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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现金管理制度范本

2016-01-26 08:48:1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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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现金管理制度范本篇一
《现金管理制度范本》

现金管理制度范本

现金是流动性最强的一种货币性资产,是可以立即投入流通的交换媒介,可以随时用其购买所需的其他任何形式的资产、支持有关费用、偿还债务,也可以随时存入银行。鉴于现金的强流动性,对其必须加强管理,以规范公司现金收付业务,杜绝公司管理上的漏洞,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定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¾ 现金的使用范围

9 员工的工资、各类奖金、津贴;

9 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特殊贡献等奖金; 9 各类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9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9 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9 公司开户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公司与其他单位的经济往来,除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都应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

¾ 核定库存现金限额

9 公司根据现金每日的日常零星开支,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

9 每日零星开支后的现金余额超过核定库存限额的,必须当日交

存银行;

9 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

由银行重新核定。

¾ 办理现金收支业务

9 坚持收有凭、付有据,杜绝一切由于现金收支不清、手续不全

而出现的漏洞。办理收款业务,出纳必须在收款凭证加盖“现金收讫”章和个人印章。付款凭证必须由总经理签字批准,报销人签字,经财务负责人审核无误,出纳复核无误后,方能办理现金付款,并同时加盖“现金付讫”章;

9 不准以白条抵库。现金收支要做到日清月结,不得跨期跨月处

理帐务;

9 公司财务部门每日向开户银行提取备用金。备用金不足支付,

需另向银行提取现金时,应当写明用途,由财务负责人审核无误,方能支付现金;

9 公司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

行提取,不得从本公司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9 差旅费暂支,由总经理批准,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开户银

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除此之外,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借支公司现金;

9 严禁财会人员将公司现金携带至自己家中存放保管;

9 加强财务部门出纳职能的严肃权威性。除财务部门或经财务部

门委托的其他部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代表公司接受现金或与其他单位办理现金结算业务;

9 禁止其他单位或个人在公司套取现金;

9 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登记现金日记帐,每日终了,根据现金日记

帐结余款,与实际库存额进行核对,做到帐实相符。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财务负责人。

建筑公司现金管理制度范本篇二
《建筑施工企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各单位必须制定财务审批流程,明确财务事项的审批程序和权签人,以及权签人的审批权利及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权签人应该包括:经办人、部门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董事长、上级单位负责审核审批的责任部门和个人。

第四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经办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五条 各单位应当按照资金支付审批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第六条 各单位应按有关现金管理规定进行现金开支。严格控制现金支出,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第七条 各单位应当指定专人(非银行出纳)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或长期未达,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八条 各单位财务负责人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每月 -1-

至少盘点一次,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严禁任何形式的白条抵库。现金盘点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九条 各单位应当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

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贴现、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应当指定专人和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第十条 各单位应当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应由财务

负责人保管,个人印章应当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十一条 资金计划管理

1、各单位应当按照资金管理要求,及时、准确地按年度、季度和月

度编制资金收支计划上报控股公司财务管理总部汇总,经计划管理总部审批后下达各单位执行。

2、各单位应当将每日资金收支情况和每月对外融资情况报控股公司

财务管理总部。

3、月度资金收支计划中已审批但变动金额超过50万元(含)的大额资

金支出项目,需报控股公司审批。

第十二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对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

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控股公司有权对各单位的货币资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 重要事项规定

第十三条 各单位应按控股公司的有关规定严格银行账户管理。各单

位银行账户的开立、销户应当三个工作日内报控股公司财务管理总部备案。

任何单位未经批准,不得以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名义开设银行账户。 -2-

第十四条 各单位取得的货币资金必须及时、完整入账,各种收入款项必须进入公司账户再按规定支付,严禁用各种经营收款直接抵付债务。施工企业收取的项目工程款,必须按规定进入本单位账户。

账务核算必须全面反映货币资金收支,严禁任何收支不入账。各单位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

第十五条 各单位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不符的,金额超过10万元,必须上报控股公司财务管理总部,按规定处理。

未达账项超过1个月仍未入账,必须查明金额、原因等相关情况,上报控股公司财务管理总部按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严禁擅自借出货币资金。未经控股公司审批,各单位一律不得借款给本单位员工以外的个人和广厦外部单位。

第十七条 各施工企业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项目部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经理、分公司以及项目部资金管理。

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或承包经营的分公司向本单位借款必须签定借款合同或协议,明确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借款利息、违约责任,并应当执行公司的抵押担保制度。

