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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据质量的四条红线

2016-07-15 12:28:5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统计数据质量的四条红线(共6篇)统计四大工程及四条红线统计“四大工程”是指,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一套表制度、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联网直报系统等互相联系、共为整体的四大工程。 基本单位名录库是指,建设真实完整、及时更新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坚持“全国统一管理、专业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信息资料共享”的原则,按照“统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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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四大工程及四条红线
统计数据质量的四条红线 第一篇

统计“四大工程”是指,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一套表制度、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联网直报系统等互相联系、共为整体的四大工程。 基本单位名录库是指,建设真实完整、及时更新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坚持“全国统一管理、专业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信息资料共享”的原则,按照“统一标准、一库在线、分级维护、及时更新”的模式,遵循“各项统计调查必须使用统一的名录库作为调查单位库或抽样框,不在名录库中的单位不得列入专业统计调查范围”的要求,以经济普查资料为基础,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专业统计信息,健全基本单位统计标准,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规范,分步建设“三上”企业调查单位库和“三下”企业及非企业单位名录库,最终建成一个全国统一完整、不重不漏、真实准确、及时更新的基本单位名录库。 企业一套表制度是指,建立统一规范、方便填报的企业(单位)一套表制度。按照“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调查单位、统一布置”的原则,将对企业分散实施的各项调查整合统一到一起,统一布置报表,统一采集原生性指标数据,统一不同专业报表中相同指标的涵义、计算方法、分类标准和统计编码,建立既能有效满足各级党委政府、各类经济体和社会公众统计需求,又能满足专业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需要,便于企业填报、减轻企业和基层统计机构负担的统一规范的企业一套表制度。

统一的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是指,建设功能完善、统一兼容的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按照“功能完善、方便使用、标准统一、友好兼容”的总体要求,以规范的统计业务流程为依托,以解决现有数据采集处理软件多乱为重点,以满足各项统计调查数据采集处理、实现不同专业数据共享为目标,建设能够对统计调查制度进行统一电子化设计和布置,具备数据统一管理、录入、审核、编辑、报送、汇总等功能,性能优良、便于操作的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 联网直报系统是指,建设安全畅通、便捷高效的联网直报系统。在信息化硬件设施、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原始数据库建设的基础上,尽快实现调查对象和调查人员通过互联网直接向全国数据管理中心报送原始数据、各级统计机构在线共享的工作模式,转变基层统计队伍工作重点,从过去繁重的数据收集汇总、报表填报转向对原始数据的核查和企业基础统计工作的督导,有效消除可能存在的中间环节对统计数据的干扰,提高数据汇总效率和生产过程的透明度与可控性。 四大工程是一个有机整体,基本单位名录库是基础,企业一套表制度是核心,统一的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是平台,联网直报系统是手段。简言之,四大工程就是统一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中的法定调查单位,按照企业一套表制度规定的调查内容,采用统一的数据采集处理软件,将原始数据通过互联网直接报送全国统一的数据中心,实现各级统计机构在线同

步接收、审核和共享原始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坚持“四条红线”。

1、坚持“先进库、再有数”,绝不自行修改名录库;2、坚持由企业独立报送真实的统计数据,绝不干预企业独立报送真实数据;3、坚持由企业自己上报联网直报数据,绝不代填代报企业数据;4、坚持由企业修改差错或补填不完整报表的原始数据绝不自行修改企业任何数据。

安全三条红线、质量五条红线、三超前、四到位
统计数据质量的四条红线 第二篇

安全三条红线、质量五条红线

三条红线:

1、 高风险点施工方案未审批不得开工。

2、 既有线施工方案未批准、各种程序未批准不得擅自施工。

3、 隧道安全步距超标。

质量五条:

4、 结构物沉降达标。

5、 桥梁收缩徐变达标。

6、 锁定轨温达标。

7、 联调联试达标。

8、 工序达标。

【统计数据质量的四条红线】

隧道三超前、四到位、一加强

三超前:超前地质预报、超前支护、超前加固。【统计数据质量的四条红线】

四到位:工法选择到位、支护措施到位、快速封闭到位、衬砌跟进到位。

【统计数据质量的四条红线】

一加强:强化量测。

2016统计质量效益年实施方案
统计数据质量的四条红线 第三篇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构建现代化服务型统计,按照《省统计系统“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部署,局党组决定,在全市统计系统深入开展“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这项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开展“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的必要措施,是构建现代化服务型统计的客观要求,也是提升统计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径。开展“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就是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活动举措,进一步激发全市统计工作者干事创业、争创一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高统计数据和服务质量,提升统计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统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圆满完成省统计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目标任务

