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策划 >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2016-01-23 09:23:4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篇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

欢迎来到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栏目,本文为大家带来《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希望能帮助到你。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篇一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信息中心公务车使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中心公务车管理,保障各项工作正常

开展,合理调配资源,保障工作正常开展,逐步使公务车管

理正规化,规范化,本着“方便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

的原则,特对信息中心公务车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车辆管理范围

中心公务车归信息中心统一管理。所有公务车的购置、

维修、油料、装具、保险由信息中心统一管理。

二、车辆使用

1、车辆使用要优先保证领导公务用车和重要业务工作

用车。信息中心成员按照相对稳定原则用车。在保证领导用

车的前提下,信息中心成员用车要首先与领导协商,统一安

排。

2、中心车辆严禁私用。特殊情况需报信息中心领导批

准。

3、同方向车辆要合并使用,尽量做到一车多用,提高

用车效率。

4、外单位用车一般不安排。确需安排的,由信息中心

主任同意后方可派车。

5、公务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严格按规定停放入库,

严禁擅自将车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过夜,严防车辆被盗。

三、车辆油料管理

1、公务车用油实行定点加油和加油登记制度。车辆加

油需统一填写《加油通知单》,经驾驶员、信息中心主任签

字后,持通知单到定点加油站加油。

2、车辆出发途中加油,回单位后要在一周内结算,加

油发票需经信息中心主任审核签字后,再按程序报批。

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车辆维修实行定点维修制度。

2、车辆维修实行报告单审批制度。需维修的项目由驾

驶员向信息中心主任提出申请,经鉴定,先确定维修方案和

进行维修预算,填写《汽车维修申报单》,经信息中心主任

复核签字、审核批准后,再到指定维修点维修。

3、所有维修车辆维修后,由驾驶员在维修明细单上签

字。更换新件的要将更换后的旧件(三芯除外)带回,集中

存放,并做好登记。

4、车辆维修费用每月公布一次。

5、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损耗急需修复或更

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向信息中心主任报告,待中心主任

同意后,再进行修理。

五、车辆轮胎及装具定点

车辆轮胎及装具供应实行定点制度。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公务用车审批单

单位: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编号:

加油通知单

(存根)

车号: 本次加油量: (升)

驾驶员签字:

批准人签字:

年 月 日

…………………………………………………………

编号:

加油通知单

车号: 本次加油量: (升)

驾驶员签字:

办公室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篇二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使用

l、本部所有车辆及驾驶人员均由办公室统一一管理和调 度,科室公务用车原则上使用各分管领导车辆,特殊情况由 办公室统一调配;

2、科室到县外公务用车,原则上用分管领导车辆,科室负责人提前1天到办公室登记,写明目的地、事由、路线、 用车预计时间(小时),经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后,由办公室 统一安排“一车多用”,以便其他科室公务共同使用;

3、派出车辆必须按派车的用途、路线和时间使用。改变用途、路线和延长使用时间等情况,由用车人及时通报办公室,并报局领导同意后方可执行;

4,未经部领导同意,科室不得擅自调度车辆,否则,视为私自用车。

(二)车车辆管理

1、严格坚持行程登记制度。行程登记本由驾驶人员本人保管,供办公室随时抽查。车辆离开部办公区,驾驶人员即开始登记乘车科室、乘车人、起止里程数、时间,应详细记录所到达的重要站点;

2、驾驶人员出车前必须在派车记录上注明去向等相关内容,凡发现未注明去向的,按局上的相关规定,作旷工记

录;

3、节假日和每天下班时,车辆凡未按时回机关(或停放在指定停车地点)的,用车科室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否则,发生任何意外,由用车科室承担一切责任。凡乘车科室人员 不按规定行车的,驾驶人员有权返程。否则,视为擅自出车 处理,扣发驾驶人员当月1 00元的工资,发现第二次,正式 职工予以行政处分,临时人员予以辞聘;

4、因公出车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以责论处的原则,赔偿经济损失l - 3%(最高不超过1000元),即负次要责任赔偿损失费的1%;负主要责任赔偿损失费的2%;负全部责任赔偿损失费3%。年终酌情扣发奖金(聘用驾驶入员负主要责任的予以辞退);

5、车辆的用油按部办公室核定的油耗标准使用,如每月超过油耗的核定标准,超过部分在驾驶人员当月工资中扣除。车辆加油实行定额包干;

6、车辆洗车、停车费用实行定额包干,80元/每车/月,

7、车辆过路费在返车当日即作登记。出车人在返程后应及时将在行程中发生的过路费经用车科室人员签字证实后,交给办公室登记。

(三)车辆维修、保养

l、车辆维修由单位指定维修厂,车辆出现故障后,驾驶

人员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经修理厂技术员检查鉴定后,提出 修理方案,经办公室逐级签字审核后方可送修。车辆维修时, 驾驶人员必须在场,对修理厂更换是否纯正配件、是否按维 修规程予以核实,维修费用超过500元以上的,须报部长同 意后,方可送修。维修后所有拆换配件和维修详细清单,由 办公室保存;