第十八条 各单位对外捐赠、赞助等支出涉及金额达10万元(含)以上的,必须按规定报控股公司审批。

第十九条 各单位涉及商品销售和劳务结算的债务重组或债权债务重组,必须按照保证公司利益和控制风险的原则制定相关审批管理办法报控股公司备案。

第四章 违规责任

第二十条 各单位在货币资金管理过程中有违反本规定的,由该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业务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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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违规处理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视情节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撤职、开除等处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控股公司负责制定和解释。凡控股公司原有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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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现金管理制度范本篇三
《建筑安装企业公司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XX公司

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的银行存款业务,防范因银行存款管理不规范给企业带来资金损失,确保企业资金的安全与有效使用,根据国家《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 本制度中的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

第四条 企业发生的经济往来,除《XX公司现金管理制度》中使用现金的规定外,都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第五条 单位财务负责人对本单位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

第二章 银行账户管理

第六条 企业银行账户开户工作统一由财务计划部负责,日常管理由财务计划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第七条 企业开设账户的审批程序:

企业账户分为基本户、一般户、专用户与临时户,开设与注销的审批流程为:资金管理专员申请→财务计划部主任审核→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 企业银行账户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开立,并用于办理结算业务、资金信贷和现金收付,具体可设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各账户功能如下所示:

1、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企业日常转账结算与现金支付的账户,如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支付,绩效工资、季度兑现、津补贴、奖金等现金的支取等。

2、一般存款账户:办理企业的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此账户只可办理现金缴存,不可办理现金支付。

3、临时存款账户:办理临时机构或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在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范围内可办理现金支取。

4、专用存款账户:办理企业的缴税业务或农民工预储保证金等资金收付,做到专款专用。

第九条 开设企业银行账户时要根据上述审批程序进行,需有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批意见,不得私自以企业名义开设账户。

第十条 开立银行账户,开户银行要尽量选择四大国有银行或对公司融资有帮助的银行。

第十一条 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财务部应定期检查银行账户开设及使用情况,对不再需要使用的账户,及时清理销户。检查中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 企业银行账户的开户、存储资金的分配、销户要立足于和银行发展长期的合作关系,不得随便因个人关系转移,企业原则上不办理各类保函业务。

第三章 银行存款业务管理

第十三条 财务人员、业务人员应严格审查收到票据的真实性,如收取假票或无效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公司原则上不接收承兑汇票。

第十四条 企业各部门的业务或日常费用付款,需预先领用支票或汇票的,申请人应填写付款申请,由相关领导审批后,交由出纳办理,申请单中至少要列明用途、金额和收款单位及开户信息。经办人领取银行票据后,须在票据存根上签字确认。无法确定具体金额的,需要在支票上以“¥”符号限定其金额。

第十五条 现金出纳或银行会计(以下简称出纳人员)在办理结算业务时应选择合适的结算方式或结算工具,并在办理业务后取得结算凭证,如银行回单联等。

第十六条 出纳人员根据月度各银行存款账户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和审核无误的收、付凭证后,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

第十七条 出纳人员不慎将结算凭证丢失后,应及时上报财务主管以方便采取挂失止损等补救措施。

第十八条 当月发生经济业务的存款账户,出纳人员应于次月初及时取得各银行存款账户对账单,并逐笔与已登记的银行存款日记账发生额进行核对,发现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纠正;发现未达收支事项,要及时取得相关收付凭证并登记入账。月末不能取得凭证的未达账项,由出纳人员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使调节后的余额相一致。

第十九条 每月月终,出纳人员应分别结出各银行存款账户的当月发生额、累计发生额和余额,编制好各银行账户收支报表,出纳签字后连同记账凭证、对账单和调节表一并交财务主管复核。

第二十条 财务总监安排人员组成清查小组或内部审计小组,不定期地审查企业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存款相关账目是否一致。

第二十一条 对各种支票领用,须建立《支票购买、领用、作废登记簿》,由出纳人员进行序号序时登记,财务主管每月至少核查一次。

第二十二条 对于作废的支票和凭证需加盖作废章,并妥善保存,作废的支票须记录《支票购买、领用、作废登记簿》中。

第二十三条 银行支票(包括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由出纳人员负责保管和签发,出纳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不能签发空头支票。

2、不能签发超过时间规定的支票,及远期或过期支票。

3、不能将支票交由收款公司或个人代为签发。

4、不能签发印鉴不全、不符合规定的支票。

5、不能出租、出借支票或将支票转让给别的公司或个人使用。

6、不能将支票用做抵押。

第二十四条 现金业务参见《XX公司现金出纳管理制度》办理、支票转账和银行电汇等业务参见《XX公司借款管理制度》办理。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权归公司财务计划部所

