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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安全生产月方案

2016-07-11 15:01:06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安全生产月方案(共6篇)XX公司2016年安全月活动实施方案XX公司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为提升我厂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全体员工安全意识,规范我厂安全生产,消除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确保我厂安全生产,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6〕1号文件《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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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2016年安全月活动实施方案
2016安全生产月方案 第一篇

XX公司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提升我厂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全体员工安全意识,规范我厂安全生产,消除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确保我厂安全生产,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6〕1号文件《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深入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循“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特制定16年我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理念,落实“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通过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等环节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传播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全员参与,共同提升。

二、活动主题与时间:

1、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2、活动时间:2016年6月1日-6月30日

三、活动领导小组:

为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有序开展,特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四、活动主要内容和安排:

1、加强宣传,营造活动氛围。(6.1—6.5)

各工段要利用各种有效方式对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进行宣传,使每位员工尤其是新员工了解安全生产月。

(1)悬挂宣传标语,计划我厂今年除根据公司安排悬挂“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的主题标语和安全宣传画外,我厂同时在厂区自主制作两块宣传标语.标语内容为“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治理隐患,防范事故”,横幅由采购部人员采购。

(3)设置更新安全警示牌。各工段和安全员对我厂所有区域的安全警示牌进行排查摸底,统计需更换或新增警示牌数量,然后由安全员上报采购部采购更换。

2、开展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知识,提升安全意识。(6.5-6.20)

(1)各工段要在活动期间,根据工段生产情况,组织员工进行培训学习,培训内容可包括各岗位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保养、岗位应急处置、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内容,需机修员、安全员协助配合的相关人员要沟通配合好。

(2)开展监护人监护知识教育。安全员要在活动期间对我厂监护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学习监护人培训教材内容,并对监护人进行考试,检查学习情况。

(3)全员消防培训。利用工段培训机会或在岗位上,对我厂员工进行消防培训或器材使用培训,促使每位员工都能熟练的使用消防器材,了解器材检查方法和使用注意事项。

(4)组织我厂员工和管理人员积极自发进行安全学习,参加公司组

织的各类安全竞赛活动,检验员工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水平。

3、深入排查隐患,消除事故苗头,防微杜渐,确保安全。(6.1-6.30)

(1)各工段要加强工段内部隐患自查,把事故苗头扼杀在萌芽状态,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做好相应的记录,举一反三,做好预防措施。

(2)组织开展一次综合检查,安全员要在活动期间联合工段领导、设备员、机修人员对我厂进行一次综合安全大检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把我厂所有区域排查一遍,不留隐患死角,确保夏季安全生产到来。

(3)开展消防检查,活动期间各工段要开展一次消防检查,排查火灾隐患,检查消防器材完好状态,对失效或损坏的消防器材要及时进行维修更换。

4、开展应急演练,检验应急能力,提升应急意识。(6.20-6.28)

(1)厂级综合演练:

根据公司演练计划和我厂实际情况,我厂制定了今年的厂级综合演练计划:火灾事故应急演练、粉尘爆炸事故应急演练,演练方案由安全员组织编写,厂领导审核,参演人员、演练所需物资需各工段配合准备。演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工段现场处置演练:

各工段要根据年初制定的演练计划或夏季生产情况,模拟生产岗位出现的险情进行现场处置演练,增强员工应急反应能力和应急救援器材的使用熟练程度。

5、总结评价(6.30-7.5)

“安全生产月”结束后,各工段要对当月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找出不足,然后上报安全员,由安全员对我厂全月活动进行总结评价,最后上报新泰市安监部备案。

五、活动要求和注意事项:

1、领导重视,积极安排。各工段领导要深刻认识到此次活动对我们下半年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须积极合理安排好活动的每一项内容。

2、强化培训,提升意识。今年以来,我厂新进员工较多,安全意识较为薄弱,要利用此次机会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培训,提升员工自我安全意识,培训教育过程中要注意培训效果和培训纪律。

3、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各工段要根据公司和我厂活动方案的要求,落实好每一项工作,认真完成各类活动和培训,不能有轻视之心。

4、加强联系,及时汇总。各工段培训、隐患排查、演练结束后,要及时对活动效果进行总结,并在活动后两天内上报给安全员,由安全员进行统计汇总,方便月底进行此次活动总结评价。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016安全生产月方案 第二篇

XXXXXX安字„2016‟X号

关于印发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

通 知

各部门、车间:

根据上级安监部门和集团公司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车间按照本方案的内容,全力开展好今年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

二O一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XXXX公司安委会办公室 2016年5月29日印发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各级安监部门及集团公司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以指导各单位、部门开展好安全月活动,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注生命、关注安全”的安全生产氛围,提高公司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夯实安全基础,在预防和治本上下更大工夫,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一、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二、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30日。

6月份的第一个星期(6月1日至6月5日)为“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周

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6月6日至6月12日)为“安全生产月”安全知识竞赛周、安全教育培训周。

6月份的第三个星期(6月13日至6月19日)为“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周。

6月份的第四个星期(6月20日至6月26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

6月份的第五个星期(6月27日至6月30日)为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周。

三、组织机构

为组织开展好2016年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成立 “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2016安全生产月方案】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XXX XXX XXX 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XXX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指导、协调各部门、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2016安全生产月方案】

四、活动形式与要求

(一)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此项工作由XXX负责,XXX监督)

宣传组负责制作、悬挂安全宣传横幅,并通过宣传栏、公司简报等多种途径进行“安全生产月”宣传。

(二)组织好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此项工作由XXX负责,XXX监督)

各生产车间和部门抽调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具体工作由安全环保部组织。

(三)组织安全知识培训。(此项工作由各采区和选厂

组织人员,XXX监督)

今年为集团公司“安全培训年”,公司委托集团公司安培中心来矿进行生产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培训课时为30课时/人。

(四)组织好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此项工作由安全环保部组织,XXX监督)

由安全主管带队,安全环保部组织生产服务部(设备、动力)、调度、技术服务部、安全保卫部等相关部门,联合组织一次全方位的隐患排查与治理专项行动。抓住重点,深入排查,及时整治,坚决防范炮烟(火灾)中毒、高处坠落、顶板、竖井(斜井)、尾矿库、电机车架线触电事故发生。

(五)举办好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此项工作由各单位一把手负责,XXX监督)

各选厂、各采区根据各自特点举行小型的实战演练或桌面演练,演练计划和演练方案于6月17日前提交安全环保部,6月20日至24日期间必须进行一次演练,要求要有图片资料。

(六)组织好安全活动总结工作。(此项工作由各单位一把手负责,XXX监督)

6月30日各车间将演练总结上交安监室。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加强领导。

各生产单位、部门一把手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积极安排部署,通过此次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升干部职工遵守法制法规意识、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事故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干部职工的整体安全素质。

(二)周密组织,注重实效。

各生产单位、部门组织好动员会,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特点,要紧密围绕活动主题,积极组织落实,不能走过场、不能流于形式,达到真正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目的。

2016安监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5篇
2016安全生产月方案 第三篇

第1篇

今年6月是全国第13个、全省第21个“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办公室和市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进一步创新形式、方法和内容,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重点活动安排

(一)开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宣教活动。

区安委办召开动员协调会,组织宣讲队伍,深入乡镇、园区和企业,专题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乡镇、园区、部门和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负责人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观看《生命的红线》主题宣教片,大力营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

(二)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从今年开始,每年的6月16日确定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2016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主题是“坚守红线、从严执法”。6月16日至22日为我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6月16日上午,区安委会在千鸟园广场联合相关部门举办全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活动启动仪式,面向广大群众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宣传咨询周期间,各乡镇、园区、来龙新城和区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统一的时间和主题,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等方式,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坚守红线意识的深刻内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常识,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咨询,由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联合负责;“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咨询,由区交通运输局、地方海事处负责;“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职业场所安全”宣传咨询,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消防安全”宣传咨询,由区消防大队牵头负责;“建筑施工和燃气安全”宣传咨询,由区住建局牵头负责;“锅容管特安全”宣传咨询,由区质监局牵头负责;“渔业林业安全”宣传咨询,由区农委牵头负责;“农机安全”宣传咨询,由区农机局牵头负责;“校园安全”宣传咨询,由区教育局牵头负责;“文化场所安全”宣传咨询,由区文广新局牵头负责;“农贸市场安全”宣传咨询,由区工商局牵头负责;“医院安全”宣传咨询,由区卫生局牵头负责;“水利安全”宣传咨询,由区水务局牵头负责;“商贸领域安全”宣传咨询,由区商务局牵头负责;“经信领域安全(含电力安全)”由区经信局牵头负责;“旅游安全”宣传咨询,由区旅游局牵头负责;其他部门根据本行业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法制宣传活动。区安委办将组织各乡镇、园区、来龙新城、区有关部门、单位观看警示教育片《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6版)》、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和警示教育展。组织对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等活动,保证持证上岗率达100%。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贯彻化工企业“十条规定”,巩固提升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制理念。

(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区安委办将以危险化学品和油气管道为重点,开展政企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立足实际,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切实提高演练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开展基础工作落实月活动。各乡镇、园区、来龙新城、区有关部门、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加大基础工作落实力度。按照全覆盖实现自查自报要求,大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加强部门抽查,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工作落实,加强监管;按照年度标准化创建要求,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力争所有小微企业和重点行业企业全部导入标准化工作机制,为全面实现整体达标打好基础。区安委会办公室及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分别组织专家参加的暗访督查组,深入乡镇、园区、来龙新城和企业,对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进行明查暗访,为基层基础工作提供咨询服务,掀起落实基础工作的热潮。

