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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平安交通创建方案

2016-07-12 09:30:45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2016平安交通创建方案(共6篇)3B标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科学方针。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统筹安全、质量、进度、成本控制,以“平安交通”创建活动为契机,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统领、以“检...

3B标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2016平安交通创建方案 第一篇

“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

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科学方针。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统筹安全、质量、进度、成本控制,以“平安交

通”创建活动为契机,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统领、以“检查整改”

为抓手,实施“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全面布局,全员参与,形成齐

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国道207汝州段改建工程3B标段“平安交

通”创建活动稳步、高效开展。

二、总体目标

(一) 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创建活动的各项安排都要以减少安

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参建人员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作为一切工作

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杜绝较大事故、一般事故、重伤事故和重大未遂

事故的发生,坚决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安全管理

工作的最基本的制度,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的最为有力的保障,

也是安全生产责任归咎的基本依据。通过本次创建活动的开展,不但

可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而且可以分阶段对全体人员的安全生

产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及时清理安全意识淡薄、安全责任落实不

到位的管理人员。

(三) 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利用各

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不定期、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广大

参加人员的安全意识,从而从根本上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

(四) 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安全文化是存在于单位和个人中的

种种素质和态度的总和,一个单位的安全文化是个人和集体的价值观、

态度、能力和行为方式的综合产物,它决定于健康安全管理上的承诺、

工作作风和精通程度。通过本次创建活动,形成人人都是安全员、人【2016平安交通创建方案】

人讲安全、人人为安全做件小事的独具特色的安全文化。

三、 活动主题

平安交通,我担当我尽责。

四、 活动内容

1. “平安交通”活动的开展过程中,严格落实国家相关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行业标准、公司相关制度、项目办、监理

办安全生产管理各项措施。

2. 成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夯实人力资源基础,充分发挥管理

人员的主观能动性。

3.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项目部组织管理体系,从项目经

理、总工,到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作业班组长,在各

自的职权范围 内对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所肩负的职责,层层签订安

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的跟踪考核,建立安

全考核与绩效挂钩的长效机制。

4. 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开始前,项目负责人根据

施工组织设计,编写安全技术交底书,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并形成书面记录。

5. 加强对危险源的防控措施。项目部组织对合同段内危险源进

行辨识、分析、评价。通过对其可能性和严重性的定性或定量分析,

从而确定其危险性和危险等级。根据危险等级的不同,从而采取相应

措施,做好危险 源的预控和与相关单位进行危险源控制相关信息沟

通交流的工作。

6. 加大对安全隐患的检查整治力度。项目部安全部联合工程部

编制安全检查表,并结合施工进度进行修改和完善。专职安全员严格

按照安全检查表对合同段内安全生产、便道保通保障条件及其状态进

行安全例行检查与整治。安全检查不留死角,杜绝走过场,一经发现

隐患,严格按照“四定”原则进行整改。对因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

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或个人,除严格按照项目部安全奖罚原则进

行惩处,还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追究相关责

任人相关行政或刑事责任。

7. 提高参建人员的安全意识。项目部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确保参建人员安全受教育权的实现。除严格按照培训计划落实培

训课程,还要不定期的参加班组班前教育培训,对其中存在的问题提

出建议或意见。

8. 做好应急管理工作。项目部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安全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报监理办、项目办或组织专家论证。严格

按照审批通过的安全施工方案开展施工。配备应急器材,组建应急队

伍,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队伍的应急水平和应急能力。

9. 做好安全内业资料的报送与整理归档工作。

五、实施步骤

创建活动从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分三个阶段稳步推进。

(一) 宣传发动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1月-2016年5月)编制活

动实施方案,创建领导机构,周密部署、全面布局,层层动员,充分

发挥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在项目部宣传栏,道路交叉口等明显处,通

过标语、 简报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交通平安”活动。做到人人皆

知,人人参与的良好局 面。

(二) 全面推进阶段(2016年6月-2016年12月) 严格按照创建

活动的实施方案,根据活动的内容,有计划、分步骤、抓重点 的推

进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加大安全经费的投入,充分发挥人员的主观能

动性, 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群防

群治等七大安全管理 制度,加强与相关单位关于事故控制信息的交

流,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 总结经验巩固提升阶段(2017年1月-2017年6月) 对“平

安交通”创建活动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经验,举一反三,在今后的工

作中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进一步巩固提升创建活动的实效。

六、 实施办法

(一) 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确“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的有效实

施,夯实人力资源基础,项目部成立“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实施领导

小组。

组 长:赵县工

副组长: 侯坤岳苗天军

成 员: 王守君郭志鹏毛国宏朱彦文邢超

李秋军张献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守君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平安交通”

的协调工作。

“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实施领导小组全权负责本合同段内“平安

交通”创建 活动。

(二) 编制方案、保障措施 结合标段的实际情况,编制本标段的

“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 目标、落实责任、细化措施。

创建活动切实结合我标段实际,具有很高的可操作 性和可实施性。

(三) 加大投入、夯实保障基础 项目部加大对“平安交通”创建

活动人力、物力的投入,通过全体参加人员 的共同努力,切实提高

安全生产系统的安全性,确保创建活动的有效实施。

(四) 强化监管、跟踪负责 项目部广泛接受监理办、项目办、参

建工人、过往行人、沿线居民的监督, 虚心接受群众批评建议,逐

步改进、完善项目部“平安交通”实施方案。

国道207汝州段改建工程3B标项目经理部

2016年1月10日

2016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方案
2016平安交通创建方案 第二篇

2016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会议精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遵循问题与需求导向,强化法律制度规定的执行,落实到位,切实解决道路客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全面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发展水平。

二、目标任务

通过扎实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努力实现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道路运输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交通法制意识明显增强,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性能稳步提升,科技信息支撑作用有效发挥,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明显增强,事故总量继续下降、死亡人数继续减少、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预防和遏制,全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活动组织

2016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由三部局联合部署。各级交通运输、公安和安全监管部门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共同组织开展工作。

四、活动内容

(一)进一步强化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安全管理。

1.加强客货运输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驾驶员聘用管理,结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法律法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驾驶常识、应急救援处置等方面的安全培训。培训结束后,要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驾驶员教育与培训档案。要将公安部门通报的和动态监控发现的多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驾驶员,作为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培训。

2.严厉查处客货运输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道路运输企业要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对公安部门抄送的车辆和驾驶员的交通违法信息及时进行处理。各地公安部门要加强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时段的管控,依法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

规定路线和时间行驶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要完善面向企业的违法行为查询机制,为运输企业及其安全管理人员提供多种方式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信息查询服务。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客货集散地、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依法从严查处未取得经营许可或超越许可事项营运等违规行为,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违规驾驶员教育管理。

3.建立完善客货运输驾驶员退出机制。道路运输企业加强对客货运输驾驶员驾驶行为和诚信考核,对连续多次存在交通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进行教育处理,情节严重的要及时调离驾驶员工作岗位。各地公安部门要与交通运输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抄告被吊销、注销、降低准驾资格的客车、货车驾驶员信息。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及时比对抄告信息,对已经吊销、注销机动车驾驶证、降低准驾资格的,要及时吊销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定期向社会公布。

(二)提升车辆安全性能,推进道路运输车辆标准化。

4.切实做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组织好新修订《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宣贯落实工作,确保相关人员全面、正确理解《规定》精神和内涵,保障《规定》有效实施。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做好运输车辆使用、维护修理、检测评定工作,对运输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周期维护、视情修理、定期检测、适时更新,保障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运输安全。

5.继续深入开展“安全带-生命带”专项活动。一是要继续加大安全带使用宣传。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安监部门要共同推动在电视传媒、客运站、服务区、客车上循环滚动播放《安全带-生命带》宣传片,提升乘客主动佩戴安全带的意识。二是道路客运企业要制定完善措施,督促驾驶员引导乘客系好安全带。三是严格客车出站安全检查。客运站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禁止旅客和驾驶员未佩戴安全带的客车出站。安全带损坏的客车,客运站要及时通知客运企业修复安全带。四是加强安全带安装使用监督检查。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客运企业、客运站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相关规定。公安部门在路面执法过程中,要注意检查旅客佩戴安全带情况,发现旅客不佩戴安全带的要及时提醒纠正。

(三)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安全监管。

6.进一步推进道路客运企业安全规范化管理。道路客运企业要继续深入贯彻《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严格对照《规范》要求,从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保障、管理职责、管理制度、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目标考核等方面,全面改进和完善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

落实各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完善安全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检查《规范》贯彻落实情况,对贯彻落实《规范》不到位的道路客运企业,要限期整改。

【2016平安交通创建方案】

7.规范长途客运接驳运输,降低长途客运安全风险。实行接驳运输试点的道路客运企业要按照接驳运输试点通知要求,认真落实接驳运输实施方案,规范接驳运输行为、接驳运输车辆、驾驶员和接驳点的管理。非接驳运输试点的道路客运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要求,制定中途停车休息方案,严格执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长途客运企业规范化运行,切实保障长途客运运输安全。

8.进一步加强客运站安全管理,把好客运源头安全管理。一是严格客车安全例检和出站检查。客运站要认真贯彻落实《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工作规范》(交运发〔2012〕762号),对于安全例检不合格的车辆,不得排班发车;对于不满足“六不出站”要求的客车,要立即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不得放行,并安排好顶班客车,不能影响车上旅客出行,相关情况要及时上报当地交通运输部门。二是严格落实安全告知制度。客运站要监督指导入站客运车辆发车前,循环播放《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安全带-生命带》宣传片;驾驶员要严格落实安全告知制度,接受乘客监督。