有。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建筑公司现金管理制度范本篇四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标准范本.txt20如果你努力去发现美好,美好会发现你;如果你努力去尊重他人,你也会获得别人尊重;如果你努力去帮助他人,你也会得到他人的帮助。 生命就像一种回音,你送出什么它就送回什么,你播种什么就收获什么,你给予什么就得到什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第一章总则  1.1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1.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门、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会计机构 、会计人员的管理  2.1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财务会计机构 ,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会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门的对帐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员建帐、对帐;指导车间统计员做好工时、材料消耗额编制工作、建立车间工序流转程序、建立适合自己企业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2.2财务部下设财务科、供应科、仓储科、审计科;岗位设置为:部长、科长、主管会计、各岗位会计、出纳员、成本核算员、采购员、内勤管理员、保管员。  2.3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  2.4财务会计人员调换工作时,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原材料库、产成品库的核算工作和车间统计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业务管理。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调换工作时,由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2.5财务会计人员、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按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劳动报酬。  第三章流动资产的管理  3.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3.2现金管理  3.2.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3.2.2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

、收入、费用的帐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  日记帐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帐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又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3.2.3有关人员因公外出时要做好出差登记,方可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出发归来后的三天之内及时到财务部门结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许跨月结算和几个地方出差混合结算,对于前帐未清或跨月拖欠占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计收利息并扣发工资。  3.2.4企业可根据业务大小核定合理的库存现金限额(三天零用量),当日收取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留存超限额的过夜现金,以确保财产的安全。  3.2.5企业职工报销费用时,出纳人员要及时扣除各种借款,不允许职工长期占用企业资金,各种借款条月底必须入帐,不允许出现跨月白条顶库现象。  3.2.6现金出纳是企业的资金结算中心,企业应将营业收入、下角料变现,职工罚款等款项及时交付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帐务。  3.3银行存款管理  3.3.1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银行结算办法的暂行规定》,银行支票等结算凭证和印鉴要由两人分开保管。  3.3.2财务人员要严格银行存款支出控制,银行付款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手续齐备,不准携带空白支票外出,确须携带空白支票外出者,须经领导批准,办理领用登记手续,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簿,空白支票必须填写日期并在预计最高金额位画人民币符号,因使用支票不当造成企业损失时,应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携带空白支票办理结算后,要当天将存根和有关凭证带回,并到财务部门及时结算,不准将空白支票留存其他单位。凡前帐未清者,不准再领用支票。  3.3.3银行存款日记帐逐笔逐日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帐单相核对,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帐项,出现长期未达帐项时要查明原因,上报领导。  3.4应收帐款及预付帐款的管理  3.4.1企业要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户别设置应收帐款明细分类帐,即按债务人的具体名称设置登记明细分类帐,不准笼统的以地名代替。应收帐款的发生和确定必须有索取价款的凭据(包括合同、收到条、欠款条以及业务经办人员的保证书等),不得单方入帐。  财务部门要会同供应、销售部门建立健全销售商、供应商的客户档案。  3.4.2各项债权,债务

要定期进行清理核对,每年最少进行一次发函或派员核对,每季末要编制帐龄分析表,并上报有关领导。对发生的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帐款等应收款项,按照谁经办谁回收的原则,损失者或已采取各种必要措施确实无法收回的坏帐损失,由当事人按责任赔偿相应损失后及时处理账务。  3.4.3 收回的帐款要及时上交财务部门,如发现货款已被私自挪用不交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3.4.4企业要严格控制内部职工的业务借款和生活借款,健全借款审批制度,职工调离时财务部门应当与其他部门搞好各种债权债务的清算工作。  3.4.5支付预付帐款必须有合同、协议书等书面文件,根据合同需预付帐款时,须经办人签章,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付款,并同时向财务部门提拱有关合同协议书等有关材料。  3.4.6本企业采用坏帐准备金制度,每年年末按应收帐款余额的5‰计提坏帐准备金,年终调整。  3.5存货的管理  3.5.1存货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原材料主要包括:主要材料如钢板、焊材、钢管、原料油等;辅助材料如扎丝、油漆、螺栓、螺帽等;备品备件扳手等;福利劳保类如扫帚、手套、毛巾、肥皂、洗衣粉等;其他类。  3.5.2存货的计价、按实际成本计价。  3.5.2.1原材料的购入价格包括买价,装卸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损耗,入库前的挑选费,市外运输费,保险费以及缴纳的税等。  3.5.2.2原材料出库以加权平均法计算出库材料的成本。  3.5.3原材料的购入  材料购入必须持有生产或仓库、供应部门的购物申请单,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门借款。严禁无计划采购,超定额库存。  3.5.4供应部门按购物申请单所购材料送达企业后,须持总经理签批的采购单、购货发票,购销合同(协议)合格证等到质检部门(化验)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签发一式两联检验报告单随发票到仓库部门办理入库手续。  3.5.5仓库部门在将材料验收入库前,应详细核对发票所载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与实际是否相符,同时对照检验(化验)部门出具检验报告,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验收入库,填制材料验收入库单,并对无名牌的配件用口取纸载明名称、规格、型号。  3.5.6 材料验收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留存做为仓库部门记帐凭证,一联随发票及采购单等经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处理帐务,一联为供货方证明。  3.5.7对于货已到而发票未到的材料,仓库部门

