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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制度

2016-05-16 10:06:2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隐患排查制度(共4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及治理制度1 目的1 1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的一项长效机制,是进行企业风险 防控的有效手段之一,是实现企业本质安全建设的基础。为了坚实有效的推进这项工作,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特制定本 制度。1 2 通过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将人员状况、设备安全、劳动作业环...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隐患排查制度》,供大家学习参考。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隐患排查制度(一)

隐患排查及治理制度

1.目的

1.1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的一项长效机制,是进行企业风险 防控的有效手段之一,是实现企业本质安全建设的基础。为了坚实有效的推进这项工作,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特制定本 制度。

1.2 通过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将人员状况、设备安全、劳动作业环境、安全生产管理等各方面存在的影响人身和生产安全的问题充分曝露出来,并不断改进提高,最终实现“人员无伤害、系统无缺陷、管理无漏洞、设备无障碍、风险可控制、人机环境和谐统一”。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相关文件

3.1《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3.2《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4. 隐患排查的职责

4.1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公司隐患排查工作,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组织解决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4.2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副总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主要领导责任,安环部负责组织完成各自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3 安环部负责对各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通报、考核和奖励。

5.隐患排查

5.1隐患排查方式如下:【隐患排查制度】

5.1.1日常隐患排查:

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车间主任和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日常隐患排查要加强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5.1.2综合性隐患排查:

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公司董事长或安全分管副总带头,协同各车间主及各有关专业技术员参与的全面检查。

5.1.3专业性隐患排查:

指对区域位置及总图布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储运、消防和公用工程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

5.1.4季节性隐患排:

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

1)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

2)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高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

3)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

4)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

5.1.5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

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企业保卫、应急工作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干部带班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5.1.6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事故类比隐患排查是对企业内和同类企业发生事故后的举一反三的

【隐患排查制度】 【隐患排查制度】

安全检查。

5.2 企业进行隐患排查的频次:

5.2.1装置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2小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和部位的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1小时,宜采用不间断巡检方式进行现场巡检。

5.2.2车间主任,设备,电气、仪表人员每天至少两次对装置现场进行相关专业检查。

5.2.3车间主任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周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并和日常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一起进行汇总;分管副总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月组织一次隐患排查。

5.2.4根据季节性特征及公司的生产实际,每季度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季节性隐患排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必须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5.2.5企业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车间主任级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性隐患排查和专业隐患排查,两者可结合进行。

5.2.6当获知同类企业发生伤亡及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时,应举一反三,及时进行事故类比隐患专项排查。

5.2.7对于区域位置、工艺技术等不经常发生变化的,可依据实际变化情况确定排查周期,如果发生变化,应及时进行隐患排查。

5.2.8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公司应及时组织进行相关专业的隐患排查:

1)颁布实施有关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的;

2)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的;

3)装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或操作参数发生重大改变的,应按变更管理要求进行风险评估;

4)外部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5)发生事故或对事故、事件有新的认识;

6)气候条件发生大的变化或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应每五年至少开展一次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

5.3隐患排查内容

5.3.1根据公司生产特点,隐患排查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基础管理;

2)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

3)工艺;

4)设备(包括特种设备);

5)电气系统;

6)仪表系统;

7) 危险化学品管理;

8)储运系统;

9)公用工程;

10)消防系统。

【隐患排查制度】

11)职业危害

5.3.2安全基础管理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

2 )安全投入保障情况,参加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的情况。

3) 安全培训与教育情况,主要包括: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③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情况。

4)企业开展风险评价与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主要包括: ①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识别和获取情况;

②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生产设施进行风险评价情况;

③风险评价结果的落实、宣传及培训情况;

④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5)事故管理、变更管理及承包商的管理情况。

6)危险作业和检维修的管理情况,主要包括:

①危险性作业活动作业前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控制情况;

②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吊装作业、设备检修作业和抽堵盲板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作业许可管理与过程监督情况。

③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配置、佩戴与使用情况;

7)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管理情况。

5.3.3 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

1)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重大危险源储存设施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的重要场所的安全距离。

2)可能造成水域环境污染的危险化学品危险源的防范情况。

3)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4)企业内部重要设施的平面布置以及安全距离,主要包括:

①控制室、变配电所、化验室、办公室、机柜间以及人员密集区或场所;

②消防泵房;

