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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改后车辆管理制度

2016-05-16 10:13:5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车改后车辆管理制度(共5篇)车辆管理制度修改版车 辆 管 理 规 定一、目的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合理控制车辆使用管理成本,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 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高效、稳定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 特制订本规定。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部门 店铺 新居网 仓库的所有车辆。三、车辆使用管理1 公司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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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制度修改版
车改后车辆管理制度(一)

车 辆 管 理 规 定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合理控制车辆使用管理成本,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 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高效、稳定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 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部门/店铺/新居网/仓库的所有车辆。

三、车辆使用管理

1.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协调、 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有效使用。

2.公司各部门/店铺/新居网/仓库使用车辆由行政人事负责人负责车辆调度管理, 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车辆。

3.因公使用公务车辆,在行政人事部领取《用车申请单》,用车申请人将《用车申请单》信息填写完成,请示直属领导审批及报人事行政负责人审批后,交至车辆管理员。

4.行政人事部对审批通过的公务车辆,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用车申请单》上的时间按时出车。

5.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堵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直属领导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并及时通知车辆管理员。

6.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根据公司总体的运营情况,对车辆的出车及保养进行合理安排,驾驶员应服从人事行政负责人的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车辆管理人员。

7.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须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昆明市路况、路名;如发现未持有《驾驶证》的员工擅自用车,给予用车申请人及未持有《驾驶证》而擅自用车人各经济处罚200 元;将车辆钥匙交接给无证驾驶的人员,将承担连带责任,同样给予 200元/ 次处罚。

8.用车人在出行过程中丢失或损坏证件的(如:行驶证、保险卡等),必须立即上报行政人事部, 由行政人事部安排补齐证件,并追究当事人责任及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四、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

1、公司公务车辆钥匙应由行政人事部统一保存、管理,出车时交给需要出车的驾驶员。

2、公司公务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辆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公司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 的,须经直属负责人批准,及时上报人事行政部。

3、车辆返还时,用车申请人与车辆管理员双方确认返程联信息无误后, 且需检查车辆无损坏后,则双方签字确认。

4、行政人事部应对出车车辆进行登记,填制《车辆出车安排表》,当车辆返回时,应及时填写《用车确认单》,并由驾驶员确认签字;对出车异常的车辆应询问其原因,情况严重的应上报公司。【车改后车辆管理制度】

5、驾驶人员在出车中的行车,要遵守交通法规,在允许停车区域停车, 防止因此罚款。

五、车辆维修及保养

1.驾驶员在车辆使用中发现故障,应立即停车排除,无能力排除而影响安全行驶的,报车辆管理员同意后,可就近找修理厂维修。暂不影响安全行驶的,在返回公司后应立即同车辆管理员维修处理。

2.所有车辆的维修(除情况紧急,必须采取临时维修措施的除外),均须填写《车辆报修单》经车辆管理员审查、同意后方可维修,私自送厂修理的,公司有权拒付所发生的费用。

3.车辆正常磨损的零件更换,或由于机件正常磨损造成的故障,由公司负责维修,由于驾驶员使用、保管不当造成机件损坏、车身擦刮的,由驾驶员负全部经济责任。

4.出车前检查项目:检查燃油、润滑油、冷却液是否加足,检查各仪表、信号、 照明、开关、按钮、雨刮器及其附属设备工作情况,发动机有无异响,工作是否正常,检查转向、传动、制动、轮胎和牵引装置的技术状况及紧固情况。

5.返场后保养项目:清洁车辆、检查润滑油、冷却液,冬季无冷却液车辆应 放尽冷却水,检查发动机皮带的完好情况和松紧度,检查轮胎气压,清除嵌在轮胎 间及表面的异物,排除行驶中发现的故障,放掉储气筒及油水分离器内的积水的污 物(气压制动车辆),检查、整理随车工具、附件、切断电源,锁好车门。

6.车辆的定期保养由行政人事部根据不同的车型,严格按照该车的使用说明书,结合实际使用情况制定相应的保养计划,并实施完成;车辆需定定期进行清洗,但是 每辆车清洗费不超过200元/月(特殊情况除外)。

六、违章、事故与赔偿责任

1.所有车辆在行车时应带齐所有交通部门备查的证件。驾驶员驾车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检查,维护交通秩序,谦虚谨慎,文明驾车, 确保行车安全。

2.凡因驾驶员违章停放车辆、超速行驶被公安机关处理的,一切费用由当事人 自行承担。因路边违章停放而造成车身损坏,有关修理等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造成公司车辆丢失、损坏的, 视车辆的价值及驾驶员责任, 处以相应罚款。被处拘留的,拘留期间扣发工资和各项补贴。专职司机被处吊扣驾驶证的,扣证期间改做其他工作,发给基本工资,不能做其他工作的,做停职处理。

3.车辆管理员应在每个月的最后的一个工作日对每辆车当月违章查询记录,并反馈于违章人并确认签字,车辆管理员知会财务于当月工资中扣除罚金。

4.司机遇交通事故时,应立即通知交警处理,并须即刻与公司行政人事部联络,公司主管领导即刻前往处理,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5.公司车辆因事故受损时,按下列原则处理:

1)事故责任在对方的,由我方责任司机负责向对方追偿。

2)事故责任完全在我方司机的,由责任司机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拒赔或赔偿不足部分,由责任司机承担,事故处理或索赔时,公司可提供必要的协助。

七、车辆油耗管理规定车辆加油必须使用加油卡,且保证为正规渠道汽油。

1. 油卡办理:公司所有车辆需由行政人事部办理油卡,车辆油料管理实行定额用油、一车一卡、专卡专用的制度,不得转借。

2.加油登记:油卡加油后的小票需保留,并且加油当事人需签字确认,返场时, 跟随出车记录单一起交到车辆管理员归档。如遇特殊情况现金加油的,需先请示人事行政负责人,否则费用自付。

3.车辆行驶过程中,如产生过路费、停车费等费用,应在单据反面写明外出事由,具体日期、时间等信息便于报销。

八、车辆处置:由于车辆问题需要报废的,应事先做好各项检查,确认无误后,经由各级部门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九、车辆保险及年检:车辆管理员应定期检查车辆各种资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如:保险、年检及 环保标识),如过期,车辆管理员应及时申请补办,过期不补的追究车辆管理员责任。

