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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长效管理招牌灯箱实施方案

2016-07-15 10:32:5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城市管理长效管理招牌灯箱实施方案(共6篇)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定稿湟源县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城市管理整体合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按照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城市综合管理理念,突破体制机制障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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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定稿
城市管理长效管理招牌灯箱实施方案 第一篇

湟源县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城市管理整体合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按照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城市综合管理理念,突破体制机制障碍,通过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环境整治,完善城市功能,破解城市管理难题,不断优化城市环境,努力塑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新形象。

二、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成立湟源县城市管理工作委员会。

主 任:胡良云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主任:郭 健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沙东海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高海青 县公安局局长

安永发 县城镇管理局局长

成 员:方得红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马玉祥 县目标办主任

张永忠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田源 县财政局局长

靳生元 县交通局局长

邹永生 县住建局负责人

李永宏 县环保局局长

马生辉 县林业局局长

田文禄 县教育局局长

罗万福 县水务局局长

杨发科 县旅游局局长

王 浩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燕珍 县卫生局副局长

严卓才 县农牧局副局长

李辉全 县广电局局长

【城市管理长效管理招牌灯箱实施方案】

范云青 县工商局局长

芦 彬 县商务局副局长

米世银 县创卫办主任

陈生财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朱善德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世明 城关镇人民政府镇长

安柏山 大华镇人民政府镇长

【城市管理长效管理招牌灯箱实施方案】

祁增林 申中乡人民政府乡长

纪文魁 巴燕乡人民政府乡长

马守成 寺寨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发忠 日月乡人民政府乡长

张生卿 和平乡人民政府乡长

芦宝林 波航乡人民政府乡长

田荣珍 东峡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镇管理局,安永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方案制定和实施,积极与各相关单位进行联系,研究和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和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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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职责分工

(一)政府办

1、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和城管委关于城市管理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和修订加强城市管理的各项规定、制度、方案、意见和办法。2、负责行使城市管理的组织计划、综合协调、检查监督等职能,督促、指导城管委各成员单位开展城市管理工作。3、对城管委各成员单位实行目标管理,组织做好对城管委各成员单位的检查考评工作。 (二)城镇管理局

1、规范占道经营行为。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按照“主要道路严禁、次要道路严控、支路街巷规范”的要求,着力整治和引导规范户外经营行为。按照“消除聚集点、盯住易发点、减少固定点”的思路,全面取缔批准外的主干道、大型公共场所等重要部位的固定摊点、流动商贩,确保道路通畅、秩序井然。2、加大环卫保洁力度,县城主要路段要实行环卫全天候保洁,确保县城干净整洁。3、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收集,认真做好垃圾袋装化推广工作,城区生活垃圾袋装化达到90%以上。4、与沿街单位及门店重新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严格按照“门前三包”管理办法施行监督,加大处罚力度,确保“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到位。5、规范户外广告牌匾审批和设置,做到内容健康、文字规范、外形美观、安全牢固。以县城主要街道两侧的广告、门头牌匾为重点,坚持统一标准、体现特色的原则,适度超前规划,提高设置质量,对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整治,对破损广告牌匾及时责令更换,达到广告设置规范、式样美观的效果,展现湟源新形象。6、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搞好县城亮化工作。7、加强县城道路、广场、绿地等灯杆、护栏、配电箱、路标牌、指示牌、灯箱广告、检查井盖等市政公用设施及其他附属设施的维护和 3

管理,对陈旧、破损设施,定期维修,并加大巡查力度,确保设施不被盗、无破坏,及时补缺、更新。8、按照《青海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卫生工地管理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区建设工地安全防护、场容场貌、生活卫生、环境保护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9、加强对建筑垃圾和工地物料清运处置管理,严厉查处垃圾、物料遗撒污染路面和乱倒垃圾行为。10、加强餐厨垃圾管理,确保餐厨垃圾不流向社会。11、负责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城管委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关系,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城管协调工作会议。

12、负责督促落实城管委办公会议的工作措施,研究具体工作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13、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三)公安局

1、合理设定停车点和停车场,缓解城区停车场数量少、容量不足的矛盾,解决车辆乱停乱放问题。2、积极配合城管部门进行执法,清理车辆占道经营现象,并建立长效机制,一旦接到涉嫌拒绝、阻碍城管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等案件的报警时,必须做到有警必接、有案必处、有责必究,加大对暴力抗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为城市管理提供执法保障。3、在县城合理设置标志标线,进行车辆有序管理。4、加强对城区公共场所和道路停放车辆管理。严禁机动车、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停放,引导出租货运车辆在指定地点停放。

5、突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的管理,确保县城东西大街、南北大街、建设东西路三条“严管街”无乱停乱放现象。6、积极配合住建部门,加大对违章建筑的查处力度。7、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开展的城市管理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行动,参与联合执法;及时受理并现场处置城管执法中的突发性事件,对暴力妨碍依法整治、拆迁,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人员和事件进行处理。8、加强对特种行业的容貌秩序和环 4

境卫生的监管。9、利用县城内设置的摄像探头,积极进行对城市管理工作中违法行为的监管,配合城管部门加大对破坏市政设施行为的查处力度。10、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四)住建局

1、按照《青海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卫生工地管理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区建设工地安全防护、场容场貌、生活卫生、环境保护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废水、建筑垃圾、砂石料、泥土对城市的污染,做到所有施工工地卫生制度落实,工地围挡、隔离护栏不低于1.8米,工地清洁,物料堆放整齐,杜绝车辆带泥污染路面现象,如设置围挡等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不办理相关手续,建筑工地不得开工,并督促建设、施工单位按照规定处置建筑垃圾。2、根据规划加大对违章建筑的查处力度, 积极配合城管部门对在县城及县城周边乱倒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查处,做好建筑垃圾消纳场的选址及管理工作。3、按照西宁市人民政府2004年制定的《西宁市城市管理办法》,加大满足县城需要的蔬菜市场、停车场、厕所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及建设力度。4、加强行业管理,配合城关镇政府搞好全县的物业管理。5、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五)教育局

1、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道德品质规范教育。2、组织发动师生开展城市管理义务宣传,参加维护市容卫生环境的义务劳动。3、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六)交通局

1、负责城区公交汽车、出租车营运秩序管理,教育驾乘人员 5

城市管理实施方案
城市管理长效管理招牌灯箱实施方案 第二篇

城市管理实施方案

干净整洁、秩序井然的城市环境,不仅代表一个城市的

形象,更是一个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之一。为营造秩序井然,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城管监察大队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营造最佳人居环境为宗旨,要为南宫的经济发展贡献一份力量,创新管理机制,强化宣传教育,着力打造整洁优美、和谐文明的城市环境,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下面,本人就如何提高城管大队执法力度和执法成效提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正确处理城市管理与流动商贩占道经营问题

据我调查,我市市区范围内共有流动商贩近 个,固定

摊点近百个,由于市场建设先天不足,布局不合理,自发形成的小市场、小摊点群个数多,容量小,占道经营现象严重,游商流贩遍布街面,给市容管理带来极大压力。自城管大队成立以来,就将整治占道经营作为城管执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坚持不懈,“反复清,清反复”。几年来,我们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工作方针,对城市管理和市民设摊开店创业进行全方位的思考,更加理性地作出了判断和选择,以人为本,堵疏结合,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一是宣传教育先行。城管大队执法队员对区域内的商

户、店主进行宣传教育,从源头上遏制店外经营和占道行为,

对部分确需临时占用人行道搭建脚手架、堆放物品的,要求店主按照规定到城管大队进行审批,办理相关手续。

二是严把审批关、设置关和验收关。对申请设置的招牌

标识,在许可环节充分考虑美化效果和设置档次;对设置单位在未经审批擅自降低许可的尺寸、材质等标准的行为,责令其限期整改。城管执法大队要加强日常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一次提醒,二次警告,三次处罚。对于无店面的经营户(也就是一些固定摊点),要对他们堵疏结合,划出一定地域建立相对集中规范点,发放临时经营许可证,帮助就业,规范经营,做到人性化管理。【城市管理长效管理招牌灯箱实施方案】

三是加强巡查管理力度。一旦发现未经批准违规占道或

店内商品外溢、广告牌匾未经许可违规设置的,执法队员要及时阻止,并责成商户限期改正;对部分屡教不改的商户,被发现三次以上违规占道行为的,予以重点关注,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现场处罚以示警告,必要时将依法暂扣占道的物品和工具;对一些流动摊点也要以疏导为主,疏散到小街小巷,对屡教不改的,一次警告,二次罚款,三次暂扣商品;对不定点倾倒垃圾的商户,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四是要加强保障和规范管理。本着“不影响交通、不影

响市容、方便群众生活”的原则,在合理的区域划出场地对流动摊点进行规范管理,使散落多处的无序经营户规范有序

的进行经营,这样既能节约管理成本,又能给城市下岗人员、城郊无业人员等提供就业机会,既方便了群众之需,又避免其到处乱窜,影响交通有碍市容。同时开展违法占道经营等影响市容环境的整治行动,建立完善“门前三包”、市容包街队员等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管理,提高市容市貌长效管理水平。

五是严格处罚不懈怠。对违规占道时间长,影响面广,

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为,城管队员要对店主和流动商贩通过处罚措施纠正此类违规行为,坚决取缔店外经营和占道经营。

二、坚持长效管理,建立城管执法精细化管理工作机制 要真正实现管理精细化,必须精确掌握街区、路段,熟

悉管理对象,才能合理配备执法力量,才能有从容应对各种难点焦点问题的策略。

精细化管理的核心内容有五个方面,即管理职责精细

化、管理对象精细化、管理制度精细化、管理手段精细化和考核评价的精细化。在街区管理中,要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路段管理责任制等精细化管理措施、制度,把城管执法工作的对象和范围分解细化到中队和个人,并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增强执法队伍的责任意识,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精细化管理的推行是一个长久的过程,其效果短期不易显现。我们要克服盲目冒进,急功近利的思想,在推行在城管执法精细化管理过程中,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扩大城管执法范围。 随着城区面积的不断扩大,我们城管大队要克服资金、人员、车辆短缺等诸多方面的困难,扩大城市管理范围,延伸管理服务触角,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彻底改变以往“以突击管理治乱”的被动局面。

2、严格落实责任追究。进行定期督察。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道路管理实行承包责任制,定人、定责、定岗、定标准、定路段。发现执法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因人员不到位、措施不力、管理疏忽、力度不够,造成城市脏乱差现象的,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

3、 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针对沿街门店乱摆乱放,占道经营等违规现象,狠抓责任落实,进一步增强沿街门店的责任,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4、强力开展市容市貌集中突击整治活动。采取长效管理与突击整治相结合,定期开展市容市貌集中突击整治活动,采取逐路、逐街、逐户集中清理整治,严厉查处取缔乱停乱放,占道(店外)经营等违规行为。

三、实施“错时管理”,树立24小时城市管理意识

树立24小时城市管理意识,即8小时之内尽职尽责,8小时之外也要责无旁贷,实现城市管理的“全天候、全覆盖、精细化”。 为真正实现城管时间无空挡,城管执法无盲区,

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更加优美、舒适、有序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建议在今年5月份成立“错时管理”机动中队,主要负责早上7:00-8:30、中午11:30-14:00、晚上17:30-20:00等三个时段的市容秩序管理。 实施“错时管理”,可以实现城管时段全覆盖,从早上7:00至晚上8:00,每天共13个小时都有城管人工作在马路上,对群众举报的噪音扰民、摊点占道等问题,特别是一些突发事件,“错时管理”人员可以随时赶赴现场处理。做到时时监控,有效杜绝占道经营。

机动中队主要负责 街等主干道及重点区域市容市貌的错时管理任务。由于人手相对于正常工作时间段的人员少,因此,该中队把工作的重点主要集中在 广场。日常管理主要以集中整治为主,分片管理为辅,疏堵结合,及时处理一些突发事件,及时整改一些占道经营、店外店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

城管执法精细化管理的深入实施,可以有效地提升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依法行政、执法为民”“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执法宗旨和“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亲情执法、全心服务”的执法理念,要使暴力执法现象得到根本消除,执法环境可得到很大改善,城管队员的服务意识就会明显增强,执法工作就会进入良性发展轨道。

以上是我的一些工作思路,妥善否,请领导批评指正。

2015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城市管理长效管理招牌灯箱实施方案 第三篇

第1篇: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环境,打造宜居城市,实现居民安居乐业、环境整洁优美、社会和谐稳定,推动临城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宜居宜业的繁荣、文明、和谐新临城”为目标,按照“宏观标准简单、微观管理精细”理念,启动为期三年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程,构建“大城管”格局,理顺体制,着力做好占道经营、广告牌匾、环境卫生、街道交通秩序等整治工作,精雕细刻,精益求精。

