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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016-07-15 12:32:46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共6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电监会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办安全[2012]2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以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为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云政办发[2012]41号)、《华能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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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第一篇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电监会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办安全[2012]2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以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为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云政办发

[2012]41号)、《华能集团公司电力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及澜沧江公司《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项目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预防和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苗功建管局《关于印发〈苗尾·功果桥水电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项目部结合工程施工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云南省、行业、澜沧江公司和建管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有关文件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着眼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结合反违章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建立起包括排查、评估、报告、治理、验收、销号等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全面消除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管理缺陷、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作业环境危害因素,进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项目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取得成效,成立由项目部安委会直接领导的工作小组。

组 长:宋 云

副组长:王俊蔚 吴领生

成 员:伍齐文 但启婷 高 彬 张胜强 郑浩剑 宋 伟

张传信 何中华 唐海风 各协作队负责人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科,具体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归口管理,负责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项目部安委会的各项部署,负责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监督、检查和总结,并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二)职责划分

1、组长为该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该项工作全面负责。同时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事故报告、处理情况。

2、副组长主要负责安全检查情况;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施工作业风险调查归档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

3、安全环保科主要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协助组长、副组长做好相关工作。

4、物资装备科主要负责项目部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5、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该项工作的宣传鼓动工作,对工作开展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单位、个人进行宣传报道。

6、计划合同科、财务科主要负责该项工作的专项资金计划、审核、提取工作。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三、排查的重点内容及落实单位

(一)上级安全文件贯彻学习情况。对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家电监会《关于深入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电监安全

[2011]21号)和《关于电力行业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电监安全[2012]20号)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以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为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云政办发[2012]41号)等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6月1日,安全环保科组织各中队、协作队负责人宣贯学习上述文件;6月2日,各中队、协作队组织所属人员学习上述文件,安全环保科督导检查)

(二)建管局安全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苗尾·功果桥水电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反违章实施细则》、《苗尾水电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和达标评级计划》以及《苗尾·功果桥水电工程2012年反违章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的贯彻情况,项目部相关工作方案执行情况。(6月上旬前完成,安全环保科具体负责)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落实情况,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情况。(6月上旬前完成,安全环保科具体负责)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6月中旬完成前,安全环保科具体负责)

(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情况。查新进场人员三级安全教育,查复岗、转岗人员安全培训,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查日常、季节性安全教育,查劳务用工协议签署【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情况。(6月下旬前完成,安全环保科牵头,计划合同科、财务科配合)

(六)外协队伍的安全管理情况。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情况,查外协队伍安全生产资质审核情况,查外协队伍劳务分包合同签订情况,查外协队伍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查外协队伍特殊工种岗位持证情况,查外协队伍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情况。(6月下旬前完成,安全环保科牵头,物资装备科、计划合同科配合)

(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及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采取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调查分析等方式,对风险程度达到显著的施工工序及重点环节、部位,建立重大危险源辨识与预控台账,完善监控预警机制和预防设施,加强过程管控,对满足安全要求的进行验收、销号。(7月上旬前完成,安全环保科牵头,工程技术科、物资装备科配合)

(八)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以建管局《反违章实施办法》为指导,项目部《反违章专项行动方案》及《反违章实施细则》为工作标准,深入排查各施工工序存在的作业性、装置性及指挥性违章现象。(全年实施,安全环保科具体负责)

(九)交通安全管理情况。深入排查道路运输作业过程存在的安全隐患,查车辆、设备日常维修保养记录,查道路行车违章驾驶行为,查道路两侧岸坡及路基安全稳定性,查开挖单位驾驶员日常安全教育情况。(全年实施,安全环保科牵头,物资装备科配合)

(十)防洪度汛和迎峰度夏工作情况。查防洪度汛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制定情况,查防洪度汛设备、物资储备情况,查防洪度汛专业应急分队建设情况,查防洪度汛专项检查整改落实情况。(6月上旬前完成,工程技术科负责,安全环保科、物资装备科配合)

(十一)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查项目部总体预案及专项预案编制情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况,查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机构建立情况,查应急预案演练情况。(6月上旬前完成,安全环保科负责,各科室、中队、协作队配合)

(十二)风险分析和危险点分析预控开展情况。继续推行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调查分析,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重大危险源挂牌监管。(7月前上旬完成,安全环保科具体负责)

