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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2016-01-23 09:45:50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新保健食品管理制度篇一《最新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

新保健食品管理制度篇一
《最新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索证索票制度

第一条 本店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严格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仔细验明保健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确保交易对象主体资格合法,购入保健食品质量合格。

第二条 本店对购入的保健食品,应当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卫生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论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时索验。

第三条 本店首次购入保健食品时,还应当按保健食品品种索取并仔细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该批次保健食品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之后应当每半年索验一次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所列检验项目应当包括法律、法规规定和保障食品安全的相关项目。

第四条 本店应当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身份证明和应当检验检疫的保健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第五条 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保健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保健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有条件的可实行计算机管理,建立健全纸质和电子档案。

首 营 制 度

第一条 首营企业的审核要求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质量认证情况的有关证明;销售人员需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限,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对销售人员及其身份证原件进行审核;还应提供供货单位发票、销售清单式样和加盖的印章式样(复印件)。

第二条 首营品种必须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产品检验报告书》或《产

品合格证》,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该产品所对应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和《保健食品GMP》。

第三条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还同时必须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官方网站上进行核查。因网上信息更新不及时核查不清时应电话查询。查询后应在首营审批表上作好查询记录。

第四条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对业务部门填报的表格及资料进行审核后,报安全管理负责人审批。

第五条 首营企业及首营品种的审核以资料的审核为主,对首营企业的审批如依据所报送的资料无法做出准确判断时,业务部应会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首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并由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再上报审批。

第六条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必须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往来并购进保健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要在2天内完成。

第七条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将审核批准的“首营企业审批表”、“首次经营其他类审批表”及报批资料等存档备查,并将审批后的企业名称输入微机。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资料不全或未经审批,一律不准录入。

第八条 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二年。

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 店内保持清洁,无污染源。

第二条 购入保健食品做好食品质量的检查验收登记工作。

第三条 工作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和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 保健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手捂口。

第五条 销售的保健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

第六条 保健食品销售应专柜或专间,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必须保持通风、干燥,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存放,做到先进先出。

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保健食品质量管理,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严把保健食品质量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立。结合本店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企业应加强对保健食品进货、入库、保管、上柜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管理,严格审验经销商品质量及相关身份证明,确保所经营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可靠,标识说明真实、清晰,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水平,树立企业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

第三条 本企业应建立保健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台账。台帐上明确保健食品名称、进货日期、数量、批次、金额、产品企业的厂名、厂址等相关资料,并明确专人负责进货验收工作人,重点验收以下内容:

(一)进货的保健食品是否属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

(二)保健食品是否已失效,变质或过期。

(三)保健食品包装上的标识是否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根据产品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应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4、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

5、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6、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实行市场准入的产品,应标有已获国家强制认证或市场准入的相关认证标志。

(四)保健食品包装上标有获奖标志,质量认证标志或其它特殊标志的是否具有法定权威部门颁发的获奖证明,认证证书或授权使用书等相关证明资料,是

否符合相关证明资料中核定使用的产品范围及期限。

(五)产品及其包装上标有注册或专利注册标志的,标注人是否具有所标注商标或专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是否符合注册商标或注册中核定使用的产品范围及期限。

(六)产品的名称、包装,所附的说明书及其它宣传资料是否存在虚假,误导或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的内容。

(七)产品上标注的产地、厂名、厂址是否真实。

(八)产品的重量是否与标准一致。

(九)其它通过感观及查验资料可以进行审验的内容。

第九条 企业在店堂内外张帖的产品宣传及说明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第十条 企业应配备专职进货验收人员或其他质量管理人员,日常应加强对内部员工的产品质量检验技能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业务培训,促进进货验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储存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对保健食品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保证保健食品储存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五距”适当,堆码规范、合理。

第三条 应按照经营规模的需要,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底垫、货架等储存设施,配置必要的温湿度监测和调控设施。

第四条 应设置温湿度条件适宜的恒温度。根据保健食品储存条件要求,应将保健食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等。对有特殊温湿度储存条件要求的保健食品,应设定相应的库房温湿度条件,保证保健食品的储存质量。

第五条 按照保健食品性能,对其实行分区、分类储存管理。

新保健食品管理制度篇二
《最新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泾阳县瑞信堂大药房

2013年4月日 7

索证索票制度

第一条 本店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严格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仔细验明保健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确保交易对象主体资格合法,购入保健食品质量合格。

第二条 本店对购入的保健食品,应当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卫生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论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时索验。

第三条 本店首次购入保健食品时,还应当按保健食品品种索取并仔细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该批次保健食品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之后应当每半年索验一次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所列检验项目应当包括法律、法规规定和保障食品安全的相关项目。

