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策划 > 最新基建会计制度

最新基建会计制度

2016-05-10 14:13:16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最新基建会计制度(共4篇)基建会计制度附件: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一、总说明1.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实行独立核算的国有建设单位,包括当年虽未安排基本建设投资,但有维护费拨款、基本建设结余资金和在建工程的停、缓建单位。凡是符合规定条件,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审核批准,建设单位财务会计与生产企业财务会计已经合并的,不再执行本...

《基建会计制度》
最新基建会计制度 第一篇

附件:

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一、总说明

1.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实行独立核算的国有建设单位,包括当年虽未安排基本建设投资,但有维护费拨款、基本建设结余资金和在建工程的停、缓建单位。

凡是符合规定条件,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审核批准,建设单位财务会计与生产企业财务会计已经合并的,不再执行本制度,应执行相应行业的企业会计制度。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在符合本制度统一要求的原则下,可以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对本制度作必要的补充,并报财政部备案。国务院主管部门根据本制度,对其直属建设单位所作的补充规定,也应报财政部备案。

3.建设单位应根据本制度规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补充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本制度规定的总帐科目,建设单位在不违反概(预)算和财务制度等规定,不影响会计核算的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的增加、减少和合并。

对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外,建设单位在不违反财务制度规定和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规定。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各建设单位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建设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能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4.建设单位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建设单位内部管理需要的财务会计报表由建设单位自行规定。

基层建设单位会计报表的报送时间,由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自行规定。

财务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建设单位名称、地址、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单位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5.建设单位的财务会计报表应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和主管部门。其他需要报送的单位,由各级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规定。

同时有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预算拨款的建设单位,应按项目隶属关系将会计报表主送上级主管部门,并同时抄送拨出款项的其他部门。

国内合资建设的基建项目,应按项目隶属关系将会计报表主送上级主管部门,同时抄送拨出款项的其他部门。各部门、各地区在汇编会计报表时,应分别汇总各自投资部分,所投资金完成的交付使用资产和各项投资支出以及各种结余资金,均按投资比例计算确定。

中央主管部门对地方项目的补助性投资,划转预算的,由地方项目统一编报会计报表;不划转预算的,仍应由中央主管部门编报会计报表。

6.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二、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表{最新基建会计制度}

附注:

1.上列会计科目,建设单位没有业务事项的,可以不设。 2.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删下列会计科目:

(1)个别大型自营建设单位,可以增设“221工程施工”、“223施工管理费”、“225待摊费用”、“215低值易耗品”、“216周转材料”、“217临时设施”等有关科目,并将“库存材料”科目按照主要材料、结构件、其他材料等类别设置总帐科目进行核算。

(2)经批准的停、缓建单位,可在“基建拨款”科目下设置“本年维护费拨款”明细科目。实行停、缓建维护费贷款办法的停、缓建单位,可设置“307停缓建维护费借款”科目。实行生产自立的缓建单位,可以增设“222自立{最新基建会计制度}

生产支出”、“402自立生产收入”等科目,并在“其他借款”科目下,增设“自立生产借款”明细科目。

(3)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建设单位,可以不设“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101号科目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1.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及按照合同规定付给施工企业的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

建筑工程包括:

{最新基建会计制度}

(1)各种房屋(如厂房、仓库、办公室、住宅、商店、学校、俱乐部、食堂、车库、招待所等)和建筑物(如烟囱、水塔、水池等),包括列入房屋工程预算内的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消防等设备的价值及其装设油饰工程,列入建筑工程预算内的各种管道(如蒸气、压缩空气、石油、给水及排水等管道)、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的敷设工程。

(2)设备的基础、支柱、工作台、梯子等建筑工程,炼铁炉、炼焦炉、蒸气炉等各种窑炉的砌筑工程,金属结构工程。

(3)为施工而进行的建筑场地布置,原有建筑物和障碍物的拆除,土地平整、设计中规定为施工而进行的工程地质勘探,以及工程完工后建筑场地的清理和绿化工作等。

《基本建设会计制度》
最新基建会计制度 第二篇

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 企业基建业务有关会计处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财 政 部 文 件

