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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集中支付改革,2016

2016-07-15 16:27:06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2016(共6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是我国近几年来财政支出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这项改革体现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预算收支体系完善的必然趋势,也体现了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发展的内在要求。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概述近几年来,财政工作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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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2016 第一篇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是我国近几年来财政支出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这项改革体现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预算收支体系完善的必然趋势,也体现了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发展的内在要求。

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概述

近几年来,财政工作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实现宏观调控,稳定经济发展,加大监督力度,实现资金优化配置,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推行政府采购。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就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健全的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为依托,在预算单位动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商品、劳务和支付款项时,由其提出申请,经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审核后,将资金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给收款人。这改变了过去先将财政资金层层拨付到预算单位,再由预算单位分散支付给收款人的做法,从而有效减少中间环节,减少资金占用,方便单位及时用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为了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制订出台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并由中央财政选择国家水利部等6家中央单位率先开始试点,财政部门对各试点单位的经费不再事先预拨,资金的使用,由各单位根据细化的预算自主决定,财政部门核对后由单一账户进行转账结算。在实际支付之前,所有的资金都集中在国库,财政部门可以统一调度。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有效防止了财政资金被挤占、截留、挪用等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了腐败,确保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可以说,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程中存在的问题

从现行情况看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展顺利,运行良好,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在运行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比如财政性资金支付和流转方式的变化使得现行财务管理存在一些不适应的地方。只有在实际工作中处理好这些问题,才能更好地完善财政国库管理,推动财政工作服务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在资金支付过程中存在违规现象。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财政部门在人民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代理银行开设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和为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取消了各单位自行开设的银行账户,支出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但结合试点单位和一些开展国库集中支付单位的实际情况看,许多单位仍然保留着一个原有的基本户,以保证各项收支的正常运行。一些单位由于担心财政部门会收回年底未用完结余资金或者担心财政会因本年度的资金未用完而减少单位下一年度的经费,年底采取各种方法支取完零余额账户资金。一方面年终大量支取零余额账户资金,把不该财政用款的支出也用财政经费支出;另一方面采用提取现金方式、转储大额定期存单以及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划拨资金的方式使年终零余额账户不会出现结余。

(二)受相关配套措施不全及限额等多方影响,公务卡结算受限。

为了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控制现金流量与现金风险,建立了公务卡制度,实行公务卡结算。所谓公务卡结算,就是预算单位在职职工在日常公务支出中先使用银行信用卡刷卡消费,

于规定的期限内按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财政授权支付方式,直接将报销费用转入个人银行信用卡上还款的结算方式。从一些试点单位可以了解到,公务卡在使用过程中,很多工作人员提出公务卡刷卡覆盖范围较小,甚至是没有刷卡条件,致使公务卡的使用受限,不能充分发挥作用。比如,2009年7月江西省财政厅在通报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试点情况中就指出,“公务卡改革实践一年来,试点单位现金流量明显下降,预算单位财政财务管理不断规范,公务卡制度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同时,改革中也存在部分单位公务卡使用率不高、业务不熟练、刷卡环境不理想等问题”。另外,公务卡具有一定的透支额度,而且在存入现金至公务卡时,也有限制,这些限制也给工作的便利带来一定的影响。例如,一些没有实行一卡通的大专院校试点单位在进行一人代办部门退款或者集中退领学生款项时,由于涉及人数较多,总金额超过了限额,单位财务部门需分期分批逐次将该笔退款存入代办人员的公务卡中,代办人员只能在款项全部到达后,才能将款项退给实际退款人,导致退款时间的滞后。特别是在一些临时性事项的

处理上,受限额环境等方面的影响,显示出公务卡结算在实际工作中缺乏灵活性。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2016】

(三)国库集中支付的监管存在问题。

国库集中支付实行后,财政资金的拨付流程发生了较大的改变,增加了财政资金运行风险。在业务办理中,代理银行在向各单位支付资金后才与国库清算,客观上造成国库对预算支出的监督在时点上相分离,这样一来,国库部门的财政资金拨付监督权由代理银行取代,在代理行划至国库部门清算时,若国库部门发现支付中有问题,也只能做事后补救,如补救不及时易形成资金风险。其次,在现行模式下,财政集中收付要求财政在商业银行为其开立国库集中收付体系中单一账户零余额账户,零余额账户的开立、使用与现行我国金融制度不符;零余额账户的使用是财政部门开出支付令,商业银行无条件将资金直接从其财政零余额账户上支付给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并根据当日资金支付情况向人行提出清算,致使该账户余额为零,导致商业银行先付后收,违反了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银行不垫款的基本制度。另外,代理银行作为商业银行,在集中支付系统建设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可以说既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经营者,又是负有监督职责的监管者,代理银行很难履行好监督职责。

三、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建议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深化财政改革和完善财政管理的必要举措,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影响大、涉及面广、环节复杂,要达到预期的目标,还需要参与单位的协作、有效的监督和完善的制度。针对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过程中带来的变化和出现的问题我们应着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程。

(一)增强改革意识,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又是一项新生事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对原有财务管理模式产生重要影响。因此,要不断更新观念,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形成适应国库集中支付的管理模式。其次,要大力宣传,对需要做的工作和有所改变的工作环节进行详细解释,加强协调与沟通,对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处理。另一方面,会计核算、支付方式随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发生很大的变化。这就要求有更多综合素质高、政策水平好的财会人员与之配套,我们必须加大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规范核算操作。使广大财务人员对国库集中支付政策熟悉,了解有关的操作程序,能够正确的进行会计核算。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意义与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2016 第二篇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2016】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意义与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背景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在一些发达国家早已推行了,我国直到1998年的第十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上才提出来,当时提出来,一方面是国外已有成功经验,国内有借鉴意义;另一方面国家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监督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更重要的是社会各界对改革财政支出制度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基于以上三个方面的原因,在2000年,李岚清副总理又在省部级干部会议上再次指出必须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2001年,当时的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在全国人大会议的工作报告中,把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确定为我国“十五”期间财政支出改革的重点,这标志着我国拉开了全国性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序幕。

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内容和目的

这些年来,我们在财政工作会议上,多次听到一句话,就是要大力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那么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到底是一项什么样的改革呢?也就是说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内容是什么呢?简单地说,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就是财政国库资金支付办法改革。也就是说要把国库资金原来的支付办法改成一种新的支付办法。当然又不限于财政国库资金,预算外资金和单位其他资金支付办法同样要改,只是预算外资金以及单位其他资金支付办法和财政国库资金支付办法改革基本相同。为了更好地阐明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内容,所以才将国库集中

支付改革简化说成就是财政国库资金支付办法改革。

为什么要对财政国库资金支付办法进行改革呢?说到这个问题,要从现行的财政国库资金支付办法说起。现行财政国库资金支付办法由财政国库部门将财政国库专项资金拨付到财政各业务部门的专帐上,各业务部门再从专帐将财政国库资金拨付到预算单位。就我区财政国库资金管理办法而言,本级财政预算的财政国库资金以及一般性的转移支付是由国库直拨到各预算单位;但省、市和中央财政预算的财政专项国库资金则是由国库拨付到相关股室,相关股室根据拨付要求再拨付到各预算单位,在这样的支付办法下,财政国库资金就分别分散在了国库、各职能股室专帐和预算单位的相关帐户上,财政国库资金就成了多户头存放管理状况,这种多户头管理办法不仅造成资金管理上不安全,而且还存在其他很多弊端。具体弊端我会在后面讲述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意义时讲到,这里我就不详细说明。至于资金管理上的安全性问题,我认为这是由人的素质决定的,起心不良,用心不正的人,那怕管理制度再好,也有出事的,但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后,大大减少了这一类人直接参与资金管理,相互监督体系更为完善,资金相对还是安全很多。象江西鄱阳县财政局经建股长贪污近亿元案,关键还是没有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造成的。