(六)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联合区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等单位,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平安校园”和“安全合格班组”等活动,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五、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强化考核指导,严格责任落实,加大对活动开展情况的考核力度,适时进行督导,保障“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

(二)统筹谋划,注重实效。要积极探索“安全生产月”宣传的规律特点,在组织实施活动过程中,重点在“富有创造性、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和“广度、深度、力度”上下功夫。要广泛宣传,积极发挥媒体舆论宣传和引导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和信息交流,大力营造活动声势。

【2016安全生产月方案】

(三)加强沟通联络。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活动的沟通联络,做好与区安委办的联系对接,并及时总结上报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请各单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及联系方式、结合各自特点制订的活动方案于5月27日前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活动总结6月30日前报送。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预防事故为主攻方向,按照公开、公正、效能和权责统一的原则,结合区本级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和装备现状,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及时有效地消除和控制各类事故隐患,保障全区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确保区本级直接监管的企业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年内执法检查力争达到2次以上。

(二)确保对本局权限内群众举报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三)确保市、区级挂牌督办事故隐患整改跟踪率达到100%。

(四)确保本级权限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期结案率达100%。

(五)切实规范执法行为,避免因违法行政执法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确保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败诉”。

(六)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暗访督查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效落实。

三、工作原则

(一)属地监管原则。强化乡镇安监站、园区安监分局的作用,落实分级分类监管的职责。

(二)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责分工,编制并实施执法计划,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教育为先原则。健全“企业查隐患,部门抓督查、政府抓督办”的工作机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对企业能立即纠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查不罚”的监管方式。

(四)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原则。针对辖区企业安全状况,统筹安排,着力解决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特别注重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执法检查,兼顾其他行业领域,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实事求是原则。根据本地区实际,科学确定执法检查的对象与频次,努力做到监管执法计划与监管执法能力相适应,使执法检查计划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六)严格考核原则。严格执法考核,促进执法责任落实。每次检查都做到明确检查内容和范围,规范检查程序。

四、任务分工

1、区安监局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监察监督工作,市、区二级挂牌督办事故隐患的执法工作。

2、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安监分局,负责监管园区内各化工企业的安全监察执法工作。

3、高新区安监安分局,负责监管园区内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4、张家港工业园区安监机构,负责监管园区内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

5、各乡镇安监站根据区安监局授权,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工作。

6、区安监局在完成本职执法检查任务的同时,切实加强对乡镇、园区安监部门执法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选择一批重点企业开展督查。各乡镇、园区对区安监局督查的企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区局要求做好跟踪和监督检查,及时反馈企业落实整改情况。

7、区安监局监管执法分重点监管、综合监管、定期监管和专项监管。重点监管对象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木制家具、铅酸蓄电池、制鞋箱包、电子产品生产、冶金、建材、石材加工、水泥生产等高危行业企业和重点企业;综合监管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工地、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监管等领域为重点;定期监管主要在元旦、春节、“两会”、“五一”、中秋、“十一”等重要时段组织检查督查;专项监管主要由各科室结合监管对象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安排,以及区委、区政府组织的全区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保障执法检查。

五、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装备情况。区安监局编制数为16人(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6人),在册人员19人,在岗执法人员共计16人,占在册人数的84.21%。现有行政执法用车辆4辆,照相机2台,电脑16台。

(二)总工作日的确定,共4000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50×16=4000个工作日

说明:全年365天,共52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中秋、清明共11天,2016年双休日104天,法定工作日=365-104-11=250个工作日。

(三)非执法工作日确定,共1518个工作日。

1、机关值班,共250个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值班外,计划每工作日安排1人信息调度值班,共250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预计为752个工作日。

其中:(1)政治、业务学习,每周安排0.5个工作日,共安排52×16×0.5=416个工作日;(2)计划参加国家、省、市有关培训,全年每人按6天安排,共安排16×6=96个工作日;(3)组织或参加各类考核,每人按3天安排,共安排16×3=48个工作日;(4)参加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普法宣传等活动,每人按4天安排,共安排16×4=64个工作日;(5)参加各类会议,每人按8天安排,共安排16×8=128个工作日。

3、病、事假,预计为48个工作日。

每人按3天安排,需16×3=48个工作日。

4、检查指导各乡镇、园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预计168工作日。

全区共有11个乡镇3个园区,每年对其进行4次检查指导,每次每乡镇或园区需1个工作日,每次3人参加,需14×4×3=168个工作日。

5、公务员法定年休假,预计总法定年休假为204个工作日。

根据不同的工作年限,依法应享受法定年休假20天的2人、15天的6人,10天的6人,7天的2人,需20×2+15×6+10×6+7×2=204个工作日。

6、参加党群活动,预计为96个工作日。

每人按6天安排,需16×6=96个工作日。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确定,共609个工作日。

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验收、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创建验收管理,共需244个工作日。

(1)危险化学品及其他化工生产企业备案、审查、竣工验收及现场核查论证共需198个工作日。

其中:预计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5家,每家企业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评价评审及现场检查需5个工作日,3人参加(不含专家组),共需5×3×5=75个工作日;每家企业安全预评价、设施设计和竣工验收评价评审及现场检查需5个工作日,3人参加,共需5×5×3=75个工作日;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40家,每年需进行安全评价和现场核查8家,每家需2个工作日,3人参加(不含专家组),共需8×3×2=48个工作日

(2)预计对冶金等工贸行业开展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验收的8家,每家1个工作日,2人参加(不含专家组),共需8×1×2=16个工作日;开展安全生产三同时评审5家,每家1个工作日,2人参加,共需5×1×2=10个工作日;

(3)预计2016年职业卫生基础创建验收企业10家,按每家需1个工作日,2人参加计算,共计需10×1×2=20个工作日。

形式审查责任科室:法规科、职业健康科、危化科、监管科配合。

现场核查及组织专家评审责任科室:监管危化科(负责人:),职业健康科(负责人:)。

2、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需140个工作日。

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预计本局参加5起,平均每次4人参加,平均每起调查7天,需5×7×4=140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监察大队(负责人:)。

3、安全生产举报案件的查处,共90个工作日。

预计2016年接到安全生产举报15件,每件按3人2天(包括撰写汇报材料)计算,需15×3×2=90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监察大队(负责人:)。

4、参与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共36个工作日。

预计参与政府及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安全生产组织的联合执法6次,每次3天,每次2人参加,需6×3×2=36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局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各有关科室负责人。

5、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现场核查、论证、监督整改等,共60工作日。

其中:预计受理隐患排查报告10起,每起现场核查2天,每次3人参加,需10×2×3=60工作日。

责任科室:法规科(负责人:),局各有关科室配合。

6、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共12个工作日。

预计听证、复议、应诉1件,平均每件按3天,每次4人参加计算,需1×3×4=12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法规科(负责人:朱军),局各有关科室配合。

7、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督查、调研等工作任务,15个工作日。

全年参加上级安全监管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督查、调研等工作任务5次,每次1天,每次3人,需5×1×3=15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局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局各有关科室负责人。

8、开展机动执法和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需12个工作日。

其中,开展机动执法4次,每次2人,需8个工作日;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需4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局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局各有关科室负责人。

(五)执法检查工作日确定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它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执法检查工作日=4000-1518-609=1873个工作日

六、执法检查计划任务分解

1、监管重点企业,576个工作日。

监管高新区部分重点企业、生态化工科技园区、各乡镇部分重点企业共计48家。年度检查4次,每企业1个工作日,每次3人,需48×4×1×3=576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监管科、危化科、职业健康科、监察大队;负责人:监管科、危化科、职业健康科、监察大队负责人。

2、定期监管,105个工作日。

元旦、春节、“两会”、“五一”、“十一”各节前对全区各组织一次检查。每次7天,分3组实施,每组5人参加,需3×7×5=105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局各科室;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

3、综合监管,120个工作日。

年度参与建设、公安、交通、质监、消防等部门综合执法各4次,每次2个工作日,每次3人,需4×3×2×5=120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局各科室;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

4、开展安全生产暗查暗访,84个工作日。

局机关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年内5个科室每科室对11乡镇3园区各组织2次安全生产暗访、督查活动,每个辖区每次1天,每次3人参加,需14×2×3×5=84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法规科、监管科、危化科、职业健康科、监察大队;负责人:法规科、监管科、危化科、职业健康科、监察大队负责人。

5、专项监管,878个工作日。

其中:(1)区委、区政府组织的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保障工作,预计为30个工作日。按前三年平均数据估计,全年参加安全保障活动5个,每次2天,每次3人参加,需5×2×3=30个工作日。(2)局机关各业务科室按照职责分工,根据各自监管对象安全生产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对本执法计划所列监管及督查重点企业以外的企业进行抽查,各科室累计安排约848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局各科室;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

七、执法检查

(一)执法检查的内容

按照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现场检查方案,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及职业健康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二)执法督查重点领域

区属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石材加工、水泥生产、木制家具企业、涉铅企业等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监管工作。

八、行政许可

1、危化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许可审查

责任科室:危化科(负责人:)

2、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非煤矿山生产企业许可审查

责任科室:监管科(负责人:)

3、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的前期审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认定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行政许可审查责任科室:法规科(负责人:)

4、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

责任科室:职业健康科(负责人:)

九、加强安全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推动安全文化发展繁荣

(一)组织开展系列活动。一是精心组织2016年第十三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二是加强《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相关法规、规章等知识的宣传。三是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四是积极开展安全社区、安全诚信企业、安全文化教育基地创建活动。