二、主要工作

(一)构建“大城管”格局,实现管理体制上的突破

在积极推进城市管理“三级网络”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构建“大城管”格局,实现管理体制上的突破,解决部门之间交叉管理、职责不清、标准不一等严重影响我县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问题,为全面推进精细化管理工程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成立由县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建设局、工商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局、环保局、财政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临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协调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临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城管局”)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综合行使城市管理执法职能和环境卫生、市政、市容、绿化、规划管理以及流动商贩、露天经营、城市交通、客运秩序和其他方面的城市管理职能,达到城市管理高效、快捷、综合执法的目的。

(二)增加环卫基础设施

在新建道路、小区等处建设垃圾转运站及公厕。同时,结合我县道路实际情况,购买必要的机械清扫车、垃圾清运车。

(三)加强县城功能分区规划、建设、管理力度,实行“一证管多证”模式

按照县城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将县城划分为若干个功能分区,实施城区精细化管理。一是加大专业市场规划、建设力度。结合县城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加快各功能分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抓好停车场、水果专业市场、蔬菜专业市场、小吃(烧烤)市场、汽修建材市场等市场体系建设,为经营者提供合适场所。二是疏堵结合,治理占道经营。结合市场建设,逐步取缔街道占道经营摊点。三是加强源头治理。城区内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县城功能分区规划。在经营业主申请办理营业手续时,经建设局(城管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到其他部门办理有关证照,以免造成管理上的混乱。

(四)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突破

1、建设局(城管局)负责制定《临城县市容市貌及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门前三包管理办法》,重点治理占道经营、户外广告、墙体外立面包装、垃圾清扫、清运、公用设施维护及绿化亮化等工作。

2、公安局负责制定《临城县城市养犬管理规定》,加强对城区内养犬、户外遛犬的管理,并负责做好对狂犬、流浪犬的捕杀工作。

3、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制定《临城县县城交通秩序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清理整顿城市各主要街道、交通路口、出入县城的出租车、机动三轮车和各种车辆乱停乱放、阻碍交通现象。禁止大型运输车辆、未苫盖的运输车辆穿越城区。

4、环保局负责制定《临城县县城环境、噪声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对县城企业污染、烧烤污染、噪声污染等进行治理。

5、工商局负责制定《县城农贸市场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对县城农贸市场卫生、摊位、设施及市场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治理。

6、交通局负责制定《县城客运车辆、占道修车等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对县城客运车辆乱停乱放、随意上下车、占道修车等进行治理,并负责对穿越城区等级道路的维护管理。

以上各部门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后报临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监督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临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城管局),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和落实。

(二)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整治活动进展情况不定期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活动的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每月底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治活动进展情况。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种舆论工具,结合深入开展“三年大变样”活动,广泛宣传。建设局(城管局)负责开通“12319”便民服务热线。文明办、爱卫办及各部门都要开展群众文明素质提升教育活动,在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环境卫生意识等方面做好文章,通过群众素质的提高来改善城市环境。

(四)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在精细化管理过程中,各单位要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累和完善城市管理的经验,探索新的管理措施。从细节入手,疏堵结合,变被动为主动,把环境整治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长效管理轨道,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主抓、社会参与的“大城管”工作体系,全面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第2篇: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县委提出的“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结合县城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目的意义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县城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城市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如何与时俱进,成为一个重要课题。通过精细化管理内在的系统性、网络性、程序性和透明性等来推进城市管理资源优化整合,管理流程科学再造,管理主体多元参与,成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城市精细化管理能够以信息为先导来整合、引导和分配城市管理资源;能够使城市管理从定性变为定量,静态变为动态,单一变为综合,滞后变为实时;能够促进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的创新和政府的职能转变,提高城市的运行效率,实现“精细管理、严格执法、立体监督、提升形象”的管理目标。

二、工作原则

(一)科学发展,精细规划的原则。城市建设必须坚持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共融、科学发展。因此,城市管理工作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尊重客观规律。要按照“十一五规划”和金堂县城市总体规划,对区域定位、道路辐射、城市设施等方面进行精细规划,尤其要对与市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细微之处进行设计,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方便市民的衣、食、住、行、购、娱。同时,要突出我县地域特色,从街道景观、市政设施、雕塑小品、广场绿地、步行街、休闲场所、文化设施等方面凸显金堂历史、水文化等特色,形成金堂独有的城市风格。

(二)整合资源,综合管理的原则。树立“大城管”意识,探索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凝聚管理合力,降低管理成本。城市管理各职能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强化目标管理,明确职责分工,把搞好城市管理作为共同目标,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形成创建合力,共同参与城市管理。

(三)依法行政,注重实效的原则。在执法过程中,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注重以人为本、情法相融、疏堵并举。法律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落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余地;违规情况较轻的,要规范劝导,做到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对明显违法者,要严厉查处,注重效果;对屡教不改者,要从严入手,从重处罚;对打“擦边球”的,要坚持原则、耐心说服。

三、实施范围

(一)地域范围

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地域范围为整个县城建成区域。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办法,先重点区域,后次要区域。重点区域 20XX年1月1日前实施运行,次要区域20XX年7月1日前实施运行。

(二)对象范围

纳入城市精细化管理对象的范围,以《县城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中确定的四大类(市容市貌类、公用设施类、环境卫生类、园林绿化类)为主。

四、制定标准

要根据自身实际,从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居民小区等方面入手,科学制定精细化管理考核标准,并认真加以落实。

(一)体现精细标准。要从城市的功能设定、区域规划、设施管理等各个层面入手,全面进行精细化管理。无论是一个小区还是一栋楼房,无论是一条道路还是一盏路灯,无论是一片绿地还是一处管网,无论是一条斑马线还是一个禁行标志,均需本着规范、服务、便民的原则,从点滴入手,精心设计、务求科学、认真实施。

(二)体现运转快速。要特别注重处理问题的时限,建立反应迅速、行动及时的工作机制。比如,路面发生破损影响交通时的修补时限;沉陷扭曲的路沿石、台阶坡道、破损的人行道板的修复时限;接受市民诉求的受理时限和办结时限;如发生井盖缺失、破损,首先进行安全警示,然后于多少工作日内补装、更换;雨水箅子如出现缺失、破损,必须于多少工作日内补装、更换等。

(三)严格考核评比。要严格奖惩,实行“月考核、季奖惩、年表彰”制度;同时加强督促检查,以促进精细化管理工作的落实。对在精细化管理的过程中有突出表现、成效显著、反映良好的,大力宣传表扬;对工作敷衍塞责、落实不力、缺乏责任心的,严格进行处罚,从而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奖惩机制。

五、组织实施

(一)依照标准,制定细则。依照城市管理标准,制定完善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努力实现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

(二)打造样板,试点先行。采取“打造样板、组织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行”的办法,以县城为样板,以十里大道、滨江路、中心广场等重点区域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试点,严格标准,细化责任,推行城市精细化管理。根据试点情况,总结经验,探索研究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规律,最后全面推广。

(三)建立机制,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暗访通报制、有奖举报制、阳光公示制。明确管理任务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严格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责任,将管理责任具体化、明确化,使权利层层有、任务个个担、责任人人负,做到人人都管理、处处有管理、事事见管理, 保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六、监督机制

制定了科学完善的标准,就必须要有严密的机制来保障落实。因此,要建立政府督导、部门督查、舆论监督、社会投诉的立体监督机制。

(一)政府督导。将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纳入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年度目标管理,加强县级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检查指导,坚持乡镇城市管理检查评比制度,加大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目标的督查、考核和验收。

(二)部门督查。加强城市管理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有效保障和监督局属单位及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防止和纠正不文明执法、不履行法定职责等行为。

(三)舆论监督。利用金堂电视台、金堂信息等新闻媒体,以正面宣传、反面曝光为主要手段,加强对破坏城市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违规违章行为的舆论监督力度,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四)社会投诉。采取设立投诉电话、投诉信箱等方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发现、处理城市管理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实行诉求办结回复制,畅通信息渠道,从而达到市民认同,提升城管形象的目的。

七、宣传教育

面对城市发展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必须不断拓宽城市管理工作渠道,大力加强宣传,整合社会力量,形成强劲合力,通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一)管好执法队伍。加强对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引导下属单位和执法队员相互交流,队员间、单位间开展竞赛,不断强化每个单位、每名队员的“精细化”管理意识,提高执法水平。

(二)提高市民素质。采取多种形式,以家庭、社区、单位、团体、学校为基本阵地,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着力抓好广大市民讲文明、讲卫生、守法规、树新风、爱家乡的宣传教育,培养广大市民的文明意识、法规意识,提高市民素质。

(三)加强法规宣传。加大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审批程序、执法纪律的宣传和解释,以实现与广大市民互动为前提,搭建沟通和交流的平台,提高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增进其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理解,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第3篇: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随着管理区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与此同时,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总体水平还较低,跟不上发展形势的需要,重建设、轻管理、规范少的问题比较突出。为切实提高城镇管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充分发挥市政设施的应有功能,根据盟行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盟城镇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意见》(锡署发〔20XX〕67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城乡规划法》为纲领,认真贯彻落实盟行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盟城镇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巴音胡硕镇城市总体规划(20XX-2020)》,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城市建设,创新管理手段,建立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监管有力、科学规范的城镇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和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合理规划,突出时代、地域和民族特色的原则;坚持整合城镇管理资源,优化城镇管理流程,逐步推行城市管理数字化的原则;坚持创新城镇管理理念和手段,实行人性化管理和亲情化服务的原则;坚持群众参与,加强公众监督,公开办事内容、程序、制度,真正解决群众关心和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和民主评议的原则;坚持有效的开展城镇居民卫生意识教育、环境意识教育和文明意识教育,提高广大居民整体素质的原则。

三、主要措施

【城市管理长效管理招牌灯箱实施方案】

(一)要根据《锡盟城镇精细化管理标准》的范围,围绕规划建设、市容环境、公用行业、市政设施、园林规划、公共交通、居民小区、建筑工地、行政执法等管理内容,科学划分工作流程、岗位责任,形成管理区精细化管理体系。【城市管理长效管理招牌灯箱实施方案】

(二)整合资源,理顺体制。以发挥市政投资最大效益为目标,统筹实施市政规划,统筹项目审查,统筹安排施工;建立完善市政、社区、街道城镇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城镇管理相关部门之间、条块之间的配合。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城镇精细化管理工作,切实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领导和部门责任制,各司其职、部门联动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格局。

(三)实施岗位培训,强化责任意识。要通过实施全员精细化管理岗位培训,使每位参与管理的干部职工都能深入细致的学习、了解和熟练的掌握各自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以及相关的规章制度,增强干部职工的自我约束能力,强化规范意识、自觉意识和执行能力、团队的整体管理能力。

(四)完善监督管理考评机制,实行以奖代拨的奖励机制。在完善城镇精细化管理评价体系和城镇管理精细化目标考评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城镇管理以奖代拨专项资金。将城镇规划管理、城镇精品工程建设、城镇街巷综合整治、城镇周边区域治理和城镇精细化管理等五个方面的内容列为年度城镇管理的重点考评内容。考评实行分项考核,通过科学评价,按等级实施以奖代拨,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城镇管理的积极性。

(五)健全机制,强化监管,加强宣传。要建立健全精细化管理的各项机制,完善检查考评的各项措施、制度及监督机制,并向社会公布,利用电视、网络、宣传单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使精细化管理的各项制度、规范、考评内容家喻户晓,争取社会各界及全体民众的理解和支持,形成人人关注、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

四、组织保障

成立管理区城镇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郝秀川 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

王利军 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朱克飞 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杨玉海 党委委员、公安局局长

成 员:

温宝龙 管委会主任助理、交通局局长

姚忠生 宣传部部长

谢海英 建设局局长

齐贵军 国土资源局局长

杨艳明 建设局副局长、环保局局长

宋田有 公安局副局长

高天鹏 民政局局长

贾凤英 教育局局长

吕 行 计生卫生局局长

闫利军 巴音胡硕镇镇长

包青龙 工商局局长

毛建喜 农电局局长

陈志宏 环卫局局长

潘 峰 电视台台长

白玉和 网通分公司经理

刘大柱 移动分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局,办公室主任:谢海英(兼)。

第4篇: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意见》,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营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良好城市环境,依据城市管理相关法规规定,按照省、市关于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要求, 结合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从建设生态许昌,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城市文明形象的要求出发,通过创新管理机制,细化管理标准,实行精细操作,落实管理责任,规范管理行为,强化监督手段,实施科学管理,加强综合协作,塑造队伍形象,达到城市管理无盲区、无盲点的状态,实现“环境更加优良、容貌更加靓丽、功能更加完善、市民更加满意”的城市管理目标。

二、精细化管理范围

(一)许昌城市建成区局管道路(含文峰路北出入市口,华佗路和新兴路西出入市口)

(二)许昌城市规划区(含外环路以内)建筑工地

(三)局管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等环卫基础设施

三 、职责分工

(一)城市管理监察支队

1、负责京广铁路中心线以西、延安路以东、许由路以北、八一路以南(含帝豪路西段、华佗路西出入市口、新兴路西出入市口)区域内局管道路市容市貌、环卫公用设施的管理、执法、监察,协同有关部门查处重大城市管理违法、违规案件。负责华佗路、新兴路西出入市口的绿化管养和市政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市林业生态建设的要求,完成华佗路西、新兴路西出入市口补植任务,全面提高绿化管养水平。

