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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016-04-05 11:22:2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共4篇)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共十项)习水县泰龙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二○一三年三月十日目 录一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3二 隐患整改制度 7三 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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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共十项)》

习水县泰龙煤矿

二○一三年三月十日

目 录

一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 3

二 隐患整改制度 ..................................... 7

三 隐患整改验收制度 ................................. 8

四 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 9

五 重大隐患报告制度 ................................ 10

六 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登记制度 ........................ 11

七 隐患排查整改公示制度 ............................ 12

八 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专项使用制度 .................... 13

九 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制度 ........................ 15

十 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 16

习水县泰龙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煤矿隐患排查整改与监控管理,建立完善的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制定泰龙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相关制度。

一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日检制度

1、为扎实做好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制度。

2、矿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带头认真执行煤矿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除特殊情况外,应坚守煤矿,对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做总体的安排部署。

3、每天由矿领导跟班,大班长、安全员、瓦检员负责日常隐患排查,矿领导检查落实,每日下井一次,对井下采、掘、机、运、通各系统环节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4、当日检查发现问题及隐患落实整改情况应在下一班的安全生产调度会上给予说明和安排。

5、每班检查的隐患要有记录,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要认真填写,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

6、副矿长每日下井一次,对国家法律法规、上级行业部门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安全生产应注意的相关事宜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及工人进行学习和传达。

7、井下采、掘、机、运、通各系统环节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查出问题按照“五定”原则交给当班进行处理,处理不完的移交下一班继续处理。

7、隐患落实整改应根据检查和落实情况,有记录、有台帐,留下痕迹管理。

8、矿领导按照相关要求带班下井作业,次数不少于相关规定,并有夜井记录。认真填写班前会议记录、带班日记、交接班登记和隐患整改调度表。。

9、对检查工作不认真,检查后未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或未落实整改措施导致发生事故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煤矿处罚标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实行经济处罚。

10、安全专职检查人员必须积极参加当班的安全生产调度会议、班前会议,填写隐患整改调度表、登记台帐,并将隐患检查情况在井口工示拦给以公布。

11、安全专职检查人员对井下安全生产环节检查应不留死角,不漏点、不漏面,严格隐患整改,发扬“三铁”精神,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12、技术人员每天下井对各项工程建设的技术参数、实施效果进行检查和安排落实,建设质量及规格不符合《规程》或相关规定的,责令重新处理,并根据相关处罚标准落实进行处罚到位。

周检制度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结合煤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2、按照煤矿规定,由矿长组织,积极开展每周日的自检自查

工作,检查参与人员有矿长、副矿长、大班长、技术员等相关人员参加,除特殊情况外,任何人不得无故不参加检查。

3、参与检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大凹子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处罚标准》,检查不漏环节,不留死角。采、掘、机、运、通各系统严查严治。

4、查出隐患必须有隐患检查记录登记台帐,按照《五定》原则交给带班领导,带班领导督促大班长,实行隐患整改压力逐级传递,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

5、检查结果及上周检查隐患整改情况,应在周一的安全办公、自检自查会议上进行公布,整改及时、效果符合相关标准的班组应给以一定奖励,对隐患整改不力或不及时的班组,必须对照标准,从重处罚。

6、隐患整改结束,相关检查人员必须组织对整改效果进行验收,填写书面隐患整改报告,及时上报分局。

7、加强周检档案管理工作,所有原始检查记录台帐,整改验收台帐,必须收集整理,交煤矿档案室进行保管,以便以后查找方便。

8、排查出事故隐患要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估,确认事故隐患的类别,同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

月检制度

1、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煤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2、矿每月必须对井上下各系统、相关软件建设工作存在问题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和排查。

篇二:《XX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考核办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安全隐患的划分

根据安全隐患可能危及矿井安全及造成伤亡或非伤亡事故的程度、范围、大小划分为三类:

1、重大安全隐患:极易危及矿井安全,极易造成多人伤害或可能造成全矿或一翼停产或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的隐患。