那么现行的财政国库资金支付办法要怎样改才能趋利避害呢?中央权衡,认为只有大力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才是最好的办法。

那什么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呢?也就是说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

概念是什么呢?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为基础,以健全的财政支出信息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为依托,所有预算单位需要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时,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审核后,将资金通过国库单一帐户体系支付给收款人的制度。对这项制度怎样理解呢?具体应从如下五个方面去理解:第一,预算单位的全部资金集中在财政部门,预算单位没有存放任何资金。预算内的财政国库资金存放在国库,预算外资金存放在预算外财政专户上(对于预算外资金,这里我解释一下,根据财政部财预[2010]年88号文件规定,今后预算外资金除教育收费(当然教育收费只有高中收费,初中义务教育不允许收费)仍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外,其他预算外资金都要全部纳入预算内管理,所以今后预算外资金就有可能不再存放在预算外财政专户上了,而预算外财政专户最终会成为一个过渡性帐户),而预算单位其他资金(象上级补助收入等)则存放在财政部门开设的单位其他资金帐户上。总之一句话,预算单位不再存放有任何资金。第二,预算单位购买商品和支付劳务款项时,资金是通过国库单一帐户体系支付的。国库单一帐户好理解。就是国库帐户。而国库单一帐户体系,是说除了国库帐户外,还有其他一系列帐户,这就叫做国库单一帐户体系。那么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包括哪些帐户呢?具体有管理预算外资金的预算外财政专户、管理预算单位其他资金的单位其他资金帐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的财政零余额帐户、用于授权支付的预算单位零余额帐户、此外还有特设专户等。(我这里解释一下特设专户,特设专户实际就是特设的专项资金帐户,事实上特【国库集中支付改革,2016】

设专户今后也会基本取消,根据财政部国库司2011年第[171]号文件规定,原来财政各职能部门设立的专项资金帐户要全部取消,除中央规定需要设立专帐的才设立专帐,所有的专项资金一律要存放在国库。)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就是通过这一系列帐户完成款项支付的。第

三、预算单位购买商品和支付劳务款项,需要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审核后才能支付。第四、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必须要有健全的信息化程度相当高的财政支出系统做保证。第五、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完成后,银行要实时清算,不应拖延清算。

三、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

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常用的有预算内业务流程、预算外业务流程和单位其他资金业务流程三种(当然今后专项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后还有专项资金业务流程),但不管是什么样的业务其流程大体上还是相同的,根据这几年工作总结我概括就是四个流程八个字:指标、计划、额度、支付。指标就是指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的第一步是录入和下达指标,在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中,指标有预算内、预算外和单位其他资金三种指标。指标不同,录入和下达指标的机构不同,预算内指标由预算股分工录入和下达;预算外指标由非税局分工录入和下达;单位其他资金指标由支付局分工录入和下达,以上三种指标录入和下达后,预算单位就可以根据指标填报用款计划了,这也就进入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的第二步计划了,计划是指填报用款计划,填报

用款计划由预算单位来填报,填完后再向财政部门送审,财政部门的审核分初审和终审两个步骤的审核,预算内资金用款计划的初审由预算股审核;预算外资金用款计划的初审由非税局审核;单位其他资金用款计划的初审由支付局审核。初审完毕后,无论是预算内还是预算外还是单位其他资金的用款计划,最后全部由支付局作出终审,终审主要审核预算单位填报的直接支付计划比例是不是符合要求,如果直接支付计划比例没有达到要求,支付局将退回计划要求预算单位重新填报;符合要求就可以给预算单位下达用款计划了,计划下达完成后,就进入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的第三个步骤额度,额度是指下达额度,额度就是限额,下达额度就是下达限额,下达限额就是下达预算单位可以使用的资金计划数。下达额度工作由支付局相关人员下达,下达额度后,预算单位就可以使用这些额度资金了,也就是说可以办理支付业务了,这也就进入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的第四步支付了。支付就是支付购买商品或劳务款项,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预算单位支付商品和劳务款项的方式有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两种。但不论何种方式,支付令都由预算单位填写(支付令与支票差不多),只是支付原始凭证的审核、支付令的审核、支付令的打印、支付令的出具单位不同,授权支付由预算单位自行分工审核原始凭证、录入支付令、审核支付令、打印支付令和盖章。而采用直接支付方式时,支付原始凭证的审核、支付令的审核,支付令的打印,支付令的出具和支付令的盖章则由支付局内部人员分工来完成。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支付令手续填写齐备后,将支付令送交银行,银行就可以为预算单

2016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2016 第三篇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处在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是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工作。随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深入,其在体制、机制、制度、源头上遏制和防范腐败的作用逐步显现,实践证明这项改革是规范财政性资金收支较彻底、完善、可靠的模式。

一、我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取得的成效

我县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至今已4年多,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1、提高了财政资金的调度周转和使用效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存款余额集中在财政部门,单位实际发生支出时才从财政国库的账户中支付资金,有效回笼了国库资金,增强了财政资金宏观调控能力,从源头上遏制和防范腐败;

2、提高了财政部门对资金的监控力度,用款单位发生的每一笔支出,财政部门在当天或者到第二天即能掌握,实现了财政部门对支出拨付全过程的有效监管;

3、简化了资金拨付环节,提高了基层单位用款效率,确保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保证了各项支出的用款;

4、更新了预算单位用款观念,提高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强化预算约束,促进今后部门预算、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等相关改革的工作;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2016】

5、进一步规范了银行账户管理,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一种先进的、规范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客观上需要与科学健全的预算管理制度、金融体系及规范的政府运作机制相协调。这项制度作为财政预算执行制度的根本性改革,打破了传统的资金运行方式,一定程度会对各部门的既得利益进行重新整合。这就决定了在推进这项改革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或存在一些困难或问题:

1、对改革的认识不够统一。有的预算单位片面认为是财政部门收权,会削弱本单位的管理职责和资金运作自由权,影响单位利益,态度不积极。

2、配套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是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基础。近年来,部门预算改革成效显着,初步确立了改革框架,但是仍然存在有的项目不能在年初确定,先要钱、后定项目的情况,致使预算确定的资金与项目实际需要不匹配,部门预算仅明细到项目,(

3、我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仅做到财政授权支付和工资直接支付,因此授权支付比重过大,直接支付比例小,加上改革还没有延伸到所有的二、三级预算单位和乡镇,有的资金去向难以直接有效监控。

4、我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中仅工资是直接支付,公用经费是授权支付,项目资金和专项资金都是实拨到预算单位。部分部门内设有总会计,所有预算、指标、决算都是通过总会计汇总分配,所以拨款不能直达基层用款单位,无法对其开展授权支付,即教育系统。乡镇单位仅工资是直接支付,其他资金也没进行授权支付,原因是乡镇没有国家金库,不能开展授权支付。

三、对策及建议

1、强化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素质。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的知识范围和业务领域都很广,国库改革工作本身就是一个培训过程,因此,需要我们把业务培训作为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和基础性工作来抓。不仅要培训财政部门的内部干部,也要重点培训预算单位会计、代理银行的相关人员,培训内容重点放在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通过不同层次的培训,全面提高人员业务素质,使他们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2、提高预算编制水平,继续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力度。真正实现公共财政、财政一体化战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预算的编制是根本。通过实行综合预算、零基预算、早编细编预算,加强预算管理,从而实现资源配置、收入分配、经济稳定及经济发展的职能。

3、继续做好集中支付改革的宣传工作,提高相关人员思想道德素质和服务意识,使各个预算单位充分认识财政管理改革重要性。

2015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2016 第四篇

第1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涵义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指政府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预算部门每年给预算单位下达预算指标,并审批预算单位提出的用款申请,委托支付中心办理具体的支付手续。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2016】

按照这种资金管理方式,政府财政资金支付都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下统一进行,财政预算部门还要在商业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并为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通过零余额账户,对政府财政资金采取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商。财政直接支付制度是按照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确定的资金用途和用款进度,根据用款单位申请,由财政部门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财政授权支付是根据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确定的资金用途和用款进度,由预算单位自行开出支付令将资金支付到商品、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商业银行代理支付的财政资金,每日与财政部门开设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

