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策划 > 粮食行业安全生产方案

粮食行业安全生产方案

2016-07-11 12:15:38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粮食行业安全生产方案(共6篇)2011年粮食局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2011年粮食局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县委、县政府《新干县201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和《新干县安全生产考核办法》的要求,我局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工作部署,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紧紧围...

2011年粮食局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粮食行业安全生产方案 第一篇

2011年粮食局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新干县201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和《新干县安全生产考核办法》的要求,我局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工作部署,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紧紧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总体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在干部职工及其家属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遏制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保证广大干部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活动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领导,决定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 龙鹏程

副组长: 罗万兴

成 员: 胡建明、徐云华、朱银根、蒋纪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局监察室合署办公,具体由胡建明负责日常工作。

三、活动内容

(一)按照“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要求,认真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

性,尤其要提高一线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把安全生产变成习惯行为。

(二)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防盗和消防等为重点,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对重点部位、重要环节加大事故专项治理力度,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对所有隐患实行登记造册、“销号”管理,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三)进一步完善生产环节安全管理,使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一是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法规的学习。二是加强机关和住宿区的安全意识,严格控制外来人口和外来车辆的进出,保证干部职工及其家属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三是加强对干部职工家属及其子女的安全教育。

(四)加强消防安全。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和检查制度。加强对安全疏散设施、消防器材设施的维护与管理。严格制定用火、用电安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制度和火灾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保证实效。高度重视和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职工人人参与的安全工作局面,把安全生产作为整个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突出主题,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牢固树立“安全就是生命”的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关心安全,人人珍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

(三)落实责任主体,讲求活动实效。积极动员和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工作,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要紧密结合实际多开展一些贴近干部职工的学习和生活、乐于被干部职工及其家属所能接受的系列教育活动。

(四)加强安全的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的力度;对各种安全隐患每月进行详细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真正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落到实处。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日

2011年新干粮食局安生产 工作总结

2011年,根据县政府、县安监局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我局党委行政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召开了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研究和布置各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重点抓好落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提高认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宣传、隐患排查等,提高安全整体水平。现将我局2011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学习

1、 在安全生产活动期间,我局组织了干部职工学习了有关文件,组织职工参加了安全知识竞赛。提高了法人代表和职工的安全知识和法律知识。

2、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充分利用会议、墙刊、专栏、书册等各形式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和宣传力度,宣传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安全知识。

二、建立“重特大事故隐患监控体系”做好排查治理工作

我局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要求,对我

局重点部位和重点场所进行了重点监控。为落实好《暂行规定》的条款,搞好各项安全工作,我局在元旦、五一、十一组织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我局的出租房、招商引资企业、产权房屋等单位逐点逐个地排查,通过排查,消除了隐患。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1、我局紧紧围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这一活动主题,利用墙报、专栏、书写标语等丰富多彩的各种活动,共书写标语,悬挂横幅,定期出墙报和专栏。

2、安全生产“活动月”期间,我局派员到基层咨询,对社会广大群众也起到宣传和教育的作用。

3、在安全生产“活动月”实施中,我局对各企业在粮食收购期间,要求各企业在抓好本企业职工安全管理,收购资金安全的同时,特别重视现场管理工作,在现场安全管理中也抓好了交粮农户的安全宣传和教育,张贴告示语和安全警示标志。使整个收购期间进展顺利,无安全事故发生。

一年来,通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开展。提高了我局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防灾、防事故的防范意识,安全生产管理和制度得到了有效落实和完善。一年来,通过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强化了职工的教育和学习,提高整体安全意识,杜绝了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了我局的稳定与发展,为下一年安全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2011年12月

粮食安全生产方案
粮食行业安全生产方案 第二篇

【粮食行业安全生产方案】

单位名称:

粮食安全生产方案

粮食科安全工作在领导的重视下,在农场安全办的具体指导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着“打牢基础”、“规范管理”确保安全的工作方针,围绕确保安全这个中心环节,着重从规范管理,落实责任抓起,从教育培训、重点防范和隐患整改入手,抓落实、抓效果,以此强化单位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抓好安全生产各项专门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全系统没有发生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营造了粮食行业安全发展环境。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全年安全生产的顺利实现。

一、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

粮食科十分重视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始终站在抓安全就是抓稳定,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安全就是保证改革顺利进行的高度,把安全生产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调整充实了安全生产领导机构,配备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监督责任;其他领导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将安全生产责任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责任人,在全系统构建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网络,使各个岗位的安全生产有人过问,有人管理,有人负责。安全生产领导组每个季度都要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

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根据各个阶段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认真加以落实。并结合粮食科的实际提出具体的贯彻意见。做到安全生产有分析、有措施、有布置、有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我们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认真搞好安全工作制度建设,把安全工作要求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使安全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先后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议事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等工作制度,涵盖了安全生产的主要方面,但制度建立只是基础,关键在于执行。

三、认真抓好各项专项工作

(一)储粮安全工作

1、我们以国家和省粮食局开展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实现由传统储粮方式向现代储粮方式的转变。充分集聚和利用仓储优势,积极探索绿色、生态、无公害储粮技术,不断提高科学储粮水平。我们以安全储粮为中心,积极推行粮食仓储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以精益求精、严谨细致的管理,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增加经济效益。严格执行粮食仓储管理制度,加强库存粮食日常监管,定期检查和分析库存粮情,确保粮食储存安全。

2、 对存放的稻进行逐仓逐项检查。库区设有明显的防火、禁烟标识,各种应备的消防器械齐全、性能良好。线路排列有序,水泵房、配电房有专人负责使用,保卫工作24小时有人值班,做到不漏岗、不错位、责任明确、纪律严明。

3、加强和完善了库区储粮基础设施硬件的建设,为储粮的安全和保持良好的品质打下坚实基础。

4、加大了资金的投入,确保仓房的改造,不断增强我库的储粮安全能力。

5、积极开展了科学储粮技术的探讨,完善和提高仓储技术的创新能力。

6、综合地采取科学储粮措施,不断地完善四项储粮新技术。

7、健全、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为确保储粮管理符合“一符三专四落实”的管理要求,粮食出入库严格按照有关手续和规定,及时建卡立帐,做到数量准确、质量良好、储粮安全,我们先后制订了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并按中储粮管理的要求挂牌上墙,建立保管责任制,明确各环节的工作职责范围。同时,坚持每月量化管理的考评工作,坚持召开保管例会制度。

8、继续扩大美化库区环境。年初以来,全体职工自己动手,对库区内的边角地进行清理,平整土地,补种花草,增建一些小花坛。对绿化带进行整理修饰、造型。保持库区常年绿化、美化。

(三)消防安全工作

我们针对粮食部门的特点,对粮油存储库区、加工车间、营业场所进行消防安全重点监控。进一步加强了消防设施建设,配备了必要的灭火器材,完善了消防应急预案。在醒目位置悬挂了防火警示牌,落实了日常监管责任。对用电线路和设施进行更换,在仓房内统一使用防爆照明灯具,尽可能消除消防安全危险源。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按照《粮食局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今年我们粮食科消防工作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了消防管理制度、消防设施管理办法、消防培训计划。重申了灭火器等操作使用方法以及消防栓的操作规程。做到了消防器材合理配置、安全可靠,保证消防标识清楚,消防通道通畅。并对职工集中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教育,进行了以防止火灾和容易引发群体事件的安全事故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检查,对粮食储存设施设备、电气管线、职工集中居住区等敏感场所进行了重点排查,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2、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粮食科始终把安全生产教育放在工作的重要位置来抓。根据农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开展了安全教育工作,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意识,为促进我们粮食科的安全生产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单位采取召开职工大会增设警示牌、写标语等多种灵活多样的形式在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16粮食行业安全生产活动方案
粮食行业安全生产方案 第三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现制定我区粮食行业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6年全区粮食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市、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进一步促进全区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1、活动主题:强化粮食行业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2、活动时间:5月31日至6月30日。