2、主要安全隐患:可能危及采掘工作面,井巷通风,行人安全,可能造成局部范围人员伤害的或二级以下非伤亡事故的隐患。

3、一般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个别人受到伤害,可能酿成三级非伤亡事故的隐患。具体细化为特别严重、严重、中等、一般和较轻5个等级:特别严重隐患指《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所列的15项66条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严重隐患指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资料汇编中所列的重大隐患,中等隐患指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资料汇编中所列的主要隐患,其他在一个生产班内不能彻底治理的为一般隐患,能在一个生产班内排除的为较轻隐患。

根据隐患处理责任属性分为4类:需要地方政府或省政府及部门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为A类;需要集团公司帮助解决的安全隐患为B类;属于矿安排解决的安全隐患为C类;属于区队自身解决的安全隐患为D类。

二、各级管理人员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制

1、矿长:对全矿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全面责任。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办公会,研究制定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计划,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所需资金,及时做出安全隐患整改决策和指令。

2、总工程师:对全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负技术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技术措施,配备技术力量,开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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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组织安全费用资金计划,参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3、生产副矿长:协助矿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此项工作开展负有直接责任。负责组织实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计划,监督检查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实施安全隐患整改各项措施,参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4、安全监察处副处长:对全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负监察责任,负责监督检查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责任制履行情况,参加安全隐患排查,跟踪落现场安全隐患整改。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5、机电副矿长:对全矿机运专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计划,监督检查机运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实施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参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6、分管副总工程师: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审批和落实整改安全隐患技术措施,参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7、安检科科长:在安监副处长领导下,对全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负全面监察责任,监督检查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责任制落实,参加安全隐患排查,跟踪督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

8、安检科分管副科长:在科长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负监察责任,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规程措施执行情况,深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参加安全隐患排查,跟踪落实分管范围内的现场安全隐患整改,实行安全闭环管理。

9、安检科技术负责人:对全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负技术监察责任。负责安全隐患管理、分类、台帐管理及上报工作,实行安全闭环管理,建立和保管安全隐患整改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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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总调度室主任:在生产副矿长和总工程师领导下,按照“十项专管”要求,对全矿各专业安全隐患排查和实施整改负全面管理落实责任。

11、总调度室副主任在主任领导下,按照“十项专管”要求,对全矿分管范围内安全隐患排查和实施整改负技术管理责任,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隐患排查、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指导整改方案实施以及现场整改过程中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12、总调度室技术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参与分管范围内安全隐患排查、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指导整改方案实施以及现场整改过程中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13、基层单位区(科)长:对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负全面责任。每天组织本区队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采取有针对性措施进行整改,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情况,并登记建档。

14、基层单位副区(科)长:在区(科)长的领导下,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参与本单位每天一次安全隐患排查,采取有针对性措施落实整改,并做好跟踪落实工作。

15、基层单位技术负责人:对本区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技术管理直接责任。负责编制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技术措施,现场指导安全技术措施实施。

三、安全隐患排查处理责任

1、由矿长主持,每月下旬召开一次矿安全隐患排查分析会议,分管矿领导及安全生产各相关单位参加,会议对重大和主要安全隐患以及各专业共同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做出处理意见。

2、分管矿领导每月在矿长安全办公会上对其分管专业线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处理负责,完成矿提出的安全隐患处理任务。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制订解决处理方案,限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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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检科负责全矿各专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收集、筛选、建档管理工作。专兼职安全检查员每班对各专业线安全隐患的排查与处理进行督促,及时下发安全隐患排除通知单、不按期排除安全隐患罚款通知单、安全隐患强制排除通知单和安全人员意见书。对未按期处理安全隐患造成的事故进行追查分析。按本条例规定考核提出处理意见。

4、总调度室是处理安全隐患的直接组织、协调、责任部门,每月至少排查一次顶板、运输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并向分管领导汇报。安全隐患的处理必须及时,对需矿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才能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总调度室必须立即采取强制措施限期处理。

5、规划科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质量标准避免因设计不合理而产生的安全隐患,把预想到的安全隐患,制订有效措施加以克服;每月把安全隐患处理与矿生产作业计划一并下达考核。