第四条 本店应当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身份证明和应当检验检疫的保健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第五条 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保健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保健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有条件的可实行计算机管理,建立健全纸质和电子档案。

首 营 制 度

第一条 首营企业的审核要求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质量认证情况的有关证明;销售人员需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限,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对销售人员及其身份证原件进行审核;还应提供供货单位发票、销售清单式样和加盖的印章式样(复印件)。

第二条 首营品种必须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产品检验报告书》或《产品合格证》,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该产品所对应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和《保健食品GMP》。

第三条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还同时必须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官方网站上进行核查。因网上信息更新不及时核查不清时应电话查询。查询后应在首营审批表上作好查询记录。

第四条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对业务部门填报的表格及资料进行审核后,报安全管理负责人审批。

第五条 首营企业及首营品种的审核以资料的审核为主,对首营企业的审批如依据所报送的资料无法做出准确判断时,业务部应会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首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并由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再上报审批。

第六条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必须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往来并购进保健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要在2天内完成。

第七条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将审核批准的“首营企业审批表”、“首次经营其他类审批表”及报批资料等存档备查,并将审批后的企业名称输入微机。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资料不全或未经审批,一律不准录入。

第八条 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二年。

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 店内保持清洁,无污染源。

第二条 购入保健食品做好食品质量的检查验收登记工作。

第三条 工作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和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新保健食品管理制度篇三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1》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富蕴县益生堂大药房

人 员 岗 位 职 责

一、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公司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公司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公司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对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公司购进的保健食品质量有裁决权。

5、负责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公司内部的贯彻实施。

6、负责选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遵守公司的质量和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对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

3、每年负责安排公司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

4、保证保健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响保健食品质量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或向企业负责人报告。

三、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采购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采购人员应根据公司的计划按需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公司或厂家进货。

3、对购进的保健食品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工商执照》和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检验合格证》,对保健食品逐件验收,

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保健食品的包装情况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企业负责人报告。

5、销售时应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6、营业员应经常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当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

7、营业员应热心为顾客服务,随时听取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并向上级领导反馈信息。

保健食品购进验收和索证索票制度

1、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的原则,依据市场动态、库存结构及质量部门反馈的信息编制购货计划,报企业负责人批准后执行。要建立供销平衡,保证供应,避免脱销或品种重复积压以致过期失效造成损失。

2、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3、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应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4、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5、购销人员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报告书》,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

6、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保健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2年。

7、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1)无《卫生许可证》、《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2)无保健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储存管理制度

1、所有入库保健食品都必须进行验收,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相符后,方准入库。

2、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正确存放保健食品。

3、保健食品应离地、隔墙放臵,各堆垛间应留有一定的距离。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保健食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堆放保健食品必须牢固、整齐,不得倒臵;对包装易变形或较重的保健食品,应适当控制堆放高度,并根据情况定期检查、翻垛。

4、应保持库区、货架和出库保健食品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5、应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储存条件,确保在售保健食品质量。

6、应根据库存保健食品的流转情况,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质量情况,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在该保健食品存放处放臵“暂停发货”牌,并填写《质量问题报告表》,上报主管负责人进行处理。

新保健食品管理制度篇四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汇编》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参考样本)

目 录

一、保健食品从业人员岗位职责……………………… 3

二、保健食品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9

三、保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查体管理制度……… 10

四、保健食品经营场所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1

五、保健食品购进管理程序…………………………….13

六、保健食品购进管理制度…………………………….15

七、保健食品验收管理制度…………………………….17

八、保健食品储存管理制度…………………………….19

九、保健食品出库管理制度…………………………….20

十、保健食品销售管理制度…………………………….22 十一、保健食品退换货管理制度……………………….24 十二、保健食品售后服务和应急处置制度…………….25 十三、保健食品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 26 十四、保健食品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28

十五、保健食品档案管理制度………………………….29

保健食品从业人员岗位职责

(一)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企业经营保健食品负全面责任,保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接受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2、负责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经营管理人员的质量教育培训,保证企业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保健食品安全质量安全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对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企业购进的保健食品质量有裁决权。

5、负责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企业内部的贯彻实施。

6、负责选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健康检查。

(二)质量负责人岗位职责

1、在企业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分管质量工作,带领企业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2、加强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对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协调、有效实施质量否决权。

3、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实施和维护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主持质量管理制度的检查与考核工作,负责向企业负责人报告质量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4、定期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及时掌握质量管理工作动态,研究解决有关质量问题。

