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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2016-07-12 12:15:4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5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共6篇)发展党员工作制度2015发展党员工作制度1、 按照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及党章有关要求,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2、 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指定培养教育责任人,并按规定填写考察情况表。3、 严格履行组织发展程序和审批手续。4、 发展党员实行公示制(对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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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制度2015
2015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第一篇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 按照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及党章有关要求,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

2、 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指定培养教育责任人,并按规定填写考察情况表。

3、 严格履行组织发展程序和审批手续。

4、 发展党员实行公示制(对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环节进行公示)和票决制。

5、 按程序开好接收新党员支部大会,填写好支部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6、 加强预备党员教育管理,按季度进行考察,及时讨论能否转正。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2015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第二篇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保发展党员质量,推动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工作的意见》(中发„2013‟4号)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计划申报制度

(一)对发展党员实行计划管理。每年12月底前,局属各单位党组织根据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成熟情况,向局党委申报次年党员发展计划指标。

(二)局党委根据中央规定的控制比例、市委组织部下达的年度发展指标、各单位申报的情况及优化党员队伍结构的要求,制定下达各单位发展党员计划和指标。

(三)各单位按照局党委下达指标,确定发展对象,吸收发展党员。

二、培训测试制度

(一)基层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入党动机、思想品德、时事政治等,以党的基础知识

和基本理论为主。

(二)培训以指定学习内容、参加党员集体学习、上党课、短期集中培训、预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等形式进行,并且在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前、发展对象确定为预备党员前、预备党员转正前,要组织应知应会内容测试。

(三)培训测试的成绩,作为发展党员的重要依据之一。未参加培训或测试成绩不合格、测试中作弊的,不得确定为发展对象、吸收为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

三、审查备案制度

(一)备案对象:①从入党申请人中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人选;②从入党积极分子中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人选。

(二)备案要在支委会讨论决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或发展对象人选后、党支部正式通知入党申请人之前进行。未经党委备案同意的,不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

(三)党支部向党委提交备案报告,并报送相关审查材料。 报备材料:①第一份入党申请书(指与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的时间、内容相一致的入党申请书);②个人思想汇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之前一般要求半年1份,之后必须半年一份);③支委会的会议记录;④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备案表;⑤集中学习培训等表;⑥公示情况报告;⑦党支部关于

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的备案的报告。

(三)备案批复。党委收到备案材料后,在一个月内做出书面审查批复。同意的,通知党支部,退还报备材料并发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由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通知入党申请人正式进入考察期。

四、批前公示制度

(一)公示对象:①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②拟转正的预备党员。

(二)公示要在支委会审查讨论后、党委审批之前进行,一般由基层党支部负责实施,党委负责监督指导。公示材料和《发展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要装入公示对象的个人档案。

(三)公示内容包括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申请入党时间、支委会审查讨论时间、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采取公告形式,在公示对象所在支部或工作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四)公示结果是党委审批的重要依据。对于公示期间无反映问题的、经过查实所反映问题不存在的、虽有人举报但作不予受理处理的,公示期满后,局党委按正常程序给予审批。

(五)对公示期间反映出的问题,党委和当事人所在支部应指派专人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确有问题的公示对象,

属一般性缺点、不足,不影响发展的,应及时吸收入党,并在党委审批后谈话时,向发展对象指出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对政治立场、思想品质、入党动机、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不予发展;有一定问题但不严重的,暂缓发展,继续教育培养。

五、预审谈话制度

(一)预审谈话,是指支委会审查讨论并认为发展对象合格之后、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具有审批权的上级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再由支委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之后、党委审批之前,党委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进一步考察了解情况的制度。

(二)预审内容。支委会对拟吸收入党的发展对象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并认为合格后,即可向党委报送预审材料,包括: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时的全部材料;教育、培养、考察记录;发展对象的政审(外调)的原始材料和报告(本人提供的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所涉及人员必须都有不同方式的外调材料);支委会审查结果及讨论记录、《发展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等。

(三)预审方法。党委组织委员受局党委委托对支部上报

材料、发展党员的程序逐一进行审查,查看发展对象是否符合条件,相关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发展工作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审查同意后,退还材料并发放《入党志愿书》,支部方可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和表决。

六、发展党员票决制

(一)票决制,是指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是否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制度。票决对象包括:①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②拟转正的预备党员。

(二)支部大会主要程序:①主持人宣布大会议题和程序;②表决对象汇报情况、入党介绍人介绍情况并表明态度、支委报告审查情况和意见、与会党员讨论;③报告到会、应到会以及有表决权的人数;④作填票说明、无记名投票;⑤清点计票、公布结果;⑥宣读支部决议,正式党员对决议表决;⑦修改支部决议、整理会议记录。

(三)党员大会必须有超过半数以上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参加,方为有效。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同志进行表决时,必须逐个进行讨论和表决。

(四)同意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同意接收”或“同意转正”的支部党员大会决议,报局

2015年党员发展计划
2015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第三篇

2015年党员发展计划一:

《中国共产党章程》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为保持党支部的战斗力,使党支部充满朝气和活力,根据本村党支部的实际,特制定2015年度发展党员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吸收一批优秀青年、小能人入党,提高支部整体素质。

二、工作目标:

本年度计划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名。

三、发展标准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党支部要切实按照“坚持标准, 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培养对象要做到: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努力自觉地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政治敏感性强和思想素质好。

2、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廉洁奉公,做到自尊、自警、自励。做本村的遵纪守法先锋模范。

3、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乐于奉献,在农村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4、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关心集体,团结协作。

5、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勇于开拓创新,不自满于现状,不断增强自己的思想文化素质。

6、作执行国家有关晚婚晚育、计划生育和社会综合治理政策的先锋模范,积极担负起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的倡导者、传播者和实践者。

四、工作措施:

1、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决执行发展党员的工作制度,切实把好党员的质量关。

2、加强对重点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的平时联系、培养、考察。

3、重视重点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的党课教育,着重加强他们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的学习理解,重点引导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4、坚持做好对重点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汇报工作,及时交流思想,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不足。

