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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实现干部人事工作的()

2016-07-18 11:48:2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实现干部人事工作的()(共6篇)当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若干特点及思考当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若干特点及思考【 作 者 】彭清华【作者简介】彭清华 中央组织部干部一局局长【 正 文 】江泽民同志多次强调,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他多次号召全党要紧跟时代发展潮流,积极推进理论创新、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和其他...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实现干部人事工作的()》,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实现干部人事工作的()
当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若干特点及思考

当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若干特点及思考

【 作 者 】彭清华

【作者简介】彭清华 中央组织部干部一局局长

【 正 文 】

江泽民同志多次强调,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他多次号召全党要紧跟时代发展潮流,积极推进理论创新、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和其他创新。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深入,必须坚持创新精神。中央批准下发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就是一个创新的产物,其中既有思想观念和理论上的创新,也有管理体制、用人机制和工作方法上的创新。它在总结20多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坚持党的十四大、十五大确定的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了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拓宽和加大了改革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在许多方面体现出新的特点。

一、进一步明确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和工作思路

《纲要》对今后10年,尤其是“十五”期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讲了五条,概括起来,可以说是要“建立一个机制”,即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完善两个体系”,即完善干部人事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观管理体系和干部人事管理法规体系,努力实现干部人事工作的依法管理,有效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形成一套制度”,即形成符合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特点的分类管理、各具特色的管理制度;“创造一个环境”,即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实现人才资源的整体开发与合理配置。其中,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是其核心内容。

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以观念更新为基本前提,进一步解放思想;以扩大民主为改革方向,进一步提高干部工作的公开程度和透明度;以解决干部“能下”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大改革攻关力度;以完善考核为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择优汰劣的选人机制;以推进交流为重要措施,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以加强监督为根本保证,进一步完善制约制度和措施。这几条,是我们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的工作思路。

那么,我们要建立的选人用人机制有哪些特征呢?

(1)它是一种以民主为基本趋向的机制。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扩大民主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过去选拔干部大多采取组织任命的形式,推荐和考察环节不规范,缺少一种群众参与机制。突出的问题是,“少数人选人”和“在少数人中选人”,视野比较狭窄,这显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是不相适应的。必须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前提下,不断改进党管干部的方法。改革干部选拔任用制度,首先就是要扩大民主。继健全选举制度,实行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和民意测验制度后,这些年,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又向前迈进了一步,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党政机关竞争上岗、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考察预告制等。这些改革措施进一步扩大了干部群众对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体现了人民群众选择“人民公仆”、“人民公仆”必须向人民负责的社会主义原则。党内民主也日益扩大,一些地方党委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针,实行党委常委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度;地(市)县(市)党政正职拟任人选,由上一级党委全会审议表决制度等,效果很好。

(2)它是一种以公开为基本前提的机制。所谓公开,就是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公开是民主的前提和条件,没有适度的公开,扩大民主就会成为空话。干部工作只有坚持公开的原则,才能平等竞争,使大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干部工作搞得很神秘,容易出现“暗箱操作”,助长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现在,从民主推荐和署名推荐制、考察预告制,

到任前公示制,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都在一定的范围内公开,人们可以较大程度地参与对干部的选拔任用。这是选人用人观念和机制上的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变化。

(3)它是一种以竞争为基本特征的机制。把竞争引入干部管理,是干部人事工作中一个重大的突破。过去在干部工作中讲竞争,常常与个人主义、伸手要官混为一谈,是不可想象的。现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实绩,鼓励竞争,不仅与伸手要官有本质的区别,而且有利于遏制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歪风。引入竞争机制,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使更多的优秀人才进入党组织的选拔视野,对干部人选的素质进行比较,择优任用,有利于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和干部工作的质量。

二、进一步明确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着力点和突破口

这就是解决干部能上能下问题。“上”和“下”是干部工作中相互联系、相互依存、贯穿始终的一对矛盾。“上”是目的,“下”是条件,一部分干部的“下”是为了另一部分干部的“上”,没有“下”,“上”就无从谈起。同样,“上”的方式又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干部“下”的方式。因此,要把干部“上”和“下”的问题联系起来研究。《纲要》体现了这样的改革思路:在“上”的方面,一是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改进干部的选拔方式,引入竞争择优机制,为淘汰相形见绌的干部提供了条件。二是改进委任制,完善选任制,试行聘任制,改进干部的任用方式,这对调整不胜任现职的干部也是有利的。三是实行任期制和试用期制,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的配套制度,使干部“上”的时候就有了“下”的准备。实行试用期制,可以使不称职的干部在任职初期就能得到及时调整。在“下”的方面,通过改进考核,加强审计,实行辞职降免制度,包括自愿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就地免职,加大调整不称职干部的工作力度;实行待岗制、转岗学习、离岗分流、改任非领导职务等,拓宽“下”的渠道;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干部“下”的后顾之忧。这样,从“上”和“下”两个方面入手,并综合考虑相关问题,建立相应制度措施,逐步形成干部能上能下的机制,走出一条依靠健全制度、建立机制解决干部能上能下的新路子。

三、进一步明确了组织部门的职能和工作方式

(1)工作职能的变化。这种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干部工作中宏观管理的职能将进一步加强。包括整个人才队伍建设问题、“三支队伍”一起抓的问题等。实行分类管理,我们取消了以往意义上“国家干部”的大概念,这并不是说对整个干部队伍建设,组织部门就可以不予重视了。相反,要树立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新的人才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就是要坚持组织路线为政治路线服务的正确方向,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做到对重要干部的任免,严格按照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程序来进行。这几条做到了,就坚持了党管干部原则。至于在具体管理权限和管理方式上,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干部会有所不同,有的由党委及组织部门直接管理,有的间接管理,有的就起一个监督检查的作用。我们讲要“三支队伍”一起抓,对于组织部门来说,每支队伍的抓法又不一样。二是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牵头抓总的职能将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既包括党政领导干部制度和公务员制度的改革,也包括企业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必须调动各个部门的积极性。组织部门是党委主管组织建设和干部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按照中央的要求,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要担负起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统筹协调的职能,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只有这样,才能形成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合力,共同把改革推向前进。三是干部监督的职能将进一步加强,包括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由重选拔轻监督转变为选拔和监督并重,是组织部门工作的一个重大转变。监督也是管理。要努力探索一套适合组织部门自身特点的工作方式,寓监督于管理之中,在管理中实现监督。同时,管理者也要受监督。

(2)工作方式的变化。在现代社会,尤其是在经济社会生活多样化趋势日益发展,市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实现干部人事工作的()】

机制逐步完善,各方面的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下,仅靠伯乐相马显然是不够的。因为它往往受到自身识人选人视野的局限。一方面,许多优秀人才感到缺少机会,怀才不遇。另一方面,组织部门苦于蓄水池小,手头掌握的人选不足,调整班子时常常捉襟见肘。同时,这种方式往往受主观因素影响比较大,对干部标准掌握不一,容易出现凭个人好恶选人的问题。因此,必须在改革选人用人机制上做文章。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改革措施,就是一种尝试。它意味着组织部门的工作方式将发生很大的变化。打个比喻,组织部门将更多地由“伯乐”的角色变成比赛规则的制定者和裁判员的角色。这种工作方式的转变,实际上对我们的要求更高了。必须在继承和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方法的同时,学习掌握现代先进的科学的识人用人方法。

(3)工作方法的变化。拿干部考察方法来说,这些年各地在改革实践中已经探索了一些方法,包括实行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扩大考察范围,注意向知情人了解情况;引进国外科学的考试、考核、测试、审计、评估方法,改进干部思想政治素质测评和工作实绩考核评价,注意发现干部的潜能;重视对干部8小时以外社交圈和生活圈的考察,进一步把好用人关;建立干部考察责任制和用人失误责任追究制等。这些管理方法和工作方法上的改革措施,都对组织部门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四、进一步明确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推进方式

《纲要》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相结合。实现重点突破,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一些关键性的改革措施上率先取得突破。如扩大民主方面,首先实行民主推荐、民意测验以及公示制等;在改革选拔任用制度方面,实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多个单项措施的突破,就为整体推进和配套改革奠定了基础。二是在一些地方率先进行改革的试验,取得成功经验再加以推广。这些重点项目和少数地方的率先突破,对于整个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一个很大的推动和促进。在实现重点突破的同时,要注重各项措施的综合配套,向整体推进方向发展。

认真贯彻《纲要》和全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经验交流会议精神,需要进一步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积极向深度和广度迈进。今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如何不断深化?我认为,可以有以下两种方式。

一种是从外延的方面深化。包括扩大某些改革措施的实行范围、出台新的改革举措、对改革进行综合配套、解决存在的相关问题等。具体说:

扩大某些改革措施的实行范围。比如,近几年来,公示制、公开选拔等改革措施已在一些地方试行,但从全国来看,还是局部的,面还不大。现在要求从2001年起,就要在地厅级以下领导干部中普遍实行任前公示制;经过几年的努力,通过公开选拔产生的地厅级以下领导干部要达到新提拔干部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这就把推行的范围大大扩大了。从一些地方试行的情况看,这个目标可以达到。还有试用期制、待岗制、考察预告制、考察工作责任制等在较大范围推行,也是这种方式。

出台新的改革举措。比如,讨论地(市)县(市)党政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实行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制等,就是一些新的改革举措。这方面的工作力度还要加大。

对改革进行综合配套。就拿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来说,要防止考察失真失实,减少用人失察失误,不是采取某一项措施就可以解决的,必须综合运用多种改革措施,在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公示乃至选举等各个环节上采取措施,层层把关。同样,解决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问题,也要综合治理。