6、劳资科严格执行规定的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对不按期处理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经济处罚。

7、地测科每月探明各个采区和作业场所的地质构造,排查水文、地质构造变化异常区域的安全隐患,向安检科填报安全隐患排查表。

8、器材科要把好供应物料质量关口,每周排查一次火工品管理方面的安全隐患,向分管领导汇报,向安检科填报安全隐患排查表;处理隐患时,及时提供合格的物料设备供现场使用。

9、机电科要按照处理安全隐患现场的要求及需要提供完好合格的机电设备,杜绝井下设备失爆现象的发生,每周排查一次机电管理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向分管领导汇报,向安检科填报安全隐患排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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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运搬工区提供可靠的车辆运输保证,确保及时处理隐患的运输环境畅通,每周排查一次本工区所辖范围内的运输安全隐患,向分管领导汇报,向安检科填报安全隐患排查表。

11、通风工区要为发生隐患地点提供充分的通风自然条件,保障通风系统的完善,确保安全隐患处理自然环境符合要求,每周排查一次通防安全隐患,向分管领导汇报,向安检科填报安全隐患排查表。

12、区队是处理安全隐患的实施单位,每周排查一次本单位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向安检科填报安全隐患排查表。区队长对本区队各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除负总责,按照矿长安全办公会的安排和业务部门的意见,认真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本单位安全隐患的检查、排除责任,做好登记,存档等安全隐患的管理工作。

13、班组长对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的排查处理直接负责,现场接受各级领导及业务部门,专兼职安全检查员交办的安全隐患消除任务。对当班因缺少材料、备件确实无法及时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工区和安全信息中心、总调度室汇报。

14、职工个人是排查处理安全隐患的具体执行者,必须每班排查本岗位安全隐患,向本班组班组长、跟班干部、安全员汇报。在处理安全隐患时,无条件地服从分工,听从安排不得擅自脱离现场。

四、隐患排查流程

我矿隐患排查分为三个层次进行,具体如下:

第一层次:矿井隐患排查

由矿领导参加,主要通过矿长安全办公会、月度矿井隐患排查、矿领导带班作业、一条线讲评、各专业会议如顶板分析会、通防例会等专题会议等。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整改单位、整改时间,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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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煤矿隐患排查制度》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

制度

煤矿隐患排查制度

隐患排查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主要手段之一,为了强化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业务部门的业务保安责任制,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同时也为了加强安全调度管理,制定如下规定:

一、组织机构和责任划分:

(一)、组织机构

组长:李国志(矿长)

副组长:张福应(安全矿长)

成员:王国兵 张利文 刘卫军 王利强 薛福军 蔡凯 史艳兵 王兆霖等各科队及领导。

(二)、责任分工:

1、矿长对全矿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

2、各分管矿长对矿长负责,并对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

3、各科队长负责本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对本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4、安监科负责全矿隐患排查的收集、确认、统计、上报工作;

5、督促落实科负责对全矿隐患的整改检查、落实与考核工作;

5、各队队长对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隐患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二、隐患的定义、分级、分类:

1、隐患的定义

隐患是指煤矿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等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各种不安全因素。

2、隐患的分级:

按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

A级:难度大,矿解决不了,须由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队组解决不了,必须由矿解决的隐患; C级:难度较小,由队组解决的隐患。

3、隐患的分类:

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可分为:顶板、运输、机电、通风、瓦斯、煤尘、放炮、火灾、水害和其他共十类。

三、隐患的查出与收集、确认与上报、处理

(一)、隐患的查处与收集

1、上级领导各种检查中查处的隐患;

2、集团公司和矿各种检查中查出的隐患;

3、各队组在各种检查中查处的隐患;

4、安全员汇报的隐患;

5、职工举报的隐患;

(二)、确认与上报:

1、所有检查人员及井下各队组必须将生产过程中发现隐患信息站;

2、由安监科对检查的隐患进行汇总分级,下三定表到各个队长科室,三定表必须顶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

(三)、处理

1、下发三定表后,把隐患汇总单交给督促落实科,有督促落实科对监督隐患的整改。

2、对整改期限已满而未整改的队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

篇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一: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隐患排查制度

