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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法规

2016-04-14 13:10:40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考勤法规(共4篇)考勤规定考勤管理规定2015考勤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指标。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第三条...

篇一:《考勤规定》

篇二:《考勤管理规定2015》

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搞好企业管理

的一项重要指标。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行政部负责实施,严肃认真贯彻执行考勤制度,各部门经理对本部

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责任。

第四条 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 具体规定

第五条 作息制度

1、公司实行每周6天、每天7小时的工作制。

2、公司上班时间为8:30~12:00,14:00~17:30,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第六条 打卡制度

1、 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4次)。员工必须亲自打卡,不

得代替他人打卡和由他人代替打卡。

2、 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工程部施工人员、出差公干人员可免打卡,其他人员因特

殊情况免打卡由总经理批准;但请假管理仍按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3、 员工须先到公司打卡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部门经理或行政主管批准,

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4、 员工考勤不得作假,一经发现,每次分别给予作假者计旷工1天处理。

5、 员工调休、忘打卡、上班时需短时间外出办事、或因工作原因不能回来打卡一律在行政部

领取、填写《员工缺勤登记表》,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报行政部备案,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七条 迟到、早退

1、 超过上班时间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

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迟到细则:

A: 8:31- 9:00到达者,即迟到 30分钟内,罚款20元;

B: 9:31- 10:00到达者,即迟到1小时内,按旷工半日计;

C: 10:00以后按旷工一天计;

注:私人原因不能正常出勤的情况下,在 8:30-10:00间致电上级经理或行政主管请假者,经核实,可补假,否则按旷工一日计。

早退细则:

A: 17:16- 17:29离开者,即早退1-14分钟/次, 罚款20元;

B: 17:00- 17:15离开者,即早退15-30分钟/次, 罚款50元;

C: 17:00以前按旷工一日计;

2、迟到或早退情节严重且屡教不改者,行政部将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3、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客观特殊情况,调查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或行政主管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论处。

4、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以旷工一天计。

5、行政部根据当月考勤机录入数据填写月度考勤报表,对所涉及到员工的入职、离职、升调、职务调动等人事异常的详细日期等情况进行备注,成为薪资计发的重要依据。同时通报公司各部门。

6、如对自身违规情况存在异议者,应于公告栏发布当天提出复核要求,超时将不予以处理。

第八条 病假考勤法规

1、员工患病、非因公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修养者,可请病假。员工请病假需提供医院相关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员工持部门经理(含)以上人员签发的病假条,可不出具医院病假证明,请休病假。

2、员工请病假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最迟应于上班后一小时内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并在返岗后第一时间凭有关证明补办请假手续;

3、全年累计病假不得超过10天,超过天数则按旷工计,特殊情况因病情严重者经医院出具证明后可适当增加病假时间。

4、病假请假流程:

A、属事先已知次日需请假看病,则当日下班前办理前3项手续,上班后办理第4项手续;

填写《请假申请单》;

部门主管领导签字 ;

交行政部审核、收存 ;

将挂号单、诊断证明、交费收据等有效单据复印件交行政部审核、收存 。

B、属当日下班后突发疾病,次日需请假看病,则应办理如下手续:

次日上班前电话告之主管领导及行政部;

上班后填写《请假申请单》,后附挂号单、诊断证明、交费收据等有效单据复印件 ; 部门主管领导签字;

交行政部审核、收存。

第九条 事假

1、员工因私不能出勤,应事先填写《请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签批后,报行政部备案。

2、如工作需要或请假理由不充分时,主管领导可以不批或少批事假天数。不服从审批擅自不到岗或延长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3、如确因突发事件不能提前办理请假手续,须由当事人于当日上午9:00以前向主管领导电话

请假,经批准方可生效。此种情况只能申请事假1天,并在上班当日内补办相关请假手续。请假三天以上者(包含三天)需由总经理批准同意,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者不计当日工资,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4天,事假超过14天的,每日扣除金额为两倍日工资。

4、事假请假流程:

A、属事先已知次日需请假,则应于当日下班前办理如下手续:

填写《请假申请单》;考勤法规

主管领导签字 ;

交行政部审核、收存 。

B、属当日下班后临时得知次日需请假,则应办理如下手续:

早晨9:00前电话告知主管领导及行政部 ;

上班后填写《请假申请单》;

主管领导签字 ;