(二)加强安全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手段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全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意识,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工地、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安全防范和自救技能,营造“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大力推进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重点强化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员工的安全培训,继续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进一步规范教育培训的内容和形式,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培训合格上岗制度。

十、综合监管工作

2016年,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方面,将围绕省、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和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严格落实行业安全准入制度,积极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坚持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要求。督促指导各行业领域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暗查暗访活动,及时发现并消除本行业、领域和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存在问题和不足。完善定期通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制度、约谈制度等,加强部门联动,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监管合力,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预防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实现双下降。

(一)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协调住建、交通、水利、供电等部门严格施工资质行政审批,以防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加强各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

(二)强化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协调公安、交通运输部门严把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态关和营运驾驶人从业资质关,进一步深化“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强化对汽车客运站和校车等的安全监管。

(三)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工作。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为重点,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源头管理。

(四)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指导推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五)强化行业安全准入,严格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督促指导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管理部门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把符合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作为企业准入的条件。

(六)完善事故预警和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指导和推动各行业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备案制度。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和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各部门、企业及应急救援队伍安全生产救援工作机制,提高应急救援协调能力。

十一、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局机关各科室要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坚持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培训和安全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二)周密计划,严格执行。局机关各科室要根据本计划,结合各个时期、阶段监管重点,按月制定具体的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明确检查对象、检查时间和检查责任,并严格按计划执行。因特殊原因不能落实计划内容,要在下一阶段计划中予以调整和补充,确保执法计划的严密性和执行的严肃性。

(三)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要针对不同时期、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特点,明确行政执法的工作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在执法过程中,做到程序合法,事实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做到既严格执法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若因上级工作部署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执法计划需作出重大调整时,在核定相应工作量的同时,由局本级制定下发相关文件,对计划进行部分调整与变更。

第3篇

一、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一)加强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马凯副总理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深入持久地宣传贯彻国发23号、40文件、省政府112号文件精神,形成有利于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文化氛围。通过集中宣传和专题培训,促进安全生产新要求、新举措以及相关政策措施的全面落实。

(二)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法治理念宣传。坚持与“六五”普法和“12.4”法制宣传日相结合,面向社会公众和广大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大力宣传普及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法制观念。总结运用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案例,强化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筑牢安全生产思想防线,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化进程。

(三)开展各类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活动主题,明确宣传重点,以群众喜闻乐见、效果明显、形式多样的活动,掀起安全文化宣传的热潮。持续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举办安全文艺进基层、安全歌曲大家唱、安全演讲比赛、案例警示教育等活动,组织参加国家、省、市范围内开展的各类安全竞赛。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区各类企业逐步将安全文化纳入企业文化之中,引导企业负责人和职工群众确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引导广大公众注重安全行为文化的养成,共建全社会共同信守的安全价值标准和信念。

(四)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市场机制,培育发展安全文化产业,打造安全文化精品,促进安全文化市场繁荣。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创作更多反映安全生产工作、倡导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的优秀剧目、图书、影视片、宣传画、音乐作品及公益广告等,丰富群众性安全文化,增强安全文化产品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五)强化舆论引导与监督。通过在电台、电视台开设安全生产专题节目,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安全文化专题栏目,切实加大安全文化宣传力度。健全完善与媒体的沟通机制,做到善用媒体、善待媒体、善引媒体,坚持正面宣传,充分发挥其对安全宣传工作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事故和救援工作报道机制,做好舆情分析,坚持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正确引导的原则,及时引导社会舆论。加强安全文化建设人才培养,提高组织协调、宣传教育和活动策划的能力。加快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网络,鼓励群众和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现象、重大安全隐患和事故进行监督、举报,提高举报、受理、处置效率,落实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

二、开展安全文化示范创建活动

(六)大力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冶金机械等行业领域,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创建命名一批“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从中择优推荐2—3家申报“全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健全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完善失信惩戒制度,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作为安全文化建设评定的重要量化指标。开展基层班组安全文化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班组、班组长和职工等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提升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七)扎实推进社区安全文化建设。通过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乡镇、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乡镇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增强基层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各类事故伤害明显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

(八)加强安全文化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建设。鼓励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建设有特色的安全文化教育基地、宣传教育展厅。积极推进安全文化阵地建设,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与考核

(九)加强以乡镇、园区、部门领导为重点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轮训。定期组织乡镇、园区、部门领导特别是新任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不断增强基层领导的安全发展意识,提高其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能力。

(十)加强乡镇、园区、部门安监人员执法培训。认真组织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资格培训和复训工作,提高其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依法监管、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和廉洁执法。

(十一)加强以“三项岗位”人员为重点的安全技能培训和考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严格培训考核、持证上岗,职工必须经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以高危行业企业一线操作人员、农民工、外包施工企业人员为重点,开展新聘人员强制性岗前安全培训。鼓励大型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

四、保障措施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为组长,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责任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安全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委办,具体负责指导全区安全文化建设推进工作。各乡镇、园区和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组织,将安全文化建设纳入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要结合各自工作范围,制定本单位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的具体方案。要充分发挥宣传、工会、团委及教育、公安、住建、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广电、质监等部门的工作优势,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全区安全文化建设。

(十三)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文化建设经费保障制度。区财政要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文化建设经费并逐年增加,各乡镇、园区、部门也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文化建设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切实保证宣传文化建设所需资金落实到位。

(十四)严格考核奖惩。区安委办要将安全文化建设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鼓励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创新安全文化建设的内容和方法途径,总结实践经验,指导推动工作,激发全社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水平。对工作开展情况、经费保障、建设成效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分,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切实保障安全文化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4篇

2016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不断提升安全监管工作水平,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发展,为“率先建成更加殷实的小康社会、争当中心城市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筑牢安全防线。

工作目标: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机制更加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机制健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更加深入,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能力不断提升,社会关注安全生产氛围更加浓厚,应对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能力不断增强,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竭力压降一般事故,全区安全生产状况保持持续稳定好转。

2016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

一是建立和完善党政同责机制。积极推动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政府全面负责、有关部门各司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专题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全面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一岗双责制”和“一票否决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制度、述职制度和分片包保联系制度。

二是严格目标责任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网络,要在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的基础上,将目标管理的重点转向日常考核、专项考核、阶段性考核,建立完善过程、进度跟踪控制机制。按照“一岗双责制”的要求,分级分类制定领导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督促指导企业进一步细化岗位工作目标责任,真正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通过责任的层层分解和落实,真正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关注支持安全生产的工作格局。

三是完善考核奖惩机制。把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对安全生产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干部要优先予以评优评先;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突破年度控制指标的地区、单位及其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和“一票否决”。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的党政领导,将对其进行约谈,并追究相关的领导责任。

二、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年度重点工作落实。

一是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全覆盖运行。各单位要在全面落实自查自报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分级管理制度、定期网上报送制度、挂牌督办制度、执法督查制度、奖惩制度,真正形成企业自觉自查自报、有责部门主动督查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的隐患排查治理有效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对企业自查自报工作的抽查和督查,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实行“零容忍、销号制”,确保监控、整改、防范等措施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的作用,做好隐患自查自报情况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强化结果运用。对不进行隐患自查自报或隐患零上报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加大安全监管监察的频次和力度。

二是深化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在2016年度冶金等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实现标准化达标创建的基础上,推动小微企业和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标准化创建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年内实现小微企业70%完成达标创建任务。积极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建筑施工、交通运输、造修船、旅游服务、商贸等行业领域要全面开展,努力实现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全覆盖。建立标准化创建工作奖惩制度,鼓励和推动企业严格按标准化工作要求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使已达标企业长期保持良好的安全生产状态,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把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1+3”监控体系建设、危险有害因素监控管理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扩展标准化创建内涵,提升标准化创建质量。

三是加强职业病防治监管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制度,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预评价报告未经审核同意的,一律不予批准建设。全面开展重点行业职业卫生专项整治,扎实推进木制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检测和现状评价、职业健康监护等工作。积极推进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年内重点行业企业70%完成创建目标任务。充分利用职业病危害信息普查系统,普查上报职业病危害信息,确保所有用人单位全面覆盖、全部录入、准确报送、不留死角。

四是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各乡镇要按照《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区)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的通知》(宿编办发〔2016〕101号)文件要求,在乡镇安监机构的人员配备、装备配置、工作职责界定、教育培训等方面抓好落实,真正使乡镇安监机构充分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区级安监机构建设列入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配齐配强人员装备。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根据新形势要求,单独设立或指定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具体监管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要加快成立来龙新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队,落实机构、编制和人员。

五是突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健全各级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的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强化政府对安全生产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继续推进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风险抵押金制度、工伤保险制度。推进安全监管部门装备建设,积极推广应用安全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充分利用科技装备推动安全监管水平提升。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推动移动执法平台建设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建立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和关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协会、中介机构等社会第三方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第三方专业化监督管理。

三、强化专项整治,提升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效能。

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全面深入进行整治,确保各项整治取得新的进展和实效。

一是坚持突出重点抓整治。各重点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规范的工作思路,认真研究制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严格执行专项整治工作例会制度、信息报送制度、考核奖惩制度,进一步完善本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体系。要抓住影响安全生产的核心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确保整治效果。2016年,在继续抓好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冶金、教育、电力、卫生、气象、农业机械、渔业、旅游、消防、烟花爆竹、成品油经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基础上,将城市燃气、石油天然气管道、涉氨企业、旅游企业纳入专项整治重点范围,集中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是坚持部门联动抓整治。坚持和完善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了解专项整治工作的动态和特点,引导专项整治牵头部门真正形成合力,发挥部门联动的优势,共同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敢试敢闯,敢于突破,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面积极开展创新创优活动,在建立长效机制、提升整治成效方面进行探索,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新思路、新举措、新亮点,推动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三是坚持打非治违抓整治。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进行生产经营和建设、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生产、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的“四个一律”措施。建立和完善“打非治违”工作长效机制,落实地方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集中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地区、行业和企业实施重点打击,依法严惩一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保证安全生产领域秩序稳定。