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涵义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认识: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组成部分。

(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相对于财政国库资金分散支付而言的。国库资金分散支付制度下,财政资金拨付是由单位按照预算级次层层上报用款计划,再由财政按下达的预算,将资金从国库拨付到一级单位,一级单位按照预算级次层层下拨到基层单位,基层单位再根据有关规定及业务需要,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形成财政资金实际支出。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就是改变现行的财政资金层层拨付程序,由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在指定银行开设国库集中支付专户,单位在需要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时提出申请,经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审核后,将资金直接从集中支付专户支付给收款人。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主要控制目标和依据是财政预算指标,没有功能强大、快速的财政预算管理和信息反馈系统是无法实现的。另外,还要求有一个准确、及时的银行结算系统作保障。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建立国库支付中心、会计核算中心,政府采购部门有机结合的支付体系,确立预算审核、资金支付、监督管理为一体的预算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

三、具体来说,1、在财政资金使用上缺乏对预算单位的事前监督和事中控制。由于预算单位重复和分散设置帐户,财政资金流经环节过多,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缺乏全过程有效的监督。单位自行管理银行帐户的使用,并拥有资金实际支配的决定权,导致支出行为随意性较大,资金在使用中被各种挤占、截流、挪用财政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财政部门只能依赖各支出部门的财务报告进行事后审查监督,不能及时发现和制止支出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2、资金分散支付和存储,容易造成财政资金大量滞留在预算单位帐户上,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变相加大政府运行成本。由于各单位资金都有逐渐支付的过程,预算资金按期拨付,在各单位分散保存的情况下,必然会使大量财政资金分散在各单位形成大量财政资金沉淀,并在银行低息存储。而财政部门加快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往往缺少资金,却反过来还向银行高息借贷,加大了政府的运行成本。

3、财政资金运行的信息反馈迟缓,支付过程不透明,支出信息只能事后只能经过层层汇总后得来、难以及时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和宏观经济调控提供准确依据。我国一直缺乏一个类似于发达国家的集中性会计与报告系统。尽管从形式上看,我国有一个由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构成的较为完整的预算会计体系,然而该系统无法适时为核心部门———财政、预算、国库部门提供预算单位发生的大量财政交易信息,因此无法履行财政监督、预算评估和其他重要的财政管理职能。此外,会计与报告系统是分离的:通过国库会计核算预算收支,通过单位会计核算实际收支,预算外的实际收支又通过单独的账户进行核算,而这些彼此分离的账户系统提供的信息又是财政管理报告(包括月报和年报)的基础。由此,预算会计系统无法提供及时、全面和可靠的财政信息,尤其是财政支出方面的信息,从而满足财政预算管理、决策和宏观调控的需要。因为财政资金大量分散于各单位、各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银行帐户,财政部门和中央银行无法全面了解整个财政资金的运转状况,难以对财政和宏观经济形势做出及时、准确判断。

4、实行“分散支付”的国库管理制度、财政性资金缴库和拨付,主要通过征收机关和预算单位设立多重账户分散进行。由于各级财政、税务、海关及其他政府收费部门都自行设有众多的收入过渡账户,因此,除了一些单位按规定将资金就地缴入国库,大多数都要通过上述过渡账户;有的还按行政隶属关系层层汇总到主管部门账户,再由主管部门缴入国库。这样做的弊端之一是上级单位截流财政资金的现象在中国极为普遍。

为了改变这一局面,我国于2001年在一些地区进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试点。建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就是由国库对所有政府性收入,包括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均进行集中管理,统一收支。

四、国库集中支付的意义

(一)从根本上解决了财政资金多环节拨付、多头管理、多户头存放的弊端,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过去单位用款计划批准后,国库要一次将资金拨入单位银行账户,一方面形成财政资金结余多户头分散存放,另一方面却造成国库资金不足,调度困难。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实现了单位用款计划与资金拨付相分离,使单位形成的结余体现为用款计划指标结余,而实际资金结余却在国库或国库集中支付专户。

(二)降低了财政资金运行成本

首先,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单位未使用资金全部结余在国库,可减少短期借款或发行国债数量。其次,由过去向多个户头拨款变为向一个户头拨款,大大减少了在途资金量,从而降低了财政资金运行成本。某省2001年4月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运行结果来看,国库实际拨款次数仅7次,而在实施前,国库每月要对170多个账户开出拨款凭证300多张。

(三)强化了财政预算的执行,推进了部门预算改革步伐

过去是将资金直接拨入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而单位是否按既定的预算执行,执行进度如何,只能在事后检查监督,容易形成预算和执行两张皮。现在每笔支出都应在相应预算指标控制之下,财政可随时掌握各项预算的实际支出进度,为制定更加合理的部门预算提供准确资料。

(四)真实反映了财政资金的实际支出数,使财政部门对财经形势做出及时、准确的判断

按现行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规定,财政资金的支出数以财政拨款数列报支出。由于财政资金是层层下拨,而单位往往是先把资金要到自己账户上后才开展业务,造成大量资金分散于各部门、各单位在商业银行的账户上,各项支出的实际形成有一定的滞后期,财政总预算列报的支出并不反映财政资金的实际支出数,而且两者差距很大。财政部门和中央银行无法全面了解整个财政资金的运转状况,给财政预算编制等工作

带来一定困难,甚至造成资金的浪费。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财政总预算支出和单位支出实际上是同时形成的,财政总预算支出能真实反映财政资金的实际支出数,有利于财政部门对财经形势做出及时、准确的判断。

(五)有效防止了对财政资金的挤占、挪用和截留,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了腐败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所有财政资金不再预拨到预算单位账户,在预算执行前就对其进行审核,结余都以指标体现,所以挤占、挪用和截留财政资金的可能性大大降低,特别是截留财政资金已不可能。由于预算单位每笔支出均要通过财政的审核,随着部门预算改革的实施,预算更加细化,从而起到预防和遏制腐败的作用。

(六)提高了资金到位速度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对各预算单位来说,省去了国库向单位拨款程序,国库批准单位用款计划后,直接通过电子网络传送到会计中心,会计中心收到用款计划,单位即可使用资金,可提前资金到位时间3—5天。

五、建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保障措施

(一)国库集中支付以明确政府职能为首要前提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财政是公共财政,整个政府预算管理体制的建立是以划分市场和政府各自的职能为基础的,只有明确了政府在国家事务和社会经济生活中的角色,才能确定政府应该通过税收、各种收费、国债等方式筹集多少收入,分别用于那些项目,各花费多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各级政府支出部门根据年初预算合理确定所需购买的商品和劳务或者它们所需调拨的资金数额,而制定预算计划本质上就是决定政府的支出安排。这种支出安排的范围应主要限定在政权机关和那些代表社会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的非盈利性的领域和事务,包括政权建设、基础教育、基础科研、环境保护等。因此,明确政府职能和各级政府的职权范围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基础和前提。

(二)国库集中支付以建立和完善部门预算为目标

国库集中支付与部门预算是相互配套,不可分割的。预算编制只有采取部门预算的方法,国库集中支付才能付诸实施,因为集中支付制下的分类账户本身就是按政府各支出部门设置的,各支出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编制好的部门预算来确定用款项目和用款时间,并通过单一账户进行资金划拨,这有利于预算的执行操作,防范和制止预算执行中的不规范做法,便于预算审查和监督。另一方面,国库分类账户和政府财务信息系统很好地反映了各部门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预算执行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有利于下一年度按照零基预算的方法重新编制新的部门预算。

(三)国库集中支付以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核心内容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的用于记录、核算、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资金的国库单一账户;财政部门按资金使用性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的用于预算资金的日常支付和国库单一账户清算的零余额账户;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用于记录、核算、反映预算外资金使用情况的预算外资金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的小额零星支出的小额现金账户;经国务院批准或授权财政部批准开设的特设账户。国库单一账户集中了所有的财政资金,并且只有财政国库部门才可以签发支付命令。

