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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乡镇纠风工作方案

2016-07-18 09:44:0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乡镇纠风工作方案(共6篇)2016乡镇年纠风工作总结2016乡镇年纠风工作总结今年,我镇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扎实有效地开展纠风工作,为我镇的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2016年纠风工作如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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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6乡镇纠风工作方案
2016乡镇年纠风工作总结

2016乡镇年纠风工作总结

今年,我镇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扎实有效地开展纠风工作,为我镇的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2016年纠风工作如下:

1、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镇村反腐倡廉教育突出重点,与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相结合,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历史进程相应。在对党员、干部普遍进行理想信念、党的宗旨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同时,以镇、村领导班子成员和站所负责人为重点,加强科学发展观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政策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十九大文件,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群众观念、法纪意识和廉洁从政的自律性。

在教育形式上,采取轮训、主题教育、集中教育、形势报告会、讲党课等形式,发挥远程教育的作用,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大力宣传优秀镇村干部的先进事迹,发挥正面示范作用。努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村组、进家庭,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活动,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把反腐倡谦教育纳入党员、干部培训计划。以培训班形式对镇、村领导班子成员和站所干部全面进行纪律教育和廉政教育培训。

2、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党员、干部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1)不准违反程序和规定擅自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2)不准利用职务挪用、侵占、截留扶贫、救灾资金和实物,侵害集体和群众利益;(3)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参与营业性场娱乐活动和变相公款旅游;(4)不准借婚丧嫁娶事宜大操大办,聚钱敛财和利用职权用公款逾期不还;(5)不准参与宗族宗派等非组织活动;(6)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配偶、子女、其他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7)不准拉票贿选和在入党、提干方面搞权钱交易;(8)不准虚报浮夸、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

(9)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违反规定向农民乱集资、乱摊派,违反农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和强行以资代劳,变相加重农民负担;(10)不准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赌博等。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要严格对照“十不准”要求,年初作出公开承诺,年末述廉,接受群众评议。

3、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督和管理。积极推行“村财民理镇监管”制度,严格村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坚持必得集体重大财务事项民主决策制度,严把财务收支关。切实发挥民主理财小组和村民监督作用,建立完善村委会向村民会议报告财务管理情况并接受村民质询制度。

4、加强对镇村干部的监督。认真落实镇党委和村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逐步将任前廉政谈话、廉政承诺、诫勉谈话和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廉、民主评议等党内监督制度向村一级延伸;积极开展构建惩防体系工作;加大从源头上治腐工作力度。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健全农村基层干部政绩考核机制。

5、做好政务、村务公开、办事公开和党务公开。镇政府和各站所要完善公开机制,规范公开内容和重点。重点公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农村工作政策、惠农政策情况,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等情况。村务公开要以财务收支为重点,以村集体土地征用、计划生育指标分配、宅基地审批、机动地发包、村公益事业等为主要内容,并及时公开粮食直补、退耕还林、退田还湖补助资金兑现、扶贫款物发放等农民

群众关注的热点内容。各站所及学校、医院、供水、供电等公用事业单位要大力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切实纠正和解决少数站所工作人员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办事效率低下、与民争利等问题。党务公开要重点公开村党支部的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干部选拔任用、违法问题的处理、党内组织活动等内容。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等问题。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6、抓好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重点抓好惠农政策“九个落实”,即:“两免一补”政策的落实、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落实、专项补助资金、扶贫救灾救济款物的落实,粮种直补、综合直补等各项补贴资金的落实、新型合作医疗资金的落实。对直接补贴农民的资金和政策,要实行公示制,接

7、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巧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和强行集资摊派案件;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征地补偿费和社保资金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贿选、参与赌博案件;以及欺辱群众、办事不公、作风粗暴等影响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的问题。综合运用法律、纪律、组织和批评教育等各种手段,打击腐败分子,不断提高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

8、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主动了解和解决农民群众的合理诉求,认真办理群众信访举报事项,对实名举报或线索比较具体的举报、投诉,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全镇大局和谐稳定。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

1加强督促检查。纪检部门切实履行职能,把纠风工作作为重要工作任务,认真担负起直接抓落实的责任。要定期分析研究本镇纠风廉政建设的形势,主动协助党委、政府研究制定加强纠风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具体实施方案,加大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力度。要重视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不断创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方式、方法。要建立信息综合反馈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要注意适时和推广工作中好的作法和经验、对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本文由范文先生网收集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文由范文先生网收集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建立工作联系点。镇确定一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点,抓好2个典型的示范,切实加强对联系点和典型示范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要经常走访干部群众,真实掌握干部群众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要从老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选聘一定数量的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员,并注意发挥信息员的作用。

3、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和支持的反腐败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整体合力。党委书记和村党支部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务必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政风行风热线建设,完善纠风工作平台。继续坚持以“政风行风热线”为依托,推进纠风工作不断深入。要把“政风行风热线”建设作为反腐倡廉、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不断改进和完善功能。一是建立和完善“政风行风热线”考核、管理和操作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谋事的工作机制,提高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能力。二是找出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纠风建议和意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把矛盾消灭在萌芽中,从源头上预防不正之风问题的发生。

镇纪委把好自己的角色,充分发挥在纠风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纪委书记直接抓好纠风工作的落实,亲自布署,亲自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纠风工作。各有关部门,特别是教育、计生、民政、国土、派出所等部门积极配合,认真抓好解决本部门自身存在的薄弱环节,确保了本部门不出现不正之风。 通过扎实的工作,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我镇纠风工作达到了如期效果。各部门和行业切实做实做到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严明、廉洁高效的要求,促进了部门和行业的风气明显好转,为我镇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本文由范文先生网收集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文由范文先生网收集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篇二:2016乡镇纠风工作方案
2016年纠风工作计划

