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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施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意义

2016-05-12 12:57:4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国家施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意义(共5篇)关于我国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律意义龙源期刊网 cn关于我国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律意义作者:刘寅初来源:《博览群书·教育》2013年第07期一、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概述所谓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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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律意义》
国家施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意义 第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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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律意义

作者:刘寅初

来源:《博览群书·教育》2013年第07期

一、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概述

所谓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待遇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986年我国开始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1991年,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开始选择部分县市进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提出了个人、集体,国家三方共同付费,由社会统筹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新思路。1992年1月,民政部正式下发《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明确资金筹集坚持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为我国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开创了先河。其中,国家给予政策扶持,主要是通过对乡镇企业支付集体补助予以税前列支方式体现。1995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中强凋“在农村群众温饱问题已基本解决、基础组织比较健全的地区,逐步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措施”。但由于这一时期推行的农村保险制度是以个人缴费为主、财政没有补贴,保险待遇低,农民的参保积极性不高,自1998年以来实践中并没有实现大的突破,其参保规模和基金筹资远远不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自2003年,我国开始积极推动各地开展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为筹资机制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009年9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年满16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自愿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2010年10月20日通过的《社会保险法》在第20条中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第22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原来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主要的区别就是筹资方式增加了政府补贴。2009年《指导意见》提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社会保险法》将这一筹资方式写入法律条文,在第20条中明确规定:“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筹资方式,具体包括: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重大意义及实施中的关键》
国家施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意义 第二篇

西华师范大学

管理学院2009级社会工作专业现代公共政

专业:

学号:

姓名:策导论论文 社会工作专业4班 200907340410 龚朝阳

2010年11月24日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重大意义及实施中的关键

龚朝阳

(西华师范大学管理学院社会工作专业2009级4班 四川南充 637002)

【摘要】人保部详解“新农保”: 2009年5月22日 高帆:说“新农保”是因为以前有一个“老农保”。新农保政策内容“老农保”1986年开始探索,1991年试点推开,但由于制度设计、社会条件、配套政策等多方面原因,导致没有推广。到1999年,新农保试点:农民60岁后可月领基础养老金550元.2009年9月5日 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结合。补助最低每人每年660元。新农保的实施对我过的发展有着重大意义,但在实施时也存在诸多问题,解决的关键在于各级政府及机构的执行力。

{国家施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意义}

【关键词】 新农保;意义;问题;执行力;

农村养老保险一直是“三农 ”问题中备受关注的问题。我国政府从 20世纪 80年代中期开始就探索性地建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到目前为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有 20余年的历史。在当今新农村建设的大背景下,农村养老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去年3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2009年中国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当年试点要覆盖全国10%左右的县(市)”。9亿中国农民的社会养老终于破题。

搞好新农保工作的重大意义

一、大力推进新农保制度,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建立新农保制度,是新形势下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解决广大农民最关心、最关注的养老问题的“惠民工程”,是我国在农村取消农业税后又一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伟大历史性创举。“新农保”的实施,对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

距,加快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我区在全省率先推行新农保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一方面可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使其摆脱土地和家庭保险的束缚,通过进城务工,自主创业等多种形式增加收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另一方面,可以最大限度的实现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推进农业向规模化、产业化转移,提高农业经营效益。

二、大力推进新农保制度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社会保障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制度。党中央、国务院、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农村社会保障事业。

三、大力推进新农保制度建设,是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客观要求。从当前农村的新情况来看,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化解农村的矛盾。搞好我区新农保先行试点工作,对于在全省开展新农保,推动区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率先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国农民世世代代养儿防老,“新农保”则致力于改变农民养儿防老为社会养老。一矣“新农保”对8亿农民实施全覆盖,其重要意义绝对不亚于2006年取消全国农民世代征缴的“皇粮国税”,其重大社会价值,则不亚于明年有望做到全覆盖的“新农合”。

历朝历代,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一直是压在中国农民头上的两块石头。倘若在2020年前由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合力参与,最终搬掉这两块石头,无论于中国还是世界,都是足以彪炳青史的大事件。何为德政、善政?这就是现阶段最大的德政和善政;何为执政为民?搬掉这两块石头就是最现实的执政为民;何为执政能力建设?这就是最实际的抓手和努力方向。

