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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管理条例

2016-03-26 12:02:26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工厂管理条例(共5篇)新工厂员工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制度浙江贝力生数码有限公司制造部目 录一 总规则二 形象管理三 工作秩序管理条理四 厂牌管理条例五 员工上下班及加班管理条例六 员工考勤打卡管理条例七 日常卫生管理条例八 员工请假管理条例九 员工使用器械管理条例十 员工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十一 员工培...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工厂管理条例》,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新工厂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浙江贝力生数码有限公司制造部

目 录

一 总规则

二 形象管理

三 工作秩序管理条理

四 厂牌管理条例

五 员工上下班及加班管理条例

六 员工考勤打卡管理条例

七 日常卫生管理条例

八 员工请假管理条例

九 员工使用器械管理条例

十 员工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十一 员工培训与考核管理条例

十二 员工入职、离职管理条例

十三 员工奖励与惩罚条例

十四 合理化建议管理条例

正宏光电规章制度

第一 总规则

1、 为加强部门的管理建设、提高效率,形成“高度自律、积极务实、团结协作、不断进取”的行为规范,

使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特制定此规章制度。本制度对贝力生数码公司制造部全体工作人员具有约束力,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 本制度执行部门为制造部,各线组负责人有义务协助部门长贯彻执行。

第二 形象管理

1、 上班时间内佩带厂牌,换工鞋,统一着装,特殊岗位须带好手套作业;

2、 上班时间内严禁在车间大声喧哗,指责和辱骂任何同事;

3、 禁止乱扔工具、物料、垃圾等;上班时间内严禁任何员工跨越线体和线组;

4、 员工上班时间内严禁和上级领导顶撞;

5、 严禁在车间内吸烟杜绝一切火种,违者无条件开除;

6、 严禁损坏形象标牌(微)、贴画、宣传单、通知及工艺文件和各种标示;

7、 严禁和同事发生冲突、打架斗殴、伤害他人。

违返以上任意条例者给予相对应的处理,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追踪行为人的赔偿责任并予以开除。

第三 工作秩序管理条理

1、 制造部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部门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2、 上班时间内,须全神贯注,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闲聊;因工作原因需要离开,必须征得班组长同意

后方可离开;

3、 上班时间内员工不得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

4、 上班时间内如有贵宾来访车间必须在门卫登记,门卫问明事由后,报告部门长再做正确处理;

5、 上班时间内制造部员工不得带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办公区和生产区;不得接见与制造部无关的人员;

6、 在工作时间,除各线班组长人员外,其他员工不得打接电话,如确有重要事项应经线长同意后方可接听。

7、 制造部员工必须参加本线组的早中晚例会,由各线班组长总结当日的工作情况,表扬与批评,制定和改

善工作进度及要求;

8、 例会时要求员工端正严肃,无生产任务时立正岗位,员工自己右手放左手,进出车间排队靠右行走。

9、 制造部员工对各级领导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得挑肥拣瘦、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如有违者给予

相应处分;

10、 制造部全体员工必须了解,只有努力工作、提高质量、增加产量、发挥个人的最大能力,才能获得改

善及增进福利和待遇;

11、 制造部员工必须以良好的工作态度、恰当的工作方式及时完成各项工作;必须时常锻炼自己的工作技

能,以达到工作上的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

12、 各线组领导人必须注重自身涵养,领导和所属员工,同舟共济、团结奋进,提高工作者情绪,使所管工厂管理条例

辖部门精神愉快,在职业上有安全感,在生产上劳有所获;

13、 制造部全体员工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或聊天闲谈、搬弄是非、扰乱工作秩序;在

进行工作协作中出现分歧或发生冲突时,各线组负责人必须及时妥善处理;

14、 任何工作人员不得坐卧工作台、生产线等;

15、 节约使用一切原材料、辅助材料及日常办公用品和设施,禁止浪费,如有发生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16、 未经部门长批准不得将部门财物带出,一旦发现将作为盗窃论处,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并送公安机关

处理。

第四 厂牌管理条例

1、 为建立制造部员工形象,配合人事行政管理需要,增进员工互相了解,佩戴由人事行政部门制发的厂牌;

2、 厂牌一律挂在左胸前口袋位置,不得挂于腰际或以其他外衣遮盖,违者以未佩带处理。

3、 上班时间员工必须配挂厂牌,未配带者一经查实,第一次警告,督促立即改正;第二次给予相对应的处

4、 厂牌要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涂改,不得转借他人佩戴;不得利用厂牌在外做不正当的事情,一经查出一

律开除,情节严重者移交法办;

5、 新进人员办妥入厂手续后,由部门文员签发厂牌;

6、 员工离职时,应将厂牌交还给部门文员;

7、 厂牌如有遗失,应向部门文员书面申请,注明遗失原因和经过,由部门长签字审批后,交人事行政部换发

新厂证,并扣缴工本费10元;

本条例未尽事宜均以本部门管理细则办理。

第五 员工上下班及加班管理条例

1、 本部门员工上下班均遵照本条例;

(1) 制造部员工应按作息时间按时到岗;作息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2:30-17:00晚上

17:00开始加班,下班时间有部门长决定;

(2) 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每天上午上班,品管、物控、线长等人应提前10分钟到岗,员工应

提前5分钟到岗,由各线组长主持开早会,安排上午的工作;

2、迟到早退按以下条例办理;

(3) 迟到30分钟以内按30元扣除;

(4) 迟到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并取消当月全勤100元;

(5) 早退按迟到方案实行;

3、 旷工按以下条例处理:

(1) 旷工1天扣除3天工资,取消当月全勤100元,并记大过1次;

(2) 无故连续旷工3天或者一个月累记7天者,均予开除,不发放任何薪资并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4、 上下班打卡及进出厂,如门卫人员有所询问或者检查,应立即接受不得拒绝,违者报人事行政部处理;

5、 无论什么时候上班不得在打卡后办理个人任何私事;

