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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制度有哪些

2016-03-31 11:47:1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学生制度有哪些(共4篇)学生管理制度大全第四部分 学生管理制度值周检查评比制度一、值周的目的为了提高学生整体素质,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队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实践,决定在全校中抽取部分学生成立值周小组,并建立值周检查评比制度。二、值周任务:1、检查各班卫生和自习课纪律。2、督促学生遵守《中小学生守...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学生制度有哪些》,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学生管理制度大全》

第四部分 学生管理制度

值周检查评比制度

一、值周的目的

为了提高学生整体素质,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队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实践,决定在全校中抽取部分学生成立值周小组,并建立值周检查评比制度。

二、值周任务:

1、检查各班卫生和自习课纪律。

2、督促学生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记录好人好事,登记学生中的违纪行为。

3、检查早读、课间操的出勤纪律情况。

4、配合各班主任狠抓学生的养成教育。

三、值周纪律

1、必须坚守岗位,勤检查,勤指导,不得随便请假、离岗。

2、值周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同学们做出表率。

3、对违纪事件和检查扣分要做到实事求是,公平合理。

4、服从领导、老师和值周人员的管理。

四、检查评比细则(见后)

小学生守则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二、按时上学,不随便缺课。专心听讲,认真完成作业。

三、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课外活动。

四、讲究卫生,服装整洁,不随地吐痰。

五、热爱劳动,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六、生活简朴,爱惜粮食,不挑吃穿,不乱花钱。

七、遵守学校纪律,遵守公共秩序。

八、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对人由礼貌,不骂人,不打架。

九、关心集体,爱护公物,拾到东西要交公。

十、诚实勇敢,不说谎,有错就改。学生制度有哪些学生制度有哪些

中学生守则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努力学习,准备为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力量。

二、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三、专心听讲,勤于思考,认真完成作业。

四、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娱活动。

五、讲究卫生,不吸烟,不喝酒,不随地吐痰。

六、积极参加劳动,生活俭朴。

七、遵守学校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国家法令。

八、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对人有礼貌,不骂人,不打架。

九、热爱集体,爱护公物,不做对集体和别人有害 的事。

十、谦虚谨慎,有错就改。

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一、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1、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2、坐、立、行、读书、写字姿势正确。

3、穿戴整洁、朴素大方。头发干净整齐,不烫发、化妆、佩带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4、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不吸烟,不喝酒。

5、举止文明。不打架骂人、说脏话。不赌博,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6、情趣健康。不看色情、凶杀、迷信的书刊、影视片,不唱不健康的歌曲。

7、不进营业性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厅、酒吧和音乐茶座等不适宜中学生活动的场所。

8、爱惜名誉,拾金不昧,不受利诱,不失人格。

二、真诚友爱,礼貌待人

9、要讲普通话。使用礼貌用语。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和蔼。

10、尊敬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谦恭礼让,敬老爱幼,尊重妇女,帮助残疾人。遇见外宾,以礼相待,不卑不亢 。

11、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候。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接受递送物品要起立并用双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诚恳。

12、同学之间团结互助,正常交往,真诚相待,不叫侮辱性绰号,不欺侮同学,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13、待客热情,起立迎送。邻里有困难,主动关心、帮助。

14、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动用他人物品、看他人信件和日记。

15、不随意打断别人的讲话,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防碍别人要道歉。

16、惜时守信。答应别人的事要按时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珍惜时光。

三、遵规守纪,勤奋学习

17、按时到位,上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先行。

18、上课专心,勇于提出问题,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回答老师的提问。

19、认真预习、复习,按时独立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合理安排课余时间。

20、积极参加团队活动和学校、班级组织的文体活动、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21、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优美。保持图书馆、阅览室的安静。不在教室和楼道内追逐喧哗。

22、爱护校舍和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涂抹乱刻画。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损坏东西要赔偿。