2、车辆维修必须严格执行维修审批程序,并由办公室建立单车维修台帐,车辆维修过程中,驾驶人员如发现车辆修理部位项目、更换零件与我部开具审批单不一致时,要立即通知办公室相关人员到场核实,否则维修费用不予报销。未经批准,驾驶人员不得私自送厂修车;

3、车辆长途行驶途中发生维修的,必须立即向领导报告:

4、车辆维修后,维修费超过1 00元以上的须由办公室2人到维修厂核实修理费用和办理结算手续。驾驶人员必须在修车单上签字。反之,驾驶人员无权在修理清单上签字。车辆修理报帐时,必须认真核实修理审批单、维修清单,对照旧件回收登记薄,经办公室确认无误、才能给予报销,属保险公司支付的维修费用须到办公室进行登记;

5、对车辆实行强制保养制度。按照车辆行驶的公里数等车辆保养的基本指标要求,定期对车辆实行强制保养,提高车辆的使用性能和安全系数。

(四)驾驶人员管理

1、驾驶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新《道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交通规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安全第一思想,严禁带病疲劳驾车、驾英雄车和酒后开车;

2、驾驶员要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认真爱护车辆,经常保护车况良好和车辆的整洁。严禁将车交给他人和随车人员驾驶:

3、驾驶员要牢固树立为机关服务的思想,要优质、热情、周到、正点的为每一位领导和机关乘车人员服务,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向乘车人员或基层单位要钱、物、土特产、燃油和好处,违反者视情节给予批评、警告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辞聘;

4.驾驶人员要自觉遵守机关的有关规定,没有出车任务, 应首先听从办公室安排,协助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

5、驾驶人员不得违反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立即向办公室报告,不得隐瞒事故不报;

6.为保证驾驶员能够安全行车,凡因公至当晚1 2点以 后的,可在次日上午申请休息半天;如在次日凌晨5点以后才休息的,可在次日申请休息全天。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篇三
《乡镇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乡镇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乡政府机关车辆管理,使车辆管理正规化、规范化,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乡政府车辆管理规定如下:

一、车辆管理的原则、范围

1、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及上级公车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厉行节约、保障正常工作开展”的原则,实施本制度。

2、车辆管理的范围:凡属乡政府机关、计生办、财政所属的车辆,均纳入本制度管理的范围。

二、车辆的管理和调度

1、公车使用实行“统一调控、领导签批、用车登记、专职司机出车”的管理制度。

2、车辆使用的范围是公务用车,其它私人事务一律不得使用公务用车。

3、乡机关所有车辆由乡党政办统一调度,如因工作需要安排用车的,必须上报党政办,经领导签批后由专职人员凭签批意见出车。

4、乡机关所有车辆,在晚上和公休日必须停放在乡政府坝子内指定地点,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

5、因工作需要夜晚及公休、节假日用车的,需事先向乡主要领导请示,经同意后由党政办进行登记后方可用车。

6、严格控制车辆用油管理和维修费用,车辆用油及维修费凭正式发票或有效凭证实报实销。

三、车辆的使用

1、车辆由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开车,其它人员一律不准私自驾驶。

2、公务车不得借给非本单位人员使用。如将车辆私自借给他人或不用专职人员出车,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违反规定的个人负责。

3、车辆驾驶员必须具备车辆驾驶资格,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超载、酒后开车、疲劳驾驶和违反操作程序驾驶,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驾驶者负责。

4、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

5、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由驾驶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6、违规公车私用时若受到处罚或发生事故、损毁、失窃的,在扣除理赔额后全部由责任者负担。

四、车辆的保养

1、驾驶员要时刻注意车辆保养,车辆的维修养护由专职驾驶员负责,有问题及时维修,不开带病车;

2、车辆需要维修的,由驾驶员事先向主要领导提出申请,到乡政府指定地点进行修理,否则修护费一律不予报销。自行修理者,可凭购买材料零件费用凭证报销。

3、如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而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之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乡政府与驾驶员或车管专人负担。

2011年4月28日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篇四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关车辆管理,规范车辆核算、降低车辆使用费用,保证车辆安全运行,切实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办公效率,结合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一)领导用车由领导自行调动,在领导出差或休假期间,司机照常上班,车辆由行政部部长或车队队长调派。

(二)在行政部长领导下,车队长负责机关所有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车辆的有效使用。

(三)因公使用公务车的部门须提前一天向车队递交《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车队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填制《车辆派遣单》,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四)公务车辆驾驶员在收到《车辆派遣单》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单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单上的相关数据。

(五)公务车辆申请人员和公务车驾驶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单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不能按时返回,应提前向车队长说明原因。

(六)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遣单及时上交车队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