解决存在的相关问题。一项制度的改革,往往涉及许多方面的问题,解决好这些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有时对这项改革措施的顺利推行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比如干部“能下”问题,大家都认识到必须解决,为什么推进缓慢?除了思想观念和工作力度等方面的原因外,很重要的一条是相关的配套措施没有跟上,如社会保障制度、工资福利制度、与干部转岗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实现干部人事工作的()】

再择业相关的培训制度等。特别是社会保障制度,目前,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干部辞职辞退、转岗换岗等,都涉及到这个问题。

另一种是从内涵的方面深化。简要地说,就是对某项改革措施在实行过程中逐步完善,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积极作用,减少其负面影响。任何一项改革都可能有利有弊,只要利大于弊,我们就要采取积极的态度去推行。与此同时,对其可能带来的消极作用,也不能掉以轻心。要切实重视,不断解决,兴利除弊,逐步完善。就拿我们近期正在大力推行的几项改革来说:

比如,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和民意测验。一是如何提高民主推荐和测评的真实性及可信度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只看得票率,而对其中的复杂因素考虑不够,如参与推荐或测评者对推荐、测评对象的了解程度;地域因素、部门因素、感情因素以及利害关系的影响等。被推荐或测评者的上级、同级、直接下级和间接下级的推荐和评价意见,其客观性和准确性也是不完全一样的。有的地方采取按不同的考评群体分别计票、加权计分、综合评价的办法,可以继续探索。二是现在的民主推荐和测评,是一种自下而上的评价机制,而在我们党政机关的实际工作中,是一种自上而下的主导机制。如何把这两种不同方向的机制衔接好,避免一些人为争取推荐票而不敢大胆管理、放手工作。三是既要把得票情况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又不能简单地以票取人,这二者的关系应该怎样正确处理?干部的得票在多大程度上准确反映民意?在什么情况下不能以票取人?这些都要进行具体的分析。

再比如,公开选拔。其中有些问题也值得研究。一是怎样科学、准确地衡量干部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和领导才能?如何测评思想品德、工作作风、协调能力、气质性格等方面的情况?二是如何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解决这个问题,要加快题库建设和考官培训,还可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出面,相对集中组织,以发挥规模效益。三是怎样避免和克服投机心理。必须把公开选拔与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相结合,以形成一种良好的导向。四是异地考察如何防止失真失实。干部考察失真失实的问题,在异地考察中尤为突出。有些单位对优秀人才舍不得放,用各种办法加以限制;而对某些素质不高,自己不喜欢,或本单位不好安排的人,则尽量说好话,文过饰非,送客出门。五是公开选拔怎样与后备干部制度相衔接。公开选拔出的干部,不一定是后备干部。目前后备干部备而不用的问题比较突出,如果大范围进行公开选拔,后备干部提拔任用的机会将会更少。这个问题如何看待和处理?

又比如,竞争上岗。目前,各地做法不尽一致,有的对个别或少数空缺职位实行,有的拿出全部空缺职位,有的对党政机关全体中层干部定期实行“全体起立,重新就位”,还有的实行全员竞争上岗,双向选择。这就有一个如何科学规范的问题。另外,在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部门,竞争上岗中如何体现和尊重行政首长的意见?还有一个问题也值得注意。一般来说,机关中一些年龄较大的同志,在竞争中往往处于劣势,很多人不愿报名参加竞争。但这些同志熟悉政策,工作经验丰富,是业务骨干,用不好会挫伤他们的积极性,影响工作。对他们也有个如何公平、公正对待,充分发挥作用的问题。

还比如,干部交流。要逐步完善与干部交流相关的政策制度,像住房问题、家属子女随迁问题、不同地区工资待遇差别问题等。还有,如何保持干部管理使用的连续性问题。现在各地的干部管理基本上是自成体系,相互之间是封闭式的。干部交流到一个新单位之后,一切需要重新开始。有的干部在原单位表现不错,到新单位有可能失去提拔机会;有的干部身上有一些毛病,或存在一定问题,但在交流中这些情况往往不能介绍到新的单位,不利于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管理,造成管理教育工作断档。还有一些干部采取“飞过海”的方式,假借交流之名,投机钻营,以达到快速提拔的目的,极个别的甚至造假骗官。为此,应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干部管理信息系统,并加强组织部门的相互联系和工作协调。

篇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实现干部人事工作的()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做法及设想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及设想

一、近五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

自2001年以来,****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精神,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因地制宜,大胆改革,初步形成科学、民主、规范的干部人事制度。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理性”与“人文”相结合,不断创新观念,努力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五年来,*****区委始终坚持把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政绩观和人才观与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紧密结合起来,牢固树立用事业选人用人的新观念,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选拔上来,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

1、坚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抓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就是抓经济工作的观点。市场竞争,实际上就是人才的竞争。如何发现和大胆使用这类可以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人才,成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中心。因此,解放思想,就是要树立正确的用人观,在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的同时,还要牢固树立搞好人事制度改革就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观点。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可以为市场经济

良性循环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机制,为领导和决策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提供大批可用人才,最终达到振兴区域经济的目的。通过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大批认识和掌握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理论和特征,具有总揽经济工作全局能力的干部被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了,人、财、物资源配臵整合到最佳状况。2003年全区财政收入提前两年实现了过亿元的目标,去年达到1.42亿元,就是区委坚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抓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就是抓经济工作观点的结果。

2、坚持德才兼备与注重实绩相结合,大力培养选拔干部。选拔德才兼备的人进入领导班子中来,是加强对全区经济工作领导的组织保证。对年轻干部只要能力强,本事好,能带领人民群众走社会主义道路,能够打开局面,改变面貌,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文化生活水平的人就要大胆提拔任用,把德才兼备、“四化”方针与注重实绩结合起来,对优秀人才不求全责备,大胆地让勇于开拓进取、能成就事业的人担当重任。2002年以来,我们提拔到科级岗位的年轻干部,占提拔干部总数的90%。一大批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被选拔到领导岗位上,2001年区委公开选拔了一名年仅25岁的团区委书记,经过两年的培养锻炼,去年又将他调任竹山桥镇担任党委书记。5年来,共培养选拔科级干部200余名,其中16名成长为县处级领导干部。2003年区委实施了“551”工程,即选拔50名国家干部到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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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农村任党支部书记,选拔50名干部参与重点项目建设,选拔100名年轻干部职工离岗创业。2004年初在全市首创选派5名新提拔的科级干部到区信访局挂职锻炼,经过一年的锻炼,去年底5名干部都被选派到乡镇、街道和区直单位担任正职;今年初又选派3名新提拔干部到区信访局挂职。

3、坚持不拘一格选人才,做到能者上,庸者下。在干部任用中,树立“无功也是过”的用人观,敢于用那些棱角分明,敢讲真话,本质好,工作尽职尽责、能开创新局面的人,不用那些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八面玲珑的无为庸人。努力拓宽选人视野,广开渠道,打破地域、身份、所有制等条条框框,面向社会、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广开进贤之路。近五年来,共从别的县区公开选拔了5名科级正、副职,面向企业选拔了6名科局副职和乡镇副职,13名有争议的干部在经过调查核实后,也得到了提拔重用,53名政绩平平,缺乏开拓进取精神的干部从领导岗位调整下来。

(二)坚持“原则”与“制度”相辅相成,不断健全制度,努力使干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随着中央“五个规范性制度”的出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已经进入了实际性步骤。****区委把用人原则与用人制度结合起来,既做到了铁面

无私,又使全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任用工作日趋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从而走上了科学管理的轨道。从而彻底杜绝了用人的随意性、任意性和“一言堂”的现象。

1、建立完善制度。****区委根据十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践经验和中央“五个规范性制度”的具体内容,结合实际,相继研究出台了《****区干部考察预告制度》、《*****区干部考察责任制度》、《****区干部任免操作规程》、《****区干部调配和分类管理规定》、《****区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制度》、《****区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区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区党政领导干部辞职规定》、《关于调整不胜任现职党政领导干部的暂行办法》、《****区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关于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的暂行规定》、《****区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制度》《领导干部考核末位淘汰制度》、《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不称职免职制度》、《超职数呈报讨论干部责任追究制度》、《领导干部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提拔任职备案制度》等十六个干部管理任用工作制度,使全区干部工作走向规范有序。

2、改革创新制度。近三年来,区委除了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外,还在强调考察者责任、考察范围等方面作了积极的探索,收到了比较理想的效果。一是在选拔任用制度上创新。逐步降低委任制干部的比重。强化考任制,

逐步扩大考任制在选拔任用干部中的比例。我区已进行了三次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11人),安排公选职位15个,两次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21人)。二是在干部考察制度上创新。我区建立了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人员除写出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外,还要提出使用意见,最后签订考察责任状,责任状写明:“考察情况属实,如有故意隐瞒,造成选人用人失误,本人愿承担考察干部责任制度所规定的相应责任,接受相应处分。”三是考察范围上创新。考察了解的人员不仅有本单位的干部职工,而且有上级主管部门和下属单位的同志,不仅有“院子”内的人,而且有“院子”外的人,不仅看八小时之内的工作、生活情况,而且要看八小时外的生活、社交情况,力争全面、综合考察掌握干部的情况。四是对考察情况实行公开讲评。2004年7月,区委在干部考察全面结束后,一改以往考察情况秘而不宣的情况,召开乡镇、办事处、部办委科局单位主要负责人大会,进行公开讲评分析。这一做法在全市乃至全省尚属首例。

3、畅通用人渠道。理顺干部“出口”,畅通用人渠道,是事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败的关键。****区委严把干部“出口关”,确保了全区干部任用工作的顺利进行。①实行诫勉制度。对问题比较突出的班子或党政领导干部,规定一定的诫勉期,限期整改提高。对整改效果不明显,没有