财会字[1995]45号

关于修订重印《国有建设单位 会计制度》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我部(86)财会字第75号文印发的《国营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随着投资体制、财税体制和财务制度的变化,曾先后作了修改和补充,修改和补充的内容,有的已专门发过文件,有的已在历年基建决算会计报表编报办法中作过规定。为了便于建设单位财会人员学习,更好贯彻执行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我部将1986年制定的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作了统一的修改和补充,重新印发给你们,请转发所属建设单位,自1996年月日起施行。 附件: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一、总说明

1.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实行独立核算的国有建设单位,包括当年虽未安排基本建设投资,但有维护费拨款、基本建设结余资金和在建工程的停、缓建单位。

凡是符合规定条件,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审核批准,建设单位财务会计与生产企业财务会计已经合并的,不再执行本制度,应执行相应行业的企业会计制度。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在符合本制度统一要求的原则下,可以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对本制度作必要的补充,并报财政部备案。国务院主管部门根据本制度,对其直属建设单位所作的补充规定,也应报财政部备案。

{最新基建会计制度}

3.建设单位应根据本制度规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补充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本制度规定的总账科目,建设单位在不违反概(预)算和财务制度等规定,不影响会计核算的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的增加、减少和合并。

对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外,建设单位在不违反财务制度规定和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规定。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各建设单位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建设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能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4.建设单位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建设单位内部管理需要的财务会计报表由建设单位自行规定。 基层建设单位会计报表的报送时间,由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自行规定。

财务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建设单位名称、地址、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

日期等。并由单位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5.建设单位的财务会计报表应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和主管部门。其他需要报送的单位,由各级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规定。

同时有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预算拨款的建设单位,应按项目隶属关系将会计报表主送上级主管部门,并同时抄送拨出款项的其他部门。

国内合资建设的基建项目,应按项目隶属关系将会计报表主送上级主管部门,同时抄送拨出款项的其他部门。各部门、各地区在汇编会计报表时,应分别汇总各自投资部分,所投资金完成的交付使用资产和各项投资支出以及各种结余资金,均按投资比例计算确定。

中央主管部门对地方项目的补助性投资,划转预算的,由地方项目统一编报会计报表;不划转预算的,仍应由中央主管部门编报会计报表。

6.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基建会计制度》
最新基建会计制度 第三篇

基建会计制度

基本建设会计制度,为加强和规范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根据财政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要求,建设单位用基建投资购建的在建设期间自用的固定资产,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国税系统基本建设情况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根据财政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要求和基本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设单位要按照《国家税务局系统基本建设会计制度(试行)》的规定,加强基建工作的领导,基建项目要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专职或兼职会计人员,实行单独核算,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 各建设单位要在确保满足各项正常经费、专项经费开支的前提下安排基建资金,要根据其资金情况安排建设项目,避免摊子铺的过大、建设标准过高,造成资金的浪费。

第四条 各建设单位基建财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计法》,按照《会计人员工作规则》要求忠于职守,履行职责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实行独立核算的建设单位。

第二章 会计科目

第六条 国家税务局系统内适用的会计科目如下:会计科目表序号编号资金占用类科目序号编号资金来源类科目xxxx建筑安装工程投资xxxx基建拨款xxxx 设备投资xxxx应付器材款3103待摊投资xxxx应付工程款xxxx其他投资xxxx其他应付款xxxx交付使用资产xxxx应交税金xxxx固定资产xxxx器材采购xxxx库存材料xxxx材料成本差异xxxx银行存款xzzzz现金zzzzz预付备料款zzzzz预付工程款xxxxx款第七条 会计科目的主要核算内容和使用方法第xxx号科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建筑工程的实际成本。

建筑工程包括:(1)各种房屋(如办公室、仓库、住宅、食堂、车库、招待所等),包括列入房屋工程预算内的暖气、煤气、卫生、通风、照明消防等设备的价值及其装设油饰工程,列入建筑工程预算内的各种管道(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水及排水等管道)、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的辅设工程。