(七)公司每年由车队长统一为各车购置车辆保险。每辆车年检时由车队长陪同驾驶员共同办理,驾驶员应在检车前处理完交通违章,按期检车。

(八)节假日值班车辆由行政部长负责安排。

二、车辆维修 、保养管理制度

(一)机关车辆必须统一到指定的修配厂进行维修、保养。

(二)驾驶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如需维修,经车队长检查、确认、同意后,由车队长开出《车辆维修通知单》去指定修配厂修理。

(三)维修费用在500元以下,由车队长批准确定;维修费用在500-1000元,由车队长报行政部长批准后确定;1000元以上,由行政部长报主管经理批准后确定。

(四)驾驶员对维修车辆认真负责,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回车队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五)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六)驾驶人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需请示车队长同意后方可维修。

(七)维修费用须经驾驶员、车队长、行政部长、财务审计部部长签字后,经主管经理审批,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八)未经批准同意车辆擅自在非指定地点维修的,分公司不予报销。

三、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驾驶人员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在停放车辆时应仔细检查门窗是否关好,防止被盗。

(二)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对车辆应坚持出车前、行驶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检查”,杜绝故障车上路行驶。

(三)驾驶员要遵守交通法规和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作期间不得饮酒,严禁酒后驾车。

(四)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出车,不得将车辆私自交于他人驾驶,如有违反发生一切后果驾驶员自负。

(五)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保证充足的休息,不得疲劳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行驶、不准超载出车,不准带故障出车。

(六)公司驾驶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不得私自驾驶公务车辆,若遇特殊情况,确需驾驶公务车辆外出的,须经公司常务经理批准。

四、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

执行《中华人名共和国道路交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要树立服务理念,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服务态度,绝对服从车队调度,每次出车时都要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守时。

(三)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不许开“英雄车”。违者由此产生的后果由驾驶员自负。

(四)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遵章行驶,如有违反造成一切罚款由驾驶员自负。

(五)驾驶员不准将车辆私自交与他人驾驶,坚持“谁驾驶,谁负责”的原则。对驾驶员私自出车或不按规定出车而造成车辆事故的,除保险公司承担部分费用外,其余费用由驾驶员本人支付。情节严重的调离岗位并给予相应处罚或辞退。

(六)专职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机关工作制度,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举止,树立好的形象。上班期间无公务活动,要进行车辆维护保洁或在车队休息待命,不得从事其他无关活动。

(七)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时间,各项出车准备工作要在当晚或次日早完成,确保按时出车。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到岗上班的,要提前请假,不得无故耽误出车时间。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篇五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2-08-17 阅读次数:50563 选择阅读字体:【大 中 小】

第一章 总 则

条 为规范机关公务车辆管理,提高公务车辆使用效益,节约经费,确保运转有序和行车安全,按照市纪委关于公车,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对原有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定本制度。

条 本制度所称机关公务车辆,是指机关从事公务活动的用车。

条 车辆管理的内容包括车辆日常管理、调度与使用、维修与保养、车辆费用管理、驾驶员管理等。

条 机关车辆管理坚持有利工作,集中安排,统一调度,注重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

条 局办公室是机关公务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局监察室对机关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 日常管理

条 严格车辆管理。固定车辆驾驶人员,不得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车辆行驶必需的相关随车证照(资料)由驾驶员负责妥善保管。

条 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切实加强车辆用油管理,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加油办法。驾驶员持本车加油卡到指定辆管理人员根据加油站每月提供的加油记录,与驾驶员提供的数据进行核对,准确掌握每台车的耗油情况。驾驶员的资金余额,需要补充时提前向车管人员报告。一般情况下不得用现金加油,否则不予报销。

条 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登记制度。局办公室统一印制《机关公务车辆出车登记表》(以下简称《出车登记表》),每出行记录台账。驾驶员根据安排的出车任务如实填写《出车登记表》(出车事由、地点、里程等),并经用车人签字妥善保管《出车登记表》,不得遗失。车管人员每月负责对《出车登记表》进行审核,审核车辆行驶里程、油耗等前汇总成册送相关领导。

条 严格执行车辆回单位停放制度。正常上班时间,未外派公出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周一至周四的中午、下午及后,机关所有公务车辆原则上应停放在单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单位停放的,需经因工作需要使用该车的局领导同辆的安全,如出现车辆损坏、丢失等情况,一切经济损失由驾车人员自负,同意该车在外停放的局领导承担相应责后至星期日,机关所有公务车辆必须回单位停放(局领导因工作需要用车时,驾驶员到单位开车,用完后立即将车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和应急执法车辆外,其他车辆须封存停驶。

条 严禁公车私用私驾。禁止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休闲度假、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机关驾驶员不得公车私用,,由驾驶员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并作为聘用人员次年是否续聘的依据之一。驾驶员公车私用两次以上(含两次),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扣发年终考核奖200元/次;是聘用人员的,直接解聘。机关干部职工(含离退休职工)确因

