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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保卫制度

2016-05-27 10:57:2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治安保卫制度(共3篇)治安保卫制度治安保卫制度一、编制目的为提高全体员工的治安保卫意识,完善项目的管理体系,落实各方的主体责任,保障工程项目的正常工作秩序,规范项目的治安保卫管理过程,特制订本制度。 二、项目部治安保卫制度1、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主的治安领导班子,并设治安保卫小队。 2、治安工作与施工生产工作放在同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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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保卫制度
治安保卫制度(一)

治安保卫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提高全体员工的治安保卫意识,完善项目的管理体系,落实各方的主体责任,保障工程项目的正常工作秩序,规范项目的治安保卫管理过程,特制订本制度。 二、项目部治安保卫制度

1、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主的治安领导班子,并设治安保卫小队。 2、治安工作与施工生产工作放在同等地位,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评比。

3、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挡墙,围挡要防盗。

4、施工现场的照明设备布局合理,对存放贵重材料的场地,部位要有充足的照明设施。

5、办公室、物资仓库、厨房的门窗要牢固,禁止存放现金工贵重物品,财务室要安防盗门、防盗窗。

6、施工现场各类物资必须经现场材料员同意后方可出场,贵重材料、物品、测量仪器有专人管理,重要物资和工具仓库必须安排专人夜间看护。

7、做好七防“防火、防盗、防抢、防破坏、防泄密、防事故”,确保现场的安全。

8、经常对职工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

9、安排工地管理人员夜间值班,勤检查,勤巡逻。 三、施工队治安保卫制度

1、自觉遵守项目部的规章制度和工作守则,服从管理。 2、按时上下岗,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协助项目部维护现场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

3、严格要求自己,不监守自盗,不参与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4、提高警惕性,发现现场人员有打架、斗殴、酗酒等闹事行为的,要及时调解和劝阻。

5、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6、及时掌握现场的不安全因素,及时向现场领导反映,使问题能解决在萌芽状态之前。

7、要熟悉施工现场的整个环境,掌握消防器材的分布和使用方法,掌握水、电总开关的位置,以便万一发生问题能及时处理。

8、对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非经项目部负责人批准,任何人都不得动用。不按此执行,造成后果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9、上岗时必须正确佩戴相应的安全劳动防护用品

10、发现被撞坏、损坏或污染的成品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处理。

11、施工队伍下列人员不能使用:1、保外就医人员;2、监外执行人员;3、监视居住人员;4、精神病患者。

12、作好成品保护,文明施工,不野蛮作业。 13、施工现场的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值勤标志。

14、对参与治安或刑事案件的的工人一律开除,同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门卫制度

1、必须对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严格检查,(安全帽上岗证的佩戴、工服的统一)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人员,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施工现场。

2、外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项目驻地),必须在门卫处进行详细登记(姓名、来访时间、事由、所找何人、身份证号、单位),对于不服从管理的外来人员保安有权拒绝其进入施工现场。

【治安保卫制度】

3、外来人员经检查允许进入施工现场的,领取临时出入证及安全帽必须在门卫处交押金30元或身份证抵押,并由所找人员或项目部职工带领进入施工现场。

4、坚守职责、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积极搞好现场防火、防盗破坏和治安工作,防止各种灾害事故的发生。

5、值班人员必须做好室内外,门前环境卫生工作,不得在值班室喝酒、闲聊、打扑克和做妨碍工作的事情。

6、外来人员进场后的任何交通工具的放置,首先必须在门卫处进行登记(车牌号或驾驶证编号)并听从门卫保安人员的指挥,严禁将其驶入施工现场。

7、工地材料外运,无项目物设部开具的出门证,保安有权阻止其出门(工地各工区内部施工倒运材料,必须在门卫处登记签字)。

8、门卫人员必须做到:说话客气、服务耐心周到、不断提高工

作质量,严格盘查进出人员及进出车辆。

9、严格履行退场人员的物品检查手续,做好有关安全保卫工作。 10、必须服从项目部管理,坚守岗位,不玩忽职守,否则,将视情节进行一定金额的罚款。

11、对于登记不详细,执行检查制度不严格或随意放行不带安全帽、上岗证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安全环保监察部将进行一定金额的罚款。