23、参加各种集会准时到达,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24、节约水电,服从管理。学生制度有哪些

四、勤劳俭朴、孝敬父母

25、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

26、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收整齐。

27、主动承担收拾房间、洗衣、做饭、洗刷餐具和打扫楼道、庭院等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和公益劳动。

28、生活节俭,不摆阔气,不乱花钱。

29、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经常把生活、学习、思想情况告诉父母。

30、外出和到家时,向父母打招呼,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

31、尊敬体贴帮助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心照顾长辈和兄弟姐妹。

32、对长辈有意见,有礼貌地提出,不耍脾气,不顶撞。

五、严于律己,遵守公德

33、遵守交通法规,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

34、乘公共车主动购票,给老、幼、病、残、孕妇及师长让路、让座、不争抢座位。

35、遵守公共秩序,购票购物按顺序,对营业员有礼貌。

36、爱护公共设施、文物古迹。爱惜庄稼、花草树木。保护动物和生态环境。

37、参观游览守秩序,瞻仰烈士陵墓保持肃静。

38、观看演出和比赛,做文明观众,不起哄滋扰,结束时鼓掌致意。

39、尊重外地人,遇有问路,认真指引。

40、见义勇为,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

校规

1、按时到校、离校,不迟到、不旷课、不早退,课间不准擅自出校门。

2、打上课预备铃时一律进教室,做好上课前的准备,保持安静。课堂上做姿要端正、专心听讲;对教师要有礼貌,发言时要举手。

3、遵守学校常规和考试规则,坚决杜绝考试作弊现象。

4、认真做好两操,自觉参加晨练和课外活动。

5、多媒体教室、实验室、音乐室、美术室等专用教学场所,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入内,需入内活动应遵守有关规定,听从指挥。

6、保持楼内的安静,不得喧哗、奔跑、玩耍。

7、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纪律、卫生管理规定,维护校容校纪。

8、尊敬师长、团结友爱、举止文明、对人礼貌、谈吐高雅,力戒脏话粗话。生活朴素,不吸烟、不喝酒。

9、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电。

10、在校提倡穿校服,着装统一,仪表无奇装异服、不留不良发饰。

学生仪容、仪表、礼节、礼貌规范

1、仪容、仪表规定。

(1)男生发型为标准学生发型,不留长发,不剃光头,不留鬓角,小胡子。女生不烫发,不留披肩发,梳短发或马尾发饰,头发要适时梳洗,保持整洁。

(2)每日洗脸、刷牙、脸要经常保持清洁,女生平时不描眉、抹粉、涂胭脂、抹口红、画眼影,不佩带耳环、项链等,保持自然美。

(3)学生在校着装要体现学生特点,不穿奇装异服,不穿背心(体育活动除外),拖鞋(宿舍、微机室除外),不穿带污垢的衣服。袖口要保持清洁干净,裤子要整洁,衬衫要保持清洁,领带要结整齐,注意保持不紧不松.

(4)讲究个人卫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澡,保持手的清洁,指甲短而清洁,不抹指甲油。

(5)不带戒指、手镯、手链、胸饰等饰物。

(6)坚持每天把校徽端正地佩戴在外上衣左胸上方正确位置。

(7)女生不穿高跟鞋,脚、鞋、袜保持清洁无臭味,不光脚穿鞋。

2、课堂礼节、礼貌须知

(1)预备铃响,立即归位坐好,准备学习用品,静候上课。

(2)老师走进课堂,值日生"起立"口令全体起立行注目礼,问好,精神集中,教师回礼后,听值日生口令坐下,迟到者要在进门处立正喊"报告"待教师允许后入坐。

(3)上课用心听讲,认真作笔记,积极思考,大声答问,向老师答问或发问须起立。经允许后方可坐下.