一我矿安全管理部门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矿隐患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二由我矿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每周检查一次。检查需填写<安全隐患检查记录>。

三日常安全隐患检查以查违章、查隐患、查管理为主要内容。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四季节性安全隐患检查:

(一)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跑冒滴漏及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

(二)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汛、防暑、防人身伤害为重点检查内容;

(三)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

(四)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冻为检查内容;

(五)季节性安全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进行检查。

五专业性安全隐患检查:

(一)检查防火、防爆、用火管理及消防设施;

(二)检查安全设施、人身安全、劳动保护器具、通风、噪声等;

(三)检查防爆、防触电、防雷接地等;

(四)检查特殊工种及用具等;

(五)检查设备、仪表、安全联锁、报警仪器、安全状况;

(六)检查运输车辆等安全状况;

(七)检查环境卫生等;

(八)专业性安全隐患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公司主要领导进行联合大检查,每月检查一次。

六节假日安全隐患检查:

(一)重要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前,为保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应进行安全隐患检查;

(二)节假日安全隐患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自查并做好记录;

(三)节日前需认真检查下列情况:

1、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普通物品存放保管情况;

2、假日生产安全措施的安排落实情况;

3、劳动纪律、操作规程的执行以及节前安全教育情况;

4、各类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隐患整改情况;

5、节假日值班人员的落实情况。

七不定期安全隐患检查

临时性专业检查及生产出现问题必须进行安全隐患检查。

八各级隐患安全检查,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二、隐患整改制度

一、事故隐患范围:

1、危及安全经营的不安全因素;

2、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设施、安全设施隐患;

3、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

二、对查出的隐患应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公司、部门两级管理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三、对于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部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四、对于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一)负责审批某公司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

(二)负责审批某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第七条各单位和作业部级领导责任分工。

(一)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和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相关管理细则;

(二)组织并参加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和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对暂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逐级上报;

(三)按月组织研究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布置有关专业部门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隐患,组织制定相应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四)组织对相关外协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第八条各专业系统责任分工。

(一)某生产、调度系统

1、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或紧急情况时,要立即下达停产、停工处理指令,不得违章指挥;

2、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做好生产平衡工作,调整运行方式及时安排时间进行解决;

3、处理事故隐患时,做好鱼雷罐、原燃料等大宗物资运输协调;

4、对危及人身安全的液态金属隐患或紧急情况,做好指挥预案。

(二)设备部

1、组织开展工业建筑(含建筑物和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设备、设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以及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申请、安排,并组织事故隐患治理工程、项目的实施;

3、组织对检修单位作业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三)科技信息部

1、组织对衡器、计控保护系统的隐患排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2、组织辖区内作业层及化学品的事故隐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四)人力资源部

1、组织开展岗位劳动纪律情况和劳务用工管理情况的检查,对存在隐患组织落实;

2、组织开展消防、交通、治安专业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3、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实施奖励,并根据某公司领导批复,组织做好奖励的审核、兑现。

(五)办公室

1、组织开展食品卫生、行为规范、职工后勤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公共卫生等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组织对绿化、保洁单位作业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六)财务系统

在编制资金预算的同时,将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纳入资金预算安排,并对提出的事故隐患治理资金进行审核,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七)工程部

1、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在建工程、设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组织对工程单位施工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八)能源部

1、组织开展能源介质系统和报警防护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有毒有害等危化品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和应急预案。

(九)安全专业系统

1、组织或督促各级人员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和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2、组织对重大危险源隐患情况进行监督监控;组织制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急性职业中毒等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负责事故隐患的归口统计上报工作。

第四章事故隐患的排查与统计上报

第九条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第十条在事故隐患排查中,各单位按照区域分工、包机制度明确每台设备、设施、每个区域、部位事故隐患排查的责任人,对所辖设备设施、区域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上报或组织处理。

第十一条应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和某公司的有关规定,班组按班次、作业区按日、作业部按周、公司层按月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第十二条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分部门级、区域级和班组级三级排查制度,均建立“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见附件1),由上一级主管负责人进行检查和签认。