2016年纠风工作计划

【2016乡镇纠风工作方案】

1、2016纠风工作计划

XX年,xx县的纠风工作在州政府纠风办及县委、政府和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与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州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及州、县纪委全会精神,各纠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认真履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方针,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圆满完成了纠风治乱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XX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部门协调配合,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州政府纠风工作会议精神,今年3月,我县组织召开了全县纠风治乱工作领导小组暨纠风工作责任分解会议,切实把各成员单位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县抓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同时,县政府办印发了《xx县XX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XX年纠风工作的重点和目标任务,将29项纠风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32个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的工作职责,认真开展了两次督查。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县政府纠风办制定了《xx县纠风工作重要情况报告制度》,畅通了纠风工作信息渠道,增强了各有关单位参与纠风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二)狠抓问题查纠,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一是认真调查核实州纠风办和“政风行风热线”的转办件,一经查实存在问题的,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纠正处理。二是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了群众所反映的问题件件有回音,对署实名举报件反馈率达100。三是积极整治各种乱收费、乱收押金、保证金的行为,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清退违规资金合计元。全年共发出《民情反馈》35期,发出《督办通知》9期,发出监察建议书3份,调查核实并认真办理州纠风办转办件29件、县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效能投诉信箱投诉件30件、收到群众直接来访举报件14件,全部调查核实并做出处理,因纠风问题问责村委会主任2名。

【2016乡镇纠风工作方案】

(三)强化专项治理,规范部门收费行为。一是与县发改委联合治理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坚决纠正违反规定,擅自扩大培训范围以及其它违规收费的行为。同时,对今年涉及我县11家行政、事业单位取消和停止的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专项检查,没有发现还在收费的单位。二是春节期间对我县公路“三乱”情况进行了检查,在对辖区内主干线公路巡查中,没有发现有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站、检查站(点)的情况。三是对我县XX年度和XX年度农业部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资金”和扶贫部门“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资金”80万元,培训受益4000人;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和能繁母猪补贴的发放万元,受益农户万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万元,受益万人次的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有效地加强了我县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了资金的高效安全运行。

(四)突出重点检查,认真查纠教育乱收费。认真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办学校收费行为。今年以来,针对部分小学校变相帮助书店推销教辅资料的问题,在督促县教育局组织开展自检自查的基础上,结合涉农收费监测户的走访,对中小学校春秋季学期的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有个别小学在春季学期要求学生征订教辅资料的情况,已督促限期进行清退。

(五)加强过程监管,严查医疗行业歪风。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措施,严格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价格政策,控制药品流通差率,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疏导价格矛盾,大力推行医疗和药品价格公示、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度;组织开展医药价格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不按规定执行降价药品政策、擅自提高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规范价格秩序,缓解“看病贵”问题,促进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减轻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XX年,全县参加网上集中采购药品的医院总数13家,集中招(跟)标采购总金额万元,占医院用药金额万元的,采购省级定价降价药品366个,金额万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金额万元,党纪政纪处分3人。

(六)健全监测网络,畅通群众诉求通道。一是从不同行业和部门中选聘了6名政府特邀监察员和10名行风联络员,拓宽纠风信息渠道,增强社会监督的有效性。二是全县设置州、县、乡三级涉农收费监测点12个、监测户65户,并坚持按季度对涉农收费监测点的监测户和行风联络员进行走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和处理。三是定期开展走访外来投资企业活动,通过面对面征求企业意见,针对企业提出的部份单位存在办事拖拉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协调,积极为外来投资企业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七)做好监测工作,严防涉农乱收费。为有效发挥涉农收费监测户的作用,在具体工作中重点抓好四个环节。一是抓好宣传培训。各乡镇纪委积极配合县纠风办采取集中培训与深入监测户家中走访指导相结合,向监测户宣传种粮直接补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收费实行“两免一补”等惠民政策。二是畅通信息渠道。要求监测联络员定期不定期深入监测户家中,解答群众收费咨询,询问监测户交费情况,查阅交费记录,听取监测户及群众的情况反映,并每季度及时上报一次涉农收费监测报表,反映工作情况。三是抓好调查处理。对群众反映的涉农收费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四是抓好情况反馈。对收集到的涉农收费情况及时向州、县纠风办汇报,并做好群众的解答工作。一年来,县纠风办和各乡镇纪委始终坚持每季度定期走访一次涉农收费监测户,向监测户和群众宣传各项惠农政策,指导监测户填写好监测报表。

(八)开展行风评议,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一是组织了25家外来投资企业和本土企业对21家县级窗口服务部门的服务状况进行评议,向有关单位反馈评议结果,对企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向有关单位进行了通报。二是按照“六个一”要求,认真组织收听“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要求凡遇本系统、本行业、本部门的上级业务部门或主管单位“上线”,均要组织收听,实现上下互动,对照检查,促进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转变,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三是按照州纠风办《关于XX年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在我县基层公安派出所、公办中小学校、公立医院开展了以“为人民服务,树立行业新风”为主题,以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民主评议为载体,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2、2016年纠风工作计划

行业作风是指行业系统内职工队伍素质修养的组合及外在表现。医院的行业作风建设是医院综合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医院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我院一直将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作为医院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认真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抓好行风建设,贯彻落实卫生局关于纠风工作的指示精神,搞好我院的行风建设,促进我院医疗服务质量的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为广大患者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使我院的各项工作全面上水平,我院制定如下计划:

一、降低医药费用,减轻病人负担。为抑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降低药品价格,医院在近期着重抓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降低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及门诊人次平均费用和住院病人人次平均费用的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购药成本,从源头上堵住药品回扣的渠道。我院对各科的药比进行了制定工作,对超过上限比例的科室,予以经济处罚。我院采取了多项强硬措施,要切实解决群众看病贵的问题。

二、强化质量监控,提高服务质量。为加强医疗质量监控,我院成立了医疗质量监控领导小组,xxx任组长,组员为xxx和xxx。并且将质控的具体指标与经济分配挂钩,与科室工作考核挂钩,完善了医生外出会诊、参加会议等管理制度,健全了门诊工作管理制度,加大了对各项医疗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落实病人选择医生制度,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三、改进服务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为强化服务意识,转变服务观念,在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职业纪律教育的同时,认真落实已制定的规范与制度,对因服务态度恶劣、违反医德规范及制度被病人投诉者,予以待岗处理,要求全院职工主动为病人服务,帮助病人解决困难,将病人对本部门、科室的综合满意度列为科室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努力改变“脸难看”“惜话如金”的现象,杜绝向病人推销药品的行为。为树立良好的行业风气,要求医生向病人作出不受礼、不吃请、不收红包的承诺,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影响。同时,加大对病人的宣传力度,通过入院介绍、致住院病人书等形式,让病人知道在西堤头卫生院不送红包同样能得到优质服务,形成一种病人不送,医生不收的氛围和风气。

