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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内容

2016-04-21 15:19:0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内容(共5篇)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及时,更好地为公司经济业务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情,特制定符合公司现状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一、会计档案管理的定义会计档案管理是指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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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内容 篇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及时,更好地为公司经济业务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情,特制定符合公司现状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会计档案管理的定义

会计档案管理是指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证据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二、会计档案的范围

会计档案的范围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记录和反映各公司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以记账凭证和原始发票代替)、辅助账薄和其他会计账薄。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4发票类: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收据、服务业发票等其他发票。 5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发票领用登记簿,会计档案移交、保管、销毁清册,会计档案借阅登记本,各类财务证件以及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

三、会计档案的立卷

各种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几个类型的案卷,将各卷按顺序编号。

(一)会计凭证(案卷号:1-连续流水号,连续流水号每年从1开始连续) 1、记账凭证于每月结账日(2月为最后一天,12月或春节月份根据通知要求,其他月均为30日)后一周内打印完毕,汇总打印到二级科目;每月20日前完成上月会计凭证装订工作,按年、分月妥善保管归档;

2、整理凭证,按编号顺序排列,检查日期、编号、附件张数、收讫、付讫章及有关部门人员印章是否齐全;

3、摘除凭证内的金属物(如钉书钉、大头针、回形针),将大的附件按凭证大小折叠好,避开左上角装订位臵,便于翻阅;

4、在每本凭证上加附封皮、封底,于左上角打孔,棉线装订,并将装订处粘贴覆盖;

5、凭证封皮上填写凭证种类、本月总册数、本册编号、起止日期、号码,会计主管人员、凭证审核人员和装订人员(骑缝处)签章;

6、每月末将装订成册的凭证,统一登记目录,按编号顺序入柜保存; 7、出纳不得装订凭证。

(二)会计账簿(案卷号:2-连续流水号)

1、会计账簿每年打印一次,在第二年的3月底前必须将所有明细账打印完毕,并整理归档;

2、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科目需打印至最底层科目;资产、负债类科目辅助账类型按客户、职员、供应商核算的需分别按照每一个客户、

职员、供应商打印核算项目明细账,除上述科目以外的其他科目明细账打印至二级;

3、账簿整理:账簿启用表填写齐全,内容与各个账户相符,账页数齐全,序号排列连续;

4、会计账簿的装订顺序

(1) 会计账簿装订封面

(2)账簿启用表

(3)账户目录、备考表

(4)按本账簿页数,顺序装订项页

(5)会计账簿装订封底

5、会计账簿装订后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页现象,账簿装订的封口处,应加盖装订人印章,装订后,会计账簿的脊背应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和编号;

6、账簿封面上标明账簿名称、所属年度、编号,编号一年一编,顺序为: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总账、明细账、核算项目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

(三)会计报表(案卷号:3-连续流水号)

独立核算体次年1月份将上年12个月月度会计报表按照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费用明细表、应交税金明细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的顺序,加装报表封皮,填写报表目录,加盖企业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制表人印章后,入柜保存。合并报表及各核算体年报需在次年2月份按上述要求装订完成。

(四)其他会计档案立卷

1、发票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每月按认证的先后顺序,附“认证结果通知书”、“认证结果清单”并加“征税/扣税单证汇总封面”后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同记账凭证;

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收据存根联(或记账联)均按25份/本、100 本/捆打包,并在包外易见处注明开票期间、发票(或收据)号码段。

2、其他类:

银行余额调节表须每月打印后签字(独立核算体由主办会计签字,公司由财务负责人指定的专人签字);(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内容)

银行余额调节表与银行对账单分银行,按1-12月顺序装订成册; 其他会计档案按类分别装订成册,并具名编制人、保管人。

四、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

1、独立核算体的会计档案管理员为主办会计,公司设立专职会计档案管理员。会计档案管理员负责全部会计档案的整理、装箱、保管、调阅、销毁等一系列工作。

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3、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且以下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如需增加细化档案名称的,可比照类似档案的保管期限。(详见附表)。

(1)保管期限为3年的:月/季度财务报告、内部往来对账表、会计档案

借阅登记清册。

(2)保管期限为5年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 (3)保管期限为10年的:月度纳税申报表。

(4)保管期限为15年的:会计凭证类、除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外的其他账薄、会计移交清册。