三、组织机构

成立由区粮食局牵头,粮食企业参加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小组。

四、活动安排

1、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宣传活动。结合本行业安全生产实际,组织观看由区组委会安排的主题宣传片,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开展隐患排查活动,推动安全工作。

2、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于6月中下旬,在国家粮食储备库,结合粮食薰蒸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指导美思佳油脂公司防火防爆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提高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粮食行业安全生产方案】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活动。检查内容:粮食储存安全度夏、度汛,高温季节粮食收购人员防暑降温措施的落实,出租库房的消防安全,危房、危库安全防范等工作。

2016企业行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6篇
粮食行业安全生产方案 第四篇

第1篇:有色建材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确保全县冶金有色建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2016年省冶金有色建材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及市安监局《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工作目标

认真开展承诺制建设,深入推进标准化创建,强化培训,加强执法,继续抓好冶金建材行业专项整治,配合全局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具体目标是:规模以上冶金有色建材企业100%实现标准化达标,规模以下企业积极开展达标自评整改,为确保在2016年底前完成所有企业全部达标的工作目标奠定基础;100%实行安全生产承诺制、100%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全部经过安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新、改、扩建企业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二、工作重点

(一)认真抓好冶金有色建材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1.重点抓好安全标准化创建,按着“一级抓巩固,二级抓提升,三级抓整改,未达标抓创建”的原则,扎实推进标准化建设,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实现标准化;规模以下企业具备标准化达标的企业实现达标,不具备达标条件的,企业要成立专门组织(或外聘专家)开展自评整改,做好创建达标基本规范的准备工作,年底前,50%以上企业完成自评和现场规范,标准化工作按照下列程序实行。(1)企业自评与评审:企业成立自评机构,按照评定标准要求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申请评审。企业自评可以邀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支持,技术服务机构在企业整改完成后出具评审报告;企业自评不邀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支持的,自评整改完成后由考评机构进行考评,考评合格后出具评审报告。企业根据自评和评审结果,经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向市安监局监管二科申请三级标准化审查、审核。经审查、审核后,对符合要求的评审报告予以备案;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评审报告,书面通知评审单位并重新修改。评审结果未达到企业申请等级的,经申请企业同意,限期整改后可以进行重审。审查、审核工作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不含企业整改时间)。(2)公告:市安监局对符合标准的企业予以公告;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3)颁发证书和牌匾:经公告的企业,由市安监局统一颁发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

2.重点抓好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严格履行“三同时”手续。所有冶金企业、规模以上建材企业及新改扩建企业必须严格按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要求,及时到安监部门履行备案程序;其他企业,也要按着相关要求,履行相关手续。

3.继续做好“三项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所有企业必须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三项制度”并不断完善和落实,每个行业确定1-2家示范点,进行重点培育,对“三项制度”基本条目、内容和标准进行全面梳理和完善,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后,进行全面推广。

(二)深入推进冶金有色建材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深入开展冶金行业专项整治。以煤气生产、储运、使用及高温液态吊装、运输为重点,以强化班组建设、反违章作业为抓手。全面实行工作许可授权、工作前隐患预评估和隐患辨识等作业现场票证管理措施,深入开展规程普及教育活动,强化高炉、转炉、热风炉、煤气管网等涉煤气动火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等操作的全过程安全管理规。

2.加大检维修作业的专项治理。面对企业检维修作业过程中事故多发的特点,把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作为监管重点,企业要在检维修作业前进行安全风险分析、隐患辨识,制定检维修作业安全措施,利用检修专题会,班组“碰头会”等有效形式,对本单位涉及检修的作业进行全面梳理,完善检维修作业制度及作业规程,加强作业票证管理,认真落实检维修作业现场监护制度,所有检维修作业过程要有文字记载,建立专门档案;突出抓好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严把队伍及人员资质关,凡没有资质的施工队伍,一律不得使用。

3.继续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所谓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应当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审批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本企业负责人批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4.扎实带式输送机使用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着《县带式输送机使用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承县安字【2016】25号文件要求,重点从皮带输送机使用的安全基础管理、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人员作业安全管理三方面着手,按着序时要求,切实有效开展各阶段工作。

(三)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

1.严格执行《县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乡镇政府组织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承诺工作,督促企事业单位切实履行承诺制建设主体责任。

2.进一步督促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促使企业主要负责人高度关注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在单位内部分层面、分岗位、分工种制定有针对性、依据性、约束性的承诺书,将企事业单位所有人员、所有安全管理工作全部纳入到承诺建设中。

3.各企事业单位签订承诺书后,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单位法人要现场宣读承诺书,并将承诺书在单位(厂区)醒目位置张贴、悬挂,进行长期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监督。同时单位内部要层层签订承诺书,将承诺事项逐级分解、落实。

(四)着力做好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企业要认真落实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的主体责任,冶金、有色、建材行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专门安全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企业从业人员既可在社会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系统的严格的安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三、保障措施

一是各有关乡镇要切实对照方案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二是对冶金有色建材行业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坚决克服一般企业危险性小,不易发生事故的麻痹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理念。三是切实强化对冶金有色建材行业企业的监督指导,帮助监管行业和企业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客服薄软环节,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四是严格责任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和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建设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三违”现象,进一步规范我县冶金有色建材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第2篇: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粮食行业安全生产方案】

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市2016年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冶金、有色、建材、轻工、机械行业(以下简称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突出重点,依法整治,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解决企业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确保全县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化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和指导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及危险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力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切实提升重点行业企业重点领域和危险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三、工作内容

(一)安全基础管理方面

1、企业应具备工商营业执照,严禁非法生产作业。

2、企业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确保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发挥实效。

3、企业应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应制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计划,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计划应在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4、企业建设项目应按规定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并按相应规定在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5、企业应按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管理与维护,对重大危险源应登记建档、定期检测并进行安全评估。

6、企业应按规定及时修订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对相关工作岗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坚决治理“三违”现象。

7、企业应按规定加强应急管理,及时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高温液态金属安全管理方面

1、冶金企业会议室、活动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布置在安全地点,不得设置在高温液态金属吊运影响范围内。

2、冶金企业内承受重荷载和受高温辐射、热渣喷溅、酸碱腐蚀等危害的建(构)筑物,应当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鉴定。

3、企业应按规定定期对高温液态金属的起重设备、铁水罐、钢水罐、中间罐、渣罐等进行检测检验。

4、企业应按规定对高炉炉基、渣铁钩、转炉、电炉、连铸机、氧枪、氧枪烟罩及操作室等重点部位或重点环节做好防范高温液态金属爆炸的安全措施。

5、企业对铁水、钢水吊运、入炉废钢与散装材料作业要落实双人确认签字的安全管理制度,要在两名以上作业人员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吊运及入炉作业。

(三)煤气安全管理方面

1、企业应在煤气区域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进行煤气监测。

2、企业要按规定在煤气发生器、除尘器、煤气柜及煤气管道等设备设施安装泄爆、放散、可靠的隔断装置及防雷和防静电装置,并对这些装置定期进行检测。

3、企业煤气设备设施的改造和施工,必须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凡新型煤气设备或附属装置必须经过安全条件论证。

4、企业煤气区域动火作业要严格执行审批、动火许可作业票制度,要在充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四)煤粉安全管理方面

1、企业煤粉制备现场要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2、企业煤磨、煤粉管道和煤粉仓等设备要按规定安装防静电、防爆、快速切断和一氧化碳浓度等在线监测装置等。

3、企业总降、电气室等重要部位安全出口应不少于两个;总降、电气室、中控室、主电缆隧道和电缆夹层,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器、烟雾火警信号装置、监视装置、灭火装置和防止小动物进入的安全措施;煤粉制备系统或危险品储库动力照明箱(柜、板)必须采用密闭式防爆型电气设施;临时用电线路不得在易燃、易爆等危险作业场所架设临时电气线路。