9.加强包车客运安全监管,推进管理信息化水平。一是做到精细化管理。包车客运企业要组织驾驶员熟悉行驶路线的道路状况、天气状况、风险控制点等信息,发车前由安全管理人员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提示;对途经山区等事故高发线路的包车客运任务,要安排适当的车型和有驾驶经验的驾驶员。二是要严格落实包车客运标志牌管理制度,全面使用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凡是没有按规定使用包车客运标志牌的,不得开展包车业务。三是严厉打击非法包车客车。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旅游部门加大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对没有合法包车标志牌、超范围经营的包车客车。

10.强化农村客运联合监管,完善联合审批机制。各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同意,联合有关部门建立并认真落实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审核机制,共同制定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审核细则,联合开展对拟开通农村客运线路途经公路的技术条件、公路安全设施状况、中途停靠站点及车辆技术条件要求及相关匹配情况等审核工作,形成联合审核报告,作为农村客运班车开通依据。要组织农村客运企业对已开通的农村客运线路进行排查,不满足《农村道路客运旅客运输班线安全通行条件审核规则》的,要立即进行调整,消除安全隐患。

11.加快道路客运结构调整,源头保障客运安全。道路客运企业要调研分析客运市场需求变化,科学调整线路和运力布局,对线路里程长、安全监管难度大的长途客运线路,要及时调整。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结合当地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严格控制并逐步减少800公里以上的长途客运班线,支持道路客运企业加快客运结构调整,鼓励发展中短途客运、旅游包车客运等客运业务,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

(四)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

12.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源头监管。涉及危险货物托运、充装的企业和单位要建立并严格执行托运及充装查验、登记制度,严禁向个人或不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的企业托运或充装危险货物。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不得承运超出经营范围、与合同不相符、危险特性不明确的危险货物,不得安排车辆技术状况不合格、随车装备不完备、卫星定位终端不在线、随车证件不齐全、货物装载不合规的车辆发车。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安监部门要依法督促企业或单位落实相关规定。

13.推进危险货物运输电子运单试点,强化运输过程监管。在2015年6个试点省份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试点工作,扩大试点范围。第一批试点的6个省份要争取实现50%以上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使用电子运单,其余各省(区、市)可以结合地方实际,借鉴试点省份工作经验,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试点工作,充分发挥电子运单在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源头监管和过程监管中的基础性作用。

14.完善市场准入和异地备案制度,从源头上遏制非法营运和监管盲区。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设定的企业、单位准入条件进行把关,严格市场准入管理。要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充分满足当地危险货物运输市场需要,对符合法定准入条件的申请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禁止准入。要按照“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对具有合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在异地正常从事道路运输的,经营地交通运输部门应当接受备案申请,并纳入当地的安全监管;对长期异地经营、又不到经营地交通运输部门备案、也不接受车籍地交通运输部门监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吊销经营资质。

(五)进一步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水平。

15.进一步加强动态监控系统应用,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和细化企业实施动态监控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岗位职责、监控工作内容和流程、违规行为的闭环处理、监控数据

的统计分析、终端设备和平台的维护等要求,提高系统的应用水平,真正做到“车辆一动,全程监控;车辆不停,监控不断”。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推进联网联控系统与运政、危险货物电子运单、旅游包车信息管理等系统结合,实现静态管理与动态管理的相互促进与融合,增强综合监管和服务能力。要强化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监督考核,严把车载终端质量关,建立运营服务商服务质量评价及监督制度,将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及技术服务不到位、维护能力不足、无法满足动态监控需要的运营服务商清退出市场。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快推进动态监控信息共享和数据对接,依据法定职责实施联合监管。【2016平安交通创建方案】

16.进一步推进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标准化。在总结福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三部局共同推进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标准化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和部门职责分工,建立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量化工作要求,规范安全监管的工作任务、具体内容、工作流程,做到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

17.切实开展安全联合约谈。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联合约谈机制,对道路运输企业存在驾驶员有严重违规驾驶行为、车辆动态监控不符合要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力、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责任事故、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等情形之一的,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达不到三级的道路客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要联合约谈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并将企业作为联合检查的重点对象。

18.深入推进安全风险管理,做好风险辨识和管控。道路运输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源辨识,建立风险源清单,并逐一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强化高风险环节管控,做好源头管理,做好事前预防,以最小成本达到最大安全保障。

19.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以安全为导向的企业退出机制。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新《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九)》的贯彻执行,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退出机制。对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或者6个月内发生两起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停业整顿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准予恢复运营,但客运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旅游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旅游车辆;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取消相应许可或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及其负责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活动安排

2016交通局平安创建指导方案
2016平安交通创建方案 第三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稳定、保平安,确保交通行业安全稳定态势,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平安交通创建应达到“十无五和谐”的目标。即:1、无职务犯罪;2、无群体性上访;3、无邪教组织人员活动;4、无治安案件发生;5、无可防性刑事案件发生;6、无两劳人员重新犯罪;7、无火灾、消防事故发生;8、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9、无“民转刑”案件;10、无“黄赌毒”现象。“五和谐”为:领导和谐、干群和谐、职工和谐、家庭和谐、邻里和谐。

三、工作内容

(一)组织建设

1、成立平安建设领导小组。

2、根据平安创建“十无五和谐”的工作目标,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信访接待办公室,帮教小组,治保小组,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小组,调委会,消防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普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等。各个机构都应明确相应的工作职责,工作要有计划、方案、总结和工作记录。

(二)制度建设

1、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平安交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总结前阶段建设经验,部署下一步工作。

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各单位每半月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协调、落实调处责任,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3、平安创建专项议事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内容就平安建设中的专项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

4、平安创建联系点制度。确定创建办为定期联系点。主要职责是和小组通过与联系点的定期联系,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社会

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群众生活中碰到的困难,以及研究解决办法。并为专项议事提供材料及依据。

5、平安创建督导制度。督导工作的主要形式是做好催报、催办、协调、情况汇总、信息反馈及实地指导了解等。要有事实、有分析、有建议,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通过督导,在掌握大量情况的基础上作出定性分析,抓住本质的带倾向性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

6、责任查究和领导政绩建档制度。平安创建工作要责任到领导、科室、人员,下达责任书,出现问题要进行责任倒查,对领导政绩要及时建档,严格奖惩。

(三)队伍建设

1、安保队伍。为专门的安全机构,由各单位综治办成员组成,负责单位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聘请门卫值守等任务。【2016平安交通创建方案】

2、治保队伍。为群众自治组织,由单位内的党员、干部、职工组成的自发队伍。负责平时及重大节假日的巡防工作。

3、调解队伍。由单位负责人及综治办成员组成,负责调处单位内部矛盾及单位宿舍区各种矛盾的工作,处置各种安全隐患。

四、工作措施

1、领导保障工作。领导高度重视。单位将平安创建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了研究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组织机构,明确了职能科室和工作人员,切实解决平安创建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的投入等问题,并做到有活动开展,有工作记录。

2、治安防范工作。〈1〉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按要求重新整合单位安全保卫队伍、治保队伍、调解队伍建设。要做到有名单、人数清,并分类造册建档。做到有活动开展,有工作记录。〈2〉加强技防网络建设。对辖区单位内的重要部门、要害部位安装电视监控系统、周界报警系统等技防设施,提高治安防范科技含量,达到尽量不发生可防性案件。

3、治安管理工人。〈1〉加强对暂住人口和出租屋的管理。对单位内暂住人员和出租屋管理要规范化,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部登记建档。〈2〉切实抓好安置帮教工作。单位签定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责任书,对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措施落实好,成效明显,无重新犯罪现象。

4、矛盾调解工作。积极预防及时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做到有排查矛盾,有调处矛盾,有工作记录。并一一归纳统计。并按要求做到矛盾纠纷调处率达100%,成功率达100%。

5、宣传教育工作。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本单位在创建活动中的新做法、新经验,宣传创建活动带来的新变化,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来提高平安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知晓率、参与率达100%。

6、内部安全工作。对危害国家安全,邪教组织,非法传销,违法上访,“黄、赌、毒”人员做好稳控工作,对火灾隐患、生产责任事故隐患做好防控工作,对“武疯子”做好监控工作。加强对干部和职工的教育,预防干部职务犯罪职工违法犯罪,要求职工对单位内部治安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8%以上。

五、工作要求

1、建立健全基层各项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要求,配齐配强平安创建人员,健全单位“五位一体”的综治办。以安保、治保、调解、普法、帮教的五位一体,并全部达到规范化标准。

2、要求各单位按照市、县的时间标准来完成创建工作。

3、各单位负责人按要求完成领导述职报告。

4、局综治办将按季度进行督查工作。

2016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7篇
2016平安交通创建方案 第四篇

第1篇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工作,根据市安委会和市局关于组织开展第13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为“常金一体,交通先行”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6年5月3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成立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全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

五、活动内容

(一)积极参加和配合市安委会组织和安排的活动,6月16日参加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航道管理处派2人,带好展板和宣传资料于上午7:45分前到金沙广场集中。

(二)围绕活动主题,在车站、港口码头、工地等场所悬挂横幅、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和图片、开展知识竞赛等形式重点宣传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文化和安全知识、技能等。