(十三)压力容器、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管理情况。(7月下旬前完成,物资装备科负责,安全环保科配合)

(十四)安全工器具、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情况。查安全工器具、劳动防护用品领、用登记及台账,查存在职业健康危害的岗位防护用品配备情况。(8月上旬前完成,安全环保科负责,物资装备科配合)

(十五)脚手架搭设、验收、使用及拆除等管理情况。查脚手架搭设、拆除专项施工方案,查脚手架验收记录,查脚手架验收合格挂牌情况,查脚手架使用日常检查情况。(8月中旬前完成,安全环保科具体负责)

(十六)民爆物品管理情况。查火工品库安全设施投入,查火工品库室设置,查火工品领、用、退各环节管控情况。(8月下旬前完成,物资装备科负责,安全环保科,炸药库配合)

四、实施步骤

(一)计划部署阶段(5月20日至5月30日)

1、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结合建管局安质[2012]17号文件要求制订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重点,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安排部署到位、责任分工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全面推进阶段(5月30日至9月10日)

1、按照领导小组职责划分,小组成员依据工作方案安排、业主、监理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篇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年]16号)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长安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制定长安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省市安委办关于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对照国务院关于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的指导意见,通过企业自查、部门排查、建立试点、重点治理和全面整改,查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隐患和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保持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

二、实施范围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范围是全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化工、建筑施工等工矿企业;学校、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情况。

三、排查治理的内容

(一)各类企业和单位自查自改共同的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和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治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治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治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治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制度情况。

4、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企业和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治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应急治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6、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二)各类企业和单位根据本行业特点自查自改的重点内容

7、化工和涉及化工生产的医药生产企业

(1)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时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重要生产车间、原料产品库区、供电供水等重点单元的安全生产状况。

(2)工艺技术治理制度、仪表联锁治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治理制度制订和执行情况;工艺技术是否合规,操作条件是否合理,主要联锁自动保护设施是否正常,反应器、分馏塔、重要机组、专用设备以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重要设备的治理制度执行情况。

(3)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4)在检修、维修作业中,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治理制度执行情况;在生产和施工作业中,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治理制度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情况。

(5)防雷电、防汛、防建筑物倒塌等治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6)企业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或与当地大企业、与地方政府建立了应急救援合作关系;化工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的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了污水储存池及具备污水处理的能力。

(7)岗位操作人员纯熟把握和熟悉本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险及有害因素、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设备仪表的使用、应急处置方法的情况,严格执行企业巡回检查制度的情况。

(8)新建项目的立项审批、安全设施审核情况,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项目的竣工验收、正在试车投料和试生产项目的安全措施制订和落实情况。

8、化工经营企业

(1)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是否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

(2)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车辆安装的安全标示牌。

(3)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距离、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储罐区是否建立了罐体定期检查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储罐是否装备液位高低报警,是否存在超储现象,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防雷、防雨、防汛、防倒塌安全治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

9、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

(1)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特别是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充装单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制订和执行情况,充装车辆资质、安全状况查验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严禁超量装载规定落实情况,操作人员取得上岗证的情况。

(2)可燃气体充装设备管道静电接地情况,装卸软管每半年进行水压试验的情况,充装设备的仪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液化气体充装站是否采取防超装措施;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充装站是否配备有毒介质洗消装置,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和防化服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3〗(3)对证明资料不齐全、检验检查不合格、罐体内残留介质不详和存在其他可疑情况的罐车严禁充装的规定落实情况。是否向驾驶员和押运员说明充装的危险化学品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生产企业的联系方式等,是否向押运员提供危险化学品信息联络卡。

10、建筑施工企业

(1)企业依法取得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企业依法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情况以及遗留问题的整改情况。

(2)工程的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及工程监理单位等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3)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四口、五临边”、高边坡、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塔吊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治理符合标准规范的情况。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情况。

(5)施工现场起重、吊装设备及机具的安全检测检验合格情况,以及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安装、拆除方案的制订及使用情况。

(6)脚手架的设计、制造、搭设、使用、治理和维修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情况。

11、学校

(1)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2)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情况;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监测情况;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情况。

(3)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特别是租用的学生宿舍和底层商用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4)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情况。

(5)d级危房使用情况;校舍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6)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情况;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

(7)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治理工作落实国家食品卫生治理规章制度情况。

12、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1)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情况。

(2)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的设置、数量和形式以及保持畅通情况;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属护栏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情况。

