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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奖罚制度,处罚分为

2016-04-23 16:07:2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根据奖罚制度,处罚分为(共4篇)公司奖励处罚管理制度奖励处罚管理制度(试行)一、目的:鼓励员工奋发向上,做出更大成绩,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纪失职行为;保障集团公司工作秩序正常运行,保证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二、基本原则:1、奖惩分明:有功必奖,有过必罚,执法公正严明。2、奖惩适当:执行奖罚中,要做到功奖相称,处罚相当。3、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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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奖罚制度,处罚分为 篇一:《公司奖励处罚管理制度》

奖励处罚管理制度(试行)

一、目的:

鼓励员工奋发向上,做出更大成绩,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纪失职行为;保障集团公司工作秩序正常运行,保证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基本原则:

1、奖惩分明:有功必奖,有过必罚,执法公正严明。

2、奖惩适当:执行奖罚中,要做到功奖相称,处罚相当。

3、注重时效:奖励和惩罚必须及时有效;奖励的目的是通过表彰先进,激励一批人;惩罚的目的是通过严肃纪律,教育一批人。

三、范围:

1、本制度为集团公司内部行政管理制度范围。

2、本制度适用集团公司直属职能部门、子公司及所属部门的行政管理。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工作人员。

四、管理职责:

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考核和过程统计汇总。

2、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办公室责本制度执行过程的监督管理。

3、集团公司下属各单位及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与过程管理。

五、奖励:

1、奖励类别:

一般性奖励;嘉奖;记小功;记大功;通令嘉奖;授予先进工作者。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或加薪、晋升职位等。

(1)嘉奖与一般性奖励:员工在本职工作岗位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业绩比较突出,在本部门内有一定影响。

(2)记小功、记大功、通令嘉奖:员工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工作业绩十分突出,在集团公司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按其敬业贡献的影响程度确定嘉奖类别。

(3)授予先进工作者:授与先进工作者属于年终综合评比范畴,按年终评比与奖励规定办理。

2、奖励方式:

通令嘉奖,当月奖励1000-2500元;记大功,当月奖励500-1000元或加薪一级;记小功,当月奖励300-500元;嘉奖,当月10-100元;一般性奖励,当月奖励100-300元。

3、奖励原则:

以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相结合,注重平时奖励;每年开展一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年终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在本年度的平时工作应被记小功一次以上。

4、奖励条件:

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由直接主管部门和子公司总经理酌情上报,人力

资源部审核,公司总裁或董事长审批,予以奖励:

(1)、对本公司业务有特殊功绩或贡献,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有效的;

(2)、积极研究和改进业务流程与方法,对提高工作效率和业绩有特殊功效的;

(3)、对于舞弊或危害本公司权益之事,能事先发现或防止,或对突发事件临机应付措施得当或奋勇救护而使公司和员工利益减少或免受损失的;

(4)、同坏人坏事做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的;

(5)、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6)、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自觉维护公司形象,工作勤奋、本职工作出色的;

(7)、领导有方,使业务发展迅速有显著收效的;

(8)、才能卓著、成绩优异而且能够胜任现职以上职务的;

(9)、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

六、处罚:

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二种。

1、经济处罚:罚款、扣工资、减发奖金。

2、行政处分:警告、记小过、记大过、降薪、降级、辞退、开除。

警告一次当月罚薪50元;记小过一次当月罚薪100元;记大过一次当月罚薪300元。留用察看期间停发奖金和补助,工资减半。记小过以上处分,均在公司范围内通报。

3、处罚细则

(1)、没有提前请假或领导没有准假,擅自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个月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旷工6天者,予以辞退或开除。

(2)、工作时间窜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10元/次。

(3)、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岗,影响工作者,记小过一次,情节严重者开除。

(4)、员工上班不按公司规定着装或不佩戴工作证,一次罚款10元,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等一切车辆不按规定地点停放,罚款20元/次以上。

