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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村垃圾治理规划

2016-07-15 14:50:5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县农村垃圾治理规划(共6篇)农村垃圾处理乡规划大寨乡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总体规划 (2011-2015)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各县必须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面源污染”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治理办《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建设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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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垃圾处理乡规划
县农村垃圾治理规划 第一篇

大寨乡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总体规划 (2011-2015)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各县必须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面源污染”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治理办《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城乡治办〔2011〕12号)和《泸州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总体方案》要求,特制定如下总体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以保障公共环境卫生和居民健康为宗旨,不断完善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健全环卫队伍体系,构建运行保障机制,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回收、无害化处理,通过实施农村垃圾有序管理,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卫生状况,努力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引导农民快速走上经济发展、生活富裕、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治理目标。

(二)工作原则。

1.改善民生,保护环境原则。全乡农村生活垃圾的收运和处置要围绕改善和提高人居生活环境质量、削减生活垃圾污染、保护环境展开,努力构建“城乡统筹、技术合理、能力充足、环保达【县农村垃圾治理规划】

标”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2.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原则。按照“适当集中、连片治理、区域共享”原则,在场镇(村庄)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结合人口聚集程度、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生活垃圾成分和性质等情况,充分利用现有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处理能力,合理选择适合村镇实际的经济、适用、安全的收集处理方式和技术,因地制宜地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处理设施布点实行全县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3.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鼓励和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鼓励垃圾资源再利用。

4.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原则。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和引导群众及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

二、规划年限及范围

(一)规划年限:本规划年限为2011年至2015年。

(二)规划范围:全乡所有行政村。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3年努力,全面完成我乡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实现城乡垃圾收运处理的全覆盖,努力提升我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无害化处理水平,大力改善农村环境面貌,努力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树立大寨农村新形象。

(二)阶段目标

第一阶段:试点推进阶段(2011年1月7日至5月31日)。按照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建立“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机制工作现场会作出的“三个月大见成效”的要求,在乡政府所在地的大寨村先行试点。建村垃圾分类池2个,生态处理池1个,人力两轮垃圾车8台,每户垃圾收集桶1个。购清运车辆1台,大寨村8个社每社配备2个保洁员。在全乡三个行政村各建1个再生资源回收站,配置制度、标识、计量器具、消防器材和信息发布设备,初步建立起城乡生活垃圾收集与处理工作机制。

第二阶段:深入推进阶段(2011年6月1日—2014年6月1日)。在富民村、向阳村两个行政村实施。在向阳村、富民村建垃圾中转站1个,购清运车辆2台,建村垃圾分类池13个,户垃圾收集桶每户一个。同时抓好垃圾分类人员培训。聘请专业人员,开展垃圾收运处理人员的专业培训,确保垃圾正确分类处置,将可回收物进行资源再生利用,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资源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步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突出管理体制、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通过以点带面,试点推广,逐步推开的方式,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全域覆盖。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2014年6月—2015年6月)。乡治理办将各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体制机制建设情况纳入治理工作考核内容,对各地各相关部门实施严格考核。各地各相关部门在总结工作的同时,要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巩固农村生活垃圾

分类处理机制成效,实现常态化管理。

四、工作重点

(一)集中治理乡镇结合部生活垃圾。按照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的原则,在广泛动员、充分发动群众的基础上,组织机关、学校、村组干部和当地群众对农户房前屋后、村庄周围、乡村道路沿线及河流沿岸的生活垃圾在4月中旬以前进行彻底治理,并将清理的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处理,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以后每月组织一次环境卫生治理。

(二)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收集处理基础设施。根据各村组实际情况,按照需求合理配置垃圾房或垃圾收集中转设施,实行分类收集,形成全面覆盖镇村组的垃圾收集处理网络。

(三)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各村组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落实工作人员;村组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负责环境卫生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并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建立村级保洁员队伍,制定相关制度,实行常态化管理,新增村组保洁员46人。

(四)建立健全农村垃圾处理制度体系。建立和落实好环卫清扫保洁机制,引导自然村实事求是地制订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卫生保洁管理制度》、《保洁人员工作职责》、《环境卫生门前双三包责任制》、《卫生评比制度》等相关制度。通过村组细分农户卫生责任区,与农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制定村规民约,规范和约束村民卫生行为,并定期开展卫生评比活动,对农户进

