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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学法实施方案2016

2016-07-16 10:52:3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房管局学法实施方案2016(共5篇)2016城建局学法工作计划2016城建局学法工作计划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学法精神,全面提高局机关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推进依法治县建设进程,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2016年度学法计划。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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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城建局学法工作计划
房管局学法实施方案2016 第一篇

2016城建局学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学法精神,全面提高局机关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推进依法治县建设进程,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2016年度学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二、培训对象

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三、学习内容

通用法律知识以及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专业法律知识。

四、学习安排

学习形式主要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方式。

五、学习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措施。进一步加强督促,强化措施,提高机关干部职工对学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学法、用法、普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树立正确的学法观,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做好做实我局本年度的学法工作。

2、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坚持学习法律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强化法律素养和法治理念,学以致用,切实提高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3、强化考核,注重实效。本着以考促学的宗旨,年底将采用考试的方法对局机关学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学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2016房管局综治集中宣传月工作方案
房管局学法实施方案2016 第二篇

为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切实维护我局政治稳定,扎实宣传《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条例》,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提升公众安全感,根据县综治办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现开展以“讲法治、话平安”为主题的综治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内容

1、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决策部署;

2、宣传《法治建设规划纲要》2016-2020精神;

3、宣传《深化平安建设行动方案》、《贯彻<深化平安建设行动方案>三十条》精神;

4、宣传各级综治委成员单位、责任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着力解决社会治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加人民群众安全感,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经验做法。社会各界和各部门广泛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推进平安建设的先进典型和鲜活经验。

5、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建好“三网”、用好“三网”,充分发挥“三网”工作体系“服务惠民、平安护民”作用的主要成果和典型经验。

6、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依靠基层、依靠群众、依靠法治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成功做法。

7、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维护社会管理、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

8、宣传开展“严打”整治专项行动、排查整治社会管理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成效。

9、宣传开展全民法制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的经验。

10、宣传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增加人民群众防范和抵制邪教的能力和水平。

二、时间安排

3月1日——3月31日。

三、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专班。成立以局长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丁功文为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两名成员负责日常事务。

2、形式多样,务求实效。既要采取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又要充分利用横幅、标语、板报、讲座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广泛宣传综治创安工作,防止前紧后松,力求实效。

3、突出重点,科学安排。本次综治宣传月活动要把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贯穿始终,要在宣传时间、宣传内容、宣传重点上科学安排,确保宣传工作不走过场,努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平安创建的参与率、知晓率。

4、建立机制,立足长效。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的综治宣传工作机制,密切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开展综治宣传工作。此次活动结束后,各股室要认真总结活动经验和做法,收集并妥善保管好有关图片资料,建立长效机制,适时开展宣传活动。

2016房管局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7篇
房管局学法实施方案2016 第三篇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开展学习党章活动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筑牢各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为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为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加快实现“三大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活动内容

今年宣教月重点开展以下几项活动:

(一)开展党员领导干部严明党的纪律集中教育活动。举行全市党的纪律教育专题报告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开展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集中教育活动。各科室各二级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律教育活动,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既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维护党的纪律,以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切实增强纪律的执行力,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开展“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活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弘扬焦裕禄的公仆情怀、求实作风、奋斗精神和道德情操,围绕“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开展大讨论,对照“三严三实”要求,深入查摆自己在思想境界、素质能力、作风形象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争做焦裕禄式的好党员、好干部。

(三)开展初任公务员廉政教育活动。以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为重点,组织新录用公务员深入学习党章,强化纪律意识,上好新录用公务员的岗前廉政“第一课”,夯实廉洁从政基础,为打造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公务员队伍奠定坚实基础。

(四)开展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廉政教育活动。将学习党章作为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教育,引导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树立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五)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开展廉洁文化进家庭活动,在加强领导干部自身党性修养、强化廉政意识的同时,引导每位家庭成员洁身自好、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共同培育和建设清廉家风。

(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围绕“深入学习党章,严明党的纪律”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增强党章意识和纪律意识。对照党章标准,认真查找自身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模范。

(七)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到市警示教育基地—看守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参观监区、观看警示教育片、用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党员干部等方式,教育引导干部牢记宗旨,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八)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要认真组织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在全社会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氛围。把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同宣教月活动结合起来,积极创建,力争涌现一批有水平、上档次的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机关党组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认真履行责任,精心部署,明确相关职责;各科室和二级单位要发挥职能优势,主动配合,形成合力。

(二)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因地制宜制定宣教月活动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落实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要紧密联系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使教育内容和形式更加贴近实际,力求使宣教月活动真正收到明显效果。

(三)强化措施,营造氛围。加强新闻宣传,及时宣传、报送活动进展情况和典型做法。切实加强宣教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设置专栏及时报道活动动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2篇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效能,全力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奋力冲刺全国县域经济百强,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结合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促进新跨越”的主题实践活动,针对局系统干部队伍中存在“庸懒散软”方面的问题,强化治庸问责,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通过创建“效能机关、廉政机关、满意机关”,促进本系统精神面貌大改观、干部作风大转变、服务效能大提升、发展环境大改善,为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奋力冲刺全国县域经济百强,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作风保障。

(二)目标要求

按照“治庸提能、治懒提效、治散提神、治软提劲”的目标,使房管部门全体干部服务发展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切实增强,工作作风有效转变,行政效能不断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群众满意率进一步提高,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二、强化措施,为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提供保障

(一)加强学习教育,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为切实推进市房管局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发挥治庸问责教育引导作用,一是充分利用每月集中学习时间,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机关干部和局属单位工作人员开展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上级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一系列文件规定,深刻领会治庸问责工作重要性。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大讨论,通报治庸问责典型,实行责任追究,同时,聘请纪委监察部门开展警示教育辅导。三是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主导作用,带头学习、认真自查、切实整改,推进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学习教育经常化,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二)建立健全责任制度体系

1、推行《市房管局责任白皮书》和全员岗位责任制。每年年初,要在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基础上,将单位职责、上年度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本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以《责任白皮书》的形式,通过中国.网等级媒体向社会公开。将《责任白皮书》作为优化发展环境考评和问责的依据。进一步完善市房管局全员岗位责任制,把每一项工作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将其作为单位工作人员量化目标考评的基本依据。

2、构建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问责制度框架。坚持把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事项作为责任制度体系建设的重点,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建立健全专项工作责任制。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及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所涉我局重大项目房屋征收安置、保障性住房、房地产市场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重点工作和重大民生事项,形成治庸问责专项办法,逐步形成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问责制度框架,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3、实施全流程责任管理。按照已印发的《市房管局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房管局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量化目标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制度、监督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从责任设定到责任履行、责任监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完善制度体系,实现各岗位和各项工作的全流程责任管理。要积极探索绩效管理日常化、标准化的制度措施,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综合考评、优化发展工作考评等制度,做到各项制度有机衔接、协调统一。

(三)全面实施责任追究

1、责任追究对象。局班子成员及其系统全体干部职工。

2、责任追究重点。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精神,除《市房管局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中规定的问责情形外,重点对七个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严查。一是查工作纪律。主要检查工作人员有无迟到、早退、旷工,上网聊天、炒股、网上购物、玩游戏等问题。二是查工作责任。主要检查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是否落实。三是查服务态度。主要检查工作人员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态度是否主动热情,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四是查办事效率。主要检查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看是否有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和相互推诿、敷衍应付、久拖不决的现象。五是查依纪办事。主要检查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依法行政、廉洁自律情况,看是否有违规执法和“吃、拿、卡、要、借、报”现象。六是查其它违规违纪行为,主要检查工作人员遵守纪律规定及社会公德等情况,看是否有酒(醉)后驾车、打牌带彩等行为。七是查群众投诉结果。在办公楼前设置“不满意,请投诉”举报箱,公布投诉电话,主要检查工作人员履职负责行为。

3、责任追究主体。实行责任追究由局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责任追究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对应当实行责任追究的事项要一查到底。

4、责任追究方式。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书面检查、与绩效挂钩、调整岗位等方式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情节较轻、造成后果和影响较小的,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并附带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处理;对情节较重、造成后果和影响较大的,书面检查、调整岗位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责令辞职。责任人员受到组织处理,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受到责任追究处理的责任人,取消当年年度评优表优资格。

三、加强领导,确保强化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将市房管局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整合为市房管局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日常工作。

(二)精心组织实施

市房管局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报告有关执行情况。同时做好推行《责任白皮书》和岗位责任制相关工作,要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进治庸问责和优化发展环境工作。

(三)营造宣传氛围,强化群众监督

市房管局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坚持把群众是否满意、是否赞成作为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充分发挥群众及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在局机关设立“不满意请投诉”意见箱的基础上,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站、政务信息等宣传媒体及时宣传本单位在优化发展环境转变工作作风、服务基层群众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营造浓厚氛围,确保强化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实效。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开展“惩防体系制度落实年”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制度执行意识,不断提高惩防体系制度执行力,加快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和打造滨江宜居城市提供制度保障。

二、工作重点

“惩防体系制度落实年”活动主要围绕组织落实惩防体系制度来进行,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一)围绕《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2016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市委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市直单位任务分解方案》(枝办发〔2016〕24号)以及市住建局党组《关于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枝市住建发[2016]2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围绕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关于构建区域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动实现沿江突破、冲刺全国县域经济百强的系列规定,重点抓好以下制度的落实。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抓好党员干部治庸问责追究制度的落实。一是广泛开展专项学习教育活动,做到学习教育的全覆盖。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形式,认真对照市委文件要求,查找问题,加以改进。二是制定并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要着重解决7个问题:着重解决自由主义、纪律松弛的问题;着重解决办事拖拉、效率不高的问题;着重解决服务态度不好、服务质量不优的问题;着重解决不思进取、无所作为的问题;着重解决落实不力、执行力差的问题;着重解决敷衍塞责、责任心差的问题;着重解决要求不严、违规违纪的问题。三是健全制度,认真落实《市房管局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目标考评办法》。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推行《责任白皮书》,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名干部职工。加大考核、督办、检查力度,年终将以《责任白皮书》、全员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为依据进行评先表优。四是从严管理,全面实施责任追究。

2、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全覆盖实施方案》,市住建局党组制定下发了《市住建局关于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施方案》(枝市住建发〔2016〕13号),各单位、各科室要突出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的预警防控,抓好贯彻落实。

3、按照《市重点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市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市政府办关于加强本级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决策管理的通知》、《市政府办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抓好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项目监督制度的落实。

一是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管理“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廉政责任制”;二是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项目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在设计、预算、招标、施工、质量、安全、监理、验收、结算等每个环节要严格把关;三是对于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等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4、按照中央、省、市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落实。

一是严格遵守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规定;二是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三是严格资金审批程序,凡属大额开支须经局务会议研究。

三、工作步骤

“惩防体系制度落实年”活动从今年4月中旬开始,到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1、活动部署阶段(4月中旬——5月上旬)

成立市房管局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和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5月中旬——9月)