4、企业煤粉区域检修作业过程中,需要动火时,应按照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经相关人员确认安全措施到位后方可进行检修。

四、方法步骤

(一)精心谋划、周密部署阶段(截至4月30日)。

各乡镇要按照县局统一要求,制定辖区内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建立组织,明确任务。及时督促企业按整治方案要求进行涉煤气、高温液态金属和煤粉企业的调查摸底、整治动员和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使企业及时掌握专项整治内容、标准和要求,按期开展整治活动。

(二)落实责任,自查自改阶段(5月1日至10月15日)。

各乡镇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专项整治评查表进行自查自改,扎实开展对标行动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治理事故隐患。对于一时难以治理的隐患要制定合理计划及防范措施,明确人员和责任,落实资金,限期整改,并制定应急预案,严防发生事故。各乡镇要对辖区内企业自查自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检查验收,强化执法阶段(10月16日至11月30日)。

各乡镇要按整治要求,认真组织对本辖区内相关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验收,要加大验收执法检查力度,对于整治不力、流于形式的企业要坚决从严处罚。县局将在各乡镇验收的基础上进行抽查,对于抽查不合格的乡镇,要在全县通报并责成相关乡镇开展“回头看”,直至整治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整治行动。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尤其要深刻吸取承钢正桥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黄杖子钙灰厂“10、30”火灾事故惨痛教训,增强做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切实把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企业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稳定。

(二)结合实际,严格落实整治行动要求。各乡镇要本着执法检查与技术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开展治理行动,要加大对企业进行技术指导并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确保企业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同时,要按照“一企一表”的原则于11月20日前将专项治理报表及总结材料报县安监局备案。

(三)严格标准,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各企业要将专项治理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结合起来,严格专项治理标准和要求,通过隐患排查整治,提高安全设施装备水平、保障能力及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第3篇:非金属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

按照局党组统一安排部署,2016年度,金属非金属矿山(以下简称矿山)继续以深入推进安全文化、安全标准化、安全科技支撑体系三项建设活动为主线,以安全生产承诺制为载体,以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为抓手,扎实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在整顿关闭、改善条件、强基固本、提升监管水平上取得实效,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县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到2016年底,力争实现6项工作目标

1、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市政府下达我县矿山控制指标,力争消灭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

2、关闭10座以上矿山(生产系统),完成整顿关闭任务。

3、所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金属非金属矿山达到并保持安全标准化等级以上水平,大中型矿山达到二级以上安全标准化水平。

4、强力推进安全专项整治。所有空区均按照治理方案的序时进度要求完成治理任务;提升运输系统全面完成排查工作,按序时进度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矿山安全基础管理全面完成排查工作,10月底前整改到位。

5、强力推广使用先进适用的技术。露天矿山全部采用自上而下台阶式(或分层)开采。地下矿山推广使用尾砂胶结充填采矿方法、中深孔爆破技术、地压及岩移监测监控技术、机械铲装技术、钢丝绳探伤检测技术,保持并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石材矿山全部实现锯切开采,并完成开采设计方案调整变更工作。

6、严厉打击“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以采代建”等非法违法行为。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推进三项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1、安全文化建设:以试点班组为基础,全面推进班组建设,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推行班组长轮换(主持班前班后会议)制度、班组群体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本班组出现一次一般性“三违”或工伤,减少本班组奖励标准的50%)、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制度、优秀班组评选制度(以矿业公司为单位,每年度评选1家以上优秀班组),配备班组安全员。

2、安全标准化建设:结合安全基础管理排查整顿专项行动,突出抓好提升完善工作,重点是抓好档案管理与手续完善、制度建设、现场管理等的结合,避免流于形式。

3、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地下矿山继续按省、市局要求推广使用尾砂胶结充填采矿技术,在暂不具备治理条件的较大采空区强制推广使用地压及岩移监测监控系统,在班入井10人以上的矿井强制推广使用人员定位系统,结合国家总局强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要求,强制淘汰非阻燃电缆、风筒、局扇,逐步更换提升设备及不具备“kA”标志的井下运输设备。

(二)强力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全面完成整顿关闭任务。全面推进取缔、关闭、整改提升工作;强化与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的结合,全面提升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强化许可手段,推动整顿工作开展;强化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三)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预防体系建设,要认真落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案》和《县金属非金属矿山露天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完善金属非金属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把隐患排查治理变为企业安全监管最核心的内容加以实施,抓好落实,常抓不懈,预防事故的发生;按照省局要求,由中介机构检查隐患,矿山企业抓整改,安监部门搞督导,严格执法促落实的原则,全面完成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继续加大“打非治违”和执法检查力度。采取“四不两直”的执法检查方式,严厉打击以采代建、边建边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疑难问题,保质保量完成执法检查任务。

(五)强力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以规范采矿方法为核心,突出抓好采空区、提升系统、安全基础管理、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等专项整顿行动,继续加强建设项目和排土场的监管力度,推进重点乡镇攻坚克难工作。

1、采空区治理:严格对老采空区的治理时限和要求,严格执行监理制度,加强对采用崩落法和充填法治理的空区的监管监察;严格按设计的采矿方法要求实施采矿,防止出现新的空区隐患。

2、提升系统:强制淘汰不具备“kA”标志的提升设备、容器等;确保定期对提升系统进行检测。

3、安全基础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基本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人员齐备、落实到位。

4、建设项目:强力开展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排查整顿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建设项目资质单位施工、监理的规定,规范建设过程;加强建设周期管理,加强与公安部门沟通,完善建设周期管理制度;完善外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规范外包工程施工市场秩序。

5、排土场:严格排土场建设管理,推广“象管理尾矿库一样管理排土场”的管理经验;推进排土场检测和稳定性分析工作,对于堆存高度超过50米、最终坡底线距下游2倍坝高范围内有生产生活设施的,汛前完成检测和稳定性分析工作。

(六)继续加强行政许可工作。一是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县安监局将执行预先告知制度,对具备延期条件的要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上报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资料;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安证到期的县安监局下达停产指令,停止生产活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治理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3个月内未申请延期的,要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请县政府予以关闭。二是严格开工及建设周期的审批管理。对于申请开工的,施工协议、监理协议、施工组织设计等材料,经县局审核合格后,方可批准开工建设,并于7日内将开工批复手续报市局一科备案;对于在批准的建设期内未完工的,可以提出延期申请,在延长期限内仍未完工的,注销批复手续;对于存在边建边采行为的,一律不予批准延期。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诚实做人,清白做事,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第4篇:铝镁企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落实铝镁制品机加工等涉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铝镁制品机加工等涉尘企业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防范粉尘爆炸事故的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严格行政执法监督和管理,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有效遏制粉尘爆炸事故。坚决依法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停产整顿达不到要求的企业,改造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比较落后的企业。

二、治理时间和范围

本次专项治理的时间为2016年8月3日至10月15日,范围是全市所有涉粉尘爆炸风险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相关说明:与粉尘爆炸环境相关的重点行业领域主要包括:金属制品和机械加工(如铝、镁及其他金属粉尘)、木材加工和家具制造(切削、打磨产生的木尘)、化学品及化纤制造(药物、塑料、染料粉尘)、粮食和饲料及食品加工(面粉、淀粉、奶粉和植物尘)、民用爆炸品(炸药、火药尘)、轻工和纺织(棉尘、麻尘、纸尘等纤维尘)、烟草(植物尘)以及煤炭经营和使用(煤粉尘)、储存可燃性粉状物质易产生扬尘密闭环境的仓库等。

我市涉尘重点为:面粉加工、板材加工、家具、纤维素等企业。

三、治理内容

(一)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一律依法取缔。

1.必须设置独立厂房,且厂房不得设置在居民区内。

2.相关证照齐全。

(二)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要立即停产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复产。

1.建筑结构:生产场所不得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生产场所应当有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向外开启,通道确保畅通。