需要用车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车管人员灵活掌握。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驾驶公车,严格执行《攀枝花市暂行规定》。

第三章 调度与使用

一条 正常作息时间,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调度安排,固定局主要领导的工作用车,相对固定班子成员工作用车。机不含三区两县)工作用车原则上与分管领导工作用车相对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合理安排。

活动或特殊情况,机关所有公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

二条 规范车辆使用,有效管理机关公务用车

常办公用车管理

公务车辆运行成本,尽量减少车辆外出次数,相对固定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在市内(不含三区两县)办事的车辆安排为每天上午的9:00、10:30、11:20,下午的3:10、4:30、5:10,其余时间原则上不安排车辆外出。

途用车管理

用车是指因工作需要到市外(不含本市所辖三区两县)的用车。

少长途行车安全隐患,节约能耗和费用,严格控制长途用车。因特殊情况确需长途用车的,由用车人填写《长途用车申公室的局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车辆。

导(含局主要领导、班子成员、保留或享受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待遇的人员,下同)需要长途用车时,出行人(含2人),出行时间在5天以内(含5天)。特别特殊情况,须经局主要领导同意。

其他干部职工需长途用车时,出行人员要达到5人以上(含5人),出行时间在4天以内(含4天)。特别特殊情室的局领导同意。

急(执法)用车管理

用车主要是指因处置突发事件、开展紧急行政执法行动以及发生其他应急状况时的用车。

障应急工作用车,正常作息时间的应急用车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节假日及正常作息时间以外的应急用车实行制度。每辆车的值班周期为7天,值班时间为每天中午12:30—下午2:30、下午7:30—次日上午8:00,节假日值班车辆及驾驶员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编制《机关应急用车安排表》,及时送至相关执法处室。

期间,驾驶员要如实填写《应急用车值班情况登记表》,不得擅自脱离岗位、与其他驾驶员调换值班时间,若因特班时间的,应提前告知车管人员,由车管人员进行调换,调换情况要及时告知相关执法处室;值班驾驶员统一住在指及时到位。办公室每月对应急用车情况进行汇总统计。

事处车辆管理

处车辆主要保证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的公务用车。车辆安排按照局领导、调研员、副调研员、其他工作人员的顺外,其余人员用车只负责因公出差车站、机场来往接送(特殊情况除外),由办事处负责人安排,不得与驾驶员直

第四章 维修与保养

三条 驾驶员对自己驾驶的车辆应当勤检查、勤维护,按时进行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条 机关车辆由财政承担费用的维修、保养,须在市财政指定的厂家进行;由单位自行承担费用的维修、保养等,定的厂家进行(因公出差离攀等特殊情况除外);指定厂家无法完成的维修项目,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车辆管理人、局分管领导同意后,可到其他厂家维修;需要到市外进行维修的,还需要局主要领导同意。

处车辆的维修保养,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由办事处负责人审批,每季度凭正规票据在单位报销;车辆年审及费用维修,由办事处负责人向局办公室说明情况,经分管办公室和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商定后办理。

五条 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维修项目和质量进行监督,统一负责全局所有车辆年审。

第五章 车辆费用管理

六条 车辆相关费用报销必须实事求是,一经发现并证实乱报费用、将加油卡交与他人或其他车辆使用等违反规定的处理。

十七条 车辆维修、保养,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维修申报表》,经车辆管理人员、办公室负责人同时签字、加盖公车辆维修、保养费用定期结算,驾驶员不直接结账,只在维修厂家签字确认,由车辆管理人员每季度或每半年统一结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办理,经驾驶员、车辆管理人员、办公室负责人、财审处负责人、局领导签字后报销。

十八条 机关公务车辆因工作需要产生的停车费、过路费等应由单位承担的费用,由驾驶员填制费用报销单,经车辆管责人、财审处负责人、局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销。严禁大手大脚,损公肥私,经核实属弄虚作假从中谋利的,从严从九条 局办公室、财务审计处负责每季度统计每台车辆行驶的行驶公里数及耗油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六章 驾驶员管理

十条 对驾驶员的要求

强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驾驶技能。

岗敬业,任劳任怨,听从统一调度,服从工作安排。无出车任务时,应坚守工作岗位,自觉遵守单位作息时间。 止在工作时间内或公务接待活动中饮酒或酒后驾驶公车。

章守纪,文明行车,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法规。

重形象,做好服务。注重个人仪表和言行,维护单位形象和利益。

行节约,力戒浪费。车辆清洗费用实行包干管理办法(越野车、面包车、商务车每月每辆100元,其他车辆每月每辆油卡交与他人使用,一经发现,严肃纪律处理和经济处罚,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辆管理人员、驾驶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驶员须严格执行单位的请销假制度。休假期间,须将车钥匙交车辆管理人员保管。

