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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

2016-07-20 12:25:2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采取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共6篇)民主评议方案民主评议方案>方案一:民主评议方案民主评议党员是一项重要的党内生活制度,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提高党员队伍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促进全县党员在加快建设...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采取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采取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
民主评议方案

民主评议方案

>方案一:民主评议方案

民主评议党员是一项重要的党内生活制度,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提高党员队伍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促进全县党员在加快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城市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息烽县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息组通〔2013〕48号)文件精神,结合县委开展展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章》规定党员权利、义务为准则,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主线,认真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全国、全省和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客观评价每个党员的表现和作用,切实解决当前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党员队伍纯洁机制、能进能出机制,深化"争做好党员"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创先争优意识,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评议对象

所有中共党员(即: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都应按正式组织关系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党员活动(预备党员不定等次)。

三、评议内容

按照《党章》规定,共产党员应当忠诚于共产主义事业,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按照这个总的要求,应着重从以下六个方面对党员进行评议: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是否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是否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6、是否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工作。

四、时间和方法步骤

(一)调查摸底、学习教育、自我>总结三个阶段同步进行(20xx年1月2日至10日)

1.调查摸底。各党支部要采取多种方式认真调查摸底落实好"三个清楚":一要清楚党员的基本情况。二要清楚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三要清楚民主评议党员的重点。调查摸底结束后,认真填写《息烽县民主评议党员调查摸底统计表》。请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议,逐一进行排查,要有会议记录,有几种情形的报《统计表》,没有几种情形的,报一个文字说明材料,并于20xx年1月9日前报送镇组织室。

2.学习教育。坚持集中辅导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采取召开支部党员会议和个人自学等方式,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有关文件政策,使党员进一步增强党性,端正态度,明确标准,自觉参加评议。学习情况要有记录、有图片。

3.自我总结。党员围绕评议的内容,对照党员标准,对照党员的权利与义务,认真总结自己一年来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形成自我总结材料。

自我总结工作在召开党员学习会时进行安排,每位党员自我总结要在1月15日前形成。所有党员要认真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写好总结材料,对年龄特别大、生病、不识字等情形的党员,针对情况,区别对待,对确实不能写的,由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并报相关说明情况给镇党委组织室,以便汇总。

(二)民主评议阶段(20xx年1月11日至20日)【采取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

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一是党员自评。每名党员总结汇报自己一年来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情况,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二是党内互评。党员与党员之间互相进行评议,肯定成绩,帮助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的意见建议。三是群众帮评。广泛征求"两代表一委员"及群众(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四是领导点评。由镇党委委员或党支部书记对党员进行点评。五是民主测评。镇党委派员参加,采取发放测评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每名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合格票低于60%的初步评定为不合格党员。各

支部的评议会议记录要详细,实行一名党员一次总结,一名党员一次点评。

党员自评、党内互评、群众帮评、领导点评等情况要形成专门的材料备查。

(三)组织考察阶段(20xx年1月20日至31日)

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会议,根据党员自评、党内互评、群众帮评、领导点评和民主测评的情况进行综合研究,评定本支部的优秀党员、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形成支部意见,并转告本人。对评议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的,镇党委组织人员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听取本人的说明或申辩,并形成综合材料,报送县委审批。对党员有不同意见的,如果意见是正确的,党组织应予采纳;如果意见不正确,党组织应耐心说服解释,如经解释仍坚持自己的意见,本人可以保留,并将本人意见附上。待调查核实结束后,召开党员会议,由支委会向党员会议报告评议等次情况。

(四)处理阶段(20xx年2月)

【采取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

对民主评议为不合格或一贯表现不好的党员,按照《息烽县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方案》处置程序进行。对评议中揭露出来的违法违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应当十分慎重,做到事实清楚、佐证有力、理由充分、手续完备、处置妥当。对被劝退或除名的,党组织要做好思想工作。对预备党员经评议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要立即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党员队伍中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整改。对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的,要附组织考察材料及个人说明材料,以上资料要存入个人档案或发展党员档案。

在民主评议党员中形成的调查摸底情况统计表、个人总结、党小组>鉴定、党支部决议等材料,要及时归档立卷并归入文书档案。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组织委员为副组长的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统筹推进和具体指导,确保参加民主评议的党支部及机关、事业单位达100%,农村党员达98%以上。

(二)积极稳妥推进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把民主评议党员与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结合起来,对照党章规定,积极稳妥地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党支部要认真学习有关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方针政策,镇党委派出专门工作力量,及时深入各党支部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积极帮助解决有关问题,确保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四)有关事项说明

【采取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

一是关于有关问题的说明。按照县委组织部的安排,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必须于20xx年2月底前全部结束。对外出流动党员不能回来参加民主评议的,要通知其本人写出自我总结材料,并根据平时了解的情况实事求是地作出评议。对失去联系的党员,要作出说明。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特别是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在县委统一安排下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各支部原则上不得擅自对外宣传。

二是关于有关材料的报送。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各党支部要认真进行总结,如何做的,措施和方法,取得的成效等,要罗列清楚,形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书面报告,填写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统计表,于20xx年2月底上报组织室。联系人:田应敏。

三是关于有关具体事项。所有材料必须一式二份,一份上报,一份存档备查,装好专项工作档案以备查。评议期间的所有活动,都要做好会议记录,清楚明了,收集好相关图片资料等。工作督促落实,原则上由联村(居)领导牵头抓总、联村(居)部门的党员同志负责跟踪督促落实。

篇二:采取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
民主测评选举办法细则

【采取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

水泥部民主测评选举办法细则

1、 本年度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的推荐采用民主测评选举的

办法进行测评选举

2、

3、 本次民主测评原则上人人参与,特殊情况需请假 民主测评表下发到每个工段,工段再下发到每个人且采用

无记名的方式进行测评选举

4、 本次民主测评先进班组采用优(10分)良(8分)差(5

分)打分且综合累计排序产生,先进个人采取投票的方式进行综合累计排序产生

5、 票数统计组至少由三人(一人计票,一人唱票,一人监票)【采取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

组成

6、 本次民主测评要求每位参评人员本着公平、公正、认真、

负责的态度进行测评选举如有做虚弄假,一律视为弃权

7、 被公司或部门通报批评的班组或个人在本次民主测评中

不得予以评选

8、

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部门民主测评小组

篇三:采取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
2015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方案一: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奠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思想基础,按照中共长沙市教育局党委的部署,结合我校的具体实际,特就扎实做好我校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增强党员意识的目标,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

为增强民主评议工作的实效,要坚持做到“三个贯穿始终”:一是要将正面教育贯穿始终,二是要将发扬民主贯穿始终,三是要将促进工作贯穿始终。

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以支部为单位组织,集中学习和评议活动的时间不少于3天。

二、组织领导

学校党委成立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领导小组,由黄海玲书记任组长,学校党委委员范秋明、陈全宝、陶旅枫、翁光龙、张建斌、钟慧莉为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民主评议党员办公室,由张建斌任办公室主任,由钟慧莉、乐炼、陈迪夫、罗新莉、蒋铁祥、李运宏、陈余勇、谭韵政任工作人员。

行政一支部、行政二支部、高中一支部、高中二支部、高中三支部、初中支部、达材支部均由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负责组织落实民主评议工作。