(3)防火、防烟分区设置情况。

(4)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栓等设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

(5)集生产、加工、销售、储存、居住等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6)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电气设备、电源线路的使用维护情况。

(7)人员密集场所四周违章建筑、室外广告牌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问题整改情况。

四、时间安排和步骤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时间从现在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文件精神和指导意见,制定长安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同时,确定辖区华曙制药厂、京联实用气体有限公司等11个单位为街镇隐患排查治理的试点单位(各街镇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由各街镇督导、帮助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企业自查整改阶段。7月30日前为企业自查整改阶段。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和未遂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方案,认真细致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及时上报各街镇安监站。同时,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的自查整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区安委办报送信息。

(三)督导检查阶段。7月15日至8月10日。分两个层面,由各街镇负责督导本辖区试点单位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由区安委办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督导组,对全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各街镇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在此阶段,由区安委办和相关街镇共同做好省市督导检查的迎查备查工作。

(四)“回头看”再检查阶段。10月20日至12月20日为各单位“回头看”再检查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结束后,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主要检查企业和各监管单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完善,隐患治理资金投入和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的职能部门要把此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结合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工作要求和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实际,迅速开展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对重大隐患单位,街镇每周检查一次,职能部门每半月检查一次;对一般隐患单位,街镇每月检查一次,各职能部门每两个月检查一次。同时要坚持周二检查日制度,每周二由各级

各部门主要领导带队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确定整改的时间、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抓住试点,以点带面。各街镇要帮助辖区试点单位制定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治理内容、程序、责任及要求,注意小结推广试点单位的先进经验,使相关行业和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都能按照要求进行,达到以点带面,全面推开的目的,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打下坚实基础。

(四)落实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中工作不落实、检查不到位、隐患不整改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五)完善制度,长远推进。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为契机,探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对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既要切实消除当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以“三项制度”建设为核心,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六)加强宣传教育,发挥监督作用。一方面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宣传力度。另一方面,要强化社会监督,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监督,使生产经营企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区安委办隐患排查举报电话为0311-86662089。

2015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第三篇

方案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施工管理,坚决遏止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目的

通过排查,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止施工安全事故多发局面,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项目部成立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三、排查工作安排

排查工作分三阶段进行:

(一)隐患治理阶段从5月份开始到6月份,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现场进行检查,对查出的情况汇总,并通知各个班组整改。

(二)集中排查阶段。从6月份到8月份进行全面集中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帐,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按“三定”原则落实整改,并进行复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从8月份至年底,主要是对已排查出的隐患进行监督,确保整改不走过场,对新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并跟踪落实。

四、排查内容

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工地进行全面排查,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和今年以来发生的多起安全事故的特点进行,做到实体与行为统一,既查找现场的实体安全隐患,又指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重点排查:

1.安全行为方面:

(1)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持证情况和安全责任的考核落实情况;

(2)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到位:对从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和业余消防队的建设情况;每天指定人员对现场消防情况进行巡查,并记录。

(3)检查安全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及安全隐患整改等主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的落实。

(4)加强安全与文明施工落实情况。

(5)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预防监控措施及应急预案进行完善;

(6)对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等监督检查。

2.现场实体方面

检查国家有关安全规范与标准的贯彻落实情况,主要有以下内容:

(1)工地食堂、职工宿舍、材料、设备仓库等重点场所的环境条件、消防设施的配备与使用管理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责任人及消防措施是否落实等。

(2)施工机械车辆的安全状况。

主要依照执行办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使用管理与登记备案情况,其中包括:

对施工机械车辆的技术参数和日常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

对执行施工机械车辆初始登记和使用登记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严禁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施工机械车辆在施工现场使用;

对施工机械车辆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确保安全:

(3)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安全技术与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4)“三宝”防护产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配备与使用情况。

(5)临时用电的安全状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按照规范要求设置,临时用电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6)对施工现场前一段时期开展“安全生产月”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

五、整治措施

(一)检查人员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或问题果断处置,发现问题 严格按有关规定及时发放“整改通知书”,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经复查仍不合格的,进行停工处理,并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二)在排查过程中,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结合。

(三)对安全隐患要发现一处,限时整改一处,复查验收一处;同时,要根据“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治,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六、工作要求