还应看到,“新农保”将极大地改变中国农村现有家庭关系、家庭文化及亲情伦理,有助于农村家庭和睦、和谐,从而也有助于农村社会的总体和谐。此外,“新农保”与“新农合”双轮驱动,将直接作用于城乡二元社会的破解,对弥补已断裂半个世纪的城乡发展鸿沟,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从而最终实现全社会和谐发展,均将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和作用。

反思“新农保”推进工作中的若干问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处于一个非常好的发展机遇期。南通凭借先发优势,已在贯彻实施“新农保”过程中总结推广了许多宝贵经验。笔者认为,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冷静地思考制度中存在的漏洞、分析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在充分解读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会议文件精神的基础上,以更加科学和人性化的管理方案服务参保对象,让利于民。

一、如何在制度设计和工作环节上进一步体现自愿原则

(一)关于基础养老金的领取办法

(二)关于退保机制的设想。

(三)完成自愿参保向自觉续保的过渡。

(四)严惩村干部“贪污政策”的行为。

二、如何解决“新农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

(一)“新农保”基金的保值增值。

(二)“新农保”基金的安全监管。

三、对新农保工作中其他问题的思考和建议

(一)关注一对矛盾。在新农保扩面过程中,必须关注失地农民补偿与失地农民参保这对矛盾。实践中,如皋等地农民以土地安置费补偿不到位为由拒绝参保的现象屡有发生。笔者建议当地土管和社保部门在理清两者关系的基础上务必通力合作,解决好这对矛盾。因为失地农民一旦得到补偿,就有足够资金参保以解决养老问题;而一旦吸收失地农民参保,他们则因不必担心养老而更愿意流转自己的土地经营权。{国家施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意义}

(二)挤掉一些水分。“新农保”工作是新时期民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地社保和民政部门应以“应保尽保”、“可不保的不保”为原则,科学定位、审核参保人员的准人资格。使参保人数和补贴标准达到动态平衡。各县、各乡镇不应盲目攀比,为了排名掺水分,使“新农保”沦为基层干部的政绩工程和面子工程。

(三)提出一个困惑。《办法》第二十五条列举了新老农保在衔接过程中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和调整方面的两种情形。并作了相关规定。其一是“参加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并已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养老金标准仍按原办法计发„„”笔者认为,这种处理办法欠妥。因为新老农保的待遇差距较大,而且会越来越大。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老”人应该适用“新”办法,或至少为新老衔接提供一条折算、补差的途径。笔者建议废除原办法,直接适用新标准,而将待遇的差距视为政策变迁的成本。由政府财政兜底。

新农保政策成功关键在执行力

新农保试点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它是中国农民老有所养这个朴素愿望制度化实现的开始。与养儿防老的淳朴的生活常识相比,与自我储蓄性质的“老农保”相比,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让农民的个人养老享受到了财政的有力支持,农民的养老问题将得到更稳定的制度保障。

农村是城市发展的人才基地,老龄化、空巢化的农村面临着更大的养老压力;而在“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的生活改善之后,养老也成为抑制农村消费的主要原因。对于中国的经济发展来说,人口庞大的农村是扩大内需的潜在市场。因此新农保的试行,不仅可以让农村老人不再有养老的后顾之忧,可以促进城市与农村的和谐,而且能够释放农村的消费能力,使农村成为促进中国经济增长的杠杆。

但好的制度要想取得好的效果,还离不开有效的执行。我曾与农村老家的亲戚聊过,发现农民对新农保政策通常有两个担心:交钱养老,到底安不安全?交钱养老,到底值不值得?前者是个信任问题,怕辛苦挣来的钱打了水漂;后者是个价值判断,算的是投入收入比。因此,要想吸纳农民参与新农保,首先应解决农民的顾虑,让他们感到在真正受惠。 其实,农民的顾虑也并非是一种过虑。在基层,一些好的政策往往会出现匪夷所思的变形。如19日中国之声报道的,国家级贫困县甘肃省通渭县,花巨资打造的一家养老院成了形象工程:上级领导检查和媒体采访时,这里住满了孤寡老人和孤残儿童,一派和谐景象,然而检查一结束就人去楼空。面对陌生的新农保政策,淳朴但生活不易的农民,自然要对新农保能给自己带来的实惠做仔细的判断。