四、根据医院管理年的工作要求,我院在医德医风、服务质量方面继续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一岗双责'的领导格局;加大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存在的收受回扣、红包、乱收费问题的查处力度;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和诊疗行为,公开承诺规范服务项目和诊疗行为的'十必须'和'十不要';继续开展诚信守诺服务,深化以满足患者知情同意权为主要内容的医务公开工作,建立体现医患双方平等、维护医患双方权益的沟通制度;邀请兄弟单位医德医风先进典型来医院介绍经验,广泛开展'弘扬白求恩精神,做白求恩式医务工作者'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医务人员树立刻苦钻研业务、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

纠风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卫生行风的建设,推动卫生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是为了实现“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的需要”这一总体目标。我们必须认真落实以上各项计划,做到使病人满意、群众满意、

社会满意。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在抓好医疗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增强医院的竞争力,促进医院的改革与发展。全院职工要弘扬“仁心仁术,方便为怀”的精神,争取以一流的员工素质、一流的技术水平、一流的服务作风创出一流的服务质量,使我院早日迈入现代化医院的行列,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

xx医院

200x/1/15

3、2016年纠风工作计划

根据中纪委第十七届七次全会、省纪委第十届七次全会和市纪委第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及国务院、省、市、区纠风办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办实际,现对20XX年纠风工作提出以下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20XX年,我办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求进、提速转型”提供坚强保障,为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

二、主要工作【2016乡镇纠风工作方案】

(一)进一步加强我办作风建设。严格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广泛深入开展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纪观念教育,把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作为开展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自查自纠活动,建立和完善行业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推进部部门的文明建设和道德规范建设。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坚决杜绝利用行政执法权谋取本部门利益的现象发生。以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为重点,抓好我办作风建设,大力解决服务对象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规范和优化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建设服务对象满意的机构编制队伍。【2016乡镇纠风工作方案】

(二)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结合环境建设年及作风建设年有关要求,有序开展评议我办机关作风活动,建立民主评议结果逐级报告和向社会通报制度,充分运用好评议成果,实现民主评议制度化规范化,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办的绩效考核内容。

(三)进一步抓好“环境建设年各项工作”。要把“软环境整治”贯穿于各项工作始终,列入我办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和工作职能,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遵守职业道德、提高服务质量。着力解决在体制、机制、管理、服务、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落实纠风工作的主要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纠风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领导。主要负责人要对全办的纠风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纳入领导干部的责任范围,列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科室要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舆论监督中反映出的不正之风问题,要及时进行自查自纠,有查必果。重点查处责任意识差、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不高等影响发展环境的不正之风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突出问题。

花溪区编委办

20XX年4月10日

4、2016年纠风工作计划

【2016乡镇纠风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县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防止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问题的发生,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篇三:2016乡镇纠风工作方案
2016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纠风工作方案5篇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工作方针,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主线,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为我且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司法部、省司法厅的实施办法,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和调查研究,进一步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县局政工股、办公室将把监督执行“八项规定”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㈡格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控制行政经费支出,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和安排高消费活动,严肃整治公款旅游行为,继续巩固公务用车和“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严格执行司法局、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坚决制止和纠正豪华装修、铺张浪费等行为。

㈢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入推进机关政风建设,扎实开展行政效能专项治理,重点解决少数机关公务员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不高、工作“庸、懒、散”等问题,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要加强教育、严肃批评、督促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深入推进法律服务行风建设,重点解决法律服务行业执业理念不端正、大局意识不强、诚信缺失等问题,进一步健全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执业规范和标准,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㈣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要进一步转变思路,创新方法,丰富形式,加大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业务范围、工作成效、先进典型等方面的宣传力度。要广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新成效、新成果,提升司法行政机关的社会知晓度和认知度,树立良好形象。

三、工作要求

㈠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高度重视纠风工作,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强化工作指导,夯实纠风工作基础。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细化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形成合力。严格落实对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行业的监管职责。

㈡强化督查,严肃追究。将监督检查贯穿于纠风工作的始终,充分发挥政风行风监督员的作用,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强跟踪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顶风违纪的案件,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市局将不定期组织行风监督员对全市政风行风进行明察暗访。

㈢健全制度,创新发展。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剖析引发问题的原因,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健全完善制度,防止纠而复发。要善于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方法开展纠风工作,破解难题,从源头上铲除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确保纠风工作取得实效。

第2篇

一、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局机关作风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查找和切实解决思想、作风、履职、纪律、自律等五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订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实现干部精神为之一振、工作作风为之一改、办事效率为之一提、常规监管为之一严、发展环境为之一新、群众眼睛为之一亮的目标要求,树立司法行政干警良好形象。

二、整治重点

从解决机关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重点对照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开展好“五查五看”。

1.查思想情况,看是否存在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责任心缺失的问题;

2.查作风情况,看是否存在庸懒散奢冷硬、工作不思进取的问题;

3.查履职情况,看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问题;

