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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一课要求党课至少。召开一次

2016-07-16 11:57:34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三会一课要求党课至少。召开一次(共6篇)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的几点基本要求如何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课)是党日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重点,落实“三会一课”必须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一、如何落实好支部大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参加,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派人参加,通...

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的几点基本要求
三会一课要求党课至少。召开一次 第一篇

如何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课)是党日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重点,落实“三会一课”必须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如何落实好支部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参加,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派人参加,通常称为支部大会。开好支部大会,应注意以下几点:

1、做好会前准备。支委会根据上级党组织指示和本单位实际工作的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议题要明确,中心要突出。支部书记会前要对讨论的议题考虑出初步方案,做到心中有数。尔后,把会议的内容、目的、时间和要求,提前通知全体党员做好准备工作。必要时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者。会前准备工作是开好支部大会的基础,以往一些单位没有很好地重视这方面的工作,先进性教育活动时确实重视起来了,效果非常的好。

2、认真开好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会议,组织委员清点到会人数,向大会报告应到党员数、实到党员数、缺席人数及原因,说明到会人数是否符合规定,并负责会议记录。根据支部大会议题内容的要求,必要时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人数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才能开会和形成决议。开会时,主持人要引导大家围绕中心议题充分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努力做到人人发言,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力求把议题议深议透,并形成统一的意见。

3、形成会议决议。必须形成会议决议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主持人应适时集中多数者的意见,提请大会表决,组织委员统计并记录表决结果。表决结果,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为通过,并形成决议。同时,应尊重少数人的意见,对经过充分讨论仍然存在较大分歧的问题,如无紧急情况,可暂缓作出决议,留待下次会议继续讨论;必要时也可报请上级党组织决定。形成会议决议后,要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会议要求落实好决议内容。

二、如何落实好支委会

支委会是党支部议事决策的基本途经,是实行集体领导的主要形式。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每年不少于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支委会讨论研究问题和作出有关决策。开好支委会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做好会前准备,确定支委会议题。研究确定讨论议题时。支部书记、副书记应

深入了解情况,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根据《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议题范围、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和实际工作要求,确定支委会议题。议题确定后,要出“安民告示”,通常应由书记及时告知各位委员,以便大家提前准备。

2、落实会议内容,民主集中地开好支委会。一是要充分发扬民主。正副书记要有民主作风,开会时要主动启发引导其他委员围绕会议内容发表意见,不能一言堂、主观武断;每位委员都要有全局观念和积极负责的思想,自觉维护集体领导。二是要严格遵守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问题时,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遇有重大分歧意见时,除紧急问题必须迅速决定外,不要匆忙作决议,可留待下次会议继续讨论。三是要一事一议。为提高议事时效,会上应避免临时动议。

3、形成支委会决议,抓好工作落实。支委会讨论决定问题,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结果以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赞成为通过。支委会决议一经形成,必须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声明保留或向上级党组织提出,但在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未改变决定前,行动上不得有任何反对的表示,也不能向外泄露支委会讨论的情况。支部书记对落实支委会决议要提出具体要求,由党政负责人和有关委员按职责分别组织实施。正副书记要主动检查、及时了解掌握贯彻执行情况,督促决议的落实。同时要充分发挥工会、团支部等群团组织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党支部决议的执行变成全体人员的自觉行动。

三、开好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开一次,工作需要时也可提前召开或增加开会次数。认真开好党小组会,是党小组长的一项重要职责。每次会议,要围绕党支部近期的中心工作,结合小组实际,重点解决一两个问题。党小组长按党支部布臵的会议议题、开法和注意事项,结合实际加以考虑、并将会期、议题等提前通知本组的党员,做好会前准备。会上,要围绕中心议题,组织讨论。党小组长要启发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议结束前,小组长要适时归纳小结,形成结论,做出的决定应经多数党员同意。经过讨论,意见还不一致的问题,可进一步酝酿,力求思想统一;一时难以统一的,如实向党支部报告。

四、坚持党课制度,落实党课教育

党课是进行党员教育的主要形式之一,党课制度是基层党组织生活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保证党员教育落到实处的一项重要措施,必须依章办事,认真坚持,不得

以任何理由占用党课时间,切实保证党课教育的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扬我党的光荣传统,带头讲课。实践经验告诉我,讲好党课要做到以下几点:

1、认真要备课,准备要充分。课前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在熟悉课题内容、掌握基本观点的基础上,联系实际,归纳提炼,写出详细的讲课提纲或讲义,有条件的可制作光盘(电教片)。要突出重点、抓准问题,有针对性的做好准备,做到胸有成竹,言之有物。努力回答党员思想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最关心的问题,解开他们的思想扣子,做到有的放矢、讲其所需、解其所惑。只有联系实际、突出重点、抓准问题,才能内容集中,说理透彻,打下烙印,便于记忆,切实做到每上一次党课,弄清一两个基本观点,使大家提高一次认识、接受一次教育。

2、内容要新意,讲课要艺术。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内容在不断发展,我们要善于学习、吸收新知识、发现新问题、接受新观点、更新观念、更新讲授的方式方法。课题有新意,内容要求新。老课题,要老课新讲,根据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和党员思想新的变化,充实新的内容,讲出新的味道。讲课中涉及到的事例要真实、生动、典型、贴切,能抓住人心、说明问题。讲课的感染力要强、要有逻辑性,做到脉络清晰、层次分明、深入浅出贴近实际、通俗易懂。要善于运用生动活泼的教学方法,增强授课的说服力和吸引力;要善于运用各个学科的知识来说明问题,以丰富讲课的内容,拓宽讲课的路子,提高讲课的质量。

3、安排要周密,处臵要灵活。要合理布局讲课的内容,不能前紧后松,也不能前松后紧;讲授的观点要前后呼应、承上启下、条理分明、全文贯通,前面提到的问题,后面要给予回答,后面讲到的问题,应是前面问题引申的结果;每一课的时限要适宜,时间太短难以解决问题,时间太长可能反而会影响到效果,基层党支部组织的党课一般应控制在一到两个小时为宜。课堂上解决不了的问题,要灵活处臵。

五、联系实际,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

组织好“三会一课”是基本的常识问题,是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应该具备的基本功。如何联系好实际,还必须不断学习总结、创新方式方法,抓住当前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工作重点,把握人员的思想动态,将“三会一课”有效地与本单位中心工作的开展有机地结合起来,相互渗透、相互促进,才能起到良好的效果。

1、要结合当前的政治形势。如近年来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思想的学习教育,既是“三会”的重要议题,又是党课的主要选材,要把这些活动与“三会一课”结合起来落实,效果会更好。又如,目前进行

的事业单位改革和工资政策调整、中国加入WTO组织后带来的新发展等实际情况,必然带来一些需要弄懂和解决的新问题,涉及到人们的切身利益,党员队伍中也必然出现新思想等,这些实际情况都是“三会一课”内容的最佳依据。

2、要结合当前的工作实际。如年初经济指标和工作目标任务的下达,重要工作的开展,重大运动(事件)的来临,上级重要工作的部署等时机,都是加强党员教育的好时机,也是“三会”议题内容之一。

