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策划 > 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2016-07-12 11:45:0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共6篇)公立医院财务制度公立医院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

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为大家整理的《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更多资源请搜索成考报名频道与你分享!

公立医院财务制度
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篇

公立医院财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条医院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医院的公益性。

第五条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经济管理,实行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六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人员,会计人员须持证上岗。

三级医院须设置总会计师,其他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设置。

第七条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医院的财务活动在医院负责人及总会计师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集中管理。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八条预算是指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九条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地方可结合本地实际,对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缴、差

定项补助的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条医院要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

第十一条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预算编制的规定,对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根据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以及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业务活动需要和可能,编制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二条医院预算应经医院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上报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

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行业发展规划,对医院预算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稳妥性等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并综合平衡。

财政部门根据宏观经济政策和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对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申报的医院预算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批复。

第十三条医院要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经批复的医院预算是控制医院日常业务、经济活动的依据和衡量其合理性的标准,医院要严格执行,并将预算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医院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定期将执行情况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偏差、查找原因,采取必要措施,保证预算整体目标的顺利完成。

第十四条医院应按照规定调整预算。财政部门核定的财政补助等资金预算及其他项目预算执行中一般不予调整。当事业发展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需要增加或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医院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提出调整预算建议,经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调整预算。

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调减支出预算。

第十五条年度终了,医院应按照财政部门决算编制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

医院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对财政部门批复调整的事项,医院应及时调整相关数据。

第十六条医院要加强预算执行结果的分析和考核,并将预算执行结果、成本控制目标实现情况和业务工作效率等一并作为内部业务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与年终评比、内部收入分配挂钩机制。

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应会同财政部门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对医院预算执行、成本控制以及业务工作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将结果作为对医院决策和管理层进行综合考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七条收入是指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八条收入包括: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医疗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

1.门诊收入是指为门诊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门诊收入等。

2.住院收入是指为住院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护理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住院收入等。

(二)财政补助收入,即医院按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补助收入,包括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和项目支出补助收入。基本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政策性亏损补贴等经常性补助收入,项目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承担政府指定公共卫生任务等的专项补助收入。

(三)科教项目收入,即医院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外专门用于科研、教学项目的补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业务、科教项目之外的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培训收入、租金收入、食堂收入、投资收益、财产物资盘盈收入、捐赠收入、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第十九条医疗收入在医疗服务发生时依据政府确定的付费方式和付费标准确认。

第二十条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住院收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并切实加强管理,严禁使用虚假票据。

医疗收入原则上当日发生当日入账,并及时结算。严禁隐瞒、截留、挤占和挪用。现金收入不得坐支。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二十一条支出是指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资产、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二十二条支出包括医疗支出、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教项目支出、管理费用和其他支出。

(一)医疗支出,即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及其辅助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耗用的药品及卫生材料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和其他费用,不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和科教项目收入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

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其他费用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二)财政项目补助支出,即医院利用财政补助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实际发生额全部计入当期支出。其中,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发生的支出,应同时计入净资产,按规定分期结转。

(三)科教项目支出,即医院利用科教项目收入开展科研、教学活动发生的支出。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发生的支出,应同时计入净资产,按规定分期结转。

(四)管理费用,即医院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为组织、管理医疗和科研、教学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医院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发生的人员经费、耗用的材料成本、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费用,以及医院统一管理的离退休经费、坏账损失、印花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利息支出和其他公用经费,不包括计入科教项目、基本建设项目支出的管理费用。

(五)其他支出,即医院上述项目以外的支出,包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及维修费、食堂支出、罚没支出、捐赠支出、财产物资盘亏和毁损损失等。

基本建设项目支出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医院从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取得的有指定用途的项目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向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报送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报送项目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四条医院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医院规定。医院的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医院应严格控制人员经费和管理费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按有关规定并结合管理要求制定具体的工资总额和管理费用支出比率等控制指标。

第二十五条医院应当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国家关于药品采购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成本管理

第二十六条成本管理是指医院通过成本核算和分析,提出成本控制措施,降低医疗成本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成本管理的目的是全面、真实、准确反映医院成本信息,强化成本意识,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院绩效,增强医院在医疗市场中的竞争力。

第二十八条成本核算是指医院将其业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耗费按照核算对象进行归集和分配,计算出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的过程。

成本核算应遵循合法性、可靠性、相关性、分期核算、权责发生制、按实际成本计价、收支配比、一致性、重要性等原则。

第二十九条根据核算对象的不同,成本核算可分为科室成本核算、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病种成本核算、床日和诊次成本核算。成本核算一般应以科室、诊次和床日为核算对象,三级医院及其他有条件的医院还应以医疗服务项目、病种等为核算对象进行成本核算。

在以上述核算对象为基础进行成本核算的同时,开展医疗全成本核算的地方或医院,应将财政项目补助支出所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纳入成本核算范围;开展医院全成本核算的地方或医院,还应在医疗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将科教项目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纳入成本核算范围。

第三十条科室成本核算是指将医院业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耗费以科室为核算对象进行归集和分配,计算出科室成本的过程。

(一)科室区分为以下类别:临床服务类、医疗技术类、医疗辅助类和行政后勤类等。临床服务类指直接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并能体现最终医疗结果、完整反映医疗成本的科室;医疗技术类指为临床服务类科室及病人提供医疗技术服务的科室;医疗辅助类科室是服务于临床服务类和医疗技术类科室,为其提供动力、生产、加工等辅助服务的科室;行政后勤类指除临床服务、医疗技术和医疗辅助科室之外的从事院内外行政后勤业务工作的科室。

(二)科室成本的归集。

通过健全的组织机构,按照规范的统计要求及报送程序,将支出直接或分配归属到耗用科室,形成各类科室的成本。成本按照计入方法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直接成本是指科室为开展医疗服务活动而发生的能够直接计入或采用一定方法计算后直接计入的各种支出。间接成本是指为开展医疗服务活动而发生的不能直接计入、需要按照一定原则和标准分配计入的各项支出。

(三)科室成本的分摊。

各类科室成本应本着相关性、成本效益关系及重要性等原则,按照分项逐级分步结转的方法进行分摊,最终将所有成本转移到临床服务类科室。

公立医院财务管理模式现状及对策
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篇

浅析公立医院财务管理模式的现状及对策

摘要:随着医改的进一步深化,现代医院面临着一系列的考验,加强医院的财务管理是医院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本文将从建立制度、预算管理、成本控制、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对医院的财务管理,以促进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医院;财务管理;现状;风险;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1-828x(2011)07-0164-02

一、背景

医院的财务管理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医院有关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等财务活动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控制、指挥、协调、考核等工作的总称。医院的财务管理一般包括:建立和健全医院财务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根据基本建设规划、大型医疗设备采购、零星土建维修、药品采购、卫生材料采购等资料编制财务计划;资金筹集、资金投放、资金分配和清偿以及日常的资金、财物管理;办理应收应付款的结算;核算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监督财经纪律遵守情况等。加强财务管理,可以促进医院合理地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速资金周转,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减少患者的医疗费用,提高医院经济效益。这就要求医院要通过加强和完善财务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保障和促进医院的整体发展。因此,如何降低成本、提高医院经济效益,从宏观上加强财务管理,成为医院发展与生存的关键。

2015医院财务制度
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篇

第1篇:医院会计制度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四、医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医院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外的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医院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三)医院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五、医院财务报告是反映医院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现金流量等的书面文件。医院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六、医院财务报告分为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季度、月度)编制的财务报告称为中期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则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医院对外提供的年度财务报告应按有关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七、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格式、会计报表附注应予披露的主要内容等,由本制度规定;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医院自行规定。

八、医院财务报告中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总表、现金流量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以及有关附表。医院应当根据本制度有关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要求,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报表。医院不得违规定,随意改变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医院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要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九、医院会计报表附注是为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目等所作的解释。医院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遵循《医院会计制度》的声明;

(二)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情况的说明;

(三)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情况的说明;

(四)重大投资、借款活动的说明;

(五)会计报表重要项目及其增减变动情况的说明;

(六)以前年度结余调整情况的说明;

(七)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十、医院财务情况说明书至少应当对医院的下列情况做出说明:

(一)业务开展情况;

(二)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三)资产利用、负债管理情况;

(四)成本核算及控制情况;

(五)绩效考评情况;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医院财务情况说明书中对上述事项(四)的说明应附有成本报表(成本报表参考格式参见本制度第六部分)。

十一、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十二、医院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档案管理、内部会计监督与控制以及相关会计基础工作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十三、医院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除按照本制度执行外,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十四、本制度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十五、本制度自2015年7月1日起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施行,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

第2篇: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发挥财务在医院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医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财务管理任务: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正确安排和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积极推进绩效考核方法,完成目标管理,做好财务监督、检查和经济活动分析;进行经济预测,参与经济决策,做好医疗收费的管理工作。

三、医院财务管理范围: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等,以及财务分析和监督检查。

四、医院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模式,医院一切财务活动在总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医院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院长负责制。各医疗分支机构预算内的支付,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复核,执行院长审批,即可办理;属预算外的,由医院财务负责人复核,经医院总院长审批或由总院长书面授权的执行院长审批。

五、院长为医院财务总负责人,对医院财务负总责。执行院长为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总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负总责。医疗分支机构的财务主管人员由医院任命,接受医院财务部门的管理。

六、各医疗分支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定期上报会计报表及财务分析,服从医院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七、医院的财务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机构、会计人员、职责和任务

一、会计岗位和人员编制

医院财务部设置岗位3个,配备工作人员3名,其中部长1名,会计1名,出纳1名。

各医疗分支机构按内控管理制度要求设置相应的岗位。

医院内财务人员在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二、职责和任务

1、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结合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

2、编制和执行财务综合预、决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有效地使用资金。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医院财务部参与研究、审批医院内有关财务经济事项,上报、下发有关财会、经济管理等方面文件。

5、医院财务部对医院财务机构和岗位设置、人员配备、会计核算等提出方案。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医院内的财会人员。

6、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部门负责日常本单位财务工作,医院财务部负责对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三章预算管理

一、预算编制原则

1、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事业计划指标、任务,本着“收支统管,统筹兼顾,积极稳妥,依法理财”的原则。各医疗分支机构编制本单位预算。

2、在编制预算时,收入预算要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对预算年度的预测编制,支出预算要量入为出,合理安排资金。

3、要坚持勤俭办院原则,开源节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收入预算编制

收入预算编制以上年度实际收入情况,结合预算年度各医疗分支机构发展和工作计划,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变动等因素为编制依据。