4.查纪律情况,看是否存在内部管理松懈、制度执行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

5.查自律情况,看是否存在自身要求不高、滥用职权、吃拿卡要的问题。

除以上“五查五看”规定的整治内容,重点整治以下六个方面问题:一是严禁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重点整治纪律松懈,自由散漫,无故迟到、早退、旷工,随意脱岗、溜岗、串岗,上班时间离岗办私事。二是严禁上班时间违规使用电脑,重点整治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看影视、打牌、聊天、炒股等娱乐活动或从事其他影响工作的行为。三是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重点整治铺张浪费、奢侈享乐,工作上讲排场、生活中比奢华的行为。四是严禁公车私用,重点整治擅自驾驶公车外出,用公车办私事等行为;严禁警车违规使用,重点整治警车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等违规行为。五是严禁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重点整治出入赌博娱乐场所或以其他方式进行赌博的行为。六是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这次作风专项整治活动为期一个月(5月20日启动至6月25日结束),分学习教育、自查自纠、整改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1.学习教育阶段(5月20日至5月31日)。组织学习和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三十条规定”、省纪委“十个严禁”规定、市委市政府“三十二条规定”、市纪委、监察局《涉企部门服务企业发展十二项推禁令》、“六个严禁”等有关作风建设规定及我局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六条措施”、贯彻落实《涉企部门服务企业发展十二项推禁令》的实施方案、警车管理使用规定和相关制度,做到耳熟能详。

2.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至6月10日)。以科室处为单位,认真查找思想、作风、履职、纪律、自律情况五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认真剖析根源。

3.整改提高阶段(6月10日至6月25日)。结合各科室处工作实际,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党员干部改进作风自觉性。全局干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决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作风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上来,防止和克服厌倦、抵触情绪,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真扎实地开展好作风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干警良好形象。

(二)完善健全制度,认真执行到位。修定完善局机关干部考勤、公务接待、警车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制度的完善清除盲区,严密措施,强化制约,形成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监督检查,坚决严查深究。重点加大对作风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定局政工股、办公室负责不间断地到机关各股室处进行巡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常抓不懈,使局机关作风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第3篇

一、总体要求

按照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和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通过“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将“规范”二字贯穿全年工作各个方面,从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流程、载体和制度入手,探索确立各项业务标准和技术标准,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带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各项工作上台阶、出成效,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二、主要内容

按照结构合理、层次清楚、配套完善、简便适用的要求,以系统性、适用性和可考核性为原则,建立覆盖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全过程的标准体系。

(一)政务院公开标准化

1、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标准。系统总结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信息统计、投诉举报、监督考评、责任追究等工作程序,细化执行标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

2、建立行政职权行使规范标准。结合行政职权清理结果的审核和确认,统一行政职权,绘制基本流程图,制定职权行使标准,推进网上办理,促进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动态公开。

3、规范财政预决算公开。根据省市统一标准,规范部门预算和决算公开,完善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等经费支出信息公开。

(二)政务服务标准化

建立窗口办事规范标准,确定每个项目的标准办理环节、步骤,科学设定整体办理时限和各环节办理时限。制定审批行为(受理、不予受理补正补齐、许可、不予许可、送达等)各种决定书(告知单)的内容、格式以及送达标准。建立“亲切服务”标准推行公开承诺,根据每一项行政审批的特点提出详细的服务规范和标准,获得公众认可后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因地制宜建立人性化配套设施标准,探索情景化服务标准,制定接待、咨询、引导等亲切服务规范标准和评估奖惩制度,努力为群众提供文明、规范、便捷、高效的“亲切服务”。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调研设计阶段。根据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内容,分项开展调研,摸清现状特别是主要业务流程和关键点,研究分析发展趋势。

(三)制定标准阶段。根据标准制定目录,明确每项工作的推进方法、时间进度和责任分工。清理标准化建设的相关规章制度以及工作和监督程序、岗位职责等,对不符合当前实际操作的文件进行修改,废除重复或不适宜文件,把符合实际并运行成熟的制度以标准的形式固定。

(四)实施评估验收阶段。按照“制定一项、实施一项”的原则,用标准规范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建立待续改进的工作机制,组织标准体系实施效果评价,及时对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部分进行整改。根据工作需要和形势发燕尾服,不断修订、完善,将行之有效的服务方式和理念及时转化为标准,保证标准的符合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第4篇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央和全市有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大决策部署,立足农村基层工作实际和农村社会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通过扎实有效的普法依法治理实践和精彩丰富的农村法治文化生活,进一步增强农村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基层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宣传宪法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精神,增强农民的宪法观念,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形成崇尚宪法、法律的社会风尚。深入学习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积极开展农村基层民主自治观念的宣传教育,增强农民依法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能力。

(二)深入学习宣传加强农村经济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维护农村市场经济秩序;开展农业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三)深入学习宣传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农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促进农村社会治安稳定。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继承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紧密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加强土地征用、承包地流转、社会救助、劳动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农民生产生活中的各种社会矛盾,努力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五)大力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民主管理、村民自治为重点,以“民主法治村”等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大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制度。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推进农村普法工作制度化。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农村“两委”干部集中定期学法、村民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建立健全农民学法用法效果动态评估、农村“两委”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年终报告制度,为推进农村普法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二)深化创建活动,推进农村普法工作科学化。在巩固“五五”普法期间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健全创建工作机制,细化充实各项评价指标,逐步推行动态管理,以此推进农村普法工作的科学化。

(三)打造宣传队伍,推进农村普法工作多样化。着力建设好农村基层法制宣传队伍,积极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10户农民家庭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以“法律进农村”为载体,在国家法定节假日、重大法制宣传日、农民工返乡期间,深入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地方,在县范围内开展主题法制文艺演出,举办专题法制讲座,组织各类宣传咨询活动,以多样化的宣传形式,提高农民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四)搭建学法平台,推进农村普法工作常态化。搭建媒体普法平台。进一步加司法行政信息网建设,公开并及时更新国家和我市颁布的涉农法律法规,拓宽农民学法渠道。广泛开展电视普法、报刊普法、广播普法和彩信普法活动,为农民提供更快捷的法律信息服务。进一步加强硬件建设,积极推进每个乡镇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每个居民小组或自然村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为农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学法场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摆上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结合乡镇实际,健全党委政府领导,司法所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职能明确、齐抓共管和保障充分、运行有效的工作机制。

(二)精心组织,加强协调。要把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提高农民及农民工法律素质的有效载体,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要建立农村普法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职责、量化标准,限期实施,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三)推广典型,以点带面。要深入农村基层,注意发现、培养和树立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经验。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型事迹,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

(四)加强考核,务求实效。要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范围,纳入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作为考核相关部门和农村“两委”干部业绩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良好效果。