(4)尊重教师的劳动,不讲闲话,不进行任何有碍教学的活动,不窜位。

(5)上课时要穿戴整洁,保持正常姿势,不准穿背心、 拖鞋,不准披衣散扣,穿大衣,戴帽子,围围巾、围脖,不准悬脚舞手、歪头搭颈,不降低座位。

(6)上课或自习要准时到堂,保持安静,不准擅自下位,随便进出,出教室须经任课教师或班主任批准。

(7)下课铃响后应起立向老师致意,待老师离开教室后,学生方可活动或出教室。

(8)不论发生什么事情都要保持冷静态度,绝对不得顶撞教师或哄闹.有不同意见和看法课后再解决.

(9)独立认真完成作业。

(l0)实验课专业课要严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爱护仪器和专业设备,损坏要赔偿。

3、课间礼节礼貌须知

(1)课间不得在楼道和教室追逐打闹、大声喧哗或搞体育活动,吹口哨等。

(2)上下楼梯,在走道上走动,要互相礼让,碰见老师要点头招呼,主动让步。

(3)有事进各办公室,先喊"报告"征得教师同意后方可慢慢推门进入。学生与教师谈话时要立正站直,双手下垂眼睛看着老师,认真听老师的谈话并及时回答,办完事情后轻轻带门退出.

(4)不准在楼道楼梯、大厅、门口聚堆聊天,以免影响他人行走。

(5)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纸杂物,不用脚蹬墙裙,弄污墙壁。

(6)不能在老师或来客面前修指甲、剔牙、掏鼻子、挖耳朵,搓泥垢、搔痒、出怪祥、伸懒腰、哼小调、评头品足,打哈欠或打喷嚏时,应用手帕掩住嘴鼻,面向一旁。

(7)与老师或来宾同行,出入口时应礼让教师或来宾先出先入,如必须先行时,要说"对不起"并侧身从他人的一侧通过,不能从谈话人之间穿过。

4、语言文明礼貌须知

(1)坚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与人交谈,以"请"字开头,以"谢谢"结尾。

(2)同学们之间要相敬如宾,礼节性的交谈,在任何场合都不讲污言秽语,尤其是男女同学之间交谈更应注意语言的纯洁与分寸。

(3)学会并坚持用好敬语、问候语、称呼语。如学生见到老师或来宾要问好、点头行,分别用“您好”“教师早晨好”“午安”“多日未见,您身体好吗”等问候用语。老师或来宾要离校或分别时,要有分别告别表示,可用"再见"、"欢迎您再来"、"请您走好"、"祝您一路平安"等。有事与老师交谈,事情办完后要对老师说"您还有别的事吗?谢谢你的帮助"、"多谢您的指教"。教师表示允许后学生方可退出两步向教师道别后再离开。

(4)同学们相遇要相互问好,分手时要互致再见

(5)任何场合与人谈话态度要落落大方,表情自然语调柔和 音亮适中.发音清晰,用词得当.不矫揉

造作或说话含糊,要认真耐心的听听对方谈话。

(6)同学之间发生矛盾要说"对不起"并妥善解决,不能动手打架,在场的同学应调解.平息矛盾,不起哄。不围观。

5、卧、坐、站、行的具体要求

(1)卧:学生休息或睡眠一般采取则卧姿势.双腿要求并拢.整个身体是"弓"字形。

(2)坐:躯干与脖、胯、腿正向前方,坐满椅子,腹部挺起脊柱向上伸直,胸前挺,双肩平正放松,双膝并拢。面带笑容、手自然放在双膝上。要特别注意不能翘二郎腿。

(3)站:身体平直,挺胸、收腹、梗颈、双肩平正放松,,双背自然下垂,或放在体前交叉,一般是右手放在左手上,面带微笑,眼睛平视。女生双脚呈"V"字形,双膝和双脚后跟靠紧,男生双脚距离与肩同宽。 切忌:站立时不能背靠物体,双脚不能交叉。