5、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广泛听取党内外对重点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加大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

6、教育重点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严格遵守国法政纪,自觉抵制不良倾向,鼓励他们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行列。

7、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各类文化知识、专业技术培训,努力提高他们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同时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及考核情况,每年对积极分子队伍进行一次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2015年党员发展计划二:

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发展党员工作,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完善我校党委的组织建设,使发展党员工作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按照教育工委的总体部署,结合校党委2015年工作计划和目标,制定本计划。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发展党员工作十六字方针,以壮大入党申请人队伍和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为基础,以优化党员结构,提高质量为重点,严格程序,优化结构,壮大力量,为学校党员队伍发展壮大不断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二、具体目标

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办事,严格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经常讨论和检查党的组织工作、纪检检查工作、群众工作,注重研究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党员发展工作一定要按照方针,计划发展2-3名新党员,培养3至4名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教学一线的骨干教师占90%以上,预备党员按期转正率100%。

三、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继续抓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党员联系的工作。

学校党委要将素质好、年纪轻、有文化、懂教学的骨干教师、对学校教育改革有突出贡献的骨干教职工、学科带头人加强教育培养,条件成熟的要及时吸收入党;学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青年人才、知识人才集中的优势,把发展青年教师和教学科研骨干力量党员工作切实抓紧抓好。紧密联系教师,每个党员教师联系1—3位教师群众。

(二)严格程序,认真把好发展党员质量关。

1、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六项制度”,全面理解和把握新时期党员的标准,正确处理好政治素质与业务能力的关系,严把"入口关",不能用“能人”标准代替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更不答应把“党票”作“奖票”,确保新发展党员都是符合党员标准的优秀分子。

2、20xx年全校计划发展党员2-3名,对2015年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情况以及程度进行全面分析,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按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和新发展党员比例达到7:4:1要求,结合教育教学业绩,严格发展党员。

(三)明确措施,不断壮大申请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1、各支部要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工作目标。要抓好理论学习,加强对党外同志的教育,激发他们的入党热情,通过有计划地组织积极分子学习党史、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加深他们对党的了解,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宣传优秀共产党员的模范事迹,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利用党员与入党积极分子结对子的帮教方法,定期谈话,端正入党动机,促使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凡列入近期发展的发展对象,都要对其个人简历、培养考察时间、接受培训、政治审查等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公示结果要作为确定是否吸收入党的重要依据。

3、校党委严格组织考察、定期分析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培养教育的意见并认真负责地填写培养考察表。

4、入党积极分子要定期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向组织汇报自己的学习工作情况。

5、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由团内进行推优,校团委要继续举办好业余团校,加强对优秀学生的教育,要切实把好发展学生党员每个环节的质量关。

6、为使20xx年发展党员计划得到落实,全体党员要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2015年党员发展计划三:【2015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为切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壮大我县党员队伍,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结合我县党员队伍的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度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xx年我县发展党员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的xx大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要求,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严格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保证新党员质量,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党员队伍。

二、发展的数量和要求

1、发展数量。按照市委组织部发展党员计划,全县2015年发展党员计划41名(详见附表)

2、年龄、文化结构:在发展的新党员中,35岁以下的要占当年发展数量的80%以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当年发展总数的75%以上。

3、农村、企业生产一线及教学、科研一线的要占发展总数的70%以上。

4、性别结构。重视发展女党员,发展妇女党员应占发展数的30%以上。

三、主要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工作责任感。发展党员是增强党组织的力量,壮大党员队伍的重要途径,是关系到党的兴旺发达,后继有人长盛不衰的一件大事。因此,各党支部务必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乡镇党支部要把那些有文化、有一技之长,热心于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有为青年吸收到党组织中来,从根本上解决乡镇党员队伍老化问题。各党支部要从基础工作抓起,加强对群众中的优秀分子和骨干的启发、培养、教育,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渠道,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新发展党员的质量。同时,要按照4:1的比例,建立好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附后)即发展一名新党员,至少有四名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作基础。

2、坚持党员标准,确保新发展的党员质量。在新的历史时期,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要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把思想政治素质放在第一位,吸收那些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战线、基本纲领,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在本职工作上成绩突出,得到群众公认的先进分子入党。同时,要严格遵守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履行党员发展工作程序,把好党员入口关。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不能随意降低,不能另立标准。

3、建立奖惩制度,加强党员发展工作。把党员发展工作列入各支部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年内发展党员工作好的,给予表彰并作为县级先进基层党组织或个人予以推荐上报的条件之一。对发展党员工作不重视,不发展的,不能评为先进党支部或先进个人

【2015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2015年党员发展计划四:

在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章中明确规定,发展党员是党的基层组织最基本的任务之一,是党的建设工作中一项基础性、经常性的工作,因此,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是当前和今后我队组织工作所面临的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这就要求我们组织部门团结带领干部职工,努力建设一支经得起困难和风险考验,在改革、发展、稳定民生和“创先争优”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建设一支能够把握地质勘查市场和科技、技能的“四有”职工队伍,就要把优秀人才和生产技术骨干吸收到党的组织里来,为党的肌体集聚新的血液,增添新的动力。

我队现有在册职工464人,党员209人。从党员结构来看,党员队伍中离退休党员多,工程技术骨干的年青党员少,生产一线的少。为了改变这种现状,结合我队党建工作实际,2015年将转正党员4人(段晓青、葛磊、王强、闫青),预计发展党员6人(高强、刘刚、张金柱、刘晓东、辛建民、封华梅),在原有积极分子的基础上继续发现和培养积极分子。我们要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侧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为此提出一八五队2015年党员发展计划。

2015党建工作制度
2015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第四篇

第1篇:党建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县扶贫办党总支结合组织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展党员制度

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

2、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表现及培养情况;

3、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所在支部进行讨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支委会根据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

4、将积极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并由总支委派专人到发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讨论;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

(二)党费收缴制度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2015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的进行,方法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开展一次;

2、开展新时期合格党员教育,通过政治学习,检验每名党员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密却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

