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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管理制度

2016-06-12 12:18:28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计算机信息管理制度(共4篇)电脑信息管理规定***有限公司文件南(行)字[2014]第 号 签发: 电脑信息管理规定1 目的加强公司内部信息化管理,保证公司电脑信息管理系统正常有效地运行。2 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及相关人员。3 管理职责人事行政部为公司电脑信息系统的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公司电脑信息系统的建立,...

《电脑信息管理规定》
计算机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篇

***有限公司文件

南(行)字[2014]第 号 签发: 电脑信息管理规定

1.目的

加强公司内部信息化管理,保证公司电脑信息管理系统正常有效地运行。

2.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及相关人员。

3.管理职责

人事行政部为公司电脑信息系统的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公司电脑信息系统的建立,维护和管理工作,相关部门承担协助配合的职能。

4. 管理细则

4.1 硬件管理

4.1.1 电脑硬件及周边设备的申购/维修/信息资源申请流程:

申购/维修/信息资源申请流程图:

4.1.2 电脑设备的安装调试。所有电脑设备的安装调试均由人事行政部安排技

术人员对新进厂的电脑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不合格的电脑设备由人事行政部作退换处理。

4. 2 电脑设备的日常使用维护

4.2.1 禁止私自拆装电脑及安装个人设备。如确因工作需要,应事先通知人事

行政部,并由人事行政部处理。如发现电脑故障,应及时通知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派专业人员进行维护。

4.2.2 禁止私自调配电脑、打印机或电脑配件等办公设施。如因工作需要调配

的,应事先填写《电脑信息资源申请表》,经人事行政部批准后方能调配;涉及偷窃电脑配件行为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4.3 电脑设备的报废处理

4.3.1 电脑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对某些证明已无使用价值的设备,由人事

行政部提出申请,填写《其它物资报废申请》,经归口部门审查,总经理批准后,交由财务科报废处理。

4.4 系统软件的安装及升级管理

4.4.1 禁止私自安装电脑软件。如因工作需要安装软件的,需写《电脑信息资

源申请表》,经相关部门领导批准后,人事行政部将给予安装。电脑维护员有权不安装与工作无关的应用软件。

4.5 操作系统的使用和维护

4.5.1 系统软件及数据的安全

4.5.2 禁止私自更改电脑计算机名、IP地址、CMOS(电脑主机启动芯片)、注册表,

删除操作系统文件、设备驱动程序和私自安装与工作无关的应用软件及私自携带存储设备到公司电脑拷贝任何数据资料。一经发现,将追究当事人和部门领导的责任。

4.5.3 禁止向外泄露公司机密数据资料。如确因工作需要,需向供应商发送资

料和加工图纸的,须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方可发送。

4.5.4 如需使用外来磁盘/光盘/U盘的,使用前务必先行杀毒。

4.6 网络管理

4.6.1 网络使用权限管理

4.6.2 各部门负责人对每台计算机指定专人负责。

4.6.3 需上互联网的计算机,事先由各部门填写《电脑信息资源申请表》,然后

向部门领导申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上互联网。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试和接入互联网,否则,该计算机使用人和计算机管理责任人以及部门负责人都将受到相应的经济处罚(将扣除相关人员绩效奖分数,每月第一次10月,第二资20分,第三资30分...以此类推)。

4.6.4 经批准可上互联网的计算机,确因工作需要外,任何时间均不得上互联

网。

4.7 网络维护

4.7.1 如遇局域网出现故障,应立即通知人事行政部安排技术人员进行维护,

网络管理员有权将带有病毒的电脑临时断网处理。

4.7.2 严禁利用互联网获取、散布非法或黄色信息,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4.7.3 为了防止电脑病毒的传播,不得随意在互联网上下载软件、游戏,若因

工作需要下载软件,请下载后务必先行杀毒。

4.7.4 严禁在办公室玩游戏、上网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事务,公司将对员工的