2.通风除尘:安装相对独立的通风除尘系统,并设置接地装置。收尘器设置在建筑物外,并有防雨措施,离明火产生处不少于6米,回收的粉尘应当储存在独立干燥的堆放场所。

3.清洁制度:每天对生产场所进行清理,应当采用不产生火花、静电、扬尘等方法清理生产场所,禁止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及时对除尘系统(包括排风扇、抽风机等通风除尘设备)进行清理,使作业场所积累的粉尘量降至最低。

4.禁火措施:生产场所严禁各类明火;需要在生产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停止生产作业,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器材配备: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与环境,配备消防器材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粉尘燃烧时必须使用消防沙灭火,严禁使用普通灭火器灭火。

6.电气电路:生产场所电气线路应当采用镀锌钢管套管保护,在车间外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设备、电源开关应当采用防爆防静电措施。生产场所电气线路、设备等应当由专业电工安装,严禁乱拉私接临时电线、增加设备。

7.检维修作业:生产系统完全停止、现场积尘清理干净后,方可进行检维修作业;严禁交叉作业。

8.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粉尘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9.教育培训:企业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铝镁等粉尘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10.安全检查:企业应当定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并做好记录。

11.应急预案:企业应当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保证作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制定方案(8月上旬)

各乡镇(街道)要立即召开所有涉粉尘爆炸风险的企业、单位和场所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提高企业负责人对粉尘爆炸危险性、严重性的认识。在对涉尘企业调查摸底和建立台账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治理方案。治理方案于8月12日前报市安委办408室。

(二)集中培训、自查整改(9月底前)

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本辖区涉尘企业情况,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等有关标准规定,组织所有涉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涉尘岗位职工参加专项培训。经专项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做到涉尘岗位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此项工作8月底前完成。同时要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在全省涉粉尘企业开展检测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企业委托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完成以粉尘浓度为主的有毒有害、爆炸因素检测工作。

所有涉尘企业要高度重视粉尘危害,结合学习培训,认真进行自查自改。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企业按照《实施方案》相关要求迅速开展自查。因企业自身技术力量不能满足自查要求的,要聘请专家进行检查整改。企业应建立清晰的专项检查台账,详细记录检查的时间、内容、存在问题,检查人员、相关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签字确认。对发现的问题与隐患,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要组织专家深入涉尘企业现场,大力宣传粉尘作业安全知识、粉尘检测检验的必要性和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三)检查验收、全面总结(10月中旬)

各乡镇(街道)要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的涉尘企业整改情况逐一进行现场核查,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对于未按要求进行专项检查或专项检查不认真、走过场的企业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据有关规定严厉处罚;对逾期未整改的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市安委办将组织对铝镁制品机加工等涉尘企业开展专项治理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各乡镇(街道)于2016年10月10日前将本辖区专项治理工作书面总结(含电子版)报市安委办408室。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铝镁制品机加工等涉尘企业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并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及时发现和依法取缔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执法检查等重点工作,努力解决目前在铝镁制品机加工等涉尘企业普遍存在的对粉尘爆炸危险性认识不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现场安全管理混乱、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培训不落实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等问题。积极组织开展岗位达标,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涉尘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三)逐项检查,全面覆盖

专项治理期间,企业要对所有涉尘岗位逐一进行检查,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强化作业现场管理,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和操作程序,防范粉爆事故发生。各乡镇(街道)要对辖区内所有涉尘企业实施全面核查,达到全覆盖。

(四)严格执法,追究责任

各乡镇(街道)要通过严格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等措施,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在现场检查和重点抽查中,凡发现排查不认真、整改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严肃惩处;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一律实行挂牌督办。凡在专项检查期间发生事故的,一律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从重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5篇:安全生产示范单位整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发展环境,务实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守“红线”,力戒“四风”,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新举措,转思路、出实招、求实效,监管服务并重,推动全市各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责任,按照典型引路、对标整改、持续推进的思路,结合当前安全生产新形势、新要求和全市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由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牵头,聘请专家帮扶,政府购买技术服务,在全市相关行业(领域)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责任落实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遵循突出重点、逐步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组织“示范创建、对标整改、跟进执法、巩固提高、规范管理”等活动,力争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市各行业(领域)安全管理水平实现根本性改观。

2016年5月至年底,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办)政府部门,在各自分管的行业(领域)启动并开展“示范创建、对标整改”工作,采取组织观摩、执法跟进等措施,创建50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管理示范单位,发挥样板引领作用,以点带面,逐行业、逐区域渐次推进,使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责任落实能力、防范事故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二、目标任务

(一)在危化、纺织、机械、轻工、建材、电热毯、灯具、食品以及人员密集场(商场)等行业领域,帮扶建设20家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示范单位。其中危化行业8家(化肥、氯乙酸、煤化工、制药、纤维素生产、危化品储存、加油站以及化工园区企业各1家);热电、纺织、机械、家具、食品、烟花爆竹以及人员密集场(商场)所等行业各1家。

(二)在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市政施工、民爆、道路运输、粮食储存、水处理、商场、医院、学校、网吧、仓储经营等行业(领域),帮扶建设1~2家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事业单位(施工工地)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示范单位。

(三)各乡镇(街道办)根据实际,围绕重点行业选择1-3家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同步开展示范创建工作。

(四)利用2个月左右时间完成示范创建。市安监局于7月底前完成,乡镇(街道办)于8月10日前完成。

(五)按照监管责任分工,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开展与示范单位对标整改隐患活动,年底前同类单位所在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水平有明显改观。

(六)强化全市安监系统抓工作的落实力度。通过开展示范创建对标整改活动,市局带乡镇(街道办)、乡镇(街道办)促市局,检验安全生产许可、日常监管、隐患排查、培训、评价等工作实际效果,实现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步落实。

(七)通过示范企业创建,促进我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使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人员密集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危化企业、涉氨制冷企业等)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

三、工作分工

(一)市安委办总牵头,负责统筹安排部署示范单位创建及对标整改隐患工作,及时调度、督导乡镇(街道办)及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

(二)市政府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责筛选确定示范单位、落实专家(需要时,可通过市安委办协调),主动与相关专业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开展帮扶创建工作,并组织同类单位对标。其中:

1.市安监局负责危化、纺织、机械、家具、食品、烟花爆竹、热电以及人员密集场(商场)等行业领域示范企业的创建及对标相关工作。

2.市建设局负责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供热等行业的示范企业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3.市工信局负责民爆及直接管理的示范企业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含电力通信企业)。

4.市交通局负责道路运输企业的示范创建及对标的有关工作。

5.市质监局负责所属和许可企业的示范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粮食行业安全生产方案】

6.市粮食局负责粮食储存经营单位的示范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7.市水务局负责供水或水处理单位的示范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8.市商务局负责市场、商场、超市等流通领域的示范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9.市卫生局负责示范医院的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10.市教育局负责示范学校的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11.市文广新局负责示范网吧、电影院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12.市供销社负责下属单位示范企业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13.市环保局负责所属污水处理厂的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的市安监局、质监局、建设局、交通局、公安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等部门,在对市级部门组织创建或对标整改工作中,需要业务和技术支持的,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对口指导和帮扶。

(四)有关监管部门按行业管理分工,对口负责示范创建对标整改工作,开展指导和帮扶。

(五)市、乡镇(街道办)两级围绕示范单位所在行业组织观摩检查(执法)和跟进检查(执法),促进对标整改工作的开展。对行动不力、不采取措施整改的,依规作出处理或者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六)各乡镇(街道办)按属地监管原则,配合市级主管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同时,对辖区内示范创建和对标整改工作作出总体安排。

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根据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具体安排。并于5月25日前分别将实施方案报市安委办(安监局408房间)。

四、实施步骤

(一)示范创建(7月底前)【粮食行业安全生产方案】

1.创建标准。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达标条件或者国家制定的相关行业安全管理规范作为示范企业(单位)创建依据,并按照国家、省、市部署的安全工作要求来确定示范企业创建标准。