【县农村垃圾治理规划】

行奖惩,调动农民长期参与积极性,促进保洁工作常态化。制定保洁员管理制度,统一配备服装、清扫工具和清运车辆,统一上岗时间;建立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员动态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对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员的逐级绩效考评制度,制定考核细则,切实发挥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员工作积极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各村要严格按垃圾处理设施布点项目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分年完成项目计划,并纳入目标考核,确保拟建项目的顺利实施。

1.农村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符合区域性环境保护规划、垃圾处置规划及城镇规划。

(2)场址不应建设在工农业发展规划区、农业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考古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它保护区内。

【县农村垃圾治理规划】

(3)场址防洪应按不低于50年一遇标准设计,并处于水库及人工蓄水设施淹没区和保护区以外;山谷型填埋场汇水面积须较小。【县农村垃圾治理规划】

(4)场址需避开的区域是:破坏性地震及活动构造区;坍塌、滑坡及隆起地带;活动断裂带;石灰岩溶洞发育带;废弃矿区活动坍塌区;湿地;未稳定的冲沟等。

(5)场址距离周围人群聚居区应不小于500米的防护距离。

(6)场址应具备一定天然防渗条件,地下水最高水位应位于填

2015年农村垃圾综合治理实施计划
县农村垃圾治理规划 第二篇

五福寺村2015年农村垃圾综合治理实施计划 根据(绵涪金府发[2015]17号)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村实际,实行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生态无害化集中处理模式,确保当前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顺利完成。

一、指导思想

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总体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大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率,不断改善我镇农村的生态环境,着力提升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质量。

二、实施范围

【县农村垃圾治理规划】

五福寺村民委员会2015年6月10日前,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生态无害化集中处理。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4月10日)。村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农村生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目的和意义,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处理工作深入人心,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并对社开展摸底调查,确定生活垃圾集中收运。

(二)修建和完善垃圾收集设施阶段(4月11日—4月25日前)。在确定的社建垃圾池10个;增设移动垃圾桶10个。

(三)全面铺开,集中治理阶段(4月26日—5月15日)。村对区域内的生活、生产及建筑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堆放。落实专人集中收集至垃圾收运点统一转运到垃圾处理场集中进行生态无害化处理。杜绝将生活垃圾乱倒乱堆及焚烧处理。

(四)建章立制,巩固成效阶段(5月15日—6月10日)。村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本村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村组环卫保洁机构、人员保障体系,农村垃圾处理设施相关运行、管理到位,并得到有效落实,迎接验收。

2015县农村垃圾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县农村垃圾治理规划 第三篇

在上级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我县以农村垃圾整治为突破口,把村镇建设与村容村貌整治紧密结合起来,逐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农村部分共有12个建制镇、5个乡、315个行政村,各镇规划区内共有52个行政村。农村人口约90多万人,其中镇规划区内人口27万人,村庄人口63万人。据统计,全县日均垃圾量约670吨,人均日垃圾量为0.5-1.0kg,主要成份为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药垃圾等,其中主要成份为食品包装袋、厨房残渣、塑料废品、破旧衣被、家庭旧废品等。在收集、清扫、清运上都是采取最原始的手推车运送,在处理方面主要采取焚烧、填埋等方式,根本达不到无害化处理要求。我们在农村垃圾整治过程中发现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有:群众卫生意识淡薄,公共卫生基础设施薄弱,经费的不足,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不高以及农村,垃圾转运站建设相对滞后,垃圾收集、转运能力十分有限,严重地影响了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主要做法与进展情况

