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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大会组织制度

2016-04-13 10:38:21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教职工大会组织制度(共4篇)教职工大会工作制度教职工大会工作制度1、主持教职工大会的日常工作,开好教职工大会,组织实施和检查工作计划的执行。2、检查督促学校安排的工作,发挥教职工大会组织的作用。3、会同行政进行教工代会的筹备工作,会务工作,组织实施大会决议的贯彻执行,办理教工代表大会的有关事项。4、组织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5...

篇一:《教职工大会工作制度》

教职工大会工作制度

1、主持教职工大会的日常工作,开好教职工大会,组织实施和检查工作计划的执行。

2、检查督促学校安排的工作,发挥教职工大会组织的作用。

3、会同行政进行教工代会的筹备工作,会务工作,组织实施大会决议的贯彻执行,办理教工代表大会的有关事项。

4、组织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

5、关心群众生活,了解掌握职工生活状况,做好职工困难补助工作,组织职工开展互助活动。

6、组织职工开展文体活动,做宣传鼓动工作。

篇二:《教职工全体会议制度》

李村小学

教职工全体会议制度

为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学校民主管理,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学校学校政治民主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1、教职工全体会议制度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落实“党组织保证监督、校长负责、教职工全体会议制度参与管理”的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织部分,是学校教职工参与学校重大决策、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的机构。教职工全体会议制度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2、 教职工全体会议制度的基本任务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团结和动员教职工投身教育改革,完成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任务,群策群力,办好学校。

3、教职工全体会议制度在学校党委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学校领导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校委会是教职工全体会议制度的组织者、参加者,又是教职工全体会议制度的工作机构。

4、教职工全体会议制度的职权:(1)听取学校领导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等主要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2)讨论和通过教职工的聘任、奖惩条例、分配改革的办法和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

度;(3)评议和监督各级行政管理人员,可以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对他们予以表扬、嘉奖、晋升或批评、处分、免职。

6、教职工的权利:(1)有权按教职工全体会议制度规定程序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2)有权就大会的各项议程发表意见并参加表决;(3)有权对教职工全体会议制度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4)有权对行政管理人员落实教职工全体会议制度决议和提案情况提出询问;(5)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到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控告。教职工大会组织制度

7、教职工的义务:(1)努力学习并模范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2)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在建设优良校风、学风中起带头作用;(3)积极参加教职工全体会议制度活动,认真贯彻教职工全体会议制度决议,做好教职工全体会议制度交给的各项工作;(4)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具有一定的民主管理和参政、议政能力。

8、教职工全体会议制度每一年为一届,到期改选,换届改选时选举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教职工全体会议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代表大会一次以上。大会选举和表决,须经总数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9、教职工全体会议制度每次会议的议程,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听取并讨论学校工作报告;(2)听取审议学校财经工作报告

(3)听取上届教职工全体会议制度决议和代表提案落实情况的答复;

(4)审议教职工全体会议制度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5)讨

论通过按规定应由教职工全体会议制度通过的有关方案、条例和其他规章制度。

10、教职工全体会议制度的议题,应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教职工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广泛汲取各方面的意见,经大会领导小组审议,提请大会通过。

11、教职工全体会议制度闭幕期间,学校工会委员会为教职工全体会议制度日常工作机构,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负责做好下列工作:(1)教职工全体会议制度有关会议的召集与组织;(2)征集和整理代表提案;(3)收集汇报教职工对年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各项规章制度及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篇三:《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制度》

石华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健全和完善学校校长负责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和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教代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引导教职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调动教职工积极性;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投身教育改革,完成学校教育教学等各项任务。

第四条 教代会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按照规定行使职权,开展民主管理工作。

第二章 职 权

第五条 教代会在本校权限范围内行使以下职权:

(1)听取和讨论校长的工作报告,对校长的工作报告及学校章程、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措施、财务工作报告等,并与学校有关改革

和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校内教职工聘任、奖惩、校内收益分配原则、办法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讨论通过后,由校长颁布实施。

(3)审议决定教职工福利管理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事项。

(4)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民主评议校长以及其他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并可对被评议者的奖惩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六条 教代会应当尊重和支持校长依法行使管理学校的权利,协助校长开展工作。校长应当依靠教代会,尊重和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利,为教代会履行职责和开展活动提供条件。校长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学校工作,听取教职工代表意见,落实大会决议,处理代表提案。校长对教代会通过的议案有不同意见,可以提请大会复议。复议后教代会和校长意见仍不统一时,可以提请学校党组织协调解决,必要时可以报告报告局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

第三章 教 职 工 代 表

第七条 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在编教职工,可以当选为学校教职工代表。教代会代表以级组为单位,由教职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教师代表不低于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七十。

学校正副校长、党组织和工会主要负责人的代表名额分配到各选举级组,直接参加选举。教职工大会组织制度

当选的教职工代表名单张榜公布。

第八条 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

第九条 教职工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1)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教职工大会组织制度

(2)对大会议程发表意见,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议案和提议。

(3)对学校和教代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 教职工代表履行下列义务:

(1)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参加教代会活动,执行教代会决议,完成教代会交给的任务。

(3)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协助做好群众工作。

(4)提高自身素质,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一条 教代会可以根据需要,邀请校内有关人员作为列席代表参加会议。列席代表人数不超过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

第四章 组 织 制 度

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教代会制度。

第十三条 学校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四条 学校教代会民主管理行使的程序:

(1)在提交教代会大会审议之前,通过各种途径听取并采纳教

职工群众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2)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或改革举措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引导、法规政策的解答解释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

(3)提交教代会审议的方案提前10天发给教代会代表或全体教职工。

第十五条 学校教代会三年为一届,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每次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或者党组织、校长和工会共同研究,可以临时召开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组织制度

教代会闭会期间,遇有需要处理的重大事项,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教职工代表提议

第十六条 学校教代会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选举和表决必须获得应到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第十七条 学校教代会大会对审议、通过和表决的决议,可以根据需要通过相应的决议。教代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向下一次大会报告。

第十八条 教代会大会可以征集代表提案。教代会提案的征集和处理程序:

(1)教代会要健全提案征集、处理制度。

(2)教代会提案表由工会在教代会筹备工作开始时发给教职工代表,征集提案的起讫时间向全体代表告示。

(3)提案内容应围绕教代会中心议题及教职工最关心的问题。

(4)提案一般应由代表一人提出,两人以上附议才能成立。 提案应是一事一案,每个提案应包括案名、理由、建议、处理办理和

整改解决措施等内容。提案内容要实际,要求要具体。提案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并且限于本校的职权范围和教代会职权范围。

第五章 工 作 机 构

第十九条 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承担以下工作:

(1)参加并负责大会筹备:提出大会议题、程序方案;征集和整理代表提议。

(2)组织教代会代表的培训。

(3)整理会务资料并存档。

第二十条 学校教代会工作接受上级工会的指导和检查。

石华学校工会

篇四:《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篇一: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法规,为提高教职工队伍的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开展工作。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教职工群众民主推选,报学校党支部审查批准产生。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四年一届,每学年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五、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其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由工会主席负责日常工作。

六、教职工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全体教职工都应遵守。

七、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行使职权,校长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参与管理学校工作的民主权利,为教代会正常活动提供条件,自觉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

[篇二:苏州市第十六中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部分,他是学校教职工有领导有组织参与民主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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