1、医疗收入。

门诊收入:以计划门诊人次和计划平均收费水平来计算。

住院收入:以计划病床占用日数和按病床计划收费水平计算。

2、药品收入。

以上年度每门诊人次和每占用床日药费的实际收费水平为基础,结合预算年度业务量预计变动数计算。

3、其他收入。

根据具体收入项目的不同内容和有关业务计划分别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逐项计算后汇总编制。

三、支出预算编制

支出预算以医院和各医疗单位发展、工作任务、人员编制、有关支出定额和标准、物价因素等为预算年度基本编制依据。

1、人员经费。根据预算年度平均职工人数,上年末平均工资水平,国家有关调资政策等计算编列。【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2、药品费。根据预算年度药品收入预算和国家规定的加成率,参考上年度实际药品加成率计算。

3、卫生材料费。在上年度实际工作量和实际支出数的基础上,根据预算年度的计划及有关因素计算。

4、低值易耗品。根据上年的实际执行情况及预算年度业务工作量计算。

5、其他公用支出。在上年度实际支出的基础上,结合预算年度的计划合理安排。

6、月份用款计划。由各医疗分支机构按月编报。

第四章财产物资管理

财产物资管理包括固定资产、库存物资(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药品管理等,医院财产物资按“统一领导,归口负责”原则,财产物资采购由医院统一进行。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

1、固定资产的标准: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设备。

2、固定资产的分类:

⑴房屋及建筑物。

⑵专业设备。

⑶一般设备。

⑷图书。

⑸其他类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管理要求

⑴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⑵建立健全管理三级帐、卡制度,即财会部门负责总账,财产管理部门负责明细账,使用部门负责建卡即台帐。

⑶实行责任制管理。贵重仪器、设备要指定专人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和维护、保养、交接及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⑷财产物资管理部门与财会部门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做到账实相符,帐帐相符。

⑸固定资产的购置和修缮要考虑到工作需要和财力可能,要进行科学论证,防止盲目购置,同时对新够进的设备要及时开展成本核算,防止设备闲置,造成资金投资浪费。

⑹房屋修缮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医院审批。

⑺固定资产的转移、转让、出租、出借、捐赠、报废必须先报医院审批,按有关规定报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置。

⑻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二、库存物资的管理

库存物资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

1、要合理的确定储备定额,既要满足业务工作的需要,又要防止积压、占用大量的资金,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益。

2、建立库存物资的购买、验收、入出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降低物资的库存和消耗,提高物资的使用效益。

3、加强对库存物资的清查盘点,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保证物资的安全和完整。

4、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对在用的低值易耗品采用“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等管理办法。

三、药品的管理

药品的管理要遵循“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强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

必须正确的核算药房药品的销售情况,并按月计算药品综合差价率,核算药品费用并结转支出和以实现的药品进销差价。

第五章对外投资和筹资

医院的对外投资是指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或院企业、事业单位的投资和购买国家债券。由于对外投资直接影响到医院的利益和发展,其决策权力统一集中在医院,医疗分支机构不允许自行对外投资。

要做好预期风险和投资收益论证,把握投资能力,确保资金收回。

对外投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经财政部门或主管单位批准。

医院是筹资的决策者,医疗分支机构不得擅自发生筹资行为。所筹资金专款专用,[FS:Page]不准变相挪作他用。

第六章货币资金管理

医院货币资金管理包括:银行存款管理、现金管理、往来款项管理。各医疗分支机构的货币资金使用,必须报使用计划,由医院总院长审批。

一、银行存款管理

1、各医疗分支机构银行账户由医院统一开设和管理。

2、银行存款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3、各医疗分支机构所收款项要及时存入银行,财会人员要及时和银行对账。

4、严格支票管理,不得签发空白、空头、远期支票,作废支票要妥善保管和处理。

二、现金管理

1、各医疗分支机构收入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不得以白条抵现金。

2、现金必须按规定的范围使用。凡超出现金支出限额的,一律通过银行划转。

三、往来款项管理

1、医院加强对往来款项的管理,下属医疗分支机构要及时处理本单位债权债务。

2、对应收款项要及时收回,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呆账,按有关程序报经核准后核销。

3、个人不得因私借公款。

第七章财务分析与监督检查

一、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组织医疗分支机构对医院内的经济活动资料进行收集和分析。

二、财务分析主要包括预算执行情况、业务收支及资金运用情况。

三、医院财务监督检查要以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财经制度有关规定为依据,对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收支、财产物资管理、资金使用,以及医疗服务收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章考核与奖惩

一、医院对财务工作要实行考核与奖惩制度,以保证医院有关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考核财务工作按规定的管理要求及有关内容进行。

三、医院对医疗分支机构的奖励制度,兼顾国家、医院、职工三者利益。具体办法由医院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财务部岗位职责

一、部长职责

1、在总院长领导下,主持本部日常工作,负责进行医院财务管理和财务核算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核查监督财务收支、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3、指导医疗分支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完善本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办法。

4、合理组织收入,节约行政开支。按照国家规定的支出范围和批准项目,严格控制支出。

5、组织与编制医院及医疗分支机构的综合财务预算,并监督执行。

6、经常检查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有关会计核算的内容及有关财产帐实情况,要求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7、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或参与拟定经济合同、协议及其他经济政策制定工作。

8、负责向医院领导层报告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情况,并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9、组织安排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财务人员培训计划,参与会计人员的任用、调配工作。

10、定期组织清查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严格控制欠账。

11、保证医院资金财产的安全,协助相关部门进行经常的监督和必要的检查。

二、会计核算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会计法》及相关的财经法规,认真审核原始凭证,按有关规定填制会计凭证。

2、原始凭证审核内容:原始凭证内容是否完整,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合法,对记载不完整、不准确、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应退回补充或更正。

3、根据经济业务内容情况和有关规定分别设置明细账,按记账规则及时登记明细账。

4、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实行会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

5、按时编制会计报告,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经济活动分析明了,报送及时。

6、按会计档案管理要求,装订和保管当年会计凭证、账薄和报表。

7、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三、出纳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银行结算制度。

2、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银行结算业务,保管好库存现金及现金、银行账薄。

3、严格遵守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挪用现金。

4、每天认真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并与库存现金及总账核对相符。

5、每月与银行对账,按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相符,及时查询处理未达账款。

6、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白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套取现金。

7、保管好出纳印签章、空白支票、保险柜钥匙,做好现金、银行凭证的保管、传递及交接工作。

8、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3篇:小型民营医院管理制度

(一)明确发展定位、发展方向和发展策略

1、明确医院发展定位

第一,定位于本企业职工。利用过去的感情基础,继续占领这块现成的市场。

第二,定位于医院周围5万居民。要定位于为周围近5万居民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因为90%的居民需要基本的医疗服务,可以(只需要)处理一些常见病、诊断明确的慢性病,只有

10%的居民需要高精尖的技术服务,这一部分居民即使职工医院有高精尖的技术服务,他们也不会来或不敢来,即使有大医院的专家坐诊,也不一定有吸引力。老百姓到家门口的小

医院看病,首先图的是方便、便宜、熟悉、服务好,而不是有专家。因此,必须把基本的医疗服务做成精品,实施优质服务策略。

2、明确医院发展方向

一级医院的发展方向是社区卫生服务,立足于社区、家庭,为周围的全体居民提供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为一体的连续性、综合性、协调性、整体性的基本卫生服务。基本理念是:与社区居民交朋友,成为社区老百姓的健康代理人;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对社区居民的健康进行全面全程全人化的管理;与社区居民保持连续的关系,服务一次交一辈子朋友,服务一辈子(一次等于一辈子);来一个感动一个,感动一个等于感动十个(一个等于十个)。

3、发展策略

任何医院都可以采取6种最基本的发展策略:突出优势、发展特色、突破发展“瓶颈”、修炼绝招、控制成本、做好营销。

突出优势——重点突出4个优势:熟悉、距离、服务、价格。

发展特色——突出社区卫生服务的特色。服务项目包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心理咨询、上门服务、家庭保健、体检、健康管理、专家会诊、

医院转诊等。服务特色体现以人为本、以患者为中心、以家庭为单位、以社区为范围、以预防为导向、全面维护社区居民的健康。服务承诺:把服务送到家,把实惠让到家,把健

康保到家,提供一站式服务——首诊首问负责到底的服务,朋友式服务,全面全程全人化服务。

突破发展“瓶颈”——突破观念上的“瓶颈”。

修炼绝招:把简单的招式练到极致就是绝招,如综合处理常见病、慢性病、心理问题、静脉注射、头皮针、老年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

控制成本——最大的成本来自没有竞争的环境和缺乏合作精神,也来自资源闲置和管理不善,而不是来自病人的消耗。大部分医院花在病人身上的服务成本太低,而闲置成本却很高。一般的医院都在极力控制直接花在病人身上的服务成本,而不是控制管理成本和闲置成本。花在病人身上的服务成本太低,会直接导致失去市场。

做好营销:没有不好的市场,只有不好的眼光;没有不好的医院,只有不好的营销;没有不好的营销,只有不好的理念。

外部营销——与有关的单位建立固定的联系,定期举办妇女保健讲座,做职工体检和妇女病普查,为周围的老年人体检;与托、幼、学校建立固定联系,开展儿童体检、生长发育评价、营养指导、智力开发、学习问题咨询等服务;与妇联、计生委等部门联合,做一些保障妇女儿童健康的社会宣传和活动,扩大知名度;

内部营销——做好一对一优质服务营销,进行全过程管理,开展“售后”服务。

(二)树立市场竞争的意识

要树立市场竞争的意识,知道跟谁竞争,竞争什么,怎么竞争。三级医院之间的竞争定位在三级学科,如心内科、心外科、呼吸科、泌尿科等,竞争的要素是规模、设备、技术、专家。二级医院之间的竞争定位在二级学科,如大内科、大外科、妇科、产科、骨科等,竞争的要素是优质服务、特色服务和特需服务。一级医院的竞争定位在一级学科,如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竞争的要素是方便、及时、周到、亲切、便宜、有效、安全、舒适、持久。

(三)采取的优质服务措施

1、改造环境:向企业申请,在改制前对医院环境进行改造,包括医院的门面、内部环境和设施。进行视觉识别系统设计,树立品牌意识,改变医院的装修理念。一般医院的装修都采用冷色调,如白色、银灰色、蓝色等。为了体现家庭化服务的概念,本院的装修采用暖色调,采用粉红色、橙色和鹅黄绿3种基本色的混合色调。另外,完全站在老百姓的角度,增加服务环境的舒适性和方便性,所有的服务窗口和台面,一律改成完全开放、坐式服务。