2.安排部署。市级主管部门5月25日前完成安排部署和专家选定。高危行业聘请专家3-5名,非高危行业不少于2名。

各级主管部门要与聘请的专家、拟创建的示范企业提前做好详细沟通,制定的具体帮扶方案应及时向市安委办报送。

3.“把脉会诊”。主管部门相关人员会同专家,深入现场,对拟建的示范企业开展全面“体检”。重点围绕主要负责人履职、隐患自查自纠和整改、日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执行、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安全设施的有效运转、行业标准和规范的落实,以及许可、培训、应急管理等方面开展排查。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存在的“硬伤”,以及易导致较大事故以及群死群伤的环节和部位重点排查。

4.帮扶整改。针对查出隐患和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做到整改方案、整改资金、责任人员、保障措施和整改时限“五到位”。发挥专家支撑作用,帮助企业破解难题,合理界定整改时限,按期整改到位。并提出维持企业日常管理规范化运行的对策措施与建议加以实施。

5.树立样板。问题和隐患整改到位后,各牵头主管部门要组织专家及时进行整改落实情况检查,对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结合安全标准化达标等级,对其安全生产运行情况与安全管理工作作出评估,形成书面意见分别向市安委办和本机关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对口报告。经研究,可以作为示范企业的,及时在本行业(领域)内予以公布。

(二)对标整改(8月~11月)

示范企业创建后,市、乡镇(街道办)两级牵头部门(乡镇)组织同类企业开展“落实主体责任,提升管理水平”的对标整改活动。

1.合理规划。对示范企业行业(领域)的同类企业进行梳理,摸清其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并作出规划,按照注重实效又不影响示范企业正常生产的要求,合理安排对标学习。

2.组织对标。按规划组织同行业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带着问题现场对标,现场交流,相互借鉴和促进,逐一确定整改期限。既要注重管理方面的细节,又要借鉴一些重大问题的解决措施和办法,保障对标效果。

3.整改提升。有能力的企业结合对标情况,举一反三,对照标准化等级达标条件自行开展隐患整改,限期完成。能力不足的企业可向社会聘请专家或中介技术服务机构购买技术服务,签订相关协议,完成对标整改工作。并定期报有关部门。

4.强化监管。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日常大监管力度,对对标整改提升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收到实效,并适时对整个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改进和提升情况作出评估。

(三)管理与执法跟进(5月~11月底)

1.市、乡镇(街道办)两级管理与相关执法人员先行对示范企业所在行业开展日常检查(执法),帮助和督促同类企业消除整改一批事故隐患,为对标整改工作打基础。检查一个企业,建一份安全生产动态档案,上一堂安全课,对示范企业创建和对标整改工作有关要求进行宣讲。

2.对示范创建企业隐患整改及采取的防范措施情况进行梳理,为组织开展观摩执法做好前期准备。

3.分行业和区域组织开展观摩执法,制定具体的方案,要做到有交流和探讨、有分析和讲评,有收获和启发,增强观摩执法实效。

4.观摩执法结束后,逐企业提出整改时限要求,列入下次检查重点,到期后随时进行检查。在部门进行到期检查的同时,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能的部门开始跟进执法。对经对标整改后依然存在同类问题的,各负有监管执法职能的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安委会成立示范创建及对标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负责协调解决示范企业创建及对标整改工作的有关重大事项,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管行业(领域)负责相关工作的开展和推进。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对示范创建和对标整改工作的领导,强化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务求见到实效。示范企业创建及对标整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年终一并考核。

(二)完善机制。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抓手,力戒“四风”,强化举措,务求实效,监管与服务并重,建立增强观摩执法实效的工作制度,逐步推进监督管理与执法保证形成合力与辐射,解决多头检查执法、重复检查执法的实际问题,由事后问责向事前监管转变,构建新形势下推动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确保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帮扶指导力度,认真听取并采纳合理化建议,制定的整改措施要从实际出发,使之管用、有效,帮助企业解难题、强管理、促提升。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专家之间要定期沟通情况。示范单位的选择要兼顾重点行业,又要形成辐射面。专家选聘要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满足规范和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的需求,为对标整改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四)强化调度。各级、各牵头部门要按照机关标准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切实发挥“总开关”、“总闸门”的调度协调作用,定期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加大对示范企业创建和对标整改工作的督促力度,及时汇总、梳理经验做法,向市安委办进行报告。市安委办对此项工作的开展实行月调度、月通报制度。

第6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全面规范企业的安全管理和生产经营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事故防范能力明显增强。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进一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为建设经济强市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安监局下达我市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指标,进行如下指标要求:

(一)2016年,全市所有未达标的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完成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指标;

(二)2016年,全市60%的小微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标准;

(三)2016年,全市所有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标准。

三、工作安排(2016年度)

(一)摸清基本情况(4月21日—4月25日)

各乡镇(街道办)、市安委办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掌握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机械、轻工、建材、商贸物流等工贸企业基本情况,对小微企业开展调查,摸清底数,建立企业基本情况台账,台账加盖公章后于4月26日前报市安委办(市安监局408房间)同时报电子版。

(二)制定工作方案(4月24日—4月28日)

各乡镇(街道办)、市安委办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和达标任务、时限要求,制定2016年度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工贸企业年底达标以及小微企业达标的工作方案。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要制定详细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设定工作目标、规划时间进度,细化包保责任制和保障措施。

(三)迅速开展工作(4月30日—11月20日)

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企业要召开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全体职工参与,企业老板讲话,宣贯方案要求、工作步骤和时限任务。同时,要主动联系和配合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机构,迅速开展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要充分发挥和利用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过程作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学习交流、提升技能,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四)评审验收总结(7月1日—11月20日)

申报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经过专家指导、企业整改、机构认可,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后,要进行自查自评并形成书面报告,将评审申请报市安监局审查后上报市安监局核准,市安监局组织专家组对企业进行现场评审并形成专家意见和评审报告,发放证书与牌匾;小微企业完成自评后,将评审申请报市安监局审查并组织专家核准,发放证书与牌匾。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把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国家、省、市的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教活动,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机构,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标准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保障标准化创建工作投入,完善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度,确保标准化工作的连续性和常态化,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市安委办将成立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督导组,高密度、多频次地对乡镇、部门、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不定期召开乡镇、部门、服务机构、有关企业工作调度会。市安委办将全面总结全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加大考核权重,严格考评,严格奖惩。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检查、督导、考核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同时,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6〕23号)要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对当地企业包括中央和省属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凡在规定时限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予以关闭”。

2016放心粮油工程建设工作方案3篇
粮食行业安全生产方案 第五篇

第1篇:放心粮油工程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质量安全为核心,以“整顿提高、规范管理、稳步推进”为重点,以打造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的放心粮油产业链为目标,建设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管理先进的放心粮油经营网络,确保粮油质量安全,促进粮油市场的稳定和繁荣,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

二、建设任务

2016年,全市建设和完善22个放心粮油经营网点,其中市级配送中心3个,县级配送中心和连锁中心店9个,放心粮经销店10个。

三、建设要求

市、县粮食局要按照《壮族自治区实施放心粮油工程暂行办法》和《放心粮油配送中心、连锁中心店及经销店建设规范(试行)》的要求组织实施。在建设中要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整合资源、节约建设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并在6月底前报市粮食局,10月底前基本完成建设任务。

四、资金补助

自治区财政对放心粮油工程经销网点建设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主要用于库房和店面装修改造,信息系统建设,收银、计量、检验检测、货柜货架、配送车辆等设备购置和宣传、培训、推广等支出,不足部分由市、县自行解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放心粮油工程的顺利实施。