(5)、污辱谩骂劳动纪律检查人员,罚款100元/次,性质严重的给予记过处分。

(6)、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闹、追逐,工作时间穿背心、拖鞋、勾肩搭臂等影响公司形象者,罚款50-100元/次,经批评不改者,调离岗位或辞退。

(7)、在公司场所区域内随地吐痰,罚款20元/次。

(8)、上班时间吃食品、乱丢果皮纸屑等,罚款50元/次。

(9)、工作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等,罚款20元/次。

(10)、工作时间睡觉、下棋、打扑克,罚款100元/次,中层以上干部给予警告、降职、降薪处罚。

(11)、在公司内赌博,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每次每人罚款100元,取消年终奖金,严重者予以开除。

(12)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者一律开除,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13)、利用公司设备做私事,除扣罚当天工资、设备损耗费、电费等外,并罚款

50元/次以上。

(14)、人为损坏公司里的设备和财物,除按价赔偿外,并罚款100元/次以上。

(15)、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动和指挥,消极怠工,每次罚款50元,并予以停工处理。三次以上者给予开除处理。不服领导教育,出言不逊,罚款100元/次,甚至动手殴打领导者,一律开除,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16)、盗窃公司财物,除追回原物,并按十倍价处罚外,一律开除,并扣罚全月工资。

(17)、厕所设施损坏不能正常使用,尿垢严重,便池粪便堆积,水龙头长流水,灯长明,又没有及时报告和修复,罚责任部门每次5元/次。

(18)、办公大楼向窗外扔杂物和垃圾罚20元/次。

(19)、凡欺骗领导,以事假、病假名义到其他单位务工者,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并扣除当月全部工资。

(20)、下班后未关闭电源、门窗等造成公司损失者,除赔偿损失外,并处以50元/次以上罚款。

(21)、泄露、出卖公司专业技术、商业秘密者,追究违约责任,并予以开除,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22)、故意浪费、损害公司财物或擅离职守,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造成公司损失者,除赔偿全部损失外,并处以10倍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23)、徇私舞弊,假公济私、贪污公款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者,除赔偿公司损失外,并处以10倍以上罚款。情节严重的一律开除,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4)、员工有错,认错态度好,可减轻处罚,认错态度不好,可加重1-2倍处罚。

4、对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从重处罚:

(1)、品行不端、工作不负责或行为粗暴,屡教不改的;

(2)、职能岗位人员因工作服务态度不好遭投诉的;

(3)、玩忽职守、违反业务操作规程,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

(4)、三次以上扰乱工作秩序,侮辱同事或妨碍他人工作的行为;

(5)、三次以上欺上瞒下、谎报事实真相的行为;

(6)、三次以上因过失浪费、损害公司财物的;

(7)、有渎职、失职现象或对工作重大问题失察的;

5、经公司领导批准的辞退可发放当月工资。开除处分一律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待遇。

七、奖励的程序:

1、由主管部门或企管部门提出准确的申请报告,填写奖励申请单。奖励内容包括:在什么岗位作出了贡献;所做的贡献影响如何;成绩属于个人的还是集体的;先进事迹,如良好的工作作风或服务勤劳、敬业爱岗精神等。建议给予何种奖励。要求语言清晰,材料具体,切忌模糊其辞,泛泛而论。

2、调查、核实情况。人力资源部对申请报告进行审查和补充,为奖励决策提供事实依据和奖励建议。

3、嘉奖以上由公司总裁进行审批,通令嘉奖和先进工作者由董事长进行审批,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

4、嘉奖以上奖励申请交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存档管理。

5、一般性奖励由分管主管(副总裁或总监)进行审批,人力资源部办理并存档。

八、处罚的程序:

1、由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按公司行政管理制度要求定期进行检查。

2、任何员工对违纪现象都有权力直接向违纪者所在部门或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举报。接到举报后,办公室或人力资源部应立即查清事实。