③空压站;

④危险化学品生产与储存设施等;【隐患排查制度】

⑤其他重要设施及场所。

5 )其他总图布置情况,主要包括:

①建构筑物的安全通道;

②厂区道路、消防道路、安全疏散通道和应急通道等重要道路(通道)的设计、建设与维护情况;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范文
隐患排查制度(二)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派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公司安全隐患派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应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公司将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或者全部停产停业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第二条、任何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有关公司举报。公司接到事故隐患举报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所举报事故隐患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并履行交接程序。

第三条、事故隐患的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伤害。

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隐患排查制度】

5、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等)。

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9、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第四条、结合安全生产会议制度每周应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厂区进行隐患排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由公司同相关部门编制整改措施,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第五条、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负责整改的部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它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或者停止作业,对难以暂停或停产停业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以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六条、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车间、部门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各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七条、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隐患整改回复报告,由公司领导组织检查验收。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第八条、公司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奖惩机制,对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部门和个

人,实施责任追究;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隐患排查制度(三)

[篇一: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隐患排查制度

一我矿安全管理部门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矿隐患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二由我矿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每周检查一次。检查需填写<安全隐患检查记录>。

三日常安全隐患检查以查违章、查隐患、查管理为主要内容。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四季节性安全隐患检查:

(一)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跑冒滴漏及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

(二)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汛、防暑、防人身伤害为重点检查内容;

(三)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

(四)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冻为检查内容;

(五)季节性安全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进行检查。

五专业性安全隐患检查:

(一)检查防火、防爆、用火管理及消防设施;

(二)检查安全设施、人身安全、劳动保护器具、通风、噪声等;

(三)检查防爆、防触电、防雷接地等;

(四)检查特殊工种及用具等;

(五)检查设备、仪表、安全联锁、报警仪器、安全状况;

(六)检查运输车辆等安全状况;

(七)检查环境卫生等;

(八)专业性安全隐患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公司主要领导进行联合大检查,每月检查一次。

六节假日安全隐患检查:

(一)重要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前,为保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应进行安全隐患检查;

(二)节假日安全隐患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自查并做好记录;

(三)节日前需认真检查下列情况:

1、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普通物品存放保管情况;

2、假日生产安全措施的安排落实情况;

3、劳动纪律、操作规程的执行以及节前安全教育情况;

4、各类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隐患整改情况;

5、节假日值班人员的落实情况。

七不定期安全隐患检查

临时性专业检查及生产出现问题必须进行安全隐患检查。

八各级隐患安全检查,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二、隐患整改制度

一、事故隐患范围:

1、危及安全经营的不安全因素;

2、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设施、安全设施隐患;

3、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

二、对查出的隐患应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公司、部门两级管理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三、对于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部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四、对于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一)负责审批某公司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

(二)负责审批某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第七条各单位和作业部级领导责任分工。

(一)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和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相关管理细则;

(二)组织并参加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和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对暂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逐级上报;

(三)按月组织研究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布置有关专业部门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隐患,组织制定相应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四)组织对相关外协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第八条各专业系统责任分工。

(一)某生产、调度系统

1、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或紧急情况时,要立即下达停产、停工处理指令,不得违章指挥;

2、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做好生产平衡工作,调整运行方式及时安排时间进行解决;

3、处理事故隐患时,做好鱼雷罐、原燃料等大宗物资运输协调;

4、对危及人身安全的液态金属隐患或紧急情况,做好指挥预案。

(二)设备部

1、组织开展工业建筑(含建筑物和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设备、设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以及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申请、安排,并组织事故隐患治理工程、项目的实施;

3、组织对检修单位作业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三)科技信息部

1、组织对衡器、计控保护系统的隐患排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2、组织辖区内作业层及化学品的事故隐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四)人力资源部

1、组织开展岗位劳动纪律情况和劳务用工管理情况的检查,对存在隐患组织落实;

2、组织开展消防、交通、治安专业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3、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实施奖励,并根据某公司领导批复,组织做好奖励的审核、兑现。

(五)办公室

1、组织开展食品卫生、行为规范、职工后勤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公共卫生等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组织对绿化、保洁单位作业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六)财务系统

在编制资金预算的同时,将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纳入资金预算安排,并对提出的事故隐患治理资金进行审核,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七)工程部

