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是一种管理规定,它具有法律的效力,是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是从属于法律的规范性文件,人人必须遵守。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分享的耕地管理办法,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耕地管理办法 济南市耕地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耕地,是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本办法所称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全市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工作。 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的管理工作。 农业部门负责耕地质量监测、新增耕地地力评定及其他与耕地质量相关的工作。 环保、林业、水利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耕地保护工作。 第五条 耕地保护坚持总量控制、占补平衡、用养结合、生态管护相统一的原则。 第六条 生产建设活动用地应当集约节约利用,科学挖潜存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第二章 耕地日常保护 第七条 耕地保护实行目标责任制度。 [ 查看全文 ]耕地管理办法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