(一)项目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高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同时,我们要制定措施、落实责任,认真做好此次安全隐患自查和迎检工作,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逐条做到整治责任、整治措施、整治资金、整治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排查过程中,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位,自查结果和工作情况要做好记录,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检查。

(二)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落实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尽职尽责、扎实有效者将予以通报嘉奖,对漏查、瞒报和整治不彻底的,特别是对由于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认真、玩忽职守、疏漏重大安全隐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认真填写及时上交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表,并将安全隐患的督办工作情况及隐患整改报告做好存档保存。

方案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遏制事故的发生.我公司决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安全生产检查

(一)安排部署:根据本公司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具体行动方案,并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

(二)各部门自查自改:各部门,深刻吸取本公司和其他公司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各部门要将排查治理情况按照监管关系及时上报安全监管部门。

(三)检查督查:公司负责人牵头组织各部门参加,对本公司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三是查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四是查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五是查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四)再检查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在第四季度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主要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二、隐患排查的重点内容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自查自改的共同内容

1.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4. 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 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6. 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三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监管。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全面贯彻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落实年”、“攻坚年”要求,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重点工作、基础工作来抓。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制订方案,精心组织。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公司统一领导,各部门抓好具体落实。并做好相互间的工作衔接,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对各生产系统、每一个岗位、重点部位、生产环节进行深入全面的隐患排查,不留死角,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三)突出重点,强化督导。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突出重点,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结合实际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措施,发动全体人员,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全面整治隐患

(四)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发动广大职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职工,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隐患举报人进行奖励。。

(五)建章立制,标本兼治。各部门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掌握重大危险源以及重大隐患的具体数量、分布情况和发展态势,实行跟踪监管、动态监管,督促落实监控防范责任,完善监测监控措施,并制订应急预案。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做到标本兼治,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

方案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

根据上政办[2015]42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20xx年我办将集中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现将方案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排查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政府统一领导和区安委会组织协调下,辖区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自查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自查预案和自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安全生产事故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区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单位负责制。有关部门应当与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排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整治范围及牵头负责部门

(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由派出所牵头负责,巡防队、城管队配合。

(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专项整治。由派出所牵头负责,对剧毒危化品的整治;巡防队、企服中心、辖区各部门配合。

(三)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由派出所牵头负责,巡防队、辖区各部门配合。

(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由村建中心负责。

(五)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由村建中心负责,设备单位配合。

三、排查重点内容:

(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排查。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进行集中治理。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排查。加大整治力度,凡达不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报上级部门,坚决予以关闭。

(三)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排查。重点整治烟花爆竹销售单位的现场安全距离和火灾隐患,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排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未经安全审查获取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建设的建设工程进行集中整治。

(五)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排查。重点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以及锅炉等特种设备的检测情况和存在隐患进行集中治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排查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有排查分队人员,各村,居委会安全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爱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及时上情下达,互相沟通。对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要从解决问题入手,认真研究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治责任。把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抓紧、抓细、抓到位。

(二)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各牵头及配合部门在整治工作中要相互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协调会,沟通信息、通报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企业内部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安全生产从集中整治向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转变,逐步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加强全员的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区安委会的排查整治时间安排,有步骤地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各项措施要具体可行,切实将我办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推向深入,确保2015年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目标的实现。

方案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皇华镇《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针对公司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坚决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为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提供保障。

二、对象和范围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公司所有生产经营场所、环境、人员、设施设备和活动。

三、隐患排查重点内容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点是:

1、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2、生产作业现场等部位安全防护与管理情况,作业人员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3、各项用电设施设备安全与管理情况;

4、设备设施验收、安全检测检验的情况,设备安装、拆除方案制定和落实以及使用等情况;

5、各种应急预案、管理方案制订、专家论证、审批和落实情况。

四、实施步骤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各部门、车间要认真组织学习地方政府和公司有关文件,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保证专项行动取得实际效果。

(二)各部门、车间自查自改阶段

1、组织好安全自查。自查的重点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安全投入情况;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情况;外协队伍的管理情况;应急管理情况;现场的各类安全隐患情况;通过自查,全面找出各种安全问题及隐患。

2、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坚决整改。对一般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对反复出现的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处罚力度彻底整改;对重大隐患,能整改的应立即组织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应列入计划,定措施、定期限、定责任人,限期整改,在整改未完成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事故。

3、对排查出的重大危险源,要上报公司管理部门,实行分级管理,逐项制定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监控的责任单位,确保重大危险源处于可控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公司督促检查阶段

