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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协调制度

2016-04-07 12:30:3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协调制度(共5篇)201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三项排查”工作制度各社区、园区各局办:开展“三项排查”工作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建立“三项排查”工作制度是落实责任的关键抓手,为切实把我区“三项排查”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各级各部门负责人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特制订“三项排查”工作制度如下:一、开展“三项排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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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三项排查”工作制度

各社区、园区各局办:

开展“三项排查”工作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建立“三项排查”工作制度是落实责任的关键抓手,为切实把我区“三项排查”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各级各部门负责人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特制订“三项排查”工作制度如下:

一、开展“三项排查”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常规性工作,园区领导、部门负责人、包村督导领导、居委主要负责人是“三项排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三项排查”工作将在年终载入党政领导干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绩评价表之中。

三、“三项排查”工作的牵头部门:

1、园区综治办牵头负责排查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分类登记造册,按条线职能及时分流,及时化解。

2、园区信访办牵头负责排查管理控重点人头,做好台帐登记,制订应对措施,并落实相关包案领导和责任人。

3、梁集派出所牵头排查治安薄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

4、园区牵头部门每月召开一次“三项排查”工作会议,特殊时期半个月一次,认真分析“三项排查”形势,研究对策,制

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协调制度

定措施,对重大凝难问题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

5、社区综治办、维稳办、信访办将当月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在次月5日前报园区综治办,园区综治办再把“三项排查”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园区分管领导和县综治办。

6、各社区每半个月进行一次“三项排查”工作,定村领导要对所定村开展“三项排查”工作进行督查,并有相应的督查记录,村“三项排查”工作的情况在综治台帐中必须有记载,并将“三项排查”的情况及时汇报。

7、各社区要认真做好化解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定村领导、定村人员要积极协助配合所定村做好工作,切实做到一般矛盾纠纷不出组,重大凝难纠纷不出社区,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8、园区政法委将组织相关部门定期与不定期对基层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及时通报给各社区,对发现问题的社区发整改通知书。

9、“三项排查”工作作为镇对基层平安建设考核的内容之一,列为年终评定“治安安全社区”评比的主要内容。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日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一、定期排查制度

⑴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组,在规定期限内,认真妥善地处置化解职责范围内的各种矛盾纠纷。

⑵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组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会。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协调制度

⑶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报表制度,各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组将本辖区排查处置情况写出工作报告,书面汇报一次,社区综治办每月2日前将本辖区上月的排查调处情况报园区排查调处办公室。

⑷对排查出的重点问题,如因涉及社会治安引发的问题,婚姻、家庭邻里等民间纠纷,要求做到及时上报。

⑸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组每季度至少写两份信息及时落实排查情况。

⑹经过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对于排查出的主要问题要以督办卡的形式交有关部门办理。

二、台帐制度

(1)对排查出的影响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全部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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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责任单位、责任人,定处置措施,定处置期限。

(3)问题已经解决的要及时销账,到期未能解决的要跟踪督办。

三、工作协调制度

(1)通过各种渠道及时收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认真分析,梳理归类。

(2)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处置"的原则,落实到有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并提出处置期限。每次协调会议必须形成会议纪要。

(3)对群众反映强烈、处置难度大、有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提交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组研究,提出具体的处置意见,并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及时调查处理。

四、定期报告制度

各单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要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情况定期报告同级党委、政府和上一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按照协调会议议定的要求由有关部门、单位限期处置,本级解决不了的,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报告上级综治委,由上级党委、综治委协调有关部门限期解决。对有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要随时上报,经排查没有发现问题,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

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要将本单位部门矛盾纠纷排查处置情况每月总结一次,形成专门报告,上报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委。做到一月一总结,一月一分析,一月一上报。对在本单位造成一定影响或发生越级赴地市以上群体上访事件,要写出专门报告,同时要认真填写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报表。

五、情况通报制度

(1)每月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通报。

(2)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分类指导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3)对领导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处置及时,社会稳定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领导不重视,推诿扯皮,把本部门、本单位的矛盾推向社会,把应该本级解决的问题推给上级,造成不良影响的通报批评,直到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六、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制度

(1)对可能造成影响的和上级领导批办、通报督办的重大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限期解决。

(2)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听取责任部门、责任人关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督促指导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帮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各种矛盾纠纷。

(3)对因排查处置不力、发生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的单位,以督办卡的形式,督促该部门限期解决。

篇二:《社区矛盾排调制度》

xxx社区矛盾排调制度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协调制度

为切实加强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责任意识和提高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工作能力,真正做到把矛盾、纠纷控制、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况,确保一方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

l、确定辖区内下岗职工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问题、群众信访及各类来访上访问题辖区内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工作为本地区热点、重点和敏感问题。

2、社区支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以上矛盾纠纷排查专题工作会议。社区书记为会议组织者,社区综治专干主持人,专题会议应提出控制、化解矛盾纠纷的可行性工作预案和明确实际操作的相关责任部门责任的人。