2、改造服务流程:进行服务流程再造,能简化的就简化,能取消的就取消,能替代的就替代,能连续的就连续,给老百姓方便。病人看病凭流程管理单,可以对每一个服务环节进行质量和满意度评价。医生看病必须填回访卡,利用回访卡进行随访,看一个病人交一个朋友,跟病人保持一辈子的联系。开展服务流程管理,及时发现服务中的问题,帮助病人解决问题,保证流程通畅,服务方便,有人替代。开展随访服务,成立随访服务部,加大主动服务力度和宣传力度。

3、全员培训:开展转变服务观念培训、讨论、写心得体会、举办“转变服务观念、振兴医院”的演讲比赛;开展优质服务培训,举办优质服务竞赛,设优质服务红旗和明星,给予获胜者奖励,并将服务明星的照片挂在门诊大厅里。开展成功激励培训,激发每个人的成功欲望,告诉职工成功有不同的含义,每个人都可以成功,成功一定有方法,失败一定有原因,成功的方法是可以模仿的,失败的原因是可以避免的。培训结束后,要求每个人都要写自己的职业发展计划,并把自己的发展目标与医院的发展目标统一起来,这样才能做到上下一心,同心同德,协调发展。连续开展职工基本素质教育,举办相关的活动和仪式,增强团队协作精神,树立市场意识、竞争意识、服务意识和品牌意识。

4、开展人性化管理:要让病人感动,首先要让职工感动。管理者必须树立“员工第一,服务至上,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关心职工的家庭生活,送生日蛋糕,开生日晚会,每个月开一次表彰会,让员工得到尊重,真正成为主人;开设员工建议信箱,及时反馈,重奖提出合理建议的职工;增加与职工的沟通,开设院长接待日;把每个月的工资奖金用专用信封装好,由院领导亲自送到职工手上,在信封上写上感谢的话。让每一个职工都感觉到自己被重视、被培养了,每个人都是一个事业发展单位,都可以大显身手,都可以得到发展。

5、建立合作网络,增加安全感:与上级医院保持密切的联系和合作,及时聘请专家会诊,负责转院,全程负责安排住院,让老百姓感觉到方便和安全。

6、降低价格和费用:在可能的范围内降低药价和检查费用,增强竞争力。增加附加价值,如送体检卡、做一些健康促进活动等。

7、建立科学的绩效管理体系,对职工实行全面激励:以标准、要求、规范和制度为依据,以绩效考核为基本手段,以绩效沟通和反馈为基础,建立以提高个人、科室、部门以及全院工作绩效为核心的绩效管理体系。

能力(产能)管理(基本工资)——以提高素质和能力为目的,为每一类岗位、每个人制定能力要求和培养计划,设计个人职业发展规划,建立学习、培训、继续医学教育、考核与奖惩制度,每年考核位于最后10%的职工,要待岗学习1—3个月,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岗,学习期间只发给生活费。建立职工轮岗学习培训制度,由专人负责实施职工的培训和考核。

岗位管理(岗位工资)——制定各类岗位言行、态度、观念和操作规范,开展优质服务岗位训练,制定规范化服务制度,定期抽查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产出管理(绩效工资)——制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学术发展等工作目标,根据目标进行考核与奖惩。

第4篇: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单位公共财物管理,防止公共财物的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将公物进行登记造册,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二、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或办理退休时均应将自己工作房内的公共财物自觉存放房内,不得私自转给他人或带离单位,离开时将房门锁匙及公共财物登记表等一并送交办公室,办公室应及时派人清收。如发现缺损,论价赔偿,并及时通知组织人事部门在未完成赔偿前停止办理调离人员调动手续。

三、本单位本部门负责人及干部职工因工作需要经批准由公费购置的交通、通讯工具等,在调离单位或办理退休时,应自觉将公物移交给办公室,由办公室通知组织人事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在未处理好交接事项的情况下,组织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四、本单位本部门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或办理退休时,如欠有公款,应自觉结算还清,否则由办公室通知财会部门结算,通知组织人事部门停止办理有关手续。

单位(部门)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单位本部门财务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增强财务工作透明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工作任务

1、按时领报经费,做到手续完备,以保障各项开支。

2、做好建账、记账、算账、报账工作,及时反映经费的收支情况。

二、现金管理规定

1、库存备用金不得超过3000元。对于收入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

2、因公出差预借差旅费要按照往返路程、时间严格控制,不得多借,手续完备,并经本单位本部门领导批准,回来后及时结算。

3、个人遇有特殊情况确需借款时,应办好手续,经单位领导批准,数额限定在本人一月工资范围内,并在下月返还借款。

4、严格现金收支手续

(1)一切现金的收支必须有证有据,使用规定收据、发票和统一领据。

(2)借款要凭借据,支出要凭凭证,各种凭证均应及时登记入账,不准以借据“白条”等抵押库存现金。

(3)报销必须有正式发票,由经手人签字,因特殊原因无法取得正式发票时,应由经手人、验收人签字证明,部门负责人(主管乡财政领导)批准后方能入账报销。

4、妥善保管,确保安全

(1)提取、保管现金要有安全措施,现金必须由专人保管。

(2)到外地采购物资,不得携带大量现金,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带现金时,必须由本单位本部门领导批准。

(3)违反上述(1)、(2)规定造成的损失由经手人(承办人)负责。

三、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1、坚持集体领导下的单位部门负责人、主管乡财政领导一支笔审批制度。

2、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必须先报告后开支。

3、记账要及时、准确、清楚、账款相符。

4、财会人员每月汇报一次经费使用情况,结合资金使用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领导参谋。

5、秉公办事,报销时一律根据领导批示和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凡手续不齐、虚报冒领等不符合财经纪律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

6、财会人员不得以权谋私,假公济私,能转账的开支,必须通过银行转账。

7、印签要分开保管,一次性提取现金超过5000元的,须报本单位本部门主管财务领导批准。

8、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罚没款要及时上缴,一般一星期上缴一次。

2015医院会计制度
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篇

第1篇:医院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会计工作,统一核算办法,提高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医院管理中的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医院财务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关联法规:

第二条医院会计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会计核算、分析、监督、预测等活动,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第三条医院是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卫生事业单位,医院会计是国家预算会计体系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医院会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事务,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第五条医院会计核算对象是医院资金的运动。医院资金由预算资金和经营资金两部分组成,都要加强核算和管理。

第六条医院会计核算基础是权责发生制。凡属本期的收益或费用,不论其货币资金是否已经收付,均应作为本期收益或费用处理;凡不属本期的收益或费用,即使货币资金已在本期收付,均不作为本期收益或费用处理。

第七条医院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加强对医院财会工作的领导,要有一位院长分管会计工作。300张床以上(含300张床)的大、中型医院应建立总会计师制度,总会计师由具有会计师(含会计师)以上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

关联法规:

第八条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和权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工作人员职责条例》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医院预算,遵守国家规定的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并合理使用资金。

二、按照医院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记帐、算帐、报帐。

三、认真做好医院经济管理工作,对医院的经济活动进行预测、控制、分析并参与经济决策。

四、按照银行制度规定,加强银行存款和现金管理,做好结算工作。

五、按照经济核算的原则,定期检查分析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挖掘增收节支潜力,提高经济效益。

六、监督检查本单位有关部门的财务收支及财产保管、收发、计量、检验等情况。【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七、认真宣传国家财政规章制度,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关联法规:

第九条会计以人民币“元”为记帐单位,元以下列至角、分。

第十条医院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二章帐务组织与核算方法

帐务组织与核算方法包括设置会计帐户、复式记帐、审核和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进行财产清查、编制会计报表等内容。

第十一条会计科目应按照资金活动的具体形式和不同的经济内容分类设置,并按其分类的详细程度,分设总帐科目和明细科目两种。

第十二条医院的总帐科目一般分为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两大类,共设置46个总帐科目。

医院的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两种。

第十五条原始凭证是载明经济业务具体的发生或完成情况,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和填制记帐凭单的依据。原始凭证按取得渠道分为自制凭证和外来凭证两种。按记载的经济业务内容分为收入凭证、支出报销凭证、往来结算凭证和其他能够证明会计事项实际发生的单据、表册、文件等。

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日期和编号;填制单位名称和财务(会计)专用章;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大、小写金额应齐全、相等,不得涂改。外文的原始凭证要附有翻译成中文的译件。

阿拉伯数字书写不得连笔。阿拉伯金额数字前应写人民币符号“¥”。人民币符号与阿拉伯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汉字大写的金额数字一律用正楷字或行书书写,不得任意自造简化字。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人民币三字与金额之间不得留有空白。数字中间有“0”时,汉字大写金额要写“零”字,连续有几个“0”时,可只写一个“零”,印有位数的凭证应逐位填写“零”。

二、一式数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擅自销毁。

发生退款事项时必须取得对方证明。

药品、卫生材料、其他材料出入库时,不得以发票代替入库验收单或出库单。

职工出差借款要填写三联式借款单,第三联作为付款凭证,第二联作报销收回凭证,第一联报销后退还借款人。

经上级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将批准文件作为记帐凭单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应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文号。

三、原始凭证的审核:

(一)内容是否完整,手续是否完备。

(二)数字是否真实,计算是否正确,有无刮擦、挖补、涂改和伪造等情况。

(三)记载的经济内容是否符合财政制度、预算和合同。

对于内容不完整、手续不完备、数字有差错的原始凭证,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补办手续或更正。对有伪造、涂改、虚报冒领款项等现象的凭证应拒绝受理并及时报告领导。

第十六条记帐凭单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医院一般可采用通用的记帐凭单,大型医院可根据业务需要采用收款凭单、付款凭单和转帐凭单。收款凭单用于记载与现金和银行存款收入有关的业务;付款凭单用于记载与现金或银行存款支出有关的业务;转帐凭单用于记载与现金或银行存款收支无关的其他业务。对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的提存业务应编制付款凭单。

第十七条会计凭证的保管

一、各种会计凭证应及时传递,不得积压,登记完毕后,应按分类和编号顺序保管。

二、对各种记帐凭单,应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编号顺序定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签章。

三、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外单位如因特殊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在专设的帐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和收取人员共同签章。

四、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财会专用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凭证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经医院领导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会计帐簿

第十八条会计帐簿以会计凭证为依据,运用帐户全面、系统、连续地记录和反映医院资金运动的情况。

医院会计帐簿包括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日记帐和辅助帐。其设置的方法如下:

一、总分类帐(总帐),按照总帐会计科目设置,其格式采用“借”、“贷”、“余”三栏式帐簿。根据总帐科目汇总表或记帐凭证登记。

二、明细分类帐(明细帐),按照明细科目设置,根据记帐凭单或所附的原始凭证逐笔登记。明细分类帐有以下三种:

【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一)三栏式明细帐,一般适用于只反映金额不需要记录实物数量的帐户,如往来帐户。