可以根据检验单据办理临时入库,做好入库材料台帐登记工作,填制一式三联估价入库单,仓库留存一联据以入帐,一联送交财务处理帐务,月初用红字入库单冲回估价入库,待发票到达时填制正式入库单。   3.5.8材料出库管理  3.5.8.1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和设计预算用料开具领料单,由统计员填制,填制内容要全面、真实、准确,领料单用途要根据生产计划填清产品批号,作为归集成本费用的依据,领料单一式三联,车间统计一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超出预算或计划处的用料由生产部长签批,月底统一报总经理审批,非生产性的用料属售后服务的由营销部提出申请,其他用料,由行政部提出申请,会计开票经总经理签批后,仓库方可发货。  3.5.8.2月末车间统计根据材料领料单编制材料消耗汇总表,仓库部门编制材料出库汇总表,车间、仓库与财务部门都要对帐并核对相符。  3.5.9产品入库管理,车间产成品生产完毕,要会同仓库、质检部门填制检验合格单,仓库据以填制产成品入库单,产成品入库单一式三联(注明生产令号);一联仓库记帐,一联送交财务,一联送车间统计据以核算工资等各项考核指标。  3.5.10产成品出库管理,仓库部门根据盖有财务专用章的发货单或提货联据以发货,同时在出门联签字,保卫人员只有见到盖有财务专用章并且有仓库人员签字的出门证方可对车辆等运输货车检查放行,月末时,由保卫人员、仓库人员将提货联,出门联汇总,于每月30日前到财务部门核对相符后据以存档。  3.5.11仓库部门要做到见单付货,及时登记有关帐簿,设立材料、产成品收、发、存明细帐或暂收货台帐,严禁白条顶库现象。  3.5.12月末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管理。月末生产部和车间统计员要搞好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盘点、登记工作,及时编制、报送盘点登记表,确保月末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5.13凡大宗原材料都要签订购销合同,使用票据结算,各种材料采购验收入库后,不论是否付款,都要在入库时填制入库单,将发票或入库单交财务处理帐务,以便真实反映各项债权债务,以避免发生帐外资产。  3.5.14各部门领用的低值易耗品,一律采用五、五摊销法计入成本费用。  对于能多次周转使用或长期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办公用品(桌、椅、档案橱等)各种工具等,必须在领用时由总经理签批,行政部总务科按部门(人员)进行登记,生产用具由生产部长签批,设备管理员及仓库同时进行登记并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登记簿,做到谁使用谁负责,谁丢失

谁赔偿。  3.5.15企业应加强对已销产成品退货、返修制度的管理,建立完善的退货、返修审批制度,实行退货、返修产品的责任倒查制度,属于生产部门、质检部门、销售部门或运输部门、仓储部门的责任查证属实,落实赔偿份额(原则上责任全额赔偿)。  已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货物销后退回的,必须有购货方当地税务机关出具的退货证明,否则,不予办理退货手续。  3.5.16企业存货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盘点,最少在年中、年末进行两次全面财产清查,对盘盈、盘亏或报废的存货要分类填制盘盈盘亏表。对于出现盘盈、盘亏的材料物资要及时查明原因,报公司领导批准处理并及时调整帐务,以保证帐实相符;对于盘亏、毁损物资能查明原因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3.5.17代销商品的管理。财务部门要建立代销商品明细帐和保管帐,及时与对方对帐以确保帐帐、帐物相符,同时要与代销单位签订代销协议,明确相关责任。  3.5.18包装物的管理。企业外销产品所用包装采用押金制度,本市区内押金期限为15天,市区外30天,过期包装物原则上不再退款,企业转为当期营业外收入。  3.5.19委托加工材料的管理   本公司设置“委托加工材料”会计科目核算外协加工材料的材料成本、加工费、运费、装卸费等实际成本费用。  3.5.19.1企业需外出加工材料时,必须办理有关出入库手续,由业务经办人员到财务部门开具外出加工材料通知单。通知单一式三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据以发货,受托单位一联。财务、仓库、供应设立专账,月底核对。  3.5.19.2业务经办人员到受托单位后,应将外出材料加工通知单交由受托单位签收后带回财务部门。  3.5.19.3外出材料加工完毕后,由业务经办人持发票到检验部门检验后由仓库部门办理委托加工材料验收入库手续,然后持有关单据到财务部门办理报帐及核销事宜。  3.5.19.4委托加工材料的买价加工费、运费以及有关税金等计入委托加工材料成本,按实际收回数量,重新计算入库单价。  3.5.19.5委托加工材料原则上要与受托单位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以明确价格、质量、交期等责任。  3.5.20其他存货物、资管理。氧气、乙炔等出入库手续按原材料的有关出、入库手续办理。  3.5.21因特殊原因,临时借用工具或材料,属生产用由生产部长签批,不得带出公司大门以外,需带出或外单位借用时,按3.5.19.1办理手续(注明用途、单位、经办人、地址、电话及归还日期),并由总经理签批归还时由仓库检验无损,办理有关部门核消手续,到期不