2、积极开展“四城同创”活动,坚持长效管理,巩固创建成果,认真完成创建活动阶段性目标任务。开展“三规范、四帮助”(三规范:即在市区次干道或背街小巷规划摊位,对修车摊点、修鞋摊点、修锁摊点实行规范化管理,解决摊点占道问题。四帮助:即帮助摊点进店、帮助摊点进院、帮助摊点进场,帮助摊点转行,彻底解决流动商贩沿街叫卖这一城市管理的顽症,全面提高市容市貌管理水平);活动,切实落实“四净三无”(牌匾齐净、门窗洁净、墙面干净、设施清净、道路无摊点、店外无杂物、绿地无杂物)市容市貌标准,全面提高市容市貌管理水平。

3、按照市区夜景灯饰五年规划,重点对许继大道等公共地段重点区域进行亮化,提高市区夜景亮化水平。在20XX年三期楼体亮化的基础上,以楼顶亮化为重点,遵照以人为本、节约能源、避免光污染、经济实用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楼体亮化档次。

4、以清理乱贴乱画为重点,开展沿街立面综合整治活动,解决沿街立面的脏、乱问题。

5、开展户外广告牌匾标识专项整治活动,对不符合国家文明城、卫生城标准的牌匾标识和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户外广告,依法进行规范或拆除,形成设置有序、科学布局、管理规范的广告牌匾设置新格局。

6、深入推行标准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细化考核标准,量化考核项目,加大考核力度,在各大队三级考核中开展精细化管理,达到精细化管理网格覆盖每位队员、每条路段;力争把延安路、许由路(铁路以西)管理成精品线路,继续提高五一路、许继大道的管理标准,市容市貌明显改观。

(二)综合执法管理办公室

1、负责京广铁路以东、清潩河以西、许由路以北、八一路以南(含文峰路北出入市口)区域内局管道路市容市貌、环卫公用设施的管理、执法、监察,协同有关部门查处重大城市管理违法、违规案件。负责文峰路北出入市口的绿化管养和市政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市林业生态建设的要求,完成文峰路北出入市口补植任务,全面提高绿化管养水平。

2、积极开展“四城同创”活动,坚持长效管理,巩固创建成果,认真完成创建活动阶段性目标任务。开展“三规范、四帮助”(三规范:即在市区次干道或背街小巷规划摊位,对修车摊点、修鞋摊点、修锁摊点实行规范化管理,解决摊点占道问题。四帮助:即帮助摊点进店、帮助摊点进院、帮助摊点进场,帮助摊点转行,彻底解决流动商贩沿街叫卖这一城市管理的顽症,全面提高市容市貌管理水平)活动;切实落实“四净三无”(牌匾齐净、门窗洁净、墙面干净、设施清净、道路无摊点、店外无杂物、绿地无杂物)市容市貌标准,全面提高市容市貌管理水平。

3、按照市区夜景灯饰五年规划,重点对许继大道等公共地段重点区域进行亮化,提高市区夜景亮化水平。在20XX年三期楼体亮化的基础上,以楼顶亮化为重点,遵照以人为本、节约能源、避免光污染、经济实用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楼体亮化档次。

4、以清理乱贴乱画为重点,开展沿街立面综合整治活动,解决沿街立面的脏、乱问题。

5、开展户外广告牌匾标识专项整治活动,对不符合国家文明城、卫生城标准的牌匾标识和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户外广告,依法进行规范或拆除,形成设置有序、科学布局、管理规范的广告牌匾设置新格局,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6、深入推行标准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细化考核标准,量化考核项目,加大考核力度,在各大队三级考核中开展精细化管理,达到精细化管理网格覆盖每位队员、每条路段;把建设路、颖昌大道、七一路、建安大道、许由路(铁路以东)作为全市精细化考核达标试点道路;做好莲城大道、七一路及北出入市口的市容市貌和绿化管养工作,确保市政、绿化设施良好,绿化造型、养护保持市区领先水平。

(三)环境卫生管理处

1、负责京广铁路中心线以东、清潩河以西、许由路以北、八一路以南局管道路(包括许由路立交桥、新兴路立交桥全部、八一路立交桥中心以东,文峰路北出入市口至外环大转盘)快慢车道、人行道的清扫保洁、果皮箱清掏和果皮箱上及周边路面污渍的清擦和全市局管主次干道的机械清扫和道路冲洗任务,做到每天两清扫、两收集、全天保洁。按照“六无”卫生标准,即无尘土、无烟头、无杂物(纸屑、果皮)、无痰迹、无死角、无树叶,清扫到边到沿,作业无盲区。

2、负责市区内局管环卫基础设施(水冲式公厕、机械化垃圾中转站、果皮箱)建设和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3、对市区垃圾中转站的垃圾实行定点、包街、连片清运,做到密闭运输、日产日清、车走地净,清运率达到100%。按标准对垃圾中转站实行长效化管理,达到站内外卫生干净整洁,无垃圾积存,无杂物堆放的要求。

4、按标准对市区处管公厕进行经常性的管理、保洁和粪便清掏及运输,达到“设施全、地面平、立面净、地面净、便池净、无异味、无乱画、无杂物、无缺损、无蚊蝇”;对损坏的设施及时进行维修更换;夏秋季认真做好厕所的消杀工作,达到少蝇无蛆,有消杀记录。

5、完善市区庞庄垃圾处理场配套设施,确保垃圾分拣车间和有机复合肥场正常运行;推行垃圾处理五化,探索垃圾处理分类化、产业化,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和100%。

6、完成20座公厕的升级改造和广场游园4座公厕的建设任务。更新垃圾集装箱、环卫车辆、果皮箱等环境设施。

(四)门前三包管理办公室

1、负责京广铁路中心线以西、延安路以东、许由路以北、八一路以南局管道路,包括八一路立交桥中心以西、北立交桥全段、西关桥全段、中立交全段、华佗路西出入市口和新兴路西出入市口道路全段道路快慢车道、人行道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果皮箱清掏工作和果皮箱外体清擦工作。

2、积极做好局综合协作区内的管理工作。按标准做好铁西区主次干道、广场、立交桥、快慢车道、人行道“两清扫两收集全天保洁”工作,清扫保洁率达到100%。

3、按照“六无”卫生标准,即无尘土、无烟头、无杂物(纸屑、果皮)、无痰迹、无死角、无树叶,清扫到边到沿,作业无盲区。

4、协助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维护门前公共秩序。

(五)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

1、负责市区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管理和处置工作。

2、负责对市区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实施统一清运、统一处置、统一管理、统一证件、统一收费,解决垃圾围城问题。

3、负责对市区参运建筑垃圾及车辆的检查管理工作。严厉查处私拉乱运车辆,取缔“三无”车辆。

4、全面开展精细化管理工作。负责市区、规划区建筑垃圾处置费的交纳管理工作。

5、按属地管理原则,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清运辖区堆放的建筑垃圾。

(六)生活垃圾管理办公室

1、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

2、加大对许昌城市规划区(除许昌县外,外环路以内)生活垃圾私拉乱倒、随意倾倒的管理和查处力度。

3、查处三个出入市口(文峰路北、新兴路、华陀西路)夜间生活垃圾乱拉乱倒。

四、精细化管理内容与标准

(一)市容市貌管理标准

1、牌匾齐净

⑴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必须经市政府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办理审批手续。

⑵主次干道沿街所有单位、门店一店一牌(匾),同一栋楼体或建筑物上的牌匾高度、厚度一致,无破坏建筑物立面景观(二楼以上、楼顶以下)。

⑶门头牌匾设置整齐、牢固,字画设置美观,与建筑物立面能够保持协调,无油漆脱落、画面污损、字体残缺现象。

⑷无未经批准(包括审批手续不完备)或未按批准的地点、形式、规格利用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广场及其附近设施和树木设置户外广告、宣传栏牌以及横幅、条幅、灯箱、招牌等。

⑸无过期广告、无油漆脱落、字体残缺、亮化设施不全的广告设施(增加)、无不规范用语和用字广告。

⑹户外广告、临街画廊、橱窗、广告栏、宣传栏牌、招贴栏、阅报栏、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牌匾、灯箱、雕塑等,保持整洁、牢固、美观。发现不整洁、牢固、美观的,破坏建筑物、构筑物立面景观设置的户外广告,应及时上报市容科,由市容科通知广告公司及时维修。

⑺亮化设施保持完好,无损坏。

2、门窗洁净

沿街门店的门、橱窗玻璃上无粘贴文字、图案、宣传画,沿街卷闸门上无粘贴小广告,户外广告画面无胡喷乱画。

3、墙面干净

⑴沿街建筑物、墙体立面无胡喷乱涂广告。

⑵主次干道两侧的各类建筑物整体景观基本完好、整洁、美观,外装修无脱落、无褪色。

⑶沿街建筑物窗和阳台的安全防护不超出建筑物墙面,且规范整齐,无残缺、锈蚀。

⑷临街建筑物安装空调室外机(应离地30公分)、排气扇、广告灯箱等悬挂物不妨碍行人通行及安全,且规范、有序、整洁、卫生。

⑸沿街道路两侧无残墙断壁等。

4、设施清净

⑴报刊零售亭外四周无胡喷乱画,无乱扯乱挂(报纸、书刊、宣传牌)。

⑵墙壁、灯杆、桥墩、公交电车架线杆、公交候车亭、公交站牌、电话亭、人行道板、便民座椅等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和树木上无违法违规张贴、刻画、涂写。

⑶主干道两侧电缆电线无乱扯乱拉。

⑷无未经批准擅自悬挂过街横幅,张贴标语。

⑸经批准悬挂过街横幅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高度、内容及规格要求悬挂。发现未按照标准要求悬挂的,应及时上报市容科,由市容科给被批准单位提出整改要求。

⑹标语内容无不规范用语和文字,无褪色、无污渍、无破损。

⑺无擅自占用道路、广场等公用场地搭建建筑物。

⑻临街设置遮阳篷帐,应当做到整齐、清洁、美观,不妨碍行人通行。

⑼无未经审批设置报刊亭、商亭。

⑽无未经批准或不按批准要求搭建各类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外部装饰、封闭。

5、道路无摊点

⑴临街商店及其它临街经营者,无超出经营场所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⑵经批准占用道路或广场的商亭(棚)、摊点,无超出批准占用的范围时间和期限从事经营活动。

⑶无非法占道、占地从事露天烧烤、煎炸小食品。

⑷无非法摊点群。

⑸无游商浮贩。

⑹无非法占路、占地修车、洗车。

⑺无修车、修鞋、修锁等摊点占道经营。

⑻无小修理、小加工占道作业。

⑼无占用道路晾晒农作物等。

2016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方案5篇
城市管理长效管理招牌灯箱实施方案 第四篇

第1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我局对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督查、指导功能,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环境综合整治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局领导、机关科室巡查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巡查机制,工作日内,局领导每日分组轮流对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相关城区和责任单位及时整改,进一步促进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营造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环境。

二、巡查分组

成立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巡查小组,共分五组:

三、巡查对象

四个城区为巡查重点。

四、巡查内容

市容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工作情况,主要包括道路、绿化带(花坛树穴)清扫保洁、果皮箱设置清洗、垃圾收集、垃圾转运站卫生、校园及农贸市场周边市容秩序卫生;占道经营治理、街道容貌治理、非机动车辆停放管理;违法建筑查处、渣土运输管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无物业管理小区、江河沿线驳岸卫生保洁;城管队员错时上班在岗工作情况,环卫工人履行职责情况;招牌灯箱规范管理、非法小广告清理情况等。

五、督查组织

(一)每个巡查小组每次负责两天的巡查活动,各小组按顺序循环安排,具体巡查日期以当月巡查排班表为准。巡查小组由1名带队领导和1名科室或二层单位工作人员组成,各组人员可轮流自行组配,巡查点位自行确定。周一至周四每日上午、下午各巡查一次,周五只上午巡查一次。巡查车辆和照相器材等设备由各组安排。

(二)各巡查小组要认真履行巡查职责,建立巡查工作档案,对存在问题的文字、影像资料要整理保存,记录在案。

(三)每周五下午16:00在市市容局六楼会议室召开一周巡查工作汇报会,局领导全部参加。各组汇报本周市容环境卫生巡查工作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下步工作建议。局综合管理科对各组巡查情况进行汇总存档。

(四)局办公室负责局领导月巡查排班表的制作、分发和领导巡查临时调整工作,做好每周五下午巡查工作汇报会的会务工作。因工作等原因不能参加当日巡查的局领导、机关科室,要及时向办公室说明情况,办公室负责做好人员调整工作。

(五)对各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城区和责任单位及时整改,整改情况要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六)对要求整改的问题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经督促仍整改不到位的,给予相关城区的责任单位通报批评,并在市里有关新闻媒体上曝光。