统计质量既包括统计产品质量,同时也包括统计工作质量。统计产品质量包括统计数据质量、统计信息质量、统计分析质量,对外提供的各类统计资料和统计服务质量,也包括向统计系统内部提供的各类产品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统计工作质量涵盖统计设计质量、统计生产质量、统计管理质量、统计保障质量等方面。统计效益是指统计工作的效能和统计产品给社会所带来的利益;要以贯彻落实《市统计局关于深入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意见》为契机,深入调查研究,强化会议管理,切实改进文风,严格厉行勤俭节约,尽量减少统计工作成本,尽可能提高统计工作效益,努力实现以作风的转变促进效益的提升。

(一)统计数据质量

各项统计调查必须贯彻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的要求,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严守“四条红线”,狠抓企业一套表工作规范,督促指导企业和相关单位建立统一规范的统计台帐,完善统计资料来源渠道,做到不虚报、不瞒报,不漏报、不迟报,不断提高源头数据质量。严格按照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按时报送统计数据,通过强化措施,确保直报率、通过率达到100%。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的评估和控制制度,汇总、上报的各项综合统计数据符合客观的、真实的逻辑比例关系,不出现趋势性、规律性、逻辑性差错,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及时、全面、客观地反映事实。加强对部门行业数据的分析、评估和审核力度,不断提高部门行业数据的协调性、匹配性和合理性,强化部门行业数据对全市国民经济核算的支撑。深化下算一级改革,畅通基础数据搜集渠道,加强数据审核评估力度,平衡好各市区核算数据。

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法规科

(二)统计服务

统计信息系统网络健全,渠道畅通,各种信息能灵敏地反映客观实际,针对性和实效性强,无重要信息的漏报和失实现象,市统计局在省统计局和市政府的工作评比中名次有所提高。统计新闻宣传要积极主动、适度稳妥、注重实效;不断健全完善各专业横向协作机制,加强系统内纵向联动机制,形成协调一致、规范有效的统计传播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统计良好的整体形象和有效的宣传合力。严格执行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制度,努力提高统计资料发布的时效性。不断创新统计服务形式,丰富统计产品种类和内容;系统内部要密切协作配合,理顺渠道,加强沟通,建立统计信息资料的共享机制;对外提供各类统计信息咨询服务时,做到及时、准确、规范、统一。根据上级要求和有关部门委托积极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努力提高调查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继续开展“统计调研年”活动,研究制订加强调研分析的工作措施和奖励办法,使统计分析、信息数量不断增加,年内达到业务科室人均撰写的统计分析数量在2篇以上、信息数量在3篇以上;围绕六大重点区域开发建设等全市重点工作,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进一步提高统计分析信息尤其是重点调研课题的参考价值,力争能够纳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视野或决策参考,在省统计局统计分析综合评比中获奖或在专业评比中获第二档次以上奖励。

牵头单位:综合科、办公室、信管中心

责任单位:各科室

(三)统计法制工作

认真落实《市统计“六五”普法规划》要求,争取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市委党校培训内容;与企业和媒体联合,举办一次全市统计法知识答题竞赛,着力提高统计法的社会认知度和守法意识。强化数据质量安全意识和数据质量责任,确保四条红线警钟长鸣;配合“四大工程”建设,深化统计法制宣传和监督检查,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重点做好第三次经济普查执法工作,建立普查执法制度,健全普查执法工作机制,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确定普查执法工作的内容和方式,确保普查顺利实施。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及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和监督,全面深化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工作,积极推行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全员执法制度。

牵头单位:法规科

协办单位:各专业科室

(四)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今年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重点是基层业务培训,要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统筹拟定基层统计人员整体培训方案,分期分批对县乡级政府和企业统计人员进行一次全面轮训,切实提高统计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扎实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工作。总结星级管理成功经验,建立星级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对企业统计星级工作的动态管理,探索开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对应纳入星级管理的企业的纳入管理率要达到95%以上,全市五星级企业占比要达到25%以上,“三上”企业建档率要达到95%以上。根据国家统计局《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试行)》和《县级统计局考核办法(试行)》,积极开展县级统计机构规范化评比活动,力争使更多的县级统计部门进入全国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行列。