6、 下班铃响后方可停止工作,不得在未打下班铃时,就停止工作,如有违者,经核查后按擅自离岗处理,

班组长连带责任,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7、 工作时间内,无论日夜,凡有睡觉和擅自离岗及其他聊天怠惰情形者予以20-100元罚款处理,并记大过

1次;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8、 工作时间内如有任何人因公事外出,须持部门长签名确认的出门证后方可离开,违者罚款20-100元处理,

记小过1次;

9、 加班程序

(1) 如公司因特殊情况要加班,由部门长另行通知,各班组计算工时考勤;

(2) 加班条例按部门规定执行,若特殊额外工时视作应尽义务;

第六 员工考勤打卡管理条例

1、 制造部员工打卡,希依照本条例;

2、 制造部员工上下班排队打卡,违者给予相对应的处理;

3、 严禁私自打考勤、涂改,违者扣除涂改工时,给予相对应的处理;

4、 制造部员工因事早退或出差需要离开公司,应打早退卡后才能离开公司;

5、 制造部员工上下班必须自己亲手打卡,若替人打卡,打卡者和被打卡者给予相对应的处理

6、 工作时间任何人员因公事外出,其出入不必打卡,按时回部门;

7、 因特殊原因忘记打卡者一律报告班组长,务必在当天17:00之前到部门文员处申请签证;

8、 如果有特殊情况须出差,必须由部门文员向人事行政部申报名单,按实际时间考勤,如有变更应及时处

理,不得延误;

9、 各线组考勤表一式两份,由班组长早上9点前上交部门文员并带回前一天的考勤表继续公开考勤;

第七 日常卫生管理条例

1、 必须自觉维护制造系统的办公环境,工作环境,和一切生活环境;

2、 进入厂区内要配戴厂牌,进入车间必须穿工衣换工鞋,并且保管好各自的鞋柜钥匙;

3、 卫生要求:办公室内摆放整齐,无灰尘、废气物,地面干净,墙壁无脚印和涂抹色。公共区地面保持清

洁,墙角及消防器材无灰尘。更衣室、开水器、药箱周围保持干燥,安全通道保持通畅,空气清新;

4、 制造部每一个工作人员和员工都必须维护公共卫生区的卫生;

5、 各线组工作员工下班前必须将自己的工位清洁、整理、物品各就各位,正确摆放;工厂管理条例

6、 全体人员有义务接受稽核、PE组织的突击性核查和考核工作;

7、 制造部员工卫生规范:工厂管理条例

(1)、个人仪表整洁、干净;

(2)、全体员工必须圆满完成区域的6S工作;

(3)、及时整理本工位的卫生;如办公桌、工作台、本岗位等;

(4)、工作区域无杂物,保持门窗干净、墙面清洁;

(5)、死角无积尘、无蜘蛛网;

(6)、地面无痰迹、纸屑、杂物等;

(7)、灯具、电器、用具、消防设施清洁;

(8)、物品堆放整齐、通道畅通;

(9)、不随地吐痰、不在禁烟区吸烟;

(10)、不乱倒饭、菜、茶渣、防止堵塞下水道;

(11)、不能在厕所乱扔手纸、 杂物;

(12)、全体员工应尊重清洁工的辛勤劳动,不得有对其侮辱的行为、言论;

8、 违反以上任意条款的相关人员给予相对应的处理并限期整改

第八 员工请假管理条例

1、 为规范本部门考勤制度统一,特制定本条例;

2、 如因私人原因请假,员工应该提前填写请假条(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由线组长及部

门领导审批签字,3天以上假期必须由副总批准,交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3、 病假凭正规医院证明、部门领导审批、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上交部门文员

处备案;

4、 较长的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贯性;

5、 假期满要及时到人事行政部销假,并交接手头工作;

6、 未办理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者假期足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并扣减月工资;

7、 线组管理人员请假均须部门长备案或审批,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系,维持正常工作秩序;工厂管理条例

第九 员工使用器械管理条例

1、 为保持制造系统各种仪器、机械、电器、工具、办公设备等正常运转、物尽其用,特制定本条例;

2、 本条例适用于本部门全体员工及临时售后进出人员;

3、 对制造系统各类设备、物品,提倡安全、合理、正确使用,贯彻执行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宗旨;

4、 设备类别:

(1) 功用类 如生产线线体、仪器仪表、工装工具、空调、电脑、打印机、电话机、饮水机、灯具、

开水器、胶轮叉车、托盘、周转胶箱等

(2) 个人专用类 如办公桌椅、文件柜、文件箱、文件夹、订书机、打孔机、计算机、笔记本、信

纸笔类等;

负责人:实行谁使用谁保管原则

(3) 人事行政部专管类 如办公耗材、花草绿植、标语牌、标示牌等;

负责人:人事行政部指定人员;

(4) 门卫专管类、 登记薄、更衣柜、开水桶、药箱;

负责人:内保

5、 责权事项

(1) 上班前的静电环检测,电批,烙铁等工具检查;

(2) 下班时的静电环检测,电批,烙铁等工具收存;

篇二:《工厂型企业内部管理处罚条例参考》

工厂型企业内部管理处罚条例参考

为加强员工管理,规范公司纪律处罚政策及管理程序,规范员工行为,创造一种高效、公正、公平的工作环境,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条例。

一、考勤管理

第1条 上、下班必须考勤,未考勤按旷工半天论处,一个月内累计3次未考勤的,加罚20元/次。代考勤,罚双方当事人各50元/次。

第2条 考勤卡未带,但必须到保安部签到,处罚5元/次。

第3条 迟到或早退1~30分钟罚款10元,30分钟以上每10分钟加罚10元。

第4条 因事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打电话请假同意后,允许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第5条 确因堵车或特殊原因迟到,由部门负责人出具证明,可以免去处罚,但如经查与事实不符,将处以十倍的罚款。