活动的组织实施分为三步。一是学习宣传。把惩防体系制度学习宣传纳入市房管局第十三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学习宣传。二是自查整改。各单位、各科室对重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分析,研究查找制度执行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抓落实、抓完善的措施和办法。三是检查督办。局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结合实际,选择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制度,进行专项检查督办。将“惩防体系制度落实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内容进行检查考核。

3、总结提高阶段(10月)

各单位、各科室对“惩防体系制度落实年”活动进行总结,探索建立制度落实问题反馈、监督检查和考核问责工作机制,形成制度落实的长效机制。在活动中,各单位、各科室可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活动方式,及时总结上报开展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惩防体系制度落实年”活动是省委和市委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从全省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大局出发,针对当前惩防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单位要站在政治和全局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扎实开展好这项工作。局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把开展“惩防体系制度落实年”活动作为今年反腐倡廉的工作重点,强力推动活动开展。

2、严格问责追责。各单位、各科室要把惩防体系制度落实情况作为治庸问责的重要方面,对轻微违反制度规定的做法要及时提醒,提出批评,帮助改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制度贯彻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问责。

3、搞好统筹协调。各单位要把“惩防体系制度落实年”活动与“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推动新跨越”主题实践活动和“三抓一促”活动统筹起来部署,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推进,把推动制度落实、创优发展环境、促进跨越发展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市奋力冲刺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发展目标,深入开展“抓作风、抓环境、抓落实、促跨越”活动,以优化发展环境为重点,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为切实“服务百姓安居,建设和谐房管”,构建“满意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议对象

市房管局机关全体干职工和局属单位工作人员。

三、评议内容

评议内容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与市房管局关于印发《强化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实施方案》(枝房发〔2016〕4号)、《市房管局强化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考评实施办法》(枝房发〔2016〕3号)通知精神相结合,与切实解决影响房地产事业发展突出问题相结合,着重对市房管局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情况进行评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促进经济发展方面。是否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房地产各项业务管理服务全市经济发展,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制定具体措施,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房地产行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二)执行力建设方面。是否具有全局意识和大局观念,执行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雷厉风行,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有无损害群众利益和发展环境的问题。

(三)公开透明方面。是否围绕改善民生、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容易滋生腐败的岗位和环节,落实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四)服务和效率方面。是否落实便民服务措施,有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

(五)反腐倡廉建设方面。是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风险防控体系,是否实行目标量化考核,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时完成反腐败各项任务。

(六)问题整改方面。是否畅通投诉渠道,对“政风行风热线”等群众投诉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是否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并取得明显效果。

四、组织实施

市房管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市纠风办统一组织下进行,全局干部职工要接受市纠风办对我局评议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正确对待评议,针对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加大自查自纠力度,整个评议工作从5月份开始到9月份结束,大体分为五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

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动员大会后,市房管局要组织学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营造氛围,加强本单位审批、执法、服务等职能事项广泛宣传,并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公布监督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查找问题阶段(5月中旬-6月)

1、广泛征求意见。市房管局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设意见箱、网上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征求对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认真自查自纠。市房管局要针对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检验“公开承诺”兑现情况。主要接受行评监督员监督,及时纠正发现的突出问题并整改。

(三)集中整改阶段(7-8月份)

1、市房管局要对照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意见建议,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

2、市房管局要认真接受市纠风办、市问责办督查组和行评监督员督促检查。

3、要结合民主评议中发现的典型违纪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四)集中测评阶段(9月上旬-中旬)

市房管局测评由市纠风办统一组织和进行,参加这次测评范围和对象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干部、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代表和职工代表、农民、个体业主以及事业单位、群团组织、镇(街道)的工作人员等。测评日常检查考核内容包括我局政风行风热线和日常受理的群众投诉的办理情况。

(五)总结阶段(9月下旬)

9月上旬举行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大会,公布评议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房管系统各单位和全体干职工要充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评议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手段,认真抓好落实。

(二)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市房管局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公开服务承诺,公布举报电话,营造政风行风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求真务实,认真解决服务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市房管局要结合自身职能和行业特点,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解决服务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纠正存在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严明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在评议活动中,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纠风办规定,遵守评议纪律,如违反规定将对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第5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政府投资廉租房建设项目为重点进行全面排查,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统筹协调、系统治理;严肃查处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规范有序的房地产市场体系;加强对房屋拆迁行为监管,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工作目标:建立健全房地产行业依法透明运行体系,使房地产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有效防止房地产业腐败现象产生,确保权力行使安全、住房保障项目建设安全。

二、任务分解、主要措施和责任股室

(一)规范廉租住房项目建设环节管理,促进廉租房建设各环节公平、公正、公开运作。

主要措施:

1、在廉租住房建设中,严格实行“五制“要求,即: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廉政责任制。为确保廉租住房建设工程质量,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程序,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房屋建设质量和住用安全。

2、在规范廉租住房分配管理上,为确保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公平、公正、公开,按照我局和市民政局、财政局、监察局印发的《市城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暂行办法》(枝房规[2016]1号)文件精神,制定城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评分标准,加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规范管理。

3、在廉租住房建设管理各个环节,邀请市纪委监察局参与全程监督,确保把政府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建成反腐倡廉的样板工程。

责任单位:局住房保障股

(二)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建立依法有序的房地产市场体系。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房地产项目未经行政许可违规开发、销售商品房不合法、未执行“一价清”制度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建立规范有序房地产市场监管体系。

主要措施:

1、合理确定房地产开发总量,制定全市房地产中长期和年度开发计划,努力实现商品住房供求基本平衡。

2、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实施《房地产开发项目许可证》报批制度。

3、认真执行《商品房销售办法》,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使《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住宅使用说明书》推广率达100﹪,推行商品房销售“一价清”制度,确保广大群众住上放心房。

4、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公共部位维修基金,实行公共维修基金专帐专管、专款专用。

5、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开发企业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未取得开发项目许可从事房地产开发,未经预售许可收取定金或押金、违规发布虚假广告、利用虚假信息蒙骗消费者,未执行“一价清”制度销售商品房,商品房建筑面积短斤少两等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整治,建立规范有序的房地产市场运行体系。

责任股室:局开发物业管理股

(三)规范房屋拆迁行为,强化房屋拆迁管理。

目标要求:以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为依据,加强房屋拆迁企业监管,规范拆迁行为,确保当事人权益。

1、围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认真执行《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严格房屋拆迁许可审批程序。

2、以规范拆迁企业运作为重点,加强房屋拆迁管理,督促拆迁企业按照拆迁有关法规实施透明拆迁、文明拆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信访接待制度、举报制度和承诺制度。

3、严肃查处拆迁企业野蛮拆迁、不文明拆迁,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

4、加强拆迁项目全程监管,制定房屋拆迁补偿实施办法,确保拆迁项目房屋补偿公平、公正、公开,化解拆迁矛盾,积极稳妥处理好拆迁信访,维护社会稳定。

责任股室:局房政房改股

(四)加强廉政建设,防治腐败行为。

目标要求:着重预防机关工作人员违规操作、以权谋私,防治腐败行为。

主要措施:

1、认真执行《省防治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暂行办法》,开展警示教育,查找制度方面存在的缺陷和漏洞,提出和落实管理措施。

2、修订《房管系统行政违法责任追究办法》,加强行政违法责任追究。责任股室:局办公室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

1、成立机构。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专班负责“十个全覆盖”工作的组织实施。

2、制定方案。制定市房管局“十个全覆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股室和责任人。

3、召开会议。召开市房管局“十个全覆盖”工作会议,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排查问题

1、全面调查。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自查,重点查找在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施工监理、质量安全、房屋拆迁、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存在的问题。

2、分析原因。针对查找问题和隐患认真进行分析,找准问题症结,明确整改方向,提出并落实改进措施和办法。

3、开展重点督查。局责任股室选择重点环节组织检查,并将自查和整改情况于2016年7月15日前向局“十个全覆盖”领导小组书面报告。

(三)认真进行整改和巩固深化。

1、健全制度。根据全面排查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廉租住房、房地产市场、房屋拆迁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

2、加强监管。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项目建设和实施过程监管,规范招标方式和活动,严格合同订立和履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防止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开展对工程建设资金监督检查,实行资金监管全覆盖。

3、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深化房地产市场管理、廉租住房建设、房屋拆迁管理政务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项目建设相关信息,设立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平台。

(五)工作总结

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各责任股室要形成“十个全覆盖”总结,于2016年12月报局“十个全覆盖”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进一步做好“十个全覆盖”规范工作,确保“十个全覆盖”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工作要求,着力构建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体系,有效遏制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保证权力行使安全、资金使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政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各单位、各岗位腐败风险预警防控规章制度,以风险排查为基础,以监督防范为核心,以预警控制为关键,以考核评责为保障,形成“分岗查险、分险设防、分权制衡、分级预警、分层追责”的防控模式。使腐败风险得到有效预防、及时发现和恰当处置,努力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确保拥有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业务精通的干部职工队伍。

三、实施范围、对象及重点

(一)实施范围、对象:市房管局和局属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二)实施重点:在资金管理方面,以规范资金审批、拨付、使用为重点;在工程项目建设方面,以规范项目建设运行程序为重点;在行政执法方面,以规范自由裁量权为重点;在公共服务方面,以治理不正之风、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在人财物管理方面,以规范决策权、增强执行力为重点。

四、方法步骤

市房管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于2016年4月启动,至2016年7月结束,整个工作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

1、成立市房管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建工作专班,负责日常工作。

2、制定《市房管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3、召开市房管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动员大会,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4、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对本系统党员干部进行培训。

(二)组织实施阶段

1、全方位查找风险。各单位、各股室要结合实际,紧紧围绕自身的职能特点,抓住容易发生问题、诱发腐败的重点环节、重要岗位,按照“对照岗位职责、梳理岗位职权、找准腐败风险、公示接受建议”的程序,采取“个人自查、股室互查、群众帮查、领导核查、组织审查”的方法,重点查找行政许可和审批、行政执法、单位人财物管理等工作中,业务流程、制度规范、内部管理、监督制约等方面的腐败风险点;领导班子在重大事项决策、重大市政建设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和人事任免等方面的腐败风险点;国家公职人员个人素质、履行职责、开展业务、社会交往、处理个人重大事项等方面的腐败风险点。凡属权力运行的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曾经出现过违纪违法问题的部位,以及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部位,均需排查,做到岗位职责明确,腐败风险清楚,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进行分类,广泛征求意见,查缺补漏,力求全面、准确。

2、开门评价风险。通过内部评、班子评,特别是居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等方法,在风险查找和等级划分上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对可能涉及的风险岗位、风险环节、风险部位等风险点进行汇总梳理;对每个岗位产生腐败风险的可能性进行分析研究;对可能产生腐败风险的环节进行甄别、筛选,最终确定重点风险岗位和环节。

3、风险点备案公示。对最终确定的风险岗位、风险环节、风险部位进行登记造册备案,分析诱发风险的因素、发生的原因和风险可能导致的后果,将风险划分为高风险、较高风险、一般风险三个风险等级,同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风险点和风险分级最终审定后将查找清理的风险点和风险分级等内容汇编成《廉政风险手册》,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备案。