三、民主评议的内容和方式

以支部为单位,综合运用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题辅导、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学习,帮助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能力水平;组织召开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谈心活动,增强科学跨越意识、创业富民意识、改革创新意识、人本意识、开放合作意识,推动广大党员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树立良好的形象。

民主评议党员要做到党员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支部点评等几个环节落实到位,不走过场,让党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同时,逐步加大群众参与民主评议的力度,会前、会中、会后均征求群众意见,增强民主评议的准确性、针对性。

民主评议要密切结合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引导党员查找本单位在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和基础党组织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学校2015年抓管理、抓质量、抓督导评估等重点工作出谋划策,形成动力和助力。

四、民主评议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月中旬),组织发动阶段:召开党委专题会议,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召开党员大会予以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2月下旬),学习培训阶段:由学校党委组织一次全体党员(甚至扩大到全体教职工)参加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专题培训辅导活动;由各支部组织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体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第三阶段(3月上旬),党员自学自评阶段:党员自学有关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等,在做好学习笔记;对照有关要求完成党员自评的思想汇报。

第四阶段(3月中旬),组织评议实施阶段:以支部为单位,召开支部大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完成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支部点评。

第五阶段(3月下旬),总结处理阶段:各支部完成民主评议的有关表格上报和总结材料,如有评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交学校党委再行评议;学校党委对个别不合格党员或问题较多的党员采取诫勉谈话、个别培训、结对帮助等形式进行跟踪教育。

第六阶段(4月份),巩固评议成果,形成组织建设机制和学校发展动力:充分挖掘和宣传民主评议党员的成果,创新形成党的组织建设的新机制,学校发展的新生产力。

五、纪律要求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主要在教学之余开展,不得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每名党员必须参加所有环节的活动,不得请假缺席;

3.各支部要做好会议记录,党员个人要有学习笔记和填写好有关表格;

4.评议过程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不搞假大空,不走过场。

方案二: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保组通字(2015)54号和徐组(2015)39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共徐水县直机关工委《关于加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严格评议标准,规范评议程序,彰先策后、畅能出口,以纯洁组织、整顿队伍、提高素质、保持党员先进性为目的,为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以事实为依据。以党员标准为准绳,力求反映全面、真实情况。

2、民主公开原则。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公开评议办法、定档标准和评议结果,接受党内外监督。

3、以教育为主原则。把学习教育贯穿评议工作全过程,通过自我教育和正反两方面教育,使党员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民主评议党员定档标准

民主评议党员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具体标准按照县直机关工委徐工[2015]10号文件执行。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步骤、方法和措施

(一)主要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统一思想(2015年9月1日—9月15日)。在学好文件精神基础上,及时准确地把文件精神传达到全体党员群众中去,统一思想认识,为评议开展打下坚实思想基础。

第二阶段:制定方案,抓好落实(2015年9月16日—10月)。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方案,抓好落实。

第三阶段:总结经验,全面展开(2015年11月—12月)。通过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推广典型,总结经验,将评议活动全面展开。

(二)主要作法:

1、党员自评。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每个党员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对照评议标准,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认真总结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写出自我评定材料,自认档次。

2、党内互评。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员逐个向大会说明自评情况,接受全体党员的评价。之后,以无记名投票形式进行民主测评。

3、群众测评。根据实际情况,召开群众或群众代表会,对党员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定档依据。

4、征求意见。民主测评期间,支部设立征求意见箱,以多形式、多渠道听取党内外意见。

5、支部定档。党支部根据“三评”结果和定档标准,结合党员日常表现,提出定档意见,上报工委审核。

6、工作公开。经工委审核、审批后,支部将所有党员的定档结果在“党务工作公开栏”中公开。

7、总结归档。评议工作结束后,认真总结,并通过民主评议,分析找出党员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将评议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归入党组织工作档案。“优秀党员”相关材料和“不合格”党员的旁证材料、组织处理决定、审批材料等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三)主要措施

1、认真研究,精心部署。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同时成立专门组织,抽调专门人员组织培训,并明确职责,以使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的。

2、认真开展“三清查一汇总”。对所辖党员队伍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做到“三清查一汇总”。

3、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将不合格党员的处理情况上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4、加强组织领导,务求评议效果。充分认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强化责任,严肃纪律。对无故不参加评议的党员进行严肃批评,限期补课。

方案三: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采取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新形势下从严治党,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有效措施。为了贯彻落实好《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经站党支部研究,决定于“七一”前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现拟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主要内容:

1、评议党员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金意为人民服务。

2、评议党员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3、评议党员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评议党员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评议党员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基本程序:

1、评议准备阶段: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学习、动员;每名党员撰写党员党性分析材料,并填写民主评议表。(完成时间:2015年5月底)

2、评议实施阶段:支部召开民主评议党员会议,按照个人汇报、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组织评议。(完成时间:2015年6月底)

3、评议鉴定阶段:各支部要在每位党员的民主评议表上填写评议意见,将评议结果向全体党员公布。对推荐的优秀党员上报乡党委进行表彰。(完成时间:2015年6月底)

三、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几点要求:

1、评议之前,要结合实际,拟定评议工作安排。

2、评议中要加强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做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得推荐、上报工作。

方案四: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保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进一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结合我办实际,现制订2015年党员评议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思想教育贯穿于民主评议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经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议党员在以服务为中心工作以及学习和生活中的现实表现情况,表彰优秀党员,处分违纪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评议内容

(一)是否具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远大理想与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超常规跨越式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三)是否模范地遵守党纪国法和单位的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利益关系,自觉维护发展与稳定的大局,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做到令行即。

(四)是否坚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五)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和主张,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及时反映群众的合理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实事,团结带领群众积极工作、开拓进取。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党员评议的“格次”及评定条件

党员评议分四个格次:即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一)优秀党员评定条件: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成绩显著,在民主评议中优秀票占总票数90%以上的党员即评定为优秀。

(二)合格党员评定条件: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民主评议中优秀和合格票数共占总票数75%以上的评定为合格党员。

(三)基本合格党员评定条件:基本履行党员义务,在民主评议中优秀和合格票占总票数的61%—74%的党员评定为基本合格党员。

(四)不合格党员评定条件:不履行党员义务,起不到党员作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评定为不合格党员。

一是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老弱病残不能处理的党员除外)或不交党费;

二是理想信念动摇,丧失共产主义信念,信仰宗教,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参加非法组织,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持消极或抵制态度,经教育后仍不转变的;

三是法制观念淡薄,违反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和法律处理的;

四是民主评议中优秀合格票占总票数在60%以下的党员评定为不合格。

四、方法步骤

党员评议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宣传学习。明确开展党员评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激发党员参与民主评议活动的自觉性。

(二)征求和反馈群众意见。在相关范围内,召开群众会议,由支部书记征求和听取群众对支部所属每名党员的评议意见,然后如实地反馈给每一位党员。

(三)自我总结。按照党章标准和民主评议内容,党员个人结合群众意见对自己2015年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的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四)民主评议。召开支部大会,采取逐个总结评议的方式,进行党员之间互评,在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既能解决问题,又要团结同志。

(五)综合评定。支委会将党内外评议意见进行综合、整理,分析、研究,对参加评议的党员作出实事求是的鉴定,并向党员本人反馈。

(六)表扬和整改。对表现优秀、作用突出的党员,可作为评优、表彰先进的依据;对评议中发现或揭露出的违法违纪问题,要及时查清事实,上报处理;对于不合格的党员,应区分性质,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作出妥善处理后填写《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处置表》,报上级党组织逐级审核。党支部针对自身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研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五、时间安排