第6条 旷工半天,罚款100元;旷工一天,罚款200元。

第7条 年累计旷工达6天或连续3天(班)旷工者,以及一个月内迟到早退5次以上者或经常离岗者,予以辞退处理或作请其自动离职。

第8条 厂部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内未经批准离岗、不在岗值班的,按旷工论处。

第9条 接公司《岗位调动通知单》后,不服从公司安排,不按规定时间到新岗位报到(上岗),按旷工论处。

第10条 进出门自觉配合保安员的检查,违反者,罚20元/次。

第11条 生产一线人员上班时间应穿工作服,特殊岗位及未发工作服的除外,违反者罚款20元/次。

二、行为规范

第12条 不佩戴胸牌或佩戴不规范,每次罚款20元。

第13条 自行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不按指定地点停放,每次罚款50元。

第14条 提前就餐、提前上交通车,每次罚款20元。

第15条 在工作场所吵闹喧哗,妨碍他人工作,每次罚款50元。

第16条 不遵守公共卫生,乱扔果壳纸屑、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罚款10~50元。

第17条 踩踏草坪、攀摘花草树木,每次罚款20元;

第18条 不按规定开关电灯、空调,浪费电源的,处罚责任人及部门负责人各20元/人。

第19条 工作不负责,浪费原材料的罚款20~50元。

第20条 在浴室内洗衣物,不关水龙头,浪费水电资源罚款10~100元。

第21条 随意损坏名贵树种或花草、盆景、办公用品等公物者,除照价赔偿外,另罚款50元;对蓄意破坏者,情节严重的,由保安部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22条 偷拿夹带、侵占公司财物,均按偷窃论处,除全额退回公司财物外,另罚款200-10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作出开除或辞退的处理。

第23条 本公司员工在社会上犯罪,依法刑事拘留以上处分,公司给予辞退处理。

第24条 在本公司范围内调戏妇女、传播色情书刊杂志、黄色光碟,造成有损公司形象的,罚款100~300元,发生不良后果的,给予待岗或辞退处理;触犯刑法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25条 保安部人员对外来闲杂人员或小贩进入厂区不制止,每次罚款50元。对来厂区挑衅事端的人,不履行保安职责的给予待岗或作辞退处理。

三、岗位纪律

第26条 员工在上班时间睡岗、串岗、离岗等现象,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第27条 无故不执行工作指令或拖拉执行工作指令,或不服从工作分配、不听指挥、扯皮、推诿、拖拉、消极怠工者,每次视情节罚款50~200元,并且作待岗或辞退处理。

第28条 酒后上岗,每次罚款50元;当班喝酒,每次罚款100元(业务需要除外)。造成未遂事故扣除当月工资的20%,并予以警告处分。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200~1000元罚款,并作辞退处理,扣除当月的工资及奖金。

第29条 上网聊天、玩电子游戏、看电影、打牌,每次罚款50~200元;

第30条 在公司内赌博,罚款100~500元,围观者罚款50元。

第31条 保安人员上岗不穿整齐保安服,每次罚款20元;

第32条 保安人员违纪的,按本条例加倍处罚。

第33条 配电房、化验室、中控室、包装局控、余热中控及车间电力室、仓库是公司的禁烟场所,工作人员不得吸烟,发现一次罚款50元-200元,对外来人员吸烟不阻止者加罚50元。

第34条 中控室非工作人员或与工作无关人员及外来人员未经厂部领导批准不得入内,违者对相关人员处以罚款50~100元。

第35条 私自委托他人代班、换班,当事人双方各罚款50元。

第36条 上班吵闹、打架、无理取闹者,罚款200元;无理取闹、谩骂他人罚款20~50元;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作待岗或劝其辞职,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以辞退。

第37条 公司用车未经主管领导(夜间厂部值班负责人)调度私自出车,每次罚款10~200元;造成事故的处以事故损失的10%~60%赔款。

第38条 准时参加公司、部门召集的各种会议、培训等活动,迟到罚款20元;无故缺席者罚款50元。

第39条 规范使用对讲机,不得用对讲机聊天,唱歌,吹哨或故意发射,违者罚款

30~50元。

第40条 对讲机因使用不当造成对损坏的,由使用部门和当事人按原价的50%赔偿。

第41条 由于疏忽大意,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对讲机丢失,由使用部门和当事人按原价的80%赔偿。

第42条 对非正常损坏或遗失对讲机的,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扣罚使用部门200~500元。

第43条 工作失职,致使所管财物被盗窃、诈骗、流失,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按不同损失程度予以赔偿,或作辞退处理。

第44条 印鉴存放、管理不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损失额度给予200~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第45条 清洁工、园林工不按规定清洁、浇花的,一次罚款30元。

第46条 销售人员提供虚假市场信息,造成公司决策失误的,一次罚款100~1000元。

第47条 物资出库不按规定办理出库手续的,一次罚款50~100元。

第48条 销售部人员利用工作之便,以用户(货主)名义借水泥和占用货款、扰乱帐务、影响公司销售声誉的,按违反财经制度“挪用公款”论处,追回货款,调离销售岗位,并处以货款20%的罚款,严重的追究经济刑事法律责任。

第49条 销售部人员泄露调价信息、库存、成本等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或利用工作之便,损害客户利益、公司声誉的,根据情节罚款100~2000元,调离销售岗位,严重的追究经济刑事法律责任。

第50条 工器具及各种物资借用未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不按规定清还的,一次罚款50~100元。

第51条 报废物资不按规定处理的,一次罚款50~100元。

第52条 未经厂部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利用中控室的电脑进行输入或拷贝各生产线的有关数据,违者每次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的立即辞退。