十一条 驾驶员的出差补贴严格执行单位的统一规定。

十二条 驾驶员因公出车,如发生交通事故,依据交警部门的鉴定结果,按照责任的划分及形成的后果等情况,承担

事故主要责任的,驾驶员承担保险赔付后余额的5%—10%的经济责任,承担次要责任的,驾驶员承担保险赔付后余额责任);驾驶员因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等原因受到处罚的,一切责任自负;未经安排私自出车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处理外,由此形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十三条 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无责任事故的,享受全额安全奖;发生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事故的,取消安全奖。十四条 驾驶员不服从管理,多次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正式员工依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理;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给予诫勉谈话直至辞退处理。

十五条 单位每年对驾驶员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是否适合岗位要求、次年是否续聘的直接依

第七章 附则

十六条 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篇六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司的车辆管理,合理使用和保养好车辆,确保安全行车,更好地为公司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提供交通方便,保障工作需要,规范维修中的行为和报销程序。制订以下制度:

一、车辆使用

1、公司车辆由发展管理部统一管理。各部门用车需提前一天向发展管理部预约并将用车事由、时间、地点等详填于《派车单》,审批后发展管理部依据重要性顺序派车。

2、各部门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确需延长用车时间的,应及时与发展管理部联系经同意后方可继续使用。

3、车辆使用完后,由驾驶人员将用车费用填写于《派车单》上后交发展管理部。发展管理部根据《派车单》每日填写车辆使用记录,每月底交财务部。

4、各部门使用车辆在异地过夜的,车辆要寄停妥当,防止被盗。

5、围绕公司中心工作和重大任务需要统一调用车辆时,各部门要服从发展管理部调度。

6、使用车辆时,乘车人员严禁携带、运载易燃易爆和有毒化学物品。

二、车辆管理

1、车辆必须由专职司机驾驶,严禁他人私自驾驶。

2、驾驶员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 1 -

3、驾驶人不得擅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许或返回时已逾晚上8时者例外。

4、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5、专职驾驶员可借备用金2000元,用于车辆的油耗、过路、停车等,费用据实报销。 三、车辆保险

1、车辆保险要根据车辆使用情况,由发展管理部择优选定保险公司进行统一投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司所属车辆私自投保。

2、车辆保险项目和费用总额,由发展管理部报总经理审核后进行投保。

3、车辆出险后,驾驶员应及时报险,用车部门应协助发展管理部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四、车辆维修管理

1、全体驾驶员要有自己动手,勤俭节约的主人翁思想,努力学习车辆的维修、保养理论知识,提高自修技术水平,努力做到一般故障能自己排除,不随意进修理厂修理。

2、车辆采取定点维修的原则,除车辆外出在异地出故障影响行车安全必须应急修理外,一律在指定的修理厂修理,未经批准在其他厂家修理的不予报销。

3、车辆须进修理厂修理的,应说明修车原因和维修更换的部件,填写《车辆维修通知单》经发展管理部审核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修理。

4、因私出车,没有定点停放和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而出现交通事故及车辆损坏的修理费一律由当车驾驶员自理。

- 2 -

5、维修费用结算,由当车驾驶员在修车通知单和修理厂、工时单、材料清单上签字,定点厂必须凭《车辆维修通知单》进行结算。

五、安全目标管理

1、力争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

2、避免和减少一般责任事故和轻微交通事故。

3、不发生机械责任交通事故。

4、安全工作坚决贯彻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把安全目标管理与奖励相结合。

六、奖惩办法

1、安全行车、预防事故要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

2、年终根据全年安全情况,按不同等级发给驾驶员安全奖金。

3、发生交通事故以及车辆被盗等事故,应立即打电话或书面报发展管理部,并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非公务用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或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由当事人负责善后处理,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当事人自己负责,并视其情节轻重酌情予以处理。

5、发生事故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应负保险公司赔偿后的10%直接经济损失。负事故同等责任,应负保险公司赔偿后的5%直接经济损失。

6、发生非道路交通事故,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条款处理。

7、因驾驶员的责任而发生机械事故,当事人赔偿经济损失20%。

七、费用管理

1、各部门用车费用包含里程费、过路费、停车费和驾驶员补助。

- 3 -

2、公司统一对各部门按行车里程核算部门用车费用:每1元/公里,部门按《派车单》所填实际公里计算,打入用车部门费用。

3、补助标准:驾驶员出车在大成都范围内无补助,大成都外各市县除基本生活、住宿费外另补助为15元/天,省外补助为20元/天。

八、其他

1、本管理办法自2008年2月22日起执行。

2、本管理办法由公司发展管理部负责解释。

- 4 - 2008年2月22日 四川新筑路业有限公司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篇七
《重点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重点局车辆管理制度(一)

重点局办公用车由办公室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为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节约开支,规范车辆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局领导和局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用车需提前与办公室预约,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和用车范围给与合理安排调度。不允许个人直接调动驾驶员出车。