市、县粮食局是负责实施放心粮油工程的具体责任单位,要组织相应的人员来抓好落实工作,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它领导配合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实行局领导和科(股)室划片包干,落实责任,具体负责辖区内的实施工作。各级粮食行业协会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配合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引导粮油生产经营者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行规行约,承担起保证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各粮食企业要高度重视,抢抓机遇,把实施放心粮油工程作为企业发展新的增长点,充分发挥建设的主体作用;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协调解决本地区放心粮油工程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放心粮油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加大对放心粮油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

放心粮油工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民心民生工程。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均将实施放心粮油工程列为201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在鼓励企业自筹资金、招商引资、银行信贷的同时,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给予相应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帮助企业解决建设过程中质检经费、设备购置、场地改造等建设资金的困难。

(三)强化对放心粮油工程的监管。

市、县粮食局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放心粮油配送中心、连锁中心店及经销店进行规范化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成品粮油市场的监管,取缔不符合质量、卫生标准的粮油产品,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管理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对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实行全程跟踪监管,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四)加强宣传,做好服务。

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实施放心粮油工程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社会各界对放心粮油工程建设的关注度和认知度,使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更加了解、重视、支持放心粮油工程,真正成为政府满意、百姓放心的民生工程。

第2篇:粮食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市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市安委办〔2016〕21号)要求,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紧扣“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增强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提高安全素质,推动各地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时间和活动主题

活动时间: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

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内容及工作任务

按照《市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6月16日全市开展的以“坚守红线、从严执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抓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组织开展一次营造安全卫生环境活动。各单位要参照市开展的“美丽,清洁乡村”工程模式,全面开展一次安全卫生环境营造活动。一是对单位的容貌和设备设施进行清扫;二是对横幅、标语、警句进行清理;三是对安全标志、职业卫生防护标志、安全操作规程、上墙的规章制度等进行清洁。陈旧造成字体褪色的,因粉尘粘污导致模糊不清的,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重新悬挂、张贴,为企业安全文化及安全标准化建设营造氛围。

(二)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月”职工动员活动。各单位要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月”动员大会,将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及工作要求传达贯彻到全体职工,动员本单位的从业人员积极投身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去,人人争做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分子,为治理隐患和防范事故做出贡献。

(三)开展岗位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单位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一次地毯式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按照先排后除的工作方法,首先安排时间发动每位职工对本岗位周边的生产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能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排除;不能马上整改的,要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尽可能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完成整改。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要记入安全生产台账,整改完成要经安全技术人员确认合格后方可销号。

(四)组织开展职工安全生产读书和安全培训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要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编印安全生产知识手册或选购一本安全生产知识丛书免费发给职工阅读,组织职工分期分批进行短期再教育培训,提高职员工安全素质。

(五)组织开展一次职工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6月3日至6月9日,是全国统一的事故警示教育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要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把举办事故警示教育讲座、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参观安全警示教育展览等作为开展警示教育周活动的内容。

(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单位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一次以消防、危险化学品、汛期安全为重点的应急预案演练活动,通过应急演练查找预案存在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应急体系,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动员工作,让广大职工群众积极、主动、自觉地参与到活动中来,把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真正办成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教育运动。

(二)强化工作措施。各单位要明确活动负责人员,落实活动宣传经费,保证活动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到位;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各项活动开展,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序开展。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加强沟通协调,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进行。

(四)认真搞好总结。请各单位注意收集活动信息、资料和拍摄活动照片,及时上报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3篇:粮食局安全隐患检查整治方案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16年上半年全市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安委〔2016〕8号文件要求,结合市直粮食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自治区彭清华书记、陈武主席,市赵乐秦书记、唐琮沅市长近期以来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按照全市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大力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检查大整治,实现“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尽量少出”的工作总目标。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的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二是加快建立粮食行业领域的事故防控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三是加快建立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明确责任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四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规定,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三、组织领导

成立局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指导、检查各单位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情况,组成人员如下:

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详细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好大检查大整治活动。

四、检查内容

(一)大检查大整治的重点

各单位是否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主要负责人是否组织开展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及履职考评;是否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是否每月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析,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名上报隐患排查及分析情况。

(二)依法查处打击下列行为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3、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

4、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6、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严格治理下列行为

1、安全生产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7、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五、工作步骤

活动时间:从2016年3月1日至5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20日)。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单位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具体方案,明确重点排查整治内容、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

(二)自查自改阶段(3月20日至5月31日)。各单位要深刻吸取本单位和其他同类单位以往发生和未遂的事故教训,制定大检查大整治具体排查治理方案,每月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每月5日前,将上月排查治理情况上报局机关办公室。局机关要对下属各单位自查自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检查督查阶段(4至5月)。局机关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认真开展现场检查、抽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建立隐患排查工作台帐,每月10前,将开展活动进展情况报市安委办,并做好市安委会不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的准备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形成合力。各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季节和单位特点,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活动具体方案,明确重点排查整治内容、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大检查大整治全面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搞好部门联合协同,互相支持配合,果断处置隐患,防患于未然。

(二)加大宣传,强化监督。要用各种舆论工具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干部职工自觉、主动参与隐患检查治理。要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检查,落实责任。各单位要立足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在全面督查检查的基础上,针对重点突击检查、回头检查等方式,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督查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治理。

(四)注重结合,统筹推进。要把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与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015年粮食工作计划
粮食行业安全生产方案 第六篇

2015年粮食工作计划一:

一、XX年主要工作总结

1、转变观念树立服务“三农”意识。

我粮食局一直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将本部门服务“三农”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及省、市、县党委、政府的政策精神上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服务“三农”支持新农村建设只是农业部门的事,与粮食部门关系不大的思想观念,充分认识服务“三农”,支持新农村建设也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积极参与扶贫、“6.3”地震恢复重建、林改挂钩点的新农村建设,捐资、捐物,尽了最大努力。

2、依法监管粮食市场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护粮农利益。

(1)加强对粮食流通政策法规的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对社会粮食流通领域进行管理的行政法规,其内容涉及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也明确规定了各方面管理者的职责、义务。《条例》颁布以来,我局加大了对《条例》等粮食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促使经营者合法经营,提高了农民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切实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严格执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及其相关政策法规、认真做好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工作,及时受理粮食经营者入市收购申请,严格审查资质条件,对符合粮食收购条件的及时核发收购许可证。在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核过程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加强了对粮食经营户的管理,及时为粮食收购经营户提供收购业务指导和服务,并对有资质的粮食经营者进行监督,逐步规范粮食收购作为。

(3)加强粮食市场监督检查、依法管理粮食流通市场、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我局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的职责,依法保护和规范各类粮食经营者的合法经营,维护粮食市场的正常秩序。依法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对粮食收购市场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粮食收购中的无证经营,短斤少两,压级压价,拖欠售粮款等坑农害农行为和扰乱粮食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的违法违纪行为。我局还会同工商、质检、物价、卫生等部门联合执法,完善信息通报制度、形成管理合力,维护粮食交易秩序,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认真开展一年一次的粮食供求平衡调查及日常粮食流通统计、市场粮价监测,为县人民政府及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粮食流通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

3、千方百计筹措粮源,按质按量完成县级储备粮轮换收储任务。由于近年来我县经济结构调整的力度加大,如甘蔗下田等原因,种粮面积产减少,导致我县粮食产需不足。在本县无法完成储备粮收储任务的情况下,征得分管领导的同意,从西双版纳、思茅等地调入45万公斤稻谷,足额完成了县级储备粮的收储任务。

4、抓好军粮供应保障是我局肩负的一项政治任务。

我县地处边境,驻军兵种多,兵源来自全国各地,伙食单位多且分布散,边防连队进城购粮不分节假日,配供粮油手续繁杂,军粮供应财务管理严格,稍有不慎便会捅到军区。因此,军粮供应工作不仅是一项经济工作,同时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去年以来,我局进一步深化军粮供应管理体制改革,实行电子售粮卡和由市上统购分销两项改革,强化了军粮财务管理和保障了军粮质量。我局不断加强对军粮站职工的教育管理,并注意与驻军后勤部门的协调沟通,广泛听取后勤机关及边防连队对军粮工作的意见,要求军粮站根据部队需要,从满足官兵味口、品种出发确保军粮质量,努力提高服务质量,获得了驻军官兵的好评。