第53条 公司规定送餐的岗位(中控室、地磅、开票处、门卫),离岗就餐的罚款50元。

第54条 化验室人员未按规定取样、检验及报出检验结果,每次罚款50元;弄虚作假者作开除处理。

第55条 化验室人员叫车间工人代取样的,取样没有代表性的,制样未按规程操作的,检验台帐涂改不清的,每次罚款50元。

第56条 私自使用电炉等用电设施的,每次罚款50~100元。

第57条 水泥发货员及装车工多发、少发水泥,视情节轻重处以同等价值1~3倍的罚款。

第58条 出厂水泥,未经批准擅自补发的,按补发数量的1~3倍处罚。

第59条 散装水泥车必须铅封,不打铅封的,每车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作辞退。

第60条 水泥装车工、发货员、司磅员等人员自向用户收取财物的,处以财物价值的10倍的罚款。

第61条 装车工在装水泥不小心轻放,造成破包的,每包罚款10元;将破包水泥装入车内,销售部或货主(驾驶员)提出后不予以调换,每包罚款50元,故意刁难用户影响公司声誉的,作辞退处理。

第62条 发货员未在现场发货及监督的,罚款50元。

第63条 袋装水泥、散装水泥、熟料等重要岗位必须按公司规定发货,不按规定发货的,每次罚款50~200元。

第64条 发货员无票据发放或伪造票据发放,视为私拿出厂,按货物价值的2~10倍处罚,并立即辞退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65条 包装出厂水泥未打包装批号、打印不清、打错批号的,每次罚款50元。

第66条 出厂物资检查核对不严,未收取、核对出门证的,未检查空车出厂,以防止带货物及其它物品出厂的,视情节轻重处以20~500元罚款,或辞退处理。每天早上8:00将前一天的所收出门证整理好送到能源计量部,每少一张罚款10元。

第67条 司磅员不按规定过磅的,每次罚款100元,弄虚作假的作辞退处理。

第68条 进厂物资,未按规定验收和堆放的,每次处罚相关人员各50元。

第69条 原燃材料场地验收员工作失职,验收不到现场,对质量不符合要求不扣除数量,原料场地管理员卸车时不检查车箱,造成车箱内有货物存留带出厂区,每车罚款50~100元。

第70条 当天进厂货物当天现场验收签字有效,漏签或事后补签,经查实,每车处以50元~2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第71条 能源计量部必须履行职责,对进出厂货物(进厂原燃材料,出厂水泥、熟料等)未进行严格审查,造成损失的每次罚款50~100元。

第72条 对原材料未按规定结算造成损失的,每次罚款50~100元。

第73条 各岗位规定应上报的报表(记录)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每次罚款10元。

四、现场管理与环境卫生

第74条 车间地面、控制室、楼层等地方积灰、积料、积油、堆放杂物等不整洁,处罚车间或部门100~500元。

第75条 设备漏油、漏水、漏气或标牌缺失,每项罚100元;维护保养不及时或保养不符合要求,造成设备带病运转而影响生产,处罚车间500~2000元,责任人200~500元。

第76条 安全防护设施破损、不齐全、不规范,罚车间200元;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处罚车间200~500元。

第77条 办公室、值班室工器具、办公用品摆放不整齐罚款50~100元;卫生状况差,工器具、办公用品乱堆放罚款100~200元。

第78条 窑头、窑尾电收尘器超标排放,每次罚中控操作员50元。

第79条 袋除尘器超标排放每次罚车间100元,主管现场大班长50元。

第80条 窑头、窑尾电除尘器跳停,中控操作员5分钟内未发现罚款100元。

第81条 窑头电除尘器入口温度持续10分钟大于380℃,罚中控操作员50元。

第82条 除尘设备收尘效果较差或损坏,不及时修复,致使环境污染严重,每次处罚车间100~500元。无特殊原因造成粉尘超标排放,每次罚款50元。

第83条 因增湿塔断水或水压偏低造成电收尘器入口废气持续超温,中控操作员应及时通知处理,15分钟内未通知相关人员罚款50元;处理不及时(30分钟内)罚相关责任人100元。

第84条 物料输送下料口跑冒,每次罚车间主管负责人50元,罚巡检工100元。

第85条 水泥散装、熟料外溢每次处罚操作人员50~100元。

第86条 外来运输车辆将废弃物遗留在厂区内,每次罚当班巡逻保安20~50元。

第87条 固体废弃物未定点堆放、定期清理,罚车间主管人100元,罚相关责任人50元。

第88条 未经生产部同意,擅自处置危险废物、露天焚烧破包纸袋等,每次罚责任人50元。

第89条 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罚相关责任人500~3000元。

五、安全生产

第90条 设备检修时未按《停送电操作规程》执行停送电程序的,每次视情节罚款50~500元。

第91条 设备检修要严格执行“谁挂警牌,谁取警牌”的原则,而其他人擅自取警牌开机而造成严重安全未遂事故的,当事人处以100~500元的罚款,造成事故视情况并处停工或辞退处理,严重的按伤害罪论处,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92条 进入设备内部检修未使用36V以下的低压照明灯,每次罚责任人50元。

第93条 带电检修或接电时,未按《带电检修规程》作业的,每次罚责任人50~500元。

第94条 生产操作人员设备检修时必须做到“专人监护”,监护不到位罚款100~500元,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处罚监护人200~1000元。

第95条 作业人员进库清料时,未系安全带及其安全防护用品,现场责任人与当事人各罚500~1000元;现场责任人未在现场指挥,罚款500~1000元。

第96条 窑头、窑尾捅料或清灰作业时未按规定穿戴防烫、防灼伤劳保用品,罚款50~200元。

第97条 清库时未明确现场责任人处罚车间负责人100元;未明确清库人员及人数,每项罚现场责任人100~200元。

篇三:《工厂管理条例》

员工必须遵守本厂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各级主管人员的合理支配,而各级主管必须认真,负责耐心地指导工人

公司应制定岗位证,员工上班时必须佩戴岗位证进入车间 1严禁烟火,不得在车间内抽烟。

2易燃 易爆的物品应当单独存放,需要取用必须登记 3原材料的取用必须进行登记,各工序不得私自取用,应统一调配

4下班时,各类工具应放回原处

5划分各个工序之间的场地,如非特殊情况不得相互占用(建议用黄线划分各自区域)