1、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在建工程、设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组织对工程单位施工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八)能源部

1、组织开展能源介质系统和报警防护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有毒有害等危化品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和应急预案。

(九)安全专业系统

1、组织或督促各级人员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和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2、组织对重大危险源隐患情况进行监督监控;组织制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急性职业中毒等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负责事故隐患的归口统计上报工作。

第四章事故隐患的排查与统计上报

第九条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第十条在事故隐患排查中,各单位按照区域分工、包机制度明确每台设备、设施、每个区域、部位事故隐患排查的责任人,对所辖设备设施、区域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上报或组织处理。

第十一条应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和某公司的有关规定,班组按班次、作业区按日、作业部按周、公司层按月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第十二条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分部门级、区域级和班组级三级排查制度,均建立“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见附件1),由上一级主管负责人进行检查和签认。

第十三条各专业系统应按照各自的工作范围、职责分工,分别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按时限要求向上级领导和安全专业汇报。

第十四条对检查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应逐级进行登记或上报。

(一)一般事故隐患

1、班组应及时处理,并记录在安全工作日志中;

2、当日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由班组上报作业区,由作业区填写“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并明确整改时限、负责人和控制措施;

3、一周内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由作业区上报作业部,由作业部组织制定整改计划。采取控制措施,并落实到岗到人,同时填写“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

(二)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上报部领导和某公司有关专业部门。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4、防止发生事故的控制措施。

第十五条各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按月、年进行统计,于每月初5日前,每年1月15日前向公司安全专业分别上报上月及上一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度、年报表”(附件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表”(附件3)“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汇总表”(附件4)。统计分析表应由主管领导签字,实行零报告制度。

第十六条各级专业部门有权对所管辖的专业范围内发现的事故隐患向责任单位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并督促进行治理整改。由上级专业部门下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改正指令书>的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应按时限要求及时进行反馈。

第十七条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单位,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业主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五章事故隐患的治理

第十八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本着边排查、边整改和“三定四不推”的原则,严格按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限落实”的要求,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治理整改,确保治理整改到位。

第十九条一般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应限期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由某公司组织专业部门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强制性监控措施,进行限期整改。

整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整改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整改的机构和人员;

(五)整改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条重大事故隐患需某公司安排计划治理的,隐患所在单位应提出具体整改方案,及时上报某公司安全专业,并制定详细完善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十一条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在整改结束后,应及时向某公司提出验收申请,由某公司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现场验收或向上级提出验收申请。

第二十二条暂时整改不了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控制。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在停产或停止使用的情况下进行事故隐患治理整改。并根据其级别,分别由所在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主体为对应级别的负责人或分管专业。

第六章事故隐患的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三条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经单位申报、专业部门审核、某公司批准后,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按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根据事故隐患所在部位,按照区域分工对责任人落实考核。凡被公司级专业管理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单位考核500-2000元/项,对单位行政一把手考核200元/项;凡被部门专业管理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区域考核200-1000元/项,对区域长考核200元/项;凡被部门区域长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班组考核200-500元/项,对班组长考核100元/项。

第二十五条未按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或上报,导致发生事故,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严格考核。情节严重的,由某公司专业部门提出意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若与上级下发的相关管理规定相违背,以上级下发文件为准。

[篇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和内容

1、1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励办法。

编辑本段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编辑本段

3、职责

3、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分厂(车间)、处室行政一把手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单位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公司领导报告。

3、3安督办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3、4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财务处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3、6生技处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编辑本段

4、事故隐患

4、1事故隐患的含义: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4、2、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4、2、2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编辑本段

5、工作程序

5、1组织机构

5、1、1公司成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分别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安督办主任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督办,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5、1、2各二级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单位第一责任人任组长。

5、2隐患的排查与报告

5、2、1隐患的排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分厂(车间)、处室应对各自管辖区域内按照公司<安全检查制度>中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5、2、2隐患的报告

5、2、2、1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报各部门、车间领导或安技员,各部门、车间报安督办,安督办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

5、2、2、2报告形式

5、2、2、2、1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

5、2、2、2、2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安督办,一份部门自己留底备查。(详见隐患报告登记表)

5、2、2、2、3公司各处室进行的专业安全检查和各部门进行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也应同时报告安督办进行登记备案。