(二)多栏式明细帐,适用于收入明细业务和支出明细业务。按照一级明细科目设置帐户,按二级明细科目设置专栏,以详细登记医院的各项收入和支出情况。

(三)数量金额明细帐,适用于核算各种库存药品、卫生材料、其他材料、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财产物资金额和数量的明细分类帐户。

三、日记帐(序时帐),是按照会计部门取得凭证时间的先后顺序逐日逐笔登记,反映货币资金收付结存详细情况的帐簿。如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和专项存款日记帐。日记帐必须使用订本帐簿。

四、辅助帐(也称备查帐),是补充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所不能详细反映的资料,以备考查的帐簿。如医院科室核算明细帐、成本核算明细帐、财产台帐(卡片)等。

第十九条为了做好记帐工作,保证核算质量,明确记帐责任,医院会计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记帐规则:

一、帐簿的启用和交接:各种帐簿在启用时,会计人员应在帐簿扉页上面写明单位名称、帐簿名称、启用日期、记帐人员和主管人员姓名,并加盖财会专用章和名章。交接帐簿时,应注明交接日期、交接人员和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三方人员签名盖章。

二、登记帐簿的一般要求:

(一)会计人员应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帐簿。登记帐簿时,应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逐一登记。做到数额准确,摘要简明扼要,登记及时。要在会计凭证上签名或盖章,并在记帐凭单上打“√”号,表示已经登记帐簿。

(二)帐簿中每格书写的文字与数字一般占格的1/2,不要写满格。

(三)登记帐簿必须用蓝黑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在帐簿上使用红色墨水只限于划线、改错和冲正,以及会计制度中规定用红字登记的其他记录。

(四)各种帐簿必须按照页次顺序记录。记帐不准空页、跳行。如发生空页、空行,应将空页、空行划一道红斜线注销。并由记帐人员签章。

(五)凡需结出余额的帐户,结出余额后,应在“借或贷”栏内写明“借”或“贷”字样。没有余额的帐户,应在“借”或“贷”栏内写“平”字,并在余额栏内用“Q”表示。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必须逐日结出余额。

(六)出纳人员应根据现金或银行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分别结出当日余额,现金日记帐的余额应与库存现金数核对相同,并在日结数额下划一道红线。银行存款日记帐应及时与开户行核对。

(七)每页帐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结出本页合计数和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并抄于次页第一行内,在摘要栏内写上“承前页”。

(八)要定期结帐,月份终了要月结,季度终了要季结,年度终了要年结。

三、记帐错误的更正:

帐簿记录发生错误,应按如下方法更正:

(一)划线更正法,记帐凭单填制无错误,结帐前发现帐簿记录错误,采用划线更正法。文字错误,应对错字划一横线,在上面写出正确的文字;数字错误,应在全部数字上划一条红线,在上面写出正确的全部数字;属于记错帐户,应用红线划销,同时,在应记的帐户中补记。划线后,原字迹要能辨认,记帐人员应在划线处左侧盖章。

(二)红字冲帐法,记帐后发现已经入帐的记帐凭单有错误,采用红字冲帐法。用红字按照错误的记帐凭单填制内容相同的记帐凭单,凭以用红字记帐,冲销原错误记录。同时用兰字填制正确的记帐凭单,登记入帐。

(三)补充登记法,在记完帐后,发现记帐和记帐凭单对应关系无误,而金额小于实际数字,可用蓝字将差额填制一张记帐凭单,补充入帐,记帐凭单和帐簿的摘要栏内,亦应注明原错误记帐凭单的日期、编号和原因。

四、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的平行登记。

(一)凡在总分类帐中进行登记的,也要在其所属明细帐中登记。

(二)记入总分类帐及其所属明细帐的“借”或“贷”的方向必须一致。

(三)记入总分类帐的金额,必须与记入其所属的明细帐金额之和相等。

第二十条结帐,会计人员应按照规定,定期结帐。

一、结帐前,要把所有记帐凭单登记入帐,将总帐同日记帐、明细帐核对。

二、结帐时,应结出每个帐户的本期发生额、累计发生额和期末余额。并在下面划一通栏单红线。年终结帐时划双红线。

三、年度终了,要把各帐户的余额结转下年,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在下年新帐第一行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数,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第二十一条年度结帐后,当年帐簿按下列办法处理:

一、活页帐要将所有空白帐页抽掉,统一编连续页号,加具帐簿封面和帐户目录装订成册,与订本帐一同办理归档。

二、固定资产明细帐和需要跨年度继续使用的材料明细帐,年终可不编页号。

第二十二条记帐程序

一、县及县以上医院会计,一般可采用科目汇总表记帐程序。即定期把所有记帐凭单按相同总帐科目加以汇总,填制总帐科目汇总表,据以登记总分类帐。总帐科目汇总表记帐程序如下:

(一)根据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记帐凭单;

(二)根据原始凭证和记帐凭单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三)根据记帐凭单及其所附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登记明细帐;

(四)根据记帐凭单定期编制总帐科目汇总表;

(五)根据总帐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分类帐;

(六)总分类帐的余额要定期与日记帐、有关明细帐户余额进行核对;

(七)根据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和其他有关资料定期编制会计报表。

第2篇:医院会计制度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加强医院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预字〔1997〕286号)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

核算的公立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卫生院等。

三、医院的会计核算除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均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的一般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进行。

四、医院应按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医院不应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

(二)医院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者外,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医院可按根据需要,自行规定。

(三)医院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五、医院应按下列规定编制和提供财务报告:【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一)医院应当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本制度的规定,编制和提供合法、真实和公允的财务报告。

(二)医院的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等,由本制度规定;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医院自行规定。

(三)医院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

1、资产负债表;

2、收入支出总表;

3、基金变动情况表;

4、有关附表。

(四)医院的财务报告应当报送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报送时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和卫生部门规定。

(五)医院会计报表,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六)医院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医院名称、地址、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医院法定代表人、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六、医院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的规定执行。

七、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卫生部负责解释。本制度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卫生部负责修订。

八、本制度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表(略)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101号科目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的库存现金。

医院内部各部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医院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医院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全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有外币现金的医院,应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第102号科目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

二、医院收入的一切款项(

三、医院应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末,银行存款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四、有外币业务的医院,应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帐”进行明细核算。

医院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应采用业务发生时汇率,也可以采用业务发生当月月初的汇率折合。

月末,各种外币账户(包括外币现金以及以外币结算的债权和债务)的外币期末余额,应当按照月末汇率折合为人民币。按照月末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因银行结售、购入外汇或不同外币兑换而产生的银行买入、卖出价与折合汇率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实际存在银行的款项。

第109号科目其他货币资金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和在途资金等其他货币资金。

二、外埠存款,是指医院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时,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的款项。医院将款项委托当地银行汇往采购地开立专户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采购员交来供应单位发票账单等报销凭证时,借记“库存物资”、“药品”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多余的外埠存款转回当地银行时,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银行汇票存款,是指医院为取得银行汇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医院在填送“银行汇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医院使用银行汇票后,根据发票帐单等有关凭证,借记“库存物资”、“药品”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有多余款或因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回款项,根据开户银行转来的银行汇票第四联(多余款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医院与所属单位之间和上下级之间的汇解款项,在月终如有未到达的汇入款项,应作为在途货币资金处理。根据汇出单位的通知,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第3篇:医院药品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会计工作,统一核算办法,提高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医院管理中的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医院财务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会计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会计核算、分析、监督、预测等活动,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第三条医院是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卫生事业单位,医院会计是国家预算会计体系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医院会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事务,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第五条医院会计核算对象是医院资金的运动。医院资金由预算资金和经营资金两部分组成,都要加强核算和管理。

第六条医院会计核算基础是权责发生制。凡属本期的收益或费用,不论其货币资金是否已经收付,均应作为本期收益或费用处理;凡不属本期的收益或费用,即使货币资金已在本期收付,均不作为本期收益或费用处理。

第七条医院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加强对医院财会工作的领导,要有一位院长分管会计工作。300张床以上(含300张床)的大、中型医院应建立总会计师制度,总会计师由具有会计师(含会计师)以上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

第八条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和权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工作人员职责条例》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医院预算,遵守国家规定的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并合理使用资金。

二、按照医院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记帐、算帐、报帐。

三、认真做好医院经济管理工作,对医院的经济活动进行预测、控制、分析并参与经济决策。

四、按照银行制度规定,加强银行存款和现金管理,做好结算工作。

五、按照经济核算的原则,定期检查分析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挖掘增收节支潜力,提高经济效益。

六、监督检查本单位有关部门的财务收支及财产保管、收发、计量、检验等情况。

七、认真宣传国家财政规章制度,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第九条会计以人民币“元”为记帐单位,元以下列至角、分。

第十条医院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二章帐务组织与核算方法

帐务组织与核算方法包括设置会计帐户、复式记帐、审核和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进行财产清查、编制会计报表等内容。

第十一条会计科目应按照资金活动的具体形式和不同的经济内容分类设置,并按其分类的详细程度,分设总帐科目和明细科目两种。

第十二条医院的总帐科目一般分为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两大类,共设置46个总帐科目。

第十三条本制度规定的总帐科目和一级明细科目,医院没有相应会计事务的,可以空置不用,但不得自行增删。对二级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外,各地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规定。

记帐方法

第十四条本制度采用借贷记帐法对医院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一、以“借”和“贷”作为记帐符号,用“借”表示资金占用的增加和资金来源的减少,用“贷”表示资金来源的增加和资金占用的减少。

二、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做为记帐规则。

(一)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同时增加时,资金占用帐户记“借”方,资金来源帐户记“贷”方。

(二)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同时减少时,资金占用帐户记“贷”方,资金来源帐户记“借”方。

(三)资金占用帐户内部资金发生增减变化时,增加的帐户记“借”方,减少的帐户记“贷”方。

(四)资金来源帐户内部资金发生增减变化时,增加的帐户记“贷”方,减少的帐户记“借”方。

(五)记入帐户借方的数额同记入贷方的数额必须相等。

三、为了清楚地反映帐户的对应关系,允许编制“一借一贷”、“一贷多借”或“一借多贷”的会计分录,但不允许编制“多贷多借”的会计分录。

四、借贷记帐法的试算平衡公式

(一)全部帐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全部帐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

(二)全部帐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全部帐户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

会计凭证

医院的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两种。

第十五条原始凭证是载明经济业务具体的发生或完成情况,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和填制记帐凭单的依据。原始凭证按取得渠道分为自制凭证和外来凭证两种。按记载的经济业务内容分为收入凭证、支出报销凭证、往来结算凭证和其他能够证明会计事项实际发生的单据、表册、文件等。

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日期和编号;填制单位名称和财务(会计)专用章;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大、小写金额应齐全、相等,不得涂改。外文的原始凭证要附有翻译成中文的译件。