(2)为施工而进行的建筑场地布置,原有建筑物和障碍物的拆除,土地平整、设计中规定为施工而进行的工程地质勘探,以及工程完工后建筑场地的清理和绿化工作等。

2.建设单位根据施工企业提出的“工程价款结算帐单”承付的工程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工程款”科目;将预付的备料款和工程款扣减应付工程款,借记“应付工程款”科目,贷记“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科目。

建设单位自行施工的小型工程,发生的各项支出,可以直接在本科目核算,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材料”、“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发生需要分摊的施工管理费,可在本科目下设置“施工管理费”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月终再分摊计入核算对象。

3.工程竣工,办妥竣工验收交接手续交付使用单位时,借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经批准的报废工程,借记“待摊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第102号科目设备投资

1.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包括交付安装的需要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

需要安装设备是指必须将其整体或几个部位装配起来,安装在基础上或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设备。

不需要安装设备,是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各种设备。

工具器具是指生产和维修用的各种工具或器具。

2.需要安装的设备安装完毕,试车合格后,应办理竣工验收交接手续,交付使用单位,借记

“交付使用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不需要安装设备和工具、器具交付使用时,借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设置“在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和“工具及器具”三个明细科目,并按单项工程和设备、工具器具的类别、品名、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

第103号科目待摊投资1.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按照规定应当分摊记入交付使用资产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

2.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建设单位管理费:核算经批准单独设立管理机构的建设单位所发生的管理费用。一般包括工作人员工资、工资附加费、劳保支出、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印花税和其他管理性质的开支。

(2)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核算通过划拨方式取得无限期的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补偿费、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偿费以及土地征收管理费、行政事业单位的建设项目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出让金。

(3)勘察设计费:核算自行或委托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工程水文地质勘察、设计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4)研究实验费:核算为本建设项目提供或验证设计数据、资料,进行必要的研究实验,按照设计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进行实验所发生的费用。

(5)临时设施费:核算按照规定拨付给施工企业的临时设施包干费,以及建设单位自行施工所发生的临时设施实际支出。临时设施费的内容按规定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或摊销费,以及施工期间专用公路养护费、维修费。

(6)设备检验费:核算按照规定付给商品检验部门的进口成套设备检验费。

(7)坏帐损失:核算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确实无法收回的预付及应收款项,报经批准后,应按批准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预付工程款”、 “其他应收款”等科目(8)借款利息:核算建设单位借入的各种借款按规定应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借款利息。

(9)合同公证及工程质量检测费:核算建设单位按规定支付的合同公证费和工程质量检测费。

(10)土地使用税:核算建设单位在建设期间按规定交纳的土地使用税。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土地使用税,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

(11)报废工程损失:核算由于自然灾害、管理不善、设计方案变更等原因造成工程报废所发生的扣除残值后的净损失。经批准的报废工程损失,借记本科目,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科目;报废工程回收的设备材料估价入帐,借记“库存材料”科目,贷记本科目。

(12)耕地占用税:核算建设单位按规定交纳的耕地占用税。按规定计算应交的耕地占用税,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

(13)土地复垦及补偿费:核算建设单位在基本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土地复垦费用和土地损失补偿费用。

(14)投资方向调节税:核算建设单位按规定交纳的投资方向调节税。按规定计算交纳的投资方向调节税,借计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

(15)其他待摊投资:核算建设单位发生的除上述各种待摊投资以外的其他应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待摊投资,如编外人员生产费、停缓建维护费、商业网点费、审计费、工程监理费、供电补贴费和发生的器材非常损失等。

3.建设单位发生上述各种费用性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上述各种待摊投资,应在工程竣工交付时,按照交付使用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比例进行分摊,借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第xxx号科目其他投资

1.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房屋购置和取得各种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发生的支出。筹建单位办公生活用家具、器具购置以及为进行可行性研究而购置的固定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

房屋购置,是指建设单位购置的在建设期间使用的办公用房屋和为生产使用部门购置的各种现成房屋。

2.发生上述各项投资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本科目应设置“房屋购置”、“办公生活用家具”、“器具购置”。

