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征地补偿和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
从省政府获悉,《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经省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分享的福建省征地补偿和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福建省征地补偿和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 福建省人民政府令 第177号 《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已经2016年8月24日省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省长 于伟国 2016年9月26日 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规范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征地农民应当从征地时依法享有被征土地承包权或者具有所在地户籍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产生。具体产生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第四条 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给予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安排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按照即征即保、分类施保的原则,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第五条 市、县人民 [ 查看全文 ]福建省征地补偿和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