党员评议的活动可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3月15日一3月31日)进行宣传发动,组织党员学习有关文件、资料,党员个人总结;

第二阶段(5月1日一5月10日)为征求群众意见和民主评议阶段;第三阶段(5月10日一5月25日)为总结和整改阶段。支部综合、整理评议意见,做好总结和整改。

六、评议要求

(一)全体党员群众要高度重视党员评议活动,确保组织、时间、内容三落实,并根据支部统一部署,按质按量按期完成评议工作。

(二)全体党员要积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活动,要勇于剖析自己,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评议和监督,要评出水平,起到作用。

(三)做好党员评议的记录和材料整理工作并报支部审核汇总。对于拒不参加或无故不参加民主评议活动的党员,要严肃处理。

篇四:采取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
2015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总结

总结一: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总结

根据中共侯马市委组织部《关于对党员承诺事项进行年终民主评议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考核,侯马市自来水公司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深入地开展了党员承诺评议制度。

一、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党员承诺评议工作

1、实行年初承诺制

为认真开展好党员承诺民主评议工作,公司党支部在年初就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了党员承诺,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统一了广大党员的思想,使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到深入开展党员承诺民主评议工作是党员自觉利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思想武器检查、剖析自己,进一步增强党性锻炼,提高自身党性修养、思想素质和政治素质的有效途径,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公司的51名党员全部做出了具体承诺。

2、广泛征求意见

公司党支部通过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书等形式,了解群众对每个党员意见和建议,然后通过开展党员座谈会,把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党员,以督促他们认真履行党员承诺,使全体党员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明白自己所肩负的责任,为广大职工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认真完成个人总结

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对全年的工作进行认真、细致的总结,在个人总结中,全体党员根据民主评议党员的要求,查找差距,提高认识,深入剖析自己,实事求是地查找分析自己在党性、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公司党支部认真抓好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切实保证了本次民主评议党员的质量。

二、召开党员民主评议工作会

按照市委组织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要求,20XX年1月4日公司党支部召开了全体党员民主评议专题会议,对全体党员进行了民主评议。

公司共有党员51名,全部参加了此次民主评议工作,应上级要求只评议60岁以下人员,因此有7人参加评议单位确定等级,党员参评率为100%。

在评议中党支部严格按照《关于对党员承诺事项进行年终民主评议的通知》的规定,切实从思想、组织、作风上对每个党员进行了评议,从而激励了全体党员,也增强了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评议结果如下:

参加评议党员51名,评出优秀党员22名,合格党员22名,未平等级7人。

三、弘扬先进,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显亮点

为了大力表彰在一年来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经公司党支部研究决定,在春节前夕召开表彰大会,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涌现出来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给予表彰。

四、扎实推进,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取得实效

在此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公司党支部严格按要求开展,结合实际征求了广大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党员;评议中党员本着对自己、对同事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使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取得了实效。

一年来,公司党支部通过开展党员承诺民主评议工作,沟通了思想,增进了团结;提高了认识,明确了方向;进一步激发了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改进工作作风,广大党员把在分析评议中激发出的热情,充分落实到做好各自本职工作上,落实到服务大局、服务用户的行动中,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总结二: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总结

我区20XX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于20XX年12月动员部署,到20XX年2月全部结束。全区287个党支部,5203名党员参加了民主评议(其中预备党员173名),党员参评率达到98.7%。共评出优秀党员349名,合格党员4669名,无不合格党员。现将我区2015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做好民主评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XX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要求,推广落实“四评一定两公开”的创新成果,我部及时进行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二○○三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意见》。各基层党(工)委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一把手”亲自抓,带头参加学习,掌握政策,并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评议,民主评议党员准备工作充分、扎实。首先逐级部署,制定方案。区委组织部召开了基层党(工)委组织委员会议进行布置,明确评议要求。各基层党(工)委专题研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施计划,并通过召开党支部书记例会进行布置。各支部还结合自身实际,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本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具体安排,党(工)委、党支部逐级上报方案或计划。其次深入调查,掌握情况。由各基层党(工)委组织力量,采取分层次召开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普通党员和党外群众座谈会,进行个别访谈等形式,掌握本单位党员的思想动态、党员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具体表现。区级机关部门党(工)委组织人员到社区了解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和“一人一岗”活动的情况。各级党组织根据本地、本单位的特点确定不同的指标,制定《党员民主评议测评表》。三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和党外群众代表大会,传达民主评议党员的有关要求,明确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内容、步骤和要求,并专题学习辅导《镇江市深化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暂行规定》和《关于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推行“四评一定两公开”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引导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监督权利,严格评议程序,增强搞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自觉性。同时,围绕党员先进性应与时俱进这一主题开展讨论,不断提高了广大党员的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进一步增强了他们的党性观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二、严格程序、发扬民主,高质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各基层党支部根据区委统一部署,按照“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群众代表测评、党支部评议,党组织定格,公开评议结果、公开处置结果”的基本程序,开展了这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重点抓好五个环节。一是撰写自我总结。在民主评议工作开始前,每位党员对照年初的目标责任书或创先争优规划,从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进行认真回顾,对照参与“一人一岗”的表现,形成个人小结,经党支部审核后,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民主评议表》,进行自我认格。二是抓好党员互评。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把党员是否保持先进性作为评议的重点,党员之间开展积极健康、认真负责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客观公正地进行党内互评。重点引导党员在五个方面开展评议,即:是否自觉、坚定地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是否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三个文明做贡献;是否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决定,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持做到令行禁止;是否密切联系群众,牢记党的根本宗旨。三是抓好群众测评。各基层党支部都召开了党外群众代表大会,发放《党员民主评议测评表》,党外群众经过事先学习,以无记名方式认真对每名党员进行测评,确保测评结果的公正、科学、真实。四是抓好评定格次。各党支部根据党员和党外群众代表的测评结果,结合党员现实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个党员作出公正的定格,填写《党员民主评议汇总表》报党委审批。党委组织相关人员通过走访社区、随机调查、谈心等形式,对党员进行了解、考察,审定民主评议结果。五是抓好公开评议结果。各基层党支部将最终评议结果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评议结果得到党员群众的一致认可。

三、坚持标准,畅通出口,扎实做好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

各基层党支部针对目前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正确掌握政策界限,严格党的纪律,注重加大对党员日常的教育管理力度,对党员实行经常性的教育、经常性的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屡教不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及时清理出队伍,畅通了党员队伍出口,纯洁了党的队伍。今年我区受党纪处分的党员有17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有2名。强化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使每个党员吸取别人教训的同时,深刻反省自己是否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牢记党的宗旨。党员根据评议中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和新一年的“创先争优”规划,提高自身素质。同时,根据受党纪处分党员的问题集中在利用职权谋私、贪污受贿、聚众赌博三种类型,结合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建议,我们研究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具体措施,并采取适当的形式向群众进行通报,接受监督。并把民主评议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系统的整理归纳,为下一步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做好准备。