各乡镇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请及时报送县依法治县办。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保民生、促稳定的总要求,全面贯彻“六五”普法规划和县人大常委会决议,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快建设全国最具影响力的现代国际乡村旅游综合示范区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重点

通过推进年活动的开展,目的是以宪法为重点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更加自觉,法制宣传主题活动进一步深化,法治创建水平不断提升,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机构的职能作用较好发挥。重点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大力宣传以宪法为重点的法律法规。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

(二)突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结合不同重点对象的特点和我县工作实际,完善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意见,明确不同重点对象学法牵头部门和推进机制、考核办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的任务要求,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三)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认真贯彻《关于开展“深化‘法律七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建立“法律七进”每一“进”的工作意见,明确牵头单位和工作职责;加强每一“进”的硬件建设,推进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认真组织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江淮普法行”等集中法制宣传活动以及重要节点的专业法宣传活动。

(四)广泛开展多层次的法治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法治“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等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各类创建标准,实施动态管理,提升创建水平。

(五)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建设调研,制定法治文化实施意见。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积极创作具有地域特色的法治文艺作品。继续加强法治广场、法治主题公园等设施建设,积极发挥其作用;探索建立法治文化教育示范点或示范基地。

(六)夯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础。加强制度建设,重点建立和完善各地普法依法治理机构工作制度以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分解“六五”普法规划任务、明确责任单位。推进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当地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建立考核考评体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建立“六五”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开展法制宣传业务骨干培训。落实《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信息工作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三、工作步骤

活动从5月至12月底结束,分启动部署、组织实施、总结检查三个阶段进行:

1、启动部署阶段(5月上旬):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做启动部署工作,各乡镇工作方案于5月20日前报县依法治县办。

2、组织实施阶段(5月至12月上旬):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贯彻落实。

3、总结检查阶段(12月下旬):各地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于11月25日前将总结材料报县依法治县办;11月下旬,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12月上旬,迎接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末期检查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兼顾。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普法办要加强指导,积极协助相关部门的参与,形成整体合力。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全面实施。

(二)创新工作,扎实推进。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经验,大胆探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载体。建立联系点制度,培养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三)加强督查,注重实效。积极采取互查、抽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要重视信息上报工作,及时上报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每月各乡镇要将本地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篇四:2016乡镇纠风工作方案
2015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第1篇: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纠风工作任务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作为强化对住房公积金监管的牵头单位,20XX年应按照内府办函(20XX)50号文件精神,在20XX年以来连续三年实施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强化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一是成立了以中心主任林建钦为组长,中心副主任杨琨、刘涛和资金运作科、会计核算科、归集管理科负责人为成员的“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强化对住房公积金监管的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健全和落实各项内控制度,加强对资金运作的监管,防范资金风险。三是继续巩固加强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继续进行“三清三建、六查六纠”,以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建立监督和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资金调度的各项管理办法,健全审贷小组工作。通过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机制,使内部管理和各项业务操作流程均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全面贯彻落实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等四部委制定的《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协调财政、审计和人民银行市分行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据管理职权,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全面落实监督责任。

(三)按照《内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实施办法》和《内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努力扩大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提高使用效率,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实现住房保障的重用作用。

(四)按照《会计法》和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的规定重点加强对资金和财会人员的监管,完善与各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的《金融委托协议》,规范受托银行的行为,明确相关的权力、义务和应承担的责任;银行沉淀资金和大额存单的印鉴、密码必须实行分人管理和定期稽核制度,按时准确填报《住房公积金存款、贷款报备表》,确保资金监管到位,确保资金安全。

三.纠风工作的重点

20XX年要继续围绕省建设厅、纠风办、监察厅等七部门《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关于年继续开展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建发[20XX]20号)规定和内府办函(20XX)50号文件精神,依照国家政策法规,继续坚持积极稳妥、依法治理、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长效的原则,以查处和纠正违法违纪行为、建立监督和管理的长效机制为重点,强化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实现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问题整改纠正到位、管理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公积金的作用充分发挥、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的目标:

(一)加大归集力度,继续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率。要从切实维护职工利益不受侵害的角度出发,继续认真贯彻《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以继续开展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为契机,狠抓归集扩面不留死角。归集面和归集量要在已取得较好成效的基础上,再创新高。

(二)大力发展个贷业务,发挥住房公积金在实现住房保障,支持住房消费方面的重要作用,要按照《内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实施办法》办法的规定,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积极措施把个贷业务搞上去,提高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和资金使用率。,要严格审批程序,落实专人加强贷后管理,确保不发生一例还贷逾期,确保资金安全。

(三)严格管理,确保支取。住房公积金支取管理工作要严把政策关和审核关。一方面要认真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要快捷办理,不打折扣;另一方面对不符合条件的,要热情接待,耐心做好政策解释,但坚决不予支取。同时,在执行提取政策时,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所有提取职工一视同仁,绝不能放宽条件,搞人情提取和技术套取。

(四)加强财务管理,安全运作资金,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加强资金核算,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核算制度,安全运作好银行沉淀资金,优化资金结构,努力实现资金收益最大化,确保资金安全,确保增值收益。

(五)把纠风工作与完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构建相结合,继续巩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成果。在完成前三年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按照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构建的要求,继续落实好“三清三建、六查六纠”的各项任务,建立监督和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问题整改纠正到位、管理队伍整体素质提高、住房公积金作用充分发挥、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的目标。

第2篇: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纪委、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和省、州纠风办关于纠风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XX年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转变作风、优化环境、关注民生、促进发展”主题,按照“纠风惠民”的要求,重点抓好政风行风建设、专项治理、案件查处等工作,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密切联系党群干群关系,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认真开展涉及民生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专项治理活动。