3、要结合当前的思想实际。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也带来一些实际问题和思想问题。在一个单位人事调整、人员工作变换等时机,也总是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和思想的波动,这时的“三会一课”就应该把解决这些问题作为内容之一,使“三会一课”有血有肉、生动感人,有效地结合实际落实好“三会一课”,解决好思想问题,促进实际工作的开展。

领导重视、组织严密、制度落实、联系实际是落实好“三会一课”的必要保证,同时还必须确保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四到位,不能图形式、走过场。时间到位: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党日活动,召开支部大会、开展党小组活动;支委会、党课每季度最少安排一次半天时间,遇到紧急情况,随时召开支委会或组织党课教育,如学习贯彻上级重要文件或重要指示等。人员到位:党日活动列入劳动纪律考勤考核制度,原则上应参加人员不得缺席,特殊情况应事先请假,但参加人员不得少于应到数的2/3。内容到位:上级规定的“三会一课”内容必须落实到实处,同时要给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好党日活动。效果到位:每次“三会一课”要努力解决实际问题,达到预期目的,做到高质量地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

2015年公司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要求党课至少。召开一次 第二篇

**企业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我中心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三会一课”活动的总体要求: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工作的基本制度,中心党支部必须把"三会一课"活动纳入工作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党支部要结合我国改革开放的实际,结合我州招投标、政府采购事业发展的实际,贴近当前中心工作,根据本支部的特点,有针对、有重点的组织好"三会一课"活动。通过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不断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水平;不断推动我中心的党员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努力为我中心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三会一课”活动的主要内容: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 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委员参加。

其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结合本支部实际研究本支部党建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工作情况;分析本支部党员状况 ,制定党员教育管理措施;讨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和考察问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其他需要支部讨论的重要问题。

(二) 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围绕支部近期的工作,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支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 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其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有关文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听取、讨论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党员的表彰或处分等问题;讨论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讨论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要问题

(四) 党课:

党课由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组织好党课教育,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

支部党课教育内容根据每一时期党的中心工作要求和党员的思想教育实际需要确定。其主要内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教育;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国内外形势教育;党规、党纪教育、党风廉政教育;与时俱进,增强党员先进性的教育;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法规的教育;招投标、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等。

三、“三会一课”活动的时间安排:

1、每年年初党支部都要根据州政府办机关党委和行政下发的工作要点,根据党总支的安排和要求,制定本支部的“三会一课”活动计划,经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党总支、州政府办机关党委备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2、“三会一课”活动必须定期进行。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或支委扩大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上一次党课。根据工作需要,“三会一课”活动也可随时进行。若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宜推迟进行。

3、“三会一课”活动一般安排在周五下午进行。因开评标、出差以及大型活动等,周五无法安排时,党支部可另调时间。

4、“三会一课”活动的召集人或主持人应加强“三会一课”的组织工作,将“三会一课”的时间、地点、中心内容等事项在事前通知每个参加者。

四、“三会一课”活动的具体要求:

1、"三会一课"在内容上,要结合党和国家的形势、围绕当前中心工作,体现招投标、政府采购改革和发展的要求,要有鲜明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践性。

2、"三会一课"必须精心组织,精心安排,注重实效。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积极有效的方法,不断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要克服和防止为开会而开会的“走形式、走过场”的做法。

3、党支部要严格“三会一课”考勤制度,健全“三会一课”记录簿,会后及时小结,使"三会一课"活动规范化、制度化。

4、"三会一课"活动必须单独召开,不能用业务会议或其他工作会议代替。

5、党员要自觉参加“三会一课”活动,不能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对半年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党支部及时提醒并给予批评教育。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经批评教育仍无转变,属预备党员的延长预备期直至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正式党员的不能参加优秀党员评比。

【三会一课要求党课至少。召开一次】

6、党支部书记要加强对 “三会一课”活动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解决。

7、党支部对因病长期休养的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活动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对参加“三会一课”活动确有困难的可指定专人向其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保持经常联系

2015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要求党课至少。召开一次 第三篇

第1篇: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本支部贯彻意见。

(2)听取和审议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3)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4)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5)提出对党员的奖励表彰和处理意见。

3、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不在时,由党支部副书记或其他支委主持。

4、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本支部工作需要确定,并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提前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作好准备。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需要做出决议的,要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

6、参加会议党员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会议有效;赞成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决议有效。

7、做好会议记录。

二、支部委员会

【三会一课要求党课至少。召开一次】

1、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紧急和特殊情况也可以随时增加。

2、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3、召开支委会必须有2/3以上支委参加,否则不能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应将需研究决定的事项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4、支委会的主要内容是:

(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和指示精神意见,讨论制定完成生产经营(工作)任务的办法、措施。

(2)分析党员队伍、职工队伍思想状况,制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

(3)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员表彰和处分,以及党小组工作。

(4)研究协调工会、团支部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5、党支部书记要做好会前准备,将会议内容提前通知每位支委。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正确意见,形成决议并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由支委贯彻落实。

7、做好会议记录。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若党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以增加。

2、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应履行请假手续。

3、会前,党小组长应与党支部书记或有关支委商定会议内容,并提前通知每个党员。

4、党小组会主要内容:

(1)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

(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的措施。

(3)接受党员汇报,检查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4)研究人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5)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5、每个党员要紧紧围绕中心议题,深入讨论,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6、做好会议记录。

四、党课

1、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党课教育计划,每季度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

2、党课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或支委授课,也可请上级有关部门同志授课。

3、党课教育内容要以《党章》为基本教材,既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也可以结合本单位中心任务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内容。

第2篇: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组会议

1、党组会议参加的成员是本局党组成员。

2、党组会议应在其成员超过半数的情况下召开,由党组书记主持,会议人员不得无故缺席。

3、党组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并指定专人作好记录。

4、凡涉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及重大工作事项,由党组会议研究决策,交本局(办)下属机构执行。党组会议还负责权力范围内的人事任免、申报、调配等。

二、支部会议

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如遇紧急事,随时召开。支委会议内容包括:组织支委学习文件和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的具体意见;研究和制定本支部党建工作规划;支委过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前段工作,布置下段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综合考察情况。支部委员会要注意遵守规定的程序,事前让委员知晓会议议题,有所准备。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要注意检查督促。

三、党员大会

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大会。会议内容包括: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订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听取和讨论支委会的工作报告;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评选优秀党员。

四、党课

党课应结合本局的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在一般情况下,一两个月要上一次党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马列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三个代表”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第3篇:什么是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指学院各党支部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二、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

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贯彻落实本支部的计划、措施;向党员报告工作,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向党员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等。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讨论接受入党申请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三、支委会的主要任务

研究制订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的措施;制定支部工作计划,检查、总结工作进展情况;研究确定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支部工作事项;听取党小组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讨论研究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总结前期工作,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安排等。

四、党小组会的主要任务

组织党员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讨论党员的奖惩意见,落实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措施等。