(5)保管期限为25年的: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6)保管期限为永久的:固定资产卡片(以记账凭证和原始发票代替)、年度财务报告、年度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五、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的建立

1、根据会计档案立卷编号,按年分月顺序登记会计档案的保管清册。

2、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以书面形式建立,次年装订成册。

六、 会计档案的借阅使用规定

1借阅对象:财务人员、法务部、审计部、外审机构等。

2借阅地点:除国家行政执法部门以外的借阅人,借阅地点只能在公司及所属门店的办公区域内,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如遇特殊情况,须经财务经理批准后方可携带外出。

3借阅时间:借阅档案必须在借阅日起两天内归还,如需延期使用,须再次办理借阅手续,行政执法部门的除外。

4借阅要求: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转借他人,不准在案卷中标画,不得拆散原卷册,更不得抽换。不准删改、圈点或勾画档案内容,不准泄密、失密,做到归还档案完好无损。需要复制会计档案的,也应经财务经理批准后,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办理。

5借阅登记:建立会计档案借阅登记簿,将借阅人姓名、部门、日期、内容、用途、审批人、归还时间等情况逐项登记清楚。借阅登记清册归档保管。 6借阅审批管理:

6.1公司财务及内审人员借阅会计档案的审批规定

6.1.1除出纳外财务及内审人员借阅当年凭证、账簿等纸质会计档案:需报档案保管员登记备查。

6.1.2除出纳外财务及内审人员借阅以前年度凭证、账簿等纸质会计档案:需到档案保管员处登记,经财务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借阅。

6.1.3出纳人员一律不得借阅凭证、账簿等会计档案。

6.2独立核算门店财务人员借阅会计档案的审批规定

6.2.1除出纳外财务人员如需借阅凭证、账簿等纸质会计档案均需经主办会计审批,由档案保管员登记,如无档案保管员的由主办会计负责登记。(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内容)

6.2.2出纳与主办会计在同一地点办公的,则出纳人员一律不得借阅凭证、账簿等会计档案;出纳与主办会计不在同一地点办公的,如有其他财务人员则出纳人员一律不得借阅凭证、账簿等会计档案;

出纳与主办会计不在同一地点办公的,且无其他财务人员的则需将借阅用途由主办会计报财务经理审批后方可。

6.3非财务人员借阅会计档案的审批规定

6.3.1一律凭内部工作联系单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到档案保管员处登记,经财务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借阅。

6.3.2为确保公司财务信息安全,除财务人员及公司内审人员外不得开通30天(含)以上的财务核算软件(EAS)操作权限。如确有工作需要的,需经分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内容)

财务副总审批后,仅开通工作期内与工作内容相关的账套查询权限,该工作期不得超过30天。

七、会计档案的交接

1、财务负责人调动时,应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

2、单位机构变动或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由原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并将全部装箱逐一点交,接管人员逐一接收。

3、单位机构变动如公司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上级财务负责人安排落实档案存放地点及相关人员代管;如公司之间合并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由原各单位保管。

4、会计档案交接时由财务负责人及上级财务指定人员负责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5、会计档案交接时由于未按照规定及时办理交接手续进行档案移交导致责任不清的,一律由接替人承担。

八、会计档案的销毁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1、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2、财务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3、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审计部门、保安部门共同监销。 4、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报上一级财务部门审批;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

5、保管期限已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产权凭证、注册资本入账凭证、股权转让凭证等,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九、会计档案的检查

1、公司、门店会计档案保管人员应按规定严格进行会计档案管理,不定期进行自查,如因个人主观原因造成会计档案的散失、损坏、被窃取,则按公司员工手册规定给予处理;如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则全额赔偿损失。

2、财务核算主管或内控督导(或以财务核算辅导小组自查、互查的形式)需每年对下属每家核算体的会计档案进行不少于1次检查,检查后需做好检查记录,对不符合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内容 篇二:《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部门

1.单位档案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会计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在专门地点保管。保管地点应具备完善的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等条件。

2.财务部门必须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三章会计档案归档的范围

1.会计凭证。包括外来的和自制的各种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涉及对外对私改造资料,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等。年度终了都必须按照规定归档。

2.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各种辅助登记簿等。

3.财务报告。包括《会计制度》规定和主管部门临时通知编报的主要财务指标快报,月、季、年度会计报表,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上级主管部门对报告的批复及社会审计的审计报告。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内容)