阿拉伯数字书写不得连笔。阿拉伯金额数字前应写人民币符号“¥”。人民币符号与阿拉伯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汉字大写的金额数字一律用正楷字或行书书写,不得任意自造简化字。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人民币三字与金额之间不得留有空白。数字中间有“0”时,汉字大写金额要写“零”字,连续有几个“0”时,可只写一个“零”,印有位数的凭证应逐位填写“零”。

二、一式数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擅自销毁。

发生退款事项时必须取得对方证明。

药品、卫生材料、其他材料出入库时,不得以发票代替入库验收单或出库单。

职工出差借款要填写三联式借款单,第三联作为付款凭证,第二联作报销收回凭证,第一联报销后退还借款人。

经上级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将批准文件作为记帐凭单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应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文号。

三、原始凭证的审核:

(一)内容是否完整,手续是否完备。

(二)数字是否真实,计算是否正确,有无刮擦、挖补、涂改和伪造等情况。

(三)记载的经济内容是否符合财政制度、预算和合同。

第4篇:医院财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财务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条医院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医院的公益性。

第五条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经济管理,实行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六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人员,会计人员须持证上岗。

三级医院须设置总会计师,其他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设置。

第七条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医院的财务活动在医院负责人及总会计师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集中管理。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八条预算是指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九条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地方可结合本地实际,对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缴、差额补助、奖惩分明”等多种管理办法的试点。

定项补助的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条医院要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

第十一条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预算编制的规定,对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根据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以及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业务活动需要和可能,编制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二条医院预算应经医院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上报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

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行业发展规划,对医院预算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稳妥性等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并综合平衡。

财政部门根据宏观经济政策和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对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申报的医院预算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批复。

第十三条医院要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经批复的医院预算是控制医院日常业务、经济活动的依据和衡量其合理性的标准,医院要严格执行,并将预算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医院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定期将执行情况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偏差、查找原因,采取必要措施,保证预算整体目标的顺利完成。

第十四条医院应按照规定调整预算。财政部门核定的财政补助等资金预算及其他项目预算执行中一般不予调整。当事业发展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需要增加或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医院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提出调整预算建议,经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调整预算。

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调减支出预算。

第十五条年度终了,医院应按照财政部门决算编制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

医院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对财政部门批复调整的事项,医院应及时调整相关数据。

第十六条医院要加强预算执行结果的分析和考核,并将预算执行结果、成本控制目标实现情况和业务工作效率等一并作为内部业务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与年终评比、内部收入分配挂钩机制。

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应会同财政部门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对医院预算执行、成本控制以及业务工作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将结果作为对医院决策和管理层进行综合考核、实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七条收入是指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八条收入包括: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医疗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

1、门诊收入是指为门诊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门诊收入等。

2、住院收入是指为住院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护理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住院收入等。

【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二)财政补助收入,即医院按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补助收入,包括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和项目支出补助收入。基本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政策性亏损补贴等经常性补助收入,项目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承担政府指定公共卫生任务等的专项补助收入。

(三)科教项目收入,即医院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外专门用于科研、教学项目的补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业务、科教项目之外的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培训收入、租金收入、食堂收入、投资收益。

2015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
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第五篇

第1篇: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推进发展,提高效率,减轻负担,促进健康”为总体原则,紧抓医保资金总额预付制试点改革契机,围绕医院总体工作思路,力争在公立医院改革领域取得新突破,以改革促发展、惠民生,努力让医院发展更具活力,患者就医更放心、更安心、更舒心。

(二)改革目标

通过实施改革试点工作,加快建立以医疗服务质量、效率和满意度为核心的新的现代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医疗服务模式,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解决医院运行瓶颈问题,保持和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让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医院可持续健康发展,为全面推进首都公立医院改革提供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

二、主要试点任务

医院主要承担医保资金总额预付制试点任务。确立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明确目标,严格管理,绩效考核,薪酬挂钩”的总体要求,组织实施试点任务。

(一)具体措施

1. 加大监控力度 注重实施过程管理。以医生门诊工作站增设内控系统作为降低门诊人次(例)均费用的重要工具,利用系统信息提示、药量按照开药原则自动换算等功能,降低超适应证、重复开药等错误发生率,避免发生大处方、滥用药现象,降低药占比。同时,对临床及药、检、放科室提高质量控制标准,严格遵守医疗制度及技术规范,合理控制检查项目。

2. 增加激励机制 将总额预付资金结余纳入奖励分配,与任务完成情况和综合绩效考核评价挂钩,鼓励引导医务人员规范诊疗行为,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科学施治、高效服务,落实各项控费措施,确保人次(例)均费用下降。

3. 完善约束机制 加强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

4. 融入督导管理 继续开展院领导督导查房,加强对医改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指导临床规范诊疗行为、合理用药。

5. 加强规范化管理 全面推进主诊医师负责制,充分发挥诊疗团队作用,继续完善主诊医师负责制管理模式和监控机制,年内争取建立以主诊医师团队为基础的核算体系,促进主诊医生负责制全面落实;强化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建立其全过程监督管理;不断完善临床路径管理,建立临床路径管理指标,按月在院周会反馈各病种实施情况;加大优质护理服务推进力度;加强医生规范管理,减少抗菌药物滥用、减少大处方、减少大检查。发扬善于求真务实、敢于改革创新、勇于挑战难题的精神,以病人为中心,实现全过程连续性诊疗模式。

6. 建立联合办公机制 进一步加强总额预付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建立医疗部门“协同办公、部门联动、责任明确、限时办结”的联合办公机制,及时协商解决试点任务进程中存在的人员、流程和管理等方面问题,加快试点任务的推进速度。

(二)试点任务绩效考核

强化院科两级精细化管理。医院以基础数据为依托,将总额预付总控指标按科室进行分解,制定各科室的年基础值、期望值与挑战值,并作为年终科室绩效考核指标,严格指标管理。以追求社会效益为宗旨,以强化管理为核心,以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提高运行效率为主要内容,把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负担为目标,健全监督考核与薪酬体系。

三、重点举措

20XX年,为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医院将从四方面(即:医疗服务创新,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引才育人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管理机制创新,提高医院运行效率;医院建设创新,改善医疗服务环境),以18项重点工作为抓手,全力以赴完成医院医改任务。

(一)医疗服务创新,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坚持把创新医疗服务作为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切入点,将改善患者就医体验作为医院改革的落脚点,为医院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 暑期迎峰度夏专项工作 针对暑期大量患儿在家长陪同下前来就诊、验光配镜的特点,20XX年5月起,启动暑期门诊筹备工作;7月1日启动暑期工作预案。通过挖掘内部潜力,增加眼科服务量;调整门诊空间,优化就诊流程;做好导医咨询,疏导就诊高峰;向南区分流患者,全力做好后勤保障等多项举措,提高工作效率,尽最大努力满足患者就医需求。

2. 继续推进预约诊疗,优化门诊服务流程推广“先诊疗、后结算”模式;积极配合医管局京医通卡试点工作;增加号源投放,扩容服务能力。

3. 院领导督导查房 在20XX年院领导带队行政查房的基础上,建立院领导督导查房制度;对科主任是否按时查房和查房内涵质量进行督查。通过院领导现场办公,及时解决医疗运行中的问题,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4. 提高床位使用率专项工作 通过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医院收治住院患者的能力;实施床位动态管理,实现床位“调余补缺”,缓解患者住院难,全院床位使用率争取达到90%以上。

5. 缩短平均住院日专项工作 建立以一日病房为依托的医疗布局调整及医疗流程改造,积极探索一日病房工作持续改进、不断完善。努力将医院平均住院日控制在10日以内,提高优质卫生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待床患者人数。

6. 严格药事管理, 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完善医院药事管理;深入推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在巩固以往工作成果的基础上,20XX年,今年,我们将从明确各部门职责,运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建立奖惩机制等多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做好抗菌药物管理,并将规范Ⅱ类切口手术的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和抗菌药物的治疗性使用作为工作重点,确实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降低患者的用药费用。

(二)引才育人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

1. 加大投入,打造科研管理平台 构建医院科研管理信息化平台,投入百万元用于院内基金项目支持。

2. 引进人才,加强基础学科建设 医院进一步明确“稳定、改革、发展”的工作思路,以心血管学科发展为突破口,引进院外心血管学科带头人之一——北京市高层次卫生技术领军人才马长生教授。通过其在心血管疾病介入治疗领域的深厚造诣,带动学科发展建设成为医疗技术精湛的重点学科,培养技术力量雄厚的高级人才,提升医院综合实力。

3. 培育人才,学科教育结合临床发展 完善《北京同仁医院人才工作委员会机构设置及职责》,进一步明确党管人才的手段和方法。落实经费支持;完善教育管理体系,注重内涵建设。

(三)管理机制创新,提高医院运行效率

1. 结合医改梳理并完善全院规章制度 传承同仁百年工作积淀,结合医改新形势、新要求,从行政管理、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服务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和安全保卫等六方面,进一步梳理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修订院级会务制度,控制会议数量和质量,精简议题,提高办公效率;落实会议决议的执行督办机制,保证决策及时传达、全面执行。通过完善制度与细化岗位责任制相结合,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和绩效管理的持续改进搭建更广阔的平台。

2. 结合医改对医院绩效考核办法,修订并完善与薪酬挂钩的院内绩效考核体系 进一步丰富、创新医院绩效考核,进而从绩效考核走向医院绩效管理。将绩效考核与奖金分配挂钩,重新规划奖金分配方案。通过绩效管理和薪酬管理实现医院和职工的同步发展,提高职工收入。

3. 党委为医改提供思想组织保障——两个考核体系 继续完善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和共产党员工作考核体系,落实医改政策与绩效考核挂钩,进一步提高党支部书记和党员对医改工作的关注度,为医改提供有力支撑。

4. 干部培养与队伍建设,发挥主力军作用 围绕医改的中心任务和医院发展的主流方向,严格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和管理,并以干部管理学院作为医改教育培训的重要平台。

5. 建设护理后备人员库,解决护理人员短缺 充分调动与发挥护士的工作潜能,为后期培养全科护理骨干做准备,促进优质护理服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提出建立护理人员储备库的工作设想。

6. 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助推医院管理科学化 完善医院信息系统,加强系统深层次应用;建设三区统一的电子病历系统;强化信息决策分析和管理职能。医院建设创新,改善医疗服务环境

(四)医院建设创新,改善医疗服务环境

1. 以医改要求建设门诊服务中心,促新型“一站式”服务模式建设 落实医管局关于建立门诊服务中心的要求,在三个院区的门诊大厅显著位置均设立门诊服务中心,整合患者门诊服务需求,完善各项服务举措和设施