要解决农民的顾虑,理应把新农保的实施质量作为考察执行者的指标,必须关注新农保政策的执行力。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部分能否毫不打折地如期兑现;能否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补助、补贴部分;新农保的政策是否具有稳定性、连续性;新农保的基金是否得到了妥善而透明的管理;是否找到了稳妥而可观的增值途径„„类似问题,都将决定农民对新农保的看法,因此要加强监督力度和明确处罚程度,只有做到权责对称,执行才能自觉、有力,新农保的效果才能得以体现。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推行的经济意义与可行性分析》
国家施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意义 第三篇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推行的经济意义

与可行性分析

——以花溪区高坡乡云顶村为例

(经济学院09经济3班:罗正伟 ;学号:0902010198)

摘 要:长期以来,农村社会保障水平相对滞后,这严重影响了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把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作为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2009年9月4日,国务院发布新农保试点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在国家基本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框架下,各地的试点工作积极快速地开展。但像在花溪区云顶村这样的偏远贫困山区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何经济意义,可行性如何,因此本次调查主要针对新农保在当地推行的情况,找出推行中存在的问题,找到一条推行此政策切实可行之路,并提出一些相应的建议。{国家施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意义}

关键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济意义,可行性,建议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政府实施的两项重大的富民政策,也是政府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并为实现农民老有所终、老有所养,解决农民养老负担沉重的问题积极探寻可行之路。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的推行,意味着我国讨论多年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终于从理论走向实践。但“新农保”的实行仍然面对着许多挑战,这关系到农村经济社会能否持续稳定发展的大问题。由于各地区具体实施政策方案的不同,地方财力的差别,加之各地方具体情况不同,新农保政策在推行过程中也存在很大的差别。我们旨在通过对高坡乡云顶村的调查,了解在贫困少数民族地区新农保政策的推行情况,推行中存在哪些问题,并试图找到一些解决的办法。

一、云顶村基本情况

1.云顶村简介

云顶村地处贵阳市花溪区东南部,位于花溪与龙里、惠水三县(区)交界处,距贵阳市56公里,距花溪区政府所在地36公里,距高坡乡政府所在地约5公里。全村分5组,共248户、1177人,均为苗族。全村共有耕地966亩,其中旱地65亩,其余为水田。云顶村属于典型的高原台地地形,平均海拔近1600米,境内最高处皇帝坡海拔1712.1米,也是贵阳市最高处,属典型的高寒山区。

2.受访者基本信息

本次走访村民共53户,包括五保户2户、低保户3户。全村248户中,有低保户20户、五保户8户,约占全村总户数的11%。受访者中,家庭人口在6 人以上的占50%以上,家庭劳动力为夫妻两人的约占60%,劳动力为1人的约占20%,另有约占5%的家庭无主要劳动力。

{国家施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意义}

图1:受访者家庭人口数

从图中可以看出,云顶村大部分村民家庭规模较大,孩子较多,由此造成家庭抚养负担较重。

从图中可以看出,当地60岁以上的老人约占人口的11%左右,人口老龄化较严重,由此带来的家庭养老负担较重。

3.村民家庭收入情况

云顶村村民收入来源较少,主要靠种粮和外出务工。其中外出务工收入占大部分,农业收入是为了解决温饱问题。农业收入中又主要来源于种粮和饲养牛和马。由于收入渠道单一,加上农村本身文化素质、技术水平低,收入相对较少。

{国家施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意义}

图3:云顶村村民家庭年收入情况

从图中可以看出,云顶村村民家庭年收入大部分集中在5000元到1.5万元之间,家庭年收入在1.5万元以下的约占80%以上,而家庭年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仍约占11%左右。所以,全村绝大部分家庭还处于中低收入水平,而且低收入家庭占多数,贫困家庭比例仍然很大。{国家施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意义}

图4:村民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国家施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意义}