4、制定预警防控措施。依据登记备案的腐败风险点,结合岗位职责,制定腐败风险点管理措施,完善相关制度,汇编《市房管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操作手册》资料,下发相关单位进行公示。

5、递交承诺书。局属各股室和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及存在重大腐败风险点的岗位分别递交“股室、岗位腐败风险预警防范承诺书”和“个人腐败风险预警防范承诺书”。

(三)总结验收阶段

对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成效进行归纳和整理,完成活动总结报告和各类资料整理,迎接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是拓展源头治腐领域、强化监督制约、有效保护干部的一项重要举措。衡量一个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效果,不仅要看查处了多少问题,也要看通过严格防范避免了多少问题。要通过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促使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减少工作和生活中的失误,防止和避免误入歧途,终生遗憾。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将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积极负责的态度,认真研究部署,搞好思想动员,周密组织实施,形成齐抓共管的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态势。

(三)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对确定的风险点要重点进行监督管理,要充分体现每个岗位的不同特点,形成以岗为点、以工作流程为线、以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腐败风险防控机制,做到提醒诫勉在前、建章立制在前、监督制约在前。

(四)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风险点上的工作人员发生问题的,要迅速制止和纠错,并及时汇报,防止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对遮掩、袒护不廉洁行为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紧跟进度,督促检查。要严格按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的统一安排部署,稳步扎实地推进各阶段工作,将每一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各单位开展工作,确保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第7篇

一、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二十四条意见、市委七条意见、八条规定等系列规章制度,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为全面深化改革、推动转型发展,加快实现“冲刺全国百强、建成中等城市、实现全面小康”提供坚强保证。

(二)目标要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房管系统全体党员中开展,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教育实践活动,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主要任务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按照“四个一流”的要求,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一是强化为民宗旨意识。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不断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群众最想最盼最急最难的事情入手,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

二是牢固树立务实作风。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真心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意愿,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切实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发扬艰苦奋斗之风,坚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将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推动发展、改善民生上;发扬狠抓落实之风,坚持讲实话、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开拓进取、奋发有为,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把各项工作干成办好。

三是始终保持清廉本色。自觉遵守党章,严格落实廉政准则,主动接受纪律约束和监督,带头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自觉净化朋友圈、生活圈,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坚决反对一切消极腐败现象。始终把为民务实清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形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三)基本原则。坚持“认真、严格、深刻、实效”,注重发挥群众积极性、注重强化问题导向、注重严格要求、注重衔接带动、注重分类指导,着重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在思想和灵魂深处“爆发革命”,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

二是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动真碰硬,深挖根源,触动灵魂,真正红红脸、出出汗,让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

三是坚持讲求实效。开门搞活动,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不搞闭门修炼、体内循环,坚决防止以自我感觉代替群众评价,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和行为不廉上取得实效,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取得实效。

四是坚持领导带头。党员领导干部要牢记政治责任,把自己摆进去,做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带头加强学习、带头听取意见、带头交心谈心、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进行整改,作出表率。坚持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五是坚持上下联动。实行局机关与二级单位统筹,突出专项整治,上下协力破解基层难以解决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形成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合力。

二、着力破解突出问题

围绕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紧紧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集中解决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在纠正“四风”的过程中,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真正让群众受益。

(一)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各单位重点解决有的精神不振,得过且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上班时间干私事、上网聊天、玩游戏、逛淘宝,“一杯清茶一支烟,一张报纸看半天”;有的“懒政”现象严重,出工不出力,不下基层、不联系群众,工作底数不清,基层情况不明,唱功好、做功差,服务不主动、不作为、慢作为;有的工作标准不高,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对问题研究不深,工作抓得不细,大而化之;有的抓工作落实的办法不多,能力不足,做群众工作停留于一般性应对;有的工作“中梗阻”、“堰塞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打折扣、搞变通;有的工作拈轻怕重、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低;有的生活比待遇,工作怕付出,见利争,见错推,见难拖,见险躲;有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观念淡薄,口无遮拦、信口开河,对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一旦有议论,风吹两边倒,立场不坚定,甚至信谣传谣;有的对下属管理不严,不愿批评、不敢批评,不当“包公”,乐当“好人”;有的相互吃请,超标准接待,浪费严重,将接待宴请由餐馆酒楼转移到“农家乐”,有的滥发津补贴甚至私设小金库;有的打牌带彩、赌博等问题。

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要重点解决有的服务意识淡化,衙门气息重、老爷气息浓,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普通群众办事难上加难;有的对应该办的事捂着、护着、拖着,一次性告知不够;有的执法管理搞形式、走过场,重收费、轻服务,只当管理员,不当服务员;有的作风粗暴,行为蛮横,甚至“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见便宜就占,见好处就捞,为政不廉,有的小事不办,大事又办不好;有的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相互拆台等问题。

(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

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坚持为民利民便民,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切实落实各项民生政策,解决群众在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求问题,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与群众真诚沟通,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实惠。

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着力解决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着重解决党员、干部法纪意识淡薄,与民争利,利用职权套取各种政策性补贴;违规建私房,蛮横拆迁,克扣、截留、挪用征地补偿款等问题,让群众增强安全感,提高满意度,切身感受社会公平正义。

(三)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为抓手,着力解决党员干部群众观念淡薄、与群众感情疏远;身在基层不了解基层,面对群众不会服务群众;联系服务群众“一窝蜂”、“一时热”,以联系基层干部代替联系基层群众,重下基层的数量和频率、轻为民办事的质量和实效;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机械执行,死板操作,好事办不好,服务不贴心;传达政策不及时、不彻底、留后手;服务方式单一,服务不对路,服务功能不够强、服务设施不完善、服务手段和服务项目不够多,服务资源没有系统整合下沉,服务内容与群众需求脱节等问题,让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答。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切实找准“四风”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及切身利益的“机关病”、“行业病”、“职业病”,对症下药,因症施治,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三、方法步骤

根据中共市委的统一部署,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局党支部和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全体党员中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时间从2016年1月开始,2016年9月基本完成。具体到每个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各单位要始终把质量放在第一位,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结合实际,统筹协调、灵活安排时间进度,着力抓好以下3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重点是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强化群众观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

1、学习教育。采取个人自学、专题领学、专家导学、集中研学等方式,通过开展“百名书记上群众路线党课”和“送党课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学习中发[2016]4号和鄂发[2016]14号文件规定的学习内容,学习党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向群众学习,拜群众为师,使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成为党员、干部的普遍自觉。有针对性地增加党纪法规、职业守则、业务技能、先进典型等方面内容,防止学习内容与工作职责脱节,与实际需求脱节。各单位要组织集中学习,在领导班子成员中开展“功成不必在我”政绩观大讨论活动和党支部书记、局长谈群众路线系列访谈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大讨论活动。各单位要运用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抓好学习教育工作。

2、听取意见。各单位要通过走访、座谈、测评、问卷调查、网络调查、设立意见箱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特别要听取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三进五访”(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访困难群众、访基层干部、访先进英模、访代表委员、访服务对象)活动,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党员干部要围绕“衣食住行”民生问题开展“一线体验”活动,面对面倾听服务对象意见。

3、边学边查边改。各单位党员干部要认真开展“围绕‘三大目标’,践行群众路线,争做新时期好干部”主题活动和“把支部会开在群众家”、“城乡互联、结对共建”、“在职党员进社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在窗口服务行业中开展“让群众好办事、办好群众身边事”、“党徽在窗口行业闪光”、活动,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针对“四风”问题,立规矩、建制度。

各单位对征求和收集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梳理,列出清单并进行公示。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重点是把“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查找准、剖析透,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找准突出问题。对照党章、廉政准则、改进作风要求、群众期盼和先进典型,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深入查找“四风”问题具体表现,注重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中查找“四风”问题。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每名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同志之间深入开展谈心交心,相互找问题。各单位要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对照检查。

2、深入分析问题。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汇总形成征求意见情况报告。涉及领导班子的,向全体成员通报;涉及班子成员个人的,由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向本人反馈。结合听取意见情况,形成专项材料向督导组反馈。督导组向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通报掌握的班子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由督导组会同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对其他班子成员也要进行个别谈话提醒。

3、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党支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按照衡量尺子严、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深、整改措施实的要求,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由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主持起草,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领导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作出说明;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4、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党支部的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要到位,谈心交心要开诚布公,把问题谈开、把思想谈透,力争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会前;会上,要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开门见山,直截了当,点要害、抓关键,不穿靴戴帽,不避重就轻,不绕弯子。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每名党员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

5、上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报告。党支部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15天内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民主生活会专题报告。

各单位要对领导班子查找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列出清单并进行公示。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重点是坚持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个人整改和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面上突出问题集中进行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对查摆出来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攻坚。

1、认真开展“回头看”。对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的部署要求,逐项进行“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找到差距。党支部要召开会议,对“回头看”情况进行专题研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并督促指导所分管单位认真开展“回头看”。要把“回头看”查摆出来的问题,纳入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

2、制定整改方案。领导班子要制定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明晰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落实的线路图、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要针对存在的问题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不能简单以对照检查材料中的整改打算代替整改方案,带头抓好整改,做到自己清、家人清、亲属清、身边清。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领导班子整改方案,认真审阅领导班子成员整改措施;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方案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干部群众公示,整改情况要及时公布,接受评价和监督。

3、开展专项整治。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上下联动,深入推进“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机关作风问题、公务用车问题、多占办公用房问题、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等专项整治;着力抓好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扎实开展文山会海、检查评比过多、“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侵害群众利益、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等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各单位要结合履行职能职责,结合作风建设实际,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出来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房管系统专项整治重点,与活动开始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一并推进。尤其要把整治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重中之重,下猛药,出重拳,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要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工作措施、务求取得实效。

4、强化正风肃纪。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享乐病、挥霍病。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庸懒散软的领导班子坚决调整;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对不合格的要严肃党纪、给予组织处理。

5、加强制度建设。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制定制度建设方案,做好“立、改、废”工作,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推进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注重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完善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出台解决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的若干规定,规范完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行使权力的监督管理、解决困难群众实际问题、科学民主决策、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等制度机制。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党员干部依法依章依纪办事意识,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

在整改过程中,各单位要列出整改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并进行公示。

四、组织领导及有关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党支部承担直接责任,在抓好本级班子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抓好本单位本系统的教育实践活动。要认真落实强化党支部书记履行教育实践活动职责十项措施,主动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教育实践活动始终放在心上,责任扛在肩上,关键环节抓在手上,发挥示范推动作用。特别要重视制定好活动方案,对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分析预判,提出有效的预防和解决对策。对教育实践活动走过场的,要追究“一把手”的责任。

(二)加强分类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层级、不同对象提出不同目标要求,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和推进措施,防止“一锅煮”、“一刀切”。各单位要在增强服务群众意识、提高服务群众能力上下功夫,针对具体矛盾和问题着力抓好整改,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中受教育、转作风。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组织离退休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参加学习教育。发挥本系统的领导和指导作用。要注重上下联动开展专项整治,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注意发挥各单位的主观能动性,支持和鼓励积极探索,“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努力形成各具特色、灵活多样、务实创新的生动局面。要充分发挥党支部作用,积极探索有效形式和载体,确保广大党员全员全程参加。