近段来,我县以农村垃圾整治为切入点,全面开展农村垃坟整治工作,让农民重到了实惠,看到了希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主要是:自从上级部署工作后,我县立即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基层普查各村垃圾有关状况,收集资料,撰写《**县农村垃圾调研报告》,制定《**县农村垃圾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把农村垃圾整治列入年度计划内容之一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做到年初有计划,平时有督查、有奖惩、有通报,年终有总评。成立农村垃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村垃圾整治日常事务。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求各乡镇负责具体实施,分别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层层落实领导目标责任制,做到人人有压力,人人挑重担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同时,加强领导增强上下沟通,实行领导挂钩责任制,上下联动共同整治。各乡镇都布署农村垃圾整治工作,相继召开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及动员会等,研究部署整治工作,明确整治任务,制定政策措施及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制。大部分行政村、社区居委员会都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靠上抓,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找准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整治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部署农村垃圾整治工作,制定环境卫生整治的村规民约和卫生管理公约,采取制度形式把农村垃圾整治落实到实处,特别是首期市定75个村都积极推进农村垃圾整治工作。在村内不同位置配置果皮箱、固定垃圾桶(箱),垃圾收集点和处理点,同时,加强对公厕、垃圾中转站等设施建设的规划选址、设计工作;配备保洁队伍,聘用1-2名卫生保洁员、签订工作责任状,配置垃圾收集车。各村各住户负责房前屋后的卫生保洁及绿化,并将垃圾的打包放到指定地点,由保洁员统一收集;保洁员每天负责清扫和垃圾收集工作,特别是对公共地段、村道、街道、广场等进行日常清扫、收集、清运,并运到收集点,保持村容村貌整治美观。垃圾清运由乡镇统一安排,用2-5辆垃圾清运车运往指定的垃圾场。前阶段工作已初步通过市建设局组织的验收。

我县在市定75个村基础上自加压力,一方面增加**镇**路西侧15个村开展农村垃圾整治;另一方面,2015年初以县财政拨出专款,重点开展整治**沿线“绿化、亮化、净化”和沿线四个集镇区“硬化”的工作。

1、绿化:在集镇区范围内,结合人行道硬化,对原有的绿化带、花坛、绿化品种进行调整与完善,绿化带与花坛统一规划尺度和装修,绿化树种统一调配栽植,达到整齐、美观、大方;两条沿线非集镇区,条件受限制地点至少4m,其他地段20米范围内,统一栽植“巨尾桉”,场地由各乡镇负责租用和平整,树种与栽植费用由县政府承担。

2、亮化:全面提高**县整体形象,一是以**沿线亮化入手,规定从2015年元月始,沿线路灯在上半夜前统一开亮,并拨出专款,对原路灯进行重新布线、油漆和修缮。二是延伸县城区形象,即**路的**路至**收费站路段按照县城布置形式和标准,把绿化带和路灯移到路两侧,显示道路开阔与宏伟形象。

3、硬化:各沿线集镇区原有人行道标高高低不一,原有铺设的面层五花八门,没有铺设垃圾成堆,县委、县政府下决心要彻底改变“杂、乱、脏、差”面貌,提升各集镇区的镇容镇貌,要求统一铺设红色九格砖,与绿化建设结合,统一标高、统一尺寸,施工严格按照市政道路规范执行,并考虑无障碍要求,县政府给予每平方补贴40元。

4、净化:按照人口分布与垃圾点服务半径的具体情况,合理规划垃圾收集点的布置,在沿线非集镇区,建设垃圾池,垃圾池宜选择在公路边10米范围之外,最好有一排树遮档;在集镇区宜建设清洁屋,由建设局提供施工图纸,要damishu.com求统一漆成绿色,且精小、清洁、美观,受限制地点可建立流动垃圾收集点,即晚上放置垃圾集简、白天清运出去;要求各乡镇建立一支责任心强,服务热情高,保洁员队伍,按照每公里2个人的原则,合理配备保洁员,负责沿线保持工作,清运的车辆由各乡镇具体组织建设,费用、车辆等固定投资由县政府和乡镇共同承担,人员工资费用由县政府承担,由文明办牵头验收合格后于每月10日下拨。

重要加强**镇“三废”综合治理,即对废塑、废铁、废线的收集户进行治理。“三废”严重污染镇区周边村庄,到处污水横流,臭气冲天,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考虑到从业群众就业生活出路问题,县政府决定统一选址2-3个点,把“三废”收集户统一集中、统一管理,减少二次污染。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1、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召开各种动员会议、座谈会,结合开展创建文明、卫生村镇活动,编写宣传材料、刷写固定标语等大力宣传,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动手,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采用广播、墙报、电视、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要教育群众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行为,遵守卫生管理、门前三包、自觉做好房前屋后的环境清洁和绿化美化建设,形成“人人受卫生、爱家园”的良好氛围。鼓励群众对垃圾中可利用的资源进行回收,积极使用农家肥。要大力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及时宣传、推广一批好的典型,对工作不力的要进行曝光批评。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加强领导,实行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层层建立工作责任制,确保整洁工作的顺利开展。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全镇垃圾整治工作,按规划建设垃圾中转站(总收集点)建立垃圾清运保洁制度,负责全镇垃圾中转站(总收集点)的垃圾收集清运及集镇保洁、负责辖区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

