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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品管理制度

2016-04-23 11:37:2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易燃易爆品管理制度(共5篇)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定为加强施工现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保证人员生命安全及工程财产设施不受损失,特制订本规定。化学危险物品分为爆炸物品、自然物品、氧化剂、遇水燃烧物品等类,每类物品各有其不同的化学物理特征,有的会因受热、磨擦、撞击引起火灾,有的不须接触明火也会自行燃烧,为了减少事...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易燃易爆品管理制度》,供大家学习参考。

易燃易爆品管理制度 篇一:《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定》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定

为加强施工现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保证人员生命安全及工程财产设施不受损失,特制订本规定。化学危险物品分为爆炸物品、自然物品、氧化剂、遇水燃烧物品等类,每类物品各有其不同的化学物理特征,有的会因受热、磨擦、撞击引起火灾,有的不须接触明火也会自行燃烧,为了减少事故或不出事故,规定如下。

一、爆炸物品必须放在专用仓库中,爆炸物品仓库禁止设在城镇和居民聚居的地方,并应当和周围建筑交通要道输电线路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二、爆炸物品仓库必须建立定期检查制度。仓库管理员必须由政治可靠,工作认真负责,并熟悉爆炸物品知识的人担任。

三、贮存物要符合消防要求,要有专用仓库或专用储存设施,进行存储。

四、储存物品要分类贮存,化学性能相互抵触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品及使用不同灭火剂的物品不准同库贮存。

五、爆炸物品仓库禁止使用油灯、蜡烛及其他明火照明,不准把火种易燃物品和铁器带入仓库,严禁在仓库内住宿开会,玩耍、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六、爆炸物品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管理制度。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收发物品登记制度。

七、进入库房物品要检查验收登记,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破损、残缺、渗漏、变形,或物品变质、分解的,严禁出入库。

(易燃易爆品管理制度)

八、使用爆炸物品的工地、临时存放爆炸物品时不得超过规定限量,并要选择安全可靠的地方单独存放,指定专人看管严禁随意放置在工棚和施工现场。

九、要加强贮存过程的管理,保管人员应对所保管物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十、各单位使用氧气瓶、乙炔罐等易燃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使用时两罐相距不得少于10米。 十一、气瓶的安全装置要齐全有效,并要设置两道防震胶圈。

十二、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按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办理;做到轻拿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撞击、倾倒和重压,以免容器破损泄漏而发生危险;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物品,在装运时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十三、仓库区、贮罐区严禁一切烟火并配足灭火器。

十四、控制领用数量,对领用物品数量、领用人、领用时间进行登记,使用剩余物品要及时收回保管。

易燃易爆品管理制度 篇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发电管理系统

安全健康管理子系统

消防管理实施细则

GHFD-03-TB-04/XD

2009-07-31发布 2009-07-31实施

神华国华徐州发电有限公司

细则控制表(易燃易爆品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品管理制度)

1 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降低火灾风险,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人身和设备安全。 2 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国华徐州发电有限公司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引用标准及关联子系统 3.1 引用标准: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1.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3.1.3《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3.1.4《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 3.1.5《建筑灭火配置设计规范》 3.2 关联子系统:

3.2.1《动火工作票管理实施细则》 4专业术语定义 4.1 防火重点部位

4.1.1 各种油类的油箱、油库、油罐、油系统及与油系统相连的汽水管道; 4.1.2 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危险物品及油漆库; 4.1.3 制氢站、氢气系统和设备;(易燃易爆品管理制度)

4.1.4 氧气库(站)、乙炔库(站)及系统; 4.1.5 集控室、主控制室、仿真机房; 4.1.6 电缆沟道内、隧道内、电缆夹层;

4.1.7 厂用电室、励磁变小室、蓄电池室,微波站、远动机房、电话交换机房、计算机房,档案室; 4.1.8 发电机、主变压器、厂用变压器、公用变压器及注油设备(系统);