篇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实现干部人事工作的()
2015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第1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造就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生动局面的制度保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适应全面深化改革新要求,对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出了新部署,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加以贯彻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实现干部人事工作的()】

进一步明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要求

《决定》提出,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使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这是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的方向、目标和思路的新概括,是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总要求。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牢牢把握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正确方向。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需要把它放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个大局下去认识、去审视,放到全面深化改革的整体布局中去谋划、去推进。党管干部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最鲜明的政治特色,是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根本保证,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展开,特别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发挥,干部工作需要充分走群众路线,进一步扩大民主,增强透明度。但必须明确,这种改革的目的是提高党管干部水平,更好地为党选拔优秀人才,决不是放弃党管干部原则。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每一项措施,都应有利于加强而不是削弱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而不是动摇党的执政地位。

着眼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进一步明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目标。我们党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大的方面说就是德才兼备。不同历史时期,对干部德才的具体要求有所不同。习近平同志在今年6月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正确回答了怎样是好干部、怎样成长为好干部、怎样把好干部用起来等重大问题,明确提出新时期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的标准,即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并对这一标准的内涵作了深刻阐述。习近平同志要求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努力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这就指明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和着力点。在新的历史阶段,面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艰巨任务,我们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最根本的任务,就是要培养选拔更多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尤其要使那些理想信念坚定、锐意改革创新、敢于负责担当的优秀干部充分涌现,使各级干部都各尽其能、才尽其用。

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着力提高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科学化水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政治性、政策性和敏感性都很强,必须科学设计,扎实推进,务求实效。我们要按照《决定》提出的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选人用人机制的要求,以求真务实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效管用,就是改革措施的推出要服务于选准用好干部的需要,更加注重实际效果,遵循干部人事工作规律,坚持形式服从内容、过程服从结果。简便易行,就是改革制度的设计要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既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又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为此,要正确处理继承干部工作优良传统与改革创新的关系,尤其要坚持在实践中培养、发现和使用干部。要把自上而下的改革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结合起来,改革措施要成熟一个推出一个,重大改革举措坚持试点先行。要加强制度统筹,既着力解决制度缺失问题,又有效防止制度繁密现象。要注意各项改革措施的衔接和配套,重视抓好已有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第2篇:如何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新华网北京3月16日电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这对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党的十八大部署,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逐步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干部人事制度,使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各尽其能、才尽其用。重点做好以下3个方面:

一要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提高民主质量。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就是要进一步落实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二要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把真正优秀的干部选拔出来,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是用人制度的重大创新,是干部群众认为最有成效的选人用人改革措施。

三要健全干部管理体制,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这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保证。要加强党政正职、关键岗位干部培养选拔,重点培养、重点选配、重点管理、重点监督,着力培养造就一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善于治党治国的政治家。

第3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造就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生动局面的制度保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适应全面深化改革新要求,对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出了新部署,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加以贯彻落实。

进一步明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要求

《决定》提出,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使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这是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的方向、目标和思路的新概括,是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总要求。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牢牢把握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正确方向。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需要把它放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个大局下去认识、去审视,放到全面深化改革的整体布局中去谋划、去推进。党管干部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最鲜明的政治特色,是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根本保证,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展开,特别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发挥,干部工作需要充分走群众路线,进一步扩大民主,增强透明度。但必须明确,这种改革的目的是提高党管干部水平,更好地为党选拔优秀人才,决不是放弃党管干部原则。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每一项措施,都应有利于加强而不是削弱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而不是动摇党的执政地位。

着眼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进一步明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目标。我们党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大的方面说就是德才兼备。不同历史时期,对干部德才的具体要求有所不同。习近平同志在今年6月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正确回答了怎样是好干部、怎样成长为好干部、怎样把好干部用起来等重大问题,明确提出新时期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的标准,即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并对这一标准的内涵作了深刻阐述。习近平同志要求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努力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这就指明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和着力点。在新的历史阶段,面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艰巨任务,我们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最根本的任务,就是要培养选拔更多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尤其要使那些理想信念坚定、锐意改革创新、敢于负责担当的优秀干部充分涌现,使各级干部都各尽其能、才尽其用。

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着力提高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科学化水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政治性、政策性和敏感性都很强,必须科学设计,扎实推进,务求实效。我们要按照《决定》提出的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选人用人机制的要求,以求真务实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效管用,就是改革措施的推出要服务于选准用好干部的需要,更加注重实际效果,遵循干部人事工作规律,坚持形式服从内容、过程服从结果。简便易行,就是改革制度的设计要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既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又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为此,要正确处理继承干部工作优良传统与改革创新的关系,尤其要坚持在实践中培养、发现和使用干部。要把自上而下的改革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结合起来,改革措施要成熟一个推出一个,重大改革举措坚持试点先行。要加强制度统筹,既着力解决制度缺失问题,又有效防止制度繁密现象。要注意各项改革措施的衔接和配套,重视抓好已有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改革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抓住当前干部人事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总结,深入研究,不断改进,努力取得突破性进展。要把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与完善考核评价、管理监督、激励保障制度结合起来,修订好干部任用条例、干部考核评价办法等,努力形成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

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决定》提出,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强化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和干部考察识别的责任。这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构建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的关键所在。

一是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主要是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结合起来,提高干部工作民主质量。一方面,要改进民主推荐、测评方式和程序,增强民意表达的真实性。在干部工作中发扬民主,不仅体现在投票推荐上,而且体现在个别谈话、实地调查、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等各个方面,体现在酝酿动议、考察预告、沟通协商、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各个环节。另一方面,要正确分析和对待票数,把得票作为用人的重要参考。坚持全面、历史、辩证看干部,注重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把干部推荐得票情况与组织平时掌握的德才和实绩情况对照起来分析,综合考虑确定人选。对那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而得票相对较少的干部,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该保护的一定要保护,坚决纠正唯票取人现象。

二是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合理确定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职位、范围、规模,坚持选拔任用条件和资格,改进选拔程序和方法,严格组织考察和把关,加强纪律监督,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防止把严肃的干部工作搞成选秀,坚决纠正唯分取人现象。

三是区分实施选任制和委任制干部选拔方式。根据选任制和委任制的不同特点,探索不同的干部人选产生方式和票数权重,避免一刀切。选任制干部即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适用选举民主。委任制干部即各级党政机关的部门领导、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适用“实绩晋升”。这一层面干部的选拔,主要是扩大提名、考察环节的民意收集和决定环节党委(党组)内部的民主,不能把竞争性选拔作为主要方式甚至唯一方式。

四是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培养造就大批优秀年轻干部,事关党的事业薪火相传,事关国家长治久安。要按照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的要求,搞好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总体规划。下大气力抓好培养工作,对那些看得准、有潜力、有发展前途的年轻干部,要敢于压担子,有计划安排他们去经受锻炼,尤其要放到基层、艰苦岗位去磨炼。注意用好各年龄段干部,既重视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又合理使用其他年龄段干部,不能简单地以年龄划线,不搞任职年龄层层递减。

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决定》明确提出,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要据此改革实绩考核指标体系的设置,完善考核办法,健全奖惩机制,形成促进科学发展导向,促进各级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要实行对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类考核。改进德的考核办法,细化干部德的评价标准,检验干部理想信念坚定不坚定,主要看是否在重大政治考验面前有政治定力,是否能树立牢固的宗旨意识,是否对工作极端负责,是否能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是否能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勇挑重担,是否能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要把考察识别干部的功夫下在平时,健全到基层干部群众中、从履职过程中考察干部制度,完善通过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了解干部办法,建立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制度,增强考核全面性和准确性。

完善干部管理相关制度。一是打破干部部门化,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加强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这对于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统筹干部资源的优化配置,改善领导班子的群体结构,促进党的事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在选人用人上,现在还存在着违背五湖四海原则的现象,有的用干部以部门、地域、单位划线,干部调不进、派不出,有的只注重安排身边的干部。客观上讲,单位、部门之间领导职数资源分配不够均衡,从制度上导致干部发展机会不平衡。因此,必须打破干部部门所有,大力推进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统筹用好各类干部资源,增强干部工作的系统性和协调性。二是破除“官本位”观念,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三是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对干部严格考核、选拔和监督上,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要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规范被问责党政领导干部重新任职的条件、程序。对于那些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责任,而且要终身追责。四是完善公务员激励保障制度。主要是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加快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和聘任人员管理制度,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在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进入门槛。通过这些措施,着力改变公务员队伍千军万马挤领导职务这个独木桥问题,调动广大公务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积极性,使他们都能各尽所能、各得其所。

建立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

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事情成败的关键就是能不能发现人才,能不能用人才。当今世界综合国力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决定》提出,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择天下英才而用之。这是加快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推动我国由人才大国迈向人才强国的体制保证,有利于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建立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首先要深刻分析人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决定》强调,打破体制壁垒,扫除身份障碍,让人人都有成长成才、脱颖而出的通道,让各类人才都有施展才华的广阔天地。这是人才工作重要理念创新。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为人们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同时也出现了社会分层“凝固化”和社会流动“缓慢化”趋势。这不仅不利于把大批优秀人才凝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而且易激起社会“仇官心理”。一段时间以来,人们对一些年轻干部破格提拔习惯性质疑,从深层次上折射出社会公众对社会流动不畅的焦虑。因此,必须着力打破体制壁垒,扫除身份障碍,大力营造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制度环境,让社会各阶层人员都有通过平等竞争向上发展的机会和通道。