村委会按照“一事一议”的要求,组织村民进行村庄垃圾整治,建立垃圾清运保洁制度,制定实施村庄垃圾整治的村规民约,设置垃圾收集点,负责专业保洁员队伍的建立,负责本村范围内农户、企事业单位的垃圾收集清运和公共区域保洁。

3、制定收费方法和政策,多方进行扶持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制定可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在农村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规定出台前,可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或协调村老协会,按照本村垃圾收集运输等实际开支情况,酌情征收卫生费,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1、建制镇建成区可参照*政综[2015]175号文件《**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规定》和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执行。2、村庄每人每月征收1-2元,企事业单位按人数每人每月征收0.5-2元,商店按每店每月征收10-30元,建筑垃圾按每平方米征收1元垃圾处理费标准执行。各级财政要对农村垃圾的处理给予贴补,特别是经济比较困难的镇村要给予重点扶持。市计划对积极开展垃圾整治,经各级验收合格的的村庄平均每年每村给予1-2万元的补助,县也要给予配套拨补。3、垃圾清扫及清运。①清扫:房前屋后由住户负责;村道、沟渠和绿化带的卫生与白色污染由保洁员负责;各住户的生活垃圾由保洁员每天定时收集,要求保洁员对垃圾适当分类,对泥土和树枝、树叶就地处理;②清运:a:首批开展75个村的垃圾:**、**运往莆田大湖垃圾处理场;****运往蒲峰填埋场;b:以乡镇为单位: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建立清运队伍,要求各乡镇配备2-5部清运车,当天垃圾当天清运、防止“滴、洒、漏”现象。

4、强化考评督查,确保整治实效

农村垃圾整治必须实行目标责任制,要层层建立年度目标责任制和督促、协调工作机制,强化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整治成效的考评要纳入年终统一考核内容,作为评先、评优和奖励的依据。要求各乡镇每月定时或不定时自查,建立月报季度。县建立抽查及定时检查办法,并建立动态管理制度。考评好的给予表扬奖励,达到“垃圾整治示范村”标准的,经验收合格,将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并予以表彰。对垃圾整治不力的村镇将予通报批评并不得参加“文明村镇”、“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镇”的评选,并对主要责任者进行效能警告。

5、加强协作,齐抓共管。

农村垃圾整治工作是项系统工程,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整合力量,集中扶持。县建设局负责研究制定、收集垃圾处理费征收等相关政策,进一步协调加快农村垃圾收集设施建设,认真落实首期75个村庄垃圾的整治工作,并抓好工作督查;县委宣传部负责对农村垃圾整治工作的舆论宣传工作;县环保局负责日常执法监督,严厉打击乱倒乱烧工业边角料行为;县爱卫生负责治理农村卫生脏、乱、差问题,制定农村卫生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县水利局牵头开展境内水域的综合整治;县委文明办负责“三讲一树”活动和文明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并组织对农村垃圾整治工作的评比等工作。各级各部门把农村垃圾整治工作当作第三批先进性教育中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来抓。把农村垃圾整治工作与农村公路工程、水利工程、造福工程、旧村整治、村镇住宅小区建设、创建文明村镇、生态村镇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整体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

2016村镇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计划
县农村垃圾治理规划 第四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加强农村垃圾污染治理,完善垃圾处理体系,倡导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家园。

二、目标任务

㈠总体目标

按照省关于推进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提升专项行动计划的工作部署要求,通过三年时间综合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宣传健康环境理念,着力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大力加强城乡特别是农村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机制,重点落实好“人”“物”“钱”“管”问题,推动城乡环境卫生管理达到“四有”目标,即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备的处理设施、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责任监管机制。