1、坚决纠正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突出问题。①集中开展医改资金、新农合和城镇医保资金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资金等问题。②强化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巩固专项治理成果。③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和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为重点,强化教育惠民资金使用管理监督,确保经费合理分配和拨付使用到位。④加强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资金、救灾救助资金监管,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第①项第一监察分局、县卫生局负责,②③④项第二监察分局、县财政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2、坚决纠正涉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①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遏制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恶性事件的发生。②坚决纠正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环节发生的违背群众意愿、与民争利等损害农民利益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③继续深化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加强涉农收费管理,重点开展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农业用水及向村级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收费的专项治理,纠正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落实“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规范筹资酬劳行为,防止变相增加农民负担;坚持实行减轻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度,继续保持减轻农民负担高压态势。④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监督检查,推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第①项第四监察分局、县农业局负责,②③项第四监察分局、县经管局负责,④项第二监察分局、县人社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3、坚决纠正涉企乱收费问题。集中开展涉企乱收费专项清理,重点整治违规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利用行政审批、许可前置条件乱收费,垄断性行业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经营服务费,行业协会、学会利用部门优势地位违规收费和变相摊派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损害市场主体利益行为及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

以上县纠风办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4、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①清理教育收费文件,加强教育收费文件审核把关,纠正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问题。②对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盈利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控制学生食堂盈利水平。③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评议办法,进一步规范教辅材料发行秩序,落实教辅材料新政策。④以县城为重点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合理划定并向社会公示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程序和结果,不得通过任何考试方式招生,不得违规招收特长生,不得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⑤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三限”(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一次性下达并公布每所学校的招生计划,对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得建立学籍,禁止在择校生之外招收借读生、自费生。

①至⑤项第一监察分局、县教育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5、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①集中开展医疗机构违规收费专项治理,切实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费行为,纠正和查处医疗机构损害群众利益行为。②深入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收费票据使用情况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医药购销中虚开、假造发票等违法行为及其背后隐藏的商业贿赂问题。③进一步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制,稳步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有效降低药械虚高价格。④完善药品采购配送制度机制,规范医药购销秩序,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⑤积极推进“阳光用药”电子监察,对医疗机构诊疗用药行为进行实时监督。加强对医疗机构网上采购行为的监督管理。⑥整顿规范医药价格秩序,治理虚假违法医药广告。

①至⑥项第一监察分局、卫生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6、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认真执行征地拆迁政策、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确保征地拆迁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的恶性案件、群体性事件及其背后违纪违规问题。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征地拆迁补偿机制,保障被征地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县纠风办负责,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配合。

7、坚决纠正金融、电信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①强化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规范清理收费项目,合理确定收费水平,并向社会公开;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收费专项检查,坚决纠正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借贷款之机强制收费、乱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等问题。②强化电信行业监管,清理和规范电信资费文件,进一步简化资费套餐结构,规范电信收费行为,着力整治强制服务、强制捆绑销售和强行扣费、恶意吸费、虚假宣传、违规营销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①项县银监局负责,②项第三监察分局、县经信局负责,县物价局配合。

8、坚决纠正涉车涉路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①集中开展汽车驾驶员技能培训和资格考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及其背后的腐败问题。②继续巩固公路“三乱”治理成果,落实治理超限运输执法自由裁量权和罚缴分离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执罚执收不规范行为,严格整顿和规范客车运营秩序。③继续开展公车专项治理活动。

①②③项纠风办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9、坚决纠正其他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①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公职人员违反人事和财经纪律占编“吃空饷”等行为。②深入治理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保护领域的突出问题。③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④进一步精简大型综合性体育运动会,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庆典、论坛过多过滥专项治理成果。

第①项第二监察分局、县人社局负责,③项第三监察分局、县住建局负责,②④项县纠风办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二)深入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百佳”基层站所(窗口)创建活动。20XX年对教育、卫生、水利、农业、林业、人社、计生、扶贫、药监、民政等部门及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对20XX年国土、住建、环保、国税、地税、安监、物价、交通8个部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看”活动。继续深入开展“百佳”基层站所(窗口)创建活动。配合做好州纠风办组织的“县(市)长热线”工作,构建多媒体联动热线模式。(县纠风办负责,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配合)。【2016乡镇纠风工作方案】

(三)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按照中央、省、州、县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和县委政府的要求,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把作风建设与纠风治乱相结合,通过切实巩固农村“禁整无事酒”成果,查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发展环境。(县纠风办负责,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及专班人员,对照任务逐项抓落实,并将监督检查及落实情况按时按要求书面报告给县纠风办和监察分局。

(二)注重工作实效。各单位要做到管行业与管行风两手抓、两促进;坚持把政风、行风工作与作风建设相结合,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三)强化督办检查。各相关单位要通过查找问题、堵塞漏洞、完善体制机制。各监察分局负责对所监管单位的组织协调和督办检查,县纠风办要对查处的典型案件通过电视、网络、手机报等形式公开曝光,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对责任单位因出现问题不查处或查处不及时、责任处理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程序实行追责问责。

第3篇: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强化监管实效,确保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根据市纠风办《20XX年纠风工作任务分解表》(广纠办〔20XX〕1号)要求,结合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实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XX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纠风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九次全会、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解决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存在的不正之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通过建立教育、监督、制约等纠风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秩序,加强保健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和违法广告,促进我市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

1. 突出抓好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对肉制品专项整治和夏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2.强化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规范管理。一是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管理。深入贯彻实施《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餐饮服务许可制度,细化餐饮服务提供者业态分类,理顺许可受理、审查、发证程序,严格餐饮服务准入条件,完善各项责任制度,依法进行许可工作。二是推进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量化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和省上的工作部署,有序推进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步伐。完善餐饮服务单位监管信息公示制,在每家餐饮服务单位显著位置都要设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示栏”,方便消费者了解各项信息,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三是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争创、分类指导、滚动发展的原则,加快推进示范工程建设,及时公布建设成果,推广示范工程建设经验。今年要保证去年“一区、二街、二店”创建成果的同时,在全市新增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道2个、餐饮示范店3个,力争再创1个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广安区局要对照国家局和商务部出台的《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遴选办法》,创造条件,争取进入首批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遴选和创建工作。