(三)加强宣传引导。开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采取新闻报道、橱窗专栏、网络电视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央精神和省委、市委要求,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和好做法好经验。坚持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选树宣传一批党员干部看得见、学得到、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身边典型。

(四)坚持统筹兼顾。把教育实践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与中央和省市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相结合,与“四大平台”建设、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开展“三万”活动、美丽乡村建设、文明城市创建、社会管理创新等相结合,与完成好本单位工作任务相结合,与加快实现“三大目标”相结合,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向房管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活动开展情况。

2016司法局专题活动实施方案8篇
房管局学法实施方案2016 第四篇

第1篇:司法局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

为达到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局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的目的,按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精神,我局将于6月份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以2016年我局安全工作各项目标为重点,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二、活动主题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三、组织机构

成立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局“安全生产月”活动。司法局副局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基层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五、活动内容

1.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在周五理论学习时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安全生产法》、《食品卫生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学习讨论活动,在司法行政系统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开展经常性的应急演练,增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居安思危”的观念,做到警钟长鸣,让每个干部职工做到“平时清楚,灾时清醒”,掌握如何处理、避免出现重特大事故的知识。

2.加强培训,大力提高群众的安全法律意识。各司法所利用辖区优势,配合镇办通过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宣讲活动,以增强我群众和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安全法制观念,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并结合自身职责做好各项工作。

3.开展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认真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应急管理情况开展自查,通过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4.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网站和手机短信等形式,营造宣传学习安全生产氛围。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将把此次“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做实做细各项工作。

(二)营造宣传氛围。通过集中宣传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安全文化、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等,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期间,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宣传、安全隐患排查、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保障信息畅通。各单位要加强信息上报工作,及时上报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情况,对好的经验、好的做法要认真加以总结,及时上报。

第2篇:司法局优化法治环境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建立完善法律服务长效机制,推动“保增长、稳运行”各项任务高效落实,促进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稳增长、保运行”目标,坚持依法治市,以优化法治环境为重点,采取强化法治宣传教育、“1对1”法律服务、人民调解三项措施,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的专业优势,解决好影响项目建设、企业经营、党政机关正常秩序三个方面的问题,为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重点工作

(一)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推进法治建设

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企业职工运用法律手段和法治思维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问题。

1.加大企业法治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积极开展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等为重点的“法律进企业”活动。一是依法治市办要组织成员单位积极开展以《合同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加大对劳动社保、合同契约、知识产权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二是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协助企业建立“职工法治图书角”,设置“法治宣传橱窗”;三是将“百场万人”法治讲座覆盖到所有企业,邀请法律专家深入企业开展法治讲座;四是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法律知识无纸化考试等形式,切实增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维权和诚信守法意识。

2.强化企业周边法治宣传,营造舆论氛围。要组织普法志愿者深入企业周边村民家中,以提供咨询、分发资料等形式,解答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影响经济发展的案事件发生。

3.做好以案释法,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和引领作用。利用《故事汇》以案释法,要对聚集人员多、持续时间长、社会影响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事件进行法律案例分析,通过“说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真正达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二)深入实施“1对1”法律服务机制,为企业提供针对性法律服务

以为100家市级重点服务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目标,为每家市级重点服务企业配备1名律师,通过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召开法律服务座谈会等方式,解答法律咨询、解决法律问题、提供合理建议,妥善处理涉企利益纠纷,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推荐一名法律顾问,为企业经营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加大企业法律顾问积极作用的宣传,提升全社会特别是各类企业对聘请法律顾问重要性的认识程度。向30家重点企业免费提供一名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法律顾问要尽心尽责,经常深入企业,随时掌握企业动向,积极参与企业重大决策,为企业经营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出具高质量的法律意见书。

2.积极开展企业走访调研活动,详细了解企业法律需求。根据《市司法局“1对1”法律服务工作方案》要求,分包领导、责任科室、分包律师结成走访小组,每月对分包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征集并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对企业所反映的意见或建议要逐条给予答复或解决。调研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企业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需政府及职能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等。

3.组织法律援助专项行动,为困难企业职工办理法律援助。深入企业现场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办理困难企业职工法律援助事项,充分发挥法律工作者在协调、引导和规范企业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引导企业及员工遵纪守法,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三)切实解决各类涉企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积极构筑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格局,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问题,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1.深入基层一线,主动排查化解矛盾。各司法所要坚持“一月一排查”,并对100家市级重点服务企业进行重点排查。每月要组织人民调解员深入村(居、社区)、项目现场、工矿企业,对非法集资、影响项目建设、企业经营、机关秩序的案事件,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特别是对因项目建设和征地补偿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等不安定因素,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同时,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努力掌握工作主动权。

2.建立健全人民调解信息收集反馈工作机制。要加强人民调解数据统计和分析研判,根据矛盾纠纷产生、发展、变化的一般性规律,主动探寻发现促进社会治理中带有普遍性、趋势性的问题,提出源头防范矛盾纠纷的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要建立预警发布机制,对有可能引发阻工扰工、封门堵路、非法聚集、串联上访、围堵机关的重点人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前介入,主动作为,化解矛盾,做好稳控。事态严重、需多部门协调解决的要及时上报镇(街道)。

3.进一步完善“三调对接”工作机制。探索在规模以上企业和矛盾纠纷多发的劳动争议、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环境保护、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等行业建立调解委员会或调解工作室,把诉讼委托调解、轻微刑事案件民事赔偿部分委托调解、治安案件委托调解、信访委托调解全面承接起来,及时有效化解涉企各类矛盾纠纷。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机构,强化工作协调。成立司法局优化法治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法制宣传科、基层科、律师管理科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从各科室抽调,承担统筹协调、督导督办等职责任务。

(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跟踪问效。局优化法治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联系会议,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促相关科室完成工作任务,适时通报优化法治环境工作情况。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实行重点督查、挂牌督办和跟踪问效,提升优化法治环境工作效能。

(三)建立问责办法,强化责任追究。按照《市稳增长保运行效能问责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建立《市司法局优化法治环境工作效能问责办法》。对执行不及时、落实不力,不主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沟通,工作评比中落后等进行责任追究。

第3篇:司法局1对1法律服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服务长效机制,深化企业法律服务工作,优化企业发展法治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为目标,以100家市级重点服务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重点,以开展“送法进企业”为主线,以“1对1”法律服务工作机制为载体,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为我市“一个中心、两个率先”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服务方式

深入实施“1对1”法律服务机制,为每个市级重点服务企业配备1名律师,解答法律咨询、解决法律问题、提供合理建议,为重点企业项目的决策、论证及具体的行政管理提出法律意见,对项目审批、引资融资、协调谈判、落地建设等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对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妥善处理涉企利益纠纷,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重点任务

(一)积极开展法治讲座。发挥律师普法讲师团的作用,将“百场万人”法治讲座覆盖到3个重点企业,邀请法律专家开展法治讲座。积极开展以《合同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担保法》、《破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活动。协助企业建立“职工法治学校”,设置“法治宣传橱窗”,集中开展一次为企业送法(书)活动,切实提高相关人员的依法维权意识,充分运用法律宣传手段,为重点企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为困难企业职工办理法律援助。深入企业现场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办理困难企业职工法律援助事项,充分发挥法律工作者在协调、引导和规范企业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引导企业及员工遵纪守法,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积极开展企业走访调研活动。深入企业实施“1对1”法律服务,完善长效服务机制。分包领导、责任科室、分包律师结成走访小组,带律师服务牌、对接表,每季度对分包重点企业进行实地对接,填写对接表,征集并协调解决企业在法律方面和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对企业所反映的意见或建议要逐条给予答复或解决。企业对接的要求:一是填写“1对1对接表,由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二是介绍律师服务团的服务内容;三是对接时在每个企业显要位置悬挂一个律师服务团服务牌。

四、服务范围

一是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二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引资融资、协商谈判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和出具法律意见书;三是接受企业经营、审查合同、项目的谈判、协商处理企业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投诉、索赔和争议事宜及重大经济合同;四是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五是积极参与企业周边地区的社会综合治理,应及时了解掌握处理重点企业项目中涉及征地拆迁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及群体事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为重点企业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畅通信息,跟进服务。律师服务团成员要积极主动联系企业管理部门和单位,及时掌握重点企业法律需求,上门提供相关服务,并及时反映重点企业涉法涉诉情况,设立专用电话,畅通联络,随时服务。在服务中遇到问题要及时汇报、有解决方案、有商谈结果。

(三)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企业法律服务团要制定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考核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分管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要加强监督,及时掌握重点企业法律服务工作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律师要严守企业的商业秘密,恪守律师执业规范。每次服务要有服务记录,对每一件法律事务要有恰当的处置意见。办公室、纪检室定时不定时进行督查,实施问责追究,处理结果将纳入年度目标考评。

第4篇:司法行政系统文明执法活动方案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快推进文明建设,深入推进文明执法活动开展,不断提升全市司法行政干部执法水平,形成文明执法、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共省委政法委《关于2016年全省政法系统文明执法活动的工作方案》和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开展文明执法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委政法委《关于印发〈2016全市政法系统文明执法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以推进文明建设为目标,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继续推进文明执法活动,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不断提升文明执法水平,积极推进全民守法,为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文明执法宣传教育。组织全市司法行政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司法行政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廉洁司法教育,培养司法行政干部秉公执法、坚守法治、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

牵头部门:政治部

责任科室:办公室

(二)开展文明执法评议。加强窗口单位文明服务建设,为群众提供各种便民利民条件,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积极拓宽外部监督渠道,通过邀请群众走进司法行政机关、聘请特约监督员、回访案件当事人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和建议,深入查找文明执法方面的突出问题,并积极整改落实。

牵头部门:监察室

责任科室:办公室、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科、基层工作指导科、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社区矫正管理局

(三)开展执法司法公开活动。落实执法司法公开方案,深化党务、政务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执法司法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发挥公共互联网和新媒体优势,拓宽公开渠道,主动接受监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机制,推动一般性制度公开向执法司法活动公开转变,把执法司法公开落到实处。

牵头部门:监察室

责任科室: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科、基层工作指导科、

司法鉴定考试和法制仲裁科、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仲裁办、社区矫正管理局

(四)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加强执法司法监督,确保执法司法权不越权、不越界、不滥用;规范执法司法权力运行,着力解决司法行政干部履责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努力提升执法人性化和文明度;加强执法制度建设,规范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标准,确保每一个执法司法环节都有刚性约束。

牵头部门:司法鉴定考试和法制仲裁科

责任科室: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科、基层工作指导科、社区矫正管理局

(五)开展公开服务承诺活动。加强基层窗口单位建设,研究制定2016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推出一批新的便民利民措施,不断提升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切实做到有诺必践,取信于民;加强督导检查,开展明察暗访,重点是窗口单位,推动各项承诺事项落实。

牵头部门:监察室

责任科室: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科、基层工作指导科、司法鉴定考试和法制仲裁科、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仲裁办、社区矫正管理局

