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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2016-04-14 11:06:2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共4篇)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建立实行教代会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方针需要,是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需要,是加强和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的需要,是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根据《工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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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建立实行教代会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方针需要,是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需要,是加强和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的需要,是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根据《工会法》、《教育法》和《教师法》,为切实做好教代会工作,发挥学校教代会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

学校实施教代会制度。

1、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

2、全面落实教代会各项职权。教代会的主要职权:(1)、听取和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建设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方案、财务决算以及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等;(2)、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教职工工资调整、奖金、教职工聘任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奖酬金分配办法、教职工职称评定和其他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改革方案、重大规章制度;(3)、审议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4)、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重大改革方案、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必须经过

3、着力提高教代会代表素质。

4、建立教代会报告制度。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的民主程序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教代会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民主程序,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一)选举教职工代表的程序

1、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2、凡学校中享有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代会代表。

3、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选举程序。

4、学校建立教代会制度。教代会代表占学校教职工的比例,一般在30%左右。

5、教职工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60%,中层以上领导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25%,女教职工和青年教工应占适当比例。

6、教职工代表的产生

(1)由学校工会制定选举代表方案。根据学校年级组或教研组和各类人员构成状况,确定选区、代表名额、代表条件、各类代表所占的比例、选举步骤、方法和具体要求。

(2)工会要向教职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大家选好代表,开好教代会。

(3)年级组或教研组工会小组召开会议,按照代表名额和条件,商定代表侯选人名单,并由教职工直接选举,过半数票才能当选。

(4)各小组将选举结果报工会,由工会或教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后张榜公布。

7、教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代表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自主地、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参加学校重大决策的审议、讨论;

(3)有权向学校领导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有权对学校领导人提出建议、批评;

(4)有对教代会决议、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的权利;

(5)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打击报复时,有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

代表义务:

(1)学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提高政治觉悟和民主管理的素质与能力;

(2)积极参加教代会活动,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3)联系教职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4)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8、代表的培训

学校工会应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有计划地对代表进行培训,着重学习现代科学管理知识和民主管理的理论和方法等。

9、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

教代会根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但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教代会提案的征集和处理程序

1、教代会要建立健全提案征集、处理制度。

2、由工会或教代会提案小组印发提案表,在教代会筹备工作开始时发给教职工代表。征集提案的起讫时间要告示全体代表。

3、提案内容应围绕教代会中心议题及教职工最关心的问题。

4、每个提案应包括案由、处理办法和解决措施等内容。

5、提案处理和落实。

(1)提案审议。由工会或教代会提案小组对提案进行认真的审议。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都应立案。

(2)提案登记。立案的提案应分类登记,由工会或提案小组交校长签署意见后交承办部门及时处理。

(3)承办部门接到提案后,应尽快做出解答或提出处理意见。

(4)提案小组或工会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承办部门对提案落实的情况。

(5)提案处理完毕后,有关资料要交工会存档备查。

(6)提案小组应在下次教代会上,对立案提案的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汇报。

(7)对未立案的提案(称建议),应向提案人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8)要做到条条有答复,件件有着落,以提高代表对提案的积极性。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的程序

学校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一般每年召开一至二次。

召开教代会要做好四个阶段工作: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主要是确定议题起草文件。

1、大会召开前,学校党政工在调查研究、明确指导思想的基础上,提出本次大会中心议题的建议。

2、中心议题必须围绕学校中心任务,针对学校改革、管理、分配制度和教职工最关心的“热点”问题来确定。

3、起草召开教代会的文件,须经党政工联席会议讨论同意,由学校党组织发文(批转)实施。

4、建立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并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可设立若干个具体工作小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5、学校行政负责起草校长工作报告等文件。

6、换届,应按民主程序做好新一届教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7、各学校工会要向区教育工会报告教代会情况。

篇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广大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一种组织形式。

2、教代会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工个人三者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关系,支持和监督行政领导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创建全国重点职校而开展工作。

3、教代会的代表以学科组、行政部门和后勤组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本校享有公民权的正式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名额占全校正式教职工的三分之一以上。

4、教代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5、教代会应有教师、职工、领导干部各方面的代表(必要时可特约民主党派人士、临时工、退休教师及学生家长列席会议)。教师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如代表因故离校,由所在部门(组)的教工补选代表。

6、在一般情况下,教代会每五年一届,每学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7、教代会会议期间,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大会主席团成员由筹备小组征求各方面意见后提名,经党支部审查同意,由教代会预备会议正式表决产生,主席团一般为5-9人,其中教师应占多数。

8、教代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群众迫切关心的问题,广

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经大会主席团审核后提请大会通过。每次大会应突出重点,切实解决一些问题。教代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全体教职工都应遵守。

9、教代会行使以下几项职权:

①听取和讨论学校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②讨论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等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③讨论教职工住房分配、公积金抵押贷款、评职评先等方案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并提出意见。