交行政部审核、收存。

第十条 旷工考勤法规

1、在一个自然月份里,连续三个工作日未经批准缺勤,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如发生员工旷工或未办理任何手续不上班者,部门经理必须引起足够重视进行跟踪调查并向总经理汇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准教育无效,公司有权作除名或辞退处理。

2、旷工半日者,扣除半日工资并罚款100元,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除一日工资并罚款200元;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20%;旷工超过两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第十一条 法定休假日

1、公司遵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具体放假时间视每年国家发布日期为准。

2、婚假:员工领取结婚证书后,可一次性享受婚假三天。双方均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晚婚,可加至十天。一方居住在外地,需到外地结婚者,另核给路程假。员工申请婚假时,须向行政部提交结婚证复印件。婚假须在结婚时使用,过期作废。

3、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去世,享受一次性丧假五天。如需赴外埠处理丧事,经核定直接往返路程天数,可按丧假处理,往返费用自理。非直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去世,丧假3天。

4、产假:

A、产前检查应控制在半日内,须经医院出具有效证明。

B、已婚女工产假不少于60日(产前30天,产后30天)属难产者经医院出具有效证明产假

可增加30天。

C、配偶生育,男员工可享受全薪看护假10天,超出10天的天数按病假处理。

第十二条 加班和延时工作

1、公司对加班必须严格控制、审批,应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时间。确实完成不了工作任务须加班时,要事先办理审批手续。

2、员工加班必须事先填写《加班审批表》,详细写明加班日期、时间、工作内容等,由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行政部审核备案。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加班审批手续,应先通过电话征得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的同意,并于次日内补办相关手续,否则一律不予核算。

3、加班超过1个小时方可进行申请(少于1个小时的加班不予核算),延时加班超过2个小时可申请误餐补助,每餐6元。周末加班超过4小时可申请误餐补助,每餐10元。加班时应按考勤规定进行打卡,打卡记录不全,不予核算加班及误餐补助。

4、特殊岗位员工(如司机等),工作时间服从工作需要,不享受延时加班待遇,节假日工作可作为加班进行累计。

5、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加班不计发加班费。行政部每月参照打卡记录(打卡记录不全不予核算),结合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实际统计加班时间。

6、加班工资计算(待定)

第三章 附 表

第十三条 有关考勤管理制度的表格如下:

《请假申请单》

《员工缺勤登记表》

《加班申请单》

《员工考勤表》

《员工考核情况汇总表》

上述规定自2013年8月1

汕头市博环配套设备有限公司 行政部 2013年7月31日 日正式实行!

篇三:《考勤管理相关法律问题》

考勤管理的相关法律问题:

考勤管理一般应包括:日常考勤管理、加班管理、外出管理、休假管理、出差管理、处罚等。

日常考勤包括工作时间、考勤方法、考勤统计。

工作时间大家应该都知道了: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举几个例子:

1、A公司的考勤制度规定,每周工作6日,工作时间为:9点—12:00,14:00—17:30。

2、B公司的考勤制度规定,工作时间为:9点—12:00,14:00—18:00,公司实行单双休,单周工作6日,

双周工作5日。

C公司的考勤制度规定,每周工作5日,工作时间为:9点—18:00,其中12:00—14:00为午餐时间。 上述这三个公司的考勤制度中的工作时间规定是否合适?

老师:

A公司合适,每周休息一日,每日工作时间为6.5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为39小时。

B公司表面上看起来好象不合适,虽然公司实行单双休,每月总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但在单周的工作时间为42小时,有2个小时属于加班。再深想一层,双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为35小时,如果将单周周六加班的2小时,调休到双周的工作日中去,则可以不认定为加班。因此,B公司最好这么规定:工作时间为:9点—12:00,14:00—18:00,公司实行单双休,单周工作6日,双周工作5日,其中,单周的休息日加班时间调整到双周的工作日进行补休。 C公司不合适,容易引起误解及争议,将午餐时间算做工作时间。

老师:

午餐时间是否可以算做工作时间?

