府采购程序、政府采购合同、质疑与投诉、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 《条例》对政府采购法中所称的财政性资金做了明确,提出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此外,《条例》还对政府采购实际操作中经常遇到的“拼盘资金”法律适用问题做了规定。其中明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采购项目既使用财政性资金又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部分,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条例》;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条例》。 政府采购法实施多年来,相关法律制度一直存在与招标投标法不衔接的问题,如何推动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 [ 查看全文 ]政府采购法解读的相关文章
政府工作报告——2020年1月13日在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代省长 林武
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山西省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一、2019年工作回顾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是我省在“两转”基础上拓展新局面的攻坚之年。党中央赋予我省开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重大使命,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向太原能源低碳发展论坛致贺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为我省发展注 [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