牵头单位:法规科、普查办

协办单位:各市区统计局、工业新区经发局,各专业科室、办公室

(五)统计信息化建设

定期开展联网直报系统检查,做好直报系统管理维护,确保软硬件系统运行正常。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做好信息系统等级保护,严格执行数据保密和备份制度,确保网络、网站运行顺畅,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做好联网直报、普查等数据处理的技术支持,高质量完成第三次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准备工作。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确保市县统计内网专线带宽有大幅增加,信息化建设投入、人均装备水平比上年要有所提高。

牵头单位:信管中心

协办单位:各市区统计局、工业新区经发局

(六)行政保障工作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在完善管理制度汇编的基础上,细化工作流程,规范工作制度,提高工作质量,争取最大效益。在政务管理方面,以“权责一致、运转有序、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为目标,建立落实与决策并重、责任与权利统一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落实责任,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重点工作督办制度,对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实行月度督查、年终考核,切实提高工作实效,确保政令畅通。在财务管理方面,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的方针政策,严格财经纪律,做好统计经费的筹集、分配和使用等各项财务保障工作。在后勤保障方面,做到作风扎实、保障有力、运转高效、服务优质,保证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在离退休干部服务方面,关心老干部生活,各项服务工作周到细致,为老干部安享晚年提供保障。

责任单位:办公室

(七)干部队伍和机关建设

组织系统内干部职工到高等院校和培训中心进行研修,积极开展“统计知识大讲堂”活动,鼓励干部职工认真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各类培训,利用干部学习平台开展自学,增强干部职工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坚定性。每年每名科级干部学习不少于110学时,其他干部学习不少于70学时。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提高学历学位层次的教育。强化干部选拔培养使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和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做好岗位设置、人员聘用等工作。认真学习吃透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市委、市政府和省统计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各项措施,进一步压缩会议数量,严格按标准接待和举办活动,继续遵守禁酒令和车改纪律,真正转变工作作风。按照ISO9001标准,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严格按照规定制度和流程开展工作,积极修改和搜集相关文件,定期进行内部审核,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行,不断提高统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力争能顺利通过第三方的年审。围绕文明机关建设,适时开展丰富多彩的各类文体活动、兴趣小组活动和业务技能讲演活动,增进彼此之间的交流,加强统计干部对统计工作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增强统计队伍的战斗力。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重点岗位的廉政工作,切实巩固廉政风险防控成果;深入开展数据防腐工作,绝不允许出现“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

牵头单位:党支部、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科室

三、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4月份)

征求市委市政府领导、省统计局各处室(中心)、市直部门(单位)、各市区统计部门以及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和工作需要,认真分析与先进市统计局在工作上的差距,提出工作目标和标准,研究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制定活动方案,报省统计局备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10月底)

【统计数据质量的四条红线】

各科室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及省局对口处室下发的工作标准、工作措施及考核办法,制定我市各项工作的工作标准、工作措施及考核办法,经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形成总的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作为考核验收的主要依据,也为各市区统计部门加强业务工作提供指导和帮助。

各市区统计部门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查找问题,研究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各单位要发挥工作主动性,精心谋划、大胆创新、稳步推进,切实抓好“统计质量效益年”各项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各市区统计部门、市统计局各科室在实施过程中要及时对采取的措施、好的做法、进展情况及成果进行总结,并按要求报送总结材料。

(三)考核验收阶段(11月份)

市统计局结合年度考核工作,对“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1.对市统计局各科室的考核

各科室对照各项工作标准,对“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11月20日前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牵头单位根据工作分工,以平时收集整理的相关材料和各科室提供的原始材料为依据,组织对所负责的项目进行评分,将评分和原始依据11月25日前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项工作的评分进行加权平均,计算综合得分,作为平时考核成绩计入年度考核结果。

2.对各市区统计部门的考核

对照各项工作标准,对“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11月20日前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按照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于11月20日前向各自的业务主管科室提供考核所需的原始材料。

对各市区统计部门有考核项目的市统计局科室根据工作分工,以平时收集整理的相关材料和各市区统计部门提供的原始材料为依据,对所负责的项目进行评分,将评分和原始依据于11月25日前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项工作的评分进行汇总,计入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市区统计局(中心)的重要依据。