网络行为进行24小时监控,一经发展将严重处罚(将扣除相关人员绩效奖分数50分)。

【计算机信息管理制度】

4.7.5 严禁在电脑中安装P2P下载软件(BT,网络蚂蚁,网络快车、迅雷等),

如确要下载相关资料,请先用点对点方式下载(即普通下载方式)。

4.7.6 各部门在收带有附件的邮件时,务必先行杀毒并注意防毒。发现垃圾邮

件应立即删除。

4.8 数据文档管理

4.8.1 资料文档的录入和维护

4.8.1.1 因电脑容易受病毒攻击,丢失C盘(系统盘)的资料文档导致电脑无法

起动,因此建议所有的资料文档不能保存在C盘(系统盘)。

4.8.1.2 在电脑上做资料文档输入时,最好打开后台自动保存功能,把自动保

存功能设为每2分钟自动保存一次(可任意设定);也可手动及时保存。

4.8.2 数据资料备份管理

4.8.2.1需要刻录光碟进行资料备份的文控资料、技术资料、产品设计图纸、工

艺图纸或其它需要长期保存的数据,事先由部门填写《电脑信息资源申请表》,经部门领导审查,由人事行政部安排技术员和相关部门文控员进行资料整理,刻录后的光碟由文控员保存归档。

4.8.3 数据共享权限

4.8.3.1注意本机数据的保密,工作需要设置文件共享时,最好设置为密码保护

访问,在对方需要访问时告知对方密码,在文件使用完后即时取消共享。

4.8.4 数据资料的修改和删除

4.8.4.1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修改、删除他人电脑任何数据资料及公司电脑服务

器上的共享数据资料。

4.8.4.2为保证网络速度和机器性能,电脑保管及使用人对自己使用的电脑应经

常删除过期无用数据以及在电脑空余时间进行电脑磁盘扫描和运行磁盘碎片整理程序。

4.9 电脑耗材管理

4.9.1 电脑耗材应节约使用,禁止打印私人文件。

4.9.2 需购买电脑耗材的部门,事先应填写《物料采购申请单》部门领导批准

后转交人事行政部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统一由采购部门购买。

4.9.3 电脑及打印设备所用耗材,由人事行政部专人登记造册,登记保管人应

做到进出存数量相符,人为造成的损失由保管人承担责任,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4.9.4 任何人不得将公司的电脑耗材变为个人所有。否则,一经发现按偷盗行

为论处。

以上规定从发文之日起生效,如以往规定与此规定相抵触,以本规定为准,解释权归人事行政部。

***有限公司

2014年 月 日

主题词: 共4页 呈报:公司领导 发至:公司各部门 ***有限公司 2014年 月 日印发

《集团计算机信息管理制度》
计算机信息管理制度 第二篇

集团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促进集团信息化管理向规范化、程序化迈进,充分实现内部资源共享,提高集团办公效率和现代化管理水平,确保集团信息系统的安全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集团计算机信息系统内容包括:机房、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局域网、网页、集团网站、集团所有信息数据、互联网及其他一切与信息系统有关的使用和管理事项。

第三条 集团计算机信息系统由集团信息中心(以下简称:集信中心)统一管理,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必须按照集团办的统一要求使用和管理信息系统(如有特殊使用情况时,报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四条 集团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本着“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系统建设应综合考虑成本费用、效率效果以及先进性和适用性。

第五条 本制度只涉及微型以上档次的计算机管理,不包括工业过程控制的计算机管理。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参股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各单位)。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集团办负责集团与计算机信息有关的一切日常事务,主要职责:

(一)集信中心负责机房和集团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资产管理等日常事务;

(二)负责计算机信息咨询、市场调查、信息系统长远规划、拟定集团信息系统建设方案;

(三)负责各类计算机信息政策、信息资料、信息文件的收集与整理;

(四)负责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硬件及其配件的计划、采购、维护和安装;

(五)负责各类软件的调研、采购、安装及维护;

(六)制定集团计算机信息产品的使用标准和使用权限,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七)负责集团与外单位合作开发集团网站。维护集团网页和网站的日常运作与安全管理,及时更新或提醒更新网页和网站的内容,确保网上内容的新颖性和时效性,监督使用国际互联网;

(八)规划组织各类信息技术的咨询和培训,确保集团范围内计算机使用者拥有基本操作技能;并定期组织对集团各单位计算机使用水平的考核;

(九)检查、监督集团范围内所有信息设备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确保各类信息资源的管理和使用符合集团的要求;

(十)负责审核集团各单位计算机信息需求方案,协调解决计算机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第八条 集团各单位综合办的职责:

(一)协助集信中心处理本单位与计算机信息的使用与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对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的需求、应用、管理、维护等情况进行汇总、跟踪监督,及时向集团办汇报日常工作中的各种情况;向集信中心提供需求申请资料,负责协调部门内部简单的维护,集团各单位个人需求必须通过综合办向集信中心申请,非特殊情况,个人不得直接向集信中心提出任何要求;

(三)协助集信中心开展与计算机信息应用有关的培训、情况调查及集团要求的相关活动。

第九条 计算机使用者的职责:

(一)负责本人使用的机器设备的管理及简单维护,个人专用的计算机设备原则上不得让他人操作,特殊情况经本人同意可以使用,但本人要承担一切后果;

(二)未经集信中心许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增加或删除软件,不得擅自增加软驱、光驱,外挂其它设备,不得搬迁、拆装计算机及周边设备。

(三)严禁使用外来光盘、软盘、移动硬盘、U盘和试用各种软件。由于业务原因确实需要使用外来光盘、软盘、移动硬盘、U盘及其他软件的,经集团办审核同意后,计算机中心对其安全性进行检测后方可使用。

第三章 机房管理

第十条 集信中心负责机房安全管理,主要内容为:

(一)机房是集团电子信息控制中心,除机房管理人员,其他任何人员、包括外来人员非经集信中心批准,不得擅自进入机房;

(二)机房内严禁携带、放置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机房内吸烟、饮食及其他一切与机房工作无关的行为;

(三)机房内严禁乱拉乱接电源,以防造成短路或失火;

(四)机房管理人员外出,及时锁门,以防无关人员擅入。【计算机信息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机房的环境管理:

(一)机房管理人员应自觉按集团“5S”要求搞好机房卫生,定期清洁机房用品,积极配合清洁班搞好机房卫生,机房内不得有卫生死角;

(二)调节适合电脑的温度、湿度、负离子浓度,定时开窗换气;

(三)非换气时间,机房的门窗要保持密封,防止外来粉尘污染。

第十二条 机房接待管理:

(一)由于业务需要外来人员进入机房的,须由集信中心主任批准,对于不应进入机房的外来人员,集信中心有权拒绝进入;

(二)外来人员进入机房,必须有集信中心相关技术人员陪同,按照集信中心的要求参观访问;

(三)集信中心在电脑处理秘密事务时,外来人员不得擅入或不得靠近察看;

(四)机房操作人员在陪同人员要求下可以进行一些电脑演示、咨询工作,但对参观人员的不合理要求,应予以拒绝;

(五)本集团其他人员非业务需要不得随意进入机房。

第十三条 在集信中心复制各种软件和刻录各类光盘,须经相关单位领导审核、集信中心批准后进行。

第四章 硬件管理

第十四条 硬件管理内容主要指:服务器、笔记本电脑、一体机、计算机及周边设备、交换机、耗材(网卡、鼠标、键盘等)、路由器、防火墙、U盘及其他集信中心确认为硬件管理的范畴。

第十五条 硬件的采购:

(一)采购流程:按照计算机系统规划和工作需要,集团各单位提出购置电脑设备的申请,集团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集信中心进行调研确定是否必须配置系统设备,具备申请需求条件的由集信中心硬件工程师审核后确定机型及外设部分,经部门经理批准,集信中心统一采购;

(二)重大电脑设备的选购,须邀请专业公司招标或咨询,确保电脑的功能升级,以及维修服务的承诺

(三)常用备件及计算机耗材的采购:价值低于 300元的常用计算机零星配件,计算机常用耗材如墨水瓶、墨盒、硒鼓、色带(芯)和鼠标、键盘等物品,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采购计划单,集团办审批,集信中心确认技术参数,集团采购部负

责采购;费用超过300元(含300元),使用单位要提出书面申请,集信中心调研核实、经集团办审批方可购买。

第十六条 验收:集信中心负责采购物品的验收工作,并将验收结果及时综合、整理并汇报,验收的内容包括:

(一)新购置的各种硬件设备的型号、性能、质量、价格等。采购电脑时,还要做好电脑硬件的验机和软件的测试,确保电脑系统的可运行;

(二)外修设备,更换内部硬件,以及购买的配件在使用前应由使用单位或使用者个人就型号和数量先期检查验收,若使用时再次出现问题应及时反馈给集信中心。

第十七条 硬件的使用:

(一)集信中心落实电脑硬件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电脑管理的各种工作;

(二)集团鼓励各单位设置公用电脑台,节约资源、提高电脑设备的使用效率,并指定责任人管理公用电脑台,做好上机操作记录。对确需人手一机的,配置要合理有效,不得浪费资源,必须由使用者个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批准,集信中心核实情况,报集团办审批;

(三)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支用电脑设备、不得更换电脑硬件。有更换硬件需求的,需提出申请,集信中心确认并负责更换,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私自更换;【计算机信息管理制度】

(四)电脑使用人员应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启和关闭电脑系统。

(五)对使用U盘等可移动硬盘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按照集信中心的要求填写申请单,确定使用责任人、使用时间和归还期限,原则上当天归还,特殊情况须提前申请并书面说明原因。对于违规者,集信中心有权收回并拒绝下次借用。

第十八条 维护:电脑发生故障时,使用者作简易处理仍不能排除的,应立即报告集信中心;电脑维修维护过程中,首先确保对集团信息进行拷贝保存;电脑软硬件更换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如涉及金额较大的维修,应报部门经理批准。对重大电脑软件、硬件事故,集团列入专案调查处理。外请人员对电脑进行维修时,集信中心应有人陪同。凡因个人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酌情由使用者赔偿维护及维修费用。

第十九条 费用报销:所有报销单据应由经办人、验收人、审批人等签字并附有有关说明,集团各单位发生的报销费用经集团办审批由各单位自行报销。

第二十条 硬件报废:对于待处理的报废硬件,由集信中心最终确定是否报废,并列出书面报废清单,集团办会同财务部、审计部和企管部审核,报集团领导审批后,由集信中心统一处理。

第五章 软件管理

第二十一条 软件管理主要包括软件的开发、引进、使用、及日常维护。

第二十二条 集团各单位需开发或引进软件,应按集信中心要求填写软件需求申请表,向集团办提出申请,集信中心进行调查论证,确定是否需要开发或引进,对于确需增加或更新软件的,集信中心统一安排开发或购买。

第二十三条 软件的开发:

(一)自主开发:经集团办审核批准,集信中心调研分析决定是否开发,集信中心调查并确定模型、列出方案,由集信中心会同软件需求单位进行评审,选取最优方案,进行实施、调整并验收。

软件开发方案一旦开发成功并付诸实施,由集信中心编制开发软件的维护、升级计划,使用单位不得随意要求改动调整。对于确需临时调整的,使用者必须书面提出详细理由和具体方案,经集信中心审核,情况属实的,应予以考虑调整。

(二)合作开发:对于软件技术要求超出一定范围的,原则上可以寻求与外单位合作开发,集信中心负责与外单位在有偿或对等的基础上进行软件交流。并拟定有关开发计划、开发方案、费用要求以及其他需要本集团提供的资源协助。

合作开发的软件必须鉴定,保证子系统间的接口衔接,确保软件实现的功能、使用的机型,对外存外设的要求,软件支撑环境、设计的流程图、源程序清单、数据库结构等适合集团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要求。鉴定方案由集信中心拟定。

第二十四条 软件的引进由集信中心统筹安排,统一采购并安装。

第二十五条 软件的使用:

(一)各单位计算机所用基本系统软件一律由集信中心统一安装;

(二)专用软件(进销存、财务管理软件等)由集信中心负责安装和维护,使用部门或个人应严格按照集信中心的要求运行专用软件,未经集信中心同意,擅自修改或违规操作使用,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对于U8、进销存等专用软件由新员工使用的,各部门必须遵循“熟手传新手”的原则,由部门负责人安排专用软件熟练使用者对新员工进行指导、培训,直到新员工能够完全独立操作后方可向集信中心申请用户;

(四)未经集信中心认可,严禁使用外来光盘、软盘、移动硬盘、U盘和试用各种软件。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增加或删除软件。

第二十六条 软件的维护:

(一)应用软件维护和修改:操作人员可在集信中心的指导下,进行一般简单的

《计算机信息管理制度》
计算机信息管理制度 第三篇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网络管理,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操作流程,维护网络正常运行,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四川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第三条 公司设立IT安全管理小组,专门负责本公司范围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第一章 网络管理