十、车辆档案管理公司最新购买的车辆,行政人事部需将:车辆采购合同、行驶证、年检资料、保险资料、车辆维修保养资料等保存建立车辆档案。

十一、私人用车管理

1、车辆仅限于公司业务工作,未经批准不准用于私事使用,禁止利用公务用车外出旅游或学习驾驶技术。如因紧急、特殊情况需用车的,车辆申请人需将《用车申请单》的用车日期、时间、预计行驶公里数等信息填写完成后,请示部门经理/总监 及行政人事部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后,交至车辆管理员,所产生的行驶油费从用车申请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2、驾驶员未经车辆管理部门同意私事用车或公务跑长途时擅自改变行车路线, 视为私自用车,若造成交通事故的,当事人负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修改
车改后车辆管理制度(二)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讨论稿)

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行,同时,遵循节约能源,提高效率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

1、机关公务车辆一般只限于局级领导干部公务活动使用。外出学习及其它活动五天以上者不配带车辆,只负责接送;局领导干部在节假日或其他时间非公务用车,直接向局主要领导申请,征得同意后,办公室方可派车;其他干部一般不予派车,确因情况特殊需派车时,要首先征得主管办公室局长同意,方可派车,但只送到目的地,不予停留等候。

2、节假日期间,办公室安排值班车辆,其他车辆将钥匙交回办公室,未经办公室派车,车辆不得私自出库,局领导或其他人员若确需用车,经办公室、主管领导同意后机动派车,驾驶人员要服从指挥,随叫随到。

3、机关公务用车原则上不作固定,由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重点保证重大事项公务用车。其它用车,视情况统筹安排。

4、机关车辆不能保证局领导正常公务活动时,由分管单位负责出车为分管领导服务,若分管单位公务活动和局领导公务活动有矛盾时要优先考虑局领导用车,用车期间发生的油料费、过桥(路)费、司机差旅费由局机关承担。

5.喷涂标志车辆除正常公务活动外,严禁出入各类景区、娱乐场所,如发生问题,由使用人承担相关责任。

6.车辆加油实行刷卡制度,驾驶员统一使用加油IC卡。持卡人须妥善保管和使用加油卡及密码,确保专车专用,不得转借、转让他人使用。加油卡必须在指定的IC卡加油站加油,一户一卡。每次加油后及时在行驶卡片油料消耗情况栏中如实填写。办公室不定期审查登记情况。

二、车辆调度

1.本单位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其它人员不得随意调度用车。

2.本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得外借。如相关部门因工作需要借用车辆的,在确保本单位工作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可由办公室请示局分管领导同意后调剂安排。

3.机关车辆主要保证局领导公务用车。其它公务用车需提前与办公室联系,长途用车需经局分管领导同意,并将出车事由、出车时间和目的地书面报办公室后根据情况统一调配。【车改后车辆管理制度】

三、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听从交警指挥。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确保安全。凡是因违章驾驶、乱停乱放等造成事故的罚款和损失均由责任人承担。

2.驾驶员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单位各项制度,服从办公室调度,不得擅自出车。上班时间无出车任务时应在办公室或车内待命,不得随意离岗。

3.驾驶员作为车辆保养人,要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尤其要做好季节转换期的车辆保养工作。

5.驾驶员发现油料不足时,要及时加油,以免影响正常用车。驾驶员必须按规定加油,在非指定地点加油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

6.驾驶员在车辆行驶中不得打手机,领导乘车与他人谈话时不得主动插话,不得将领导的谈话内容外传。

四、 车辆的维修

1.车辆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汇报。车辆维修、设备更换和增添须履行手续,驾驶员不得自行作出决定。

2.车辆需要修理的项目,由本车司机提出申请,经办公室分管车辆的同志核实后,根据修理项目填写《修车委托单》,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到指定的厂家修理。

【车改后车辆管理制度】

3.车辆修理中,司机不能随意增加维修项目,确需增加项目,应报请办公室主任,经同意后方可修理。

4.为保证修车质量,送修车辆司机要切实负起责任,跟车盯修,期间不得将车开出厂外。

5.所修车辆的司机必须在修车单及材料单上签字,以便结账时核实。

6. 维修后更换下的废旧零部件集中存放,定期处理.

7.要厉行节约,减少开支,提倡自己动手,小修小换不进厂。

8.因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的,按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的有关规定维修。

五、车辆管理记录档案

办公室对车辆油耗、维修保养、事故、保险、违纪等实行单车档案记录,定期进行考核、公示、点评。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1、机关公务车辆一般只限于局级领导干部公务活动使用。外出学习及其它活动五天以上者不配带车辆,只负责接送;局领导干部在节假日或其他时间非公务用车,直接向局主要领导申请,征得同意后,办公室方可派车;其他干部一般不予派车,确因情况特殊需派车时,要首先征得主管办公室局长同意,方可派车,但只送到目的地,不予停留等候。

2、公务车辆禁止外借,确需外借的,要征得主管局长同意,由办公室提出派车意见,并由使用方承担油料费、过路(桥)费和司机差旅费用,严禁只借车不用司机。

3、坚决禁止公车参与迎亲活动。

4、车辆维修先由司机提出维修计划,经车管人员初审后,报经主管局长审批,开支在500元以下的小故障修理经审批后,直接到定点修理单位安排修理;开支在500元以上的修理,经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后报主管财务局长审批执行;超过1000元以

上的修理计划须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

5、机关公务车辆实行单车登记、单车计核。市区外用车须经办公室同意后按派车单出车,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并按行程数核发油票或刷卡,若因行程延长,确需在外加油,须经用车人员签字认可,并经办公室核实凭派车单报销。

6、市区内公务活动用车由办公室机动调用,其他(科室)人员不得私自调动车辆。因特殊情况确需用车,经办公室派车后方可出车。

7、机关车辆不能保证局领导正常公务活动时,由分管单位负责出车为分管领导服务,若分管单位公务活动和局领导公务活动有矛盾时要优先考虑局领导用车,用车期间发生的油料费、过桥(路)费、司机差旅费由局机关承担。