建筑公司现金管理制度范本篇五
《建筑劳务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一. 库存现金管理

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3.不准用“白条”入帐。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1万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公司汽车前往。

6.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

7.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本单位领导的检查监督。

9.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规定.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和辅助帐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 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 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帐。

6 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帐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 银行出纳员对银行调节明细表所记载的帐项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对出现的差错通知责任人进行更正,对未达帐项要及时予以清理。造成的帐帐不一致, 应尽快解决。

8 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由出纳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三.往来帐款的管理

1 应收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销售部门根据形成收入的确定标准及时开据发货票后,由财务部作好帐务处理,编制会计记账凭证,登记有关收入和与客户应收账款往来的会计账簿,同时要定期与销售部门进行核对,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2.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购借款、各部门备用金应于业务发生后及时报销,每年12月中旬进行清理。各部门备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进行还旧借新。

3. 应付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因采购形成的应付票据应及时进行帐务处理,登记相应的帐簿,定期与相关部门对帐,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四. 内部牵制:

1. 公司实行银行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管制度

2. 非出纳人员不能办理现金、银行收付业务。

3. 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每季抽查一次。

4.现金出纳员不得担当制证工作,只能由财务部指定的制单人制单。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建筑公司现金管理制度范本篇六
《小型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小型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小型建筑行业的财务相对比较清闲,但是针对房地产行业的小型企业的财务制度建立必须针对其行业特点进行。因为其同样也涉及到企业的资金预算,报销核准制度建立。但其中也有一些专门的业务关联:如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资金报销制度,财产管理制度。

财务部是小企业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小企业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小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小企业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小企业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小企业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 核算科目、设置明细账、分类账、辅助账,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小企业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账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 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账 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小企业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小企业内部审计。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企业主管领导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企业,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⑵财务专用章、企业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企业法人章由______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 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印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企业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企业,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企业主管领导批准;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小企业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企业主管领导批准;

⑸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企业主管领导批准;

⑹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企业主管领导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小企业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小企业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小企业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小企业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小企业主管领导批准。

3. 企业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小企业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小企业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部门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小企业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①房租标准:A、部门经理以上职员,房租标准为 元/日;B、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 元/日。②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标准伙食补贴每人 元/日;市内交通费每人 元/日。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企业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报经企业主管领导审批后支付。

4.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⑴企业车辆维修保养由????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结算;

⑵车辆的易损备品备件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采购,以支票支付。需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并由办公室建账予以核销使用;

⑶小企业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账登记使用。

5.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小企业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⑵办公室设立账册登记小企业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情况;

⑶办公室财产台账为财务部附设账册;

⑷办公室应对各部门领用的办公用品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定期通报;

⑸小企业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总经理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⑹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小企业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6.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⑴小企业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⑵小企业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小企业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⑶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⑷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

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账收据给经办人; ⑸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小企业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⑹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

⑺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小企业规定为准。

第二章 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企业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总经理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企业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⑴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小企业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⑵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

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小企业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小企业主管领导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小企业主管领导批准;

⑶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小企业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设计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第三章 财产管理制度

1.企业财产的范围

⑴小企业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企业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凡单项价值在?元以下或价值在?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

属低值易耗品。

2.企业财务部负责小企业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⑴企业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小企业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⑵企业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⑶办公室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小企业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账,登记小企业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小企业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⑴办公室根据小企业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小企业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⑵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账;

⑶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小企业主管领导批准;

⑷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账;

⑸财产在小企业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小企业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⑵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⑷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小企业主管领导,由小企业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⑸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

财务管理制度

一、 总则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 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原则

1、 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 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

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 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 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 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 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 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 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 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 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 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 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 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 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1、 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 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 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 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三、现金管理制度

1、 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 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 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 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

建筑公司现金管理制度范本篇七
《建筑企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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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篇 集团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设置与岗位职责组织机构设置