总结三: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总结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一直以一名合格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努力工作,力求在工作、学习上有进步,在党性修养上有提高,在党员模范作用上有发挥,争取作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一、思想上,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各种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十八大会议精神,在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利益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进一步加深对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宗旨和精神的了解和理解,努力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和觉悟,让自己真正做到在思想上、行动上和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二、工作上,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尽职尽责,遵纪守法,努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和对自己负责、对单位负责、对党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项工作,树立大局意识、使命意识,努力把“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体现在每个细节中;以讲求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为目标,积极努力,较好地履行完成了自己岗位职责内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存在的不足:一是学习不够深入。当前工作对我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大挑战,学习是刻不容缓的事情。但是自己在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上都不够深入细致,对于一些知识,只是一知半解,缺乏刻苦专研的精神,尤其是在工作繁忙的时候,忙于一般性的工作,学习还不够深入。在各项政治理论学习中,还存在有一定的走过场的做法。今后要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进一步探索学习方法,在理论深度上下工夫。二是小节问题需要改进。比如:工作方法有时比较简单;工作中有时情绪急躁。

这是我的一些感想和对自身不足之处的看法,也是作为一个党员在民主评议党员的一次自我剖析。当然,这些感想还比较粗浅,我身上存在的问题也不仅仅是自己总结的这几方面,还有许多没有察觉的缺点,需要在与同志们的进一步交流中发现和改进,需要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给予批评指正。总之,今后我愿和大家一起在开拓中前进,在前进中开拓,保持积极进取的良好精神状态;和大家一起团结奋斗、发挥优势,使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发挥模范带头作业!

总结四: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总结

根据20XX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对照学习,结合本人工作实际情况,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学习情况,有收获也有不足。现将我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情况给大家汇报如下:

一、在坚持学习邓小平理论、深入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础上,紧密结合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一名中共党员,在给我无限的信心的同时也有更多的压力。时刻提醒着我注意,什么是一个党员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更促进了我的进步。首先,我深刻而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并在生活中循序渐进地改善。使我感到自己还有很多事要学。因为我是一名党员,就应该拿出吃苦耐劳的精神,如果连自己的缺点都不能克服还谈什么先锋模范作用。我积极响应支部党员活动,配合当前的理论前沿,

篇五:采取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
2014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我市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公共服务廉洁化水平,根据全省纠风工作会议和《广州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XX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穗府纠办〔20XX〕2号)部署要求,决定今年在我市设有办事大厅(窗口)的政府部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对20xx年度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单位进行“回头查”验收工作。为确保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推进有序,扎实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全面排查和解决在履行职责服务群众中存在的问题,整治庸懒散奢、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以权以职谋私、漠视群众利益等不良风气,以评促改,标本兼治,完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实现作风建设和公共服务廉洁化水平明显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组织领导

成立20xx年广州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行评办),设在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室,主任由廖增烈同志兼任。

三、评议对象

(一)设有办事大厅(窗口)的市直有关单位和中央、省驻穗有关单位(共31个)

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外经贸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生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民防办、市“三旧”办、市档案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以上各单位的直属单位设有办事大厅(窗口)的,纳入各单位的评议范围。

(二)行评“回头查”单位(18个)

年度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市殡葬服务中心、市银河烈士陵园管理处、市第一巴士有限公司、市第二巴士有限公司、市第三巴士有限公司、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广州交通集团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广骏旅游汽车企业集团公司、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广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广州分公司、广州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珠江数码集团有限公司。

四、评议内容

(一)制度建设情况。是否根据自身职责,按照合理、高效、廉洁原则制定完整的政务服务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引,做到政务服务有章可循。

(二)政务公开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要求,全面、及时、准确公开与政务服务有关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引、投诉渠道。

(三)制度执行情况。是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办事指引为企业和市民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

(四)清正廉洁情况。在服务企业和市民过程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以权以职谋私等问题。

(五)监督问责情况。是否针对服务态度、服务效率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是否及时、高效处理服务对象的投诉;是否对明显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以权以职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的责任人员实施问责。

五、评议方法

采取单位自评、服务对象评议和市行评团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单位自评。由参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实事求是地对本单位政务服务情况作出评价并打分(占20%)。

(二)服务对象评议。市政府纠风办委托第三方民调机构对参评单位办事大厅(窗口)开展服务对象抽样调查评议(占40%)。

(三)市行评团评议。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代表以及市监察局特邀监察员、政风行风督察员、廉洁广州建设人民观察员等组成市行评团,在听取参评单位情况汇报、明查暗访、查阅资料等,全面了解参评单位政务服务情况的基础上,对各参评单位作出评价(占40%)。

(四)结果评定。根据单位自评、服务对象评议和市行评团评议结果,对参评单位的政务服务情况综合评定出“满意”(80-100分,含80分)、“基本满意”(60-80分以下,含60分)、“不满意”(60分以下,不含60分)档次结果。

六、评议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6月)。参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民主评议工作具体方案,建立民主评议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会议,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参与评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参评单位制定的民主评议工作方案,于7月5日前报市行评办。

(二)自查自纠自评(7-8月)。参评单位围绕评议内容,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基层干部职工、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深入查找部门、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务服务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梳理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措施、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及时反馈,确保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扎实。各参评单位自评报告及自评分数(按自评满分为100分标准确定)要于8月31日前通过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于9月5日前分别报送市行评办和市行评团各成员。

期间,市行评团将采取明查暗访、座谈等形式了解参评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推进情况和问题查找及整改情况;市行评办将把市行评团、广州纠风网和《行风面对面》节目收集到的意见与建议分送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各参评单位要及时将本单位行评工作动态信息报送市行评办、市行评团成员,加强工作信息的反映和交流。

(三)综合评议(9-10月)。市行评团在听取参评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等,了解掌握各参评单位政务服务情况的基础上,对参评单位进行无记名投票评议。市行评办综合参评单位自评、市行评团评议和服务对象评议结果,评定出档次结果。综合评议结束后,市行评办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通报会,总结行评工作情况,宣布评议结果。

(四)总结提高(11月)。参评单位结合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措施、落实整改、建章立制,深化巩固民主评议工作成果。期间,市行评办组织市行评团围绕推进公共服务廉洁化和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工作,对年度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18家公共服务单位进行“回头查”验收工作。

各区、县级市政府纠风办于11月5日前向市政府纠风办书面报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

七、评议结果的运用

评议结果将作为考核参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廉洁广州建设和公共服务廉洁化等的重要指标,并专题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于群众满意度较低、排名靠后、或社会反映强烈、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对其单位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落实参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密切配合、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增强民主评议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民主评议工作稳步、扎实推进。

(二)抓好评议环节,注重工作实效。各参评单位要坚持把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和推进公共服务廉洁化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始终把关注民生、化解民困作为民主评议工作的重点,切实做到征求意见态度诚恳,查找问题全面深刻,整改措施及时到位,确保民主评议工作取得实效。对民主评议工作不重视、敷衍应对,群众满意度较低的单位要“回炉”,并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制度建设,促进整体提高。各级各单位要善于发现总结民主评议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加强宣传,弘扬正气,以点带面,促进本地区、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整体水平的提升。要建立完善一批制度规定,实现由解决具体问题向注重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转变,形成管住当前、立足长远的长效机制,切实促进我市政风行风建设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各区、县级市政府纠风办应参照市的做法,在相应部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各区、县级市20XX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于6月28日前报送市政府纠风办。