㈡年度目标

2016年,重点落实资金投入保障,健全镇村垃圾收运体系;进一步明确全市18个乡镇和罗江街道垃圾处理运作模式,并按照编制报审的城乡环卫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进一步完善设施布局配套;强化村镇环卫队伍建设,创新农村垃圾收集处理运行模式。至年底全市乡镇镇区、城乡结合部、公路和江溪流域沿线以及风景名胜区内的278个建制村庄(详见附件)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树立卫生示范典型,城乡卫生整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健全。

2016年,全市所有乡镇区和建制村的环卫设施、人员按要求全面落实配备到位,推进垃圾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建立农村卫生监管自治机制,全市8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村民参与积极性明显提高,农村卫生环境上一个新台阶。

2017年,全面做好全市所有乡镇区、村庄环卫设施设备的维护更新和补缺补漏,全市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争取推行农村环卫市场化。

三、编制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由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各街道、乡镇配合,于2016年6月之前完成城乡环卫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指导环卫基础设施合理布局,明晰垃圾处理场(厂)、垃圾收集站(点)、转运站布局和规模,农村边远地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以及环卫工人道班房、环卫车辆停车场等布局和规模,统筹安排具体建设项目和年度目标任务,落实项目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等;积极推进城乡垃圾收集、中转运输统筹和垃圾处理跨乡镇区域统筹;划定城乡环卫基础设施用地控制“黄线”,并纳入城镇总体规划统一实施。

四、强化镇村环卫管理和保洁队伍建设

各乡镇、街道要落实环卫管理职责,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环卫工人数量,建立保洁员定责定薪制度,对乡镇镇区主次干道、集贸市场、背街小巷,按照相应标准要求进行清扫保洁。各村庄应配备专职保洁员,对村道每日进行必要清扫保洁,对农户定点投放垃圾进行及时清运。各乡镇(街道)、村居要与保洁员签订《环卫承包合同》和《环卫工作责任状》,明确工作职责、保洁区域和工资奖金,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提高保洁员工资待遇。

五、加大村镇生活垃圾治理资金投入

村镇生活垃圾治理资金采取市、乡镇(街道)、村庄、农户共同分担模式。

㈠市级财政。从今年起立足现有条件和自身财力,多渠道筹措落实保障村镇生活垃圾治理补助经费。一是村镇垃圾清扫保洁补助费用,乡镇一级仍按安政办〔2016〕198号文规定标准执行;村级按每个考评村庄6000元/年的基数分两次拨付,先拨付50%作为村级清扫保洁费用,剩余50%资金按“以奖代补”方式拨付。“以奖代补”具体做法是每年每个乡镇至少抽查30%或3个以上列入考评的村,若出现有一个村不达标,取消该乡镇所有考评村余下50%的补助资金,取消的补助金用于奖励一些做得好的村。二是垃圾处理(处置)设施配建补助经费,主要用于补助乡镇建设规范化垃圾中转站、焖烧炉和车辆购置等。垃圾清运车辆购置补助,按每辆购置费的50%补助(不包括上级争取的补助款);中转站建设补助,乡镇负责提供建设用地和按规定享有上级补助款额外,不足部分建设费用由市财政按实际补助;焖烧炉建设补助,按照安政办〔2016〕198号文规定标准执行,焚烧池按1.5~2万元/吨标准补助。三是垃圾收集清运费用,主要用于补助乡镇收运农村生活垃圾。由市政府督查室、财政、住建等部门综合各乡镇收集清运垃圾量和所选择处理模式等因素进行评定。四是村级“一事一议”项目预算资金,从该专项资金中安排不少于800万元专门用于补助村级垃圾治理项目(包括污水处理)。五是从财政预算安排的村级运转经费中安排不低于20%比例,用于村级卫生清扫保洁整治工作。

㈡乡镇、街道方面。树立主导意识,安排相应配套资金,保障辖域内生活垃圾治理设施建设、设备和车辆、中转运输、垃圾终端处理(处置)费用投入。

㈢村级方面。有集体经济收入村庄要安排部分收入用于本村生活垃圾治理。

㈣村民自筹方面。各村可通过“一村一策”,在村民自愿的前提下,按户(50~100元/户·年)或按人(20~30元/人·年)收取年度村庄卫生清扫保洁费。

六、推进乡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

㈠乡村生活垃圾提倡“干湿”分离,源头分类减量。依据道路和农户分布状况,合理规划设置乡村垃圾分类减量收集桶(池)。各农户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做好自家卫生保洁和厨余(湿)易腐有机垃圾单独归类倾倒。厨余(湿)易腐有机垃圾主要包括菜帮菜叶、剩饭剩菜、茶叶渣、废弃食物、果皮果核等食品类废弃物,及生产中产生的废弃有机物质,如家禽家畜粪便、稻杆、笋壳等动植物类垃圾。