5、3隐患的整改和验收

5、3、1各分厂(车间)、处室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照分厂(车间)、处室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整改意见。各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安督办,安督办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5、3、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安督办提交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督办应进行监控。

5、4档案建立

安督办应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5、5奖惩

5、5、1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年终评先进的重要依据。

5、5、2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5-500元的奖励,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安督办申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5、3各部门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5、5、4对发掘事故隐患不力,而又发生事故的部门将按照公司<工伤事故管理规定>中罚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

5、5、5发现了事故隐患因未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没继续上报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将对发生事故的部门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罚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对责任人将从重处理,报告人不承担责任。

5、5、6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报总经理处理。

6、1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隐患排查制度
隐患排查制度(四)

[篇一: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均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隐患排查制度。是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的重要内容。其目的在于从制度上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價导、部门责任的落实。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学校和谐、持续、健康发展。

2、学校安全隐患搏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捶专人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3、学校安全管理台账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有人员机构、检查资料、管理制度、工作措施、文件、会议纪要、整治报告单和整改通知书等构成。隐患排查制度

4、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一般应安排搀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捧查责任人:

(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

(2)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

(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4)学生公寓安全隐患排查;

(5)体育场馆及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搏查;

(6)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搏查3

(7)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

5、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又是安全管理责任人。因此消除安全隐患的重点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想法保证学校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的安全性。

6、排查工作采用轮流密集排查方式进行,排查人员根据排查对象的特征确定排查时间。

7、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六、每月五日前向校领导上报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表。

要害部门管理规程

一、加强要害部门、部位的安全防范,配备防盗、防火设备。

二、学校的实训室、计算机房、图书馆、档案室、财务室、学生餐厅、学生公寓等,实行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三、重点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本部门规定的操作规程工作,自觉遵守岗位职责。

四、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工作,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和财物规定存放的数量。

五、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重点部门重点部位。

六、学校治安管理人员对重点部门、部位要常巡查,勤查看、细防范,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及时通报有关职能部门。

七、定期全面检查,遇节假日增加检查次数,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八、重点要害部门工作人员要做好有关保密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本部门、本部位的情况。

重要信息报送制度

为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加强师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规范和完善学校紧急、重要信息报送制度,建立畅通的信息反馈渠道,维护校园安定稳定局面,特制订本制度。

一、重要信息范围的认定

1、各种政治性事端,各种非法聚会、示威、上访、游行、静坐和张贴大小字报的苗头及行为。

2、自杀、行凶的倾向或行为。

3、师生伤亡事故,包括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或伤病住院等事故。

4、学生打架或群殴事故。

5、师生违法或严重违纪现象。

6、失窃、盗窃现象、师生起哄现象和火灾、水灾等安全隐患事故。

7、师生患精神分裂症,或有精神障碍和严重心理障碍的以及由此引发的影响校园安定稳定的事件。

8、因教学、管理、保卫、就业等工作不满而引发的躁动和混乱以及影响社会或校园安定稳定的其它因素。

9、学生出走、失踪、未经请假擅自离校未归、未按时注册或请假后未按期归校的现象。

10、国家重大事件或敏感时期的学生思想动态和反应。

11、校外人员到校内游串或各种传销现象等。

12、影响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校园安定稳定的其它事件。

二、重要信息报送制度

1、对重要信息,必须做到发生或发现后即时上报,不得延误,并对事态进展、处置进展、处置措施、事件的原因及后果、针对事件所开展的工作等情况要及时续报。

2、对重要信息,必须全程、准确汇报,出现漏报、迟报、瞒报等现象,视情节影响和后果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实行信息报送责任制。学校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所辖范围信息的报送责任人,学校校长为学校信息报送责任人。办公室秘书为学校具体报送人。

4、在一般情况下,信息报送实行逐级上报制度。在紧急或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先越级汇报。

5、学生工作系统方面,坚持建立班级信息员(优秀班干部)——班主任——学生科——学校领导的信息反馈渠道;学校教职员工方面,坚持建立教师骨干(教师党员)——科室负责人——学校领导的信息反馈渠道。通过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信息反馈网络,不断强化信息意识,做到遇事必报,大事即报,反应讯速,措施得力,处置得当。确保学校能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并按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维稳要求及时上报维稳信息,确保我校校园的和谐平安。