第2篇:市容局作风效能提升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着力解决局“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显著提升机关效能,强力推动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根据《市开展机关作风效能提升大行动实施方案》精神,局决定从今年3月份开始,在全局系统开展为期8个月的“机关作风效能提升大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机关作风效能提升大行动,切实解决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以及“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文风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效能,不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成果,努力实现局各级机关和干部队伍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局成立开展机关作风效能提升大行动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要求

(一)转变机关作风

1.工作内容

(1)重点整治党员干部队伍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坚决反对“四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整改“六病”、“五化”、“五缺乏”等方面的不良表现。“六病”,即“软骨病”、“冷漠病”、“浮躁病”、“享乐病”、“梗阻病”、“懒散病”;“五化”,即宗旨意识淡化、进取精神退化、工作推进虚化、履职能力弱化、生活追求奢化;“五缺乏”,即缺乏服务精神、缺乏实干精神、缺乏担当精神、缺乏创新精神、缺乏进取精神。

(2)重点检查各级各单位在贯彻落实局党组决策部署中存在的作风突出问题。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要求,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美丽、清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清理整治“两违”等重点工作为抓手,以解决影响工作推进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改进窗口服务功能为重点,存在什么问题,就立马整改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抓什么问题。通过“解剖麻雀”,抓好整改,确保局党组确定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3)重点督促各单位各科室完善制度促整改提高。督促各单位各科室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对照检查查找“四风”、“六病”、“五化”、“五缺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强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并务求取得实效;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首问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结办制、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作风效能建设长效工作机制。

2.措施要求

(1)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各单位各科室要联系实际,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阶段,扎实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影响工作落实的突出问题,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及“四风”、“六病”、“五化”、“缺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抓好落实,强化督促检查,以整改提高的实际成效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四风”方面,重点查找:不重实效,图虚名、务虚功、工作不抓落实等形式主义;办事推诿扯皮多,效率低下、不作为,不负责任等级官僚主义;安于现状、贪图安逸,缺乏忧患意识和创新精神等享乐主义;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等奢靡之风。

“六病”方面,重点查找:不负责、执行力弱的“软骨病”;高高在上、脱离群众的“冷漠病”;弄虚作假、浮夸冒报的“浮躁病”;铺张浪费、贪图玩乐的“享乐病”;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梗阻病”;得过且过、平庸无为的“懒散病”。

“五化”方面,重点查找:群众观点不牢、群众感情淡薄、无视群众呼声、不管群众疾苦、叼难群众、侵害群众利益等宗旨意识谈化问题;事业心责任感不强、无所用心;因循守旧、平庸无为、不负责任、不敢担当、纪律松懈、自由散漫等进取精神退化问题;急功近利、好大喜功,热衷表面文章、花拳绣腿,作风漂浮、落实不力,虚报浮夸、欺上瞒下等工作推进虚化问题;岗位业务不精、本领不强,服务群众和群众工作水平不高,解决问题办法不多等履职能力弱化问题;艰苦奋斗精神缺失、向往享乐奢华,讲究排场、铺张浪费,情趣低俗、玩心过重,弄权贪腐、谋取私利等生活追求奢化问题。

“五缺乏”方面,重点查找:群众观点不牢、群众感情淡薄,高高在上、衙门作风,整天坐在机关,不接地气,官气十足,不愿倾听呼声不了解群众疾苦;工作方法简单,习惯于发号施令,爱干“监督员”,乐做“管理员”,不当“服务员”,肠梗阻现象严重,办事效率低下等缺乏服务精神问题;热衷于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搞花架子行为,会上头头是道,会后缺少实招,抓而不力、劳而无果、忙而无功等缺乏实干精神问题;怕担风险、患得患失,当好好先生,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遇到矛盾不敢抓,碰到问题不敢管,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干事;遇事议而不决、决而不行,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怕接触矛盾,碰到问题绕着走等缺乏担当精神问题;满足于照抄照搬,习惯用旧思维、老办法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破解难题的办法不多、措施不活,墨守成规有余,开拓进取不足,只求看摊守业保险,不担改革创新风险,缺乏大手笔、大气魄、大举措,闯不出新路子,打不开新局面等缺乏创新精神问题;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因循守旧、平庸无力,精神颓废、不思进取,纪律松懈、自由散漫,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小富即安,不愿与强的比、向高的攀等缺乏进取精神问题。

(2)切实抓好督促检查

强化督查力度。局纪检组会同相关科室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座谈与走访群众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抓好对各单位各科室作风效能建设的面上督查,对行政执法单位、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科室及窗口服务单位进行重点抽查,认真检查在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服务方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受理投诉举报。局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投诉信箱,及时受理各类投诉,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果。通过受理投诉、明查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严肃查处推诿扯皮、不敢担当、执行不力、效率低下、作风粗暴、态度冷硬、不勤不廉等行为。

3.工作牵头、配合单位和责任分工

牵头单位为局办公室,配合单位为局办党办、综合业务科、法规监督科。

①局办公室:细化机关各科室职能职责,规范机关人员上下班、呈文办事制度,建立考勤登记,拟制局机关人员管理规定,加强人员日常管理等。完成时限:5月底前。

②执法监督科:设立举报电话,受理和处置各类群众投诉,处理各类涉法问题等。时限:贯穿全年。

③综合管理科:规范各类审批程序、规范窗口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结办制、服务人员行为规范等。完成时限:5月底前。

④局党办:组织征求意见建议、明确领导责任分工,协调搞好对照检查活动,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呈办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完成时限:群众路线教育对照检查阶段结束前。

⑤纪检组:完善和落实首问责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督查考评,纠治不良歪风。时限:贯穿全年。

(二)改进文风会风

1.工作内容

(1)整治文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文件报送不够规范、格式不够标准、内容不够精练;二是随意提高发文规格、不符合行文规则;三是办文不及时,人为造成急件;四是发文仓促,不符合办文程序和时限要求。

(2)整治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会议较多、时间较长,科室以局名义发文较多;二是不按要求指派或组织人员参会;三是不按要求参会和执行请销假制度,迟到早退,擅自安排他人顶替参会;四是不能按照会议要求抓好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和落实。

2.措施要求

(1)文风方面

严格控制发文总量。以局名义发文每年原则上不超过40件,业务性发文不超过50件,各类通知不超过100件。

严格规范公文报送。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中共市委办公室印发的《市委及市委办公室常用公文格式样本》(办发〔2016〕13号)的要求报送公文,做到行文规范、格式标准、文字精练、条理清晰、表述准确。以局名义印发、转发或批转的文件,一般性公文控制在3000字以内,确有需要的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请示性公文控制在1500字以内。

准确把握发文依据。各科室发文应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发文,不得以发文先例或外单位文件作为发文依据,向局党组、领导汇报工作时捆绑夹带发文事项,不作为发文依据,必须按照程序重新审核报批。

严格控制重复发文。对同一事项或关联度高、体例相同的事项,提倡一次性发文,不搞重复发文。

严格控制发文规格。未经局党组批准,各科室不得向局属单位发布指示性公文,上级文件已经发至局属单位要求明确具体的,一般不另发文件,确需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的,发文规格与上级文件对应,并要有具体贯彻措施,不得照抄照搬,业务科室能够发文解决的,不以局名义发文。

严格公文报送时限。各科室向局党组报送的请示,应经分管领导审签。需要报送局党组研究决定的事项,原则上提前7个工作日报分管领导审签。

提高办文质量和效率。收到上级来文后,要认真阅读来文内容,弄清来文要求和明确要求完成的时限,严格按照领导分工及时呈办,因业务线上工作需要局主要领导审签的事项,由分管领导签批意见建议,并督促及时呈阅,局办公室要第一时间根据局领导审签的意见,呈送到相应科室具体呈办。各科室对上呈办的文件,严格按照逐级把关的程序进行呈办。

从严控制各种简报。除综合整治办、“两违”办根据需要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工作简报外,局原则上不再向市委、市政府报送简报。

减少文件印发数量。充分运用办公自动化系统网络传输文件,减少纸质文件印发数量,降低办公运行成本。除印发少量需要报送局领导和存档外,尽可能减少印发纸质文件。

(2)会风方面

严格会议审批。以局名义召开的会议,应提前制定年度计划,在每年1月底前经局办公室报请局党组审批,确需要临时召开全系统性会议的,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

减少会议数量。加大会议协调力度,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会议坚决合并,力争局年度会议比去年减少20%以上,简化会议内容,局组织的会议原则上只安排1-2名局领导讲话,减少印发会议材料。

严格控制会议时间。缩短会议时间,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非紧急会议,不安排在节假日或休息时间召开。

严格按要求指派相应人员参会。对于市要求的参会事项,必须严格按要求报名参会。局里组织会议,要按照规定要求通知相关人员按照参会,未经批准不得替会。

严格做好会议准备。牵头呈办局系统性会议,原则上会前5个工作日准备好相关会议材料报局领导审核,会前将相关会议材料印发与会同志,会议内容必须充分协商协调,会议议题必须完成征求意见和部门协调程序、情况清楚、问题明确,涉及部门之间职责权限问题,由主办科室负责协调,经主办科室负责人出面沟通协商未果的事项,方可报请局领导出面协调,会务不充分的不开会。

严格会议请假制度。以局名义召开的会议,凡已明确参会人员的,必须按要求参会。如遇自行安排会议和活动与参会有冲突的,原则上应根据会议通知要求及时调整,确保正常参会,特殊情况确请假的,要向会议主办部门报告事由,并明确代会人员(不能代会的除外),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安排他人顶替参会。

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参会人员原则上应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不得迟到迟到或早退,进入会场前,要自觉关闭手机等通信工具或调至静音状态。进入会场时,不得高声喧哗,明确座位安排的,按指定位置就座。严禁随意离开会场或在会场外长时间停留甚至聚集喧闹。不准在会场内及周围吸烟,不准在会场来回走动,不准随意交头接耳,不准接听和拨打手机,不准使用手提电脑、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不得在会场内阅读与会议主题无关的报刊、资料,不得从事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不得在会场打瞌睡,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会后按要求做好会议精神的传达和落实工作。

加强会风监督。由局纪检组组织实施,负责通报会议纪律,会议精神落实等情况,并将结果纳入各单位各科室的年终考核内容。

3.工作牵头、配合单位及责任分工

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牵头,各科室配合。

①局办公室:于5月底前牵头组织进行一次对照清查,拟制规范局文件呈办和管理规定,拟制改进局会风工作措施。完成时限:5月底前,把关领导:易理冬。

②其他科室:配合搞好清查整改工作。

(三)规范“三公”经费管理

1.工作内容

(1)整治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经费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二是借用、占用其他单位车辆,接受企事业单位、个人捐赠车辆等;三是违规配备公务用车和公车私用,顶风违纪公款购车入私户情况;四是弄虚作假核销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或者支出范围不符合规定,未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存在无预算或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经费等问题;五是预算执行过程中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的调整存在未严格按程序报批的问题;六是在其他经济分类科目中列支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七是存在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的行为。

(2)整治公务接待经费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务接待费用未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支,没有实行接待开支总额控制制度,超标准列支;二是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三是存在公款相互吃请、公款高消费娱乐、公款旅游及公款送礼行为;四是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五是以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2.措施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单位各科室要把加强和规范“三公”经费管理纳入厉行节约反对“四风”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每季度向一定范围公开“三公”经费开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计财科要加强对“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执行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局纪检组要加强监督检查,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及时处理违纪问题。

(2)强化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制定和完善“三公”经费管理、机关资产管理、公务用车配备和管理、公务接待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措施,细化有关定额和标准,努力构建结构完整、内容全面、形式规范、层次分明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规定,建立健全有效控制“三公”经费增长的长效机制,严格制度执行力。

(3)强化纪律保障,确保取得实效。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把“三公”经费管理监督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年度绩效考评范围,纳入经常性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要在今年5月底前和11月底前分别组织一次自查自纠,对“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认真自查和统计分析,发现问题,要对照规定、落实责任、及时整改,推动“三公”经费检查落到实处。

3.工作牵头、配合单位及责任分工

局办公室牵头,局计财科配合组织实施

①局办公室:5月底组织前对我局“三公”经费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清理,对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制定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马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列出整改的时限、责任人、整改措施。在此基础上,会同局计财科对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制定完善局“三公”经费管理制度规定,形成长效机制。完成时限:5月底前。

②计财科:严格按要求做好“三公”经费列支预算,清理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列支,会同局办公室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规定。完成时限:5月底前。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市机关工作人员作风效能问责暂行办法》、《市干部作风建设“十个不准十个一律”规定》,对在机关作风建设、文风会风、“三公”经费等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一)提醒。针对机关干部职工队伍中发现的一般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切实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

(二)约谈。对不主动履行岗位职责,不主动落实中心工作,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作为,慢作为,搞变通,情节较轻的,进行约谈,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

(三)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律在局属单位范围内进行通报,并责成所在单位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处理,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