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现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之间干部交流渠道不够通畅,许多社会优秀人才,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自由职业者中的人才,海外留学人员和普通工人农民,由于受到体制和身份限制,难以进入党政干部队伍。要探索建立由多种干部选拔方法、多条干部选拔渠道构成的干部选拔体系,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对社会上的优秀人才可推行直接引进、公开选拔、聘任、挂职等办法,畅通进入党政领导岗位和公务员队伍渠道,给他们提供平等的机会。同时,对党政机关干部向企事业单位流动也要进行一些制度性探索,打通干部在不同体制之间的流转通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促进人才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当然,这种流动要严格按制度办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防止期权交易、权力寻租等问题发生,防止干扰正常经济秩序,防止滋生腐败。

健全人才向基层流动、向艰苦地区和岗位流动、在一线创业的激励机制。当前推动基层各项事业改革发展,面对的迫切问题是人才缺乏,中西部地区和基层学校、医疗卫生、农技推广等机构和艰苦岗位人才匮乏、留不住人、人员素质整体偏低问题比较突出。因此,要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激励政策,在待遇、职称、选拔任用等方面真正向基层、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岗位人才倾斜,切实解决他们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促进人才向缺乏人才地区聚集。要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理念,打破户籍、地域、身份、人事关系等刚性制约,通过智力引进、人才创业、人才派遣等多种形式,实现高层次人才柔性流动。要大力倡导服务基层、奉献社会精神,鼓励年轻人到基层和艰苦地区锻炼成长。

加快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李光耀曾说,中国和美国之间的竞争,关键在人才,中国从13亿多人中选人才,而美国是从全球70亿人中选人才。此说虽不完全准确,但也有一定道理。这与我国人才引进方式单一、引才审批手续繁琐等不无关系,特别是对外国人才来华留华工作缺乏有吸引力的制度。因此,必须适应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要求,增强人才政策开放度,敞开大门,招四方之才。要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借鉴国际经验,研究建立各类人才能力素质标准体系,通过业绩和贡献评价人才,依靠实践和群众发现人才。要持之以恒抓好“千人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实施,完善人才签证、绿卡等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国家技术移民、投资移民等法律,推动人才试验区建设等,大力吸引国(境)外优秀人才回国或来华创业发展。要按照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发挥作用的方针,千方百计创造条件,使广大留学人员回到祖国有用武之地,留在国外有报国之门,让他们把自己的梦想融入亿万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壮阔奋斗之中。

第4篇: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性

第一,要充分认识改革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始终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始终保持改革的锐气和勇气。干部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错综复杂,“官本位”的影响根深蒂固。改革堵了那些投机钻营、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者的路,必然会遭到激烈的反对和非议。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直接涉及权力和利益关系的调整,牵一发而动全身。改革有风险,但不改革党就会有危险。现在有些干部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有些低能低效,也有些以权谋私,群众意见很大。这些问题发展下去,就会导致党脱离群众、丧失先进性和执政地位。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按照中央要求,坚持民主选人、公开监督、竞争上岗、择优用人。我们要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坚定改革的信心和决心,以无私无畏、与时俱进的精神(),坚持改革、推进改革、完善改革。

第二,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许多重大举措,都源于基层的实践创造。比如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全委会票决等,都是先有基层探索,然后经过总结提炼、规范完善,上升到制度层面的。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从实际出发,针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的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对改革中出现的失误和不完善不应求全责备,而应及时指导完善、帮助修正和总结经验教训,创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环境。

第三,要加强宏观指导,保证改革积极稳妥、有序可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关系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潜在的风险比其他方面的改革要大,必须在党的领导下有序可控进行,保持改革的正确方向。一要增强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协调性,注意改革措施的衔接配套,防止随意性、盲目性。二要加强对改革风险的评估。任何改革措施都会有利有弊,决策改革是一个权衡利弊的过程,推进改革是一个不断兴利除弊的过程。每一项改革措施的出台,都要考虑干部和群众的接受程度,既要看到其积极作用又要看到其可能产生的消极影响,努力降低改革风险。三要加强对改革局势的研判,把握好改革的时机、重点、力度和节奏。既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又要审时度势地把握改革,积极稳妥地掌握好改革的进程。要坚决排除各种敌对势力干扰,坚定不移地走中国自己的路。

第四,要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在信息化时代,互联网、手机等现代传媒和通讯手段快速发展,信息传播渠道日益多样化,传播速度也越来越快。干部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人们议论的焦点,正面宣传跟不上,大量小道消息就会不胫而走,以讹传讹、混淆视听、干扰改革。要加强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的宣传,让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及时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监督改革。要加强舆情分析,加强对热点问题的舆论引导,防止不当炒作,形成有利于推进改革的舆论导向和社会氛围。

第五,领导干部要解放思想,做改革的引导者、推进者、驾驭者。从实践看,哪里的领导思想解放,哪里的改革就生机勃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会约束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用人权。但从长远看,改革不仅对党的事业有利,对用人管人的领导干部也大有好处。作为党的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开阔眼界、开阔思路、开阔胸襟,讲党性、顾大局、谋长远,积极引导改革,真心

支持改革,有序推进改革,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5篇: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内容:广东公选八名正厅级干部,没有一个是我认识的,也没有一个是我推荐的,做为一个中国公民,我不是路过,我也不是打酱油。我想发表一下我的想法和观点,公选干部最主要的是公开,透明,公正,平等。让有才的人有位,实干的人得实惠,让敢于负责的人既吃香又喝辣。中国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应先从基层做起,先从村委会、乡镇、街道办开始,每一个有选举权的公民都有权利投票选举自己心中的好干部。制作宣传片,让每个候选人发表十分钟的演说,现场提问,在选举工作中要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让想干事,会干事,干好事的人选举到重要岗位中来,真正实现权为民所用。

选举村干部和乡镇干部,一是要广泛接受候选人的报名,不能设置附加限制条件,让有被选举权的人都可以报名。二是召开候选人现在答辩会,让候选人与公众见面,接受公众的提问,发表施政纲领。三是制定要选票,可参照公务员考试答题卡的样式,让有选举权的人在候选人的姓名上涂黑,由读卡机来验票。四是让新闻媒体和公众参与到监督工作中来,确保程序的公开和公正。

现在的中国是一个身份决定论的时代,既得利益集团占据着社会的各种资源,平民阶层的孩子没有多少出人投地的机会,民主与法制不健全,公平和正义得不到很好的实现,使得一大部分社会的精英分子都觉得处在弱势,都有移民的打算,这对中国来说是相当危险的。必须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各项改革,加快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建设力度,实现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权力公平和分配公平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实现有才向有位的转变,在选人用人上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透明度,坚持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的“四不唯”原则。形成充满生机和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建立健全一整套行之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包括培养,选拔和考核评价体系,这是中国现实中最需要解决的问题。

建议:广东公选八名正厅级干部,没有一个是我认识的,也没有一个是我推荐的,做为一个中国公民,我不是路过,我也不是打酱油。我想发表一下我的想法和观点,公选干部最主要的是公开,透明,公正,平等。让有才的人有位,实干的人得实惠,让敢于负责的人既吃香又喝辣。中国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应先从基层做起,先从村委会、乡镇、街道办开始,每一个有选举权的公民都有权利投票选举自己心中的好干部。制作宣传片,让每个候选人发表十分钟的演说,现场提问,在选举工作中要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让想干事,会干事,干好事的人选举到重要岗位中来,真正实现权为民所用。

选举村干部和乡镇干部,一是要广泛接受候选人的报名,不能设置附加限制条件,让有被选举权的人都可以报名。二是召开候选人现在答辩会,让候选人与公众见面,接受公众的提问,发表施政纲领。三是制定要选票,可参照公务员考试答题卡的样式,让有选举权的人在候选人的姓名上涂黑,由读卡机来验票。四是让新闻媒体和公众参与到监督工作中来,确保程序的公开和公正。

现在的中国是一个身份决定论的时代,既得利益集团占据着社会的各种资源,平民阶层的孩子没有多少出人投地的机会,民主与法制不健全,公平和正义得不到很好的实现,使得一大部分社会的精英分子都觉得处在弱势,都有移民的打算,这对中国来说是相当危险的。必须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各项改革,加快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建设力度,实现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权力公平和分配公平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实现有才向有位的转变,在选人用人上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透明度,坚持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的“四不唯”原则。形成充满生机和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建立健全一整套行之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包括培养,选拔和考核评价体系,这是中国现实中最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是人才的培养,首先要明白什么是人才,衡量人才的标准是什么?不能用同一把尺子去衡量所有的人才,我们中国的教育最缺乏的就是学生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培养,人格独立和思想自由是公民社会的两个基本特征。为什么我们的大学培养不出杰出的人才,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大学行政化和官僚化,要取消职称外语考试,评职称改为考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再加上授课和论文答辩,让懂得教育的人来管理主导大学,大学校长包括行政人员都应该面向社会招聘,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先笔试面试,再民主测评,充分发挥一线教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教授不用每年都要定性的写多少篇论文和出多少科技成果,为培养人才提供坚实的基础。

二是人才的选拔,全国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等财政拔款单位,在招聘录用工作人员必须秉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笔试和面试,如有需要可加专业技能测试。招考公告的制定要充分酝酿,同时要开通监督热线和网络质询平台,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监督,各级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各用人单位的申请情况,对用人单位提出来的职位要求进行全面详细的审核,坚持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要尽量淡化学历,专业,户籍,职称,年龄和性别的限制,防止因人设岗,真正实现不拘一格降人才,体现机会公平。招考公告发布十天后人力资源部门应召开专门的新闻发布会解答群众的质疑,谁制定限制条件由谁来解答清楚。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如果解释没有说服力的应该重新修改招考公告,把限制条件取消,如国家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的职位有很多英语四六级限制,这对其他没有通过四六的考生就是不公平,这也是用一把尺子来衡量人才。