方案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住建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按照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及《市纠风办关于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住建委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建设工作目标任务,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深入开展依法行政为重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通过评议,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促进建设行业管理水平的提高,推进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评议对象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市住建委作为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行业管理部门,被确定为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对象,包括委机关及所属的市建筑节能办公室、市城建档案馆、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市建筑市场管理站、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市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和三峡水务公司、宜昌中燃公司等10个单位。住建委在省住建厅的领导下对各县市区住建系统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三、评议目标和任务

以政风行风建设为抓手,着力强化“三种意识”,提升“五种能力”,推进实施“十大工程”,锻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建设行政队伍,促进建设事业科学发展。

强化“三种意识”即:强化发展意识,强化服务意识,强化创新意识;提升“五种能力”即:提升参谋能力,提升学习能力,提升执行能力,提升保障能力,提升自律能力;实施“十大工程”即:实施拓展新区工程、夜景灯光工程、道路通畅工程、改善民生工程、无障碍工程、环境治理工程、质量保证工程、建筑节能工程、住房康居工程和村庄整治工程。

四、评议内容

评议内容要围绕市委、市政府及住建委的工作目标,与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任务相结合,与切实解决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相结合,重点评议以下几个方面:

(一)促进发展方面。是否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扩内需、促发展,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制定具体措施,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积极、主动地支持、服务全市经济发展。

(二)执行力建设方面。是否具有全局意识和大局观念,执行上级重大决策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优质高效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依法行政、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有无损害群众利益和发展环境的问题;是否建立和实施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了符合职能特点的工作规范。

(三)公开透明方面。是否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和环节,推行和完善了住建系统办事公开制度,政务公开的方式和手段是否结构科学、配置合理、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是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服务和效率方面。是否切实规范工作人员的公务行为,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低效率等影响机关效能和执行力的问题,是否完善工作运行程序、增强服务意识,减少审批事项、积极建立和完善方便、快捷、高效、为民的工作机制,有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

(五)反腐倡廉建设方面。是否建立腐败风险防控体系,围绕“十个全覆盖”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是否实行目标量化考核,狠抓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纠正并查处违法乱纪、以权谋私的行为,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时完成反腐败各项任务。

(六)问题整改方面。是否畅通投诉渠道,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活动,对群众投诉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是否建立健全整改问题的各项制度,是否坚持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并举的纠风工作机制,取得明显效果。

五、组织实施和方法步骤

住建委的评议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纠风办的领导下,采取“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评议系统、覆盖行业”的方式组织实施。整个评议工作从8月份开始到12月基本结束,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9月份)

1、组建专班,制定方案。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日程安排。

2、广泛宣传,公开承诺。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明确行风评议工作的目标任务、内容、工作方法、步骤及要求,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同时通过行风热线、网络、宣传栏等形式向社会做出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在建设系统各部门、单位网站上设置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专栏,建立评议联系网,公布投诉电话、电子信箱、网址。

3、征求意见,自查自纠。针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内容,多方查找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一是党组成员上门征求行业内各服务对象的意见;二是采取座谈和发征求意见函的形式征求各级领导、相关部门及义务行风监督员的意见;三是在施工现场发放问卷调查,组织1-2次明察暗访活动,深入基层,查找问题。通过征求意见,查找突出问题,明确整改方向。

(二)集中整改阶段(10月份)

1、各单位对照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意见建议,深入剖析原因,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对建设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梳理,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方案中要有明确具体的措施、方法、责任人和时限要求。

2、认真逐条整改,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

3、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对各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了解各参评单位的整改情况。查处评议中发现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三)集中测评和考核总结阶段(11月-12月中旬)

按照市纠风办的工作部署,参与社会问卷调查。各单位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评议结果和工作总结上报住建委。12月中旬召开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大会,公布评议结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住建系统的评议工作在市建委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坚持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工作专班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评议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手段,认真抓好落实,要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到职责、任务、工作重点“三明确”,加强工作联系,及时把评议工作媒体报道、工作简报、经验材料报市住建委,保证信息畅通,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各阶段任务圆满完成。

(二)扎实整改,务求实效。住建行业是民生特征突出的行业,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热点难点问题较多,要突出抓好评议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主动接受行风评议代表监督评议,并加强与评议代表的正常相互联系、信息反馈,认真听取评议代表意见,解决认真解决服务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立足于建立长效管理运行机制,切实增强政府执行力和社会公信力,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使这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真正明显的效果。

(三)严肃纪律,严格实施。住建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以好的作风搞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严明纪律,真心诚意敞开大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评议和监督。要始终严格遵守各项评议工作纪律,不得编造、隐匿或违规销毁评议资料;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影响正常评议,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正常评议;不得违规提供投诉举报问题的单位或人员情况。参与组织实施评议工作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正确对待评议结果,坚持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取信于民。

(四)全力以赴,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克服厌倦情绪,做好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要举全委之力,举全系统之力,全力以赴,搞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周密谋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保证评议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

方案三: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和行政效能,提升司法行政良好形象,根据广元市纠风办《关于印发〈广元市20XX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纠办发〔20XX〕2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围绕“十二五”战略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加快建设“美丽广元、幸福家园”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评议对象

(一)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司法所;

(二)各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中心(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三、评议内容

(一)履行职责情况。是否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否围绕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正确履行职能,对中央、市委、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市局党委的决策部署是否落实到位。法律服务行业是否讲诚信、是否规范服务行为,司法行政机关是否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实施行政管理,保证政令畅通。

(二)办事公开情况。是否按照政务公开、法律服务行业办事公开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将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标准、政策依据、收费标准、办事程序、监督保障措施等向社会和群众公开,是否做到内容全面、准确、真实,是否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是否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是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廉洁从政情况。是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是否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否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在行政审批、执法环节、法律服务等方面有无以权谋私行为,在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资金使用等方面有无商业贿赂和不廉洁行为。

(四)作风建设情况。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六个带头”、省厅“十二项规定” 和市局“十项规定”。是否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是否加大治懒治庸力度;是否公正文明执法,是否存在责任心不强、工作不深入、作风不扎实、办事效率低等现象;是否热心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是否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机关效能建设制度。

(五)问题整改情况。是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是否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加大整改力度,坚决纠正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的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并注重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民主评议采取重点评议和普遍评议相结合、自主评议和集中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为四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4月)

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构,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政风行风实施方案,选聘政风行风评议员,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评议调查阶段(5月-8月)

1.围绕评议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通过召开座谈会、接受投诉、上门走访和邀请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督导员、监督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等评议代表,进行“面对面”或“背靠背”的评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针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认真分析、梳理和归类。

2.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查找出的主要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及建议,通过公示栏、会议等形式进行通报。各单位要根据评议情况形成书面自查自纠报告,于8月底前报市局监察室。

(三)民主评议阶段(9月)

召开评议会议,由评议代表通报反馈调查意见,并提出整改建议。

(四)整改落实阶段(10月-11月)

1.通过上一年度的考核结果和本年度督导员、监督员、社会各界人士等评议代表的评议意见和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暗访发现的问题以及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整改。要制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便于操作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说明理由、列出计划,整改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反馈。

2.从群众最满意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进行专项整治,对于纠风办交办的行风案件,要认真查处。各单位于10月31日前将民主评议整改情况报市局监察室。

(五)综合测评和总结阶段(12月)