五、党课的主要任务

比较系统地讲解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行现代教育理论、现代科技

和法律知识教育培训等。

六、活动要求

1、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一次,支委会一般每月一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次,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

2、党支部要对“三会一课”作出统筹安排,拿出全年活动计划,固定党员活动日,确保党员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组织活动。

3、每次活动要准备充分,主题明确,记录详细。

4、所有党员都必须按时参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事先向党支部书记提出并得到同意。党支部要及时向流动党员通报组织活动情况。

5、组织活动要坚持质量,活化形式,解决问题,注重实效。

6、“三会一课”活动情况纳入党支部工作的年终总结。每个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对连续3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支部要找其谈话教育;对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劝其退党或予以党内除名。

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是我党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组织生活制度。为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特制定“三会一课”制度如下:

一、党支部大会制度

党支部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党支部大会可提前召开,无特殊情况,一般不推迟举行。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由组织委员或宣传委员主持。

开会前,党支部委员会要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内容、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党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二、党支部委员会议制度

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会人数的半数才有效;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能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党支部委员会负责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所作出的决议不能修改或推翻。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如发现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时,支部委员会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三、党小组会制度

党小组会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以推迟召开。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支部的统一安排,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的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研究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方面的有关工作。

四、党课制度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是提高党员政治思想觉悟的重要措施。根据局党委的要求和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进行党课教育。

上好党课应注意以下问题:一是突出党员教育的特点。党课的内容要紧密结合国内外形势及党的中心任务,讲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授党的基本知识。二是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切忌空谈,要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解决党员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根据党组织的要求,结合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党课教育计划。四是定期检查和讲评党员接受教育的情况,作为党支部党建考核的一项内容。

第4篇:村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党内生活的主要形式。三会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指: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方式,是加强支部建设,提高党支部战斗力,凝聚力的重要保证。为使“三会一课”更具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2、支部党员大会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议、指示精神,并结合本支部的实际制定贯彻实施计划。

(2)听取和审议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3)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4)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5)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出对党员的奖励表彰和处理意见。【三会一课要求党课至少。召开一次】

(6)对村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工作安排、重大改革事项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支部委员会

1、支部委员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遇有紧急和特殊情况也可以随时召开。

2、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3、召开支部委员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支部委员参加,否则不能召开;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应将需研究决定的事项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4、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

(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和指示精神,讨论制定完成任务的办法和措施。

(2)分析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制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

(3)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员表彰和处分,以及党小组工作。

(4)研究本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上级党委精神,结合本支部实际,做出决议和决定。

(5)研究协调团支部工作。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若党支部有特殊任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应履行请假手续。

3、会前,党小组长应与党支部书记或有关支部委员商定会议内容,并提前通知每个党员。

4、党小组会主要内容:

(1)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

(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的措施。

(3)接受党员汇报,检查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4)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四、党课

1、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党课计划,每半年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

2、党课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或支委授课,也可请上级有关人员授课。

3、党课教育内容要以《党章》为基本教材,既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也可以结合村的中心工作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内容。

第5篇: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畜牧兽医学院党支部在新的历史条件要求下的自身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一)会议时间:一般每季度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二)会议主持:由支部负责同志主持。

(三)会议内容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和指示,总结报告支部工作,征求党员意见。

2、讨论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有关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3、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必须有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出席,并经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同意,决议方为有效。

二、支部委员会

(一)会议时间: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因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二)会议主持:由支部书记主持。

(三)会议内容

1、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和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讨论加强支部自身建设问题,对需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问题提出初步意见。

3、讨论决定职责范围内的其他重要问题。

4、支部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到会委员必须超过支委人数的二分之一方可开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所做决定应到会委员半数同意才能有效。

三、党小组会

(一)会议时间:每月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

(二)会议内容

1、学习上级有关文件。

2、讨论贯彻支部决议;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讨论发展党员的问题等。

4、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一个党小组,参加党小组会。党小组长应将召开党小组会的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汇报。会议要求:会前要有充分准备,会议主题要明确,会议内容要充实、新颖,会后要有会议记录或纪要,会议具体内容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四、党课

(一)会议时间:一般每季度一次。可以支部为单位上课,也可以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一组织,集中上课。

(二)会议内容

根据党的中心任务和上级党委安排,从实际出发,针对党员当时的思想状况确定,每次集中解决党员思想方面存在的一两个突出问题。党课教育的形式要多样化,做到集中听课与分散讨论相结合。上课教育与开展生动活泼的活动相结合。每次党课,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或党支部应提前确定教育内容,并安排好主讲人,认真进行,保证党课教育质量。

五、“三会一课”制度的纪律要求

(一)严格会议请假制度。凡学院安排的会议,各部门必须按照会议通知的要求安排人员参加,并准时到会。需要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未经会议主持人或主办部门领导同意,不得安排他人代会。

(二)建立会议情况通报制度。各主办会议的部门要做好会议考勤,将与会人员到会情况及时报到党委办公室或院长办公室。两办将会议到会情况及时通报给其单位、部门和与会本人,并以“会议简报”的形式将一定时期的会议出席情况进行全院通报。

(三)建立会议考核制度。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及时将各成员参加会议的情况定期报送到党委组织部,组织部要把干部参加会议的情况列入干部考核之中,并将考核结果记入干部个人考核档案,作为干部日常考核的主要依据。

(四)加强会议纪律。与会人员不准迟到早退,更不得无故缺席;会议期间要关闭一切通讯工具,不得中途无故出入会场。

(五)与会人员要作好会议纪录,会后要切实贯彻落实会议内容。会议主办部门要做好会议内容落实的督办工作。

2015党员管理制度
三会一课要求党课至少。召开一次 第四篇

第1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坚持党支部学习制度,每月集中学习一次,重点学习中特理论、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在农村现行政策法规及科技知识。

2、坚持开展党员争先创优、“双学”和“三比三争”活动,牢固树立改革开放的发展观、求真务实的人生观,乐于奉献的价值观,维护大局的世界观。

3、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严格按党章和党的规定办事,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民主监督,党员必须严格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

4、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季度召开一次,必须重实效,党员半年以上不过组织生活或不缴党费视为自行脱党,党的组织生活必须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

5、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必须注重以下五个步骤:(1)学习教育;(2)自我总结:(3)民主评议:(4)组织处理;(5)健全制度。

6、坚持流动党员管理,党员六个月以内外出参加学习、借调、停薪留职、务工等必须按时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一年以内除上述以外,由单位出据鉴定书,一年以上接转组织关系。

第2篇:西街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工作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环节。为加强党员管理,使党员能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党员先进性,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籍关系

1、党员因调动工作、学习以及其他原因等,需从本村转到外单位,党支部和党员应及时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及时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

2、党员一般应参加所在支部党的组织活动;外出学习或工作的,参加居住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

3、党员外出前必须向党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的理由、时间、地点等,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过组织生活、缴纳党费等情况,要详细记载。临时性、间断性外出,离家较近的党员,应参加所在支部的各项活动;外出时间长、地点不固定的党员,由支委分工负责,定期通信联系。