考试的内容应该客观科学公正,具有可考性和区分度,一般笔试可分成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的考查,制定出考试大纲后可面向全社会征题,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杜绝毕门造车式的命题模式,使试题更加客观和科学,更多优秀的人才能通过考试选拔出来。面试的考官组成要有广泛性和代表性,考官队伍除了人事部门和用各用人单位外,还应该有学者,专家,教授和企业管理者等,必要时可以让电视台直播面试场景,邀请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三是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是产生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现在有些官员十分迷信风水,相信所谓的大师,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干部的选拔评优没有做到科学和公正。建立健全一整套的科学公正的考核评价体系,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谁最能真实准确地对各级公务员作出客观评价呢,当然是他所服务的对象广大人民群众和同事,对公务员的考核评价不能只由领导说了算,让领导决定基层公务员的前途和命运是不公平的也是危险的,在当前的考核评价体系中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人对上阿谀奉承,曲意逢迎,对下作威作福,仗势欺人。为什么基层领导干部在年尾时会那么累呢,陪吃陪喝陪玩,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上级领导决定着下层干部和单位的切身利益,比如评先,评优,个人提薪,晋级等。改革现在的考核评价体系就是让广大基层公务员可以自己把握自己的前途和命运,要明白成功是要靠个人的努力奋斗,是要踏踏实实工作,老老实实做人的,而不是用奉承,巴结,受贿的。创造一个能上能下的机制,让人看到成功的希望,这个机制一定要公平和公正,领导干部的选拔和任命要先笔试面试再民主测评,要把德才兼备的人和敢于负责的人提拔上来,实现实干的人得实惠,有才的人有位。年末的总结评优,实施零投诉原则,凡是有人民群众投诉的公务员,一经查实就不能评先,评优,评优也不能由领导说了算,应该由所有同事和面向服务的群众投票产生,特别是合同到了需要续聘的员工原则上全部续聘,除非他违反法律法规,工作中失职渎职,这就让领导不能决定下属的命运,也能让下属在工作中能更好地发挥主动性和自觉性,敢干同不正之风斗争。要保障人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操作,必须要有完善的机制和体制来保障这些权力得到落实,充分发挥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篇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实现干部人事工作的()
2015关于学习贯彻中组部干部选拔任用视频会议精神的情况汇报

我局党组历来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把其作为廉洁从政、转变作风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形成了良好的用人风气,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中组部干部选拔任用视频会议召开后,局党组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列入当前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深刻学习领会,抓好具体落实,推动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了一个新的水平。其特点就是“三个好”,即贯彻好、认识好、行动好。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好

市委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中组部干部选拔任用视频会议精神的第二天,我局党组就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xxx传达了中央和省委在xx分会场视频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还传达了xxx书记关于落实视频会议精神的有关批示和xxx副书记的讲话精神,重温了《干部任用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中央“5+1”等干部选拔任用法规性文件,通报了近期在全国各地发生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典型案件。同时回顾和总结了我局几年来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的重要经验,加深了局党组成员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原则的理解。从而进一步增强了严格按照党的原则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坚定性,增强了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增强了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认识好

通过学习和讨论,局党组成员一致认为,这次中组部视频会议意义重大,非常及时,贺国强部长从提高认识、严格程序、注重质量、严肃纪律等四个方面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阐述,讲话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践性和指导性,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指明了方向。当前的关键,在于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确保取得实效。大家表示,一定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高度,从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中组部干部选拔任用视频会议精神的重要意义,牢牢把握党的干部工作原则,从我做起,切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在带头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上当好表率,为我市创建林业生态市和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选好干部、用好人才。xxx局长承诺将坚决按照视频会议精神要求,带头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带头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带头接受监督。如发现用人不对时,局党组其他成员可及时纠正。

三、行动好

在xxx局长的主持下,经过充分研究,局党组制定了贯彻落实中组部干部选拔任用视频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

(一)深入学习和领会《干部任用条例》和中组部会议精神,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一是局党组把《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结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切实提高局党组成员对选拔任用干部的认识,努力形成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标准选人用人的良好氛围。二是广泛开展《干部任用条例》宣传教育。由局人事科组织局机关各科室和局直属各单位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和中组部视频会议精神,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利益观,为从源头上杜绝“跑官要官”现象和扩大监督面打下扎实的思想基础。

(二)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办事,全面落实选人用人机制。按照中组部视频会议精神,由局党组“一把手”带头执行,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真正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使程序成为用人上不正之风无法逾越的屏障。一是要认真执行关于民主推荐的相关规定;二是要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范围进行充分酝酿协商;三是要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干部。切实做到不经推荐的不考察,不经考察的不提名,不经提名的不研究,不经研究的不任用。要坚持“以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认真抓好局机关中层领导干部和市属国有林场领导班子的选拔任用工作,把一些“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上来,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起来,为我市创建林业生态市和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三)以贯彻落实中组部有关规定为抓手,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要对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加强事前、事中监督和对干部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全过程的监督,进一步健全和强化干部监督工作的各项工作机制,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情况发生。局人事科要对近几年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回顾,抓紧把经过实践检验比较成熟的做法和经验转为制度,健全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要对干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积极探索实践,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确保中组部视频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篇五: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实现干部人事工作的()
2016学习公务员法个人心得感悟9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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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我在近期参加了相关的法规学习培训,有如下认识和体会。

一是开辟了公务员晋升的“第二通道”,有利于调动基层公务员积极性。

由于在现有制度下,公务员的待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担任的行政职务,由此造成千军万马挤职务提升这座“独木桥”,甚至出现了“买官卖官”、“要官杀官”等现象。针对这一问题,公务员法建立了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制度,通过明确职务与级别之间的对应关系,开辟了公务员晋升的“第二通道”,即职务晋升或级别晋升,均可相应提高其工资及其他待遇。这样,不但从制度上较好地解决了“官本位”存在的问题,而且职务与级别制度的建立,照顾到了占公务员总数一半以上的县、乡基层公务员的利益,妥善解决了基层公务员职务低、晋升空间孝工资待遇偏低等方面的问题。这对于拓宽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稳定基层公务员队伍,调动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具有现实意义。

二国改变了单一的公务员管理模式,有利于提高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水平。

我国的公务员队伍庞大,人数众多,如何对这支队伍进行科学管理,是公务员管理机构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公务员法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进行分类,并根据不同类别进行分类管理,为公务员提供了职业发展阶梯,有利于促进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不同类型公务员的成长。如,设置专业技术类,不但有利于稳定和吸引科技人才,而且也有利于培育一支高素质公务员科技专家队伍。

三是以“法”的形式把住公务员“进口”关,有利于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

据了解,自《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行以来,未按规定考试进人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还不同程度存在。主要原因在于《条例》的权威性不够,执法力度不强,致使有的领导“凡进必考”观念比较淡薄,对制度的落实不够严格。公务员法的出台,对公务员“进口”既有原则的刚性规定,在具体操作上也有一定的柔性,比较适应地方实际。例如,考试录用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第三十一条规定: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测评办法。这样刚柔相济,利于制度的实行。

四是贯穿了以人为本思想,有利于明确公务员的权责统一。

公务员法将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同时也规定:公务员享有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还规定:非经法定事由、程序,不受免职、降职、辞退或处分等。同时,由于公务员直接参与国家管理,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因此其对本机关和上级机关及其领导人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情况比较了解,对管理活动中各个环节中的缺陷也比较清楚。鉴于此,公务员法将“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提出申诉和控告”等规定列为公务员享有的权利,既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公务员的爱护和尊重,又体现了公务员的权责统一。

五是体现了原则性与灵活性的高度统一,有利于在现有条件下公务员法的顺利实施。

公务员法对一些原则问题,规定的十分明确,如在总则部分,开宗明义地提出:公务员制度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这一规定,与我党的干部路线是一脉相承的。但对一些需要进一步探讨的具体问题,在总的原则下,又留有许多“接口”,这样既为今后具体规定的出台留下空间,又使得公务员法作为一部法律,其时效性可以更加长远。同样,对需用相关法规与之配套的一些问题,在公务员法中只做原则性规定,这样,避免了在一些具体枝节问题上做过多的阐述,做到了管装总渠道”,放开“支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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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贯彻《公务员法》着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已于今年4月27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顺利通过并正式颁布,将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公务员法》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关于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干部人事工作在法制化轨道上迈进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我们要充分认识《公务员法》的重大意义,准确领会和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全力推动《公务员法》在我市顺利贯彻实施。

一、充分认识《公务员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自1993年10月1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公务员制度已走过了近12年的发展历程。十余年来,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丰硕成果,公务员制度的推行和完善取得了长足进步,公务员队伍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和全国一样,在公务员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不小成绩。凡进必考制度已经确立。1993年以来,我市各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1906名,为公务员队伍补充了新鲜血液。考核制度不断完善。2002年,我市在认真落实考核法规和文件的基础上,出台了《焦作市国家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目前,市、县、乡三级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超过99%,考核的奖优罚劣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竞争上岗制度逐步完善。各级各部门积极引入竞争机制,扩大选人视野,从1993年至2002年底,各级党政机关通过竞争上岗走上领导岗位的公务员有1000余人。培训工作已经正常化。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业务培训等培训工作按计划进行,参训率不断提高;1993年以来,全市参加各类培训的公务员超过8万人次,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以及我国经济社会生活的巨大变化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改善政府形象,提高行政效率,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制度,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已成为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迫切要求。公务员制度法制化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已成必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充分总结了新的经验,吸收了新的改革成果,借鉴了国外公务员制度的成功经验,将长期形成的干部人事管理的有效做法和改革的新鲜经验上升为法律,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公务员管理的内容。《公务员法》对于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治国理政水平、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一个空白。《公务员法》是我国第一部带有干部人事管理总章程性质的重要法律,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完善干部人事管理体制、规范公务员的行政行为、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将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公务员法》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为基础,总结吸收了十余年来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同时适应公务员管理、监督的新情况,对健全和完善公务员制度有新的重要发展。《公务员法》着眼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要求,在许多方面都进行了创新,进一步指明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公务员法》颁布实施后,将会更加有利于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更加有利于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