6消防通道不得占用

7员工为事均应循级而上,不得越级上报,紧急或特殊情况不在此限

8员工在非工作期间,不得使用公司的设备及材料为自己接私单

9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10未经批准不得带人进入工厂或宿舍

11不得携带枪支,弹药,刀具,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工厂及宿舍

12未得批准不得私自携带公共财物出厂

13员工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工作服,安全帽

14工作时间严禁喧闹,打瞌睡,及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15讲卫生,不准在工厂内乱扔杂物,严禁用除卫生纸之外的杂志上厕所

16公司应当在各个工序,安放垃圾桶,以便铁屑等杂物的处理

17遵纪守法,文明用语,不恶语伤人,搬弄是非,大声吵闹

18机械设备应当每天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定时进行小修,中修和大修。其目的在于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延长其使用寿命,防止不必要的损坏。项目主要有:清洁,润滑,调整,坚固,以及防腐

19使用机器时应严格按照其操作规程作业,

20保持厂内的整洁,各类型的材料及物品应分别放置,不得杂乱无章

21不得擅自搬动固定的车位,桌子在内的一切厂内固定设施

22不得操作使用或练习不属于自己使用的机器设备,如损坏设备或造成其他后果,一切责任自负

23保持车台整洁,工作前必须先清理车台,试车才能正式生产,离开工作岗位时要关机

24所以工序都要清楚自己的工号,不得自行涂改

25模具外观表面要确保清洁无油污、锈迹(对已基本制造完成的和没有在更改完善的模具静态摆放中也要保持清洁

无油污),模具油漆涂装按客户要求,表面涂层匀称饱满、清爽整洁;

26模具所有锐边、加工毛边要倒角均匀,去除毛刺; 27 模具型面光洁度要良好,不得有无打光现象(型面加工刀痕还很清晰或是只用粗沙轮推过)存在,或者用抛光片抛光;

28 对加工缺陷、铸造缺陷以及生产过程发生的碰撞压伤等

在允许的范围内补焊修复,不符合规定的作报废处理,对因调整制件状态而产生的补焊边缘要修复工整;

29服从统一管理,行为规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严禁消极怠工,认真开展“6S”活动,班组责任场地要求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及时清理不相干物件,保持作业环境整洁卫生,各员工每天应做到:

1、下班时要整理好现场的工具、零部件等物件,切断设备电源。不得在地上发现有螺丝、销钉、油石等散乱的生产资料;

2、钻床应每天保养并清扫干净,摇臂归位,对使用后没有做好的机床责任班组要督促其执行,不听劝告的一经查处,予以重罚;

3、各班组工序件应放在样品架上,并及时做好标识;

4、禁止任何员工带早餐、水果及瓜子等进入车间食用,杜绝早餐袋、水果壳及其它食品袋等垃圾在工作场地上随地乱丢。每班配置有一只专门收拾生活垃圾的桶,各员工要认真执行坚持每天把垃圾丢到桶里去;

5不得在通道上长时间生产作业,产生的作业垃圾要及时的清扫干净,钢丝绳垫木等物不得丢在通道上,谁班的通道谁负责,要保证全天候通道畅通,

2010年12月31日

篇四:《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篇一: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现实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公司所属矿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包括矿、土、安)的施工项目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明确了建设工程管理的责任制,以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性;明确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的内容、程序等。

第二章单位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第四条按照科学管理、合理组织施工的原则,要求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达到必备的开工准备条件。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准备开工时应向建设单位申报开工报告,建设单位派工地代表对开工条件进行考核,所有考核项目全部达到合格后经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交付施工单位执行。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施工单位不能按时开工,必须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请求,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单位或司法部门查至本工地,除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外,本工地也要视情按本工地的有关规定作相应的处罚。

14、全体参施人员都有责任做好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如破坏已粉刷好的内墙、踏步、地墙、门窗及玻璃、已安装好的设备、各种管线及其它成品,一经查实,除损坏的材料和人工工资由其当事人承担外,再视情况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15、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动用机械设备,擅自开动或损坏机械设备者每次处罚款10-50元,损坏者赔偿,态度较差者视情重罚。

16、为了确保工地和宿舍区的防火安全,严禁在宿舍内煮饭炒菜,卧床吸烟,违者每次罚款30-100元,或视情处罚。

17、严禁在男(女)大宿舍内男女混住,甚至过夜,违者当事人罚款每次20-50元,造成严重影响者严加惩处。

18、要保护楼内的清洁卫生,严禁在楼内随地大小便,违者小便每次罚款10-30元,大便每次罚款50元,并清扫所有大便。不听劝阻,屡教不改,态度恶劣严加惩处。

19、禁止随地乱倒剩饭剩菜及其它废水、废物,严禁在阳台或窗口往外泼水及倒废物,违者每次罚款20-50元,态度恶劣者加倍处理。

20、家用电器,如电炒锅、电饭锅、电水壶、电热杯、热得快等,未经审批,严禁使用,擅自使用者发现后,视情处罚款50-200元,并没收其电器用具。

21、严禁翻大门或翻围墙出入工地,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500元,情节严重者交治安部门处理。

22、临时来本工地探亲访友人员未经门卫许可,私自进入的被访人应及时把来访人带到门卫登记,办好手续后再进入,否则一经查实,视情处被访人罚款20-50元,或视情处理。

23、家属及未成年儿童,原则上不予进场,特殊情况要求进场者,必须由法定监护人上报安全监护书或保证书,经工程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本工地。否则视情处罚或责令其退场。

24、班组长应模范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职工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作用,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项目部的各项工作。

25、班组长要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职工中特别是新入场职工中及时传达本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使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人皆知。

26、各班组长必须按公安部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及时安全圆满地完成项目部下达的各项施工指标及任务,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27、班组长如触犯本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再视认识态度好坏,另处罚款30-100元,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后果者,呈报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8、对检举揭发的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处罚款50-300元,或视情严加惩处或开除出场。