图中反映云顶村村民收入来源狭窄,收入渠道很少,主要来源于外出务工和种粮,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村民的低收入。外出务工收入具有不稳定性,这全靠外出务工者工作的稳定程度,因此有的家庭一旦没有了打工的收入,整个家庭将陷入困境。从图中我们也可以发现,云顶村村民不善做其他的活路,比如做小生意,养殖家畜等等,这反映了作为一个少数民族村寨与其他村寨不同的地方。在与村民聊天中,在谈到云顶村的落后时一位村民给我们说缺乏必要的竞争意识和市场意识以及必要的技能是云顶村不能跟上其他村步伐的重要原因,他还说,他们都是跟风,人家去打工他们也跟着打工,人家养猪他们也跟着养猪,根本没自己的想法。然而,我们通过走访发现,村里部分房子都是砖瓦房,了解后才知道这些都是在村民外出打工后才建起的。

图5:家庭劳动力最高受教育程度情况

图中可以看出,全村劳动力85%以上为初中及以下文化水平,拥有大专及以上文化水平的仅占3%左右,反映全村劳动力文化受教育程度较低,这是制约村民收入水平提高的一大瓶颈。

4.村民家庭支出情况

家庭支出是指一个家庭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生活等各方面支出的总和、它反映出一个家庭的经济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消费观念。它主要包括用于家庭生产、食品、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方面的支出。随着义务教育阶段学费的免除,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推广以及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试行等政策的实施,农民在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的负担很大程度上得到了减轻,但在其他方面的负担依然较重,仍然是制约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的主要障碍。以下为云顶村村民家

庭家庭支出情况:

图6:村民平均每月基本生活支出(除住、婚) 图7:村民平均每年最大经济支

图中显示,村民每月基本生活支出大概主要集中在500—900元之间,每月支出在1100元以上的相对比较少,与收入相比我们可以看出,基本生活开支占每月收入的大部分。每月的赡养费用大约占10%左右,仍然是家庭支出的一大块。另外,50%以上的村民认为每年的最大经济支出为生活费用,表明当地村民生活还处于维基本生活的状态,生活水平较低、生活质量不高,村民精神生活比较匮{国家施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意义}

乏。

二、新农合和新农保的推行情况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政府实施的两项重大的惠民政策,也是政府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并为实现农民老有所终、老有所养,解决农民养老负担沉重的问题积极探寻可行之路。下面为新农合与新农保在云顶村的推行情况以及它的影响。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情况

云顶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普及率在99%以上,几乎所有的村民都加入了新农合。小病可以凭医保证在村诊所报销,大病、住院等可以凭医保证在乡卫生院或区及以上医院报销。云顶村医保报销率以就医地为标准,分乡、区、市三级,分别为30%、40%、60%。村民一般只在村诊所和乡里就医,除非大病才到区医院或市医院治疗。

村民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看法上,90%以上的村民认为医保制度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家庭的医疗负担,其余村民都认为医保制度有一定的帮助。这说明新农合在云顶村得到了比较好的推行和落实,同时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农民医疗负担,使农民真正受益。

2.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行情况。

全村60岁以上的老人都加入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55岁以上的老人大约有60%的加入了新农保,55岁以下的村民只有不到10%的加入了新农保。60岁以上的老人一次性或者分期交满1500元,每月就可以领取105元的养老金。也可以通过银行贷款缴纳入保金,以后每月从养老金里扣除一部分还取贷款,直至还清1500元。当地的推行政策、入保金缴纳、养老金发放等是按照贵阳市统一标准执行的。

图8:村民对加入新农保的看法

从图中可以看出只有约6%的村民认为加入新农保很必要,24%的人持观望态度,认为必要时可以加入。另外有约20%的村民想加入,但现在没钱交纳保险费。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国家施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意义 第四篇

[篇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一颁发,社会各界都很关注。这一政策最大的亮点就是农民的投入少了,养老保险的待遇却提高了,社保更显得人性化,也符合了当代人口老龄化的现实情况,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是值得支持的。