第一节 组织机构设置

一、集团结构

二、集团公司组织机构

第二节 部门与岗位职责

第二章 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节 公司管理条例

一、总则

二、亲戚好友管理

三、风气管理

四、企业形象管理

第二节 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第三节 第三节诚信建设规范

第四节 行政办公制度

一、总则

二、接待事务

三、印章管理

四、文书管理

五、档案管理

六、邮件、报刊订阅管理

七、图书管理

八、内部报刊管理

九、文印室管理

十、长途电话使用规定

十一、计算机和网络管理

十二、软件开发

第五节 会议管理制度

一、总则

二、股东大会

三、集团公司董事会会议

四、子公司董事会会议

五、总经理办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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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职能部门会议

七、会议组织与筹备

八、会中与会后事务

九、会议注意事项

第六节 民主沟通制度

一、民主与沟通

二、员工参与公司管理规定

三、提案管理

第七节 保密制度

一、总则

二、保密范围

三、保密措施

四、责任与处罚

五、附则

第八节 信息管理制度

一、总则

二、指标信息预警系统

三、行政信息处理系统

四、市场信息反馈系统

第九节 经营计划管理制度

一、总则

二、长期规划

三、年度计划

四、指标管理

五、计划的执行与检查

六、计划的变更与调整

第十节 审批制度

一、经营计划

二、设备添置

三、融资

四、投资

五、公文审批

六、合同签订审批

七、资金支付

第十一节 内部配合管理规定

一、总则

二、子公司之间业务往来

三、土建、安装、装潢配合规定

四、分公司之间人员调配

第四章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一节 员工招聘制度

第二节 员工晋升制度

第三节 员工培训制度

一、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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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定期培训

三、定期培训

四、新员工培训

五、脱产培训或进修

六、培训纪律

第四节 薪资福利制度

一、总则

二、员工工资

三、股权激励办法

四、员工福利

第五节 员工考勤制度

一、总则

二、作息时间

三、出差

四、事假

五、休假

六、婚假

七、产假

八、病假

九、丧假

第六节 员工考核制度

一、总则

二、业绩考核

三、能力考核

第七节 辞退、辞职与退休管理制度

一、人员辞职

二、人员辞退

三、退休制度

第八节 员工调动与降职管理制度

一、调动

二、降职

第九节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五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节 财务工作准则

一、总则

二、会计人员的行政隶属关系

三、基本工作要求

第二节 资金管理制度

一、总则

二、资金筹集

三、资金管理

四、土建工程要款

五、资金调度

六、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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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资金使用

第三节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四节 现金管理制度

第五节 票据审批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二、计划审批试行办法

三、差旅费报销规定

四、招待费和业务费审批规定

五、办公费审批规定

六、材料票据审批规定

七、分包队伍票据审批规定

八、拖延发票报销的处罚

第六节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七节 备用金及借款管理制度

一、备用金管理规定

二、借款管理规定

第八节 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规定

一、核算体制

二、会计核算

三、成本核算

四、财务管理

第九节 财务盘点制度

第十节 财务管理奖罚条例

第十一节 内部审计制度

第六章 检查监督制度

第一节 检查管理制度

一、总则

二、检查组检查规定

三、行政检查规定

第二节 子公司考核制度

第二篇 南通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制度

第一章 组织机构与岗位职责

第一节 组织机构

一、子公司总部机构设置

二、分公司机构设置及编制规定

第二节 部门与岗位职责

第二章 会议管理制度

一、高层会议

二、项目经理以上人员大会

三、分公司会议

四、项目部会议

第三章 经营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现金管理制度范本篇八
《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范例》

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范例

作者:佚名合同管理来源:网络点击数:2870更新时间:2007-11-16

合同管理制度(草 案)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合同 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等。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及重大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买卖合同的批准签订。

本条所指重大合同是指(主要是按合同标的数额来确定)

一般合同是指

3.2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3.2.1负责组织宣传、学习贯彻《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2.2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示范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3.2.4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买卖合同的档案管理;

3.2.5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3.3合同管理部(合同管理员)负责各类合同的审查工作,具体职责是:

3.3.1负责国家 、省、市有关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工作,负责公司有关示范文本的编制和推广使用工作;

3.3.2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3.3.3负责公司内部承包合同的洽谈;

3.3.4负责监督、检查各分公司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工合同、物资设备买卖合同的履行情况;

3.3.5负责公司各类合同备案工作;

3.3.6参与公司各类合同纠纷的调查。

3.4公司业务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洽谈工作。

3.5公司采购部负责材料设备采购、设备租赁合同的洽谈工作。

3.6项目经理部负责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

3.7项目经理部经理(或分管副经理)负责建设工程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的具体履行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3.7.1负责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学习所在工程项目的各类合同并熟悉内容,做好合同交底工作;

3.7.2履行建设工程合同中规定的职责,监督分包工程的进度及工程质量;