㈡专职保洁员应落实住户定点投放垃圾的分类减量。一是由保洁员先行上门对可回收垃圾(包括纸类、塑料、玻璃、织物、金属、橡胶和瓶罐等)和有毒有害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危废垃圾(包括电池、废旧灯管、杀虫剂容器、废油漆桶、过期药品、化妆品、涂改液等)回收集中;二是由住户自行将可回收垃圾和有毒有害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危废垃圾送往指定的垃圾分类综合服务站有偿回收;三是由物资回收部门对垃圾分类综合服务站和保洁员收集的上述物品进行阶段性回收处理。

㈢各村应配建1~2个可降解垃圾消纳场和建筑垃圾专用填埋场,实现可降解垃圾收集清运不出村和建筑垃圾就地消化处理。

七、健全村镇垃圾收集清运体系

逐步取缔露天垃圾池等非密闭式垃圾收集站点设施,合理构建垃圾桶、小型勾臂箱等密闭垃圾存放体系,按照日产日清作业要求,由专职保洁员负责将各村收集桶内经分类减量后的垃圾清运到收集站点(包括小型钩臂箱或侧装式收集车),再由乡镇“直收直运”“收集转运”处理或自行消纳处理。

八、合理选择村镇垃圾处理运作模式

根据村镇经济条件、产生垃圾量、地理位置,选择不同的处理运作模式

㈠沿海乡镇所在地和经济条件相对较好且运输条件便利的部分村庄,在赛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未建成之前,可将乡镇所在地及周边村庄生活垃圾收集、压缩、转运等,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由专业环卫公司负责收运体系配套设施(压缩式垃圾转运站、运输车辆和小型勾臂车箱等)的投资建设,并集中转运往垃圾焚烧发电厂无害化处理。

㈡城区周边运输条件便利的乡镇区和部分村庄,可考虑建设压缩式垃圾转运站,采取“乡镇收集运输、市处理”方式,将垃圾或部分垃圾转运至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㈢乡镇区和位于交通要道及水流域沿线、距城区垃圾处理设施较远且垃圾产生量较大的村庄,可通过源头分类减量后,由乡镇配备垃圾运输车辆,采取直收直运方式收集,运往乡镇配建的焖烧炉进行集中焚烧处理。

㈣对于距离乡镇区较远、分散且交通不便的山区村庄,可通过源头分类减量后,采取多村统筹建设区域性焖烧炉处理或配建专用焚烧池就地消化处理。

㈤原则上所有村庄的厨余(湿)易腐有机垃圾就地消纳处理。

九、建立长效机制

㈠建立督查考核整改机制。将抽调部分人员集中办公,成立村镇生活垃圾治理督查考评中心,每月进行抽查考评,并对考评结果进行通报。日常检查做到“村监督、镇自查、市月查”,通过明查暗访、随机抽查、集中督查等方式,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分级督查制度。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实际制定督查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督查范围及内容,建立督查整改报告制度。市督查考评中心,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力或对治理工作不作为、进展迟缓的反面典型,要采取媒体曝光、通报批评、逐级约谈督办、查究问责等方式,鞭策后进;对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开展好的乡镇、村庄,将给予适当奖励,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㈡积极推行农村环卫市场化。创新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乡镇、村庄推行环卫作业市场化,鼓励拥有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环卫企业参与镇村环卫设施建设与运营,推动垃圾分类收集、清扫保洁、中转运输、终端处理等“打包”处理,推动乡镇环卫保洁服务向乡村延伸。

㈢建立农村监管自治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妇女委员会作用,发挥党员干部、农村妇女干部的带头模范作用和村委会自治作用,通过制定村规民约,落实“户前三包”责任制,村委会要及时公开生活垃圾治理情况,主动接受村民监督和评议。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推行村内事“村民议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的治理模式,鼓励村民投工投劳。通过宣传引导、村规民约、检查督导,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保洁机制。

