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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管理

2016-05-05 11:53:5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党员管理(共5篇)党员管理制度党员管理制度一、对党员的管理,做到“十坚持”:坚持党性原则、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坚持按级分层次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等一致的原则、坚持统筹管理的原则、坚持为党的基本路线服务的指导思想、坚持规范性原则、坚持激励性原则、坚持效益原则、坚持开拓创新原则)。二、及时掌握党员的基本情况,做好统计调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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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一)

党员管理制度

一、对党员的管理,做到“十坚持”:坚持党性原则、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坚持按级分层次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等一致的原则、坚持统筹管理的原则、坚持为党的基本路线服务的指导思想、坚持规范性原则、坚持激励性原则、坚持效益原则、坚持开拓创新原则)。

二、及时掌握党员的基本情况,做好统计调查工作: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三、进行争先创优活动。在本组织内开展争创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定期考核及评比表彰。

四、民主评议党员和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工作。

五、多进行党委、党支部组织生活。

六、加强宣传,多进行党的先进性及廉政教育,创办党刊,鼓励党员踊跃投稿。

七、接转好“出”“进”党员的组织关系。凡是在本公司工作三个月的党员,要转来临时组织关系;工作半年以上的要把党组织关系转到支部。

八、掌握党费的标准,明确党费上缴的规定并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按时上缴到上级党组织。 党员发展制度

一、为满足社会优秀份子在政治上求得进步的要求,吸纳优秀员工加入党的组织,壮大党的队伍,保证入党程序合乎组织规定,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特制定本制度。

二、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发展党员方针,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三、对入党积极份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等,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

四、支部要指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作为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吸收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采取定期培训的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五、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教育,才能列为发展对象,支部要严格填写《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六、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需经上级党组织同意、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七、支部发展预备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人数应超过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八、预备党员预备期过后,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为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的管理,树立党的优良形象,,根据党的组织工作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每年度在上级组织部门和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的活动。

三、全体党员在民主评议党员的过程中,要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自觉理清思想、检查言行、找准问题,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勇于剖析自己,并写出书面材料。

四、采取互评,召开座谈会,民主测验等方法,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党委、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

五、支委会对党内外的评议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党委会报告。

六、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由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经过党委会议讨论通过,报上级组织批准,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等光荣称号。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党员管理】

七、经民主评议不合格的党员,支部应区别对待,提出妥善处理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并报党委批准。

八、党委、支部要切实加强对本项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责任,详细制定计划,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

九、民主评议分评议党委、支部及党员三个层次进行。

【党员管理】

十、民主评议在党员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召集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分别评议,听取意见。党委、支部对党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及建议,要认真研究,做出答复。

十一、民主评议党员可与年终评优结合起来,按照新时期党员的标准,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来评议,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党员学习制度

一、为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提升党员为企业服务的水平,按照党的“三讲”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方针政策、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反腐倡廉教育、科学文化知识及与公司经营相关的业务知识。

三、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定期集中举行,每两月必须一次以上。

四、其他学习采取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定期学习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法。

五、学习活动要有组织、有计划、有安排、有主题、有笔记、有记录、有心得。

六、凡党员学习日不准请假,更不准无故不参加。 “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委会议每季度举行一次,传达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和决定党委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支部大会每两月举行一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党委会议的决定,安排支部的工作。

三、党小组会每月至少一次,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水平,发挥党

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各支部每季度举办一次党课,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 、江泽明同志的“三个代表”精神、《中国共产党党章》以及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时事、政策教育。

党委工作制度

一、为了更好地发挥党委在社会和民营企业中的作用,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民营企业中党员的领导,保证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路线方针和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特依照《党章》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党委是带领企业中的党员维护企业健康发展的指挥中心、运筹中心和总体协调中心,是企业党组织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三、党委工作的开展遵循自觉、共建、互补和服务的原则。

四、党委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十六大会议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党章》为依据,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重点,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基层政权建设的战略高度出发,加强民营企业中党员与非党员的联系,提升全体党员的整体素质,扩大党在企业工作中的覆盖面,发挥企业党组织在工作中的导向作用、决策参谋作用、组织保证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企业内党的工作的影响力、渗透力,为社会的稳定和民营企业的发展服务。