4.1.9 锅炉制粉系统的粉仓内、粉仓上方明火作业有可能造成粉尘爆炸的、绞龙、细粉分离器等区域; 4.1.10 汽车库、停车场、试验室; 4.1.11 酒店、招待所、电视演播厅; 4.1.12 其他需要纳入一级动火管理的部位。

4.2 火险隐患:是指在生产和生活中有可能直接导致火灾发生或障碍火灾扑救的不安全因素,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视为火险隐患。

4.2.1 建筑布置不合理,火灾发生后易毗连影响安全。

4.2.2 建筑结构及耐火等级与使用情况不相适应,不符合防火规范要求的。 4.2.3 消防救生通道被堵塞、占用、影响车辆或人员逃生的。

4.2.4 防火重点部位的电气设备装置不符合防爆要求的,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设施不能正确投入使用的。 4.2.5 电气设备绝缘不良、接地不良,超负荷缺乏安全装置,乱拉乱接临时线不符合规定的。

4.2.6 火源(炉灶、锅炉、烟囱、明火作业火源等,或热源《高温管道》电热器具,高温工作等)靠近可燃物品,有引起火灾危险的。

4.2.7 未按规定存放和使用汽油、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4.2.8 应有避雷设备的场所没有避雷设施或不合格的。 4.2.9 应有消除静电装置的设备而没有安装或失灵的。

4.2.10 消防水压不足或无水,消防水管线发生泄漏,在消防水管线上私接管路的。(易燃易爆品管理制度)

4.2.11 电缆排架积粉未及时清理,有可能煤粉自燃引燃电缆的。电缆孔洞未进行严密封堵的,一旦失火能引燃电缆燃烧的。

4.2.12 生产设备漏油、漏可燃气、漏粉有导致发生火灾危险的。 4.2.13 接近热源的木质脚手架,可燃物未能及时拆除和清理的。

4.2.14 从事明火作业时,易燃物、油垢未清除,无专人看火,未准备灭火器材,有导致发生火灾危险的。 4.3 固定消防系统:已安装于生产生活场所、不能移动、保护对象及保护区域不可变更的设备系统。 4.4 消防暂时停用:指消防系统设备或生产设备因检修、测试或其他原因确须将消防系统退出,待工作后将其恢复原状的,主要内容如下。

4.4.1 消防给水系统暂时停用:指消防给水系统设备全部停止运行,无法再提供消防用水。

(易燃易爆品管理制度)

4.4.2 消防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暂时停用:包括喷头、报警阀、控制阀、水力警铃、压力表、水流指示器、系统检验装置、其他相关附属设施。

4.4.3 消防建筑防火及安全疏散设施暂时停用:包括防火门窗、防火卷帘、防火阀、消防电梯、其他相关附属设施。

4.4.4 消防电气和通讯设施暂时停用:包括消防电源、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消防专用电话、火灾事故广播、其他相关附属设施。

4.4.5 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施暂时停用:包括各类火灾报警探测器、各级报警控制器、系统接线装置、系统接地装置、其他相关附属设施。

4.4.6 消防气体灭火系统设施暂时停用:包括喷头、贮存装置、选择装置、防护区门窗洞口自动关闭装置、管道及附件。

4.4.7 泡沫灭火系统设施暂时停用:包括泡沫消防泵、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压力储罐、泡沫产生、控制阀、泡沫枪、泡沫喷淋头、泡沫管道、其他相关附属设施。

4.5 长期停用:指因设备变更或改造,原有消防功能不满足或失去保护作用及条件不能满足。 4.6 公共娱乐场所指酒店、、食堂以及各类休闲娱乐公共场所。 5 执行程序 5.1 消防组织机构

5.1.1 国华徐州发电有限公司设立防火安全委员会,公司总经理为防火委员会主任,是本企业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5.1.2 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为防火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负责消防管理工作。 5.1.3 防火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党建工作部,负责公司消防工作的宏观管理,对公司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并接受上级业务部门和地方公安消防机构的指导。