(四)国库集中支付以严格的监督管理和控制体系为重要保障

完善责任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是有效发挥国库职能的重要保障。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充分发挥其强化预算约束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作用,离不开严格的管理、监督执行机制,包括政府财政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专业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对资金和财务的监督,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等。这是国库集中支付体系顺利进行的一个关键环节。

(五)国库集中支付与政府采购制度相互配合

国库集中支付的显著特点是资金的流转链条短、速度快、支付程序简洁,各资金使用部门没有资金的直接支配权,因此填补了预算外资金管理方面的漏洞。但是,仅有集中支付制度还不足以保证政府支出的绝对合理性、合法性和安全性,因为它无法彻底排除由于利益驱动而使支出部门与供货商勾结起来共同侵吞财政资金的可能性,不能根本杜绝腐败现象。政府采购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极大地增强了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在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的同时,使腐败行为失去了滋生和蔓延的土壤。因为此时支出部门只需将所需商品和劳务的规格和数量告知政府采购机构,由该机构负责具体的招标事宜,因而切断了支出部门与供货商之间的联系渠道。

六、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账户类型

国库单一帐户由五类帐户体系构成:一是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存款帐户;二是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帐;三是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财政零余额帐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清算;四是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的预算单位零余额帐户,用于财权授权支付和清算;五是经政府批准或授权财政部门开设特殊性资金专户。

具体账户简介: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由财政部门管理的、以国库单一账户为核心的、全面反映财政性资金收付的各类账户的总称。它由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清算备用金账户、特设专户等账户构成。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是指用于记录、核算财政授权支付方式的财政资金使用的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电汇和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可以向本单位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资金,但不可以向本级、上级或下级划拨其他经费。

七、国库集中支付资金范围及财政资金的支付方式

国库集中支付资金范围具体包括:(1)财政预算内资金;(2)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3)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4)其他财政性资金。

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财政资金的支付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财政部门向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或劳务供应商)或用款单位的账户。财政直接支付的程序为:

(1)预算单位根据批复的分月用款计划,填制《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报送财政集中支付中心。

(2)财政集中支付中心接受预算单位的《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经与财政局国库科批复的用款计划核对无误后,由财政集中支付中心签发《财政直接支付凭证》送代理银行办理支付。同时签发《财政直接支付清算额度通知单》,经财政局国库科签章后送人民银行清算。

(3)代理银行根据财政集中支付中心的支付指令,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当日将汇总后的实际支付资金和人民银行进行清算,并及时将支付凭证回单和财政直接支付日报表送交财政集中支付中心。按规定时间向财政集中支付中心报送财政直接支付旬(月)报表。

(4)人民银行将划转清算凭证送交财政局国库科和财政集中支付中心,财政集中支付中心每日按预算单位分预算科目汇总填制《预算支出结算清单》,并送财政局国库科,据以记账。

财政授权支付是指预算单位按照财政单位的授权,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在财政部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用款人账户。财政授权支付程序为:

(1)财政部门根据批准的预算单位用款计划中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分别向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签发《财政授权支付清算额度通知单》和《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

(2)代理银行在收到财政部门下达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及时向预算单位送发《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单》。

(3)预算单位在《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单》所确定的额度内支用资金。在支用时,填写统一印刷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凭证》,与银行支票等结算票据一并送交代理银行办理支付。

(4)代理银行凭据《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受理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在授权支付额度内控制预算单位的支付金额。在收到预算单位的支付指令时,对支付结算票据及所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凭证》审验后,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及时办理资金支付,并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资金结算。

(5)人民银行在《财政授权支付清算额度通知单》确定的累计余额内,根据代理银行每日按实际发生的财政资金支付金额填制划款申请与代理银行清算,并将划款清算凭证送交财政局国库科和财政集中支付中心,财政集中支付中心每日按预算单位分预算科目汇总填制《预算支出结算清单》,并送财政局国库科,据以记账。

八、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一)财政性资金分月用款计划编报的原则

预算单位依据预算批复数,按要求编制本单位资金分月用款计划。根据支付管理需要,支出预算科目要列到项级科目,基本支出编制到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指基建支出、科技三项费用支出和专项支出)要编制到具体项目。

各预算单位通过录入员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审核员审核→自动上报到一级主管部门,各单位实行无纸化报送,由主管部门按基层单位分预算科目列表汇总报送用款计划汇总表。

编制时间:

基本支出编制用款计划由各预算单位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一次性按预算、按均衡性原则,结合单位特点,分月编制全年用款计划。基本支出月度用款计划于上一年度12月2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通过网络报送主管部门。省财政厅将按月批复下达用款计划。

各预算单位在编制基本支出中的工资用款计划时,要足额保障,不能留下缺口,全年分月用款计划集中编制在1月份,年终如有结余可进行计划调整。

项目支出编制用款计划由各预算单位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按预算、按项目实施进度原则,分月编制用款计划。项目支出月度用款计划于上一月度2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通过网络报送主管部门。

直接支付用款计划必须于每月15日前通过网络报送主管部门审核。

年度发生预算追加时,在收到文件并由省财政将指标上网以后,由各单位编制调整用款计划,于每月20日前,通过网络报送主管部门审核。

九、对于部门预算编制,有以下几点要求:

一是部门预算编制原则是在保证人员支出、公用支出等必要刚性支出的前提下,根据财力情况,合理、科学编制项目支出;

二是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将继续实行定额管理,且定额标准可能提高;

三是项目支出要严格实行滚动管理。

(二)用款计划批准后的执行

(1)如果是授权支付,则可在额度内自行支付资金。

工资发放步骤:

一是双击右下方指标栏,选择人员支出,进入用款申请录入,将收款人填为工资代理银行,选择科目、目级科目、结算方式、支付金额等必填项,其它可不填;

二是选择送审;

三是审核人员进入程序,可以看到系统提示有未审核的项目,选择审核同意或不同意;

四是录入员再进入程序,选择凭证打印;

五是录入员点击网上送银行;

六是将打印好的凭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后送银行。

(2)如果是直接支付,则需要在每月15日前上报直接支付申请。

(三)财政直接支付应注意的问题:

一是必须要有计划

二是必须按款分项填写,项目支出按项目填写

三是必须通过网络上报

(四)财政授权支付资金管理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预算单位支用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填写《财政资金支付凭证》时,各要素要完整、清楚,印章齐全,不得涂改。

(2)预算单位需要支付现金时,可按照规定从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提取。

(3)预算单位零余额帐户需办理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的,可与代理银行签订协议,授权代理银行在接到煤、电、水等公用企业提供的收费通知单后,从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内划拨资金,并相应扣减预算单位对应项级科目(项目)下财政授权支付额度。

(三)资金运作的改变。这种资金划转方式的改变,使预算单位的资金路径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中心定期根据各预算单位用款申请,按批准的预算结合政府采购的实际情况,直接将资金支付给商品或劳务的供应者,也即预算单位的人员经费由财政部门通过各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工资专户以工资存折方式直接向职工支付;预算单位的小额零星支出通过财政核算中心的财政零余额账户支付,冲减当月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而对于预算单位的专项支出按照预算指标通过财政核算中心的“财政零余额账户一政府采购部门一商品供应商或劳务供应者”直接支付。这种“预算一审核一拨付—使用一审核”多方制衡关系,使资金的职权进行了适当的分离,资金运作的改变同时也伴随着预算资金支出控制权和使用权的改变。在预算资金支出的管理过程中,预算单位对资金的控制权被削弱,改变了过去由各预算单位自行批准并使用的资金支配方式,代之以财政部门通过结算中心的“财政零余额账户”对预算资金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监控,预算资金支出的审批权、控制权、监督权高度集中于财政部门,避免资金被层层截留、挤占、挪用的现象发生。从宏观上监管资金,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力地促进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的落实与党风廉政建设,从而达到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目的。但由于我国预算单位是由行政和事业单位组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许多事业单位为发展而进行大量的融资,而一些行政单位为了区域经济发展挺而违规地为本部门或本行业或某一项目进行担保。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一旦融资或担保项目失败,就需要以国库资金偿还,风险最终转移到国家。特别是目前缺乏对行政事业单位资金支付风险的制约机制,情况严重时还会影响到国家对宏观经济的调控。所以,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建立健全相应的风险防范机制,减少或有负债可能带来的支付风险已是当务之急。