㈣建立考核机制。市委、市政府将把村镇生活垃圾三年提升专项行动列入各乡镇(街道)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未通过省级农村生活垃圾三年提升专项行动验收的乡镇、村庄,不得参加“宜游最美乡村”“美丽乡村”“文明村镇”“生态乡镇”等的申报评选,已获取荣誉称号的村镇须限期整改到位。

十、创造良好环境【县农村垃圾治理规划】

㈠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全市“村镇生活垃圾治理行动”的工作领导,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委办、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政府办、效能办、共青团、妇联,市政府督查室,市城管办、发改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农业局(农办)、广电局、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城乡生活垃圾治理督查考评中心,挂靠市城管办,由城管办、住建局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应成立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㈡强化协作、形成合力。村镇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涉及点多、线长、面广、难度大、任务重,要建立“市政府统筹协调、市直有关部门支持指导、乡镇政府负责实施、村(居)委会具体落实、村民广泛参与”的联动互动责任体系,形成常态管理。市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协作,齐心协力,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融入到本部门的工作中,发挥各自职能,形成整体合力。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要切实承担起责任,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政府部门协同抓,齐抓共管,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

住建部门负责落实新建垃圾处理设施规划选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垃圾处理设施规划、施工审批和工程验收等工作;

宣传部门要组织主流媒体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的舆论引导,扩大宣传效应;

文明办要把垃圾治理工作作为“文明村镇”评选的前置条件,利用文明办的公益广告平台向社会广泛宣传;

发展改革部门要从村级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环境整治项目上予以全力配合支持;

财政部门要落实扶持资金,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指导和扶持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国土资源部门要结合“专项行动”,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和其它附属设施的用地保障;

环保部门要把农村垃圾治理作为“生态乡镇”评选的前置条件,加强环保执法和农村污染防治和监督工作;

供销部门负责可循环利用物品的推广和生活垃圾中可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

农业(新农村办)部门要把垃圾治理作为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的重要内容,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交通公路管理部门要结合农村路网工程建设,确保国道、省道和县乡道路的常年整洁;

共青团、妇联要积极动员青年妇女、志愿者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工作;

广电部门要加大舆论引导和监督力度,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卫生观念;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辖区内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及设施建设;落实好垃圾处理设施的选址、征地安置补偿工作,确保辖区内生活垃圾按要求处理到位。

2016年农村垃圾处理和城乡一体化工作总结及年计划
县农村垃圾治理规划 第五篇

2016年农村垃圾处理和城乡一体化工作总结及2016年计划

**县县域面积583平方公里,下辖“五镇五乡”(**),行政村数量473个,县城座落于桑园镇镇区,建成区面积11平方公里,地上(地下)垃圾中转站总计11座,环卫部门拥有大型垃圾压缩运输车2辆,密闭式垃圾运输车1辆,小型垃圾清运车30余辆。

2016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方案
县农村垃圾治理规划 第六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条件,根据县统一布置和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村环境明显改善为目标,以创建国家生态县为契机,以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操作标准,采取“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推进方式和“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年实施、稳步推进”的工作步骤,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全面治理公路两旁及沿线村庄、旅游景点、公共场所、主要河道和企业污染物,全力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和保洁长效机制建设,解决过去公路主干线、村庄乱倒垃圾和垃圾不能及时清运的问题。着力打造“旧村改造型、客家民俗型、农家山庄型、庭院经济型、生态旅游型”秀美新农村。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干净整洁,环境优美的新。

二、整治范围

全镇12个行政村、一个居委会,所管辖的村(居)民小组(居民小区)、镇直机关单位、农村中小学、卫生院(所)公路沿线(高速公路、省道、县道、乡道、村道、自然村主干道)以及、水面,旅游景区、采砂场、养殖场、小城镇开发区、教育园区开发区、昆庆项目开发区。

三、重点工作

(一)农村环境卫生治理

1、搞好农村垃圾设施规划布局。

各村(居)委会要在镇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会同镇土地规划办、相关村组织编制本区域内农村垃圾中转站、收集点及其它设施规划,引导生活垃圾科学合理布局和规划建设。