2. 拓展医疗服务空间,改善门诊就医环境 将西区、东区原出租商用的房屋(275平米)收回,用于扩大医疗用房;以医院三区门诊规划调整改造为契机,调整工作流程,改善医院内部环境,为患者提供便捷、宽敞、整洁、明亮、舒适的就医环境。

3. 南区二期规划建设 南区二期规划以医院三区总体布局规划为基础,体现“绿色医院”设计理念,符合医院建筑最新趋势,运用科学先进的设计,实现安全、高效、低成本运行。

遵循医院未来发展的整体要求,与医院综合发展、科室建设紧密结合,使医疗资源、硬件环境、管理环境高度整合、高度统一,满足医院长远发展目标。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及医院改革工作办公室。

(二)机制保障

1. 实行项目化管理 由主管部门制定项目时间进度计划表,主管部门遵照领导小组决议执行落实;定期组织召开专项研讨会、办公会,向领导小组报告阶段性工作进展;对工作效果不显著、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评估分析,协调相关处室修订工作方案;对取得成效的工作举措进行总结,为经验推广奠定基础。

2. 信息化建设夯实管理根基 继续完善医院信息化建设,建立数据报送决策机制。要求全院高度重视数据统计、测算及填报工作,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做好数据质控工作。

3. 规范医院经济管理 规范财务管理。对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等方面的财政补助,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履行程序。

从成本控制中实现效益的提升。控制运行成本以盘活现有资源和降低运行成本为重点,压缩、削减行政公务费用,强化节约意识。

4. 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将医院改革发展的总体经营目标通过编制预算,层层分解到各科(处)室,在预算管理的指导和控制下,有计划、有步骤地执行。通过实际完成预算情况的分析与评价,实现对预算执行部门的绩效考核与奖惩。

5. 与职工共享发展成果 注重让人民群众得实惠的同时,充分考虑职工利益,不断提高员工‘幸福指数’,发挥医务人员主体作用。通过职工代表等多种途径畅通诉求表达渠道,通过医院人才培养机制、激励约束机制改革,使医务人员劳务价值得到体现。

(三)思想组织保障

1.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过程中,坚持并加强党的领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强核心、固堡垒、当先锋为重点,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思想、组织保障作用。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团支部作用,调动和保护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 加强政策措施的宣贯 通过会议、培训、座谈、文件等形式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政策措施的宣贯,把干部职工思想统一到医改工作上来,为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奠定思想基础。组织医院管理干部认真研究、学习,提高院领导班子的医改政策水平和改革执行力;面向班组长以上干部,召开动员会、编发医改学习材料,加强政策与措施培训;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宣教引导。

3. 加强内外宣传引领 通过上报医改信息,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卫生信息网、医院官网、微博等媒体信息平台作用,全方位报道医院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实惠,就医改政策开展广泛宣传,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医院改革动态及改革成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2篇: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遵义市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试点城市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XX〕6号)和卫生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医管发〔20XX〕20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公立医院运行效率,努力让群众看好病。按照“适度规模、优化结构、合理布局、提高质量、持续发展”的要求,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统筹配置城乡之间和区域之间医疗资源,促进公立医院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切实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公立医院的主导地位,鼓励多元化办医,推动不同所有制和经营性质医院协调发展;坚持发展、改革和管理相结合,完善服务体系,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坚持总体设计,有序推进,重点突破,系统总结;坚持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则,立足遵义市情,解放思想,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创新。

二、试点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构建公益目标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结构优化、层次分明、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探索建立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形成比较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促使公立医院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形成公立医院改革的总体思路和主要政策措施,为全面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奠定基础。

(二)主要任务

1.强化区域卫生规划。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功能、数量和规模,优化结构和布局,完善服务体系。

2.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探索管办分开、政事分开的有效形式,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科学界定公立医院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探索建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医院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3.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探索实现医药分开的具体途径,改变医疗机构过度依赖药品销售收入维持运转的局面,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探索改革基本医疗保障支付方式,落实财政补助政策。落实中医药扶持政策。

4.改革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改进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落实各项医院管理制度,制订疾病诊疗规程并推广实施,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保障医疗质量,提高服务效率,控制医疗费用,方便群众就医。

5.健全公立医院监管机制。实施医院信息公开,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医疗安全质量和经济运行监管。

6.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完善政策体系,营造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引导、鼓励和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促进不同所有制医疗机构的相互合作和有序竞争,满足群众不同层次医疗服务需求。

三、试点范围和实施步骤

(一)试点原则及范围

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积极探索、分类指导的原则,确定余庆县人民医院作为遵义市综合改革、整体推进试点。遵义医院要在服务体系、内部运行机制、医院管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方面开展试点,其他县(市、区)人民医院要以加强县医院能力建设为重点。

(二)实施步骤

遵义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从20XX年开始,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1.制定试点工作方案(20XX年4~9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XX〕6号)和卫生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医管发〔20XX〕20号)要求,制定《遵义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并按要求报批。

2.开展试点工作(20XX年9月~20XX年11月)。根据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XX-20XX年)》(国发〔20XX〕12号)要求,细化目标任务,提出整体推进、重点突出的公立医院改革措施和目标,在全市市、县两级公立综合医院开展试点的基础上,探索改革经验,总结改革成果,并逐步推进其他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3.总结评估试点工作(20XX年12月)。对试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完善相关的政策措施,形成评估报告,接受评审验收。

四、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

1.加强公立医院的规划和调控。按照省人民政府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制定遵义市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公立医院发展规划,确定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功能定位。

2.建立健全市级医疗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和优化现有卫生资源,建立健全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结构优化、层次分明、布局合理的市级医疗服务体系。将现由红花岗区管理的遵义市妇幼保健院、遵义市中医院成建制上划到市人民政府管理,建成市级妇幼保健院和中医院,将红花岗区第二人民医院成建制上划到市人民政府管理,改建为遵义市传染病院;依托遵义医专附属医院建设遵义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将现由市级管理的遵义交通医院划转汇川区管理,新建汇川区人民医院;在新蒲新区选址新建新蒲新区医疗机构。

3.建立健全基层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用3年时间完成15所县级综合医院标准化建设,完成50所中心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完成1700个村卫生

室标准化建设,完成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4.根据遵义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和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办非公有制医院。

5.加强公立医院标准化建设,提高服务能力。支持遵义医院创建三级甲等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院、市传染病院、市精神病专科医院按三级医院标准建设;所有县、区(市)人民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标准;遵义县、仁怀市、赤水市、余庆县和绥阳县中医院逐步达到二级甲等中医院标准。

6.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三级医院主要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学、科研任务;二级医院主要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乡镇卫生院主要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主要提供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为一体的服务;村卫生室以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为主,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以县为单位实现乡村一体化管理。上级医院通过管理指导、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等多种方式,带动基层医疗机构发展,使公立医院改革与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体系紧密配合、相互促进。逐步建立双向转诊制度,探索建立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制度。

7.建立和完善城乡医院对口支援长效机制,认真落实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逐步提高医院的人员素质和能力水平。对口支援医院根据受援医院的需求,以医院管理、医疗护理质量、医院信息化管理、卫生人才、适宜技术、设备支持等措施积极支援受援医院标准化建设,并按《贵州省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绩效考核指标(试行)》(黔卫发〔20XX〕18号)的要求扎实推进帮扶工作。

8.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纠正和规范市、县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名称。

(二)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1.县(区、市)人民政府负责举办县级公立医院,其他公立医院(除中央或省级)由市人民政府负责举办。规范医疗机构管理,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将遵义医院更名为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将红花岗区所属的遵义市人民医院、遵义市口腔医院、遵义市骨科医院分别更名为红花岗区人民医院、红花岗区口腔医院和红花岗区骨科医院。

2.积极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按照医疗服务监管职能与医疗机构举办职能分开的原则,推进政府卫生及其他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院的属地化管理,逐步实现公立医院统一管理。

3.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市、县(区、市)人民政府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由发改、财政、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监察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承担政府出资人职能,负责对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对医院国有资产、财务会计、运行机制、分配制度、医药价格、医疗技术规范、行业作风进行全方位监管。

4.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财务监督和评价工作,建立健全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监督制度,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

5.市发展改革委、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并落实公立医院基础设施建设、人员编制、财政投入、医疗服务价格、收入分配、人事制度改革等配套政策,为公立医院履行医疗服务职能提供保障条件。

(三)改革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制

1.探索建立以理事会为核心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增强公立医院的生机活力。市、县(区、市)公立医院院长逐步由市、县(区、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任命,院长作为法人代表按照权责统一原则,依法履行医院管理职能;副院长由院长提名,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任命;中层干部由院长聘任;医院内部党群组织、社会团体按照组织规定章程要求依法产生,按照组织程序任命;纪检书记(组长)由市、县(区、市)党委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

2.逐步取消公立医院院长行政级别,原行政级别实行档案管理,推进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3.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和院长激励约束机制,对院长实行年度考评,年度考评不合格的予以诫勉,连续两年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改革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

1.改革医院内部决策运行机制,完善院长负责制。按照法人治理结构的规定履行管理职责,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须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并按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原则,由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执行。

2.实施院务公开,推进公立医院民主管理。按照主动公开原则,对医院内部人事任免、卫生技术职称评聘、绩效考核、医疗护理质量考核、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医疗设备、药品器械、卫生材料采购、重大事件实行院务公开,接受院内和社会监督。完善医院组织结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推进医院管理的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3.严格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严格财务集中统一管理,加强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制度。

(五)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

1.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卫生局、市编委办制定优惠政策,抓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职称评定、编制和工资待遇落实政策,积极引导卫生人力资源流向基层,逐步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卫生人才队伍。

2.根据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编委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关于加强县级综合医院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卫发〔20XX〕138号)精神,结合遵义市城市发展的需要,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中心城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确定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数量、规模、床位和人员编制。

3.探索医院用人机制改革。在公立医院床位、人员编制控制指标确定后,由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卫生部门根据各级医院学科建设、学历结构、专业结构需要,决定医院录用、引进卫生技术人员数量、标准,由医院按有关人事管理制度规定自主录用,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到2015年基本改变人员数量不足、素质不高、专业结构不合理、年龄老化的问题。编制、人事部门负责录用程序监督。

(六)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1.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根据卫生部、财政部等五部委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医院功能定位、医疗保障基金承受能力、本地财政供给能力、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对价格调整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诊疗、预防保健、慢性病康复等方面的作用,在医疗服务收费方面予以倾斜。

2.按照《遵义市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遵府办发〔20XX〕80号)的规定,自20XX年3月起,在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和国家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药品零加成政策。各级公立医院也要逐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二级医院基本药物目录使用率不低于40%,三级医院不低于30%,逐步取消药物加成政策。对公立医院由此而减少的合理收入,采取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等措施,通过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