五、党委的工作任务是:紧紧围绕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和街道工委的中心任务,围绕企业员工在工作和生活、物质和精神方面的需求,针对企业党委内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的研究和协调,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新经验。

六、党委的工作目的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真正把党的温暖送到党员和员工的心坎上。

七、党委的工作目标是:经过不断努力,按照“强化纵向,拓展横向,整体提升,全面发展”的要求,形成党建工作的新格局,不断取得党建工作的新成绩。

八、党员的重点发展对象是: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优秀员工。

九、党委成员在讨论、研究工作时,享有平等的权力,没有

职位高低和社会地位的差别,共同议事,平等协商。

十、党委的议事活动一般为每个季度举行一次,并逐渐形成例会的形式,也可因工作需要适时举行。

十一、本制度如与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党组织的规定为准。

十二、本制度自党委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制度的修改权属于党委会全体会议。

党委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

二、团结、组织党员员工完成在企业中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四、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发挥党员在企业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集体讨论决定党建工作的重大事项。

六、依法履行议事、协调、服务和监督等主要职能,支持和引导企业发展。

七、按照法定程序提出撤换或补选党委成员的建议。

八、加强对支部选举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支部的自治作用。 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积极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提高党员员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二、抓好党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关心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引导和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发动党员,依靠全体员工,为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提供有效的服务。

【党员管理】

四、领导子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和造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二)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一、党员教育

1、党员教育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使党员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思想觉悟、政策水平、党性修养和活动能力。

2、党员教育的主要内容: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教育;②党的基本路线教育;③党的基本知识教育;④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⑤党的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⑥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方面教育。

3、党员教育的形式和方法:①系统性教育。就是集中一定的时间,选择一定的内容,对党员进行系统的政治理论教育培训,以达到提高党员素质的目的,“业余党校”就是一种系统教育形式。②经常性教育。就是结合实际形势、任务和党员的思想、工作,用马列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在日常工作中所进行的一种思想教育活动,上党课就是一种基本形式。③电化教育。就是采用电化教育手段对党员进行形象、直观、生动活泼的一种有效的教育形式。④多样化活动。就是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内活动,以达到教育党员的目的。

二、党员管理【党员管理】

1、“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是党总支、党支部管理教育监督党员的基本形式,在一般情况下,党支部会、党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课每季度至少一次。要求党员必须积极参加党内组

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

2、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总支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每个党员要积极参加民主生活会,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

3、党员汇报制度。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形式,也是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的一种途径。汇报内容主要有执行党委决议和完成党组织给予任务情况;自身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反映好人好事、不良倾向和群众呼声;对党组织或党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4、民主评议制度。党员的民主评议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定期对党员评定的一项制度,它把教育管理、考核、监督融为一体,是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按照学校党委安排,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员进行全面的教育。

5、交纳党费制度,每个党员必须按照规定标准,每月按时交纳党费。不可以少交,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党费,就被认为自行脱党,各党支部每月按时收齐党费后,及时上交党委组织部。

6、接转组织关系。党员因工作调动及它原因,变换工作单位,必须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党员临时外出工作、开会、学习等,只需要持学员证明信,其组织关系仍在原单位。

7、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1)请假报告制度 党员到外省、市、读研、进修,要将所去的学校或临时居住地的详细名称、地点、联系办法、电话等向党(总)

支部逐项登记,填写流动党员表。外出三至六个月的,应转出临时组织关系;外出超过六个月的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

(2)书信联系制度

对长期在外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建立书信联系制度,党(总)支部要定期给他们写信,党员也要定期回信,回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党(委)支部每半年要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登门走访制度 在外出党员回家团聚期间,党(总)支部要到党员家中走访,做一次认真谈话,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提要求、交任务,发挥流动党员的作用。

(4)定期汇报制度 转出临时组织关系的党员,每季度要向原所在党(总)支部口头或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