(三)组织观看学习警示教育片,围绕典型事故案例,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各单位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完善预防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四)开展以农民工安全知识、技能培训、法律法规普及为重点,全体交通职工参与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交通工程建设工地,建管处要督促指导各施工单位开展好建设施工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和职业病预防知识培训。

(五)开展全行业事故隐患大排查活动,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内的习惯性违法、违规和违章行为。活动期间,将会同安监部门对交通建设工程等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活动。

(六)结合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目标,督促城市客运、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和普货运输等单位加强全员安全教育,按照标准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认真组织宣传和动员,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本质度。

(七)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以交通工程建设施工、道路客运、城市客运等为重点,开展防坍塌、防坠落、防汛防台、车辆火灾应急逃生和危险品识别等实战演练,在实战演练中检验应急响应能力,及时总结完善相关预案。

(八)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防汛、防台的安全教育,提高汛期安全意识。加强汛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督促各单位备足防汛物资,配备必要的防汛、防台安全设施,加强汛期隐患排查频次,及时采取预防措施,严防因雷电、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按要求,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6月份重点工作加以落实,确保本次活动组织机构、人员、经费等落实到位。

(二)联系实际,着力推进。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力争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贴近实际,贴近生产,贴近生活,增加活动的创造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行业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在日常工作开展的基础上,找准切入点,突出主题,深入推进行业安全管理,打造安全生产月特色。

(三)总结经验,推动工作。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对活动成果进行总结,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进行宣传和推广。要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和防范措施的落实,以月促年,为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做出贡献。

第2篇

2016年全系统安全工作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系列批示指示精神,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常规性工作抓深化,基础性工作上台阶,创新性工作求突破”的工作原则,强化“主动作为、严格履责、部门协作”意识,进一步深入开展“平安交通”创建,继续推进“三化”建设,探索建立以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基础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保障体系,严密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不断提升坚守安全生产红线的能力。

一、工作目标

2016年安全工作总体目标是:以安全发展、科学管理为主题,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抓手,强化“两个主体责任”落实,持续推进安全监管方式和手段创新,确保辖区水上不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和水域污染事故,确保路航港口安全设施、交通工程建设、道路运输、港口经营等不发生因监管不力、管养不善而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确保优质完成“平安交通”建设确定的各项任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到应评尽评;加强重点监控,不发生重大刑事、经济犯罪案件和政治事件;全力调处化解矛盾,不发生因监管失责导致的赴京上访和去省集访事件。

二、工作要点

(一)深入推进平安交通创建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市局的统一部署,2016年至2016年是“平安交通”创建活动重点突破、全面推进阶段,各单位要围绕创建活动总体目标,建立“平安交通”创建标准体系、目标体系和制度体系,培塑“平安交通”示范品牌。要以“任务项目化、目标具体化、责任明确化”为基本原则,重点开展“六项行动”:一是由公路处牵头开展平安示范公路创建行动,以G104改造示范安保工程建设为样板,按计划每年建成一条以上平安示范公路。二是由运管处牵头开展平安城市客运创建行动,以推广“礼让斑马线”活动为抓手,以公交车、出租车为行动对象,努力实现城市客运事故逐年下降。三是由地方海事处牵头开展平安水域创建行动,以丹金溧漕河段水域、长荡湖水上风景旅游区水域为主要创建对象,确保重点水域水上安全稳中趋好。四是由航道处牵头开展平安航段、平安港区创建行动,以“三超一无”船舶专项整治为主要抓手,以丹金溧漕河段为主要创建对象,确保辖区干线航道安全通畅;以石油化工港口码头、危化品罐区等为主要创建对象,确保不发生港口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五是由质监站牵头开展平安工地创建行动。以“防坍塌,反三违”专项治理为抓手,确保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参创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大力推进“三化”建设

1、认真落实省厅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所有交通行业企业在2016年底前达标。要进一步明确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序时要求,督促所有交通行业企业积极主动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强危险品码头和危险品船舶装卸运输管理,积极推行标准化管理。规范内河危险品码头审核程序,最大程度减少水上危险源;继续加强应急救助设施投入,加强应急装备建设,提高地方海事应急反应和保障能力。

2、积极推进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和营运客车3G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使用工作,积极推进不停车超限超载检测系统建设及应用,加强危险品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平台建设,整合交通运输信息指挥调度系统,搭建政府与企业互通共享的信息平台,真正发挥监控系统对交通运输事故风险的监测预警和预控防范作用,全面提升行业监管、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水平;提高信息化设备应用,以科技促规范,以科技提升交通安全监管水平。

加强对局信息中心应急指挥平台功能的维护开发,发挥好指挥平台安全生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资源管理、预案管理、协调指挥和应急评估等功能的实效。

3、持续推进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省厅各主管局将力争9月之前,推出18项安全监管规范制定的工作力度。在道路运输方面出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规范》、《道路普通货运安全监管规范》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安全监管规范》;在水上交通方面出台《船舶旅游客运安全监管规范》和《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规范》;在工程建设方面出台《交通运输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规范》。对于已制定的道路旅客运输、城市客运、石油化工码头对已实施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办法》、《交通及仓储、船舶安全检查、船舶签证和渡口渡船6项安全监管规范,将抓好试行和修改完善工作,尽快出台。运输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管理规定》、《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要坚决贯彻执行,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总结有效做法,改进督查检查方法

1、建立暗访制度。国家安监总局将去年安全生产大检查中突击暗访的做法提炼为“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要坚持运用、不断发展这套行之有效的做法,必要时可邀请新闻媒体对企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予以曝光。

2、建立第三方检查制度。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专家力量构建第三方安全检查评估机制,要根据行业安全特点和技术要求,逐步形成安全生产检查专家库,为安全监管提供智力支持。

3、要健全完善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建立平时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目标考核,确立安全考核与年度综合考核挂钩的机制。

4、以隐患治理的“全覆盖、零容忍”为目标,探索建立以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基础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要完善隐患整改评价制度,探索建立事故隐患每月分析、每季通报和年度考核制度,形成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的工作闭环,切实做到对事故隐患的“零容忍”。

(四)深化“打非治违”行动,继续保持高压态势

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行动,坚持“四个一律”(凡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凡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凡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动,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凡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持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针对危险化学品运输,长途客运安全监管等非法生产难点问题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联合执法机制。严格落实“打非治违”措施,运用集中执法、专项督查等方法开展好今年“打非治违”活动。建立“打非治违”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促使企业依法依规搞好安全生产这项工作。

(五)强化应急管理,完善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定期对现行各类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开展港口安全重大风险调查。针对港口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和储存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详细分析存在的主要风险源,为下一步开展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机制建立、处置方案制定等奠定基础。三是加强应急处置培训演练。针对重点行业领域易发的事故,认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培训,确保事故险情发生时,应急预案执行顺畅,应急队伍配合有序,应急救援高效有力。各单位要根据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有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工作。

(六)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重大项目应评尽评

组织全系统对应评项目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重点对在建和拟建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启动与实施、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与调整、国家和地方重大项目涉及交通系统的风险事项和涉及工程质量安全、交通运输市场管理、规划编制、管理体制改革、路政执法、行政许可等重大决策事项,以及涉及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本系统、本单位职工切身利益等事项进行排查。督促各单位、各部门上报拟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项目,制定实施计划,抓紧开展调研、论证、测评。加强在建工程尤其是边施工边通行的项目监管,尽可能将工程施工对交通运输安全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积极做好维稳工作,确保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稳定。

(七)加强重点部位治安防范,严防各类案件发生

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治安防范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大对重点要害部位、易燃易爆物品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责任。协助有关部门加强车站、港口码头、公路客运、货运和交通重点工程的治安、反恐防范,查禁危险品和禁运品,保护旅客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检测、预警、应急处置和信息发布运行机制,与多部门协同应急处置,快速提高应急队伍专业素质,技术培训与实战演练经常化、制度化,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随时应对突发灾害性事件。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一项活动

就是深化平安交通建设活动。交通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在基础和基层,把工作重点下移,把基础性工作做实,这是安全的重要保障。各单位除了做好自身的治安防范和稳定工作外,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就是“平安交通”建设中的主要任务。请各单位依据自己的职责,按照上级对口条线要求,认真组织制定好平安水域、平安航道、平安公路、平安运管、平安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以平安交通建设为载体,强化安全工作。

(二)落实两个责任

一是进一步强化交通系统各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在市场准入及相关审验检查中,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生产环节、岗位的规章制度,依法保障必需的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机制,履行好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进一步强化交通行业安全监管责任。真正履行好行业安全监管职能,通过强化行业安全监管,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实行“一岗双责”,按照依职监管,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基本原则,真正形成领导集体负责,部门具体负责,全员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管理格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工作分解到人,安全责任细化到岗,安全保障大家共担。加大对失职失管导致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倒查和追究。

第3篇

2016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的法制工作以“执法形象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全面完成省厅“五项执法行动”的任务要求,通过完善制度、落实措施、创新方法,重点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和监督力度,努力提升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全市交通运输的法治化水平。