(4)行:上体正直,挺胸、抬头、肩部放松,两臂前后自然摆动,面带笑容,目光平视,步线要轻且稳,脚落地时脚尖朝上前方。

切忌:摇肩晃头,上体左右摇动,两臂横提,上体前倾或后仰,多人一齐行走,不能搭肩,不以横成一排。

(5)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纸杂物,不用脚蹬墙裙,弄污墙壁。

(6)不能在老师或来客面前修指甲、剔牙、掏鼻子、挖耳朵,搓泥垢、搔痒、出怪祥、伸懒腰、哼小调、评头品足,打哈欠或打喷嚏时,应用手帕掩住嘴鼻,面向一旁。

(7)与老师或来宾同行,出入口时应礼让教师或来宾先出先入,如必须先行时,要说"对不起"并侧身从他人的一侧通过,不能从谈话人之间穿过。

校容卫生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学校环境卫生管理,维护校容整洁,学校作如下规定:

一、保持窗户干净,注意维护门窗的完好,开窗时要扣上搭钩,放学离校要关好门窗。

二、教室桌椅和清洁工具要摆放整齐。

三、墙壁要保持清洁,不乱写乱画,不得有张贴物。

四、地面窗台、窗柜要做到无纸屑、无尘土、无杂物、无痰迹。纸屑果皮等杂物自觉扔入垃圾箱。。

五、 爱护校内花草树木,不准 随便进入花坛草坪、不准向草坪和树木丛中抛掷纸屑或其他赃物。

六、保持室内空气畅通,勤清扫、拖地,桌面要始终保持干净整洁。

七、出入校门要下车,不准在校内骑自行车,自行车必须存放在学校指定的地点。

八、凡违反上述规定,除进行批评教育外,情节严重者要给予纪律处分。

中、小学生一日常规

一、热爱学校、热爱班集体,珍惜校园的一草一木和校园的公共设施,爱护校园和班级的公共财物,不有意破坏。

二、认真清扫本班和环境卫生,并认真保持清洁。养成节俭、朴素的作风,不乱花钱,吃零食,不乱扔纸屑、杂物,爱护环境,节约水电。

三、学生上学须着校服,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戴首饰,穿着干净整齐。

四、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课堂上要认真听讲,按时独立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上课期间不许离校;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向老师请假。

五、同学相处互助友爱,礼貌待人,不逞强凌弱,不吸烟,不打架,不骂人,不向他人勒索钱物。

篇二:《学生管理制度》

新民乡中心小学

优秀学生表彰奖励制度

一.指导思想

通过对品学兼优和某一方面取得成绩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进一步激励他们向更高的新的目标努力和迈进。

二.具体方法

1.每学期学校定期在期末对各班通过民主推荐和评选产生的优秀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其中每学期评选和表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感恩之星及上级要求表彰的项目。

2.三好学生属综合荣誉,其条件为:思想品德评定为优秀、语文、数学、外语主课考试成绩单科不低于90分(中、高年级语文成绩单科可不低于85分,但三科总成绩不低于275分),体育成绩须良好以上。

3.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的条件和三好学生一样,但必须是学生干部或少先队员

4.对在各级各类学习竞赛和其他方面竞赛中获奖,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同学,学校也将根据有关规定酌情给予表彰和奖励。

5.名额规定如下:

(1)三好学生为班级学生数的5%

(2)优秀队员为班级队员数的8%

(3)优秀学生干部学生数的5%

(4)感恩之星每班一个

三.组织领导

此方面工作由教导处和大队部主管,具体由团队辅导员负责。

学生守则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社会主义祖国的尊严和荣誉,不参与任何危害社会秩序和破坏安定团结的活动。

二、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崇尚“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道德规范。

四、热爱专业,勤奋学习,树立良好学风,努力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讲究社会公德,讲文明,有礼貌,举止有度,仪表端庄,作风朴实,待人诚恳。