3、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由社区矛盾排调工作小组负责,社区书记为责任人。日常排查工作每星期不得少于一次。要求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有记录、有台帐。

4、每月召开辖区内有关单位负责人会议一次,定期动态分析矛盾纠纷状况。

5、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在社区书记组织下,每周不少于一次,要求排查有记录、有台帐。

二、报告制度

l、社区在排查基础上确立调处、化解的各类矛盾纠纷,必须书面材料上报街综治办。

2、敏感期社区执行零报告制度。

3、社区应建立矛盾排调信息员队伍,信息员应就发现、了解到的矛盾纠纷应在第一时间内向社区或街道综治办报告。

4、辖区内任何突发性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上报。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协调制度

三、协调、调度制度

1、社区应成立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由社区书记担任中心主任,包片民警为副主任。综治专干负责日常工作。

2、社区成立矛盾、纠纷调处小组,由社区书记任组长,社区副主任、综治专干、包片民警等有关人员为小组成员。

3、凡社区能协调处理的矛盾、纠纷,原则上在社区范围内解决;凡在社区范围内解决不了的矛盾纠纷,由街道综治办或报请上级有关领导组织协调解决。

4、社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责任或采用“踢皮球"、拖延等手法而不受理矛盾纠纷调处。

5、协调工作必须依法依规和实事求是,禁止任何人在矛盾纠纷调处中掺杂个人成份,禁止在矛盾纠纷调处中接受当事人的任何礼物,禁止在矛盾纠纷调处中作出任何违法违规的举动或承诺。

四、检查、督办制度

1、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必须善始善终,并由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负责到底。

2、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必须有原始记录,有台帐,有处理结果报告单以及被调处的基本意见。

3、短期内无法调处的矛盾、纠纷或需报请街道综治办协同调处的矛盾纠纷,社区应有动态跟踪记录,随时掌握在调处过程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

4、社区在每月召开的专题例会上,对上一次例会布臵的工作进行检查、分析、总结。凡因责任人主观上的原因导致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应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5、对于重大问题、热点问题的矛盾、纠纷,社区综治专干每日检查调处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向街道综治办报告情况。

五、定期回访制度

l、重大矛盾、纠纷调处完毕后,采取回访制度。由综治专干向当事人了解事后动态,杜绝潜伏矛盾、纠纷和杜绝因旧矛盾调处不适而引发的新纠纷。

2、短期内不能适时解决或需报请上级协调处理的矛盾纠纷,在调解期内执行回访制度。了解被调解人的动态特别是新的动态,做好疏通和交流工作,保证调解的有序进行。

篇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切实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加速推进“平安城市”建设步伐,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快速排查调处机制,完善制度、落实责任,确保矛盾纠纷 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会议制度

1、定期会议。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年初或年终须召开中心工作会议,总结工作,调整和充实排调队伍,制定继续排查调处工作年度方案,安排部署排调工作,确定排调重点,分解排调任务。并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及时掌握本街道矛盾纠纷的发展趋势、发生情况以及各级排查组织排查矛盾纠纷的情况,查找原因,分析特点,加强指导,研究制定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措施。

2、不定期会议。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组织召开矛盾纠纷调处协调分析会议,对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地分析研究,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并落实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协调会议由街道调解中心主任或副主任负责组织实施,调解中心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3、定期会议由街道调处中心主任或副主任组织召开;不定期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召开,也可由其成员建议,由主任或副主任组织召开。调解中心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二、矛盾纠纷受理排查登记制度

1、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应受理由村调委会、社区调委会未能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

2、中心工作人员、调解人员受理纠纷时要认真做好接待服务。如果是口头申请,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当事人对纠纷情况的陈述,并做好接待笔录。接待笔录要严肃认真,体现当事人原话原意,不得添加任何水分。笔录原则上要有当事人的签名或手印确认。

3、受理排查纠纷登记,要使用统一的《受理纠纷登记簿》和《排查纠纷登记簿》,受理纠纷登记的内容包括:受理时间、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址或电话、纠纷的性质、起因和简单过程等。排查登记的内容包括:排查时间、地点、排查人姓名、被排查的纠纷种类、性质、起因苗头、当事方基本情况、责任方等,要逐项认真填写,不得遗漏。并注意妥善保管,严防遗失。

4、受理纠纷登记后,对当事人所反映的纠纷情况要注意保密,不经当事人同意,不得随意泄漏。

5、调解人员将对受理矛盾纠纷的要求及时向中心主任或副主任汇报,由主任或副主任确定事件进行调处,将确定的调处时间、调处地点、调处人员及时告知纠纷当事方,确保当事方能按时参加调处。

三、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1、不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实行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排查,做到情况早发现、早报告、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

2、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期,要及时组织人员集中排查;对重点单位、重点人、重点事,加大排查力度,进行重点排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隐患。