在各部门、车间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部门、车间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检查的内容以各项目部自查的重点内容为主,进一步了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接受上级督查阶段在各部门、车间自查自改及公司督促检查的基础上,做好迎接镇政府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督查工作。

(五)各单位“回头看”再检查阶段

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各部门、车间要组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再检查,重点检查重大隐患的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是否到位,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分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和健全等,并做好迎接上级组织的“回头看”再检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车间要成立以本部门车间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得到贯彻落实。

(二)广泛宣传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简报等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依靠和广泛发动全体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调动员工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排查治理。

(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部门、车间要以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严重威胁当前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加强信息统计,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部门、车间要及时向公司安全科报送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小结及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情况。

2016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活动方案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第四篇

一、检查时间和方式

自即日起,各施工、监理企业立即对所属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安全质量隐患自查自纠工作,6月10日前企业将自查情况汇总后书面上报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在6月15日前完成对各自监管区域内在建工程项目的检查。我局将于6月17日至19日,组织督查组对在建工程进一步督查。

二、检查组成员组成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组对每个乡镇在建工程的抽查数量不少于1个,工业园区不少于3个,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和存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项目必检。对在建项目的督查内容为:

1.夏季砼施工和养护情况

2.砌体砌筑质量情况

3.深基坑、高大支模、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和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情况,主要是临边洞口、高处作业等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以及施工现场防暑降温措施和安全氛围的营造

四、工作要求

1.各施工、监理企业必须认真组织开展好全方位的自查自纠工作,杜绝走过场。要对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尤其是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坚决不能放过。

2.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此次工作要求,对不认真开展自查或拒不整改安全质量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2014安全生产回头看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第五篇

方案一:安全生产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巩固和深化大检查活动成果,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大局持续稳定。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至8月底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回头看范围

宏达矿业公司、金龙玉珠茶业公司、路达双高石材、加油站、三龙井电站、龙井河电站、大寨水库、三龙井水库、邬冲水库、赵湾码头、秦湾码头、乡卫生院、村医疗室、勋贤中心校、各村小学、车辆运输单位。

二、回头看内容

1、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各村、镇直各单位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布署与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

2、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

3、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5、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6、安全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

7、查处事故和责任追究情况;

8、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

9、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严防爆炸、泄漏、中毒事故发生。

烟花爆竹:逐户严格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的小作坊、小商店,严格落实高温雷雨天气停产制度。

道路(水上)交通:打击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货运车辆违法载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情况;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劳动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情况;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船舶、通信、救生等安全设备保养、配备,渡口船只安全管理及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情况等。

建筑施工:房屋建筑、水利、电力等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情况;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

水利:堤防、涵、闸、库病险除险加固和维修保护情况;

医疗卫生: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仓储和住院部房屋、食堂卫生、用电、消防、氧气使用和饮食服务业卫生状况等。

学校(幼儿园):教学楼、宿舍楼房屋安全和消防安全状况、食堂卫生、实验室危险品管理、集体活动安全以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状况等。

三、时间安排

回头看活动从20xx年7月8日开始,8月20日结束。

四、工作分工

为确保工作成效,乡决定成立6个工作组,由汪承金、余述珍、邓敏、柯方云、赵彬、方志先分别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分工为:

(一)汪承金负责建筑工程、集镇公共设施、敬老院、五保户、特困户、残疾人等弱势群众中存在的隐患排查与整改。

(二)余述珍负责教育系统(含幼儿园及校车)隐患排查及整改。

(三)邓敏负责电力、通讯隐患排查及整改。

(四)柯方云负责水库、河道、堤防、水利设施、农用车、农村沼气隐患排查及整改。

(五)赵彬负责矿产、石材、加油站、烟花爆竹、公路、桥梁、渡口和水上交通等隐患排查及整改,县6月份第一次检查的督促落实。

(六)方志先负责药品、食品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整改。

五、工作方法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工作组要全面听取所到单位和企业的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及资料。

2、普查抽查,实地查验。采取普查形式,进行逐行业、逐企业、逐环节拉网式排查,不留死角、不留后患;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大隐患,特别要对事故多发的地区、发生过事故的企业强化督查、抽查。

3、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要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督查意见,并要求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落实,消除事故隐患。

4、总结情况,提出建议。回头看工作结束后,要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好的做法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对策措施建议。