第xxx号科目交付使用资产

1.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已经完成购置、建造过程,并已交付使用单位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家具等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实际成本。建设单位用基建投资购建的在建设期间自用的固定资产,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2.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竣工决算,办妥竣工验收和资产交接手续,才能作为交付使用资产入帐。建设单位在办理竣工验收和资产交接手续工作以前,必须根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其他投资”和“待摊投资”等科目的明细计算,计算交付使用资产的实际成本,编制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等竣工决算附件,经交接双方签证后,其中一份由使用单位作为资产入帐依据,另一份由建设单位作为本科目的记帐依据。

3.交付使用资产成本,应按下列内容计算:

(1)房屋、建筑物、管道、线路等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建筑工程成本、应分摊的待摊投资。

(2)运输设备及其他不需要安装设备、工具、器具、家具等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成本,一般仅计算采购成本,不分摊待摊投资。

(3)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成本,一般按取得或发生时的实际成本计算,不分摊待摊投资。

4.已经办理交接手续的交付使用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其他投资”和“待摊投资”等科目。

5.本科目应设置“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明细科目,按资产类别和名称进行明细核算。

第xxx号科目固定资产

1.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自用的各种固定资产原价。现行制度规定、列作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2)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

2.建设单位用基建投资购建的自用固定资产、应通过“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其他投资”、“待摊投资”等科目核算。购建完成交付本单位使用时,借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其他投资”、“待摊投资”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

3.本科目应按固定资产的类别和名称进行明细核算。{最新基建会计制度}

第xxx号科目器材采购

1.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购入各种设备和材料的采购成本。

2.器材采购的成本一般由以下各项组成:

(1)买价,包括原价和代销部门手续费;

(2)运到工地仓库前(施工现场存放器材的地点)所发生的包装、运输、装卸等费用(进口成套设备还应包括保险费、手续费、关税、增值税等支出);

(3)采购保管费。以上第1项支出应直接计入各种器材的采购成本;第2项支出,能分清对象的,直接记人各种器材的采购成本;分不清对象的,按器材的重量或买价等比例,分摊

记入各种器材的采购成本;第3项支出,通过“采购保管费”科目分摊记入各种器材的采购成本。

3.本科目的帐务处理:根据发票帐单支付器材价款和运杂费,借计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月份终了,将验收入库的器材登记入帐。验收入库的材料,按计划成本,借记“库存材料”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将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额,借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4.本科目应设置“设备采购”和“材料采购”两个明细科目,并按设备和材料的类别名称、型号设置采购明细帐进行核算。

5.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建设单位。收到材料时,根据发票帐单、付款凭证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材料到达验收入库时,借记“库存材料”科目,贷记本科目。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加权平均”、“移动平均”或“先进先出”等方法进行核算。

{最新基建会计制度}

第xxx号科目库存材料

1.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为进行基本建设所储备的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

材料的计划成本可以根据地区材料预算价格确定。如果某些材料没有预算价格,可以参照近似的同类材料预算价格或以第一次购进的材料实际成本确定。{最新基建会计制度}

2.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借记本科目,贷记“器材采购”科目。

第xxx号科目材料成本差异

1.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各种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

2.外购材料的成本差异,应从“器材采购”科目转入本科目。调整提高或降低材料的计划成本,应将调整数自“库存材料”科目转入本科目:调整增加数记入本科目的贷方;调整减少数记入本科目的借方。

3.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可以按当月发出的材料的计划成本和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公式如下:

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本月收入材料的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月收入材料的计划成本)×100%结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借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待摊投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用红字登记)。

4.本科目月末借方余额,为库存各类材料的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贷方余额,为库存各类材料的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

5.本科目应按材料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第xxx号科目银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存在银行的自筹建设资金、各种集资款、借款、上级单位拨款、本年其他拨款等款项。

2.建设单位将各种资金存入银行,借记本科目,贷记“基建拨款——自筹资金拨款、上级单位拨款、本年其他拨款、借款”

3.建设单位应按存款户的户名设置“银行存款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顺序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的记录,应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清楚,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属于银行对帐单差错的,应立即通知银行查明更正,属于本单位错记漏记的,应作更正分录或补记入帐。