5.1.4 后勤保障部设专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处理消防工作中各项事务,同时监督、检查各部门对消防工作具体实施的落实情况。

5.1.5 公司所属各单位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并设立消防联络员(兼),负责本部门的消防管理工作,部门行政领导为本单位防火工作负责人。(易燃易爆品管理制度)

5.1.6 各单位应按要求成立义务消防组织。义务消防员人数应为本单位职工总数的10%以上,低于10人的班组义务消防员人数不少于3人。重点防火部位的所有工作人员均为义务消防员,本部门行政领导为义务消防队负责人。

5.1.7 公司防火安全组织机构根据人员变动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调整,以保证消防安全工作组织落实。 5.2 消防安全管理 5.2.1 总体要求

5.2.1.1 公司内部生产和办公区域禁止吸烟。

5.2.1.2 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良好,在油区、氢站、升压站、变压器区等的避雷设备由责任单位每年进行负责监测。

5.2.1.3 所有消防器材、设备制定责任人,各责任人对消防器材设施的完好情况、卫生状况进行检查。 5.2.1.4 消防器材卸压或使用后及时通知后勤保障部武保中心,由责任单位负责领取更换。

5.2.1.5 公司各部门接到《消防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通知单》、《火险隐患通知书》应及时进行整改。 5.2.1.6 防火重点部位动火必需按照《动火工作票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办理动火票,严禁无票作业。 5.2.1.7 所有生产及经营场所消防器材配置必须符合《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要求。

5.2.1.8 凡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或项目设计、施工应遵循《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 》中的防火设计的有关规定,并经专业消防部门建审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5.2.1.9 重点区域的工作人员必须经消防培训后上岗。 5.2.2 防火重点部位管理

5.2.2.1 防火重点部位各单位应建立岗位防火责任制和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消防措施,制定灭火方案,做到定点定人定职责,做好防火工作。

5.2.2.2 防火重点部位应有明显标志,并在指定地方悬挂标志牌,明确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的名称、防火责任人。

5.2.2.3 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应建立防火检查制度。防火检查制度应规定检查形式、内容、项目、周期、检查人。防火检查应有组织、有计划,对检查结果应有记录,对出现的火险隐患应立案并限期整改。 5.2.2.4 对在防火重点部位工作的人员,要针对其特点进行消防知识的学习培训。防火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防火安全制度,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放置的位置。

5.2.2.5 各防火重点部位,必须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灭火用具,不得擅自动用。

5.2.2.6 后勤保障部每月组织对防火重点部位进行联合检查,发现问题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对火灾隐患或一时难以整改的要下达《消防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通知单》或《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单》,监督落实;并填写《防火重点部位检查表》,将检查情况报党建工作部。

5.2.2.7 后勤保障部武保中心结合常规消防器材检查有针对性的抽查。 5.2.2.8 防火重点部位检查内容

A、检查消防器材是否齐全、保持良好状态、是否及时检查、标示醒目清楚; B、检查消防设施是否齐全、保持良好状态、是否及时检查、定期试验; C、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有无临时堆放物品现象;

D、检查区域内物品放置是否合理,人为和自然因素(杂草树木)状态是否良好;

易燃易爆品管理制度 篇三:《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

运行工区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1、仓库、实验室必须挂有明显的规章制度及警言、标语,库房 结构应该合理、符合防爆的要求。

2、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贮存,堆垛之间以及堆垛与墙壁之 间留有通道及通风口,不得与其它物品混合储存。

3、受阳光照射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爆品,不得堆放在 露天或高温地点。

4、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爆炸、燃烧的物品及灭火方法不同的物 品应隔离储存。

5、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挥发的物品应定期检查,防止燃烧、 爆炸。

6、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严禁吸烟。

7、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实验室,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结 束后,进入防火检查,切断电源。

8、消防通道必须畅通。

9、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规定指派专人保管和发放。

10、使用部门必须严格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使用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杜绝治安灾害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

1、凡毒性化学品应分类贮存,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及气化腐蚀 性等化学品贮存在同一库房。