六、几点要求

1、被检查单位和企业要全力配合,主动提供备查档案资料,并陪同现场检查。

2、检查工作要细致周到,按照检查内容逐一查看,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

3、各检查组工作要制定各自检查表,结束后要有督办表和检查总结,检查情况报乡安全生产办公室备案。

方案二:安全生产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介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回头看”阶段工作实施方案》(介安字[20xx]34号)文件精神,巩固我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前三个阶段的工作成果,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第四阶段取得预期成效,经局办公会研究,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分类整治工作,对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单位(新设立、新运营)坚决予以取缔;对证照不全(包括证照过期)或虽然证照齐全,但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并就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对证照齐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其依法搞好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档案的健全完善和汇总整理工作,做到专人负责,集中整理。

二,范围和要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回头看“阶段工作范围是我市建设行业、领域内的各建筑施工企业、市政公用设施运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工作重点:

1、新设立、新运营的无证无照(包括外地新入住介休的企业)的一类企业。

2、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存在重大隐患未整改的二类企业。

3、在“省、市、县“三级联动检查中提出问题的生产经营单位。

4、进入冬季,各企业是否按冬季的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是否做好了冬季采暖用火、用电的保障措施等。

三、实施步骤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再动员再部署阶段(xx年11月5日前)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这次“回头看”工作事关我建设系统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成败,要按照我局的统一安排,结合前三阶段工作实际制定企业具体的工作方案,对本企业“回头看”工作进行部署,对企业所属的项目、科室、运营设施、设备再深入进行一次自查自整,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作好迎接省市“回头看”检查组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集中行动阶段(xx年11月5日——11月30日)

为做好专项整治“回头看”再检查工作,强调以下几方面工作:

1、我局将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再进行一次排查摸底,对新设立、新运营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入驻介休的外地企业)按规定进行分类并加以整治,同时将分类情况按程序上报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2、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的一类企业(新出现)按照标准予以取缔,并进一步明确跟踪检查的责任人。

3、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的二类企业一律停产停业,逐个进行一次检查,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对证照过期或证照不全的,督促其尽快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未取得合法、有效地证照之前,不得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虽然证照齐全,但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隐患经过整改仍难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列入取缔名单,组织实施取缔。

4、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的三类企业逐个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整体符合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督促其依法搞好生产经营活动;对其中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整改。

5、对在“省、市、县”三级联动检查组的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要重点督办,对查出的隐患要整改到位,对新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予以整治。

6、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档案资料的健全完善和汇总整理工作,做到专人负责、集中管理,各企业要按照《介休市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逐条审查、落实好未完成的工作,补充完善各类档案资料。

集中行动阶段,我局对各单位的“回头看”工作进行检查,对不制定方案,不积极部署“回头看”工作的单位,要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总结阶段

我局专项整治领导组要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此项内容作为企业和个人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条件之一,同时也是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进行动态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回头看”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到我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成败。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理解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制定严密的工作方案,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2)明确责任,严格追究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落实专项整治的主体责任,法人代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车间班组及每个岗位,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做到整改措施、期限、资金、责任人、应急预案“五落实”。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隐患不解决或因此发生事故的企业,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加强交流,强化沟通

专项整治“回头看”期间,局安委办要加强本系统专项整治资料、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工作,及时向市安委办、市专项整治办公室报送专项整治工作的信息。

方案三:安全生产回头看工作方案

按照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和“三个一百”(各级部门检查面达到100%、企业自查自纠面达到100%、隐患排查整改面达到100%)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在前段大检查活动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回头看”活动,对照检查标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再检查,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做到检查全覆盖,整改全到位;认真总结大检查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归纳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建立大检查的长效机制。通过“回头看”活动,进一步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强化基础,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回头看”活动范围

全镇所有区域、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以下简称“各单位”)。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冶金有色、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民爆器材、消防、食品药品、学校、等行业领域,突出对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回头看”检查。

三、“回头看”活动内容

(一)各村、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开展“打非治违”活动,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大检查大整治要做到本辖区内全覆盖、排查隐患全整治;明确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联合开展“打非治违”等专项整治活动;健全完善与行业管理相适应的安全监管工作机构、人员、车辆、装备和工作运行机制。

(二)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标准要求,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是否符合标准并得到强化。

(三)对市、县和我镇部署开展的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危化品专项整治、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和建设工程施工专项整治、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等大检查大整治活动是否做到了有方案、有检查、有整改、有验收、有台帐。

