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对考察对象廉洁自律评价意见【十三篇】
“意见”原属党的机关公文,中共中央办公厅于1996年5月3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首次将“意见”列入了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文种。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党委对考察对象廉洁自律评价意见【十三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第1篇: 党委对考察对象廉洁自律评价意见 关于**同志廉洁自律情况的组织鉴定 **同志,男,****年**月**日出生,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现任*****公司总会计师。自任职以来,在工作中、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处处以身作则,艰苦奋斗、勤勤恳恳,克己奉公、廉洁自律。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吕松同志作为一名民主党派人员,自任职以来,能够不断地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自觉提高自身理论修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发挥民主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责。 二、以廉洁从业规定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履职行为。能够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清清白白做人,认认真真干事,讲政治,顾大体,识大局,讲团结,守纪律。工作中遇到重大疑难问题,主动向领导请示汇报。在从事财务工作中,能够坚持原则,自觉遵守财经纪律,秉公办事。能够严格约束分管部门干部职工,提高自我约束力,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三、能够自觉参批评与自我批评,密切联系群众。在分公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能够参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监督,接受群众 [ 查看全文 ]党委对考察对象廉洁自律评价意见【十三篇】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