3.7.3监督材料、设备的验收;

3.7.4负责所在项目所有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收集、记录、整理和保存与合同有关的协议、函件,办理工程变更和签证,并及时提交公司办公室;

3.7.5收集、整理索赔资料,提供索赔依据,书写索赔报告

3.7.6监督所在项目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办公室报告

4.合同的签订

4.1合同主体的审查

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重点审查业主的项目立项文件、招标文件,以确定发包人的主体资格;审查项目资金落实程度及业主以往合同履约情况,以确定业主的履约能力。

签订分包合同要重点审查承包人的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资质等级、管理能力和实际业绩。

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同意。

4.2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有示范文本(包括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的应当使用示范文本。

4.3合同的内容

4.3.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各类分包合同、工程项目施工内部承包合同应当按照国家或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和公司编制的操作指导书规定的内容填写。

4.3.2其他合同(主要指买卖合同)的内容

4.3.2.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4.3.2.2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4.3.2.3数量: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报、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4.3.2.4质量: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农副产品,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4.3.2.5价款或报酬: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的日期后多少日内。

4.3.2.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应具有确定性,难以在合同中确定具体期限的应约定确定期限的方式;

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

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托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4.3.2.7合同的担保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3.2.8合同的解释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岐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4.3.2.9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4.3.2.10合同联系制度

履地期限长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4.3.2.11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4.3.2.12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双方对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选择第三地仲裁机构。

4.4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

4.4.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

4.4.1.1合同洽谈前,公司业务部必须按本制度4.1条的规定对发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投标中标的项目,要审查业主的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书、中标书、纪要、往来函等文书,召集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和方案。

4.4.1.2合同洽谈过程中,对于涉及担保、预付款、各类保证金等费用较大的项目,按重新进行评审。合同谈判人员负责向合同执行单位进行书面交底。

4.4.1.3合同主要条款商定后,由业务部负责起草文本,附合同购合同会审表交相关部门(项目部、合同管理部、财务部等)进行会审后,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济师、合同主审人员)认为已经基本没有异议的,提交审查意见,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批准签字。

工程项目经理和营销项目经理必须参与合同签订活动的全过程。

4.4.1.4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鉴证、公证手续的,由业务部负责办理。

按规定须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签订的合同必须经批准后才能签订。

4.4.2劳务(专业)分包合同的签订

4.4.2.1合同洽谈前,公司业务部必须按本制度4.1条的规定对分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要求分包方提供以下证件原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许可证、施工收费标准证书、安全资格证书、劳务队伍资格证书、关于签订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4.4.2.2项目经理部在符合分包方条件的企业中进行招(议)标工作。合同管理部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合同条件进行审查,并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

4.4.2.3劳务(专业)分包队伍中标后,在征得业主同意(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此约定)后,由项目经理部(重大分包合同应报公司总经理审批)与分包方签订分包施工合同。工程所在地地方主管部门有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采用该示范文本地方主管部门无示范文本的采用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

4.4.2.4项目部在签订合同后,应将合同文本报公司合同管理部备案。

4.4.3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由采购部根据建设工程合同要求与供应方进行洽谈,拟订合同条款,交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部会审后,由采购部签订,合同管理部加盖合同专用章,重大买卖合同会审后,由总经理批准签订。

4.4.4其他经济合同的签订

其他经济合同由主办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部门(项目)经理审批或预审,在部门(项目)经理权限范围内的合同由部门(项目)经理批准,由

部门(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员加盖合同专用章;内部承包合同和其他重大经济合同由部门(项目)经理签署意见后由合同管理部进行合法性审查,报总经理批准签订。

4.4.5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除相关部门自行保管外,应当随合同评审表交存公司合同管理部一份备案。

5、合同的变更、解除

5.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变更或解除经济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书信、电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办理;

5.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5.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2.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5.2.3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2.4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2.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5.3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变更或解除合同。若确须变更或解除时,由合同经办人查明原因,提出意见,经批准签订的部门或领导审核后,认为已出现了本制度5.2条规定的情形的,应提交公司法律顾问审查并签发解除合同的函;对方没有违约,应同对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依法签署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合同变更必须由原合同起草部门负责更改,按《合同评审程序》办理合同变更评审,并办理书面的合同变更手续。做好变更文件的整理、保存和归档工作。变更后的合同与原合同的发放的范围相同。

5.4对方提出合同变更的,变更程序也应5.3规定的程序执行。合同变更引起索赔的,合同变更必须与索赔同步进行,索赔协议是合同变更的处理结果,是变更后合同一部分。

5.5对于特殊情况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同中止(包括停、缓建),必须及时办理中止手续,收集因中止合同给本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证据和资料,及时追究对方的责任。中止的合同又恢复继续履行时,依相同程序办理恢复手续。合同的恢复与中止都必须通知合同审批部门或领导。