十、具体为:1、财政部门建立高效的资金管理制度和相应的岗位责任制;2、预算单位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和相应的岗位责任制;3、代理银行、政府采购部门建立安全严密的资金支付管理制度及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同时,国家要及时出台一些在预算单位、财政部门、国库支付机构、政府采购部门、代理银行之间形成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内部控制体系等配套措施。

1、单位内控重心的变化。改革前预算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内容一般有预算编制和资金管理各岗位职责、基本业务流程规范、资金管理办法及业务操作规范等。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单位内部控制重心主要是预算编制、实物资产管理、备用金使用及其管理办法和报账员岗位职责。预算单位的资金控制的重心由现金管理向预算编制、预算申请计划和实物资产过渡。而财政部门的国库支付中心的内部控制的重心主要包括预算编制与审核、与政府采购部门的协调、资金支出计划、实物资产总量控制、基本会计核算与业务流程规范等,担负审批、监控等全方位的责任。

2、会计科目核算内容的变化。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会计核算中,财政部门要增设“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科目。预算单位要增设“财政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1)原“银行存款”科目核算内容改为预算单位的自筹资金收入、以前年度结余和各项往来款项等。原来的“银行存款”科目统一核算改变为“银行存款”、“财政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两个科目核算,预算单位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进行支付额度管理,“银行存款”科目只负责核算往来款项等。

(2)拨入经费”与“拨出经费”科目的变化。“拨入经费”科目由原来财政拨款作“拨入经费”改为根据直接支付指标通知单作“拨入经费”,会计期间根据授权支付凭证作“财政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作一笔支出反映;年终决算时,根据“财政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借方余额全部转入“拨入经费”科目。同时,在年终决算时,主管部门和上级部门在汇总“资产负债表”将所属预算单位的数字相加时,不作上级的“拨出经费”与下级的“拨入经费”相抵冲处理。

(3)支出科目由原来的实际支出改为授权支付(直接支出)和直接支付(间接支出)。

(4)结余科目由原来的收支相抵转结余改为零结余。

4、会计支付程序和制度的变化改革前。预算单位实行的是对本部门预算资金全方位自主使用控制。预算资金事前游离财政监督,只有通过事后审计才能实行监督职能。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虽然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权、领导审批权不变,但财政资金实行了严格的监控。同时,按照资金性质,将财政支出作了严格的划分:(1)工资支出,即预算单位的工资性支出;(2)购买支出,即预算单位除工资支出、零星支出之外购买服务、货物、工程项目等支出;(3)零星支出,预算单位购买支出中的小额部分,除《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所列品目以外的支出以及表中所列品目但未达到规定数额的支出;(4)转移支出,拨付给预算单位的未指明具体用途的资金、上级对下级的一般性转移支出等。上述支出必须按照不同的主体。对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程序。

5、会计年终决算的变化。年终决算仍由预算单位负责编制报表并逐级汇总,由主管部门上报同级财政部门。但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在汇总资产负债表时,将所属预算单位的数字相加,不作上级的“拨出经费”与下级的“拨入经费”相抵冲处理:各类财政拨款数字按照额度实际支用数填报,即财政拨款由按收上报变为按实上报。特别是上级拨给下级单位经费时,只是网上银行申请、国库支付中心认可的才属于财政拨款:对于预算单位未支用的“财政零账户用款额度”,在年终决算时必须由财政部门撤回。

十一、国库集中核算制度下财务会计的核算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预算单位会计科目的设置发生了变化,预算单位仍按现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组织会计核算工作。根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管理的需要,《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资产类增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行政单位编号107、事业单位编号103)与“财政应返还额度”(行政单位编号115,事业单位编号125)会计总账科目;增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以后,而“银行存款”科目用以核算预算单位自筹收入、以前年度结余和各项往来款项。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初期有余额,后期一般情况下无余额。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用于核算反映财政授权支付的用款额度,按资金性质(预算内、外)设置明细科目。本科目借方,登记用款计划所确定的用款额度;本科目贷方,登记用款额度使用数;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尚未使用的用款额度。

“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财政直接支付年终结余资金账务处理时,借方登记单位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贷方登记下年度实际支出的冲减数;财政授权支付年终结余资金账务处理时,借方登记单位零余额账户注销额度数,贷方登记下年度恢复额度数(如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借方需登记两者差额,贷方登记下年度单位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直接支付的财政性资金包括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物品和服务采购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确认收入时,应于收到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标明的金额确认收入。工资支出由财政直接拨付到个人工资账户,账务处理:借记“经费支出”科目或“事业支出”科目,贷记“拨入经费”科目或“财政补助收入”科目;购买货物或劳务的款项由财政直接拨付给供应商,账务处理:借记“经费支出”科目或“事业支出”科目,贷记“拨入经费”科目或“财政补助收入”科目。如果支付的是预算外资金,账务处理:借记“经费支出”科目或“事业支出”科目,贷记“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或“财政专户返还收入”科目。如果财政直接支付部分的支出构成新增固定资产的,应同时登记固定资产账,会计分录为: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

授权支付的财政性资金支付程序适用于未纳入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物品和服务采购支出管理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包括单件物品或单项服务购买额不足10万元人民币的购买支出;年度财政投资不足50万元人民币的工程采购支出;特别紧急的支出和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支出。预算单位支用额度时,填制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财政授权支付凭证”送代理银行。行政事业单位应于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按到账通知书标明的额度确认收入。

具体核算方法:

(一)行政单位:

1、应缴预算款

应缴预算款主要用于核算行政单位按规定应缴入国家预算的款项。行政单位的应缴预算款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行政性收费、罚款、没收财物变价款、无主财物变价款、赃款和赃物变价款、其他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应上缴预算的款项。

行政单位取得应缴预算的各项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缴预算款”;上缴时,借记“应缴预算款”,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应缴预算款”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数。年终“应缴预算款”应无余额。

2、应缴财政专户款

应缴财政专户款主要用于核算行政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行政单位收到应缴财政专户的各项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上缴财政专户时,作相反会计分录。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单位定期结算预算外资金结余时,借记“预算外资金收入”利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应缴财政专户款”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数。年终“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无余额。

3、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主要用于核算行政单位按规定收取的各种收入,以及其他来源形成的收入,如房屋租金收入。

其他收入以单位实际收到数额予以确认。取得收入时,行政单位应借记“银行存款”等利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收入退回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年末,将“其他收入”科目贷方余额转入“结余”科目,借记“其他收入”科目,贷记“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二)事业单位:

1、应缴预算款

事业单位的应缴预算款主要包括:事业单位代收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无主财物变价收入和其他按预算管理规定应上缴预算的款项。

与行政单位类似,事业单位取得应缴预算的各项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缴预算款”科目;上缴时,借记“应缴预算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应缴预算款”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数。年终“应缴预算款”科目应无余额。

2、应缴财政专户款

应缴财政专户款主要用于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事业单位收到应缴财政专户的各项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上缴财政专户时,作相反会计分录。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单位定期结算预算外资金结余时,借记“事业收入”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应缴财政专户款”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数。年终“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应无余额。

3、财政补助收入

财政补助收入是事业单位的主要资金来源,它主要用于核算事业单位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领报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拨入的各类事业经费。

收到财政补助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缴回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平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财政补助收入的累计数。年终结账时,应将“财政补助收入”科目贷方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

