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存单质押贷款 定期存单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兴业银行及他行签发的、其本人名下的未到期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设置质押,从兴业银行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信用业务。下面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定期存单质押贷款 定期存单,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定期存单质押贷款 定期存单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贷款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以下统称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未到期的个人定期存单作质押,从商业银行(以下简称贷款人)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到期由借款人偿还本息的贷款业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借款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港、澳、台居民为借款人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1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 第四条 作为质押品的定期存单包括未到期的整存整取、存本取息和外币定期储蓄存款存单等具有定期存款性质的权利凭证。 所有权有争议、已作担保、挂失、失效或被依法止付的存单不得作为质押品。 第五条 借款人以本人名下定期存单作质 [ 查看全文 ]定期存单质押贷款 定期存单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