5、负责对企业经营产品质量审批

6、负责协调部门之间质量工作的有效开展

7、主管质量方面培训教育工作的实施

8、研究、部署、检查质量管理工作,对质量工作奖惩提出建议并根据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具体实施质量奖惩。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1、树立“质量第一”的管理理念,坚持质量效益原则,承担质量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在保健食品质量管理方面有效行使裁决权。

2、监督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做好记录。

3、负责对企业员工进行质量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对保健食品养护工作的业务技术指导。

5、对不合格保健食品进行控制性管理,负责不合格保健食品报损前的审核及报损、销毁保健食品处理的监督工作,做好不合格保健食品报损、销毁等相关记录。

6、按月检查陈列保健食品的质量状况,保证其符合规定要求。

7、定期检查企业的经营环境及人员卫生情况。

8、负责建立保健食品质量档案和收集质量标准。

9、负责各类质量记录、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保证各项质量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10、负责处理保健食品质量查询,对客户反映的质量问题及时找原因,尽快予以答复、解决。

11、负责保健食品不良反应信息的处理及报告工作。

12、负责质量信息管理工作,定期收集保健食品质量信息和有关质量的意见、建议,并定期进行统计分析,提供分析报告。并做好记录,及时填报质量统计报表。

(四)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和企业各项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特别是采购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采购人员应根据公司的计划按需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无证、证照不全的供货商进货。

3、对购进的保健食品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和《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该批次的有效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保证保健食品质量,并交质量验收人员逐件验收入库。

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保健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

新保健食品管理制度篇五
《2014版保健食品管理制度1》

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目的:规范门店环境卫生,防止污染

种类:管理制度

编号:YST-2014-SP-ZD-001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北京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现场验收管理规定》,为保证保健食品质量,防止人为污染,确保消费者人身安全,保持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经营场所的环境应满足保健食品要求的存放条件。经营需冷链流通的保健食品,应配备符合要求的存储设备。

3.经营场所与非营业区域分开,独立于生活区域,具备防尘、防虫、防鼠设施,并运行良好。

4.营业场所应环境整洁,窗明几净,墙壁、顶棚和地面应光洁、平整,墙壁无积尘,地面无垃圾等污染物,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25米以上的距离。

5.保健食品应专柜摆放,标识清晰,并做到隔墙离地。保持货架、货柜清洁无灰尘,不得存放与经营活动无关的物品及私人用品。在工作区域内不得有影响食品安全的行为。

6.营业场所的物料、用品应存放在指定地点,不得乱堆、乱放,不得私自处理,随意丢弃或自己留用。

7.存放废弃包装的场所须远离火源和易燃易爆物品,以免发生火灾。不准在消防设备附近堆放商品和杂物,更不能埋压消防设备。

个人卫生和健康管理制度

目的:规范员工个人卫生和健康管理

种类:管理制度

编号:YST-2014-SP-ZD-002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北京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现场验收管理规定》,为保证保健食品质量,防止人为污染,确保消费者人身安全,保持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 营业人员上岗时应统一着装,工作服整洁,并佩带胸卡。女营业人员上岗须化淡妆。

3. 全体员工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手、头发、指甲的清洁。

4. 为保证公司员工身体健康,防止员工患病对产品造成污染,公司每年组织直接接触产品的人员到二级以上医院或体检中心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保健食品的经营活动。未体检、体检不合格及体检证明过期的人员不得从事保健食品的经营活动。不得有漏检项目和找人替检行为。

5. 新上岗的直接接触药品岗位人员,岗前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员工在健康证有效期间,因患病有可能影响健康情况时,要重新进行相关内容的体检,合格者方可继续留用。

6. 检查项目应包括:肝功能、血常规、便培养、胸透、心肺功能、皮肤科等,以及辖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应该检查的项目。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以及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7. 人力资源部负责提前1个月电话通知个别健康证到期员工自行安排体检,并保存健康档案。体检发现患有上述疾病的,立即调离直接接触药品和保健食品的岗位,治愈后重返岗位时,须有医院出具的合格证明。

8. 公司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详细记录员工健康及疾病状况。健康档案保存至员工离职后1年。

采购及索证索票管理制度

目的:规范供货商和品种资质审核,保证进货质量

种类:管理制度

编号:YST-2014-SP-ZD-003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北京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现场验收管理规定》,把好保健食品进货质量关,特制定本制度。

2.保健食品的采购人员应认真学习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保证从合法的企业采购合格的保健食品。

3.采购部应按规定向供货企业索要加盖其公章原印章的以下资料:

3.1.供货企业的《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3.2.所经营产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和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3.3.如为进口保健食品,则索要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复印件。