四、严格执法监管,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一是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为主要内容,建立完善持续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落实明查暗访检查制度,综合运用全面督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跟踪检查、突出抽查、回头复查等多种检查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常态化检查督查。进一步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单位的安全监管,建立有案必查、一查到底、处理从严的工作机制,对查出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确保检查做到“三不一到位”(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制度健全到位)。不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立案查处制度、案审制度、评查制度、跟踪监督制度和复查制度,确保执法监管的行政效力和震慑力。

二是提高执法监察能力。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队伍内部制度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加强岗位练兵、细化岗位职责、规范执法行为、落实工作责任,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思想水平和履职能力。坚持计划监察制度,制订行政执法计划,提高执法监察效能;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装备建设,提高行政执法科技含量;开展行政执法竞赛活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完善执法监督制度,组织开展执法案例分析和执法文书评比活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是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事故。严格落实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将一般亡人事故纳入挂牌督办范围,并实行跟踪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完善事故查处结案报备制度、约谈制度、现场警示和通报制度,及时将事故教训转化为警示教育。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沟通协调,依法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严厉打击事故瞒报、谎报,依法查处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维护安全监管工作严肃性。

五、深化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安全意识提升。

一是全面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加强示范创建的宣传,提升示范创建的意识,充分发挥示范创建的带动作用。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推动企业安全意识的提升。以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创建为内容,开展基层班组安全文化建设,提升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开展以乡镇为单位的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乡镇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各地建立安全文化主题公园、主题街道、主题展厅,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文化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尤其是即将出台的《安全生产法修订案》的宣贯工作,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法治意识。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效果明显、形式多样的活动,掀起安全文化宣传的热潮。持续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举办安全文艺进基层、安全歌曲大家唱、安全演讲比赛、案例警示教育等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创新成果和突出成绩、先进事迹和模范人物,发挥安全文化的激励作用。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区各级各类企业逐步将安全文化纳入企业文化之中,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

三是强化安全技能培训与考核。加强以乡镇领导特别是新任领导干部为重点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轮训,不断增强基层领导的安全发展意识。加强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培训,提高依法监管监察的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依法监管、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和廉洁执法。完善安全培训制度,建立安全培训质量评估体系,提升安全培训水平。严格落实企业三级教育制度,组织开展职工安全操作技能竞赛,对在岗职工进行普遍的安全教育。加强以“三项岗位”人员为重点的安全技能培训和考核,坚决做到持证上岗。以高危行业企业一线操作人员、农民工、外包施工企业人员为重点,开展新聘人员强制性岗前安全培训。

六、加强应急管理,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一要健全和落实应急预案。督促企业根据新的预案导则对原有预案进行修订完善,着重解决应急预案存在的上下不贯通、基层不落实、企地衔接不紧密、演练综合性不强等问题,增强预案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过桌面推演、实地演练等多种方式,落实预案责任和防范措施,发现并弥补漏洞,充分发挥预案所具有的预防事故和应对事故的双重作用。定期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演练、水上应急救援演练、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演练、学校防雷击防火灾防地震演练,在预防和救灾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二是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救援资源库。各地、各有关部门全面开展应急救援资源普查工作,对本辖区、本行业系统的应急救援资源要分类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保证随时拉得出、打得响。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急救援技能。进一步加强区安委会专家组建设,调整专家结构,细化行业分类,加强经费保障,为应急管理提供智力支撑和技术服务。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能力建设,提高第一时间的应急处置水平和能力。完善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

三是提升应急救援水平。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健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机制,制订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事故和隐患。依托和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多层次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依托大中型企业组建各类工业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利用社会力量用市场化方式组建各类不同层次的救援队伍。建立并完善应急救援组织动员机制,将各类应急救援队伍集中统一管理,实行统一调度,统一指挥。同时,完善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应急联动,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做到快速反应,立即救援。

第5篇

一、全面推进职业病危害信息普查工作

各乡镇、园区要进一步督促企业进行职业病危害普查信息填报。一季度,召开普查工作推进会,推广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4月15日前各乡镇、园区要实现职业病危害普查企业数量与安全隐患排查企业录入数量同步。

二、强化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

1.继续落实总局第48号令的规定,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大申报工作推进的力度,努力突破申报数量的“瓶颈”。2016年,全区职业病危害网上申报企业新增目标180家,各乡镇、园区要继续督促企业进行网上申报,力争全区存在职业病危害申报企业累计达700家以上。

2.区安监局将有针对性地对企业职业病危害网上申报数据进行核查。主要核查信息是否真实、危害因素种类是否申报全面。

三、持续做好职业卫生宣传工作

持续做好职业卫生宣传工作。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专题部署宣传活动,重点向基层、企业和劳动者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不断提高从业者的防治意识和防护能力。继续实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和承诺,利用网络等信息化手段向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发放职业病防治告知书,存在高毒物品和高危粉尘作业的企业必须全部向所在地的安监部门签订职业病防治承诺书

四、切实加强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

1.按照拟发布的《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三同时”审查相关工作,完善公正、科学的审查和验收机制。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专项督查,侧重对职业卫生“三同时”的技术审查工作程序、相关规范执行情况和检测评价质量的抽查督查。

2.加强与立项部门(发改、经信)的沟通与协调,定期召开会议,商讨解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难点热点问题,形成职业卫生监管合力。

3.通过函告、行政指导、行政监督检查等多种形式,督促新、改、扩建设项目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提高“三同时”的覆盖率。

五、深入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

指导和督促各重点企业对照省局和市局关于基础建设活动的基本要求,按照《市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基本要求及自查情况表》逐条进行自查整改,力争重点行业企业职业卫生基础创建达标实现“全覆盖”。

六、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1.对前期开展专项治理的木制家具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皮革箱包和制鞋、铅酸蓄电池等企业,组织“回头看”。

2.重点开展水泥制造、石材加工两个行业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活动。

七、继续开展职业卫生安全审批试点工作

继续按照《省木制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实施办法(试行)》(苏安监规〔2016〕1号)实施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试点,严格发证条件,规范发证程序,力争全区所有存在高毒物品的木制家具制造企业达到审批条件。

八、强化用人单位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

各乡镇、园区要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从业人员尤其是从事高毒物品、高危粉尘岗位作业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他们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和管理水平。年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规模以上企业和所有存在高毒物品和高危粉尘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以及从业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要实现“全覆盖”。

九、督促企业开展检测评价、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工作

1.各乡镇、园区要指导和督促辖区内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

2.要督促企业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做好健康监护工作。

3.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要求,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完整、准确、规范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并加强档案管理与利用,加快推进落实进度,切实提高我区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十、大力推进“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

认真落实国家总局和省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全年重点工作,区安监局将突出开展“四个专项督查”:一季度集中开展执法计划制定和执法资料、信息台账建立情况、职业病防治“告知”与“承诺”情况专项督查;二季度集中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普查专项督查;三季度开展基础建设活动和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专项督查;四季度开展“三同时”落实情况和年度职业卫生执法计划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各乡镇、园区在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时,要把职业卫生执法纳入到安全生产年度执法中,进行统一计划、统一部署、统一落实。要把职业病危害严重、接触人员多、易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企业作为监督执法的重点企业,把工作场所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及监护档案的建立等作为监督执法的重点内容,通过执法促进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2016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3篇
2016安全生产月方案 第四篇

第1篇

一、总体要求

(一)认真贯彻上级政府和部门的工作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市政府、市安委会、市城建局和县政府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出的部署和各项要求。

(二)坚持全覆盖、零容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行动,彻底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做到深入细致、彻底到位,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细微的隐患,切实堵严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切实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三)注重与日常工作衔接。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建筑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与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更加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制度。

(四)坚持边查边改、边整边改、严执法、重实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以招商引资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名,“先上车,后买票”、“设置检查禁区”等现象的,要进行重点执法检查,绝不姑息迁就、养痈遗患,做到科学执法、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二、加强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

三、检查范围、重点和分工

(一)检查范围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情况、农房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及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情况等。

(二)检查重点

1、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方面(安监站负责):

【2016安全生产月方案】

(1)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

(3)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情况。

2、农房质量安全管理方面(村建股负责):

(1)农房设计、施工的指导情况;

(2)农房质量安全巡查抽查情况;

(3)农村危房改造情况。

3、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方面(建管股负责):

(1)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市场行为的查处情况;

(2)对发生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资质资格的处罚情况。

(3)“打非治违”工作部署开展情况;

四、检查方式

(一)建设各主体及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自查。组织所有建设各方主体、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帐,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落实整改。

(二)各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本检查方案和工作安排,明确检查的具体内容与重点,由领导带队,组织监管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本行业领域的所有建设工地进行“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

五、落实隐患整改

(一)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对检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都将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标明检查时间、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或工地)名称、发现问题和隐患,并提出整改要求。

(二)明确责任、落实整改。对所有检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将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资金、责任、时限和预案等事项,做到“五落实”。

(三)重大问题、挂牌督办。对查出的重大隐患,以及可能引发较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挂牌督办。

六、健全工作制度

(一)警示约谈制度。对今年内发生安全事故的、隐患排查和整改责任不落实的及非法违法建设施工的责任单位,我局将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并提出警示和整改要求。