3、一般员工的违纪行为由其部门主管负责处罚;辞退或开除应报集团公司总裁审批,由人力资源部处理。

4、中层管理人员的一般违纪行为(警告)的处罚,由分管主管(副总裁或总监)审批;严重违纪行为(记小过、记大过、降薪、降职、辞退、开除)由分管主管(副总裁或总监)提出或审核,人力资源部核查,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根据奖罚制度,处罚分为)

5、高层管理人员违纪行为的处罚,由董事长审批;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

6、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发现一般违纪现象有权直接开出处罚单,报分管主管审批。

7、所有处罚单一式三份,违纪者、违纪者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各一份。月底时由人力资源部作出考核统计,交财务部在工资发放时扣除相应的罚款。

九、制度衔接:

本制度与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请假管理制度》、《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等行政管理制度相衔接,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修正与解释。

十、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员工激励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充分调动公司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发挥每一位员工的智慧和

才能,塑造高效率、高绩效、高目标的优秀团队,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

下”的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建设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的优秀人力资源队伍,提高

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激励原则

第三条 全面激励原则

企业的活力源于每一个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对员工的激励并不只是针对

部分优秀员工,而是针对所有员工运用各种激励方式进行激励,以发挥对全体员

工的鼓励和促进作用。

第四条 激励方式差异化原则

不同的员工和同一员工在不同的时间和环境下,会有不同的需求,因此对员

工的激励要因人因时因事而异,要做到激励手段的多样化和差异化,以求激励效

果的最大化。

第五条 绩效考评为基础原则

对员工所采取的相应激励措施,应依据对员工的全方位的科学的绩效考评哦

为依据。

第六条 奖励和处罚相结合原则

对绩效表现优秀和无论以何种形式对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的员工进行奖励;

对绩效表现差的员工和无论以何种形式损害公司利益的员工进行处罚;对工作表

现累积不佳的员工和工作能力始终不能适应岗位要求的员工,通过员工淘汰机制

进行淘汰;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致公司遭受重大利益损失的员工,坚决辞

退并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根据奖罚制度,处罚分为)

第七条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奖励和处罚的考核标准要公开,考核过程和评选过程要做到公平、公正,确

根据奖罚制度,处罚分为 篇二:《行政处罚及奖励制度》

1、 目的

(根据奖罚制度,处罚分为)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依照工作流程和规范保障公司工作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江苏聚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3、定义

我们相信每一位员工都能有条理地、高水平地从事自己的工作,规章制度不能完全

概括或代替员工们的良好判断和合作。但是获得一流的管理,纪律是不可少的保证。出于对公司和员工利益的需要,公司制定了此制度。属于违反法律范畴的,法律责任不在公司的处理范围之内。

4、内容

4.1处罚

4.1.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评警告并处以最低50元最高100元的罚款。

4.1.1.1 扰乱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经教育有悔改表现者。

4.1.1.2 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

4.1.1.3 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4.1.1.4 不按规定着装。

4.1.1.5 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间吃零食。

4.1.1.6 工作时间利用公司提供的软硬件条件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例如网上 聊天、玩网络游戏等。

4.1.1.7 对上级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4.1.1.8 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事故后果较轻者。

4.1.1.9 说三道四,挑拨他人关系造成后果较轻者。

4.1.1.10工作中服务态度较差,造成影响者。

4.1.1.11经常迟到早退,经教育不改者。

4.1.1.12对本岗位敷衍了事,漫不经心,影响公司满意率,经教育不改者。

4.1.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记过并处以其月工资总额最低10%的罚款。

4.1.2.1 玩忽职守,致使公司蒙受较大经济或声誉损失。

4.1.2.2 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

4.1.2.3考核不公正,经查明属实。

4.1.2.4故意不服从上级主管的工作安排。

4.1.2.5累计受警告三次。

4.1.2.6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公司声誉。

4.1.2.7凡参与打架斗殴肇事、策划、打架者尽管未伤他人,但有事实证据者。

4.1.2.8造成公司级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4.1.2.9其他违反公司规定,情节严重。