(三)直接支付、授权支付的核算

1、直接支付的核算

(1)支付工资等开支

借:经费支出(行政单位)

事业支出(事业单位)

贷:拨入经费(行政单位)

财政补助收入(事业单位)

(2)取得材料

借:库存材料(行政单位)

材料(事业单位)

贷:拨入经费(行政单位)

财政补助收入(事业单位)

(3)取得固定资产

借:经费支出(行政单位)

事业支出(事业单位)

贷:拨入经费(行政单位)

财政补助收入(事业单位)

同时: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2、授权支付的核算

(1)预算单位收到“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时,进行账务处理: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补助收入(或拨入经费)

(2)预算单位使用授权额度时,填制“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并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借:经费支出(行政单位)

事业支出(事业单位)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四)年终预算结余资金的核算

1、财政直接支付年终结余资金的账务处理

预算单位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贷:财政补助收入(或拨入经费)

下年度恢复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后,在预算单位实际使用预算结余资金时:

借:事业支出等科目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2、财政授权支付年终结余资金的账务处理

预算单位注销额度时: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如果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根据两者的差额: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贷:财政补助收入(或拨入经费)

下年初恢复额度时: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如果下半年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度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案例1:A市将会计核算中心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融合

A市会计核算中心运行比较早,其模式为“集中管理,分户核算”。通过几年的运行,把住了“四个关口”,防止了“三种行为”,可以规范财务管理,堵住铺张浪费等违规违纪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构建公共财政框架奠定基础,是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有效措施。

(一)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意义

1、把住的“四个环节”

(1)把住了“联签关”。实行集中核算后,纪监部门要求实行的联签制度得到了落实,每笔支出必须有承办人、会计、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少一个环节的签字也不予支付。(2)把住了政府采购和基本建设审核关。凡属政府采购范围的物品和服务,各单位必须有采购中心采购后出据的付款通知单,否则,核算中心拒绝付款。这样做有力地配合了政府采购制度的落实。凡属基本建设和修缮费的支出,必须由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对预、决算进行审核,核算中心按财政审核数付款。(3)把住了财政监督检查关。实行集中核算后,财政的监督职能由以前的事后监督提前到事前和事中监督,由以前的突击检查变为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了支出过程中的违法乱纪行为。如:有的单位将应税项目用空白票据支付,有的胡支乱用、乱发奖金、补助等都及时得到了制止。(4)把住了财务信息数字关。中心实行电算化和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记账及时,口径一致,核算中心能随时汇总、统计各项支出情况,便于财政部门了解、掌握全市的会计信息,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防止了三种行为

(1)防止了固定资产的流失行为。凡应列固定资产的支出,各单位必须填制“固定资产登记表”,先在核算中心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卡片管理台账”后才予以付款,这样就避免了以往单位自己记账时固定资产不入账、账实不符、资产流失等现象。

(2)防止了单位的多头开户。实行集中核算后,取消了单位在各银行乱开的账户,各单位开户必须经财政部门许可才能开设一个账户。核算中心对乱收费、乱摊派、乱收的赞助费不予入账,乱收、乱摊现象得到遏制,各项应缴财政款项一律不许截留、坐支、挪用。

(3)防止了借用会计科目的行为。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能正确地使用会计科目,真实地反映支出项目,从而杜绝了以前有的单位将招待费列入其他费用,或者将下拨款项截留挪用、放入往来款,然后在往来款中乱开支、单位报表不真实反映情况等问题的发生。

案例2:B市将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融合的做法。

1、将会计核算中心更名为国库支付中心,下设核算中心和支付中心两个部门,核算中心仍按现有模式运作,监督各单位收支及核算业务。支付中心则承担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职能,负责记录指标帐、银行帐等,办理财政性资金集中支付的具体审核业务,并进行相关的会计核算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2、实施财、税、库、行、单位联网,完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保证各项收支数据信息的及时传递和高效运行,预算、控制、异地查询、统计分析、监控均在网络界面上实现。

3、建立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一是设立国库单一帐户,由财政国库管理机构监督和使用,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内资金的收支活动,按收入和支出设置分类帐,按预算收支科目和单位设置明细帐。二是在会计核算中心的代理银行设立财政零余额帐户和预算外资金支付专户,由支付中心监督和使用,用于财政直接支付的工资、采购支出,财政授权支付的零星支出,实行资金实拨制,与国库实时清算。三是为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分账户,该分账户分预算内外分户,由核算中心按预算单位进行分户核算,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的零星支出及财政授权支付,实行零余额管理。预算单位到核算中心报账时,由会计核算中心从预算单位零余额分账户支付资金,并实时与财政零余额户或预算外资金支付户清算。四是在商业银行开设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按收入和支出设置分类账和明细帐。五是开设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财政部门及预算单位的特殊专项支出活动,并用于与国库单一帐户清算。

为配合会计集中核算,保留会计核算中心原在代理银行为集中核算单位开设的统一账户,用来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之前的单位原有资金,以及今后预算单位发生的非财政性资金收支活动。同时在代理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备用金账户,预算单位的现金支付业务直接转入各预算单位的备用金账户。【国库集中支付改革,2016】

4、完善部门预算编制。预算的编制要根据预算单位的实际收支情况编制,既要考虑到收支平衡,又要考虑到支出结构要适合单位的实际情况,以利于预算单位执行预算。

5、规范操作程序。

收入收缴方式:收入收缴分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两种方式。直接缴库是由缴款单位和缴款人按有关规定,直接将应缴收入缴入国库单一帐户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集中汇缴是由征收机关按有关规定,将所收的应缴收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帐户或财政专户。

收入收缴程序:直接缴库的财政性资金,经征收机关审核无误后,由缴款人通过开户银行将资金缴入国库单一帐户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集中汇缴是指小额零散资金和法律另有规定的应缴收入,由征收机关与收缴收入的当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帐户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

国库集中支付流程:预算单位每月向财政归口科室填报下月“预算经费请拨单”,财政归口科室审核后,按预算内、外资金性质,分别报送财政国库管理机构和预算外资金管理机构,相关机构审核后将计划批复给预算单位,并分别抄送支付中心和归口科室。

(二)国库集中支付监控体系构建的关键环节

1、稽核检查

(1)稽核检查的内容。一是依据相关规定,监督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预算单位实际支出是否按预算项目和目级科目列支,是否与部门预算及追加预算所列的用途相符,是否有截留、挪用现象。二是对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的资金流量、流向、会计处理及财政直接支付的会计处理等业务进行核查,并提出如何规范的处理意见。三是检查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操作是否规范,具体包括用款计划的申报、授权支付凭证的开具等,集中支付业务是否符合集中支付办法和软件要求,对不规范的操作及时进行纠正。四是检查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日常管理使用情况,重点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预算单位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户转款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及实际使用情况,预算单位通过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的数量及其管理使用情况。五是研究建立部门预算执行监督制约机制,对部门预算执行及国库集中支付运行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六是会同有关部门,对代理银行承办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情况进行检查并量化考核评价,提出奖惩建议。

(2)稽核检查的方式。财政国库支付业务稽核检查采取日常稽核检查与专项稽核检查相结合,网上实时监控与实地稽核检查相结合,事前审核与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一是在国库集中支付网上跟踪单位支出与预算执行进度,发现异常支出,以书面形式及时向领导汇报,必要时对预算单位实施实地检查。二是听取有关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情况汇报,查看为开展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设备配置情况以及系统运行及具体业务操作情况。三是抽查相关的财务报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财务工作文件以及相关资料。四是向有关部门及代理银行调查了解被稽核检查单位的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五是在集中支付网上跟踪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内部各个支付环节的运行和操作情况,逐日检查核实执行机构内部有关业务处理的凭证、资料,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六是检查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相关支付凭证、票据的使用、发放、保管和缴销情况,消除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七是检查代理银行在办理支付业务过程中该按文件要求办的是否按文件办,该财政审批的是否经过审批,该控制的是否控制到位,该相互核查的是否坚持得好。