2013年出台了新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给了很多农民生活下去的信心,尤其是老农民。这个政策无疑给了老农保一个定心丸。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近些年来,城乡化程度很高,很多农村的中年人、年轻人都进城务工,剩下农村的老弱病残,以及留守儿童。没有耕种能力的老农民面临了巨大的生存压力,一方面要照顾子女留下来的小孙女、小孙子,另一方面还要面对生活开支增大的负担,而随着年龄的逐步增大,的具体机制,变成完全依靠个人积累和基金自身的增值来实现保障和收支平衡。

面对增值来渠道不畅通的现实,以理论上较高的支付系数和实际中缺乏政府投入的事实,基金明显孕育着较大的财务风险。

未来20年我国城市水平将得到快速提高。在这个进程中,农村养老将呈现出出新的格局:新型的家庭养老将居民主体地位,社会养老保险将得到新的强化,从而与其他养老保障制度一起共同为农民养老建立一道比较可靠的屏障。我们要从现有体制本身去寻找问题根源,以采取相应的对策。

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初步设想:

按照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通过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筹集资金,建立以储蓄积累与享受待遇调整机制为核心的“低水平、广覆盖、可接轨”的农村养老保险新模式。

制定定位,加强领导。新的制度应该定位在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而不是对现有农保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

新农保出台后,应该明确暂停受理老农保业务,通过制度衔接,逐步消化老农保,以利于新农保推进。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应承担起责任,把农民养老作为造福百姓的民心工程,把农民养老作为造福百姓的民心工程,省政府可以把此作为考核下级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标之一。

[篇三: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我国农村老年人因老返贫的现象比较普遍,这部分人也是一个被人们普遍忽视的庞大弱势群体。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和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向城镇流动,农村老年人口数量和比例都高于城镇。目前我国城乡老年人口人均收入的比例为4、7﹕1,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城镇的现象将一直持续到2040年左右。因此,必须加快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创新,建立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措施相配套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中国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发展情况及现状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在1986年开始探索、1991年进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开展起来的。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提出,农村(含乡镇企业)的养老保险改革由民政部负责。1992年,民政部在总结探索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199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加强领导,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1998年,这项职能划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历了探索试点、稳步推进、整顿规范、创新发展几个阶段。

初期探索阶段。考虑到经济发达地区群众和地方政府进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热情,一些社会保障专家和官员对苏南地区自发的社区型的农民养老保险进行了调研总结,并且提出相关的保障方案。这些基层意见在国家“七五”计划中首先得到了肯定:“抓紧研究建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并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试点,逐步实行。”据此,民政部从1986年开始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积极的探索。1986年10月,根据国务院关于以民政部为主进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探索和试点的指示,民政部在江苏省沙洲县(现张家港市)召开了全国农村基层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研究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探索建立“农村基层社会保障雏形”,其中包括发展社区型的养老保险制度。会后,在上海郊区、苏南地区等一些富裕的乡镇进行试点。

试点和扩大试点阶段。在农村社会保险的试点过程中,中央政府制定政策、地方政府引导发动这种中央地方互动的工作体系得到充分体现,政府的政策主导能力在制度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1991年6月,<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农村(含乡镇企业)的养老保险改革,分别由人事部、民政部负责,具体办法另行规定。”同年,民政部开始选择20个有条件的县进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为了完成这项任务,民政部成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于1991年5月选择山东烟台市的牟平、龙口、招远县(市)和威海市的荣成、乳山县(市)作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为了搞好试点,民政部召开部分省(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座谈会,总结初期探索的经验教训,讨论研究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的思路和框架。

稳步发展阶段。1995年10月,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为标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入一个规范发展的轨道。该意见强调:“逐步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措施,对于深化农村改革、保障农民利益、解除农民后顾之忧和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都具有深远意义。”该意见要求:“现阶段养老保险基金主要通过购买国债和存入银行增值,任何部门都不得挪用或用于直接投资。”同时提出:“要结合财政、金融和税收体制改革,加强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政策研究,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金增值运营机制和基金管理监督体系。”该意见是国务院针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下发的专门文件,不仅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而且为今后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

探索创新阶段。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在有条件地方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06年初,党中央、国务院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要求,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和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中,都把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摆在了突出位置。2004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2006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以及2004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半年经济形势和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的建议的通知>等文件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工作做了重要部署。