(四)问责。属于作风效能范围,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任公开道歉、诫勉谈话、调离岗位;情节严重的,给予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免职、解聘或辞退。

(五)惩处。属于违纪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和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重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3篇:城市容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全市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以来,我市城市环境得到了较大的改观,但是市区主要节点、旅游通道、主要街道仍然存在各类广告标志牌乱象、绿化带植被缺损、城市照明总体亮度水平不高及设施破旧等影响市容观瞻的问题。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市市容市貌水平,为建设国际旅游胜地和美丽创造良好环境,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城市容貌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城市容貌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二、整治内容

(一)广告标志牌整治。

1.拆除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设置的各类广告、标志牌、指示牌。

2.拆除或更新陈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错漏的各类广告牌、指示牌、标志牌。

3.清理整治临街门面不符合规范要求,影响市容观瞻的招牌、灯箱、张贴、小广告等。

(二)绿化带植被整治:补种主要街道绿化带影响市容观瞻的植被。

(三)城市照明整治:更换和改造陈旧损坏的灯杆及昏暗光源,对遮挡路灯,影响道路照明的园林树木进行修剪。

三、整治范围

(一)重点整治范围:

(二)次重点整治范围:其它路段。

四、整治时间

(一)第一阶段(2016年1月1日至1月15日)

1.广告标志牌整治。

(1)拆除或更新陈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错漏的各类广告牌、指示牌、标志牌。清除临街门面立柱、台阶、地面、墙面、玻璃门、窗等处的张贴广告。

(2)各城区、各部门、各单位自行拆除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设置在各自所属、所管辖的公有产权或土地、设施等上面的各类广告牌、指示牌、标志牌、灯箱;拆除不能正常使用的电话亭;拆除绕城高速出入口及周边错漏交通标识牌,并及时予以完善。

2.绿化带植被整治:

3.城市照明整治。

(二)第二阶段(2016年1月16日至3月31日)

1.广告标志牌整治。

(1)专项整治办公室和技术指导组提出全市门店招牌改造方案,报指挥部审查。

(2)各城区全面完成重点整治范围内的以下工作: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设置的各类广告、标志牌、指示牌的拆除;拆除或更新陈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错漏的各类广告牌、指示牌、标志牌。清理整治临街门面不符合规范要求,影响市容观瞻的招牌、灯箱、张贴、小广告等。对不易清除的门店立柱张贴广告应使用硬质材料覆盖,要求色调相对统一,安装平整,保持整栋楼门面的外观协调。玻璃窗内张贴广告面积不超过窗的三分之一、统一纸张式样、张贴高度。

(3)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完成各自的任务。

2.绿化带植被整治:。

3.城市照明整治。

(三)第三阶段(2016年4月1日至6月30日)

1.巩固第一、二阶段整治成果。

2.开展次重点整治范围整治工作。

五、职责分工

(一)广告标志牌整治。

1.各城区指挥部是本辖区整治城市容貌的牵头单位,各职能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乱象进行整治,协助指挥部做好相关工作。

2.市市容局负责对大型违法户外广告的查处,配合各城区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做好各类违法广告、不规范店牌的拆除工作。

3.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设置的各类广告、标志牌、指示牌,设置在市直部门、区直、中直部门产权范围上的,由产权部门牵头组织拆除,不在上述产权范围内的,由各城区政府组织拆除。

(二)绿化带植被整治:市园林局负责组织补种主要街道绿化带的缺损植被。

(三)城市照明整治。

1.市园林部门负责对整治路段树枝进行修剪。

2.市市政局负责更换陈旧路灯和路灯灯杆刷油漆工作。

六、整治标准

(一)广告标志牌整治

1.各类广告、标志牌、指示牌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GB50449-2016)、《壮族自治区城乡容貌标准(试行)》、《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和《市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的规定,并经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设置。路名牌的设置应当符合《地名标志》的要求。

2.各类广告要求用字规范、内容健康。保持安全牢固、整洁完好。陈旧、破损、灯光显亮功能不完整的,必须及时进行翻新或拆除。

3.临街门面的招牌广告应当按照一店一牌、上下一条线、前后一个面的要求规范设置,不应多层设置,宜在一层门檐以上、二层窗檐以下设置。同一建筑物外立面上广告的高度、大小、色调应协调有序,且不应超过屋顶设置,不应遮盖建筑物的玻璃幕墙和窗户,不得影响该建(构)筑物的轮廓线,不得对周围居民产生光污染。

4.各类设施、各建(构)筑物、临街店面台阶、立柱、地面、墙面、玻璃门窗,保持完好和整洁,无张贴广告、小广告。

5.无不能正常使用的电话亭。

(二)绿化带植被整治:保持街道绿化带植被基本完好。

(三)城市照明整治: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维护应符合建设部《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6)和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维护技术规程》(DB45∕T120-2016)的要求。要达到主干道亮灯率≥98﹪,小街小巷亮灯率≥96﹪,照明设施完好率≥85﹪,灯杆、灯具保持整齐美观,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的标准值要符合国家标准规范。

七、工作措施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综合整治、整体推进”的要求,全面启动城市容貌专项整治行动。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站在建设国际旅游胜地、建设美丽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城市容貌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要转变观念,尽快将市容管理从粗放式、平面式管理向精细化、立体式管理转变,切实提升国际旅游名城的品位。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在目前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权还难于有效推进的情况下,各级各部门要突破体制束缚,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又要增强主动参与意识,加强相互间的支持、配合和协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以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为目的,进一步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各责任单位要层层发动,运用现代传媒广泛宣传,形成氛围。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做到单位带好头、干部作表率、市民见行动。同时,要对一些反面典型进行曝光,并组织专题评论,增强群众公德意识,营造全民关心、全民配合、全民参与、全民维护市容环境的浓厚氛围。

(四)创新思路,务求实效。各级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积极探索符合国际旅游胜地特色的户外广告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专项整治成效。

(五)加大投入,保障到位。市、城区两级财政要安排相应专项整治经费,各城区各部门要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各界资助和群众自筹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经费保障到位,推动城市容貌整治行动深入持续开展。

第4篇:2016年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6年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引领,以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考核和评先为抓手,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设定依据等三项清理为重点,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两个建成”目标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新修的《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93号),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明确重大决策范围和事项,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重大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备。

二、进一步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注重调查研究,创新立法征求意见的方式方法,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更好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提高立法质量。自治区重点推进《乡村清洁卫生条例》和《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立法工作。

三、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围绕建设法治,加快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通过整合行政执法主体,积极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各设区的市在年内要全部完成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组建工作,选择1-2个县(市、区)为试点,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力争到2016年全区各市县全面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有效解决行政执法中权责交叉、多头执法的问题。

四、组织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设定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国发〔2016〕39号)和《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新增设行政许可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30号)精神,组织对设定行政审批事项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取消不符合上位法规定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严控新设行政许可,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加强后续监管,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五、组织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现行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限制非公经济发展的规定进行全面清理,废除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使非公有制企业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从而激发非公有制经济和微小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

六、组织清理涉及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于2016年3月1日起在全国推开,根据修订后的工商登记法律、行政法规,组织开展涉及工商登记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为顺利推进我区工商登记制度提供法制保障。

七、大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继续抓好行政执法监督局组建工作,力争年内全部实现市县法制办增挂行政执法监督局牌子的目标。继续加强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会同自治区卫生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研究开展生活饮用水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选择1-2个专题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同时注意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配合和联动。

八、扎实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落实好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各项要求。继续加大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力度,健全完善行政复议配套制度。通过规范办案流程,统一办案尺度,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提高办案质量,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九、继续抓好依法行政示范点的创建和培育工作。进一步培育自治区、市两级依法行政示范点,构建依法行政经验交流平台。认真总结第一、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点的经验,制订第三批依法行政示范点综合指标,继续开展全区依法行政示范点的创建培育工作。通过采取召开现场交流会等形式,总结和推广示范点所取得的成功经验,促进全区依法行政整体水平的提高。

十、切实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强法制队伍教育培训,继续与国内高校合作举办依法行政业务培训;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对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区政府法制队伍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十一、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研究和改革创新探索。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研究依法行政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创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新思路新对策,适时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讨会,交流理论研究成果。积极开展法治政府总体规划、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研究。

十二、充分发挥仲裁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仲裁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法定途径。各市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仲裁机构,积极探索和创新仲裁工作机制,拓展仲裁领域。在今年《仲裁法》颁布二十周年之际,主动组织好相关宣传活动。尚未组建仲裁委员会的设区市,要求在今年上半年完成登记挂牌工作;适时筹建仲裁协会,加强仲裁工作的经验交流、队伍培训和区域协作,促进仲裁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十三、切实加大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力度。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建立自身政府法制信息网站,及时反映在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果;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依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开辟法治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和推广依法行政所取得的成功经验、主要做法和先进典型,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舆论氛围。

第5篇:市容局法律七进实施方案

“法律七进”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和重点内容。为确保我局“法律七进”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全面推进依法治理进程,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工作要求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法律七进”示范点工作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公民宪法和法律意识,权利与义务、责任相一致意识;引导广大机关、乡村、社区、企业、学校、单位和景区(点)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组织领导

“法律七进”活动在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进行,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作方案,部署、指导、检查、总结活动情况。

三、具体工作标准如下:

(一)法律进机关

1、建立健全机关学法制度

(1)把法律学习列入局机关年度学习计划;

(2)每年7月和11月各组织一次局党组学习中心组(或扩大)集中学习法律知识;

(3)每年适时组织机关公职人员进行法制学习教育(4次以上);

(4)每年按市普法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一次年度考试,参考率98%以上,要求每人写一篇学法心得体会或调研文章。

2、加强机关学法用法阵地建设

(1)局机关在办公室一楼建立一个永久性法制宣传专栏,每年出刊6期以上;

(2)局机关在一楼进门右侧墙上制作一条永久性法制宣传标语,内容为“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管好城市服务人民”;

(3)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制度上墙,将本部门主管的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办事流程等,制作规范的宣示牌,上墙进行宣传和公示。

3、抓好干部职工法律培训

(1)每年安排2至4个专题法制内容,对领导干部进行相对系统的法律培训;

(2)要分期分批组织科级以下工作人员进行一次法律培训,参加培训人员90%以上;

4、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认真抓好城市管理专业法的宣传教育,每年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宣传教育活动二次以上。

5、大力加强依法管理

(1)建立健全规范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积极推行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

(2)健全完善机关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积极推进机关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3)坚持和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首问负责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

(4)深入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适时整治和解决突出问题;

(5)全面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加大对机关执法水平、执法效果和工作效率的考核力度,努力做到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败诉和行政复议案件被改撤率控制在10%以下。

6、大力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活动

积极参加创建活动,基本实现行政诉讼案件无败诉,行政复议案件无被改撤,无群众投诉,无违法犯罪被判刑和受处分人员,无重大决策失误和责任事故等“五无”标准。

(二)法律进乡村

努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六五”普法和农建工作的开展,积极支持局扶贫对象的法制教育阵地建设,组织全局人员积极筹集和赠送普法资料,每年有计划地落实“六五”普法教材,用三年时间做到每户一册;对农村建立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栏和开展农村法律知识培训,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法律进社区

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要根据所在辖区的工作安排,积极支持和帮助社区法制建设,为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和支持或法律咨询服务。

(四)法律进企业

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大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局属企业要在以下五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1、要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学习制度,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正确处理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关系;

2、中层以上人员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参加法律知识学习;每年组织企业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法律知识2次以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学习教育4次以上;每年落实普法教材领导干部人手1套,部门、班组各2套以上;

3、加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大力宣传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

4、加强学法阵地建设,要建立法制学习园地、版报等;积极开展法律知识讲座、集中学法、经验交流会等;

5、积极推进律师试点工作,必要时,聘请法律顾问,以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五)法律进学校

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城管执法要会同街道、社区进入学校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六)法律进单位

1、建立健全单位学法制度

(1)局属各单位要把法制教育纳入整体工作部署,认真制定“六五”普法规划,“法律进单位”实施方案和年度学法计划;

(2)每年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法律知识2次以上,每年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学习教育4次以上;

(3)每年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一次年度普法考试,参考率达95%以上。

2、加强学法用法的队伍和阵地建设

(1)每个单位要建立一支法制宣传员、辅导员队伍,原则上按照每50人配一名以上法制宣传或法制辅导员,并积极组织开展活动;

(2)每个单位在醒目位置书写或制作一条永久性法制宣传标语;

(3)有条件的单位应建立一个法制学习活动中心(室),定期开展法律学习教育活动;

(4)市容网应开设法制宣传专题栏目;

(5)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事务公开和制度上墙。

3、积极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每个单位每年组织开展法制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一次以上,要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工作业务,通过公示牌、宣传画、宣传册等形式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大力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努力做到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

4、全面加强依法管理

(1)健全规范领导班子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2)健全单位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坚持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积极推进单位管理的规范化;

(3)深入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建立健全行业管理和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行业管理和服务的程序和行为。