29、全体人员都要养成做好人好事的良好风气,要有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勇气,对检举揭发或抓获坏人坏事的有功人员,项目部要按其功绩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和精神奖励。

30、奖励细则:

(1)抓获破坏监控及安全设施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2)抓获偷窃工地材料者,奖给被偷窃价值的20%,不足30元的以30元计发。

(3)抓获偷窃私人财物者,奖给被偷价值的50%(以新品计价),不足20元的以20元计发。

(4)抓获破坏工程成品(如已砌好的主体,已粉刷好的内外墙,已做好的地坪,已装好的门窗玻璃等)者,奖励100元或视情奖励。

(5)对在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中,遵章守法表现突出的班组和个人,在工程竣工时项目部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安全管理奖罚条例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现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罚款10元/人次,不扣帽带5元/人次,班组长管理人员加倍罚款。

2、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对违者第一次教育、第二次罚款5元、第三次以上每次罚5-50元。

3、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对违者每次罚款50-100元,同时令其离开施现场。

4、穿拖鞋、赤脚、赤膊上岗操作者罚款10元/次。

5、高空作业所用材料工具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包、箱,上下传递物件,严禁抛掷。否则见一次违章处以20-200元的罚款;造成伤害事故的责任均由违章者本人负责。

6、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件者,处以每处200元罚款。造成后果当事者将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的相关责任

7、一旦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15-30元/次。

8、未经项目负责人的同意,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违者罚款20元/次。

9、在施工现场、宿舍区设置的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非消防禁用。安全设施禁止乱动和拆除,违者处以50—300元罚款,并赔偿所有损失。

10、团结工友,关心他人,严禁打架、斗殴。否则见一起打架、斗殴事件罚班组2000元;造成伤害他人的责任有班组长和当事责任人承担,并与肇事者解除合同,将其开除出施工队伍,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11、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机具、不听整改指令的,处以50-100元的罚款。违章操作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其班组和本人负全部责任。

12、职工安全罚款次数和金额累计最多的班组,班组长将受到管理不力处罚,罚款为500—10000元。

13、班组长上班前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每月发放工资要对班前记录检查后签发。

14、检查人员对违章人员的违章行为,采取现场拍照取证,按项目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开具罚款通知单,交财务科实施,在当月施工队进度款或劳务费中扣除。

15、对在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中,遵章守法表现突出,且没有被处罚过或是被处罚次数和金额较少的班组和个人,在工程竣工结算时项目部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质量管理奖罚条例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企业以质量取胜”。为了搞好工程质量,使工程顺利施工,特制定以下管理处罚条例。

一、工程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应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质量交底。未经交底致使班组盲目施工,并造成返工的,将追究有关人的责任;班组长接到交底,应及时按交底内容向每位职工进行岗前教育,并做好记录。

二、每位职工操作必须严肃认真,细致负责,严格按广东省质量验收规范操作,每天由工程质量员、施工员进行检测验收,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现象按以下条例进行罚款。

1、砼浇捣需指定专人浇捣,出现蜂窝麻面和漏振现象,每出现一处处以10-500元罚款,严重造成返工者,浪费材料由班组或个人承担,每层不出现蜂窝麻面和漏振现象奖励10-500元。

2、有炸模现象由木工班负责凿平,每出现一处罚款20-500元,炸模严重而造成砼浪费,浪费的材料由班组支付人工费和材料费,截面尺寸不符合标准罚款5元/处。

3、钢筋取料加工出现尺寸不符合而造成材料浪费罚款200元;钢筋保护层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5元,绑扎接头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5元,绑扎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15元,焊接接头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5元,弯起点偏移要求每处罚款6元,网眼尺寸箍筋大小、间距不合要求罚款每处10元。

4、砌砖工程出现同缝、瞎缝现象每处罚款5元,漏放拉接筋罚每处5元,留槎方法及部位不符合要求每米2元,墙面砂灰光洁,砌砖湿度达规范指标。落地灰清扫不干净,否则见一例罚20元,量大加罚。

5、抹灰工程垂直度、平整度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罚款5元/处,楼地面找平层平整不符合要求5元/处,空鼓10元/处,阴阳角要垂直,踢脚线平直,砂浆当天要用完,返工材料及人工损失自负。

6、每天检查合格率应达到90%以上,达不到90%者,对班组长进行处罚。

7、各班组粉刷,砌筑用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严禁隔夜拌和使用,如发现一次罚100元。

三、质量员要求返工重做的项目,班组必须返工。造成材料、人工浪费和工期延误,一切费用由班组或个人承担。

四、罚款处理由质量员现场拍照取证开具罚单,交财务科实施,从班组当月进度款或劳务费中扣除。

五、对在项目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质量被评定的优良的班组和表现突出的个人,在工程竣工结算时项目部将给予一定的工程质量专项奖励。

[篇四: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部属工程监直接领导下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部门,为明确本部门内各项职能,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展开,在公平、公证的原则下,特制度实施本制度。

一、工程项目部工作内容:

1、组织完成工程项目开工审批手续,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外部关系;

2、组织实施招投标,协助签定施工合同;

3、按照法律规范及合同规定和程序对建设项目进行从开工至竣工的全过程管理,实现项目合同目标;

4、制定并实施工程部管理制度。

二、工程项目部日常工作制度

1、工程部组织制度

①工程部衽部门经理领导下的专业工程师负责制;

②工程部根据建设项目需要,可设经理一名,副经理一名,土建专业工程师两名、安装工程师两名、资料管理员一名。

2、工程部会议制度

①工程部实行定期现场办公室制度(怡和?星国际项目定在星期五上午8:30)与定期会议相结合,根据工期、质量目标设专题会议;

②组织工程部与监理方定期现场办公例会制度(暂定星期五上午9:00),班前会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00)不定期专题会议制度。