2、凡剧毒化学品应用专门铁柜单独存放。

3、建立健全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入库、发放必须认真检查

登记,定期清点,帐物必须一致,发现数量不符时应立即认真追查原 因,及时报告,有毒有害物品应配备专人进行管理。

4、有毒有害物品库严禁非保管人员入库,保证有毒有害物品库 绝对安全。

5、有毒要害物品的发放与领取应加强计划管理,使用负责人应严格履行有毒要害物品领用审批手续,并填写领料单,登记数量。

易燃易爆品管理制度 篇四:《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篇一: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内严禁存放大量的易燃易爆物品。确因工程需要,必须经工程管理部门领导同意,安环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由指定人员负责运至指定的地点进行施工。

二、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押运和使用,应由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易燃易爆物品的危险性和管理使用方法以及发生事故处理方法的人员专人负责。

三、确因生产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由使用班组提出书面申请和材料计划单,经所属部门领导审核,由分管领导批准后,提交物供部门采购。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四、物供部门在易燃易爆物品入库时,除仓管员外,公司有关人员应到现场监收,并做好监验收记录。

五、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危险品仓库内,设置“严禁烟火”标志,并有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应熟知易燃易爆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和管理贮存方法以及发生事故处理方法。

六、易燃易爆物品进库时,

易燃易爆品管理制度 篇五:《工厂管理制度》

[篇一:工厂仓库管理制度]

为加强成本核算,提高公司的基础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物资和成品流通、保管和控制程序,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加速资金周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仓库日常管理

1、仓库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原材料仓库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分明别类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卡片;半成品、产成品应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卡片;财务部门与仓库所建账簿及顺序编号必须互相统一,相互一致。合格品、逾期品、失效品、料废、退回电机、返修电机应分别建账反映。

2、必须严格按mis系统和仓库管理规程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逐笔录入mis系统,做到日清日结,确保mis系统中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工厂管理制度。及时登记手工明细账并与mis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核对,确保两者的一致性。

3、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卡三者一致。铸件仓管员必须定期对每种铸件材料的单重进行核对并记录,如有变动及时向事业部、财务部反映,以便及时调整。

4、各事业部、分厂必须根椐生产计划及仓库库存情况合理确定采购数量,zhèng当天算起,最多不超过10天。州内不超过2天,省内不超过3天,四川、贵州、广西、广东、重庆不超过4天,黑龙江、哈尔滨、新疆、辽宁、内蒙古、西藏吉8至10天,其余各地5至7天。如有特殊情况要求延长期限的,必须持有相关证明复印件;

十一、各加工厂要加强管理,建立各种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管理混乱不予整改、发现两次以上违法收购木材的将给予取缔。

[篇四:工厂行政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管理规定

1、为了规范工厂办公的工作秩序,树立良好的办公形象,使各方面工作得到顺利展开,特订本规定。

2、按时上下班制度,不得早退、迟到、有事先请假,不得中途离岗,如遇外出或公差,应向主管领导请示同意后方可,来不及请假的亦可电话请假。

3、不准在办公室内下棋、玩纸牌及其他消遣活动。

4、不准玩电脑游戏,所有电脑游戏的程序应一律删除。

5、不可随地吐痰,垃圾、废纸屑等应丢入废纸桶内,不得随地抛弃。

6、非休息时间不得在办公室闲聊,做一些与工厂无关的事;更不允许大声喧哗,扰乱办公的正常秩序。

7、办公室内不得将小孩及无关人员带入,妨碍他人工作,影响办公效益。

8、做到文明用语,举止端正,衣冠整洁,谈工作谈业务都要提倡使用标准普通话,不宜使用方言。

9、办公室电话使用做到非公莫打,接听私人电话一般不得超过5分钟。

10、保持办公室的整洁,办公桌上文具及文件应严格按工厂要求整齐摆放,不得乱放乱扔。

11、办公室的饮用水,用完后必须及时换上,严禁饮水机空烧。

12、所使用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空调机、灯光、电脑及其他电器应按规定使用,下班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关妥开关。桌上的东西定置定位的放好,离开桌位必须把椅子推进去,办公桌要定时清洁。如有鱼缸要定时清理、换水及喂养。