一、完成“五项执法行动”各项工作

根据省厅部署,“五项执法行动”工作将在今年上半年全面完成。在推进乡镇交管所综合管理体制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交管所的综合管理职能。在市级实现统一上航执法的基础上,力争在我市全面实行统一上航执法。继续推进城市客运管理、治理公路超限运输等领域的跨部门执法,加大部门内部的联合执法行动。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清理现有的行政审批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一步简政放权。继续做好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库工作,严格执行市局制定的统一的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实施“三级联网”工作,积极配合市局完成对市、县两级的联网部署,实现省、市、县三级权力网上运行的数据推送。构建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执法单位的执法业务数据交换,逐步实现交通运输执法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在已完成的执法场所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范围,做到具备条件的基层执法单位达到外观形象建设标准化。我们要按照行动计划进行逐项落实、持续推进,落后的要加快,不足的要补齐,使“五项执法行动”计划得到深入开展,在省厅的专项考核中取得好的成绩。

二、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

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抓好《市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的贯彻落实,开展实施情况专项检查,依法规范各类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实施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专项整治活动,深入查究、及时解决、彻底改变存在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规范、执法不文明问题。扩大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参与度,切实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指导,做好审查把关。组织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所有制定的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都要通过有效途径向社会公开。加强对行业管理重大问题的法制研究,组织法律专家,围绕交通运输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拿出专题报告,为决策提供法律支撑。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明确具体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形式,夯实日常工作基础,经常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在部、厅的评议考核中取得更好成绩。加强行政指导工作,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规劝提示、行政建议等方式,切实提升行政指导和服务效能。利用省厅制定下发行政强制程序规定的契机,进一步推进《行政强制法》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中的适用,提高依法治理交通的法制水平。

三、不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今年将严格落实省厅即将出台的《省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和《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规定》。继续加大执法检查、案件评查、案件协调、案件督办等执法监督管理力度,切实解决管理相对人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每季度抽查一次,将组织法院、政府法制办等部门专家对案卷进行评查,细化并提高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标准。扩大说理式执法、执法事项提示的应用范围,率先在治超案件中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打黑、查危的处罚案件不低于60%采用说理式执法,促进行政执法案卷质量的提高。创新执法监督方式方法,上半年根据实际情况有条件的将市属所有执法车、艇的车(艇)载视频监控系统接入交通运输信息中心,并实现局监察室等部门可进行行政执法现场监控。今年局监察室等部门将继续坚持每月暗访督查制度,加大加密明察暗访力度,开展经常性暗访交通服务窗口和执法一线,继续推行和完善交通行政执法回访制度,提高回访的密度。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经常性问题要拿出切实的改进措施,使老问题逐步减少,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畅通复议渠道,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站在维护法律严肃性的立场严格办案,不追求复议案件的维持率,提高诉讼案件的胜诉率,并抓好行政复议决定的落实,切实维护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罚缴分离、错案责任追究的检查力度,不断规范执法人员执法的行为。

四、着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切实增强执法队伍廉洁行政、公正执法的意识,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办事的水平。充分利用“执法形象提升年”活动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落实好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坚持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善执法证件颁发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电子档案,实行以证管人,实现网络化、动态化管理。抓好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在培训培养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培训师资的基础上,开展全系统执法人员的轮训工作。建立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和考核的长效机制,各执法单位要应地制宜、应时制宜的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学习,积极认真的对待市局利用自建的考试系统对执法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上机考试。利用省厅加强基层执法站所基础建设的时机,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增补基层执法设施和装备,提高基层执法的机动化、信息化水平。各执法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在重点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并实事求是报送工作信息。加强交通法制机构和交通法制工作队伍建设,开展交通法制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交通法制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充分发挥他们在交通法制建设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第4篇

今年5月以来,全国部分地区相继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影响很大。国务院、省市各级政府非常重视,先后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整治对策,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市人民政府、市局先后印发了《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交通运输系统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活动方案》,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决定,在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突出行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查隐患、抓整改、强督查、严问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落实两个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通过查隐患、抓整改,达到“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目的,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交通运输局成立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安委会其他成员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业管理科,负责综合协调、督办检查和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三、大检查时间及方法步骤

结合第七届世界盆景友好联盟大会暨第十二届亚太地区盆景赏石大会在我市举办等实际情况,此次大检查自6月18日至10月31日,贯穿夏季、汛期和中秋、国庆长假等重要时期和关键时段,检查方式采取企业自查自纠、行业管理部门检查指导、局领导督查等循环式行动,实行检查整改再检查再整改流水式作业。

四、大检查重点

(一)突出内河通航安全;(二)突出水上风景旅游区安全;(三)突出道路客运安全;(四)突出城市公交客运安全;(五)突出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六)突出公路基础设施安全;(七)突出危化品码头和港口货物现场作业安全;(八)突出交通建设工程工地建设安全;(九)消防安全等。

五、检查内容

(一)生产经营单位

重点进行“四查”。一查安全基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及安全培训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等。二查生产现场:新、改、扩建项目工程是否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生产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标准,是否存在带病运转情况;生产设施、设备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完好情况;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情况等。三查隐患整改:是否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对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是否落实,整改是否到位销案等。四查应急防范: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和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风险辨识、监控预警的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按预案要求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运输船舶、长途客运、公交客运及各场站的消防安全保护设施配置落实等。

(二)行业管理部门

检查重点:行业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划制定执行情况;监管责任及“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开展船舶“三超一无”行为的整治、渣土车、搅拌车等工程车超限行为的整治、长途客运“三超一疲劳”行为整治等专项整治情况;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情况;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严肃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情况;应急机构、应急机制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督促监管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情况等。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他人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全力抓。要以防范事故为目标,全员行动,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检查到位,落实到位,做到“场所必查,有患必治,重患必停”,确保安全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实现安全大检查“全覆盖”。要按照大检查要求,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三)求真务实,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本次检查采取明查暗访、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深入生产一线,查清安全生产真实状况,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排除各类事故隐患,努力提高大检查的实效。交通运输局将组织督查组对系统内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督查(附件1),在国务院部署的6-9月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每月督查一次。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明确每一个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强化跟踪督导。要加强整改情况的后续跟踪和指导,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实行倒查,并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进行及时治理的交通运输企业,一律要责令停业整顿。

(四)加强宣传,引导社会参与。各单位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显示屏、宣传橱窗等宣传安全知识,营造安全宣传氛围。要使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和主动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要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和舆论监督力量,鼓励举报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隐患。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五)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三化三整治”等活动相结合,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隐患排查长效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制度和规范。结合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把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请各单位于6月底之前出台大检查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公路处、运管处、地方海事处、航道处,质监站于每周四上午12:00前,把大检查开展情况和发现的问题整理,报局行业管理科;各单位每月13日、28日前上报大检查进展情况及事故隐患检查、整改登记表(附件2);各单位分别于6月27日前、7月26日前、8月28日前分别将当月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报局行业管理科;9月26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报局行业管理科;上报材料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精神和市局、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安排,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年活动、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和“打非治违”行动,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打击、彻底消除非法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解决全行业存在的突出隐患和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各类事故总量,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为交通运输系统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成立由副局长徐科峰为组长、行业管理科李慧俊科长为副组长、各单位“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行业管理科)。具体负责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等有关工作。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小组名单报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是国发〔2016〕23号、国发〔2016〕40号和市局、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执行情况。

2、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开展情况。重点对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瞒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以及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严查重处或取缔关闭。

3、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要巩固去年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航段的监管力度。确保全部执法船艇按乘员定额100%配备救生设备,确保水上执法人员100%穿戴救生衣执法。

4、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整治。运管处、地方海事处、港口管理部门要联合行动,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和安全管理行为,确保危化品水陆运输安全、有序。运管部门要加强水、陆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资质审核检查;海事部门要加强危化品船舶申报制、报港制和实船签证工作检查;港口部门要以石油化工码头压力管线安全为整治重点,加强对港口码头危险货物罐区的安全管理。

5、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巩固道路客运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继续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进一步规范客运企业安全检查行为,指导企业建立定期自评制度,组织专家对“安全带-生命带”、安全告知、车辆动态监控等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会同公安、安监部门加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的落实,组织开展企业安全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干部培训。按照交通运输部“汽车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工作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宣贯培训,指导和规范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继续提升公路安全通行条件,深化源头治理,全面实行违法超限运输信息抄告制度,推广关联处罚机制,加强对重点源头企业的监管;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定期开展联合治超行动,有效控制国省道公路平均超限率。

四、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坚持自查自改与督促检查相结合,由“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协调,各有关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及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至6月30日)

各单位要结合本方案和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研究

制定工作方案,做出安排部署,结合日常工作,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同时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情况,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1、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要通过召开会议、发布公告、媒体报道等形式,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教育活动,把“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传达落实到基层企业、班组、车船、施工工地和每一位员工,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全体从业人员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全面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信箱,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2、认真安排部署。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行动”攻坚战。各单位的工作方案在6月3日前报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各单位要自查本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要对责任内的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登记和分类整治,并由各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检查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对所监管的行业及本单位区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律依法给予上限处罚。同时,对过去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复查,确保所有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并于7月30日前将此次专项整治情况报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导检查阶段(8月1日至8月30日)。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加大对专项行为的督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势。各单位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的方式,加强对全系统的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对政策不落实、检查不严格、措施不到位等情况并及时进行纠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于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形势稳定的重要性,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交通事业发展的“红线”。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现场开展整治,做到不留盲区和死角,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依法打击。各单位要集中力量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把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领域和单位作为检查重点,进一步加大查处治理力度,及时发现、查处和解决一批影响生产安全的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确实保证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三)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单位要将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月”、“平安工地”等活动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要坚持标本兼治,抓住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全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全程跟踪、全方位督查,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部署不及时,打击治理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到位,整改不落实,专项行动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今年交通运输中心工作,以“五项执法行动”为重点,以交通服务窗口便民高效,交通行政执法规范为基本要求,以强化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为保障,创新理念,抓好载体,全面推进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和行业形象。