《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将推动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公务员法》颁布实施后,通过对包括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内的广大公务员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考核,有利于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有利于在新形势下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改进管理干部的方法,用法律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有利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加强政府的行政能力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准确把握《公务员法》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

《公务员法》共18章107条,在公务员管理的各个基本环节和主要方面都有比较成熟的制度设计和法律规范,使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基本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公务员法》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调整了公务员队伍的范围,明确了分类管理的方向,实行了职位聘任制度、职务与级别制度,总结吸收了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提升了公务员能力建设的水准。

在基本内容上,《公务员法》健全了干部人事管理的四个机制:一是新陈代谢机制。《公务员法》从公务员队伍的“进口”到“出口”都作出了规定。“进口”严格,“出口”畅通,做到能进能出。二是竞争择优机制。《公务员法》规定录用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办法;职务晋升有严格程序;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实行竞争上岗,部分职务可以在社会上公开选拔;对考核不称职的要降职;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个人、集体进行奖励等,体现了优胜劣汰的宗旨。三是权益保障机制。《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的8项权利以及申诉控告制度、聘用制公务员的人事争议制度和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制度;明确了不得辞退公务员的4种情形,显现了公务员权益保障的重要性。四是监督约束机制。《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的9项义务、16条不得违反的纪律,规定了考核制度、惩戒制度、辞退制度、领导人员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制度等,作为对公务员严格监督的制度保障。

三、全力推动《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

推动《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要按照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的通知要求,集中时间、精力抓好学习宣传工作。

在学习宣传中,要注意紧密结合实际。要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结合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结合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际,结合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的实际,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特点,提出不同的要求,采取不同的方法,努力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要注意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领导干部在国家管理和公务员管理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只有全面、准确、熟练地掌握《公务员法》的基本内容,才能为正确实施《公务员法》打下扎实的基矗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多学一些,学深一些,带头作学习辅导报告,带头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充分发挥带动和促进作用。

要注意发挥组织、人事部门的主导作用。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公务员的主管部门,要把《公务员法》的学习宣传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来抓,先学一步,在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的基础上,全面、熟练地掌握公务员管理的具体规定,并围绕如何抓好制度落实等问题进行系统思考,用理论指导实践,找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加以解决。

要注意抓好培训工作。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有组织、有计划地采取自上而下、分级负责的培训方法,抓紧办好各种类型、各个层次的培训班,在全体公务员中进行《公务员法》的普及和轮训。在抓好全员培训的基础上,把《公务员法》培训作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等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长期深入开展下去。

要注意做好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努力在全市创造一个学习、宣传、实施《公务员法》的良好环境,为《公务员法》在我市的顺利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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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这部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进一步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我在最近的市直《公务员法》培训班上,认真思考,有如下体会。

十多年来,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推行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有力地促进了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但也应看到,由于公务员制度未以法律的形式出现,导致公务员管理权威性不够、执法检查机制不健全、强制力不够等问题比较突出。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随着完善公务员制度的条件更加成熟,制定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法,非常必要,也十分迫切。

制定公务员法,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强对党政机关干部的依法管理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迫切需要。公务员法充分总结了新的经验,吸收了新的改革成果,借鉴了国外公务员制度的成功经验,将长期形成的干部人事管理的有效做法和改革的新鲜经验上升为法律,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公务员管理的内容。公务员法充分体现了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并使之法制化。它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在价值取向、制度设计、政策选择等方面,着力解决公务员制度和队伍建设的主要问题;它保持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基本框架和基本制度为基础,在继承中发展;它涵义确切,内容实在,实体和程序相结合,符合实际,操作性强。

实践证明,公务员法是我国干部管理体制的重大突破,是对公务员实行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建设,对于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治国理政水平,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都具有重要而长远的意义。

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学习贯彻公务员法,不断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引向深入。首先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各地各部门应当通过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深入抓好学习工作。要把学习公务员法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结合起来,与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率结合起来。同时,要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使广大公务员与人民群众了解颁布实施公务员法的重大意义,把握其精神,把培养和增强广大公务员的知法懂法、依法办事的观念与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结合起来。各地各部门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严格执行公务员法,确保法律规定的各项条款落到实处。各级公务员管理机关也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公务员法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贯彻执行公务员法不准确、不适当、不到位的现象,切实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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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通过了参加相关的培训班,对学习《公务员法》有如下的认识。

公务员法的颁布与实施,将在公务员管理实践中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公务员法内容有了重大改进,其规定: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是公务员的基本义务,不得拒绝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或者命令。但同时也规定,当公务员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时,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命令的意见。这种规定实际上是赋予了公务员拒绝服从错误命令和决定的权利,公务员法既为公务员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履行职责提供了法律准绳,也切实保护了公务员的合法权益,为公务员进行自我保护提供了一把利剑,较好的体现了人本管理的精神。

一是规范公务员的管理,提高整体队伍素质。公务员法第四章,明确规定了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应该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招聘。这是第一次把公开考录国家公务员写入法律,其意义是十分深远的。一个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威信如何,工作水平与工作效率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水平如何。也就是说,国家公务员队伍素质的高低、能力强弱,事关政府形象和工作效率。要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除对现有公务员队伍进行全方位的培训教育以外,坚持标准,严格条件,把好公务员入口关,是保证未来公务员高素质的关键所在。公务员法的出台,为公开考录国家公务员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增强了政府部门用人的透明度,可以有效地避免公共部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

另外,以往公务员主要依靠职务晋升为主的晋升方式来提高自己的待遇,现在设立了职务与职级并重的“双梯制”晋升制度。开拓了公务员晋升的新渠道。公务员即使得不到职务上的提升,也可以通过职级的晋升,来提高自己的待遇,从而拓宽了公务员晋升渠道,从根本上改变了“千军万马挤官道”的状况与“官本位”思想。公务员法也确立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在职务晋升制度中的法律地位,以法律推动职务晋升的公开化、科学化、民主化,杜绝了暗箱操作,创造了良性竞争的环境;同时通过人事任免权的合理划分,制约了一把手或少数人的绝对权力,并通过建立责任机制来解决人事任免中出现的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现象。

二是公务员依法行政,促进公共管理体制的改革。公务员法规范和约束了公务员本身的具体行政行为和社会形象。任何行政行为均须由公务员来具体实施和操作,因此,公务员法是用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和约束公务员的言行,这是政府依法行政不可或缺的基础性法制要件。公务员法相对于《暂行条例》的规定,不仅在公务员晋升级、职位、工资待遇、福利等一系列权利规定方面更加明确化与具体化,而且公务员法强化了公务员的责任与义务,以及相对明确和细化了政纪约束。公务员法将“引咎辞职”制度确立为一款重要法条。这就是说,过去20多年间断断续续尝试过的、在去年逐步推开的“行政问责”制度在公务员法中升级为一项基本的法律制度。这种制度的引入是加强政府官员责任意识,建立健全问责机制的重要举措,对于维护党和政府的权威和形象,获取广大群众的广泛支持有重要的意义。公务员法建立的灵活的职位聘用制度,对公共管理体制改革产生了促进作用。对于一些社会通用性较强的事务性与辅助性的岗位,公务员法规定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社会上直接招聘相关人员。这样把聘任制作为公务员任用的补充形式,拓宽了选人、用人渠道,改善了公务员队伍结构,增强了公务员制度的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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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干部人事制度的理解和把握的角度审视,公务员法体现了在总结近二十多年来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新的认识。该法的颁布和实施必将开启我国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的新阶段。

公务员法将有力地促进我国公务员的队伍和人才建设。

首先,公务员法增加了我国公务员的“入口”渠道。新法在第二章中,明确规定了公务员应当具备的七项条件,增加了公务员的“入口”渠道。对于不同类别的公务员,可以采用选任、委任和聘用的方式。该法肯定和坚持了我国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一项突出和受到普遍好评的重大举措,即公开考试、竞争择优的录用制度。具体而言,新法要求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对于领导职务的任用,则首次用法律的形式肯定了近年来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的内部竞争上岗和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的改革成果。在第十六章中还首次明确了机关设立聘任制公务员职位,并为此建立了相应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

其次,公务员法明确规范了公务员的“出口”。新法在第十三章中以较大的篇幅,列明了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予以辞退”、“不得予以辞退”的具体条件或情形,既确立和彰显了公务员管理的严明纪律,又保护了公务员的个人权益不受侵犯。尤其是针对领导干部,公务员法还引入了“引咎辞职”和“勒令辞职”制度。

再者,公务员法把公务员的交流与培训提升到了突出的位置。第十章规定了对公务员的分级分类培训,并将公务员的培训情况和学习成绩与公务员的考核、任职、晋升挂钩。第十一章中规定了国家公务员的交流制度,公务员交流可以在内部进行,也可以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之间进行。

公务员法将促进对公务员的全面管理

第一,公务员法完善了公务员的分类管理制度。《暂行条例》中没有对公务员进行分类管理的规定,公务员法第三章特别规定公务员职位按照它的性质区别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并且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建立新的职位类别。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分类方法,不同于世界上许多国家采取的政务类和业务类公务员的划分形式。