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逐步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五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与业绩考核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各单位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要积极引导单位职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增强广大职工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意识。要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现依法建制、依法管理。各单位要通过公示牌、宣传册等形式,积极向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六五”普法期间,各单位都要积极参加“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七)法律进景区(点)

我局委托执法的单位有四个:即:景区管理处、景区管理处、芦笛景区管理处和滨江景区管理处,局对四个单位的“六五”普法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和验收等工作,要求各单位做到:

1、建立健全景区(点)学法制度

(1)加强景区(点)学法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法律进景区(点)”实施方案和年度学法工作计划;

(2)每年组织景区(点)管理人员、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法律知识2次以上,每年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学习教育4次以上;

(3)每年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一次年度普法考试,参考率达95%以上。

2、加强学法用法的队伍和阵地建设

(1)有条件的景区(点)要充分发挥志愿者的作用,建立一支法制宣传员队伍,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结合民族特点,积极挖掘旅游文化资源,依托旅游文艺团体,积极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大力开展法治文艺宣传;

(2)在景区(点)醒目位置书写或制作一条永久性法制宣传标语;

(3)有条件的景区(点)应建立一个法制学习活动中心(室),定期开展法律学习教育活动;

(4)利用旅游宣传推介和相关网站,充实法制宣传内容,开设法制宣传专题栏目;

(5)各景区(点)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事务公开和制度上墙。

3、积极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定期组织法制宣传员、辅导员、法律志愿者进入景区(点)及周边地区开展义务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帮助景区(点)相关人员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不断提高依法管理、依法维权的能力和自觉性;

(2)要通过公示牌、宣传画、宣传册等形式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大力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努力做到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

(3)利用景区(点)公共活动场所、人员流动密集的地方和重要景点设立的公共宣传专栏,及时充实更新法制宣传内容;

(4)依托景区文化团体,挖掘少数民族素材,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法治文艺演出;

(5)大力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治主题教育活动,针对违法经营、旅游纠纷、阻碍正常执法、群体性事件等现象,切实抓好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景区(点)居民、工作人员、导游、游客等人员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依法合理表达诉求、依法自觉履行义务。

4、全面加强依法管理

(1)健全规范领导班子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积极推行景区(点)法律顾问制度。

(2)深入开展行业依法治理,进一步健全规范景区(点)自治、依法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规范行业管理和服务的程序和行为。坚持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积极推进景区(点)管理的规范化。

(3)大力开展“法治示范性景区(点)”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景区(点)依法治理,大力提高景区(点)依法管理水平。大力推进平安建设、和谐景区(点)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四、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创造性地开展“法律七进”活动,要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采取量化目标考核,使“法律七进”活动成为“六五”普法期间,引导和促进本单位人员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裁体。

(二)各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要不断总结、宣传和推广“法律七进”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确保“六五”普法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各单位在认真贯彻落实本活动方案的同时,要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台账的收集和整理,并于11月12日前将此项活动总结及台账报局执法监督科。

2016城市管理执法考核方案6篇
城市管理长效管理招牌灯箱实施方案 第五篇

第1篇

一、为加强队伍建设,完善、落实城管执法责任制,提高城市管理执法队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制定本办法。

二、局属各科室、区城管执法局、各大队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考核评比均适用本办法。

三、考核内容是检查考核落实行政执法规章制度,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完成各项执法工作任务的情况。

(一)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二)行政执法工作的完成情况;

(三)责任区落实情况;

(四)执法行为规范情况;

(五)内务管理情况;

四、市城管执法局按照区城管执法局管辖区域在全市范围实施考核,区城管执法局按照各大队管辖区域在辖区范围内实施考核。

五、考核评比实行月考核和年考核制度,月考核由市城管执法支队组织实施,年考核由市城管执法局组织实施。

六、考核评比按百分制实行计分,考核小组根据检查情况,按考评内容、项目、分数要求进行打分,得出考评成绩。

七、各区城管执法局月考核评比成绩以通报形式公布,年度考核评比成绩与月考核成绩相结合,并按一定比例评出优秀,给予通报表彰。

八、区城管执法局对大队的考核可比照实施。

九、本制度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城市管理长效管理招牌灯箱实施方案】

第2篇

随着城市化进程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区日益成为城市居民生活的综合载体和主要聚居场所,“城管进社区”在服务市民生活、促进社会进步方面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加快文明城市建设进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创造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不断推进城市管理体制创新,实行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决定在抓好市容市貌管理的基础上,推行城管执法进社区,将城管执法工作向社区延伸。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施城市网格化管理、加大城市管理力度、扫除城市管理盲区为主要内容,实现城市管理由被动管理向主动服务、由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使城市管理融入社区、根植社区、服务社区,建设大美。

二、实施范围

市下辖的开发区。

三、工作目标和内容

(一)工作目标:社区干部应把城市管理工作作为主要职责,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切实做好城市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社区自治作用,设立文明卫生监督员,开展安全文明小区、文明楼院等评比活动,把社区建设成为社会安定、经济繁荣、环境整洁、生活便利、人民安居乐业的“星级”小区;学校、厂矿、单位楼院和封闭小区保安或物业管理人员的工作必须接受市、区城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管。

(二)工作内容:以绿化、美化、硬化、净化、亮化、畅化为目标,加强社区内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强化社区卫生保洁,消除社区脏、乱、差现象;大力整治社区内道路两旁乱摆摊点问题,保证社区内的道路畅通;教育和引导社区居民做好街巷保洁、爱国卫生、环境保护、节约资源工作,大力整治社区环境;实施背街小巷绿化整治再提高工程,逐步扩大小区物业化管理覆盖面,为居民创造优美的社区环境。

四、组织领导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成立城管进社区工作检查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具体负责对各区执法局、大队开展网格化管理的检查考核工作。

(一)区执法局、大队法规督察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各社区城市管理的检查考核工作,接受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城管进社区工作检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执法局城管进社区检查考核办公室)的业务指导。

(二)严格检查考核标准,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三)考核包括以下内容:

1、城管进社区管理效果;

2、队伍管理情况;

3、工作创新情况;

4、城管进社区考核落实情况。

(四)对区执法局、大队城管进社区管理情况的考核,按照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月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市执法局城管进社区管理检查考核办公室每月对各社区检查考核得分的平均分为区执法局、街办执法大队月考核得分。

执法大队城管进社区管理考核分值比例为:大队所属社区平均分的90%与队伍管理、工作创新得分的10%之和。

(六)市执法局检查考核办公室每月对区执法局城管进社区管理工作、违法建设查处工作、静态交通执法管理工作和落实城管110信息指挥中心工作检查考核得分的平均分为执法大队月考核得分。

区执法局城管进社区管理考核分值比例为:所属大队网格化管理考核得分的90%与队伍管理、工作创新、城管进社区管理工作考核得分的10%之和。

(七)区执法局、大队年度考核得分由月考核得分平均产生。

(八)市执法局对各区执法局、大队月考核排名通报时间与办事处、乡镇排名同步进行。

(九)市执法局对各区执法局、大队城管进社区管理工作实行年度目标考核,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对单位及其党政一把手进行奖惩。

(十)检查考核成绩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划分为四个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对新增违法建设制止不力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执法大队在月底检查考核排名中,不得进入前五名,单元社区检查排名当月不得进入前三十名。

五、实施办法

(一)以三区政府为依托,实行管理重心下移。各区成立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区城管局负责人任副组长(兼),负责三区城管进社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各职能部门和社区居委会在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二)各社区要组建社区城市管理服务站,由社区主任、卫生分管副主任、城管局派驻人员、社区志愿者和保洁员共同组成,社区党支部书记兼任站长,街办城管大队派驻2名人员、市环卫处派驻1名人员为成员(兼),具体负责本社区城市管理工作。从派驻的3名人员中选1名人员任社区党支部副书记、社区城市管理服务站副站长(兼)。今后,不管是街巷里弄公共设施、环境卫生、绿化养护,还是居民小区的停车秩序、垃圾堆放,都将由服务站具体负责管理。通过这个管理网络,居民群众有了一个基本平台,能便捷地反映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城市管理问题,也能更好地培养社区居民的主人翁意识,引导广大居民主动参与到城市管理之中,积极抓好环境卫生日常保洁、监督制止社区内涉及城市管理的违法违章行为等。同时,城市管理部门也有了深入社区的“触角”,能更加及时地发现情况,从源头上解决影响城市环境的问题。

(三)同时成立市城管局警务室,隶属于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双重领导。警务室设定编制6人,在公安局内部调节,主要担负城市管理方面的执法秩序和社会治安维护。

(四)三区和社区要加强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制定管理制度,确保城市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六、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

(一)主要职责:在三区政府和主管部门的双重领导下,具体负责本辖区及社区的城市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密切配合街办和社区加强城市管理,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城市管理工作任务;及时发现、收集、记录、处理所在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的各类信息和情况,并将整理后的信息和情况及时向市、区城市管理局报告,市城市管理局及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迅速处理。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流动摊点及时取缔;无乱牵乱挂、乱涂乱画;店招标牌等设置规范,无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无出店占道经营;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及时;临街门店自备垃圾容器符合要求(小型餐饮门店必须自备垃圾桶、废纸篓,冷饮、水果等其他门店必须自备垃圾桶和废纸篓),无随意倾倒垃圾问题;其他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和查处。

2、规划管理:无乱搭乱建,违法建设及时发现,并按照权限和程序作出处理;其他违反城市规划管理规定的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和查处。

3、园林绿化管理:行道树上无乱拉、乱挂、乱晾晒;及时纠正和查处占压、占用、损坏绿化带、公用绿地和树木的行为;其他违反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和查处。

4、市政管理:无占道焊接、洗车、乱堆放;线杆、路灯无乱拉条幅和牌匾;及时纠正和查处占压、损坏市政设施和擅自开挖市政道路的行为;其他违反市政道路管理规定的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和查处。

5、公安交通管理:自行车摆放整齐有序;及时纠正、查处非机动车侵占人行道、慢车道;及时督促临时停车场清扫保洁。

6、工商管理:取缔占道无证流动摊点和未经审批的马路市场等。

7、负责市区免费开放公共厕所管理的检查考核工作。

8、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标准:全面掌握所辖区域的地理位置、社区内重点单位等基本信息;积极深入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让群众全面了解城管执法工作;每日至少巡查社区一次,保证执法队员在社区内的工作时间;加大对辖区内违法违章行为的执法力度;切实解决居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接到群众反映或举报后尽快到达现场,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当事人;加强沟通交流,共同维护社区环境。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城市管理进社区,是加强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三区、市直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把该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城市管理进社区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是一项全局性的系统工作,全市各级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建立奖惩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践行科学监管理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加大监管力度,有序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着力整治食品经营市场及城市容貌,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本着疏堵结和,“整顿、扶持、提升”的要求,根据市民需要和城市镇人口分布,摸清底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划定固定区域,引导商户定点经营。针对学校周边以及群众反映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按照场所布局基本合理、设施设备基本到位、环境卫生基本达标、“三证”手续基本齐全、管理制度基本建立的“五个基本”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经营行为,促进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学生餐饮消费安全感显著增强,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三、整治工作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区域

食品集中加工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出租房;各学校周边,尤其是幼儿园、中小学校校门两侧及街道对面两侧500米范围以内的小餐饮、小摊贩、学校内部小餐饮。

(二)整治的重点单位

食品小作坊;小食杂店;学校周边小餐饮;为学生提供餐饮服务的小餐桌;校内外提供餐饮服务的饮品店和小摊贩等。

(三)整治的重点任务

1、备案管理。组织开展小餐饮、小摊贩、小餐桌摸查登记工作,建立健全餐饮单位监管基本档案,严格实施备案管理,加大监督检查频次,确保基础设施和软件管理基本符合要求。

2、分类规范。加强对小餐饮的引导和规范工作。对无证经营的食品摊点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加大对幼儿园、中小学周边食品摊贩无证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一些基本条件不具备、食品安全设施极差、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无证小餐饮,依法予以取缔。

3、综合治理。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对提供餐饮服务的小餐饮、小餐桌、饮品店、奶吧、小摊贩等,加强监督检查和整顿规范工作。

四、整治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9月15日前)。各县(市、区)城管执法部门对辖区内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暗访调查,切实掌握辖区内特别是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现状,并登记造表,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食品安全隐患,有针对性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实施整治阶段(2016年10月15日前)。各地城管执法部门及有关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排查整改、备案管理、分类完善和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对食品摊贩和学校周边小餐饮、小摊贩加强管理,促其规范;对一些不配合的业主或整改不到位的小餐饮、小摊贩要依法查处,坚决取缔一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小餐饮、小摊贩。

(三)总结阶段(2016年10月30日前)。各地城管执法部门和各相关单位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上级有关部门。