3.对单项工作的考核

为加强对有关工作的引导,提升活动效果,设立“统计工作创新奖”,评选“统计分析标兵”和“统计信息标兵”。【统计数据质量的四条红线】

(1)“统计工作创新奖”。为支持创新,营造有利于开拓创新的良好工作环境,将对各市区各科室在统计工作中的创新性做法进行评选,并在考核中给予适当加分。具体评选办法由办公室牵头制定。

(2)评选“统计分析标兵”。统计分析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将给予表彰,并在评先树优、学习培训等方面优先考虑。具体评选办法由综合科牵头制定。

(3)评选“统计信息标兵”。统计信息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将给予表彰,并在评先树优、学习培训等方面优先考虑。具体评选办法由办公室牵头制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证落实到位

成立全市统计系统“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日常组织和协调。

各市区统计部门要设立相应的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市区统计部门、市局各科室要指定一名同志担任活动联络员,负责活动通知的传达,日常材料的记录、整理、汇总,做好活动信息等有关材料的报送和联系工作。

(二)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要统一思想,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活动过程中,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运用统计系统内外网等平台,大力宣传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各市区统计部门、市局各科室要及时报送活动经验材料,为“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三)搞好统筹兼顾,确保活动效果

将开展“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与完成统计中心工作,研究构建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年度考核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好“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与各项工作的关系,既要通过活动激发全市统计系统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也要在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中贯彻“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的内容和要求,以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来检验“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成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016统计执法检查计划及实施方案
统计数据质量的四条红线 第四篇

2016年全市法制检查,要以贯彻实施《省统计检查制度》为重点,以统计检查与行政指导紧密结合为手段,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走访约见、规劝提示、奖励引导、示范推荐、信用公示、信息披露、警示告诫、案件回访、行政建议等行政指导方式,着力提高行政相对人依法统计、保障数据质量的能力。根据《2016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及《市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国家、省统计局2016年统计法制工作的有关计划和要求,特制定本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统计巡查

(一)巡查对象

市级有关部门。具体名单由市局服务业处确定并发文通知被检查单位。

(二)巡查内容

1、《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文件执行情况;服务业统计工作开展情况。

2、宣传和贯彻落实《统计法》、《处分规定》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强统计工作文件精神情况。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或者变更统计调查制度内容,伪造、篡改统计资料,违法公布统计资料,违法泄露统计调查对象资料等问题。

3、本部门及下辖单位统计人员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上岗情况、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情况、对下属单位的统计管理与指导情况。

(三)组织实施:市局服务业处牵头,监测处等相关专业配合。

(四)时间安排:2016年9月底前完成。具体实施时间由市局服务业处确定并发文通知。

二、统计督查

(一)督查对象:赣榆县、灌云县、海州区、市开发区各一个乡镇(街道办、园区)。

(二)督查内容

1、《市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文件执行情况。

2、推进依法统计情况。督查乡镇(街道办、园区)宣传、贯彻《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情况。联网直报“四条红线”(即:坚持不在基本单位名录库不得填报数据,坚持由企业独立报送真实的统计数据,坚持由企业自己上报联网直报数据,坚持由企业修改差错或补填不完整报表的原始数据)规定的执行情况。

3、“一套表”运行条件下的名录库管理、数据质量及数据衔接情况。

4、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情况。

(三)组织实施:市局法规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四)时间安排:2016年9月底前完成。具体实施时间由市局法规处确定并发文通知。

三、统计监审

(一)统计监审对象

由各区县统计局根据本地实际确定不少于50家监审单位、市局各有关专业确定不少于15家单位(市局总数不少于100个)作为2016年监审对象。市局监审单位名单由市局相关专业确定并发文通知。

(二)统计监审内容

1、《市联网直报企业统计规范化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文件执行情况,是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和归档等管理制度。

2、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情况、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计算依据等。

3、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是否存在不配合一套表统计改革及网络直报中迟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

4、单位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参加统计普法教育情况。

(三)组织实施:市局(调查局)各专业处室。

(四)检查时间:2016年9月底前完成。具体实施时间由市局(调查局)各专业处室自行确定并发文通知被检查单位。

四、工作要求

1、强化检查计划的制定。各县区统计局、市局(调查局)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全市统计检查工作计划的总体要求,按照寓行政指导制度于执法检查全过程的原则,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加强对本级(本专业)统计检查工作计划的制定。各县区检查计划于2016年4月15日前报市统计局政法处备案,市局(调查局)各有关部门检查计划于2016年4月30日前报市统计局政法处备案。