4.其它会计核算资料。凡与会计核算紧密相关的,由会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参考价值的数据资料。

5.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年度终了后,应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各种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几个类型的案卷,将各卷按顺序编号。

1.会计凭证。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将装订成册的凭证,统一登记案卷目录,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装订:根据凭证的多少,分散装订,做到整齐、牢固、美观。

(3)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起止日期、号码、装订人签章等。 2.会计账簿。

各种会计账簿办理完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会计账簿在办理完年度结账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栏填写“结转下年”字样,不填其它内容。

(2)会计账簿在装订前,应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账面是否齐全,是否按顺序排列。

(3)活页账簿去空白页后,将本账面数项填写齐全,撤去账尺,用坚固耐磨的纸张做封面、封底,装订成册。不同规格的活页账不得装订在一起。 (4)会计账簿的装订顺序:

会计账簿装订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按本账簿页数顺序装订账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

(5)装订后的会计账簿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页现象。 (6)账簿装订的封口处,应加盖装订人印章。

(7)装订后,会计账簿的脊背应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和编号。 (8)会计账簿的编号为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借)款日记账、分户明细账、辅助账。 3.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并按时报送后,留存报表均应按月装订成册,年度终了统一归档保管。

第五章 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

1.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后存入档案并由专人保管。

2.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部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调阅、销毁等一系列工作。 3.机构变动或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由原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将全部案卷逐一点交,接管人员逐一接收。 第六章会计档案的借阅使用

1.财务部建立会计档案清册和借阅登记清册。

2.凡需借会计档案人员,须经财务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调阅手续。 3.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标画,不得拆散原卷册,更不得抽换。 4.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出外,特殊情况,须经单位领导批准需 需要复制会计档案的,须经财务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制。 第七章 各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1.会计凭证保管15年。

2.会计账簿保存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存25年。 3.会计报表保存10年,其中年度决算表永久保存。 第八章 会计档案的销毁

1.会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清单,汇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后,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经主管经理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销毁。对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

2.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审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要认真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有关领导。

第九章 附则

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未涉及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附表:《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见下表﹚。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内容 篇三:《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财物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XX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档案的管理,提高会计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会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其他会计核算资料,以及公司会计电算化所形成的存储在磁盘(硬盘和软盘)上的会计文件。

第二章 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

第三条 会计档案的整理要规范化,做到按范围收集、按标准装订、按规范整理。(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内容)

第四条 会计凭证的整理

1、收集所有应归档的会计凭证,并根据记帐凭证的不同种类按时间、序号逐张排列好,清除记帐凭证附件上的订书针、曲别针等金属物。

2、每一类记帐凭证按适当厚度分成若干本,分别装订成册。

3、如实、认真填写会计凭证封面,会计主管人员、装订人员在其上盖章,且在装订线上封口处加盖骑缝章。

4、填好卷脊上的项目。卷脊上一般应写上“某年某月凭证”和案卷号。 5、将装订好的凭证入柜,由专人负责保管。 第五条 会计帐簿的整理

1、年度终了后,将各种帐簿打印成纸面形式。

2、按照科目代码顺序整理帐簿,在帐簿上加盖页码章,加卷内目录、封面后装订成本。

3、会计帐簿封面的有关内容要填写齐全,单位名称、帐户名称都要写全称,不能只写代号。“帐本页数”要写帐簿的有效页数,会计主管人员和记帐员都在

其上盖章。“保管期限”填写统一规定的时间,卷脊上写上“****年度****帐簿”,写上卷号。

4、将各种帐簿按照会计科目顺序排列,逐本登记《会计档案(会计帐簿)目录》。

第六条 会计报表的整理

1、平时,月(季)度报表,由主管报表人员负责保存。

2、年度终了后由主管会计报表人员或会计机构负责人将会计报表统一收集、整理、装订、立卷归档。

3、年终,将全年会计报表按时间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登记《会计档案(会计报表)目录》,逐项写明报表名称、页数、归档日期。

4、会计机构负责人审核、盖章后,由主管报表人员负责入柜归档。 第七条 其他会计资料的归档

1、其他会计资料,包括年(季)度成本、利润预算、月度财务收支预算、经济活动分析报告、工资计算表和一些重要经济合同应随同正式会计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2、根据会计资料的性质,对不需要马上移交的,在一定时期内,由财务部门保存;对须移交档案部门保管存放的,另行组卷装订,按要求移交。