8、在职党员管理办法

(1)建立在职党员花名册,对于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半年向党委通报一次;(2)在职党员要积极参加支部建设,定期参加党员示范岗活动,一年自我评估一次;(3)对于在职党员表现情况,党支部负责向党总支反馈,一年一次。(4)对于有思想情绪或表现较差的在职党员,党(总)支部要进行家访,并进行帮助教育。

化生学院党总支

2007-5-30

我厂关于加强党员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
党员管理(三)

我单位党委关于加强党员

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单位党组织在新形势下的党员管理工作。根据党章有关规定及省委、马钢党委要求认真学习贯彻的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的文件精神。依据安徽省委(组通字[2014]36号)文、马钢党委(集各支部[2014]68号文)的要求,结合我单位党组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强化日常管理,进一步激发党员队伍生机活力

1.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以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为重点,严格经常性的党内组织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党委委员、党支部委员要带头执行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要经常进行督促检查,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及时给予批评帮助。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1)党委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制度,是一项党内重要的组织制度。对正确解决党内矛盾,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党内监督,增强党性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党内的团结和帮助干部的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召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以下基本程序和要求。党委民主生活会每年必须召开一次,会【党员管理】

议日期和主题,须提前5天通知党员干部,使其做好准备。主题要根据上级党委要求和本单位中心工作或单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针对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主题。民主生活会前,要通过座谈会、交谈、调查等形式,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前要根据会议的主题、群众意见,撰写发言提纲,着重检查自己在党性党风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剖析思想根源。

【党员管理】

2)党支部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一般不得延期召开每半年召开一次(上半年最迟在7月上旬完成,下半年最迟在次年元月上旬完成)。并提前3天向政治处报告。确有特殊情况延期召开的,要报请党委批准。根据有工作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支部班子民主生活会召开时,支部班子成员必须全体参加,同时必须有党委委员和政治处人员参加,民主生活会要安排专人做好记录。支部班子民主生活会召开前,支部委员必须征求本支部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做好会议材料准备。还要安排一定时间的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上,支部委员对党员、群众提的意见和分管工作进行认真回顾,对照检查,进行自我批评;支部成员要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并开展批评;会议要分析梳理支部班子成员存在的共性问题和整改意见。会议还必须检查上次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会后一周内将会议召开情况书面报政治处。

3)改进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方式,将民主评议结果作为对党员奖惩的重要依据。严格按照安排和要求,开展党员党性定期鉴定,对

照要求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整改提高。党员党性定期鉴定每半年进行一次,支部按规定程序每半年对全体党员进行一次鉴定。上半年鉴定工作在7月底前完成,下半年鉴定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鉴定结果报政治处,支部留存档案。党员要对照党章的规定和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查找自身不足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征求意见的情况,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查摆问题剖析根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评议过程必须有党委委员参加。党支部要提出党性分析意见,形成正式的组织意见。并指导党员根据党性鉴定中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认真制定切合实际的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党性鉴定结束后,党支部要写出专题报告报党委备案。

4)落实“三会一课”。 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和党课的“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的工作制度,各党支部必须严格遵守。支部党员大会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召开或适当增加大会的次数;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宜推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召开必须提前1天向政治处报告。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时,参加会议的正式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一半,需要通过决议或选举时,参加会议的正式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支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需要研究班子的自身建设、组织发展、贯彻执行党委决定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由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支委参加会议必须签到、会议必须保留会议记录。党小组会必须每月定期召开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部班子成员以双重身份参加小组

会并签名;支部必须坚持每季度一次开展党课教育。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性、党的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教育。党委政治处负责学习内容和学习材料的组织发放。三会一课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督促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制度。党支部应当通过三会一课,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讨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研究怎样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任务。通过三会一课,讨论党组织的工作,统一思想,总结经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作出改进工作、更好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决议。党支部要坚持三会一课的制度,注重活动效果,避免将三会一课变成生产情况交流会、经营情况研究会而流于形式。

5)党委政治处负责对党支部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员评议工作、“三会一课” 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并以指标量化方式将其纳入《支部创先争优及创建服务型党组织活动考核细则》。每季度进行检查考核。