(六)组织开展“六五”普法,持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扎实开展“六五”普法活动,不断加大普法力度,把法律宣传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结合,依托道德讲堂,开设法治讲座,进行普法宣传,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引导群众依法办事,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以领导干部、青少年为重点,持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主阵地作用,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科室:法制宣传科

(七)组织开展“以案说法走基层”普法宣传活动。组织法官、检察官、警察、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深入基层社区、乡村等地,通过办案、开庭、走访、发放宣传单等途径,充分运用典型案例,以群众乐于理解和接受的方式,开展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

牵头部门:法制宣传科

责任科室:基层工作指导科、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科、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社区矫正管理局

(八)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村(社区)等法治创建活动。制定符合实际、特色鲜明的法治创建目标和标准,分类指导、全面推进法治城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法治创建活动,提升法治创建实效。

责任科室:法制宣传科

(九)开展文明执法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导向作用,组织开展文明示范岗、文明执法干警等评选活动,深入挖掘先进事迹,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使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

牵头部门:政治部

责任科室:各科室、各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文明执法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治部,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文明执法活动的组织实施。各科室、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扎扎实实做好每项工作。

(二)抓好活动落实。各科室、各单位要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好文明执法活动,把各项任务部署好、落实好,确保取得人民满意的效果。

(三)加强督导检查。成立由监察室牵头、相关人员参加的督查组,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指导,适时进行明察暗访,定期通报,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四)抓好宣传引导。由法制宣传科牵头宣传,负责系统文明执法活动的宣传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文明建设、文明执法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

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文明执法活动开展情况请于每月17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至局活动办。各单位的活动方案和负责活动的联系人请于5月15日前一并报送。

第5篇:司法局深化企业服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企业服务工作长效机制,优化企业发展法治环境,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2016年深化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企业服务工作长效机制,通过多种形式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征求企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帮助企业破解难题,提供针对性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服务企业发展的职能作用,优化企业发展法治环境,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

二、工作任务

(一)推荐一名法律顾问,深入实施“1对1”法律服务。向各重点企业免费提供一名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通过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召开法律服务座谈会等方式,解答法律咨询、解决法律问题、提供合理建议,妥善处理涉企利益纠纷,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企业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将“百场万人”法治讲座覆盖到3个重点企业,邀请法律专家开展法治讲座。积极开展以《合同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担保法》、《破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活动。协助企业建立“职工法治学校”,设置“法治宣传橱窗”,集中开展一次为企业送法(书)活动。

(三)建立一个调解组织,排查化解企业矛盾纠纷。以分包的3家企业为重点,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与企业协商,选定、培训首席调解员。指导企业完善人民调解各项制度,指导、督促企业定期排查内部矛盾纠纷,化解不稳定因素,指导企业化解涉企重大疑难矛盾纠纷。

(四)组织一次法律援助专项行动,为困难企业职工办理法律援助。深入企业现场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办理困难企业职工法律援助事项,充分发挥法律工作者在协调、引导和规范企业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引导企业及员工遵纪守法,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五)积极开展企业走访调研活动,详细了解企业法律需求。根据市服务企业办公室要求,分包领导、责任科室、分包律师结成走访小组,每月对分包重点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征集并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对企业所反映的意见或建议要逐条给予答复或解决。调研内容主要包括:元月至四月份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企业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需政府及职能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等。

(六)办理一批法律事务,切实解决一批法律问题。为企业提供以下法律直通车服务:举办一次法律风险识别、法律诉求表达、介绍各类危机处置的路径和成功案例等专题讲座;参与项目洽谈、资信调查;办理招投标、投融资法律服务事项;对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以及生产经营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和漏洞发出警示;依法办理企业经营风险评估,研究防范、控制经营风险的措施,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当好法律参谋;协助企业依法解决困扰发展的涉法涉诉问题;依法及时受理、代理与企业发展有关的各类案件,对困难企业减、缓、免收代理费;对企业要求办理的公证事项推行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等便民措施,限时办结(一般3个工作日以内),减半收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重点企业法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办公室、律管科、宣教科、基层科、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律管科,负责具体事宜。

(二)健全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工作联系点制度、工作考评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等工作机制。各科室要实行专人专职负责,推动企业服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要建立企业问题收集处理责任制,按照分工主动对接,主动服务,形成服务企业的发展合力。

(三)严守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企业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工作中既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又要法、理、情兼顾,为企业解决有碍发展和稳定的法律问题。

(四)建好活动台帐。要建立专门档案,做到一企一档,规范齐全。各分包小组每月25日将企业走访情况、表格等相关书面材料、资料报送律管科,由律管科统一汇总后上报市服务企业办公室。各分包小组于5月12日前将2016年市重点服务企业基本情况表、市重点服务企业征求意见报至律管科。

第6篇: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健全我局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防范和风险自担意识,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维护全市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发挥我局律师、法律工作者、普法志愿者、法律援助志愿者、普法讲师团等法律人才队伍优势,以法治大宣讲活动、法律咨询台等为主要形式,深入全市各街道、社区、乡村、企业、单位,通过举办专题法治课、法治讲座、法律咨询,密切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法律释疑,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增强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宣传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取得的成果,揭露非法集资犯罪的表现形式、手法手段,增强群众识别、防范、抵御非法集资活动意识,培养群众正确的投资理念;分析典型案例,披露非法集资犯罪主体的经营真相、财务状况、资金用途等,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其本质特征、存在风险和社会危害,自觉远离非法集资。达到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的法律界限、法律风险明明白白的目标,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和防范意识。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处置非法集资案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工作安排

按照科室分包的原则,每季度组织一次宣传、宣讲活动。各司法所所长作为本辖区活动的联系人,负责安排、协调本辖区的宣传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责任科室科长作为宣传活动的责任人,负责协调分管部门、人员作为授课(宣传)单位,确定授课(宣传)人员,精心备课,调剂安排宣讲(宣传)时间,扎实开展宣讲(宣传)活动。具体名单如下: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责任科室、各司法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抓好工作落实,要采用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方法,努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确保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房管局学法实施方案2016】

(二)严守纪律,严格把关。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宣传工作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强。各责任科室要指导宣讲人员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统一宣传口径,对公安机关尚未侦结或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非法集资案件的相关报道,以及所有涉及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宣传稿件要提前报局宣教科,由宣教科负责报市处非办审核把关,相关稿件经市委宣传部、市处非办同意后,方可刊播,避免产生负面效应,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信息。每次活动结束后,各司法所要认真总结,及时将活动开展的图片和文字信息报送局宣教科。宣教科汇总后,及时上报市处非办。

第7篇:司法所正规化建设年活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持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目标,通过开展“司法所正规化建设年”活动,查纠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机构管理弱化、编制混乱短缺、队伍素质不高、业务开展沉闷、装备设施陈旧等不规范、不正规现象,扩大规范化建设覆盖范围,进一步巩固规范化建设成果,推动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

二、活动内容

(一)加强组织建设

充分利用我市今年政府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积极向市政府申报成立产业集聚区司法所,力争使各产业集聚区全部设立司法所,消灭空白点,争取机构全覆盖。

(二)加强队伍建设1.组织开展中央政法专编核查。局政治部要组织开展全系

统中央政法专项编使用情况核查活动,理清挤占挪用,推进空编招录,要积极向市编办申请招录公务员,今年力争招录公务员2名以上;用足用好政法专项编制,充实一线力量,努力实现每所有一名正式在编人员。

2.逐步建立司法所专职辅助队伍。积极争取财政、编制人事部门支持,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司法所配备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及安置帮教等专职辅助人员,缓解司法所人员编制不足问题。

3.提升工作人员素质。以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业务技能竞赛等活动为抓手,全年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全面提升司法所人员综合素质,提高司法所依法行政、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业务建设

1.组织开展人民调解精品案例评选、卷宗评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预警机制、调处机制,提高人民调解质量,增加人民调解总量,推动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

2.认真落实社区矫正法律法规规范,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各重点环节的专门督查,举办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工作档案检查评比,提高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

3.完善司法所各类业务台帐,强化统计分析,加强卷宗、档案管理,确保资料准确、完整、规范、有序。

(四)加强保障建设

1.开展司法所办公环境清理整顿。对司法所出让、出借司法所业务用房等违规行为和现象进行清理整改;对司法所业务用房进行排查,消除因年久失修导致的司法所业务用房危险和隐患,统一设置司法所各功能用房的门牌标识、上墙板面、办公桌指示台签等;在统一司法所徽章、标牌的基础上,统一司法所的标识。

2.开展司法所业务装备配备核查。加强业务装备经费使用管理,按照资金向基层倾斜、装备向一线配备原则,为司法所提供必要的物资条件。对照财政部、司法部《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试行)》及《省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基本业务装备配备实施标准》,开展司法所业务装备配备情况排查活动,摸清家底,查漏补缺。

3.开展经费落实督查。认真落实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制定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保障经费的实施意见》精神,规范使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确保司法所日常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开支。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司法所正规化建设年”活动,是落实省厅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打造司法行政一线综合平台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为加强此项活动的领导,局成立由同志任组长的“司法所正规化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层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的开展,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检,严格落实。局活动办公室要加强对“司法所正规化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认真落实活动的各项内容,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对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及时督促,确保按期按质完成各项任务,推动司法所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加强信息交流,及时反映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效。各单位每季度末要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至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11月底将全年活动小结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反映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困难不足、意见建议等,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八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整改方案

为切实解决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作风建设,提升为民服务能力,根据《司法行政系统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纠风工作原则,以大走访、“基层服务月”活动征求到意见建议和自查出的问题为整改内容,坚持责任到人、措施具体、落实有力、效果明显,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做到效能进一步提高、便民措施进一步落实、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

二、整改内容

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服务态度;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推进诚信执业;发挥法律援助职能,做到应援尽援;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居民、农民、学生、职工的法制宣传;加强对调解员培训,提高调解质量;强化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做到规范化、程序化;加强司法所政风公开,完善便民服务设施;加大对行政职能和业务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力。

三、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继续对机关、二级机构上下班、签到情况进行检查;认真实施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落实服务承诺,有承必诺,优质服务,文明服务,严查服务态度恶劣、服务不热情、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行为。

(二)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职能。按照“全域”的要求,统一城乡经济困难标准,大幅降低援助门槛,对困难群众做到应援尽援,年办案量达到830件以上。开通市法律援助网,探索实施网上受理机制。建立电话预约服务机制,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实行预约上门服务。建立低保、五保、残疾人等社会困难群体信息库,实现法律援助信息化管理。健全完善接待、受理、审查、指派、承办等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规范性。

(三)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推进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建设,并将诚信档案进行网上公示,实行红黑榜制,做到失信一次,处处受限制。加强法律服务机构内部管理,建立完善各项制度,杜绝乱收费、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强化所(处、中心)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监管,对群众投诉,做到有诉必查、有诉必复、违规必究。

(四)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采取集中培训、知识考试、集中学习等多种多样形式,提高调解员业务水平。做好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调动人民调解员主动性、积极性,提升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深入推进“人民调解进万家”活动,把调解工作关口前置、重心下移,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进一步提升特殊人群监管科学化。严格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日监督周汇报月见面和考核奖惩“三大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矫正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和相关部门的衔接配合机制,不断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水平。完善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机制,创新调查评估方式方法,力求调查广泛深入、评估客观准确,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与审判工作的有效衔接。切实做好安置帮教重点对象必接必送工作。加强信息录入核查工作,提高社区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基本信息核查率,确保核查核实率达到95%以上。