目前,建立新型农保制度的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

一是开展工作的地区和参保人数呈现出回升势头。截至2005年底,全国已有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1900个县(市、区、旗)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工作,5441、94万农民参保,积累保险基金约310、2亿元,301、79万参保农民领取养老金,当年支付养老保险金21、3亿元。试点工作较好的地区,农民群众积极参保,部分参保农民开始领取养老金,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如最早开展试点的山东省烟台市,目前已有190万农民参保,参保率达到当地农村劳动人口的90%,逐年缴费成为参保农民的自觉行动,积累保险基金17亿元,有20万农民领取养老金。

二是全国基金积累总额持续增长,人均保障水平逐步提高。从2000年到现在,全国农保基金积累总额增长幅度年均超过两位数。在2005年的基金总额中,责任金295、5亿元,约占基金总额的95%,调剂金14、7亿元,占基金总额的5%,基金总量大于责任金总量,有较强的偿付能力。2005年全国人均账户积累额已经达到570元,比上年人均增加40元。全国人均年领取养老金707元,每月的保障水平达到59元。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老年农民的基本生活。

三是基金投资结构趋于合理,运营方式逐步规范,资产质量逐步提高。2005年全国农保基金的投资结构中,银行存款为127亿元,占基金总额的41%;购买国债为50、67亿元,占基金总额的16%;交财政管理92、58亿元,占基金总额的30%。银行存款、购买国债、交财政管理三项共占基金总额的87%。其他投资为40、15亿元,占基金总额的13%。

现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主要内容现在分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三个部分。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目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主要在民政部1992年出台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基础上,进一步进行了规范创新:参保对象一般为20岁到60岁的农村劳动力;资金筹集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实行完全个人账户储备积累的保险模式,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全部记在个人名下;基金以县为单位核算,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主要通过存银行和买国债增值,积累期个人账户基金分段计息;缴费期死亡或正常退保的,个人账户积累本息可以继承或退还;参保人年满60周岁(不分性别),根据其个人账户基金积累总额和平均领取分摊计算给付标准,由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养老金;保证期为十年,领取不满十年死亡的可以继续支付到十年为止或领取一次性继承保证金,十年以上的支付到死亡为止。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主要做法,符合农村的实际和农民的心理,也符合政府、集体、个人合理分担责任的原则。一是以农民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差异大、农民收入不稳定的现实;二是实行个人账户模式,基金所有权清晰,解除了农民对过去“一平二调”的担心;三是完全实账管理,养老金标准按个人账户积累额确定,没有固定的替代率,政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不会让财政背上沉重的包袱。

一些地方从当地实际出发,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做法。

一是苏南的做法。江苏省苏州、无锡等地,利用乡镇企业发达的优势,以社区保障为依托,以社会保险为取向,切实保障老年农民的基本生活。苏南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的特点,一是实行大账户、小统筹,即以个人账户为主,同时建立小部分社会统筹基金;二是政府财政和集体经济对参保农民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提高缴费标准和保障水平,以适应当地的生活水平,切实保障老年农民的基本生活。如常熟市2001年出台<常熟市农村养老保险暂行规定>,确定缴费基数、按比例缴费、实行统账结合、养老金由统筹和个人账户两部分构成。张家港市按全市上年农村人均收入的4%-16%比例选择缴费,用人单位和个人各负担50%,缴费基数的最高标准不超过上年农村人均纯收入的300%。上海郊区农村也基本上属于这种类型。

二是东莞的做法。广东省东莞市2002年建立了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结合,保险费由市、镇、村和个人共同负担。农民基本养老金与参保人的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挂钩,并随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做适当的指数变动。农民的缴费基数按每人每月400元核定,从2002年1月1日起,每年递增2、5%。2001年至2005年,缴纳比例为11%,集体负担6%,个人负担5%。缴费比例个人部分每五年增加1%,2016年后保持在14%不变。个人缴费全部加集体缴费的3%记入个人账户,余下的3%全部记入统筹账户。养老金的月领取标准为150元的基础养老金,加上个人账户余额/120、