3、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总结,严肃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4、支委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指出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并行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督促其改正缺点;

5、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

1、处置不合格党员,是贯彻党章规定的精神,坚持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支部需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方针,有组织、有领导的妥善进行;

2、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支委会对于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是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材料;

3、经支委会讨论,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意见;

4、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支委会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五)党内监督制度

1、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履行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党支部要督促本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

3、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对机关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领导反映,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4、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发展党员的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要事项;

2、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决议和行使教育、监督职责,讨论研究思想思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支部工作安排、党员奖惩,搞好支部自身建设;

3、支部会每月召开1—2次,组织党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由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评议和讨论对不合格党员的奖惩等;

4、党课每季度安排一次,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论述和十六大精神,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系统的进行党的纲领、宗旨、任务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

(七)请示汇报制度

1、党支部每年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支委就履行职责情况向支委会汇报,支委会应认真对支部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就支部工作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由党员评议;

2、党支部要按时参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对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及时传达,认真贯彻落实;

3、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4、党支部还应主动向党总支和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听取党总支的指导意见,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

第2篇: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实施意见》。促进局机关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一、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局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以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名义上报下达的文件;研究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研究年度工作总结。

3、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

5、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6、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奖惩(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

7、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规范的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2、总支部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3、会议由书记召开并主持,会议时间,议题,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通知,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委员,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4、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发挥民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吸收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要清晰,忠于发言人的意愿,对听不清楚或未记全的重要意见,要及时请发言人核对补充。会议记录在会后由副书记审核签注后送书记审定。

6、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各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对归口负责上报或落实的该项要按时完成,并及时反馈(包括市直机关党工委要求上报的有关事项)。

7、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集中精力开会,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离会。

8、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保密纪律,杜绝自由主义现象发生。

三、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总支部委员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征求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评议和监督。

2、总支部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局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3、支部每季度向总支汇报党建工作,总支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机关党建工作,

4、总支坚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对政策上把握不准的党内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报告,对党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完成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5、每个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以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归队后应当面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平时有重大事项,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6、入党介绍人要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被介绍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取得支部的指导和帮助。

四、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党员交纳党费应做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在每月的20日前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应及时登记,造册,做好党员党费证记录,并将收缴党费及时上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按时上交总支组织委员。

2、党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纳党费,可以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走超过三个月。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员应交纳的党费比例,由各支部组织委员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和按照统一的核定,党员必须足额交纳。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由支部组织委员会核算后通知党员本人,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总支应在每年年终,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预备党员之月开始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

5、所有收缴的党费由机关总支每季度一次统一上交汇入党工委的党费账户,局机关党组织不留成党费,不得拖延上缴或借支,挪用党费。

五、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1、培训内容: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等内容。

2、党员学习教育要做到“六有”:有学习计划,有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有学习记录本,有学习考勤中,有个人笔记本,有学习心得体会。

3、每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理论,学党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局领导每年要为党员上课2-3次。

4、党员每年写2篇以上学习心得,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交流会,党员中心发言,交流学习心得。

5、机关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及专职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每2年至少轮训一次。

6、积极选送党员干部参加党校各种学习培训,定期举办党员培训班。

7、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涵,采取辅导报告,办培训,组织对党员进行学习培训。

8、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培训班学习培训

9、努力搞好党员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不脱产学习,深造学习,倡导岗位成才,自学成才。

六、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党小组会每月一般安排一至两次,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总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课教育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和自我教育,特别是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3、严格党员管理。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过组织生活,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并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4、坚持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个人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作风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的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克服和制止党内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5、机关党总支每半年,支部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切实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6、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党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每半年至少与党员谈心一次;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每年至少开展谈心一次。

7、定期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年终,结合工作总结,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法违纪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及《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9、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员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得考察,严格把好质量关。

10、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每半年在党内通报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对多次或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

11、严格按照规定接转党的组织关系。党员在调动工作办理行政关系同时,要办好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手续。

12、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发党报党刊,及时下发上级文件,扩大党员的行情权,定时公开党内事务。

13、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思想道德等教育,每年组织1-2次市区周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参观学习,每年组织一次义务活动。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年度考核,年终总结时或上级党组织同意安排的时间内进行。

2、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核,表彰和处置”等五个环节进行,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3、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党的重要理论和领导讲话精神,提高对党的性质,理想,宗旨,纪律的认识,为自我评价和民主评议打好基础。

4、评议按支部或党小组进行。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特别是学习实践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5、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进行的处评,互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小组长要做好会议记录。评议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6、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本局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具体要求,在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和党员做出自我评价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党员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委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对每个党员形成评议意见通知党员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情况。

7、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扬或表彰;对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助;对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区别不同情况,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劝退,除名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报党工委审批。

8、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将评议党员情况上级组织。

八、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和各项规定。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

3、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逐级汇报制度。定期向党工委,局党委汇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原则上每半年汇报一次。如发生违纪违法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4、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其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5、实行廉政责任制。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6、加强党内外监督。经常听取党员,民主党派,党风廉政监督员和群众的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反映党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反馈通报有关情况。

7、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

8、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建设,把上级有关规定与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完善相关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有效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的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9、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使用公车办个人私事。不准收受“”红包,礼金,礼品,不准借婚喜庆这机敛取财物,严禁参加一切可能影响公务的活动,不准向管理对象索要任何好处,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10、展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三项谈话制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旖教育,指出不足,限期整改。

11、履行监督职责。每年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从政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和考核;定期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制度的落实情况【2015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2、实行责任追究。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责任人,按中央《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其实行责任追究。

九、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建立和完善机关工委统一领导,局党委负总责,机关党总支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局党委书记为机关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对局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机关总支书记为党总支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支机关实施党工委,党委的决议,决定,要求和党建各阶段工作目标的实现负主要责任,党委其他成员齐抓共管机关党建,机关党组织具体负责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本局的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

3、总支,支部委员在局党委和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党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协同完成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任务。

4、中层行政领导要按照总支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制,抓好分管的党建工作,在布置。检查。考核,总结行政业务工作时,同步强调党建工作。