六、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热心服务。

七、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和社团活动,陶冶情操,增进身心健康。

八、讲究个人卫生,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积极参加健康促进和健康咨询活动。

九、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不浪费粮食、水、电,爱护公物和实验仪器。

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服从社会需要,将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作为求职依据,立志献身于祖国教育事业和国家现代化建设事业。

十一、热爱劳动,尊重他人劳动,积极参加军训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

班级工作管理条例

1 、每班级设班主任一人,班主会人选由教导处推荐责任心强,素质较高,管理能力较强的教师担任,并报学校审批。 2 、在班主任的指导下,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五至八名学生组成班级工作委员会,任期一般为一学年。

3 、班委会设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劳动委员、宣传委员、体育委员、文娱委员各一人,不满三十人的班级可根据情况设兼职委员。

4 、班委会在班主任指导下全面负责班级工作。班委会要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班级情况,研究工作措施,并利用周末的班会向学生报告班级工作开展情况,广泛征求学生对班级工作的意见。

5 、班长负责全班的日常工作,并负责布置、检查、督促各委员的工作。

6 、副班长协助班长处理班级的日常工作,班长不在,副班长代理班长的工作。

7 、学习委员负责班级的学习工作,定期召开各科课代表会议或学生代表座谈会,及时向教务科、任课教师反映学生对学习的意见和要求,督促全班同学按时交送作业,并认真填写教学日志。

篇三:《学生制度》

邢台医学院

学生管理制度学生制度有哪些

目 录

一、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育部颁发)

二、学生文明行为规范

三、学籍管理办法(2011年9月修订)

四、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五、学院奖学金评审办法(2010年9月修订)

六、学院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

七、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细则

八、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红旗团支部评选细则

九、“阳光晨锻班级”、“阳光晨锻青年”与“经典晨读班级”、“经典晨读青年”评选细则

十、“心理互助先进个人”评选细则

十一、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十二、学生违纪处分暂行条例

十三、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十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补助办法(2010年9月修订)

十五、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

十六、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

十七、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十八、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十九、学生干部管理规定

二十、学生社团管理规定

二十一、升旗仪式暂行规定(2007年9月修订)

二十二、学生证管理办法

二十三、学生宿舍管理规定(2011年9月修订)

二十四、校园治安、消防管理规定

二十五、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学生制度有哪些

二十六、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二十七、关于创建优良学风班级、文明宿舍的实施意见

二十八、优良学风班级考核办法

二十九、文明宿舍达标考核办法

三十、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实施细则(2011年4月修订)

三十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

三十二、关于班级心理委员和心理协助员的具体规定

三十三、毕业生暂缓就业档案户口管理暂行规定

三十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办法

三十五、晨读活动的实施意见

三十六、学生课外活动管理规定

三十七、关于学生重大事件、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的规定

三十八、学生联合会章程

三十九、院学生会各部门职责和范围

四十、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四十一、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办法

四十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

四十三、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四十四、辅导员工作条例

四十五、辅导员考核办法(2009年7月修订)

四十六、优秀、特色学生辅导员的评选办法(试行)

四十七、系学生工作岗位职责

四十八、就业工作管理办法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一、志存高远,坚定信念。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面向世界,了解国情,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二、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弘扬民族精神,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不参与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影响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活动。培养同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增强社会责任感,甘愿为祖国为人民奉献。

三、勤奋学习,自强不息。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珍惜时间,学业有成。

四、遵纪守法,弘扬正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敬廉崇洁,公道正派;敢于并善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五、诚实守信,严于律己。履约践诺,知行统一;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自尊自爱,自省自律;文明使用互联网;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诱惑。

六、明礼修身,团结友爱。弘扬传统美德,遵守社会公德,男女交往文明;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仪表整洁,待人礼貌;豁达宽容,积极向上。

七、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热爱劳动,珍惜他人和社会劳动成果;生活俭朴,杜绝浪费;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实际的物质享受。