(二)工作例会制度。县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适时召开工作例会、情况汇报会,汇总分析全县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研究下一步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三)信息报告制度。每周一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大检查的主要做法、成效和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重大情况随时报告。每月20日前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

(四)总结报告制度。每月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小结,形成月度总结材料于每月20日前上报给县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20日前报送大检查总结报告。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展“安全提升年”活动为主线,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紧紧围绕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结合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能知识,增强企业主体安全责任意识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为完善企业自控、社会监理、舆论监督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小组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全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安监站,负责牵头实施、指导、监督、协调等具体事项。

四、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30日;“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定于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日(6月9日)。

五、活动内容及分工

为推动全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相关工作任务和活动分工如下:

(一)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工作任务

1、动员布置“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相关的工作任务(5月底以前);

2、组织“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日,开展安全生产咨询、发放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读本等各类安全教育资料(6月9日);

3、按照市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工作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6月上旬);

4、开展以建筑施工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工作(6月中旬);

5、举办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管理人员、项目总监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培训班(6月中旬);

6、组织建筑施工安全施工工作专项检查(6月下旬)。

(二)各施工、监理企业应开展的相应活动

1、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并督促所属项目部、工程监理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

2、召开一次企业安全、技术、生产等职能部门和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参加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交流会,查找薄弱环节,交流管理经验,解决1-2个企业和现场较为突出或共性的实际问题。

3、结合市城乡规划建设局的通知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题宣传活动,在建筑工地营造安全生产氛围。企业应组织项目部做到“四个一”,即出一期安全宣传黑板报、张贴一套建筑安全宣传挂图、开展一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同时悬挂一条施工安全宣传横幅标语。

4、开展一次专题培训教育活动。企业相关负责人、项目经理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生产安全事故风险教育为内容,强化其企业自控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安全职责、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为内容,提高其安全生产业务水平;一线作业人员以企业和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自救知识为内容,增强其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意识;项目总监、安全监理人员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监理职责为内容,落实其社会监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所有在建项目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对本企业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消除。

六、活动要求

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施工企业、各监理单位、各工程项目部应及时将本单位和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一些好经验、好做法,特别是在活动方式、活动内容等方面的创新点信息(不少于二篇),以电子文本形式报送我局安监站。

第3篇

一、目标任务

清理县城规划区内未经规划、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违法占地、违法搭建的建(构)筑物,遏制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设行为,努力实现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原有违法建设负增长,创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优质环境。

二、行动步骤

整改工作从2016年5月6日开始,至7月30日结束,分动员部署、清理核查、违建整治(安全整治)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6日至5月10日)

召开局查违(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宣布整改工作方案,进行宣传发动。

(二)清理核查阶段(5月11日至5月31日)

1、对辖区内违法违章建设进行清理。于5月31日前,将清理情况上报查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清理核查出的违法违章建设,要逐一提出处置意见。

2、对建筑工地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重点工地进行抽查和督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要责令认真整改,并严肃处理。

(三)整治阶段(6月1日至7月30日)

1、开展拆除及处罚。确实违反县城规划的姚进行强拆,并作出处罚。

2、依法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由有关职能部门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工作要求

1、落实工作责任

由县建筑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要充实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各相关股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工作指导,积极配合做好查违工作。

2、坚持依法拆违

对列入拆除计划的违法违章建设,首先动员自拆,对愿意自拆但无力自行拆除的,可组织力量协助其拆除。对拒不自拆的,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程序,依法实施强拆。

3、为确保建筑安全整治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县安监站要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在整治期间,对整治工作不认真,走过场,工作不实的,要严肃批评,并予以通报,责令整改。

4、加强舆论宣传

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发动群众,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

2016交通局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5篇
2016安全生产月方案 第五篇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平安交通”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实现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发展为奋斗目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营造良好气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全面促进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平安交通,我担当我尽责。

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主要活动安排

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6年6月1日至30日在交通运输系统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开展。具体活动安排为:

(一)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活动。各单位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大力营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6月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建设平安中国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岛11·22爆燃特别重大事故的讲话》两篇讲话。

(二)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将每年的6月16日确定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今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主题是“平安交通,我担当我尽责”。结合“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的工作任务,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深入旅客运输密集场所、港站渡口、营运车船、施工作业现场等,利用各类媒体、展览展示、播放视频录像和现场解答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基本常识,提供咨询与服务。

(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生命的红线》、《盲洞·迷途》和《逾越红线的代价》,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开展企业安全管理负责人谈心对话等各种形式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切实做到“一地出事故,全员受警示”。

(四)是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单位要以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为目的,结合实际、注重实效,针对演练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系。以危化品运输、汛期和校园安全为重点,广泛开展不同层次、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突出演练的实战性和实效性。要将演练活动与提高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与强化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普及应急救援知识,提高预警预防和应变应对能力。

(五)是开展安全文化宣传活动。结合“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和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全系统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人员参加全省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确保参赛人数。(参赛方式说明和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2)。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全省安全生产书法比赛,围绕安全生产这个主题,发动全系统职工,切实用艺术的视角诠释安全发展的内涵,用艺术的魅力引领社会增强安全意识,唱响“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主旋律。

(六)继续做好“平安交通”专项活动。结合“道路客运安全年”、“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专项整治回头看、长途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港口危险品罐区和油气管线隐患、水上交通专项整治等活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在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交通运输行业的监督。

四、组织领导

为推进全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成立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在总结历年活动经验的基础上,从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构建“平安交通”高度,提高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真正把活动纳入到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去,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要求抓紧抓实,确保组织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到位,确保活动取得好的效果。活动期间,市局将不定期到各单位进行检查、抽查,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二)广泛动员,宣传造势。各单位要广泛动员,全员参与,扩大宣传声势,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要结合行业特色,丰富活动载体和活动形式,使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努力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确保活动部署到位、发动到位、经费到位、效果到位;要通过在主要媒体开设专版专栏,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经验教训以及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进行重点报到,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引导作用。

(三)注重结合,增强实效。一是扎实做好防汛应急工作。汛期将至,各单位要把防汛作为当前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结合行业特点开展防汛检查,及时发现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应急抢险救援(保障)人员、设备、车船、重要物资及资金落实到位,及时抢险抢通因灾受损、中断的交通基础设施,确保公路水路运输安全畅通。二是深化“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针对本行业安全生产重点和薄弱环节,强化专项治理,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对一些顽固性、反复性的突出问题,要会同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实施联防联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排查治理生产隐患,着力预防各类生产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定期跟踪“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两化管理系统”信息,各单位要及时填报相关信息。

(四)总结提炼,信息及时。各单位根据市局下发的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并于5月28日前上报局安运科,要加强活动信息的跟踪采集,及时掌握活动动态,提炼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请各单位将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于6月28日前,以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形式报送市交运局安运科,并同时报送开展活动的相关宣传资料、图画及新闻作品等。

第2篇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汛期强降水、泥石流、雷电、高温等自然灾害频发,极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异常繁重。各单位务必要牢牢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战大灾的思想,进一步完善汛期安全领导机构,市交通运输局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李德金同志任组长,分管运输安全领导任副组长,局班子成员、安运科、办公室、工程科及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汛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汛期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做到早准备、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确保职责明晰、任务具体、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汛期交通运输安全。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

各单位要把深入开展“平安交通”建设与汛期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特点有机结合起来,立足于治隐患、防事故,突出抓住汛期安全工作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运输工具的监管,全面落实汛期交通安全措施,汛前对所有防洪设施、物资储备、应急防汛方案等防汛准备情况进行大检查。

(一)水上交通运输安全。重点对渡口、码头、船舶进行安全检查。一是加强对业主和船主、所有营运船舶、船员的资质审查,严禁三无船舶和不适航船舶航行。二是加强客渡船、囤船、采砂船的安全监管,对囤船、采砂船要提前做好船舶停靠系固工作。三是以清江库区为重点,加大管辖水域的巡查力度,密切关注本辖区水情变化,当洪水达到或超过警戒水位危及船舶航行安全时,要按照规定实施停航或封渡。四是加强救生衣行动执行情况检查,确保100%配备和100%穿戴。五是做好汛情收集传递工作,落实专人,明确职责。六是加强现场监督检查,严禁客渡船超载、冒险航行。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载客的自用船、渔船和运输船舶超载等违法行为。

(二)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重点对客货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城市公共客运及客运车站源头安全监管。一是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严格“三品”检查,严禁各类危险品进站上车。二是督促运输企业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状况的检查和检测,确保检测维护的有效性,严禁不符合规定的营运车辆参运,确保汛期客运车辆正常运行。三是强化GpS监控,企业GpS平台要24小时值班,及时监督、纠正和处理违章行为,严禁超速、超载、疲劳驾。四是密切注意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根据天气变化和最新道路信息,及时掌握客运线路道路状况,提前做好易发生洪水、塌方等危险路段的运行安全防范措施。对过往浸水桥等危险路段的线路班车,必须在确保安全情况下通过,严禁冒险行车。五是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行为。

(三)公路交通保畅安全。切实做好道路巡查和道路管养工作。加强对道路排水沟、桥涵排水设施及重点路段的巡查工作,及时排除路面积水和路面障碍,清除疏通边沟、涵洞,对危桥、易发生碎落、泥石流、塌方的危险路段设立警示标志,并进行24小时监控,做到巡查到位,养护及时,修复快速,警示规范,确保公路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保障公路畅通。

(四)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督促施工单位切实履行施工安全生产职责,建立汛期安全责任制和防洪抢险预案。切实加强公路、水运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线路、现场人员安全、施工人员住所及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等防汛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爆炸品的管理。要对占用河道设置的临时房屋、拌合场和堆料场及时清理,对高填深挖路段路基边坡和桥涵构造物的基础工程要及时采取防护措施,严防施工“三违”行为,确保施工安全。