8、车辆要加强保养,未经派出车辆,在每天下午下班完成公务活动后要及时入库,不得在机关以外停放过夜。驾驶人员更不能私自将车开回停放。

9、驾驶员要保证安全行车,经常坚持车况检查,保证不开病车, 不开疲劳车。司机在外出差要确保充足的休息时间,严禁晚上长时间打牌或参与娱乐活动,不得酗酒或过量饮用酒精性饮料。

10、节假日期间,办公室安排值班车辆,其他车辆将鈅匙交回办公室,未经办公室派车,车辆不得私自出库,局领导或其他人员若确需用车,经办公室、主管领导同意后机动派车,驾驶人员要服从指挥,随叫随到。

11、每年汛期或非常时期,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车辆,驾驶员要克服困难,顾全大局,自觉承担值班任务。

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制度(修改本)
车改后车辆管理制度(三)

车辆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各营业部的所有车辆及公司批准工作所用私有车辆

二、车辆档案管理

1、建立健全车辆档案卡(包含私有车辆工作所用),执行一车一卡。

2、详细记录车辆各项记录,如:购车时间、保养期限、保险时间、所有人、使用人等各项记录。

3、档案管理卡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并及时检查更新,以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

4、如有采购新车,行政部应及时对车辆进行登记记录。

三、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行政部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车辆的有效使用。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由行政部保管。

2、公务车辆使用【车改后车辆管理制度】

⑴、公务车辆使用安排

行政部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申请人填制《车辆使用申请表》,将每次外出的各项内容记录并由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公务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遵循车辆使用登记表中所填写的各项内容,并在公事结束后及时返回公司,如遇到特殊情况(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情况)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及时向行政部告明原因。

公务车辆使用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车辆使用登记表及时上交行政部审核,审核无误存档。

公司公务车驾驶人及使用人不得擅自将车为己私用,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地点且驾驶人员应妥善保管车辆,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⑵、运营车辆使用管理

公司业务部配有专门用车,且车辆数量较多,应设专人管理,旨在保证车辆安全运营的同时,最大化的配置车辆运营。车辆出车、送货、售后服务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 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总体的运营要求,对车辆的出车及保养进行合理安排,随车驾驶员应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员。 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须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

公司所有车辆钥匙应有车辆管理负责人统一保存、管理,出车时连同《车辆使用申请表》一起交给需要出车的驾驶人员,驾驶人员应在《车辆使用申请表》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

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及时安排车辆出车,对需要出车的车辆应

填制《车辆使用申请表》。

车辆管理人员应对出车车辆进行登记,严格填制《车辆使用申请表》,当车辆返回时,应及时填写运行公里数并与公司GPS系统进行核对,并由驾驶人员确认签字。对出车异常的车辆应询问其原因,情况严重的应上报公司。

驾驶人员在车辆行驶及停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避免因交通违规所造成的罚款。部门间车辆调用应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行政部门或部门车辆负责人备案。

四、 车辆用油管理

1、职责

行政部负责对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2、车辆油卡管理

⑴、公司将在油站建立一个总账户,并且所有车辆统一使用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⑵、公司车辆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时,须经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驾驶人员在返回公司后应及时补充填写《现金加油登记卡》,确认签字并交至行政部审核报销。

⑶、车辆加油卡办理后,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油卡损坏、丢失)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行政部门,及时修复补充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

⑷、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

⑸、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车辆需要办理备用油卡,在其他车辆所配油卡损坏或丢失的情况下备用,车辆在使用备用油卡时应做好备用卡使用记录,便于月底数据统计。

⑹、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月底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

⑺、一车一卡,一车一表,行政部每月将对每辆车的油卡及《车辆用油统计表》汇总审核。

⑻、车辆在使用备用卡加油时,应收集好小票,并在小票背面注明加油车辆车牌号,交给行政部,并填写《备用卡加油统计表》,连同《车辆用油统计表》上报财务审核。

⑼、《车辆用油统计表》中的现金加油与备用卡加油应详细记录日期与车牌号码号。

⑽、特别注意事项:如发现使用本公司加油卡为非本公司车辆加油及使用加油卡兑换现金等现象,将对当事人开除处理。

3、充值流程

⑴、行政部应与油站建立信息反馈系统,以便实时了解车辆油卡总帐的余额及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某一特定金额时由油站通知行政部,随后及时对油卡总账充值,避免因总账余额不足不能对车辆加油而造成的工作延误及停工。 ⑵、行政部对油卡总账充值时,须做好《车辆用油统计表》工作,并保证将《车辆用油统计表》及时上报财务,财务在对油卡充值审核时要对上次充值的用

油情况进行审核。

4、公司业务员工私人车辆用油管理办法

①、车辆所有者在进行业务工作时,应填写行车记录。

②、部门或分公司经理应严格把关,并每月末上报行政部门

③、行政部与销售部经理审核商议并报总经理批复后对车辆用油进行用油费费用支付(试用期油费承担支付标准、转正后油费承担支付标准)

五、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 职责

【车改后车辆管理制度】

⑴、对维修服务公司应选择大型正规,且与保险公司有合作的修理厂,并且需由行政进行考评选择,报由总经理审核批准。此举亦为简化费用支付程序及车辆维修程序。

⑵、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⑶、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⑷、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2、 工作流程

⑴、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①、驾驶人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②、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③、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④、车辆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

⑤、每月车辆须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⑥、每月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⑦、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⑻、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须在公司所规定维修点进行,如遇特殊情况(如在外地或离公司距离较远,可就近维修),驾驶人员回公司后补充填写车辆维修记录,并提供修理费用同额正式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

⑵、定期保养

①、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

②、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人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③、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行政部或部门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部门经理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④、车辆负责人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

⑤、维修保养操作流程:

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部门经理检查---审批(需要财务经理及部门经理审批)--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一式两份)去指定维修保养地点进行维修或保养---维修或保养过程中如需增加其他项目,由部门经理确认---对

维修或保养车辆进行检查---索取维修保养厂家填写完整的《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一份维修保养厂家留存,一份交与行政部留存)----维修更换下来的坏旧零件交还公司 ------会计部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

⑶、故障排除

①、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人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②、如驾驶人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③、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突发修理原因进行鉴定、审核。