1.加强对所属单位民主评议工作的督促检查,对问题比较严重或整改不到位的,要进行重点督查。市局将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并将督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2.各单位要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督办查纠、严肃执行纪律。对整改落实结果进行回访督查,在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形成纠、评、建相互促进的科学评议工作机制,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各单位于12月25日前对评议工作要进行全面的总结并报市局监察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共同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体合力。市局相关科室要认真履好职责,指导相关单位、行业协会和法律服务机构抓好工作落实,力求取得实效。要切实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绩效考评工作之中,并实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工作创新。要按照实施方案,积极推进行评工作,要严要求、高标准完成宣传发动、自查自纠、全面整改等各个阶段的“规定工作”;要把业务工作与政风行风评议有机结合,进一步创新完善工作方式和工作机制,增强行评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行评工作创新创特创成效,从而实现“规定动作”不走样,创新工作有特色。

(三)坚持评改结合。要结合全系统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按照“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并举、重在建设”的要求,把整改工作贯穿于民主评议始终,坚持评改结合、边评边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要认真进行梳理,通过适当的方式向社会作出整改的承诺,接受监督,并切实抓好整改。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所属单位认真开展评议工作,对评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开展整改,确保评议各阶段工作动作规范、按时有序、成效明显。市局将适时组织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监督员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对评议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要严肃调查处理。

(五)及时上报材料。各单位要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相关材料及时上报市局监察室,以便了解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

方案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溧司字()34号文件要求,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确保我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现结合本所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xx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原则,以“五服务”(服务企业、群众、基层、项目和人才)为重点,以“三帮”(帮企业渡难关、帮基层解难题、帮群众办实事)为目标,以社会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企业和群众满意为标准,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为我县“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服务保障职能。

二、评议内容

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紧密结合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任务、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评议。

(一)依法行政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案、依法办事,程序合法,公开、公正、公平;不办“人情案”、“关系案”;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或工作责任制;重视服务窗口建设,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和秩序良好;恪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维护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和统一性。

(二)政务公开

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通过相关杂志和网站以及《服务指南》、“多媒体电脑查询”、办公场所(服务窗口)张贴等形式,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全面、正确地公开行业的服务信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提供信息的,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期限予以答复;严格执行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告知制度;公开本部门(系统)的服务承诺、投诉和监督电话,并安排接待人员;建立有效、透明、方便的查询平台,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服务对象的监督。

(三)办事效率

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为村、部门、企业和广大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严格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其他有关事项,积极改进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和网上服务办事。

(四)便民惠民

以企业和群众满意为标准,深化服务意识,帮助基层、群众解难题、办实事,想为基层所想、为群众所想,为民提供便捷的服务规范、服务流程,通过评议活动让群众受益得实惠。认真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把援助惠及社会弱势群体。

(五)践诺守信

利用政务网络和政务公开栏公开服务承诺事项,加强司法行政系统诚信体系建设,严格法律服务业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坚决制止不依法办案、不诚信办事,不严格执行办结期限的不良作风,提高群众的诚信度,建立人民满意机关。

(六)廉洁从政

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决制止以权、以业谋私、吃拿卡要、拖拉推诿以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行业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和纪律,不索取、收受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收受红包、回扣,不接受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不将本应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到被管理、服务对象单位报销,确保各项管理扎实有效。

(七)文明服务

牢固树立服务企业、群众、基层、项目和人才的意识,坚持从大局出发,从基层实际出发,坚决克服部门

篇六:采取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
2016民主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方案3篇

第1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提高我局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党员队伍建设科学化水平,根据铜组字〔2016〕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采取“自己找、群众提、党员点、互相帮”的方式,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通过细化标准、完善程序、健全制度、慎重处置等办法,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不断增强党组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为推进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要坚持以下四条原则:

1.坚持分类指导原则。根据不同行业、岗位、层次党员的特点,结合党员工作、生产和生活实际,制定党员评议标准,分类开展民主评议和组织处置工作。

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作为衡量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根本标准,在细化党员评议标准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中,不提过泛过高的要求,不蓄意整人,不定指标,不卡比例,不搞末位淘汰,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3.坚持民主公开原则。坚持党内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充分尊重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接受党内外监督,提高民主评议和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公信度和满意度。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4.坚持教育为主原则。立足教育转化,将处置不合格党员与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结合起来,把加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宗旨观念、遵纪守法教育贯穿始终,积极做好基本合格和不合格限期改正党员的教育转化工作,稳妥做好不合格劝退、除名党员的思想稳定工作。

三、实施范围

局机关、电视台、电台全体党员干部。

四、方法步骤

分四个阶段进行,时间从2016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11月1日至11月25日)

1.制定方案。按照铜组字〔2016〕12号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党员队伍现状,制定符合我局实际的实施方案。

2.宣传发动。组织召开全局党员大会,广泛动员全体党员按时参加本次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3.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自学、专题讨论与个别辅导相结合的办法,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等内容及中央、省、市、县有关政策文件精神,使广大党员提高认识、端正思想,明确评议标准,自觉参加活动。

4.整顿组织。把处置不合格党员与整顿后进党支部结合起来,对软弱涣散、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的,应先切实加强整顿,健全组织,配强班子,为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5.调查摸底。对党员队伍现状进行“五清理”:即清理入党材料;清理流动党员的管理情况;清理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的“三不”党员;清理党员违纪违法情况;清理党员信教和参加邪教组织等情况。清理的基本方法:调阅党支部的记录本、党费收缴登记及党员档案等有关资料,查清每个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党员资格情况;与党内外群众座谈,了解党员的现实表现、完成任务、发挥模范作用等方面的情况;到有关部门核实党员违纪违法、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依法纳税等方面的情况;流动党员查阅《流动党员活动证》使用情况。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汇总,作为评议党员和党员定格的重要依据。

6.党员登记。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党支部要集中开展一次党员登记工作,建立完善党员基本信息管理库,为下一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做准备。对经调查核实党员身份不实的,不予登记,不参加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对流动党员、口袋党员、隐形党员,要开展党组织找党员和党员找组织活动,至2016年11月25日前,对已取得联系的党员,要进行补充登记,对暂时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暂缓登记,并报上级党委审核备案。暂缓登记的党员,暂不参加本次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

第二阶段:评议定格阶段(11月26日至12月5日)

已登记的全体党员,根据评议标准,按照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经自评、互评、民主测评等环节初步认定党员格次。评定格次由局党支部对初步认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党员,经调查取证、结果反馈、组织定格、审批公示等环节确定格次。

预备党员要参加党内民主评议,但不评定格次。

(一)党员评议标准

1.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符合《党章》规定,并能根据本行业、本岗位的特点和要求,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政治素质优秀、道德品质高尚、工作成绩突出,在遵纪守法、弘扬新风、服务群众等方面带头作用发挥明显,群众评价较高。

2.基本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介于合格与不合格党员之间,基本能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有一定的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比较安心本职工作,基本能够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的。

3、不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不合格党员:

(1)理想信念动摇。对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持抵制或反对态度,经常散布、传播错误言论,在群众中造成严重影响的。

(2)思想观念落后。在工作、生产和各项社会活动中消极落后,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发挥党员作用,混同于一般群众甚至落后于一般群众的。

(3)党性意识淡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交纳党费的;或者在转移党组织关系过程中,超过6个月不把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党组织的。

(4)原则立场不强。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不坚定,对坏人坏事不制止、不揭发,甚至包庇纵容;在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水灾、火灾、车祸和犯罪分子侵害等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的。