4.以现金存入银行,应根据银行盖章 退回的交款回单编制现金付款凭证、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不再编制银行收款凭证;向银行提取现金,应根据支票存根编制银行付款凭证,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和“现金日记帐”,不再编制现金收款凭证,以免重复记帐。

5.按照规定收取的银行存款利息,如果是将基建拨款存入银行形成的,根据银行通知,借记

本科目,贷记“基建拨款”科目及有关明细科目。

6.建设单位应指定专人签发银行支票,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出租、出借支票或将支票转让给别的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准将支票交给供货单位代为签发。

第xxx号科目现金

1.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库存的用以支付零星开支的现金。

2.收入现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支出现金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最新基建会计制度}

3.本科目应设置“现金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进行核对,做到帐款相符。严禁以“白条 ”抵充库存现金。每日现金结余数,超过限额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xxx号科目预付备料款

1.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向承包工程的施工企业预付的备料款,以及拨给施工企业抵作预付备料款的各种材料。建设单位根据有关合同规定或由于物资供应方式等原因,负责供应一部分施工材料的,拨付材料的价款可直接在“应付工程款”科目核算。

2.预付施工企业的备料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以材料抵作预付备料款,按照结算价格,借记本科目,按照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贷记“库存材料”科目,结算价格与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按计划成本核算的建设单位,还应结转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借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月(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用红字登记)。

3.月终或工程竣工与施工企业结算工程价款时,根据合同规定,从应付工程款中扣回预付备料款,借记“应付工程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第xxx号科目预付工程款

1.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向承包工程的施工企业预付的工程进度款。

2.按照工程进度,每旬或月中向施工企业预付的工程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月终或工程竣工与施工企业结算已完工程价款时,从应付工程款中扣回的预付工程款,借记“应付工程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第xxx号科目其他应收款

1.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除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以外的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包括应收取的各种赔款、罚金和存出保证金,以及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2.应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收取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的应收、暂付款项,或有关单位、个人报销暂付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单位和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第301号科目基建拨款

1.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各项基本建设拨款,包括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自筹资金拨款。其他单位、团体或个人无偿捐赠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和物资也在本科目核算。

2.本科目应设置下列明细科目:

(1)以前年度拨款:核算以前年度拨入而尚未冲转的各项基本建设拨款,本科目应该按各种不同拨款来源进行明细核算。

(2)上级单位基建资金拨款:核算本年度上级单位拨入的专门用于基本建设的专项资金。

(3)本年其他拨款:核算本年内除以上各项拨款外的其他各种基本建设拨款,如其他单位、团体或个人无偿捐赠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或物资等。

3.收到拨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第331号科目应付器材款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最新基建会计制度 第四篇

[篇一: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一、为了贯彻<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事业单位。

根据财政部规定适用特殊行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不执行本制度;事业单位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本制度;已经纳入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事业单位,按有关企业会计制度执行。

三、国有事业单位的会计组织系统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向同级财政部门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主管会计单位;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二级会计单位;向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没有所属会计单位的,shuì一般纳税人的,其购进非自用(如用于生产对外销售的产品)材料所支付的增zhí shuì款不计入材料成本。这里所说的“非自用”按汉语意思理解就是不是本单位使用的,虽然在括号里对“非自用”作了解释,但是“非自用”的说法既不科学也不准确,甚至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相违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五条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笔者认为,既然是“非自用”,按会计主体原则的规定,单位就不应该对其核算,当然也就没有必要对其做出计价规定。

(三)“固定资产”科目的核算内容的规定中,部分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方法的规定欠科学

1、对动植物的入账价值及处理方法未做规定

2012年4月1日执行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将动植物列入存货和固定资产范围,但是,会计制度只在内容中提到动植物,单位对其计价及核算做任何规定,导致其会计核算无参考依据。

2、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方法规定有误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在建工程”科目的核算内容中规定,事业单位融资租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在设备安装完工交付使用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贷记“在建工程”。这样的账务处理要想保证借贷方相等,只能是在安装期内将融资租赁设备的租金付清后才成立,这在实际工作中显然是不可能的。例如:融资租入需要安装的专用设备一台,租赁协议约定设备价款30万元,分三年等额支付租金,同时支付运杂费1万元,安装费3万元,按制度的规定应做如下处理:

