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心得体会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重大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当下,我们强调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创造性地运用于反腐败领域,这是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夺取反腐败斗争新胜利的必然要求,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实质,是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其关键是守规则、重程序,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尊重和保护人民权益,自觉接受监督。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彻底摈弃人治思想和长官意志,决不搞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一、更新理念,转变思维方式法治思维与我们常说的法律思维不同,法律思维本质上是规范性思维,是能够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禁止做什么的思考和推理,法治思维本质上是合法性思维加合理性思维,就是说,首先是坚持宪法法律至上、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办事的思维方式,其次还应当是合理性思维,不仅要“依法”,还要“正确”,就是十九届四 [ 查看全文 ]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心得体会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