5、党小组长要按照各级党组织的要求,对本小组党建工作负责,认真抓好本小组的党建和思想政法工作,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协助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好党小组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带领党员完成各项任务,定期向总支报告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及时收缴党费,做好会议记录,

6、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报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月工作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组织分工任务落实到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总支委员会,结合局中心任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审核发展党员,布置,总结党建工作任务。

7、深入开展党建创先工作,创文明单位和创“五好支部”等活动,建立创建工作责任制,每半年研究一次创先情况,每年表彰先进党支部,党小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时总结党建工作经验。

8、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下自我批评;严肃党的纪律,处置不合格党员;按规定及时收缴党费;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9、坚持按期换届选举制度。按期《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按规定配齐强总支、支部班子。

10、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落实的党组织,党务干部和党员。要实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第3篇:20XX年党建工作制度

2015年,市发改委党建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发展改革中心工作,积极作为,科学务实,深入开展和谐

机关建设,进一步推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提升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素质

一是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也是今年我委机关党的建设的一项中心工作。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把活动的重点放在“实践”上,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提高应对复杂经济形势的能力,积极有效地推动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认真参加市里组织的系列活动,并结合我委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二是认真开展日常政治学习。充分发挥党支部集中学习、党小组学习、党员自学等多种形式的作用,保证政治学习的时间和质量,确保政治学习与业务工作同抓共促。三是积极组织支部书记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各种培训活动。力争通过培训,打牢支部书记的思想理论基础,不断提高其领导党建工作的能力素质;进一步端正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动机,加深对党的认识,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素质,使其早日达到党组织的培养要求。

二、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围绕基层党组织建设,今年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党员发展工作,确保党员发展质量。严格发展程序和标准,严把公示、政审、谈话等重要关口,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二是继续开展党员目标承诺活动。在认真总结我委2015年党员目标承诺试点工作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的安排部署,继续开展好党员目标承诺活动。以业务工作为活动的切入点和落脚点,通过目标承诺使广大党员干部自我加压,促进各项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三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配齐、配强党务干部,加强对党务干部的教育培养,确保基层组织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四是做好党员组织关系和党内信息数据的维护与管理工作。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确保党员组织关系和组织生活不出现断档,做好党内信息数据系统的维护管理,并及时报送上级党组织。

三、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为促进中心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升干部队伍的精神境界,形成良好的团结氛围,以和谐向上的机关风气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为促进全委中心工作奠定坚实基础。重点抓好四个方面:一是抓好和谐机关创建活动,加大机关文化建设力度。以构建学习型、服务型、文化型、廉洁型机关为主要内容,以建设公平正义、关系融洽、政令畅通、清正廉洁、充满生机的机关为目标,大力加强思想、作风、制度、文化、廉政建设,逐步创建文明向上、充满活力的和谐机关。着力加强机关文化建设,逐步建立全方位、深层次、有内涵、有特色的威海发改委机关文化体系。二是做好各项帮扶工作,力求产生良好社会效应。加大调研力度,全面掌握所联系村、敬老院等的实际情况,积极研究发展出路,认真做好贫困户、贫困职工的帮扶工作,尽最大努力给他们提供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确保圆满完成帮扶任务。三是继续抓好争创“优秀工作成果”活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结合我委实际,选准优势项目进行选题立项、认真培养,确保成果的“创新性、领先性、实效性”,使工作成果水平更高、质量更好、影响更大。

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

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5-2015年工作规划》和《山东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5-2015年实施办法》,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决拒绝腐败现象的发生。突出抓好“权力就是责任、权力就是义务、权力就是服务、权力就是奉献”的教育,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防线。突出抓好三个结合: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将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提高机关干部素质、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从政行为、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拒腐防变能力、促进机关各项工作协调健康发展的有力措施。二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和谐机关创建结合起来。三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勇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机关党员队伍的良好形象。加强平安机关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有针对性地解决机关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机关工会要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解决职工实际困难、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组织开展系统内乒乓球比赛、征文比赛等文体活动,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市直机关第九届运动会和庆祝建国六十周年红色歌曲传唱活动。团支部要把青春创业、青春绿化、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争创等“青”字号工程抓好,于植树节期间开展青春绿化活动,学雷锋月期间,组织一次青年志愿者义务服务活动,结合庆祝建国60周年,开展一次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妇委会要积极探索“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有效机制,不断加大妇女儿童维权的宣传力度,围绕和谐家庭建设,深入开展家庭文化建设活动,激励广大妇女创新、创造、创业精神,推动妇女工作创新开展。

2015党员管理制度
2015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第五篇

第1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坚持党支部学习制度,每月集中学习一次,重点学习中特理论、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在农村现行政策法规及科技知识。

2、坚持开展党员争先创优、“双学”和“三比三争”活动,牢固树立改革开放的发展观、求真务实的人生观,乐于奉献的价值观,维护大局的世界观。

3、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严格按党章和党的规定办事,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民主监督,党员必须严格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

4、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季度召开一次,必须重实效,党员半年以上不过组织生活或不缴党费视为自行脱党,党的组织生活必须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

5、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必须注重以下五个步骤:(1)学习教育;(2)自我总结:(3)民主评议:(4)组织处理;(5)健全制度。

6、坚持流动党员管理,党员六个月以内外出参加学习、借调、停薪留职、务工等必须按时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一年以内除上述以外,由单位出据鉴定书,一年以上接转组织关系。

第2篇:西街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工作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环节。为加强党员管理,使党员能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党员先进性,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籍关系

1、党员因调动工作、学习以及其他原因等,需从本村转到外单位,党支部和党员应及时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及时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

2、党员一般应参加所在支部党的组织活动;外出学习或工作的,参加居住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

3、党员外出前必须向党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的理由、时间、地点等,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过组织生活、缴纳党费等情况,要详细记载。临时性、间断性外出,离家较近的党员,应参加所在支部的各项活动;外出时间长、地点不固定的党员,由支委分工负责,定期通信联系。