4、对外出地点比较固定,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党员,一般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外出时间在2—6个月之间的党员,则出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党员应主动定期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按时缴纳党费,在返回期间,支部要对他们进行补课,单独组织他们学习外出期间的党内相关文件,并进行教育。

二、自身建设

1、定期汇报。党员每个月至少要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所在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以便党组织对其进行考察和监督。

2、定期谈话。党支部班子成员要按分工(),每个季度至少同党员谈一次话。通过谈话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了解他们本人或通过他们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意见、要求,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组织生活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及上好党课。

2、每个党员应主动参加组织生活,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事前必须向党支部请假。

3、党员必须认真执行党的决议,积极参加党的组织活动,坚持定期过组织生活,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党员参加所在支部党的组织活动,外出学习、工作,参加居住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积极发言,做好笔记。

5、长期患病卧床不起或长期休养的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困难,由支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重要文件和党内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

6、加强对预备党员的管理,由入党介绍人定期写考察记实(填写培养跟踪表),并为他们提供锻炼的机会,预备期满,及时讨论转正问题,并按程序上报审批。

四、民主评议

1、党支部每年一次对党员在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和考核。

2、严格依照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党员本人的工作总结和检查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3、通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作出客观公正的评议。

4、根据评议结果,采取适当方式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党费收缴

1、党员交纳党费要自觉、按时、足额。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同意,可以委托他人代为交纳或补交,但补交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3个月。

2、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的党费收缴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不同阶段工资变动情况随时按标准进行调整。

4、支部党费的收缴,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上缴一次。要严格党费收缴手续,便于监督、检查和公布。

5、党支部对不能按时和不足额交纳党费的党员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增强党员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

六、违规责任

1、对违纪党员,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根据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党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党支部可召开支部大会决定

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对没有正当理由,6个月以内不转移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要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并限期报到。经批评教育仍继续把组织关系介绍信留在自己手中、不交给转往单位的党组织、不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或根据党章规定,按自行脱党处理。

4、党员擅自离职,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本人坚持不改的,可区别不同情况作必要的处理。

第3篇: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1、社区党员应当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管理,按照社区党组织的部署要求,积极认真地做好社区的各项工作。

2、党员应该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按时参加“三会一课”,过好组织生活,因事不能参加的党员,事先必须请假。党员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在各项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三会一课要求党课至少。召开一次】

3、社区党组织要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参加学习培训,主要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政治理论、政策法律、科技文化和业务技能学习。做到内容丰富、形式灵活、效果明显。

4、社区对党员实行登记建卡管理,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流动时,必须及时按规定做好组织关系接转。

5、党员必须按中组部文件规定自觉按月足额缴纳党费,特殊情况时不能超过3个月。

6、社区内单位在职党员要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社区党组织要定期把在职党员在居住社区的表现情况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

7、社区党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活动,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或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进行组织处理。

第4篇:党员管理的主要制度

党员管理的成功实践大多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在新形势下不断坚持和完善这些制度,即构成了新时期党员管理的主要内容。

(1)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党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只有把党员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并在其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才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保证基层党组织有坚强的战斗力。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既是党员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党组织的重要职责。

(2)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必须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通常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应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这项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组织保证。

(3)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党员定期参加组织生活会,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求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此外,其他同志在思想和工作上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也应当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这项制度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方式,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的一种途径,是我们党内生活的优良传统之一。

(4)党日制度。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的规定。通常每隔一定时间安排一次,用以召开党的会议,研究党的工作,进行党的教育,过组织生活,接收新党员入党,以及向群众进行党的宣传工作等。坚持这一制度,对于活跃党内民主生活,增强党员党的观念,增进党的团结,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5)党员交纳党费制度。是指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向党组织交纳用于开展党的活动的经费。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交纳党费,不仅仅是在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按照党章规定,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应当按自行脱党处理。

(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中共中央于1988年12月批转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后,这项制度在全国城乡基层党组织中逐步建立起来。每年进行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是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在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清除腐败分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7)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组织在党员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点时,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党员组织关系由一个单位或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有关党组织只有在接到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后,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将其编入一个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临时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可开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证明其党员身份,在所去单位党组织过组织生活,但在这个党组织中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8)党籍管理制度。党籍指的是党员资格。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申请人党的人被党组织批准后,就算取得了党籍。预备党员也有党籍。凡是党员自动退党、被劝退出党、自行脱党、党员重新登记时未予登记、受到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以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就都失去了党籍。党组织应按党章及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应手续。党组织对党员党籍的处理必须采取十分严肃和慎重的态度。

(9)流动党员管理制度。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广泛,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中央组织部在1994年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流动党员管理的基本规范。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新的方式方法。

第5篇:党员管理制度

一、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半年召开一次。

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通过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的。

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组织生活会,可以吸收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列席。

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是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领导班子召开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会议。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和任务是:结合思想、作风、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实际,认真对照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民主生活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增强原则性和思想性。领导班子成员要围绕主题,敞开思想,畅所欲言,开展同志式的批评。通过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吸收同级行政负责人参加,也可邀请部分党员、群众代表列席。

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要参加所在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也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一般情况下,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上一次党课,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要做好会议记录,并且要注意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注重质量,避免流于形式。

1、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会议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等。

召开支部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特别是讨论发展新党员和决定给予违纪党员纪律处分等重大问题,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因故不能参加的应事先请假,支部委员会可就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个别听取,这些同志的意见,并把他们的意见转达给党员大会,会后应向他们传达会议的决议。

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支部党员大会可吸收非党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2、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支部委员会议事要注意遵守规定的程序,会议的议题应事先通知支部委员,做好准备,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要注意检查督促。

3、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通常有以下内容: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

开好党小组会要注意抓好四个环节:一是会前与党支部沟通,确定会议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

4、党课

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中心任务,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国际国内形势和科技文化知识等。

授课人可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党课质量。每个党员都应当自觉地接受党课教育,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锻炼。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的一项活动,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纯洁组织,提高党员政治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措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民主评议党员应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民主公开,坚持平等的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评议意见。民主评议党员原则上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并动员,全体党员参加。

五、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是关于党费的交纳办法、使用原则、审批、检查、报告等各项管理活动的有关规定。收缴党费包括党员个人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和下级组织向上级组织交纳所收的党费两个方面。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每位党员应尽的义务,党员要自觉、按时、足额向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生活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正常情况下,党费必须由本人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各党总支(支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收缴党费,认真登记造册,每季度末15日前上交组织部。

组织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由组织科专人负责;建立会计专帐,单独立户存放;按照党费管理的原则和要求,严格党费使用范围、严格党费使用审批制度和党费检查报告制度;组织部每年一次向市委组织部和党委书面报告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并向学院全体党员通报。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六、党员教育制度

党员教育制度是关于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形式等方面的规定。

党员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科学文化和技术业务教育等。

充分利用党校阵地,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通过举办党员轮训班,采取集中辅导、分组讨论、个人自学、外出考察等灵活多样的方法,切实加强党员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效果。