4.1.2.10一年内旷工累计二天者。

4.1.3员工有以下之一情形,予以降级或降职并取消年终奖。

4.1.3.1有较大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4.1.3.2向同行企业直接或简接泄露本公司经营管理信息但未造成重大损失的。

4.1.3.3一年以内记过两次。

4.1.3.4侮辱、诽谤、诬告、陷害他人者,或威胁他人安全,造成后果者。

4.1.3.5故意损坏公物者。

4.1.3.6参与打架斗殴的肇事、策划、大家造成他们轻伤者。

4.1.3.7扰乱总公司政党工作秩序,造成严重后果者。

4.1.3.8一年内旷工累计达3天者。

4.1.4员工有以下之一情形,可予以辞退并追究相关的赔偿责任。本部分内容不属于行政处罚,处理程序与行政处罚相同。

4.1.4.1旷工3日或累计旷工5日以上或一年中受记大过处分两次。

4.1.4.2以各种方式抗拒公司工作安排或岗位调整的安排。

4.1.4.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

4.1.4.4盗窃公司或同事钱财,经查明属实。

4.1.4.5无故损毁公司财务,损失重大或损毁公司重要文件。

4.1.4.6对停驶恐吓或暴力威胁,影响公司秩序。

4.1.4.7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调拨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感情,情节严重。

4.1.4.8拉帮结伙,严重影响公司秩序。

4.1.4.9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或在其他公司兼职或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

4.1.4.10扰乱公司正常工作秩序,造成后果、情节严重者。

4.1.4.11向第三方或未授权方泄露公司机密,致使公司蒙受严重损失。

4.1.4.12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者。故意损坏公物损失重大者。

4.1.4.13触犯国家刑律,构成形式犯罪的,被处拘役、徒刑或送劳动教养者;其他违反国家任何刑事法律、法规被国家机关拘留、收容者等限制人身自由者。

4.1.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从重或加重处分

4.1.5.1违纪后不承认错误事实,或受处分后借申诉为名,无故纠缠、态度恶劣者。

4.1.5.2已受过处分第二次违纪应受行政处分者。

4.1.5.3违法后对当事人或有关人员采用恐吓、威胁等手段,或对检举人、证人进

行威胁或打击报复者。

4.1.5.4违纪后,在公司调查处理中,不终止违纪行为者。

4.1.5.5侮辱、拒绝、阻止工作人员依法或依公司规定执行公务者。

4.1.6一人同时犯有本条例两款以上行为的,分别处理,合并决定,在较重一级处理上加重一级处分。

4.1.7对有下列情形者,可以从轻处分:

4.1.7.1主动承认自己的违纪行为者。

4.1.7.2违纪后,认错态度诚恳、积极者。

4.1.8条例没有列举的违纪行为,确定给予处分的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并比照相关条款给予处理。

4.1.9处分违纪员工的程序、权限和管理:

4.1.9.1处分员工,必须违纪事实清楚,必须有完备的调查材料,由违纪员工所在部门填好《员工违纪处分呈报表》并附调查材料、违纪员工检查书、处理意见,报公司行政部。

4.1.9.2警告处分由部门决定并公布,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经理级以上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并公布。

4.1.9.3记过处分以上由部门决定并公布。公司应将处分决定书面通知本人,并由本人签字,违纪员工处分材料进入本人档案。(根据奖罚制度,处罚分为)