四、“回头看”活动实施

(一)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整改 “回头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自纠;对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进行“回头看”排查,确保重点防范措施到位;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回头看”检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报送至属地镇安监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二)各部门认真开展全面检查和综合督查“回头看”活动。按照职责分工,各部门对本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回头看”检查情况进行督查,集中精力、集中人员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对辖区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覆盖到每个企业和场所。

(三)各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和督查“回头看”活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针对本行业本领域工作实际和“打非治违”职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本领域的“回头看”活动督查,对“回头看”活动开展的全过程进行督查、抽查,并组织互查,将“回头看”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提请镇政府挂牌督办。

(四)“回头看”活动中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各相关部门必须现场依法作出处理意见,下达书面检查整改书。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依法停产整顿,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经验收合格后才能复产。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及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本次活动是在前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安全检查,认真解决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巩固和扩大大检查成果,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重大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好 “回头看”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镇政府安委会统筹部署大检查“回头看”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各镇直单位、各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要牵头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回头看”活动开展。各镇直单位、各部门有关部门要将大检查“回头看”工作方案于9月25日前报镇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二)加强宣传,强化督查问责。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等多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先进典型和经验及时报道。各镇直单位、有关部门要及时向镇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和有关报表。对安全检查“回头看”活动中存在走过场及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相关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

(三)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与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结合开展,将安全生产大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大检查工作结束后,各生产经营单位将总结报告报至镇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

方案四:安全生产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新办[20xx]42号《新野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督查单位施庵镇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贯彻落实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及督查工作领导,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督查领导小组,由局长李文祥负总责,任组长;副局长张建新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一把手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殷玉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局属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督查做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务必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局属单位和施庵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局和施庵镇安全无事故发生。

三、督查检查范围和时间

按照县委办公室统一按排,我局对全县范围内房屋和局属单位进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检查,以自查与拉网排查相结合,并与行业管理部门配合重点做好施庵镇安全生产督查,统筹兼顾、有机结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检查督查两不误,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督查时间从20xx年11月21日起至年2月28日。

四、督查检查重点内容

1、房屋建筑工程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情况;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

2、房屋装饰装修工程中装修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情况、预防安全事故,采取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措施情况。

3、房地产开发实施中,开发企业资质、施工许可证办理情况、工地现场预防安全事故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D级危房使用情况,集中对全县中小学校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对出租直管公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5、对施庵镇学校、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饮食卫生做为重点督查对象。

6.对客运、货运、重点是施庵镇幼儿园校车超载、超限、疲劳驾驶严格检查治理。

7.对施庵镇烟花爆竹销售网点严密排查,要求按规定数量储存,对无证经营坚持取缔。

8、对局属各单位日常安全保卫工作、车辆安全检查,对全局办公区内用电线路、设备和用水管道情况检查。

9、局属两个施工公司预防事故发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五、督查检查具体办法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督查检查要全面听取施庵镇政府、局属各二级单位工作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及资料。

2、实地检查。督查采取普查形式,进行逐企业、逐环节拉网式排查,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对事故多发的企业或隐患未予整改的单位强化督查、抽查。

3、专项检查,专家评议。督查检查工作中,要充分依靠和发挥房屋安全鉴定师等专家作用,对查出问题、隐患及整改方法进行专家评议,提高检查效能。

4、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要及时向施庵镇政府和局属两个施工公司、相关部门和企业反馈检查意见,并要求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落实,消除事故隐患。

5、总结情况,提出建议。每次检查督查结束后,要及时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好的做法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对策措施建议,并每半月上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安委会办公室进行备案。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督查活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防范措施,从根本上消除和减少各类事故的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局和施庵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2、加大力度,务求实效。精心组织得力人员进行督查,分管领导全程参与,亲临一线现场督查,对发现问题责任落实到人,跟踪督查,直到隐患消除为止。

2016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第六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近期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面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总体安排,结合市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规划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围绕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建筑施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不断推进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总体水平稳步好转。

二、治理范围

全县所有已报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治理时间

从下文之日起至9月底结束。

四、治理内容

(一)施工现场管理

1、安全管理: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及考核;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的落实;施工现场应急救援组织的建立与应急救援器材的配备;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及安全标志的设置等。