七、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制度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由于工作调动、离退休、外出学习培训、毕业(结业)等原因,使工作或学习单位发生变化时,均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并妥善保管携带自己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接转手续。

1、党员组织关系的接收

来我院工作、学习的党员,时间在六个月及六个月以内的,应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到组织部办理转入我院手续。

2、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

调离的党员,在办理离开手续的同时,由党员本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外出工作、学习三个月以上的党员,持所在党组织证明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工作、学习结束后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党员离退休后,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移至离退休人员党总支。对异地安置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安置地党组织;对异地居住或受聘到新单位工作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或临时组织关系;纳入社区管理的,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社区所在的街道党组织。

3、校内组织关系的接转

党员因工作、学习需要,在校内各单位调动时,原工作、学习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党员本人到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2016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活动方案3篇
三会一课要求党课至少。召开一次 第五篇

第1篇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党章,严明党的纪律。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区纪委七届四次全会的部署,围绕“深入学习党章,严明党的纪律”主题,深入开展学习党章活动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为加快首善之区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三、活动内容

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要紧密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针对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实际,重点组织开展好“十个一”活动:

1、开展一次党员领导干部严明党的纪律集中教育活动。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一次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的活动,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2、开展“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活动。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观看电影《焦裕禄》,学习弘扬焦裕禄的公仆情怀、求实作风、奋斗精神和道德情操,围绕“学习焦裕禄精神”开展大讨论,对照“三严三实”要求,深入查摆自己在思想境界、素质能力、作风形象方面存在的差距,争做焦裕禄式的好党员、好干部。

3、开展一次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廉政教育活动。组织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排查岗位廉政风险,进行公开述廉,围绕“严明纪律作风,提高执行力”进行自查整改。要教育引导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纪律作风,进一步解决机关作风漂浮、纪律涣散和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法律服务部门要教育引导广大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严格依法、诚信执业,通过开展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专项清理,完善律师行业廉洁风险防控体系以及治理办“人情证”、“金钱证”、“关系证”等活动,进一步解决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不诚信、乱收费和不公正等问题。

4、开展一次初任公务员廉政教育活动。要将廉政法规知识作为新录用公务员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举办廉政法规知识专题讲座、举行廉洁从政宣誓承诺等活动,对近两年新录用的公务员开展集中教育,增强新录用公务员的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引导他们走好从业“第一步”,夯实廉洁从政基础。

5、开展一次家庭助廉活动。组织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通过读廉政教育书籍、签“家庭助廉”承诺书、看反腐倡廉教育片等形式,教育引导家庭成员洁身自好、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共同培育和建设清廉家风。

6、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按照“就近参观”原则,组织党员干部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通过参观监区、观看警示教育展览、听取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活动,引导受教育的党员干部以案为戒、警钟长鸣,增强警示教育活动的影响力和渗透力,让大家“脸红、心颤、出汗、排毒”。

7、开展一次廉政文化学习讨论活动。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通过电脑、电视等方式学习廉政文化相关知识,联系实际进行一次集中讨论交流,引导党员干部以史为鉴、见贤思齐。

8、上好一次廉政党课。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为全体工作人员讲授廉政党课,从中共同受教育。

9、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围绕“深入学习党章、严明党的纪律”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党章,重温入党誓词,对照党员标准,认真查找不足,制定具体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增强全体党员遵守党章、维护党章的自觉性。

10、组织一次“我身边的典型”演讲。深入开展“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活动,注意发掘身边的典型,大张旗鼓地宣传司法行政系统基层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讲述好故事,传播正能量,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区司法局成立第十五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认识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方法步骤,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教育月活动取得实效。

2、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在抓好以上十项活动的同时,结合我局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突出重点,彰显特色,确保宣教月取得良好效果。

3、统筹兼顾,务求实效。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

动中,紧密司法行政联系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做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与本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既要达到学习教育活动的目的,又要推进业务工作,切实以活动的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争先进位,用促进发展的成果检验活动水平,切实首善之区建设作出贡献。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广大律师党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进一步突出行风建设,着力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着力提高服务群众水平,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以党建促所建、以党务促业务,不断提高区属律师事务所党员律师服务水平,为法治和首善之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

律所支部班子重点解决角色定位不准确、组织机构不健全、制度执行不严格,开展组织活动不正常、不规范,服务社会不到位,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

律师党员重点解决党员意识淡化,理想信念弱化,不愿亮出党员身份,不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参加党组织活动不积极,法律意识淡薄,诚信意识缺乏,服务意识和敬业精神不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一)准备工作阶段(4月中旬)

活动正式启动前,扎实做好思想准备、工作准备和力量准备。重点是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集中整顿,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打牢基础。局党总支认真开展调查摸底,掌握各律所支部的基本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研究确定整顿对象。对软弱涣散、问题突出的律师,先进行组织整顿,再开展活动,确保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开展。

(二)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阶段(4月下旬至5月中旬)

1.深入思想发动。组织召开动员大会,传达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精神,部署教育实践活动,促进全体党员和律师事务所成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要求。动员大会邀请不是党员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参加,加强对他们的宣传引导,讲清活动意义目的,争取理解和支持。

2.搞好学习教育。重点是学习中央、省市区委规定的必读书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在河南省兰考县调研指导时的重要讲话。把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始终,组织观看《焦裕禄》等影片。运用小型、业余、分散学习、集中学习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注重把开展学习与党纪法规、职业守则、业务技能、先进典型等方面内容的学习结合起来,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每个律所支部至少要开展1次集中学习讨论、看1次专题教育片、上1次党课。

3.广泛征求意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多种方式听取意见,通过随机走访、谈心交流、深入群众,广泛征求服务对象、服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等方面的意见,对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汇总,作为查摆和整改的重要内容。

(三)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阶段(5月下旬至8月上旬)

1.深入查摆问题。组织党员联系实际,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逐一查找“四风”问题及具体表现,为搞好对照检查提供依据。

2.进行对照检查。对征求到的意见和查找出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汇总形成征求意见情况报告。律所支部和党员要条目式列出对照检查出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打算,所列问题要详细具体,有具体表现,有典型事例。律所支部对照检查材料报局办公室。

3.开展交心谈心。局总支与律所支部负责人开展谈心,律所支部负责人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之间相互开展谈心,力争把问题谈开、把思想谈透,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会前。党员个人要撰写发言提纲。

4.开好组织生活会。会上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每名党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

(四)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阶段(8月中旬至9月下旬)

1.制定整改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各律所支部制定条目式、清单式整改措施,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进一步征求群众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增强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整改措施报局办公室。

2.推动整改落实。对照整改清单及其具体措施,一项一项抓整改、促落实,让群众看到实际成效。坚持有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改什么问题,列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几项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改。制定专项整改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工作措施和具体责任人,务求取得实效。

3.落实规章制度。强化制度落实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好中央、省市区委以及司法行政系统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学习教育、人才培养等制度,加大律所支部规范化建设力度。