五、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坚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由市城管执法支队牵头,各辖区城管执法局具体实施。各地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认真研究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狠抓薄弱环节监管、清理和整顿学校周边的餐饮安全环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落实责任,密切协作。市城管执法支队要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各县、市、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小摊贩临时占道、划定区域经营和小饭桌经营实施许可,组织对相关小餐饮、小摊贩实施备案审核、日常管理等工作。市环卫处负责对食品加工经营户室外卫生整治以及对流动摊贩疏导监管,监督经营单位的餐厨废弃物、生活垃圾及时进行清理和规范处理。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幼儿园和学校广大师生、家长和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要加强社会监督,举报违法经营行为,为集中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集中整治行动中查处的违法行为要予以曝光。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整治村庄环境、建设美丽家园、促进生态文明”为主题,紧密结合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组织动员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农村基层,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基层组织和精神文明建设,着力改善村容村貌、人居环境和农村民生,为加快美丽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覆盖、普遍受益。广泛动员局系统党员干部积极参与,使活动覆盖联系村和农户,让农民群众普遍受益,收到“财经成本低、政治成效大”的效果。

(二)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提超乎群众承受能力的要求,不喊脱离实际的口号,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围绕农民群众所关心的改善农村环境问题,选择一、二件力所能及的实事,务求取得实效。

(三)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局属各单位是抓好“三万”活动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农民群众是清洁家园的建设主体,要充分激发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自觉投身到这次活动中来,自主筹资投劳,建设美好家园。

(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驻点村情况千差万别、条件各不相同,要因地制宜地选择实施项目。经济条件好的,可以适当提高标准;工作有基础的,可以在原有基础上加以拓展;经济条件较差的,要选择一些基础性的项目。坚决防止增加农民负担。

(五)坚持整合资金,统筹使用。各单位要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情况,广泛筹措资金。要以单位为主体,在不改变资金渠道、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力、各记其功、统筹安排、集中使用的原则,将各方面筹措的资金捆绑起来、集中投入、以获得最大效益。

(六)坚持分级负责、落实责任。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工作分级负责、资金分级筹措的要求,加大组织发动、资金筹措、项目实施的力度。要对活动开展全过程和实际成效加强检查督办,严格结账兑现。

三、主要任务

此活动以村庄、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的环境设施完善、环境卫生整洁、村容村貌改善、环境卫生管护长效机制建立、农村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为主要任务。重点抓好四项工作:

(一)宣传政策。通过召开多种形式的座谈会、村民大会,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宣传党的强农惠农政策,使工作组成为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宣讲队、工作队;广泛宣传开展农村环境整治、促进村容整治、建设生态文明、改善农村民生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农村筹资筹劳和“已奖代补”政策,组织动员农民群众发挥主体作用,引导他们广泛参与。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

(二)走访农户。利用春节期间和春耕前后时间,走访慰问老党员、老干部、返乡农民工、生活困难群众等,开展“送温暖”活动,采取“一帮一”、“多帮一”等方式,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群众中去。

(三)开展村庄、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发动群众进一步完善村级新农村建设规划,制定和完善驻点村规划,大力开展村庄、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重点是垃圾清运、环境整治、道路维修、村庄绿化等。具体内容包括:“两清、两建、两化、两创”。

“两清”,即清垃圾、清沟渠。清扫、收集、转运和处理村庄及周边的垃圾,整理和清除房前屋后乱堆乱放的杂物;清理、疏浚村庄及周边排水沟、下水道、池塘的污泥、杂草和杂物。同时,选择部分基础条件较好的村开展以处理生活污水和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实现村庄集镇整治、环境美好,村庄及城乡结合部农户房前屋后无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杂物乱堆、棚舍乱搭、畜禽乱放的现象。

“两建”,即建垃圾池(沼气池),建村庄道路。在每一个行政村内按户数配置若干个垃圾箱,兴建垃圾池,在乡镇集镇建立垃圾中转站或填埋场,并适当配备垃圾清运车辆,探索和建立“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的垃圾清运处理体系;大力推行清洁能源入户,建设户用沼气池。对行政村通较大自然村及村庄内损坏的道路和断头路进行整修、维护或兴建,达到村庄道路通畅。

“两化”,即美化、绿化。对村庄环境进行美化,有条件的村可在村民集中活动的场所及进村道路旁安装路灯。对农户房前屋后、村庄道路、沟渠两旁以及村庄周边空地进行绿化,努力实现“户平新增10棵树”的目标。

“两创”,即创建文明新村和文明户。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教育农民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促进村风文明。

(四)建立长效机制。在开展村庄、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的基础上,结合“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建立健全和不断创新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分级负担、各负其责的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体系长效运行机制,切实解决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正常运转的经费问题。

四、工作重点

在开展上述“四项”工作的同时,各单位工作组要结合驻点村实际,突出“一个重点”,做到“四个结合”,完成“六个规定”动作。

“一个重点”即以农村家庭、村庄及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搞好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四个结合”即与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相结合;与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相结合;与生态示范村建设相结合;与创建“十星级文明户”相结合。

“六个规定动作”即制订一个村庄环境连片整治规划、建成一批村庄环境整治项目、建立一套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落实一支农村环卫工作队伍、制订一份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公约、开设一批农村道德讲堂。通过开展此次活动,要实现农村卫生状况明显改观、村容形象明显提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民卫生环保意识明显增强的效果,达到民生改善、群众满意的目标。

五、活动步骤

此次活动从2016年12月5日开始,至2016年3月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宣传发动,筹措资金(2016年12月5日至12月31日)

1.召开动员大会。召开市城管局系统“万名干部进万村洁万家”活动动员会,对局系统开展此项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2.组织干部培训。局集中组织下派干部培训,使干部尽快熟悉农村政策,掌握农村环境整治的工作任务、操作规程及技术要求,以适应工作需要。

3.下派干部进村入户。召开村民大会、党员干部座谈会,走访慰问老党员、老干部、返乡农民工以及生活困难群众,广泛进行政策宣传,开展帮扶活动,充分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动员农民群众筹资筹劳开展村庄环境整治。

4.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村庄、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计划。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选好村庄、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项目。对活动中需要整治的项目搞好规划设计,制定详细的整治方案和筹资措施。

5.积极开展“支农惠农行动”。动员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民间组织以及农村回归创业人员开展捐赠,广泛筹集资金。

(二)组织群众,开展整治(2016年1月4日至2月21日)

1.按照制定的村庄环境整治规划和方案,结合驻点村实际,充分发动农民群众通过“一事一议”开展投工投劳,有计划地组织实施整治项目。

2.引导农民群众开展“两创”评选活动;积极探索多种村庄环境管理模式,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

(三)检查验收,总结评比(2016年2月22日至3月5日)

1.总结工作。各驻点村点工作组认真开展工作总结,写出总结报告,总结工作经验,迎接全市“三万”活动检查验收组的检查验收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办法,通过“以奖代补”和“先建后补”的方式,将分级筹措的资金,对验收合格的给予项目兑现奖励补助资金。

2.开展评比。活动结束后,按照市统一制定的活动考评标准和办法,采取分级组织的方式,对单位和驻点村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组派方式

继续在局系统范围内,组织动员党员干部广泛参与。局机关选派3人具体负责4个驻点村“三万”活动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落实工作;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选派2人进驻茅塔乡坪子村;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选派2人进驻东城开发区西坪村;市园林绿化管理处选派2人进驻茅塔乡东沟村;市人民公园管理处选派2人进驻东城开发区陈罗村。

局属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亲自研究和安排此项工作,亲自到驻点村调研和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安排一名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带队驻村开展工作,要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干部,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参与工作组。各单位还可分批分批组织机关干部到驻点村开展调查研究。

七、资金筹措

采取政府主导、农民参与、社会共建的办法,广泛筹措整治资金。各单位要因地制宜,在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的前提下,选定建设项目,算好资金投入账,广辟筹资渠道,积极筹集资金。一是积极争取市财政资金;二是局每个工作组筹措1.5万元以上资金;三是开展“支农惠农行动”,动员大中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社会其他方面的力量捐资;四是从农村“一事一议”和财政以奖代补资金中筹措资金。

八、组织领导

(一)健全领导机构。局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局属县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局机关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万名干部进万村洁万家”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局系统“三万”活动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和检查督办。

(二)落实工作职责。局“三万”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合作、各负其责,扎实推进“三万”活动的各项工作。

(三)完善工作机制。局“三万”活动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定期研究和检查工作,狠抓落实。活动期间,要分阶段对各单位驻点村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巡回检查督办,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各单位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活动进展、工作动态、有效做法及典型经验等情况报送局“三万”办。

(四)严肃工作纪律。工作组干部在基层工作期间,要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对工作组干部开展活动,派出单位要热忱关注、大力支持,工作组干部一律吃住在基层。各工作组到基层工作要密切联系群众,严守工作纪律,注意言行举止,体察民情,珍惜民力,轻车简从,不得扰民。对基层只能予、不能取;只帮忙,不添乱。切实做到“六不准”、“两不得”:不准向基层提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不准接受基层的吃请和报销开支,不准接受基层馈赠的钱物(包括土特产),不准参与赌博和公款娱乐消费,不准做违背群众意愿、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情,不准层层搞陪同和迎送,不得留有“半拉子工程”,不得新增村级债务。

第5篇

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市直机关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和“四减五制六公开”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行政服务效能,现就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精神,按照“行政审批环节最少、时限最短、流程最优、透明度和满意度最高”的要求,进一步转变职能,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投资环境,建设法制化、服务型机关,建立便捷、高效、优质服务的行政审批工作体系。

二、工作目标

(一)规范行政审批。完善行政审批流程,建立建全行政审批各项制度,实现“阳光审批”。

(二)减少审批环节。改革内部审批环节,实行局内部“并联审批”制度。精简合并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将我局14项审批项目(含新增的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合减为12项。

(三)提高办事效率。提倡即接即办、马上就办,减少审批时限,将我局总的行政审批承诺时限在原来基础上缩减8天。

三、实施步骤

(一)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市直机关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和“四减五制六公开”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由行政审批服务科结合城管改革,对涉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进一步明确行政审批项目名称、设定依据、法定时限、工作流程、申报资料等。认真分析审批项目内涵,对同类审批项目能合并的合并审批。具体如下:

1、根据城管执法改革工作职能划转要求,户外广告审批事项纳入我局中心窗口受理,由行政审批科会同市容景观(户外广告)科共同确定申报单位的提交材料清单,并制定审批流程。

2、为直观反映审批事项内涵,将“城市绿化建设用地面积核准”更名为“城市新建、扩建、改建项目配套绿地建设审批(验收)”。

3、改革行政审批项目的设置,将14项审批事项(含新增项)合减为12项,对部分审批事项下设子项。

1>对“户外广告、招牌设置审批”设子项“户外广告设置审批”、“门店招牌设置审批”、“可移动户外广告设置审批”、“临时性户外广告设置审批”。

2>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审批”合并为一个审批事项“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和依附于道路管线杆线审批”。

(二)清理行政审批收费项目。按照十办发【2016】15号文件精神,由行政审批服务科对涉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收费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查找充分的上位法依据,对没有法律依据的坚决取缔,对有新的收费标准的按新标准执行,对收费有弹性的项目,原则上执行下限标准。根据鄂财综发52号文件通知,将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收费标准从2.5元/平米·日调整为2元/平米·日,将绿化延误费每平方米10元降为7元。

(三)深化内部审批环节改革。对于工业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实施绿色通道,凡涉及局内部两个以上业务科审批的事项,由行政审批科牵头,组织联合踏勘、联合验收,实行多部门“并联审批”,缩减审批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四)根据审批项目现场监管要求,实行“批前服务”,使申报单位达到申报条件后,再到窗口申请受理,避免申报单位走弯路,缩短承办时间,最大限度的减少审批过程中出现因对方原因超时进入特别程序现象。如我局的“建筑垃圾处置、建设项目配套绿地审批”实行批前服务。

(五)压缩审批时限。在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工作的基础上,对办理审批事项的时限进一步压缩,更好的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1、将“城市新建、扩建、改建项目配套绿地建设审批(验收)”承诺时限20天压缩到18天;

2、将合并的“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和依附于道路管线杆线审批”承诺时限10天压缩到8天。

(六)建立完善科学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严格落实“窗口受理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形成“按制度管人、按规定办事”的工作机制。

(七)推行政务信息“六公开”,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的项目名称、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审批依据、承办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等分别在行政服务中心网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开。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认真做好此项改革工作,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和“四减五制六公开”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审批服务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人瞿平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行政审批服务科全面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对行政审批事项合并、调整后,要及时更新网络审批平台和审批指南;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各自承办的审批事项对照方案内容进行认真落实;局纪检监察室要加强对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协调、督导、检查。

(三)公开事项,接收监督。行政审批改革方案实施后,我局将对承办的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在局网站和中心网站上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第6篇

一、逐步改造升级人行道,基本完成东部垃圾处理场

目前,该项目规划选址、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地质勘察、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已全部完成。因与机场建设有冲突,已暂停建设。目前,水泥公司就合作建设焚烧处理进行意向性协商谈判。

二、巩固创卫成果,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1、重点抓了六项整治及延伸:

垃圾围墙整治及延伸。一是提升全市保洁人员薪资待遇,解决后顾之忧。今年,市委、市政府投资2100万元将2000多人环卫保洁队伍每月工资由过去980元提高至1590元,激励一线环卫工人工作干劲,确保了城市容貌更加靓丽。二是加大投入,清扫保洁提质提档。按照全方位、全覆盖、提质提档要求,进一步明确任务、标准,建立健全市、区、东风公司三个责任体系,在原有装备基础上投入1000万购置大功率、多功能环卫高压冲洗车、清扫车及垃圾收集清运处置装备,确保了城区主次干道24小时保洁,垃圾日产日清、收集处理率达100%,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率在去年的基础上提升10个百分点;三是大力开展“万人洁城”活动。结合“大洗脸”、“大洗澡”及周六卫生日等活动,组织各机关、企事业团体、学校、部队除对各自办公区、住宅区全面清洁外,划定公共区域,实行包片包区域开展市容环境卫生大清扫,将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形成经常化、制度化;四是全力推进市容环卫全覆盖。将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由中心城区向城乡结合部、公路、铁路、河道、湖泊,进出城通道及城郊公路延伸。对700条街巷及机关单位、居民小区、建筑工地等进行整治,共清除垃圾900余吨;五是强化建筑渣土管理。从源头、运输、处置等各个环节入手,对城区各在建工地做到定岗定人,上下联动,推行公司化、平装化、密闭化运输,切实提高渣土治理成效,有效地确保了城区市容环境。

户外广告整治及延伸。一是停止城区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审批。自启动城管执法体制改以来,为避免户外广告管理失控,对城区巨幅广告只拆不增;二是拆除不规范广告。共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51份,拆除逾期未拆除及私自乱拉乱挂横(条)幅538条,拆除围墙广告105块3895平方米,拆除影响市容市貌的店名招牌35块,规范店名招牌87块。三是本着“谁审批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广告设施附着物产权单位、经营单位对广告设施安全情况定期检查、检测。并对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等重要部位的311块广告进行逐一清理登记,坚决遏制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牌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强沿街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电子显示屏、移动灯箱广告设置管理。主要道路严格执行街景(广告)规划,高品位设计,高标准建设,打造城市景观靓点。

抓建筑物立面整治及延伸。一是在整治中,从平面、立面整治向空间延伸,重点整治侵占城市空间及影响城市容貌等问题,对小区建筑物进行清洗和粉饰刷新;二是有计划推进立面改造。督促三区分批次拆除临街违章搭建(构筑)物、雨棚、外伸式晾衣架、防盗网;统一空调外机悬挂安装标准、实施美化遮挡;统一装修格调,统一招牌设置,并保持干净整洁,确保临街建筑物、店面店招整洁、美观、大气。三是强化亮化灯饰管理,结合城管体制改革,成立了市灯饰管理处,投入1100万元新安装东环路、发展大道等多条道路路灯,确保了路灯、景观灯无破损、缺失,亮化景观符合要求;四是加大野广告治理力度。采取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办法,实行错时上下班,形成24小时无缝隙管理,共对野广告取证1365起、追呼1284条,清洗野广告5400条990平方米,有效遏制了“牛皮癣”在城区滋生蔓延。

抓沿街为市整治及延伸。一是与各区、街办、社区层层联动,在全市范围内掀起坚决取缔马路市场、流动摊点、出店占道大整治、大清理行动,进一步规范出店、占道经营行为。上半年共清理出店占道3164起、乱停乱放311起、暂扣违章物品661件(含摩托车、自行车258辆)、马路市场5处;下达整改通知229份;清理夜市11家,出店洗车站点4家。二是抓源头控制。为规范市场、规范门店经营秩序,对不符合标准、违法违规的812家门店坚决予以停止年检,限期整改,对500余家申报单位停止执照审批。

抓绿化缺失整治及延伸。一是加强日常养护管理。及时对绿地进行苗木补植、整形修剪、施肥播种。各公园、游园、广场等绿地共补植各类苗木近17.3万株,整形修剪行道树2900株,修剪河道草坪110万平方米,施肥1万余斤,清除草坪杂草1.2万平方米。二是逐步完善公园、植物园服务设施。人民公园积极创造条件,认真落实市委主要领导批示,为方便市民从4月起实行周二免票入园,受到社会广泛好评。四方山植物园通过引进珍稀植物、治理道路滑坡、延长服务时间、加强监督考核等措施使园内环境不断改善,上半年共接待游客10万人次,与去年同期增长17%。三是大力开展社会绿化工作。坚持风景林地护林防火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上半年组织扑救火灾1起,无人员和财产损失,督导各责任单位完成裸露山体治理1.6万平方米,完成退耕还林1088亩,清理种菜地块88块,在风景林地内设置松毛虫情监测点22个,截至目前无虫情发生。四是全面开展“万人绿城”活动,分时间节点、定责任区域,把绿化任务对三区、市直各单位进行分解,实施鼓励居民进行小区、阳台种植花草、盆景,形成全民参与共建共享氛围。

依法打击违法建设。将违法建设整治作为今年城管工作的中心任务,坚决拆除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市容的违法建设。一是代市政府起草《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整治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控管查处责任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控制城区违法建设的目标任务、责任主体、职责分工、实施办法、考核奖惩等,为确保城区违法建设防控和拆除工作有效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落实包保责任制,从日常防治抓起,各区、街道主动按照控制城区违法建设的职责分工,层层落实包保责任,切实加大巡查密度和查处力度,使城区上半年基本上没有发生新增违法建设现象。三是上下联动,集中整治。对各区、街办难以控制和拆除的违法建设,采取跨区域综合执法方式,整合三区执法力量,联系市纪委、公安等部门各方面的力量支持,先后对武当商城4号楼架空层、东环路违建围墙、车城西路130号综合楼等违法建设依法实施了强制拆除。

据统计,上半年共查处违章建筑175起,面积7.2万平方米;组织和配合各区、街办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207起,面积2.2万平方米,达到了“拆除一处,震摄一批,教育一片,带动一方”的效果,使城区违法建设之风得到了有效遏制。

2、理顺城市管理体制

一是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政府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管理及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及一系列相关文件,拉开了城管综合执法局改革帷幕,借鉴株洲等外地成功经验,结合创卫实际,在城管体制改革中,突出两大特点:一是重心下移,各街办成立城管大队,大队长由街办领导兼任;区成立城管局;市级成立城管综合执法局及综合执法执支队隶属于政府直管,夯实了城市管理执法基础。二是相对集中城市管理处罚权。按照国务院相对集中城市管理处罚权要求,本着提高效能、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原则,将城市规划、市政、市容环卫、绿化及工商、环保、交通运输、食品药品等涉及城市管理处罚权予以划转集中。目前改革工作已基本到位。

三、统筹启动“数字化城管”建设

根据《市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方案》、《市2016年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了电子政务建设专班,进行电子政务平台和网格化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建设。其中,数字化城管作为网格化社会管理创新项目的五大子系统之一进行建设。

目前,我局已成立数字化城管建设工作专班,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系统建设相关工作。一方面按照建设部的相关标准和省住建厅的要求,起草拟定了《市关于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市数字化城管建设方案》等文件,并根据市领导要求不断修改完善。另一方面分别与北京方正国际、信安公司、北京数字政通公司等数家相关领域的承建商联系,结合我市实际编制具有特色的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建设方案。现方案已完成初步设计,正在细化完善中。

2016城管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城市管理长效管理招牌灯箱实施方案 第六篇

今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掀起新一轮创建热潮,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和全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精神,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紧扣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健全长效机制,创新创建载体,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大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全面完成城管系统创建工作任务,为建设“大湖名城,创新高地”作出应有贡献。

二、主要任务

根据《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2016年版)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城管系统在全面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基础上,主要承担四大创建任务:

(一)“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设置

1、根据创建需要,在广场、公园、公交站台、旅游景点、商业街、车站、码头、机场等公共场所,采用电子显示屏、楼体广告牌、工地围墙、灯箱等合法广告载体,围绕“讲文明树新风”的八个宣传主题,做到应设尽设,能设尽设。其中,工地围挡按照30%的比例制作,其他公共场所公益广告比例达到广告总量的20%以上。

2、在公共场所、主干道、商业大街等醒目位置,设立与环境相融合的“遵德守礼”提示牌。

3、在公共场所、街道(乡镇)、社区(村)、楼院的宣传栏等,设有与环境相融合的志愿服务公益广告。

4、依托城市管理网格,开辟宣传专栏、设置宣传点、印发宣传手册,积极开展创建知识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

5、加强对公益户外广告发布情况的督查考核,建立奖惩激励机制,严查重罚搭公益广告便车设置商业广告、利用非法广告位设置广告的不法行为。

(二)整治垃圾乱扔

1、重点整治城市主要道路、高架桥、广场、车站、公交站点、商业步行街、街头游园、公园、学校周边。

2、加大查处力度,重点查处车辆驾驶人和乘客向车外抛扔杂物和垃圾;行人在公共场所、街头乱扔垃圾;早点、夜市大排档等室外摊点经营者和用餐者乱丢垃圾;沿街经营户垃圾扫地出门等。

3、深入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垃圾乱扔行动,在出租车司机中招聘义务监督员、推行群众举报奖励制度。

4、与媒体联动,加大对垃圾乱扔行为的曝光力度。

(三)整治摊点乱摆

1、依法取缔非法流动摊点、店外店,以及违规设置的影响交通、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影响公共安全的摊群点;与广电、工商、食品等部门联动,重点加强对学校周边摊点管理,依法取缔无证流动饮食摊点及非法出版物摊点。

2、对全市已设置的摊群点进行全面摸排,根据管理状况进行分类,按照一类、二类、三类的标准,对摊群点实行挂牌规范管理;对临时性的西瓜、早餐工程等,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经营。

3、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巷规范”的原则,引导对现有摊贩集中规范管理,严防借规范和招商引资之名新增设摊点,严控摊点总量。

(四)整治非机动车道车辆乱停放

1、依法严查车辆乱停放现象,重点查处机动车辆占压盲道、绿化带、消防通道和跨占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等违规停车现象;

2、根据全市具体路段实际情况,设置车辆停放规范区域、严控区域、禁停区域,在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增设禁停标志和禁停温馨提示牌;

3、在全市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的非机动车道增设硬隔离设施,从源头杜绝车辆乱停乱放,确保重要区域和交通节点的道路通畅。

4、组织执法力量和志愿者进行规劝,引导车辆进入指定区域整齐停放。

在全面做好以上四大任务的基础上,要切实抓好各项日常创建工作。一是大力整治城市周边、高架桥两边环境,着力解决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老旧小区等区域垃圾乱倒、乱搭乱建、广告乱设、摊点乱摆等乱象。二是加强生活垃圾收运管理,做到密闭、压缩、高效、环保、安全。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和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均达到创建标准。三是大力提升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严防严控扬尘污染。全面实行湿式机扫,加大洒水降尘力度,二环内所有主次干道和开发区主要道路全部实行水洗作业。全面加强渣土管理,严防渣土运输扬尘污染。四是大力整治城市景观立面。拆除非法、到期的户外广告,及时维修破损的霓虹灯,修复、清洗、更新或拆除陈旧破损的招牌和广告,拆除一店多招和违规设置的电子条屏。清除建筑物立面、橱窗门窗和各类杆线上的乱张贴、乱涂写、乱悬挂。深入开展“牛皮癣”治理工作,全面清理各类非法设置的标牌指示牌。五是全系统各级文明单位要发挥带头模范作用,全面做好志愿服务、道德讲堂、道德模范评比等各项工作。

三、责任分工

详见附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城管局领导班子成员继续按照分工,落实包联区制度。各区城管部门也要推行领导包联街道(乡镇)、社区制度,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要层层分解任务,明确具体责任人与责任单位,狠抓落实,力求实效。各区、开发区城管局、政务区执法处要将创建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于6月中旬报市城管局。

(二)完善机制,开拓创新

坚持并不断完善“日督查、周通报、月调度”,“一线工作法、两线督查制”,“分片督查、包联路段”等工作制度。要按照“三线三边”的督查分工,市城管局七个督查组,对文明创建和“三线三边”督查实行统筹安排,强化督查调度指导,不断将创建工作引向深入。

(三)突出重点,分类推进

要对照创建标准,对当前存在的各类问题进行摸排分类,对已经达标的,要巩固成果;对经过努力能够达标的,要加大力度,确保预期达标;对一时难以达标的,要组织攻坚,力求早日达标。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实行倒排工期,限期销号。

(四)强化考核,奖惩到位

要将创建工作与城市管理目标考核挂钩,对创建不力,影响全市创建成绩的,在年终目标管理考核时,给予扣分和处罚;对在创建工作中主动作为、取得较好成绩的,在年终目标管理考核中给予加分和奖励。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将创建宣传户外广告设置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积极推动城管道德讲堂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大力开展志愿者文明劝导活动;通过城管群众议事会、引入第三方监督城管工作等,搭建市民参与平台,营造共建共享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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