八、强健体魄,热爱生活。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提高身体素质,保持心理健康;磨砺意志,不怕挫折,提高适应能力;增强安全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关爱自然,爱护环境,珍惜资源。

篇四:《学生管理制度》

[篇一:大学生纪律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学生的基础文明道德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共同创造一个优美、安静、舒适、文明的学习环境,促进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大学生,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学生个人应当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注重个人品德修养,文明学习,文明生活,做文明的大学生。

第二条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

1、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课堂认真听讲,课后认真完成作业;上午上课时间不得开展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学生管理制度

2、自觉维护教学秩序,路上,必须严格遵守交通秩序,注意安全,骑自行车必须礼让三先,不得在路上逗留,不得进入“两室三厅”。

第十六条同学之间应团结友爱,不得打架、吵闹,且纠集社会青年寻衅闹事、影响教育秩序者,一律从严处置或移交派出所处理。

第十七条男女同学之间倡导正常同学友谊,但不准谈情说爱。

五、卫生制度

第十八条学生必须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在日常生活中养成爱整洁、讲卫生、不吸烟、不喝酒的好习惯。

第十九条讲究公共卫生、不乱丢纸屑、不随地吐痰。

第二十条注重个人卫生,要求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衣服;不吃不洁净的食物;严禁购买小商小贩的东西;男同学头发不能过耳,不蓄胡须,女同学不烫发。

第二十一条积极参加周末大扫除,坚持教室、走廊、楼梯间每天一小扫。

六、爱护公物制度

第二十二条不得涂抹或损坏校内的一切刊物,不得乱写乱画乱张贴。

第二十三条教室内课桌、椅、门、窗、玻璃、黑板,必须指定管理的责任人,损坏照价赔偿,进行教育并酌情处罚。

第二十四条不得在教室内乱接电源,冬天严禁生火,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爱护公物,人人有责,坚决杜绝偷盗事故,防止火灾等人为事故发生。

七、考试制度

第二十六条未经家长同意必须参加学校举行的各类考试。

第二十七条考试不得交头接耳、夹带、传递纸条等舞弊。

第二十八条开考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前30分不得交卷,交卷后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前走廊上逗留,不得大声喧哗,上下楼梯脚步要快,以免影响他人考试。

[篇五:学生管理制度]

一、学生守则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2、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

3、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有益的活动。

4、珍爱生命,注意安全,锻炼身体,讲究卫生。

5、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生活习惯文明健康。

6、积极参加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7、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

8、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关心他人。

9、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

10、热爱大自然,爱护生活环境。

二、学生考勤制度

为营造学校良好学风,按照学生学籍管理要求,特制定学生考勤制度如下:

1、学生每学期必须按时报到,自开学起开始考勤。

2、学生上课(包括自习课)、班会、规定参加的会议等全部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按规定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凡事先没有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或超过假期事先未办理续假手续者,均以旷课论处。

3、学生在节、假日期间,必须按规定的时间离校和返校。因故需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者,应出具相关证明),否则,均以旷课论处。

4、迟到、早退以上课铃声为准,在上课铃声完后进入教室者为迟到,下课铃响以前离开教室者为早退。迟到、早退三次,作旷课一学时计算。

5、学生上课考勤,由任课教师负责点名。班主任认真登记迟到、早退、旷课学生名单。班主任每月向学生科报送一次考勤表,学生科将采取不同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学生处出勤情况。

三、学生请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强化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请各班级严格学生请假制度,做到手续齐全,遵章执行。

1、学生因正当理由请假不到学校上课,要求其监护人(家长或教练)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写好请假条,履行请假手续。学生因正当理由请假离开学校,须向班主任报告并写好请假条,班主任应及时与监护人取得联系,予以证实或证明。请假单由班主任保管、备案。

2、凡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同意批准;请假一天以上须由班主任向学校教务(学生)处申报。