四、活动要求

【三会一课要求党课至少。召开一次】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属律师事务所教育实践活动在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局负责区属律师事务所教育实践活动具体指导和工作督查。各律所支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抓好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协助指导开展活动。

(二)注重舆论引导。联合新闻媒体通过开设专栏、典型宣传、工作综述等形式,全面反映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创新舆论引导方式,利用网络、微博等新兴媒体加强正面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注重实际效果。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以“五星级”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为载体,推动律所支部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各律师事务所结合自身实际,把握好活动的力度、节奏和重点,合理安排时间和精力,使活动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项措施都紧贴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妥善处理工学矛盾,丰富学习形式,营造良好氛围,增强教育效果。

第3篇

一、基本原则

(一)要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对照中央八项规定、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七条规定”和区委十七项规定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开展交心谈心活动互相帮等形式,全面准确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紧密联系单位、部门和个人工作的实际,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为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内容

(一)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回头看”工作

1、学习教育。一看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是否扎实到位,党员干部参加活动实现全覆盖。二看是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原原本本研读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规定的必读篇目,认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三看是否达到规定的学习时间,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时间达到3天。四看是否召开党组织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联系实际交流体会,党组织书记对党员领导干部交流发言进行把关,促使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五看是否开展了“书记上党课”、“专家讲党课”、“部门送党课”等活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否在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和联系点上1次党课。六看是否通过学习教育触动思想、触及灵魂,真正做到见思想、见精神。

2.征求意见。一看是否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听取意见,特别是面对面直接听取群众和服务对象意见,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分析,初步找准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突出问题,找准本部门本单位的突出问题,找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二看是否做到边学边查边改,立说立行立改,认真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并取得初步成效,同步安排部署推进建章立制工作。

3.做好两项具体工作。一看是否以好干部“五条标准”、

“三严三实”要求和焦裕禄精神为标杆,扎实开展“践行群众观、争做好干部、共筑大城梦”、“假如我是服务对象”专题讨论等活动。二看是否扎实开展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

4、督促进行“补课”、“补火”

对学习教育不扎实、征求意见不认真、工作未达到要求的,督促进行“补课”、“补火”,对存在的用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等问题加以整改和纠正。

5、继续深化学习。一是进行集中学习,学习中央规定的必读书目和有关文件外,重点学习内容:(1)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2)省委书记李鸿忠在宜昌调研的重要讲话精神;(3)区委书记周青在全区教育实践活动座谈会上讲话精神;(4)省委指定的有关文件资料;(5)有关影视视频资料;(6)党内规章等开展第二阶段动员会及专题学习。二是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实践活动第二环节参加兰考县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讲话精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文件。

(二)从严从实找准突出问题

1、梳理反馈意见。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反对“四风”,坚持问题导向,引导党员干部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对照“三严三实”要求,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深入查摆“四风”突出问题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并对征求意见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找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和具体表现。涉及领导班子的,向全体成员通报;涉及班子成员个人的,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本人反馈。

2、认真查摆问题。班子成员要聚焦“四风”,开展“六查”,查修身严不严、查用权严不严、查律己严不严,查谋事实不实、查创业实不实、查做人实不实。重点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四风”表现查找问题。

3、深入开展谈心交心。要安排足够时间,普遍开展谈心交心活动。领导干部要做到“四必谈”,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每个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局各科室负责人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之间必谈,指出问题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领导干部之间要带着问题谈,主动亮明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诚恳指出对方的问题,互相交换对班子存在问题的看法,深入探讨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对一些有误解、有分歧的问题要敞开谈。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约谈。谈心谈话要敞开心扉、以诚相见,见人见事见思想。谈心一次谈不好的多次谈,直到把问题谈透,把思想谈通。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领导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就准备在会上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批评意见,再次开展谈心交心,进一步沟通思想、交换意见,相互谅解、增进共识,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前。班子成员之间要逐一谈心,党支部负责人要与每个党员普遍谈心。对外出流动党员可通过电话沟通等途径,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心,嘘寒问暖、扶贫帮困。对青年党员要主动约谈,交流思想,帮助提高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谈心谈话情况要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三会一课要求党课至少。召开一次】

(三)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班子成员上报问题“清单”。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前,分别列出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个人“四风”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清单”,报区委督导组和区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审阅。区司法局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个人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对号入座,主动认领。并根据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会议意见,形成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按要求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送区委督导组、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阅

(四)以整风精神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

1、做好会前准备。认真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征求意见、查摆问题、谈心谈话等相关情况和前期准备工作情况、会议的程序、基本要求、召开时间等。局党组要加强对战线各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指导把关。做到“五个不开”,即谈心交心不到位的不开,班子和个人问题找得不准不实的不开,对照检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开,思想认识不统一的不开,会议准备工作不充分的不开。

2、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采取“个人对照检查、自我批评,其他同志批评帮助”的方式,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单位主要负责人首先代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随后,主要负责人进行个人对照检查、自我批评,其他同志进行批评帮助;班子其他成员依次逐个进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以树立标杆、向我看齐的态度,带头揭短亮丑,班子每名成员都要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明确摆出“四风”突出问题,明确回应群众意见和上级点明的问题,并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刻检查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改进的具体措施。相互批评要聚焦“四风”,从党性强不强、工作实不实、要求严不严等方面指出对方的问题和不足,帮助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建议。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坚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既敢于正视问题、动真碰硬,又坚持实事求是、出以公心,做到“五个不搞”,不搞先表扬后建议,不搞避实就虚、言之无物,不搞只摆现象、不讲本质,不搞一团和气、你好我好,不搞穿靴戴帽、虚晃一枪,使领导干部受到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心灵受触动、思想受教育,红脸出汗、加油鼓劲,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3、局党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全程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局党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结合谈话提醒和掌握的情况,对专题民主生活会尤其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实事求是作出点评,并对进一步加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出要求。对态度不端正、发言质量不高、不触及问题、不触动思想的,要及时提醒纠正;对搞突然袭击、发泄私愤,搞无原则纷争的,要及时叫停;对当老好人、相互评功摆好走过场的,要责令重开。

4、通报总结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会后,局党组一定范围内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并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如实向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反馈。通报内容主要包括会前准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等情况。参加通报会的人员范围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15天内,向区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民主生活会情况专项报告。

(五)开好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要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基层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天。民主评议党员要依据党章,采取切合实际、简便易行的方法进行。对重点围绕履行党员义务、立足岗位发挥作用等开展评议。对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要严肃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阶段是关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关键阶段。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严格规范程序、内容、标准,防止“走过场”的现象。要以整风精神,切实做到思想认识上不去的不放过,查摆问题不聚焦的不放过,自我剖析不深刻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不放过。

(二)突出重点。要聚焦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做到敢于开展批评,敢于直面较真,敢于思想交锋,敢于暴光亮丑,切实提高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质量,真正使每个党员干部接受一次严格的思想洗礼和党性锤炼。

(三)加强监督。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这一阶段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问题查摆是否透彻、深入、到位,整改措施是否全面、得力、可操作,