借:在建工程340000

贷:长期应付款300000

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40000

同时,借:事业支出40000

贷:银行存款40000

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如果按会计制度的规定,

借:固定资产340000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40000

同时,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40000

贷:在建工程340000

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是34万元,而其占用的资金仅为4万元,显然借贷方不等。

3、购入固定资产扣留质量保证金的账务处理欠科学

新制度规定,购入固定资产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的保证金部分在计入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价值的同时增加了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占用的资金,笔者认为,这样的处理欠妥当,按照融资租入和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的规定,设备款未付的部分不应增加非流动资产基金,体现账务处理原则的一致性。

4、基建支出并账的问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新制度增设了在“在建工程——基建工程”科目,核算由基建账套并入事业单位会计的在建工程成本,同时规定,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同时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至少按月并入在建工程科目反映。并在<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中对并账做出了规定。实质上,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核算仍然设两套账,同时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两套制度,基建投资信息定期在事业单位会计账面反映,并未从根本上解决基建支出完全并入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问题,同时增加了会计核算的工作量,也给会计理论教学带来困扰。

5、收支类科目核算内容的规定不完整,难以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各收入和支出科目的核算内容的规定中,除在“财政补助收入”科目的核算内容中,对国库集中支付的直接支付方式下,购货退回的账务处理分本年度和以前年度做出规定外,其余的收支科目都未对收入退还和支出收回做出处理规定,导致收支类科目的核算内容不全面,使实际工作中发生此类业务时,无规可循。

二、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准确清晰地反映经济业务活动的具体情况

1、单设“生产成本”和“产成品”科目,对事业单位自行生产存货的业务进行核算。或者对此类业务的账务处理不做具体规定,只在宏观上规定参照企业会计的做法即可。因为自行加工存货,涉及到产品生产费用的归集和分配,<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很难对其核算做出全面具体的规定,参照企业的做法更科学、更规范。

2、将“库存现金”的盘亏作为待处置资产核算,体现“待处置资产损益”核算内容的完整性。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资产处置包括资产的出售、转让、对外捐赠、无偿调出、盘亏、报废、毁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库存现金”作为货币性资产,其盘亏理应通过“待处置资产损益”核算。

3、设置“专款收入”和“专款支出”科目,核算非财政专项资金收支业务,在年终转账时,将“专款收入”和“专款支出”的余额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能够更清晰地反映专项资金收支的执行情况,体现专款专用的原则,同时减少非财政收支科目的核算层次。

(二)全面、科学的界定和表述固定资产和存货的入账价值

1、明确规定动植物按实际成本计价。初始入账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作为存货入账,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作为固定资产入账,对已入账的动植物价值不做后续调整。

2、取消“自用”和“非自用”材料的说法,用“事业用”和“经营 用”材料代之,使材料入账价值的表述更科学、严谨。

材料的计价是材料核算的关键,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规定可以在完成事业计划的前提下进行经营活动,且经营活动可以不独立核算。为满足有经营活动的单位会计核算的要求,会计制度不应按自用和非自用材料确定入账价值标准和科目的使用方法,而应按事业用和经营用材料分别给出计价和账务处理方法,这样才便于理解和使用,因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zhí shuì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非企业性单位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事业单位的事业活动一般不涉及或很少涉及增zhí shuì应税行为,即便是涉及增zhí shuì,一般也按小规模纳税人计税,所以完全可以按事业用和经营用作规定。

3、规范融资租入和扣留质量保证金购买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方法

4、融资租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应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在建工程,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依上例,在设备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借:固定资产340000,贷:在建工程340000;同时,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40000,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40000,符合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

(三)扣留质量保证金购买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不管是否取得全额发票,对于扣留的质保金部分,应不增加固定资产占用的资金,也就是不计入“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的贷方,在支付扣留的质保金时再做非流动资产基金的增加,便于信息使用者理解和运用。