3.探索医疗保障支付方式改革。市、县(区、市)社保局、新农合办完善基本医疗保障费用

支付方式,积极探索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付费等付费方式,及时足额支付符合医疗保障政策和协议规定的费用;落实医疗救助、公益慈善事业的项目管理和支付制度;完善补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和道路交通保险支付方式,有效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在加强政府指导,合理确定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合理控制医院医药总费用、次均费用的前提下,探索由医院(医院代表)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谈判确定服务范围、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和服务质量要求。

4.加大政府投入。市、县(区、市)人民政府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支援社区等公共服务经费补偿,对中医医院、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妇幼保健院(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

5.认真学习借鉴省内外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以县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配送等公立医院药品采购管理的有效形式,稳步推进医药分开,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遏制药价虚高和采购环节的不正之风。

(七)加强公立医院的管理

1.加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健全和落实医院管理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推行疾病诊疗规范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南,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持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

2.加强重点学科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坚持实施人才强卫战略,力争到2015年,全市分别拥有10名、30名左右在全国、全省卫生系统有一定影响的卫生人才,拥有300名左右全市卫生系统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建成10个左右在贵州省内具有一定优势的医学领先学科,建成1~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或重点培育学科,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3.建立卫生人才激励机制。设立“遵义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遵义市名中医”和“遵义市有突出贡献的农村卫生工作者”奖项,表彰做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优秀专家、名中医和长期扎根农村、服务基层、奉献社会的基层卫生人员。

4.改善医院服务。采取提供预约诊疗服务,畅通急诊绿色通道,优化服务流程,按病情分类诊疗等措施,努力缩短病人等候时间和住院床日。建立患者投诉管理机制,及时有效处理患者投诉和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5.提高医院信息化水平。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推进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在加强规范和保障质量的基础上逐步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在遵义医院建立全市数字化远程会诊中心,降低医疗服务成本。严格执行卫生部疾病诊疗规程(规范),推动分病种临床路径规范化治疗。研究制订遵义市医疗机构信息化管理的规定和标准,充分利用现

有资源逐步建立医院之间、上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之间、医院和公共卫生机构、医保(新农合)经办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机制,构建便捷、高效的医院信息平台。

(八)改革公立医院监管机制

1.实行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加强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管机制。全市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均由卫生行政部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建立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依法实行全行业监管。

2.加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安全质量监管。依托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遵义医院所具有的较高诊疗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水平,制定并建立完善市、县两级医疗质量安全控制评价体系和各级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评价组织,加强医疗质量安全评价控制工作,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完善各级各类医院管理评价制度,继续做好医院管理评审评价工作。

3.加强公立医院运行监管。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和发展规划的监管,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和贷款行为,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

4.健全财务分析和报告制度。卫生、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监管,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财务审计和医院院长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公立医院财务审计。

5.建立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全面推进医院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制约作用,依照协议对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并纳入公立医院考核和评价内容。充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监督作用,加强医疗行业协会(学会)在公立医院自律管理监督中的作用。

6.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积极发展医疗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责任保险,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严厉打击“医闹”行为。

(九)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逐步探索建立符合医学人才成长规律、适应遵义市市情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把住院医师培训作为全科医生、专科医生培养的必经环节。以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遵义医院为基地,培养全市各专业合格的住院医师。

(十)加快推进多元化办医格局

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完善政策措施,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在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

设置规划中,要给非公立医院留出足够空间。非公立医院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有同等待遇,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非公立医院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由市、县(区、市)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落实营利性医院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非公立医院的监管,引导非公立医院依法经营、加强管理、严格自律、健康发展。

五、试点的组织领导

(一)试点的领导机制

1.成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并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成立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成员单位有市卫生局、市编委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市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信息交流和培训指导,适时开展试点评估工作,完善公立医院改革总体思路和主要政策措施,不断总结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2.明确领导小组各部门职责

市卫生局:牵头制定遵义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遵义市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遵义市非公有制医疗机构设置指导意见、公立医院管办分开、医药分开、医院法人治理、分配激励机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院信息化建设、医院监督管理、医院人事制度改革、财务会计制度改革、医疗卫生全行业管理实施细则;负责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学科建设、等级医院创建工作;组织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调研、检查、督导、评估、培训和技术指导;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相关信息的搜集、汇总、传递;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向新闻媒体通报、交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承担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市编委办:牵头负责市、县卫生行政部门适应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需要的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能、事权划分、人员配置;会同卫生、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做好公立医院管办分开、医药分开、法人治理、人事制度改革、分配激励机制改革、医院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指导;承担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制定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根据需要安排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会同卫生、编委办、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做好公立医院改革实践中合理制定医疗服务标准、药事服务收费标准、税收优惠政策;承担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

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制定医疗卫生投入方案,建立健全卫生补偿机制;会同卫生、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研究制定公立医院、非公立医院相关财税政策;加强公立医院分配激励制度改革、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监督管理;承担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制定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建立以专业技术能力、工作业绩和医德医风为主要评审依据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制度;制定并落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合理配置全市卫生人力资源;逐步建立合理的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职称结构;建立完善医疗保障支付制度;承担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

(二)试点的指导、评估和监督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合作,充分运用组织、管理、协调、指挥的职能,密切部门之间的配合,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评估,及时总结试点情况,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试点工作开展。

(三)创造良好试点环境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的宣传,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卫生部门与宣传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舆情监测与研判,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坚定改革信心,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第3篇: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意见(20XX-20XX)》(琼府办〔20XX〕154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XX〕1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群众得实惠,医院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的要求,把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摆在当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位置;完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措施;突出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激发综合发展的活力,建立起科学有效的县级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新机制;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健全保障制度,切实提高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与整体服务水平,有效解决我县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推动我县卫生事业向前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我县为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试点县,通过试点先行、创新机制、综合推进,重点破除“以药养医”机制,统筹兼顾,扎实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供应、人事分配等综合改革。为我县公立医院改革,为全省公立医院改革积累经验,取得成效。

三、实施范围

**县人民医院作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全面实施综合改革;**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的综合改革,系省列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单位,县妇幼保健院是以妇幼保健为主的公共卫生机构,由省统一部署推进。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新机制。

1、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减少药品费用。

在**县人民医院试点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根据情况,由县卫生主管部门按规定制定县域总控药品目录(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增补药品目录)和医保甲类药品目录,应严格使用总控药品,全部实行网上招标采购,并按实际进货价零差价销售。参考有关市县的做法,县医院配备使用基本药品品种不低于基本品种总数的25%;基本药物销售额占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5%;严格控制药品收入在业务总收入中的比例,县人民医院控制在45%以内。20XX年11月1日起实施药品零差价销售,**县人民医院要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牵头,县药监局、医改办、物价局、财政局配合。

2、优化医疗服务的收费结构,调整收费标准。

实行药品零差率后,公立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其补偿办法为:调整服务收费补偿70%,增加财政投入补助30%。政府新增的30%补助资金由省和县财政按6:4的比例分担并纳入年度预算。政府新增的30%补助资金直接拨付给医院,且不与药品销售金额直接挂钩。其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资金按照2015年药品购销情况核定并报省卫生厅审核汇总报省财政厅审批后落实补助资金。具体的医疗收费调整实施方案,经县物价部门审核后,报省物价部门与相关部门批准后实行。同时,调整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责任单位:县物价局牵头,县卫生局、财政局、人社局配合。

3、推进限价病种付费,减少患者负担。

积极推进按限价病种付费方式,努力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目前,**县人民医院现按病种付费的数量只有30种。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琼府办〔20XX〕124号)文件的意见可考虑扩大至50个,或不少于50个限价付费病种。考虑到目前限价病种付费金额现显偏低,应重新测算定额,在限价病种中开展新的医疗项目的收费不考虑纳入限价病种数额。

责任单位:县物价局牵头,县卫生局、财政局、人社局配合。

4、增加县财政对公立医院的补助,体现政府办医职责和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主要用于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医疗设备购置与维修,扶持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政策性亏损补给,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120”急救工作、对口支援支边公共服务等工作。以上几个方面,要结合实际,科学测算,切合实际,对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等内容形成实施意见。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牵头,县卫生局、发改委、人社局、民政局、监察局配合。

(二)改革和建立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新机制。

1、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改革现有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

建立起以理事会为主要架构的的**县人民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明确理事会、院长及医院管理层、职工代表大会各自职责。落实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管理自主权,授于**县人民医院院长财务、人事、收入分配、编制管理等行政管理自主权。建立**县人民医院院长公开选拔聘任制度。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医院领导职务,副院长由院长提名并报理事会批准。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牵头,县发改委、医改办、编办、人社局配合。

2、健全和完善人事管理制度。

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1)合理核定**县人民医院人员编制。(2)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建立起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3)坚持在编制数额范围内,在编人员正常过渡,编外聘用人员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4)改进人员招聘工作,提高招聘效率。(5)按规定的人员配备标准配齐**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在**县人民医院编制和岗位限额范围内,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责任单位:县医改办牵头,县卫生局、编办、人社局配合。

3、健全收入分配制度,激励机制向一线倾斜。

建立以绩效考核为主要内容,体现激励导向的收入分配制度,基础性绩效与激励性绩效工资比例为4:6,把医务人员的工资收入与医疗服务的数量、质量、医疗技术服务难度、医疗活动的成本控制以及群众满意度等考核指标相挂钩,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与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和劳动价值。医疗收入分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关键科室、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牵头,县医改办、财政局、人社局配合。

4、抓好人才队伍建设,严格准入制度。

抓好卫生人才队伍的建设,主要抓在职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对住院医师进行规范化培训,积极培养县级医院学科带头人,有计划有安排每年遴送一定数量的业务骨干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建立县级医疗骨干对口支援基层卫生院的协作机制,鼓励业务骨干到基层卫生院执业。此外,在县人民医院临床上短、紧、缺的专业人才,经政府批准,设立特设岗位引进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专家型人才,并合理确定财政补助标准,开辟用人的绿色通道。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牵头,县医改办、财政局、人社局配合。

5、医院后勤保障系统,逐步推向社会化管理。

将医院后勤保障系统中的营养食堂、被服洗涤、卫生清洁、环境绿化管理、保安、车辆管理等后勤服务的科组,逐步推进物业化、社会化管理,在改革期间力争实现2-3个科组实现社会化管理。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牵头,县医改办、编办、人社局配合。