(六)进一步强化法制宣传。打造普法宣传阵地,以点带面,不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在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扎实开展“百场万人”法制讲座活动和“送法下乡”千场法治电影巡映活动。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实施无纸化普法考试制度。根据青少年的特点与接受能力,有计划性地开展法律启蒙教育、法律常识教育、行为规范教育、权利义务教育。积极开展“法制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坚持发送手机普法短信等形式,让法律知识走进千家万户。

(七)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设施。对全市16个镇办司法所统一设立便民服务柜,配备饮水机、水杯、雨伞、针线包、日常药品等,随时为有需求的群众提供贴心服务。各司法所要在办公场所显要位置设置政务公开栏,做到服务承诺、工作职责、业务流程公开。

(八)进一步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社会影响力。继续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向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干部征求意见建议。利用手机报、政务平台、电影队,向社会大力宣传司法行政职能和法律知识;运用司法行政网、政务微博,对政风行风开展情况进行宣传,并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反映的社会热点问题,与网民互动交流。通过全方位、立体式宣传,让全社会了解司法行政工作,支持司法行政工作,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度。

四、整改要求

(一)提高认识。要以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高公务员素质为着力点,以人民是否满意为标准,把整改解决问题与为群众办实事有机结合起来,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务实重干,关键在做,要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制约工作发展的问题、难题。通过抓问题整改,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落实责任。局属各科室、各单位要按照纠风工作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对照反馈意见和自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制定整改方案,将整改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严格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坚持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扎实做好重点评议科室、单位、法律服务行业和基层司法所的整改工作。重点参评科室基层工作指导科、法律援助中心和公证处要按照要求扎实开展好各项活动。

(三)强化监督。我局将适时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活动,重点督导各科室、各单位政风行风评议意见整改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并纳入综合考核。各科室、各单位也要组织督查自查,明确检查的重点问题、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对政风行风案件要严肃查处,办结后及时向当事人反馈。年底前,将对2016年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将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年终综合表彰重要依据。

2016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方案5篇
房管局学法实施方案2016 第五篇

第1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方案【房管局学法实施方案2016】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我局对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督查、指导功能,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环境综合整治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局领导、机关科室巡查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巡查机制,工作日内,局领导每日分组轮流对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相关城区和责任单位及时整改,进一步促进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营造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环境。

二、巡查分组

成立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巡查小组,共分五组:

三、巡查对象

四个城区为巡查重点。

四、巡查内容

市容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工作情况,主要包括道路、绿化带(花坛树穴)清扫保洁、果皮箱设置清洗、垃圾收集、垃圾转运站卫生、校园及农贸市场周边市容秩序卫生;占道经营治理、街道容貌治理、非机动车辆停放管理;违法建筑查处、渣土运输管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无物业管理小区、江河沿线驳岸卫生保洁;城管队员错时上班在岗工作情况,环卫工人履行职责情况;招牌灯箱规范管理、非法小广告清理情况等。

五、督查组织

(一)每个巡查小组每次负责两天的巡查活动,各小组按顺序循环安排,具体巡查日期以当月巡查排班表为准。巡查小组由1名带队领导和1名科室或二层单位工作人员组成,各组人员可轮流自行组配,巡查点位自行确定。周一至周四每日上午、下午各巡查一次,周五只上午巡查一次。巡查车辆和照相器材等设备由各组安排。

(二)各巡查小组要认真履行巡查职责,建立巡查工作档案,对存在问题的文字、影像资料要整理保存,记录在案。

(三)每周五下午16:00在市市容局六楼会议室召开一周巡查工作汇报会,局领导全部参加。各组汇报本周市容环境卫生巡查工作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下步工作建议。局综合管理科对各组巡查情况进行汇总存档。

(四)局办公室负责局领导月巡查排班表的制作、分发和领导巡查临时调整工作,做好每周五下午巡查工作汇报会的会务工作。因工作等原因不能参加当日巡查的局领导、机关科室,要及时向办公室说明情况,办公室负责做好人员调整工作。

(五)对各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城区和责任单位及时整改,整改情况要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六)对要求整改的问题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经督促仍整改不到位的,给予相关城区的责任单位通报批评,并在市里有关新闻媒体上曝光。

第2篇:市容局作风效能提升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着力解决局“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显著提升机关效能,强力推动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根据《市开展机关作风效能提升大行动实施方案》精神,局决定从今年3月份开始,在全局系统开展为期8个月的“机关作风效能提升大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机关作风效能提升大行动,切实解决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以及“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文风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效能,不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成果,努力实现局各级机关和干部队伍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局成立开展机关作风效能提升大行动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要求

(一)转变机关作风

1.工作内容

(1)重点整治党员干部队伍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坚决反对“四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整改“六病”、“五化”、“五缺乏”等方面的不良表现。“六病”,即“软骨病”、“冷漠病”、“浮躁病”、“享乐病”、“梗阻病”、“懒散病”;“五化”,即宗旨意识淡化、进取精神退化、工作推进虚化、履职能力弱化、生活追求奢化;“五缺乏”,即缺乏服务精神、缺乏实干精神、缺乏担当精神、缺乏创新精神、缺乏进取精神。

(2)重点检查各级各单位在贯彻落实局党组决策部署中存在的作风突出问题。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要求,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美丽、清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清理整治“两违”等重点工作为抓手,以解决影响工作推进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改进窗口服务功能为重点,存在什么问题,就立马整改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抓什么问题。通过“解剖麻雀”,抓好整改,确保局党组确定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3)重点督促各单位各科室完善制度促整改提高。督促各单位各科室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对照检查查找“四风”、“六病”、“五化”、“五缺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强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并务求取得实效;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首问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结办制、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作风效能建设长效工作机制。

2.措施要求

(1)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各单位各科室要联系实际,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阶段,扎实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影响工作落实的突出问题,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及“四风”、“六病”、“五化”、“缺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抓好落实,强化督促检查,以整改提高的实际成效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四风”方面,重点查找:不重实效,图虚名、务虚功、工作不抓落实等形式主义;办事推诿扯皮多,效率低下、不作为,不负责任等级官僚主义;安于现状、贪图安逸,缺乏忧患意识和创新精神等享乐主义;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等奢靡之风。

“六病”方面,重点查找:不负责、执行力弱的“软骨病”;高高在上、脱离群众的“冷漠病”;弄虚作假、浮夸冒报的“浮躁病”;铺张浪费、贪图玩乐的“享乐病”;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梗阻病”;得过且过、平庸无为的“懒散病”。

“五化”方面,重点查找:群众观点不牢、群众感情淡薄、无视群众呼声、不管群众疾苦、叼难群众、侵害群众利益等宗旨意识谈化问题;事业心责任感不强、无所用心;因循守旧、平庸无为、不负责任、不敢担当、纪律松懈、自由散漫等进取精神退化问题;急功近利、好大喜功,热衷表面文章、花拳绣腿,作风漂浮、落实不力,虚报浮夸、欺上瞒下等工作推进虚化问题;岗位业务不精、本领不强,服务群众和群众工作水平不高,解决问题办法不多等履职能力弱化问题;艰苦奋斗精神缺失、向往享乐奢华,讲究排场、铺张浪费,情趣低俗、玩心过重,弄权贪腐、谋取私利等生活追求奢化问题。

“五缺乏”方面,重点查找:群众观点不牢、群众感情淡薄,高高在上、衙门作风,整天坐在机关,不接地气,官气十足,不愿倾听呼声不了解群众疾苦;工作方法简单,习惯于发号施令,爱干“监督员”,乐做“管理员”,不当“服务员”,肠梗阻现象严重,办事效率低下等缺乏服务精神问题;热衷于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搞花架子行为,会上头头是道,会后缺少实招,抓而不力、劳而无果、忙而无功等缺乏实干精神问题;怕担风险、患得患失,当好好先生,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遇到矛盾不敢抓,碰到问题不敢管,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干事;遇事议而不决、决而不行,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怕接触矛盾,碰到问题绕着走等缺乏担当精神问题;满足于照抄照搬,习惯用旧思维、老办法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破解难题的办法不多、措施不活,墨守成规有余,开拓进取不足,只求看摊守业保险,不担改革创新风险,缺乏大手笔、大气魄、大举措,闯不出新路子,打不开新局面等缺乏创新精神问题;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因循守旧、平庸无力,精神颓废、不思进取,纪律松懈、自由散漫,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小富即安,不愿与强的比、向高的攀等缺乏进取精神问题。

(2)切实抓好督促检查

强化督查力度。局纪检组会同相关科室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座谈与走访群众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抓好对各单位各科室作风效能建设的面上督查,对行政执法单位、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科室及窗口服务单位进行重点抽查,认真检查在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服务方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受理投诉举报。局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投诉信箱,及时受理各类投诉,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果。通过受理投诉、明查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严肃查处推诿扯皮、不敢担当、执行不力、效率低下、作风粗暴、态度冷硬、不勤不廉等行为。

3.工作牵头、配合单位和责任分工

牵头单位为局办公室,配合单位为局办党办、综合业务科、法规监督科。

①局办公室:细化机关各科室职能职责,规范机关人员上下班、呈文办事制度,建立考勤登记,拟制局机关人员管理规定,加强人员日常管理等。完成时限:5月底前。

②执法监督科:设立举报电话,受理和处置各类群众投诉,处理各类涉法问题等。时限:贯穿全年。

③综合管理科:规范各类审批程序、规范窗口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结办制、服务人员行为规范等。完成时限:5月底前。

④局党办:组织征求意见建议、明确领导责任分工,协调搞好对照检查活动,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呈办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完成时限:群众路线教育对照检查阶段结束前。

⑤纪检组:完善和落实首问责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督查考评,纠治不良歪风。时限:贯穿全年。

(二)改进文风会风

1.工作内容

(1)整治文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文件报送不够规范、格式不够标准、内容不够精练;二是随意提高发文规格、不符合行文规则;三是办文不及时,人为造成急件;四是发文仓促,不符合办文程序和时限要求。

(2)整治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会议较多、时间较长,科室以局名义发文较多;二是不按要求指派或组织人员参会;三是不按要求参会和执行请销假制度,迟到早退,擅自安排他人顶替参会;四是不能按照会议要求抓好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和落实。

2.措施要求

(1)文风方面

严格控制发文总量。以局名义发文每年原则上不超过40件,业务性发文不超过50件,各类通知不超过100件。

严格规范公文报送。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中共市委办公室印发的《市委及市委办公室常用公文格式样本》(办发〔2016〕13号)的要求报送公文,做到行文规范、格式标准、文字精练、条理清晰、表述准确。以局名义印发、转发或批转的文件,一般性公文控制在3000字以内,确有需要的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请示性公文控制在1500字以内。

准确把握发文依据。各科室发文应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发文,不得以发文先例或外单位文件作为发文依据,向局党组、领导汇报工作时捆绑夹带发文事项,不作为发文依据,必须按照程序重新审核报批。