2、监测预警

(1)监测机制和监测手段。建立监测机制实际上是为实施集中支付监控提供一个方法、规则以及实施监控的角色,通过这个方法和规则去发现各种非常规和不正常的信息,并通过相应的监控手段予以预警和防范。

在监测机制提供方法和规则的基础上,要建立与之相应的监控手段,使系统能够及时准确地发现非正常信息和操作,并及时反馈给系统的预警体系。这个手段实际上是利用监控系统软件本身提供的手段去挖掘需要监控对象的数据和信息,监测手段实际上是多种获取数据和信息的技术途径。

(2)智能预警。通过智能预警可以下对下几个方面予以监控:一是建立预算单位保留账户的明细,并予以控制在保留账户划款时发生的情况;二是对一次性支出大于该单位的基本支出的月平均水平的情况;三是控制项目支出的进度和用途;四是对资金额度的预警机制。

3、风险控制

(1)财政部门内部风险控制。应根据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相关流程和岗位设置,建立严密制约、互相牵制、互为监督的财政支付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财政资金授权支付和直接支付的事前防范、事中监控、事后处理机制。同时,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的监督,建立代理银行考评机制,督促其在做好服务的同时规范执行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把好资金关,保障国库资金支付的安全。

(2)预算单位和代理银行风险控制。预算单位应将原集中核算时取消的会计机构进行恢复,积极实施单位会计主体的职责。代理银行应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相关业务培训,尽快解决资金支付把关不严、与财政和人行相关信息不畅的弊端,规范和完善财政资金支付的操作流程。

(3)人行和审计部门的风险控制。人行要加强对代理银行国库支付业务的考核监督。审计部门要根据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新情况、新发展进一步加强对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检查,促进zhèng fǔ 部门和预算单位依法履行职责,高效合理使用财政资金。

第2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理收集核国款购付资付银集效以算层改重国国制款中后库项买专金专行中益提机层变要库库度人支,集时商户存户开支为高网拨现组集集。的付将中提品,入,设付目财络付行成中中国专资支出或单国将国机的政技程的部收支库户金付申支位库所库构,资术序财分付付资支直机请付在集有集在由金为,政,制制金付接构,劳需中财中指国使依以资它度度管给从审经务要支政支定库用托计金是的是,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含义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也称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对财政资金实行集中收缴和支付的制度,其核心是通过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所有财政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将所有财政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国库支付给商品或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

其主要内容:

1、建立单一账户体系2、规范收缴程序3、规范财政支出拨付程序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四类账户

国库单一账户。该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并与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进行核算,实现支付。零余额账户。用于办理国库集中收付业务的银行结算账户,主要包括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和财政汇缴零余额账户(也称财政汇缴账户)三类。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四类账户

财政专户。是由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按收入和支出设置分类账。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非税收收入的收支活动,用于非税收资金的日常收支清算特设专户。是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或授权财政部门开设特殊过渡性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的特殊专项支出活动,并与国库单一账户核算。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收缴程序

①直接缴库程序。直接缴库的税收收入,由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提出纳税申报,经征收机关审核无误后,由纳税人通过开户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单一账户。直接缴库的其他收入,比照上述程序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②集中汇缴程序。小额零散税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应缴收入,由征收机关于收缴收入的当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非税收入中的现金缴款,比照本程序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财政专户。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中的财政支出拨付方式

财政直接拨付。该支付是由财政部门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账户的支付方式。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主要包括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指出,物品和服务采购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转移支出等。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

1、国家现有的与执行国库支付资金制度相适应的法律和法规不健全。2、地方保护、部门既得利益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矛盾突出。3、国库支付资金制度执行过程中应有的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在国库支付工作中,最终处置权在财政部门,随着财政对预算单位监督力度的加大,财政的权力也会相应增大,因而也提出了对财政的权力实行必要监督的新问题。

国库支付制度的改革建议

1、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相适应法律法规体系,将改革成果固化在法律层面。2、统筹规划,全面实施。从广度和深度上扩大改革范围,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实施。在增加改革部门的同时,还要继续深化和规范改革程序,扩大改革的资金范围。3、进一步落实相关配套措施,促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协调发展。4、加快信息系统建设,扩展集中支付系统功能。坚持应用与安全并重的原则,实施网络安全防范措施,在与部门、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联网后,要将财政核心业务信息与外网相隔离,提高系统安全管理水平。

国库支付制度的改革建议

5、建立健全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和国库集中支付监督制约机制,对财政资金活动全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强化资金支付的事前和事中监督,建立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和代理银行财政资金支付清算的内控管理制度和相互制衡机制建立健全财政外部监督管理制度。6、建立对代理银行的激励约束机制,保证代理银行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意义

(一)从根本上解决了财政资金多环节拨付、多头管理、多户头存放的弊端,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降低了财政资金运行成本

(三)强化了财政预算的执行,推进了部门预算改革步伐

(四)真实反映了财政资金的实际支出数,使财政部门对财经形势做出及时、准确的判断

(五)有效防止了对财政资金的挤占、挪用和截留,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了腐败,提高了资金到位速度。

2016财政国库管理改革调研报告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2016 第五篇

为了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地方财政国库管理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确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在财政财务管理中的核心地位,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对我县国库管理改革进行了全面总结和调研,形成了如下专题调研报告。

一、改革实施情况

自2016年以来,县财政局以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为契机,以部门预算、指标管理、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征管、会计电算化、国有资产管理为核心,围绕互联互通、工作协同、信息共享的目标,积极推行县乡财政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基本实现了县乡财政一体化、业务流程一体化、财政服务一体化、资金控管一体化,财政管理步入规范化、科学化、效率化的轨道。改革经验在省、市交流。

(一)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全面推行。根据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需要,2016年全面推行了部门预算管理系统,细化了预算编制项目,规范了编制流程,全县97家单位预算编制全部实现了网上申报、网上审核,增强了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透明化,为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奠定了基础。

(二)预算指标管理系统逐步完善。在省财政厅信息中心的大力推介和支持下,我县以用友财政管理系统为操作平台,县财政筹资100余万元,增置了主服务器等一批配置先进的网络设备,建立了以信息网络为支撑,以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征管、会计电算化、国有资产管理软件为核心,连接财政、国库、代理银行、预算单位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设置了预算执行分析、综合账务查询、资金动态监控功能。将全县所有预算单位的预算指标全部纳入预算指标管理系统,对预算执行过程中的指标追加、追减及资金拨付实行动态管理,全面反映预算的执行进度和执行情况。

(三)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稳步推进。2016年,我县按照总体规划、稳步推进、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着力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试点。当年将县财政局、会计结算中心等8个单位正式纳入县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率先成为市启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试点县。目前,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已扩大到86个预算单位,恢复了县级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权和财务管理权,实现了县级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全覆盖,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平稳过渡。制定了《县县本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一般规范(试行)》等12项规章制度,形成了《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料汇编》,达到资金支付制度健全、程序规范、业务流程统一。

(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形成新模式。2016年,以金财工程为平台,建立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网络系统,采取部门执法、大厅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的征管模式,对公安、法院、国土、城建等28个执收部门的非税收入由财政直收大厅直接征收,确保了政府非税收入资金及时足额地统管到财政这个笼子,非税收入改革模式在全市推广。2016年4月份,在省财政厅信息处的大力支持下,对非税收入征缴系统进行了全面升级,县本级86个行政事业单位的非税收入直接通过征缴系统进行收缴,使我县的非税收入改革实现了质的飞跃。

(五)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试点取得成功。2016年开始实施公务卡试点改革,止2016年底累计在86个预算单位发放公务卡1300余张,预算单位的差旅费、招待费等小型公务支出,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有效地控制了大额现金交易,保证了资金运行安全。