2.规范组织关系管理。党委政治处和各支部,要按照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党员参加活动、发挥作用的原则,搞好党员管理工作,各支部必须每季度末向政治处报告申请入党人员、入党积极分子简明情况。(如情况无变化需零报告,每季度首月10日前报告上季度情况),对于第一次递交入党申请书人员,支部当月需安排谈话并记录。(以递交申请书之日起一个月内),积极分子工作调动,相关材料须在10个工作日内由支部完成移交并报政治处备案。各支部党员发展

工作,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程序,符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预备党员按期转正。经考察无特殊原因应按期转正,如需延期,须提前报请政治处同意。各支部需每季度向政治处报告党小组划分情况及人员名单。(每季度首月10日前报上季度信息),政治处要依据马钢党委各支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计算党员本年度应缴党费标准,各支部要按月收缴党费。每月10日前缴至政治处。政治处要实时进行党员信息库、党组织E平台的更新维护,保障党员信息化管理工作正常进行,为党委和上级党组织提供准确的信息。

3.纯洁党员队伍。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并予除名。对理想信念不坚定、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党支部应对其进行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对那些思想品德败坏、腐败分子,要坚决从党的队伍中清除出去。处置不合格党员要按照稳妥、慎重的要求,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不定比例、不下指标,认真执行规定和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对被劝退和除名的党员,党委和党支部要做好包括思想政治工作在内的相关工作。

4.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以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党委和党支部要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利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党课等渠道公

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四)

[篇一: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坚持党支部学习制度,每月集中学习一次,重点学习中特理论、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在农村现行政策法规及科技知识。

2、坚持开展党员争先创优、“双学”和“三比三争”活动,牢固树立改革开放的发展观、求真务实的人生观,乐于奉献的价值观,维护大局的世界观。

3、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严格按党章和党的规定办事,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民主监督,党员必须严格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

4、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季度召开一次,必须重实效,党员半年以上不过组织生活或不缴党费视为自行脱党,党的组织生活必须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党员管理制度

5、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对没有正当理由,6个月以内不转移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要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并限期报到。经批评教育仍继续把组织关系介绍信留在自己手中、不交给转往单位的党组织、不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或根据党章规定,按自行脱党处理。

4、党员擅自离职,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本人坚持不改的,可区别不同情况作必要的处理。

[篇三: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1、社区党员应当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管理,按照社区党组织的部署要求,积极认真地做好社区的各项工作。

2、党员应该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按时参加“三会一课”,过好组织生活,因事不能参加的党员,事先必须请假。党员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在各项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社区党组织要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参加学习培训,主要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政治理论、政策法律、科技文化和业务技能学习。做到内容丰富、形式灵活、效果明显。

4、社区对党员实行登记建卡管理,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流动时,必须及时按规定做好组织关系接转。

5、党员必须按中组部文件规定自觉按月足额缴纳党费,特殊情况时不能超过3个月。

6、社区内单位在职党员要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社区党组织要定期把在职党员在居住社区的表现情况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

7、社区党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活动,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或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进行组织处理。

[篇四:党员管理的主要制度]

党员管理的成功实践大多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在新形势下不断坚持和完善这些制度,即构成了新时期党员管理的主要内容。

(1)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党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只有把党员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并在其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才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保证基层党组织有坚强的战斗力。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既是党员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党组织的重要职责。

(2)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必须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通常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应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这项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组织保证。

(3)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党员定期参加组织生活会,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求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此外,其他同志在思想和工作上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也应当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这项制度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方式,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的一种途径,是我们党内生活的优良传统之一。

(4)党日制度。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的规定。通常每隔一定时间安排一次,用以召开党的会议,研究党的工作,进行党的教育,过组织生活,接收新党员入党,以及向群众进行党的宣传工作等。坚持这一制度,对于活跃党内民主生活,增强党员党的观念,增进党的团结,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5)党员交纳党费制度。是指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向党组织交纳用于开展党的活动的经费。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交纳党费,不仅仅是在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按照党章规定,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应当按自行脱党处理。