④、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口头向部门经理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车辆管理人员鉴定、审核----部门经理签字----行政部门报销。

注: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运行。

⑷、特别事项

①、车辆保养不允许用现金交易。

②、新车在规定公里时都有一次免费保养,公司及车辆管理人员注意利用。

五、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1、车辆罚款管理

驾驶员应在车辆运行及停靠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并有意识的避免罚款的发生,当发生时,驾驶员态度应良好,争取少罚款或不罚款。因驾驶人员主观违反交通规则、酒后驾车、因私用车所产生的罚款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2、车辆事故理赔管理

⑴、车辆事故理赔是基于车辆保险的意外保证,驾驶人员应在提高自身驾驶技能的同时,认真遵守交通法规,鉴于公司车辆之多,理赔业务之多,特制定此办法。

⑵、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⑶、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向公司借款支付。 ⑷、保险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会将一联写有理赔号码的受理单交于驾驶员,尔后保险公司系统会将该起事故的理赔号码发送至驾驶人员所留的手机上,驾驶人员应妥善保管。

⑸、驾驶人员应将正确无误的公司名称及银行帐号告知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受理事故后应跟踪保险公司及时将理赔款汇之公司帐号。

⑹、当公司已确定收到该笔理赔金额时,驾驶人员应凭载有理赔号的受理单或理赔号来财务部领款或办理冲账手续。

⑺、财务部应根据所报理赔号与银行到账凭证载明的号码与车牌号对应,确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冲账,否则不予办理。

⑻、下列情况,违反交通规则或造成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人员自行

承担: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车借予公司外部人员使用;

③、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交通肇事;

六、公司车辆奖罚规定

为了保证公司车辆的正常运行,对公司固定资产的良好管理,公司每个季度对车辆进行一次综合奖罚评定,评判标准参考如下:

关于奖励

车辆日常保养佳、车容整洁,公司予以一定数额的奖励。

季度内无违章、无事故公司给予以一定数额的奖励。

严格执行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给予可执行的车辆管理办法予以一数额的奖励。

关于惩罚

在公司规章制度范围内的违规行为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罚。

如提出维修申请后,因相关负责人未认真对待而造成损失或违章事故的,对该相关负责人处以每次100元的罚款。

车容不整洁、没有对车辆及时清理,对相关车辆责任人处以100元的罚款。 驾驶人员因主观违反交通规则使公司形象受损者处以100元罚款。

七、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车辆管理中相关事务处理。

八、执行者

公司所有员工。

九、附则

本制度经行政部起草,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发布施行,行政部对其负有解释权。

本规定中未尽事宜将在实际工作中将予以完善。

本规定自发行之日起正式实行,以往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沈阳山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1日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车改后车辆管理制度(四)

[篇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公务车辆管理,提高公务车辆使用效益,节约经费,确保运转有序和行车安全,按照市纪委关于公车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对原有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机关公务车辆,是指机关从事公务活动的用车。

第三条车辆管理的内容包括车辆日常管理、调度与使用、维修与保养、车辆费用管理、驾驶员管理等。

第四条机关车辆管理坚持有利工作,集中安排,统一调度,注重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第五条局办公室是机关公务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局监察室对机关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六条严格车辆管理。固定车辆驾驶人员,不得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否则,集体接送,车辆轮流接送,每车一个月。市外出差在5天以上者,一般不带车,但可酌情接送。

2、科室下基层工作,属机关统一安排或急需者,视车辆情况,予以安排车辆。

3、短途用车实行送达再接制度。

4、办公室统一协调派车,实行出车在登记薄和小黑板上登记制度,平衡司机工作量,避免疲劳驾驶。

5、司机负责填写“出车登记簿”。出车登记簿分为里程、地点、用车人、油票数量等项目,由司机本人如实填写,一天一登记、一月一小结,交办公室主管人员审核后,做为司机领取补助及年底考核司机的依据。

三、开车

1、司机和办公室主管人员通讯工具要24小时保持畅通。办公室主管人员和司机的通讯补贴按有关规定执行。司机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司机必须坚守岗位,随叫随到。

2、司机行车时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身心不适随时报告,严禁疲劳驾驶。

3、车管人员和司机要保持车况良好,严禁派、开病车,消除事故隐患。

4、司机不准私自用车和酒后开车、让他人开车,否则扣发本月出车补助,同时,后果自负。情节严重者,另行研究处理。

5、机关所有工作人员不准私自开车,否则,需写出书面检查,并处以一定数额罚款。

四、车辆停放

1、市内工作时间以外一律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并将钥匙和存车牌随身携带;

2、市外停车,应交有关人员看管,或司机本人看护,不准将小车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否则出了问题按濮综治办(1994)12号文件精神,除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外,还要对直接责任人实行经济处罚。

五、油料管理

1、车辆燃料实行定点加油。加油时凭车管人员开具的加油批准单,司机到定点加油站加油,加油后2个工作日内将加油站工作人员签字的回执联经车管人员登记后交计划财务科留存。

2、长途出车途中加油,可由司机掌握适量购买,用车人审签后及时报办公室主管人员登记报销。

3、车管人员每月将油料购置、使用情况盘点一次,在办公室主任碰头会上通报情况。每辆车的行驶里程、耗油情况,半年统计一次,将统计结果送领导传阅。

六、车辆维修

1、首先要加强车辆保养。要定期按要求进行保养,防患于未然。车辆需经常保持车内外清洁卫生,机件要定期检查、擦拭、保养,确保行驶安全。

2、车辆出现故障时,要先进行自修。

3、送修理厂维修。自修不成时,由机关二名以上司机及车管人员进行会诊。大额维修由司机、车管人员和采购小组成员共同办理,按照采购程序的要求,拟定维修目录,讲定价钱,编制预算,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审批单;小额维修(预算金额200元以下)由司机、车管人员办理。凭维修申请审批单到指定厂家维修。修理时,本车司机要一直在场,监督修理。修理完毕,车管人员会同司机或有关人员一起检查维修情况,确保修理效果。并按有关财务规定及时报送维修回执单。

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一、局机关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调度用车。办公室应认真履行职责,从严把关,确保工作用车(优先保证局领导公务用车),杜绝不合理用车。要经常提醒、教育驾驶员安全行车,定期安排车辆保养,及时排除故障,保持车况良好。