第二,公务员法中对公务员的嘉勉、晋职、升级、工资、福利待遇等一系列权利规定得更为明确、具体;同时细化了对公务员的责任与义务规定,列举了33个小项、15个大项的行为属于违纪行为,必须受到相应的惩戒或处罚。具体内容包括贻误工作、打击报复、弄虚作假、压制批评、欺骗群众、挥霍公款、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利益、参与或支持黄赌毒、经商办企业或参与赢利经营性活动等。并相应地规定了违反纪律应给予的六种处分形式,而且在处分期间对受处分者在享受晋升、工资待遇方面有所限制。

第三,公务员法突出了对公务员的严格管理,一是规定了严明的行为规范和考核、惩戒制度,规定了公务员的9项基本义务、16项基本纪律,同时要对公务员进行严格的考核;二是增加了对主要领导成员的管理规定,反映在领导成员的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制度上;三是对公务员的离职从业进行严格地限制,即公务员辞去公职或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在离职3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单位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的经营活动,违反者要给予处罚。同时,公务员法还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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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颁布近10个月以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领导带头,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采取学习讨论、座谈交流、举办培训班、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迅速兴起了学习公务员法的热潮,有了良好的开端。当前,摆在广大公务员和组织人事部门面前的重要任务是,要逐步把这一学习引向深入,使公务员法深入人心。

把学习引向深入,首先必须认真研读法律原文。公务员法的内容涵盖了公务员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具体制度,既有实体性规定,也有程序性规定,内容丰富。短时间内要做到学懂弄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在原原本本地学习、吃透法律条文上下工夫,反复学习,深钻细研,深刻理解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准确把握公务员法的精神实质,全面掌握公务员管理的具体规定。

把学习引向深入,要紧密联系实际开展学习。要紧密联系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联系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际,联系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的实际,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特点,提出不同的要求,采取不同的方法,努力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围绕近年来公务员制度推行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要围绕实施公务员法可能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探讨贯彻落实的措施和对策建议。对于已有的干部人事方面的文件及部门规章等,涉及公务员管理的相关内容,要按照依法办事的要求,分门别类进行清理。同时,对一些政策衔接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把学习引向深入,领导同志要带头学习。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领导干部在国家管理和公务员管理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学法、知法是守法、执法的前提。只有全面、准确、熟练地掌握公务员法的基本内容,才能为正确实施公务员法打下扎实的基矗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多学一些、学深一些。要带头作学习辅导报告,带头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做好督促检查,带动和促进广大干部的学习。

把学习引向深入,还要积极做好培训工作。各地组织人事部门要充分认识公务员法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采取自上而下,分级负责,有组织、有计划的培训方法,抓紧办好骨干研修班和师资培训班。要在全体公务员中进行公务员法的普及和轮训。各地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研讨会、交流会、知识竞赛等形式,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培训。要在做好这次全员培训的基础上,把公务员法培训作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等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长期深入开展下去。要加强对公务员法培训工作的质量评估,对参训人员的学习情况和效果进行考核,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可结合实际组织考试,并将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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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国家的人事制度,总是与一定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相适应。我国的公务员法,在总结吸收党和国家长期以来干部人事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外公务员制度的有益成果的基础上,在价值取向、制度设计、政策选择等方面,都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相适应,充分体现和反映我国政治体制的特点和要求。与外国公务员制度相比,它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第一,我国的公务员制度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西方文官制度强调所谓文官的“政治中立”,要求文官不得参加党派活动,对各党派保持“中立”。我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这表明了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性质:它是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政治路线服务的。

第二,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西方国家强调文官管理是一个独立的管理系统,不受政党干预,与党派脱钩,党派不得直接管理文官。我国公务员制度是党的干部制度的组成部分,党管干部是我国干部制度的一个重要原则。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制度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党管干部,主要表现为党制定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做好对干部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监督,同时推荐和管理好重要干部。如各级政府的重要干部,都由各级党委考察推荐,依法由各级国家权力机关选举或决定任命。

第三,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西方文官制度在用人标准上,有的强调所谓“专才”,有的强调所谓“通才”,都把业务知识和能力作为用人的主要条件。充分体现德才兼备的原则,是我国公务员法的重要特点。“德才兼备”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选拔和使用干部的重要原则,是党一贯坚持的干部工作方针。长期以来,我党在选拔和使用干部时,一直强调要德才兼备,并把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公务员法从公务员的选拔、考核、晋升等许多方面,都贯穿了德才兼备的原则。公务员法总则规定,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在录用上,实行公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并把考核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结果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条件,规定不得录用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为公务员;在考核上,强调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在职务晋升上,强调要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注重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表现和工作实绩。

第四,我国公务员制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西方的文官是一个单独的利益集团,他们同政府的关系是雇员同雇主的关系,文官工会为了文官的利益经常同政府谈判,并设有专门的机构调节文官集团与政府的关系。而我国的公务员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也不容许公务员搞特权。我国的公务员既是国家的主人,又是人民群众的公仆,他们是代表人民群众执行国家公务。这就决定了他们的一切活动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忠于职守,勤勉尽责,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接受人民监督。

之所以有以上这些区别,其根本原因是,西方国家实行的是资本主义制度,我们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制度;西方实行的是多党制,我们实行的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正是这些区别说明,我国公务员制度是从中国国情出发,具有中国特色的。

8

《公务员法》的制定和颁布,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实现公务员法制化管理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党的十五大确定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这是我党执政治国方略的重大发展和进步。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国家各项工作都必须依法进行,所有国家公务员都必须依法行政。公务员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从这个意义上说,要实现依法治国,必先依法治吏。但建国50多年来,我国一直没有一部干部人事管理总章程性的法律。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逐步推进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这种状况已越来越不适应形势的要求。由于缺失干部人事管理方面的法律,既造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不完整,也影响了依法治国方略的整体推进。公务员法的出台,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空白,使我国有了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它的颁布,是我国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步骤,使公务员的法制化管理进入了新阶段,为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提供了法律保证。

建国以来,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的规章制度,但总体上存在立法层次低的缺陷。公务员法的出台,不仅使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实现了有法可依,而且可以为企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法制化改革创造和积累经验,提供借鉴,对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起到良好的带动作用,从而对整个人事管理立法和整个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务员法的颁布对整个国家人事管理的法制建设具有示范作用和决定性意义,将有力地促进我国法制建设的进程。

制定公务员法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务员制度的需要。公务员制度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这样一项重要的制度长期只有一个《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作为依据,立法层次与制度的性质和内容极不相称。从这些年的实践看,由于公务员制度没有以法律的形式出现,导致公务员管理权威性不够,以及执法检查机制不健全和强制力不够的问题也比较突出,迫切需要提高立法层次。另一方面,暂行条例是根据当时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需要制定的,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有些内容需要调整、补充、完善。尤其是近十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迅速,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对公务员制度和公务员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形成了一系列新的成果,需要吸收上升为法律,通过立法确认来巩固改革成果,并导引改革的方向。因此,出台公务员法成为完善公务员制度的必然选择。

实行依法治国,需要党善于把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这就从法律上确立了党的干部路线、方针的指导地位,有利于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在干部人事管理上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以权代法、以言代法、以政策代法。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管理的各个基本环节和主要内容都做了比较成熟的制度设计和法律规范,使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这就为从根本上克服现行干部人事制度中的弊端提供了法律武器。我们相信,通过公务员法的实施,将使公务员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法治化的人事管理理念将进一步深入人心,从而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落实。

9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干部人事领域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制度建设迈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一定要认真学习,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确保该法在我市的顺利实施。

提高认识,增强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自觉性。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公务员法》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出台的第一部带有干部人事管理总章程性质的重要法律;充分认识制定实施《公务员法》,是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是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重大举措,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步骤;充分认识深入学习贯彻《公务员法》,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开展软环境建设和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学习贯彻《公务员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精心组织,确保《公务员法》的学习效果。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早动手,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研讨会、交流会、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要把学习贯彻《公务员法》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结合起来,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加强本单位本部门机关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加强督促检查,带动和促进广大干部的学习。全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公务员法》的正确贯彻实施负有重要责任,广大组织人事干部必须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全面掌握公务员管理的具体规定,努力增强依法管理的自觉性。全市广大公务员要熟悉《公务员法》的基本内容,深刻领会《公务员法》的基本宗旨,要从一般的学习条文内容,上升到树立、遵守和执行《公务员法》的意识,切实增强以法行政的责任感。社会各界要充分关注《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广泛参与《公务员法》的宣传教育。在全市努力形成领导干部熟悉《公务员法》,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公务员法》,广大公务员掌握《公务员法》,社会各界了解《公务员法》的良好局面。

强化宣传,努力扩大《公务员法》的社会影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制定实施《公务员法》的重要意义和《公务员法》的精神实质、基本内容,大力宣传公务员制度实施以来取得的成就以及各地在创新制度、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引导干部群众特别是广大公务员正确认识和把握《公务员法》。要做好释疑解惑,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对《公务员法》有一个全面、准确的理解。要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活动,在全市大力营造学习《公务员法》、遵守《公务员法》的浓厚氛围。

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公务员法》贯彻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公务员法》实施的组织领导,要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科学统筹安排,抓紧部署落实。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做好《公务员法》实施准备工作,要自上而下、分级负责,有组织、有计划、分批次的对公务员组织培训。各单位各部门要紧密联系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以学习、宣传、贯彻《公务员法》为契机,对不同层次、不同部门、不同岗位公务员分别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要求,集中解决公务员队伍思想、作风、能力和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作风优良、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公务员法》在我市的顺利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篇六: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实现干部人事工作的()
2015纪委干部个人工作总结

总结一:纪委干部个人工作总结

今年是非常充实的一年,在思想政治方面与时俱进,有新的提高,在工作方面做出了一定成绩,现简要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十六大精神,在思想政治和理论方面与时俱进