12、夜间值班人员必须不定时对现场各个部位进行巡逻,对于夜间值班人员长时间呆在值班室或睡觉、脱岗人员,一经发现,项目部将采取必要的罚款措施。

13、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对现场材料机具情况进行详细登记,认真做好交接班的清点工作。

14、驻地门卫必须熟记上级领导车牌号码。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并严禁一切推销人员进入项目部驻地。【治安保卫制度】

15、凡与门卫无理取闹者,项目部将按照规定进行罚款,情节恶劣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五、治安保卫组织机构及管理体系

(一)组织机构图

(二)管理体系 1、治安保卫领导班子 组长:李瑜 副组长:李养养、

组员:郭红斌、李海鹏、李旭辉 2、项目部治安保卫队 队长:汪洋

副队长:张海军、谭惠民、岳怀宝、王锋、冯超

队员:刘波、谢启元、王冀、岳永利、张国甜、邢旭斌、吕永峰、徐文勃、田选楼、仵建红、王小屯、张景涛、胥保鹏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
治安保卫制度(二)

财产安全,维护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治安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依靠群众、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三条 治安保卫工作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责。

第四条 单位应将治安保卫工作纳入管理目标,与工作、生产等工作任务同时布置、考核、奖惩。

第五条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机构、治安保卫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并落实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规范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

(二)根据需要,检查进入本单位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物品和车辆;

(三)在单位范围内进行治安防范巡逻和检查,建立巡逻、检查和隐患整改记录;

(四)维护单位内部的治安秩序,制止发生在本单位的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处置工作;

(五)督促落实单位内部治安防范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第六条 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以下有关制度:

(一)门卫、值班、巡逻制度;

(二)工作、生产、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

(四)单位内部的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五)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六)单位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制度;

(七)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八)存放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传染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以及武器弹药的单位,还应当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九)其他有关的治安保卫制度。

单位制定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相抵触。

第七条 单位的主要行政领导人是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

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负责做好下列工作:

(一)加强对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部署重大的保卫任务;

(二)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员工进行法制、安全保卫教育;

(三)组织制定治安保卫工作规章制度;

(四)组织检查治安保卫工作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第八条 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惩。

第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治安保卫制度(三)
【治安保卫制度】

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维护企业的生产、生活秩序,保护企业公共财产安全和职工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 各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依靠群众、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消除治安隐患,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职工人身、财产安全。

2 保卫管理部门是行使治安保卫工作的职能机构。保卫管理部门在厂党委、行政的直接领导和公安机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3 保卫管理部门的职责:

3.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

3.2 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群众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本企业治安秩序的意识。

3.3 制定和组织落实应由企业承担的各项治安保卫制度。

3.4 落实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和防诈骗、防窃密等治安防范措施。

3.5 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工作。

3.6 协助公安机关调查本单位发生的案件,处理一般治安案件,调解疏导企业内部民事纠纷。

3.7 帮助教育本企业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

3.8 协助公安机关管理本企业的暂住人口和其他外来人口。

3.9 执行本单位和公安、司法机关交办的其他治安保卫工作任务。

4 保卫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不徇私情,依法办事。保卫工作应当由政治、业务素质好、品

行端正、身体健康者担任,并严格按有关规定录用。

5 保卫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以下制度或规定:

——门卫管理规定。

——参观、会客管理制度。

——金库使用管理规定。

——办公区车辆管理规定。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治安保卫制度】

——办理“携物出门证”规定。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其他必要的治安保卫制度或规定。

6 各基层单位必须建立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在保卫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治安保卫工作。

7 各基层单位人员必须遵守内部治安管理规定,发现治安隐患应当及时反映,发生案件或事故时应当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

8 各基层单位必须建立治安保卫责任制,单位治保组织负责人或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对治安保卫工作负有全面责任,其职责是:

8.1 领导、部署治安保卫工作。

8.2 组织落实治安保卫教育计划及各项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8.3 定期检查治安、消防工作的落实情况,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按有关部门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8.4 对发生的各类案件和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及善后工作。

8.5 加强群众性的治保、民调和义务消防组织建设,定期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作用。