第八条 会计电算化资料的管理

1、存储在磁盘上的会计文件必须按规定及时打印输出书面形式, 末打印之前不得抹去。

2、必须经常对硬盘上的会计数据建立软盘备份。备份是通过对

硬盘的会计数据建立软盘副本来实现信息存储的,每月备份不得少于一次。不得直接对硬盘上的会计数据和作为正式档案的备份软盘上的会计数据进行任何非法操作,如要对磁盘会计数据进行加工,必须使用备份软盘的副本,不得删除硬盘和软盘的数据。恢复系统数据必须使用最新的正式备份。

3、必须妥善保管好会计数据的备份软盘,备份软盘应贴上写保

护标签并用印章或封条签封,或由专人保管。备份软盘应装在保护封套和包装盒中,存放在安全,洁净,防热,防潮,防磁的场所,并定期进行转储。硬盘和正式备份软盘不得随便乱放和外借。

4、会计数据的备份软盘及自行开发原程序的备份分别在三个地

点以上,应根据数据量和硬盘空间的大小情况,每隔一定时期(如半年或一年以上)清理一次硬盘,删除硬盘上以前年度的会计数据,以利于提高机器的利用率和运行速度,没有做过备份的硬盘数据不得清理删除(三个存放地点分别为机房、档案室、财务室)。

5、磁盘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数据备份,数据恢复和清理 硬盘等,由系统管理员执行并对磁盘会计档案的安全、正确负责。

6、操作记录(上机操作登记簿)日常由系统维护人员妥善保管, 年终提交系统管理员整理归档。

第三章 会计档案的保管

第九条 会计档案根据其特点在保管期限上分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保管期限又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保管期限的始算日期,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十条 会计档案立卷后,可暂由公司财务部门保管一年,于次年6月底前移交公司的档案部门集中保管。双方不得拖延不交或推诿拒绝接收。

第十一条 移交会计档案时,要由财务部门编造移交清册,档案部门根据移交清册认真核对清楚后,办理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盖章。

第四章 会计档案的调阅

第十二条 会计档案所载信息均属公司重要的经营管理秘密,有关的经办或保管人员负有保证会计档案安全、维护公司利益的重要责任。

第十三条 本公司人员调阅会计档案,须经会计主管人员同意。

第十四条 外单位调阅会计档案须有正式介绍信,并经会计主管人员及单位领导批准。

第十五条 经批准调阅会计档案的,档案室须详细登记调阅会计档案名称、调阅日期、调阅人员姓名和工作部门、调阅理由、归还日期等。

第十六条 调阅会计档案时一律不得携带外出。若需要复制会计档案,须经公司领导同意。

第五章 会计档案的销毁

第十七条 对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由公司档案部门提出意见,会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才能销毁。

第十八条 对于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以及对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原始凭证、帐簿,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保管。

第十九条 销毁会计档案应由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 第二十条 监销人员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公司领导。

第二十一条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由档案部门长期保存。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制订、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内容 篇四:《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篇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部门

1、公司档案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会计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在专门地点保管。保管地点应具备完善的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等条件。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2、财务部门及公司内部有关的分公司、子公司,必须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三章会计档案归档的范围

1、会计凭证。包括外来的和自制的各种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涉及对外对私改造资料,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等。年度终了都必须按照规定归档。

2、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各种辅助登记簿等。

3、财务报告。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包括<会计制度>规定和主管部门临时通知编报的主要财务指标快报,月、季、年度会计报表,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上级主管部门对报告的批复及社会审计的审计报告。

4、其它会计核算资料。凡与会计核算紧密相关的,由会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参考价值的数据资料。

5、增zhí shuì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年度终了后,应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各种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几个类型的案卷,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内容 篇五:《企业财务制度》

[篇一: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3、不准用“白条”入帐。企业财务制度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1万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公司汽车前往。

6、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

7、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本单位领导的检查监督。

9、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规定。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和辅助帐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企业财务制度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帐。

6、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帐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银行出纳员对银行调节明细表所记载的帐项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对出现的差错通知责任人进行更正,shuì发票的货物销后退回的,必须有购货方当地税务机关出具的退货证明,否则,不予办理退货手续。