③积极参加监理例会制度(星期一下午3:00)及不定期监理例会。

3、检查制度

①要求专业工程师会同监理相应专业及施工单位技术、施工员于上午、下午对施工作业点巡查各一次,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做到巡查各工作点达到100%,漏点处罚:每日每点50元(特殊情况或有其它工作除外);组织周小查,由工程师负责人与监理方负责人及各专业工程师会同施工方负责人共同实施检查(暂定星期一上午9:00),组织月大检查或分部分项检查。请公司及管理人员参加,建立评比标准,进行现场讲评,及时组织竣工工程初步验收;

②针对检查结果及时以文字形式提交有关各方签认;

③工程部各岗位实行书面总结、计划,分周报、月报及分段目标报告制;

④写出管理日志,注明当日巡查情况及时间,记录工程会议检查事项、工程签证设计变更、施工质量、进度问题及相应措施的实施,并不定期对其抽查。

三、工程部岗位责任制

1、工程部经理岗位责任制

①工程部经理直接对公司工程总监负责,接受总监领导;

②按周、月、年制定生产计划及总结,协助制定项目目标、协调内外关系;

③组织起草审查招标文件、评定招标文件、拟定发包项目合同主要条款;

④组织参与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资金需求计划的制定和初步审查;

⑤主持甲方、监理定期周例会、月检查、分部分项检查,参与监理周例会;

⑥组织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

⑦将工程师报上的与施工单位来往的信函、文件等在24小时内报总经理,并在48小时内完成。

2、专业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①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对部门经理负责,接受部门经理领导;

②起草并保存与施工单位的来往文件、信函及各种法律文书,并在24小时内上报经理;

③组织项目施工审批所需资料;

④起草招标文件,拟定招标程序,参与评标,完成专业技术协议条款;

⑤进行施工现场工程量的统计、审核,并配合审算部进复核;

⑥组织进行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预防工作;

⑦组织对于隐蔽工程的验收,并确保所记录的资料的真实、完整;

⑧工程点的巡查工作应在48小时之内完成;

⑨组织起草变更、签证文件;

⑩审查批复施工方作业计划、预结算资料及相应业务应在24小时之内完成;批复质量整改措施及各方工程联系单,在24小时完成。

3、工程部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①公司文件资料(含公司主管部门文件资料),必须在四小时内传达到部门岗位人员,根据相应文件内容传达到相关单位;

②合同文件,凡由工程部负责签订的合同,必须确认合同方法律资格,经相关部门审查,报总经理审批签署后,方可交合同另一方施行。根据合同,图纸由工程部统一发放,相关专业工程师保留一套,妥善保管使用,竣工后交回工程部,以备存档或满足其它需要;

③设计院、总工办签署的变更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及专业工程师;

④专业工程师签认的变更(通知)、签证,由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审查签认后,盖技术专用章,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

工程项目部考核制度

一、奖励制度:

(一)嘉奖(a类):

奖励个人50元至200元,与当月个人薪金一并发放;

1、对改善部门管理,提高业务水平提出合理化

篇五:《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生产车间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车间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各车间遵照执行:

1、现场生产员工应该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车间应禁止酒后上岗,生病员工不得安排上岗,切实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员工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和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服饰上班,女员工长发应盘于头顶,否则自己承担后果。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4、车间不得安排员工带病工作或超负荷工作,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5、在开机工作前,要对机器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后可以开机,空机运转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才可以正式生产操作。

6、在工作中发现机器异常时,应该停机检查或请专业维护人员进行修理,严禁擅自无证进行修理工作。

7、下班前应该关闭机械。切断电源,将工作区域清理后才能离开现场,行驶,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在出入交叉口、门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光滑、凹凸不平的地面上行驶或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或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严禁超载行驶、高速行驶,以保证行车安全。

(7)行车时,叉车工应拒绝他人上车,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8)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先把货叉降低至离地面100-300mm距离并熄火后才能离开叉车。

4、装卸规定

(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若货叉上的货物很高,影响前进的视野,叉车应后退行驶;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高度的货物。

(2)不要直接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垛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易滑动之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3)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前倾。

(4)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人一定要站在放有垛板的货叉上才可工作,不准直接站立在货叉上作业。

(5)叉车工朝人推进货物时,应鸣喇叭,等对方应声,再慢慢推进,不准盲目朝人推进货物。

(6)卸下的货物应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指定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影响其他车辆或行人通行的地方。

(7)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严禁货叉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货叉下面严禁站人。

5、停放要求

(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在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2)停放后将控制杆放在中央位置,并锁定制动踏板,拔出叉车点火钥匙。

6、保养规定

(1)注意保养工作,定时定期进行保养。

(2)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报警灯亮、异常声音等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安排处理。叉车工不得私自拆修。

(3)叉车工每周至少清洗叉车外表一次,各部位所需机油、液压油、柴油、电解液及冷却液等应及时补充加足。具体参见附件<叉车保养规范>

7、叉车工及相关人员,若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或经济处罚。

第十二、北方汽配城消防规章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每年对全体员工和商户进行两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二、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对经营易燃易爆商品的商户进行重点培训,提高安全消防意识。

四、对专职消防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五、工作人员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六、宣传教育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火灾的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市场管理员每日对辖区内的商户进行防火巡查。检查由物业部经理、消防安全责任人、市场管理人员组成。消防安全重点商户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

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物业部经理。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商户下发消防安全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

四、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市场管理人员和被检查商户的门市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五、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线路是否有乱接乱挂现象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

5、营业结束或下班后,关闭电闸、清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清况;

6、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六、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5、消防工作人员的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9、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二、严禁在营业、生产、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三、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四、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落实有效整改措施,限期改正,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消防控制室管理规定

一、消防控制室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配备专人24小时值班,每个班次不应少于2人,并实行岗位操作责任制: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年龄在18岁以上、45岁以下,具有一定相关专业知识,并经过公安消防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消防安全培训证书>,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三、消防控制室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严禁存放化学危险物品和无关的杂物,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四、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准在控制室抽烟、会客、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严禁中途离开出现无人监控状态,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五、控制室内应设置显示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制定火灾发生后消防设施的操作规程。