(5)组织纪律松弛。不按组织原则和程序向上级反映情况和问题,煽动或参与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组织群众闹事、非法集会等;在选举、人事任免、发展党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组织或参与非组织活动,造成不良后果;影响、阻碍征地、拆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开展,造成较大影响的。

(6)道德品质败坏。参与黄、赌、毒活动,或为他人赌博等非法活动提供场所;不遵守社会公德,不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虐待家庭成员;生活作风不检点,造成不良影响的。

(7)廉洁自律松懈。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群众反映强烈的。

(8)其他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但不构成纪律处分和刑事处罚的;或其他丧失共产主义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

除上述外,机关(事业)单位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不合格党员:

(1)工作业绩较差。工作中不思进取,业绩平庸,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的。

(2)工作责任缺乏。不按组织原则和工作程序办事,给国家和集体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胜任不了本职工作,在工作中因失职、渎职产生重大损失或发生重大事故的。

(3)工作作风漂浮。对上级决策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顶着不办,致使某一方面工作遭受一定损失,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服务态度恶劣。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拖拉推诿,刁难群众,不按政策规定办事,有索、拿、卡、要行为,或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造成不良影响的。

(5)个人主义严重。不执行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作出的决定,不服从组织安排;利用职权插手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

(6)存在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旅游、为家庭成员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等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评议定格程序

1.“一会三评”。及时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开展自评、互评和民主测评。一是自我评价。组织每名党员对照《党章》规定和评议标准,形成党员个人自我评价材料。二是相互评议。组织全体党员对照评议标准,先本人自评,再党员采取面对面或背靠背等方式互评,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做好评议记录。三是民主测评。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和5名以上品行好、热心集体工作、责任感强的群众代表,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发放填写党员民主测评表。民主测评的得票数,当场宣布,作为党员初步认定的重要依据。四是发放《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进行填写并收回。

没有纳入流动党支部管理的流动党员原则上要回其所在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确实有困难不能返回的应向党组织说明情况,并及时寄回自我评价材料和现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党组织要采取电话、书信联系等形式,将评议的内容、时间安排及要求告知他们,组织好评议;老弱病残党员,应参加局党支部民主评议,因病残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经党支部同意,可不出席党员大会,局党支部应上门听取他们的评议意见,并向其通报评议和处置情况。

2.初定格次。支部支委会要对党员自评、互评和民主测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严格对照评议标准,对每名党员格次认定提出初步意见,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3.调查取证。对初步认定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党员,由局党组派人,联合支委会成员、普通党员和群众代表组成的三人以上调查组,通过找其本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考察了解、调查取证,做好谈话笔录,形成调查报告。局党组在审查确认事实的基础上,以党组名义写出结论材料。对确实存在问题的党员落实人员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4.结果反馈。结论材料形成后,要及时反馈至党员本人,听取本人说明并签署意见。本人认为所作结论的问题与事实不符时,可以申请重新调查,或向上级党委申诉。如果事实确有出入,局党组应重新调查认定。

5.组织定格。局党支部要根据初步认定结果及组织考察情况,以支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形式,对每名党员进行票决定格,定格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每名党员本人。

6.审批公示。局党支部要将民主评议结果及时报上级党委审批(党委要在3日内进行审批),并进行为期3天公示。党委要严把审核关,对党员定格存在有明显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党(总)支部,责令其重新评定,并将审定后的民主评议结果及时报县委组织备案。

第三阶段:组织处置阶段(12月6日至12月20日)

1.谈心谈话。对组织定格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党员,上级党委要及时指派专人找其本人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教育其端正态度,稳定思想,正确对待评议结果。

2.帮教转化。实行帮教责任制,由党支部对每名帮教对象指定专人进行帮教。基本合格党员,指定1至2名党员对其进行帮教;不合格党员,指定2名政治思想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正式党员作为帮教联系人,做好帮教转化和思想稳定工作。

3.投票表决。局党支部要根据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帮教转化期间现实表现和参加集中学习教育情况,适时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以书面投票表决的形式,对基本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形成处置决议。基本合格党员限期改正一般不少于6个月,限改期满后,局党支部对其进行重新认定,经民主评议、组织审定后,认定为合格的,宣布结束限期改正。对不合格党员酌情作出限期改正、劝其退党或党内除名的处置决议。一是限期改正。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如果问题性质不是很严重,本人要求留在党内,并且有改正的决心和措施,经支委会表决同意,一般给予6至12个月的限改期。对限期改正的党员限改期满后,局党支部对其进行重新认定,经民主评议、组织审定后,认定为合格的,宣布结束限期改正处置。在限期改正期间,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不受影响。二是劝其退党。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三是党内除名。对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予以除名。

处置决定通过后,要及时送达被处置党员本人签署意见,拒签的不影响决定的执行。预备党员经审查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延长预备期;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能作限期改正处理。

4.党委审批。局党支部需将处置决定连同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本人签署的意见,及时报上级党委审批。

5.反馈决定。处置决定经局党组审批后,局党支部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宣布上级党委批复,并将处置决定反馈至每名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本人。

6.立卷归档。局党组要及时将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决定报县级党(工)委组织部门备案。局党支部处置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的有关材料,除处置决定归入个人档案外,民主评议资料、表决资料、调查材料、结论材料、会议记录、组织审批材料等,及时交上级党委保存。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

组织处置阶段工作基本结束后,以局党支部为单位,在党员群众中,广泛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收集党员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反响评价,检验工作成效。局党组要认真总结工作的基本做法、经验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及时上报动态信息,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上级党委。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要充分认识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评议过程中,要打开情面,不包庇、不护短,要克服和纠正畏难情绪,坚决抵制“领导不重视、支部不认真、党员无所谓”马虎了事的状况,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用整风精神认真开展评议工作。我局特成立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张才兵任组长。局各股室、电视台、电台全体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局党支部的民主评议活动。

2.规范工作程序,明确评议重点。局党组要根据我局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操作程序,创新工作方法,合理组织民主评议工作,确保工作稳妥推进。要努力在提高评议质量、增强评议效果上下功夫,要把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作为这次评议工作的重点。通过评议,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在理想信念、根本宗旨、组织纪律、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严格坚持标准,把握政策界限。一方面,在民主评议工作中,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评议标准,对党员作出客观、准确的评价。另一方面,在评议处置不合格党员时,要把握好五个政策界限:一是把腐败分子、违纪党员同不合格党员区别开来,对不合格党员不能用纪律处分代替组织处置,对违犯党的纪律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党员,要按程序移交纪检机关处理,不能用组织处置代替纪律处分;二是把思想跟不上形势,认识模糊,同反对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区别开来;三是把由于党组织原因造成党员不能正常地参加组织生活,不能履行党员义务,同党员本人不愿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四是把主观上为了搞好工作,但由于经验不足和能力有限,在工作中发生失误,同本人思想品行不好,以权谋私,损害人民利益区别开来;五是把因有实际困难一时无力完成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能参加党的活动,同组织观念淡薄、革命意志衰退,不发挥党员作用区别开来。