2、文明施工:包括现场围挡的设置及封闭管理;施工场地的平整及道路硬化;现场材料的堆放与环境卫生的治理;现场办公与员工宿舍的设置;消防通道与消防器材的设置、配备等。

3、脚手架: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立杆基础的硬化;架体与建筑结构拉接;杆件间距与剪刀撑的设置;脚手板的铺设与防护栏的设置;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悬挑式脚手架悬挑梁的设置与验收;满堂脚手架施工荷载验算等。

4、基坑工程: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基坑支护与排水措施的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超过一定规模基坑工程作业基坑监测的设立,土方堆放、施工机具的布置应符合现场要求,应急救援组织应健全,应急物资、材料、工具、机具等应符合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等。

5、模板支架: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支架基础应坚实、平整,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立杆、水平杆、剪刀撑设置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超过一定规模模板支架作业施工荷载应进行设计验算等。

6、高处作业:包括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的正确使用;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通道口防护设施应定型化、工具式,杆件的规格及连接固定方式应符合规范要求;移动式操作平台设置应按规定进行设计计算;悬挑式物料平台制作、安装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设计计算等。

7、施工用电: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外电防护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应符合规范要求;配电线路的设置与架设应符合规范要求;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分配箱与开关箱、开关箱与用电设备间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8、建筑起重机械:包括是否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基础承载力和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并设置排水设施;安全装置、限位装置、载荷限制装置、行程限位装置、保护装置、缓冲器、通信装置等应灵敏可靠,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使用期限是否在有效期内;停层平台安全门、防护栏杆等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附着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附着装置的水平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进行设计计算和审批;导轨架(标准节)、吊钩、滑轮、钢丝绳、连接螺栓、销轴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电气设备安装使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安全技术交底、安装(拆卸)与验收程序是否到位;作业前检查记录是否齐全等。

9、起重吊装:包括是否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荷载限制器、行程限位装置等应灵敏可靠;钢丝绳、吊钩、卷筒、滑轮应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磨损程度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10、施工机具:包括平刨、圆盘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气瓶、振捣器等的正确使用、单独设置保护零线和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等;桩工机械安装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按规定安装安全装置,作业前应编制专项方案等。

11、安全措施费:包括安全措施费使用和台账的建立情况。

(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1、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否落实识别登记和快报制度。

2、建设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肢解发包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3、承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是否具备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是否存在超越资质范围承揽施工任务。

4、承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是否对施工作业人员开展三级教育和安全培训,是否持证上岗。

5、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和专家论证。

6、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现场是否进行落实。

7、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监理单位是否旁站监理,是否监督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组织施工。

(三)在建工程履行建设基本程序

建设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并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等。

五、治理步骤

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

自下文之日起至6月底,为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自查自纠阶段。各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对照上述隐患排查治理内容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未按要求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肢解发包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单位进行施工的,要立即停工整改,并主动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整改至符合条件后方可施工。各施工、监理项目部于6月底前将附件《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表》进行汇总,报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二)全面治理阶段

7月份,为各县级治理阶段。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依据相关规范、标准,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对施工现场存在的一般隐患要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较大隐患,要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人,直至安全隐患消除后方可继续施工;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立即上报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执法检查阶段

8月份,为市城乡规划建设局执法检查阶段。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各县(市、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抽查。对不按规范、标准进行施工而存在安全隐患的、抱侥幸心理、强行冒险施工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及责任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处罚力度,在建设监督网上通报批评,并记“不良行为”;情节严重的将予以严肃查处。

(四)总结提高阶段

县质监站要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要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全面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施工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对各在建项目的领导,绝不能包而不管,放任自流,要结合本企业特点深化完善本单位检查要求,并落实到每个施工现场,督促各项目部严格按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落实到位。监理单位要督促总监每月保证有10天在工地现场,要选派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监理。

(二)强化责任,严格管理。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改善生产条件;建设单位要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及时拨付,建设单位要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监理单位要审查安全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对施工过程的重要危险部位和环节要严格执行旁站监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三)加强教育,提高素质。各施工企业要切实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活动,开展安全文化建设,认真落实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提高作业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严格执法,动真碰硬。质监站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把安全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专项整治、与严格执法结合起来,要敢于动真碰硬,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反标准规范、法律法规进行施工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等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依法严肃查处;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整改到位的,要按照事故隐患就是安全责任事故予以严肃处理。对发生伤亡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从重从严查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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