5、认真抓好行政向责四项制度的落实,加强责任目标管理,全面推进粮食行政管理。年初,我局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县委、政府签订了《粮食行政管理责任目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食品安全责任状》等责任目标。年初,我局认真分解各项责任目标、明确责任,做到责任到人,层层抓落实。年终,各项考核均能完成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1、县级储备粮规模小,与国务院要求地方建立县级储备的规定差距大,难于适应特殊情况下的粮食应急需要。

2、缺粮食干燥设施,无法保障科学储粮,无法与县内外个体粮贩挣抢粮源,国有粮食企业难以发挥流通主渠道作用。

3、粮食加工设施老化且规模小,在特殊情况下难以保障应急加工需要。

4、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装备不足,难于开展正常的监督执法活动。

5、粮食监督检查机构尚未健全,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有待提高,监督检查经费不足也是执法力度不强的原因之一。

三、XX年工作计划

1、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努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及思想道德水平。

2、继续做好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执法工作,健全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推动监管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科学化管理转变,切实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确保全县粮食安全;

3、千方百计抓住国家拉动内需的机遇,争取国家改善粮油仓储设施、科学储粮项目,为今后我县粮食安全创造好的仓储条件,不断适应特殊情况下的应急需要。

4、要认真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工作大局,切实服务“三农”工作,为全县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2015年粮食工作计划二:

一、工作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巩固和完善“粮食购销、粮食执法、粮食安全”三大体系,积极完成县粮食企业改制后续工作,实现工作重心大转移、粮食产业大发展、粮食工作面貌大改观,促进全县粮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措施

(一)搞活粮食流通。一是抓好粮食物流。在原得利饲料厂兴建城南大市场,把城南大市场打造成为全县占地面积最大(5349㎡)、功能齐全、履盖面积最广的粮食物流中心。二是抓好粮食收购。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保障农民利益,调动和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全县粮食生产。三是抓好龙头企业。力争用3年时间把鸿祥公司打造成集“产、收、储、加、销(供)”为一体资产规模达1亿元的现代粮食企业。

(二)推进依法治粮。一是加强粮食政策法规宣传。二是加强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和统计,粮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维护粮食市场秩序,确保市场粮油质量。

(三)确保粮食安全。一是加强县级储备粮安全检查,确保县级储备粮食安全。二是大力推广科学储粮进农户工程。计划在全县推广2000个科学储粮示范户,帮助农户彻底改变传统的储粮方式,降低粮食产后损失。

(四)发展粮食产业。一是建设粮源基地,提高粮食品质。计划建设 2-3 个千亩连片高档优质稻基地,粮食订单收购达到 20 万亩。二是以全省粮食系统“千亿产业百亿物流”项目建设为契机,积极做好争资立项和招商引资。

(五)做好粮企改制后续工作。一是积极做好资产处置工作,筹措改制资金。二是落实为改制职工续缴养老保险费。三是妥善解决国有资产被侵占问题。

(六)围绕自身建设,实现跨越发展。 一是建一流干部队伍。二是创一流工作业绩。三是树一流机关形象。

2015年粮食工作计划三:

20xx年,做好粮食流通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及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第九次党代会、省委九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十届二次全会的要求以及国家和省对粮食工作的部署,顺应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抢抓桥头堡战略机遇,抓住落实好《意见》和《规划》这个“牛鼻子”和“关键点”,以“稳市场保供给、强产业促发展”为中心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粮食宏观调控,切实做好各项粮食流通工作,为保障全市粮食安全和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做出新的贡献。重点要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落实《意见》和《规划》作为“牛鼻子”和“关键点”,带动全市粮食流通工作全面发展

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意见》和《规划》,把构建粮食流通安全体系的目标上升到了市级战略层面,全市粮食系统,要以强烈的责任心、使命感和饱满的精神状态,明确责任抓落实,强化监督抓落实,凝心聚力抓落实。构建粮食流通安全保障体系,要走活加快产业发展这盘棋,形成齐心合力抓产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一是凝结共识。要树立加快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是粮食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支撑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力量的思想。必须进一步改善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环境,夯实产业基础,推动产业突破,把发展产业作为粮食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第一要突出产业发展意识。全市粮食系统要营造学习、研究和培育产业发展的意识。树立起产业强则实力壮,实力壮则基础牢,唯有坚实和发达的产业体系,粮食系统方能具备保障市场供应的能力,方能真正担当起“确保粮食安全”责任的思想。第二要突出我市是全省粮食流通中心枢纽的区位作用,以市场为导向,努力构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体系,提高产业和产品的竞争力,在全省发挥中心城市的引路和示范作用。第三要突出《规划》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产业发展项目,关键在跨越,重点在加快。做到一套班子、一抓到底、一以贯之,确保年度目标任务按进度完成。第四要突出招商引资。在培育壮大原有产业的同时,继续加快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更多有实力的粮食企业到我市发展,促进产业的转型升级。

二是综合配套。粮食流通产业的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务必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第一要把产业发展的重点项目纳入市对各县(市)区及五个开发区的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目标考核内容,做到统一安排、分级负责、上下齐心、整体推进。第二对列入《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要强化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市、县(市)区两级财政的资金扶持力度。第三要着力推出一批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技术改造、产业转移、并购重组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作为争取金融单位信贷支持的重点。第四要积极争取给予产业发展相关的税收等优惠政策。第五要积极争取上级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在开辟融资渠道的同时,要争取中央和省级的资金投入,还要引导社会的资金投向,用于落实《规划》所列的重点项目。第六要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的《意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在规划用地、项目选址、手续报批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三是上下联动。首先,粮食流通产业发展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需要自上而下有步骤地推动和落实。要争取各级政府按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把粮食流通产业发展项目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设项目,明确目标任务、明确主体责任和相关政策措施,自上而下逐一落实,确保顺利推进。其次,县(市)区粮食系统要担当起产业发展的大任。“十二五”期间,在机遇大于挑战的客观环境下,正是粮食流通产业发展难得的重要机遇期,机遇稍纵即逝。大力促进产业发展关键在领导,关键在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市属粮食企业的领导一班人,特别是一把手。我们要牢固树立兴粮创业的思想,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粮食安全服务,尽心尽力为老百姓的吃饭问题效力,义不容辞以加快产业发展为己任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这就是核心价值观在粮食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为此,全体干部职工,一定要振奋精神,激扬斗志,求实、务实、落实,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要埋头苦干、实干快干、干出样子,干出业绩;要采取过硬措施,细分建设项目,落实责任主体,倒排工期,加快进度,保证建设项目的扎实推进,取得实效,为产业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同时,市局将进一步加大产业发展的督导,加强督促检查,重抓措施落实,狠抓任务完成。结合实际,实施差别化、非均衡考核,形成产业发展“争先进位”的竞争格局。还要完善领导联系企业、项目制度,协调解决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尽快实现重点项目建设的重点突破。

二、以项目建设为抓手,重点加快粮食流通产业项目建设,推进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

一是兴产业,重点推进以昆明金马粮食物流中心项目为代表的一批粮食产业项目建设。如:官渡区区级粮食储备库、西山区储备粮中心库、石林县储备粮中心库等的建设和虹山面粉公司搬迁技改项目等。二是壮实力,做优做强做大粮食龙头企业。国有粮食企业是粮食流通工作的重要载体,国有粮食企业能不能做优做大做强,主渠道作用发挥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全市粮食安全的大局。为此,要按照市政府要求,遵循权责一致的原则,继续完善对两户市属国有粮食企业的管理体制。加大监管,提升监管能力。同时,支持大型粮食经营企业的培育和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积极争取金融、财税、土地等优惠政策,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市局对黄龙山(饲料)工贸有限公司集团组建将给予大力支持。三是抓园区,推动集聚发展。重点依托黄龙山粮食集聚区、晋宁青山中储粮昆明粮食加工仓储项目和益海嘉里集团粮油加工建设项目以及宜良饲料工业园区建设,促进粮食产业集群发展、粮油加工业发展和产业升级。四是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建设。在现有34个点的基础上,扩大网点覆盖面。加强放心粮油宣传推广,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真正把这一“民生”工程办实办好,切实做到便民利民惠民。