严格控制重复发文。对同一事项或关联度高、体例相同的事项,提倡一次性发文,不搞重复发文。

严格控制发文规格。未经局党组批准,各科室不得向局属单位发布指示性公文,上级文件已经发至局属单位要求明确具体的,一般不另发文件,确需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的,发文规格与上级文件对应,并要有具体贯彻措施,不得照抄照搬,业务科室能够发文解决的,不以局名义发文。

严格公文报送时限。各科室向局党组报送的请示,应经分管领导审签。需要报送局党组研究决定的事项,原则上提前7个工作日报分管领导审签。

提高办文质量和效率。收到上级来文后,要认真阅读来文内容,弄清来文要求和明确要求完成的时限,严格按照领导分工及时呈办,因业务线上工作需要局主要领导审签的事项,由分管领导签批意见建议,并督促及时呈阅,局办公室要第一时间根据局领导审签的意见,呈送到相应科室具体呈办。各科室对上呈办的文件,严格按照逐级把关的程序进行呈办。

从严控制各种简报。除综合整治办、“两违”办根据需要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工作简报外,局原则上不再向市委、市政府报送简报。【房管局学法实施方案2016】

减少文件印发数量。充分运用办公自动化系统网络传输文件,减少纸质文件印发数量,降低办公运行成本。除印发少量需要报送局领导和存档外,尽可能减少印发纸质文件。

(2)会风方面

严格会议审批。以局名义召开的会议,应提前制定年度计划,在每年1月底前经局办公室报请局党组审批,确需要临时召开全系统性会议的,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

减少会议数量。加大会议协调力度,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会议坚决合并,力争局年度会议比去年减少20%以上,简化会议内容,局组织的会议原则上只安排1-2名局领导讲话,减少印发会议材料。

严格控制会议时间。缩短会议时间,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非紧急会议,不安排在节假日或休息时间召开。

严格按要求指派相应人员参会。对于市要求的参会事项,必须严格按要求报名参会。局里组织会议,要按照规定要求通知相关人员按照参会,未经批准不得替会。

严格做好会议准备。牵头呈办局系统性会议,原则上会前5个工作日准备好相关会议材料报局领导审核,会前将相关会议材料印发与会同志,会议内容必须充分协商协调,会议议题必须完成征求意见和部门协调程序、情况清楚、问题明确,涉及部门之间职责权限问题,由主办科室负责协调,经主办科室负责人出面沟通协商未果的事项,方可报请局领导出面协调,会务不充分的不开会。

严格会议请假制度。以局名义召开的会议,凡已明确参会人员的,必须按要求参会。如遇自行安排会议和活动与参会有冲突的,原则上应根据会议通知要求及时调整,确保正常参会,特殊情况确请假的,要向会议主办部门报告事由,并明确代会人员(不能代会的除外),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安排他人顶替参会。

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参会人员原则上应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不得迟到迟到或早退,进入会场前,要自觉关闭手机等通信工具或调至静音状态。进入会场时,不得高声喧哗,明确座位安排的,按指定位置就座。严禁随意离开会场或在会场外长时间停留甚至聚集喧闹。不准在会场内及周围吸烟,不准在会场来回走动,不准随意交头接耳,不准接听和拨打手机,不准使用手提电脑、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不得在会场内阅读与会议主题无关的报刊、资料,不得从事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不得在会场打瞌睡,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会后按要求做好会议精神的传达和落实工作。

加强会风监督。由局纪检组组织实施,负责通报会议纪律,会议精神落实等情况,并将结果纳入各单位各科室的年终考核内容。

3.工作牵头、配合单位及责任分工

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牵头,各科室配合。

①局办公室:于5月底前牵头组织进行一次对照清查,拟制规范局文件呈办和管理规定,拟制改进局会风工作措施。完成时限:5月底前,把关领导:易理冬。

②其他科室:配合搞好清查整改工作。

(三)规范“三公”经费管理

1.工作内容

(1)整治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经费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二是借用、占用其他单位车辆,接受企事业单位、个人捐赠车辆等;三是违规配备公务用车和公车私用,顶风违纪公款购车入私户情况;四是弄虚作假核销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或者支出范围不符合规定,未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存在无预算或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经费等问题;五是预算执行过程中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的调整存在未严格按程序报批的问题;六是在其他经济分类科目中列支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七是存在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的行为。

(2)整治公务接待经费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务接待费用未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支,没有实行接待开支总额控制制度,超标准列支;二是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三是存在公款相互吃请、公款高消费娱乐、公款旅游及公款送礼行为;四是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五是以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2.措施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单位各科室要把加强和规范“三公”经费管理纳入厉行节约反对“四风”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每季度向一定范围公开“三公”经费开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计财科要加强对“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执行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局纪检组要加强监督检查,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及时处理违纪问题。

(2)强化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制定和完善“三公”经费管理、机关资产管理、公务用车配备和管理、公务接待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措施,细化有关定额和标准,努力构建结构完整、内容全面、形式规范、层次分明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规定,建立健全有效控制“三公”经费增长的长效机制,严格制度执行力。

(3)强化纪律保障,确保取得实效。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把“三公”经费管理监督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年度绩效考评范围,纳入经常性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要在今年5月底前和11月底前分别组织一次自查自纠,对“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认真自查和统计分析,发现问题,要对照规定、落实责任、及时整改,推动“三公”经费检查落到实处。

3.工作牵头、配合单位及责任分工

局办公室牵头,局计财科配合组织实施

①局办公室:5月底组织前对我局“三公”经费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清理,对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制定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马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列出整改的时限、责任人、整改措施。在此基础上,会同局计财科对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制定完善局“三公”经费管理制度规定,形成长效机制。完成时限:5月底前。

②计财科:严格按要求做好“三公”经费列支预算,清理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列支,会同局办公室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规定。完成时限:5月底前。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市机关工作人员作风效能问责暂行办法》、《市干部作风建设“十个不准十个一律”规定》,对在机关作风建设、文风会风、“三公”经费等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一)提醒。针对机关干部职工队伍中发现的一般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切实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

(二)约谈。对不主动履行岗位职责,不主动落实中心工作,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作为,慢作为,搞变通,情节较轻的,进行约谈,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

(三)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律在局属单位范围内进行通报,并责成所在单位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处理,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

(四)问责。属于作风效能范围,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任公开道歉、诫勉谈话、调离岗位;情节严重的,给予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免职、解聘或辞退。

(五)惩处。属于违纪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和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重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3篇:城市容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全市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以来,我市城市环境得到了较大的改观,但是市区主要节点、旅游通道、主要街道仍然存在各类广告标志牌乱象、绿化带植被缺损、城市照明总体亮度水平不高及设施破旧等影响市容观瞻的问题。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市市容市貌水平,为建设国际旅游胜地和美丽创造良好环境,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城市容貌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城市容貌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二、整治内容

(一)广告标志牌整治。

1.拆除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设置的各类广告、标志牌、指示牌。

2.拆除或更新陈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错漏的各类广告牌、指示牌、标志牌。

3.清理整治临街门面不符合规范要求,影响市容观瞻的招牌、灯箱、张贴、小广告等。

(二)绿化带植被整治:补种主要街道绿化带影响市容观瞻的植被。

(三)城市照明整治:更换和改造陈旧损坏的灯杆及昏暗光源,对遮挡路灯,影响道路照明的园林树木进行修剪。

三、整治范围

(一)重点整治范围:

(二)次重点整治范围:其它路段。

四、整治时间

(一)第一阶段(2016年1月1日至1月15日)

1.广告标志牌整治。

(1)拆除或更新陈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错漏的各类广告牌、指示牌、标志牌。清除临街门面立柱、台阶、地面、墙面、玻璃门、窗等处的张贴广告。

(2)各城区、各部门、各单位自行拆除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设置在各自所属、所管辖的公有产权或土地、设施等上面的各类广告牌、指示牌、标志牌、灯箱;拆除不能正常使用的电话亭;拆除绕城高速出入口及周边错漏交通标识牌,并及时予以完善。

2.绿化带植被整治:

3.城市照明整治。

(二)第二阶段(2016年1月16日至3月31日)

1.广告标志牌整治。

(1)专项整治办公室和技术指导组提出全市门店招牌改造方案,报指挥部审查。

(2)各城区全面完成重点整治范围内的以下工作: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设置的各类广告、标志牌、指示牌的拆除;拆除或更新陈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错漏的各类广告牌、指示牌、标志牌。清理整治临街门面不符合规范要求,影响市容观瞻的招牌、灯箱、张贴、小广告等。对不易清除的门店立柱张贴广告应使用硬质材料覆盖,要求色调相对统一,安装平整,保持整栋楼门面的外观协调。玻璃窗内张贴广告面积不超过窗的三分之一、统一纸张式样、张贴高度。

(3)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完成各自的任务。

2.绿化带植被整治:。

3.城市照明整治。

(三)第三阶段(2016年4月1日至6月30日)

1.巩固第一、二阶段整治成果。

2.开展次重点整治范围整治工作。

五、职责分工

(一)广告标志牌整治。

1.各城区指挥部是本辖区整治城市容貌的牵头单位,各职能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乱象进行整治,协助指挥部做好相关工作。

2.市市容局负责对大型违法户外广告的查处,配合各城区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做好各类违法广告、不规范店牌的拆除工作。

3.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设置的各类广告、标志牌、指示牌,设置在市直部门、区直、中直部门产权范围上的,由产权部门牵头组织拆除,不在上述产权范围内的,由各城区政府组织拆除。

(二)绿化带植被整治:市园林局负责组织补种主要街道绿化带的缺损植被。

(三)城市照明整治。

1.市园林部门负责对整治路段树枝进行修剪。

2.市市政局负责更换陈旧路灯和路灯灯杆刷油漆工作。

六、整治标准

(一)广告标志牌整治

1.各类广告、标志牌、指示牌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GB50449-2016)、《壮族自治区城乡容貌标准(试行)》、《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和《市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的规定,并经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设置。路名牌的设置应当符合《地名标志》的要求。

2.各类广告要求用字规范、内容健康。保持安全牢固、整洁完好。陈旧、破损、灯光显亮功能不完整的,必须及时进行翻新或拆除。

3.临街门面的招牌广告应当按照一店一牌、上下一条线、前后一个面的要求规范设置,不应多层设置,宜在一层门檐以上、二层窗檐以下设置。同一建筑物外立面上广告的高度、大小、色调应协调有序,且不应超过屋顶设置,不应遮盖建筑物的玻璃幕墙和窗户,不得影响该建(构)筑物的轮廓线,不得对周围居民产生光污染。

4.各类设施、各建(构)筑物、临街店面台阶、立柱、地面、墙面、玻璃门窗,保持完好和整洁,无张贴广告、小广告。

5.无不能正常使用的电话亭。

(二)绿化带植被整治:保持街道绿化带植被基本完好。

(三)城市照明整治: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维护应符合建设部《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6)和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维护技术规程》(DB45∕T120-2016)的要求。要达到主干道亮灯率≥98﹪,小街小巷亮灯率≥96﹪,照明设施完好率≥85﹪,灯杆、灯具保持整齐美观,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的标准值要符合国家标准规范。