(三)改革与建立公立医院内部管理机制。

1、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公立医院的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县级公立医院重点学科和专科专病的建设力度,增强解决临床上实际问题的能力,力争实现人员、技术与管理的三配套,使县级区域常见病、易发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开展多形式的技术合作,重点在业务管理、技术支持、人才培训、人才带教、远程会诊等方面开展合作,快速提升公立医院整体医疗水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牵头,相关部门协调。

2、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进一步健全公立医院管理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强化医务人员医疗质量意识,加大医疗质量评审和检查的力度,健全全面医疗质量管理体系,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用药等行为。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施治、结合开展处方点评、临床用药指南工作,促进临床诊疗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3、推进预约诊疗服务。

积极开展预约诊疗服务,改进预约诊疗服务的组织实施方式,逐步提高门诊预约挂号的比例,拓宽预约诊疗服务的途径,做好预约诊疗患者的服务工作。

4、优化服务流程。

根据群众的需求,改进服务方式,转变服务理念,开设简**诊、无假日门诊、特需服务等服务项目,畅通急诊绿色通道,健全危重病人抢救的联动机制。

5、实施优质护理服务。

认真落实“护士条例”,加强护士队伍建设,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进一步规范临床护理操作规程,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

6、加强公立医院医德医风建设。

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创建活动。围绕降低就医费用,优化诊疗流程,改善就医感受等,开展“十佳医生”“十佳护士”评选活动,树立榜样,营造优质服务良好氛围。

7、提高医院信息化水平。

加快建立以电子病历、成本核算、绩效管理等为重点的公立医院信息系统,推进数字化建设,实现远程诊疗和协同医疗的新型医疗服务体系,构建高效、便捷的医院信息平台。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9月底前)。

成立组织机构,调查研究,精心测算数据,讨论分析,制定实施方案,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进行安排部署。

(二)实施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3月)。

学习研究《实施方案》,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包括财政投入、医疗服务、基本建设、设备计划、人才引进、人事分配制度等),宣传、贯彻、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全面实施公立医院试点的改革工作。

(三)总结阶段(20XX年4月——20XX年5月底)。

召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研讨会,讨论分析改革存在问题,调整相关政策,制定相关评估方案,20XX年6月30日前,对改革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扬长避短,进一步完善改革政策,为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寻求路径。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吉兆民(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郑芳平(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黄**(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黄大刚(县政府办副主任)

王斯(县发改委主任)

黄少兰(县卫生局局长)

李道强(县财政局局长)

王上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翁**(县农垦办事处主任)

王白冰(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蔡亲旭(县编委办主任)

梁恩远(县监察局局长)

王冰(县民政局局长)

邱积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郑祖厚(县物价局局长)

潘思群(县工业与信息化局局长)

吴清宝(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罗小敏(县卫生局副局长、县人民医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医改办,办公室主任由徐世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罗小敏、廖国民、王金萍同志兼任,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日常工作。

(二)强化部门责任。

县发改委:牵头负责制定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把公立医院的发展列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好公立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的储备,根据需要安排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争取中央及省资金的投资。争取建设一批适用于卫生体系大中专毕业生以及招聘人员临时居住的周转房。

县财政局:牵头负责制定医疗卫生投入方案,建立健全卫生补偿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的补助资金,监督财务收支运行情况,加强公立医院分配激励制度改革、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监督管理。

县卫生局:负责制定公立医院改革具体实施办法。做好对公立医院的监督管理、考核、评价,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等工作。组织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调研、检查、督导、评估、培训和技术指导;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相关信息的搜集、汇总、传递;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向新闻媒体通报、交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进展。

县人社局:按照改革的要求,密切配合有关部门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县级医药医务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加强县级医院骨干人才培养,指导公立医院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按需设岗,以岗定薪,充分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

县编委办:按改革的有关政策,对县级公立医院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进行核岗、定编,解决编制问题。

县物价局:负责公立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的审核监督;做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

县人民医院:按照公立医院改革的要求,在推进过程要狠抓医疗质量、优化服务质量、规范医疗行为,积极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全面提高医疗水平,创新工作思路,强化管理,提高管理服务效能。

各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行好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舆论引导。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妥善处理好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与矛盾,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是一项社会普遍关注的惠民政策,要及时准确的把国家政策送到广大群众中去,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把他们在改革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总结推广。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收集各种信息,实行信息月报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如本方案有关条款与省相关方案相抵触时,以省相关规定为准。

第4篇: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圆满完成“县提高”任务目标,根据市、区卫生局关于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及实施范围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关于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有关部署,落实卫生厅公立医院改革推进会精神及相关要求,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边试边推,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切实维护县级公立医院公益性质,激发运行活力,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努力解决县域居民看病就医问题。

(二)工作目标

积极发挥龙头作用,按照二级甲等医院标准,深入推进县乡一体化管理,不断满足全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三)实施范围

全院各科室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服务能力建设

1、加强医院规划和建设。结合卫生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借助公立医院改革之东风,抢抓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机遇,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科学编制,合理规范门诊和住院科室设置,增加门诊科室设置,积极探索并完善缓解和方便群众就医途径,提升技术与管理水平。各科室要紧紧抓住新建机遇,严格按照二级甲等医院标准努力工作,并在复审中顺利通过。

2、明确医院功能定位。本院作为全区医疗中心,充分发挥对全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引领作用和农村三级网络的龙头作用,主要承担基本医疗服务、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的初诊、处置和转诊,适宜医疗技术的推广应用,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以及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和定期轮训。

3、加强重症监护室、感染性疾病科、眼科、康复医学科、病理科等科室建设,做到人员、技术和管理三配套。在近三年区外转诊率排名前5位的临床专业科室中选择适宜专科开展重点学科综合建设。

4、加快医院信息化建设,建立并完善满足门急诊挂号、收费管理、药房管理、财务管理、医疗保障结算等工作的医院管理信息系统。推动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加强PACS、LIS系统建设。

5、加强医疗技术管理,根据我区疾病结构变化和经济发展水平,合理引进和开展适宜技术项目。严格控制超越医院功能定位或疗效不明确、费用高昂的医疗技术的引进。

(二)深化公立医院改革

1、加强行政管理,提高服务效能。本院将按照改革的内容,突出医疗质量和服务流程,在调动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医疗水平、规范医疗行为上下功夫,创新工作思路,强化管理,提高管理服务效能。

2、探索建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政府办医改主体,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探索建立以理事会为核心的公立医院法人管理职责,重大决策、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须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按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批、执行。实施院务公开,推进民主管理。完善医院组织结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推进医院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3、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以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的人事管理制度。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打破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实行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同时提高医院临聘人员待遇,稳定临聘人员队伍。

4、完善公立医院分配激励机制和绩效考核制度。合理确定医务人员待遇水平,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重点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三)实施便民惠民措施

1、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选择合适病种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行为,规范诊疗流程,治理过度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对符合进行临床路径标准的患者,入组率不应低于50%,入组后完成率不低于70%。

2、全面推广优质护理示范工程。要求优质护理服务病区要达到100%病区,临床一线护士占护士总数的比例不得低于95%,病房护士数与实际床位数的比例要≥0.4:1,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量不超过8个。

3、积极推行区乡村三级双向转诊和预约诊疗服务,重点抓好复诊患者的预约。优化门、急诊布局结构,加强信息公开和咨询服务,规范患者就诊流程。

4、落实二级医院检查结果互认。全区二级医院检查结果互认,医务人员要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原则,认真执行同级医疗机构之间、下级医院对上级医院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简化患者就医环节。

5、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完善药品和一般耗材集中招标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和价格;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实施成本核算与控制。

6、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建立以司法、法院、公安等部门为主体的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负责调解医患纠纷和协助患者进行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积极发展医疗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责任保险,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积极开展医疗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责任保险,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

(四)、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1、认真落实三级查房、院长行政查房和执业药师临床查房等核心制度,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落实医疗质量月分析评议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处理,对医疗事故个案进行剖析,帮助医务人员提高水平。全面开展医生用药量、抗菌素使用量、青霉素占抗菌素比例、住院病人自费比例“四个排队”评估工作。做好手术、输血、用药、检验等重点环节的安全核查工作,规范病历书写,落实医院感染控制和临床实验室“危急值”报告制度。

2、认真落实《关于做好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积极开展整治活动,落实处方点评制度,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改进。

3、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逐步建立符合医学人才成长规律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把住院医师培训作为全科医生、专科医生培养的必经环节;逐步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制度和配套政策。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保障机制。

4、加强业务骨干培训,完善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为重点的培训制度,制定人才培养计划,每年选拔一定数量的骨干人才,到市级及市级以上三级医院学习进修,不断提升业务人员专业素质和临床诊疗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组织、实施、推动工作。确保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力争有所突破。医院组成由院长为组长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医院改革工作及改革的日常工作。

(二)强化部门责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艰巨的任务,各科室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从改革大局和广大患者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明确工作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各科室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行好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公立医院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舆论引导。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强舆论引导,妥善处理好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与矛盾,为公立医院改革及今后的所有公立医院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

(四)加强信息报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是一项社会普遍关注的惠民政策,要及时准确的把国家政策送到广大群众中去,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把在改革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总结推广。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收集各种信息,实行信息月报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2016医疗卫生体制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第六篇

医疗卫生体制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我局按照省、市县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安排和部署,积极发挥工作职能作用,在人员聘用、合同管理、岗位设置、专业技术人员准入制度、绩效工资等方面积极谋划、平稳推进,确保了我县医改工作的全面落实。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人事管理工作

1、精心组织设岗和竞聘工作。与有关部门协同共进,全力指导卫生部门按照规定设置各类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拟定岗位设置方案,并及时核准报批;会同卫生等部门对上报的竞聘人员逐人进行审核、确认。加强对人员的竞聘定岗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查,组织竞聘上岗,通过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确保公平、公开、公正。对完成岗位设置、人员定岗和签订聘用合同等情况及时进行认定。

2、推行基层医疗卫生人事制度改革取得良好的成果。2016年10月,全面完成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核对和岗位设置工作,通过人事制度改革,设置岗位336个,实有165人。其中设置管理岗位25个,设置专业技术岗位292个,设置工勤岗位19个。扎实推进了我县基层医疗卫生结构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二、绩效工资工作

1、制定出台我县相关政策。2016年10月14日出台了《关于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馆人社【2016】18号)的基础上,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县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方案(试行)的通知》(

2、全面把握,整体推进,核定了**县基层医疗事业单位2016年度绩效工资总量,共计核定8家单位,165人,工资总量1822896元,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1275360元,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547536元,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以上就是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带给大家的精彩成考报名资源。想要了解更多《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的朋友可以持续关注中国招生考试网,我们将会为你奉上最全最新鲜的成考报名内容哦! 中国招生考试网,因你而精彩。

相关热词搜索:公立医院财务管理问题 县级公立医院财务管理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wendang/cehua/478526.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