三是北京的做法。北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以个人账户为主,并建立了待遇调整机制。个人账户资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和利息等组成。市财政从2006年起,按照市与区县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落实市级财政补贴资金,并根据经济发展,不断提高补贴标准。区县财政部门应安排专项资金对本区县参保人员进行补贴。根据参保人员的年龄不同,实行不同的补贴标准。财政每年应安排一定比例或数额的资金,作为待遇调整储备金,用于调整已领取养老金人员的待遇水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按照预期领取的养老金不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高于本市上一年城镇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平均水平确定。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目前全国已有15个省级政府或部门出台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文件,探索建立适合被征地农民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取得明显成效,积累了有益经验。2005年底,已有400多万被征地农民被纳入基本生活或养老保障制度,筹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基金400多亿元。200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又转发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

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

按照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要求,山西省、北京市、福建省等地结合当地实际,出台了相应的农民工参保办法,如山西省提出了“一厂两制”的乡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思路,即城镇户籍职工参加城保,农村户籍职工参加农保,并制定了可行的参保办法和业务规程。各地的探索和试验,对促进农民工转移就业、维护其社会保险权益,并带动和促进农保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社会保险需求迫切和有关部门的认识不统一导致的两难局面

目前一方面面临农民群众和经济发展对社会保障的迫切需求对我们的工作形成巨大的压力,农民群众想参保缴费,但是我们目前的人员机构配置、政策供给却难以满足需求;另一方面又面临其他有关方面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应不应该搞、在什么范围搞、应该怎样搞尚未形成共识,导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许多必要的配套政策无法出台,政府财政缺少投入,影响这项事业健康稳步发展。

管理体制未理顺,工作缺乏组织保证

由于过去一段时期内农保工作处于整顿规范阶段,管理体制不顺,少数省级、多数地县级单位还未完成职能划转工作,绝大部分乡镇一级的职能机构没有落实,农保管理工作断档,直接影响队伍的稳定、档案的管理、保费的收缴、养老金的发放和基金的安全。

基金安全增值困难,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是增值渠道单一。按目前规定,保险基金只能存银行和买国债。二是基金管理运营层次低。目前绝大部分基金在县级管理,管理手段缺乏,易于受到当地行政干涉,难以防止基金挪用等弊端,基金管理运营效率普遍偏低。三是现行基金管理的治理结构不利于基金风险的控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缺乏统一的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凸显

一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平低。目前一些地方虽然把被征地农民纳入了“社会养老保险”,但这种保险不是以其就业后的劳动关系作为参加社会保险的基础、以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础和来源的严格意义上的社会养老保险,而是以安置补偿费一次性缴费、再确定退休后的定额发放标准。这是一项符合我国国情的政策和制度创新,是一项在世界上没有先例、值得推广的创举。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机构的一些权威专家对这一创举都给予了高度评价。但由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际上就是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如果执行其保障水平只是不低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规定,保障水平显然偏低。二是提高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平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当前,如果将4000万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动态投入将形成104440亿元的资金缺口,既超越了被征地农民的承受能力,也超越了政府的承受能力。要实行不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建立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并通过该制度逐步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健全增长机制,就必须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而这正是目前所缺乏的。

缺乏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

农民工为我国城乡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他们的劳动关系不规范,工资报酬和社会保险等正当权益受到侵犯的问题在相当范围内存在,要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就必须认真研究解决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所遇到的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接续困难等问题,从农民工收入偏低、流动性较大等实际情况出发,探索和完善适合农民工特点与需求的简便易懂、便于操作的管理办法。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发展方向

近年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多种原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发展缓慢,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需求。下一步,我们的努力方向是,加强规划,推进试点,健全财政补贴制度,规范管理制度。

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纳入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国家“十一五”规划以及以及国务院的有关文件对这项工作作出了相应的部署。要按照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农保工作的领导,把开展农保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稳步推进试点工作