三、以确保全市粮食安全作为工作落脚点,夯实调控市场的物质基础

一是加强粮食产销合作。充分发挥昆明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在黑龙江甘南县建立的储备粮轮换基地的作用,加强粮食收购和调入,狠抓粮源。鼓励其它企业按照“政府推动、部门协调,市场调节、企业运作”的原则,积极探索粮食产销合作的有效方式和途径,以区域性国际城市和桥头堡城市建设为平台,与国内粮食主产区和周边粮食主产国建立良好的粮食贸易关系,逐步形成多元化的产销合作格局。二是创新储备粮管理机制。认真执行《创新储备粮管理机制降低储备粮费用的方案》(昆政办〔2015〕207号)。按照“严格管理、严格制度、严格责任”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制度,提高地方储备粮管理能力和水平。努力争取扩大中央和省级储备粮在我市的存储规模,逐年适度增加地方储备粮规模。推进储备粮轮换进场交易及公开招标承储,切实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按照“布局合理、规模存放、管理经济、安全优质”的原则,加快推进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推广运用绿色、高效、节能的储粮新技术,推进信息化管理及电子监控设施建设。三是继续做好军粮供应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军粮体制改革,健全和完善军粮管理体制,建立军粮粮源统筹和应急保障长效机制。

四、以粮油稳价保供作为首要任务,增强粮食宏观调控能力

一是牢固树立“稳价保供”的思想观念,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的主渠道作用,以昆明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昆明市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昆明良田粮食转运有限公司、云南金谷食品营销有限公司、昆明市滇中粮食贸易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为骨干,鼓励其它各粮食企业,不断加强粮食产销协作,积极调粮入昆,抓好粮食收购、管理等各项工作,千方百计狠抓粮源、充实库存。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稳价保供措施,切实做到市县联动。在已设立145个省政府粮油平价销售点和43个市粮油稳价保供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供应网点数和扩大市域覆盖面,积极推进与生鲜超市的无缝对接,实现米袋子与菜篮子的有机结合,切实做到稳粮价、惠民生,确保全市粮油价格基本稳定。三是加强市场监测监管,严格落实市场监测日报和预测预警工作,定期发布相关信息。加强舆论宣传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导向,稳定群众心理预期,为促进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四是积极建立粮食应急机制,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增强突发事件的快速应对能力。

五、贯彻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长效机制,确保全市粮食安全

一是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紧密结合当前省、市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司其职尽其责,形成重农、抓粮、保供应、保安全的工作合力,切实承担起应有的职责和义务,确保粮食总量安全、质量安全和价格安全。二是巩固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工作机制。按照市委、政府的要求,主动承担责任,切实履行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牵头单位职责。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范围做到市域全覆盖,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及倘甸产业园区纳入考核。同时,充实完善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指标体系,推进差别化考核,充分发挥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在确保粮食安全、完成稳价保供任务等方面的制度保障和抓手作用。

六、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制度建设为重要目标,积极推进依法管粮

加强对政策性粮食的监督检查和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管是政府宏观调控和保障食品安全的必然要求,更是粮食部门的职责所在。一是严格粮食市场准入制度,做好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已经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经营者的指导、服务和监管,定期进行审核。二是严格粮油库存和市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加大粮油收购、储存和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把粮食质量安全关,加强对储备粮和商品粮的质量检验检测工作,严禁不符合质量和卫生标准的粮油流入口粮市场。三是各县(市)区要进一步稳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机构,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四是健全和完善粮食经营信息统计制度,督促粮食经营、用粮企业完善统计台账,坚持报送粮食统计报表,开展好供需平衡调查,准确及时掌握辖区内粮食企业和粮食物流动态信息,为政府粮食宏观调控决策提供依据。五是积极开展粮食科技周、世界粮食日等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管粮、鉴粮、识粮、节粮意识。六是加强“三安”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实现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七是重视发挥粮食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切实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

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为完成各项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做好2015年工作,实现既定工作目标,组织保障是关键。系统各级党组织必须强化自身建设,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实现粮食系统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继续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学习组织化、制度化、长期化,既能解决“知识断档”、克服“本领恐慌”,更能通过学习强化党组织的共同意志,顺应时代变革及发展要求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突围”的力量源自学习。因此,各级党组织要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在学习中谋发展、抓工作、解难题,化学习“软实力”为粮食事业发展的“硬武器”。今年要重点抓好创先争优、四群三深入、基层组织年建设等活动。通过各种学习活动进一步转变作风、鼓舞斗志形成千方百计谋发展、凝心聚力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继续推进党组织关系属地化管理进程,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指导和服务工作。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是推动粮食流通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作为领导班子成员,今天我要着重强调三项严格要求。即讲政治、重团结、干实事。第一讲政治,就是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确保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摇摆,在大是大非面前不含糊。要不折不扣地贯彻市委、市政府及局党委的重要工作指示,做到执行坚决、不搞变通,确保政令畅通。第二,重团结。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班子中形成和谐共事、团结干事的良好风气。要靠思想境界促进团结,自觉做到襟怀坦荡、以诚待人,心胸开阔、和衷共济,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多从大局、事业和他人着想。第三,干实事。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吃透上情,摸清下情,不能浑浑噩噩、不思进取、坐而论道、只说不干。要坚决摒弃“难字当头、难于上青天”的不良思潮。什么是领导?领导就是为解决问题、克服困难而生的,做领导就要敢担当,敢克难。要大力营造崇尚实干、鼓励实干的浓厚氛围,对确定的工作目标要有一种咬定青山不放松、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劲头,对看准的、议定的事情,扭住不放、一抓到底,直至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方面,要做好《昆明市“十二五”粮食人才规划》的完善、修订和配套措施的出台工作,为粮食流通科学事业发展提供智力保障和人才支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国有粮食企业领导人员的选拨任用和后备人才队伍的建设工作。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反腐倡廉教育,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工作,加强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社会软环境,建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长效机制,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继续抓好纠风工作,加强对市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并监督各项工作落实。

继续加强制度创新做好企业的指导和服务。落实包保责任制,形成合力做好系统稳定工作。继续做好老干部和工青妇工作。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新闻发言人、网络发言人制度,树立全市粮食系统良好形象。

2015年粮食工作计划四:

20xx年是我县进一步推进粮食企业改革改制的关键一年。为切实抓好的各项工作,履行好县委、县政府赋予的职责,结合粮食局的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第十二次人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政策,充分发挥粮食购销企业主渠道作用,促进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全面完成国有企业改革,通过盘活存量资产,强化管理,开拓经营,提升企业经营效益和核心竞争力,规范管理社会粮食流通,促进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工作任务

1、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粮食局《关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大力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成立粮食监督检查股,加大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力度,规范粮食市场,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严防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确保粮食食品安全。

2、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加快我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进程,争取用一年时间完成粮食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组建四个股份制企业,妥善安置原企业职工。

3、继续争取直补订单粮食收购政策,争取区储备粮的储存任务,做好相关工作。

4、正确指导粮食企业开展粮食购销经营活动,计划全年总购进粮食万公斤,总销售粮食万公斤,企业实现万元盈利,全县国有粮食企业大米厂年加工稻谷万公斤,实现利润万元。


粮食行业安全生产方案相关热词搜索:粮食安全生产总结 粮食安全生产责任制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粮食行业安全生产方案”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粮食行业安全生产方案"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wendang/cehua/474619.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