13、加强对外联络,拓展公关业务,促进工厂与社会各界的广泛合作和友好往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14、值日时间对照值日轮流表,各人所负责办公区,严格按“5s”管理查验标准整理好,确保工厂的全面展开,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文件收发规定

1、工厂文件由厂长签发,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部门负责人审核,由工厂厂长签发。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收专人印制、报送。

2、文件审批后由办公室进行分类、编号,并打印初稿,由拟稿人较对后交文书打印、盖章。

3、文件由办公室负责存档。确认送件人后,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4、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5、外来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三)、印章管理制度

1、工厂公章、合同章由办公室保管,由厂长签字同意后,才能盖章,由办公室登记后方可放行。

2、刻制业务专用章须经厂长同意,并由部门负责人专人保管,部门经理对此负全部责任,财务章管理按财务制度执行。

(四)、文印管理规定

1、私人资料,若因工作确实需要可以打印和传真,其余不得在工厂打印、复印、或用工厂传真机传送,以免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

2、文印(室)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对于收到的文件、资料等,应及时按规定办理和保管,不得有误。

3、文印(室)工作人员应树立严格的保密观念,不得随意将打印、复印或传真的资料中有关商业秘密或工厂管理中需保密的事项透露或复印给他人,不得截留任何文件和资料。

(五)、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

1、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由需用人填具<物品申购单>,报主管领导签字后,经厂长批准,然后由采购员统一购置。

2、办公室对办公用具用品负责办理登记领用手续、确保固定资产及帐物相符。

3、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4、各部门专用的表格、信笺等,由各部门制定格式,由办公室统一订制。

5、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六)、档案、报表管理制度

1、档案事务由办公室负责。严格执行档案管理的保密、安全制度,确保档案和案卷机密安全。

2、各部门应及时向工厂办公室移交应归档的档案并履行清交手续。

3、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档案收集、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负责,各单位工作完成后及时向办公室移交。

4、办公室按外来文件、内部文件、工程文件、营销文件及合同等分类存档。财务文件由财务部按照财务制度单独保管。

5、归档资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②、根据档案内容合并整理、立卷;

③、根据档案内容的重要程度,应区别保存、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6、档案资料借阅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重要资料借阅需先请示工厂厂长。

7、由办公室定期组织各部门人员进行对超期档案进行鉴定,提交档案报告,并根据有关规定酌情处置。

8、加强档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潮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工作。

(七)、卫生管理制度

1、本厂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干净、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的垃圾,污辱或碎屑等。

2、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3、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4、洗手间、厕所、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

[篇五:工厂车间管理制度]

为了促进企业的发展,确保产品质量,严肃厂纪厂规,确保产品车间正常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职工应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或早退。

2、工作时间不允许随意串岗,无工作任务时应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

3、上班时间应该穿工作服,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

4、不得在车间工作时与直接负责人、车间主任争吵,或与其它职工相互打骂、嬉闹,违者作书面检讨,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三次者予以解雇,严重者以干扰公司正常生产秩序移交相关机构。

5、酒后上班影响工作者,记大过一次。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解雇,严重者以干扰公司正常生产秩序移交相关机构。

6、车间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7、工作中禁止做私活。

8、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扣发工资予以陪偿,并予以解雇。

9、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班组或工序不能下班,直到完成,特殊情况除外。

10、未经允许,任何员工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罚款。

11、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

12、上班必须佩带工号牌,不得违法乱纪,涂改工号牌罚款。

13、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严禁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施和控制柜、开关箱,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

14、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

15、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

16、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

17、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设备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18、中午、下午和加班下班车间负责人负责关好门窗,锁好车间大门,关闭总电源。

本制度从即日起开始试行,在试行过程中发现遗漏,公司将出台附件作为补充,附件和本制度有同样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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