(四)统筹兼顾。在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对照检查的同时,要加强对联系点、指导点党员干部活动开展的指导,帮助他们切实查找问题、转变作风。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实现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司法行政重点业务工作的互促双赢。

2016审计局党组专题学习计划3篇
三会一课要求党课至少。召开一次 第六篇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围绕“三争三实”总要求和“赶超争先”奋斗目标,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为主要内容,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思想境界、思维能力、决策水平和工作本领,充分发挥中心组示范带头作用,深入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为争当陆海统筹综合配套改革排头兵、开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谱写中国梦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专题设置

全年拟安排10个专题,设置如下:

1.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

2.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3.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

4.全国和省市县“两会”精神;

5.党的群众路线;

6.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

7.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8.社会主义发展史党史国史;

9.陆海统筹综合配套改革;

10.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三、阅读篇目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6年11月15日)

2.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习近平2016年11月15日)

3.《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习近平《求是》2016年第1期)

4.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讲话(2016年1月14日)

5.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6月18日)

6.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月20日)

7.《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刘云山2016年1月4日)

8.《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人民日报》2016年12月24日)

9.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见相关报道)

10.全国和省市县“两会”精神(见相关政府工作报告和相关报道)

11.《中共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2016年11月24日)

12.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见相关报道)

13.罗志军同志在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2016年7月1日)

14.《中共市委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2016年12月25日)

15.丁大卫同志在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2016年2月11日)

16.致力改革创新奋力赶超争先全力开创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詹立风同志在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2016年1月4日)

17.詹立风同志在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2016年2月20日)

1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读本》(学习出版社)

19.《科学发展观学习纲要》(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20.《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1.《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

22.《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明读本》

2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党建读物出版社、学习出版社)

24.《马克思主义哲学十讲(党员干部读本)》(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编)

25.《六个“为什么”——对几个重大问题的回答(2016年修订版)》(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编)

26.《世界社会主义五百年(党员干部读本)》(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编)

27.《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全国普法办公室编)

四、学习方式

1.集体学习。根据年度重点学习内容,实行主要领导领学、班子成员述学、专家学者导学、创新形式活学和部门联动督学“五学”模式,通过召开理论务虚会、读书会、学习报告会,举办各类讲坛学堂专题讲座,组织理论研讨、调研成果交流等形式组织集体学习,年度集体学习不少于12次,其中,集体研讨不少于6次,不断强化对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学习研究。

2.在职自学。加强和改进个人自学,把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作为加强学习的基本途径,发扬勤奋刻苦的精神,带着问题学习和思考,坚持日学一小时、月听一堂课、季读一本书,积极参加“扶海大学堂”学习,全年面向党员干部上1次党课或作1次形势报告,全年至少撰写1篇学习心得文章或理论文章。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每半年向全县党员干部推荐学习书目。

3.自主选学。根据工作分工和自身对新知识、新技能、新信息的多样化需求,登陆“干部在线学习中心”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和培训内容,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在线学习。纳入考核的学习对象,在线学习的总学时不得少于40学时。

4.基层调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学习的全过程,做到调查和研究并重。注重深入研究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不断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领导干部年度专题学习调研活动,全年下基层调研不少于2个月,至少进行一次蹲点调研,至少撰写1篇调研报告,党政主要领导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送调研材料和对策建议。

五、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党组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在职自学是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决策水平和工作本领的有效途径,是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的重要内容。要把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在职自学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学习制度,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确保学习效果。

二要发挥带头作用。领导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积极进取的精神带头学习,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把学习作为政治责任和精神追求,既要成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又要争当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领导干部,带头钻研经典著作,带头开展课题研究,做勤于思、敏于学、专于行的表率。每位中心组成员都要制订个人年度在职自学计划,明确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和学习进度。

三要注重成果转化。坚持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相统一,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政治素养和思想理论素养,不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工作的能力水平,善于运用科学理论、科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本单位存在的实际问题,提高驾驭全局、统筹兼顾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科学决策和实际举措,通过集体交流、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促进学习成果及时运用于党委和政府决策,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四要强化指导督查。要切实抓好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在职自学的指导和督查工作,定期检查学习笔记,定期组织学习交流活动,切实提高学习质量。中心组成员要在县委宣传部统一印制的《县基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笔记》上做好参加集体学习及平时自学的记录。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章要求,紧紧围绕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反对腐败,全面推进廉洁政治建设,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推进审计事业的新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总体目标

经过五年的不懈努力,坚决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取得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党的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惩治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大,纪律约束和法律制裁的警戒作用有效发挥;预防腐败工作扎实推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显著增强。

三、主要内容

(一)坚持党性修养锤炼,不断强化作风建设

1.强化党的建设,严明党的纪律。局党组要把管党治党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坚持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及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认真落实抓党风建设的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体党员干部要讲党性、讲原则,清正廉洁,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把党章作为根本行为规范,牢固树立党的意识,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加强执纪监督,严肃处理违反党的纪律行为,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2.落实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和县委八项规定精神,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巩固发展成果。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各项规定,继续完善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坚决抵制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多占办公用房、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突出问题。认真执行“八不准”审计纪律等各项廉政规定,严禁领导干部利用个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工作调动、乔迁等名义,收受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礼金的行为。建立健全制度规定,强化制度硬约束,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强日常管理,禁止打折扣、搞变通行为,坚决防止反弹。局纪检组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铁面执纪,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强化制度约束力。

3.狠抓落实整改,健全长效机制。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完善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认真查摆“四风”问题,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整改脱离群众、作风漂浮等问题,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二)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增强监督管理实效

1.注重挖掘案源,增强查案意识。挖掘案件线索是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的前提。审计机关在审计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作用,主动出击找线索,坚持深入现场、依靠群众,多渠道、多层次挖掘案件线索。一是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在重大经济决策的效益性、资产管理的规范性、财政收支的合规性等方面的违纪违规行为,揭示单位(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不到位、国有资产流失以及个人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二是在专项资金审计中,围绕群众反映、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注重关注专项资金使用的真实、合规、合法、效益,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整治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侵占惠民补贴、征地补偿、扶贫救灾救助等专项资金的案件和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三是在政府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的审计中,既关注项目建设资金的虚报冒领,同时又注重延伸项目建设过程和管理环节,重点整治工程项目建设、政府采购、矿产资源开发和土地出让、生态保护建设等领域的突出问题。

2.加大查案力度,提高查案水平。局党组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着力提高查办案件工作水平,建立健全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完善与司法、纪检监察部门的办案协作配合,增强查办案件整体合力。对审计中发现的案件线索,严格按照中共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苏纪发〔2016〕13号)以及省审计厅出台的案件线索移送办法等规定,及时移送检察、公安、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切实规范案件线索移送行为,同时严守审计纪律,依法审计,坚持程序与实体公平公正,实现查案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法纪效果相统一,提升移送案件线索质量,在审计领域进一步推动打击犯罪、惩治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完善惩防体系建设,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推进预防腐败工作,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宗旨意识,使领导干部不想腐;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严肃纪律,使领导干部不能腐;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使领导干部不敢腐。