教室规则

一、上课铃响应立即进入教室就坐,并把上课所有用具准备好,无故不得迟到、早退、旷课;因故迟到、早退者要报告老师,经允许才准进入教室或离开教室。

二、上课由班长或副班长向老师报告出勤情况。

三、上课时服装必须整洁(不准穿拖鞋、背心和超短裤上课),坐姿要端正,思想要集中,听课要专心,老师提问题时要起立回答。

四、自修课应在教室或图书馆(要报告副班长)学习、保持肃静,不得吵闹喧哗影响他人学习,不得离校外出。

五、轮流值日,必须每天下午下课时打扫教室、走廓卫生、清倒垃圾、摆齐桌椅,保持室内外整洁;值日生要负责熄灯、锁门。

六、爱护室内一切设备,损坏时一律按价赔偿。

图书馆、阅览室管理规定

一、图书馆规则

1、本馆只为本学校师生服务。

2、凡进本馆的人员都要自觉遵守本馆一切规章制度,保持安静,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严禁在馆内吸烟,违者按规定罚款。

3、借、还书一律凭本人借书证办理手续。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借书证要保管好,如有遗失,不再补。

4、读者凭工作证或学生证领取借书证。学生借书证每个限借图书三本;教工借书证每个限借十本。

5、借书期限,学生借每册定半个月,逾期不还者,每册逾期一天罚款2角。教工半年清还图书一次。

6、图书未经办理借阅手续,不得擅自携带出馆外。

7、珍藏本对读者实行有偿服务,工具书、合订本杂志。报纸等,概不外借,只限在馆内参阅,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借者,须经馆长批准。

8、借书时,读者应当面检查图书,如发现有污损,残缺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员声明,加盖印证。

9、读者要爱护图书,不得损坏,涂改、圈点,批注和割窍等,否则,按图书馆有关规章制度赔偿,情节严重者,报有关部门处理。

10、要办理离校手续的读者(包括教工),应将所借的图书及借书证清还本馆,否则,不予签盖离校证明。

二、阅览室规则

1、持阅览证方许入本室。

2、为了保持室内整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携带食物入室。

3、阅览室中所陈列的图书,报刊概不外借。

4、阅览室书刊不得污损,割坏。如有污损,割窍须负责赔偿。

5、爱护图书,阅览后须放回原处,不得携带出室外。

6、进室阅览者,带来的书刊,书包和手提袋等用具,一律不得带入室,须存放在指定地方,离室时自行取回。

三、图书遗失赔偿规定

1、丢失图书,按原价4倍赔款。

2、多卷册图书丢失其中一卷(册),按全套(部)书价赔款。

[篇五: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为了实现公司长周期安全生产,建设成安全高效型和质量标准化矿井,使部门和生产队的安全管理规范化、系统化、程序化,结合公司制定的隐患排查制度,制定此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部门经理是部门管辖范围内的重大隐患排查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各队队长是本队施工区域内隐患排查处理的第一责任人,部门主管要监督其各队隐患排查的解决落实情况。

一、隐患的分类及处理

矿井隐患按种类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爆破、火灾、水灾和其它共十类,按隐患处理难易程度,一般隐患的处理由各队自行解决,对于较难处理隐患,需由其它部门、队协调配合的,由部门经理协调其它部门研究制定方案后,施工队负责解决处理,对于重大隐患,部门无法解决的,上报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协调处理,部门负责落实、安排解决。

二、隐患的排查

1、每一职工都有排查隐患的权利和义务,发现隐患要及时汇报处理,对当班不能处理的,要向队里汇报清楚,由队里安排人员处理。

2、对于安全大检查以“三定表”形式落实的问题,各队必须按要求定时解决。

3、部门经理、主管在每次下井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质量标准化方面的问题,要求进行现场处理,现场处理不了的,升井后填写隐患排查台账,指定相关队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隐患落实及信息反馈

1、各队现场隐患的处理,由其队长负责落实,并将处理结果按时反馈到生产部。

2、机电方面隐患的处理,由机电负责人负责现场落实,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生产部。

四、处罚规定

1、发现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或汇报的,给予现场责任者200-5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公司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各基层队未能按隐患排查要求落实或未按规定填写实施情况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者100-300无罚款,造成事故的加倍处罚。

3、各级队干、带班长、质量员、班组长及其他相关人员,未严格履行职责,未积极配合落实解决隐患,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者100-200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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