二、工作目标

围绕《纲要》、《决定》、《意见》等文件精神,通过提升交通服务,提高行政效率,推进法制进程,建设法治交通,切实把交通部门建设成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部门。确保做到:

全市所有公路、航道无“三乱”行为,无违法行政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被上级部门通报情况;

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信访件办结率100%;错案纠正率、追究率100%;

执法人员全部实现文化达标工程,岗位培训率100%,年度执法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

领导干部全部参加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领导办公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年中、年末各1次;

执法案件败诉率为0,不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撤消、被变更等情况。

三、工作措施

按照全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总体部署,创新思路,创优发展,2016年交通运输依法行政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规范服务,努力提高行政能动意识

各单位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优化审批流程,全面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促进窗口服务提速提效。要大力加强服务中心窗口建设,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推行“一站式”服务。

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规定,积极配合、自觉参与网上监察工作,做到:权力全覆盖,运行全透明,流程全受控。进一步完善规范行政权力库、网上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平台、行政监察平台和做好政府法制监督平台应用与管理,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体系。利用加快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的契机,配合省厅加快实施三级联网工程,搭建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机制,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交通运输相关信息。深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示制,加大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政策措施以及执法“五公开”的公示力度。进一步做好以行政执法、客货运服务、城市客运等涉及民生为重点的服务项目公开和有关信息充分告知工作。

(二)规范执法,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不断完善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处理、许可的程序和文书,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严格依照行政执法公开、告知、听证、说理、回避等程序,尊重和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深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年内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落实好省厅制定的交通运输行政强制程序规定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裁量标准。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案件监督审查制度,开展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重大行政强制备案审查工作。

【2016平安交通创建方案】

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积极推行移动执法和行政处罚裁量、文书制作电子化,用科技手段提升执法质量。开展交通运输执法典型案例剖析,以案释法,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执法指导,促进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建立完善行政执法风险防范机制,有效防范和控制执法风险。继续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要着重加强执法重点领域的行为规范,以抓好基层站所和重点执法门类的执法行为规范为突破口,推进乡镇交管所体制改革进一步到位,在基层交通运输管理领域率先实现综合执法。同时,抓好社会关注度高、与相对人关系密切的海事、公路、运管等重点执法门类的执法行为规范,并全面推进水上统一上航执法。

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设,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规范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廉法从政行为;继续完善交通行政执法抽查、回访制度,推行年度执法评议考核工作。针对行政执法行为开展明查暗访活动,综合整理明查暗访情况,适时组织召开全市典型违法违纪执法行为剖析整改会。加大对违法行政行为或不当行政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三)规范管理,努力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继续深化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程序,保证行政决策合法、科学、民主。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效果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分析评估等方式,作出综合评价。严格执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以及行政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都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各单位对于直接关系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是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通过综合评估确定决策事项的风险等级,凡风险不可控的,不得列入决策议程。

进一步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一是加强运输市场管理,加大对运输市场的检查力度,严格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乱停乱靠、倒客、甩客、出租车拒载、不使用计价器等违章经营行为,加大对跨省长途客运的监管力度,维护客、货运市场秩序。二是加强公路超限超载的管理,强化与公安等有关执法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同时突出源头监管工作,提升对超限车辆的整治效果。深化科技应用,加强超限检测站的建设和管理,全面落实、强化日常路面执法,切实提高超限治理的效能。三是加强对城市客运、城乡公交一体化等产业发展的政策研究。明确城市客运要建立以公交为主、出租车为辅的营运机制,大力发展城市公交,构建和完善快速公交网络,优化公交线路,提升公交优先战略地位。不断规范出租车经营秩序,提升服务水平。

(四)加强宣传,努力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2016年是实施“六五”普法第三年,继续按照省厅、市局及市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有计划、分步骤全面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自身实际,创新思路,加强普法载体的建设和投入,制定并实施好年度普法计划。在全系统普法的基础上,开展向管理相对人送法规、送服务、听意见的“两送一听”活动,加大对管理相对人的普法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交通执法人员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加强交通运输法治文化建设。丰富普法宣传形式,推进交通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让全社会理解交通、支持交通,营造有利于交通运输依法行政的良好舆论氛围。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交通建设的进程中,要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正确应对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络对违法行为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曝光,对群众举报、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五)提升形象,努力抓好行业队伍建设

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梳理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执法证件,对不在执法岗位的人员的执法证进行分批次清理。继续推进执法标志、执法证件、工作服装和执法站所外观形象的“四统一”工作。继续落实执法人员文化达标工程,坚持岗前培训、执法轮训等执法保障制度。组织全市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分期分批参加上机考试。在各条线开展执法岗位练兵、技能培训和比武活动的基础上,做好人员选拔工作,组队参加省厅开展的全系统执法队列和指挥手势演练大会操和千名执法人员大会考,力争优异成绩。始终抓好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做到提高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加强执法管理与加强考核相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与推行执法责任制相结合,在评议考核和过错追究这两个薄弱环节上取得突破。在执法队伍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文明执法标兵创建活动,同时,利用“道德讲堂”建设,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交通运输执法人”的大讨论,引导执法人员道德水准得到提升。加强交通法制机构和交通法制工作队伍建设,开展交通法制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交通法制建设中的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并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做好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是全面推进交通运输各项事业顺利发展的基础。各单位要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工作经费“三落实”。请各单位分别于6月25日和12月25日前向市局上报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二)围绕中心,全面推进。各单位要根据今年全市交通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重点,认真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目标,分步实施。

(三)条块结合,稳步推进。交通依法行政工作环节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要实行统一领导,分别实施,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积极开展交通依法行政工作。

第7篇

一、督查内容

按照《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重点工程(工作)目标分解表》中所列各项目标任务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我局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重大活动;基层各单位确定的各项重点目标展开全面督查。

二、督查组织

三、督查方法

督查工作,坚持跟踪重点工程(工作)推进与督查考核相结合、过程督查与服务协调相结合、督事与查人相结合,重点是提升执行力和创造力,强化履职和注重实效。

1、各基层单位: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履职责任,细化目标任务,健全责任体系。将重点工程(工作)列为单位年度目标任务书的重点内容,进一步分解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和时序进度,明确具体责任人,确保重点工作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办。同时,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重点工程(工作)月报工作,按要求按期据实上报本单位重点工程(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本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审阅把关,并签署意见,在次月2日前上报局办公室。对报送情况不及时,出现推诿扯皮等现象的单位,视同工作没有达到时序进度要求进行通报。

2、督查工作组:掌握督查项目的工作标准、形象进度、保证措施。每月定期进行现场督查,及时了解重点工程(工作)推进情况,每月收集梳理,并发布《市交通运输局重点工程(工作)月报表》,通报结果在局办公平台上公布;每季度汇总分析,对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加强协调会商。注重了解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对工作进展缓慢或无进展的单位,督查工作组要督促该单位查找原因,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并将相关情况报告局主要领导,对连续多期工作无进展的单位,局主要领导将带队进行现场督查。

四、督查责任

建立健全督查工作责任制,督查组成员对督查的真实性负责,每次的督查情况报告,督查组人员逐人签字。出现弄虚作假、避重就轻等问题,坚决追究督查工作人员的责任。

2016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方案6篇
2016平安交通创建方案 第五篇

第1篇: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交通参与者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根据《城市客运办公室转发公安部、交通部等六部委关于2016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制定11月25日-12月2日为2016年“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周的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

二、时间安排

2016年11月25日--12月2日

三、工作目标

在“全国交通安全日”期间,紧紧围绕“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的主题,结合实际,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灵活多样的群众性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市民通行规则意识、安全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环境的良好风尚。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活动组织领导。

我办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的开展,为确保“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取得实效,成立以副局长为组长,城客办主任为副组长的“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城市客运管理处,具体负责“全国交通安全日”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强舆论宣传报道。

高度重视“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的宣传工作,形成遵守交通法规光荣,违反交通法规可耻的良好舆论氛围。一是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二是要有重点地选择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进行宣传,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和师生文明出行。三是要充分利用公交车厢、候车站亭,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三)开展“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

督促运输企业以“遵守交通法规,拒绝七类违法”为主题,开展新客运驾驶人“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抵制七类交通违法。督促其认真落实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向乘客普及安全驾驶及应急处置知识,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乘客监督作用,遏制和减少客运驾驶人酒驾、超速、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现象。

五、活动要求

要加强对“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实施方案制定、活动准备、舆论宣传和组织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协商解决活动组织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及时报送活动进展情况。活动结束后,认真做好活动总结工作,及时总结典型做法和经验,于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工作总结报州城市客运办公室。

第2篇: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州治超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全县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完善治超监督机制,确保督导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县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省政府召开全省加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现场会和州政府部署全州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严格规范治超执法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推动治超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稳步推进治超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果、新成效,为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治超专项行动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公平公正、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成立全县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工作内容

1、严格货运市场准入审核;

2、加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管理;

3、落实货运源头单位主体责任;

4、加强治超站联合执法;

5、加强县乡道路监督管理;

五、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

1、制定实施方案;

2、开展集中治理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

1、调查摸底,自查自纠。通过调查摸底,准确掌握货运车辆、货运源头、货运市场、治超收费、治超站点建设、超限运输率等基本情况和现状,建立工作台账。在县乡公路关键点设置限高限宽设施,调整充实行业执法人员。