5.6合同未履行完毕,但确定不再继续履行,合同履行部门应做好终止记录,收集履行过程中所有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做好经济往来和工程结算工作,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资料移交公司档案室保存。

6.合同的履行

6.1公司及所属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情况应建立合同履行执行情况台帐。

6.2有关合同履行中的书面签证、来往信函、文书、电报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经办人员应及时整理、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本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向对方当事人交付重要资料、发票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履行合同付款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公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账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6.3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情况或违反合同的干扰事件,合同履行单位、项目经理部应及时查明原因,通过取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含违约)报告。

当本公司接到对方的索赔(含违约)报告后应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解释或提出反索赔,

公司员工不得擅自在对方当事人出具的索赔报告、对帐单等确认类文书上签字盖章,确须确认的,应视具体内容经公司领导或部门(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同意。

6.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公司办公室处理,公司办公室应立即向公司法律顾问咨询,并将基本情况和法律顾问的处理意见一同上报公司领导:

6.4.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6.4.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6.4.3丧失商业信誉;

6.4.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6.5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时的确认:

6.5.1在重大、复杂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定期与对方对帐,确认双方债权债务;

6.5.2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帐,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7.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7.1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

7.2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内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思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书面报告部门经理及公司办公室,由部门经理和办公室负责人拟定处理意思,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决定。

对方当事人涉嫌合同诈骗的,应立即报告公司办公室。

7.3公司决定采用诉讼或仲裁处理的合同纠纷,以及获知对方当事人准备或已经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的产生及协商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证据报公司办公室,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员办理。

8.合同的日常管理

8.1本公司实行二级合同管理,合同管理部全面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业务部、采购部、项目经理部设立的合同管理员负责所在部门的合同管理,其他部门不设合同管理员。

8.2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专人管理,合同管理部、业务部、项目经理部各保管一枚,分别编号,合同专用章印模需送登记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签订合同时,合同各方应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签字并盖章,合同各页之间应当加盖公司骑缝章。

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也由专人管理,业务人员不得随带合同专用章或已盖章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出差。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已签订的合同)遗失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登报声明。

8.3签订合同正本、副本份数按需要确定,正副本应区分清楚。合同签订后交公司办公室留存,其余各职能部门或合同履行部门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编号受控分发。除公司办公室外,其他部门复印合同必须事先征得公司办公室同意,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编号受控,并加盖专用印章。所有合同发放均应做好发放记录。

8.4已签订的合同以及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业务往来传真、信函、索赔报告、对帐单、合同台帐等资料应集中由合同管理员保管。合同管理员应对上述材料分类登记成册,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结帐时可从合同管理员签领相关材料。

8.5对于合同履行和竣工结算均已完成的工程,合同执行部门应向合同管理部提交合同履行情况的工作报告。合同管理部审查后,连同合同、结算书以及一切往来文书、经济签证、变更记录、竣工验收证书等所有资料装订成册,送交公司档案室存档保存。

8.6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前应把有关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书

建筑公司现金管理制度范本篇九
《建筑工程五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五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为加强资金管理,保证施工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专业公司的资金管理实行分层管理,集中控制的原则。在项目上,任何资金的收支都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直接控制;在专业公司,由财务部门负责;无论是项目点还是专业公司,主要资金支出,即职工、民工工资支出一万元以上的材料采购、租赁费用支出,必须由专业公司经理同意或批准。

二、项目上的资金,要严格按照职工工资、民工工资、材料采购、两钢租赁、机械租赁、现场经费等不同用途,分别建立收支核销台帐,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不允许相互串用,更不允许挪作他用。其它费用支出有钱就用,无钱就不用。

三、项目运行必须的正常资金,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向分公司或项目部催要。项目收益资金(指项目当月收入减当期支出余额)的催要,项目负责人是第一责任者,专业公司经理是第二责任者,财务部门是第三责任者。

四、项目上的资金,首先要保证现场职工、民工工资的支出,基本资金的支出。设材部门要在保证现场正常供应的前提下,尽量压缩、延缓资金的支付。

五、对自作主张,绕开项目负责人,私自借款、付款的人员;对自作主张,通过民工工资、材料费、机械费套用或转移资金的人员;对事先未经专业公司经理批准,擅自发放各种名目补贴,如过节费、生活补贴费等人员,一经发现,专业公司将严肃查处。

六、年终和工程结束,项目队需编制“项目未付款明细表”报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和专业公司财务。

本制度自二00八年一月一日起执行。原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制度为准确。 本制度由专业公司财务科负责解释。

附: 项目未付款明细表

二OO八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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