3、5、16企业存货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盘点,最少在年中、年末进行两次全面财产清查,对盘盈、盘亏或报废的存货要分类填制盘盈盘亏表。对于出现盘盈、盘亏的材料物资要及时查明原因,报公司领导批准处理并及时调整账务,以保证账实相符;对于盘亏、毁损物资能查明原因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3、5、17代销商品的管理。财务部门要建立代销商品明细账和保管账,及时与对方对账以确保账账、账物相符,同时要与代销单位签订代销协议,明确相关责任。

3、5、18包装物的管理。企业外销产品所用包装采用押金制度,本市区内押金期限为15天,市区外30天,过期包装物原则上不再退款,企业转为当期营业外收入。

3、5、19委托加工材料的管理

本公司设置“委托加工材料”会计科目核算外协加工材料的材料成本、加工费、运费、装卸费等实际成本费用。

3、5、19、1企业需外出加工材料时,必须办理有关出入库手续,由业务经办人员到财务部门开具外出加工材料通知单。通知单一式三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据以发货,受托单位一联。财务、仓库、供应设立专账,月底核对。

3、5、19、2业务经办人员到受托单位后,应将外出材料加工通知单交由受托单位签收后带回财务部门。

3、5、19、3外出材料加工完毕后,由业务经办人持发票到检验部门检验后由仓库部门办理委托加工材料验收入库手续,然后持有关单据到财务部门办理报账及核销事宜。

3、5、19、4委托加工材料的买价加工费、运费以及有关税金等计入委托加工材料成本,按实际收回数量,重新计算入库单价。

3、5、19、5委托加工材料原则上要与受托单位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以明确价格、质量、交期等责任。

3、5、20其他存货物、资管理。氧气、乙炔等出入库手续按原材料的有关出、入库手续办理。

3、5、21因特殊原因,临时借用工具或材料,属生产用由生产部长签批,不得带出公司大门以外,需带出或外单位借用时,按3、5、19、1办理手续(注明用途、单位、经办人、地址、电话及归还日期),并由总经理签批归还时由仓库检验无损,办理有关部门核消手续,到期不还先由仓库督促,通知二次不还时报总经理。

因业务关系需要或其他非生产需要材料出库实行总经理签批制。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管理

4、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等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单位价值超过1000元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必备的物品 ,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做为固定资产。

4、2企业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制度,维修保养制度,定期盘点制度和折旧计提制度。

公司财务要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并制定固定资产目录,生产车间安全设备科应当建立固定资产使用登记卡。

4、3固定资产的计价

4、3、1外购的固定资产,不需安装就可直接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发票价格和运输费用价格为固定资产记账价格,对于外购需安装、调试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外购价格加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等合理有关的费用为计账价格。

4、3、2需外单位承建的基建工作或设备的安装调试工程时,承建单位要搞好预算工作和合同的签订工作,基建合同和预决算书要送财务部门留存一份。

购置机器设备时要搞好市场调查,搞好设备的技术分析和经济性分析。

4、3、3对已经竣工交付使用的未办理决算的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等,要根据预算书或合同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工程决算后,再调整原估价和已提折旧。对于现已使用而没有档案资料的固定资产(没有建账)可以采取重置价进行入账。

4、4折旧方法。我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分类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为30年,机械、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车辆折旧年限为7年,电子设备和仪器仪表等为5年。

4、5本公司固定资产残值率5%。

4、6全部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由财务部牵头生产部设备科、行政部总务科参与,具体盘点时间由财务部根据年终决算的要求决定。

第五章负债管理

5、1企业的流动负债是指将在一年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以及预提费用等。

5、2企业各种流动负债应按期偿还,以提高企业信誉和知名度,按期发放工资,无特殊原因职工工资必须于次月十五日前发放,以提高职工的积极性,增加企业凝聚力。

5、3企业购进货物应付未付的款项,业务经办人员应及时将发票等有关单据送交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账务,正确体现企业负债,正确核算材料物资等的计价和产品成本。