1、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5。31讲话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通过学习,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认识全面加深,坚决拥护将“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写入党章,对《党章》有关党的性质、申请入党条件的修改等都衷心拥护,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充满信心,感到我们党是一个与时俱进的伟大的党,进一步坚定了理想和信念。

2、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结合高校实际加深理解,体会到干部制度改革中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重要意义,

3、组织部门的业务学习活动,坚持每周一上午的业务学习制度,协助做好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有关工作。

二、认真完成纪检监察有关工作,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上台阶作出努力

1、做好全校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起草了会议的主报告,着力推动我校各负其责地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运行机制的建立。

2、协助做好省纪委、省委教育工委来我校巡视我校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准备工作,起草了我校的汇报总结材料。

3、分管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组织干部参加省教育纪工委的知识测试,党风廉政教育网页不断更新,教育功能逐步扩大。

4、分管的档案工作被评为校先进单位。

5、以招生监察为主,做好行政监察工作。先后参加了烹饪专业单招考试、普招专业加试和成教专业加试、高考录取等工作的监察,在参与中监察,在监察中服务,无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认真做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办公室有关工作,为试点取得成功作出应有的贡献。

1、先后赴张家港、南通、宿迁等地调研,解放了思想,明确了思路。

2、起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动员大会的讲话稿。

3、负责干部测评系统研制的组织协调工作,设计测评表,协助做好测评组织工作,负责测评系统的演示课件制作的有关工作。

4、起草了《扬州大学处级领导干部“能管能教”暂行规定》、《扬州大学不称职处级干部认定标准和调整办法(试行)》、《关于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的意见》、《扬州大学学院、部门、单位考核评估办法(试行)》、《扬州大学关于实行处级干部诫勉制度的规定》、《扬州大学关于实行处级干部谈话制度的规定》、《扬州大学关于处级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扬州大学关于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的规定》、《扬州大学关于建立组织部与纪检、监察等部门联系会议制度的规定》等9个制度。

5、完成了《论高校干部考核评估机制的建构》的论文,并在我校学报上发表。

四、做好党群总支的有关工作

1、完成年度和学期工作要点和小结的起草工作,并对每学期的组织生活、政治学习作出安排。

2、协助书记做好总支大会和集中学习活动的安排和组织工作。

3、完成了支部目标管理终期评估的有关工作。

4、做好职工考核、职称晋升测评等有关工作。

五、廉洁自律情况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

在纪委工作4年半来,廉洁自律的意识不断增强,用纪检干部素质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言行,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不接受任何与工作有关的吃请和礼品,坚决拒收礼金、有价证券,并经常向自责任人汇报自己廉洁自律的情况,对责任对象开展教育。

六、存在不足

1、理论学习的面不广,也不够深入,往往因为写文章和完成相关任务,才进行深入学习,自觉性不高。

2、工作作风不够深入,到学院很少,对基层情况不了解,或了解不全面。

总结二:纪委干部个人工作总结

一、抓落实,做好党风廉政教育、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与县委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的工作任务要求,结合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及各股室、企业的工作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分别落实到各股室、各企业,层层签订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既要抓好分管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股长、主任、厂长(经理)对本股室、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并将责任制层层分解到具体岗位,做到责任到人。在此基础上,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作为对党员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对责任和任务的明确分解,使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了班子,细化到了股室、企业,量化到了个人,基本做到了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抓到哪里,初步形成了廉政建设责任机制。

2、注重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筑牢党员干部职工廉政的思想防线。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县纪委、监察局出台的《关于禁止领导干部婚丧事宜操办的意见》,要求广党员干部严格按《意见》执行。二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学习各级纪委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三是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两个《纲要》,把学习贯彻两个《纲要》同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统一部署,做到学习有安排,有落实。学习活动期间,专题组织学习5次76人(次),组织全体在职党员干部60人参了县纪委组织的两个《纲要》知识竞答活动,组织订阅两个《纲要》30册,为学习两个《纲要》提供了保障。四是积极抓好警示教育,把警示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宣传的重点,组织广党员干部观看了《李家廷犯罪警示录》、《张思德》等正反典型电教片2场85人(次)。通过开展各种教育活动,进一步加深了党员干部对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广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3、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今年五月机构改革后,重新修订完善了《机关工作人员廉洁勤政暂行规定》、《政务公开暂行办法》、《行政效能责任制度》等规章制度,并对局政务公开栏内容进行了全面更新,为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奠定了基础。

4、继续深化预防监督和源头治理工作。一是加强责任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责任任务落到实处。二是狠抓财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做到财务开支、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干部提拔任用广泛征求意见,集体研究决策,结果向党员干部公开。三是在公车使用、公务接待、通讯费报销等方面,严格执行县里的规定,并将开支情况定期在政务公开栏公开。四是狠抓服务承诺制度的落实。全面推行文明办公制度,强化职工职业道德和行业作风教育,全面落实服务承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真心实意地为基层、为企业提供热情周到、优质高效的服务。五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事项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二、认真解决职工、企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一是认真解决企业在改制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热点问题,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县纪委四次全委(扩)会议精神,认真解决企业在改制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热点问题,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今年来,妥善处理了县皮革厂1997年解散时,清算过程中遗留下股东徐志芳个人股金未清退、股东谢云仙在文山县皮革厂工作的6年工龄没有补偿的两个问题。既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深入做好企业减负工作。今年来,联合财政局等单位在全县进行了三次涉企收费调查,杜绝了不合理收费项目再现。今年7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部新的文件精神促成县政府重新出台了《某县黄金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若干规定(暂行)》,重新规范了我县黄金矿产资源开采秩序,调整了资源补偿费的征收比例,仅此一项今年就为企业减轻负担126.7万元。

三、抓好局纪委的自身建设

认真组织纪检干部在职业务自学活动和纪委举办的业务培训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按时按要求完成调研文章和各种报表等工作任务,同时健全完善纪检档案管理制度,搞好自身建设,使局纪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觉得有所得也有所失,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这也是本人今后进一步努力的方向。一是要提高认识水平。特别是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要注重从总体上把握,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处理事情简单化,时刻保持强烈的忧患意识。二是提高理论、业务水平和创新工作思路。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尤其是要积极的探索对新形势下经济工作和反腐败工作的思路和方法。

以上报告,请领导们评议,希望对我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并借此机会,向一贯关心、支持和帮助我的各位领导、同仁们表示诚挚的谢意。

总结三:纪委干部个人工作总结

本人与2015年度担任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工作部部长,在xx书记的直接领导下,在全体纪委委员和本部门同志的大力支持下,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岗位目标责任和党委、纪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 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

今年本人主要学习了胡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上的重要讲话和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贺国强同志在北京部分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参加了教育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立英同志在华中科技大学主讲的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会,参加了湖北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同志在华中农业大学主讲的省情报告和廉政报告;参加了在中国邮电大学召开的部属高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处长座谈会,参加了在新疆大学召开的部属高校第二片组会议;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创先争优”活动,完成了学校“两访两创”活动中的访谈任务,对新闻学院、金融学院五位教师进行了访谈,并按时提交了书面访谈材料;参与了教育部第二片组关于高校制度执行力研究课题的调;通读了《管好身边人》《黑白人生》两本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的专著,在个人博客中收集整理了部分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政策法规。

二、扎实工作,较好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在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和岗位目标责任时,本人能够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固树立在管理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的思想,以纪检监察的实际工作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证。今年完成了以下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按照湖北省纪委的统一要求和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了学校第十二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参加了党委书记徐敦楷教授主讲的,以廉政准则实施办法为主要内容的廉政党课,参加了湖北经济学院党委书记周元武同志主讲的勤政廉政先进事迹报告会,参观了洪山监狱等。

二是参加了学校组织的专项检查组,对二级单位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湖北省纪委“1+6”文件的情况进行了抽查。

三是圆满完成了教育部党组就我校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教育部《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的情况开展的专项检查,检查组对纪委的日常工作和资料准备工作作了充分肯定。

四是圆满完成了湖北省纪委就我校贯彻落实廉政风险体系建设工作(即“1+6”文件)的情况开展的专项检查,检查组认为我校纪委落实“1+6”文件协助有力,体系建设成效明显,风险点查找深入到位,起到了宣传、预警作用。

五是协助财务部门完成了学校“小金库”清理和上级部门治理乱收费等专项检查工作。

六是主持制定、修订和完善了部分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今年,结合教育部和湖北省的专项检查,重点对学校《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的规定》、《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关于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的实施办法》等制度予以补充完善,除继续要求处级干部在每年进行述职报告的同时进行述廉报告外,还进一步明确提出将遵守《准则》和“十不准”的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参与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修订)》的制定。

七是完成了日常的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今年主要参加了干部选拔和非教师专业技术人员、辅导员的招录聘用监督,对26名副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谈话;参加了本科招生录取和研究生考试监督,特别是在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工作中能切实贯彻公平竞争、公正录取、公开透明的“阳光招生”原则,坚持“六公开”“六不准”,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参加了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材等招标领导小组,对部分招投标结果进行了监督;参加了研究生推免、研究生资教选拔、四六级考试、本科生期末考试、学生违纪处分等教学工作的监督;参加学校资产经营公司监事会,对校办产业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列席了校务会议,下半年开始列席了校党委常会会。

八是认真接待来访者,及时处理信访件,严肃查办违纪案,今年共处理了来信来访12件。

三、严格要求,认真做好部门和个人的廉洁自律工作

本人能够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并按照学校的要求,对照两个《规定》对个人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能坚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本部门和个人没有发生违反廉洁自律的事情。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年度工作任务中计划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文件进行汇编,由于等待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出台而没有完成。

二是反腐倡廉建设理论水平还有待提高。

三是有的监督工作因碍于面子、怕得罪人不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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