④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定期民主评议干部。

⑤收集、审议和讨论教职工提案,并请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10、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校长的领导权威。校长要尊重支持教代会参与管理学校工作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为教代会正常活动提供条件,自觉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

11、教代会委托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其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学校工会要负责做好教代会的组织筹备工作,会议期间的会务工作。

二、学校管理机构的职能

一、学校管理机构系统表

二、校长的职责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学校,向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内向教职工和学生负责,全面行使贯彻教育方针和自主行使教育、教学、人事、财务、奖惩等方面工作的决策权和指挥权。

校长是学校的最高领导人,在管理学校的过程中,应履行以下职责: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上级的指示和决定,对学校的行政工作全面负责。

2、努力按教育规律办学,制订学校的发展规划,任期目标及学期、学年工作计划。

3、组织、实施全面的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及社会效益,形成办学特色。

4、建设一个勤政廉政的领导班子,建立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教职工队伍。

5、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健全教代会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机构。

校长具有以下权力:

一是行政决策权。校长根据上级方针政策和规定,从本校的实际情况出发,有权提出学校的发展目标、发展规划和教育、教学计划;有权对学校的一些重大问题,如机构的设置、人事安排、教育教学改革、学校基本建设、职工福利等作出决策。

二是行政指挥权。校长是学校行政工作的指挥者。校长有权按层级授权授责、下达任务,并进行考核和奖惩。学校各部门,各层次机构的负责人逐级对上负责,最终对校长负责。全校人员都应服从校长的指挥。

三是人事权。校长有权确定学校管理机构的设置,有权提名任免副校长和中层干部,有权招聘、考核、使用、续聘、解聘教职工,按上级的授权批准对师生员工进行重大奖惩和职称评定。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四是财务权。按国家的财经政策和教育主管行政部门的规定,校长有权安排学校经费的使用。

三、学校党组织的职责

实行校长负责制后,学校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

1、加强对学校的政治领导,发挥政治核心和监督作用,保证学校各项工作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认真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2、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教育党员模范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支持各项改革的探讨和实施,积极参与各项改革,使党员成为各项工作的表率和学校骨干力量。领导工、团等群众组织。

3、定期召开党的会议,对学校的发展、规划、学年工作计划、改革方案、工资奖金分配原则等重大问题认真讨论,提出意见。

4、党员领导干部要按党章、党纲、党纪要求自己,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听取党组织的批评与建议,认真改进工作。

书记参与校长办公会议和学校行政会议,直接参与决策,并对学校的重大事项实行面对面的监督,以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副校长的职责

1、协助校长工作。

2、校长外出时主持学校工作。

3、分管校长分配的一方面或几方面工作。

五、办公室职责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办公室是校长、党支部处理学校日常事务的工作部门,负责学校的人事、接待、文书档案、考勤、宣传、文件收发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1、制定每学期全校及本室的工作计划并做好总结;参加校长办公会议和行政会议,做好记录并负责协调落实有关工作;配合党支部做好党务工作。

篇三:《第五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五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我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广大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一种组织。

2、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法规,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条例、决定、决议和指令;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支持和监督行政领导的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提高教职工队伍的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而开展工作。

3、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4、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教职工群众民主选举,报学校党支部审查批准产生。凡我校享有公民权的正式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名额可根据学校教职工总数确定三分之一比例,代表应包括学校党政工团在内的各类人员,分配名额体现教师为主,具有群众性和代表性,教师不低于代表总数的60%。代表产生后,编成代表组参加大会。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领导干部、教职工和其它人员为列席代表右特邀代表参加会议。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有发言权,但不享受有选举权和表决权。

5、按期换届选举(届期三至五年),每年召开一至两次教代会。 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

上代表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7、大会主席团成员赠筹备小组征求各方面意见后提名,经党支部审同意,由教代会预备会议正式表决产生。主席团由9人组成,主持召开本届教代会大会。

8、教职工代表大会行政以下五项职权:

①听取和讨论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政策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②讨论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等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并提出意见。

③讨论教职工住房的分配、调整方案,福利费等管理使用方案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并提出意见。

④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定期民主评议干部。

⑤收集,审议和讨论教职工提案,提请并监督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9、教职工代表大会表成决议,决定,全体教职工都应遵守。

10、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校长的指挥权威。校长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参与管理学校工作的权利,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为教代会正常活动提供条件,自觉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

篇四:《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篇一: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法规,为提高教职工队伍的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开展工作。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教职工群众民主推选,报学校党支部审查批准产生。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四年一届,每学年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五、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其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由工会主席负责日常工作。

六、教职工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全体教职工都应遵守。

七、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行使职权,校长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参与管理学校工作的民主权利,为教代会正常活动提供条件,自觉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

[篇二:苏州市第十六中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部分,他是学校教职工有领导有组织参与民主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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