第六章成本费用的核算管理

6、1本公司按照制造成本法核算产品成本。

6、2本公司产品按订单生产,以生产部门下发的生产通知单为核算依据,以批量法为核算方法结合分步法进行成本核算。

6、3生产部门要与财务部门积极配合,产品生产通知单应按购货单位,产品规格型号,下发生产批号。车间统计以生产批号填制领料单来领用原材物料,月末以生产批号为基本单位汇总原料、动力和人工的消耗。企业财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分门别类地制订科学合理的材料、动力消耗定额及计件工资和产品质量指标,制定有效措施将工资与产量、质量、消耗联系起来,以提高劳动效率,降低材料和人工消耗,逐步实行目标成本管理,加强对成本的比较与分析,为创造一个高效、低耗的企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6、4成本与费用要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计提。要正确划分和核算各项成本费用,严格按规定的核算内容和要求使用跨期摊销账户(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

企业制定合理完善的定额费用和报销制度,本企业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都要按规定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并进入当期损益。

有关费用报销程序和标准的制度由财务部另行制定。

第七章收入、利润和税金的管理

7、1企业销售收入实现的标志是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对于现款交易实现的销售收入,由开票员开票后到出纳会计交款后方可凭盖有款收讫章的提货联及发货清单到仓库提货,仓库凭此发货并签发出门证。

凡赊销产品,一律实行领导签批制,领导签批后方可到开票处开具产品发货通知单办理有关手续(写好欠条、办理担保、登记好客户档案)。

7、2已销产品的降价,必须由总经理等有关领导签批后,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冲账手续。

7、3企业要按税法规定正确计提各种税费,准确核算和反映各项税金的提取和上交。每月10号前将计算正确的有关税务报表上报有关税务部门。

7、4利润总额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利润总额=销售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销售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销售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其他销售利润=其他销售收入-其他销售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

7、5企业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

7、6企业实现利润后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利润应按以下顺序分配:

1、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八章财务报表、会计科目和发票的管理

8、1根据会计工作一致性和可比性原则,本公司结账时间为每月30日下午6:00为结账时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及有关附注报表应于次月8号前上报公司总经理及有关部门。

8、2xxx和各控股公司,应分别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各企业之间要实行严格的财务制度,严禁混报乱报费用现象。企业之间往来账可设“内部往来”科目核算有关经济业务,企业的资金、物资往来要办理有关转账手续。

8、3公司所有购进货物,原则上200元以上都须取得增zhí shuì专用发票;支付水、电、运输费、油料费和维修车辆时都要利用增zhí shuì(或合法)发票结算。

8、4企业出入库单、收据等有关凭据采取领用登记制度,用完的有关单据存根及时交回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要认真检查,凭旧本领用新本不得乱领乱用有关单据。

8、5销货发票(含普通发票、增zhí shuì专用发票、发货通知单)要有专人到税务机关领取。开票、制单、保管、登记实行专人负责制。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有关票据的登记制度,严禁向非购货单位开具发票。

8、6本企业根据2001版<企业会计制度>建立会计科目。

第九章会计档案管理

9、1本企业要搞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财务部门应于每月月末将有关会计凭证等会计档案装订成册,做好封面整理入档。

9、2企业财务部门建立会计档案目录,严格档案调阅手续。

9、3企业财务人员、保管员、统计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造具移交清单,分清前后责任,确保会计档案的连续完整。

9、4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会计凭证类15年;总账15年、明细账1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辅助账簿15年、固定资产卡片(清理报废后)5年;月、季度财务报告3年,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永久;会计移交清册15年、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

第十章罚则

10、1对现金出纳会计违反3、2、1之规定,一经查处每笔业务处罚现金出纳会计5元。

10、2对违反3、3、1、3、3、2款责任人,一经发现或查处每次罚款10元。

10、3公司往来账会计违反3、4、2款,对责任人每次罚款20元。

10、4对仓储管理员违反3、5、5款,每次处罚责任人10元。

10、5对违反3、5、8、1、3、5、8、2款,对有关责任人每次罚款20元,并限期在2天之内完成(统

计员和仓储人员)。

10、6反3、5、10款之规定,对仓储人员及保卫人员每次罚款20元。

10、7对仓储管理人员违反3、5、11之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每次20元。

10、8对车间统计员违反3、5、12之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每次20元。

10、9对会计报税人员违反7、3之规定,每次罚款20元,并自行承担滞纳金。

10、10对违反8、1款之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每日10元。

10、11对开票人员违反8、5款之规定,每次处罚责任人20元。

第十一章附则

11、1本管理制度自董事会批准公布之日起执行,不完善之处另行文补充规定,凡与本制度规定不一致的以本管理制度为准。

11、2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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