第四条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浏览、复制、传播反动及色情信息,不得在网络上发布反动、非法和虚假的消息,不得在网络上漫骂攻击他人,不得在网上泄露他人隐私。严禁通过网络进行任何黑客活动和性质类似的破坏活动,严格控制和防范计算机病毒的侵入。

第五条 各工作计算机未进行安全配置、未装防火墙或杀毒软件的,不得入网。各计算机终端用户应定期对计算机系统、杀毒软件等进行升级和更新,并定期进行病毒清查,不要下载和使用未经测试和来历不明的软件、不要打开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以及不要随意使用带毒U盘等介质。【计算机信息管理制度】

第六条 禁止未授权用户接入公司计算机网络及访问网络中的资源,禁止未授权用户使用BT、电驴等占用大量带宽的下载工具。

第七条 任何员工不得制造或者故意输入、传播计算机病毒和其他有害数据,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复制、截收、篡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

第八条 公司员工禁止利用扫描、监听、伪装等工具对网络和服务器进行恶意攻击,禁止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和服务器系统,禁止利用计算机和网络干扰他人正常工作的行为。

第九条 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帐号和密码。严禁随意向他人泄露、借用自己的帐号和密码;严禁不以真实身份登录系统。计算机使用者更应定期更改密码、使用复杂密码。

第十条 IP地址为计算机网络的重要资源,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在IT安全管理小组的规划下使用这些资源,不得擅自更改。另外,某些系统服务对网络产生影响,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在IT安全管理小组的指导下使用,禁止随意开启计算机中的系统服务,保证计算机网络畅通运行。

第二章 设备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确需购买IT设备或配件的,可向IT安全管理小组提出申请,若有符合需求的可调配设备,由申请人填写《IT设备调配表》;若无可调配或有但不符合工作需要的设备,由申请人填写《IT设备购买申请表》。交所在部门经理签字并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再行调配或采购。若因工作需要对设备配置有特殊要求的,需在申请表中说明。

第十二条 凡登记在案的IT设备,由IT安全管理小组统一管理并张贴IT设备卡。IT设备卡作为相应设备的标识,各终端用户有义务保证贴牌的整洁与完整,不得遮盖、撕毁、涂画等

第十三条 IT设备安全管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公用设备责任落实到部门)。凡分公司或合作单位自行购买的设备,原则上由分公司或合作单位自行负责,但若有需要,IT安全管理小组可协助处理。

第十四条 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严禁擅自外接电源开关和插座;严禁擅自移动和装拆各类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严禁擅自请人维修;严禁擅自调整部门内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排。

第十五条 设备硬件或重装操作系统等问题由IT安全管理小组进行处理,首先由该设备终端用户填写《IT设备维修申请表》,在收到《IT设备维修申请表》后,IT安全小组应及时调集力量予以处理。未填写或是不填写《IT设备维修申请表》而要求维修,IT安全管理小组可以不予处理。

第十六条 原购IT设备原则上在规定使用年限内不再重复购买,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后,由IT安全管理小组会同相关部门对其审核后处理。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计算机终端用户因工作需要发生调动或离职,需要继续使用该计算机的应在IT安全管理小组作变更备案;不继续使用该计算机的,部门领导需监督责任人将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及时退回IT安全管理小组,由IT安全管理小组再行支配。

第十七条 设备出现故障无法维修或维修成本过高,且符合报废条件的,由IT设备终端用户提出申请,并填写《IT设备报废申请表》,由相应部门经理签字后报IT安全管理小组。经IT安全管理小组对设备使用年限、维修情况等进行鉴定,将报废设备交有关部门处理,如报废设备能出售,将收回的资金交公司财务入账。同时,由IT安全管理小组对报废设备登记备案、存档。

第三章 数据管理

第十八条 计算机终端用户计算机内的资料涉及公司秘密的,应该为计算机设定开机密码或将文件加密;凡涉及公司机密的数据或文件,非工作需要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更不得透露给他人。离开原工作岗位的员工由所在部门经理负责将其所有工作资料收回并保存。

第十九条 工作范围内的重要数据(重要程度由各部门经理核定)由计算机终端用户定期更新、备份,并提交给所在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负责保存。各部门经理在一个季度开始后

10天之内将本部门上一季度的工作数据交行政人事部汇集后统一采用磁性介质或光盘保存。

第二十条 计算机终端用户务必将有价值的数据存放在除系统盘(操作系统所在的硬盘分区,一般是C盘)外的盘上。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生故障,应及时与IT安全管理小组联系并采取保护数据安全的措施。