2、强化组织领导意识。各县区统计局要把统计检查纳入年度的重点工作之一予以落实,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负责人。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统计检查的组织管理和综合协调,各业务工作机构负责统计检查的具体落实。被巡查的部门要指定专人认真对照巡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履行本部门的统计职责,并积极听取巡查组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将政府统计工作落实到位。被督查乡镇(街道办、园区)领导要及时主动地向县区党政领导汇报统计督查工作情况,取得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做到统计执法与推进统计改革相结合,促进基层加强统计基础建设,依法保障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精心组织好自查自纠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向市督查组报送督查所需的统计数据、评估报告及有关资料,配合市督查组做好指导检查工作,为督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被监审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按照监审工作要求准备相关待查资料,积极配合监审组开展工作,切实改正统计工作中的不足与错误。

3、强化程序法定要求。市统计局各专业处和县区统计局开展统计检查工作,在上报地方优化办批准后,应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分别以市统计局和县区统计局局发文件的形式,至少提前一周向被检查单位发出《统计检查通知书》,告知检查机关的名称,检查的依据、内容、时间、人员、要求,以及需要被检查对象准备的资料等。到有关企业进行统计监审时,监审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主动向被检查对象出示《统计执法检查证》。

4、强化执法检查规范。按监审程序填写监审文书,监审人员应认真填写《现场检查笔录》,并注明检查数来源和核实数的计算依据及计算方法,并收集相关统计报表、财务报表、核实依据。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四条红线”、或在统计数据上严重弄虚作假等重大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行政指导仍不改正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要及时按照行政执法的有关程序立案查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和纪律责任。

5、强化重点地区和单位。对重点地区和单位,要在检查的基础上加强行政指导,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走访约见、规劝提示、奖励引导、示范推荐、信用公示、信息披露、警示告诫、案件回访、行政建议等方式,着力提升被检查地区和单位依法统计、保障数据质量的能力和水平。对行政指导过的地方和单位,一年后要组织回访评估,促进行政指导成果的巩固和提高。县区统计局对重点单位的检查情况,应当在检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报市局政法处备案;市局(调查局)有关部门的检查情况,在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市局政法处备案。

2016年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统计数据质量的四条红线 第五篇

为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工作保障作用,推进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根据《2016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思路

2016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主要思路是:围绕贯彻实施数据质量管理体系,结合统计“双基”建设,突出抓好重点服务业等联网直报执法检查,严肃查处非法代填代报、干预企业独立真实上报、屡次迟报和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保障“四大工程”顺利实施。

二、统计执法检查项目和内容

(一)统计综合检查

检查对象:有关乡镇(街道)。

检查内容:宣传和贯彻落实《统计法》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统计工作文件精神情况;乡镇(街道)统计机构规范化创建工作进展情况;乡镇(街道)主要统计数据质量;“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制度和“四条红线”(即:坚持不在基本单位名录库不得填报数据,坚持由企业独立报送真实的统计数据,坚持由企业自己上报联网直报数据,坚持由企业修改差错或补填不完整报表的原始数据)规定的执行情况。

组织实施:市局法规处牵头,各相关专业配合。

检查时间:2016年9月底前。

(二)联网直报企业检查

检查对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企业。

检查内容: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创建进展情况;企业“一套表”制度贯彻执行情况;企业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组织实施:市局工业、投资、贸易等专业处室牵头,法规处配合。

检查时间:2016年10月底前。

(三)统计代理专项检查

检查对象:全市统计中介机构。

检查内容:统计中介机构规范化建设情况;企业“一套表”制度贯彻执行情况;执业过程中有无涉嫌干预企业独立真实上报统计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统计数据质量的四条红线】

组织实施:市局法规处牵头,有关专业配合。

检查时间:2016年3月份。

(四)重点服务业专项检查

检查对象:各县(区)统计局、重点服务业联网直报企业。

检查内容:全省服务业统计年定报工作“六到位”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服务业企业依法履行统计义务情况和统计基础建设情况。

组织实施:市局服务业处、法规处。

检查时间:检查时间:2016年4-7月份。

三、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贯彻落实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综合协调法制及各相关专业力量,切实发挥统计法制工作保障作用。全年市局抽查不少于100个调查对象、县局抽查不少于50个调查对象。