4、对外出地点比较固定,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党员,一般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外出时间在2—6个月之间的党员,则出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党员应主动定期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按时缴纳党费,在返回期间,支部要对他们进行补课,单独组织他们学习外出期间的党内相关文件,并进行教育。

二、自身建设

1、定期汇报。党员每个月至少要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所在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以便党组织对其进行考察和监督。

2、定期谈话。党支部班子成员要按分工(),每个季度至少同党员谈一次话。通过谈话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了解他们本人或通过他们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意见、要求,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组织生活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及上好党课。

2、每个党员应主动参加组织生活,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事前必须向党支部请假。

3、党员必须认真执行党的决议,积极参加党的组织活动,坚持定期过组织生活,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2015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4、党员参加所在支部党的组织活动,外出学习、工作,参加居住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积极发言,做好笔记。

5、长期患病卧床不起或长期休养的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困难,由支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重要文件和党内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

6、加强对预备党员的管理,由入党介绍人定期写考察记实(填写培养跟踪表),并为他们提供锻炼的机会,预备期满,及时讨论转正问题,并按程序上报审批。

四、民主评议

1、党支部每年一次对党员在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和考核。

2、严格依照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党员本人的工作总结和检查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3、通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作出客观公正的评议。

4、根据评议结果,采取适当方式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党费收缴

1、党员交纳党费要自觉、按时、足额。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同意,可以委托他人代为交纳或补交,但补交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3个月。

2、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的党费收缴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不同阶段工资变动情况随时按标准进行调整。

4、支部党费的收缴,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上缴一次。要严格党费收缴手续,便于监督、检查和公布。

5、党支部对不能按时和不足额交纳党费的党员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增强党员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

六、违规责任

1、对违纪党员,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根据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党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党支部可召开支部大会决定

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对没有正当理由,6个月以内不转移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要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并限期报到。经批评教育仍继续把组织关系介绍信留在自己手中、不交给转往单位的党组织、不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或根据党章规定,按自行脱党处理。

4、党员擅自离职,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本人坚持不改的,可区别不同情况作必要的处理。

第3篇: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1、社区党员应当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管理,按照社区党组织的部署要求,积极认真地做好社区的各项工作。

2、党员应该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按时参加“三会一课”,过好组织生活,因事不能参加的党员,事先必须请假。党员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在各项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社区党组织要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参加学习培训,主要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政治理论、政策法律、科技文化和业务技能学习。做到内容丰富、形式灵活、效果明显。

4、社区对党员实行登记建卡管理,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流动时,必须及时按规定做好组织关系接转。

5、党员必须按中组部文件规定自觉按月足额缴纳党费,特殊情况时不能超过3个月。

6、社区内单位在职党员要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社区党组织要定期把在职党员在居住社区的表现情况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

7、社区党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活动,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或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进行组织处理。

第4篇:党员管理的主要制度

党员管理的成功实践大多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在新形势下不断坚持和完善这些制度,即构成了新时期党员管理的主要内容。

(1)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党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只有把党员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并在其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才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保证基层党组织有坚强的战斗力。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既是党员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党组织的重要职责。

(2)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必须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通常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应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这项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组织保证。

(3)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党员定期参加组织生活会,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求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此外,其他同志在思想和工作上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也应当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这项制度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方式,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的一种途径,是我们党内生活的优良传统之一。

(4)党日制度。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的规定。通常每隔一定时间安排一次,用以召开党的会议,研究党的工作,进行党的教育,过组织生活,接收新党员入党,以及向群众进行党的宣传工作等。坚持这一制度,对于活跃党内民主生活,增强党员党的观念,增进党的团结,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5)党员交纳党费制度。是指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向党组织交纳用于开展党的活动的经费。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交纳党费,不仅仅是在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按照党章规定,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应当按自行脱党处理。

(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中共中央于1988年12月批转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后,这项制度在全国城乡基层党组织中逐步建立起来。每年进行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是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在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清除腐败分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7)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组织在党员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点时,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党员组织关系由一个单位或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有关党组织只有在接到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后,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将其编入一个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临时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可开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证明其党员身份,在所去单位党组织过组织生活,但在这个党组织中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8)党籍管理制度。党籍指的是党员资格。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申请人党的人被党组织批准后,就算取得了党籍。预备党员也有党籍。凡是党员自动退党、被劝退出党、自行脱党、党员重新登记时未予登记、受到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以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就都失去了党籍。党组织应按党章及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应手续。党组织对党员党籍的处理必须采取十分严肃和慎重的态度。

(9)流动党员管理制度。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广泛,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中央组织部在1994年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流动党员管理的基本规范。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新的方式方法。

第5篇:党员管理制度

一、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半年召开一次。

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通过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的。

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组织生活会,可以吸收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列席。

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是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领导班子召开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会议。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和任务是:结合思想、作风、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实际,认真对照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民主生活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增强原则性和思想性。领导班子成员要围绕主题,敞开思想,畅所欲言,开展同志式的批评。通过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吸收同级行政负责人参加,也可邀请部分党员、群众代表列席。

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要参加所在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也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一般情况下,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上一次党课,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要做好会议记录,并且要注意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注重质量,避免流于形式。

1、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会议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等。

召开支部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特别是讨论发展新党员和决定给予违纪党员纪律处分等重大问题,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因故不能参加的应事先请假,支部委员会可就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个别听取,这些同志的意见,并把他们的意见转达给党员大会,会后应向他们传达会议的决议。

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支部党员大会可吸收非党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2、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支部委员会议事要注意遵守规定的程序,会议的议题应事先通知支部委员,做好准备,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要注意检查督促。

3、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通常有以下内容: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

开好党小组会要注意抓好四个环节:一是会前与党支部沟通,确定会议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

4、党课

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中心任务,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国际国内形势和科技文化知识等。

授课人可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党课质量。每个党员都应当自觉地接受党课教育,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锻炼。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的一项活动,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纯洁组织,提高党员政治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措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民主评议党员应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民主公开,坚持平等的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评议意见。民主评议党员原则上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并动员,全体党员参加。