二、驾驶员要认真保养车辆,对车辆要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出长途车之前,须认真检查车辆,严禁车辆带故障行驶,严禁疲劳驾车。

三、驾驶员开车时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规定车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要文明礼让,安全行车,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四、建立健全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台帐,确保行车安全。车辆要严格按规定停放,严禁驾驶员擅自将车开回家或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过夜,严防车辆被盗。

五、车辆有损坏、有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解决,不得隐瞒不报。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开车、严禁将车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严禁酒后驾车。

六、驾驶员在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上班时间无出车任务时,在值班室休息待命。因事需离开,需向办公室报告去向,以方便联系。

七、对不执行本规定,私自出车造成车辆损坏的,责任人要按规定予以赔偿。

八、驾驶员严守保密制度,不传是非。

九、局机关基本办公用车范围:

1、各科室人员到负责的工地检查协调工作,而且路途较远的;

2、财务人员去银行提取大额现金;

3、去政府接访或处理突发事件;

4、参加党委、政府会议(驾驶员将参会人员送到会场后,立即返回局机关待命);

5、局领导用车按政府有关规定,由办公室统筹安排。

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二)

为确保工作用车需要和车辆安全行驶,严格控制费用开支,根据局班子成员会意见,特制定如下车辆管理制度。

1、办公室对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2、局领导公务用车予以保证,各科室工作用车分别由其分管领导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后统筹安排。出车应做好登记。

3、小车实行定点维修,单车核算。维修前必须报请分管局长同意,维修车辆时驾驶员同车管人员一道到指定地点(采购中心指定修理点)进行修理,更换下来的零部件交回办公室。车辆大修或更换主要零部件须报局长或局班子成员会议根据车况实际研究决定。否则修理费不予报销。

4、车辆用油实行专人管理。用卡一律到办公室领出车单,凭单领油卡,并在办公室指定地点加油,省内跑车原则上不准在外现金加油,因出远门,需在外加油,回单位两天内核报,并说明情况。

5、车辆费用采取月核制。当月费用必须当月算清,并公布耗油量、里程量、维修费等费用。

6、办公室对驾驶员要加强教育和管理,驾驶员要服从管理和调度,遵守交通规则、礼貌行车、不开疲劳车、带病车,严禁酒后开车,确保行车安全。

7、驾驶员要精心爱护车辆,不用车时及时归库。不得擅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不得擅自出车,严禁公车私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驾驶员个人负责。

8、严禁婚丧喜庆使用公车,违者按县纪委、监察局有关文件处理。

一、用车原则

车辆使用坚持为工作服务、为急需服务和统一凋配的原则,淡化用车意识,加强车辆调度,保证车辆安全,提高用车效率,节约车辆开支,严禁公车私用。

二、用车

1、局领导不设专车。根据需要上下班可采取按居住路线方向集体接送,车辆轮流接送,每车一个月。市外出差在5天以上者,一般不带车,但可酌情接送。

2、科室到项目现场工作,办公室统一安排或急需者,视车辆情况,予以安排车辆。

3、短途用车实行送达再接制度。

4、办公室统一协调派车,实行出车在登记薄和小黑板上登记制度,平衡司机工作量,避免疲劳驾驶。

5、司机负责填写“出车登记簿”。出车登记簿分为里程、地点、用车人、油卡数量等项目,由司机本人如实填写,一天一登记、一月一小结,交办公室主管人员审核后,做为司机领取补助及年底考核司机的依据。

三、开车

1、司机和办公室主管人员通讯工具要24小时保持畅通。司机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司机必须坚守岗位,随叫随到。

2、司机行车时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身心不适随时报告,严禁疲劳驾驶。

3、车管人员和司机要保持车况良好,严禁派、开病车,消除事故隐患。

4、司机不准私自用车和酒后开车、让他人开车,否则扣发本月补助,同时,后果自负。情节严重者,另行研究处理。

5、机关所有工作人员不准私自开车,否则,需写出书面检查,并处以一定数额罚款。

四、车辆停放

1、县内工作时间以外一律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并将钥匙和存车牌随身携带;

2、县外停车,应交有关人员看管,或司机本人看护,不准将小车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否则出了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除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外,还要对直接责任人实行经济处罚。