2、源头管理,路面管控。2016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开展统一治理工作。加强源头监管,在县乡道重要路口设点严防死守,防堵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卸载和处罚并举。加大路面流动监督力度,依法查处超限超载车辆。

3、统一行动,形成威慑。2016年春节前、2016年春季和2016年夏季开展集中行动,集中打击、处理非法超限超载行为,形成治超超高压态势,威慑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巩固集中治理成果。

(三)总结验收阶段

做好迎接省州检查验收工作,由集中治理转入常态化管理,巩固集中治理的成果,全县超限超载控制在州定标准以下。

第3篇: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和沪昆高速邵阳段“7·1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以下简称“3-1”事故和“7·19"事故)教训,扎实推进国务院、省、州、县部署的“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多发势头,县安委办研究决定,自2016年9月至12月底在全县开展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央、省、州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的重要指示和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制度执行力,依法从严从重查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

严厉打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执法监管中,提请关闭种要求停产整改的非法违法企业。通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四非”违法行为,即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非法驾驶、押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伪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行为,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为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着力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改装伪装、充装装卸作业以及道路运输管理等各个环节强化责任、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市场秩序,查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全力防范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

三、行动重点

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层层部署动员,广泛宣传发动。县公安、交通、经信、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要聚焦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集中排查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车辆、装载、出厂上路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立即开展全面、严格、彻底的清理整治。重点是以下四个方面:

(一)严厉打击非法承运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县交通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全面排查从事危险化学品充装和运输企业、货物站场及液化气充装单位,对照发货和充装危化品信息记录,全面清查并依法取缔所有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企业盛单位、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

县交通部门要将“3·1”事故和“7·19”事故作为典型案例向所有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进行通报,组织对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押运人员、装卸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员开展警示教育。

县交通部门要组织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进行自查自纠,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是否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8条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罐体是否符合《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18564.1-2016)要求,凡是非法改装伪装、罐体不合格的全部停运。

对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车辆、人员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县交通部门要从严惩处。对于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的;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交通部门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59条处罚。对于非法转让、出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的企业,交通部门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60条处罚。对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驾驶入员、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交通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6条处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建立或者不执行收件验视制度,或者收寄危险化学品的,对邮政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对快递企业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对在邮件、快件内夹带危险化学品,或者将危险化学品谎报为普通物品交寄的寄件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罐体的,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67条规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公路客运车辆捎带、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

(二)严厉打击违规发货或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行为。

县交通、质监、安监等部门应当依法督促危险化学品充装企业、货物站场和液化气充装单位建立对危险化学品承运人的查验、登记等制度。一是建立查验制度。在发货或充装危险化学品时,做到“四必查’’:必须查验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入、押运人员及装卸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是否与承运货物相适应;必须查验压力容器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必须查验车辆是否悬挂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要求的标志;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必须查验相应的购买许可证件或证明文件。承运人没有相应资质或超经营范围的、从业人员不具备资格的、运输车辆或罐体不合格的,一俸不得发货或充装。未建立此制度的企业9月底前必须建立并执行。二是建立流向信息登记制度。对货物品名、数量和托运人、承运人、购买人、车辆等相关信息予以记录,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

县安监部门应当及时将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和液化气充装单位(经营范围、经营规模、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同级公安、交通部门进行通报,并建立定期信息通报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共同打击违规发货和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行为。

县交通、公安、质监、安监等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充装企业、货物站场及液化气充装单位建立执行发货和装载查验、登记制度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凡是未按要求严格查验相关内容,向非法改装伪装车辆、罐体不合格车辆、配备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不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的车辆、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车辆充装或装载危险化学品的,交通部门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7条处罚。对于向不具有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购买许可证件或证明文件的企业或单位销售的,公安部门要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4条处罚;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格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罐体非法生产、改装问题。

县经信、交通、工商、质监、公安部门对本地杌动车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物流站场等场所开展明查暗访,实施突击清查行动,严查非法改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罐式专用车辆罐体、非法改装伪装普通货车用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要针对发现的问题,调取企业近两年改装车辆记录,倒查改装车辆的法定用途、改装后的用途,所属单位、个人及流向。公安、质监部门要深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车辆管理所、液体危险货物罐体检验机构等场所暗访,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检验、登记是否按规定行。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3条等有关规定,没收非法改装、拼装、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并处以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生产、销售场所予以查封或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机动车维修、企业从事非法改装的,由交通部门依照《道路运输条例》第73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经营许可;对其他企业从事非法改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14条规定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等财物,并处罚款。明知非法改装车辆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而改装的、因非法改装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敌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降低检验标准、减少检验项目,篡改检验数据,伪造检验结果,或者不检验、检验不合格即出具检验合格报告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4条等规定处以罚款,并依法撤销检验资格;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等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检验机构负责人及检验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严格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

县交通、公安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队,深入本地危险化学品装载充装和发货的企业、站场等,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出发上路前的装载状况进行检查,凡是非法运输、无证运输、超载运输,车辆、罐体非法改装伪装,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一律依法处罚。县公安、交通部门要依托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超限检测站,对途经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严格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和押运员的从业资格证,检查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以及经营范围是否包含危险化学品,检查车辆是否非法改装伪装,检查悬挂或喷涂警示标志、车身反光标识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检查车上配备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规定,对剧毒化学品、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运输车辆,要检查是否按公安机关指定的路线、时间及规定的速度运输。

对检查发现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驾驶入处以罚款、记分,同时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8奈、89条规定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处以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处罚;

由交通部门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59条、64条对非法运输企业及驾驶员、押运人员进行处罚。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及装载发货人员、驾驶员、押运员等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步骤及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16年9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9月)。主要任务: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下发本辖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进行层层动员部署。组织危险化学品充装、运输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整改,所有非法改装伪装、罐体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要全部停运,立即拆除、销毁,恢复原状。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10月1日至11月底)

主要任务:组织深入企业、路面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行为和未整改的安全隐患,倒查追责、上限处罚。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6年12月)。主要任务:系统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严管常态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县公安、交通、经信、工商、质监、安监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动员部署本行业、本系统迅速行动起来,动真碰硬,不走过场。要建立案件移交制度,在检查过程中,有违反其他部门管埋规定的,要将案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要全面摸底排查,真正摸清危险化学品充装、运输企业的数量,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和从业人员数量,罐式车辆罐体检验情况,建立信息化台账,实现信息共享。

(二)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零容忍”,充分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严管重罚、上限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与企业经营资质、车辆运输资质、驾驶入从业资格挂钩,该停业的停业,该关闭的关闭,该吊销的吊销,该降级的降级,提高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成本。对安全隐患突出、事故频发的企业,实行“黑名单’’管理,未消除安全隐患的,交通运输部门不批准增加新的营运车辆,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公安机关不批准核发道路运输通行证。

(三)广泛宣传发动。要积极协调本地媒体,精心策划专项行动的宣传,打好宣传战。要结合“3·1”事故和“7·19’’事故,组织媒体深入企业、路面,深度调查、剖析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严重危害和当前危险化学品运输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曝光一批查获的典型违法案例,公布一批违法严重的危险化学品充装、运输企业和机动车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形成对非法改装伪装和违法运输的强大舆论压力。要发布通告,督促企业立即自查自纠,所有菲法改装伪装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全部停运、恢复原状,否则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罚。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查实的要及时落实奖励。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

对于检查发现和事故暴露的监管缺失问题,要倒查追究管理部门的责任。对在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各个环节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督导检查。各乡镇、部门要把非法改装企业多,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突出、事故多发的地段列为重点,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地区和单位进行明查暗访、突击检查、蹲点督导,加强对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对集中整治行动不重视、效果不明显的地区,要通报批评。县安委办将组织对重点地区进行督导检查。

第4篇:2016年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扎实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实现客运车辆事故同比减少,客运驾驶员素质整体提升,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动态监控制度进一步完善,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二、组织领导

“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由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部署,县直各行业监管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的组织开展。为确保专项行动各项措施全面落实,成立专项活动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办公室主任:石邦雄(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办公室副主任:廖湘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石绍青(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各行业管理部门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三、活动内容

(一)持续深化驾驶员综合素质教育工程。坚持将培养“安全驾驶、文明出行”驾驶员作为核心目标,切实提高驾驶人的安全意识、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贯彻落实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开业条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2016)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30341-2016),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学习和掌握两项标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要按照标准要求,规范新申报机动车驾驶培训业务的许可,督促现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逐步完成改造。

二是全面推广应用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积极推行“先学后付、计时收费”等教学模式。各相关部门要督促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按照《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他、平台和计时终端技术规范》的要求,10月1日前完成平台和终端的改造和维护,切实落实培训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和学时。

三是认真抓好从业人员队伍建设。以考点建设、考核员队伍建设和无纸化考试规范化以及新大纲执行情况为重点,开展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检查;充分运用网络远程教育等先进手段,深入开展客货运驾驶员继续教育;继续开展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素质提升工程,不断提高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的教学质量和水平;推进道路运输经理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道路运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

四是深入开展防御性驾驶教育培训。要以客运车辆为重点,结合继续教育,组织客运驾驶人开展防御性驾驶教育,提升客运驾驶人的安全意识,规范习惯养成。

(二)深入落实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继续贯彻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客运企业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1.开展客运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要组织道路客运行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素质和管理水平。