(五)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制订防范措施,做好防火、防电防雷、防盗、防汛以及车辆管理工作,加强对单位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

三、严格值守和汛情报告

一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认真做好防汛值班日志记录。遇重大汛情,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及时组织力量妥善进行处置。二要严格执行汛情报告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在关键时刻,汛期交通运输安全信息传递快捷畅通,重大汛情要迅速上报市局防汛办。三要提高办事效率,对汛期有关抢险救灾的电文和事宜,做到随到随办、及时处理。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迅速成立组织机构和工作专班,落实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方案及措施,将防汛抗旱的措施、方案及应急运力明细表、汛期安全值班人员安排表,于2016年5月12日前报局安全运输科。各单位在防汛工作期间,每月25日前将当月防汛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市局防汛办。汛期结束后,于10月1日前上报汛期安全工作总结书面材料。

第3篇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市政府、市消防委关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努力减少与预防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决定在交通运输系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创造良好交通消防安全环境的工作目标,实现“三个确保不发生”: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不在重要场所、重要节点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不发生因监管不到位而导致死人火灾事故。

(二)全面开展“网格化”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力争火灾隐患排查达到“四清两掌握”,即火灾隐患数量清、整改期限清、整改措施清、整改结果清,切实掌握各单位消防安全重点、消防安全状况。

(三)加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实现一般火灾隐患1OO%落实整改,重大隐患1OO%挂牌督办、隐患消除前1OO%落实责任措施。

(四)严格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火灾事故做到“两杜绝”,即杜绝死人火灾事故,杜绝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坚持整体防控,力争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条件得到较大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安运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的具体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研究阶段性消防安全重点工作,定期通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三、工作任务

(一)扎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消除火灾隐患,结合交通运输系统的实际,深入扎实常态化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针对性地开展排查整治。严厉打击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各种非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坚决依法从严整治,对重大火灾隐患,一律要挂牌督办。

(二)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消防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将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将责任明确到个人,在安全培训教育时,积极发动单位职工及驾驶员等基层力量参与此项工作,同时,全系统各单位对办公楼周围的场所要认真进行排查,并建立台账资料。

(三)扎实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实地演练,要严格按照灭火扑救和应急抢险救援实战的要求,配齐有效消防器材。结合本单位的特点组织开展初起灭火扑救和抢险救援应急演练。组建检查组,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并立即修订完善本单位火灾应急预案,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物品、客运车辆灭火器技术性能进行实地检查,确保在应急救援时可以随时调得出、用得上。

(四)扎实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重大节假日和重点时段的消防安全值班工作,一定要加强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如发现火灾事故,及时处置险情,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影响。

(五)扎实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组织相关人员接受消防安全培训,落实专(兼)职消防宣传员负责现场消防检查和宣传工作,要设立固定消防宣传专栏,指定专人根据各个时期的防火重点及时更换宣传内容,利用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宣传标语等进行消防常识宣传,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及时发现和消除现场的火灾隐患。充分利用驾驶员安全教育的时机,着重学习消防方面相关知识,向司乘人员宣传消防安全相关知识,不断提高企业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四、工作重点

(一)交通运输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整治。以客运场站、码头、货物集散地、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停车场等公共场所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性质擅自变更、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或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等消防隐患,检查交通运输企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存在不落实的问题。

(二)交通运输工具。以客运车(船)、公交、出租车及油船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船)为重点,排查车(船)技术状况是否良好、车(船)是否按规范配备消防救生设备、消防救生逃生装置是否完好等情况。

(三)交通运输在建工程。排查工地作业区、办公生活区、工人宿舍的临时用电、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规范要求,是否设置明显的消防标志和标牌,是否明确消防责任区和责任人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监管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要求。

(四)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以交通运输企业和交通建设施工企业的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为重点,检查其消防安全知识的掌握程度,重点检查驾驶员、船员、押运员等对车(船)配备的消防安全设施是否会正确使用。是否熟悉在消防应急中的岗位职责,是否按要求组织演习。

(五)公路及其附属设施。以公路隧道、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所、监控中心、养护工区、物资储备库、超限检测站、执法执勤点等为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消防器械缺损、失效、过期情况,照明、供配电、通风、用火情况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技术规范,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监管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要求。

(六)消防车通道整治。各单位要重点整治客运场站、加油站、码头、货物集散地、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办公大楼、住宅小区、出租房等区域,确保无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

(七)单位办公场所和单位管理的职工宿舍。各单位要在当地消防部门指导下,对单位所属办公楼、职工宿舍、重要工作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排查,严格整改安全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行动员部署,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突出重点、全力以赴,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保卫各项任务。各单位要根据方案,结合自身职责任务,认真分析研判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结合实际,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因地制宜,制定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确定本行业、本单位工作重点和针对性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

(二)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各单位要强化整体意识,按照方案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履行职责,并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职责,密切协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奖惩,激励工作。市局将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细的要通报批评,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走过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

(四)强化工作开展情况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年度计划,每月3日前要及时将上月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及本月消防工作部署情况上报市局安全运输科。【2016安全生产月方案】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分级管理、各负其责、专业维护和社会保护相结合的原则,以强化监管责任、畅通沟通渠道、创新工作机制、维护运行秩序为重点,坚决贯彻落实《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城市燃气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保障石油天然气和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及有关生产经营企业安全运行,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整治范围和治理重点

(一)整治范围

全市行政区域内石油天然气和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运输车辆,油气装卸码头、油库、加油(气)站等。

(二)治理重点

1.油气装卸码头、油库、加油(气)站等规划建设和选址是否符合城乡规划,并合理规划,科学布局。

2.安全清除所有危及石油天然气、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的违章占压的建(构)筑物、堆积物。

3.清理整治石油天然气、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与其他各类管道铺设重叠交叉的隐患,使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4.所有油气装卸码头、油库、加油(气)站、危货运输等单位的安全设施和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5.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专业救援设备,储备足够的应急救援物资,做到应急响应及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增强应急实战能力,全面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三、时间安排

(一)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3-9月)。系统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集中力量开展专项行动,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市局对各单位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二)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0-12月)。各单位开展整治工作自查总结,市局组织对全系统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2016安全生产月方案】

四、职责分工

市局成立由工会主席周玉明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局安运科、公路局、运管局、港航局、交运客运公司、装卸公司等有关单位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安运科,具体负责相关组织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

市局安运科:负责对系统相关单位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监督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做好事故上报及积极配合、协助上级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港航局:负责油气装卸码头、水上加油站的安全,与管道企业共同负责制定并实施管道保护方案。

运管局:负责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加强本系统道路运输企业油库、加油(气)站安全检查。

公路局:负责道路施工期间与管道企业共同制定并实施管道和公路相遇地段保护方案;保障管道设施事故抢修时的道路畅通等工作。

相关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技术操作规程,强化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加大“三违”行为查处力度,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生产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深刻吸取青岛“11·22”事故教训,充分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坚持属地监管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做好相关隐患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三)规范管理,依法整治。要依据法律法规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杜绝随意执法、徇私枉法。

(四)加强督办,依法追责。加强检查督办,对工作措施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和滥用职权的有关人员,以及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五)畅通渠道,及时总结。畅通信息渠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2016年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前分别向市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进展情况。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2016年11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报市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遇重大情况要随时报告。

第5篇

一、谈心谈话工作范围

局党委委员谈心谈话工作坚持“五必谈”:

1、书记与委员之间必谈;

2、书记与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必谈;

3、委员之间必谈;

4、委员与分管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必谈;

5、委员与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单位班子成员必谈。

二、谈心谈话内容及时间安排

按照市委教育实践活动统一安排部署,局党委委员谈心谈话工作分两次进行,两次谈心谈话时间安排原则上在6月上中旬结束。

初次谈心谈话是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开始阶段,谈话对象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开展“六查”,即查修身严不严、查用权严不严、查律己严不严,查谋事实不实、查创业实不实、查做人实不实,带头征求查摆自己存在的“四风”问题,又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此次谈话重在强化“上级点”,主要是做好对下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描摹画像”和“点问题”工作。重点点“四风”方面的问题及表现,同时通过点工作中的问题,帮助分析作风方面的问题。对于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同志,由市委督导组会同局党委进行谈话提醒。

再次谈心谈话是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之前,重在“互相帮”,主要是局党委委员之间就准备在会上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批评意见,进一步沟通思想、交换意见、达到共识。

谈心谈话一次谈不好的多次谈,直到把问题谈透,把思想谈通。

三、局党委委员之间谈心谈话方式方法

1、相互谈心。坚持“一把手”、职务高的主动约谈、自己先谈,紧紧围绕反对“四风”,首先指出自己的问题和不足,表明听取意见的诚意;诚恳地指出对方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作风的具体建议;请对方指出自己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建议;谈话双方一起交流沟通、形成一致意见。每个同志都要把自己准备批评对方的内容摆出来,把对方想批评自己的内容了解到,确保批评意见既提得准、又能为对方接受。

2、书记把关。相互谈心之后,各位委员将自己查摆问题及相互批评问题梳理后书面报局党委书记。局党委书记逐条审阅委员查摆的问题及相互批评的意见。对批评意见是否可行,是否到位,进行甄别分析,提出意见建议,确保批评意见议得透、提得深。