8.6 完成上级及保卫机构交办的其他治安保卫工作。

9 企业保卫工作应以易发案和要害部位为重点,采取巡逻与固定目标守卫相结合的方式,保卫管理人员要直接参与生产现场的管理和防范。

10 对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科研、生活起重要作用的是要害部位。对于要害部位,所属部门应加强管理,配备必要的安全装置,采取相应的技防措施,确保安全,保卫管理部门应加强检查。

11 保卫管理部门接到单位内部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报警后,应当按规定及时依法处置。

接到报警的保卫管理部门未及时处置或处置不当时,基层单位有权向上级单位反映、投诉,保卫人员玩忽职守造成后果的,由其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理。

12 基层单位治安责任人违反治安保卫责任制的有关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13 违反本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治安责任人和当事人给予警告或经济处罚: 13.1 所辖部位存在重大治安隐患,接到保卫管理部门《治安隐患整改通知》后,超过规定期限未整改的。

13.2发生刑事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后,隐匿不报、弄虚作假或未落实整改措施的。【治安保卫制度】

13.3 违反本制度,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由单位酌情予以必要的处理,符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条件的,应给予否决。

14 检查制度

14.1 各部门要建立检查制度,经常性开展治安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一一登记,能消除的要限期整改,对难以解决的,要制定临时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14.2保卫管理部门检查要害和重点部位,做到月考核季通报,督促隐患整改,确保要害部位,重点部位和易发案部位的安全。

14.3 重大节日期间,保卫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的治安安全和保密检查。

15 考核办法

15.1 治安保卫工作实行分级考核,保卫管理部门代表公司负责对各部室(公司)的考核,各部室(公司)负责对班组或责任者的考核。

15.2 各单位在检查中自行发现的一般治安隐患已整改处理的,可不予考核。

15.3 考核中,责任者的行为触犯法律及公司有关规定,且已予以处理的对其单位仍按规定考核。

16 奖惩

16.1 对违反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但必须给予一定处理的依本条款处理,对模范遵守本制度,积极维护治安秩序,保卫国家财产安全作出贡献的,按本条款予以奖励。

16.2 对情节恶劣、后果较重、屡教不改者从严处理,对情节轻微,事后积极改正,并能协助公安、保卫管理部门工作的,从轻处罚,对隐匿不报、谎报以及工作失职者应严肃处理。

16.3 处罚内容

16.3.1 偷摸行为,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16.3.1.1 偷拿的一切原始财物或变卖所得赃款,一律退赔,且按价值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16.3.1.2 确认保管人员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误造成物品被窃的,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16.3.1.3 将公物占为已有或利用器材做私活,化公为私的,除追回原物,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16.3.1.4 有上述行为的职工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还应视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行政处分。 16.3.2 打架、斗殴,以及辱骂他人的行为,均应严厉制止,视情节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 16.3.2.1 无理取闹殴打他人致伤的,人员工资、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奖金及损坏的物品等一切经济损失,由肇事者承担。

16.3.2.2 因打架、斗殴引起停工停产、人员受伤影响工时,由肇事者承担经济损失。 16.3.2.3 打架、斗殴情节严重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执行,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16.3.3 严禁酗酒闹事和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16.3.3.1 严禁酒后上班,违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16.3.3.2 在生产、工作和公共场所故意喧哗起哄、胡搅蛮缠、不听劝阻,影响生产、工作和公共场所的正常秩序者,经教育不改、情节恶劣的,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6.3.3.3因工作或个人问题无理纠缠领导,不听劝阻的,可强行带离进行教育,屡次纠缠领导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6.3.3.4 集体宿舍的住宿人员应服从管理,并遵守集体宿舍各项管理制度,违者对照有关规定处罚。

16.3.4 严禁黄赌毒娼等社会丑恶现象。

16.3.4.1 参赌人员的赌资、赌具一律没收上交,并按规定予以处罚。

16.3.4.2 严禁收看、录制、传播黄色音像制品及淫秽刊物。违者一经查实,除公安机关给予的治安处罚外,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行政警告以上处分或经济处罚。

16.3.4.3 严禁注射、吸食、贩卖毒品,违者一经查实,受公安机关警告、罚款处罚的,视情节给予行政记过以上处分,受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以上处分或被公安机关收容强制戒毒、劳动教养的,报公司研究处理。

16.3.4.4 严禁卖淫嫖娼,违者一经查实,受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的,给予行政警告以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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