第二十一条 就是终端用户未做好备份前不得删除任何硬盘数据。对重要的数据应准备双份,存放在不同的地点;对采用磁性介质或光盘保存的数据,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复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质损坏,而使数据丢失;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

第四章 操作管理

第二十二条 凡涉及业务的专业软件由使用人员自行负责。严禁利用计算机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除维修人员以外的外部人员操作各类设备;严禁非IT安全管理小组人员随意更改设备配置。

【计算机信息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IT安全管理小组将有针对性地对员工的计算机应用技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培训成绩将记入员工绩效考核;由IT安全管理小组收集计算机信息系统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并整理成册,供公司员工学习参考。

第二十四条 计算机终端用户在工作中遇到计算机信息系统问题,首先要学会自行处理或参照手册处理;若遇到手册中没有此问题,或培训未曾讲过的问题,再与IT安全管理小组或软件开发单位、硬件供应商联系,尽快解决问题。

第五章 网站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网站由IT安全管理小组提供技术支持和后台管理,由公司相关部门提供经审核后的书面和电子版网站建设资料。

第六章 处罚措施

第二十六条 计算机终端用户擅自下载、安装或存放与工作无关的文件,经查实后,根据文件大小第一次按10元/100M(四舍五入到百兆)进行罚款,以后每次按倍数原则(第二次20元/100M,第三40元/100M,第四次80元/100M,以此类推)处罚。凡某一使用责任人此种情况出现三次以上(包括三次),将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制造或者故意输入、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的;

(二) 非法复制、截收、篡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

(三) 对网络和服务器进行恶意攻击,侵入他人网络和服务器系统,利用计算机和网

络干扰他人正常工作;

(四) 访问未经授权的文件、系统或更改设备设置;

(五) 申请人在设备领用或报废一周之内未将第二章所涉及到的表单交会IT安全管

理小组;

(六) 擅自与他人更换使用计算机或相关设备;

(七) 擅自调整部门内部计算机的安排且未向行管部备案;

(八) 日常抽查、岗位调动、离职时检查到计算机配置与该计算机档案不符、IT设备

卡被撕毁、涂画或遮盖等。

(九) 工作时间外使用公司计算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务;

(十) 相同故障出现三次以上(包括三次)仍无法自行处理的;

(十一) 因工作需要长时间(五个小时以上)离开办公位置或下班后无故未将计算

机关闭;

第二十八条 计算机终端用户因主观操作不当对设备造成破坏两次以上或蓄意对设备造成破坏的,视情节严重,按所破坏设备市场价值的20%~80%赔偿,并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下列用语的含义:

设备:指为完成工作而购买的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等IT设备。

有害数据:指与计算机信息系统相关的,含有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程序,或者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安全构成危害或潜在威胁的数据。

合法用户:经IT安全管理小组授权使用本公司网络资源的本公司员工,其余均为非法用户。

第三十条 计算机终端用户应积极配合IT安全管理小组共同做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凡原制度与本制度不相符的,照本制度执行。

《信息化管理制度》
计算机信息管理制度 第四篇

[篇一:信息化管理工作制度]

一、定期进行系统软件、硬件检查维护,做好维护记录。对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可能出现的故障,应有防范、补救和排除等措施。

二、上机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填写工作日志;机房的安全、防火制度,保持机房和设备的整洁。

三、建立信息工作人员考核奖惩机制,保持信息工作队伍的相对稳定。信息化管理制度。信息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各项信息管理工作。

四、人口计生部门把信息化培训作为年度计划中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落实。

五、信息工作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取得省级信息管理部门认可的任职资格,持证上岗。

六、信息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旗级以上计生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小时。

[篇二:学校教育信息化管理制度]

信息技术专用室负责人工作职责

1、在分管校级领导的领导下,根据信息中心的职责范围,全面主持本中心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信息化的制度与规定,推进学校的信息化工作。

3、带领本部门老师,指导教师开展网络教育教学研究和信息技术开发工作;带领各个管理教师为学校提供教育教学信息服务。信息化管理制度

4、制定和组织实施全校的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教育信息化的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校园局域网、校园广播网、闭路电视网、网络教室、语言室、电教室等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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