四、矛盾纠纷预警制度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协调制度

1、制定完善处置群体性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发挥基层治保、调解组织、治安中心户长、调解信息员作用,及时了解和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动态。

2、对于重大的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要及时受理,多种手段并用,努力解决在初始阶段或萌芽状态。

3、发现重大纠纷隐患(可能发生群体性上访、群体斗殴现象)应当及时报告街道主管领导,并及时上报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

4、各社区、村调委会应于每月底将所掌握的矛盾纠纷隐患情况上

五、矛盾纠纷调处制度

1、在中心受理的矛盾纠纷时,能及时调处的,组织调解人员及时进报街道矛盾纠纷排查协调指挥中心。 行调处,不能及时调处的,告知当事方可择日调处。

2、涉及两个或多个村(社区)之间的矛盾纠纷,由中心负责组织涉及到的村(社区)调委会成员共同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调处措施并组织实施。

3、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确实无法解决的,及时上报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由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组织力量进行调处。

六、矛盾纠纷交办、督办制度

1、各村、社区调委会对中心交办的有关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任务要高度重视,按时进行排查调处,对调处难度大的矛盾纠纷,可提交中心进行调处。

2、进一步明确督察督办职责,对挂牌督办、限期解决的重大矛盾纠纷和协调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要认真进行检查,逐一落实。

3、对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由于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当,调处不到位,造成越级上访的,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下发督办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调处,并向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写出专门报告

七、矛盾纠纷报告制度

1、要建立健全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网络,确定信息联络员,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上下畅通。

2、各村、社区调委会每月对矛盾纠纷进行认真梳理,按要求如实填写《矛盾纠纷排查情况统计表》、《矛盾纠纷调处情况统计表》等于每月28日前上报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无矛盾纠纷的,实行“零报告”制度,严禁迟报、漏报、虚报、错报。

3、健全和逐步完善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时预防、因事预防的报告机制。

八、矛盾纠纷档案管理制度

1、实行档案专管制度。明确档案管理人员。调处中心的调解文书案卷实行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必要的调阅、保密管理办法。

2、实行一事一卷制度。调解文书包括原始记录、调解申请书、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调查笔录、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回访记录以及调解中心对调解未成功的纠纷处理意见及各种材料等。归档时,做好调解文书的审查,调处文书、资料要求一事一卷,装订成册,并按档案管理规定整理归档。

3、规范封面管理制度。归档后的调解文书要使用统一的卷宗封面,注明立卷时间、立卷人姓名,并根据纠纷具体情况,确定保管期限。

4、注重随时归档制度。对简易、随调随结的矛盾纠纷,应在来访的矛盾纠纷登记簿内,注明矛盾纠纷基本情况、请求事项、调解结果等,并附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予以存档。

5、分类管理制度。各类档案要放置有序,对于民事、行政等纠纷调解应分别入档。对重要案卷和一般案卷应实行分别管理。

6、确保及时调阅制度。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对所存档的资料要做到心中有数,调阅档案时能及时、准确。

7、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鼠咬,确保档案资料完好无损。

九、矛盾纠纷责任查究制度

1、把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与责任人的政绩、晋职晋级、奖惩 紧密挂钩,实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查究制。

2、调处中心工作人员在接访受理、分流、调处社会矛盾纠纷中因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矛盾久拖不决、导致矛盾激化或处理结果显失公平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实行政治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篇四:《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篇一: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一、每月对辖区进行一次矛盾的排查,掌握不安定因素发展趋向,预防化解不安定因素,防止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

二、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予以梳理调处,必要时协同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整治。

三、根据纠纷发生时令性、季节性、地域性等特点,制定排查重点和排查计划、方法。

四、下发排查纠纷统计表。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内容包括:纠纷总数、分类、重点户、重点纠纷、发现的犯罪线索及分属部门等基本内容。

五、落实排查计划。要充分利用地点熟、人情熟、情况熟的优势,在辖区内进行摸底排查;各成员单位及职能部门也应通过日常工作、重点工作中反映或了解到纠纷线索,进行登记,填写排查登记表。

六、对排查纠纷统计表进行分析,按纠纷性质、类别、轻重缓急等进行分类排队,排出重点的人、事、单位;采取有力措施,抓早、抓小、抓苗头,钝化矛盾,及时调处,防止激化。

七、各单位、部门或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排查活动中,

篇五:《乡镇信访工作总结

[篇一:乡镇信访工作总结]

xx镇位于xx县城西南部,距县城xx公里,xx市xx公里。镇域面积xx平方公里,耕地面积有xx亩,林地面积xx万亩。辖xx个村x个居委会,xx个村民组,xx户,xx人。全镇矿产资源、森林资源和旅游资源十公丰富。乡镇信访工作总结

xx年,随着全镇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类社会矛盾交替出现,信访事项不断上升,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协调发展。为此,全镇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大力宣传贯彻<信访条例>,创新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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