2、加强生活垃圾设施配套建设。

至石桥公路沿线及温义公路沿线、集镇街道的环境卫生设施,镇统一配备分类垃圾箱,计划新建个垃圾中转站,配置垃圾清运车1辆、洒水车1辆。在偏远自然村建设环保型焚烧沪1座,村点焚烧炉6个。村点配置垃圾清运板车及锹铲、扫把等保洁工具,切实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卫生院要建设医疗垃圾贮藏室。

3、建立健全镇、村、组保洁员网络。

镇成立环境卫生管理站,纳入居委会管理,配专职保洁员。村、组按户数规模成立环境卫生理事会,并聘请保洁员,原则上以50户为单位安排一名保洁员,并落实工资报酬。同时鼓励村点农户轮流清扫,自觉搞好门前“三包”和垃圾分类处理。要健全镇、村二级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二)养殖场污染治理。

要建立生猪清洁生产审查制度,严把准入关。镇根据规划划定生猪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对年出栏1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进行重点整治,不达标的养殖场一律不能享受任何扶助政策。使规模化养殖污染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具体要求按铜府发〔2016〕4号文件执行)。

(三)河道污染治理。

一是要加强对采砂场的管理,从严控制采砂场审批、严格执行河道采砂禁区、禁采期制度;二是对河道采砂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坚决关停违法采砂场,严厉打击违法采砂行为;三是要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和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对超标排放单位依法停产整顿并罚款;四是集中开展河道清理整治,11月底要对主要河流障碍物和漂浮垃圾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严禁任务单位和住户往河道、河堤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工业垃圾。

四、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

成立机构,调查摸底,搞好规划,宣传发动,筹措资金,制定方案。

2、集中整治阶段

农村清洁工程:11月底前,集镇、村点配齐垃圾清运车(板车),农户配齐分类垃圾桶。12月底前集镇、村点配齐保洁员,废旧物资回收员,镇卫生院完成医疗垃圾贮藏室建设。2016年10月底前有关村落实好垃圾中转站和焚烧炉选址工作。2016年3月底以前完成公路沿线村点垃圾中转站和垃圾焚烧炉建设,5月底以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节假日期间,学校完成旱厕改造。

养殖场污染治理:9月底以前,镇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并报县畜牧水产局备案。12月底以前,完成禁养区50%以上生猪养殖场退养,完成限养区、可养区50%以上年出栏1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综合治理。

③、河道污染治理:11月底以前,对河道采砂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关停非法采砂场。

3、督查考核阶段

10月份开始实行每月一督查,11月20日以前迎接全县流动现场会召开;2016年5月底迎接县年度考核验收。

五、工作举措

1、加强领导。为加强领导,镇成立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洁领导小组。各村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有一名村主要领导抓此项工作,确保整治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2、突出重点。各村要结合实际,重点抓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养殖场污染治理、河道污染整治三项整治工作,突出重点地带、重点村点、重点项目,以点带面,推动整治工作的全面开展。

3、落实责任。镇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督查考核,农村清洁工程整治办公室负责抓好农村清洁工程的组织实施;财政所负责资金筹措拨付;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抓好河道采砂场和河道污染整治及养殖场污染整治;中学、小学负责抓好学校的环境卫生整治;镇卫生院负责抓好全镇卫生院(所)整治;民政所负责配合镇、村优先从低保对象中录用农村保洁员;城管中队负责加强城镇市容市貌规定的综合执法力度,整治乱搭乱建;各村负责辖区内的整治工作,并安排2000元专项资金用于整治工作;各包村办公室要协助村上抓好整治工作。

4、宣传发动。各村要通过会议、标语、座谈会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要通过开展农村清洁工程先进乡镇、优秀村支书(主任)、优秀保洁员、文明卫生户等:“四评”活动,教育培养广大群众讲卫生、讲文明的良好习惯,在全镇上下迅速掀起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的热潮,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5、奖补政策。财政将加大扶持力度,按8:2的比例通过政府统一采购支持各村购置板车,三轮车及中型垃圾车,同时对垃圾中转站建设给予一定补助。包村单位、行政村也要安排资金投入农村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确保村点保洁员工资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镇政府对年度考核前三名的村和优秀保洁员给予适当奖励。

6、加强督查考核。镇制定了《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年度考核办法》并严格考核兑现,通过会议、定期检查等形式进行督查推动,及时通报情况,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并将农村环境卫生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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