3、相互评议。每位局党委委员根据局党委书记反馈的意见建议,将自己查摆的问题及相互批评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书面材料。局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确定专人收集汇总,并在局党委委员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分送给各位委员,进一步诊病情、挖病根、开药方,在更高层次上形成共识。通过相互评议,使批评意见越来越聚焦、越提越深刻,收到活血化瘀、增进团结的效果。做到相互提什么意见心中有数,认识到是帮助自己的苦口良药,发自内心地欢迎;对提出的意见没有顾虑,不担心对方不接受和伤害感情,可以敞开思想摆出来。

四、相关要求

1、坚持“三谈三不谈”。“三谈”:谈真心实意的话、具体实在的话、提醒帮助的话。“三不谈”:不谈不着边际的话、模棱两可的话、恭维赞美的话,避免以研究工作代替谈心谈话。

2、坚持“真刀真枪”。谈心谈话要坚持把话讲在当前、把问题摆上桌面、把矛盾解在前面,力求谈开谈透。通过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找准问题、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消除隔阂、增进团结。

3、每次谈心谈话前,由主谈方提前将时间、地点、内容、要求告知被谈对象。谈话人要在谈心谈话前做好准备,详细了解被谈对象的情况,并根据市委督导组的意见和各种渠道征求的意见,拟定谈话提纲,确保谈心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谈心谈话时要做到态度诚恳,精力集中,时间宽裕,氛围宽松。

2016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6篇
2016安全生产月方案 第六篇

第1篇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和4月11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16年度安全生产“四大三基”(大宣传、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治、基本建设、基础工作、基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实施“四大三基”行动的重要意义

“四大三基”行动是省安委会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系列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理念和作出的一系列新的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后,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立足全省实际提出的新的重大举措。我县要通过扎实推进“四大三基”三年行动,做到在安全生产领域既总揽全局又协调各方,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努力治标又着力治本,既着力解决重点行业的深层次、结构性矛盾,又切实解决其它领域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实施“四大三基”行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以“大宣传、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治”为抓手,以“基本建设、基础工作、基层创建”为保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不断提高全民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

基本原则:一是标本兼治,重在预防。坚持预防为主方针,筑牢科学管理的安全防线,加强监管执法,深化专项整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坚决杜绝重大以上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事故总量得到大幅度减少。二是整合要素,综合治理。整合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各类政策、资源、技术、人文要素,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安全基础,强化安全保障能力,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能力。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的手段,推动“四大三基”行动全面落实。三是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完善安全生产奖惩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各方面的积极性、责任心,形成安全管理的强大合力。四是重点突破,务实推进。坚持“求真务实、认真负责、雷厉风行、艰苦奋斗”的安监作风,坚决反对安全监管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既要盯住重点问题,抓铁有痕攻坚克难求突破,又要稳打稳扎,踏石留印务实推进见成效。

三、实施“四大三基”行动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大投入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整合现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尾矿库治理、信息化建设、科技推广等专项资金,采取财政保障、按规定从工伤保险统筹资金和安全生产责任险中提取事故预防费用等办法,完善“四大三基”投入保障机制。县政府将全面落实人平3元的安全生产工作经费,重点用于“四大三基”行动的落实。督促企业提足用好安全费用,保障企业层面“四大三基”行动实施。

(三)强化综合监管。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的平台作用,综合运用安全生产工作建议函、工作交办函、批评通报、警示约谈、“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手段,切实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同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四大三基”工作。

(四)严格督查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安委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分别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按年度计划分步组织实施。县安委会将把“四大三基”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进行考核,每年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每半年通报一次全县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进展迟缓的予以通报批评。

第2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现象,切实纠正各类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行业领域

在全县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含使用单位)、烟花爆竹、民爆器材、人员密集场所、机械、特种设备、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

(二)重点违法违章行为

严厉打击10类非法违法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擅自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因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被暂扣证照,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没有接受质量安全监督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建设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将项目交由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单位和个人承担的;租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用钢管扣件和起重机械设备的;

5、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6、非煤矿山企业非法承包或超深越界组织生产,以及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技改区域违法生产或不技改生产的;

7、非客运车船非法载客、非危货车船非法载运危险品,未经批准的渡口码头非法经营的;

8、非法违法用工的;

9、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10、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其他非法违法行为。

深入排查治理18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责任制不落实的;

2、安全费用提取使用不落实,安全投入不到位的;

3、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职工生命安全若干规定执行不到位的;

4、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

5、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的;

6、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的;

7、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8、未按规定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9、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10、未按规定对使用的安全设备、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检验与校验、检修,设备带病运行的;

11、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的;

12、未依法依规落实防突出、防透水、防冒顶、防坍塌、防中毒、防泄漏、防燃爆、防电击、防坠落等相关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

13、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4、水上交通不落实“六不发航”制度的;

15、道路交通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车站不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的;

16、未认真执行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九大票证制度的;未按规定制订并严格落实检维修方案的;

17、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建筑消防设施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

18、职业病防治制度不健全,职业危害防范措施不落实,防护设施缺乏或带病运行的。

对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部门和单位要立足本地区和行业实际严肃查处。

三、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贯穿全年,分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排查摸底阶段(3月上旬—3月底)

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深入宣传发动,把“打非治违”要求传达落实到基层一线。各乡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摸清非法违法的底子和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要于3月底前上报县安委办(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摸底表见附件3),对上报的重大安全隐患县安委会梳理筛选后进行挂牌督办。

(二)第一轮集中整治阶段(4—6月)

针对排查摸底和暗访暗查发现的问题,由各部门各单位分类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对非法违法突出的地区和单位,县安委办和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强督查督办,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平衡开展。

(三)“回头看”阶段(7—8月)

各部门各单位对前期开展的“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责任制、隐患台帐、隐患整改、行政问责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查漏补缺或“回炉补火”。

(四)第二轮集中排查整治阶段(9—10月)

启动第二轮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继续开展集中整治,巩固前段工作成果。县安委办对驻点督导单位进行第二轮全面督查,县直相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开展全面检查。

(五)巩固提高阶段(11—12月)

各部门各单位全面总结“打非治违”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县安委办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将“打非治违”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开展驻点督导。各级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要成立“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行动。要加强督查督办,推动下级政府认真开展整顿治理。对全县高危企业集中或隐患比较严重的重点地区,由县安委会办公室统一协调,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别牵头组成工作组,重点就“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排查摸底、隐患治理、联合执法、打击行动、责任追究等工作进行驻点综合督导,其中4-6月份为集中驻点督导期。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整治。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抽调执法人员,成立“打非治违”执法行动组,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地区,严格开展巡查执法,进行重点打击。要把“打非治违”和扫黑除恶、治爆缉枪、反腐倡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从根本上打掉非法违法行为的“黑后台”和“保护伞”。对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依法责令停产整顿,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对经责令整改后仍发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三)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各部门各单

位要把“打非治违”与作风建设、安全生产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使广大安全监管人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安全发展的意识,切实养成求真务实、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组织监管人员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寓监管于服务,积极帮助基层和企业排忧解难。各驻点督导工作组要加强作风建设,严格工作纪律,自带工作经费,不得增加基层负担,不准索、拿、卡、要,切实保障合法企业权益,通过治理隐患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监督,严格考核问责。县安委办设立“打非治违”举报电话,从3月份起,凡举报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由县安委会办公室给予200元以上奖励,各牵头部门也要设立相应的举报电话,鼓励、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对“打非治违”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非法违法行为普遍存在的,要按规定进行警示、通报和约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把“打非治违”列入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对工作不认真,成效不明显,特别是集中行动期间发生一般事故的乡镇和县直单位,依规定取消评先资格。

第3篇

一、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1、开展集中宣传教育。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把安全生产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县、镇、村三级集中开展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提高领导干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主动性,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

2、精心组织第13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实践经验,创新方式方法,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个第一课”和“三个一”活动,动员组织安全监管专业人员深入企业讲安全生产课。深入开展各种安全文化活动,引导群众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3、扎实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县安委办组织开展乡镇、安委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重点企业法人和安全员的安全培训,组织开展全县烟花爆竹零售门店安全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现场观摩等方式,重点培训生产安全、交通和消防安全、电力安全等基本法规、安全操作技能等安全知识,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明确工作职责。

二、狠抓安全责任落实,构建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4、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继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两个规定”,按照我县《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施意见》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实施意见》,强化党委、政府、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职责,进一步推动责任落实。

三、继续严厉“打非治违”,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5、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力度。继续保持“打非治违”的良好态势,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打非治违”主体责任,广泛深入发展群众,有效组织开展驻点督导和部门联合执法,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突出强化企业“治违”主体责任,坚决查处和取缔一切非法违法活动,不留死角,不留余地。

6、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水上交通要严格执行“六不发航”制度,严厉打击农用船、自用船和渔船非法载客行为。危险化学品要加强燃气管线特别是城市天燃气管网的年度安全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各个环节的安全措施,严防泄漏、爆炸、污染等事故发生。烟花爆竹要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零售布点规划,加强对烟花爆竹的源头管控,保证产品质量。非煤矿山要继续开展整顿关闭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假整合、假技改、假关闭。道路交通要严查超速、超员、超载、酒驾和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消防安全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五小”场所、生产仓储经营合用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场所实施县级挂牌督办并在县电视台进行曝光。建筑施工要突出高支模、高边坡、深基坑等关键工程部位,严查资质挂靠、违法转包分包和不按规程施工行为。特种设备要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特种设备设计、充装、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检验检测行为。电力安全要严厉打击私接乱接、违法使用挂钩线、地爬线等非法行为。

7、深入推进城镇工业灾害防治。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健全城镇工业灾害防治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城镇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监控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城镇安全隐患。