五、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是关于党费的交纳办法、使用原则、审批、检查、报告等各项管理活动的有关规定。收缴党费包括党员个人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和下级组织向上级组织交纳所收的党费两个方面。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每位党员应尽的义务,党员要自觉、按时、足额向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生活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正常情况下,党费必须由本人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各党总支(支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收缴党费,认真登记造册,每季度末15日前上交组织部。

组织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由组织科专人负责;建立会计专帐,单独立户存放;按照党费管理的原则和要求,严格党费使用范围、严格党费使用审批制度和党费检查报告制度;组织部每年一次向市委组织部和党委书面报告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并向学院全体党员通报。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六、党员教育制度

党员教育制度是关于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形式等方面的规定。

党员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科学文化和技术业务教育等。

充分利用党校阵地,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通过举办党员轮训班,采取集中辅导、分组讨论、个人自学、外出考察等灵活多样的方法,切实加强党员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效果。

七、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制度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由于工作调动、离退休、外出学习培训、毕业(结业)等原因,使工作或学习单位发生变化时,均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并妥善保管携带自己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接转手续。

【2015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党员组织关系的接收

来我院工作、学习的党员,时间在六个月及六个月以内的,应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到组织部办理转入我院手续。

2、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

调离的党员,在办理离开手续的同时,由党员本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外出工作、学习三个月以上的党员,持所在党组织证明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工作、学习结束后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党员离退休后,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移至离退休人员党总支。对异地安置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安置地党组织;对异地居住或受聘到新单位工作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或临时组织关系;纳入社区管理的,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社区所在的街道党组织。

3、校内组织关系的接转

党员因工作、学习需要,在校内各单位调动时,原工作、学习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党员本人到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2015党员发展工作总结
2015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第六篇

第1篇:2015年发展党员年度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的工作。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党员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方面,建立健全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制度,今年以来,党员以及群团组织积极向各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6名,扩大入党积极分子后备人选队伍。明确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责任,党支部对每一名入党积极分子都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教育计划,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同时还建立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档案,党支部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局党委根据《入党教材(2015年修订本)》为主要培训教材,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中培训。

二、在发展党员宏观管理方面,明确了各级党支部要对发展党员工作实行计划管理,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计划性。局党委在调查研究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党员队伍建设状况进行分析,根据需要提出发展党员工作宏观指导意见,逐级传达到基层党组织。基层各党支部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成熟程度,向局党委报送本支部下一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局党委对党支部报送的计划进行严格审核,对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进行综合协调,防止发展党员数量大起大落,实现均衡发展。

三、在履行发展党员程序方面,建立健全了发展党员票决制。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党员转正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应统计在票数内。同时对在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工作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对在培养考察和政审等工作中不细致,不认真或违反发展党员工作程序造成“带病入党”的,局党委要追究党员所在党支部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2015年发展党员情况和2015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2015年党员转正一人,发展预备党员2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6人。2015年计划党员转正2人,发展预备党员2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6-8人。

第2篇:街道发展党员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左家塘街道党工委坚持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坚持标准,健全制度,严格考核,加强培训,按程序发展,”的工作方针,有领导、有计划、有组织地搞好党员发展工作。一年来全街共发展新党员20名,其中男党员8名占40%,女党员12名占60%,街道机关3名占15%,社区干部14名占70%,非公企业3名占15%,18个社区均发展了新党员,并有43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了培训。通过严格按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增强了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影响力,以及在群众中的凝聚力。从而对街道的建设、发展和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统揽全局,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

街道党工委十分重视发展党员工作,街道党工委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落实发展党员工作,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着力在提高组织领导的认识程度和工作力度上下功夫,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形成了职责明确,考核制度健全的发展党员新格局。为了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今年街道党工委实行了班子成员分片包社区,建立发展党员联系点工作制度,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到了及时发现,认真加以解决。同时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社区党建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了发展党员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今年除了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外,还采取会议、培训等形式以如何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为一个专题对社区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进行了专门培训。

二、抓积极分子队伍培养,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今年街道党工委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重点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日常管理,坚持把每月党日活动作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经常性教育培训的重要载体,把入党积极分子登记造册,编入各党小组,并按照活动制度,严格进行管理;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联系入党积极分子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形势政策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心得、思想汇报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评定,作为向党组织推荐重点培养对象的依据。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过程中,注重做到“三个结合”,即:专题讲座与研讨交流相结合,课堂学习与实地参观相结合,典型引路与自我激励相结合,由于方法得当、针对性强,使培训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在非公企业发展党员工作中,突出解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党员难的问题。提出了“三个倾向于”的工作方针,即:倾向于非公企业领导管理层中发展党员;倾向于从非公企业一线技术骨干重中发展党员;倾向于从非公企业高级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

三、严格按照组织发展程序作好党员发展工作坚持标准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街道党工委严把“三关”,一是把好支部大会讨论关;二是把好党工委审批关;三是把好预备党员转正关。坚持“两个原则”,一是坚持质量第一,注意从实际情况出发,科学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坚持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真正做到从思想上入党。二是坚持全面衡量,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来全面衡量发展对象。做到“六个不发展”,即:没有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培训班的不发展;没有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的不发展;没有经过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发展;手续不完备的不发展;政治思想一般、工作成绩不突出的不发展;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查清或党内外意见不一致有争议的暂不发展。

四、发展党员工作存在的问题

总结一年来的发展党员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

1、个别社区党总支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责任感。

2、少数非公企业对发展党员工作认识不高。

3、社区居民要求人党的面不够广。

下一步发展党员工作的打算

坚定不移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发展党员工作方针,认真总结分析上年度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足,针对街道实际(