3、对于无正当理由随意不到校或对于不按规定手续请假的学生按旷课论处。

4、学生请假出校

①必须填写离校请假条。

②班主任必须与监护人(家长或教练)电话联系,取得同意。

③离校请假条上必须由该班的班主任同意请假签字并由监护人(家长或教练)补签意见。

④遇到特殊情况,如学生生病,需要有老师、教练陪同,并及时通报家长。

5、凡上课期间无特殊原因不允许请假。

6、各班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请准假老师问清情况,对理由不确定、不充分的不予准假,严格把关。

7、对没有按时返校的学生由班主任及时弄清原因,并与家长、教练及领导联系处理。

四、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和加强无锡市体育运动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维持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由学校发给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要求的有关证件(材料),按学校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申请延期报到,延期一般不超过两周,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报到后,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在网上注册。新生即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由学校建立学籍档案,记录学生在学校期间思想品德、课程(含实践教学,下同)等方面的表现和成绩。学校统一编排学生学号,并核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证>。取得学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国家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奖励政策。

第三条每学期开学,学生应按规定日期返校、缴费、注册,因故不能如期返校注册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并逾期两周不到校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二章成绩考核

第四条学生成绩考核包括思想品德评定、课程成绩考核两个方面。思想品德评定、课程成绩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毕业鉴定在毕业前进行。成绩考核结果应如实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五条思想品德评定以<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守则>和行为规范为主要依据,全面评定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规范和组织纪律。思想品德评定由学校教务处负责,于每学期末进行。采取学生个人总结,班级民主评议,班主任写出综合评语的形式,并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评定等级。

第六条课程成绩考核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按教学计划的规定,采取考试、考查或其他考核方式进行。

第七条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查成绩采用五级制,即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59分及以下)。考核成绩不及格者,允许补考两次,首次在下一学期开学后两周内,第二次在毕业前,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安排时间进行。补考的要求和期末考试要求相同,两次补考仍不及格的应重修。

第八条课程学期成绩按以下规定确定:

1、考试课程学期成绩以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期中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30%,综合确定。平时成绩包括作业、课堂提问、小测验等。

2、考查课学期成绩由两部分组成,综合性测验成绩(一学期进行2次)占60%,平时成绩占40%。

3、学生实践能力的考核,以组织学生参加国家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的考核为主,取得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第九条实践教学成绩考核。内容包括实践能力、应用性知识及实习表现等。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实践技能考核成绩、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和实际表现,做出综合评定意见,并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评定等级。在企业实习的,由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共同对学生进行评定。

第十条学生必须按时参加学校规定的课程成绩考核。学生因病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凭有关证明向班主任提出缓考的书面申请,报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批准,无请假手续的按旷考处理。

第十一条旷考、考试作弊的学生,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按照考试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并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十二条毕业鉴定对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等进行综合评定。毕业鉴定由学生管理部门负责,采取学生个人总结,班级民主评议的形式,班主任写出毕业鉴定评语,并按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合格)评定等级。

第三章升级与留级

第十三条学生每学年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经考核合格或补考后合格的门数大于该学年所学课程总门数三分之二者,准予升级。学生升级后,不及格课程由学校安排在毕业前补考。

第十四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留级:

1、一学年所学课程成绩经补考后,不及格的门数达学期考核总数三分之一者。

2、连续两学期经补考后仍不及格的课程累计门数不足两学期总门数的三分之一者,家长或本人要求留级者。

第四章转学

第十五条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因特殊原因,不便或无法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中等职业学校可接收普通高中转入的学生,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1、学生确有某一专业特长,转学更有利于发挥其潜能和专长者。

2、学生患某种疾病,经学校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适合在学校学习,但能在其他学校学习者。

3、学生家庭居住地迁移。

4、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十六条学生申请转学,按下列程序办理:

1、学生在同一市内学校转学,由学生提交家长签字同意的书面申请,班主任签署意见,学生管理部门审核,学校研究批准,并填写<无锡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经转入学校同意后,由转入学校报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2、学生转学,应在每学期开学前申请、办理。

第十七条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转学:

1、入学不满一学期。

2、毕业年级。

3、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学校之间不予相互转学。

4、应退学或责令退学的学生。

第五章休学与复学

第十八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或令其休学:

1、因病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不能在学校正常学习,必须停课治疗,治疗(修养)时间超过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

2、一学期病假事假累计超过本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

3、因特殊原因,本人提出休学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者。

4、学生因创业、就业、工学交替,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者。

第十九条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但不享受奖学金、助学金等。

第二十条学生休学期满,应于新学期开学前向学校提交复学申请书及相关证明(病休学生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康复证明),经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审核,主管副校长批准后办理复学手续,休学期间如有违法行为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复学资格。

第六章退学

第二十一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退学或责令退学:

1、因病休学期满,经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复学手续者。

2、经指定医院确诊患有精神病、癫痫病等严重疾病者。

3、意外伤残不能坚持学习者。

4、一学期累计旷课超过两周(60学时)者。

5、考试作弊屡教不改或多次旷考,情节严重者。

6、在同一学年内课程成绩经补考后,仍有三分之一以上门数不及格,或学年所得学分低于规定学分三分之一者。

7、自愿要求退学且家长签字同意者。

8、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又无正当理由者。

9、其他原因,学校认定必须责令退学者。

第二十二条学生退学按下列规定办理;

1、退学或责令退学须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2、患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包括意外伤残)者,须由学生家长负责领回。

3、学校发给学生退学证明,并根据学习年限及成绩发给写实性学习证明。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校者,不发给学习证明。

第二十三条退学学生,取消学籍,不能申请复学,户口迁回原户口所在地。

第七章奖励与处分

第二十四条学校对学生上课、自习、实验、实习、劳动和各项集体活动等,均应进行考勤。

第二十五条学校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或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有关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第二十六条对违犯学校管理规定的学生,视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的时限为:警告、严重警告不少于三个月;记过不少于半年;留校察看为一年。处分的有关材料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二十七条处分学生,应实事求是,重在教育,并按照慎重和适当的原则进行。处理结果要同本人见面(开除学籍要通知家长),允许本人申诉、申辩和保留意见。对本人的申诉,学校要认真复查。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违反宪法,组织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者。

2、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者。

3、侵害他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破坏公共财产,偷窃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造成严重损失和情节严重者。

4、打架斗殴、酗酒、吸毒、赌博、品行恶劣、道德败坏造成严重后果或情节严重者。

5、违反校纪校规,严重影响学校秩序及公共秩序情节极为严重者。

6、受留校察看处分,在察看期间仍无明显进步者。

第二十九条处分学生,须经学校学生管理部门研究决定,并按下列权限审批: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须报主管副校长备案;留校查看由主管副校长批准并向校长办公会报告;开除学籍须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期满,能认真改正错误并有显著进步的学生,经本人申请,班委会和班主任做出鉴定并提出意见,经学生管理部门研究,报主管副校长批准可撤销处分。撤销留校察看处分须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处分撤销后,有关处分材料和决定从本人档案中取出,由学校统一保存。受开除学籍处分的,不能撤销处分。

第三十一条学生在毕业时尚未撤销处分的,待处分期满有显著进步后,由学生本人提出撤销处分申请,经所在单位鉴定同意,报学校按规定权限审批撤销其处分。

第八章毕业与结业

第三十二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或修满规定学分,毕业鉴定合格,学校准予毕业,并颁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十三条毕业时仍有不及格课程或未达到规定学分总数,准予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学生在两年内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或达到毕业总学分后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自换发毕业证书之日算起。

第三十四条毕业证书为一次性证件,务必妥善保管。如有遗失,不再补发,但经学校核实后出具证明,可发给毕业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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