(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中共中央于1988年12月批转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后,这项制度在全国城乡基层党组织中逐步建立起来。每年进行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是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在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清除腐败分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7)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组织在党员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点时,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党员组织关系由一个单位或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有关党组织只有在接到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后,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将其编入一个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临时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可开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证明其党员身份,在所去单位党组织过组织生活,但在这个党组织中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8)党籍管理制度。党籍指的是党员资格。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申请人党的人被党组织批准后,就算取得了党籍。预备党员也有党籍。凡是党员自动退党、被劝退出党、自行脱党、党员重新登记时未予登记、受到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以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就都失去了党籍。党组织应按党章及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应手续。党组织对党员党籍的处理必须采取十分严肃和慎重的态度。

(9)流动党员管理制度。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广泛,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中央组织部在1994年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流动党员管理的基本规范。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新的方式方法。

[篇五:党员管理制度]

一、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半年召开一次。

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通过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的。

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组织生活会,可以吸收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列席。

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是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领导班子召开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会议。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和任务是:结合思想、作风、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实际,认真对照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民主生活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增强原则性和思想性。领导班子成员要围绕主题,敞开思想,畅所欲言,开展同志式的批评。通过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吸收同级行政负责人参加,也可邀请部分党员、群众代表列席。

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要参加所在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也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一般情况下,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上一次党课,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要做好会议记录,并且要注意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注重质量,避免流于形式。

1、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会议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等。

召开支部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特别是讨论发展新党员和决定给予违纪党员纪律处分等重大问题,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因故不能参加的应事先请假,支部委员会可就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个别听取,这些同志的意见,并把他们的意见转达给党员大会,会后应向他们传达会议的决议。

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支部党员大会可吸收非党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2、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支部委员会议事要注意遵守规定的程序,会议的议题应事先通知支部委员,做好准备,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要注意检查督促。

3、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通常有以下内容: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

开好党小组会要注意抓好四个环节:一是会前与党支部沟通,确定会议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

4、党课

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中心任务,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国际国内形势和科技文化知识等。

授课人可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党课质量。每个党员都应当自觉地接受党课教育,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锻炼。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的一项活动,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纯洁组织,提高党员政治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措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民主评议党员应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民主公开,坚持平等的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评议意见。民主评议党员原则上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并动员,全体党员参加。

五、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是关于党费的交纳办法、使用原则、审批、检查、报告等各项管理活动的有关规定。收缴党费包括党员个人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和下级组织向上级组织交纳所收的党费两个方面。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每位党员应尽的义务,党员要自觉、按时、足额向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生活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正常情况下,党费必须由本人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各党总支(支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收缴党费,认真登记造册,每季度末15日前上交组织部。

组织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由组织科专人负责;建立会计专帐,单独立户存放;按照党费管理的原则和要求,严格党费使用范围、严格党费使用审批制度和党费检查报告制度;组织部每年一次向市委组织部和党委书面报告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并向学院全体党员通报。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六、党员教育制度

党员教育制度是关于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形式等方面的规定。

党员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科学文化和技术业务教育等。

充分利用党校阵地,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通过举办党员轮训班,采取集中辅导、分组讨论、个人自学、外出考察等灵活多样的方法,切实加强党员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效果。

七、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制度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由于工作调动、离退休、外出学习培训、毕业(结业)等原因,使工作或学习单位发生变化时,均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并妥善保管携带自己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接转手续。

1、党员组织关系的接收

来我院工作、学习的党员,时间在六个月及六个月以内的,应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到组织部办理转入我院手续。

2、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

调离的党员,在办理离开手续的同时,由党员本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外出工作、学习三个月以上的党员,持所在党组织证明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工作、学习结束后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党员离退休后,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移至离退休人员党总支。对异地安置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安置地党组织;对异地居住或受聘到新单位工作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或临时组织关系;纳入社区管理的,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社区所在的街道党组织。

3、校内组织关系的接转

党员因工作、学习需要,在校内各单位调动时,原工作、学习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党员本人到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党员发展工作总结
党员管理(五)

[篇一:2009年发展党员年度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的工作。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党员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方面,建立健全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制度,今年以来,党员以及群团组织积极向各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6名,扩大入党积极分子后备人选队伍。明确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责任,党支部对每一名入党积极分子都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教育计划,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党员发展工作总结。同时还建立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档案,党支部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局党委根据<入党教材(2009年修订本)>为主要培训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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