什么是工作时间?工作时间一般是按照员工是否因为公司的原因而无法自由支配自己的时间而判定的。如:护士,在未接诊的情况下,可能并不需要干活,但是,因在该段时间内其待命等待接诊,不能自由支配自己的时间,所以,一般认定待命等待接诊的时间为工作时间。午餐时间是否算做工作时间,就要看员工在午餐时间是否可以自由支配? 但是,实践中很难证明员工在午餐时间可以自由支配,也就是说,如果员工非说公司要求午餐时间不能外出,公司则很难提供相反的证据证明员工的午餐时间是自由支配的。而从字面意义上理解:工作时间为:9点—18:00,其中12:00—14:00为午餐时间。

公司的午餐时间可能算做工作时间。因此,那样规定有风险。

老师:避免午餐休息时间被认定为工作时间的方法:

方法1:工作时间为:9点—12:00,14:00—18:00。午餐时间为12:00-14:00方法2:在劳动合同、规章制度中明确:午餐时间为休息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

老师:

考勤方法最常见的有三种:

1、由考勤员通过表格制作考勤表来考勤,直接打对号或者错号等来记录。

2、打卡机的考勤卡,利用打卡机进行打卡,员工每天上班的时候,将卡片插入打卡机中打卡,下班的时候也打卡。

3、更多的企业采用的是:电子打卡机,也就是通过工卡或指纹来确定员工的进出上下班时间。

当然,还有一些零散的考勤方法:如:员工在签到本上签字确认出勤。考勤中存在着最常见的问题是什么呢?

最常见的存在问题是:用人单位不要求员工对考勤记录的真实性予以确认

实践中,员工如果认为考勤记录不利于自己的时候,第一点提出的异议就是,公司向法庭提供的考勤记录并不是原始的考勤记录,在这种情况下,法庭就会要求公司提供证据证明这种考勤记录是员工上班时的原始考勤记录,但是,一般的公司无法举证,原因在于考勤记录上面没有员工的签字。针对这种情况,防范的措施也就很明了了,就是公司一定要让员工自己在考勤记录表上签字考勤统计:让员工在考勤记录上签字的同时,制作考勤汇总表,让员工确认该月工作、加班、休假等情况,对于加班情况,一定要明确到延时加班多长时间、双休日加班多长时间,法定节假日加班多长时间,只有这样的考勤,才是比较完善的考勤。年休假管理的法律问题

1、享受年休假的前提?

《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以下简称年休假)。

2、年休假天数以及如何计算?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或者用人单位相关制度规定的年休假天数高于上述标准的,应当

按照约定或者规定给予员工年休假。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3、年休假的工资发放?《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实施办法》规定:考勤法规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4、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

连续工作不满一年的不享受年休假。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

《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实施办法》规定:

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条例第四条第 (二)、 (三)、 (四)、 (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

一年度的年休假。

5、年休假怎么休?

《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实施办法》规定: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案例:

2009年4月,毕业后直接分配在A公司工作11年的张三通过朋友介绍到B公司应聘被通知录用,张三为此提前一个月向A公司提出辞职。2009年5月,张三离职后即进入B公司并签订了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2009年12 月3日,张三向B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了10天年休假的申请,但直至12月底仍未获批准。根据B公司休假制度规定:“因公司业务、经营需要,员工年休假时间截至每年12月31日,年休假未休满天数的工资报酬与12月工资一并发放。”张三以为公司是因业务需要才未安排其休假,也未提出异议。但当拿到12月的工资单时,张三却发现公司并没有按年假天数支付其未休假的工资报酬。

对此,人力资源部解释说,公司内部规定只有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才享有年休假,而且,享受年休假天数也是按照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确定。张三2009年4月才进入B公司工作,所以没有年休假,而且B公司也不支付未休年假天数的三倍工资?

1、张三中途向A公司提出辞职,A公司是否还需要支付张三未休年休假的补偿?A公司认为:在2009年5月,张三提前离职,导致A公司无法按照正常的计划安排张三在下半年休年假,因而A公司无过错,无须支付补偿。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上述规定中“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不是仅指“由用人单位主动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而应该理解为“凡是用人单位与职工发生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都应当在解除或

终止劳动关系时折算劳动者应休而未休的年休假工资报酬,至于哪一方提出的在所不问。这样的理解既符合带薪年休假制度以工作期间和时间经过为计算依据的立法本意,也有利于保护劳动者休息和工资权益。因此,A公司应支付补偿。

2、张三跳槽后,在B公司当年还能享受年休假吗?