(二)深化药械安全整治。1、对药械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对药品生产企业未严格按照处方和工艺规程进行生产,物料平衡存在问题,或生产过程存在偷工减料的行为;企业擅自接受药品委托加工或存在出租厂房设备的行为;企业原料来源把关不严,以化工原料代替经批准的原料药,以质量低劣药材代替合格药材,购买质量无法保证的提取物生产制剂的行为;中药饮片企业不按GMP规范生产加工,不按《四川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加工,进行简单的中药饮片分包装即销售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对医疗机构诊疗用药的基药和毒麻药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诊疗用的基本药物和毒麻限剧药品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药品的进货渠道、储藏、保管、质量以及毒麻限剧药品流向等进行检查。3、完善药品电子监管体制。建立重点药品安全追溯体系,强化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公众用药安全。建立购销单位、经营品种和销售人员等数据库,对其法定资质和经营权限进行自动关联控制,对库存药品动态进行有效管理。

(三)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为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企业的经营行为,防治商业贿赂等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发生,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一是要严格执行药品、医疗器械企业销售人员登记管理制度,明确企业、销售人员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职责,从源头上规范市场准入制度。二是严格执行药械生产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公开制度,突出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和销售人员的惩戒措施。三是严格执行防治商业贿赂的有关管理制度。使企业在药械研发、生产、销售、广告宣传招投标等过程中杜绝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在药械的审评审批、认证发证、检验检测、稽查处罚等重点监管环节中,杜绝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准入资质、减轻或逃避处罚的行为。

(四)扎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1.切实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一是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行政审批人员应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行政审批,自觉维护药监队伍形象。对行政审批工作进行定期考评,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民主评议范围。二是推行执法检查回访制。将局行政执法人员工作要求及廉洁自律内容以书面形式告知监管对象,由被检查对象填写意见,封好后由执法人员带回或邮寄于局纪检监察室备案。

2.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一是完善去向公示制,在局机关每个办公室显眼处贴一块去向告知牌,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认真落实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让“有制必遵、违制必究”植根于职工心中。

3.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按照“窗口围着群众转、机关围着窗口转”的要求,积极推进行政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管窗口规范化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利用网络处理部分行政审批业务,及时提供更新审批业务所需的电子资料,建立药械政策法规网上查询系统,着力推进行政审批提速。

4.扎实做好政风行风评议。进一步规范和创新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拓宽群众网上监督举报渠道,对违纪违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一经查实,严惩不贷。积极开展局重点岗位的政风行分评议,进一步促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转变作风,提高效能,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好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树立食品药品系统的良好形象。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1、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一是(4月20日—6月20日)由食品科牵头对顿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整治;二是(5月20日—11月20日)由食品科牵头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规范管理监督指导。2、药械安全整治。一是(4月20日—7月20日)由稽查支队牵头对药械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二是(4月20日—7月20日)由安监科牵头对医疗机构诊疗用药的基药和毒麻药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3、(20XX年4月20日—20XX年9月20日)由市场科牵头完善药品电子监管体制。4、(6月20日—9月20日)由纪检组牵头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和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二)开展专项检查。(9月20日—10月20日)由纪检组牵头对以上安排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确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三)做好工作总结(10月21日—30日)由纪检组牵头总结今年局纠风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进行补缺补差,汇总后向市纠风办报告,使我局政风行风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纠风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于纪检监察室,负责日常协调联络工作和牵头监督检查。各科室、所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切实把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加强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纪检组要加大对纠风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将采取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此次纠风专项整治成效;加大问责问效力度,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

(三)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源头治理。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推动纠风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惩防体系建设“回头看”,完善执法检查回访制、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规范等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加大对违反制度的督查和问责力度,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第4篇: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锦江区20XX年纠风工作安排》(锦纠办〔20XX〕1号)文件要求和中央、省、市、区的工作部署,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篇五:2016乡镇纠风工作方案
2016乡镇纪检工作宣传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舆论环境,促进社会经济良好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省市纪委全会和县纪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正确把握纪检宣传和舆论导向,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舆论环境,促进社会经济良好发展。

二、目标任务

紧密配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严格按照反腐倡廉部署和要求,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推动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具体工作

(一)紧抓廉政主题教育

及时传达学习中省市纪委和县纪委相关会议精神,使广大成员干部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好本职工作。一是扩大教育的覆盖面。教育的对象从着重于镇村主要干部、单位部门负责人的基础上,覆盖到全体镇村干部、单位部门全体工作人员,不留死角。二是注重教育的针对性。教育的内容除了学习《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外,不断探索用身边的活生生事例来教育身边的人。既用先进人物、先进事迹正面引导,也用被通报的农村基层干部和基层单位发生的典型案例,来警示教育我镇的党员干部,既宣传应该做的,也宣传不能做的,从而提高教育的针对性。三是形成教育的多样化。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微信、短信等新媒介定时或不定时或在中秋、春节等关键时点向特定人群宣传廉洁从政纪律,提升宣传效果。通过建立党风廉政教育培训室,组织党员干部看案例、谈感悟、学党纪,努力形成教育方式的多样化。充分利用政务村务公开栏、文化长廊、流动字幕等载体宣传廉政文化。四是保证教育的有效性。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活动的目的是提高其渗透力、感染力、影响力,使受教育者真正“入耳、入脑、入心”。通过专题学习、专题辅导、撰写心得等,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廉洁从政意识,从而对党纪党规产生敬畏感,使党纪党规之剑常悬心中。

(二)深化干部作风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改进作风,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以整治“四风”问题为重点,以“转作风、抓腐败、办实事、树形象”为总抓手,勇挑“转作风”、“抓反腐”的工作重任。一是落实有关规定。吃透上级关于作风建设的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不断完善作风建设方面的文件规定。抓铁有痕,踏石有印,注重落实。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详实具体的方案,使中央“八项规定”在我镇得到认真落实,使作风建设得到明显好转。二是加大监督力度。不断加大执纪监督力度,通过明查暗访、专项检查、效能监察、信访举报等方式,大力整治村和单位部门存在的“慵懒慢浮贪”、“吃拿卡要”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