二、为方便管理、合理调度,除紧急情况外,在岛内用车时,应提前半天通知办公室。如需要出岛,应提前1天通知办公室。

三、车辆原则上不能私用和外借。单位职工如遇特殊情况需用车,办公室可酌情安排。如确有必要外借的,1天以内由办公室主任决定,1天以上须经局领导同意。并进行出车登记。

四、驾驶员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单位各项制度。对于不守纪律和制度、不服从办公室统一管理、以及未经主管人员安排而擅自出车的,给予必要的教育和处罚,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固定职工予以行政处分,临时工予以辞退。

五、除特殊情况并经办公室领导同意外,车辆夜间不得在外过夜,驾驶员须将车辆停放回单位车库内。如不遵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六、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确保安全。平时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七、发现故障,驾驶员须及时报告车管员,车管员须及时向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汇报。车辆维修、设备更换和增添须经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同意,司机不得自行决定(特殊情况除外,但事后应及时报告)。办公室要认真选择车辆维修单位,车辆修理完毕后,须由车管员和驾驶员对修理项目进行仔细的验收。验收合格的,方能结算有关费用。

八、在全市尚未统一指定公务用车加油点前,由办公室根据油料质量、价格,及加油站所处地点,逐步实行定点加油制度。驾驶员在发现油料不足时,要及时加油,尽量减少途中加油次数。

九、实行车辆行车里程,油料消耗月报制度。驾驶员每月底要将里程表数字、油料消耗量报给车管员,由车管员负责统计、考核并及时向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汇报。

十、实行公务车辆保险政府采购制度。

[篇三: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为规范局机关车辆管理,提高公车使用效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局机关车辆由办公室调派。

二、用车人必须事先报分管领导同意到办公室或监理站领取出车通知单,司机凭派车单出车,因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开派车单的,应事先报告,用车后及时补开。

三、用车人员不能强行要求驾驶员开快车或将车辆开到影响车辆及人员安全的区域,造成事故的,由用车者和驾驶员同等承担责任和负担损失费用。

四、建立用车加油逐次登记制度。每次用车完毕,司机应登记用车事由、里程表读数、用车里程数,并把单次计程表归零。每次加油,司机应登记加油升数、刷卡加油金额,过境费、停车费发票及每次用车加油登记,必须有局党组1人或其他人员2人签字证明。

五、加油卡充值办法。一车一卡,每卡预充值1000元,每次刷卡加油金额应整拾整佰,加油卡金额用完时,司机把派车单和用车加油登记表交计财股,由计财股按签证的刷卡金额数充值。派车单、用车加油登记表作发票附件。

六、严禁公车办私事,一经发现公车私用,除批评指正外。凡属私事用车,油料费及过境费等一切费用自负。

七、夜间车辆停放一律锁入车库,特殊情况需在外面停放,必须报主要负责人同意后,车辆在当地停车场停放,同时做好安全措施,确保车辆安全。

八、车辆修理由司机填写申报单报办公室,由分管财务领导审核,报jú长审批,由办公室和司机一道到指定的修理厂修理,维修项目由办公室人员和司机签字,由计财股结帐。

九、司机必须做好车辆保养工作,随时保证车辆洁净、状况良好。车辆发生安全事故,除扣发司机当月出车补助外,并视其情况承担经济损失。年度未发生安全事故,按有关规定发放安全奖。

[篇四:机关车辆管理]

1、四大班子领导工作用车,油料供应及维修保养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2、领导工作用车,每车每月供油350升,超耗不补,节约用油可顺延使用并由所在单位视情况给予奖励。

3、司机的管理由四大办公室分别负责。

4、设立司机安全奖,对全年行车无事故的司机由四办予以奖励。

5、对各种事故和违章违纪的处理办法:

(1)因出车事故,责任完全在对方者,按有关部门意见处理;双方互有责任者,除按有关部门处理意见执行外,扣除司机安全奖,并视责任大小承担相应比例的经济损失。

(2)出车途中出现机械性故障,如果 司机负有检查不当之责任,视具体情况处理。

(3)因出私车出事故者,一律由本人负责;重大责任事故,除负责全部经济损失外,5000元以下者,须在车队公开检讨,停车检查;损失额在5000—xx0元者,视其情况给予纪律处分;2万元以上者,限期调离。

(4)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或酒后开车出现事故,参照出私车条文严肃处理。

(5)不按规定停放车辆,车辆发生碰撞、丢失等,后果自负。

6、两辆大轿车的管理使用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负责。

[篇五:机关车辆管理规定]

为加强局机关车辆管理,使车辆管理、使用、保养有章可循,确保工作业务用车,促进各项业务工作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使用管理

l、一切车辆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办公室要掌握和做好车辆的使用、保养等工作情况。

2、车辆使用统一由办公室安排,办公室建立车辆使用登记制度(具体由出车司机或车辆使用者负责办理)。日常工作业务用车,由办公室安排。外出本市范围内的,经局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派车,办公室做好登记,并作为路桥费报销依据。司机出车,应根据派车时间要求按时返回,凡未经办公室安排的视作擅自用车处理,追究当事人责任。

3、局机关干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因病急诊或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经局领导批准后,办公室给予安排。严禁利用公车学习车辆驾驶。

4、汽车每天晚上(出差外地或因公务工作除外)要停放在局车库内。无特殊情况不准外出停放,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5、车辆用油管理,在本市境内用车的,采取定点、凭卡签名加油,由局财务统一结账,非特殊情况的,不得在外购买。经领导批准的私事使用汽车的油费、路桥费由个人负责。

6、各股室工作用车,实行桥路费报销与用车登记(派车)挂钩报销办法。报销时,司机填好报销单后,派车人核对派车登记和负责审核后,送局主要领导审批。

7、车辆年检管理,由办公室统一办理车辆年检、购买保险、车辆使用税、养路费等手续。

二、保养维修及对司机的基本要求

1、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的保养维修,每个车辆使用者都有爱护和保养好车辆的责任,以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2、司机要有保养好车辆的习惯,要熟悉车辆的性能,出车回来要及时清洁车辆,保证车辆整洁,经常检查车辆的机油、电池、水箱、轮胎、刹车等情况,保证车辆正常。