8、强化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一步完善职业病防治部门协作机制,加强职业病危害申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以及日常监管。

四、严格安全生产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9、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各类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

10、扎实推进计划执法。严格行政许可,严把安全准入关。协调推动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全面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及时足额购买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扎实抓好全员安全培训,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11、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力度,把安全标准化建设作为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实现长治久安的治本之策来抓,确保工矿商贸企业三年重点达标、五年全面达标。今年重点推进加油站和重点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把开展达标活动与建立隐患排查体系结合起来,督促企业推行精细化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五、加强应急救援,落实经济政策,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12、加大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强化各乡镇各职能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在各重点企业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对突发险情和事故的处置能力和企业自救能力。

13、加强应急预案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备案和演练制度,完成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备案工作。加强应急教育,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社会应急意识和能力。

14、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继续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中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2016年县内高危企业参保率要力争达到100%以上,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风险。

六、夯实安全基层基础,进一步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15、深化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务实推进省、市级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拓展示范创建领域,把创建活动向示范村场、示范社区、示范企业延伸,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创造性的开展平安工地、平安农机、平安校园、平安交通村场和安全小区创建活动,着力提升全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七、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16、加强安监监管能力建设。继续加强安监机构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领导班子建设,优化安监队伍结构,提高监管执法水平和履职能力。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在办公条件、装备配备、工作经费和干部任用等方面给予关心支持。

17、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巩固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安监队伍思想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大力弘扬“认真负责、求真务实、雷厉风行、艰苦朴素”的安监作风,不断提升安监干部坚守“红线”、敢于担当、善抓落实、改革创新、廉洁自律的能力,全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安监队伍。

18、充分发挥安委会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县安委季度例会制度和专题会议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切实加强安监与其他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工作沟通和情况通报,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切实加强对各乡镇和安委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

19、认真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切实重视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和事故查处,县政府设立安全生产事故举报中心,严格按照“科学严谨、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依法组织事故调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特别要加大对瞒报、漏报、迟报和不报事故行为的打击力度,一经查实,从重处罚。

20、严格年度考核和行政问责。推动各级党委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机制,修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推动加大安全生产在政绩考核中的权重,完善“一票否决”、“黄牌警告”具体实施办法。改革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考核点评制度,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建立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制度。

第4篇

1、切实制定全年目标任务的落实。针对去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执行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综合监督和协调,督促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抓好“一岗双责”的落实工作。同时,围绕全年工作目标任务,以创建全省安全生产示范县为第一要务,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确保顺利摘取省级安全生产示范县的桂冠。

2、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形式多样的方式,着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做到安全生产天天讲,时时讲,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3、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一是持续开展“打非”专项行动,要加大安全防范、安全监管、责任追究“三个工作力度”,加强“打非”工作长效机制建设,要按照时间进度安排,强化检查督导,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要认真抓好“打非”专项行动的检查验收,抓好问题的整改,迎接上级的检查督查。二是突出加强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矿山、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重点工程和旅游景点景区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综合监督,协调、督促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要在整治进程中,突出重点、紧密配合,综合整治,形成合力,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确保整治工作稳步、有效推进,力争在短期内安全生产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4、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执行2016年计划执法安排,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当前,重点抓好汛期和夏季高温季节矿山、危化品、冶金等行业领域高温环境下安全生产执法监督,重视职工的劳动保护,确保职工安全生产,坚决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严格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

5、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审查和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和备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提高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第5篇

一、大检查大整治的重点行业和重点对象

(一)重点行业领域:城市燃气、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含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施工、水利建设施工)、道路和水上安全、民爆物品、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电力和学校等行业和领域。

(二)重点对象:高危产业和生产经营单位集中、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严重、重大安全隐患较多、安全生产矛盾和问题突出以及近几年来事故多发频发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重点企业。

二、大检查大整治的重点内容

(一)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视非煤矿山整顿关闭政策,假整合、假关闭且违法组织生产的。

2、无证非法开采、超深越界开采、乱采滥挖严重破坏、浪费矿产资源的。

3、非法和违规生产、销售、购买、储存、使用火工产品的。

4、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经营、超量储存、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5、建筑企业非法生产、违章施工,特别是起重机械未进行备案登记和使用登记以及使用“三无产品”、起重机械设备检测检验、维护保养措施不到位,违法借用资质、自搭项目管理班子,集开发、施工、管理于一体的。

6、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和客运、危货车辆挂靠经营、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的;“三无”船舶非法营运,不合格渡口渡船营运的;接送学生车辆非法运营的。

7、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辆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自动报警灭火排烟系统不符合要求的,使用不合格装修材料,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未经依法设计审核验收的。

8、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设备未定期检验和日常维修保养的;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的。

(二)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的;

2、高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紧急撤人等工作制度和操作规定不健全、不落实的;

3、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

4、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6、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7、安全设施、设备保养维护不当,带病运行的;

8、交通运输超速、超载、超限,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量、改变工房用途组织生产,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

三、职责分工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的原则,对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进行全面研究部署,制订详细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地毯式大检查,切实搞好各类隐患的集中整治。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严格按照《关于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要切实负起责任,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专项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县安监局负责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综合协调,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公安局负责民用爆破器材行业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消防部门负责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交警部门负责道路交通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建设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含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施工)行业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工信局负责电力、通讯、成品油等行业和领域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文广新局负责娱乐场所等行业和领域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和校车安全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公路部门负责省、县干线公路及附属设施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农机部门负责农业机械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水产部门负责渔业船舶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水利部门负责水利、供水行业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交通部门负责水上交通和城市客运车辆等行业和领域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粮食部门负责中央、省、市直属储备库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城市燃气由县建设局牵头,县安监、消防等部门联合进行专项安全检查。

四、工作步骤

(一)活动部署阶段。12月10日前,县政府下发文件进行部署安排,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二)集中检查阶段。12月10日-15月,各乡镇、各部门对各自辖区、行业、单位和企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12月16日-18日,县政府按照分工分线由县政府全体副县长带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安排表附后)。

(三)督促督查阶段。12月19-20日,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情况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通报全县。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20日-30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对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巩固完善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期间,县安委办将统一组织进行全面验收,对验收不合格、达不到要求、存在重大隐患或突出问题的除进行限期整改外,在年度考核中相应扣分。

五、工作要求

一是大检查大整治要全覆盖。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行业进行地毯式大排查,特别是公安、消防、交通、水利、教育、卫生、文化、商务、住建和油气供应等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主管的行业和领域进行全面检查,做到面上不留盲区,线上不留空当,点上不留死角,排查不走过场。

二是大检查大整治要零容忍。各级各部门抓安全生产,工作要“从零开始”,目标要“向零奋进”,重点要突出“打”和“治”。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始终保持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的高压态势,该查封的一律查封,该关闭的一律关闭,该停产的一律停产,绝不能有半点含糊和侥幸心理,对那些“顶风作案”、屡教不改的企业和单位,要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按上限实行顶格处理。

三是大检查大整治要重实效。在检查整治过程中,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把工作重心放在安全监管一线。在集中检查阶段,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班组带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特别是县政府检查组成员单位的一把手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大检查,决不能搞“形式部署”和“遥控指挥”,坐在办公室里“发号施令”。要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大检查大整治活动落在实处。

第6篇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大走访”活动,着力解决少数干部群众观念不强、服务意识淡薄、工作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提升科学决策和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树立为民务实清廉良好形象;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理顺群众情绪,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构建团结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着力发动广大群众投身平安建设和文明创建,争做文明人,推动安监事业发展,不断提升全局的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二、活动内容

8-10月,全局人员集中三个月进驻宋家嘴镇宋市村开展“大走访”活动,查找群众最期盼解决的问题,查找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反映最集中的问题,查找党员干部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查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隐患问题;帮助基层解决一批发展难题,办好一批民生实事,化解一批信访积案,扶持一批困难群众。

三、活动步骤

1、动员部署。8月12日-13日,局党组对“大走访”活动进行专题研究,制订“大走访”活动方案,并召开机关干部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并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2、走访调研。8月13日开始,全局人员进驻宋家嘴镇宋市村全面开展工作。要按照入户全覆盖的要求对所有走访对象全部造册排表,达到“三个100%”的要求:入户走访率100%,意见收集率100%,意见整改和反馈率100%。进一步畅通群众表达合理诉求渠道,采取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征求意见表、召开民情恳谈会、走访谈心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对干部作风、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做好民情日记。在8月底前完成第一轮全面走访,9—10月份再重点走访。(附:《县安监局进村入户民意诉求及不稳定隐患排查汇总表》、《县干部“大走访”活动登记表》)。

3、整改并回访。对于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梳理归纳,建立民情台账,将问题分类,依法依规向相关部门反应。10月下旬,将已解决和交办的有关问题向宋家嘴镇宋市村和受访群众及时回访答复。对不符合政策要求、确实无法解决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对涉及干部作风方面的意见建议,要一一对照检查,切实抓好整改。

四、活动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县安监局成立“大走访”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股、室、队要严格按照要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深入基层,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切实突破解难题。

2、注重统筹兼顾。要把“大走访”活动与“转作风、解难题、抓关键、见实效”专项活动紧密结合;与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紧密结合;与加强综治维稳和创新社会管理紧密结合;与安全生产各项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用服务质量和文明创建成果来检验活动成效。

3、坚持正面引导。要强化正面宣传,正确引导,向广大群众宣讲县委、县政府发展目标、发展成果,宣讲党的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共建共享,勤劳致富,守法诚信,自觉维护良好形象。

4、严肃工作纪律。全局人员要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严格注意自身一言一行,不准增加基层麻烦,不准增添群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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