4.1.9.4部门与公司对员工处分一件不一致时,按公司意见处理。公司对违纪员工可以直接做出处分决定。

4.1.9.5同一违纪事件涉及下个部门的员工,由公司行政部牵头处理。

4.1.9.6员工处分材料的呈报、存档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

4.1.9.7受处分员工,如对错误事实持有异议,或对处分不服,可在接到处分决定3日内向公司行政部申诉。

4.2奖励

4.2.1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适当奖励

4.2.1.1在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节约费用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4.2.1.2在管理、销售、生产、研究、工艺设计、产品设计等方面,有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4.2.1.3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盈利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贡献较大的。

4.2.1.4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2.1.5维护公司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4.2.1.6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4.2.1.7安全生产,全年安全无事故的。

4.2.1.8绩效考核优秀者。

4.2.1.9检举重大弊端,经查属实者。

4.2.1.10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4.2.2对员工的奖励分为:通令嘉奖、记功、记大功。嘉奖发证书,记功提高薪资级别。

4.2.3一年内三次嘉奖记功一次,三次记功则记大功一次。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嘉奖一次奖励300元,记功一次奖励600元,记大功一次奖励1000元。

4.2.4通令嘉奖和发放奖金,由主管部门提出建议,行政部门决定。记功、记大功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

4.2.5员工获得奖励,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记入本人档案。

5、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6、附件

《员工违纪处分呈报表》

《员工奖励呈报表》

根据奖罚制度,处罚分为 篇三:《奖励惩罚制度》

奖励处罚管理制度(试行)

一、目的:

鼓励员工奋发向上,做出更大成绩,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纪失职行为;保障集团公司工作秩序正常运行,保证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基本原则:

1、奖惩分明:有功必奖,有过必罚,执法公正严明。

2、奖惩适当:执行奖罚中,要做到功奖相称,处罚相当。

3、注重时效:奖励和惩罚必须及时有效;奖励的目的是通过表彰先进,激励一批人;惩罚的目的是通过严肃纪律,教育一批人。

(根据奖罚制度,处罚分为)

三、范围:

1、本制度为集团公司内部行政管理制度范围。

2、本制度适用集团公司直属职能部门、子公司及所属部门的行政管理。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工作人员。

四、管理职责:

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考核和过程统计汇总。

2、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办公室责本制度执行过程的监督管理。

3、集团公司下属各单位及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与过程管理。

五、奖励:

1、奖励类别:

一般性奖励;嘉奖;记小功;记大功;通令嘉奖;授予先进工作者。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或加薪、晋升职位等。

(1)嘉奖与一般性奖励:员工在本职工作岗位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业绩比较突出,在本部门内有一定影响。

(2)记小功、记大功、通令嘉奖:员工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工作业绩十分突出,在集团公司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按其敬业贡献的影响程度确定嘉奖类别。

(3)授予先进工作者:授与先进工作者属于年终综合评比范畴,按年终评比与奖励规定办理。

2、奖励方式:

通令嘉奖,当月奖励1000-2500元;记大功,当月奖励500-1000元或加薪一级;记小功,当月奖励300-500元;嘉奖,当月10-100元;一般性奖励,当月奖励100-300元。

3、奖励原则:

以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相结合,注重平时奖励;每年开展一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年终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在本年度的平时工作应被记小功一次以上。

4、奖励条件:

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由直接主管部门和子公司总经理酌情上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总裁或董事长审批,予以奖励:

(1)、对本公司业务有特殊功绩或贡献,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有效的;

(2)、积极研究和改进业务流程与方法,对提高工作效率和业绩有特殊功效的;

(3)、对于舞弊或危害本公司权益之事,能事先发现或防止,或对突发事件临机应付措施得当或奋勇救护而使公司和员工利益减少或免受损失的;

(4)、同坏人坏事做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的;

(5)、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6)、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自觉维护公司形象,工作勤奋、本职工作出色的;

(7)、领导有方,使业务发展迅速有显著收效的;

(8)、才能卓著、成绩优异而且能够胜任现职以上职务的;

(9)、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

六、处罚:

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二种。

1、经济处罚:罚款、扣工资、减发奖金。

2、行政处分:警告、记小过、记大过、降薪、降级、辞退、开除。

警告一次当月罚薪50元;记小过一次当月罚薪100元;记大过一次当月罚薪300元。留用察看期间停发奖金和补助,工资减半。记小过以上处分,均在公司范围内通报。

3、处罚细则

(1)、没有提前请假或领导没有准假,擅自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个月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旷工6天者,予以辞退或开除。

(2)、工作时间窜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10元/次。

(3)、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岗,影响工作者,记小过一次,情节严重者开除。

(4)、员工上班不按公司规定着装或不佩戴工作证,一次罚款10元,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等一切车辆不按规定地点停放,罚款20元/次以上。

(5)、污辱谩骂劳动纪律检查人员,罚款100元/次,性质严重的给予记过处分。

(6)、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闹、追逐,工作时间穿背心、拖鞋、勾肩搭臂等影响公司形象者,罚款50-100元/次,经批评不改者,调离岗位或辞退。(根据奖罚制度,处罚分为)

(7)、在公司场所区域内随地吐痰,罚款20元/次。

(8)、上班时间吃食品、乱丢果皮纸屑等,罚款50元/次。

(9)、工作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等,罚款20元/次。

(10)、工作时间睡觉、下棋、打扑克,罚款100元/次,中层以上干部给予警告、降职、降薪处罚。

(11)、在公司内赌博,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每次每人罚款100元,取消年终奖金,严重者予以开除。

(12)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者一律开除,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13)、利用公司设备做私事,除扣罚当天工资、设备损耗费、电费等外,并罚款50元/次以上。

(14)、人为损坏公司里的设备和财物,除按价赔偿外,并罚款100元/次以上。

(15)、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动和指挥,消极怠工,每次罚款50元,并予以停工处理。三次以上者给予开除处理。不服领导教育,出言不逊,罚款100元/次,甚至动手殴打领导者,一律开除,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16)、盗窃公司财物,除追回原物,并按十倍价处罚外,一律开除,并扣罚全月工资。

(17)、厕所设施损坏不能正常使用,尿垢严重,便池粪便堆积,水龙头长流水,灯长明,又没有及时报告和修复,罚责任部门每次5元/次。

(18)、办公大楼向窗外扔杂物和垃圾罚20元/次。

(19)、凡欺骗领导,以事假、病假名义到其他单位务工者,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并扣除当月全部工资。

(20)、下班后未关闭电源、门窗等造成公司损失者,除赔偿损失外,并处以50元/次以上罚款。

(21)、泄露、出卖公司专业技术、商业秘密者,追究违约责任,并予以开除,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22)、故意浪费、损害公司财物或擅离职守,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造成公司损失者,除赔偿全部损失外,并处以10倍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23)、徇私舞弊,假公济私、贪污公款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者,除赔偿公司损失外,并处以10倍以上罚款。情节严重的一律开除,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4)、员工有错,认错态度好,可减轻处罚,认错态度不好,可加重1-2倍处罚。

4、对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从重处罚:

(1)、品行不端、工作不负责或行为粗暴,屡教不改的;

(2)、职能岗位人员因工作服务态度不好遭投诉的;

(3)、玩忽职守、违反业务操作规程,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

(4)、三次以上扰乱工作秩序,侮辱同事或妨碍他人工作的行为;

(5)、三次以上欺上瞒下、谎报事实真相的行为;

(6)、三次以上因过失浪费、损害公司财物的;

(7)、有渎职、失职现象或对工作重大问题失察的;

5、经公司领导批准的辞退可发放当月工资。开除处分一律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待遇。

七、奖励的程序:

1、由主管部门或企管部门提出准确的申请报告,填写奖励申请单。奖励内容包括:在什么岗位作出了贡献;所做的贡献影响如何;成绩属于个人的还是集体的;先进事迹,如良好的工作作风或服务勤劳、敬业爱岗精神等。建议给予何种奖励。要求语言清晰,材料具体,切忌模糊其辞,泛泛而论。