(四)将基本建设资金的核算完全纳入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体系

为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简化事业单位会计的核算工作,取消事业单位基本建设资金设两套账核算的办法,将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资金的核算完全并入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会计制度中明确规定达到基本建设投资额度的具体数值,增设“基本建设支出”、“基建拨款”“基建借款”和“工程物资”等总分类科目,用来核算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业务,使事业单位各项经济业务用同一会计制度核算,体现会计核算的完整性。

(五)完善收入和支出类科目的核算内容,使相关经济业务的核算有据可依,有规可循

按照制度规定的国库直接支付方式下购货退回业务的处理原则,其他的收入类科目也应分退回本年度和以前年度做出具体处理规定,如退回本年度的做收入时的相反分录,退回以前年度的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时,应借记“非财政补助结转”或“事业结余”贷记“银行存款”;“经营收入”退回不分本年度和以前年度,用红字做收入处理。同时对所有非经营性支出类科目,也应分收回本年度和以前年度的支出做出明确规定,如收回本年度的做支出时相反分录,收回以前年度的应借记“银行存款”等,贷记“非财政补助结转”或“事业结余”。“经营支出”收回不分本年度和以前年度,做支出时的相反分录。

(六)进一步完善会计报表体系

新会计制度为贯彻准则受托责任和决策有用相结合的会计目标,借鉴国际惯例,建立了新的财务报告体系,新的财务报告体系由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收入支出表三张报表和报表附注组成,增加了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对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的结构进行了调整,取消了资产负债表中的收入和支出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中按照流动性和非流动性排列资产负债表项目,按照多步式结构设计收入支出表,与企业会计的财务报告格式更加趋同。使报表提供的信息更为科学、精确。但是,现有的财务报表体系难以反映现金收支的重大增减变动情况,如资产负债表只反映某一时点的资产负债情况,收入支出表反映收支的变化及结转和结余、及结余分配的形成过程和结果,而事业单位的管理者、贷款银行及其他信息使用者更关心现金的增减变化情况,了解单位的偿债能力和支付能力。为满足信息使用者的要求,更好的体现事业单位决策有用的会计核算目标,建议事业单位借鉴企业会计的经验,编制反映单位现金流入、流出状况的现金流量表,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了解单位的生存能力、发展能力和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为单位领导层运筹资金提供基础资料,使会计报表的内容更完善。

[篇四: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讲解]

为了适应财政改革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72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财政部近日修订印发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以下简称<会计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

财政部修订<会计制度>酝酿已久,早在2007年即启动了相关的修订研究工作,在适当借鉴国际经验并充分考虑我国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起草了<会计制度>修订初稿,并不断修改完善。2012年初,配合<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以下简称<财务规则>)的修订发布,对原来形成的<会计制度>修订初稿进行了修改,经过2012年一年来的广泛调研、反复论证、公开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多次征求财政部部内相关司局意见、开展实务模拟测试以及多轮修改完善,最终于2012年12月19日修订印发<会计制度>。

<会计制度>篇幅近5万字,通过详细规定会计科目使用及财务报表编制,较为全面地规范了事业单位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该项制度实现了与<财务规则>和相关财政改革及法规政策的较好协调,既继承了原制度的合理内容,又体现了若干重大突破和创新。与原制度相比较,新<会计制度>主要有八大方面的变化:一是配套新增了与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部门预算、国有资产管理等财政改革相关的会计核算内容;二是创新引入了"虚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三是明确规定了基建数据定期并入事业单位会计"大账";四是着力加强了对财政投入资金的会计核算;五是进一步规范了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及其分配的会计核算;六是突出强化了资产的计价和入账管理;七是全面完善了会计科目体系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八是系统改进了财务报表结构和体系。

上述重大改革举措兼顾了事业单位财务、预算、资产、成本等方面管理的需要,将促使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情况得到更为全面、真实、合理的反映,对于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加强财政对事业单位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升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可持续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

为了各事业单位财务人员掌握新制度的重难点,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本课程详细讲解了新制度的主要内容及新旧对比。


最新基建会计制度相关热词搜索:最新基建会计制度科目 基建财务会计制度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最新基建会计制度”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最新基建会计制度"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wendang/cehua/403459.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