4.采购部经理负责对以上证明资料进行初审,合格并签字后,交质管部审核。

5.质量管理部负责对以上资质进行审核,审查通过并签字后,采购人员方可进货。禁止从未经资质审核的供货企业采购保健食品。

5.保健食品的供货企业和产品资质的原始资料由公司质管部统一保管,保存2年备查。门店保留加盖公司原印章的索证备案产品明细表复印件,以备食药所随时检查。

6.采购部负责及时更新保健食品明细表,定期通过OA通告门店,由门店自行下载并保存。

进货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目的:规范进货检查验收,保障产品质量

种类:管理制度

编号:YST-2014-SP-ZD-004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北京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现场验收管理规定》,为保证进货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 验收员具有药学或者相关专业中专学历或者具有药学初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验收员,并熟悉药品及保健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强的质量意识和责任心,除完成药品验收工作外,还要负责按照药品验收的操作规程,完成保健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工作。

3. 仓储部验收员依照随货同行单(票),依照药品验收抽样原则,对公司采购的保健食品逐项进行检查验收,做到票、帐、货相符。验收合格的,签字、入库;不合格的,拒收。

4. 门店验收员负责按照公司仓储部出具的配送单,对照实物,对外观质量进行逐项、逐批号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字,上架销售;验收不合格的,注明不合格事项,退回库房;发现有质量问题的,报告质量管理员处理。

5. 配送单作为门店的采购记录和验收记录,保存5年备查。

储存及出库管理制度

目的:规范保健食品的储存及出库管理

种类:管理制度

编号:YST-2014-SP-ZD-005

1.仓储部经理领导下的仓库保管员和养护员负责完成保健食品的合理储存及养护,并对其在库储存期间的质量负责。

2.仓库保管员和养护员应认真学习药品及保健食品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熟悉本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并按照药品的储存养护要求,完成保健食品的在库储存养护工作。

3.公司仓储部设专库保存保健食品。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储存作业区;储存作业区的人员不得有影响产品质量的行为;储存作业区内不得存放与储存管理无关的物品。

4.做好库内储存环境与条件的监测和控制。保持作业区清洁,无杂物堆放;保持储存保健食品的货架、托盘等设施设备清洁,无破损和杂物堆放。

5.根据保健食品的包装标识,分库存放不同温度要求的产品,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温度适宜。

6.在人工作业的库房储存药品的,要按质量状态实行色标管理。合格品为绿色,不合格品为红色,待确定的产品为黄色。

7.按照药品的要求搬运和堆码保健食品,避免损坏其包装,并按批号堆码。按照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整齐、牢固堆垛,“五距”合理,合理利用仓容,色标明显。

8.按照保健食品的要求,采取避光、遮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在库储存产品的质量。按照药品养护规程的要求,每季度对在库保健食品进行养护,建立养护记录。超过效期的保健食品,禁止出库。

9.保健食品出库时,管理员依照配送单,按照“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进行发货。由第二人对照配送单,进行出库复核,核对无误并签字后,方可出库配送。

10.公司运输部负责按照运输药品的要求,用封闭式运输工具,将保健食品运输到各门店。各门店按照销售药品的相关规定,销售保健食品,保留其销售记录。

新保健食品管理制度篇六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制度目录

一、卫生管理制度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三、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四、保健食品销售制度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六、保健食品索证索票制度

七、保健食品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八、保健食品储存制度

九、保健食品台账管理制度

卫生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二)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三)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四)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五)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 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六)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 一规定的区域内。

(七)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八)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 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在区以上医院体检一次,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三)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四)公司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五)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六)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七)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二)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实施。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三)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四)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五)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六)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七) 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新保健食品管理制度篇七
《保健品管理制度》

保健品管理制度

一、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三、 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 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

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四、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一)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纸巾捂口。

(二)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

工具。

(三)食品销售应有专柜,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

(四)销售的预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五、食品展示卫生制度

(一)展示食品的货架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

(二)展示食品必须生、熟分离,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鲜卫生,不得超出保质期。

(四)展示柜的玻璃、销售用具、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八、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四)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定期保洁、洗刷、消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九、卫生检查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新保健食品管理制度篇八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索证索票制度 一、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必须认真审查保健食品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二、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首次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合法证件,每年核对一次,并及时更新。

三、索取的证件包括:供货企业的保健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注册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样稿。

四、建立合格供货商档案和合格产品的档案。

五、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购进票据应注明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数量、单价等内容。

六、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卫生管理制度

一、企业负责人对营业场所卫生和员工个人卫生负全面责任,并明确各岗位的卫生管理责任。

二、应保持营业场所和仓库的环境整洁、卫生、有序,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无污染物、污染源。

三、货架及陈列的保健食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损,柜台洁净明亮,保健食品陈列规范有序。