2、调查、核实情况。人力资源部对申请报告进行审查和补充,为奖励决策提供事实依据和奖励建议。

3、嘉奖以上由公司总裁进行审批,通令嘉奖和先进工作者由董事长进行审批,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

4、嘉奖以上奖励申请交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存档管理。

5、一般性奖励由分管主管(副总裁或总监)进行审批,人力资源部办理并存档。

八、处罚的程序:

1、由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按公司行政管理制度要求定期进行检查。

2、任何员工对违纪现象都有权力直接向违纪者所在部门或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举报。接到举报后,办公室或人力资源部应立即查清事实。

3、一般员工的违纪行为由其部门主管负责处罚;辞退或开除应报集团公司总裁审批,由人力资源部处理。

4、中层管理人员的一般违纪行为(警告)的处罚,由分管主管(副总裁或总监)审批;严重违纪行为(记小过、记大过、降薪、降职、辞退、开除)由分管主管(副总裁或总监)提出或审核,人力资源部核查,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

5、高层管理人员违纪行为的处罚,由董事长审批;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

6、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发现一般违纪现象有权直接开出处罚单,报分管主管审批。

7、所有处罚单一式三份,违纪者、违纪者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各一份。月底时由人力资源部作出考核统计,交财务部在工资发放时扣除相应的罚款。

九、制度衔接:

本制度与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请假管理制度》、《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等行政管理制度相衔接,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修正与解释。

十、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附:《奖励申报单》

《处罚申报单》

XX集团公司

二0一0年

四月三十日

签发: 审核: 制订:办公室 发至: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子公司

奖励申报单

奖励人姓名: 部门: 岗位: 职务:

根据奖罚制度,处罚分为 篇四:《企业奖惩制度》

[篇一: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公司<员工奖惩制度>,保证售后服务中心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本公司特制订售后服务中心<员工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对营业人员及其主管、维修人员及其主管在业务工作方面的奖惩作出了具体规定。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包括业务工作奖惩体系、营业工作奖励办法细则、营业工作惩戒办法细则、维修工作奖励办法细则、维修工作惩戒办法细则等内容。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售后服务中心零配件营业部门及人员、维修部门及人员的业务工作奖惩。企业奖惩制度

第五条零配件营业人员、维修人员非业务行为的奖惩及其它部门人员的奖惩办法悉依<员工奖惩制度>执行。

第二章业务工作奖惩体系

第六条业务工作奖励分为:

(一)嘉奖;

(二)记功;

(三)记大功。

第七条业务工作惩戒分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解职;

(五)解雇。

第八条业务工作奖惩计算与考核:

(一)全年度累计三次记功=一次大功;

(二)全年度累计三次记过=一次大过

(三)功过相抵。一次嘉奖抵一次警告,一次记功抵一次记过,一次大功抵一次大过。

(四)全年度累计三次大过解雇。

(五)考评办法。企业奖惩制度

1、嘉奖一次当月考核时加1分。

2、记功一次加当月考核时加3分。

3、记大功一次加当月考核时加9分。

4、警告一次当月考核时减1分。

5、记过一次扣当月考核时扣3分

6、记大过一次扣当月考核时扣9分

第三章营业工作奖励办法细则

第九条提供“行销新构想”,而为售后服务中心采用,记功一次。该“行销新构想”一年内使售后服务中心获利10万元以上,再记大功一次。

第十条业务员主动反映可开发的“新产品”而为售后服务中心采用,记功一次。该“新产品”一年内使售后服务中心获利10万元以上者,再记大功一次。

第十一条提供竞争对手动态,被售后服务中心采用为政策者,记功一次。

第十二条客户信用调查属实,事先防范得宜,使售后服务中心避免蒙受损失者,记功一次。

第十三条开拓“新地区”、“新产品”或“新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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