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你了解多少?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分享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93号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已经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路保护,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路保护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公路保护职责。 第三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公路保护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国道、省道的保护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具体负责公路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开展公路保护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从事公路管理、养护所需经费以及公路管理机构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职能所需经费纳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但是,专用 [ 查看全文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