七、工作措施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综合整治、整体推进”的要求,全面启动城市容貌专项整治行动。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站在建设国际旅游胜地、建设美丽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城市容貌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要转变观念,尽快将市容管理从粗放式、平面式管理向精细化、立体式管理转变,切实提升国际旅游名城的品位。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在目前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权还难于有效推进的情况下,各级各部门要突破体制束缚,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又要增强主动参与意识,加强相互间的支持、配合和协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以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为目的,进一步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各责任单位要层层发动,运用现代传媒广泛宣传,形成氛围。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做到单位带好头、干部作表率、市民见行动。同时,要对一些反面典型进行曝光,并组织专题评论,增强群众公德意识,营造全民关心、全民配合、全民参与、全民维护市容环境的浓厚氛围。

(四)创新思路,务求实效。各级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积极探索符合国际旅游胜地特色的户外广告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专项整治成效。

(五)加大投入,保障到位。市、城区两级财政要安排相应专项整治经费,各城区各部门要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各界资助和群众自筹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经费保障到位,推动城市容貌整治行动深入持续开展。

第4篇:2016年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6年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引领,以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考核和评先为抓手,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设定依据等三项清理为重点,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两个建成”目标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新修的《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93号),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明确重大决策范围和事项,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重大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备。

二、进一步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注重调查研究,创新立法征求意见的方式方法,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更好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提高立法质量。自治区重点推进《乡村清洁卫生条例》和《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立法工作。

三、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围绕建设法治,加快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通过整合行政执法主体,积极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各设区的市在年内要全部完成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组建工作,选择1-2个县(市、区)为试点,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力争到2016年全区各市县全面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有效解决行政执法中权责交叉、多头执法的问题。

四、组织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设定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国发〔2016〕39号)和《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新增设行政许可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30号)精神,组织对设定行政审批事项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取消不符合上位法规定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严控新设行政许可,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加强后续监管,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五、组织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现行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限制非公经济发展的规定进行全面清理,废除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使非公有制企业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从而激发非公有制经济和微小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

六、组织清理涉及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于2016年3月1日起在全国推开,根据修订后的工商登记法律、行政法规,组织开展涉及工商登记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为顺利推进我区工商登记制度提供法制保障。

七、大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继续抓好行政执法监督局组建工作,力争年内全部实现市县法制办增挂行政执法监督局牌子的目标。继续加强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会同自治区卫生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研究开展生活饮用水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选择1-2个专题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同时注意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配合和联动。

八、扎实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落实好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各项要求。继续加大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力度,健全完善行政复议配套制度。通过规范办案流程,统一办案尺度,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提高办案质量,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九、继续抓好依法行政示范点的创建和培育工作。进一步培育自治区、市两级依法行政示范点,构建依法行政经验交流平台。认真总结第一、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点的经验,制订第三批依法行政示范点综合指标,继续开展全区依法行政示范点的创建培育工作。通过采取召开现场交流会等形式,总结和推广示范点所取得的成功经验,促进全区依法行政整体水平的提高。

十、切实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强法制队伍教育培训,继续与国内高校合作举办依法行政业务培训;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对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区政府法制队伍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十一、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研究和改革创新探索。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研究依法行政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创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新思路新对策,适时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讨会,交流理论研究成果。积极开展法治政府总体规划、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研究。

十二、充分发挥仲裁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仲裁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法定途径。各市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仲裁机构,积极探索和创新仲裁工作机制,拓展仲裁领域。在今年《仲裁法》颁布二十周年之际,主动组织好相关宣传活动。尚未组建仲裁委员会的设区市,要求在今年上半年完成登记挂牌工作;适时筹建仲裁协会,加强仲裁工作的经验交流、队伍培训和区域协作,促进仲裁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十三、切实加大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力度。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建立自身政府法制信息网站,及时反映在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果;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依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开辟法治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和推广依法行政所取得的成功经验、主要做法和先进典型,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舆论氛围。

第5篇:市容局法律七进实施方案

“法律七进”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和重点内容。为确保我局“法律七进”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全面推进依法治理进程,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工作要求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法律七进”示范点工作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公民宪法和法律意识,权利与义务、责任相一致意识;引导广大机关、乡村、社区、企业、学校、单位和景区(点)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组织领导

“法律七进”活动在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进行,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作方案,部署、指导、检查、总结活动情况。

三、具体工作标准如下:

(一)法律进机关

1、建立健全机关学法制度

(1)把法律学习列入局机关年度学习计划;

(2)每年7月和11月各组织一次局党组学习中心组(或扩大)集中学习法律知识;

(3)每年适时组织机关公职人员进行法制学习教育(4次以上);

(4)每年按市普法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一次年度考试,参考率98%以上,要求每人写一篇学法心得体会或调研文章。

2、加强机关学法用法阵地建设

(1)局机关在办公室一楼建立一个永久性法制宣传专栏,每年出刊6期以上;

(2)局机关在一楼进门右侧墙上制作一条永久性法制宣传标语,内容为“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管好城市服务人民”;

(3)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制度上墙,将本部门主管的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办事流程等,制作规范的宣示牌,上墙进行宣传和公示。

3、抓好干部职工法律培训

(1)每年安排2至4个专题法制内容,对领导干部进行相对系统的法律培训;

(2)要分期分批组织科级以下工作人员进行一次法律培训,参加培训人员90%以上;

4、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认真抓好城市管理专业法的宣传教育,每年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宣传教育活动二次以上。

5、大力加强依法管理

(1)建立健全规范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积极推行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

(2)健全完善机关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积极推进机关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3)坚持和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首问负责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

(4)深入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适时整治和解决突出问题;

(5)全面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加大对机关执法水平、执法效果和工作效率的考核力度,努力做到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败诉和行政复议案件被改撤率控制在10%以下。

6、大力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活动

积极参加创建活动,基本实现行政诉讼案件无败诉,行政复议案件无被改撤,无群众投诉,无违法犯罪被判刑和受处分人员,无重大决策失误和责任事故等“五无”标准。

(二)法律进乡村

努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六五”普法和农建工作的开展,积极支持局扶贫对象的法制教育阵地建设,组织全局人员积极筹集和赠送普法资料,每年有计划地落实“六五”普法教材,用三年时间做到每户一册;对农村建立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栏和开展农村法律知识培训,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法律进社区

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要根据所在辖区的工作安排,积极支持和帮助社区法制建设,为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和支持或法律咨询服务。

(四)法律进企业

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大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局属企业要在以下五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1、要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学习制度,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正确处理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关系;

2、中层以上人员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参加法律知识学习;每年组织企业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法律知识2次以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学习教育4次以上;每年落实普法教材领导干部人手1套,部门、班组各2套以上;

3、加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大力宣传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

4、加强学法阵地建设,要建立法制学习园地、版报等;积极开展法律知识讲座、集中学法、经验交流会等;

5、积极推进律师试点工作,必要时,聘请法律顾问,以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五)法律进学校

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城管执法要会同街道、社区进入学校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六)法律进单位

1、建立健全单位学法制度

(1)局属各单位要把法制教育纳入整体工作部署,认真制定“六五”普法规划,“法律进单位”实施方案和年度学法计划;

(2)每年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法律知识2次以上,每年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学习教育4次以上;

(3)每年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一次年度普法考试,参考率达95%以上。

2、加强学法用法的队伍和阵地建设

(1)每个单位要建立一支法制宣传员、辅导员队伍,原则上按照每50人配一名以上法制宣传或法制辅导员,并积极组织开展活动;

(2)每个单位在醒目位置书写或制作一条永久性法制宣传标语;

(3)有条件的单位应建立一个法制学习活动中心(室),定期开展法律学习教育活动;

(4)市容网应开设法制宣传专题栏目;

(5)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事务公开和制度上墙。

3、积极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每个单位每年组织开展法制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一次以上,要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工作业务,通过公示牌、宣传画、宣传册等形式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大力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努力做到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

4、全面加强依法管理

(1)健全规范领导班子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2)健全单位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坚持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积极推进单位管理的规范化;

(3)深入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建立健全行业管理和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行业管理和服务的程序和行为。

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逐步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五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与业绩考核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各单位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要积极引导单位职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增强广大职工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意识。要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现依法建制、依法管理。各单位要通过公示牌、宣传册等形式,积极向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六五”普法期间,各单位都要积极参加“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七)法律进景区(点)

我局委托执法的单位有四个:即:景区管理处、景区管理处、芦笛景区管理处和滨江景区管理处,局对四个单位的“六五”普法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和验收等工作,要求各单位做到:

1、建立健全景区(点)学法制度

(1)加强景区(点)学法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法律进景区(点)”实施方案和年度学法工作计划

(2)每年组织景区(点)管理人员、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法律知识2次以上,每年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学习教育4次以上;

(3)每年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一次年度普法考试,参考率达95%以上。

2、加强学法用法的队伍和阵地建设

(1)有条件的景区(点)要充分发挥志愿者的作用,建立一支法制宣传员队伍,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结合民族特点,积极挖掘旅游文化资源,依托旅游文艺团体,积极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大力开展法治文艺宣传;

(2)在景区(点)醒目位置书写或制作一条永久性法制宣传标语;

(3)有条件的景区(点)应建立一个法制学习活动中心(室),定期开展法律学习教育活动;

(4)利用旅游宣传推介和相关网站,充实法制宣传内容,开设法制宣传专题栏目;

(5)各景区(点)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事务公开和制度上墙。

3、积极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定期组织法制宣传员、辅导员、法律志愿者进入景区(点)及周边地区开展义务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帮助景区(点)相关人员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不断提高依法管理、依法维权的能力和自觉性;

(2)要通过公示牌、宣传画、宣传册等形式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大力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努力做到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

(3)利用景区(点)公共活动场所、人员流动密集的地方和重要景点设立的公共宣传专栏,及时充实更新法制宣传内容;

(4)依托景区文化团体,挖掘少数民族素材,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法治文艺演出;

(5)大力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治主题教育活动,针对违法经营、旅游纠纷、阻碍正常执法、群体性事件等现象,切实抓好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景区(点)居民、工作人员、导游、游客等人员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依法合理表达诉求、依法自觉履行义务。

4、全面加强依法管理

(1)健全规范领导班子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积极推行景区(点)法律顾问制度。

(2)深入开展行业依法治理,进一步健全规范景区(点)自治、依法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规范行业管理和服务的程序和行为。坚持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积极推进景区(点)管理的规范化。

(3)大力开展“法治示范性景区(点)”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景区(点)依法治理,大力提高景区(点)依法管理水平。大力推进平安建设、和谐景区(点)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四、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创造性地开展“法律七进”活动,要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采取量化目标考核,使“法律七进”活动成为“六五”普法期间,引导和促进本单位人员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裁体。

(二)各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要不断总结、宣传和推广“法律七进”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确保“六五”普法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各单位在认真贯彻落实本活动方案的同时,要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台账的收集和整理,并于11月12日前将此项活动总结及台账报局执法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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