2.贯彻《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评估指南》。鼓励和引导客运企业开展安全自我评估,进一步促进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3.联合组织《规范》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各相关部门要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暗访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道路客运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规范》贯彻执行到位。8月底,要向社会公布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客运企业,并下达挂牌督办整改通知;年底前,要向社会公布客运企业整改情况。

(三)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6年第5号,以下简称《办法》)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各相关部门要把贯彻实施《办法》作为营运车辆动态监管的长期工作认真抓好,抓出成效。

1.做好《办法》的宣传贯彻。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开展宣传贯彻活动,确保管理部门和企业相关人员了解和掌握《办法》内容要求。

2.运输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6月底前,各相关部门要在前期卫星定位系统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督促、指导运输企业对照《办法》要求,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重点查纠运输企业监控平台建设运行情况及相关管理制度健全落实情况。

3.开展部门联合督导检查。交通运管、公安交警、安监部门要联合对辖区内运输企业贯彻落实《办法》、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不符合《办法》要求的运输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办法》实施后,要不定期地组织对运输企业贯彻执行《办法》情况开展联合突击检查。

(四)联合整治客车非法营运行为。

1.集中整治包车客运非法营运行为。运管部门要严格包车客运标志牌的审核把关,对包车营运情况开展不定期的抽检核查,发现未按规定线路营运的,以及客运车辆长期在异地从事违规包车客运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包车的路检路查,对包车客运标志牌起止点与车籍地不一致的,或者包车客运标志牌准许运行的线路与实际不一致的,要及时通报交通运输部门进行查处和卸客转运。

2.联合整治汽车租赁企业非法营运行为。8月底前,各相关部门要联合对辖区内的汽车租赁企业开展一次集中大排查,全面清查汽车租赁企业资质、租赁汽车数量、车辆的使用性质、租赁企业业务开展情况及相关制度建设落实情况等,对承办租赁大中型客车的,要重点登记、跟踪调查车辆租赁使用情况,发现非法营运的,坚决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罚。

3.严厉打击非营运客车非法营运行为。交通运管、公安交警要加强联合执法,依托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省际、市际交通安全服务站,加强对过往客车的登记检查,属于非营运客车非法营运的,要依法查处并做好卸客转运。

(五)进一步深化“安全带—生命带”活动。要深入开展“安全带一生命带”活动,进一步提高安全带佩戴率,有效减少事故伤亡人数。

1.继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使用安全带的重要意义及正确方法,刊播公益广告;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站场等场所广泛张贴、发放倡导安全带使用的挂图、车贴、折页等宣传品,组织好本辖区内的“安全带一生命带”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2.加强客运车辆安全带安装使用的监督检查。运管部门要督促客运企业完善安全带使用、检查制度,及时修复损坏的安全带,保证安全带使用功能正常。对新进入运输市场的客运车辆以及通行高速公路的客车必须安装使用安全带,并逐步推广至所有客运车辆。要严格执法检查,客运站要严格出站检查,旅客未佩戴安全带的,禁止出站。县交警大队要在路面执法过程中加大对规定客车安装、佩戴安全带情况的检查力度,发现驾驶员和旅客不佩戴安全带的要及时纠正并依法处理,提高安全带的佩戴使用率,使乘客佩戴安全带成为常态化。

(六)进一步规范客运站场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和规范客运站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把好客运站源头安全管理关。

1.严格客车安全例检和出站检查。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汽车客运站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工作规范》,加强对企业的分类指导,确保制度落实。

2.严格落实安全告知制度。在进一步规范安全告知工作,免费发放《道路客运安全告知》、《道路客运驾驶员安全告知培训示范》等基础上,督促企业编写具体到每班驾驶员的安全告知材料,并组织好客运驾驶员的培训。

3.组织专项检查。要相关部门要通过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客运站安全管理、安全例检、出站检查、安全告知制度、旅客佩戴安全带的执行情况进出检查和抽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对于不落实规定的客运站和客运车辆要及时纠正,限期整改。

(七)进一步强化客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和挂牌督办机制。

1、对于一次死亡1至2人的客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认真开展事故调查。

2、各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委员会要进一步强化客运车辆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挂牌督办机制,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严格事故责任追究。

3、要充分吸取事故教训,用事故教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对于发生客运车辆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利用动态监管系统将事故信息和教训传达到各客运企业;发生较大事故的,要将事故信息和教训传达到州级监控平台和各客运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将事故信息和教训传达到省级监控平台和各客运企业。

四、活动安排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阶段(7月份)。各相关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7月20日前,工作方案分别报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全面推进阶段(8月—11月份)。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的实施计划,全面推进“客运安全年”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不定期地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三)总结完善阶段(12月份)。对“道路客运安全年”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选出活动开展好的先进单位和先进运输企业,并于12月1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先进运输企业的材料分别报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并报上级活动整治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并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形成部门配合、社会支持、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狠抓活动效果。要围绕活动整体安排,认真分析研究道路客运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前两年活动效果,抓住重点,加强活动情况的跟踪督查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要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构建良好的活动氛围。活动期间,交通运管、公安交警和安全监管部门每月20日前要向州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报送活动开展情况。

第5篇: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实施县委组织部《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解决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减少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建设“平安、和谐”确保安全畅通,按照《县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部署,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大整治专项行动高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整治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部署,我局成立相应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局属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细化工方案,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道路交通的管控力度,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突出问题,使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行车秩序进一步好转,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一)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迅速排查整治一批易发、多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点路段和道路运输企业,全面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省、市、县三级挂牌督办的道路隐患力争提前整治达标,实现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

(二)突出客运车辆安全监管,确保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客运企业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客运车辆及驾驶人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违法载客)、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涉牌涉证违法行车、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三)以源头治理为重点,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客货运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信息全部录入数据库,文明交通“五进”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内部宣传教育机制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常识和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排料、董马库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验进一步推广。

三、主要措施

(一)突出加强对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运管所及道路运输企业特别是客运企业,要定期、分批组织驾驶人员学习,使所有从事道路运输的驾驶员都受到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增强驾驶人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安全法规。对超速50%以上、超员20%以上、酒后驾驶、一年内有3次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运管所要督促企业依据《道路旅客客运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规定解聘违法驾驶人。6月底之前,运管所要对道路运输企业和农村个体客运车辆驾驶员资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凡是从事道路交通运输的驾驶员,必须达到规定的安全行车记录和驾驶年限。对有违规记录的要从严管理、从严教育,对列入“黑名单”的人员实行同行业限制进入,防止驾驶人员无序流动。

(二)突出加强对重点车辆的管理。6月30日之前,运管所要全面清理个体或挂靠经营车辆,坚决打击非客运车辆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对所有客运车辆,要一个不漏地进行检查;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要一个不漏地开展集中清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超期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客运车辆,要一律禁止上路行驶;对报废车、拼改装车和安全技术不合格车辆,一律予以淘汰。春运期间设立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要立即启用,严格落实24小时勤务制度,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接送学生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严格执行“六必查”(承载人数、驾驶时间、驾驶资格、车辆审验情况、车辆安全设施配备、车辆轮胎磨损情况)。检查情况要逐项登记,发现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纠正,从严处罚。存在车辆安全隐患的,要责令立即消除。

(三)突出加强对道路通行秩序的管理。要以交通秩序主导交通勤务,定期研判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县公路局、公路站和运管所要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的监控和重点违法行为的整治。要科学安排勤务,依托公路卡点、临时检查点,坚持定点检查和流动巡逻相结合,切实把事故多发的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作为日常重点管控范围,加大巡逻密度和管控力度用足法律手段。将管控重心向城郊结合部、农村地区延伸,进一步加强对县乡道路的交通管控,全面提高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突出加强对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6月30之前,县公路局、公路站要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所有的道路特别是临水、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再做一次全面深入的隐患排查。要继续深入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生命防护工程”,对急弯、陡坡、临水、桥梁、涵洞等危险路段实施综合整治,对照相关标准并根据预防事故的实际需要,及时采取完善防护设施和必要的警示标志等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不能保证安全行车的路段,必须确定专人严防死守。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动态监控和预警体系,盯紧抓实政府挂牌的重点管理地区、路段,全面落实各项整治任务。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迅速部署实施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深入动员发动,周密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扭转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被动局面。县公路局、公路站和运管所既要根据职能,各负其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部署实施;又要加强配合,定期会商,及时总结推广创新做法和工作经验。

(二)加强宣传,营造整治声势。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目的、任务和措施要求;要联合主要媒体共同策划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提示服务;要推进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事故应对、处置、调查处理信息和事故调查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深化重点群体宣传教育,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着力营造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强大声势和社会氛围。

(三)加强督导,落实具体责任。县公路局、公路站和运管所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基层、深入实地、深入道路运输企业,查隐患、促整改,强化责任落实,凡是没有依法履行职责或管理不到位引发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必须实行责任倒查,严格问责。

第6篇:文明交通秩序整改工作方案

为治理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隐患,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在二中、镇一小等重点路段交通出行不便的突出问题,结合我局实际,为确保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把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以强宣传、纠违法、治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核心,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管理创新,为我县人民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总体目标是:通过专项行动,使县城区人民群众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行人过马路能遵守交通规则,城区车辆摆放有序,取缔非法占道经营影响交通秩序的行为。

二、城区交通秩序的现状及问题

全城拥有机动车辆4000余辆,道路总长17公里,道路最宽处为12米,最窄处为7米,重要交通路口平面交叉设计,人车混行。随着交通的便利和经济的飞速发展,来我县投资、经商、办事人员相对增加,道路承载能力日益紧张,交通违章违法行为大量出现,导致城区交通秩序混乱。城区堵塞事件时有发生,行车难,停车难,已成为群众出行不便的最大难题,不仅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也有损城市的品味和形象。

三、造成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混乱的原因分析

面积不大的县城为什么会出现人难走,车难行的局面?