(三)强化案件警示教育

一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所反映的突出问题、热点问题,着重在村级财务管理、防控违法建设、救济救助资金、惠农补贴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治。坚持“一案双查”,充分利用倒查“责任链条”,既要追究违法违纪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所在单位领导责任,还要追究主管部门及具体分工负责人责任。对查出的问题将通过警诫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严肃追究责任,一抓到底,决不姑息迁就。努力做群众利益的维护者、党纪国法的执行者、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者。二是加大警示教育力度。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采取“以案说纪”警示教育会的形式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加强自我修养;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要管好家属亲友、下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发现不良苗头,及时制止。把作风建设贯穿到工作中、生活中,常抓不懈,始终保持干部职工昂扬的精神风貌,以好的作风推动工作的开展。

四、宣传形式

(一)采取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广泛村级广播、宣传标语等媒介进行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平安建设舆沦氛围。

(二)开辟专题专栏、编发廉政信息、播放警示教育视频等形式进行宣传,广泛组织老百姓积极参与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知晓率。

(三)紧密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要求,将宣传活动向村(社区)延伸,力求把宣传活动做活做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按照贯穿全年、把握时机、分段实施、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的原则,全年着重提高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的知晓率、满意率和参与率的宣传。

篇六:2016乡镇纠风工作方案
2016年乡镇纪检监察考评工作方案

一、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85分)

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严格按《纪检监察信访件处理流程图》查办信访案件,其中镇纪委完成3件、乡纪委2件。严肃查处镇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其中每个镇完成立案案件2件,每个乡完成立案案件1件。同时,各乡镇纪委每年至少要查办1起自办案件。重点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强农惠民资金和征地补偿费案件,公共资源交易中违法违纪案件,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案件,参与赌博、借婚丧喜庆收钱敛财案件。未完成自办案件任务的,倒扣5分。以县纪委信访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提供数据为准。(共计25分)

6、认真做好预防腐败工作。协助党委认真落实《县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和风险岗位廉能管理相关意见,督促党委、政府按照责任分工,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以上计3分)。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和城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成果。(以上计3分)。开展经常性廉政教育,对反映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了解核实、诫勉谈话,通过早打招呼、早拉袖子、早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以上计3分)。认真抓好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积极推进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以上计3分)。监督党委抓好党务、政务、村(居)务和基层站所办事公开,强化对乡镇党委、政府“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以上计3分)。以相关文件、诫勉谈话记录、示范点软硬件建设情况等为准。(共计15分)

积极配合参与县纪委组织的纪检干部轮训和纪检业务专题培训,有计划地选派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挂职锻炼和参与办案,增强实际工作能力。(以上计5分)。突出抓好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纪律作风和职业道德建设,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防止“灯下黑”。(以上计5分)。加强村(居)委会纪检组织建设,强化村(居)委会纪检委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纪检委员的作用。(以上计3分)。以相关文件、教育培训材料等为准。(共计13分)

乡镇纪委要做到“四有”,即有机构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必要的办公办案设备、有基本的交通保障。(以上计3分)。配齐书记、副书记和纪委委员。每个乡镇纪委都要配备1名副书记和1名专职纪检干事。(以上计3分)。乡镇纪委要确保4万元以上工作经费,工作经费要列入乡镇年度财政预算,单独列支,予以保障。(以上计3分)。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专职纪检干事享受规定的办案人员补贴,按220元/人/月发放到位。(以上计3分)。以相关文件、实地检查结果为准。(共计12分)

二、宣教、信息、调研工作任务(15分)

1.按要求征订、配备了《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监察》等宣教资料,并认真学习讨论的,以会议记录、征订记录等为准。(共计2分)。

2.按要求认真开展了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并按时上报了有关材料的,以文件、材料、会议记录为准。(共计2分)。

3.在县级及以上党报党刊、纪检监察业务刊物、网站发表反腐倡廉内容稿件2篇以上,需见复印件。(共计2分)。

4.全年向县纪委报送反腐倡廉信息12条。以县纪委办公室统计为准(共计3分)。

5.每年组织一次反腐倡廉课题专题调研,并完成一篇以上反腐倡廉调研文章,以县纪委调研室统计为准。(共计3分)。

6、乡镇纪委要在半年、年终对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县纪委及对口纪工委。(共计3分)

三、加分项目

1、反腐倡廉单项工作或纪检监察干部受到上级表彰,按照中央、省、市级别分别加10分、5分、3分。以相关表彰文件、奖牌、证书等为准。

2、完成立案案件查办任务外,每超办1件立案案件,加5分;若超办案件为自办立案案件,则加10分;若相关案件移送司法,则加15分。以县纪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统计数据为准。

3、反腐倡廉相关稿件文章被上级官方纸质报刊杂志采用,按照中央、省、市级别分别加5分、3分、2分;如被纪检监察系统网络采用,相应减半加分。以县纪委宣教室统计为准。

4、按要求参加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陪护工作,每10天每件(项)次加记3分。以县纪委办公室、干部室统计数据为准。

四、减分项目

1、反腐倡廉相关工作或纪检监察干部受到上级通报批评,按照中央、省、市级别分别扣10、5、3分。以文件为准。

2、本单位发现属大要案类的腐败案件未向县纪委及时报告并被县纪委查处的,或发生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扣15分。以县纪委纪检监察室统计数据为准。

3、对辖区内属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信访举报调查处理不力,造成重信重访、越级访的每件次扣10分,若属越级集体上访的则每件次扣15分。以县纪委信访室数据为准。

4、不服从县纪委统一调配的每项(次)扣10分。集体活动不按时到位的每次扣2分。以办公室统计数据为准。

5、不按时向县纪委和对口纪工委报送相关报表、案卷材料的,每次扣2分。以县纪委各科室、各纪工委统计数据为准。

五、其它事项

1.评先评优实行“乡镇纪委没有完成查办立案案件任务”一票否决制度。

2.对优秀的乡镇纪委书记,由县纪委向县委推荐提拔或重用,特别优秀的由县纪委向县委推荐直接提拔或重用为乡镇(场)党政主要正职或部门负责人。对特别优秀的乡镇纪委副书记,由县纪委向县委推荐直接提拔或重用为乡镇纪委书记或副科级干部。

3.考评工作由各乡镇纪委将考核的事项形成材料,进行自查自评后,交县纪委核实或县纪委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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