五、油料管理

1、车辆燃料实行定点加油。加油时凭车管人员开具的加油批准单,司机到定点加油站加油,加油后2个工作日内将加油票(单据)经车管人员登记后交办公室留存。

2、长途出车途中加油,可由司机掌握适量购买,用车人审签后及时报办公室主管人员登记报销。

3、车管人员每月将油料购置、使用情况盘点一次,在办公室碰头会上通报情况。每辆车的行驶里程、耗油情况,半年统计一次,将统计结果送领导传阅。

六、车辆维修

1、首先要加强车辆保养。要定期按要求进行保养,防患于未然。车辆需经常保持车内外清洁卫生,机件要定期检查、擦拭、保养,确保行驶安全。

2、车辆出现故障时,要先进行自修。

3、送修理厂维修。自修不成时,由机关二名以上司机及车管人员进行会诊。大额维修由司机、车管人员共同办理,按照政府定点维修协议的要求,拟定维修目录,讲定价钱,编制预算,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审批单;小额维修(预算金额 元以下)由司机、车管人员办理。凭维修申请审批单到指定厂家维修。修理时,本车司机要一直在场,监督修理。修理完毕,车管人员会同司机或有关人员一起检查维修情况,确保修理效果。并按有关财务规定及时报送维修回执单。

一、局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调度用车。办公室应认真履行职责,从严把关,确保工作用车(优先保证局领导公务用车),杜绝不合理用车。要经常提醒、教育驾驶员安全行车,定期安排车辆保养,及时排除故障,保持车况良好。

二、为方便管理、合理调度,除紧急情况外,在县内用车时,应提前半天通知办公室。如需要出县,应提前1天通知办公室。

三、车辆原则上不能私用和外借。单位职工如遇特殊情况需用车,办公室可酌情安排。如确有必要外借的,1天以内由办公室主任决定,1天以上须经局领导同意。并进行出车登记。

四、驾驶员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单位各项制度。对于不守纪律和制度、不服从办公室统一管理、以及未经办公室安排而擅自出车的,给予必要的教育和处罚,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固定职工予以行政处分,临时工予以辞退。

五、除特殊情况并经办公室同意外,车辆夜间不得在外过夜,驾驶员须将车辆停放回单位车库内。如不遵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六、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确保安全。平时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七、发现故障,驾驶员须及时报告车管员,车管员须及时向办公室负责人汇报。车辆维修、设备更换和增添须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报分管领导批准,司机不得自行决定(特殊情况除外,但事后应及时报告)。办公室要认真选择车辆维修单位,车辆修理完毕后,须由车管员和驾驶员对修理项目进行仔细的验收。验收合格的,方能结算有关费用。

八、根据县政府加油规定。驾驶员在发现油料不足时,要及时加油,尽量减少途中加油次数。

九、实行车辆行车里程,油料消耗月报制度。驾驶员每月底要将里程表数字、油料消耗量报给车管员,由车管员负责统计、考核并及时向办公室负责人汇报。

十、实行公务车辆保险政府采购制度。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篇八
《机关车辆管理规定》

党发[2013] 号

中共 镇委员会 镇人民政府

关于 镇车辆管理办法的

通 知

为加强镇机关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安全使用,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1、为加强对车辆和驾驶者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中所称驾驶者指镇内在职并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

3、党政办公室负责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机关内所有车辆实行签单审批管理制度,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调度,车辆由各用车人员负责签单申报,各用车人员是第一责任人。

5、车辆执行外出审批登记制度。因工作需要出县的车辆到党政办公室登记,由镇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报党政办公室备案。禁止未经批准的车辆私自外出。

6、国家法定节假日实行封存制度。镇机关节假日值班车辆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除值班车辆外,其余车辆一律封存。特殊情况因公需要使用车辆的 ,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并报县纪委党廉室备案后方可使用。

7、车辆的保养应坚持例保、预检预修制度,消除故障隐患,降低油材料的消耗,提高车辆的运行质量,保证车辆安全。

8、凡未按要求私自去修理厂维修车辆的,所发生的费用由送修人自行承担。

9、车辆应按单位指定的位置停放,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停放地点,不准随意在它处停放。

10、车辆外出因违章行车产生的各类罚款,单位概不负责。

11、持有驾驶证的非专职驾驶人员,驾驶本单位车辆,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

12、车辆发生事故,除执行交警部门处理意见外,镇政府将给予相应处理。

13、未经同意,车辆私自外出的,外出期间发生车辆被盗、损坏、交通事故的,责任全部由驾驶人员和随同外出人员负责。

14、驾驶员因私自用车发生交通事故及车辆损坏的,一切责任由驾驶员承担,并按经济损失全额赔偿。

15、工作时间之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存放,造成被盗、损坏,损失费用全部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16、严禁酒后驾车,凡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不论什么情况,均追究驾驶员责任,并给予处分处理。

17、驾驶员把车辆私自交给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的,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费用,给予驾驶者处分处理,并追究相应负责人责任。

18、丢失车辆证件、牌照的,责任人承担全部证、牌补办费用。

19、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或变卖油卡),一经发现将对其处以同等数量油料价值三倍的罚款,在职的驾驶员给予处分处理,并在全镇通报批评。

20、未经领导批准,开私车工作途中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责任自负。

21、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二0一三年七月五日

抄送:镇各领导及各办、站、所,党政办留档

溢水镇车辆派遣审批单

溢水镇车辆派遣审批单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篇九
《机关车辆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称机动车驾驶员指局内在