2、强化行政指导。要将统计执法检查与行政指导紧密结合,将行政指导贯穿于统计执法检查全过程,综合运行政策辅导、走访约见、规劝提示、奖励引导、示范推荐、信用公示、警示告诫、案件回访、行政建议等方式,切实提高执法效能和被检查对象的依法统计意识。

3、提高执法成效。深入开展执法效能评估活动,完善评估方法,提高评估实效;注重统计检查与数据质量评估相结合,切实发挥执法检查保障数据真实性的作用;加大对违反“四条红线”、拒绝履行法定义务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典型统计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发挥统计法的威慑力。

4、规范执法程序。各地在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中,要严格执行统计执法检查程序和市局有关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加强对执法检查全程质量控制,做到程序规范、证据齐全、定性准确、裁量合理、查处过硬,切实提高统计行政处罚案件质量。

2015区统计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要点
统计数据质量的四条红线 第六篇

区统计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要点

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统计局的关心支持下,全区统计工作牢牢把握"稳定增势、高位求进"的工作基调,进一步转变观念,立足服务,创新管理,健全机制,为全区推进"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努力实现经济跨越提升提供了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现将2015年统计工作和2015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解放思想,扎实推进,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5年,全区统计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针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创新思维,主动谋划,狠抓落实,主动开展统计服务,客观真实反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了充分详实信息参考和数据支持。

(一)狠抓数据质量,全面客观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围绕增强数据协调性和匹配性,狠抓数据质量控制,加强数据评估,客观反映全区经济发展实际情况。根据目前情况预计,2015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将达到158亿元,同比增长14.3%;区本级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16.5亿元,同比增长19.5%;区本级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2亿元,同比增长23.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82.2亿元,同比增长15.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7280元,增长16.5%;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765元,增长19.5%,基本能完成全年既定目标。

(二)高质量完成统计年报和定报工作。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以争当全市统计业务工作排头兵为目标,采取五项措施加强统计工作,准确、及时地完成了2015年各项定报和年报任务。一是强化组织实施。为高质量完成2015年各项定报和年报任务,局专门成立统计年报、定期报表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召开年报、定期报表工作会议,研究明确总体思路,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提出年报、定期报表工作的组织方式、操作规程、质量控制、数据处理及总结考核等各环节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年报、定期报表工作组织领导。二是明确目标责任。制定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各专业人员工作目标责任,并具体落实到人。三是落实规范标准。认真落实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要求每个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范化建设的标准和要求,严把数据资料质量关。四是加强沟通协调。加大专业间的协调力度,及时准确收集基层基础数据;加强与相关部门和上级统计部门的沟通、衔接,掌握第一手资料,确保统计调查数据有理有据。五是完善评估机制。进一步完善主要统计数据质量评估机制,确保各项经济指标符合时序进度,客观反映我区经济运行情况。

(三)强化分析预警,为党政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2015年,我局在高质量完成各种报表任务的基础上,克服任务重,人手紧等困难,主动开展专项调查和统计预测预警工作。不断提高统计优质服务,更好的服务于科学发展,为全区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提供统计支撑和保障,为区委区政府准确判断经济形势,科学决策提供优质服务。围绕区委区政府当前重点工作,就固定资产投资、工业经济发展状况、农村灾后重建与产业结构调整等专项调查;围绕扩大内需、促进增长、调整结构政策实施情况,进一步加强部分服务业调查;围绕民生问题,加强对城乡居民收入的调查,加强对生产、销售、投资、消费、就业、收入、价格等领域运行情况的监测。多篇调研文章和经济形势分析以《利州调研》、《政府工作通报》、《统计资料》等形式全区印发,为区委区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及时提供统计信息,充分发挥统计参谋作用。

(四)认真开展统计教育职称工作。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我局精心组织,全年共完成160名统计从业资格和统计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名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名统计人员专业技术职称中级考试和名高级职称考试评审报名工作。

二、以深化服务为重点,全力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一)围绕中心,深入调研

着重围绕各级领导关心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题分析研究。围绕稳增长、惠民生、保稳定,先后开展了组织工作满意度调查、非公制企业调查、劳动力抽样调查、科技调查、农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情况、项目建设情况、城乡居民增收等重点工作以及节能减排等难点问题,共10个课题进行研究,为领导决策和有关部门制定措施提供了重要参考。今年,我局已编发统计分析和调研报告31篇,提供统计信息120条。