(六)财政专户逐步得到清理规范。2016年,按照省市加强财政专户管理,规范专户资金运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要求,县内部各管理专项资金的财政专户,全部移交给国库股统一管理,财政内部管事与管钱分离,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2016年底,通过清理整改,财政局共保留财政专户13个,初步实现了财政专户精简、统一、规范管理。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县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起步早、步伐快,成效显著。但自2016年以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向各镇延伸工作、动态监控系统和公务卡系统的上线等工作进展缓慢,国库改革面临一定困难。

(一)应用软件的困扰。我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工作起步早,使用的是原来省财政厅信息中心试点推荐的用友财政管理软件,与省财政厅2016年要求使用的县级预算执行系统软件不一致,需要重新更换系统软件。如果更换系统应用软件,两大软件数据库不能实现直接融合和数据调用,所有信息录入工作将从基础工作做起,这不仅涉及到基础数据的重新维护,新旧系统数据的衔接,而且需要对所有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同时,经过6年的实践应用,用友财政管理软件系统稳定,功能强大,操作简洁,维护方便。而从县级预算执行单位反映的情况看,县级预算执行软件系统非常不稳定,操作繁琐,差错率高,许多常用功能都不能实现,不利于实际操作。因此,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续工作暂缓,步入改革的十字路口。

(二)财政国库和银行的联网问题。虽然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推行多年,但是财政国库和银行并没有实现真正的信息实时交换,县级代理银行没有数据交换设备,要靠人工进行数据的重复录入进行交换和清算。主要原因是改革初期对财政国库和银行的联网程序设计不完善,加之我县金融机构少,没有人民银行,国库业务、清算支付业务由一行实施,缺乏竞争服务意识,工作效率较低,国库资金监管薄弱。

(三)财政专户管理有待规范。财政专户开户银行的选择程序不规范,没有与开户银行签订委托代理协议,责任界定不明确,管理缺乏规范性;财政专户撤并不彻底,部分项目资金上级部门审计检查时都要看是否开设了财政专户,凡有项目资金就要设立相应的财政专户,上级部门之间管理协调不统一,加大了工作量,降低了资金流转速度;同一财政专户在不同银行开户,存在多头开户的现象。

(四)现金管理制度不完善。虽然在管理系统软件中对单位现金提取做了额度控制,但只能对单笔支付做到限制,对分批提取现金无法控制,而代理银行对预算单位大额提取现金也缺乏有效的监管,容易形成资金安全隐患。公务卡制度改革进展慢,目前停留在低层次阶段。

(五)镇级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难度大。目前在镇级开展国库收付制度改革试点存在运作模式的设计、财库银联网的延伸、金融机构的限制、人员的素质等多方面的问题,上下协调和统一安排部署需要强有力的措施。

三、完善管理的对策

为确保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圆满完成预期改革目标,财政部门要主动探索,积极创新,化解改革难题,吸取经验教训,推进改革不断深化。

(一)增强责任意识,全面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是我国预算执行管理制度的根本性变革,是现代财政管理领域的一项历史重大制度创新。新型的财政资金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有利于从根本上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有利于从根本上保证财政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构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制度屏障。因此,各级必须从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履行政府财政监督管理责任的高度,从构建公共财政体系框架的角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不移地推进财政国库管理改革。

(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使用系统管理软件。在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支付办法,对支付的相关流程进行优化,提高支付效率。按照省财政的要求,各县区必须使用省级统一开发的县级预算执行系统,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反映预算执行,实现对专项资金的有效动态监控。应尽快与省市部门对接,结合政府系统正版软件使用工作,确定软件的应用类型版本,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沟通协调,真正实行财库银联网。县财政局牵头,与代理银行协商,联系软件开发公司针对应用软件中设计的缺陷,重新完善应用程序,开发中间件,并与省农业银行沟通开放接入端口,融合应用程序对接,实现财库银联网。在此基础上,严格操作程序,及时清算支付资金,提高工作效率。

(四)清理财政专户,加强银行帐户管理。切实做好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精简专户数量,撤并无有效依据、同类性质多头开设以及一年内没有业务往来的财政专户。规范财政专户开户银行的选择机制,具备招投标条件的要实行招投标,不具备条件的要建立集体决策制度,必须与开户银行签订规范的委托代理协议,明确职责权限,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效率。健全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帐户管理制度,规范帐户开立、变更、撤销等审批程序,建立银行帐户年检制度,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五)规范支付行为,深化公务卡制度改革。通过国库单一帐户体系逐步将专项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扩大财政直接支付范围,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全力推进公务卡改革,积极营造良好的改革外部环境,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建立健全单位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和报销操作程序,增强财务支出的透明度。规范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行为,杜绝单位大量提现、虚假支出和利用公务卡吃回扣行为的发生,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六)推进镇级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我县对镇级财政已全面实行了乡财乡用县监管管理模式,通过县乡财政一体化应用平台,对乡镇预算指标、帐务处理实行远程监控,镇财政会计电算化水平较高,加之我县县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已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基本具备了推进镇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的条件。围绕确保资金安全、方便单位用款的目标,结合我县目前各镇财政管理方式,研究确定推行镇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新模式,将镇级视同县本级一个预算单位,县财政为镇财政所在当地信用社开设零余额帐户,用于镇级财政资金支付,并与县国库进行清算,将镇级财政资金纳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发挥资金的聚集效应,加强对镇级财政资金的监管,提高镇级财政管理水平。

2016年国库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2016 第六篇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一)成立了领导小组。接到市局转发的《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的整改意见的通知》后,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就贯彻市局要求、进行国库管理改革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我局专门成立了“区财政局国库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国库科、监察室、监督局等所有涉及此次检查内容的单位和科室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和组织全区国库管理改革工作。

(二)及时下发了文件。为确保全区国库管理改革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我局及时印发了《区财政局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咸财国库〔2016〕4号),同时,制定了《区财政局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任务要求,提出了工作计划。文件明确要求7月10日之前,区级财政部门要完成自查和整改工作的检查,并对至少6个以上的乡级财政部门的自查和整改工作进行抽查。

(三)认真组织检查。为了确保各级财政资金安全检查落实到位,区、乡财政部门都分别成立了国库管理改革检查小组,在规定的时限内对本级及下属财政部门的国库管理改革工作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检查。

二、组织实施情况

(一)国库集中支付情况。检查广电网络运行情况;检查各预算单位系统是否升级;培训业务人员软件应用掌握情况。本阶段由国库科和金财办负责,7月5日前结束。

(二)公务卡制度改革情况。向全区预算单位宣传公务卡知识;协调预算单位和商业银行签订办理公务卡合同;在代理银行办理公务卡。本阶段由国库科和收付中心负责,7月5日前结束。

(三)动态监控机制建设情况。按照工作规程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严格实行岗位分设,设立了指标管理、资金拨付、拨款稽核、会计记账等岗位,并对每一个人的权限以及相互间的衔接均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严格执行拨款人员不得同时负责稽核、账务或档案管理工作。联系省市业务管理部门,对动态监控软件进行升级。本阶段由国库科和金财办负责,7月10日前结束。

(四)清理整顿财政专户情况。针对自查出的财政专户设置过多、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积极进行清理撤并,纠正财政专户过多过乱、多头或者重复开户、财政专户归口管理等问题,同时建立专户管理制度。本阶段由国库科负责,7月10日前结束。

三、几点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把国库管理改革工作贯穿于国库管理工作始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全局统一的国库管理改革方案。明确国库管理改革工作的管理职责、开设依据、人员配备、岗位设置、业务流程、会计核算、定期报告、档案管理等内容。不断完善财政管理、印鉴管理、票据管理、银行对账等管理制度,建立国库管理改革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加大对国库业务工作人员思想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力度,不断提升职业道德水平。要经常关注干部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干部的困难。要加大对基层会计人员会计基础知识及财政资金安全教育培训,让每一位同志都能对国库业务了如指掌,对业务软件都能熟练操作,让每一位同志都成为业务能手,使自身业务素质及资金安全意识得到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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