1、把着眼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上,要抓住源头。

2、把着力点放在“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上。

3、把关键点放在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上。

4、把着重点放在建立发展党员工作的长效机制上。

第3篇:乡镇2015年发展党员工作总结

川石乡党委下辖29个支部。其中:14个村支部、14个乡直单位支部、1个非公企业支部。XX年,我乡发展党员21人,文化结构方面,高中及以上文化8人,占38%;初中及以下文化13人,占62%。其中经济能人4人,占18.2%;致富能手5人占22.8%;流通能人2人,占9.2%。女党员5人,占24%;35周岁以下13人,占62%。根据市委组织部的通知,我乡对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市委组织部的要求,现将XX年发展党员有关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发展党员工作是增强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的有效手段,我乡党委从加强党在农村的执政能力建设高度出发,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考核支部班子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全乡新农村建设绩效考评的六个擂台赛之一进行考评,实行乡党委书记负总责,组织委员为主要责任人,挂点村领导和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建立了一支由乡党政班子成员和乡党校骨干组成的发展党员工作联络员队伍,负责指导各挂点支部的的发展党员工作,形成了长抓不懈的发展党员工作责任机制。

二是合理制定规划。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精神,及时出台了XX年度发展党员工作意见,XX年市下达指导数20人,我乡计划发展24人。从我乡的实际出发,着力优化党员的年龄、文化、性别结构,合理确定发展的速度,着重加强对农村务工人员发展党员的管理。乡村两级都制定了发展党员工作的年度计划,乡党委每年与支部签订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状,每年各支部发展常数控制在1-2名。乡党委每半年召开一次发展党员工作会议,及时了解各支部动态,共同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是严把发展程序。严格实行发展党员政审制、公示制、票决制和发展党员工作定期汇报制。乡党委每半年对各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年终进行总评,重点检查程序是否正确,记录是否完整,材料是否齐全。要求各支部在送审材料时原则上不得超过二个月时间,且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经乡党委组织委员审查签字后,方可进一步上报市组织部审查。为了切实加强支部组织委员的业务水平,XX年举办4期组织委员培训班,强化对《党章》、《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同时,对各种材料的撰写打印出范文,统一规范书写格式,提高人员的业务水平。在发展新党员之前,乡党委派专人与积极分子谈话,广泛征求老党员、老干部、村民代表等人的意见,详细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日常表现等。在乡党委研究审批前,严格把好政审关,确定符合各项条件后,才正式提交党委会研究审批。会上每位党委委员进行逐个讨论,逐个表决。会后,利用乡党务公开栏,对新发展的党员和转正党员名单进行公布,进一步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注重人员素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我乡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16字工作方针,严格把好质量关。特别注重培养农村年轻人员和对外出务工人员的管理。经统计我乡每年外出务工人员约2860人,其中35岁以下人员2230人。XX年,在外出务工人员向各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共8人,其中发展党员2人。建立发展党员长效机制,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搞突击发展,也不搞限制发展,把那些能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支持农村基层组织工作,能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能带领群众发展经济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组织中来。对一些暂时还不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采取顺延、继续考察的方式,加以培养。对一些入党动机不纯、不符合标准的对象,则坚决不予发展。

二、党费收缴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

1、川石乡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按党费收缴新规定准确测定党员缴纳党费基数、交纳比例、应交纳党费数额等,建立了党费核定信息库。

2、我乡党委下属29个党支部,大部分党支部都有将XX年党费交到党委。

3、党费管理情况,乡党委将各党支部上交的党费全额汇往市委组织部。党费回拨的单位严格执行党费使用范围及审批制度使用经过集体研究。

4、党费收缴、使用公示情况,乡党委要求各党支部按要求对党费审定、收缴等情况进行公示。

三、存在问题

1、农村支部中,依然存在村干部亲属入党多的现象,一些优秀青年的入党积极性不高,特别是女青年入党热情不高,造成党员队伍老化,结构不合理。

2、部分外出人员务工的地点变化大,固定性不强,在加强这部份人员的教育,管理上有一定的困难。

3、部分新发展党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不高,不能很好地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4、存在退伍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党员档案交接不及时的现象,使基层党委不能按时讨论其入党问题。

5、部分党务干部的业务水平不高,责任心不强,造成送审材料不及时、不齐全、不规范的现象还存在。

第4篇:发展党员工作总结

20xx年xxxx乡坚持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搞好党员发展工作,截止目前,全乡发展党员xx名,其中女党员x名,35岁下xx名,中专以上文化程度x名,村级党员x名。在发展党员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乡党委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着力在提高组织领导的认识程度和工作力度上下功夫。首先乡党委年初专门召开一次研究发展党员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制定相关措施。其次立健全发展党员,2015年我们专门制定和翻译下发了发展2流程表,对培养、教育、考察、发展、转正等各个环节提出了要求,党委、支部齐抓共管,使发展工作走上了规范轨道。三是党委及时讨论审批,严格把关,保证党员发展工作正常进行和新党员质量。四是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考核的重内容,列入年终进行综合评比。

(二)狠抓培养,保证质量

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一是抓好日常管理,保持教育培训的经常性。坚持把党员日常活动作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经常性教育培训的重要载体,把入党积极分子登记造册,并按照活动制度,严格进行管理;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联系入党积极分子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形势政策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心得、思想汇报及时存入档案,作为向党组织推荐重点培养对象的依据。二是抓好集中办班,增强教育培训的实效性。为进一步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素质,以乡党校,村文化室为主要阵地,每年举办1-xxxx为期一周的集中培训。为增强学习效果,重点抓好了两个方面。一方面联系思想实际,按需培训。每次培训前,召集不同类型的入党积极分子座谈,了解他们对党的认识和现实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另一方面改进培训方式,力求实效。在培训过程中,注重了“三个结合”,即:专题讲座与研讨交流相结合,课堂学习与实地参观相结合,典型引路与自我激励相结合,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生动形象的教育,收到了良好效果。三是抓好结对联系,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建立了支部委员与入党积极分子结对联系责任制,支部委员每人至少联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经常交流思想,灌输党的知识,宣传方针政策,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