职的机动车驾驶员、聘用驾驶员和持有驾驶证的职工。

第三条 局办公室负责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

第二章 机动车的使用、维护及管理

第四条 局内所有车辆实行定人定车管理,由局办公室统一调度,车辆由各用车单位具体负责管理,各单位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责车辆使用、维护、安全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 车辆执行外出审批登记制度。因工作需要出县的车辆到局办公室登记,由局分管领导同意,局长审批,报局办公室备案。禁止未经局长批准的车辆私自出县区。

第六条 国家法定节假日实行封车制度。局机关节假日值班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其余车辆一律停封。

第七条 车辆的保养应坚持“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坚持例保、预检预修制度,消除故障隐患,降低油材料的消耗,提高车辆的运行质量。

第八条 局办公室负责局领导车辆的维修管理。各股室队负责本部门的车辆维修管理。

第九条 年初由局办公室、根据每台车辆运行状况、实际运行公里数,分级别、分档次核定车辆维修费用,并按包干指标分配到单车。年度内包干指标节余的可累计到下年使用,不影响下年度维修费用核定基数,超出包干指标的维修费用各科室自行负责。

第十条 各股室队车辆的日常维修,在包干计划内由驾驶员提出申请、说明情况,股室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由各股室负责自行安排车辆维修,费用由用车单位直接到财务报销。

第十一条 局领导车辆的日常维修,在包干计划内由驾驶员提出申请、说明情况,局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局办公室负责安排车辆维修,费用由局办公室到财务报销。

第十二条 车辆需要大修的,年初由各股室队申报计划,经局办公室联合组织鉴定后,提请局长办公会讨论同意,然后按程序办理大修事宜,并按有关要求进行修理。

第十三条 因工外出,途中车辆发生故障需临时维修、购买零件的需通知局办公室,同时车辆使用人要持部件及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否则所发生费用自行负责。

第十四条 凡未按要求私自去修理厂维修车辆的,所发生的费用由送修人自行承担。

第十五条 车辆应按单位指定的位置停放或入库,不准随意停放。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存放地点,在局内车库存放的车辆全年存放指定库位,不得私自在它处停车。

第三章 驾驶员的管理

第十六条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

律、法规和局内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提高驾驶技术,增强法纪观念,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七条 因违章行车扣证或发生交通事故的罚款,单位概不负责。

第十八条 严禁驾驶员酒后开车,因此造成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的,责任全部由驾驶员负责。

第十九条 持有驾驶证的非专职驾驶人员,驾驶本单位车辆,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

第二十条 各单位不准私自聘用驾驶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经局分管领导同意,局长批准后,报局办公室备案,并签订由局办公室统一印发的聘用合同

第四章 罚 则

第二十一条 车辆发生安全事故,除执行交警部门处理意见外,局内将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十二条 未经局长同意,车辆私自出县区的,一经发现,对责任股室队(单位)作出收车处理,并予第一责任

人全局通报批评,如在外出期间发生车辆被盗、损坏、交通事故的,责任全部自负。

第二十三条 驾驶员因私自用车发生交通事故及车辆

损坏的,一切责任由驾驶员承担,并按经济损失全额赔偿。

第二十四条 工作时间之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存放,造成被盗、损坏,损失费用全部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第二十五条 酒后驾车发生行车交通事故,不论什么情况,均追究驾驶员责任,并给予驾驶员待岗处理。

第二十六条 驾驶员把车辆私自交给他人驾驶发生事

故的,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费用,给予驾驶员待岗处理,并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

第二十七条 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和驾驶证的,责任人承担全部证、牌补办费用。

第二十八条 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或变卖油卡),一经发现将对其处以同等数量油料价值三倍的罚款,在职的驾驶员给予待岗处理,并在全局通报批评。

第二十九条 发生交通事故,应按实际经济损失以责论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经济赔偿。

1、 全部责任:责任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责任部门负责人扣罚400元。

2、 主要责任:责任人承担经济损失的80%,责任部门负责人扣罚200元。

3、 同等责任:责任人承担经济损失的50%,责任部门负责人扣罚100元。

4、 次要责任:责任人承担经济损失的30%。

5、 造成单位职工伤亡的交通事故,对相关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及车管人员按交通部门认定责任进行处罚。

第五章 其 他

第三十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由责任单位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责任单位应在当日将事故报告送交局办公室,同时责任人应在两日内写出书面检查(事故经过、原因教训、整改措施)交局办公室。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局务会研究决定。

以上就是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带给大家不一样的精彩成考报名。想要了解更多《机关车辆管理制度》的朋友可以持续关注中国招生考试网,我们将会为你奉上最全最新鲜的成考报名内容哦! 中国招生考试网,因你而精彩。

相关热词搜索: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机关车辆管理办法 车辆管理制度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机关车辆管理制度”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wendang/cehua/163873.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