3、汽车年审、维修在指定维修点进行。司机发现车辆有故障需进厂维修时,要及时报告办公室,经批准后才能进行维修。较大维修费用和购置配件要报jú长同意才能进行。维修费由办公室统一结帐。

4、每一位司机都要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操作技术和驾驶水平,树立服务观念和安全行车意识。出车时要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遵守交通安全规定,服从管理,严禁开快车,开英雄车和酒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司机要加强保密意识,不应议论的事由不参与议论,不应将领导未经公开的谈话或决定向外泄露。

三、报告制度和责任

l、出车时,发生车辆故障(当时能处置除外)和交通事故,在做好妥善处置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2、使用者如对车辆有损坏、碰撞等,应报告办公室,并予以说明情况。

3、加强对车辆证件管理,车证随车,用车人专人保管,防止丢失。

4、私事用车时,因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或人员伤亡等所引发的一切后果(除保险公司赔偿外)一切由个人负责。

5、车辆被盗,分清责任后,视实际情况给予赔偿。

6、本规定自二○○二年六月执行。

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车改后车辆管理制度(五)

[篇一: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1、1行政经理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1、2运营车辆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车辆调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车辆。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2、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2、1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公务用车除财务外原则上是各部门经理,因公使用公车的须填写<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

2、2公务车辆使用安排

2、2、2行政部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shuì票,车辆管理人员应在收到支票或本票后一周内将充值增zhí shuì票带回公司财务部。

3、5车辆管理人员给油卡充值后,应将各车辆充值明细连同增zhí shuì票一齐带回公司财务部。

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职责

1、1对维修服务公司需有行政和部门经理及车辆管理人员共同考评和选择,使用哪家维修厂原则上使用4s店的维修。车辆管理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

1、2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1、3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1、4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2、工作流程

2、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2、1、1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2、1、2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2、1、3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2、1、4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

2、1、5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2、1、6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2、1、7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2、1、8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正规的4s店进行,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

2、2定期保养

2、2、1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车辆公里与保养项目标准见<保养标准表>。

2、2、2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2、2、3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部门经理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2、2、4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2、2、5定期保养操作流程:

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部门经理检查——-审批(需要财务经理及部经理审批须审批)——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通过报帐中心借款——-对审批后的项目进维修——-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由部门经理确认维修——-对维修车辆进行检查——-索取发票及维修清单——会计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通过报帐中心冲销借款。

2、3、1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2、3、2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2、3、3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突发修理原因进行鉴定、审核。

2、3、4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口头向领导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车辆管理人员鉴定、审核——部门经理签字——走报帐中心报销。

2、4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运输。

3、特别事项

3、1公司应指定有资质的专门车辆保养、修理点,便于修理、维修,可指定两至三个点。

3、2公司为避免修理点配件价格过高,应根据修理点单独指定汽车配件供应点。

3、3公司应根据修理点提供的保养及维修清单去指定的配件供应点购买所需配件,杜绝在同一个点既买配件又做维修。

3、4车辆保养、维理不允许驾驶员用现金交易,驾驶员应在指定维修点修理后,由公司隔月统一支付。

3、5新车在5000公里时都有一次免费保养,各新车驾驶员注意利用。

五、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1、车辆罚款管理

1、1客运车载货罚款

1、1、1此类罚款为公司计划内罚款,驾驶员应在送货过程中有意识的避免此类罚款的发生。当发生时,驾驶员态度应良好,争取少罚款或不罚款。

1、1、2驾驶员应妥善保管开具的罚款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可用其它发票冲抵报销。

1、2车辆停车罚款

1、2、1驾驶员应熟知交通停车相关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允许停车的地方。

1、2、2该类罚款公司不允许发生,如有发生,应详细了解罚款原因,属于驾驶员出于个人利益而发生的乱停车罚款,公司不予报销。该类罚款在报销时应特别注意审核。

2、车辆事故理赔管理

2、1车辆事故理赔是基于车辆保险的意外保证,驾驶人员应在提高自身驾驶技能的同时,认真遵守交通法规,鉴于公司车辆之多,理赔业务之多,特制定此办法。

2、2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2、3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向公司借款支付。

2、4保险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会将一联写有理赔号码的受理单交于驾驶员,尔后保险公司系统会将该起事故的理赔号码发送至驾驶人员所留的手机上,驾驶人员应妥善保管。

2、5驾驶人员应将正确无误的公司名称及银行帐号告知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受理事故后应跟踪保险公司及时将理赔款汇之公司帐号。

2、6当公司已确定收到该笔理赔金额时,驾驶人员应凭载有理赔号的受理单或理赔号来财务部领款或办理冲账手续。

2、7财务部应根据所报理赔号与银行到账凭证载明的号码与车牌号对应,确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冲账,否则不予办理。

[篇二: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一)车辆的管理

1、公司内交通车辆归口管理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公司内一切机动车辆须经汽车车队验证、编号、登记后方可使用。

2、对公司内机动车辆使用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车辆检验,有交通管理部门发牌照的由交警部门检验,无牌照的由公司运输、安全和设备部门组织检验,并经常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行驶。无交警部门牌照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出公司。

3、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机动车辆的操纵机构、制动机构、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等必须齐备、灵敏、可靠和有效。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二)车辆的行驶

1、一切车辆靠右行驶,互相礼让,不争道、不抢行,通过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口应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2、让车与会车:货车让客车,大车让小车,拖拉机让汽车,非机动车让机动车,空车让装载车。

3、公司区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大小客车、大小货车摩托车和拖拉机为10km/h,各种车辆出公司大门、倒车及出入厂区、厂房时不超过5km/h,车间内行驶速度为3km/h,有其它规定的,按规定行驶。

4、公司内机动车行驶严禁超车,倒车时,驾驶员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三)车辆的停放

1、公司生产区内一切车辆按指定位置或靠路边右侧依次停放。定点作业时,要在不妨碍通道的情况下进行。

2、距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15m内不准停车,消防栓前2m内不准停车,马路的中央不准停车。

(四)机动车装载

1、严禁人货混载,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位置,驾驶室不得超载坐人,严禁爬车和跳车。