1.深化宣传教育,促进廉洁从政。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局党组精心组织安排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扎实开展“5·10”思廉日、“算好廉政账”专题教育月、“12·9”国际反腐败日宣传教育等系列活动,落实“一把手”讲廉政党课制度,坚持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和廉政谈话制度。加强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建设,结合审计实际,创作宣传优秀廉政文化作品,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严肃宣传纪律,建立健全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引导、反馈、应对机制。

2.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执行能力。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健全机关“三重一大”情况的监督、执行和问责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反腐倡廉法规等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法规制度刚性运行。

3.强化权力运行,完善监督体系。强化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制度。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积极探索推广主要领导干部不直接分管人、财、物、项目等具体事务的制度,建立健全干部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强化审计监督,注重结果运用,继续推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实现审计全覆盖和常态化。

4.落实改革措施,规范执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不断消除滋生腐败的体制弊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裁量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探索和总结预防腐败工作的途径和经验,促使各项改革举措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局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党组要动员和组织全体审计干部、职工有序参与,发挥各有关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要增强责任担当,对反映和发现局机关党员干部苗头性、一般性问题,及时采取谈话、函询、提醒告诫和批评教育等方式,及早处置、认真解决,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强化机制创新,推进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局纪检组要协助党组充分履行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党组、班子成员的监督,更好地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同时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派出机关负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注重发现问题,强化震慑作用,创新方式方法,加强成果运用,细化和规范分类处置,确保移交督办事项和整改措施的落实。强化纪检组的监督责任,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定位,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加强协作配合,增强惩防合力。要加强分类指导,抓好组织实施,整体推进作风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要把承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融入日常业务工作,建立责任分工、情况通报、联席会议等制度,相互支持配合,抓好任务落实。要充分发挥纪律约束、法律制裁、经济处罚、市场监管、科技支撑作用,多措并举,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综合效果。

(四)完善督查机制,确保任务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2017年工作规划》,对阶段性任务,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对持续性工作,结合新情况新问题推进提高,对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充实的工作,及时研究安排。完善督查考核机制,每年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总结评估,查找不足,督促任务落实,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3篇

2016年,我局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全国和省市县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的要求,通过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规范型、创新型”机关,促进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以加强党性教育为重点,努力在思想建设上谋求新高度

1.深化理论学习。通过会议学习、网络平台教育、交流讨论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教育,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机关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夯实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建设基础。

2.注重文化引领。以“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核心价值为引领,将个人价值理念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弘扬新时期精神,通过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启迪机关党员干部的道德觉悟,激励机关干部的道德情感,提高机关干部的荣辱观念,从而使机关党员干部在内心中形成道德行为的内在动因,在潜移默化中接受、践行机关党员干部的道德要求。

3.强化作风示范。党组成员率先垂范,带头讲党课,带头比学习,带头比奉献,带头比实绩;同时抓党建制度落实,创新学习载体,活化学习形式,除督促党员干部平时自学外,每月坚持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两次,定期组织专题辅导,引导和鼓励机关党员干部在学好业务知识的同时提高工作技能。

二、以抓好日常工作为基础,努力发挥机关党支部的阵地作用

1.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把机关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责任落到实处,形成党组书记亲自抓,支部书记具体抓,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坚持“三会一课”。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做到会前有准备,会中有认识,会后有行动,会议记录详细,使“三会”制度即扎实又生动活泼和富有成效。坚持开展“一把手”上党课活动,认真开展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活动,不定期地与党员进行思想交流,及时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情况,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3.按期组织换届。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及县级机关党工委的工作要求,计划在五月份进行党支部改选工作,通过公推直选的办法,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

4.认真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工作。从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业务上、作风上进行全方位的关心帮助,使他们尽快的成为政治上坚定、思想上成熟、业务上优秀、作风上正派、工作上积极的优秀青年,不断壮大党员队伍。

5.积极做好机关群团工作,指导和支持机关群团组织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其作用。

三、以开展各项活动为契机,努力在助推发展上谋求新作为

1.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审计干部树立群众意识,弘扬优良作风,着力解决“四风”问题,使广大审计干部群众观点、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履职尽责行动和能力进一步到位,审计机关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树立。

2.着力开展“两学一找三争创”活动。在机关党员干部中通过对先辈、先进的学习,进一步找准差距、弘扬正气、继承传统,不断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励广大机关党员干部坚定信念,牢记宗旨,为民服务,争做焦裕禄式好党员好干部,为推动又好又快发展、全面转型升级集聚正能量。四月份组织一次革命传统教育,到县马塘烈士陵园、围垦历史纪念馆等地进行参观和祭扫,同时组织观看一场党性教育电教片。

3.深化“三解三促”活动。按照县级机关党工委的要求,立足本单位职能和个人实际,组织党员深入挂钩村、企业开展调研活动,倾听群众意见,围绕挂钩村、企业的所需、所急、所盼,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确保帮扶活动取得实效。

4.深化“党建品牌”创建活动。把“树审计标兵,创精品项目”党建工作品牌作为增强机关党建工作活力、提升机关党建工作品位、提高机关党建服务科学发展水平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发挥党建工作品牌的示范和导向作用,通过深化党建品牌活动来整体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为扎实推进审计中心工作服务,在做好点面结合的同时,着力在提升品牌档次上下功夫,充实内容,丰富内涵,在全局上下形成你追我赶、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四、以加强作风建设为根本,努力在队伍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结合审计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审计机关作风建设,在审计干部中大力弘扬四种作风,不断增强审计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围绕中心、服务民生。在确定审计工作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部署和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努力围绕政府关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民生问题开展重点审计,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谦虚谨慎、文明审计。审计干部既要坚持原则、铁面无私,又要平等待人、以理服人。审计工作在依法审计的同时,也要尊重他人,虚心听取被审计单位意见,对审计情况客观反映、实事求是处理。

3.求真务实、严谨细致。在“实”、“高”、“新”、“严”、“细”上狠下功夫。审计是监督,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财经法规和政策为准绳;坚持高标准;坚持开拓创新,推动审计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巩固中提高;坚持“严”字当头,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不断提高审计管理水平和工作绩效;坚持严谨细致,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和审计行为,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4.遵纪守法、廉洁从审。“打铁还得自身硬”,始终坚持把廉政建设作为审计工作的“高压线”和“生命线”,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强化“审前公示制、双向承诺制、廉政反馈制、审计回访制”等制度的执行和督查,用制度机制约束审计人员的行为。进一步完善审计项目目标责任制和重大审计质量问题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执法水平;严明审计纪律,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公正性;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各项规定,秉公执法,廉洁自律,始终做到廉洁审计、文明审计,保持审计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

2016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全年审计工作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机关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到党建工作与审计工作的有机配合,把党建工作渗透于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使两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努力完成各项任务,为全县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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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会一课要求党课至少()召开一次(共6篇)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的几点基本要求如何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课)是党日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重点,落实“三会一课”必须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一、如何落实好支部大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参加,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派人参加,通三会一课要求党课至少()召开一次(2016-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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