1.加强对国民经济运行的监测和预警,按季度召开内部各专业、相关部门的经济形势分析会,撰写进度分析报告,如实反映经济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进一步提高统计服务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2.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撰写有针对性的调研文章10篇、统计分析21篇。其中:有5篇调研文章被省统计局采用,有25篇统计分析被区委办、区政府办采用。

3.及时公布统计资料,为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提供方便及时的统计信息。按时发布了《统计公报》,编印了《统计年鉴》,每月按时印发了《利州统计月报》。

4.加强县区间横向交流,充分利用交流平台,与县区进行统计资料交换和经济指标对比,为区委、区政府提供了宏观决策依据。

5.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制定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向区党政网及时报送工作动态和统计信息。

6.认真开展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监测,及时发布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监测报告。

7.发挥部门职能,做好灾后恢复重建监测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建立灾后重建监测办公室;二是强化分析,按季撰写监测报告;三是及时向党委政府提供灾后重建监测信息。

(二)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实现统计信息化是全面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增强统计服务功能的必要手段,我局不断探索和实践现代手段和管理方法,使统计信息化程度得到逐步提升。一是努力增加硬件设备改善办公条件。二是完善充实我局统计信息网站,做到内容丰富、栏目多样、更新及时,实现上下级之间信息互动,把能向社会公开的各种数据信息资源、分析预测报告纳入网站,供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查阅,提高统计信息的利用率。三是实施办公自动化,提升统计工作效率。四是积极推动乡镇(街道)、企业统计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网上直报制度。

(三)加强统计法制宣传和执法检查,提高依法统计意识。在"五五"普法基础上,及时编制了利州区"六五"普查规划。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契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制宣传,全年共印制发放统计宣传年画200张,翻印最新《统计法》500份,印发彩纸宣传单3000份。加强执法检查力度。通过常规检查,联网直报专项检查和重点检查等方式,加大对报表单位基础工作、数据质量和报表及时性的检查力度。全年对发出了统计执法检查书10份,加强执法检查,对六星建筑工程公司、亨得利钟表眼镜有限公司和中央储备粮**直属库等企业的统计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起到了良好警示效果。

三、扎实推进"四大工程",统计改革工作取得新成效

统计"四大工程",即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一套表、数据处理软件系统和联网直报四个部分,建设统计"四大工程"就是基本单位名录库中的调查单位,按照企业一套表制度规定的调查内容,采用统一的数据采集处理系统,将原始数据通过互联网直接报送全国统一的数据中心,实现各级统计机构在线同步接收、共享原始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一)认真做好名录库维护和向基层延伸工作。完整规范的基本单位名录库是政府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基础,是部门之间交换单位信息的基础平台,是企业单位网上直报统计数据的重要条件。一是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常抓不懈。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制度》要求,每月及时对名录库进行更新维护。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解决名录库维护存在的问题。二是扎实做好名录库向基层延伸阶段性工作。按照市上总体规划和要求,积极做好了各乡镇(办)名录库人员培训和试点工作,完成了20个乡镇(办)名录库延伸工作,基本完成了49个社区和21个村委会的延伸工作,延伸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二)继续巩固联网直报成果。通过完善管理制度,抓好数据处理软硬件建设,改善联网直报条件,严格遵守"四条红线"纪律,做好数据评估审核工作,企业联网直报质量不断提高,2015年网报率达100%。从今年10月份起,所有"三上企业"联网直报并入国家网络平台,在10月和11月,我们分两次对辖区所有"三上企业"进行了业务培训,确保了联网直报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四、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全力提升干部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我局始终把党的建设作为统领统计工作的全局性任务来抓好抓实,按照"党务工作争先进,业务工作争当全市排头兵"的总要求来开展工作。

(一)抓学习教育,加强机关党的思想政治建设。一是坚持学习制度,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质。坚持每月一次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季度上1次党课,每周一次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全年学习时间达到了80次180小时,参学率达到了95%以上。按照组织生活制度的要求,抓好督促落实,保证了政治理论学习的效果。二是注重思想教育,凝聚精神动力。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为重点,广泛开展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和"权力观教育"活动,坚持不懈地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党性党风教育,群众路线教育,现代科技和法律法规知识教育,艰苦创业精神教育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教育以及道德文化教育等,引导党员干部职工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作风,为加快发展献计出力。