六、认真落实交接班、报警设备检测、发生火灾信号处置、灭火操作设备检查和设备运行登记、记录制度。

七、对建筑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测试和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运转及其设备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严禁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

八、熟悉本系统所采用消防设施系统的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

九、对消防控制室通讯器材、监控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协助技术人员做好维护工作,不得擅自拆除、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十、完成消防部门和上级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自觉接受消防部门的检查。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市场和各家商户的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应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整。加强日常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保证设施的正常使用。

二、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三、消防人员应每日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刻通知维护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四、消防器材的管理:

1、市场上的消防设施设备,商户门市(库房)内的灭火器材及公司办公区的消防设施设备统一由物业部进行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2、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如有丢失、损坏,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及时补充。

3、商户门市(库房)内的灭火器材应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更换,保证

灭火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4、每年三、六、九月份物业部组织对整个市场的灭火器材进行年检,发现漏缺的灭火器及时增配。每月对室内外消火栓,消防井进行检查、检测、维护。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市场管理人员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人员及时予以消除。

二、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商户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三、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物业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公司报告

四、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责令商户停止经营,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五、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商户,并落实整改。

六、对公安消防机构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机构。

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八、对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房屋装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市场商户在重新装修门市、仓库之前,由门市负责人提前一周向物业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带设计好的装修方案。

二、经物业部审批合格后,才可动工,同时签订“房屋装修协议”,并且保证在不破坏房屋建筑设施的基础下装修。交纳装修押金300元,如需动用明火,则需交纳动用明火押金300元,两项共计交纳600元押金。装修完毕后,由物业部验收合格退还全部押金。

三、需要审核的方面有:用电情况,用电线路,装修材料(是否是防火材料),电气设备,装修的位置是否对房屋的主体结构有影响,承重情况等进行检查。

四、商户装修期间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商户自行清理,否则扣除相应的垃圾处理费(所收费用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用电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门市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二、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物业部申请填写“动明火审批单”。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且自备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物业部申请,经物业部审核通过后才可动工,并交纳300元动用明火押金。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三、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物业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四、对批准使用的明火施工的商户,由电工和物业部市场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并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禁止在营业期间施工。

五、电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电工对本市场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七、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八、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九、对消防用电的检查和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配电室防火管理规定

一、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落实交接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不准非电工人员进入配电重地。

二、线路、设备的铺设和安装必须符合<电气设计技术规范>),严禁带电维修作业和超负荷运行。

三、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定时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并认真处理和做好记录。

四、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配电室内和变压器周围应保持清洁,严禁存放杂物。

五、室内应保持干净、清洁,夏天应有良好的通风散热,并有防止雨雪侵入的设施。六、关好门窗,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动物飞禽闯入室内。

七、配足配齐相应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维护保养,保持完整好用。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一、经营易燃易爆商品的商户应对熟悉其商品的理化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二、贮存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用的仓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定期测温检查。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的证明,出入库进行登记。

三、贮存危险物品应按照性质分类,分项储存,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征、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应分库存放。

四、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库)房等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五、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清洗。

六、装卸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七、运输危险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熟悉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并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同车运输,严禁携带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

[篇五: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逐级防火安全检查

1、厂安全生产科成员,每周定期对各车间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大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通告,并立即向相关责任人提出限期整改。

2、专职的防火人员对重点防火部位要每天坚持检查两次,对一般部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专职防火员有权停止生产,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并及时报告领导。

3、车间每周要组织班长对本车间的防火安全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并报安全生产科。

4、班组部位要落实防火责任,坚持班前班后自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火安全情况要列入交接班的内容。

5、各级防火安全检查情况要留有记录,以便备查。

车间要按照业务分工,分关把口,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各车间正职保面,副职保线,各组长要保段,各科室职能人员保项,各职工保点,体现“五保”精神。

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应严格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库存物资要分类限额,并应留出必要的消防通道。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并标明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2、库房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使用可燃材料搭建阁层,并且库房要经常保持清洁。

3、库房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和乱拉临时电线,如确实需要,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操作。

4、仓库一般应采用天然采光,如确需照明,应采用功率不超过60瓦白炽灯泡,严禁使用日光灯、碘钨灯,且线路的敷设和灯泡的安装应在通道上方,与货物堆垛的距离至少应保持50㎝以上。

5、仓库应单独安装电源闸箱,并设在库外,且应采取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6、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并应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严禁入内。

7、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每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8、仓库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1、贮存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根据危险源的特性,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2、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不能过量贮存,随用随领;

贮存油漆、稀料、柴油、汽油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要有3、3、良好的通风散热设施,并且定期测温检查;

4、贮存汽油、柴油、稀料的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5、对怕潮(如乙炔)怕晒(如氧气瓶)等物品不许露天存放,以防受潮或曝晒而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

6、管理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危险物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7、搬运和操作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应轻装、轻卸,严禁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启开稀料、汽油的封盖时,必须用规定的铜质扳手;

8、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稀料等易燃物品清洗;

9、严禁将使用剩余的稀料、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倒于下水道,必须将其盛于桶内回收。

四、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操作,严禁非电工人员乱拉乱接电线;

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车间、仓库消防重点部位,严禁私设用电器具;

4、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得超负荷运行;

5、架空高压电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堆垛上空;

6、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撤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

7、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8、贮存易燃易爆物品(油漆库、油库、稀料等)的车间、仓库的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9、电器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五、门卫巡逻守护制度

1、全体警卫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提高警惕,忠于职守,切实做好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2、要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和各项防火安全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职责,准确地行使职权,积极、主动地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事故工作。

3、坚守岗位,工作时间不准喝酒、睡觉、擅离职守和做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要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手续,对进入本单位的外来人员应询问登记并积极宣传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进入禁火区的人员要严防其将火种带入。

4、对进入厂区的车辆要加强防火和交通管理。

5、门卫巡逻人员应密切配合、协调工作,对重点部位要定时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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