四、营业场所和仓库环境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并有防虫、防鼠设施,无粉尘、污染物。

五、仓库要定期打扫,做到“四无”,即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无痰迹,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六、保持店堂和库房内外清洁卫生,严禁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库房,放入货架。个人生活用品应统一集中存放于专门位置,不得放在保健食品货架或柜台中。

七、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勤洗澡、勤理发。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保健食品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一、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选择合格的供货方,须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有效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 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进口保健食品必须有对应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明。

二、采购保健食品应签订采购合同,并有明确质量条款,

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明确质量责任保证协议。

三、购进的保健食品必须有合法真实的票据,做到票、帐、货各项内容相符,并按日期顺序归档存放,票据至少保存二年。

四、对购进保健食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进行查验,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必须注明保健食品品名、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购进记录至少保存2年。

五、购入首营品种还应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证明文件、质量标准和该批号的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

六、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1)无《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2)无保健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七、保健食品验收工作应在待验区内进行,保健食品质量验收包括保健食品外观质量的检查和保健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标识的检查,以及购进保健食品及销后退回保健食品的工作。

八、对包装、标识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质量有疑问的保健食品,应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九、保健食品必须验收合格后才能入库或上柜台,如发现假保健食品就地封存及时上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人员培训、健康状况管理制度

一、每年应定期组织一次全员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持证上岗。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三、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四、健康体检应在当地行政部门认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内容应符合任职岗位条件要求,并建立好每个员工的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2年。

五、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六、新录入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七、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保健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一、企业应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保健食品。

二、企业应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各类证照。

三、销售保健食品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四、在营业场所内外进行的保健食品营销宣传(包括灯箱广告、各种形式的宣传资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未取得广告批文的,不得在营业场所内外发布广告;广告批文超过有效期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五、企业建立售后服务制度,负责解答和处理顾客对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注意事项以及质量问题的咨询和投诉,建立售后服务档案。

六、营业场所内应设立顾客意见本、服务公约、服务电话和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电话,便于消费者监督。

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一、对企业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企业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新保健食品管理制度篇九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 岗位责任制度

2、 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3、 索证索票制度

4、 进货检查验收及记录制度

5、 储存制度

6、 出库制度

7、 销售记录管理制度

8、 退换货制度

9、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0、 假冒伪劣保健食品报告制度

11、 保健食品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12、 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制度

13、 卫生管理制度

14、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5、 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为确保本公司经营行为的合法性及《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规和公司有关质量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了各项岗位责任制度。

一、总经理岗位责任

1、对公司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公司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对公司经营保健食品的质量和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负全面领导责任。

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

二、保健食品安全负责人岗位责任

1、负责公司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2、负责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公司内部的贯彻实施,负责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的制定。

3、负责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对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公司购进的保健食品质量有裁决权。

5、负责公司员工的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岗位责任

1、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应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遵守公司的质量和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

承担保健食品质量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并对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负责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初审及安全信息的收集。 3、负责督导验收员按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保健食品的购进、销售退回进行逐批进行验收。

4、负责督查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做好在库品种的养护与保管工作,发现可能影响保健食品质量的问题时应立即解决,或向保健食品安全负责人报告。

5、负责会同办公室每年安排公司全体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 6、负责会同系统管理员保证公司微机管理系统的稳定运行。

四、保健食品购销人员岗位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2、采购人员应根据公司的计划按需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公司或厂家进货。

3、对购进的保健食品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还应提供《保健品GMP》,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检验报告书》和《合格证》

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负责收集保健食品在销售中的质量信息,发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向保

健食品安全负责人报告。

5、销售保健食品时应正确介绍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五、保健食品储运人员岗位责任

1、 仓储人员应保持库区清洁卫生,严格按照保健食品的理化性质及储藏条件进行养护、储藏,做好保健食品储藏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定期检查在库保健食品的外观性状,如发现问题立即停止出库,同时向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报告。

2、 运输人员做好出库和到货检查,严格按照保健食品外包装上的储运要求进行运输,注意运输过程中的温湿度变化,保证运输过程中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

二、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与实施,使安全管理制度真正落到位,特制定本制度。

1、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及监督档案管理。所有监督检查工作必须形成记录放入监督档案。

2、各部门对涉及本部门的制度由部门负责人对执行情况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组织每季对质量各环节主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保健食品安全负责人每年对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与考核。

3、对自查中查出的问题,应由部门负责人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实施。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出的问题,要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单,到期后要跟踪核查。

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季对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检查的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放入监督档案。对不合格项目的责任人提出通报批评意见或罚款意见报保健食品安全负责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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