在认真总结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并落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配套政策,以农村有缴费能力的各类从业人员,包括被征地农民、暂不具备条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乡镇企业职工、村级干部、计划生育人员、小城镇农转非人员、务农农民等为主要对象,完善个人缴费、集体(或用人单位)补助、政府补贴的多元化筹资机制,建立以个人账户为主、保障水平适度、缴费方式灵活、账户可随人转移的养老保险制度。有条件的地区也可建立个人账户为主、统筹调剂为辅的养老保险制度。引导部分乡镇、村组已建立的各种养老补助制度逐步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过渡,实现可持续发展。

逐步加大政府支持和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健全财政补贴农民参保的增长机制和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农保制度建设的转移支付机制

选择城镇化进程较快、地方财政状况较好、政府和集体经济有能力对农民参保给予一定财政支持的地方,率先建立新型农保制度,为具备条件的其他地区建立农保制度积累经验,也为完善城镇养老保险、促进城乡养老保险关系的接续、转换、融合提供实践经验,逐步实现城乡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协调发展。

规范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作

一是改革基金管理体制。农保基金要全部进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开办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专户”,对已经进入电脑工地财政管理的基金,要真纳国家相关规定,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保值增值、定期结息。二是确保农保基金的安全增值水平。要完善托管制度,探索基金市场化安全增值的新渠道。三是建立健全基金监督体系。四是要合理确定缴费和计发标准。五是要拓展个人账户功能。

[篇四:试论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一、我国现行农村养老现状分析

我国农村居民长期以来实行的是以“家庭+土地”为主的养老保障模式,农村老人的养老生活方式主要有多代同堂型、分居赡养型和独立生活型三种。但是,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城市化和化进程加快,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工业部门转移,这在很大程度上使农村人口加速老龄化;大量农用土地被国家和集体强制征收用于城镇建设,耕地减少,农民难以增收,土地养老模式被打破,失地农民亟待养老保障;加之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使农村家庭规模加速小型化,农村家庭人口已经实现了由多子女家庭结构向“421”家庭结构的转变,目前逐渐出现“621”乃至“821”家庭结构,这种家庭结构的变化客观上使得子女养老的比例在下降,传统的养老观念受到冲击。这些给农村传统养老保障模式带来巨大的冲击。

我国原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在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开始进行试点的,主要依据民政部下发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以及各级主管部门下发的业务性文件,基本运作方式是: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机构,为农民设立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保险费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给予适当的补贴,个人缴费和集体补贴全部记在个人名下;以县级为基本核算单位,逐步分级负责保险基金的运营和保值增值;参加保险者达到规定的领取年龄时,根据其个人账户基金的积累总数确定领取标准。由社会保险机构定期计发养老金。但是,“老农保”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着很多问题,由于大部分地区的集体经济处于非常薄弱状态,各地集体补助标准千差万别,甚至很多地方根本得不到落实,没有体现出社会养老保险的社会性、互助性以及公平性原则;税务系统并没有相关的减免政策规定可以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均没有给予应有的财政支持和政策支持;投保金额基本上都集中在低档次的投保水平上,所以保障基本生活的原则很难实现;缺乏有效的基金监督机制,以致造成过多的干预和违反政策,强行拆借、挪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现象比较普遍,有些基金已被挪用多年,至今难以收回。这样,参保农民的养老问题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新农村建设,是“十七大”报告提出的重要任务。我国是人口大国,并且80%人口在农村,因此,农民问题的解决便成了完成这一任务的关键,而农民问题中养老保险又是重中之重。鉴于旧农保制度由于种种原因出现停滞和落后,所以亟需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国家施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意义 第五篇

[篇一:大丰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

为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扎实有序地建立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印发2009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医改办[2009]4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09]7号)、省医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2009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医改发[2009]5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卫社妇[2010]6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总目标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协调发展,维护健康公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具体目标是:2010年12月26日开始,在全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农村14所镇级卫生院及219个村卫生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改制的13所民营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内容包括: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江苏省增补药物目录(以下简称基本药物);实行省级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确保每个建制镇有一所政府举办的镇卫生院;建立基本药物使用补偿机制等。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善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按照省编办、财政厅、卫生厅联合下发的<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标准实施意见>(苏编办发[2009]7号),综合考虑功能定位、职责任务、辖区服务人口和实际服务覆盖范围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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