2、车辆装载重量不得超过核定载重量。货物长度前后不得超过车身2m,小型车不得超过1m,超出部分不能触地。左右宽度各不得超过车厢10㎝,高度从地面算起大型车不超过4m,小型车不超过2、5米。

3、装卸时,车辆与堆放货物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m,驾驶室内不得有人,货物不准经过驾驶室的上方。

4、多辆车同时进行装卸时,前后车的间距应不小于2m,横向两车栏板的间距不小于5m,车身后栏板与建筑物的间距应不小于0、5m。

5、各种拖拉机、翻斗车、平板拖车、除驾驶室内允许定员坐人外,不准乘坐其它人员。

(五)非机动车

1、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准停放在车间、库房、值班室、办公室及有碍生产、影响交通的地方。

2、非机动车辆装载货物时,手推车从地面起高度不超过1、6m,宽度不超过左右车轮10㎝。

(六)驾驶人员管理

1、驾驶员必须持有经公安交警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的驾驶执照。

2、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标志行驶,并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服从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对持有驾驶证或操作证的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安全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并定期进行审核。

4、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或安全操作证。证件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5、不准驾驶机件失灵,违章装载的车辆不准超速行驶。

6、驾驶中严禁吸烟、饮食和闲谈或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活动,不得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7、执行“三勤”、“三检”制度。

8、严禁酒后驾驶。对迫使驾驶员违章行车者,驾驶员有权拒绝。(七)奖励和事故处理的规定

1、对安全生产和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保养车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公司给予表扬和奖励。

2、厂区内交通事故的处理,本着“四不放过”和“以责论处”的原则,发生事故后除按公司考核办法、考核外,还要对责任者视事故性质、情节轻重、损失程度,给予批准教育、行政处分或处以罚款。

3、对公司内交通违章,无故造成车辆损坏者,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可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讨或罚款处理。

4、车辆在公司外发生事故由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凡受交通管理部门给予不同形式的处罚者,公司不再重复处理。但重大事故公司可按公司规定给予责任者行政处分或赔偿经济损失。

5、对公司内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报市劳动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会同处理。

6、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抢救受伤者,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公司外事故报市交通管理机关,公司内事故报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听侯处理,肇事潜逃者加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篇三:科学合理规范管理公司]

为科学合理规范管理公司车辆,做到高效、节约、安全行车,保障公司用车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

1、公司车队负责公司车辆的统一购置、落户bàn zhèng、保险、年检年审、维修保养、油料补给、交通事故处理以及考核、培训、安全教育等工作。

2、公司所有车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公司车辆除机动车辆外,原则上将车分配到各班子成员、部室优先使用。车辆未用时,车队经请示后可临时调配。如领导出差,车辆归车队统一调配。

3、严格执行车辆专人专车的管理方式,非本车专职驾驶员严禁驾驶车辆,驾驶员负责本车驾驶、跟踪维修保养、清洁、证件保管等,严禁转借或私自调换驾驶车辆,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予以重罚。特殊原因如代班等,需经车队同意。

4、节假日或休息日车辆必须停放公司指定地点,严禁非工作用车,严禁搭载非公司人员,否则一切后果当事人自负,特殊原因需公司车队同意。任何用车部门及人员,必须尊重驾驶员权利,不能指使驾驶员做出违章驾驶行为。

5、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各级交通法规和制度,对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引发的一切后果和所有罚款由驾车人自己负责处理。

6、特殊情况下外单位和公司职工借用车辆必须填写<借用公车审批单>,经公司批准同意后,实行付酬派车。车辆使用费按1元/公里支付。

7、车队长负责对每台车进行单车成本核算,并每月进行公布,单车成本核算是对驾驶员进行考核的重要指标,直接参与驾驶员工资的发放和年安全奖评比。

(1)每辆车的行驶里程及燃料消耗。

(2)根据车辆车型、车况等因素,确定每辆车百公里燃料消耗等。

(3)每辆车的轮胎消耗量。

8、公司车辆实行定点加油。燃料油采用一车一卡制,车卡相符,并准确填写公里数。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外加油时,事先必须经车队长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二、车辆维修

1、公司所有车辆实行定点维修。车辆维修必须凭派修单到指定的厂家维修。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外维修时,事先必须经车队长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2、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

(1)日常维护是由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测。

(2)一级维护是由指定的维修厂家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坚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该级维护为每5000公里进行一次。

(3)二级维护是由指定的维修厂家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摇臂、制动蹄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该级维护为每15000公里进行一次。

3、车辆大修按行驶里程15万公里以上或实际情况确定。

4、车辆维修1000元或更换配件500元以下的由车队长负责审核同意,车辆维修1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或更换配件3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审批,车辆维修5000元以上(含5000元)或更换配件3000元以上的(含3000元)的由公司经理审批。维修程序为:

(1)驾驶员报修后由车队长负责检验,确认后再由车队填写派修单。为了更好地对车辆进行管理,堵塞漏洞,节省开支,杜绝因维修保养造成的安全隐患,防止驾驶员在修车过程中采取报而不修,多报少修的现象发生,凡维修部件超过200元的必须回收,交车队验收。

(2)车辆统一在指定的维修点维修,未经车队同意,驾驶员不得到定点以外的厂家维修、如有违反由驾驶员承担一切费用。修理期间驾驶员应在修理厂监督修理工作,防止修理厂家作弊和维修不到位。车队长要对帐目进行核实签字,经财务审核后才能付款。

(3)维修质保期限为:一级维护车辆行驶15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三天内;二级维护车辆行驶3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十天内;大修车辆行驶10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三个月内(时间、里程先达到者为准)。

三、报帐程序

1、公司所有车辆的费用开支,均以每台车为单位,单独办理报账手续。

2、报账经办人必须是指派的该车驾驶员,特殊情况由非本车驾驶员发生的费用也应转交本车驾驶员统一报销。

3、车辆费用报销程序:驾驶员填写单据→车队长签认→财务部审核→领导批示→财务部报销。

四、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考勤一律由综合办统一管理,无特殊原因月漏打考勤3次及以上者,罚款50元/天。考勤作假的,罚款100元并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2、严禁长时间待车开空调,一经发现,罚款100元/次。