4.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出口”力度。局党组要把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建立健全不合格党员即评即处、帮教转化、考核督查等长效机制。对基本合格、不合格限改党员,要建立帮教目标责任制,采取专人帮教、集中教育帮教、领导谈心帮教、亲友情帮教等措施,做好帮教转化工作,帮教期满后要及时进行复评复议重新定格;对不合格劝退、除名处置的党员,要做好结对帮扶和思想稳定工作;对腐败分子更要坚决地清除出去;对“三不”党员,在严格区分五种界限后,该限改的限改,该劝退的劝退,该除名的除名。

第2篇

一、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严格控制机构和人员编制增长的文件精神,坚持“统一核定指标、统一录用程序、统一人员管理”的原则,从严控制编外用人数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编内编外用人管理,努力促进节约型、服务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二、清理原则

1.从严控制,精简效能。我局使用编外人员须严格遵循“精干高效、先批后用”的原则严格控制,切实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

2.明确责任,自查自纠。要按照“谁用人、谁负责、谁清理”的原则,周密部署,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要求完成清理规范工作。

3.依法清理,规范管理。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清理规范工作,在清理清退基础上规范编外用人管理,做到依法清理、规范用人。

4.以人为本,稳妥推进。清理规范工作要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有序推进,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做好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对清理规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要及时采取措施,妥善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清理规范对象及范围

局机关所属各股室、县人民电台、县电视台的编外人员。

四、主要任务

(一)清理清退现有编外人员

1.对现有编外用人从用人数量、用人形式、用人待遇、审批手续、经费来源等方面进行全面清查核实,并在清查基础上,结合工作职能、人员结构等情况,向县人民政府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申报编外用人计划。

2.对未经审批自行聘用的编外人员,申请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我局在核定指标范围内,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或考核,合格者可以继续聘用,并统一由县人社局劳务派遣机构办理劳务派遣相关手续,续聘人员名册经县人社局确认后,报县编委办备案。对没有续聘的编外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清退。

(二)清理编外用人经费渠道

将编外用人的经费来源报县财政局。对挤占项目经费、专项业务经费用于编外用人经费支出的情况,由县财政局统一进行清理。

(三)规范编外用人管理

在清理核查、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制订和完善我局编外用人管理的具体措施和相关制度。

五、组织实施

清理规范工作分核查申报、清理清退、登记备案、检查整改四个步骤。

1.核查申报。根据我局编外用人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认真核查编外用人使用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填报《县广播电影电视局申报编外聘用人员数额情况汇总表》和《县广播电影电视局编外聘用人员资料一览表》。根据单位实际,结合单位职能、人员结构等情况,对需要聘用的编外人员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编外人员使用计划书面申请。

2.清理清退。编外用人指标经县编委会审核同意下达后,根据本实施方案精神,对现有编外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对用人指标内续聘的人员完善相关用人手续,未续聘的人员按规定作清退处理。

3.登记备案。在核定的编外用人指标内,对符合用人条件、考试考核合格、予以续聘的编外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填报《县广播电影电视局编外人员花名册》,至县人社局劳务派遣机构办理相关劳务派遣手续,并经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确认后,报县编委办、财政局备案。

4.检查整改。对清理规范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完成情况书面报县编委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组织实施好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编外用人的清理规范工作,确保顺利完成清理规范工作各项任务。我局编外用人清理规范阶段性工作于2016年11月底前全面结束。

(二)稳步实施,规范操作。要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清理规范中遇到的问题。对清退中因解除和终止合同发生的经济补偿问题,要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对经过清理且符合条件续聘的编外人员统一实行劳务派遣。对其中已由我局自聘并订立劳动合同的,如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可经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改由劳务派遣机构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务派遣协议,与编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严肃纪律,加强督查。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清理规范工作。清理规范工作告一段落后,将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专项检查,对弄虚作假、逾期不清理或清理不彻底、未经批准或超额使用编外人员等违纪违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3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规范、合理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维护广电的良好形象,促进广电事业稳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瞒报、漏报、错报各类“吃空饷”人员;

3.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一把手”亲自抓,对清理结果负总责;

4.坚持单位自查与督查组核查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自查,完善台账,健全制度,堵塞漏洞;

5.坚持从严查处的原则,对“吃空饷”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整改落实到位;

6.坚持清理与健全制度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清理,查漏补缺,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建立长效机制。

二、清理范围、对象和时限

(一)清理范围

广电系统财政供养人员。

(二)清理对象

1.停薪留职、自动离岗、长期旷工仍在单位领取工资的;

2.经组织选派或非组织选派外出学习或工作,期满未回仍在单位领取工资的;

3.单位对调出、已故人员或遗属不按时办理工资、补贴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停发手续,仍然领取工作和补贴的;

4.达到退休年龄后未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标准领取工资和补贴的;

5.一人在两个以上单位(含两个单位)同时领取工资和补贴的;

6.未经人事、编制和财政等部门正常审批工资和补贴的;

7.故意隐瞒情况虚报冒领工资和补贴归单位或个人使用的;

8.被判刑或者受到纪律处分后未按相关规定降级或停发工资,仍按原职级领取工资和补贴的;

9.病休期间未按国家规定执行病假生活待遇,仍按原标准领取工资补贴的;

10.其他违反规定领取财政工资的。

(三)清理时限

本次清理工作之前“吃空饷”的均是这次清理范围,重点清理2016年元月以来的“吃空饷”情况。

三、方法步骤

专项清理工作采取单位自查与督查组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单位自查为主。整体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

县广电局组织召开会议,传达会议精神,搞好宣传动员。成立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发有关文件,召开动员会专题安排专项清理工作;设立举报电话及举报邮箱。

(二)自查摸底阶段

广电局各下属单位要对照编制卡、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等资料,认真开展自查,摸清家底,并写出自查总结。公开公示,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如实记录,并组织核实;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和处理。并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

(三)重点督查阶段

县广电局配合县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督查核实,重点督查自查工作情况、公示内容、对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采取“一集中、六对照、一抽查”的方法认真核实,即:集中全体在编在岗干部职工,按照人员编制花名册点名;将单位在岗人员考勤签到表与个人身份证对照、与工资福利兑现签字表对照、与干部职工医疗保险卡(名册)对照;对有疑点的问题重点抽查核实。三是走访干部群众。采取随机抽样的办法,走访干部群众,查阅相关档案资料,进一步验证检查情况是否真实。四是汇总总结。

(四)整改处理阶段

清理工作完成后,局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清理出来的问题进行分类,按政策提出处理意见,报县纪委审定。县广电局根据县纪委意见进行落实。

1.对检查中发现的“吃空饷”现象,对虚报、冒领的资金,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进行追缴,上交国库。

2.对在编不在岗人员存在严重违反人事纪律的或通知其本人限期回原单位工作逾期不归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解聘或辞退。

3.对未按规定办理病假、离职学习手续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核发相应比例工资。

(五)回头看阶段

对清查处理的问题进行梳理总结,对整改不到位,仍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进行跟踪落实。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我局财政供养人员人事、编制和工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吃空饷”问题。

四、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专项清理工作取得实效,县广电局成立清理“吃空饷”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五、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下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清理工作,务必按照此方案要求,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及时安排专人具体抓好落实,确保按时完成清理任务。

(二)要加强配合。在清理过程中,必须实事求是,坚持原则,边查边改,任何单位、部门不得拒绝、拖延清理工作,不得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数据。

(二)要严肃纪律。要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实行“三公开一监督”(即政策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清理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清理工作中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弄虚作假、打击报复、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广电局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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