(三)突出重点,改善结构

针对党员队伍年龄、文化结构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乡党委认真分析研究,明确了“三个重点”的发展党员工作思路,即:重点在农村发展党员,重点在生产、教学一线发展党员,重点在35岁以下的青年和妇女中发展党员;在具体工作中,还坚持了“三个倾向于”的工作方针,即:倾向于从村干部中发展党员;倾向于从率先致富又能带领和帮助群众致富的致富带头人中发展党员;倾向于从知识分子和退伍军人中发展党员。

(四)坚持标准,慎重发展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我们始终把质量放在首位。主要坚持了三个原则。一是坚持质量第一,防止突击发展。一方面注意从实际情况出发,科学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另一方面不下达硬性指标,也不允许突击、成批发展。尤其强调既不允许用任何方式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拉入党内,也不把符合条件的人拒于党外,坚持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真正做到从思想上入党。二是坚持全面衡量,克服片面观点。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来全面衡量发展对象,不降低标准,也不另立标准。对致富能人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同样注重考察入党动机和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看他能不能帮助群众致富。三是坚持党性原则,严格入党手续。具体办法是严把“四关”即:把好支部大会讨论关。在到会党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发表意见的基础上作出是否发展的决议;把好党委审批关。在党委审批之前,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同申请人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然后上党委会审议和表决;把好预备党员转正关。建立“预备党员考察表”,严格考察制度,全面衡量,慎重对待;把好发展党员公示关,对于每一名新发展党员我们都做到了公示在前,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发展质量。

二、发展党员工作存在的问题

总结一年来的发展党员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

1、个别村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紧迫感和使命感。表现在思想上认为发展党员工作是无关紧要的事情,是“软任务”、“虚指标”,发展也可,不发展也行,带有较大的随意性,致使个别农村党支部长期处于没有发展党员状态。

2、大批农村青年外流,选人育人渠道受到限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许多农村青年都不愿留家务农守业,农村劳动力流动的范围日益广泛,由于部分优秀青年长年在外,村党支部看不到、管不着,选人育人渠道受到很大限制。

3、发展党员业务操作不够熟悉,发展程序不规范。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不少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普遍存在着培养时间过短、培养联系人缺乏跟踪考察、发展材料不全和程序紊乱等现象,影响了党员发展工作的质量。

第5篇:发展党员工作总结

一、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情况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在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基层党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和大力支持下,我村2015年共发展党员5人。在发展党员工作上主要取得了三个方面的效果。一是党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二是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不断壮大。三是发展党员工作的薄弱环节不断加强。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我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正确处理好了五个方面的关系。一是正确处理了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关系。二是正确处理了数量和质量的关系。三是正确处理了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四是正确处理了培养与发展的关系。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只有切实提高了入党积极分子的质量,才能确保新党员的质量。五是正确处理了一般与个别的关系。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提出年龄和文化要求是必要的。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认为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成效,其主要经验是:

(一)乡党委重视,各基层党组织措施得力。乡党委对发展党员工作十分重视,始终把此项工作列入党委工作的要点,多次在有关会议上强调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各基层组织根据本单位特点,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一是及时合理调整支部设置,努力提高支部工作的影响力和战斗力。

(二)是建立健全发展党员规章制度,规范发展党员工作。

(三)是各基层组织定期研究培养发展工作,分层次、分重点培养。

(四)是发展重心下移,注重做好低年级的学生发展工作。

(五)是总支及时讨论审批、严格把关,保证党员发展工作正常进行和新党员质量。

(六)是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各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年终进行综合评比。

(七)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对基层党务工作者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

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中,一是抓基层党务工作者的培训教育,专门举办了支部书记培训班,介绍先进支部工作经验,提高了基层党务工作者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他们在党员发展工作中努力发挥骨干作用。二是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各级党团组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十七大报告等作为党章、马列学习小组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小组的重要教育内容,举办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及时为入党积极分子订购学习资料,不断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组织员在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作用。一年来,组织员严格履行职责,坚持原则,对入党条件、程序和入党材料严格审查把关。工作中,组织员发扬吃苦耐劳精神,不计个人得失,克服了大量的困难,加班加点、牺牲大量个人休息时间及时完成了繁重的工作任务,为全乡党员发展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一是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党支部要切实做好考察培养工作,并要克服那种只注重发展而轻教育的现象。二是要抓好党支部对广大群众的培养教育工作。支部书记要重点抓好群众这一队伍,有计划、有步骤、主动找他们谈话谈心。

2、改进党组织的活动方式。把党的组织活动与平时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提高党员思想政治、业务素质紧密结合起来,把党的活动渗透到工作中去,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要加强在党员中进行党风廉政教育,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一是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精神文明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二是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教育发展大局,着眼于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解决党员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保持党员先进性的有效途径,达到提高党员素质、服务人民群众的根本目的。

三、发展党员工作中当前存在的基本问题

虽然去年发展党员工作取得了一些收效,但也存在着不尽人意的方面。一是各村、各单位之间发展不够平衡;二是部分单位发展党员工作过于集中,造成组织员压力大、入党材料质量滑坡等现象;三是部分单位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投入不够,影响了入党积极分子的成长;四是个别单位审批时间过长,个别组织员预审、谈话周期过长,不同程度影响了发展工作;五是个别基层党务工作者对发展党员工作还不够重视,没有严格履行职责,审查把关不够。

四、对未来发展党员工作的建议

(一)突出重点,改善结构

针对党员队伍年龄、文化结构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乡党委认真分析研究,明确了发展党员工作思路:重点在农村发展党员,重点在科研、生产、教学一线发展党员,重点在35岁以下的青年和妇女中发展党员。通过一年的努力,党员队伍分布和年龄、文化结构逐步趋向合理,党员发展工作呈现出了以下四个特点:一是生产、工作一线发展党员多;二是发展党员中知识分子党员多;三是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多。

(二)坚持标准,慎重发展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我们始终把质量放在首位。一方面注意从实际情况出发,科学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另一方面不下达硬性指标,也不允许突击、成批发展。二是坚持全面衡量,克服片面观点。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来全面衡量发展对象,不降低标准,也不另立标准。对致富能人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同样注重考察入党动机和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看他能不能帮助群众致富。三是坚持党性原则,严格入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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