(一)地理条件和历史条件的制约。一是县位于省西部边陲,地处山区,四面环山,平地很少,土地资源的匮乏,直接导致道路资源的匮乏。二是历史沉淀下来的问题一时难以纠正,县城建设规划起步晚,城市建筑规划不合理,道路两旁高楼耸立留给道路拓展的空间太小,除了城北新区大道相对宽阔外,整条建设路都很窄小,又没有拓宽的余地,目前只能是在维持现状的前提下作一些小范围调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机动车辆激增,车辆停放无序。近年来,我县的机动车辆迅速增加,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与现代交通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突出,在红绿灯附近、西门口农贸市场、三岔路、汽车车站等路段,临街门面多,运送货物的车辆为卸装方便,把车辆随意放在路旁,道路上各类大小汽车、摩托车、三轮车随意穿插,机动车辆乱停乱靠,争道抢行,尤其是出租车为上客、下客,行驶中突然停车,停靠时多半不靠边,且让乘客从左门下车,轻则造成车流缓慢,重则造成交通拥堵,甚至发生交通事故。

(三)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薄弱。目前,我县主要道路的基础设施非常薄弱,城区道路路面太窄,难以承载迅猛增长的车流量,特别是县城最繁华的建设路段最为突出,主要表现在:1、全城区所有干道都未能设置中心隔离带,红绿灯附近出入口太多,如物质局、边贸、老政府、建行、电信、邮政、二中等处均有出入口,出来的车辆随意调头、抢行争道。2、花小、二中、镇一小等学校出入口都位临主街道,学生上下学高峰期,接送学生家长的车辆停放无序,极易造成严重的交通堵塞,加之二中出口处摊点多,此路段发生的交通拥堵直接影响到红绿灯交通的通畅。3、红绿灯没有过街天桥,市民普遍没有交通意识,随意闯红灯,横穿道路现象普遍存在,造成交通混乱。

(四)部分驾驶员和市民素质不高、法制观念和交通文明意识淡薄。我县的经济是由矿业的开发而迅速发展起来的,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很大改善,物质与精神的发展一时间无法实现平衡。日益增多的驾驶员良莠不齐,安全观念及交通意识不强等问题非常突出。市民的交通安全知识普及程度较低,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现象难以避免,随意停车、调头、超员超载、超速行驶,驾驶员队伍素质的低劣,直接关系到道路的安全和畅通。

(五)公共停车场地缺乏,停车场建设滞后。近年来,我县快速增长的车辆中私家车占绝大多数,这些车辆行驶路程短,停车率高。目前县城公共停车位严重不足,远远满足不了出行群众停车需求。因此乱停乱放随处可见,这让本不宽敞的道路变得更加狭窄和拥挤。此外,大部分商业建筑没有进行停车场的配套建设,有建筑配建停车场的基本都属于单位或酒店所有,并不公共开放,利用率低。尤其建设路人口密集活动频繁,超市、餐饮、娱乐等人员聚集场所都就近利用道路临时停车位或占用人行道停车,严重妨碍行人和车辆的有序通行。

四、整改措施

采取管建结合的方式,主要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商贩违章占道、公交车不按规定进站停靠、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车辆停放等静态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出现。

1、加大管理力度。进行流动执勤和定点看守,在城区主要街路、学校通道、商业网点周边路段及公交车、出租车停靠站等地点对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乱停乱放车辆驾驶人不在现场的,用照相机、摄像机固定证据后,下达《交通违法处理通知单》。逾期不去接受处理的,将其车辆违法信移交县交警大队息录入公安网交通违法系统。对驾驶人不在现场,车辆违章停放影响通行的,依法拖移机动车到指定地点停放并按规定处罚。

2、加大规划建设力度。协调建设局、交警支队,合理规划路边停车位,建设几处大型公共停车场,包括增加建设摩托车停车处,解决车辆无处停放的问题。

3、加大马路市场管理力度。各相关部门互相配合、综合治理,设置适当的经营场所,引导商贩进场经营,减少对市容环境和交通环境影响。对于暂时不能马上撤除的马路市场,应加强管理,保证马路市场定时设立、定时撤离,有效解决商贩占道经营影响交通通行和车辆停放无序问题。

五、组织领导及责任划分

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特成立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文明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一领导。实行划分片区到人、责任到人。

(一)组织领导

(二)责任划分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自查自纠(6月中旬——6月31)。召开文明交通安全专项会议,部署整治工作,做好调查摸底,自查自纠。制作固定宣传展板,印制的交通安全宣传手册发放到驾驶员手中,同时做好宣传,营造气氛,做到家喻户晓,对车辆违法情况进行清理,建立台账。

(二)集中整治、依法处理(7月1日——8月31日)。根据工作职责按照实施方案的部署和具体要求,全面推进整治工作。

(三)整章建制、巩固成果(9月1日——12月31日)。在整治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总结,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七、工作要求

(一)严肃纪律。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要充分履行职责,严格执法,不徇私情,做到不打招呼、不批条子、不开口子;对活动中违规违纪、徇私枉法、不作为、不履职、工作拖沓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一律严肃追究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负责路面查控的执法人员要着制服,和执法装备,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二)强化监督。领导小组做到每天两次督查,一周一通报,每月一考核。同时强化社会监督,让群众对我局活动开展工作进行评议,不断促进工作向前推进。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个小组每周向局办公室上报工作小结和工作数据统计表,由局办公室整理并交由纪检监察室备案作为绩效考核依据。

2016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指导方案
2016平安交通创建方案 第六篇

为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全县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为目标,从严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深入宣传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道路:316国道、210省道段。

(二)重点车辆:各类客运、货运车辆,“五小”车辆。

(三)重点违法驾驶行为: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强超抢会、逆向行驶、酒后驾驶、无牌无证、非法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工作职责

(一)各镇政府职责:加强对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大力整治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督促车主、驾驶人为车辆上户挂牌、办理《驾驶证》;对车主、驾驶员进行日常教育,严禁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及拖拉机违法载人;协助交管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做好辖区社会稳定工作;组织人力管护地方公路,提高公路完好率。

(二)公安交管部门职责:牵头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加强对道路的巡查管控力度,依法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落实客运车辆安全检查及山区三级以下道路夜间禁行制度;加强机动车检验和驾驶人审核、考核、发证工作;严格依法处理交通事故,加大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力度。

(三)公路及交通运输部门职责:排查公路危险路段和农村公路安全设施治理安全隐患;加强对客运企业和客运场站的安全监管,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道路运输市场,依法整治无证照经营、违章经营等违法行为。

(四)安监部门职责: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实行责任倒查。

(五)教育部门职责:负责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指导学校加强学生集体出游等活动的交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涉及学生的交通安全事故。

(六)其他机关单位职责: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对违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理。

四、时间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从2016年11月1日起至2016年1月31日止,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0月下旬,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召开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专项行动,并做好宣传工作。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月20日,各镇、各相关部门按照专项行动的内容和重点,全面开展治理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1月21日至2016年1月31日,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形成阶段性成果,并提出继续深化完善的措施,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常态化。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镇、各相关部门要把宣传教育作为这次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贯穿始终,采取多种方式,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向社会各界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提高广大群众对交通安全的知晓率。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互联网的作用,在社区、学校、重点单位及人员密集地区,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题宣传,对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曝光,警示和教育群众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二)认真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公安交管部门要联合公路、交通运输部门尽快对国省道交通事故频发、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的路段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并及时整改,增设球面镜、减速带等公路安全设施。对于道路塌方、公路损坏等现象要及时清理修复,尽可能减少非事故原因堵车,保障县境内道路畅通,并于每年12月至次年2月关停县境内全部汽车加水点。同时,要将排查整改工作逐步向农村公路延伸,重点解决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多、交通事故多发和公路无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问题,及时消除各类道路安全隐患。

(三)严格查处违法驾驶行为。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国省道和农村公路的秩序管控,把工作重点、警力部署放在316国道和210省道县境段的巡逻和管控上,依法从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要综合采取定点测速、流动测速等方式,限制国省道的车辆行驶速度。要强化与超限站的联系,实现信息互通,对超载超限车辆依照相关法规严格处罚。同时,要继续发挥好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的作用,严格落实勤务制度,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要逐车检查登记,及时发现、消除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

(四)加强运输企业源头监管。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履行“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督促客运场站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配备安全检查人员,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工作制度,将安全隐患消除在企业内部和车辆上路之前。要严肃查处不进站经营、无证经营等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的行为,不断规范道路运输市场。要督促客运企业利用客运车辆行车记录仪,加强对客运车辆的动态监管,及时提醒和纠正客运车辆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把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有效防止和减少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和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按照全县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迅速制订本辖区、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加强协调配合,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三)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协作意识,认真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积极主动抓好落实;对属于几个部门共同落实的,要明确牵头部门,联合开展工作,形成对道路交通安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督查,狠抓落实。专项行动期间,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于措施落实不力、行动迟缓、治理效果不明显的部门将进行通报批评,确保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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