实践中,职工连续在同一单位工作的情况下计算年休假天数比较明确,但是因被单位解聘或提出辞职等情况换单位的情形,新单位往往要求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才让休年休假,而且重新计算劳动者在该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作为年休假天数的依据,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对《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的误读。实际上,职工无论是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还是在不同用人单位累计工作时间满1年的都可以休年休假,不会因为职工跳槽换单位重新计算连续工作满1年的期间。换单位的员工年休假天数无需重新计算在新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已经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职工,进新单位工作当年就想休年休假的,只要他满足累计工作时间和进新单位的时间就可以。比如,累计工龄满1年不满10年的,当年只要在新单位工作满73天以上(10月20日前进新单位);累计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当年只要在新单位工作时间满37天以上(11月24日前进新单位);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当年只要在新单位工作满25天以上(12月7日前进新单位),均可以直接休年休假。累计工作时间和进新单位的时间。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所以,(73÷365)×5=1。我想问连续12个月的,实践中一般允许中断多久算连续?对于连续工作满12个月。实践中有两种理解:

安同学:第一种理解是:何谓“连续”,《条例》和《实施办法》没有规定。参照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2 条对《劳动法》第20 条中“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不间断达到10 年的规定,此处的“连续”应作“不间断”工作满12 个月以上。对于“连续工作满12个月”这个条件,当前确实有些企业在理解上存在误区。有些企业认为,在法律、法规已经将累计工龄作为判别年休假天数依据的情形下,“连续工作满12 个月”是法律对职工“企业工龄”的要求。出于这种考虑,这些企业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员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方可享受年休假。”还有些企业认为,既然法律规定“连续工作满12 个月”的职工才能享受带薪年休假,则那些自其他单位离职后进入本单位工作,且在进入本单位工作前已经过一段时间无工作状态的员工由于已经终结了“连续工作”的状态,故在其再一次连续工作满12个月前不应享有带薪年休假。从法律规定来看,上述两种观点均是对法律规定内容的扩大性解释。无论《条例》规定的“职工连续工作1 年以上”,还是《实施办法》规定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都是对享有带薪年休假职工资格的认定,其性质类似于民法中所规定的“权利能力”。换言之,只要某一职工曾经有过连续工作满12 个月的情形,就有资格享受带薪年休假,与是否在同一企业无关。同时,法

篇四:《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一:企业员工考勤制度范本]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特点及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办公室、设计人员实际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况者可调休)。

辅助说明:本公司设计人员即为不定时工作时间。

2、上班时间

09:00—18:00(午餐时间:11:30—13:00)

9:0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18:0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每人每月可以有三次迟到10分钟以内的机会不予计算)。

3、迟到、早退60分钟以内,缴纳公益基金1元/分;迟到、早退60分钟到120分钟,缴纳公益基金2元/分;超过120分钟且无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缴纳公益基金;连续三次以上迟到30分钟以上者,记请假半天。(公益基金作为公司活动经费,由行政部按月进行统计并公示。)

4、迟到早退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

5、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第十条:打卡

1、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员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时需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对没有打卡条件的,按照登记要求实行签名登记制度,记录上下班具体时间并亲笔签名确认。在工作期间,离开公司的情况需填写相应的手续对于有打卡条件的填写相应手续的同时要打卡离开。

2、若员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且没有证据证明确实上班的,没有按照要求亲笔签名登记考勤的1次罚款10元。对于无法查证的,公司一律按请假计算。

3、如果员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时到公司打卡者,须在工作日志上明确写明原因,由部门主管负责于次工作日将未能打卡的员工的数据统计出并报送行政部。

4、因设备故障,停电等因素,造成无法完成指纹考勤登记的,由行政部统一记录。

第十一条

加班、调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2、若因额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记录加班时间。按月总结核算,以奖金或假期形式(调休)兑现。如申请调休的,原则上须提前三天申请,由主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领导批准后,到行政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工资。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点以后的员工,次日到岗时间可延迟至10点,加班至凌晨可调休半天(领导提前批准的情况下进行)但到岗后应主动向行政部说明情况,并进行登记。

4、公司安排加班的员工,地铁、公交停运之后,可乘坐出租车,车费据实报销。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员工自行加班行为不享受加班调休,且不得影响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为,由公司负担员工加班工作餐。

7、享受业务提成奖金的部门和员工,不再享受加班奖金或调休待遇。

[篇三: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1、目的: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的管理,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2、考勤范围:

2、1公司在册员工。

2、2特殊原因员工不考勤须总经理批准。

3、考勤方法:

3、1公司实行考勤机刷卡与部门考勤相结合的考勤办法;

3、2考勤工作由办公室专人负责,门卫与各部门配合做好考勤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同时由门卫承担员工出入门、请假等情况的记录、上报等工作。

4、考勤打卡时间:

4、1冬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晚班17:30至23:30;夏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晚班18:00至24:00

5、有关规定:

5、1考勤规定

5、1、1由办公室为每位员工编制考勤卡卡号,每天上下班应依次排队进行刷卡,每个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才有效,如出现托人刷卡或替人刷卡时,均给予双方各50元的处罚。一次不打卡者罚款10元。

5、1、2因公外出办事无法返回或忘打卡者,次日必须填写出门单说明原因,部门主管确认后由员工本人递交门卫。次日不填写出门单视同没打卡处理。

5、1、3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内扣5元,1小时内扣10元,以此类推;迟到、早退又不打卡双重罚款。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迟到、中途离岗,视同迟到、早退处理。

5、1、4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6天,给予除名处理;

5、1、5旷工半天以上者,取消当月奖金;

5、1、6旷工的扣罚标准

旷工天数0、5天1天1、5天2天2、5天3天

扣月工资(含计件)10%25%40%60%80%100%

5、1、7持卡的员工必须保管好自己的考勤卡,如发现损坏或丢失,应马上向办公室人员申请补领考勤卡,并支付工本费10元。若丢失后不及时补领,空缺的考勤记录视同无打卡处理;

5、1、8办公室应对考勤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与检查、落实,及时协调与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严重违反制度及时处理。

5、1、9上班时间不许串岗闲聊、就餐吃零食,厂区内除经理室与销售部接待室可吸烟外,其他地方一律严禁吸烟,违者一次罚款10元,(休息时间食堂可吸烟)。

5、2请假、外出手续

5、2、1员工因公外出、或请病、事假、事先向部门(车间)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口头请假事后补办。5、2、2请假时间二天,由所在车间或部门经理签字审批。超过二天的,车间员工须由生产部经理审批,连续或续请假超过二周需报办公室审批,其他行政管理人员请假超过二天报副总经理审批。技术人员和中层干部请假超过3天的须由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5、2、3请假同意后<请假单>一联交值班门卫后方可离开公司,请假一天扣减一天工资。临时请假(如请假半小时、1小时等)每月进行累计扣工资。未办请假手续擅自离岗的作旷工处理。

5、2、4上班时间内,若员工需外出办事,必须凭经部门主管签具的<出门单>方可出门,中层以上干部需经副总经理批准。若未办理手续出门,按离岗处理。当班门卫必须如实记录员工进出、请假、各项记录,报办公室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或失职现象,予以50–200元的罚款处理;

5、2、5因工作需要经常出入的人员(如销售外勤、司机、采购人员等),可持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特批的出门证出入,不必另行签具<出门单>。

5、3探亲假、春假、婚假、丧假、产假、工资、路费、报销制度

5、3、1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配偶居住外地的中层以上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每年可享受15天探亲假(包括星期天),可分2次休假,路费报销1次来回(温州至配偶地)。探亲假期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3、2外地员工(不包括温州三区及各县)春节 期间可享受10天春假,假期工资照扣,奖金按奖金制度执行。凡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半年(当年6月30日前进厂上班)的外地员工(包括温州市三区以外的各县员工)春节期间探亲,可报销路费1趟。中干、专业技术、本科以上学历可报路费来回。

5、3、3探亲路费报销要凭合法的票据,路程温州至某市某县。县、市内交通费自负。报销标准以火车硬座、普通客车、轮船三等舱为限,不包括市内交通费,超支部份自负;副总、总工可报机票。

5、3、4探亲报销手续:经办公室审核、登记,报总经理审批。

5、4婚假:

法定婚龄(男年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员工,凭合法结婚证,婚假3天,晚婚假期6天。

婚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5丧假:

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逝世,可申请丧假三天。

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6产假:

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条例,产假为90天。

工资、绩效工资和效益工资按天数扣发。

5、7销售外勤和其他人员出差、逢节假日补休制度。

5、7、1销售外勤人员出差期间逢节假日回厂后原则上不作补休,但如学汽车驾驶、结婚、病假可以补休,补休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先打补休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累计补休超过12天的,由部门负责人报公司总经理批准;超出天数按事假处理;

5、7、2补休期间工资照发,但超出时间一律照扣工资,擅自超假作旷工论处;

5、7、3具体考勤办法由部门考核,门卫监督,公司办公室执行。

5、8其他售后服务和技术人员因公出差,逢节假日计算加班费(年薪制除外)委外培训不按上述规定。

5、9本制度2006年2月9日修订,2006年2月13日开始执行。

[篇四: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保证公司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六条公司每天安排人员一到两名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七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应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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