(二)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一是建立健全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分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做到了有计划,有安排。同时注重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在工作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实现党建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二是注重班子的团结统一。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点工作提出定时间、定内容、定责任、定工作目标的"四定"要求,始终做到凝聚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整体推进。三是是注重机制规范建设与正常运行。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做到大事集体研究,小事互相通气,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办事,实行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健全党组统一领导、党组书记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机关党建工作格局,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四是是注重机关内部管理。以认真贯彻执行机关干部"四要四不准"作风作为规范重点,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严格执行上下班、请销假制度。严肃局机关工作纪律,不断提升单位职工服务意识,增强工作的主管能动性。五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对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开展谈心活动和思想教育引导,团结教育干部职工把精力放在工作上,爱岗敬业,创先争优,充分发挥班子、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三)认真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一是按照省、市、区的要求,及时召开动员会议,对2015年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制定了实施方案,要求党员干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能力素质建设,作风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与统计工作有机结合,创新方法,整体推进。二是组织实施好"三分类,三升级"活动。按照区直机关工委"三分类三升级"实施方案的要求,围绕党组织机构、队伍素质、组织制度、经费保障、工作思路、发展成效和作用发挥等方面进行全面、准确、详实地摸底调研,找准问题、查找不足,并按照实施方案各阶段工作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好现状调查、分类评级等各阶段活动,推进局机关党组织建设整体水平。

(四)注重开展"干部联系群众",深化"挂帮包"活动。一是认真抓好党组织和机关党员"双报到"工作。定期检查局机关党同职工到社区"双报到"情况,组织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所在社区的各类活动,积极开展"志愿服务万家行、党群干群心连心"主题活动,确报活动取得实效。二是组织共产党员志愿服务队深入联系村(社区)开展服务群众活动。特别是在"5.16"**商城火灾事故中,共产党员志愿服务队员深入受灾联系商户,协助搞好灾情调查,同时做好群众稳定工作。三是深入开展"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活动,从资金、技术、物力、人才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挂帮包"工作取了得实效。

五、较好地完成了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认真做好全区各项经济目标的编制、审核、上报和考核工作;积极参与结对帮扶农房重建特困户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2015年工作重点

2015年,全区统计工作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全国全省统计工作会议、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以统计"三个提高"为主线,以"四大工程"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大《条例》和《意见》的贯彻落实力度,在规范统一上下功夫,在工作落实上出实招,在控制数据质量上求实效,扎实推进统计生产、管理、服务和保障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统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水平。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加强统计管理,强化政府统计职责和部门统计工作,提升统计服务能力;(

(二)继续加强统计改革,重点做好名录库建设、统计准入、"一套表"和网上直报工作。一是把名录库建设延伸到基层,搞好维护和管理,方便全社会对名录库资料信息的共享。二是进一步明确统计准入申报职责,搞好"三上"企业培育,把"三上"企业和亿元项目尽快入库。三是进一步提升"一套表"工作的精度和质量,网上直报率达100%。

(三)认真做好经济普查阶段性工作。2015年,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即将开展。经济普查既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政府的重点工作,要全力做好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的阶段性工作,确保此项工作评比全市第1名。

(四)夯实基础,提高数据质量。基层统计是统计的根基,决定着统计数据的源头质量。一要继续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以乡镇(街道)统计站、村(居)和企业及各类调查网点的统计机构为重点,配齐配强统计人员,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素质。二要继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按照统计工作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执行,实现基层统计数据采集、审核、加工、管理的规范。三要继续加强统计信息网络建设。在乡镇(街道)和重点企业实现联网直报和网络传输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统计信息化向村(居)延伸,全面提升统计信息化应用水平。

(五)继续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强化学习培训,继续实施好统计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加强作风建设。主动走下去加强调查研究,深下去加强监督检查,不断强化统计干部的廉政意识、法律意识、纪律意识和制度意识,着力建立一支"职责明确、工作规范、反应敏捷、运转协调、执行有力"的统计干部队伍。

回顾总结过去的一年,成绩来之不易,得力于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局班子的团结协作和全局干部职工的奋力拼搏,得力于坚持顺应了统计方法变革、主动作为创新工作的发展理念,得力于切实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延伸统计管理,变运动员为裁判员的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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