3、严禁上班(待岗)期间玩牌赌博和离开公司办私事,违者罚款100元并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4、严禁以各种借口逃避出车,当班驾驶员要求做到随喊随到,如要出车时无法按时到场视作事假并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5、驾驶员必须做到上车系安全带,并有义务要求其他乘客也系安全带。做到不开英雄车,不开赌气车,不得强行超车,转弯不占道超车、不超车,通过集镇或遇雪、雨、雾天应保持车距,减速慢行。违者处以50元/次的罚款。

6、严禁违章驾车,酒后开车,无证开车,穿拖鞋开车,带病开车,疲劳开车,车辆乱停放。违者责任自负并处以罚款50元/次。

7、严禁在开车时使用通讯工具、抽烟、吃槟榔。违者处以50元/次的罚款。

8、因驾驶员责任造成车辆被盗者,取消全年安全奖并予以辞退。

9、严禁出私车或私自将车借与他人驾驶。违者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10、驾驶员需每天填写行车日志,行车日志将作为对驾驶员考核的重要依据。未填写行车日志的,罚款50元/次。

11、驾驶员要按时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安全学习例会。无特殊原因的,不得请假,学习迟到的处以50元/次的罚款,缺课的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五、安全事故处理

车队负责做好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工作,将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及奖罚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其中道路事故与机损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交警、保险公司或修理厂做出鉴定,并由交警划分责任。

1、不论事故大小,事发后当事人必须及时报告车队负责人,以便车队与保险部门联系,减少事故损失,缩小事故影响。同时报警,尽快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积极配合交警处理事故。严禁事故发生后逃离现场,隐瞒实情。

2、事故发生涉及人员伤亡,当事人和随行人员必须组织抢救,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急救伤者移动现场必须设立标记。

3、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必须做出书面汇报,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总结经验教训,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4、因公出车造成的责任事故处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内,取消当月绩效工资及全年安全奖;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5000元者,取消当月绩效工资、全年安全奖及半年年终奖金;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或造成人员受伤者,取消当月绩效奖金、全年安全奖及年终奖金。

5、责任事故当事人承担的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一定责任,在划分责任后,当事人分别按事故经济损失的5%,4%,3%,2%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6、因私出车造成的事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予以辞退。

六、安全行车的奖励措施

全年无任何大小事故,爱岗敬业,服务热情周到,遵章守制,车容整洁的按200元/月的标准发放安全行车奖。

七、本制度自2011年10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公司综合办。

[篇四: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合理调度和有效使用车辆,节约交通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管理的所有车辆。

3、主要职责

3、1pmc部全面负责公司车辆调度、协调和管理工作。

3、2车辆使用部门按照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规定填写派车单。

3、3pmc部司机负责车辆平安到达目的地与返回,所管辖车辆的日常保养和清洁工作。

4、车辆的使用管理

4、1车辆使用范围

4、1、1公司员工外出公差,包括:洽谈业务、开会/学习、维修设备、采购物品等。

4、1、2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

4、1、3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例如:员工受伤急需治疗、外单位借调用车等。

4、2车辆使用程序

4、2、1公司车辆一律为公务使用。但在不影响公务的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亦可酌情满足管理人员因私用车的要求。

4、2、2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凡有需要使用公车的部门(人),须提前填写<派车单>(半天或以上的长途用车须提前一天申请),经所属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后交由pmc部车辆管理员(池江)统一派车。

4、2、3若出现多个部门同时申请使用公车时,则以“先急后缓、先货后人”的原则派车,各部门和司机应顾全大局,服从pmc部的派车调度。

4、2、4对近似方向和时间的派车要求应尽量拼车外出;长途出差(距离容桂地区周边100公里以外的城镇)人员应尽量乘坐大巴车,以减少公司派车的次数和成本。

4、2、5司机按照<派车单>上报批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用车完毕后,须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

5、车辆管理

5、1、1公司车辆实行分工责任制,对自己所管辖车辆全面负责,司机只有权负责自己所管辖车辆的费用报销。

[篇五: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合理安排调度车辆,保障生产、抢险及其它公务用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机动车辆。

第三条本公司车辆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副总以上的专用车辆由副总本人或专职司机自行管理)。公司公务车及维修车的证照、年审、保险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人员与司机共同办理;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检验、清洁由各车司机负责。

第四条本公司人员因公外出(非本市城区)用车,须事前预约申请,综合部经理批准后方可用车,并指派车辆出车;部门维修车辆在正常情况下由本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量自行安排,但须节约用油,减少不必要的出车次数,公司如有其它工作需要调动部门车辆出车,在不影响正常维修抢险任务情况下,所属部门应服从综合管理部的安排。

第五条公司人员一般不得申请个人用车,因重病就诊、重病住院和个人紧急等特殊情况必须用车的,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可以用车。

第六条各部门用车应设置<车辆使用及运行记录台账>,详细记录每日车辆的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车事由及部门,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综合管理部每月核对一次运行台账。

第七条各类机动车辆下班后(中午、晚上),应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公司院内),钥匙交调度(带班负责管理)。星期六、日及节假日缴款车照常缴款。

第八条驾驶员不得私自向外借车、换车或出私车。因向外借车、换车、出私车以及不遵守交通规则等造成的事故责任全部由驾驶员本人负责,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九条车用油料由综合管理部按照公司标准统一管理控制(详见燃油费补贴标准及管理办法),综合管理部有义务对油耗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测算,合理调整用油标准,控制管理费用。

第十条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特殊情况需到非定点厂修理,须说明理由,经部门领导和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综合部监督方可维修。

第十一条公司鼓励自我检修和保养,确需进厂维修的,由驾驶员填写维修申请单,部门经理审定,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维修。

第十二条车辆大、中修应列出维修计划(包括时间、维修项目范围、预算)报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合适时间修理。

第十三条司机应对车辆进行及时保养、维护、清洗、检查。

第十四条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致车辆损坏或机件发生故障,所需维修费,由司机全额负担。

第十五条车辆燃油费、维修费可列入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具体标准根据相关规定或在年度考核方案中分别确定。

第十六条购车手续、各类证件等基础资料应复印存档。

第十七条车辆大中修,定时保养、年审结果、事故记录等应登记建档。

第十八条本办法从二o一一年十月一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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