第十三条各专业系统应按照各自的工作范围、职责分工,分别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按时限要求向上级领导和安全专业汇报。

第十四条对检查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应逐级进行登记或上报。

(一)一般事故隐患

1、班组应及时处理,并记录在安全工作日志中;

2、当日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由班组上报作业区,由作业区填写“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并明确整改时限、负责人和控制措施;

3、一周内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由作业区上报作业部,由作业部组织制定整改计划。采取控制措施,并落实到岗到人,同时填写“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

(二)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上报部领导和某公司有关专业部门。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4、防止发生事故的控制措施。

第十五条各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按月、年进行统计,于每月初5日前,每年1月15日前向公司安全专业分别上报上月及上一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度、年报表”(附件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表”(附件3)“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汇总表”(附件4)。统计分析表应由主管领导签字,实行零报告制度。

第十六条各级专业部门有权对所管辖的专业范围内发现的事故隐患向责任单位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并督促进行治理整改。由上级专业部门下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改正指令书>的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应按时限要求及时进行反馈。

第十七条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单位,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业主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五章事故隐患的治理

第十八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本着边排查、边整改和“三定四不推”的原则,严格按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限落实”的要求,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治理整改,确保治理整改到位。

第十九条一般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应限期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由某公司组织专业部门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强制性监控措施,进行限期整改。

整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整改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整改的机构和人员;

(五)整改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条重大事故隐患需某公司安排计划治理的,隐患所在单位应提出具体整改方案,及时上报某公司安全专业,并制定详细完善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十一条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在整改结束后,应及时向某公司提出验收申请,由某公司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现场验收或向上级提出验收申请。

第二十二条暂时整改不了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控制。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在停产或停止使用的情况下进行事故隐患治理整改。并根据其级别,分别由所在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主体为对应级别的负责人或分管专业。

第六章事故隐患的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三条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经单位申报、专业部门审核、某公司批准后,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按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根据事故隐患所在部位,按照区域分工对责任人落实考核。凡被公司级专业管理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单位考核500-2000元/项,对单位行政一把手考核200元/项;凡被部门专业管理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区域考核200-1000元/项,对区域长考核200元/项;凡被部门区域长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班组考核200-500元/项,对班组长考核100元/项。

第二十五条未按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或上报,导致发生事故,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严格考核。情节严重的,由某公司专业部门提出意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若与上级下发的相关管理规定相违背,以上级下发文件为准。

[篇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和内容

1、1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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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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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职责

3、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分厂(车间)、处室行政一把手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单位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公司领导报告。

3、3安督办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3、4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财务处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3、6生技处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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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事故隐患

4、1事故隐患的含义: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4、2、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4、2、2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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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作程序

5、1组织机构

5、1、1公司成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分别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安督办主任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督办,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5、1、2各二级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单位第一责任人任组长。

5、2隐患的排查与报告

5、2、1隐患的排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分厂(车间)、处室应对各自管辖区域内按照公司<安全检查制度>中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5、2、2隐患的报告

5、2、2、1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报各部门、车间领导或安技员,各部门、车间报安督办,安督办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

5、2、2、2报告形式

5、2、2、2、1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

5、2、2、2、2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安督办,一份部门自己留底备查。(详见隐患报告登记表)

5、2、2、2、3公司各处室进行的专业安全检查和各部门进行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也应同时报告安督办进行登记备案。

5、3隐患的整改和验收

5、3、1各分厂(车间)、处室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照分厂(车间)、处室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整改意见。各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安督办,安督办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5、3、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安督办提交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督办应进行监控。

5、4档案建立

安督办应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5、5奖惩

5、5、1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年终评先进的重要依据。

5、5、2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5-500元的奖励,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安督办申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5、3各部门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5、5、4对发掘事故隐患不力,而又发生事故的部门将按照公司<工伤事故管理规定>中罚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

5、5、5发现了事故隐患因未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没继续上报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将对发生事故的部门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罚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对责任人将从重处理,报告人不承担责任。

5、5、6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报总经理处理。

6、1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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